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經義記
勝鬘經義記
稱。名種性聲聞。是人現在決定住小。不能入大。是故
亦名決定聲聞。退菩提心聲聞者。是人過去曾習大
法。流轉生死。忘失本心。志求小果。值佛出世。現欲小
法。佛依根欲。為說小法。證得小果。是人過去有菩提
心。今退住小。名退菩提心聲聞。種性聲聞。於佛一化。
始終住小。不能入大。退菩提心聲聞。始小終大。去住
雖殊。以其當時受小處一。是故對斯二人所說為聲
聞藏也。菩薩藏中。所教亦二。一是漸悟。二是頓悟。言
漸入者。即向退菩提心聲聞。始時住小。終能入大。大
從小乘。謂之為漸。故經說言。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我
今亦令入是法中。此是漸也。言頓悟者。有諸眾生。久
習大乘相應善根。今始見佛即能入大。大不由小。謂
之為頓。故經說言。或有眾生。世世以來。常受我化。始
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此是頓悟。漸
入菩薩。藉淺階遠。頓悟菩薩。一越解大。頓漸雖殊。以
其當時受大處一故。對斯二人而說。為菩薩藏。聖教
雖眾。要不出此。故龍樹云。佛滅度後。迦葉阿難。於王
舍城。結集三藏。為聲聞藏。文殊阿難。於鐵圍山。集摩
訶衍經。為菩薩藏。地持亦云。佛為聲聞菩薩行出苦
道。說修多羅。結集經者。集為二藏。說聲聞行。為聲聞
藏。說菩薩行。為菩薩藏。地持復云。十二部經唯方廣
部是菩薩藏。餘十一部是聲聞藏。涅槃亦云。十二部
經唯方廣部菩薩所持。餘十一部二乘所持。菩薩所
持猶菩薩藏。二乘所持猶聲聞藏。故知聖教無出此
二。此二亦名大乘小乘半滿教等。名雖變改。其義不
殊。今此經者。二藏之中。菩薩藏收。為根熟人。頓教法
輪。巳知所在。
次釋其名。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者。蓋乃
標部別之名。眾經所以首題其名。欲示所明之法。此
經所明。章別十五。始從欲佛。終至勝鬘師子吼章。章
雖十五。要分為二。前十四章是自利行。後一利佗。今
言勝鬘師子吼者。是第十五利佗行也。一乘方便及
以方廣。是前十四自利行也。何故不次。前後一章標
人顯德。標人在初。題接中便。故先舉之。言勝鬘者。外
國名為尸利摩羅。尸利此翻名之為勝。亦名為首。亦
名為德。摩羅名鬘。鬘是華鬘。華鬘中上。故號勝鬘。此
人何故名曰勝鬘。據相以求。一切世人。多依世事。以
名其子。勝鬘父母。借彼世間殊勝之鬘。以名其人。故
號勝鬘。賢聖之名。雖依世事立。冥與德合。如彼純陀
父母所立名解妙義。亦如維摩父母立字名無垢稱。
如須菩提父母所立名曰空生。皆與德合。此亦如是。
良以勝鬘肉備德慧而自莊飾。如世華鬘。故號為鬘。
德慧為鬘。殊過世好。是以言勝。師子吼者。借喻名德。
如世師子哮吼之時。有所摧伏。勝鬘外化能降惡人。
是故就喻名師子吼。又復勝髮。宜說此經決定不怯。
如師子吼。是故就喻名師子吼矣。下一乘等相別如
何。就前自行十四章中。初十三章是一乘體。真子一
章明信順益。此但舉前十三章。後一不論。言一乘者。
即是第五一乘章也。大方便者。是前四章。大方廣者。
是後八章。良以一乘是此經中所明之字。故先標之。
乘是行用。行能運通。故名為乘。隨化多乘。據實不殊。
是以言一。經中說一。汎有四義。一簡別名一。二破別
立一。三會別名一。四無別名一。言簡別者。如來於彼
三藏教中。權說三乘。求聲聞者為說四諦。求緣覺者
為說因緣。求大乘者為說六度。宣說菩薩三阿僧祗
修習有漏。云波羅蜜。於最後身。斷結成佛。為簡別三。
是故言一。言破別者。佛為化人權說三乘。眾生聞之。
執為定實。佛為破之。是故言一。故經說言。唯此一實。
餘二非真。其猶化城。非真息處。言會別者。如下文說。
於一乘中。開云諸集。會之歸本。是以言一。言無別者。
就實論實。由來無別。是故言一。今此所論。會別名一。
以於實中因無異趣果無別德。故云一耳。大方便者。
是乘因行之修善巧。故號方便。方便不同。汎有四種。
一進趣方便。如見道前七方便等。二權巧方便。如二
智中方便智等。實無三乘。權巧為之。三施造方便。凡
所造作善巧施為。故號方便。如地持中所說十二巧
方便等。四集成方便。諸法同體巧相集成。故曰方便。
故地論云。此法善巧成名為方便。今此所論。是其第
三施造方便。又前四章漸增向果。亦得說為進却方
便。方便中極。是故云大。言方廣者。是一乘理。理正名
方。苞含曰廣。此等所詮。經是能詮。外國正音名修多
羅。此翻名綖。聖人言教。能貫諸法。如綖貫華。是故就
喻名之為綖。何不名綖乃名經乎。綖能貫華。經能持
理。其用相似。故號為經。名依俗訓。經者常也。教之一
法。經歷古今。恒有日常。此經始終。文別有三。謂序正
流通。初至嘆佛實功德來。是其由序。二從如來玅色
身下。是其正宗。三放勝光下。是其流通。化必有由。放
光明序。由序既興。宜顯所明之法。故次正宗。聖者為
化。兼益末代。故次第三明其流通。
就前序中。義要分二。一證信序。二發起序。辨此二序。
略有五門。一釋序名。并解立意。二明兩序名之差別。
并顯得失。三明二序名之通局。四定二序文之前却。
五隨文解釋。就初門中。先解序名。後解立意。言發起
者。佛將說經。先記時處。神力集眾。起發所說。名為發
起。以此發起與說為由。名發起序。證信序者。阿難稟
承如來所說。欲傳末代。先對眾生。云如是法我從佛
聞。證成可信。名為證信。用此證信與經為由。名證信
序。名義如是。次顯立意。何故有二。以經二故。住唯是
一。何曾有二。經體雖一。隨時就人。故得分二。一如來
所說。二阿難所傳。如來所說。益在當時。阿難所傳。傳
在末代。對斯二經。故立兩序。對佛所說。立發起序。對
阿難所傳。立證信序。故有兩序。
第二門中。先彰名
證信序及發起序。二隨人別。名如來序及阿難序。發
起序者。名如來序。證信序者。名阿難序。三就時以分。
明現在序及未來序。如來序者。名現在序。阿難序者。
名未來序。四對經以別。名經前序及經後序。名佛所
說以之為經。對此經故。彰別前後。如來序者是其經
前。阿難序者說為經後。阿難序者更有一稱。名遺教
序。以佛遺言教置此序。故名遺教。名別如此。得失云
何。此四對中。證信發起名義無失。第二對中。阿難序
者。名義無過。如來序者。義有不定。如此經中。有佛教
主王及夫人栴提勝鬘。共為起發。諸經發起。多不獨
佛。若言如來。則闕餘人發起之義。以如來序名有所
闕。廢而不存。阿難序者不立。第三對中。現在無失。未
來有過。是義云何。若佛現說名現序者。阿難傳時。亦
是現在。何不名現。若便對佛現在說經名阿難序。為
未來者亦對阿難現傳名如來序。以局過去為序之
時。各是現在。不可偏名。一為未來。未來不立。對未之
現。理亦宜癈。隨義且分。亦得無傷。第四對中。經前無
過。經後有失。若言經前。可得為序。既言經後。云何稱
序。若如來序者是佛說前。阿難序者亦是阿難所傳。
經前經後之言。有過須癈。經前之對。理亦不立。今以
諸名斯皆有過。故存證信發起之稱。
第三門中。言
通局者。通則二序。俱名證信。齊號發起。立序之意。同
為生信。是故二序。通名證信。同為起發。故二序通名
發起。兩義既齊。何故發起偏屬如來。證信序者獨在
阿難。為別二序隱顯別稱等為別序。何不名彼阿難
序者以為發起。如來序者為證信乎。釋言阿難位卑
難信。懼人輕謗。立序之意。專為生信。故今釋者。望真
本意。說阿難序以為證信。佛德尊高。人皆重信。不懼
輕。立序之意。直為發起。故存義名為發起。
第四門
中。先序異說。次辨過非。後顯正義。說如何昔來相傳
經後序中有五句。一如是。二我聞。三一時。四住處。五
同聞。有人以佛更為一句。通前說六。異說如此。次辨
過非。先以理徵。後以文證。如是我聞。此之二句。經後
可爾。一時佛等。若在經後。經前無佛。誰之說經。無時
無處。說何所記。經前無眾。說何所被。賴藉此等。起發
所說。云何經後。人復救言。事實經前。但是阿難後時
引來證成可信。故訓經後。若爾何獨立句六句正說
巳前。本但有事。所有言說。以後引來。如涅槃經。亦巳
前當時但可有事。皆是阿難後時引來。然彼所現六
種相等。難後引來得判經前。時處佛等。何為不爾。以
此驗求。五六之言。定判經後。實非道理。驗事如此。言
文證者。如法華論釋法華經。佛住王舍耆闍。所以在
此顯法勝故。又地論言。此法勝故。在於初時及勝處
說。又涅槃中。宣說如來二月涅槃及十五日。悉有所
表。又彼宣說𤘽尸涅槃霍樹涅槃。亦有所表。佛將說
經。先託時處。顯法發起。然後說經。何為經後。辨過如
此。顯正義。如是我聞。定屬證信。一時巳下。正說以前。
義有兩兼。若取當時起說之義。判屬發起。阿難引來
證成可信。判屬證信。不得偏取。
第五門中。先解如
是我聞之言。三句分別。一明如是我聞有之所由。二
明立意。三解釋其文。如是我聞之言有所由者。諸經
之首。何緣悉有如是我聞。由佛教置。佛何因教。阿難
請故。阿難何緣為此啟請。阿尼樓䭾教其請故。阿尼
樓䭾何因故教。由見阿難心憂惱故。阿難比丘何故
憂惱。由見如來般涅槃故。如阿含說。佛將滅度。阿難
悲惱。莫能自勝。阿尼樓駄開覺阿難。汝傳法人。何不
請佛未來世事。徒悲何益。阿難答曰。我今迷悶。知何
所問。阿尼樓駄。遂教阿難請問四事。一問佛滅後諸
比丘等以何為師。二問佛滅後諸比丘等依何而住。
三問惡性比丘云何共居。四問一切經首當置何字。
阿難被教。心少惺悟。授教請。譽之。何為師者。當依波
羅提木叉為師。若我住世無異於此。木叉是戒。比丘
所學。故說為師。依何住者。當依四念。何謂四念。謂觀
