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楞伽經記
觀楞伽經記
身。從初地至七地所得。覺法自性性意生身。從八
地至十地所得。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從等入
妙所證。其相自有深淺差別。梵語三昧。此云正定。
以智體不動。名為正定。為揀偏邪。所謂首楞嚴大
定是也。正受者。以不受諸受。名為正受。乃正定中
受用也。以三昧樂為其受用。故云三昧樂正受。】
「大慧。云何三昧樂正受意生身。謂第三第四第五地。
三昧樂正受故。種種自心寂靜。安住心海。起浪識相
不生。知自心現境界性非性。是名三昧樂正受意生
身。」
【記曰。此釋初身相也。謂初登地。證平等真如。直至
七地。盡真如際。巳捨藏識。故云種種自心寂靜。七
識波浪不生。故云安住心海。起浪識相不生。巳斷
俱生我執。我執既斷。則境界無依。故云知自心現
境界性非性。此乃定力所持。亦名力持身。故云三
昧樂正受意生身。七地證此。而云三四五地者。舉
中以該初後也。】
「大慧。云何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謂第八地。觀察覺了
如幻等法悉無所有。身心轉變。(唐譯云。了法如幻。皆無有相。心轉所依)
得如幻三昧及餘三昧門。無量相力自在明。(唐譯云。能現無
量自在神通)如妙華莊嚴。迅疾如意。猶如幻夢水月鏡像。
非造非所造。如造所造。一切色種種支分具足莊嚴。
(魏譯云。非四大生。似四大相。具足身分)隨入一切佛剎大眾。通達自性
法故。是名覺法自性性意生身。」
【記曰。此釋次身相也。謂八地菩薩。證一心真如。進
至九地。發真如用。得如幻三昧。於一心轉變。能現
無量自在神通。一時俱發。如華開敷。譬如意去。石
壁無礙。故云迅疾如意。非身現身。故如幻夢水月
鏡像。非四大生。似四大相。身分宛然。故云具足莊
嚴。進至十地。隨所憶念本願。化諸眾生。故云隨入
一切佛剎大眾。十方諸佛所有法雲法雨。悉能含
受。故云通達自性法故。是名覺法自性性意生身。】
「大慧。云何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所謂覺一切佛
法。緣自得樂相。(唐譯云。了達諸佛自證法性)是名種類俱生無行
作意生身。」
【記曰。此釋第三身相也。前十地菩薩。於諸佛法但
能受之而巳。今從等入妙。則能了達諸佛自證法
相。巳得諸佛自覺聖智善樂。深入妙莊嚴海。逆流
而出。現十界身。無思而應。所謂妙相莊嚴。聖種類
身一時俱現。猶如意生。身土自他無有障礙。故云
覺一切佛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也。緣自得樂
相者。所謂生滅滅巳寂滅為樂。乃諸佛自證所受
用之法樂也。故觀音大士。以如幻聞熏聞修金剛
三昧力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
間。即得上與十方諸佛同一慈力。下與六道眾生
共一悲仰。故能一身普現。即得三十二應。四不思
議。十四無畏。十九說法。正得此種類俱生無行作
意生身也。】
「大慧。於彼三種身相。觀察覺了。應當修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非我乘大乘。(魏譯我乘非大乘。唐譯我大乘非乘)非說亦非字。非諦非
解脫。非無有境界。然乘摩訶衍。三摩提自在。種種意
生身。自在華莊嚴。」
【記曰。此頌結前所說大乘非乘。但所證者三種意
生身而巳。非是實有大乘可得也。然外道二乘修
行。不得如來真三摩地。但以名言習氣。故於所取
妄有證得。故外道妄立神我冥諦。二乘妄取孤調
解脫。以為究竟。故世尊一往破其偏邪。示之以真
因正果。至此廣明三種意生身巳。而頌總結前義
云。我說大乘。非是實有大乘可乘。亦非言說文字
可到。亦非外道之冥諦神我。亦非二乘之孤調解
脫。一切俱離。亦非斷滅。故云非無有境界。然我所
乘者。但乘摩訶衍止觀之力。以此證得三種意生
身。如此而巳。然前云外道有四種涅槃。而我所說
者妄想識滅名為涅槃。以此證之。蓋轉八識成四
智。今束四智作三身耳。是則三昧樂意生身者。乃
依六識起二空智。證平等真如。轉第七識為平等
性智。是即五蘊妄身。證得素法身也。然此法身。未
能純淨。入定則明。出定則昧。故但得三昧樂正受
意生身耳。至捨三昧樂。進入九地十地。廣修稱真
度生之業。鑑機說法。利樂有情。萬行莊嚴。是從平
等真如。發大利用。乃依平等性智。起妙觀察智。得
如幻三昧。應十地機。現廣大尊特他受用報身。故
云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耳。故如幻夢水月鏡像。以
萬德圓備。故如妙華莊嚴。實報身也。至若以金剛
心。斷彼生相無明。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則前五
識一時俱轉為成所作智。即彼有作而成無作。故
云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以依大圓鏡智平等
顯現。則千種萬類之身。一時普應。至此無一物不
彰遮那妙體。無一時不修普賢行門。是乃從法報
二身。而垂他受用。及大小隨類化身也。斯由轉心
意意藏識為大涅槃。則四智三身一念頓得。此豈
彼外道二乘無因邪因而可得哉。故此結云。我大
乘非乘等。一往所談。萃極於此。行人當識通途大
旨。請深觀之。決不可執愚。昧於宗說二通也。以前
云意生身依無間行而得。故向下問五無間行。正
顯轉心意意藏識為大涅槃耳。
○上辯真果相。
△
下示五無間行以辯真因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若男
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魏譯云無間)地獄。世尊。云
何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地獄。」
【記曰。由前問修無間行。佛答以四種三昧即得意
生身。故此廣明三種意生身辯果巳竟。隨便而問
無間行之差別相以辯真因也。大慧意謂五無間
業。乃入無間地獄之因。而世尊又說行五間業。有
不入無間地獄者。不知何等五無間業。不入無間
地獄。故特請問。欲令行人知其所擇。且意顯依智
而得意生身。依識而得五蘊身。今轉識成智。是即
彼五蘊妄身而轉為意生法身也。故次第明之。】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
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云何五無間業。所
謂殺父母。及害羅漢。破壞眾僧。(魏唐二譯皆云。破和合僧)惡心出
佛身血。大慧。云何眾生母。謂愛更受生。貪喜俱。(魏譯云。更
受後生。貪喜俱出)如緣母立。(二譯此下俱有何者為父四字)無明為父。生入
處聚落。斷二根本。名害父母。」
【記曰。此言貪愛無明為生死根。能斷此二。則生死
永斷。頓證一乘。即能轉五蘊業識身。而成清淨法
身。故名殺父母為無間行也。愛更受生者。乃發業
無明。謂愛欲為生死根本故。貪喜俱出。乃潤生無
明。謂將受生時。以愛因緣。見所愛境。復發愛涎。取
所愛境。流愛為種。納想為胎。故云貪喜俱出。以貪
依愛生。結生相續。故云如緣母立。然單愛不生。要
與潤生無明和合。方能生名色芽。成六受用根。故
云無明為父。生入處聚落。入六入。處。十二處。聚落。
謂五蘊身也。然因癡與愛。發業潤生。故有生死。是
則生死實從二根本而生。若能斷彼。則生死頓斷。
而即此五蘊業身。當下轉為清淨法身矣。】
「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諸法。究竟斷彼。名害羅漢。」
【記曰。此言能斷微細結習。故名害阿羅漢為無間
行也。舊注云。鼠之齧人。瘡雖巳愈。其毒遇雷即發。
羅漢諸使亦爾。雖隱而不現。遇緣即發。能斷微細
習使。名害羅漢。然羅漢之名。正由未斷習氣而立。
今能斷彼。即阿羅漢當得如來法身也。】
「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和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為破僧。」
【記曰。此言破諸陰和合。名破僧為無間行也。異相。
即色受想行識也。諸陰和合。積聚為人。然僧以和
合為義。今稱陰為僧者。以妄和合故。能斷彼陰集。
名破和合僧。諸緣和合既斷。則本有法身自顯。此
即緣生而證實相也。】
「大慧。不覺外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以三解脫無
漏惡想。究竟斷彼七種識佛。(二譯皆作八識)名為惡心出佛
身血。」
【記曰。此言轉識成智。故名出佛身血為無間行也。
然八識原是諸佛如來根本法身。但以前七轉識
妄實見習染污。故謂之血。今能以空無相無願三
無漏智斷彼七識染污無知。名為出佛身血。即彼
八識轉為根本正智。而得如來清淨法身矣。】
