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蘭盆經新疏
盂蘭盆經新疏
伽食器故。今言盂蘭盆者。謂以種種淨潔碗鉢。貯
種種淨潔美食。供十方僧。能救慈親。猶如倒懸之
苦。倒懸是所救。盆是能救。能所合稱。名盂蘭盆。又
以所從能。即名此盆為救倒懸盆也。夫分段變易。
皆名苦報。何但餓鬼。方稱倒懸。凡夫四倒。二乘四
倒。皆倒因也。欲界無禪定之食。三有乏無漏之漿。
偏真缺俗諦。法財權位。失中道實味。皆倒果也。碗
鉢為盆。百味五果為食。解餓鬼倒懸。攝心為盆。十
支為食。解欲界倒懸。念處為盆。四諦行觀為食。解
三界倒懸。宏願為盆。六度萬行為食。解四枯倒懸。
一心為盆。不思議觀為食。解二邊倒懸。引伸觸類。
總以碗鉢百味。為正因緣境。若無事境。理觀無寄。
若無理觀。事功不深。倘見此說。便欲廢事。則目連
始得六通。亦既成就念處盆。四諦食。何故母猶不
脫鬼倫耶。佛說二字。具如常解。經是通名。亦如常
釋。此不繁述。次觀心釋名者。淨戒為器。無作四諦。
不思議觀慧為食。供養自性一體三寶。圓解八倒
之懸。頓履一實之地。無明父。貪愛母。當下即成明
脫。智度母。方便父。任運入無功用。故名盂蘭盆也。
二就事辨體者。一切諸經。必有正體。若無正體。則
邪倒無印。便成魔說。通論諸大乘經。皆以實相為
印。為經正體。然實相雖一。具種種名。如天帝釋。一
人多名。普應諸天。實相亦爾。一法多名。普應諸經。
經既名別。即以別名而召通體。於理無咎。今經中
云。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又云。初受食時。先安
佛前。僧呪願竟。便自受食。呪願即是法。三寶具足。
目連亦云。得蒙三寶功德之力。而此三寶。即是一
切眾生自性。若眾生自性。本不具足三寶功德者。
則凡聖條隔。明暗永歧。凡不成感。聖不能應。以心
佛眾生。三無差別。迷悟雖異。體性常一。所以諸佛
心內眾生。依事托理。感於眾生心內諸佛。則眾生
心內諸佛。無緣無念。任運應於諸佛心內眾生。故
以自性三寶。為經體也。釋此自性三寶。復為四義。
一住持三寶。二勝義三寶。三大乘別相三寶。四一
體三寶。住持三寶者。佛在世時。樹王得道為佛寶。
說四諦法為法寶。度五比丘為僧寶。佛滅度後。範
金合土。紙素丹青為佛寶。黃卷赤牘。三藏聖教為
法寶。剃髮染衣。紹隆佛化為僧寶。此三住世不絕。
故名住持三寶。當知一切形像。即是真身。經典所
在。是法身舍利。凡夫比丘僧。亦能荷負正法。為世
福田。可尊可尚。悉稱為寶。非世間珍寶所能喻也。
勝義三寶者。一切智無學功德。五分所成。名為佛
寶。丈六金身。止是載此道法之器。今時形像。又是
表此載道之器者耳。斷欲無欲。滅諦涅槃。非三世
所攝。其性常住。名為法寶。四諦法音。止是詮此真
理。黃卷赤牘。又所以傳此法音。亦即詮此真理。令
人因言見道。如魚兔之藉筌蹄。明月之賴標指耳。
聲聞學無學功德。名為僧寶。事和六法。止是趨向
此道者耳。大乘別相三寶者。坐蓮華臺。始覺道滿。
等真法性。常住不滅。剎塵相好。自在莊嚴。化身無
數。徧度含識。是為佛寶。十二部經。真淨法藏。一一
修多羅。不可說不可說修多羅而為眷屬。一字法
門。海墨書而不盡。是為法寶。三賢十聖。自在神通。
徧滿十方。上求下化。功德智慧。二種莊嚴。覩影聞
名。皆獲勝利。是為僧寶。一體三寶者。以實相慧。覺
了諸法。非空非有。亦空亦有。雙忘雙照。三智圓覺。
名為佛寶。所覺法性之理。三諦具足名法寶。如此
覺慧。與理事和合名僧寶。此三即非條別。當知亦
即是三道三識三因三智三菩提三大乘三身三
涅槃三德等。非一非三。而三而一。在凡不減。在聖
不增。本自有之。非適今也。雖復本具。在迷不覺。但
有其理。是為理即佛。亦名理即法。亦名理即僧。若
從善知識聞。若從經卷聞。聞巳開解。恍如夢覺。無
復疑惑。是為名字三寶。如理觀心。圓伏五住。名觀
行三寶。相似解發。六根清淨。見思先落。塵沙亦盡。
名相似三寶。無明分破。契會真常。名分真三寶。圓
滿菩提。覺法自性。身土一如。理事平等。名究竟三