內身遊身觀精懃一心除世貪憂。如是觀外身內外
身受心法等亦如是。此是所依。故經說言。若依四念。
名自境界。不為魔縛。若住五欲。名他境界。為魔所縛。
惡性比丘云何共居者。梵檀治之。言梵檀者。嘿不共
語。若心調伏。為說離有無經。一切經首置何字者。當
置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藂林等。由佛教置。故
有此言。第二門中。言立意者。雖知此言是佛教置。佛
本何意教置此言。為生物信。云何生信。言如是者。阿
難顯巳信順以語。令他眾生同巳生信。言我聞者。阿
難彰巳從佛所聞。非自制造。以成可信之。是何義而
為生乎。釋言。信者入法初門。攝法上首。凡入佛法。要
先起信。是故經中說信如手。如人有手。至珍寶所。隨
意採取。若當無手空所獲。信有是義。故為生之。第三
門中。先解如是。後釋我聞。解如是中。先就人定。後正
解釋。定之云何。昔來相傳就阿難解。阿難自言。巳之
所傳。如佛所說。故名為如。簡去相似行言是。究尋
此言。乃是就佛。非就阿難。何故得知。准大智論。言如
是者。信順之辭。阿難彰巳信佛語噵佛所說。以為如
是。又溫室經初阿難自云。吾從佛聞於如是。故名佛
說以為如是。但方言不同。依外國語。先舉所聞。後舉
如是。故知名彼如來所說以為如是。定之亦爾。解釋
云何。言如是者。解有兩義。一約法解。二約人解。言法
者。阿難噵佛所說之言。如於諸法。故名為如。說理如
理。說事如事。說因如因。說果如果。如是一切如法之
言。是當道理。故曰如是。良以。乖法名為非。故如法之
言。得稱為是。言約人者。阿難噵今釋迦所說如於過
去一切佛說。故名為如。如諸佛說。是當道理。故名如
是。乖佛所說。則名非故。如佛所說。得稱為是。此之兩
釋。共成一義。言我聞者。阿難對彼未來眾生。陳巳飡
說。故言我聞。聞實是耳。何故稱我。諸根之別。皆我用
具。足故就主說言我聞。法中元無人。何處有主。而言
就主宣說我聞。釋言。法中雖無定主。非無假者。綰御
之義。亦得稱我。故涅槃云。譬如四兵合以為軍。雖無
定主。亦得稱言我軍勇健我軍勝彼。此亦同然。阿難
既是得理聖人。有何所以。同凡說我。釋言。阿難雖復
說我。不同凡夫。云何不同。說我有三。一者凡夫。見使
未亡。見心說我。二諸學人。見使雖除。慢使猶在。慢心
說我。三無學人。見慢巳除。值世流布。宣說言我。今阿
難結集法時。身居無學。見慢巳除。隨世流布。宣說我
聞。故不同凡。無我是勝真諦所收。有我不如世諦所
攝。何不從勝宣說無我。從劣說我。化我眾生。法須如
是。若不須說我。何由可得標別故。此令人識知。故須
說我。乃至諸佛化我眾生。例皆同爾。一時巳下。義雖
兩兼。今且對前一向證信。
自下偏就發起以釋。於中處二。人別有五。文別有三。
言處二者。一異處赴化序。在舍衛玄起彼化。二當處
赴化序。佛往踰闍欲為說經。諸經之中。多有此例。言
人五者。謂佛化主。王及夫人。栴提勝鬘。五人影嚮。共
為發起。文別三者。一明佛化主。二王與夫人。是生信
時。釋此一時。略有三句。一序異說。二辨其非。三顯正
義。異說如何。昔來相傳。佛說時阿難聞時無先後。簡
去傳聞之謬。成上我聞。故云一時。異說如此。次辨其
非。先以事驗。後以文證。如何如經中說。阿難是佛得
道夜生。彼小乘中。佛成道巳。過六七日。即便說經。若
依大乘。過二七日。佛便說經。阿難爾時由在懷抱。身
不預會。如來成道二十年後。方始出家。三十年後。方
為侍者。自斯巳前。所說諸經。多不親聞。雖不親聞。而
所集經。並云一時。驗之定非簡傳之辭。又小乘中。不
得說言阿難是權。明知非是聽說一時。云何得知阿
難是佛得道夜生。為詮此義。須知阿難字立因緣。阿
難陀者。是外國語。此名歡喜。喜有三義。一以本因。佛
於往昔。見過去佛。號釋迦文。侍者弟子。名曰阿難。國
土眷屬。與今無異。因即發願。願我當來成如今佛。以
斯本願。侍者弟子。今字阿難。二以現緣。阿難端正。見
者同喜。改號歡喜。三父母立字。父母何緣以字歡喜。
喜時生故。何者喜時。佛得道時。如來十九出家。三十
成道。既出家巳。五年習定。六年自餓。父王遣人。恒往
瞻伺。知極羸惙。常恐不全。菩薩後時。知餓非常。受食
乳糜。欲取正覺。魔作是念。若佛成道。空我境界。聞道
未成。當敗其志。造率官屬十八億萬。來嬈菩薩。菩薩
爾時入慈意定。令魔眷屬顛倒墮落。魔既被降。便作
是念。菩薩力大。非我能勝。當惱其父。遂即往詣淨梵
宮上。唱如是言。悉達太子昨夜死矣。王聞是語。從床
而墮。猶若魚王熱沙所爍。良久乃甦。念子在家當為
輪王。何期出家。空無所獲。未久之間。菩提樹神。以佛
道成。遂持天華。慶賀父王淨飯宮上。唱如是言。地天
太子昨夜成道。明星出時。降魔兵眾。得成佛道。故以
天華。用相慶賀。王聞生疑。向者有天。言我子死。今復
有天。云子成道。何者可信。菩提樹神曰。我言可信。向
者是魔。故相惱其。王聞大喜。念子在家當為輪王。今
日出家。為法輪王。彼此無失。前聞子死。念忽聞洛。一
重大喜。復聞道成。兩重大喜。未久之間。王弟斛飯。夜
生阿難。晨抱詣王。弟於昨夜生一男。王即報言。我子
成道。汝復生男。眾慶集。與字歡喜。以此推驗。阿難定
是得道夜生。何由得言聽說一時。事驗如此。文證如
何。依轉法輪經。阿難比丘結集法時。在前結集轉法
輪經。口自稱云。佛初說法時。爾時我不見。如是展轉
聞。佛遊波羅捺。為五比丘眾。轉四諦法輪。據斯以驗。
阿難自言巳之傳聞。不云親承。然彼經首亦言一時。
明知一時非簡傳聞。辨過如此。正義云何。言一時者。
化辰曰時。如來一代化時眾多。為別餘時。是故一言。
何故得知此言屬下。依華嚴經十地品初說言。爾時
佛在他化。龍樹別傳。改爾為一。爾時之言。不可成上。
改爾為一。寧不屬下。故知一時定非成上。
所言佛者。標其化主。於王夫人是所信人。佛外國語。
此翻名覺。覺有兩義。一覺察名覺。二覺悟名覺。言覺
察者。對煩惱鄣。煩惱侵害。事等如賊。唯聖覺知。不為
其害。如人覺賊賊無能為。故名為覺。言覺悟者。對其
智鄣。無明昏䨱。事等如睡。聖慧獨悟。如睡得悟。故名
為覺。所對無明。有其二種。一性結無明。迷䨱實性。對
除彼過。覺法實性。故名為覺。二事中無知。於事不了。
對除彼過。覺知一切善惡無記。故名為覺。故地持云。
義饒益聚。非義饒益聚。非義非非義饒益聚。平等開
覺。故名為佛。既自覺。復能覺他。覺行窮滿。說之為佛。
言其自覺簡異凡夫。云言覺佗彰別二乘。覺行窮滿
顯異菩薩。是故獨此偏名為佛。
住舍衛下。明起化處。於王夫人生信處住。舍衛國。就
寬通舉。此云名聞。其識名為舍婆提。此從人稱。自古
昔有人。兄名舍婆。弟名婆提。兄弟二人。共造此城。是
故名為舍婆婆提。祇樹獨苑。隨處別指。此是寺名。祇
者是其祇陀太子。給孤獨者。是須達多長者。此人恒
常給飢貧。因以呼之為給孤獨。二人和合。共造此等。
共造因緣。廣如經說。佛初成道。在摩竭國。未來舍衛。
須達長者。因行摩竭。到王舍城。寄止一家。其家明日
欲請如來。極夜怱怱。須達問之。為當欲請摩伽陀主。
為當欲作歡樂吉會。怱怱如此。主人對曰。我不請王。
亦不餘會。明欲請佛。是以怱怱。須達宿世值佛因緣。
初聞佛名。身毛為竪。即問主人云何。主人以是佛德
答之。須達渴仰求見心猛。夜覩天明。進詣佛所。佛為
說法。道悟初果。請佛夏坐。佛知舍衛多善眾生。須往
攝化。即受其請。佛時告曰。出家好靜。長者須知。須達
欲為如來造寺。不閑造法。請將舍利往彼授。佛時聽
許。往不見寺地。都無好處。唯有城南一千步外道西
之中。有王太子祇陀之苑。足八十頃。堪造佛寺。遂𠗦
買之。祇聞不肯過聊不以。祇陀戲言。若能側布金錢
滿地。當可相與。須達喜諾。天當取金。薗地屬我。祇陀
對言。我苑不賣。須達告諍。告諍不請官決之。首陀會
天。恐畏餘人敬領太子隨情曲判。即自化身。為斷事
者。依法正判。苑屬須達。祇陀取金。𨒬既判巳。須達輦
金。布其地。布之欲滿。唯五百牛在。須達支思不知當
出何藏金足。祇陀謂思悔。遂告長者。若悔相聽。何故
思量。須達對曰。為佛造寺。何計金寶。但自思念。不知
當出何藏金足。祇陀即念。所為之佛必有大道。致使
斯人輕寶乃爾。表者宜止。巳布之金。可為苑價。未布
之地。我為殖樹。須達敬從。是以此寺名祇樹給孤獨
薗。如來金時遊化在此。是故言住。法身無方。示化有
託。故言住耳。
時波斯匿王下。是第二段。明王夫人於佛得信。作書
告女。於中先明王與夫人於佛得信。共相謂下。作書
告女。前中波斯匿為舍衛主。此云月光。末利是其波
斯夫人。本字黃頭。從末利薗得此人。因薗立稱。故號
末利。得之因緣。如經廣說。此人本是舍衛城中耶若
達家守薗之婢。於一日中。請食守薗。路值如來入城
乞食。黃頭見佛相好具足。發信敬心。念言我今奉猷
飯食。或見哀受。遂往求施。佛時許之。當施食時。即自
要願。願脫婢使。為王夫人。其時值王出田遊獵。天時
暑熱。遙見黃頭所守之薗。藂林鬱茂。馳往奔之。王馬
駿快。在前而至。黃頭見王迎接扶下。引至凉處。敷衣
請坐。隨王所須。巧稱王心。王問伱是誰家之女。黃頭
實答。王具問巳。將從始至。王遣使人呼耶若達。達至。
王問是卿何親。達答是婢。王令索價。達時答王。直爾
奉王。乞不取價。王言。我今娉為夫人。不得虗爾。達時
遂索百千兩金。王即與之。香湯洗沐。衣夫人服。王與
同輦。載之還宮。王極寵厚。五百夫人中得為第一。故
今舉之。此能信人。言信法者。先事外道。今始歸佛。信
於佛法。故言信法。何緣得信。如經中說。末利夫人。因
獻佛食。得脫婢使。為王夫人。常自思念何緣得爾。豈
不由昔施沙門食。得此福報。即問左右。頗曾見有如
是人不。傍人對曰。此應是佛。今在祇薗。末利聞巳。辭
王禮觀。佛為說法。遂得深信。因信勸王。王心未迴。後
