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私記
涅槃經疏私記
前品二人論者。文殊純陀二人論也。
今品對佛論者。三修比丘對佛。
前品動執生疑者。因聞二施無差。即執昔疑今搆差
別疑與於五難。
此品破執除疑者。破劣修之疑執。修勝三法。
備有通別者。於此十異。一一皆通。前品此品能論者。
亦是人。前亦有哀歎之事。前品文殊等亦是道。今品
五十二眾豈無於俗。前品亦有無供者。詣佛邊眾。今
品亦以法為供。地動通前者。既云純陀去後未久之
間。其地忽然大動通於二品。下諸異例然思之自
見。
三興皇釋中之生起者。是彼自生起也。
四今明下正釋中云不離因緣者。莫非四悉感應道
交因緣。故動也。然文中安置有緣。於解脫中即為人
般若即對治。法身即第一義。聞三力不異而異而動
於地。生悲喜心。即世界也。次二人大眾亦復如是。
其義無量者。五十二眾能引所引。人人皆具四悉。故
云也。引淨名四句次第對四悉可知。
四事止華氏悲者。前品末。一舉如來境界等四文是。
腷符逼反意不泄也。
若單形聲者。動起踊是形。震乳爆是聲。
經云一向動者。形直動名為動。
前後次第周遍動者。名為遍動。一時遍動。
經云兜率天者。差摩頭竭經并道行經皆翻云寂然。
釋論五十一云妙足。亦云兜述。
而有辭者。應是地動聲中。有於今日如來將入涅槃
等語。故云聞是語巳。
經云食所不應食者。無常之法不應修行。故云不
應。
高圓明者。主出萬民之上曰高。眾德周備曰圓。了達
萬民之情為明。
深入水底譬親益者。水依地依山。如子依親。而有依
怙蔭育之益。山若入水。而水有依。故以入水譬於親
益。
水色同山者。師能開導。解同師旨。故以同色為譬。
光宅至照智者。光宅意云。因時修行有返照智。果滿
智息。故無返照。
四失者。舊疏云。四大可笑。
樏(累音)謂俗外有真。真外有俗。名曰樏隔。
牛糞淨土者。他意云。土本不淨。今釋迦但於穢土上
假現淨土。何以知然。如釋迦足。案地其土方淨。如以
牛糞磨地。其地方淨故也。
指端種覺者。謂證妙覺巳既無返照之智。如人觀於
指端不能見遠。
無記如來者。明如來智慧。出於善惡之外。名曰白淨
無記。
一智三智者。俱能破暗。
三智一智者。俱能返照。
非三非一而三而一者。俱是難思。
即三而一者。即三為一。俱皆既能照。豈如開善但一
智獨照而巳。
三一難思者。觀師云但只有一智自能返照。何以不
知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即非三非一一而三而一。體
彌法界寂照相即。故曰難思。
述舊者。今家與舊科文大同。但名文小異。但從同邊。
依古科。節以索經文。
巨有所妨者。巨大也。
始從鹿菀終至般若。若密若顯。來至法華鄣灼開權。
咸見佛性同入圓常。豈可俱名小乘伎藝。
旃陀羅者。二乘之人未得非常非無常益。如來捨應
猶如將子。付栴陀羅。道機不耶名顏貌端正。聖心慈
憐名常愛念。勸教三學名教伎藝。所習功成名悉通
利。此喻有始。佛捨滅度令諸比丘。為變易生死所切。
名付栴陀羅。以況無終。
經云我等(至)於王子合前諸子蒙佛教誨合教伎藝。
以具正見合悉通利。亦合可形端正。巳得入小乘果
名具正見。此合有始也。願莫放捨合後無終。
諸論者。法瑤曰。此譬佛具足般若。應住世為我說之
如其涅槃似於諸法界而不說。今意正畏死魔。何者
如來何不降伏死魔。而畏於魔捨入涅槃。
三違誓譬者。寶亮曰。謂佛不應負誓。昔發四弘願處
生死。度一切眾生。云眾生病愈。我幸是可度之數。而
佛息化。豈不違誓。
經云故有祕惜者。佛若不住。教我令得解脫者則有
祕惜。如彼毉也。
民無佛聊生者。譬未破無明也。
攀類文殊者。佛既偏教文殊。我今還欲攀類文殊。如
來何故不教詔我令同文殊。遺棄我等入般涅槃。即
譏師意矣。
止外悲等者。應觀心實相觀佛亦然。觀佛實相觀心
亦然。如何同凡而生憂憙。
得失憂憙者。八風四順是得是憙。四違是失是憂。
失不可愁憂追者。法性無失無得。何有憂悲。只此憂
悲體性恒寂。故不可追。
勤遮二惡等者。對勤觀念處名正勤。見思本起名巳
生惡。觀於即空令巳生不生。故勤精進。塵沙無明名
未生惡。觀即假即中令末生不生。故勤精進。竭力盡
誠行四三昧遮此二惡。一切智名巳生善。此善易生
故云泥洹道易得。道種智一切種智名未生善。空智
巳生勤如增長。假中智未生令得開發。
善故則無憂憙者。善是真性故也。
正念者。常觀涅槃。涅槃體遍。遍而常寂。名曰無念。
誰臣子弟者。有主乃有忠臣奉之。有親可以孝子歸
之。有師可以弟子事之。今求正念。念本冥真。能所俱
寂。故誰主等。誰去二句約應。誰度二句約感。
朕(直稔反我也)謂無主我。
還得正路者。得涅槃正路也。
得善者。得小乘善。
失善者。失大乘善。猶如喪子。
今聞近慧者。今觀心性即是涅槃近。豈過此。
況開定慧者。世間精進。尚自無憂。況出世定慧耶。
生死涅槃者。生死無常。涅槃是常。俱契非常非無常
大涅槃體。
明解二用者。如來涅槃即是方便。示生亦是方便。常
即無常。無常即常。皆令住三德藏中。故云法爾。
又言法爾者。感則應滅盡歸真。化儀皆爾。
經云常嘿然者。一止啼哭。二諸佛法爾。皆既般涅槃
何須請住。
復何益開其者。汝自無機住世何益。
開其問端者。若空不空必無二是。宜應問之。
兼顯菩薩者。指後迦葉菩薩。
能問不空是病者。了俗即空方名病愈。餘句然。又生
死虗假。終歸於空。涅槃圓極。湛然常存。為不空也。昔
以三無為為常。今明妙有以為常。餘句例然。此一法
釋教旨未明。
兼開眾問者。如下三十四問。
是諸釋無咎者。約今約昔。二釋並通。
三種四種者。三是觀前空不空文。四種次文約四門。
是又五時之中二蘇兼帶。皆具三四。至今皆開。無非
真實。故云廣分別之。今更附文以釋。謂生死名空。涅
槃不空。又真諦名空。世諦不空。若就真實者。如來藏
性。以為真諦真諦不空。世諦名空。以實故勝鬘中妄
法名為空如來藏。真法名不空藏。
若常無常者。生死無常。涅槃是常。又世諦無常。真諦
是常。
若苦不若者。寶公云。若就行苦。金剛巳還猶名有苦。
妙覺巳去名為非苦。應云生死名苦。涅槃不苦。二諦
亦爾。
若依非依者。三寶可依。外道非依。又真法可依。妄法
叵依。故勝鬘中說如來藏以為一依。
若去不去者。正行出離名去。耶行沉沒說為不去。又
因名為去。果則不去。
若歸非歸者。小乘趣大名為有歸。大無所趣說為非
歸。又因則有歸。果則無歸。
若恒非恒者。與前若常無常。通說是一。若別論者不
生名常。不滅曰恒。生死非涅槃是恒。又其真諦名恒
世諦非恒。
若斷若常者。生死教斷。涅槃是常。又妄識可斷。真識
是常。
若眾生非眾生者。內是眾生。外非眾生。又假是眾生。
實非眾生。又有是眾生。空非眾生。又非眾生離生死
故。餘是眾生未永斷故。
若有若無者。三有為法名之為有。三無為法說之為
無。又就人論。凡有生死而無涅槃。聖有涅槃而無生
死。
若實不實者。生死不實涅槃名實。又一乘是實。三乘
不實。又妄情不實。佛性是實。又世諦不實。真諦為實。
