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嚴壇場修證儀
首楞嚴壇場修證儀
* 七者。滌業規品。
* 八者。懺悔發願。
* 九者。旋繞念誦。
* 十者。析通觀法。
(若夫淨身方法。備如圓覺行願二本懺儀。願諸學者。詳而觀之。稟祖訓焉)。
* 壇場方規第一
昔者吾佛大聖。以中人之過易生。惟其靜也。可以制
諸本。於是梵剎壇儀。多附于深邃巖谷。幽僻林泉。既
與居民相遠。揚掦之塵不驚。轔轔之車不來。情偽無
以動其心。是非不得交其意。心意既靜。庶幾進道耳。
今經之建壇也。此於既無雪山白牛。準經。但於平原。
穿去地皮。五尺巳下。取其黃土。和以旃檀。沈水。蘇合。
薰陸。鬱金。白膠。青木。零陵。甘松。雞舌(香名出處。具如續漢書。并異物
志)。以十香。細羅為粉。合土成泥。以塗場地(國語云。壇之所除地。
曰塲)。方圓丈六。為八角壇(鄭玄注禮云。封土曰壇。封者。起土界也。謂先除地為場。後
取黃土。和香為泥。於場上。以泥塗起。令成壇相高低之量。隨供具之多少。可以意取。古人以一角二尺。二八十
六。為一丈六。集解謂其太窄。當取徑有丈六。如方等行法。亦令作壇。縱廣一丈六尺耳)。壇心。置
一金銀銅木所造蓮華(或以木刻蓮華用金銀薄貼之。亦從所宜。仍裝飾函子。盛
首楞嚴經。置於蓮華之前)。華中安鉢(或紺色。白色瓷鉢亦通)。鉢中先盛八月
露水(餘時但盛淨水)。水中隨安所有華葉。取八圓鏡。各安其
方。圍繞華鉢。鏡外建立十六蓮華。十六香鑪。間華鋪
設。莊嚴香鑪。純燒沈水。無令見火。取白牛乳。置十六
器。乳為煎餅。并諸砂糖。油餅。乳糜。蘇合。蜜薑。純酥。純
蜜。於蓮華外。各各十六。圍繞華外。以奉諸佛。及大菩
薩。每以食時。若在中夜。取蜜半升。用酥三合。壇前別
安一小火鑪。以兜樓婆香(舊云白茅香)。煎取香水。沐浴其
炭。然令猛熾。投是酥蜜。於炎鑪內。燒令煙盡。享佛菩
薩(享獻也或作饗)。令其四外。徧懸幡華(供聖之物隨方有無。有須盡求。當須日日
盡力供養。以希冥助。如力不及。聽從初日至終。率已長財。以伸竭誠)。於壇室中四壁。敷
設十方如來。及諸菩薩所有形像。應於當陽。張盧舍
那。釋迦彌勒阿閦彌陀。諸大變化。觀音形像。兼金剛
藏。安其左右。帝釋梵王烏芻瑟摩。并藍地迦。諸軍荼
利。與毗俱知。四天王等。頻那夜迦(翻梵從華。義見諸文)。張於門
側。左右安置。又取八鏡。覆懸虗空。與壇場中所安之
鏡。方面相對。使其形影重重相涉。於初七日。至誠頂
禮十方如來。諸大菩薩。阿羅漢號。恒於六時。誦呪圍
壇。至心行道。一時常行一百八徧(誦呪數儀。見下文)。第二。七
中。一向專心。發菩薩願。心無間斷。我毗柰耶。先有願
教(具如金衡鈔文)。第三七中。於十二時。一向持佛般怛羅呪。
至第七日。十方如來。一時出現鏡交光處。承佛摩頂。
乃至。從三七日後。端坐安居。經一百日。有利根者。不
起于座。得須陀洹。縱其身心。聖果未成。決定自知成
佛不謬(建壇。并修方便正修。並宜六齋日建首。禮誦儀謂。若盡依教文。立壇致敬等。實為難事。但
隨方所辨。量力而行。理應無咎。然則去聖踰遠。遵教彌寡。苟待緣具。方成禮誦。則使未習。望涯自絕。斯言有徵。
吾嘗取之。特注于茲。將告來者)。
* 啟請賢聖第二
(圓通懺主。本證妙覺。號正法明。迹居補處。名觀世音。造修
者。初入道場。稱念尊號。旋繞一匝。至壇場前。或法座前。敷尼師壇。正身佇立。發殷重心。恭