因十七羣童子比丘入城乞食。食巳出城。水中遊戲。
王與夫人。昇樓遙見。語夫人。所事正爾。何足可尊。勸
我令信。夫人有愧。當於是時。十七群中寂大之者。在
先出水。觀察向來諠戲太過。將不生於世人譏嫌。為
此觀時。見王豈挊。疾呼同友。汝等速出。向來諠戲。生
世不善。各現自力。除王不信。諸人遂即出水著衣。端
坐入定。發通飛行。游王殿上。夫人先見。告王令知。年
少能爾。何況耆宿。王見信敬。遂往佛所。佛為說法。得
正信解。名為信法。問曰是中為信大法。為信小法。釋
言之中。但云信法。不分大小。不可輙定。以今初信。望
後作書。時中不遙。故云未久。自下作書告女之中。初
先籌量。王及夫人與勝鬘下。正名作書。籌量中。有㹅
有別。共相謂言是其㹅也。謂是告辭。以言相告。故曰
相謂。
勝鬘下別。於此別中。先發言夫人後述言有四。一噵
勝鬘是我之女。彰巳諳委。二聰慧下欲其根性明可
開曉。三若見佛下彰見佛有宜。四宜時下明須告發。
初中勝鬘樹其所言。夫人者勝鬘。是其波斯之女。適
配踰闍為友稱夫人。夫人是其之美號。故從彼國說
為夫人。是我女者。彰諳委明堪入法。是二句中。細分
有六。一聰。二慧。三者利根。四通。五敏。六者易悟。前三
直歎。後三重顯。知事名聰。解義稱慧。於此二中。易可
開曉。名為利根。通顯前聰。有人聰不覺無知。今明勝
鬘愽練五明聰而廣通。敏顯前慧。有人有慧不必明
了。今彰勝鬘有慧不必明了。今彰勝鬘有慧能明。故
名為敏。敏猶明也。言易悟者。顯前利根。有人利根憘
為專執。今明勝鬘情性箄盡逢勝必從。稱曰易悟。第
三句中。見佛必解。明能解也。心得無疑。明能信也。第
四句中。宜時遣者。善時難遇。故宜及時遣信告也。因
告見佛。生其善心。名發道意。此㹅相言。不分大小。上
來王語。夫人白下。末利述可。上來籌量。下正書告。句
別有三。一作書嘆佛。略讚如來無量功德者。一紙之
書言為能窮德。故云略讚。言雖約略。攝德寬廣。名讚
如來無量功德。如是如理。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曰
如來。功謂功能。諸行皆有潤益之功。此功是其善行
家德。故云功德。如清冷等是水之德。二即遣使持往。
言內人者。是其閹人。又云石女。女人不產。名為石女。
如來曾有因緣經中。波斯匿家。有五石女。聽黠巧便。
堪可駈使。當應是彼。何故遣此內人為使。宮閣之使。
非內不通。是以遣之。名栴提羅。出其名諱。依外國語。
四名相通。一栴提羅。此奄人。奄人猶是中曹人也。二
扇提羅。此名石女。三栴陀羅。此云魁膾。四栴荼羅。此
云名月。若此正名為栴提羅。即是奄人。若當正音。名
扇提羅。翻譯者謬名栴提羅。則名石女。三使人下使
至奉書至阿喻闍國入其宮內。明使至也。踰闍梵音。
此云無生。此國往昔大乘人住。多解無生。國從人稱。
故號無生。下奉其書。言敬授者。勝鬘即是栴提大家。
跪而奉書。名為敬授。
勝鬘得下。是第三段。明其勝鬘得書知世有佛請佛
說經。於中有四。一明勝鬘得書知佛。二向栴提下。說
偈作請。三即生念下。如來赴就。四勝鬘及下。覩佛設
敬。前中細分。乃有四句。一見書歡喜。女在他國。得父
母信。豈不歡喜。二敬以頂受。外國之法。得尊長書。先
以手受。次置頂上。顯巳受即然後尋讀。勝鬘如是。故
云頂受。三開書看文名讀。闇詠稱受。領納曰受。慍守
曰持。四生異想。此書論云改異常信。故明怖心。
第
二段中。向栴提說。經家序列。栴提是其父母之使。量
之說偈。如對父母。故對說偈。何故揭誦。釋有兩義。一
偈言巧約。少字之中。能攝多義。勝鬘欲以略少之言。
攝佛廣德。故為偈頌。二偈言義妙。諸讚嘆者。多用偈
頌。勝鬘為以微妙之言述讚佛德。故須偈誦。下宣偈
辭。於中。初偈審定書言。後偈默請。就初偈中。我聞佛
聲。領書所告。向來勝鬘用眼讀書。不曾可聽。何故言
聞。釋言。根葉有相助義。前王夫人。作書告女。以身表
口。勝鬘讀書。以目代耳。故曰聞矣。佛在舍衛。勝鬘未
覩。何得巳言我聞佛聲。此聞書中噵佛名聲。非聞佛
語名聞佛聲。所未曾有。述書所讚。如書所嘆。在世全
無。故言未有。所言真實者。審定書言。前言勝鬘利根
易悟。今此得書。何故疑惑。不即領受。釋言。事有難信
易信。世事易信。出世難信。今書所傳。世在未有。故須
審定。又復勝鬘是聰慧人。凡所得事。審而詳信。不同
愚人望直專信。應當脩供養。量息許稱量栴提傳書
之恩。明合供養。不噵如來。故明本云是言若真實我
當與汝衣。第二偈中。半偈測佛慈普明不簡。巳下之
半偈。以理要請。下情惻上。名曰仰悟。佛具眾德。為世
欽重。故號世尊。書中嘆佛言。佛慈等故言普為。噵佛
普為。明不簡巳。所為眾生。在於時中。為為世間。非器
世也。言亦應者。以前世間類巳名亦。慈在如來。未敢
自專。故言亦應。上心慈下。名垂哀愍。請心決施。故言
必令我得見也。
第三段中。初之半偈。乘請赴就。下
之半偈。放光令見。即生念時。牒前起後。謂前勝鬘仰
惟時也。空中見者。有請宜赴。是故須現。如來示化。受
丈夫形。宮閣之化。無宜輙在。故雲中現。言普放者。釋
有兩義。一普身放光。故名普放。二光普照。故云普放。
淨光明者。釋有兩義。一光體無暗。名之為淨。二就所
照能令眾生雜欲怒癡。故名為淨。顯無比者。以所放
光。顯巳身相。令彼見也。欲赴勝鬘願求之心。故須顯
之。
第四段中勝鬘眷屬。標其敬人。頭面接下。顯其
敬相。頭面接禮。是身敬也。頭是巳尊。足是彼卑。顯敬
慇至。勝鬘在地。如來在空。云何得接。此據內心。運想
言耳。咸以淨心。是以敬也。咸是皆義。淨是信義。明前
勝鬘及與眷屬皆於所起淨信意名清淨心。嘆佛實
得。是口敬也。此言實者兩義。一稱書名實。二德依理
成。名出情妄。故名為實也。
自下第二。是其正宗。正宗之中。章別十五。始從嘆佛。
終至勝鬘師子吼章。此十五中。前十四章。是其自利。
後一利他。前十四中。初十三章。是一乘法。後一就人
明信利益。前十三中。初有五章。是一乘行法。後之八
章。是一乘理法。蓋乃經論所說大同。如涅槃經。初說
慈悲不殺等事。明其行德。四淨四倒如來性等。彰其
道理。如維摩經。初說慰喻調伏等事。是明其行。不二
門品。復彰道理。如地持論。初自利利他。還明其行。後
真實義品。復說道理。良以菩薩行依理成。故說行後。
多皆明理。理者所謂非有無。如實法性云何依乎。菩
薩是法非有非無。見非有故。不著有邊。見非無故。不
住無邊。不著有邊。即非垢行。不住無邊。行非淨行。故
經說言。非垢行非淨行是菩薩行。又復菩薩不著有
故。不同凡夫。則非凡行。不住無故。不同二乘。則非聖
行。故經說言。非凡夫行。非賢聖行。是菩薩行。此等皆
由證理故爾。故辨行後。多皆說理。就前五章明行之
中。初四是其一乘之因。後一是一乘之果。就前四中。
初之一章。明菩提起行根本。後之三章。明菩提行。行
中十受持戒雖過三願攝受造行善法。善中三願。是
世間行。攝受出世。就一乘行德之中。有此五章。就初
章中。四句釋之。一釋章名。此章名為嘆如來真實第
一義功德。如來功德。證理以成。是故名為第一義功
德。德絕情妄。稱曰真實。勝鬘於此以言嘆美。故名嘆
德。二顯來意。此章嘆佛完顯發心。云何顯發。凡是世
人情所憎惡。發言毀呰。內心願求。與言美嘆。今此勝
鬘。內求佛德。是故讚嘆。舉嘆為顯內心願也。何故明
願。願是行本。故須明之。三解次第。何故先明嘆佛功
德。釋有兩義。一乘前便。故先明之。云何乘前。勝鬘前
請如來赴就。因見即嘆。故先明之。二生後之便。菩提
之心。為諸行本。能生後行。是以先論四分文釋。
此章有二。一嘆佛德明所願求。二哀愍下彰其發
心。乘前所見。故先嘆佛。文有五偈。初四別嘆。後一結
嘆。如來廣德非不彰故先別嘆。非別能盡故後結之。
前別嘆中。初有兩偈。嘆其法身。次有一偈。嘆其解脫。
後之一偈。嘆其波若。三事之義。如涅槃章。其廣分別。
此應論之。三中何故先嘆法身。乘前所見。故先嘆之。
尋身有本。所謂解脫。解脫有本。所謂波若。如生死中
在報依業。業依煩惱。前法身中。應先廣釋。三佛之義。
廣如別章。然後釋文。文中初偈嘆其應身。後偈嘆真。
乘前所見。故先嘆應。尋應有本。故後嘆真。前嘆應中。
偈有四句。初三正嘆。後一結敬。前三句中。玅色正嘆。
汎解妙色。有其二種。一者精妙。來相好精勝過世。二
者圓妙。法界色像。無不悉現。猶如淨色摩尼寶珠眾
像悉現。故稱為玅。今此所論。是精妙色。次有兩句。寄
對顯勝。無等無比。過世色相。他不能齊。故曰無等。他
不能似。故無比。言不思者。過世心想。世情弗測。故曰
不思。言不議者。過世言相。言不能宣。稱曰不議。問曰。
應身與情相應。云何說言不思議乎。釋言。麤應凡亦
能見。精妙之應。十地乃覩。非世能知。是故說為不思
議也。是故今敬禮。總以結敬。佛德如是。故今禮也。就
嘆真中。偈有四句。初三正嘆。後一結敬。就正嘆中。初
有兩句。嘆佛報身。報中無出功德智慧。色無盡者。是
其功德。無盡之言。汎釋有二。一常無盡。真身常住。無
有遷易。二廣無盡。諸根相好。皆遍法界。問曰。若眼遍
充法界。餘根相何處安置。釋言。真身是法門身。不得
如彼世間色像差別求之。是義云何。若入眼門。眼遍
法界。諸根相好。及佛國土。悉眼中現。若入耳門。耳遍
法界。餘根餘相。及佛國土。皆耳中現。如是諸根諸相。
及佛國土。一一皆爾。由如大海一相皆遍。亦如虗空
無為不動無礙寂靜一切皆遍。此亦如是。同體周遍
故。不可窮極。故曰無盡。今此所論。是常無盡。與後文
中常住義同。有人說言。真身無色。是不所不應。如經
中說。菩薩廣植相好之因。如何無果。復如地論宣說
如來相好莊嚴為實報。何為不信。又復如彼大涅槃
云。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小泥洹