又二諦非實。一實為實。
若真不真者。生死不真。涅槃者真。又真諦為真。世諦
不真。
若滅不滅者。四諦相對滅諦是滅。餘三非滅。又妄法
可滅。真法不滅。
若密不密者。或小教密大教不密。又小乘覆實名密。
大乘顯實名不密。又大乘深隱名密。小乘麤顯名不
密。
若二不二者。就乘論之。權小名為二。實唯一大名不
二。
身若存(至)非法性者。小教灰身入無餘涅槃。方名法
性。所以身存不名法性。
夫法性(至)滅法者。謂法性非滅非不滅。汝昔不受自
取滅度。非我不等。
離八難者。成論云。四輪摧八難。一宿植善根輪。摧前
四難。二勤發正願輪。摧世智辨聰難。三供養諸佛輪。
摧佛前佛後難。四生於中國輪。摧北鬱單越長壽天
難。
次舉金沙者。喻後五難。如金沙甚可難得。生死法中
求是五事。至極難得。曇華喻佛出世難。
不應以親認佛者。不應以世間親。比喻於佛。世間或
有此事。佛則不然。是故呵云不應也。
其不識佛者。自是不識法身。常存無變而以認佛同
親。又只是不識自身之佛。以不識故則非王子。
不識寶城者。謂不識寶城內外皆寶。如不識涅槃之
城。常樂我淨四德莊嚴即身而具。以不識故身不端
正。
無明自覆者。不識自身無明煩惱是栴陀羅何關佛
付。
其門不小者。同體方便之門。遍通一切故不小。普收
眾末曾恡惜。
忽者輕也。
指山等者。捨其身首。如毗富羅山。又三千大千世界
乃至無有如芥子許。非是菩薩捨身命處。故云倍
多。
如是恩德者。如前苦行皆為涅槃利樂眾生。名為恩
德。
無慚者。不能慚於賢位人也。
繫在囹圄。自無大機不減勝應非如來咎。故曰非我
無恩。
嚴峻者。圓常具足之戒。遍遮眾惡名為嚴峻。圓離二
死名曰絕險。法華云生死險難。即其證也。
定即楞嚴定也。
睥睨者。上叵詣及下五計反。謂傍視也。
博達今古者。以同體大慧。遍開四時之麤。無非即妙。
名博達今古。
表裏皆寶者。性德為裏。修德為表。修性體如。故云皆
寶。又權用化他為表。自行實用為裏。故下句云。充溢
等。
瓌(古曲反美玉也)琦(音奇)。
不猒糞掃者。不然之糞也。
不欣者。不欣勝妙大寂瓔珞也。
汝不見佛等者。不識常身三點四德之佛。名不見佛。
不解真常體寂之法。不悟如來宗極之說。名不聞法。
不達上冥下契理和之僧。名不入眾數。
不得無難者。不得無界外八難。次文難亦不離亦爾。
界外名理八難。謂見修無學為三惡道。無為正位不
能發心名隨惡。乃至無學亦爾。若入無餘永滅佛道。
豈非三惡道難。四北鬱單越定壽難者。四諦中滅諦
對北方。聲聞證滅。如彼定壽。五長壽天者。二乘名為
淨天。若入無餘歸第一義天。豈可化也。六佛前佛後
者。二乘入觀見真。出觀緣俗。不見中理即佛前後。七
世智辨聰者。二乘未見中道發無漏慧。是為世智辨
聰。八聾盲喑啞者。二乘之人。無菩薩根。得六通不見
十界之色如盲。不聞十界之聲如聾。不能以一音隨
類得解如啞。
道前方便者。取初發心巳後行因位為道前。妙覺證
後為道後。
而汝識者。唯在灰斷。
雖有道前者。但有三祇等方便。故非圓因。
經云為汝等故無量劫者。約成佛後中間起應。示捨
身等。
出生妙善者。由性發修契性。故名出生。
縱橫者。三學徹理名縱。體遍攝法名橫。高廣下三釋
上縱橫。
惑盡者。亦應更云。惑盡即觀盡。觀亡則惑亡。
貧所樂法者。不求大乘真性。明月寶珠但愛小乘偏
空偽礫。
非應供乞士者。非界外中道究竟應供。唯是真諦福
他。界內應供。故斥云非。
無用而用者。藥草本來無用。但由眾生宜用。致使藥
草有用。
業招者。業如機。大地如法身。赴應於感如宿善。宿善
有淺深。致藥有貴賤。此即用中三也。
三種宛轉者。謂大地三。藥草三。眾生用三。不得相離。
猶如法身起應。應有說法。說法即有所受機緣。故云
宛轉。
合大地三義等者。如上亦不生而生巳下文。是般若
解脫合上三亦然。
即超合者。即還合也。
經云及我諸子者。澤洲云。諸菩薩德。堪紹繼。故說為
子。四部之眾謂聲聞在家出家各分男女。同教令證
大般涅槃名安祕藏。今言及我諸子正是四眾。不須
分之。所以今疏用對中心也。
不了覆了者。施權不了覆於實了。如外道論虗偽不
欲人知。故覆藏之。如下經說。
法身本有者。生公曰。夫照極自然。居宗在上。上不可
並。故橫必非。所除累近。則解脫於下無。下無不應則
色身是俱俱非先。故縱亦非。三無離理。故別之尤非。
是以堪然不差。猶如伊字。此解未免縱橫。如餘文。
三即一如細畫者。如草下字中。細畫相連。
約三目者。生公曰。般若居上。法身及解脫二無勝故。
並列在下。如前破之。
嚴主照世者。三智上嚴大般涅槃。下則普照法界機
理。所謂照而常寂。寂而常照。猶如天主一面三目。上
嚴天顏下則照世。以天身妙。故有此嚴。
舉略兼諸者。法身攝一切身。般若攝一切智。解脫
攝一切法。示身說法。權實諸教。無不磬盡。故曰兼
諸。
不可以形相見者。不可下地作文六形相取。
不可心想知者。非凡夫二乘偏教菩薩。下地心想能
知。
充滿十方者。為十界身也。
不廣不狹者。諸身不廣。應亦不狹。
非知非字者。般若冥於法身。故非知非字。
不可動慮分別者。非下地及世間二乘等能分別。
紳大帶也。如論語第八。子悵𨽦隔壁聞。夫子說一事。
子悵恐忘以畫於衣帶記之。今正言非文字可傳。能
盡般若之照。
三諦遍朗者。若權若實一心中照。名為遍朗。
半滿具足者。舉其半滿。則攝十方三世佛法。磬無不
盡。
世間者。謂同居土。出世間者。方便土。出世上上者實
報。佛居寂光下照三土。
法界流注等者。遍達說字。咸入祕藏。名為流注。教法
下被猶若懸河。慈悲攝物。譬之海涌。
一音演說者。實通諸音。且從實說。云一音耳。
非喧非寂者。非生死之喧。非涅槃之靜。縛脫約或智
以說。
十智不能虗者。解脫體遍法界。豈是小乘十智能
破。
為訥鈍等者。同於訥鈍等。以解他縛。
示現善惡者。亦應云眾生有惡或為示善。有善或為
示惡。而調伏之。
雖鄙必施者。眾生雖即鄙惡而必施化。以度脫之。
佛意業者。佛有不共之法。不與下地共。故云意不可
思議。
法華云如來莊嚴者。約智淨也。
又六根清淨者。雖引法華之文。須依華嚴真位六根
以釋。
包含總別者。舉大涅槃包含三德及諸經異說。故云
總別也。
括事理者。法身理也。般若則從因至果。解脫自他脫。
俱屬於事。
入大涅槃者。生公云。丈六之迹緣盡乃真。約應不現
故云入也。又澤洲云。所住雖常為化眾生滅應歸之。
即是入於化滅涅槃。
經云如世伊字。却云化滅。伊字不成。
不結天目者。天目同伊。是故略之。
而言我今者。既言我今似如始得菩提。是故釋云。蓋
隨緣宜。
奪是所證者。佛上約真佛真法真僧三番。斥我是偽。
欲捨舊。未得新法。不知新法。為定勝不。故云未能即
捨。
一偽一真者。昔教若非何意與我同證。今教若是何
不早說。此用後文意來此為並。
而生去此者。三修雖聞說於真常。而不思惟真常涅
槃。安住為無動。由執小志而生去留之解。所以憂
悲。
經云皆悉憂愁者。一憂愁佛入涅槃。二憂愁未得新
伊法味。佛向雖說我今末得。是故憂愁。
快說者。如來前說真常三德之理。比丘謬謂說於無