寶。如此四義。深淺雖殊。原始要終。總歸自性。後一
雖了知自性。未嘗廢於前三。前三雖未達自性。何
嘗離性別有施設。故總名自性三寶也。此自性三
寶。一經之正體。眾法之都會。種種萬行。共歸趣之。
無量功德。共莊嚴之。言說辯論。而詮顯之。如父如
君。如月如海。如天帝釋。最尊最貴。故名為體。又此
三寶。即是一切法之源底。若能深知此三寶義。於
一切法。即為窮盡源底。更無餘蘊。故名為體。又體
此三寶。即能徧達一切法門。更無少法出三寶外。
無有少法之中。而不全具三寶體性故名為體。眾
生迷此三寶體性。故非背而背。起惑造業。出生十
界苦集顛倒。或著有漏。或著無漏。或著二邊。或著
中道。總名慳貪。如彼餓鬼。聖人悟此三寶體性。故
非順而順。修因尅果。出生半滿頓漸一切道滅。破
惡業障。破見思障。破塵沙障。破無明障。總名法供。
如彼目連。故以自性三寶為經體也。次觀心辨體
者。只此眾生。現前一念知覺之性。非內非外。不在
中間。非過非現。亦非未來。非青黃赤白。非長短方
圓。豎無初後。橫絕邊涯。欲言其有。則毫無朕迹。欲
言其無。則不可斷滅。本自離諸戲論。但因覿體自
迷。雖久積沉迷。然終無減缺。是名佛寶。現前一切
十界依正諸法。皆此介爾心中之所顯現。如彼夢
中。所見諸法。終不離於夢心。現前諸法。亦復如是。
雖妄謂在我心外。各各實有。而實非有。猶如夢未
醒時。執夢為實。醒後尋覔。了不可得。如此心中所
現十界。不離自心。名為法寶。心外無法。法外無心。
一任顛倒昏迷。分能分所。究竟離心覔法。無分毫
法相可得。離法覔心。亦無少許心相可得。即心是
法。即法是心。本自和合。不可乖異。名為僧寶。此介
爾一念心中。圓具如此三寶體性。無欠無餘。猶如
金剛不可壞滅。一念既爾。一切諸念。亦復如是。一
切諸佛。依此得道。轉大法輪。入大涅槃。一切住持
三寶。勝義三寶。別相三寶。一體三寶。繇此建立。故
曰。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又曰。諸佛解脫。
當於眾生心行中求。若能觀此介爾之心。則能具
足一切佛法。故曰。諸佛正徧知海。從心想生。若不
作此觀心辨體者。云何名為於念念中。常憶父母。
而修孝慈耶。
三就事明宗者。戒雖無量。以孝為宗。萬行雖多。以
孝為首。所以釋迦曠劫。常修報恩之行。目連成道。
即念乳哺之恩。當知非但成道之後。方念其親。實
因報親因緣。方修聖道。如地藏菩薩。昔為婆羅門
女。為度母故。發大悲心。生界未空。誓不先成佛道。
諸佛菩薩。發心因緣。大率如此。申此孝義。即有二
種。一世間孝。二出世孝。世間孝有三種。一能尊親。
謂自成聖賢。亦能喻親於道。如大舜等。又繼志述
事。如武周等。二不辱其親。如曾子啟手啟足等。三
能養其親。如必有酒肉等。能尊親者。名為大孝。亦
名達孝。亦名至孝。即是世間孝之極致。然雖宗廟
饗之。子孫保之。不能使其親。出輪廻苦。證常住樂。
聖人設教。曲隨物情。楊葉止啼。為出世孝作弄引
耳。出世孝復有二義。一直明孝道。二以慈成孝。直
明孝道者。即有四種。一盡心供養。二誘令修善。三
勸令捨惡。四令證道果。盡心供養者。如五分律云。
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擔父。左肩擔母。極世珍奇衣
食供養。猶不能報須臾之恩。從今聽諸比丘。盡心
盡壽。供養父母。若不供養。得重罪也。誘令修善者。
如佛說孝子經云。若不能以三尊之至。化其親者。
雖盡孝養。猶為不孝。能令二親。去惡為善。奉持五
戒。執三自歸。朝奉而暮終者。是報重恩。毗尼母經
云。父母若貧。先與受歸戒巳。然後施與。又自修善
行。亦名為孝。如罵意經云。人持戒。乃孝順報父母
恩耳。何以故。不殺萬物得長生。不盜物皆富。不婬
不亂。不欺皆信。不飲酒皆淨。父母有時墮是中。便
安隱也。勸令捨惡者。如孝子經云。若親頑闇。不奉
三尊。兇虐殘戾等。子當極諫。以啟悟之。若猶未悟。
即為開化。牽臂引類。示王者之牢獄。諸囚之刑戮。
若復未移。悲泣啼號。絕不飲食。親雖不明。必懼子
死。當強忍伏。心崇正道。儒禮亦云。父母有過。三諫