言。妙色堪然常安穩。不隨時節劫遷。大聖曠劫行慈
悲。故得金剛不壞身。此文之中。說色無盡。當知皆是
顯真之謂。不得言真身無色人家。所以說真無色。懼
色是礙。若爾何不懼心是緣說佛無心。佛無緣心。而
有無緣不動之心。佛無緣不動之心。佛無礙色。何為
不有無彰礙色。問曰。無礙云何名色。若爾佛心亦無
攀緣。云何名心。彼雖無緣。而有所知。故得名心。佛雖
無礙。而有法界。諸根相好。何為非色。智慧亦然。是智
慧身。慧同前色常住無盡。故曰亦然。一切法常。是法
性身。如來藏中。恒沙佛法。顯成今德。名一切法。皆即
真心。不離不斷不脫不異。故曰常住。常住猶前無盡
義也。此三句中。初云無盡。後言常住。蓋綺互耳。齊類
皆得。是故結敬。前言敬禮。此云皈依。文綺互耳。嘆解
脫中。偈有四句。前三正嘆。後一結敬。就正嘆中。降伏
心過及與身四種。明其所離。謂離十惡。降伏心過。即
是遠離意三邪也。及與身者。離身三惡。偈文迮故。略
不云三。及四種者。離口四過。亦以偈迮。略不說口。離
前詠後。是以言及。問。解脫有過皆捨。何故此中偏言
離業耶。答。分相慧除煩惱。解脫免業。法身離苦。故今
解脫。偏云離業。巳到難伏地。彰其所得無上涅槃。是
難伏地。佛巳到之。是故結敬。禮法王者。佛具諸法。於
法自在。故曰法王。解脫王義。故此論之。嘆波若中。偈
有四句。前三正嘆。後一結敬。前正嘆中。嘆三種智。一
一切智。能知一切世諦諸法。二無礙智。於世諦法。知
之自在。三清淨智。證第一義。此三廣釋。如地持論。知
一切爾炎。是一切智。爾炎相語。此云智母。又亦名為
智境界矣。五明等法。能生智解故。名智所依。名有境
界。如來悉智慧身自在。是無礙智。於諸法中。不假方
便。任運能知。故云自在。攝持一切。是清淨智。如實法
性。是一切法。明證在心。故曰攝持。結敬可知。諸偈結
敬。齊應相似。文綺互故異。上來別嘆。別嘆難窮。下結
顯多。偈中四句。前二結用。後二結體。就結用中。言過
稱者。出言分齊。後結體中。無邊法者。證窮法界。難思
議者。妙出情分。此乃諸佛滅觀真德。緣心不及。名難
思議。佛具此德。事合受仰。故並言禮。
上嘆佛德。下明發心。文別有二。一略明發心。二我巳
作下。廣明發心。略中初偈諸佛䨱護。後偈佛許。前中
初句正請䨱護。言哀愍者。請佛哀憐。䨱護我者。謂佛
攝化。䨱我增善。護我離過。故言䨱護。令法種增。出須
䨱事。勝鬘上來嘆佛之善及求佛心。能為未來法身
種子。名為法種。願佛䨱護。令得增長。下有兩句。出須
䨱時。此世現在。後生當世。於此二世。願佛常攝。過去
巳往。不須䨱護。是以不請。下佛許。我久安汝前世開
覺。過去攝也。化起福德。名為安立。導生智慧。稱曰開
覺。今復攝也。未來亦然。後世攝也。勝鬘向者但請現
未。如來何故許其三世。此舉過去。證其現在未來必
然。非許過去。
第二廣中。文別有二。一開勝鬘乞記方便。二佛於眾
中下。如來與記。前乞記中。初先口乞。後明身乞。前口
乞中。我巳作者。牒巳過善。現牒現善。餘牒後善。上來
別牒。如是眾善。總牒二世。唯願見攝。正是乞辭。唯謂
專也。勝鬘之意。專求攝受。故言唯願。見攝受者。將有
兩義。一求望之辭。如似世人求他之時。語言仁者願
顯將理。此亦似彼。如維摩經中。亦有此例。彼處維摩。
取無動界。安置此土。彼國天人。白無動佛。誰取我去。
願見救護。此言似彼。二照矚之義。願佛宣說當來攝
相。令我照見。名見攝受。上來口乞。勝鬘眷屬頭面禮
佛。是身乞也。向前口乞。今復身禮。彰巳內心專專之
至至。問曰。勝鬘行因得佛。自是常理。何須乞記。釋有
兩義。一者自為覩果行因。求心猛勵。是故須乞。二者
為佗因乞記。故下攝多人同生其國。是故須乞。為疑
故須乞記。疑者嘆佛從虗。終無得果。釋疑可知。
下正與記。於中初明如來與記。諸有終下明記攝益。
前與記中。有總有別。佛於眾中。即為授記。是其總也。
勝鬘行因記得當。名之為記。聖說授與。目之為授。汝
嘆巳下。是其別也。汝嘆如來真實功德。牒前善因。以
此善下。禮其當果。於中有二。一記學子。二過二萬下。
記無學果。就學果中。當於無量阿僧祇劫。天人之中。
為自在王。是初地上攝報果也。無量阿僧祇劫。舉其
時分。此無量者。依華嚴經。是其一百二十數中。一數
之名。劫者猶是時之別稱。天人巳下。是其果體。勝鬘
未來形遍六道。無所不。就勝言耳。生處見我當供餘
佛。是初地上調兼行果。此即彰巳攝受之相。當復供
下。約對餘佛。明調兼行。無學果中。初明正報。後辨依
果。前正報中。言過二萬阿僧祇者。辨其時分。問曰。前
說無量僧祇。今言二萬阿僧祇劫。為一為異。釋言。當
應無量之外更過二萬阿僧祇劫。方得作佛。問曰。菩
薩種性巳上。度三阿僧祇。便得作佛。今云何言。無量
僧祇。為自在王。復過二萬阿僧祇劫。方得作佛。釋言。
劫有大小故爾。如地持說。劫有三種。一日月歲數無
量。名阿僧祇劫。二十劫無量。名阿僧祇劫。如賢劫等。
此劫大小。如龍樹辨說。四千里城滿中芥子。一槩令
平。百年去一。其芥子盡。劫猶不盡。三大劫無量。名阿
僧祇。何者大劫。若依雜心。如賢劫等。六十四劫。名一
大劫。何故定數六十四乎。從初火劫。終極風劫。有六
十四。是義云何故。壞劫火多。水次。風為最小。七火一
水。過七水巳。更過七火。方有一風。如是合有八七火
劫一七水劫并一風劫。為六十四。亦可數彼賢劫等
劫。至不可數。為一大劫。劫別如是。言種性上三僧祇
者。是其大劫。今論中劫。彼此不違。當得作下。是其果
體。先明作佛。號普光等。辨其名諱。佛名有二。一通。二
別。論其別名。諸佛各異。或有從其種姓為名。如迦葉
佛釋迦佛等。或從光明。如定光等。或從聲名。妙音等。
或從壽名。如彌陀等。或從目名。如燃燈等。或從喻名。
滿月光琉璃光等。如是非一。語其通名。諸佛齊等。佛
德無量。依德施名。名亦無邊。住中據要。略論十種。所
謂如來應供正遍知乃至佛世尊。十號之義。廣如別
章。此應具論。今此文中。號普光者。是其別名。由前見
佛普身放光。起心願求。故成佛時。名曰普光。下如來
等。是其通名。如來即是如來之號。應者即是應供之
號。正遍知即是遍知號。餘略不論。下記依果。果謂淨
土。淨土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然土有三。一法性
土。一切國土本性清淨。法界諸義。同體相成。猶如帝
網。凡夫於彼清淨土中。妄想覆心。自累成隔唯見鄣
礙事別之土。後除妄想隔礙之心。本隱淨土。顯為我
用。名法性土。二實報土。廣修淨因。得勝境界。微妙第
一。諸相莊嚴。皆遍法界。如海十相。不同世人所見之
土彼此隔礙。三圓應土。如淨寶珠。青黃赤白無鄣礙
現。今此所記。是其應土。應淨土中。有三莊嚴。一五欲
莊嚴。一切色香味觸等。微妙精勝。二法莊嚴。具諸法。
三人莊嚴。勝善眾生。居住其中。今具有之。就此文中。
麤分有二。一明所無。無惡因果。二明所有。有善因果。
細分有四。一無惡果。二亦無下。明無惡因。三彼國下。
明有善果。四彼諸下。明有善因。就初句中。彼佛國土
無惡趣者。無三途苦。無老病衰。無人中苦。老病可知。
中年交裘。名為衰惱。彼皆無之。無不適意。無天中苦。
無之一字。貫此諸句。第二句中。言亦無者。前無苦果。
兼無惡因。故言亦無。殺盜邪婬乃至邪見。是不善業。
尚無惡名。焉有惡體。第三句中。彼國眾生。謂人與天。
翻離惡趣。色力壽命。翻前老等。色翻前老。老侵壯色。
故翻之。力翻前病。病奪強力。故翻之。壽翻衰惱。衰夭
長壽。故壽翻之。五欲眾具。皆悉快樂。翻不適意。勝於
他化。顯快樂相。勝有二種。一者精勝。始他化天比人。
五欲昇降非並。淨土五欲望他化天。優劣亦爾。二受
用勝。穢士五欲受用生所。淨土五欲受用生道。如香
積飯。今此所論。是精勝也。第四句中。彼諸眾生純大
乘者。彼妙淨土。無雜學也。上來與記。下明攝益。諸有
修習善根眾生皆集彼者。起眾心恐人間勝自絕不
往。故諸有脩善集彼。勝鬘夫人得授記下。諸人願生。
世尊記下。佛記皆生定其去心。
○自下第二。明十大受章。於中略以四句釋之。一解
章名。此章名為不思議大受。菩薩戒廣釋精深難測。
名不思議。非餘能加。目之為大。為心領納。稱之為受。
二釋來意。前章求佛。佛由戒成。故須明之解次第。前
明嚴心。自下起行。行初難遇。是以次論四分文解
釋。
此章有二。一自受戒。二離佛下為他要瑞。自中有三。
一受戒方便。二受十下正明受戒。三法主下請佛證知
初方便中。聞受記牒前起後。恭敬而立。正是方便。何
故立受。有人釋言。[妳-女+口]將行相。若爾坐受豈爾不行。當
知受戒坐之皆得。不應異釋。今此正以佛在空中。勝
鬘在地。仰對如來。立言是便。是以立受。非直此立。餘
章皆爾。若爾向前受記之時。何故不立。彼自不言聽
受佛語。伏聽亦便。是以不起。下正受中。有總有別。受
十大受。是其總也。下十戒法深廣名大。為心領納目
之為受。勝鬘要期受彼大受。名受大受。世尊下別。別
中廣論戒法難窮。今據一門。且論十種。十中前九。受
世教戒。第十一種。受正法戒。於世戒行。要期領納。名
受世戒。於證理行。要期領納。名受正戒。就前九中。初
一律儀。次四攝善。後四攝生。此三猶是地持論中三
聚戒也。三聚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就律儀中。言
尊者。啟白所對。次使如來知巳所受堅固持心。故須
啟白。我從今日乃至菩提。要期分齊。今日是期要期
分齊。今日是其要期之始。乃至菩提要期之終。此即
不同凡夫聲聞形俱等戒。於所受戒是所受法。不起
犯心是要期意。謂於所受律儀戒中。不起犯心。尚無
犯心。為有事犯。攝善戒中。初句除慢。第二除嗔。第三
除嫉。第四除慳。煩惱無量。以何義故。偏說此四。此四