常等。是巳所證之法。故快也。
壯者。音莊。正是莊束之意。又只是壯哉。快詮於理。復
能破惑。故云壯也。
行是進趣者。能趣上殖根是慧數。即智德之初。故云
勝也。
語後者。經中伹云。斷修惑不言斷見。語後必知前巳
斷見。語前則不收後。
惑去智亡者。亡必惑亡。除字通後。謂亦除無常觀
想。
應不入涅槃者。以非離故得入涅槃。此是執理故。約
雙非而釋。
若不離無常者。我既能破惑。當知此理非不離。
他解離者。他意云。若離有常則為非。若不離無離無
常即常。何故斥言是偽。作此說者其理難見。
肥即歎教者。教是智德。故用肥以歎之。
多作親譬者。上譏請雖有五譬。多分屬親。上文初譬
云。如父母生育一子。顏藐端正等。上巳被斥。故今不
作。
未除一邊者。得空邊未能出假及非空假故也。此四
譬文中皆有師字。所以同為一。
經云帝王者。帝王之慈。慈及一國尚行恩赦。佛慈一
切而一見矜耶。
呪師譬者。世毉慈淺尚不捨病人。況出世良毉不救
我等。
七漏者。見漏。思漏。根漏。惡漏。親近漏。愛漏。念漏。如下
經中廣釋。
見諦四思惟一者。俱舍名五部。如苦下具十使為一
部。集滅道為三部。思惟四使為一部。
通心七使者。成論云。一欲愛。二恚。三有愛。四慢。五無
明。六見。七疑亦是三毒。及見。欲愛有愛是貪。恚是嗔。
無明是癡。慢入癡。見及疑屬利使。三界分別。都成九
十八。
論人者。成論人也。此約分通大乘以說。所以四諦皆
十。雖不現行種子在。是故通取。若現行者取之。若不
現行者除之。所以集滅各除三道除於二。
五門觀者。無常苦空無我不淨。又佛毗婆沙有七八
卷。彼說見惑有五十。所謂十使迷覆五陰。修惑有七
欲界有四。貪恚癡慢。上界有三。除嗔義甚契當。
經云瘧譬者。佛除我麤煩惱。即曰不發。而細者根本
猶在未去。如瘧之發。
芭蕉譬行者。行者行是無常。色是不淨。三陰是無
我。
若有我者。昔令修無我。我巳修無我。佛常我斥偽。比
丘謬領謂說昔更有我。若有我者昔何不說。云何今
日方說有我。
三意者。無常無我不淨三也。
即四悉者。問答下世界。又初下對治。又將欲下生善。
又執下第一義。釋相可解。
接讚騰執者。接佛讚後便騰昔執。謂佛實讚。佛意欲
破。且先讚之。
到亂者。迷無常等。不知修習無常即常等。
經云視諸山等者。譬迷五陰。以為耶常等也。
乖善者。真諦善也。此約比丘所計巳法為勝以釋。
若作乖大乘者。此諸比丘聞世尊今修常樂等。却謂
世尊猶如醉人。見日月轉。下結醉過。若有不修苦
無常相乃至不名為聖。即指修常樂等不名為聖。下
文佛以醉譬還諸比丘。是汝自醉。非我醉也。此釋為
正。
二無過者。我是善修。無倒亂等過。
但知文字者。但執無常之名。而不能了無常之義。又
汝一向。謂修常樂為醉。修苦空不醉。豈識醉不醉義
耶。又佛果實常而計無常。此即大醉。故云未達其義。
聞他流轉者。聞佛說真常。謂為轉曰。是汝自轉。他實
不轉。
汝之所非則不非有。汝諸比丘向所非者。正是真常
也。
乃非其所是者。今以真常非於三修所執。無常之是
故也。
斥善非善者。若善修者應知無常即常。汝妄謂無常
是善修。真常非善修。汝是醉人有何實錄。
十門者。如第一卷中優婆塞十對治門。
六行者。勝劣雙修也。
不知正修諸法者。正即常樂我淨法也。
彼若救者。應並云。世間常樂異出常樂容可一倒一
非倒。世間出世名既同。如何一倒一非倒。世間若是
倒。如來亦應倒。
識心無倒者。即是率爾同時五意識也。又向舉若空
四倒。與常樂四到作本。今復舉三到。釋前四倒所
由。
想倒者。想以取假為義。謬執不得實法。憶想推求。
由此起倒者。第六意識。能緣於理。先由心緣而復起
倒。
見倒者。能審法由審成倒。藉此生於四。而對則八。又
七識心體是心倒。妄取法相名相倒。於所取想建立
定實名見倒。又妄想謂有諸法名想倒。重起心緣緣
前所想名心倒。於心所緣執定分明名見倒。
無漏心空等者。實非實相。謂為真實。名為心倒。緣想
無漏名為想倒。偏執定實名為見倒。
無上方便者。是佛勝用方便也。
問有名無義者如執耶常外計有名有義。謂勝三修
無名有義。如諸經中雖無涅槃之名而有涅槃之義。
無名無義謂涅槃體不當名義。故注(云云)。
並應四句者。世間為二句。世間即出世間即世間為
一句。是世出世為四句也。又勝劣相對為二句。劣即
勝約開顯為一句。勝即劣謂示同人。即無上方便為
一句。
是世倒之德者。於世間倒即達常樂之德。此約開顯
以說。
起方便用者依體起常無常利生之用體。此中諸句
皆須約勝劣相對為二句。相即為二句。
舊云無常等者。法不相即倒成不當。今問屬當知去
假在問答。次第人義當別教。
若通論等者。每一一修皆具三過。謂生死進趣以苦
欲捨苦。
言以苦捨苦者。身巳是苦。更修鷄狗等戒。妄謂涅槃。
此更是苦。如此捨苦。豈可得耶。又外道所作悉是苦
因故也。
標三寶者。非但一具三寶。三亦只是一寶。如來即佛
寶。法身即法寶。涅槃即僧寶亦即報佛法佛應佛也。
法界即報佛。以無染故屬佛也。
不縱不橫者。即三而一故不縱。即一而三故不橫。即
非三非一。皆是法界不可思議。
經云不淨者。即有為法者。生公云。夫橫起者皆有為
也。
經(云云)何與是毒身等者。佛若住世教誨我等。則破
無明毒身。佛今說既去。我等云何能。與無明共居。而
修梵行。
非汝境界者。機興則住。機息則去。而常住。住。
而常去。故非二乘所。
不能知佛往來者。汝既不知。佛是不來。定得隨佛。不
去而去。
今留人法者。人謂有法之人。故可依止。佛住機則在
佛。佛去機在迦葉。迦葉若與我住同。河西云。恚慢心
者此釋勝。是徧修未者得四果是劣修未。唯得偏空
未得大理。名為未極。
由佛性力者。內佛性力。外言教力。若利根於法華前
諸味之中。聞於佛性處處顯密巳入。二乘雖聞方等
彈斥。般若洮汰。於顯露教來至法華及以今教方始
顯得。昔雖未入。巳為得入之緣。故今聞說即座而悟。
故云也。
無缺者。猶如寶珠不受塵穢。具足眾寶故也。
留心處者。一正顯佛性。二明常破無常。三為顯常即
無常。無常即非常非無常雙亡。正入圓勝修法。六即
之殊此是茲經之文心。所以名為是留心處。
未除舊執者。謂佛口雖說常。佛身猶是無常。所以請
住。如此觀之。舊執未捨。
為學新伊者。亦應云為未來學者。故付迦葉。生公曰。
所以付聲聞者明要須兼解。然後得道。苦行第一。深
解成就。必可以軌訓後徒。故付囑也。
改迷生信者。應改劣修之迷。而信真常實法。如何因
執而不改迷。
求得不得者。有方便則失。
年物俱新者。用何而二句。又是萬物開發生長之時。
此五塵等如春時能令行人增諸結使。又草物開秀
之時。以譬聽有機發之時也。而聞法莫不開悅。
可悅愛果者。人天果也。
非先解後失者。若以大通佛時結竟則是先解後失。
今取元結大緣。從本迷者說。
義言失者。中道之解。應得不得。名之為失。
通是迷徒者。未見佛性者總屬迷中之人。故云通也。
持出者。謂向佛呈其所解所證。故言特出。澤洲云從
此巳前為聞慧作譬。從是時諸人下為思慧作譬。思
教求義名共入水。求覔是寶下為修慧作譬。更別證