「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事者。名五無間。亦名無間等。」
【記曰。此結無間行也。謂能行此五無間。即名證無
間等真實法也。故魏譯云。名證如實法。唐譯云。即
得現證實法。】
「復次大慧。有外五無間。今當演說。汝及餘菩薩摩訶
薩聞是義巳。於未來世。不墮愚癡。」
【記曰。此防邪見也。謂行內五無間。即證聖智法門。
行外五無間。定入無間地獄。故世尊復說外五無
間業。誡令後世眾生知此義巳。不墮愚癡之惑也。】
「云何五無間。謂先所說無間。若行此者。於三解脫。一
一不得無間等法。」
【記曰。此言行外五無間。不但於三解脫一一不得
證真實法。抑令入無間獄。受無間苦也。先所說。即
指上五無間事是也。】
「除此巳。餘化神力現無間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
神力。如來化神力。為餘作無間罪者。除疑悔過。為勸
發故。神力變化。現無間等。無有一向作無間事不得
無間等。」
【記曰。此釋疑也。恐疑者云。可有造五無間業而不
入無間獄者。故唐譯釋云。唯除如來。諸大菩薩。及
大聲聞。見其有造無間業者。為欲勸發令其改過。
以神通力示其同事。尋即悔除。證於解脫。此皆化
現。非是實造。未有一向實造無間事。而不入無間
獄者。蓋言因果報應。無一毫可爽者。】
「除覺自心現量。離身財妄想。離我我所攝受。或時遇
善知識。解脫餘趣相續妄想。」
【記曰。此言能觀罪性本空。亦能解脫五無間也。謂
但凡造五無間業。未有不入地獄者。唯除了悟自
心現量。達身心本空。離我我所分別執著者。或於
多生曾種般若緣熟。今時遇善知識開導。頓悟自
心。離諸妄想。永斷諸趣生死根本者。此則不墮。非
此。無不墮者。】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貪愛名為母。無明則為父。覺境識為佛。諸使為羅漢。
陰集名為僧。無間次第斷。」
【記曰。此頌以無間智。次第斷彼無明貪愛等。故為
無間行也。】
「謂是五無間。不入無擇獄。」
【記曰。長行正意。明五無間行。證真實法。乃因釋疑。
故說外五無間耳。故此不頌。
此上二章舉果驗因示一乘真因相竟。巳前大科
第二返妄歸真。初辯邪正頓示一乘理行因果相
中。辯明因地心巳竟。文從初卷五法章來止此。計
一萬七千餘言。下辯果地覺。分三。初明三身以顯
法身常德。又三。
△初總示佛之知覺。】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佛之知覺。
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覺。」
【記曰。上辯因地心巳竟。此明果地覺也。佛之知覺。
果地覺也。由前云我說一乘道覺名為大乘。意謂
一乘乃佛之知覺也。不知何等是佛之知覺。故此
辯之。】
「佛告大慧。覺人法無我。了知二障。離二種死。斷二煩
惱。是名佛之知覺。聲聞緣覺得此法者。亦名為佛。以
是因緣。故我說一乘。」
【記曰。此總示佛之知覺相也。二障。即煩惱所知。二
死。即分段變易。二煩惱。即根本支末。舊註為四住
并無明。亦不出此。謂但能斷如上諸過。即名佛之
知覺。所謂五住究盡。二死永亡。人法雙空。諸障永
寂。方稱佛之知覺耳。】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善知二無我。二障煩惱斷。永離二種死。是名佛知覺。」
【記曰。此總明果覺之相也。然果佛有二。謂一緣生
報佛。二法身真佛。若緣生報佛。乃歷劫修生。此法
報冥一。三身不二。若法身真佛。則有佛無佛。性相
常住也。
△次顯報化二身。】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何故世尊於大眾中唱
如是言。我是過去一切佛。及種種受生。我爾時作曼
陀轉輪聖王。(二譯皆作頂生王)六牙大象。及鸚鵡鳥。釋提桓
因。善眼仙人。如是等百千生經說(魏譯云。如是等百千經。皆說本生。唐
譯云。說百千本生之事)。」
【記曰。此下將明緣生報化二身。以顯佛佛道同。果
德不二。故致此問也。因上佛說覺無我等名之為
佛。大慧意謂世尊既因覺法為佛。乃現在修成。蓋
非巳成之佛來應世者。如何世尊乃云我是過去
佛耶。既云是過去佛。何以又言如來過去受種種
身。又說為頂生王。又說為禽獸。若象若鸚鵡等。又
說為天帝。又說為仙人。如是等說百千本生之事
者何也。如此。則自語相違也。此蓋常情所疑。故興
此問。】
「佛告大慧。以四等故。(唐譯云。依四平等祕密意故)如來應供等正
覺。於大眾中唱如是言。我爾時作拘留孫。拘那含牟
尼。迦葉佛。云何四等。謂字等。語等。法等。身等。是名四
等。以四種等故。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大眾中唱如是
言。云何字等。若字稱我為佛。彼字亦稱一切諸佛。(唐譯
云。謂我名佛。一切如來亦名為佛)彼字自性無有差別。是名字等。」
【記曰。此明佛佛名等。謂化等也。然名者實之賓也。
以實等故名亦等。其他三乘皆不得此名者。以未
臻其實故。】
「云何語等。謂我六十四種梵音言語相生。彼諸如來
應供等正覺。亦如是六十四種梵音言語相生。無增
無減。無有差別。迦陵頻伽。梵音聲性。」
【記曰。此明佛佛音聲相等。謂報等也。六十四種梵
音者。舊注引密跡力士經。說佛聲有八轉。謂體。業。
具。為。從。屬。於。呼。是八轉聲。各具八德。所謂調和聲。
柔輭聲。諦了聲。易解聲。無錯謬聲。無雌小聲。廣大
聲。深遠聲。八八即成六十四聲。非唯釋迦一佛。一
切諸佛音聲亦皆如是。迦陵頻伽。此云妙聲鳥。正
法念經云。迦陵頻伽出妙音聲。若天若人。緊那羅
等。無能及者。唯除如來音聲。故諸經稱佛音聲。必
引為喻。楞嚴云。迦陵仙音。徧十方界。】
「云何身等。謂我與諸佛法身及色身相好。無有差別。
除為調伏彼彼諸趣差別眾生故。示現種種差別色
身。是名身等。云何法等。謂我及彼佛得三十七菩提
分法。」
【記曰。此明佛佛身等法等。以法等故身等也。華嚴
云。一身一智慧。力無畏亦然。蓋此明三身皆等也。
三身者。法報化也。然法身唯一。報身有二。謂自受
用。及他受用。化身有三。謂大化。千丈盧舍那。及無
邊相好等。小化。丈六釋迦。隨類化。即所云種種受
生頂生。天帝。大象。鸚鵡。乃至猿鹿異類。無處不入。
此中色身。即自他受用報身。及大小化身。種種身。
即隨類化也。宗鏡問云。諸佛唯一法身。云何說三
身差別。答約用分三。其體常一。識論云。如是法身。
有三相別。一自性身。謂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
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
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
德法所依止故。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用。謂
諸如來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
及圓淨常徧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
廣大法樂。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
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
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三
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
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生。稱彼機
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是以轉滅三心
得三身。一根本心。即第八識轉得法身。二依本心。
即第七識轉得報身。三起事心。即前六識轉得化
身。又名三德。一斷德。謂斷一切煩惱。即法身。二智
德。謂總四智。為報身。三恩德。謂恩憐悲育一切有
情。為化身。且三身四智。皆依一心轉八識而成故。
佛佛咸證此心。故身等也。然此身智。皆修行者究
竟所歸。乃正所顯。故不可不知。至若三十七品。乃
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隨處有說。恐煩不引。蓋
能斷煩惱者三十七品。所顯者法身耳。以稱真而
修。故身等法等。依真而證。故法等身等也。故此道
品亦名法身。乃法身因故。】
「略說佛法無障礙智。是名四等。是故如來應供等正
覺。於大眾中唱如是言。」
【記曰。此結四等之所以也。謂佛佛所以四等者。蓋
依一真法界無障礙智故。然而此智為法界總統。
佛佛所宗。由宗無障礙智。法法皆等。不獨此四而
巳。故云略說。】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迦葉拘留孫。拘那含是我。以此四種等。我為佛子說。」
【上明緣生報化二身巳竟。
