圓覺經道場修證儀

圓覺經道場修證儀

KR6e0155_X_001-0375b

* 第十一上禮五十三佛

* 卷第九 圓覺道場禪觀等法事禮懺文

* 第十二上彌勒章一

* 第十三上彌勒章二

* 卷第十 圓覺道場禪觀等法事禮懺文

* 第十四上彌勒章三(知欲可厭巳下)

* 第十五上彌勒章四(由本貪欲巳下)

* 卷第十一 圓覺道場修證廣儀

* 第十六上淨慧章

* 第十七上威德章

* 卷第十二 圓覺道場修證廣文

* 第十八上威德章(起幻銷塵觀巳下)

* 卷第十三 圓覺道場修證廣禮讚文

* 第十九上辨音章

* 第二十上淨業章

* 卷第十四 圓覺道場禮懺禪觀等法事

* 第二十一上普覺章

* 卷第十五 圓覺道場禮懺禪觀等法事

* 第二十二上圓覺章

* 卷第十六 圓覺道場修證禮懺廣文

* 第二十四上賢善首章

* 第二十五上嘆佛般涅槃

* 卷第十七 圓覺道場禪觀修證廣文

* 坐禪法(前五門)

KR6e0155_X_001-0375c

* 卷第十八 圓覺道場修證禮懺文

* 坐禪法(後三門)

圓覺經修證儀目次(終)

圓覺道場禮懺禪觀等法事卷第一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 宗密 述

* 道場法事七門

* (一觀修 二簡器 三呵欲 四棄蓋 五具緣 六嚴處 七立志)(巳上唯第一卷)

* 禮懺法門八門

* (一啟請 二供養 三讚歎 四禮敬 五懺悔 六雜法事 七旋遶 八正思)(巳上通一十六卷。初卷具八。餘一十五卷唯七。除啟請故也)

* 坐禪法八門

* (一總標 二調和 三近方便 四辨魔 五治病)(巳上第十七卷)(六正修 七善發 八證相)(巳上第十八卷)

* ○道場七門

KR6e0155_X_001-0376a

** 一 勸修

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濁惡世中。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讀誦思惟頓教大乘了義經者。欲修