法。名為競捉。所證苦等悉非真理。名為凡石。取偽真
故言自謂得。琉璃珠得法適悅。所以觀喜。
為有方便者有生圓信真常善巧觀者作譬。澤洲云
欲偽非真喻得旨捨詮。故言特言特出。出悟解苦等
非是實理。名知非真。
從是時寶珠下捨偽取真喻。從初至月形喻聞慧。從
是時眾下至安徐喻思慧。即便得喻修慧。依三慧消
經。前巳破訖。今略述之。令知同異。
著樂沉沒者。著界內六塵之樂。及著界外二乘沉空
之樂。名為水底。
拙觀推求者。前之二教俱名拙觀。何者雖破通惑。永
未聞佛性之名。雖經方等般若見菩薩不議事。悕取
非巳智分。但有冥發冥解之義。所以俱屬理即。
知字者。知常無常即是真常。名知字。
知義者。達常無常即非常非無常。名知義。
以珠力者。一由內佛性力薰。二外言教力薰。及觀行
力薰。稱理修行。圓伏三惑。事理不二。如水澄清。
能詮如所詮者。淨名云。字即解脫。文字性離。名為解
脫。
所詮如能詮者。達陰入即三點。故皆云也。
以珠力故水則澄清者。由珠體淨令水淨。由佛性體
如故。依正不二。
月圓譬相似樂者。月體團圓無有邊表可以喻樂。月
光明淨故可喻淨。
非上非下者。謂水非上月非下。又月亦不在水內。水
亦不在月中。不在而在同一體故在水月宛然。珠亦
如是。不出上不屬下泥。即是非上非下也。
以上比下者。以天上月比水中珠。月既不上不下而
得自在。珠亦非上非下。故可同月。並喻自在。又真位
比相似如月比珠。以顯相似自在。又相似是上比於
觀行。以顯相似自在。若法合者。非變易上非分段下。
於伏破之間而得自在。以譬我也。
人得其門者得圓教門人。唯圓機得入。故言一人。
不昏教水者。了教契理。不滯其門。名不昏水。
不動心波者。達能觀心即法性理。方名不動。
經云則離我想者。是巳斷見惑。則離憍下是斷思
惑。
離我慢等用者。明昔教有破見思證理之用也。
經云得入涅槃是義云何者。為昔是為今是為昔非
為今非為是真涅槃。為非真涅槃故問云何。經云善
能諮問者。能問是涅槃義者。因此破於無明。得見佛
性亦能令他破惑見性。是故歎之。又善問得時能推
本定。今以自斷疑也。
王是也者。王譬眾生。
少智譬世智。
執耶常闇常常者。計真常為耶常。
外舉眾生少我威者。外人耶執以伏他人。自謂尊極。
貪引耶徒。以為安樂。猶如國王威伏邊夷。恣引財寶。
以之為樂。
嚚(莫巾反)謂鈍惡也。喻外道鬱頭藍等。心不識正理曰
頑。口不從正教曰嚚。
經云而王不別者。王眾生不別耶正。依耶療治。病轉
增甚。故云不別。生公曰。耶訓會情。宗莫易也。俸猶與
也。謂他少智不識耶正虗與四事也。
膩潤者。橫計之人處處生著如膩潤。處處汙物雖非
真我自在。猶耶計故。亦得稱我。
亦復(至)耶者。不知橫計。五陰起於耶病。故云不知病
起根原。風病喻瞋以操急故。冷病喻癡以頓騃故。焚
病喻貪。以燒心故。煩惱非一切病。喻八萬四千塵勞
也。又風起卒暴譬瞋。冷性凝結譬癡。熱性煩濁譬愛。
經云好醜等者。好醜是因。善惡是果。又善是真乳。惡
是耶乳。醜亦然。
是病者。不知眾生。不知舊醫。是病起根本。
王領為義者。王是一國之民。
如愛化者。謂所化中能化為王。所化為徒。又主為王
所為徒。
強請者。既非真師。義如強為眾生師耳。
心不側德者。謂心無實解而行於善但行惡耳。
口不談忠者。口但惡而無實信。
藥少者。耶常世智。焉能破惑。名為藥少。
病多者。界內界外。三毒全在為病多。
取相緣無明者。無明為本。取相為末。由於支末無明
起於八倒。
是不知藥者。尚不知無常藥。況能真常藥耶。
佛假說我者。佛說五陰和合。但有假我悉皆無常。外
人橫計即離。而出六十二見及毗舍等。以成四姓
八術者。依阿含經。一知病體喻佛能知煩惱輕重。二
知病因喻佛能知煩惱起因。所謂種子及不正思惟
是其正因。色等境界。及外道耶教是因也。三知病相
喻佛能知煩惱相也。如瑜伽說。貪心則下慢心則高。
有如是等煩惱相也。四知病處喻佛能知煩惱處也。
違則起嗔順則起貪不違不順。能起無明。五知病時
喻佛能知起時。謂少時老時。貪時富時。或寒或熱。或
飢或飽。隨其相應起種種煩惱。六知藥喻佛能不淨
觀等。七知治喻佛能知不淨觀治貪欲。修慈觀治多
嗔等。八知禁忘喻佛知不淨觀時。不應取彼順情貪
相。修慈悲時。不應取彼違情嗔相也。
佛知八正道者。藏教八正專治耶常。無生八正以破
無常。無量八正次第治前二。無作八正雙治八倒。今
是圓門無作八正。
善法亡者。出世善法也。
慧命者常住慧命也。
不增者。不作惡也。
不損者。雖投嚴等。擬得滅身其
罪不滅。名不損。
不生禪定者。不修四禪定。斷鈍使故云也。
唯損無增者。用忻猒心修也。
不遍者。不斷無知無明。及不能化他也。
兼遍者。菩薩四門遍學。名為兼遍。而無摩訶衍即空
之觀。名無巧術。
無痛惱者。即色而空。幻化巧治。其治雖巧。不能令二
乘。見於佛性。故云不能治必死之人。
治難愈者。無明病也。次第三觀入在方能治之。故云
不能一時也。
不能令過者。初住不能為二住化名不能過。此是一
釋。須依法華疏第九中釋為正。
復令過本者。法身本體。而無可過。妙覺位極。智斷圓
滿。義言過耳。
今之明醫者。今經唯是圓教。妙覺良醫。
經云從遠方來者。從本法身地垂迹化世。名曰遠來。
是治病緣者。常人用無常法為緣也。
諮受者。明外道不知請佛為師。名不知諮。不知從佛
聽聞正法。名不知受。謂巳勝佛名反貢高。謂佛劣巳
名生輕慢。
脫冠等者。出四城門。見病死等而即出家。先依外道
師等。
遣馬者。虔陟遣還宮等。
六年苦行等者。等取稟彼四禪四宮空法也。
唯明此身者。初成之佛唯是文母生身故云此身。
猶是外道者。猶宣外人之教。
別有本身者。至法華顯本。竟方知佛非外道弟子。
共入見王者。先外化也。
無觀機智者。但有世智。無照機之用。唯暗惑心遍用
耶化。
毉方者。非但用無常及常毉方。只三歸五戒十善皆
是佛說。並名毉方。
文鱗者。文鱗瞽龍也。
神通如瑞應者。彼經云。佛入迦葉窟。龍毒不中。龍火。
不燒。恒水不溺。三方取果。謂東取毗梨勒菓。南取閻
浮果。西取呵梨勒菓。北取自然粳粮。忉利甘露知嫌。
隱去知念。現來火滅不燃。斧舉不下等。雖覩眾變耶
執末。故言瞿曇雖神不如我道真。佛即語云。汝非羅
漢。亦不得道。雙然開悟。師徒伏。如法華疏第一及記
廣引。以示神通之相。
三歸翻耶者。翻其惡師惡法惡眾歸於正法正眾。但
云歸依佛法僧也。
初求願者。經云今正是時者。五人應悟之時。實愛念
者感理冥念。令無著也。
根緣冥對者。宿善及耶善。兼正因內薰成出世。小機
冥發。故曰冥對。
右手至便者。譬小機感及餘身分者。即譬大機冥為
便。
重明觀機(至)一機者。正是冥起小志。唯宜初教被之
故云不敢多有所求。
經云願王宣令者。耶受化巳。用轉教化。展轉相聞。譬
之宣令。
好害事多者。害真諦慧命。常住法身。
斷首者。斷真空善根之首。又萬善以信根為首。若以
倒見為藥。則無修根為斷首之解。
以解斷惑者。以無常觀解。斷於通惑。得真壽命。得此
命巳。必得常住慧命。方名永終。
以惑障解者。以耶常惑障真解失慧命。名橫死。又以
無常障中解。亦名橫死。