△下明本有常住法身。】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
至某夜入般涅槃。於其中間。乃至不說一字。亦不巳
說當說。不說是佛說。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何因說
言。不說是佛說。」
【記曰。此將顯本有法身常住真佛。故致此問也。由
上佛言我以六十四種梵音聲為眾生說法。大慧
故舉昔所聞而致疑曰。世尊常言始終不說一字。
且云不說是佛說。意謂我見世尊未嘗不說。敢問
世尊何因自言不說是佛說耶。向下佛答以二義。
謂一者緣自得法。乃離言之道。本無有說。是則我
說其不說耳。二者本住法。有佛無佛。此法常住。如
趣城道。即諸佛出世。特由之而巳。蓋本有法身。非
分外有所作也。既無所作。更復何說。然而所說者。
乃說其不可說處。故云不說是佛說。】
「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說。云何二法。謂緣自
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我如是說。」
【記曰。此示不說說之所以也。不從他得。曰自得。本
來寂滅。湛然不動。曰本住。唐譯云。謂自證法。】
「云何緣自得法。若彼如來所得。我亦得之。無增無減。
緣自得法究竟境界。離言說妄想。離字二趣。」
【記曰。此言自證法。乃離言之道。故無法可說也。謂
諸佛所證自得之法。我亦得之。無一毫增減。然此
法究竟離言說妄想。離文字二種趣。然我所說。乃
離言說文字境界。無說處說。故說其不說也。】
「云何本住法。謂古先聖道。如金銀等性。法界常住。若
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城道。譬如士
夫行曠野中。見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隨入城。受如意
樂。(唐譯云。云何本住法。謂法本性。如金在鑛。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是〕法位。法界法性。皆悉常住。譬如有人
行曠野中。見向古城平坦舊道。即便隨入。止息遊戲)大慧。於意云何。彼作是道。
及城中種種樂耶。(魏譯云。彼人始作是道。隨入城耶。始作種種諸莊嚴耶)答言。
不也。佛告大慧。我及過去一切諸佛。法界常住。亦復
如是。(唐譯云。我及諸佛。所證真如常住法性。亦復如是)是故說言。我從某夜
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
亦不巳說當說。」
【記曰。此言佛佛所證本住法。我但由之而巳。故亦
無可說也。本住者。言法性本自常住。所謂諸法從
本來。常自寂滅相。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如趣
王城坦路。眾聖共由。佛佛出世。但由之而巳。非是
始作。以無作。故無可說。是則如來所說者。乃佛佛
所經途路邊事耳。至若大道。及自受用處。唯在自
行自知。默契而巳。豈得而說之耶。以自得者乃本
住法。皆不可說。是故始終中間不說一字。】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槃。於此二中間。我都無所說。
緣自得法住。故我作是說。彼佛及與我。悉無有差別。」
【記曰。此頌言佛佛道同。意顯非但我不說一字。即
一切諸佛亦皆無法可說也。躡跡至此。究竟巳極。
向下明究竟一心。離有無相。以破二見。以顯涅槃
離過。】
「爾時大慧菩薩復請世尊。惟願為說一切法有無有
相。令我及餘菩薩摩訶薩。離有無有相。疾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
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記曰。此因上佛說有佛無佛法界常住。故此特問
有無相。以明究竟本際。有無二俱離。以顯涅槃離
過也。淨名云。本際不可得。以生死涅槃本來平等。
有無二俱離故。蓋此二見。乃依佛法而起者。由眾
生不達三界唯心。妄執諸法以為實有。故佛說緣
生以破彼計。而聞法者又執緣生之法以為實有。
二乘妄計實有生死可斷。實有涅槃可證。故佛說
究竟常住生死涅槃本來平等。以破彼計。而聞者
不得佛意。又以為絕無。由此有無二見。但隨語生
解。故於本住法不能自得耳。大慧因上佛說究竟
至此。意將密防斯計。故特興此問。】
「佛告大慧。此世間依。有二種。謂依有及無。(唐譯云。世間眾生多
墮二見。謂有見無見)墮性非性。欲見不離離相。」
【記曰。此示二見過也。依有者。謂依佛說緣生。以不
達無生。故妄計以為實有能生所生者是也。依無
者。謂依佛說妄想無性生死涅槃本來平等。以不
了唯心。故妄計絕無。而起撥無之見者是也。計有
則墮性。同於外道無因。計無則墮非性。墮一闡提。
撥無因果。故魏譯云。以見有諸法見無諸法。故非
究竟法生究竟想。故云欲見不離離相。然皆不達
自心現量。故於佛法中不能離言得義。但依言說
妄想分別。起二見耳。古德云。不用求真。唯須息見。
然有佛無佛。法界常住。是則眾生日用現證。何假
外求。但一念不生。前後際斷。能所雙忘。妄見斯絕。
自與本法相應耳。然此二見。正謂執佛教門而生
煩惱。不得入理。所云學佛法成外道見者也。大論
云。若不得般若方便。入阿毗曇。即墮有中。入空。即
墮無中。倒執正法。還成邪人。正此輩也。】
「大慧。云何世間依有。謂有世間因緣生。非不有。從有
生。非無有生。(唐譯云。謂有因緣而生諸法。非不實有。實有諸法從因緣生。非無法生)大
慧。彼如是說者。是說世間無因。」
【記曰。此明依佛教門。聞因緣生法。執為實有能生
之因緣。所生之諸法。為墮有見也。謂諸眾生妄執
世間定有因緣能生諸法。此計因緣實有也。故云
非不實有。且既有能生之因緣。必有所生之諸法。
此計諸法實有也。故云非無法生。然彼若謂實有
因緣能生諸法。作如是說者。則墮外道無因。故云
是說世間無因。以外道妄計實有生因。謂勝性。四
大。時。和合。微塵。自在等。以為生法之本。然本不能
生。而妄以為生因。是無因也。以非因計因。故云無
因。然此無因。從計有而出。以不達諸法本自無生
故。
○上破墮有見。
△下破墮無見。】
「大慧。云何世間依無。謂受貪恚癡性巳。然後妄想計
著貪恚癡性非性。大慧。若不取有性者。性相寂靜故。」
【記曰。此明依佛教門。聞說生死涅槃本來平等。遂
撥無因果。為墮無見也。由佛一往所說惑亂是常。
煩惱性空。妄想無性等句。即有增上慢人。遂執此
語為實。乃云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婬怒癡為
梵行。乃率意狂為。步步行有。口口談空。謂飲酒食
肉不礙菩提。行盜行婬無妨般若。且云但不取有
罪福之性。則自然心境寂靜矣。行之何礙。故云受
貪恚癡性巳。然後妄想計著貪恚癡性非性。唐譯
云。知受貪恚癡性巳。而妄計言無。謂明知故為。妄
言性空無罪也。故佛指彼所見而責問之曰。若不
取有性者。性相寂靜故。意謂彼若果然不取貪恚
癡為有性者。性相寂靜故也。性。心。相。境。直欲令彼
自揣其心。若心境果然寂靜否。心境若果寂靜。則
蹈湯赴火。如處虗空。啗糞飲醇。無分淨穢。如此。則
可然。今既不然。定非真知見也。乃妄想橫計。撥無
因果之見耳。魏譯云。無有諸法。以不見諸物相故。
唐譯云。及彼分別諸法。而不受諸法有。以二譯證
之。故知此寂靜句。乃佛出彼執者妄計之辭。所謂
將佛了義迴為巳解者是也。觀者當善於義。】
「謂諸如來聲聞緣覺。不取貪恚癡性為有為無。」
【記曰。此言撥無者。妄擬三乘聖人亦同巳見也。謂
彼妄說三乘聖人。亦是先有貪瞋癡。但不取性者
耳。以彼聖人知貪瞋癡本來寂靜。故不取為有。亦
不斷貪瞋癡。故不取為無。唐譯云。復有知諸如來
聲聞緣覺無貪瞋癡性。而妄計為非有。謂妄計如
巳之不取為非有也。此實惡見增上慢人。未得謂
得。未證謂證。誠大闡提。斷佛種性。撥無因果者。所
謂學佛法之外道也。如來懸見末法多此等輩。故
此特出其過。令知所警。不墮邪見耳。】
「大慧。此中何等為壞者。」
【記曰。此佛問大慧。此二人。誰為壞善根。墮空見。斷
佛種者。壞。墮義。斷滅義。】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彼取貪恚癡性。後不復取。」
【記曰。大慧言墮空見為壞者。】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如是解。(唐譯云。汝解我問)大慧。非但
貪恚癡性非性為壞者。於聲聞緣覺及佛亦是壞者。
所以者何。謂內外不可得故。煩惱性異不異故。」
【記曰。此出撥無者之謬見也。謂彼撥無之人。不但
自以貪瞋癡無性為斷壞善根者。彼且亦將聲聞
緣覺及佛所證。妄同巳見。又是斷滅佛種者。是則
彼人不止自壞。而又壞滅佛法也。何故說彼自壞
又壞佛法。以彼謬解佛語。妄謂內外不可得故。煩
惱性異不異故。然內外。心境也。又內。業因。外。苦果
也。煩惱。即貪恚癡。異。謂多種。不異。謂一真。所謂煩
惱即菩提也。以彼撥無之人。妄謂內外心境因果。
皆不可得。故無因無果。而云生死即涅槃。煩惱即
菩提。故略無忌憚。縱放身心以為解脫。將謂聲聞