請三寶。雖諸佛賢聖。無所不在。若不䖍誠。禮請無所感降。故此經云。於初七中。至誠頂禮
諸佛菩薩羅漢。乃至十方如來。一時頓現鏡交光處。承佛摩頂。即於道場。修三摩地。能令
如是末世修學。身心明淨。猶如瑠璃。今應一心慎勿散亂。五體投地。三處翹聳。心存目想
一切三寶。主懺者。首唱云)。
一切恭敬。一心頂禮。十方法界。常住三寶(總禮三寶一拜。互跪
執手鑪。燒眾名香。恭請賢聖。或獨自修者。除初四字。但頂禮三寶。依圓覺懺儀。皆先請。次供養耳。然儀文
請盧舍那者。以壇場中張其形像。疏中亦云。灌頂部者。彼有五部。此當其一。毗盧為主矣)。
* 一心奉請。南無大道場經。灌頂部主。理智圓融盧舍那佛(三請一禮。下皆倣此)。
* 一心奉請。南無頂光宣呪釋迦文佛。同示六根輪迴解脫微塵諸佛。
* 一心奉請。南無當來下世彌勒尊佛。東方阿閦。西方無量壽。及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 一心奉請。南無佛頂光聚。無上寶印。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及十方一切真淨法寶。
* 一心奉請。南無密持神呪文殊師利菩薩。入真三昧觀世音菩薩。同說圓通二十四聖。權實菩薩摩訶薩。
* 一心奉請。南無常隨心呪金剛藏王菩薩。將求密義恒沙菩薩。及十方三世。一切菩薩摩訶薩。
* 一心奉請。南無發揮妙教阿難尊者。啟明性相滿慈尊者。盡楞嚴會中。一切聲聞緣覺賢聖僧。
* 一心奉請。南無至誠發願。保衛行人。梵釋四王。天龍八部。日月天子。諸宮星曜。風雨神等。及此境內主執鬼神。此所住處。護道場神。守正法者。一切賢聖。
(此一位。伹三請。不應作禮。俗眾無妨)。
* 供養觀門第三
(準經。以鉢盛水。安諸華葉。與大三昧海經。以手擎獻草木
之華。其文大同。近人修懺。多獻綵華者。葢值霜雪時耳。餘時依經求之。奉獻三寶。應
當攝心仰想。諸佛三乘聖眾不違我請。於其自住三摩地中。不起三昧。慈悲應感。赴
我機緣。畟塞壇場。徧虛空界。知見我等觀想供養。聲德者。秉鑪唱云)。
是諸眾等。各各互跪。嚴持香華。如法供養(至此停唱。以手擎華。
應擬想默念云。諸佛淨法身。功德無有量。不住亦不壞。湛然而常安。我所執香華。皆從草木生。奉獻於諸佛。持
此想供養。發身諸毛孔。令一一毛孔。出無數香華。願供一切佛。化成香華臺。諸佛既受之。於十方世界。施為作
佛事。還復成金臺。住於我等前。想念巳散華。復執手鑪。口發誠言云)。願此香華。徧滿十
方界。供養一切佛。尊法諸菩薩。聲聞緣覺眾。唯願諸
如來。鏡交光影處。受此香華雲。以為光明臺。廣於無
邊界。無量作佛事(上多依觀佛三昧海經意。但添本經兩句。以備壇儀。兼發次文。又前
注中偈辭。一十八句。亦是彼經長行。今但撮略大旨為偈。欲使行人。默念仰想無遺耳。若自修。除是諸眾等八
字。餘例此知。無量下一句。眾皆接和。供養下七字。聲德者自唱)供養巳一切恭敬(起禮
一拜)。
* 稱讚如來第四
(既供養巳。次整威儀。曲窮。同讚諸佛微妙功德。亦須觀想
明白。方得能讚所讚。如鏡形影。重重相涉)。
「 妙湛總持不動尊
首楞嚴王世希有
銷我億劫顛倒想
不歷僧祇護法身
願今得果成寶王
還度如是恒沙眾
將此深心奉塵剎
是則名為報佛恩
伏請世尊為證明
五濁惡土誓先入
如一眾生未成佛
終不於此取泥洹
大雄大力大慈悲
希更審除微細惑
令我早登無上覺
於十方界坐道場
舜若多性可銷亡