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也。令證道果者。如淨藏淨
眼之於妙莊嚴王。釋迦世尊之於淨飯父王。乃摩
耶夫人等。此四種孝。即順四悉檀意。初之一種。同
於世間。第三能養。令父母得歡喜益。但世間孝養。
多事殺生。重結怨業。出世孝養。清淨無過。是為異
也。修善捨惡。同於世間第一大孝。令父母得生善
滅惡二益。若自修善行。亦名為孝。即同世間第二
不辱其親。但儒明不辱。止據現生。佛戒功能。濟度
累劫。是為異也。令證道果。世間所無。能令父母。得
入理益。前三為權。此一為實。就入理中。更約生滅
無生無量無作。科簡權實。義多無盡。今經約迹。一
往屬權。約教約理。定須歸實。未有如斯哀請。救出
苦輪。而猶終滯人天偽果者也。次明以慈成孝者。
復為三。一生緣慈。二法緣慈。三無緣慈。生緣慈者。
觀一切眾生。如父母想。故梵網云。一切男子是我
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作此
觀時。怨親平等。於七種境中。次第與三品樂。以此
調伏瞋惱慳嫉。乃至證得慈心三昧。凡與我有緣
者。皆能為其拔苦與樂。父母恩最重。故與拔最在
先也。法緣慈者。觀一切法。皆從緣生。故梵網云。一
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眾生惟是
四大合成。無我無人。無壽無命。既四大無二。故慈
心所緣亦無有二。作此觀時。怨親一相。乃至證得
慈心三昧與拔之力。較前更勝也。無緣慈者。了知
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法界一相。真實平等。不住法
相及眾生相。觀菩提即煩惱。涅槃即生死。起無作
誓。欲拔性德之苦。觀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起
無作誓。欲與性德之樂。此慈即悲。此悲即慈。稱性
圓修。熏成三昧。隨法界眾生。有可化機宜。關於同
體法性者。無謀無慮。任運應之。如此大慈。不可思
議。普門示現。神力無邊。塵剎含靈。無不徧度。生我
重德。甯不超昇也。此三種慈。生緣乃三乘之所共
修。但二乘本無利他宏誓。故為力微。菩薩修之。力
用廣大。次法緣慈。二乘亦能少分修習。正是菩薩
所修。三無緣慈。則中道佛法。不共二乘。今就目連
釋者須約本迹。本則諸大聲聞。皆法身示現。久修
久證無緣大慈。迹則示同小果。僅成生緣慈力。故
佛簡云。非汝一人力所奈何。眾聖之道。具三種慈。
故云。當須十方眾僧之力也。何故約三慈成孝。以
經中云。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當知不修慈力。莫
成孝道。儒者亦云。無故而傷一昆蟲。非孝也。無故
而損一草木。非孝也。況佛道乎。又慈即是順。順法
性故。順即是孝。孝即是一切佛法宗要。欲孝父母。
須順三寶。欲孝順三寶。須修孝慈。報父母恩。又三
寶即是父母。如罵意經云。佛為父。法為母等。又父
母亦即是三寶。如云。有二活佛。在汝家中。謂父與
母。故梵網云。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
今經以孝慈為宗也。次觀心明宗者。現前一念。三
寶具足。隨順觀察。名之為孝。一名法供。迷惑流浪。
名之為逆。亦名罪根。一念與觀慧相應。則十界俱
悟。何況父母。一念與法性相背。則十界俱迷。又何
止父母。又悟則智度母。方便父。同得解脫。迷則無
明父。貪愛母。同歸苦輪。如此觀心。是念念中。常修
孝慈也。
四就事明用者。拔苦與樂。以為力用。拔餓鬼苦。與
生天樂。此則就近略明耳。實則拔生死苦。與涅槃
樂。拔滯寂苦。與遊戲神通樂。拔二邊苦。與中道樂。
生方便土。名為淨天。生果報土。名為義天。生寂光
土。名天中天。大涅槃天。如此與拔。方是今經之大
力用也。次觀心明用者。但觀現前一念。具足三寶
體性。則能圓拔自性十界苦集。圓與自性十界道
滅也。