緣覺及佛所證。亦如此而巳。此真斷滅佛種者也。】
「大慧。貪恚癡若內若外不可得。貪恚癡性。無身故。無
取故。非佛聲聞緣覺是壞者。佛聲聞緣覺自性解脫
故。縛與縛因非性故。」
【記曰。此正示三乘聖人之實證也。然三乘聖人所
證。於貪恚癡若內若外不可得者。以觀慧之力。明
見貪恚癡性本無體故。無可取故。豈可同彼撥無
之人。現行貪恚癡境。造種種業。而妄自謂內外不
可得耶。即今身心苦惱。處處纏縛。豈可妄謂煩惱
性異不異耶。是故我說。乃彼撥無之人。自起惡見。
斷滅善根耳。非佛聲聞緣覺是壞者也。以佛聲聞
緣覺自性解脫故。縛與縛因非性故。解脫。涅槃也。
縛。生死也。縛因。五住煩惱也。佛證無餘。二乘證有
餘。通名涅槃。故皆云自性解脫。四住煩惱。為分段
因。無明住地。為變易因。二乘度分段死。佛度變易
死。故皆云縛與縛因非性。且三乘聖人實證如此。
豈彼撥無者同日而語耶。】
「大慧。若有縛者。應有縛是縛因故。大慧。如是說壞者。
是名無有相。」
【記曰。此出撥無者之過也。然彼撥無者自謂同於
三乘聖人。且彼聖人皆得自性解脫者。至於生死
之縛。煩惱縛因。皆巳盡淨。而彼自揣果有生死苦
縛耶。無苦縛耶。若果無苦縛。可爾。若尚有生死苦
縛者。是應必有煩惱與苦為因故。今既業因未盡。
苦果難逃。生死迅輪。正當電轉。何得妄謂無因無
果。然業惑方熾。豈可妄擬三乘聖人。引為濟苦之
翣資。而為自欺之媒筏耶。愚之甚也。如是。故我說
之名為壞者。是為墮無見者其相如此。悲哉末法。
當痛識之。】
「大慧。因是故。我說寧取人見如須彌山。不起無所有
增上慢空見。」
【記曰。此甚言空見之過。意在痛勉遠離也。人見。有
見也。唐譯云。我依此義密意而說。寧起我見如須
彌山。不起空見懷增上慢。然依密意說寧起我見
如須彌山。非是許起我見。蓋甚言空見之不可起
也。然我見雖固難化。而外道中有利根者。尚可一
言而轉。至若空見最不可治。然權教菩薩。尚不識
真空。名空亂意。況懷增上慢。起撥無者乎。永嘉云。
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謂是故也。】
「大慧。無所有增上慢者。是名為壞。墮自共相見希望。
不知自心現量。(唐譯云。若起此見名為壞者。墮自共見樂欲之中。不了諸法唯心所現)
見外性無常。剎那展轉壞。陰界入相續流注變滅。離
文字相妄想。是名為壞者。」
【記曰。此結責空見大過之所以也。所以我說增上
慢人名為壞者。以彼墮自共相見樂欲之中。不了
諸法唯心所現故也。自共相。謂五蘊根塵等。希望
樂欲者。謂內受根身。外染六塵。起貪瞋癡。堅著五
欲。其實不了自心現量。外逐世界無常。剎那展轉
遷謝。內依蘊界處相。念念不停。流注生死。如燈焰
焰。似水涓涓。未甞一念之停息者。爾乃自謂巳證
不生不滅。妄言生死平等。煩惱性空。復妄分別諸
佛如來所證涅槃離文字相。以為巳解。此實未得
謂得。未證謂證。增上慢人。故我說為破壞佛法。斷
善根者。餘經中說。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無見
如芥子許。以墮大險坑。諸佛所不化故。】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有無是二邊。乃至心境界。(唐譯云心所行)淨除彼境界。平等
心寂滅。無取境界性。滅非無所有。有事悉如如。如賢
聖境界。」
【記曰。此頌撥無之見非真寂滅。亦非聖賢境界也。
謂有無二邊。皆是妄想所行之境界。然平等寂滅
非心行處。必須淨除彼妄想境界。方默契耳。且彼
增上慢人。妄謂不取貪瞋癡性以為滅者。此乃撥
無斷滅之滅。非真無所有也。故云滅非無所有。若
果日用現前有為事上。頭頭物物一念不動。心境
如如。如此方同聖賢境界。況彼日用現行無明。業
識茫茫。隨情造業。豈可妄擬同聖賢耶。此一頌。總
頌壞者之過。】
「無種而有生。生巳而復滅。因緣有非有。不住我教法。
非外道非佛。非我亦非餘。(唐譯云。非餘眾)因緣所集起。云何
而得無。誰集因緣有。而復說言無。」
【記曰。此頌借外道以斥撥無者之大過也。初偈皆
指外道邪論。謂彼外道以不達諸法本自無生。而
妄計無種而有生。種。因也。或計生巳而復滅。或計
四大微塵等和合因緣能生諸法。或計諸法亦有
亦無。此等雖云邪見。然而尚未絕滅諸法。我巳痛
斥之云。此皆邪論。不住我教法矣。彼撥無者。妄謂
不取貪瞋癡性便為寂滅。因果皆無。而此惡見。又
非外道之論。又非佛法。又非我所說。又非我其餘
弟子所論。況彼現在煩惱因緣。集起生死業果之
中。起心動念。無非是業。無非是罪。云何而得無因
無果耶。且煩惱集積因緣。而有三界生死業果。善
惡報應。如影隨形。誰敢於此現前集起因緣有中。
而復說言為絕無耶。故云。誰集因緣有。而復說言
無。痛之甚也。責之深也。觀者可不懼乎。】
「邪見論生法。妄想計有無。若知無所生。亦復無所滅。
觀此悉空寂。有無二俱離。」
【記曰。此頌總結指歸觀心也。謂佛法外外道。乃邪
見論生法。學佛法之外道。則妄想計有無。是皆不
知諸法本自無生。今亦無滅耳。彼苟知本無所生。
則今亦復無滅。能觀諸法不生不滅。則當體空寂。
心境雙忘。其有無二見自俱離矣。二見既離。則於
自得本住法。當一念頓證。不期而得矣。
○上顯涅
槃離過巳竟。
△下示二通以明果海離言。】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我及諸菩薩
說宗通相。若善分別宗通相者。我及諸菩薩通達是
相。通達是相巳。速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隨覺
想及眾魔外道(唐譯云。善達此義。不隨一切眾邪妄解)。」
【記曰。此下明忘言契證。將顯果海離言。故致此問
也。因上學佛法者不得佛意。遂起撥無之見。以彼
不得自性宗通。故謬解佛言。以致誤墮如此。蓋以
名言習氣未離。不能忘言默契。故大慧承前便問
宗通相也。佛意謂彼人不但不善宗通。而亦不善
說通。所以錯會佛意。故問一答二。】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
言。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一切聲聞緣覺菩薩。有
二種通相。謂宗通。及說通。」
【記曰。由問宗通相。而併示之以說通相。故教之以
離言觀心也。宗鏡云。內住自心第一義理。住自覺
地入聖智門。以此相應。名宗通相。此是行時。非是
解時。因解成行。行成解絕。則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故魏譯云。為我及諸菩薩建立修行正法之相。佛
答云。有二種法。一者建立正法相。二者說建立正
法相。唐譯云。宗趣法相。言說法相。是知此二通。乃
佛示三乘行人入理之要門也。謂諸修行者。第一
要了悟自心。通達唯心現量。次要善達如來所說
一切教法。皆是隨順眾生樂欲而說。如止啼黃葉。
本無實法與人。凡觀佛教。不可依語作解。隨妄想
轉。如此了達自心。又能善知佛法離言之旨。自然
不墮外道邪見。亦不執了義大乘回為巳見。誤墮
闡提。破壞佛法也。以偈觀之。則聖旨的然因上而
發也。】
「大慧。宗通者。謂緣自得勝進相。遠離言說文字妄想。
趣無漏界自覺地自相。遠離一切虗妄覺想。降伏一
切外道眾魔。緣自覺趣。光明輝發。是名宗通相。」
【記曰。此示宗通相也。魏譯云。能取無漏正戒。證諸
地修行相法。離諸外道虗妄覺觀諸魔境界。降伏
一切外道諸魔。顯示自身內證之法。唐譯云。超過
一切不正思覺。伏魔外道。生智慧光。由是觀之。修
行之士。初心入禪。五蘊未破。則所見境界皆非實
證。故楞嚴詳辯五十重魔境。是則前三陰未破。而
所現境界。即此經所云虗妄覺想。後三陰未破。所
起諸見。即此經一切外道眾魔。今欲離之伏之。方
名緣自覺趣正行。而自性本有智慧光明。自然輝
發也。然欲離之伏之。非金剛心。秉自性金剛無漏
寶戒。斷斷不能。故魏譯云。能取無漏正戒。證諸地
相也。故楞嚴云。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從
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圓明精心於中發化。
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乃至十地等覺。
入於如來妙莊嚴海。此所謂取無漏正戒。證諸地
修行相。方名緣自得勝進相也。彼撥無者。既不能
了達自心。即有志修行。又不能善達如來所說真
修行門。故不能遠離妄想覺觀。墮諸魔境界。而自
以為得者。以未秉無漏正戒。而為惡習所使故。無
怪乎所作所為。以魔業為正行也。】
「云何說通相。謂說九部種種教法。離異不異有無等
相。以巧方便。隨順眾生如應說法。令得度脫。是名說
通相。」
【記曰。此示說通相也。佛說十二部經。此云九部者。
以大小通該故。然說通者。非是但能通曉九部大
小教法。而善講說巳也。蓋要了達本來無說無示。
離異不異有無等相。乃依如來所證自得離妄想
無言說處。而以善巧方便隨順眾生希望之心。各
隨所應。稱機而說。令彼得度。如渡河之筏。既巳得
度。即便捨之。非實法也。觀者若能了達無說之說。
則自當離言觀義。不取法相。亦不取非法相矣。彼
撥無者。不了自心。故不善於義。但執言說以為實