不可思議圓通理智者。欲見毗盧遮那。文殊普賢。三

聖性相身者。欲得六根清淨。入佛境界。通達無礙者。

欲得聞十方諸佛所說法門。一念悉能受持。通達不

忘。演說無障礙者。欲得與文殊普賢十二上首。十萬

大士。及諸菩薩。同住如來平等法會。共為伴侶眷屬

者。欲得一念中不起滅定。徧至十方佛土。供養諸佛。

於諸佛所見種色身。作種種神變。放大光明。說法普

度眾生。令入不思議一乘者。欲得破壞四魔。淨諸煩

惱。破根本無明三毒四倒。除見障業障報障。乃至滅

一切障道之罪。見身入菩薩正位。具一切佛自在功

德者。當於空閑寂靜之處。依圓覺了義經。一百二十

日中。或百日中。或八十日中。一心精進。修習圓覺普

眼觀門。及奢摩他等三種觀門。先於三七日中。施設

毗盧遮那文殊普賢形象。目覩心想。至誠禮拜。懇到

懺悔。深發誓願。願滅如上所說罪障。願得如上所說

功德。過三七日。一向攝念。滿所期限。必得斯益。所以

者何。此圓覺經。是頓教大乘。諸經中之了義。秘密王

三昧。如來決定境界。百千萬億恒河沙諸佛所共演

說。三世如來之所守護。是十二部經清淨眼目。是故

行者。應當不計身命。盡未來際。修行此法。況三期限

而不懈怠耶。問曰。佛道長遠。百日修行。卒有何益。答。

教是頓教。若能依此頓修。於觀行中。得初後無二(初者

KR6e0155_X_001-0376b

初發大心。後者畢竟佛果。無二者。華嚴云。初發心時。即得阿耨菩提。涅槃云。發心畢竟二不別)。與佛

一體(華嚴說。佛心眾生三無差別)。圓頓大益(文在普眼章)。及三種觀成

之益(文在威德自在章)。至下當說。

** 二 簡器

(若簡三期坐禪之器。僧尼士女互不相通。僧及男子許同。尼及女人許同。若簡三七日禮

懺之器。則四眾皆通。但尼及俗眾。須在壇外。餘堪與不堪等。如文中自述)。堪任入道場禮

懺人。略有三類。一起行入證。二滅業成信。三熏種結

緣。初中欲修證者。必須先訪真善知識。如達磨心地

宗中代代承稟正解悟者。或天台宗中精通三觀三

諦者。諮求秘妙。乞示心法。令自分明了達心性。然後

聽受圓覺經疏。首未通會。無所疑慮。又僧尼士女。各

依本戒。受持清淨。然後可入道場專志尅證。何以故。

緣此禮懺詞句。一一是觀智之境。稱性之文。若不通

經悟心。則難得文意。但成聲韻不印自心。觀行無由

成就。若在道場。方得法主開示。即纔貪領義。何暇安

禪。若破戒不悔。即心畜垢念。何堪習定。欲求證相之

人。必先慧解明白。志行清潔 二滅業成信者。謂有

或僧或俗。未悟自心。未聽經疏。但汎爾信此教法。是

出凡入聖之門。因遇道場。願同修習。屏絕諸緣。決志

依期。於諸戒品。則或受未受。或持或犯。然道場限內。

誓不為非。又有明師。始終教授。設有破戒之罪。或業

道罪。亦的擬於道場禮念發露懺除。如是之人。亦可

隨清淨眾同入行道。雖難得如經證驗。亦必得信根

成就。滅諸罪業。永不退心。便成累生修行基本。若未

誓心的不造業。則塵境緣想。住運潛流。難得觀行成

KR6e0155_X_001-0376c

就 三熏種結緣者。復有或僧或俗。未曾於此教發

心。伹汎信三寶是所歸仗。亦不辨何門最深。何法最

真。偶遇道場便隨喜欲入。伹意在三七禮懺。長福消

殃。不能終期。坐禪決志修道者。則法主須為說。此本

是禪觀。道場禮懺者。蓋是方便。即時既未能依教修

習。須重發誓願。或他日或他生。決定屏緣修之。今日

諦聽詞句。以熏智種。至誠禮念。以結良緣。願與此一

道場人。此生他世。永同法行。先得道者願相濟拔。宿

生多障。願得除滅。如此一一興說勝事。令一一曉會

大意。一一領受因緣。即他生。與道場中修行者。必相

會遇故。今亦容入道場。三七日禮懺。若三七日後。即

尼女悉不通也。若是尼眾道場。則不論禮懺坐禪。其

僧眾都不合入也。尼眾位卑僧。不合却隨文禮懺。受

教戒故。除上三類之人。即入道場無益。法主切不得

為人情利養。容入等閑之流。既慢心未除。信心未發。

三業懈怠。惑亂諸徒。賢聖不喜。神祇不祐。思之思之。

** 三 呵欲

(此及下棄蓋具緣等三門。及後坐禪法中調和等七門。皆約天台止觀中說。今以兼於置

道場禮懺之法。故加數門〔門〕而用之。彼先說具緣後明呵欵棄蓋。今以呵欲棄葢。皆是洗心令淨。堪入道場意