五就事判教相者。此是大乘方等教攝。二藏名義。
菩薩藏收。舊云。屬人天乘。在小乘藏。但泥得脫餓
鬼。入天華光之文耳。小乘藏中。安得明十地大人。
權現比丘等事耶。或曰。目連始得六通。正在十二
年內時。本阿含教。奚方等。答曰。汝但知別五時。不
知有通五時也。須約義理。定其部味。方無過耳。次
觀心教相者。心具諸乘。心即是教。心名大乘。無不
運載。一念觀成。轉教餘念諸心心所。是名觀心教
相也。若不就事解釋。不知如來教道所關。若不觀
心解釋。不能一切時中。常修法供。經云。應念念中。
常憶父母等。是教令觀心。又云。年年七月十五日。
為作盂蘭盆。是教修事供。又云。一切佛弟子。當奉
持是法。是雙勸受持。良以眾生。無始至今。既各有
迷事迷理二種無明。各具惡業煩惱二種重障。故
須事理並修。方能究竟拔苦與樂。願佛弟子。思之
修之。
【○入文為三。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
二。初通序。二別序。今初。】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
【通序。亦名證信序。一切經首。同安此語。故名通序。
以此六種成就。證是佛說。令物生信。故名證信序。
聞如是。或云。如是我聞。西域多用倒文。譯人各隨
其便。實無異義也。聞者。阿難親從佛聞。順世流布。
稱假名我。順無我法。則但稱聞。義亦無在也。不異
名如。無非曰是。機感相叩。法席周圓。曰一時。一切
智人。覺行圓滿。曰佛。以四種住。應迹人間。示同起
居。曰在。四種住者。天住梵住聖住佛住。天住者。施
戒善心。六天之因。梵住者。慈悲喜捨。色無色界之
因。聖住者。三解脫門。三乘聖果之因。佛住者首楞
嚴定。力無畏不共等。佛自受用之法。天住梵住。以
應凡夫。聖住應漸機。佛住應頓機。佛為能住人。四
為所住法。又四為能住法。國城園林。為所住處也。
舍衛者。西域大國之名。此翻聞物。亦翻豐德。祗樹
給孤獨園者。本是祗陀太子之園。須達多長者。側
布金錢買之。餘有少地未布。太子即發心。以此奉
施。故雙標二人名也。須達多。好行惠施。拯濟孤獨。
時人號之為給孤獨。以事詣王舍城。初聞佛名。身
毛為豎。思惟不寐。昏夜大明。發心往見。巨關自闢。
聞法證果。請佛化度舍衛國人。故布金買園。造僧
伽藍也。是中聞字。即聞成就。如是。即信成就。一時。
即時成就。佛。即主成就。舍衛祗園。即處成就。不列
眾成就者。但知文略。准後文云。四輩弟子。歡喜奉
行。當知必有同聞眾也。又聞約四義。乃至處論四
土。又觀心明聞等。茲不具出。可以意得。
△二別序。
亦名發起序。經經各自不同。故名別序。以此因緣。
啟發聖教。故名發起。文分為六。初目連道滿。】
「大目犍連。始得六通。」
【尊者。名尼拘律陀。乃西域樹名。父母禱此樹而得
生。因以為名。大者梵語。摩訶。此翻大多勝。天王大
人所敬。故言大。徧解內外經書。故言多。超出九十
五種外道。故言勝。今略稱大。攝於多勝也。目犍連。
此翻釆菽氏。尊者之姓。此姓尊貴。故人多以姓稱
之。十大弟子中。神通第一。言六通者。一天眼。二天
耳。三他心。四宿命。五神足。六漏盡。天眼徹見障內
外色。天耳具聞人非人聲。他心了知眾心差別。宿
命憶識往昔劫事。神足示現種種變化。漏盡實知
苦集滅道。六皆稱神通者。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天
然之慧。照徹無礙也。言始得者。六通之性。雖皆本
具。迷不現前。須假修顯。今尊者與舍利弗。初聞因
緣深義。頓破見惑。證須陀洹。尋來見佛。善來得戒。
即如先所見。重復觀察。便於有漏心。得解脫無漏。
解脫智生。先所未得而今得之。故名始得。即是依
於性共緣三種四念處力。發起慧俱無疑三種解
脫果證。故六通力。超過其餘一切聲聞也。六通之
性。皆本具者。如昔有人。專精讀書。不覺日暮。直至
黃昏。朗然閱誦。他人從戶外入。語云。天巳昏黑。如
何暗中。猶讀誦耶。彼聞此語。分別心生。即昏無所
見。當知天眼之性。人皆本具。妄想分別。致令不現
前。耳又如有人患聰。聞牀下蟻行。謂是車馬戰鬬。