爍迦羅心無動轉」
(讚巳。當述修懺之意。如別有所禱。當以實語。於此陳之)。
* 禮敬三寶第五
(既讚歎竟。應當一心。憶念諸佛真身。應物現形。如對目前。
受我禮拜。又復應知。身心空寂。無有禮相。隨緣影現。一一佛前。悉有此身。頭面敬禮。
準勒那三藏說。七種禮。清凉加三為十。一我慢禮。如碓上下。無恭敬心。二唱和禮。高
聲喧雜。辭句渾亂。此二非儀。三恭敬禮。五輪著地。捧足殷重。四無相禮。深入法性。離
能所相。五起用禮。雖無能所。普運身心。如影普徧。禮不可禮。六內觀禮。但禮身內法
身真佛。不向外求。七實相禮。若內若外同一實。相八大悲禮。隨一一禮。普代眾生。九
總攝禮。攝前六門。以為一觀。十無盡禮。入帝網境。若佛若禮。重重無盡。若據經文。至
誠頂禮。十方如來。一時出現鏡交光處。承佛摩頂。以疏義通之。即正辨第五第十。實
通後八)。
* 一心頂禮。大道場經。灌頂部主。理智圓融盧舍那佛。
* 一心頂禮。從肉髻中。涌百寶光。宣說神呪釋迦文佛。
* 一心頂禮。同音宣示。解脫輪迴。皆由六根。微塵諸佛。
* 一心頂禮。寄位四天。分形八相。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 一心頂禮。東方阿閦。西方無量壽。及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 一心頂禮。佛頂光聚。無上寶印。秘密伽陀。微妙章句。
* 一心頂禮。如來開示。修證了義。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及十方一切。真淨法寶。
* 一心頂禮。密持神呪。兼詢真見。揀選圓通。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
* 一心頂禮。從聞思修。入真三昧。妙契群機。觀世音菩薩摩訶薩。
* 一心頂禮。同說圓通。滅塵合覺。旋根歸性。一切聖眾。
* 一心頂禮。皆述修證。湛識循源。復大同本。一切聖眾。
* 一心頂禮。常隨心呪。金剛藏王菩薩。將求密義。恒沙菩薩。及十方三世。一切菩薩摩訶薩。
* 一心頂禮。楞嚴會上。示迹迷真。發揮妙教。阿難尊者。
* 一心頂禮。啟明性相。滿慈尊者。盡楞嚴經中。善超諸有無學聲聞。并其初心。無量緣覺賢聖僧。
* 誦呪圍壇第六
(舉經結經。或依禮誦儀。但聲音小異)。
經云。恒於六時。誦呪圍壇(先標六時行道誦呪)。至心行道。一時
常行。一百八徧(次釋每一時行調徧數)。覆推此文。葢約初七日。
圍壇誦呪。而疏中謂。每一時。誦一百八徧。即正誦此
心呪。是也。今造修者。不局十人。若於新歲之初。聖制
之前。修茲懺法。或以七日為限。隨意堪任。或遇三八
僧徒既多。或於壇場法座之前。通誦呪文一徧(誦呪方法。
具如慈雲式師念誦儀。此文亦厲聲誦之。令聲不得有間)。呪辭如第七經(既禮佛巳。次整
衣趺坐。如安禪貌。唯聲德者。互跪秉手鑪云)。
* 南無佛
* 南無法
* 南無僧
* 南無釋迦牟尼佛
* 南無觀世音菩薩摩訶薩
(三稱巳。次舉經)
爾時如來。告阿難言。若諸眾生。所有宿業。未除滅者。
汝教是人。一心誦持佛頂光呪。此是如來無為心佛。
從頂發輝。坐寶蓮華。所說心呪(或誦一七。二七徧。至一百八徧。隨時
廣略)。
跢姪他(一) 唵(二) 阿那隷(三) 毗舍提(四) 鞞囉䟦闍囉陀
唎(五) 槃陀槃陀你(六) 䟦闍囉謗尼泮(七) 虎𤙖都嚧甕