癡人者。二乘也。鹿譬陰境。馬譬橫執。取常為實。智人
佛也。
此鹿非馬者。破耶常非實也。
而執無為馬者。雖知鹿無馬。而便執計無處為馬。正
譬二乘執無常也。
何處復有者。無常之體本自非有。況更計實豈非病
耶。
佛果無常等者。意云佛是常身。二乘等見佛入涅槃。
謂定無常與巳證同。既執為無常此病易識。病既易
識示真常佛性。其心易開。故云易見。
謂生死等者。生死本是無常之法。更有為無常。其病
難識。病既難識。示生死即是真常佛性。佛性隱密。其
心難悟。故云難見。
欲死者。有可發之機故也。
若無機者。應云必死。
經云當云何治者。大機發也。
眾生不受者。正指方等中見佛功德之身。菩薩不思
議事。聞說不思議解脫。謂非巳分。
如來重說者。至法華聞實相。未悟。至涅槃方便受。
開權者。昔說為實。今云非實。即是開權。
昔權宜者。昔用無常治常並非真實。今說此意即當
開權。
欲欺我耶者。汝先言毒。欲欺我耶。今既令服欲欺我
耶。昔若毒今亦是毒。故云成上。
悞我駈逐者。却謂舊醫是妙。新醫非真。故云悞我。
此中通體是譬者。明前諸文並是譬也。
經云智人見之者。新醫口不宣唱。舊醫解藥心亦不
怪。
經云亦是甘露者。此之乳藥本是甘露。二乘過者得
之。謂為毒藥。
滑草者。又亦可以能譬鈍使。貪順境如滑。瞋違境如
澁。
善好眷屬者。以母善好。子則善好。且一一往釋耳。
國人至不受者。受他耶語。名鬼所持。自生耶想。名為
狂顛。
令於教門可解者。令見說常。即知治無常病。見說無
常教。即知用治耶常病。為此義故。但合兩藥。
說如來之是者。明如來涅槃體不同生死誑相虗假
名之為實。出離情妄說之為真。體無遷轉是故云常。
為眾德本說之為主。諸行所說故復名依。體無生滅
名不變易。
汝等四眾下結勸修學。
* 第四釋長壽品
就疏文為二。先釋題。次其文下入文解釋。初又三。先
明立名所由。次今釋下明名從義顯。三此是下結歸
本章所對。
初云前之三品者。序等三品。雖從人從事莫不皆為
顯常。故長壽居後。以收前常無非長壽。故次前品而來。
譯人左右者。只是唐梵之異。又是上下別耳。
恐依上文者。依上純陀哀歎。但云如來及以常住未
云長壽。所以今云即是。
正言由常等者。此四為因。獲長壽果。故云從所得立
名也。次名從義顯中即依四悉。義以立名。
令樹善者。謂修常樂之善故也。
三結歸中云餘各隨便者。論三十四問專顯長專。及
至答中則隨問施與。雖復施與。亦不出於長壽因果
故也。
次入文解釋中云佛法至三者。明勸具四悉以益物。
初勸至又表佛即世界意。初勸除下對治意。二勸受
下生善。三勸益物下第一義。
其上疑既盡者。明諸比丘疑常無常執心巳破。深信
常即非常非無常巳竟。名之為盡。
初勸則嘿者。明此經中初段但有勸文。而無辭不堪
文。則是嘿受於勸。
今經之宗者。應知律是今經重寶。贖於常住慧命。非
經正宗。不應此說。生公欲令問長壽因也。長壽本是
入生死濟物濟之良津。以慈心為本矣。慈之為濟。先
制戒律。令不作諸惡。然後使行善之極也。
於諸戒律者。然經初無諸字。惑恐有本有之。所跡中
著於諸字。又應是取下經文云我今無智於諸戒律
之語。成此文意。故著諸字。
律儀定道者。律儀是別解脫戒。定即定共戒。道即道
共戒也。
雙照(至)俗者。此約七重二諦中。真俗俱為俗以釋也。
明駿曰。萬善終以戒定慧為本。前句舉戒本性空寂
舉定慧。本性空慧之境也。寂定也。
具說如上者。指上汝戒律三學文也。
如來境界者。理境法也。此明照境之慧深廣難測。非
九界心之所及名不可思。九界言不能逮名不可議。
允同諸佛名者。同三世佛。皆乘如實來成正覺。故云
同也所有諸定者。約行也。
無三智者。下地分智。不能問於果地三智。是故辭耳。
聲聞不堪寄者如來勸問。必欲流通而諸聲聞不任
有三。一智淺。二壽促三無眷屬。以不能任持法也。
強受寄者。若強受寄。則是如來失所寄也。
百二十者。生屬未來。入滅是故不論。
如不能居者。居只是住。不能令大乘法久住也。
一萬者。一萬兩為一金也。
百萬解脫者。一句出生一萬句。又一句皆以九百九
十句而為眷屬。即成百解脫。
如何得歸者。破云像法時。釋迦巳去彌勒未出如何
名二十年。婦時還我。
即是還時者。受化之人。通別惑盡。得見法身。即是還
時。即是歸我。
聲聞妄受者。澤州云。比丘無有受法傳化弟子。可以
付囑。名無繼嗣。無常遷逼說為病篤。滅身歸無稱曰
命終。所付之法。無人稟行名皆散失。
推功者。有諸菩薩堪寄。何不付之而令我受。是故辭
也。
盛壯端正者。亦可分字解。盛壯譬自行化他具足。端
正譬得王三昧。
父母者。母譬得三實諦。父譬權諦。故以三一一三對
之。
經云一切聲聞等者。在鹿菀時金是無常。至方等等
會冥成於常(云云)。
妄我推功者。二乘但得妄我之心。故云善得無漏心
推功在也。澤州云。不自高舉名無漏心。不者吾我名
羅漢心。
二緣者。曇濟曰。一以聲聞無眷屬。二以菩薩多眷屬
僧宗曰。一善能問答現在有益。二令法久住未來有
益。明駿曰。一能令法寶久住。二利安眾生是故疏云。
或善能問答等。
悉出上文者。如上應以無上佛法付諸菩薩等等。惑
指善能問答巳下文也。
爾時佛告大眾(至)女人者。此中有優婆塞等。皆是大
機發人。
經云我之壽命者。壽命是果之極。戒歸是因之始。總
舉因果以勸問也。
若得問人者。若得稱會眾機。與物有緣之人問者。則
能利益結緣當機及下位為影嚮等。唯除古佛為影
嚮者。不論其益。
例作無而意異者。菩薩文解故無疑。二乘不能問名
無疑。又菩薩能問為利眾生。二乘不能問。但自行。故
云意異。
身密等義者。等取名字功德品。
乃至開耶正四者。於四德品也。
若問命即開天行者。依常命理而行於行。名為天行
也。
若問辨即開梵行者。梵行以慈悲為本。即是以慈故
說。
問辨即樂者。多聞分別樂也。
問歸即我者。三歸翻耶我以顯正我。又有歸戒故常
在人天自在而修。故問歸即我。
問歸即用常辨者。以翻耶常之辨。而顯正常之辨。
論云者。涅槃論也佛力大者。經云以佛神力是也。
文殊童子者。餘經中說文殊童子也。
經多羅聚落者。此云蘆葦。謂蘆葦村人也。
甲族者。即甲第甲寅以甲乙丙丁。即上族也。
為決定眾者。地住巳上菩薩。名決定眾。巳得任運入
法流水中。善能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也。
自諮發者。迦葉自疑。雖在大眾之例懼非應命之人。
故有諮也。
經令汝歡喜者。得宜故喜。稱機故喜也。
佛德等者。一歎佛德巍巍高勝。二歎佛眾清純無雜。
三歎佛身堅固。猶如金剛。明身堅也。色如琉璃。明身
淨也。四歎佛眾智德深廣。
不言自絕者。謂大小天隔。何者小身豈能問於大身
小智豈能問於大智焉。敢發言扣於上聖矣。
借助者。若從迦葉諸加邊即入聲呼。若從佛加說邊
即去聲呼。
縱容兩存者。此師於後四偈。存於問之餘勢。又亦得
是問。即對五行十德等。此即雙破前二家故也。
梁武三十二問者。據有云何而數之。
三十七者。將後三偈。足前三十四。合為三十七。
為眾作依止生者。指哀歎品。委任大臣等文。