即天耳性具。迷失慧性。反以為病。父母於幼子。雖
未能言。體知其意。即他心性具。昨日巳去。今猶憶
知。以近例遠。定可還憶。即宿命性具。李廣射石而
沒羽。葛女投冶而作金。舉鐵鉢而非重。生心即復
不勝。忘香盒於殿中。再往始知固扃。即神足性具。
嘔髑髏之清泉。不堪再飲。聞索債之鬼語。豈更思
兒。即無漏性具。但繇積迷不返。埋沒性靈。致使見
不超色。聞不越聲。亦以不達性德。紆曲修持。致使
神通。成多差別。天龍神鬼。報得五通。境狹用短。凡
夫外道。修得五通。亦無勝用。既未漏盡。禪退通亡。
慧解脫人。但盡諸漏。五用不彰。俱解脫人。六通乃
具。乃至方便道中。猶存作意。無記化化。始屬真因。
然雖邪正攸分。小大區別。總承性德威神之力。若
非性具。修豈得成。昧性而修。為邪為小。如盲人不
見日輪。亦蒙其照。達修在性。為正為大。如人有目。
日光明照。見種種色。今目犍連。所得六通。迹同權
小。本實難思。有經說言。目連入八千三昧。能知八
千世界中事。乃至震動八千世界。舍利弗入一萬
三昧。迦葉能入一萬二千三昧。除二人外。餘大聲
聞。皆不及目連。十地菩薩。則展轉倍勝。不可思議。
無非性具之德。故稱性修之。妙用斯大耳。
△二知
恩欲酬。】
「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
【父生母鞠。恩重無量。取要而言。且云乳哺。不念報
恩。便非人類。不令度脫。非真報恩。然始雖念念知
恩。欲報無力。今巳得道。必須先度其親。
△三攀慕
徧尋。】
「即以道眼。觀視世間。」
【聖果初成。即觀父母所生之處。酬本願而急先務
也。天眼從證道得。故名道眼。世間者。三界為器世
間。六道四生。為眾生世間也。
△四得見所在。】
「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
【觀視世間。非但尋母。而父巳受樂。故不須述。母生
餓鬼。苦切倒懸。救濟良法。因斯發起。餓鬼是異熟
果。酬於引業。不見飲食等。是等流果。酬於滿業。以
鬼趣雖同。受報有別。或無財。或少財。或有財。三種
各三。種成九種。今目連母。積慳貪之重業。招無財
之劇報。皮骨連立。自取其殃。孝子慈親。豈能相代。
果報之徵。猶如影響。惟心所造。事不由他。
△五悲
哀往救。】
「目連悲哀。即以鉢盛飯。往餉其母。」
【悲哀者。所謂感傷徹於骨髓。號呌動於天地也。母
既不見飲食。故先以鉢飯往餉。救饑渴之極苦。
△
六惡習難轉。】
「母得鉢飯。便以左手障鉢。右手揣食。食未入口。化成
火炭。遂不得食。」
【本以慳貪。墮茲劇苦。習性難革。終不迴心。障鉢恐
餘鬼之侵奪。揣食圖一身之飽足。誰知萬法惟心。
業力甚大。美食頓成火炭。倘其時。能發慈悲平等
之心。念同類苦。不忍獨䬸。必當甘露充溢。自他俱
脫苦輪。奈何惡因不除。惡報斯劇。雖神通大孝。亦
無如之何矣。】
【○二正宗分三。初目連悲泣陳情。二如來廣示法
要。三當機獲益脫苦。今初。】
「目連大呌。悲號涕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
【目連稱為神通第一。可以化刀杖為天華。翻大地
而取地肥。震動世界。迴轉日月。皆不為難。今盡其
神力孝思。竟無救於母難。所以大呌悲哀。急馳白
佛。此則巳無彈斥而作弄引。故知是大乘教門。
△
二如來廣示法要二。初簡示。二正示。初簡示又五。
初彰母罪深。】
「佛言汝母。罪根深結。」
【身口所起惡業名罪。意地造業之本名根。長時積
集名深。習性堅固。未易改革名結。如左手障鉢。右
手揣食。即其徵也。
△二明子力弱。】
「非汝一人。力所奈何。」
【聲聞之人。但得心自在。未得法自在。故其神力。不
能挽母定業。此正密寓彈斥之意也。
△三斥邪無
用。】
「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祗。邪魔外道。道士四天
王神。亦不能奈何。」
【未入正位。總名為邪。雖併合三界中。一切神通之
力。猶不及目連一人之力。今先簡目連。次簡天神