法。將如來了義大乘。迴為巳見。恣其貪瞋。所謂醍
醐返成毒藥耳。佛云。我所說法。如標月指。故凡學
者。聞教自合觀心。離指方能識月。所謂了法不在
言。善入無言際。而能示言說。如響徧世間。如此方
名說通相也。】
「大慧。汝及餘菩薩應當修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宗及說通相。緣自與教法。善見善分別。不隨諸覺想。」
【記曰。此總頌二通義也。善見。謂得宗通。善分別。謂
得說通。此二皆善。則自不隨妄想轉矣。】
「非有真實性。如愚夫妄想。云何起妄想。非性為解脫。」
【記曰。此頌責愚夫不善二通。故起顛倒見也。華嚴
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
思量。如此。豈有實法如愚夫之所分別者耶。既無
可分別。如何愚夫於無分別法中。而妄想貪瞋非
性為解脫耶。故云非有真實等。】
「觀察諸有為。生滅等相續。增長於二見。顛倒無所知。」
【記曰。此頌前章結責之文。以明倒見之所以也。謂
彼愚夫所以倒見如此者。以不善二通。故不知法
性空寂。但隨妄想分別。觀察內外根塵識界諸有
為法以為實有。故妄生取著。念念攀緣。心心不住。
生滅相續。日夜無隙。唯直增長二見。顛倒恣情。造
諸惡業。於佛所說修行正法離言說相。盲無所知。
是故我說此輩名為壞者。】
「一是為真諦。無罪為涅槃。(魏譯云。涅槃離於識。唯此一法實。唐譯云。涅槃離心
識。唯此一法實)觀察世妄想。如幻夢芭蕉。雖有貪恚癡。而實
無有人。從愛生諸陰。有皆如幻夢。」
【記曰。此頌直指一心。教之以修行正法相也。真諦。
真實也。涅槃。此云寂滅。謂真實處。為。是也。罪。舊注
云妄想。佛意謂凡所分別。皆非真實。唯有一法是
真實處。謂無妄想寂滅心體。以言語道斷。心行處
滅。乃最真實處。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若了此
真實住如實處。則能觀察一切世間身心境界妄
想分別處。皆如幻夢芭蕉。都不實矣。幻夢。喻心識
四蘊。芭蕉。喻色蘊。既能了此身心不實。則我執頓
空。我執既空。縱有貪恚癡性。而無作者。亦無受者。
故云而實無有人。既無作無受。則心境雙亡。即此
從愛所生五蘊妄身。雖有而處之皆如幻夢矣。所
謂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摩登伽在夢。誰能留
汝形。若能作如是觀。豈復以不取貪瞋癡性為得
耶。如此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則名邪觀。此所
謂建立修行正法相。即此可以轉煩惱而作菩提。
轉生死而為涅槃。斯則即此五蘊煩惱身心。當下
即得常住二轉依果矣。智者請深觀之。
○上從前
初卷問五法自性章起至此通辯一乘理行因果
行相巳竟。此下明依前理行頓示斷證因果相。分
二。初顯因行。分二。初自利。次利他。初中又四。
△且
初明妄想不實以破我執斷煩惱障。】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不實妄想相。
(問妄想相)不實妄想云何而生。(問妄想云何而生)說何等法名不
實妄想。(問妄想體。唐譯云。是何而生。因何而生)於何等法中不實妄想
(問妄想處。唐譯云。誰之所生)。」
【記曰。從前通辯一乘理行因果行相巳竟。此下明
依行造修斷惑證真之次第也。由前果德章云。覺
人法無我。了知二障。離二種死。斷二煩惱。是名佛
之知覺。將明依行造修。先破二執。斷二障為要。此
問妄想云云。乃先斷煩惱障。破我執也。問妄想者。
謂一切眾生及外道闡提惡見。皆因妄想而有。又
云妄想無性。又云無妄想即寂滅真實處。大慧意
謂即云妄想不實。不知如何是妄想。且無妄想即
真實處寂滅不生。不知此妄云何而生。是何所生。
因何而生。從何處生。蓋妄想乃煩惱之根本。故此
科云破煩惱障。】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能問如來如是之義。多所饒益。
多所安樂。哀愍世間一切天人。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
慧。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計著妄想生。」
【記曰。此答妄想相。及妄想生也。種種。乃一切聖凡
心境世出世間真妄諸法。義。乃名相也。謂於此諸
法不了唯心。於中而起虗妄分別者。即名妄想。但
一念計著。即妄想生。此總答問義。下文釋其所以。】
「大慧。攝所攝計著。不知自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
外道見。妄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計著
我我所生。」
【記曰。此釋成妄想之所以也。唐譯云。一切眾生。於
種種境。不能了達自心所現。計能所取。虗妄執著。
起諸分別。墮有無見。增長外道妄見習氣。心心所
法相應起時。執有外義種種可得。計著於我及以
我所。是故名為虗妄分別。意謂無明是妄想因。以
無明不覺自心現量。故見似外境。執以為實。能取
所取虗妄計著。分別有無者。是名妄想。謂妄想之
名相。依士釋。其我我所。乃妄想生處。謂名相之妄
想。依主釋也。以心境互為緣起故。妄想習氣。皆煩
惱障。計我我所。皆為我執。心心數者。心乃八識心
王。數乃五十一心所法。謂是心家所有之法也。分
為六位。一徧行五。二別境五。三善十一。四根本煩
惱六。五隨煩惱二十。六不定有四。八識各具。隨分
多寡。識論具明。】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計著妄
想生。攝所攝計著。不知自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
外道見。妄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我我
所計著生。」
【記曰。此大慧牒上佛語。以起下難。唐譯無此文。】
「世尊。若如是外種種義相墮有無相。離性非性。離見
相。世尊。第一義亦如是。離量根分譬因相。(唐譯云。離諸根量。宗
因譬喻)世尊。何故一處妄想不實義。種種性計著妄想
生。非計著第一義處相妄想生。將無世尊說邪因論
耶。(魏譯云。墮世間論。唐譯云。所言乖理)說一生。一不生。」
【記曰。將明以不生滅心為本修因。故此問妄想生
不生也。此因世尊上言不實妄想從計著種種不
實義生。故大慧即躡所說而設難世尊亦墮有無
二見。將以辯明不生滅心耳。意謂若妄想從彼種
種世諦不實義相生者。且彼世諦向墮有無四句
見相。而世尊頻言彼諸法體。離性非性。離四句見。
且離四句。即彼世諦而為第一義諦矣。經云。世間
諸因量。求過不可得。故云。第一義亦如是。離量根
分譬因相。既二諦平等無二。世尊何故偏於世諦
處言生妄想。於第一義處而不言生妄想耶。將無
世尊說邪因論耶。然二諦同離有無。何故一處說
生。一處說不生。此其世尊亦似愚夫起二種計。墮
邪因論矣。】
「佛告大慧。非妄想一生一不生。所以者何。謂有無妄
想不生故。外現性非性。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
【記曰。此釋不墮二見之所以也。佛言。我非計世諦
處生妄想。亦非計第一義諦不生妄想。所以者何。
以我不起有無分別心故。以不見有世諦相故。故
云外現性非性。以了彼諸法但唯自心所現。故分
別不生。故云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
「大慧。我說餘愚夫自心種種妄想相故。事業在前。種
種妄想性相計著生。」
【記曰。此釋說愚夫妄想之所以也。謂我所說。非是
說世諦處能生妄想。但說愚夫自心所生種種妄
想耳。以彼愚夫妄見現前種種事業。不了唯心。故
取以為實。妄生種種分別計著。是故我說為妄想
生也。所謂境緣無好醜。好醜起於心。心若不強名。
境界何由立。故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經云。若不
了自心。云何知正道。故隨次明之。】
「云何愚夫得離我我所計著見。離作所作因緣過。覺
自妄想心量。身心轉變。究竟明解一切地。如來自覺
境界。離五法自性事見妄想。以是因緣。故我說妄想
從種種不實義計著生。知如實義。得解脫自心種種
妄想。」
【記曰。此世尊自述說法之本懷也。謂我因見眾生
於種種諸法。而生種種計著分別。堅執不捨。如此
愚夫。云何能得離我我所執著邪見。云何能離作
所作善惡因緣生死過患。云何能覺自妄想心量。
云何能得轉五蘊身得意生身。變無明識成究竟
智。明解一切地。得到如來自覺境界。離五法自性
事見想相。我為愍彼愚眾生故。以是因緣。故我說
妄想從種種不實義計著生。欲令眾生知如實義。
庶得解脫自心中種種不實妄想耳。我為要眾生
各各了悟自心故。非是說世諦處能生妄想也。離
五法自性事見妄想者。以五法自性。皆迷悟邊事。
若究竟自覺聖智。悉皆離故。】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因及與緣。從此生世間。妄想著四句。不知我所通。」