大明覺道者。覺佛也。謂佛道。此顯一代是佛大化之
道。故不可從近而洗。
而合成兩問者。若為三十二問應合為一。若三十四
即開為二。
開為四者。下答中離為四答。故須開之。云何得是問
因。長壽及金剛不懷身是問果。復以何因緣問因。得
大堅固力問果。是則上半有因有果。下半亦爾。所以
離成四問。
若數合偈亦合偈亦只三十二者。初二偈但為二問
也。
三十六者。取初偈復以何因緣向足。都成三十三云
何。
聲聞未曾聞常者。此一往約鹿菀得小果者不經方
等等席。直至今座名未聞常。故應有疑。以之為難。又
且約今經顯露邊洗以為難辭。
聲聞(至)執巳破者。明二乘於前二品。聞常疑執巳破
為難。
若爾則問不因上者。既云為緣故疑。則不因上品應
從文遠而生。
雙樹之終者。應知破前不成。彼亦不當。故約後破之
故非極談者。談之不極。故非極談。
常不可修者。意云若本是常常體無修。若既無修一
切應常。一切眾生既未得常常應有修。所以問於常
果從何因云何。
果上萬德(至)之因者。萬善因也。
經云何得長壽者。僧宗曰。一期為壽。期久為長。常果
非期。寄言長耳。蓋談慧鑒無窮。即般若也。云何得問
其因也。金剛不壞身此問法身。如世金剛體不可壞
能萬物。取譬法身。三相不能移其神萬化。草能變其
體。澤州於此偈有三門分別。一定問多少。昔來相傳
云此偈中三十六問。二彰問差別有六。一總問。亦請
問。如言云何得長壽等。二求問如言願佛開微密等。
三難問如言三乘若無性等。四責問如言如至斷疑
綱云何不定說等。五讚問如言眾生大依止等。迦葉
欲將難舊先亦而為讚嘆。是故雖讚而得為問。六謙
問如下文言今欲問諸陰而我無智慧等。謙巳不堪
而起後說。如此分別。似有眉經之遠意。其理不彰。故
示彼學知耳。三分文辨釋。偈判有二。初問學法。云何
得近無上道下問學行。此云何知如下大眾問品未
將答學行。迦葉請云願說是大涅槃中所得功德。故
知前是學法後是學行。法通理事行唯在事。法通內
外行德唯內。法通三性觀三性法皆得起行。行唯在
善。法通自他。他人之行得為巳法。巳家之行得為他
法。如此判者太為淺局。
經可者。然一一問皆通三世。若別對者且從一往。故
云經可。
作為眾作依止者。實非阿羅漢半偈亦是四依品答。
以四依示為四果故也。
本無偈答者。次此偈。彼即當猶如樂未生云何名受
樂。
皆名有餘者。次此偈。彼即應云如其斷疑網云何不
定說。此二句答中不分出。若合云何不定說入不畢
竟句中。即開前受樂。足為十三問。初段但為十四問。
只緣實非阿羅漢句答中不開故爾。
答卷少者。從此下至大眾問但七卷經。
後問少者。古人將得後四偈為問者。從現病品去盡
經答此四偈。故問少而答文。以此觀之。知四偈非問。
經悉有安樂性者。僧宗曰。行之所生必由乎境。境中
妙不過佛性。師子吼是略。迦葉是廣。
經云諸陰者。上至諸佛。下及五道。
精進菩薩者。八住巳上。具三不退。亦非境界是以息
問。今謂藏通別三菩薩入空出假。皆不能知也。
皆與理合者。皆稱秘藏之理。即第一義皆有所擬者。
於四悉如前四文。
是巳得非始者。如法華中文巳得之。非寂場始得本
云巳也。
加而讚之者。上云假佛威加借助智力。大眾善根添
我機辨。即是加相讚如文。
等無有異者。僧宗曰。此問總一經之。宏致。收萬行之
樞機。仰弘望旨。故重稱善以讚也。爾問我答。照理是
同。諸佛敷揚。何以異此。故曰等諸佛也。
偏方不定教者。古人判勝鬘金光明。為偏方不定教
法華玄中廣破此義。今家不爾。前四時教皆有不定。
如淨名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等。
即其相也。
或言是秘密教者。師意亦不然。但秘密在佛。不可結
集。又不可傳。傳即名為顯露。
非。方便道場者。中間今日皆是迹施。方便示成。如何
偏據寂場為始。僧宗曰。非唯仰等諸佛。亦復同昔大
士。昔七處八會華嚴方廣。于時十方大士雲集論義。
亦嘗作此問也。此亦不知寂場猶是迹施。
大海等者。僧宗曰。一則深廣。二則藏寶。故名智慧大
海。
法性虗空者。一則萬法本來無性。二則涅槃亦稱法
性。此非思力所及也。
頂戴者。僧宗曰。謂蒙答旨頂奉恭敬。如彼藏臣。
答長壽因者。謂云何得三字是因也。
若有因果等者。若因定是因。果定是果。則不可破。以
不定故得成非因非果之因果。若定執者則墮斷
常。
若言開因果之秘者。此約開昔權秘。成今大涅槃因
果。方稱涅槃正體。故名小緣。
若為顯涅槃等者。此約佛意及經部意以說。何者昔
施三權。及經帶權明實。復有從初。即以大涅槃心持
戒護法。皆為顯非常非無常大涅槃體。此為正意。
兼明因果者。因果不得不有有能顯。即當因果。故云
兼也。
方便說因果者。此經雙明權實因果。即是雙流之用
以顯正體。故名因果。為方便說。
縱容者。進退詳審得中以遣斷常之著。故曰縱容。
抑案者。涅槃正體本寂性離四執。名之為抑。依理而
修非因而因果以顯正體。名之為案如是修者。方曰
今經因果。
今明若因下此即因果相對以立自他等執。若單約
因為四句者。因自是因不由果故因。名自性因。因不
自因由果故因。名化。性因。果因緣故因。名共性因。離
因離果故因。名因名無因性因。單果四句例爾。此約
圓教四句以彼破性執。又若因自是因等。但成別教
義。以因果時異。法體不融故爾。
皆墮斷常者。計自墮斷。計他墮常。兩亦墮二。無內墮
斷。故云皆也。
從多從正者。前文因正果傍。後文因傍而果正。多少
例此。以因果相成不得相離。即是消云何得長壽句。
若覆器者。具足應云覆漏汙雜。今文但舉一聞慧為
誡耳。僧宗曰。將答所問。事須誡而勅之。夫宗致幽玄。
輕心所受。雖復言迦葉。而意在時眾。
語義中者。論中更有二句。云聞法歡喜心勇躍如是
之人乃為說。
此業成因者。一一皆次云。破九法界因。成佛法界因
也。
業若定因者。果外之因也。
業若定果者。因外之果。不得作因家之果。
因果叵得者。俱契中理。故不可得。
言語道斷等者。只因不定因。故言語道斷。果不定果
故心行處滅。
精進菩薩者。藏通菩薩也。別人初心即知中。故具不
簡。又別人地前雖勤行空假。不知圓常。復次盡簡。
不能巳巳者。章安謙恭也。既巳諮問涅槃奧旨。及案
今經秘藏之義。不能忘於所聞之情。故云巳巳。
至高無頂等者。竪窮實相高不可得。名無頂。橫周法
界。邊不得名無涯。
多所成就者。分證巳上方名成就。
業能破業者。空業也。以大涅槃心持不煞戒等業。破
於權業入畢竟空。名為破。
從無住業者。假業也。謂達陰界入即是秘藏。陰界入
無住。秘藏亦無住。以無住故。還依院入無住。立秘藏
因果。名為立業。非破非立下中業體具遮照故名正
業如是下融通結意。
言道前者。發心巳後訖至菩提。皆名道前。妙覺為道
中妙覺證後。名為道後。故上文下引證顯體用相
即。
以珠力者。證體也。澄清者。證慈悲用也。大慈大悲去
證用也。佛性證體也。
躳至繫所者。譬如來道前垂應。應於眾生。如王迴駕
至其繫所。
亦有佛性等者。此是抑挫引發之辭。何者理性本同
諸佛即體具足。此引發也。性雖本具。多起罪業。不能