等者。一往約多少簡之。正欲顯眾僧之力大也。
△
四顯正有能。】
「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
【十方。則不同目連之惟一人。眾僧。則不同天神等
之非聖侶。所以威神。不可思議。能令深結之罪根。
從此可解脫也。僧者梵語。具云僧伽。此翻和合眾。
和合有二義。一者理合。謂同證擇滅無為。二者事
和。謂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
和無諍。意和同悅。四人乃至無數。名之為僧。今言
眾僧。即是華梵合舉。亦是以眾表數。以僧表德也。
具理事二和。名真實僧。但具事和。名清淨僧。真實
僧寶。能令勝義正法。久住不滅。清淨僧寶。能令世
俗世法。久住不滅。故律藏云。下至有五人持律者。
和合同住在世間。是名正法不滅。當知佛滅度後。
佛法命脉。全寄於僧。供僧即為普供三寶。所以威
神特尊也。又略由四義。當須眾僧。一者佛法聖眾。
舉世樂聞故。二者依戒修持。堪為福田。生物善故。
三者正治餓鬼慳業。普供十方。轉惡習故。四者佛
法。由僧建立。最可顯於一體三寶。又十方同聚凡
聖交參。最可顯於同體法性故。
△五許以救方。】
「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巳知僧有威神。未審如何感格。故須說上合之法。
以成悲仰。則感應道交。方獲濟度。一切者。約人則
徧利塵沙。不獨目連之母。約法則永拔二死。不但
餓鬼之殃。憂苦者。意受名憂。身受名苦。懼於後果
名憂。嬰於現報名苦。濟拔無術名憂。痛若切膚名
苦。法門一唱。當使皆得遠離。
△二正示二。初教孝
子獻供之法。二教眾僧受供之儀。初教孝子獻供
之法又五。一定勝時。】
「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
【七月十五者。前三月夏安居。從四月十六受。今九
旬期滿。將事遊行。故眾僧和合。同受自恣。言自恣
者。梵語鉢剌婆剌拏。譯為隨意。即是隨他。於三事
之中。任意舉發。說罪除愆之義。舊云自恣。乃義翻
耳。其辭曰。大德眾僧。今日自恣。我某甲比丘亦自
恣。若見聞疑罪。大德長老哀愍故語我。我若見罪。
當如法懺悔。各各次第如此三說。受自恣巳。名為
安居事訖。從此各任東西。今此日中。乃大眾和合。
互相勉勵。遵崇道業。改過遷善之日。故名勝時。
△
二發勝意。】
「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
【所為之人。不止一生。厄難之苦。通於存歿。發心等
濟。故名勝意。然七世之言。且就凡夫心量羸劣。略
言之耳。若深信勝田。廣修勝供。發於增上最勝之
心。當知塵點劫前。生身父母。六親眷屬。皆可同出
苦輪。方名一切難。皆離憂苦也。
△三設勝供。】
「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牀敷臥具。盡世
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
【具飯二字。總標設供也。百味。極言其味之多。謂飯
餅[麨]酥酪醍醐等。五果。謂根莖葉華果。汲灌盆器。
謂澡手洗足沐浴之具。皆須清淨。香可焚熏。油可
塗足。錠即燈也。有足曰錠。無足曰鐙。鐙與燈同。故
然燈佛。或翻為錠光佛。以義同故。盡世甘美。以著
盆中者。重申奉盆設供之意。甘美。止是百味五果。
言盡世者。富則羅天下之珍奇。貧乃竭一人之力
量。惟誠惟懇。無惜無慳。盆者。即種種如法清淨碗
鉢。或百或千。乃至無數。羅列供養。總名為盆。是所
謂盂蘭盆也。於四事中。略不言醫藥。於五塵中。略
不言音樂。及散名華。准寄歸傳。亦應有之。供養十
方大德眾僧者。教以運想之方。法界無遮。微塵不
隔。清淨海眾。咸集此中。現前供具。徧同塵剎。無礙
莊嚴。重重無盡。具如香華觀想偈文。應細知之。
△
四讚勝田。】
「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