重故。故地持中。說此四種。為波羅夷。四中初一。對上
除慢。明攝智慧。後之三句。於下能益。明攝功德。前攝
慧中。於諸尊長。是攝法處。有法之人。是菩薩尊。不起
慢心。是攝法行。下三句中。初句可知。第二句中。於他
身色。正報也。及外眾具。他依報也。勝鬘於此皆無嫉
心。有嫉心者。不能勝益。是以不起。第三句中。言於內
者。自巳正報。言於外者。自巳依報。前言他身及外眾
具。此云內外。文左右耳。勝鬘於此常有捨意。故無慳
心。攝生戒中。前二是其攝取之行。後二是其救拔之
行。攝取行中。初一與樂。後一授善。前與樂中。不捨惡
人。略明不捨。二我得力下。廣明不捨。三何以故下。釋
不捨意。略中捕養眾惡律儀。是純惡者。所謂捕魚捕
鳥。養者所謂養豬養羊養雞養牛。捕養亦是律儀之
餘。分屠殺等。事別非一。不可別舉。是故通言眾惡律
儀。惡法名律。無作之罪。合此律戒。故號律戒。故號律
儀。律儀多少。經論不同。依涅槃說有十六。牛羊豬雞
為利故養。肥巳轉賣。即以為四。為利故買。買巳屠殺。
復以為通。通前為八。捕魚為九。捕鳥為十。獵師十一。
劫盜十二。魁膾十三。兩舌。十五。呪龍十六。依雜心論。
說有十二。屠羊為一。養豬為二。養雞為三。捕魚為四。
捕鳥為五。獵師為六。作賊為七。魁膾為八。守獄為九。
呪龍為十。此十與前涅槃經同。屠犬十一。伺獵十二。
此二異前。及諸犯戒。是雜惡者。勝鬘於此終不暫捨。
第二廣。我得力時。求其化能。謂求天龍鬼神力等。前
拔苦中。何故不爾。釋言。拔苦理亦須力。但今為明拔
苦與樂。人皆樂從。不假強力。降惡授善。違情難作。人
多不從。故求強力。於彼彼處見此眾生。㯹牒所化。惡
者非一。故稱彼彼。應折伏下。正明化益不捨義也。剛
強應伏。伏令離惡。等濡應攝。攝令住善。第三釋中。初
問。次釋。後總結之。何故問也。菩薩正應隨順物心。何
故求力折伏眾生。強攝取乎。釋有二。一為法住。二為
眾生成就善利。以攝受故。令法久住。是第一句。折伏
攝受。令行佛法。法流不斷。故得久住者。天人充下。是
第二句。天人充滿。惡道減少。如來所轉法輪。由法久
住。依之常習。故得隨轉。見是利下。總以結之。見是法
住成就世間出世利故。救攝不捨。名前折伏以為救
拔耳。
自下第二。受正戒中。初明勝鬘自誓要期。攝法不失。
理是正法。證法在心。名為攝受。一證常然。名不忘失。
下廣釋之。何故問也。不攝何過。攝有何利。不得忘失。
下對釋之。初先反明忘失之損。後順明其不忘之益。
損中先別。後總結之。別中六階。從上向下。次第論失。
忘失法者。則忘大乘。是第一階。謂失佛果。諸佛果德。
大人所乘。故云大乘。乘依理成。理是正法。忘正法故。
不成彼乘。是以言忘。忘大乘者。則忘波羅蜜。是第二
階。失十地行。十地所行。名波羅蜜。忘失正法。自為巳
受畜財物。明不為巳。凡受為貪。彰為他人。問曰。此與
後四攝中布施何異。而須別論。釋言。今此直與財樂。
後四攝中布施攝者。誘令修善。故須別論。下授善中。
不自為巳。行四攝法。明不為巳。四攝之義。廣如別章。
此應具論。為一切下。彰為他人。為一切生。內心平等。
以不愛下。離於不等。眾生有三。謂怨親中。不愛染者。
於親人所。離偏親過。無厭足者。於中人所。離懈怠過。
無礙心者。於怨憎所。離鄣礙過。離此三過。尊攝眾生。
就後二種救拔行中。初一救苦。後一拔惡。前救苦中。
初彰悲深。於苦不捨。後顯悲益。要拔乃捨。前中孤獨。
無救苦也。無父名孤。無子稱獨。言幽繫者。繫閇苦也。
重窂曰幽。枷璅名繫。言疾病者。違損苦也。種種厄難
困苦生者。謂餘一切所有苦也。於此諸苦。終不蹔捨。
下顯悲益。要拔乃捨。必欲安穩。以義乃饒益。離苦對
治。安穩樂因。出世聖道。永絕危怖。故曰安穩。義益樂
果。無上涅槃。義利眾生。名義饒益。決意與之。故曰必
欲。令脫眾苦。正離苦體。令彼眾生得樂滿足離苦畢
竟。然後乃捨。下拔惡中。句別有三。一者非直失彼佛
果大乘。亦失十地波羅蜜行。波羅蜜義。後當釋之。忘
波羅蜜者則不欲大乘。是第三階。失初地心。初地發
心。求佛大乘。名欲大乘。忘正法者。非直失彼波羅蜜
行。亦失初地欲大乘心。不決大乘則不能得攝正法
欲。是第四階。失解行心。不決大乘。猶前文中。不欲大
乘。欲於大乘決定趣向。故名決定。解行發心。求初地
上。攝受正法。名攝正法欲。忘正法者。非直失彼初地
之中決定欲心。亦失解行攝正法欲。則不能得隨樂
入者。是第五階。失種性心。前一不能。括通此句。樂入
猶前攝正法欲。前正法欲。於初地上。攝受正法。願樂
趣入。故名樂入。種性所行。隨彼樂入。名隨樂入。忘正
法者。非直失前解行地中攝正法欲。亦失種性隨入
行。永不堪任越凡夫地。是第六階。失種性前喜趣任
中。修習淨信。能越凡地。忘正法者。非直失前種性隨
樂。亦失善趣。故不堪任越凡夫地。良以諸行。皆依理
成。故忘理者。諸行皆失。此皆應得不得名失。上來是
別。我見如是無量大過。總以結之。大過如前。上來反
明忘失之損。又見巳下。順明菩薩不忘之益。勝鬘前
觀忘失之損。今此重觀不失之得。故云又見。言未來
者。據今受時。說後行時。以為未來。攝法菩薩。舉證法
人。墮位別分。地上之人。名為未來攝法菩薩。攝法之
位。在地上故。就行通辨。始從善趣。終至法雲。有證理
者。通名未來攝法菩薩。何故如是前忘之損。體通上
下。翻損彰益。理亦應然。菩薩胡音。此云道心眾生。良
以此人。內心懷道。又用道成。故名此人。為道眾生。問
曰。三乘賢聖。心皆有道。並用道成。故唯此獨稱菩薩。
釋言。為分賢聖故爾。等分賢聖。何故此人偏名菩薩。
釋有三義。一以願心望果分別。唯此眾生。求大菩提。
餘皆不求。是故獨此名道眾生。二以解心望理分別。
凡夫著有。二乘住無。唯此菩薩。妙捨有無。契會中道。
是故獨此名道眾生。三就行分別。佛法有三。一教。二
義。三者是行。教淺。義次。行為最勝。聲聞軟根。從教為
名。聲者是教。飡生教解。故名聲聞。緣覺次勝。從義立
目。緣者是義。於緣得解。名為緣覺。菩薩最上既行為
名。以脩自利利他道故。名道眾生。摩訶胡音。此云名
大。大有三種。一者願大。願大菩提。二者行大。廣修諸
度。三利眾生大。四攝等益無量福利。是其所益。翻上
可知。始越凡他。終至佛果。名無量利。故受大受。結利
歸本。利由受成。是故受之。於此十中。此受最勝。故名
大受。上來第二正明受戒。
自下第三。請佛證知。何故須請。為堅持心。云何堅持。
由請佛證。固而不犯。法主世尊。啟告證人。佛證諸法。
為人顯示處學出佛。是故名佛以為法主。主故須請。
現為我證。正是請辭。釋有兩義。一就身說現。佛身現
在。為我作證。故言現證。二就心說現。佛於諸法。現知
見覺。證我所受。心定能行。故云現證。地持論言。諸佛
大師。於一切生。一切諸法。現知見覺。知某菩薩。於我
某前。三說受戒。同此後義。
上來自下受。自下第二為他要瑞。難佛現知。簡所不
知。辨知兼疑。是故云難。而眾生下。就所為人。名之要
瑞。於中有六。一明所為。安彼下。正為要瑞。三說是語
下。如要相現。四彼見下。明其大眾觀相除疑。五而發
願。求同。六世尊記下。佛為記之。初中有二。一恐眾生
疑惑敗善。故為要瑞。二彼或下。恐彼眾生。舉疑惑人。
善根㣲薄。生疑所由。或起疑網。明疑惑心生疑不定。
是故言惑。疑心難出。如魚在網。故言疑心難出如魚
在網。故言疑網。疑謂勝鬘有言無行。以十大受極難
度故。生疑所以。度之言到。十受深度難到窮處。勝鬘
言到。是難可信。故生疑也。下失樂中。言彼或者。前疑
不定受果亦然。故復言或。生死昏寢。說之為夜。輪轉
無際。是故言長。以疑惑故。受苦失樂。名非義益。不得
安樂。顯非益相。第二段中。為彼故說誠實誓。總有明
要端。此十大下。別明要瑞。先要雨華。後諸妙聲。何故
要此。有人釋言。華能感果。表巳所行必能得果。聲能
詮表。彰巳能行。故要此二。或可如此人此要瑞示於。
耳目。雨天妙華有目皆覩。出天妙音。有耳同聞。是以
要之。第三段中。雨眾天華。赴前所要。出妙聲者。赴後
所請。此等誰現。或是佛力。或是法力。或是諸天善神
之力。第四段中。彼見妙華。及聞音聲。疑惑除者。信知
勝鬘受如行也。喜無量者。前疑勝鬘受而不行。自絕
覺心。今以勝鬘為我要瑞。除我疑心。我得同行。無上
佛法。失而還得。是故歡喜。第五段中。常共俱會。願同
生也。同其所行。願回行也。第六段中。世尊悉記一切
大眾如其願者。顯彼大眾願同心也。
○自下第三。明三願章。四句釋之。一解章名。此章名
一切願攝大願章。蓋乃順於外國人語。若順此方。應
云大願攝一切願。於出世道怖求名願。願廣名大。此
三願中。緣收法界恒沙等願。名攝一切。二釋來意。何
故須辨。前者發心求大菩提。菩提之果。必由行成。行
因願起。是以論之。三解次第。何故次辨。前明十受持
戒離過。次宜行善。行善世間出世間別。三願世間。故
次論之。問曰。世間善行非一。今此何故偏言願乎。釋
言。願是集善之首。今此勝鬘進善之初。故偏言願。又
復願是眾行之主。就主以論。故偏說願。又此於彼出
世間道。趣求心猛。故偏說願。雖復說願。諸行皆隨四
分文釋之。
此章有二。一明勝鬘發三大願。二如來述讚。前發三
願。即是大願。後佛述讚。明此三中。廣攝多願。即是大
願。攝一切義。前中勝鬘復於佛前發三願者。經家總
舉。言爾時者。舉發願時。言勝鬘者。舉發願人。復於佛
前。舉發願處。前受十受。今更起願。是以言復。發三願
者。正舉願心。汎解發義。有其四種。一先未生心。今忽
起意。是故言發。二先巳生心。今彰在口。是以言發。三
先有願心。今起行意。是故名發。四先修行心。今始得
證。是以言發。今此發者。就而言耳。勝鬘現在創起要
期。名發三。作是言下。寄言顯心。別明三願。即是第二
發彰在口。名發三願。三中前二是求因願。後一攝果。