義。宜次簡器。故却在具緣之前也)。雖簡得根器堪可修禪。其中有不

識五欲過患者。數為塵境所惑(惑者令人希望須得也)。故此呵

之。欲有五種。謂色聲香味觸。此五常能誑惑凡夫。令

生受者失於道志。故欲禮懺修禪觀者。必須呵責。令

心永不繫念。色者。男女等恣媚之態。及金寶等珍貴

之物。紅紫等鮮妙之色。能令愚人見即貪愛。作諸惡

KR6e0155_X_001-0377a

業。如頻婆羅王。以色慾故。身入敵國。獨在婬女阿梵

婆羅房中。被擒受辱而死。優填王財色為染。以色染

故。截五百仙人手足。今世上亦多有為財色者。聲者。

謂種種男女歌詠等聲。如五百仙人。雪山中住。聞甄

迦羅女歌聲。即失禪定。醉惑狂亂。香者。飲食等種種

香。及一切熏香。味者。亦飲食等種美味。如沙彌愛酪。

命終為酪中蟲。觸者。男女身分柔耎細滑。寒時得溫。

熱時得涼。如獨角仙因觸欲故失神通。被婬女騎項。

問。云何呵之。答。如摩訶衍中說(天台每節皆云。廣如摩訶衍中說)。哀

哉眾生。常為五欲所惱。而猶求之不巳。五欲者得之

轉劇。如火益薪其炎轉威。五欲無益。如狗嚙枯骨。五

欲增諍。如烏競肉。五欲燒人。如逆風執炬。五欲害人。

如踐惡虵。五欲無實。如夢所得。五欲不久。亦如假借。

須臾摩滅。世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捨。為之後世

受無量苦。若貪此五欲。與畜生同。一切眾生。常為五

欲所使。名為奴僕。乘此弊欲墮落三途。我今修禪。復

為障蔽。此為大賊。當急遠之。如禪經中偈說。

「 生死不斷絕

 貪欲嗜味故

 養怨入丘塚

 唐受諸辛苦

 身臭如死尸

 九孔流不淨

 如廁蟲樂糞

 愚貪身無異

 智者應觀心

 不貪染世間

 無累無所欲

 是名真涅槃

 如諸佛所說

 一心一意行

 數息在靜定

 是名頭陀行」

** 四 棄蓋

(前五欲是外境。本不相干。但迷者強自追舉。故呵其過患。令心不求。故但云呵。不云棄。今

KR6e0155_X_001-0377b

此五蓋。巳是多生熏習成種。故令合發猛利心。一向決斷棄却)。盖有五種。一貪欲。二

瞋恚。三睡眠。四悼悔。五疑。此五起時蓋覆心慧。任運

昏濁。不覺是非善惡。故須永棄。勿存之於心也 一

貪欲者。前說外五塵中生欲。今約圓意根生欲。所謂

行者端坐修禪。心生欲覺。念念相續。蓋覆善心。令不

生長。覺巳應棄。所以者何。如術婆伽。欲心內發。尚能

燒身。況復心生欲火時。不燒諸善法。貪欲之人。去道

甚遠。所以者何。欲為種種惱亂住處。不安心。任欲無

由近道。如偈說言。

「 巳捨五欲樂

 棄之而不願

 如何還欲得

 如愚自食吐

 諸欲求時苦

 得時多恐怖

 失時懷熱惱

 一切無樂處」

問。貪等是多劫熏習種子。任運於境生愛著心。如何

棄得。故下答云。然於世上都絕一切希須之心。方名

棄貪欲也 二瞋者。失諸善法之根本。墜諸惡道之

因緣。是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種種惡苦之府藏。

(餘如下懺瞋中說)行人坐禪時思惟。某人見在觸惱於我。毀

傷我親。讚歎我怨。思惟過去未來亦如是。是為九惱。

惱故生瞋。瞋故生恨。恨故生怨。怨生故便起心。擬惱

於彼。如是瞋覺覆心故。名之為蓋。當急棄之。無貪增

長。如釋提婆那。以偈問佛。

「 何物殺安隱

 何物殺無憂

 何物毒之根

 答滅一切善」

佛偈答言。

KR6e0155_X_001-0377c

「 殺瞋則安隱

 殺瞋則無憂

 瞋為毒之根

 答滅一切善」

如是知巳。當修慈忍以除滅。令心清淨 三睡眠者。

能破今世後世樂事。及涅槃樂。最障善法。何以故。餘

蓋情覺可除。眠蓋如死人。無所覺識。故難除滅。如經

偈云。

「 汝起勿抱臭尸臥(云云在下偈中)」

當驚覺無常。減損睡眠。或起觀星月。或冷水洗眼。乃

至用禪觀鎮禪杖却之 四掉舉者。身好遊戲。坐不

暫安。口喜吟詠。諍競是非。無益戲論。心情放蕩。縱意

攀緣。思惟世藝。乃至諸惡覺。如無鉤狂象。穴鼻駱駝。

不可禁制。如偈云。

「 汝巳剃頭着染衣

 執持瓦鉢行乞食

 云何樂著掉戲法

 放逸縱情失法利」