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
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鉢和羅飯。
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
【當此之日者。正明七月十五。上善聚會之勝時也。
一切聖眾。德本汪洋。但此日之前。各自安居。此日
之後。遊行無定。惟茲嘉會。海會雲集。倍覺殊勝也。
山間樹下。略舉其所依。足顯頭陀勝處。禪定經行。
略明其修相。足顯精進勝功。得四道果者。斷分別
煩惱。證須陀洹。名見道。斷欲界俱生煩惱六品。證
斯陀含。更斷下三品盡。證阿那含。名修道。斷色無
色界。七十二品俱生煩惱皆盡。證阿羅漢。名無學
道。自利成就也。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者。統理
大眾。教其弟子。修行四諦十二因緣觀。依聲聞乘
緣覺乘而得出離。利他成就也。十地菩薩大人者。
歡喜地乃至法雲地。分證法身。破無明。得中道。應
本同流九界。廣度眾生。雖六道四生。無不示現。以
比丘是住持僧寶。關係佛法。每權現之。如地藏菩
薩。以聲聞像。入大集會。世尊廣歎功德勝利。超過
一切諸大菩薩。不可稱計。既讚歎巳。說十輪經。遺
誡末世。不得於出家人。輕賤毀辱。以剃髮染衣。即
是聖賢幢相。雖破戒乃至無戒。捨身決墮地獄。猶
為人天福田。況復具戒。況復證果。故菩薩大人。為
護正法。往往示作比丘。混入庸侶。逆順縱橫。隨機
設化。俾增上慢人。及無信之輩。了知聖凡難測。不
敢以牛羊眼。觀視出家弟子。而取重愆。以此方便。
令僧寶種性不斷。佛法賴以久存也。在大眾中者。
通指山間樹下之賢。禪定經行之侶。自利利他之
士。若權若實之儔。總集於自恣大會之中也。皆同
一心。受鉢和羅飯者。憐愍施主。無著無貪。美食惡
食。不生增減。故名一心。梵語鉢和羅。自誓經言鉢
和蘭。祗是梵音輕重。此翻自恣食。謂七月十五日。
設食供佛及僧。名鉢和羅飯。即前文所列勝供也。
具清淨戒等者。結讚勝田之相。聖眾雖權實不等。
總以戒為其體。佛滅度後。以戒為師。依戒而住。禪
定經行。四果六通。固自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內秘
菩薩。外現聲聞。尤必執持禁戒。嚴護威儀。倘戒不
清淨。名曰無慚。受此信心勝供。不啻銅汁鐵丸。若
戒根清淨。雖未證果。亦稱聖眾。以登壇時所得。如
法清淨律儀。即是無漏戒身。直至成道。無別體故。
如此聖德。如雲普集。誰能測其涯涘哉。
△五護勝
益。】
「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
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
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勝益者。與拔兩益。出三塗。得解脫。拔苦益也。衣食
自然。福樂百年。入天華光。與樂益也。現世。謂現生。
對下文七世而言。六親。謂父母兄弟姊妹。又父黨
六親。謂伯叔兄弟子孫。母黨六親。謂姑姨姊妹女
孫。眷屬。謂夫妻婢妾。及一切表裏姻戚等。衣食自
然。略舉人天樂事。若充其致。則有慚愧衣。如來衣。
禪悅法喜食。第一義食。皆悉自然。自在化生者。諸
天不由胞胎故。若充其致。則三種意生身。皆悉自
在。入天華光者。妙華光明。諸天快樂之相。若充其
致。則萬行為華。般若為光。第一義為天。三德秘藏。
以為安宅。是名入天華光。據此一文。不惟度於父
母。并及六親眷屬。不惟拔濟餓鬼。悉使永離三塗。
不惟薦度亡人。亦能利益現在。功德宏深。不可思
議。故曰。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二教眾僧受供之
儀。】