【記曰。此頌總責愚夫不達佛意。隨語生解也。謂我
說因緣生諸世間者。意顯諸法本無生故。而愚夫
不達。乃又依因緣復起四句妄見分別。此不知我
所通義也。】
「世間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不從有無生。亦非非有無。
諸因及與緣。云何愚妄想。非有亦非無。亦復非有無。
如是觀世間。心轉得無我。」
【記曰。此頌諸法本自無生也。謂世間諸法。不屬有
無四句而生。故我說因緣。以顯彼無生意耳。云何
愚夫於因緣法中。復起妄想作有無四句見耶。若
能離四句而觀諸法者。則當下心轉得無我矣。】
「一切性不生。以從緣生故。一切緣所作。所作非自有。」
【記曰。此頌釋諸法無生之所以也。謂一切法本自
無生者。以從緣生故。既從緣生。則生伹緣生。非自
生也。作伹緣作。非自作也。故云所作非自有。以自
體不有。故不生耳。】
「事不自生事。有二事過故。無二事過故。非有性可得。」
【記曰。此頌由因緣故顯不生也。唐譯云。果不自生
果。有二果失故。無有二果故。非有性可得。然事。果。
皆言緣也。謂緣不自緣。必由於因。如果不自果。必
由於華。若不待華而果。則果有二果之過。是無因
也。故緣不由因而緣徑生者。則是世間計四大能
生。墮無因過矣。如從因緣生。則無二過也。然緣必
待因。是緣不生也。因必待緣。是因不生也。因緣既
皆不生。則所生之法。亦無自性可得矣。以無性可
得。故生本無也。故云不生。】
「觀諸有為法。離攀緣所緣。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
量者自性處。緣性二俱離。性究竟妙淨。我說名心量。」
【記曰。此頌示自心現量觀也。由上言愚夫於種種
諸法不實義。起種種不實妄想分別者。以不了唯
心現量故。第恐聞者不知如何是自心現量。故此
特示之曰。若正當觀諸有為法時。不起心分別。於
所緣境。斯無第二念。則但是一心。即此離念之心。
便是自心現量。故云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也。
現量者。謂五識之初。同明了意識。映五塵實境時。
分明顯現。無少差謬。不起第二念分別。是名現量。
若剎那流入意地。起心分別長短方圓青黃等假
法時。便是比量心矣。今云諸有為法。即五塵境。攀
緣。即第六意識能分別心。所緣。即彼諸法所分別
境。離。猶絕也。無心。無第二念分別心也。故魏譯云。
離念及所念。謂觀有為法時。但不起心分別。自然
心境雙絕。寂爾靈知。經云。譬如眼光曉了前境。其
光圓滿。得無憎愛。以無憎愛念。故云無心。論云。心
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此所謂無心之心量
也。然量之自體。能所雙絕。心境俱離。究竟妙淨。故
說有自心現量耳。】
「施設世諦我。彼則無實事。諸陰陰施設。無事亦復然。
有四種平等。相及因性生。第三無我等。第四修修者。」
【記曰。此言觀成得益也。彼世諦我。乃一切眾生五
蘊各各執為我者。諸陰。即內五蘊。乃自計為我者
總名諸有為法。皆所緣境也。謂若觀自他根身時。
但不起心分別研醜美惡。則心體寂爾虗閒。自然
愛憎之念不起。如云恰似木人見華鳥。斯則一心
不生。萬境俱寂。而所觀者。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故
彼我根身盡皆不實。不實。則自然平等如如矣。相。
即自他根身。因。乃生因。性。謂不生性。修。乃能修之
人。修者。即所修之法。所言平等者。謂相與無相。生
與無生。我與無我。若人若法。皆平等矣。故云有四
種平等。此唯心現量觀成。法爾如此。】
「妄想習氣轉。有種種心生。境界於外現。是世俗心量。」
【記曰。此言六七二識轉似外境。為世俗心量也。妄
想。六識。習氣。七識染污無知也。謂第六識。依染污
末那。引起八識含藏種子習氣。熏發轉變。而有種
種分別心生似外境現。執為實我實法。不離唯心。
但妄見耳。故云是世俗心量。】
「外現而非有。心見彼種種。建立於身財。我說為心量。」
【記曰。此言前五識心量也。謂外境雖現。其實不有。
彼乃八識親相分。但以妄見執取而作種種諸法
事業。以為資生自處。依之建立五識身財。然皆不
離唯心。故我亦說為心量。】
「離一切諸見。及離想所想。無得亦無生。我說為心量。」
【記曰。此言轉識成智。以明真唯心現量也。謂能了
別者。八識之見分。所分別者。八識之相分。然真如
自性。心境雙絕。一切皆離。故云離一切見。及想所
想。到此泯絕無寄。而自亦不可得。當體獨立。寂滅
無生。故我說此為真唯心現量也。】
「非性非非性。性非性悉離。謂彼心解脫。我說為心量。
如如與空際。涅槃及法界。種種意生身。我說為心量。」
【記曰。此言真如一心現量。真妄雙絕。以明究竟真
無我義也。以心境雙絕。故非性。真亦不立。故非非
性。以真妄俱離。方為寂滅一心究竟解脫。故我說
此名為自心現量。如是。則凡所言如如。言空。言實
際。言涅槃。言法界。言種種意生身等。皆此一心現
量之異稱耳。以如來藏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
不可得故。此則五法三自性皆離。八識二無我俱
遣。方名如來自覺聖智究竟境界。行人必如是觀
察。方能知如實義。始得解脫自心種種煩惱妄想。
故我說為自心現量也。
○上明妄想不實以破我
執斷煩惱障巳竟。下明言說性空以破法執斷所
知障。有四。
△初明言說為法執之本。】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菩薩摩訶
薩當善語義。云何為菩薩善語義。云何為語。云何為
義。」
【記曰。此承前置問。將以破法執。斷所知障也。初明
言說為法執之本。良以世出世法。皆依語言分別。
執為實有。故以語義為法執。名所知障。由先世尊
誡云。當依於義。莫著言說。次以不善語義。隨言生
解。故致誤墮二見。起撥無之過。皆所知障。乃法執
也。故次教以二通相。且云依如實義。則能解脫自
心種種妄想。良由不善語義。生多種過故。大慧至
此。因問不知如何為善語義。此問善語義之方便。
將以破法執也。又不知云何為語。云何為義。此問
其相。】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
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云何為語。謂言字
妄想和合。依咽喉脣舌齒齗頰輔。因彼我言說妄想
習氣計著生。是名為語。」
【記曰。此示語相也。唐譯云。語者。所謂分別習氣而
為因。依於喉舌脣齶齒輔。而出種種音聲文字。相
對談說。是名為語。輔。口輔。齗。齒根。】
「大慧。云何為義。謂離一切妄想相。言說相。是名為義。」
【記曰。此示義相也。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即是義
相。故云離。離。猶不帶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於如是義。獨一靜處。聞思修慧。緣
自覺了。向涅槃城。習氣身轉變巳。自覺境界。(唐譯云。以聞思
修慧。思惟觀察。向涅槃道。自智境界。轉諸習氣)觀地地中間勝進義相。是名
菩薩摩訶薩善義。」
【記曰。此示善義之方便也。聞思修。三慧也。謂從聞
中思而修之。以依知識所演大智教光。從耳達心。
聲入心通。遺言得義。安心觀照。思惟審察。寂滅真
如自知境界。念念深入。以之熏修。漸令習氣轉變。
滅無明暗。發智慧光。以至心智路絕。一念相應。是
名得入自覺聖智。斯乃善義之方便也。智者應如
是觀。】
「復次大慧。善語義菩薩摩訶薩。觀語與義。非異非不
異。觀義與語。亦復如是。若語義異者。則不因語辯義。
而以語入義。如燈照色。」
【記曰。此示因言顯義。以明語義兼善也。由上云義
本離言。第恐愚夫執為斷滅。故此示之以因語入
義。所謂雖復不依言語道。亦復不著無言說。總持
無文字。文字顯總持。以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
但於語義不可作一異見。故如燈照色。然因燈見
色。故不得言異。而色非燈也。故不得言一。此又教
以善語義之方便也。】
「復次大慧。不生不滅。自性。涅槃。三乘一乘。心自性等。
如緣言說義計著。墮建立及誹謗見。異建立。異妄想。
如幻種種妄想現。譬如種種幻。凡愚眾生作異妄想。
非聖賢也。」
【記曰。此責外道妄執名言成所知障。故教於語義
當如實觀。不可隨語生解也。唐譯云。若有於不生
不滅。自性涅槃。三乘一乘五法諸心自性等中。如
言取義。則墮建立及誹謗見。以異於彼起分別故。
如見幻事計以為實。是愚夫見。非聖賢也。謂若於
不生滅等染淨諸法中。如言取義。計著言說與義
一者。名建立。計言說與義異者。名誹謗。以於種種
言說處起種種分別。故云異建立。異妄想。皆以為
實。故云如幻種種妄想現。以計種種幻事而以為
實者。真愚夫見也。古曰。所知不是障。被障障所知。
然所知者。真諦寂滅。豈是障哉。但以執取名言以
為障礙。不能證入。所謂四相潛神。非覺違拒耳。】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彼言說妄想。建立於諸法。以彼建立故。死墮泥犂中。」