前求因中。初求地上自利行德耳。而作是言。以此實
願。安慰無量無邊生者。牒前起後。前受十中。為安眾
生。發誠實誓。要求瑞相。名為實顛安慰眾生。今此牒
之。以此善根。於一切生得正法智者。正是願體。用前
實願安生善根。願得地上一切生中攝正法智。彼生
非一。名一切生。證如實慧。名正法智。是名下結。第二
願者。求初地上外化行德。我得智巳。牒前起後。明化
所依。以無厭心為眾生說者。是化願體。是名下結也。
第三願中。我於攝受。是捨得處。捨身命下。正是願體。
捨身命財者。求所離也。然此非是用身命財布施名
捨。清淨得法身。捨離無常身命財等。故名為捨。與涅
槃中破壞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然後要於大般
涅槃。放捨身命。其義相似。護持正法者。求所得也。然
此非謂降伏惡人。興通聖教。名為護法。蓋乃證法在
巳不失。名為護矣。是名下結。下佛述中。初法。次喻。後
合。下結。爾時世尊即記三願。是法說也。記三是大。是
故言記。如一切下。是喻說也。菩薩地前。趣向初地。脩
起法界微塵等願。趣入初地。所起多願。皆入此三。如
一切色。喻多願也。悉入空界。喻入三也。如是下合恒。沙
諸願。合一切色。悉入三願合入。空界此三。真大結嘆。也。
○自下第四。明攝受章。於中互以四句釋之。一解章
名。此為說不思議攝受正法。理是正法。證名攝受。攝
受真德。妙出心言。名不思議。勝鬘於此寄言標顯。名
之為說。問曰。前來何不名說。至此偏論。釋言應齊。但
初章中嘆即是說。故不言說。十受三願。是其勝鬘自
分行心。非是汎言。故不名說。今此攝受。是地上法。勝
鬘地前玄談彼法。是以言說。二釋來意。何故須辨。前
求佛果。非證不成。故須論之。三解次第。何故次辨。三
願世間行。世間行滿。便論出世。故次論之。四分文釋
之。
此章有二略二廣。從初乃至有大利益。是其略。餘是
廣也。略中彰其諸願同入攝受體圓。廣中明其出生
廣大攝受德備。略中初先勝鬘正說。後佛述讚。勝鬘
說中。初先勝鬘承力許說。次佛聽許。後便正說。承力
說中。爾時勝鬘。標別說人。言白佛言者。啟聖求聽。言
當復者。前發三願。今更宣說出世攝受。故名為復。復
說在後。稱曰當矣。承佛威神。起所依。下稟上力。名之
為承。威神是其力之別稱。問曰。前來皆不承力。今此
偏承。釋言。初章為佛光照。即是身加。故不承力。十受
三願自分行心量分而為。故不承力。此乃宣說出世
間法。非巳心分。是故承力。又出世法。體出名相。口名
相說。其說至難。故須承力。問曰。前是自分行心。可須
自說。出世行德。非巳分齊。何故不令如來宣說。勝鬘
承力。非分強說。釋言。為增餘人力故。云何為增。法是
深法。若佛自說。餘人皆言。此之深法。唯佛能知。非我
所解。正由勝鬘承力說故。餘人皆言。彼我同類。能知
能說。我亦如是。何為不能。以有此宜。故勝鬘說。此與
地經金剛藏說增菩薩力。其義相似。上來承力。說調
伏願。是許說也。證心柔輭。離諸剛鑛。故曰調伏。深廣
名大。光明善根。轉增稱願。願絕情妄。名為真實。離此
之外。更無其行。故云無異。此猶地經願善決定。佛告
姿汝者。是聽許也。是立為化。宜在勝鬘。任其斟酌。故
云恣聽。自下勝鬘正說之中。句別有三。一攝別入總。
亦得名為攝用歸體。恒沙諸願。皆入一大。隨門異辨。
願有恒沙。據體總收。無不在中。故云入一。問曰。是中
恒沙入一。與三願中恒沙入三。有何差別。釋言。前是
地前所修攀緣之願。攝廣從略。今是出世。緣智深者。
明前智慧證理深也。言微妙者。彰前方便用巧妙也。
長夜殖善。是嘆功德。夜同前解。有來無始。說之為長。
勝鬘在中。殖德本故。今能說。自下第二歎所說中。初
明過下。後顯齊上。來世眾生。久種善根。乃能解者。是
過下也。何故偏說來世眾生。當佛在時。賢聖眾多。非
宜能解。亦能行證。信解不難。是以不論。未來惡世。聖
人隱沒。爾時眾生。心悟者尠。故偏舉之。汝說巳下。是
上齊也。於中先對餘三世佛。彰其上齊。我今得下。對
巳所說。明其上齊。第三段中。如是我說攝受功德不
得邊者。彰巳說相。成前勝鬘所說善也。我說攝受功
德無邊。勝鬘所說。云言真大。大與無邊。義其不殊。是
故勝鬘所說名善也。第四段中。如來慧辨亦無邊者。
彰巳說德。成前勝鬘說德為善。慧是實慧。辨是四辨。
同前攝受功德無邊。是故言亦。前嘆勝鬘智慧甚深。
與我智慧無邊相似。方便微妙與我辨才無邊相似。
是故勝鬘說德名善。上來第二隨別廣嘆。自下第三
釋前嘆意。何故問也。勝鬘所說。攝受正法。其為大願。
有何契當。我嘆為善。下對釋之。釋意如何。明攝受中。
具足二大。勝鬘前言。真為大願。當此二大。故我嘆善。
有大功德。自行大也。有大利益。外化大也。
自下廣明攝受正法出生義中。文還有二。一勝鬘正
說。二於勝鬘說起隨喜下如來述讚。勝鬘說中。文復
有四。第一勝鬘承力許說。二如來聽許。三勝鬘正說。
四說巳仰推。勝鬘白佛我承佛力更說攝受廣大義
者。是初段也。前巳彰體。今復辨德。故云更說。義謂德
義。德義寬多。故云廣大。佛言便說者。第二段也。勝鬘
白佛下。第三段也。攝受正法廣大義者。牒前起後。下
辨廣義。先開三門。後廣辨之。言三門者。即是無量。之
第一門自行寬廣。得一切法。是第二門攝果圓脩。攝
八萬四千。是第三門外化具足。何者是其八萬四千。
如賢劫經說。彼有菩薩。名曰喜王。晏坐七日。作是思
惟。菩薩行何三昧。便逮致八萬四千諸度法門。諸三
昧門。諸陀羅尼解脫門等。過七日巳。往詣佛所。頂禮
佛足。請前所念。佛時對曰。快問是義。有三昧門。名了
諸法本。行是三昧。便速逮致八萬四千諸度門。何者
是其八萬四千。彼經宣說諸佛功德。凡有三百五十
種門。於彼三百五十種德。各脩六度。以之為因。便有
二千一百諸度。用此諸度。對治四大六衰之患。便有
二萬一千諸度。言四大者。所謂成身。地水火風。由前
諸度。得淨法身。故能捨之。言六衰者。謂外六塵。六塵
之賊。衰耗善法。故名為衰。由前諸度。證諸法空。故能
治之。彼前二萬一千諸度。各對眾生四種心患。便有
八萬四千諸度。言四患者。多貪為一。多瞋為二。多癡
為三。三毒等分。以為第四。八萬四千諸度既爾。三昧
解脫陀羅尼等類亦同然。今說諸度。以為八萬四千
門矣。三門如是。此三是前三願所求。初無量者。是三
願中初願所求。得一切法。是三願中第三所求。攝八
萬者。是三願中第二所求。下廣辨之。雲水地藏。廣前
無量。六波羅蜜。廣前八萬四千法門。捨三得三。護持。
正法。廣得一切。就初段中。雲水地藏四喻何別。初一
雲喻。喻攝受法能生多行。第二水聚。喻攝受正法能
成多位。第三大地持擔喻。喻攝受法能益多眾。第四
大地含寶藏喻。喻攝受法中脩含多法。具此四多。故
名無量。四中前二。正設自行。以明無量。後二約化他。
字脫顯德無量。今此文中宗明自利菩薩化他。即是
自熟。所以辨之。就初段中。先喻。後合。喻中應先辨劫
成壞。然後釋文。成壞之相。如阿含說。文中劫成喻得
聖時。普興大雲喻攝受體。劫初時雲注雨廣多。故取
為喻。雨眾色下。喻攝受能生多行。雨眾色雨喻生善
因。及種種寶喻生善果。下次合之。劫成之言。略而不
合。如是攝受者。合前興雲。無量福報者。合前雨寶。福
名福報。無量善根者。合眾色雨。法從喻稱。故福與善
並稱為雨。出生廣多。故名無量。以此廣前無量之門。
是故所生名無量矣。下餘皆爾。
第二段中。先喻。後合。喻中劫成喻得聖時。有大火聚
者。喻攝受體。劫初成時。水能廣成。故取為喻。前將大
雲。以喻攝受。此用水聚。以喻攝受。下用大地。以喻攝
受。喻雖變改。法體不殊。出生巳下。喻攝受能成德位。
三千界藏者。喻所成位。三千之義。如龍樹說。一四天
下。合以為一。數之至千。名為小千。小千為一。數復至
千。名為中千。中千為一。數復至千。名大千界。此三千
界。成壞同時。故合為一。隔別名界。苞含曰藏。四百億
洲。喻諸位中所成之德。三千界中。有其百億四天下
別。名四百億。地形各異。名種種類。東方有渚。名弗婆
提。形如半月。人面像之。南方有渚。名閻浮提。其形尖
邪。人面像之。西方有渚。名瞿邪尼。形如滿月。人面像
之北方有渚。名鬱單曰。其形正方。人面像之。洲謂洲
渚。此等皆是水中高原。故名為洲。下次合之。次合之
初一劫成。略而不合。如是攝受者。合前水聚。出生大
乘無量界藏者。合三千界。菩薩地中。要唯設十。廣則
無邊。故名大乘無量界藏。一切巳下。合四百億種種
類洲。一切菩薩神通之力者。是其行用。一切世間下
是其行體。行有世間出世間別。三地巳還。名為世間。
四地巳上。名為出世。是二之中。各有證行。阿含行異。
故有四句。一切世間安隱快樂者。是三地還證行體
也。證行寂滅。名為安隱。證法適神。稱曰快樂。一切世
間如意自在者。是三地還。阿含行也。謂八禪等。及出
世間安樂劫成者。是四地上。證行體也。法從喻稱。故
曰劫成。乃至天人本所未得者。是四地上。阿含行也。
謂道品等。三地巳還。阿含之行。是凡夫法。人天共得。
四地巳上。阿含之行。是聖人法。人天不得。故名天人
本所未得。此等皆從攝受中出。
第三喻中。先喻。後合。喻中如地。喻攝受體。持四擔下。
喻攝受能持四總也。何等下列。先問。後列。大海最重。
喻於凡夫。諸山次輕。喻於聲聞。草木轉輕。喻於緣覺。
眾生最輕。喻於菩薩。下次合之。攝受正法男子女人
建立大地者。合前地。男子女人修成攝受。名建大地。
良以化用。必在人故。就人彰地。堪能巳下。合攝受能。
先合前總。却合後別。堪荷四任喻彼大地。合前總也。
堪荷四任。約喻顯法。如前大地堪持四擔。彼大地。辨
法過喻。地雖能持。無心荷擔。菩薩大悲。心有荷負。是
故言踰。踰猶過也。何等四下。合前別也。先廣向前能
荷四任。後廣前踰彼大地。廣能荷中。初問。次列。後總