得見。抑之言無。有之與無無其二體。只眾生即佛性。
只佛性即眾生。如王子是因。以譬無性。因是王子。以
譬有性。
拔苦因等者。謂拔九界三惑苦因。與佛界菩提善因。
拔九界二死苦平與佛界大涅槃樂果。
即用而體者。四無量心用也。又二乘行者。慈以無嗔
善根為性。悲以不害為體。喜即喜受。捨是無貪。菩薩
行者。大慈悲等總以大智為體。又說以定慧為體。悲
者能不能救苦苦眾生。大悲者能拔三苦眾生。有眾
多差別相。
遍約四諦者。謂約四種四諦。無作四弘。緣十界二死
三惑因果。以為誓境。不但四趣以無作四弘。遍開一
切偏小等法故爾。
經云脫未脫者。說集諦令行。未度者說苦諦令度。未
涅槃者說滅諦令會。未安者說道諦令安。
經以如是等業者。用前一子四心四弘三法。以為業
因故也。
云何起愛者。若有愛者。則有彼此。何名等視。言自相
違。
展轉有妨者。謂互有相妨也。
前後不異者。前即用而體。彼即體而用。舉佛道彼答
菩薩道前。體用無二。何方等視。而言有妨。
濟危者。濟其違佛教者也。危惡罪也。
都無所損者。此釋當理。順於慈悲。
經而不捨置者。此舉非顯是。國以酷為本。若有罪者。
必加嚴形而無放捨。佛則不爾。於有罪眾生視之如
子。而不放捨。
十四知事人者。十誦律八法第六卷中云。佛在阿羅
毗國。爾時阿羅毗國。僧坊崩壞。佛知故聞阿難。是僧
坊重閣何故崩壞。答言修治是僧坊人有死者病者
反戒者餘國去者。佛言死者反戒者所應作事。僧更
應羯磨立知事人。諸比丘有能多致財物。能成辨事
者應六年立作。若新房舍應十二年立作。次立知敷
臥具人。三立知食人。四立分粥人。五立分帶鉢那人。
六五分藥人。七立知作器。八立一比丘令常住知僧
坊。九立分處人。十立受護衣人。十一立分衣人。十二
立分浴衣人。十三立作維那人。十四立分處沙彌人。
此十四人皆以白二羯磨差之。如連匿犯可悔過罪。
不如法見。故僧與我作不見擯。諸比丘不與我共事
共住。作曰一羯磨曰二羯磨曰四羯磨。布薩自恣及
諸羯磨。不得入立十四人數。猒惡我如栴陀羅。故云
不得為羯磨主等。如律廣說。
汙他家行惡行者。此普是十誦律八法第三卷所明。
二比丘汙他家行惡行。皆聞皆知行惡。是比丘共女
人一牀坐。共一盤食。共一器飲酒。共宿噉宿食。不受
而食。乃至乘象馬車轝。與多人眾中吹具等。諸比丘
以是事白佛。佛令與作駈出羯磨。
與人鬪競等者。律中但云。憙鬪諍相言巳知。是鬬諍
比丘便到其所言汝等。次言堅持是事莫為他擊。汝
等取勝我是我當相助等。無至城中訴言。疏中應是
約義以說耳。
令依剛正者。律云。一應教汝依止某甲住。二應說依
心羯磨法(云云)。
居士後時等者。律云。爾時有憂波斯那比丘和檀提
子。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皆阿練兒。納衣乞食。樂處
空地。居士見客比丘來去坐立。飲食衣鉢威儀清淨
即起敬心清淨。因是客比丘。故請名僧。明日到自舍
食。時僧房主開質多居士不先語我。因客比丘。故請
僧舍食。我是質多居士菴羅林中摩帝摩帝陀羅僧
居主。質多居士不問我。過是夜巳。我當共是居士語。
至地明了著夜持鉢。到居士舍。見辨種種多美飲食。
敷種種雜色坐具。問言何以無胡麻歡喜丸。居士答
言我今樂說一喻如疏。以此居士三代。為壓油業。故
此譏之。
八法者。若四分中一呵責。二依止。三駈出。四遮不至
白衣家。五不見。六不懺。七惡耶不捨。八滅擯。九惡罵
治。律教中唯此九法。今十誦文但八法耳。五不可見
者。律中舉闡陀比丘犯罪問云見不。答言不見。如來
立法舉出眾外。有利皆奪。待見方行名不見罪。不懺
者。還是闡陀犯罪識知而不懺滅。如來立法舉出眾
利待懺方行。故名不懺。
常光者。常光一尋常有。而無增減。名曰光。
非常者。或增或減為緣。不同故也。有云五色光中或
放一二乃至五種。
通身為五者。放光具多緣。如法華第三疏引。故注云
云。
經未可見法者。未見之法。
汝欲見者。今當為說。
斷四住惡者。四住是體外惑。故以隣王為喻。
無慈詐親者。見行惡而不治糺。共同處者是詐親之
人而無慈愍。
初王大臣者。涉云國況佛。大臣況傳法者。未發令發
為產。巳發令成為育。若生若養總名諸子。道機不耶
名為端正。識達因果稱曰黠慧。
三根者。上中下也。
四部者。大論中或云。在家二。出家為四部。或將釋眾
梵眾。足出家二眾為四部。寶亮云。若二者比丘比丘
尼。三者沙彌。四者沙彌尼。
三種者。信偏即三教。正信即圓教。
囑教者。澤州云。有犯四重五逆及謗正法。此三罪人
衣法擯治而死。於弟子中有犯十惡輕罪之人。亦須
治罸名餘一子。必當苦治罸。惡清淨眾。當佛本意是
故說言。雖喪三子我終不恨。又超悟記云。假使三子
至令成就者。喻尼等三人為治罸故則退。唯比丘一
子。須苦治罸要令成就三學也。僧高曰。明如來以四
部弟子。付弘法人。教命三成就。假令三部弟子。付弘
不從治喻不盡成道。餘有一眾。不以少故。而不治之。
如此釋者皆為疏中所破。是故述之令知所釋。不會
經旨。
經得初移無量者。不久當聞。安住移密藏中。大福豈
過於此。
非子不念者。如來不爾。是子之外更無非子。致成平
等不成就他亦爾。
尚得福無量者。不久即得開權也。
汝以果計因者。汝何故見佛。為緣入滅謂為無常之
果。果既無常而因亦爾耶。
自有世間相續者。一期未斷。名之為常。
非數緣者。非擇滅無為也。
虗空常者。虗空無為。以無礙為體。
本自有之者。即色是空。無於待對。名之本有。
佛答長壽果者。前答云何得三字。今正答長壽二
字。
佛寶常者。謂明一體佛寶常也。次明三寶亦爾。
地及虗空者。虗空中空行。水陸及人天。皆有生陰中
陰壽命。喻如八河。悉皆作佛。如河必歸於海。
能出人天者。若人天等由迷涅槃常命。從染緣起出
生。諸佛從體起用。即淨緣起。而入生死。為引九界眾
生。入大涅槃海。故云能出。
如阿耨達池者。從主立稱。此云無惱熱。傍名清凉。無
惱熱池龍居其中故。
出四河者。經說不定。或云出八。或復云出二十河。各
有所以。長含云。東銀牛口出殑伽河。南金象口出信
度河。西琉璃馬口出縛蒭河。北頗胝迦師子口出徙
多河。
言八河者。佛出山東。三萬五河。人皆具見。備取為喻
餘方大河。有大名聲人皆同知。亦取為喻。通前說八。
餘方小河。無大名聲人皆不知。故不舉之。所以言八。
言二十者。如阿含說。四河去池四十里外。各出四河。
通本二十。隨方趣海。涉云。恒河眷屬更有四河。一間
摩羅。三名河利䟦提。四名摩醯。宰頭眷屬亦有四。一
毗婆奢。二伊羅䟦提。三奢多須。四毗低多。博叉眷屬
亦有四。一名婆那。二毗多羅。三名明𠍽。四名光仲婆。
私陀眷屬亦有四。一名薩梨。二名毗摩。三多般提。四
毗壽波。是為二十也。
婆羅門等者。等取一切天人居士。一切皆由菩薩所
化也。明因地之時。施一切命。化功還歸化之。所以至
佛則常。
從無住本者。秘藏常令無住。全九法界壽命。是九法
界壽命無住。遍秘密藏。是以此二法其體無二。故能
遍立一切法也。
定出入者。若出定出入定入者。但成前教義。今大涅