既無法利。又失世樂。覺其過巳。當急棄之。悔者。若掉

時在緣中故。後欲入定時。方便悔前所作。憂惱覆心。

故名為蓋。但悔有二種。一者。因掉後生悔。如前說。二

者。如作大重罪人。常懷怖畏。悔箭入心。堅不可拔。如

說偈言。

「 不應作而作

 應作而不作

 悔惱火所燒

 後世墜惡道

 若人罪能悔

 悔巳莫復憂

 如是心安樂

 不應常念著

 不以心悔故

 不作而能作

 諸惡事巳作

 不能令不作」

如是種種因緣。呵掉悔。令心清淨。無有覆蓋 五疑

KR6e0155_X_001-0378a

蓋者。以疑覆心故。於諸法中。不得信心。信心無故。於

諸佛法中。空無所獲。譬如人入寶山。若無有手。無所

能取。

復次通疑甚多。未必障定。今正障定者。謂三種疑。一

者疑自。二者疑師。三者疑法。疑自者。如作是念。我諸

暗鈍。罪垢深重。非修禪人。作此自疑。定法終不得發。

若欲去之。勿當自輕。以宿世善根難測故。二疑師者。

彼人威儀相貌如是。自尚無道。何能利我。作是疑慢。

即為障定。欲除之法。如摩訶衍中說。如臭皮囊中金。

以貪金故。不可得棄其臭皮囊。行者亦爾。師雖不清

淨。亦應生心如佛想。此事彼論具明。是中應廣說。三

疑法者。世人多執本心。於所愛法。不能即信敬心受

行若心生猶豫。即法不染心。何以故。如除疑偈說言。

「 汝若懷疑惑

 死生獄吏縛

 如師子搏鹿

 不能得解脫」

佛法中。信為能入。若無信者。雖在佛法中。終無所獲。

如是種種因緣。覺知疑過。當急棄之。問曰。不善之法。

塵沙無量。何故但棄五法。答曰。此五蓋中。即具有三

毒等分為根本。亦得攝八萬四千塵勞問。謂一是貪

毒。一瞋毒。睡眠及疑是癡毒。掉悔即是等分。合四分。

一中即有二萬一千。四中合有八萬四千。是故除此

五蓋。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行者如是種種因緣。棄

於五蓋。譬如負債得脫。如病得差。如饑餓之人。得至

豐國。如於惡賊中。得自免濟。安隱無患。行者除此五

KR6e0155_X_001-0378b

蓋。其心安隱。清淨快樂。亦復如是。譬如日月以五事

覆翳。謂雲。煙。塵。霧。羅睺阿修羅手。被此五障。則不能

照。人心被五蓋障。亦如是也。

** 五 具緣

既巳識五欲之過患。內棄五蓋之障礙。則身

心寂靜。堪入道場。一向依經。懺業備觀。然凡心無准。

動止隨緣。緣若不勝。心亦隨散。故欲備觀行者。須具

五緣。一持戒清淨。二衣食具足。三得閑靜處。四息諸

緣務。五得善知識 初戒淨者。經云。依因此戒。得生

諸禪定及滅苦智慧。戒者。在家五戒。出家十戒(沙彌)。及

具足大戒(比丘僧尼)。或菩薩戒。若受持清淨。如前簡器中

說。是上根人。若有毀犯。即須懺悔。如下禮懺門中具

明。舉要而言。若未決志的不擬犯。則塵境緣想潛流

不絕。難得禪觀成就。故須持戒之心。為慧勝因緣

 第二衣食具足者。謂隨麤細多少。先支計令足。免有

營求之念而妨觀行。名為具足。不以豐濃為具足。如

諸經多觀知足。豈以豐富而足邪。然據出家棄世衣

有三種。各名具足。一如雪山大士隨得一衣。乃至草

葉蔽形。即是不遊人間。堪忍力成故。二者。如迦葉等。

常受頭陀法。但畜糞掃三衣。不須餘長。三者。多寒國

土。及忍力未成之者。如來亦許三衣之外。畜百一等

物。而要須說淨知量知足。然須有施主斷定供給。若

自營求。則非此限。次食法者。有四種。若上人大士。深

山絕世食。食藥草果等。隨得資身。二者。常行頭陀。受

乞食法。能破四種邪法命。依正命自活。能生聖道種。

KR6e0155_X_001-0378c

(四邪命者。一下口食。合藥種殖。二仰口食。觀視星宿。三方口食。曲媚豪勢。通使四方。四維口食。呪術卜筭吉凶。

四種皆以不淨活命。故云邪也。又有五邪命。一為利養詐見異相奇特。二為利自說功德。三占相吉凶。四高聲

見威。令人生恭敬。五稱說所得利養激動人心)三阿蘭若處(此云寂靜處)檀越送

食。謂有門徒施主許云。但安心修行。我長供給飯食。

不令斷絕。四僧中結淨食。此須寺眾先許。免同僧中

諸務即得。若因同眾食有雜差遣。或斷眾事等。妨於

功行。即不在此限。然衣與食。若入道場。並須先有施