【記曰。此頌計言說諸法為實者。惡見過也。謂佛說
一切種種染淨諸法者。為對治一切眾生妄想心
病。乃因事而設。本非實法。雖因言顯義。而義不在
言。若計種種真妄諸法一一皆為實有者。乃惡見
也。故死墮泥犂。】
「陰中無有我。陰非即是我。不如彼妄想。亦復非無我。」
【記曰。此以五陰喻諸法言說義也。以但有言說。都
無實義。故如陰中無有我。義本離言。言非是義。故
如陰非即是我。言說諸法。本非實有。故不如彼妄
想。計陰為我雖非實有。不入斷滅。故如彼陰亦復
非無我。如此觀語與義。則不墮有無一異見也。】
「一切悉有性。如凡愚妄想。若如彼所見。一切應見諦。
一切法無性。淨穢悉無有。不實如彼見。亦非無所有。」
【記曰。此以法合上喻也。前偈反顯諸法本非實有。
謂一切諸法果然悉有自性如彼愚夫所分別者。
則一一應當見真實處。今但有語言。未見實義。如
說火口不熱。談冰齒不寒。以此觀之。足徵一切言
說諸法。皆無性矣。以皆無性。故言說淨穢。非實有
也。然聖人所見諸法與凡愚無別。但愚夫計以為
實。聖人視之如幻化耳。故云不實如彼見。亦非無
所有。
○上明言說為法執之本巳竟。
△下示智識
為縛脫之源。】
「復次大慧。智識相。今當說。若善分別智識相者。汝及
諸菩薩。則能通達智識之相。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
【記曰。此因上教菩薩當善語義。故特說智識相。意
令依智不依識也。然有分別是識。無分別是智。依
識則兩傷。依智則兼善。以生滅不生滅故。苟以智
而觀。則彼名言自絕矣。】
「大慧。彼智有三種。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
【記曰。此列智相有三種也。其識。即前所云略說有
三種。廣說有八。是巳。故此不具。】
「云何世間智。謂一切外道凡夫。計著有無。」
【記曰。此世間智。即六麤中智相是也。外道自稱一
切智。而此方所言仁智。老氏所言棄智。皆此智也。
佛云世智辯聰難。以依此智。不得入無生理。故云
計著有無。】
「云何出世間智。謂一切聲聞緣覺。墮自共相希望計
著。」
【記曰。此二乘偏空智也。以聲聞知苦斷集。修道證
滅。法類忍智。及緣覺推因審因七十七智。以見有
三界五蘊生死可厭。不了唯心。故云墮自共相。以
計有涅槃可證。故云希望計著。所以計著者。以未
離識性。不了無明故。】
「云何出世間上上智。謂諸佛菩薩。觀無所有法。見不
生不滅。離有無品。如來地。人法無我。緣自得生。」
【記曰。此出世間上上智也。八地聖人證無相真如。
創得此智。故云觀無所有。然知不生滅。唯佛與佛
乃能究盡。故云緣自得生。謂從自覺聖智境界而
生也。】
「大慧。彼生滅者是識。不生不滅者是智。復次。墮相無
相。及墮有無種種相因。是識。超有無相。是智。」
【記曰。有無相者。謂斷常二見也。種種相因。因即生
因。謂勝妙等。】
「復次。長養相。是識。非長養相。是智。」
【記曰。長養者。相續義。謂集諸種子。起諸現行。相續
不斷故。然此辯識智相。以明識智覿體無二。唯在
生與不生墮與不墮之分。要令即識成智也。所以
智識不二者。直如耳聞說法語言音聲時。最初一
念。得聲自性。乃現量境。即是根本智照。不屬生滅。
不墮有無。當體常住。若剎那流入意地。分別義理。
起第二念。即是生滅。便墮有無。則相續不住。隨他
言語流轉。即智轉成識。所謂大智居於目前。翻為
名相之境矣。古德云。大眾見聞。只可一度。其有得
於此乎。愚觀曹山三墮。歎曰。非一切智無師智念
念現前者。何以與此。智者請深觀此。自當善語義
矣。】
「復次有三種智。謂知生滅。知自共相。知不生不滅。」
【記曰。此如來自述自覺聖智。以明出世間上上智
相也。謂凡夫外道不知生滅。故計著有無。二乘不
知自共相。故墮自共相。三賢菩薩不知不生滅。故
任運長養。不能超凡聖見。墮在識情。佛謂我自覺
聖智無他。唯知此三者而巳。以超凡聖量。故為出
世間上上智也。】
「復次。無礙相。是智。境界種種礙相。是識。(唐譯云。著境界相。是識。不
著境界相。是智)復次。三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識。無事方便自
性相。是智。(唐譯云。三和合相應生。是識。無礙相應自性相。是智)復次。得相。是識。
不得相。是智。自得聖智境界。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
【記曰。此釋上自覺聖智相也。謂如來自覺聖智。亦
不離識外別求。然於一切境界。與凡夫三乘見處
無異。但有礙與不礙。和合不和合。得相不得相之
分耳。以於境界著。即成和合相應。有相可得。故即
智名識。即有明暗去來出入之相。以不著不和合。
無相可得。故即識名智。則於諸境界不出不入。如
水中月。然水中月。不獨不出不入。抑且波濤洶湧。
而月體湛然不動不搖。自覺聖智若然者。以境智
混融無二故。】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採集業為識。不採集為智。觀察一切法。通達無所有。
逮得自在力。是則名為慧。(魏譯云。識能集諸業。智能了分別。慧能得無相。及妙
莊嚴境)縛境界為心。覺想生為智。無所有及勝。慧則從
是生。」
【記曰。此頌識智之相也。謂集諸業行。縛著境界者。
為識。能觀察諸法。照了妄想生滅者。為智。若了心
境皆空。達無所有。而入勝妙佛境界者。則為慧矣。
是則三賢皆慧力不充。以至登地。從發光𦦨慧而
入無所有佛地者。方名慧具足也。】
「心意及與識。遠離思惟想。得無思想法。佛子非聲聞。」
【記曰。識本是智。但以思惟妄想。故不真也。今既遠
離。即識成智。此無思惟離心識處。唯八地及佛境
界。故非聲聞可知。】
「寂靜勝進忍。如來清淨智。生於善勝義。所行悉遠離。」
【記曰。此頌釋上離妄想境界也。舊注引仁王經中
說有五忍。謂伏。信。順。無生。寂滅。各有下中上品。三
賢但伏忍。登地至九。如次配次三忍。十地等覺及
佛。得寂滅忍。故云寂靜勝進忍。是如來清淨智也。
此忍智從勝義諦生。一切妄想心識所行境界皆
悉遠離。故上云無思想法。非聲聞可得。】
「我有三種智。聖開發真實。於彼想思惟。悉攝受諸性。
二乘不相應。智離諸所有。」
【記曰。此頌出世間上上自覺聖智相也。然三種智。
即上知生滅等。謂以我知此三種。故得聖智之名。
能開發眾生真實。然於凡愚思想攝受諸法之識。
及二乘不如實相應之智。而我此智一切都離。故
云智離諸所有。故魏譯云。我有三種慧。依彼得聖
名。唐譯云。分別於諸相。開示一切法。我智離諸相。
超過於二乘。】
「計著於自性。從諸聲聞生。超度諸心量。如來智清淨。」
【記曰。此頌釋成上意也。唐譯云。以諸聲聞等。執著
諸法有。如來智無垢。了達唯心故。謂凡夫執有諸
法。二乘執有涅槃。皆不離心量。我以法界海慧。照
了一切。悉無所有。故皆超之。是名如來自覺聖智。
為出世間上上智也。
○上示智識相竟。
△下即轉
變相以明動本不動。】
「復次大慧。外道有九種轉變論。外道轉變見生。所謂
形處轉變。相轉變。因轉變。成轉變。見轉變。性轉變。緣
分明轉變。所作分明轉變。事轉變。大慧。是名九種轉
變見。一切外道。因是起有無生轉變論。」
【記曰。此言識智見境不同。以明動本不動意也。謂
外道依諸妄想分別。故所見之境轉變不一。如來
依智觀察。無有一法若生若滅可動轉者。所謂我
不見有眾生相故。然此九種轉變。蓋外道依五蘊
而立。謂內身既爾。諸法皆然。總謂之形。事。即根境
耳。其中七法。乃形勢相因。依之立言。故名轉變論
也。形處轉變等者。謂六道受身。其狀不一。或從鬼
畜而至人天。或由人天而入異類。各各身形。轉此
變彼。隨處不同。故云形處轉變。其所受身。其相各
別。從生至死。生住異滅。剎那剎那。念念遷謝。故云
相轉變。然此身相。從無適有。必藉生因轉變而來。
故云因轉變。既成此身。不能久留。漸至壞滅。故云
成轉變。少壯鮮澤。衰老皴皺。隨其變狀。所見不同。
故云見轉變。榮枯不同。苦樂亦異。如轉生作熟。變
甘作苦。其性各別。故云性轉變。其能造者。四大之
緣。各各分明。和合為一。故云緣分明轉變。所造五
根。支節宛然。故云所作分明轉變。內身既爾。外法
皆然。故云事轉變。外道見其身境如此轉變不常。
或無而忽有。或有而忽無。因是遂起有無二見。妄
生分別。作轉變論。此皆依識不依智。故所見生滅。
不了唯心一真境界故耳。此但標九名。下舉始終
形事二義釋之。】
「云何形處轉變。謂形處異見。譬如金變作諸器物。則
有種種形處顯現。非金性變。一切性變亦復如是。或
有外道作如是妄想。乃至事變妄想。彼非如非異。妄
想故。」
【記曰。此釋轉變義也。上列九名。今舉始末釋之。其
義自足。言形處轉變者。謂外道於形處起種種異
見故。且自譬曰。如金作種種器。形狀變而金性不
變。如來曉之曰。此乃外道作如是妄想分別見耳。
於形既爾。於事亦然。故曰乃至事變亦妄想耳。何
者。以彼諸法。非如非異。不容起見。故凡所分別。皆
不如實。但妄想故。然金器之喻。世尊於餘教中。蓋
嘗約以示人。今則斥為外道見。以此一乘頓教法
門。貴在現量實證。不許比擬。以舉心動念。即乖法
體。墮見網故。若形變而性不變。正祖師所謂佛性
有一半生滅。一半不生滅之過。故為外道見也。】
「如是一切性轉變。當知如乳酪酒果等熟。外道轉變
妄想。彼亦無有轉變。若有若無。自心現外性非性。」
【記曰。此喻明諸法本無轉變之相。不可作一異見