槃出之與入俱是法界。體遍虗空故以空為歎。
經如來亦爾於眾生中壽命第一者。即當出義。出意
正為引一切眾生。入大涅槃常壽海中。名之能入。故
舉醍醐為喻。
經如來壽命若如是者。如前四法故。僧宗曰。承機致
請也。
經不應(至)盡想者。若不於如來生滅盡想者。何故請
住一却等耶。既請佛住驗生滅盡之想。
二況者。外道五通。尚能延促自在。住壽一劫二劫。何
況如來。巳得常壽而不能住一劫等耶。
經示同毒樹者。皆是毒樹。次永煎除。故云見捨。
難兩教者。皆有如所言言。即教也。
難兩理無異者。迦葉意如來與外道俱同生同滅。則
知所證之理。與外人不異。
外道盜常教者。正法時猶有四依。所以外人無能盜
者。未法方有。
佛理微妙者。法身體妙。非凡眼所見。非心慮所思。名
為不現。
外道理偽者。從冥初生覺。從覺生二十五諦。過二萬
劫巳還歸冥初。名曰不現。
佛認歸者。若為大機於華嚴巳是認歸。為於小機。次
更施小彈呵洮汰。來至今經方始認歸。
色種種者。色雖種種同共一群。教雖種種同詮一理。
不期人天等者。不期人天苦果。二乘苦觀等。
弘經人自益者。此約如法弘教之人。雖為他說他既
不受。以法末故但著名言。只成自益。
無有婦女者。無上菩提以大慈為本。外人既不為無
上菩提即當無慈。有得之利。
欽慕深理者。此即機中欽慕。何者既忻常樂之名。義
問欽慕深理。
非常住基者。以大涅槃心持戒。方堪為常住本。降茲
之外皆非。
無定慧方便者。圓常定慧方便也。澤州云。正觀名攢。
傍推曰搖。世善逗生名漿難得。
漿譬人天者。精純成蘇。餘汁為漿。意云酪之所棄。尚
不能得。況復酪等。
起我人知見等者。十六知見中第九我見。謂橫計五
陰。名之為我。四人見。計我是行人。七知者見。計我五
根。能知五塵。八見者見。計我根塵能見於色及起耶
見。等生取者見。計能生眾生。如父母生子。二養育見。
計我能養他。三眾數見。計我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
五受者見。計我後身當受果報。六起者見。計我能造
後世果報。十眾生見。總攬五陰。名為眾生。十一命者
見。謂命計速續。恐速續斷。十二作者見。計我能有所
作故。十三壽者見。壽計一期。尋常雖計病時最切。恐
連持斷恐一期短。十四使作者見。謂駈筞由我故。十
五使受者見。苦樂由我故。十六使起者見。令其還生
欲界。名起者見。故云等也。
人天善失者。僧亮曰。耶見多者能斷善根人天俱失。
餘是像末者。生公曰。佛經令人得戒定慧斯三法者。
本是得佛之惡道。彼以取世樂失本為餘。
加之以水者。經云士夫者執我外道。是身見水也。
梵王者。謂事梵天外道。彼計梵天能生世間。非是生
因。謂是生因戒禁取水也。或計梵天為常。是邊見水也。
自在天者。事自在天外道也。亦計為常能生世間。亦
是邊見戒禁取水也。
微塵者。順世外道。勝論外道計也。彼計極微為常。能
生世間。亦是邊見戒禁耶水也。
世性者。數論外道。計冥諦為世性。亦計為常。能生世
間。亦是邊見戒禁取水。戒者謂外道執狗牛等戒。或
是凡夫執別行解脫戒。及定共戒能得涅槃。定者或
是四禪八定或是凡夫有漏三昧。非涅槃道執為因
道。是或禁取水。智慧者或是外道世俗智。或是凡夫
聞思修智。既是有漏。非涅槃道。執為道者。亦是戒禁
取水也。
及與解脫者。謂外道六行伏惑。斷下惑時無間道後。
證根本地。名為解脫。非真解脫計為解脫。是見取水。
非想非非想天者。此是生死苦蘇。實非涅槃。外道謬
計。亦是見取水也。此等執見與愛慢無明相應起者。
盡名加水乳也。
有少梵行者。持十善及八戒兼供養父母等。皆猶佛
法而有此法。是如來無緣慈力少分。依行果得名少
梵行。
歸依三寶者。不知歸依同體三寶。為常因也。既不識
因亦不識果。故云而實不知也。
遍六大城者。若據破外。始從華嚴等受受駈遂。今且
從最後說。
有漏智滅(至)涅槃者。此用擇滅無為。斷有漏智。盡即
得滅理涅槃。不取非擇滅為涅槃。以有擇滅但是𨷂
緣而巳。此二智俱通淺深。
既有是非者。猶無漏智非是涅槃。所以智不捨智。
若道能致滅者。三十七道但能通滅不即是滅。故非
涅槃。即二智前後淺深為難。今引三師但消𨷂捨智
之文。
以法性難身者。以者滅法性。難今法身也。
更互相難者。身若存者不應言法性。若云法性不應
言有身。何者法性是無。而身是有。致成相害。
四身(至)不解者。復云身存。復云法性。故今不解。
無想天等者。舉其喻事。此天在第四禪依廣果天。別
有高勝處。是無想天受報之處。有諸外道修無想定
生於彼中。初生有想。中間想滅。經五百大劫無想。無
想眾生定成十入。謂六根四塵為十。除香味二塵也。
問彼天不能發語。無出入息。如何有聲。答身上諸處
必有外風擊發內身。以生聲。故定成就也。命欲盡時
心想還生。便謗涅槃終入地獄。佛今舉之。彼想滅時
但有色陰。而無色陰所依之想。亦無色舉緣之想。
從生愛結者。猶有心故而起煩惱。名為愛結。
則有非(至)處者。既無想心唯有命根。持令報命而得
不斷。如從外來。贊之名為補處。
不應作滅等者。不應作法性滅身不滅難。何者如來
為緣故生。為緣故滅。咸令眾生至非滅非不滅。云何
一向作生滅難。僧宗曰。豈況如來妙極而當可知。昔
指孤滅以為法性。權而非實。
經無有異相者。佛即法僧。法即佛僧。僧即佛法。即若
云生滅。即是異想。此三法是一體而無三。故稱無異
相。體是常住。故云無無常相。不為三惑二死所遷。故
無變異相。即一佛體之三也。以覺察之義為佛寶。體
無非法。具眾功德。故稱法寶。體不隔物必與理和。號
曰僧寶。
若於三法為異修者。當知此人不成清淨歸依。既謂
佛寶未極。云何而得具足戒耶。若依憑常住三歸。則
得戒具足也。
經清淨三歸者。一體三歸也。
若昔四時等者。但說時未至故不得說。非謂小乘歸
戒而不成就。若聞今經聲聞要知佛性。歸戒方具。
若不知者。歸戒不具。所以十仙既先取小果。彼方入
祕藏。
當知巳得者。若說化意可言巳得。若從機緣說時未
至。不可云得。
經如來亦爾等者。有常法故合前因樹。明一體法身
常故則有歸依。合有樹影。明應身別體亦常。故云非
是無常。即總結為常。
經則非諸天等者。意云如來若常可為無常人所歸
依處。如來既是無常。以無常人歸依無常佛者。則非
歸也。
經有樹無影者。樹喻法身。影喻應身。以一體法身常
故。應身亦常。迦葉何故難言應身無常。僧宗曰。舊釋。
樹譬真法身。影譬應身。於前文為便。於難。為不便。今
云有歸依者。正言極果妙有是常。則有歸依之德。若
無此德。有義亦壞。是故迦葉就影為難。欲使無歸依
之德也。此釋只成一法。立二義耳。應依法應俱常以
釋。僧亮曰。星月有光樹有闇影。但以微故非肉眼見。
法身亦爾。非汝所見。經父母各各異。則不能生子。和
合有子。喻之如常。若無於子義當無常。
經而作霜雹者。摧於無常之見。令生常見常解也。
大涅槃經疏記卷第二
承保四年五月二日書寫巳了對本一校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