泮(八) 莎婆訶(九)(誦呪既畢舉經者再互跪。秉鑪結呪)
經云。若有眾生。無始巳來。所有一切輕重罪障。從前
世來未及懺悔。若能讀誦。
菩提心無始巳來所造諸罪猶如□□□□□□。罪
無不盡。故須對三。寶前懺責先心。陳其所犯。上品罪
者。方便心重。作時作巳。三時皆重。心境相應。復是逆
罪。謗方等經。一闡提等。作業數利。迷因謬果。不識於
犯。又不識法。名為上品。言中品罪者。方便正作。二時
心重。作巳心輕。境重心微。又非三極。利而不數。不迷
因果。名為中品。言下品罪者。前後心重。正作是輕。境
與心違。又非出眾之犯。數而不利。識法識犯。明信因
果。名為下品。夫欲懺前三品。還有三種懺門。一者伏
業懺。二者轉業懺。三者滅業懺。所言伏者。依三乘局
教悔。初四篇。伹伏而不起。名之為懺。既經發露。本罪
不增。無隱過覆藏等罪。應生不生。名之為伏。二轉業
者。以促時換長時。用輕苦偃重苦。於三惡道中若應
受報。願於今身償。不入惡道受。此名轉業懺也。三滅
業者。必須觀解明白。深發大菩提心。無始巳來。所造
諸罪。猶如闇室。懺悔正慧。喻若明燈。明燈一照。昏闇
皆除。不以闇多。能拒燈也。迷因謬果。具造諸愆。佛性
潛輝。故如闇室。發真慧火。事等明燈。燈起闇除。解生
惑喪。業無不滅也。願諸行者。推諸愆累。起心懺滌。存
乎正慧耳。
* 懺悔發願第八
(既知罪有三品。懺有三門。次端一心。正身威儀。䖍敬互跪。
燒諸名香。存想觀音菩薩。無量莊嚴。眷屬圍繞。為懺悔主。如對目前。發露無量劫來。
所造一切惡業。斷相續心。更不復造。而以正慧。觀罪性空。不在內外。敬發大菩提心。
摧滅洹沙煩惱。應一心念言。我與眾生。無始所作。一切罪障。惟願三寶。哀愍拔濟。頓
袪惡業。翻作淨因。身心齊空。罪福無主。了見真性。等佛法身。三業罪愆。成三解脫。六
根重障。翻作六通。念巳唱云)。
普為四恩三有。及法界眾生。悉願斷除諸障。歸令懺
悔(唱巳。起禮一拜。當運逆順十心即念清凉偈云。自從無始起無明。亦值惡友增我情。無隨喜心善永
滅。縱自語意惡漸生。心心徧布觸處染。念念相續日夜營。不欲人知藏過失。不畏惡道任縱橫。無慚無愧魔。羅
網。撥因撥果闡提坑。如是順流背本巳。生死苦海浩然盈。幸識由來長者子。今欲逆流捨貧里。正信因果破闡
提慚愧人天破無耻。恐怖惡道破不畏。發露罪業破覆佌。斷相續心破常念。發菩提心破徧起。修功補過破縱
恣。守護正法破無喜。念十方佛破惡友。觀罪性空破結使。上之六偈。初三。順生死十心。以為所治。後三逆生死
十心。從後翻破。應當熟誦默念。次作是言)。至心懺悔。我比丘(某甲)等。歸命
十方無盡三寶。願起哀憐。為作明證。我與法界一切
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
明體。用諸妄想。以想不真。故有輪轉。從迷積迷。以歷
塵劫。賴有善根。得生人中。忝奉釋迦像法遺教。身雖
出家。心不入道。犯遮律儀。毀性戒體。加以昏散。罔修
定慧。今始覺悟二障所纏。良由不知寂常心性。我等
又念。與諸眾生。自業所感。造十習因。受六交報。始於
淫習。納想為胎。終於訟因。交諠覆藏。蓋由眾生六識
造業。從六根出。如是各各引招惡報。當墮三塗。備受
眾苦。塵沙劫波。莫之遏絕。唯願本師釋迦文佛。圓通
懺主觀世音菩薩摩訶薩等。哀愍淪溺。方便提携。願
受懺悔。出於苦海。我所懺悔眼根功德。願令此眼。徹
見十方諸佛菩薩。清淨法身。不以二相。我所懺悔耳