也。謂乳酪酒果熟。味雖異而性不異。其實無有可
轉變相。諸法亦爾。以外道不達唯心。故妄作轉變
分別。然彼諸法亦無有轉變之相。所以不轉變者。
以諸法不屬有無。無實體故。故云若有若無。自心
現外性非性。唐譯云。自心所見。無外物故。】
「大慧。如是凡愚眾生。自妄想修習生。大慧。無有法若
生若滅。如見幻夢色生。」
【記曰。此釋上諸法不轉變之所以也。問曰。若言諸
法不轉變者。則是諸法不生滅矣。不妨現見諸法
生滅。可耶。答曰。如是諸法。本自無生。亦復無滅。而
見有生滅者。皆是凡愚眾生自妄想習氣熏變而
生。其實無有一法若生若滅。即其所見。皆當體不
實。故唐譯云。如因幻夢所見諸色。如石女兒說有
生死。】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形處時轉變。四大種諸根。中陰漸次生。妄想非明智。」
【記曰。此總頌外道二乘皆不如實也。然長行雖云
外道九種轉變。未言二乘。其九中因緣轉變。與二
乘類。此頌形處時四大種諸根轉變。皆外道見。其
計有中陰漸續後陰。則是二乘轉變見也。然皆依
識分別。故云妄想非明智。中陰。即中有身。俱舍云。
死生二中間。五蘊名中有。】
「最勝於緣起。非如彼妄想。然世間緣起。如犍闥婆城。」
【記曰。此頌如來如實知見也。謂彼外道二乘。於緣
起諸法。不了如幻。計以為實。故作轉變分別。如來
於緣起諸法。不如彼作妄想分別。但見從緣起者
皆不實。故如犍闥婆城。
○上明轉變相竟。
△下明
斷相續心以顯生本無生。】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法相
續義。解脫義。」
【記曰。此承上義致問。以明斷相續心。以顯生本無
生也。由上佛說轉變不轉變義。大慧意謂若見諸
法有轉變相。則生死相續。若不見諸法有轉變相。
則當體真常。釋然解脫。故此致問相續不相續義
也。言解脫者。即不相續義。唐譯云。深密義。及解脫。
深密者。謂結生相續。深密難斷故。然轉變者。生滅
見也。相續者。生滅不斷也。以微細流注潛續藏識。
堅固難破。故云深密。此俱生二執也。故此執一破。
則生相頓寂。其身轉勝。證大涅槃。故云解脫。】
「若善分別一切法相續不相續相。我及諸菩薩善解
一切相續巧方便。不墮如所說義。計著相續。善於一
切諸法相續不相續相。及離言說文字妄想覺。(唐譯云。令
我及諸菩薩摩訶薩。善知此法。不墮如言取義。深密執著。離文字語言虗妄分別)遊行一切
諸佛剎土。無量大眾。力自在通總持之印。種種變化。
光明照耀。覺慧善入十無盡句。無方便行。猶如日月
摩尼四大。於一切地。離自妄想相見。(唐譯云。住於諸地。離分別見)
見一切法如幻夢等。入佛地身。於一切眾生界。隨其
所應而為說法而引導之。悉令安住一切諸法如幻
夢等。離有無品。及生滅妄想。異言說義。其身轉勝。」
【記曰。若善分別下。敘法有勝益。所以致問之意也。
謂行人若能於相續法中得不相續。則一念頓證
無生。頓登佛地。即得安住一切諸法如夢如幻自
在法門。離有無品。斷生滅執。不著言說。令轉所依
得法身最勝也。有此勝益。故此請問。然非二障俱
寂。何以有此勝益。】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無量一切諸法。如
所說義。計著相續。(唐譯云。於一切法。如言取義。執著深密。其數無量)所謂相
計著相續。緣計著相續。性非性計著相續。生不生妄
想計著相續。滅不滅妄想計著相續。乘非乘妄想計
著相續。有為無為妄想計著相續。地地自相妄想計
著相續。自妄想無間妄想計著相續。有無品外道依
妄想計著相續。三乘一乘無間妄想計著相續。(唐譯云。所
謂相執著。緣執著。有非有。生非生。滅非滅。乘非乘。為無為。地地自相。自分別現證。外道宗有無品。三乘一乘等。
皆言執著)復次大慧。此及餘凡愚眾生。自妄想相續。以此
相續故。凡愚妄想如蠶作繭。以妄想絲自纏纏他。有
無有相續相計著。」
【記曰。此明如言取義。法執不忘。巳見猶存。故深密
執著。乃所知障。為變易生死根也。生死有二。謂一
變易死。所知障招。二分段死。煩惱障招。此十一相
續。皆如言取義。所知障也。亦名俱生我法二執。三
乘十地皆墮此執。故云深密。後三相續。乃煩惱障。
愚夫所得分段死也。相。即五蘊妄想相。及自覺聖
智相。緣。即因緣。及自得法緣。有非有。乃至三乘一
乘等。皆佛一往所說者。然其所說。皆應機之談。本
無實法。所謂佛說一切法。為治一切心。若無一切
心。何用一切法。然所說法。如空谷響。如天鼓音。凡
愚不了。妄以為實。隨言取義。深密執著文字語言。
虗妄分別。重增生死。故唐譯云。此等密執。有無量
種。皆是凡愚自分別執。而密執著。此諸分別。如蠶
作繭。以妄想絲自纏纏他。執著有無。欲樂堅密。由
堅密故。生死不斷。問曰。十一相續。既云所知障。三
乘人有。何以外道亦預之耶。答曰。此乃學佛人。不
得佛意。不了唯心。如言取義。皆外道故。此所謂學
佛法成外道見者也。】
「得次大慧。彼中亦無相續及不相續相見。一切法寂
靜。妄想不生。故菩薩摩訶薩見一切法寂靜。」
【記曰。此示諸法如實義也。謂此法中本無相續不
相續相。但由眾生執著不執著耳。若於聖法中而
生執著。即墮凡情。則生死相續。若於妄法而不執
著。即是聖解。則當念解脫。是則縛脫在人。非干法
也。所謂萬法本閒。唯人自鬧。是故法中無有相續
不相續相。故唐譯云。此中實無密不密相。以菩薩
摩訶薩。見一切法住寂靜故。無分別故。苟能明見
諸法寂靜。不起分別。則生死涅槃皆剩語矣。】
「復次大慧。覺外性非性。自心現相無所有。隨順觀察
自心現量。有無一切性。無相見。相續寂靜。故於一切
法無相續不相續相。」
【記曰。此教如實而觀諸法。以釋上本無相續不相
續義也。唐譯云。若了諸法唯心所現。無有外物。皆
同無相。隨順觀察。於若有若無分別密執。悉見寂
靜。是故無有密非密相。是則徹見唯心現量。而能
如實觀諸法者。本自無縛。今又何脫。是故無有相
續不相續相。】
「復次大慧。彼中無有若縛若解。餘墮不如實覺知。有
縛有解。所以者何。謂於一切法有無有。無眾生可得
故。」
【記曰。此言由如實觀。故無縛脫之相也。以有相續
故有縛。以無相續。故有解。而此法中一切皆無。何
以故。以一切諸法雖有而本不有。以求其體性不
可得故。若一切法可得。可言縛脫。既無眾生可得。
又誰縛誰脫。所謂皮既不存。毛將安附。故真妄兩
忘。聖凡情盡。】
「復次大慧。愚夫有三相續。謂貪恚癡。及愛未來有喜
愛俱。(魏譯云。及愛樂生。唐譯云。及愛來生與貪喜俱)以此相續。故有趣相續。
彼相續者。續五趣。(唐譯云。令諸眾生續生五趣)大慧。相續斷者。無
有相續不相續相。」
【記曰。此言煩惱障。為五趣分段生死根也。謂前十
一相續為所知障。乃三乘人有。今煩惱障。乃凡夫
所有者。但三種耳。故云愚夫有三相續。然貪嗔癡。
乃發業無明。其貪喜俱。及愛來生之習氣。乃潤生
無明。此實三界生死根本。故云彼相續者續五趣。
然貪恚癡等。雖能令眾生生死相續。苟生滅見亡。
狂心歇滅者。彼亦不可得。以煩惱性空故。故云相
續斷者無有相續不相續相。問曰。此三相續。與楞
嚴三種相續何別。答曰。名同義別。彼三種者。謂世
界眾生業果耳。彼以無明為因。而起婬殺盜三貪
為緣。以是因緣。故令世界眾生業果相續不斷。今
此中但說貪恚癡等為煩惱障。能令眾生生死相
續不斷。是故名同義別。學者應知。】
「復次大慧。三和合緣作方便計著識。相續無間生。方
便計著。則有相續。三和合緣識斷。見三解脫。一切相
讀不生。」
【記曰。此總示二種生死相續。皆依七識而有也。論
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
三四。故八識具緣多少不同。唯第七識三緣而生。
謂第七識有漏位中。緣第八見分為我時。唯具三
緣。一根本緣。即第八識。二作意。三種子。故云三和
合緣作方便計著識。相續無間生。然方便計著識。
言雖通該八識。而義實單指第七識也。由此末那。
雙計麤細我法二執。故云計著識。以六轉呼為染
淨依故。為染依。故煩惱障由之而生。為淨依。故所
知障由之而起。故云方便識。唐譯云。有執著故。則
有密縛。以第八識本是如來藏清淨法身真體。但
因七識無明業力。纏眠生死。故不解脫。若此識一
斷。則生死頓脫。諸障永寂。二死永亡。故云。三和合
識斷。見三解脫。一切相續皆悉不生。而云。識斷者。
足知非八識。但言七識耳。前云。但轉識滅。而自真
相藏識實不滅。藏識若滅者。無始流注應斷。則同
外道斷滅論。後文云七識不流轉。以念念生滅。無
實體故。由無實體。故可言斷。但一念不生。則前後
際斷。永嘉云斷相續心。謂是故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不真實妄想。是說相續相。若知彼真實。相續網則斷。」
【記曰。此頌真妄不異。隨見不一也。謂不了妄即真。
隨念流轉。故相續是生。若了妄即真。則當體無生。
相續網斷也。】
「於諸性無知。隨言說攝受。譬如彼蠶蟲。結網而自纏。
愚夫妄想縛。相續不觀察。」
【記曰。此頌愚夫見過也。謂凡愚無知。不能了達諸
法不實。隨言取義執著。故妄想纏縛。如蠶作繭。無
有出期。此蓋於生滅相續法中。不善觀察故耳。意
顯若善觀察。則無如是之過。
○巳上破二執通斷
二障巳竟。
△下文雙遣境智。】
觀楞伽阿䟦多羅寶經記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