主。斷定供給。不得處處乞化。及自非法營求。起道場

後。設使外有齋供。亦不得受。恐引於外緣。妨於觀行

也 第三得閑靜處者。不作眾事。名之為閑。無諸憒

閙。名之為靜。此有三處可修禪定。一者深山絕人之

處。二者頭陀蘭若處。離於聚落。極近三里。此放牧聲

絕。無諸憒閙。三者遠白衣舍處。清淨伽藍之中。皆名

靜處 第四息諸緣務者。於中有四意。一息生活緣

務。不作有為事業。二息人事緣務。不追尋俗人朋友

親識。斷絕人事往還。至於慇重道俗門徒。身心清淨

欲隨喜者。唯禮懺時。任於壇外隨其隱便。至三七日

後攝念時。即不得容。三息工巧伎術緣務。不作世間

工匠。伎術醫方。禁呪占相。書數筭計等事。四息學問

緣務。讀誦聽學等皆棄捨。此為息諸務。所以者何。若

多緣務。則行道事廢。心亂難攝 第五近善知識者。

善知識有三種。一外護善知識。經營供養。善能衛護

行人。不令別有惱亂。二者同行善知識。共修一道。互

相勸發。不相擾亂。三者教授善知識。以內外方便禪

KR6e0155_X_001-0379a

定法門。示教利喜。每呈心問疑。即能通決。乃至辨魔

治病。一一教授。

** 六 嚴處者

壇場衣服身形。皆是修行人。心所依處也。

夫欲修此圓頓大行。先須禮懺。禮懺之法。必須淨心。

心不孤起。必藉依緣清淨。心即清淨。故須嚴淨此三

事也。況欲啟請賢聖。須嚴壇場。壇場不嚴潔。則道心

不發。無所感降。是故應當嚴壇淨服。欲身息諸事務。

三七日內。調伏身心。供養三寶。一心繫念。自憶我等

有此身來。及過去世中所有惡業。重生慚愧。禮佛懺

悔行道誦經。專精志願。為修觀行時。身心清淨。無障

礙故。心所願求。悉尅獲故。其道場法。先須簡處。離於

喧雜穢惡。及諸障難。如前具緣中說也。若得深䆳巖

谷幽僻林泉。最為殊妙。若在人間。須除去一二尺舊

土。以香泥泥地。懸諸幡花。當中置盧舍那象。兩畔置

普賢文殊二象。是為三聖。點蓮花燈。焚百和香。諸莊

嚴具。唯要潔淨。不必珍貴。各隨力分。伹力極即為至

貴。本獻供養賢聖。只為表自虔誠。豈賢聖有好惡也。

(好惡二字皆去聲)其布置方法。任自隨便。亦無局足之儀式

 次淨衣服者。僧尼二眾。本來自合護淨。若自料尋

常。護之不謹。即臨入道場。上下表裏。皆須洗浣 次

須澡浴身體。身若穢觸。豈堪近於賢聖。雖諸佛無心。

神祇不衛。神祇不衛。即邪魔惱亂。障難生也。若在家

二眾。即新衣為妙。如無即准僧淨洗及俗身也。非唯

淨身。尤須淨心者。即下立志門中。一向誓心。絕諸緣

KR6e0155_X_001-0379b

念。遇難不退等是也。從淨壇場。乃至淨心。自外之內。

有四重展轉親切。謂壇場最外。衣服次之。身又轉近。

心最內也。佛在心中。心淨即感佛。故須從麤至細。展

轉淨之。事法方便。誠宜如此。如此三業清淨。方入道

場。初入用六齋日。此日四王使者。諸天善神。來下人

間。撿察善惡。見修行者。安慰守護。為見瑞相。令行者

心生歡喜。益善根故。

** 七 立志

行者初入道場。應自誓心。我於今時。乃至百

二十日(中期下期隨日所稱)。當一心專注。初三七日。專志聖境。

及自身心。自念累劫迷倒業繫之苦。三七日後。專注

實相及菩提道。何以故。心若異念。即自然雜諸煩惱。

名不清淨。豈得與三昧相應。是故誓心不惜身命。一

向精進。滿足百二十日。乃至過喪命因緣。亦不退怠。

(此說上根誓尅證者)或除喪命因緣。餘決不退。設有病患。除著

牀困頓。亦不出壇。問。凡夫心數。朝別暮異。如何固之

百日不變。答。設身有苦。當念惡趣眾生。況修出苦因

緣。如何不能委命。蘇武持節。身苦心堅。豈悟道大丈

夫。不如俗士。下懺悔文中。節節引經。皆是固之關鏁。

但立大志。豈可先疑。問。眾生心相任運異緣。何能專

一。答。有二方便。令得專一。一者事中修。如三七日禮

懺等法。及隨病作五種對治停心之法。二者理中修。

如上說。三七日後。一向攝念。諦觀諸法空幻。唯靈性

明性。如是觀時。住凡聖平等境中。心有所依。自無異

念。更有種種方便。令心不散。至下坐禪中當說。

KR6e0155_X_001-0379c

圓覺道場禮懺禪觀等法事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