根功德。願令此耳。常聞十方諸佛賢聖所說正法。如
教奉行。我所懺悔鼻根功德。願令此鼻。常聞香積入
法位香。捨離生死不淨臭穢。我所懺悔舌根功德。願
令此舌。常餐法喜禪悅之食。不貪眾生血肉之味。我
所懺悔身根功德。願令此身。披如來衣。著忍辱鎧。臥
無畏牀。坐四禪座。我所懺悔意根功德。願令此意。成
就十想。洞達五明。深觀二諦空平等理。我等又願。奉
持神呪。救護世間。得大無畏。天龍欣慶。風雨順時。五
穀豐殷。兆民富壽。聖帝明王。恩威兼被。五侯百辟。忠
孝咸敦。師僧父母。外護檀那。平等冤親。幽顯品類。皆
生四信。發菩提心。所有曠劫一切業障。仗此呪心微
妙章句。如是積業。猶湯銷冰。不久皆得悟無生忍。
懺悔發願巳。歸命禮三寶(此懺悔文并禮請諸聖。應須預誦。悉令通曉。若
於道場之內。旋觀生文。是則意無誠懇。豈有感降。而求罪滅耶。又散華等諸偈。有別行印本。皆
欲造修者。默而誦之)
* 旋繞念誦第九
* 南無十方佛
* 南無十方法
* 南無十方僧
* 南無道場經主盧舍那佛
* 南無頂光宣呪釋迦文佛
* 南無教光普被十方諸佛
* 南無大佛頂首楞嚴經
* 南無密持神呪文殊師利菩薩
* 南無圓通懺主觀世音菩薩
* 南無同陳修證權實菩薩
* 南無將求密義恒沙菩薩
* 南無十方一切菩薩摩訶薩
(夫右繞者順向殷重瞻望不足也。如是三匝。乃至百匝。亦無定數。次誦觀音圓通聲德者舉云。首楞嚴經。觀世
音菩薩圓通法門。其或修一席之儀。秪於道場諷經。如以七日為期限者。須於道場外別置禪觀堂。將入壇場。
并出懺巳。即於此堂。舉經耳。其諷經規式。亦如行願儀辨之)。
* 析通觀法第十
或謂。繫念數息。實乃內行根本。三乘要道。今茲懺儀。
何不遵稟。答曰。夫觀法之設。有方便門。有稱實門。方
便則局乎偏修。稱實則通於圓證。今經雖有數息方
便。局而不通。乃為文殊所奪。故經云。鼻想本權機祇
令攝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獲圓通(經文有依根識者。今舉其一耳)。
若乃稱實圓證。通而不局。即為妙德所與。故經云。此
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趣三摩提。實以聞中入(疏中
兼釋云。教體既成。然後思惟修習。入三摩提。成大解脫)。既宗觀音一門為最。自
餘諸方便。非是長修習。吾之所以不取數息者。職此
也。矧以修法垂範。導利有緣。而禮覲供養。其福與六
十二億河沙菩薩正等。豈勝言哉。若以稱實。攝於方
便。則數息亦修止觀二門。今經根塵結解門。決定修
乎止。因果同異門。決定修乎觀。厥或造修者。於道場
中。行諸法事。瞥起妄念。則失於止也。暫時忘照。則闕
於觀也。夫然則寂照雙流。止觀齊運。方為正修。其諸
事儀。皆為助行耳。
首楞嚴壇場修證儀(終)
* No. 1477-A
兩浙臨安府北山精進教院住持。傳賢首教觀比丘
(淨照)伏覩
晉水崇教法師所撰
華嚴楞嚴懺儀二本。昨因烽火。焚毀幾盡。良恐後進
不復聞見。謹施長財三十貫文。足恭依古本。命工刊
勒
楞嚴懺儀一本。所集
妙利。上嚴
都僧錄無際海印法師。
先本講和上。前住本府廣慧教院卿華嚴。
先受業和上。祥符寺文殊院然法華大德。
同登
華藏者。
時紹興戊辰歲。十二月十五日。比丘(淨照)謹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