結之。何等四下。列其名也。謂離知識無聞眾生。合前
大海。離善知識。不近友也。言無聞者。不聞法也。言非
法者。不能思惟如說行也。以人天善而成熟者。合前
能持。求聲聞者。合前諸山。授聲聞乘者。合前能持。求
緣覺者。合前草木。授緣覺乘者。合前能持。求大乘者。
合前眾生。授大乘者。合前能持。是名下結。下廣踰義。
世尊如是攝受正法善男子女人建立大地堪能荷
四任者。牒前起後。普為巳下。正顯義。普為眾生作不
請友大悲安愍眾生者。就前無聞非法眾生。以顯踰
義。凡夫不能求善知識。名為不請。菩薩大悲。強為作
友。名不請友。大悲安慰哀愍眾生。解釋不請為友所
以。以悲安慰哀愍眾生。故不請。為世法。就前聲聞緣
覺菩薩。以顯喻義。三乘法身。從彼攝受正法人生。故
名彼人。為世法母。
第四喻中。先喻。後合。喻中大地喻攝受體。有四寶藏下。
喻彼攝受苞含之義。於中初總。次別。後結。有四是總。
何等下是別。別中初問。後列其名。結文可知。合中如
是攝受正法男子女人建立大地者。合前大地。得眾
生下。合有四寶。得眾生四種最上大寶。合前總也。菩
薩自得巳家四法。兵何名為生四寶。釋言。此四是化
他法。故名眾生四種大寶。何等巳下。合前別也。合中
還復似前喻之。初問。後列。攝受正法男子女人者。舉
得法人。無聞巳下。舉其與他。以顯自得。無聞眾以人
天善根而授與之者。合有下價。求聲聞者授聲聞乘
者。合有中價。求緣覺乘者。合有上價。求大乘者授以
大乘。合有無價。下合結文。句別有二。得寶眾生皆由
攝受法男子女人。是第一句。結化歸本。法從喻稱。名
為大寶。良由攝法男子女人自具四法。能令他得。故
他所得。皆由攝法男子女人自得歟奇特希有德也。
此四皆是攝受中法。非世所有。故名曰奇特希有德
也。此四皆是攝受中攝受正法。是第二句。結用歸體。
法從喻稱。名大法藏。如大地中所有四藏。體即是地。
攝受之中。所有四法。即是攝受。是攝受故。攝受無量
自下第二。外化出生。廣上八萬四千法門。隨別細分。
便有八萬四千法門。據要統攝。其唯六度。故下明之。
於中文二。一明自下攝受正法。二從無異波羅蜜下。
以巳自行。即於外化。問曰。是中為明外化。何不一旦
論。先說自行。後即化他。釋言。是中為彰攝受出之義
故。先明其之自行攝受。後即外化。彰彼外化。亦從自
行攝受中出。前自行中。特行對治。互以相即。何故須
爾。為明菩薩即法之行。外化眾生。外化之行。亦即法
故。於中初言攝受正法。總以標舉。攝受法者。重復牒
來。下就辨即。無異法者。行不異法。無異攝受法不異
行。正法即是攝受法者。結明無異。以即是故。名為無
異。非曰相似。問曰。行法理法應是別。今云何言法即
攝受。釋言。若是緣修對治。心境不泯。行與法異。攝受
真德。心境同體。隨義分二。故得相即。是義云何。攝受
即是真如之心。正法即是真如之理。即心體如。名之
為理。即如真照。說以為心。以心攝理。名為攝受。理為
心攝證。說為正法。豈得條異。
就下自行即外化中。先以攝受即波羅蜜。何以故下。
問答辨釋。前中無異波羅蜜者。明其自行不異外化。
攝受正法。是其自行。六波羅蜜。是其外化。用巳攝受。
隨緣化他。為波羅蜜。故攝受無異波羅蜜也。道口言
無異攝受法者。明波羅蜜不異攝受。化他所行與實
相右。即名攝受。故波羅蜜。不異攝受。攝受即是波羅
蜜者結明無異。非曰相似。問曰。餘處皆以六度為自
利行。今此何故說為外化。釋言。所對不同故爾。餘對
四攝。故為自行。此對攝受。內證之德。六波羅蜜。緣中
造修。可以共化。故為外。問曰。若此是外化者。四攝法
中。何行所收。釋言。此是同行所攝。自行六度。勸化行
故。下廣釋之。於中先問次釋後結。何故問也。攝受正
法與六波羅蜜應即別異。何故言即。下對釋之。釋意
如何。正明菩薩用自攝受隨緣化他。即說以為波羅
蜜行。故攝受與波羅蜜行。體性不異。亦如有人。以檀
攝他。即說以為布施攝。故布施攝行。共檀不異。此亦
如是。是中應先廣解六度體。然後釋文。六度之義。廣
如別章。文中初言攝受正法男子女人。舉攝定人。下
明此人用巳攝受外化眾生為波羅蜜。六中一一各
有三句。一標所化。二明菩薩同行攝取。三結巳化行
為波羅蜜。應施成者。檀中初句。慳貪眾生。宜教行施。
名施成就。以施成下。明同行攝。句有總別。以施成就
者。是其總也。餘是別也。別中三句。一明菩薩自行布
施。二將護下以施攝佗。三彼所下。明所化生。因化德
立。檀有此三。諸度亦爾。初中乃至捨身等者。乃至是
其窮到之辭。施有內外。捨身名內。於餘是外。外易內
難。從外至內。故曰乃至。捨身支節。第二句中。將護彼
意者。化他始也。為教行施。善順其心。名護彼意。而成
就者。化他成也。第三句中。彼所成就眾生建立法者。
行施得實。名建正法。上來菩薩同行攝取。是名下結。
此結菩薩自身行所行為波羅蜜。不結眾生所建正
法。以自所行。名波羅蜜。故與攝受。同體不異。下餘類
爾。就尸羅中。應以戒成。標別所化毀禁眾生。應以戒
成下。明菩薩同行攝取。捨中還初明其自行。次明攝
化。後明眾生因化德立。前自行中。有始有終。守護六
根者。是其始也。從眼至意。是其六根。此六如門。能通
六塵。損壞戒善。故須防護。防護之行。唯念與慧。念心
守境。慧善分別。淨身口意下。戒行成就。成中有二。一
是正戒。遠離性罪。二正威儀。遠離遮過。淨身口意。是
其正戒。離性罪也。乃至巳下。是正威儀。離遮過也。乃
至還是窮到之辭。性罪為離。遮過難防。從離性罪。終
到遮過。故曰乃至。行住坐臥。是四威儀。將護彼下。釋
不異前。是名下結。就羼提中。應忍成者。標別所化嗔
恚眾生。應以忍熟下。明菩薩同行攝取。於中亦先明
其自行。次明化他德。後明眾生因化德立。前自行中。
有始有終。從初乃至饒益心來。是其始也。餘是終也。
始中若彼罵詈毀等。是其辱事。罵詈毀辱誹謗。是口
辱也。當惡而論。名為詈罵。過惡而噵。稱曰毀辱。全無
忌造。說為誹謗。言恐毀者。是身辱也。打縛割截禁戒
等事。說為恐怖。以無恚心饒益心者。對辱修忍。以無
恚心者。明離嗔過。饒益心者。明攝對治。有心益彼。焉
有加損。下明忍成。成中有二。一離加報。二離微變。第
一忍力。離加彰也。對前始修。說此終成。以為第一。乃
至巳下。離㣲變也。乃至還是窮到之辭。從離及報。終
至無變。故曰乃至。將護巳下。義同前釋。就精進中。應
精進成。標別所化懈怠眾生。應精進成下。明菩薩同
行攝取。還初自行。次明化他。後明眾生因化德立。前
自行中。有始有終。初至生欲。是其始也。菩薩精進為
攝眾生。是故說於彼眾生。不起懈心。明其離過。如經
中說。懶墮是進之鄣。懈怠是其精進之垢。鄣重垢輕。
今說離輕。明重亦無。生大欲心。是攝治也。於諸善法
皆有修意。名大欲。心欲心是其精進方便。故先生之。
第一巳下。就以為第一。乃至巳下。是身精進。乃至還
是窮到之辭。心易身難。從心至身。故曰乃至。捨身相
中。行住坐臥。常能懃苦。名苦四威儀矣。將護巳下。義
同前釋。就禪定中。應以禪成。標別所化亂心眾生。應
以禪成下。明菩薩同行攝取。還初自行。次明化他。後
明眾生因化德立。前自行中。有始有終。從初乃至不
外向心。是始修也。為他起行。是故說言捨彼眾生。以
不亂心。事定始也。攝心一緣。名不亂心。不外向心。理
定始也。安心實際。離妄分別。名不外向。第一巳下。自
行終成。成有兩句。一定體不動。二化用不動。第一正
念者。體不動也。對前始終。名此終成。以為第一。乃至
巳下用不動也。乃至還是窮到之辭。從體不動至用
不動。故曰乃至。久時所作者。是身用也。久時所說。是
口用也。菩薩定深用百變不起諸禪。故言不失。將護
巳下。義同前釋。就波若中。應以慧成。標別所化愚癡
眾生。應以慧成。次明菩薩同行攝取。文有總別。問一
切義無畏演說。是其總也。彼問一切五明等義。菩薩
捨此窮證決了。故得無畏而為演說。一切論下。是其
別也。於中還初明其自行。次明化他。後明眾生因化
德立。自中初言一切論等。是其所知。五明處中。內因
聲醫。是一切論。世工業處。名一切巧。通則此五皆名
為論。各是明處。捨中分別。前之四種。假文處多。說之
為論。第五一門。隨事倣習。直云工巧。今依後義。究竟
以下。是其能知。究竟明處。總明能知。一切論等。是其
菩薩生智明處。故名明處。此五明處。義通相實。相為
世諦。實為真諦。菩薩窮知。故曰究竟。故地持云。五明
處具足一切聞思脩證名知論。乃至巳下。別明能知。
乃至還是窮到之辭。從知內論乃至第五工巧諸事。
故曰乃至。下化他中。將護化始。成就化終。彼所成下。
明所化生因化德立。亦可前言問義為說出世法化。
一切論下。世間法化。是名下結。還結菩薩自巳所行
為波羅蜜。非結他。上來廣釋。是故巳下。第三總結。言
是故者。是前菩薩用巳攝受外化眾生為波羅蜜。故
不相異。無異波羅。攝受不異波羅蜜也。無異攝受。明
波羅蜜不異攝受。攝受即是簡去相似。一行體上。義
分兩名。非別相似。故言即是。
自下第三得諸佛法。廣前門中得一切法。於中有三。
一承力欲說。二佛許可。三勝鬘正說。我承佛威更說
大義。是初段也。以此所說果德高勝。故重承力。果德
高出。名為大義。佛言便說。第二段也。果德須陳。故聽
宣勝。勝鬘白下。第三段也。捨中初明捨身命財。又善
男子善女人下。廣明護法。前中有二。第一正明捨身
命財得諸佛法。二從如是於三分下。嘆益勸循。後護
法中。亦有此二。至時當辨。就前正明捨三分中。初先
以人共行相即。何以故下。問答辨釋。是中為明捨三
得三。何不直論。先以人行互相即乎。為彰此人所得
佛法。不異攝受。攝受中。云故先明得法之人。不異攝
受。文中初言攝受正法。牒標前行。攝受法者。標舉其
人。無異攝受。人不異行。無異攝者。行不異人。攝受正
法男子女人。即是攝受。結成無異。問曰。人行應是別
矣。云何言即。釋言。此人更無別人。得攝受中常身命
財。以成人故。不異攝受。即人所得。是攝受故。不異捨
人。自下釋中。先問。後解。何故問也。人行兩殊。何故不
異。下對釋之。釋意云何。正明此人捨三分巳。得攝受
中常身命財。以成人故。不異攝受之中有三。一總明
此人為攝受故捨離三分。二別三名。三廣辨釋。就初
段中。若攝正法男子女人為攝受故捨三分者。地上
菩薩。為攝法男子女人。本在地前。欲入地時。為得地
上攝受法中常三分故。捨離世間無常三分。此人捨
時。既為攝受。明知得時。得攝受中常身命財。以成巳
體。得彼成體。寧異攝受。次列其名。何等問也。謂身命
財。正列其名。次廣釋之。男子女人。舉捨得人。捨身牒
前。生死後等。出捨得處。生死前際。涅槃後際。捨事不
齊。捨理如等。要得此等。方有捨得。故名此等。為捨得
處。離老病死。明其所捨。證法平等。無法可除。自然無
之。故名為。得不壞下。彰其所得。所得有三。一所得常。
二所得深。三所得體。從初乃至無有變易。是其常也。
不壞常住。明其遠離分段故常。無生變易。明其遠離
變易故常。不思功德。是其深也。平等法身。妙出清分。
名不思議。如來法身。是其體也。法報兩身。過名法身。
此佛法身。地上漸得。捨命牒前。生死後等。出捨得處。
畢竟。明其所捨。是中捨命應當離生。以何義故。說言
離死。有為之生。性是死法。故言離死。得無邊下。彰其
所得。所得亦三。一所得常。二所得深。三所得體。得無
邊常。是其常也。生死之命。各有分限。名之為邊。常命
異彼。故言無邊。無邊故常。不思功德。是其深也。常命
出情。名不思議。通達巳下。是其體也。用慧為命。故言
通達一切。所知廣也。通達甚深。所解深也。功德無量。
何故偏說智慧為命。惠為行主。能持眾德。如命能持
色心之報。故說為命。是以經言慧命須菩提慧命舍
利等。捨財牒前。生死後等。出捨得處。略無所捨。得不
共下。明其所得。所得有二。一自報財。二他供財。自業
所招淨土境界。是自報財。天人奉養。是他供財。初至
具德。是自報財。捨中亦三。一所得常。二所得深。三所
得體。從初乃至畢竟常住。是其常也。常財異世。故云
不共。無盡無減。顯不共相。世間財物。或盡或減。菩薩
所得。不同彼財。非全盡滅。故言無盡。非少缺減。故言
無減。畢竟常住。顯前無盡無減之相。不可思議。所得
深也。無皈業果。非情所及名不思議。是足功德者。所
得體也。上來第一是自報財。得一切生殊勝供者。他
供財。上來第一正明捨三得諸佛法。如是捨三下。嘆
益勸修。如是捨三者。是牒前也。常為巳下。是嘆益也。
常為佛記。自利益也。得前三分。定趣菩提。故為佛記。
問曰。前記得捨如來常身命財。應是究竟。云何今言
為佛授記。釋言所得雖是佛。地上漸得。故為佛記。為
生瞻仰。外化益也。
自下廣明護佛法中。先明護法。入法朋者為佛記下。
嘆益勸修。與前相似。前中道理證法在巳不失名護。
此相難明。寄對破法。不從以顯。經言又者。前說捨三。
今更明護。故云又也。男子女人攝受法者。是護法人。
法欲滅下。明護法時。於中初言法欲滅時。是壞法時。
如經中說。釋迦正法。有五百年。度斯巳後。名法滅時。
比丘巳下。是壞法人。比丘故語。此方義翻。乃有五種。
一名怖魔。初出家時。令魔怯怖。此義據始。二名乞士。
既出家巳。無所聚積。乞求治。三名淨命。以法乞求。離
於邪命。此二據次。四名淨持戒。既出家巳。釋持禁戒。
五名破惡。以持戒故。離犯戒過。此二據終。比丘尼者。
比丘如上。尼者。是其女之別稱。優婆塞者。此翻名為
善宿男也。懷善而居。故云善宿。優婆夷者。此翻名為
善宿女也。此等在法而為乖反。所以壞法。朋黨巳下。
是壞法相。朋黨心壞。諍訟口壞。破壞離散是身壞也。
上來一段。明護法時。以不諂下。明護法相。於中六句。
前三異邪。後三同正。以不諂曲。身不邪也。形隨惡黨。
名為諂曲。不欺誑。口不邪也。口宣邪法。稱曰欺誑。
不幻偽者。心不邪也。心惑邪法。名為幻偽。下同正中。
愛樂正法。是心正也。攝受正法。是口正也。善言求法。
名為攝受。入法朋中者。是身正也。亦可愛樂。是入正
心。攝受正法。是入正行。入法朋中。是入正人。攝受法
故。入諸得法菩薩數中。名入法朋。上來護法。自下嘆
益。入法朋者。據後以牒。必為諸佛之所授記者。護法
行成。得佛決定。故為佛記。從上廣義即是無量說來。
至此。大段第三勝鬘正說。
自下第四。仰推如來。我見攝受如是有大力。牒巳所
解。佛為實下。仰推如來。於中先明知見之德。後明知
見德中五句。前四自德。後一利他。就自德中。佛為實
眼能見德也。佛有五眼。所謂肉眼天眼法眼慧眼佛
眼。五中佛眼見法審實。故名實眼。又見實性。亦名實
眼。言實智者。能知德也。知法不虗。故名實智。智眼何
別。通釋是一。隨義分別。初眼名眼。後知名智。又證實
性。名為佛眼。知諸法相。說以為智。為法根本者。是前
眼也。佛眼見實。諸法實性。佛眼中得。故名佛眼為法
根本。為通達法者。是前智也。謂通生死涅槃法相為
依法者。佛具眼智。能以正法。授與眾生。正法依下。明
知見。亦知見者。亦前勝鬘。勝鬘正說。應將巳亦佛。何
緣將佛而亦巳乎。亦義有其二種。一以下亦上。二以
後亦前。今此所論。以後亦前。所以無過。佛有實智。所
以亦知。佛有實眼。所以亦見。知見上來攝受正法廣
大義矣。
上來第一勝鬘正說。自下第二如來述讚。於中有二。
一明如來內心隨喜。於勝鬘說攝受正法大精進力
者。舉所喜事。上來勝鬘廣明攝受。出生自利。出生利
他。及得佛法。名精進力。起隨喜者。正生喜心。二義故
喜。一以勝鬘所說契當。故佛隨喜。二以勝鬘仰推如
來。情無專執。故佛隨喜。二如是下。發言述讚。述讚有
三。一述讚勝鬘仰推之辭。二如力士下。述上所說自
利利他及得佛法。三我阿僧祇下。述上初言攝受正
法廣大之義。乘言便故。從後向前。次第述之。就初段
中。如是勝鬘。總以述是。以此如是。告勝鬘知。故言勝
鬘。如汝說下。顯如是相。如汝所說攝受正法。其實是
大精進力。
第二段中。文別有三。一隨別述成。二是故下。隨別結
勸。三如是下。隨別結嘆。前中三喻。所謂力士。牛王。須
彌。四句釋之。一喻相不同。力士取其力強為喻。牛王
取其外好為喻。須彌取其體精為喻。二既法有異。力
士喻上自行出生。牛王喻上外化出生。須彌喻上得
諸佛法。三所對不同。力士喻中。對魔顯勝。牛王喻中。
對二乘顯勝。須彌喻中。對彼地前近學顯勝。四隨文
辨釋。力士喻中。初喻。次合。後舉餘善。對以顯勝。喻中
力士喻攝受體。少觸身下喻攝受能。此文是倒。若正
應言少身分觸生大苦痛。力士以巳少許身分。觸人
之時。令人大苦。喻彼攝受以少自行觸魔之時。令魔
大苦。合中如是。總以合之。法同前喻。故曰如是。以此
如是。告語勝鬘。故言勝鬘。下別合之。少攝受者。合如
力士少觸身分。自利利他得佛法中。偏舉自利。是故
言少。令魔苦惱。合生苦痛。魔羅胡語。此云殺者。魔性
姤弊。常欲壞人一切善根。故言殺者。魔有四種。一煩
惱魔。二者陰魔。三者死魔。四者天魔。五住煩惱。是煩
惱魔。五陰怨賊。是其陰魔。五陰離壞。是其死魔。第六
天上。別有魔天。是天魔。就內以論。前三苦惱。為道推
破義。以說為苦。就外以論。天魔苦惱。得攝受者。能降
伏故。我不見下。舉餘善根。對之顯勝。謂不見凡夫二
乘所有善根能令魔苦如此攝受。牛王喻中。初喻。次
合。後略舉釋之。喻中牛王。喻攝受體。形色無比。喻外
化勝。勝一切牛。寄對顯勝。合中大乘。合前牛王。何故
此中說為大乘。外化是其大乘相故。少攝受者。合形
無比。三種德中。偏論外化。是故言少。勝二乘者。合前
文中勝一切牛。以廣大者。略釋勝義。化行廣大。故勝
二乘。須彌喻中。先喻。次合。後略釋之。喻中須彌。喻攝
受體。須稱胡語。此云好高。亦云安明。高三百三十六
萬里。縱廣亦然。六萬諸山。以為眷屬。於中獨出。所以
名王。端嚴殊特者。喻攝受中果德精勝。此山具以四
寶所成。東有金。西有白銀。南有瑠。北有頗梨。是故此
山端嚴殊特喻攝受者常身命財以成巳體。所以殊
勝。勝於眾山。寄對顯勝。合中大乘。合須彌山。果德高
勝。故曰大乘。捨身命財。以攝取心。攝受正法。合前喻
中端嚴殊特。捨身命財。彰其所離。以攝取心。攝受正
法。明其所得。以攝取心。取證方便。攝受正法。是其正
證。以捨生死分身命財。得攝受中常身命財。以成巳
體。故如須彌端嚴殊特。勝不捨下。合勝眾山。地前菩
薩。不能捨離無常三分。名不捨身命財。始學大乘。名
為初生。彼初住中。所有諸行。名不捨身命財。初住大
乘一切善根。捨身命財攝受法者。尚勝此善。何況二
乘。以廣大故。略釋勝義。上來第一隨別述成。次結勸。
言是故者。是攝受中。具足上來三種勝故。當以此法
開示教化建立眾生。言開示者。用前自利。開眾生也。
言教化者。用前利他。化眾生也。言建立者。用前果德。
建立生也。下次結嘆。如是勝鬘。是總結也。下別結之。
如是大利。結前自利。如是大福。結上利他。如是大果。
結前第三得諸佛法。從如力士至此。第二述上所說
自利利佗得諸佛法。
自下第三述上所說攝受正法廣大之義。於中初先
彰巳說相。述成勝鬘所說是大。我阿僧祗劫說攝受
法功德義利不得邊故。故汝說攝受廣大之義。正當
道理。是故下結。是我所說不得邊故。汝之所說攝受
正法真實功德無量無邊。無量者深也。無邊者廣也。
勝鬘經義記卷上
正治二年六月二十日於東大寺本房以珍海巳
講本書寫了。同七月二日以同本一校了。
年齡乃七旬。雖病眼彌闇。為興隆佛法。乍苦惱書寫。
大師并三寶。令知見宿趣。生生奉值遇。自他等利益。
三論宗沙門 秀惠
延德四壬子三月下旬令相傳之破損之間加修
補了。
英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