「時佛勅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呪願。願七世父母。
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
佛前。眾僧呪願竟。便自受食。」
【施主設供。本為父母。故將受食。先須呪願。并行禪
定。呪願者。願其父母。離苦得樂。今文略也。行禪定
意者。攝心觀想。凝慮澄神。令呪願成就也。佛前者。
隨是何等佛像。塔寺中佛前者。浮圖及殿堂中佛
像。供佛然後及僧。加以呪願禪定。三寶具足。令施
福圓滿也。
△三當機獲益脫苦又二。初孝子獲法
喜益。脫憂愁苦。】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眾。皆大歡喜。目連悲啼泣聲。
釋然除滅。」
【法喜之益。大眾同欣。以各懷報恩之心故。憂愁之
苦。目連頓釋。以慈母必能度脫故。
△二慈母獲濟
度益。脫果報苦。】
「時目連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積罪重殃。壽同造化。法音方演。果報消亡。亦如韋
提。創聞十六觀門。頓悟無生法忍。慈母既脫苦輪。
孝子仍修勝供。增上與樂。於理何妨。舊云。應至七
月十五。供自恣僧。母方脫苦。恐為未達。只據今文。
益顯法門之勝。】
【○三流通分三。初申請。二讚答。三奉行。今初。】
「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
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
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可為爾不。」
【君子愛其親。以及人之親。況出世大孝乎。前以母
嬰重苦。痛切肝腸。馳告如來。且求悲救。今母蒙解
脫。為眾重咨。既云。得蒙三寶之力。又云。眾僧威神
之力者。雖稱三寶。巳攝僧伽。為顯僧寶所存。佛法
收寄。故別表之也。
△二讚答又二。初讚許。二正答。
今初。】
「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
【下契群機故大善。上契聖心故稱快。正欲說而復
問。正所謂快問也。
△二正答又四。一教起行。】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
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
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
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無論出家在家。富貴貧賤。各有生身重恩。安得不
修孝慈之行。不修孝慈。不但非佛弟子。亦復非人
類也。皆應先為者。不必父母去世。然後為之。佛歡
喜日者。如來應世。本為度生。今自恣日。眾僧如法
相教相諫。展轉相成。能令正法久住。又檀越。得因
此修供作福。廣行孝慈。暢佛本懷。故名佛歡喜日
也。
△二教發願。】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
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
【一切行門。願為前導。既修勝供。須以勝願期之。自
得存亡均利。充七世以及塵劫。是在修願行者。自
拓其心量也。
△三教常作。】
「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
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
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念念常憶父母等。正是教修孝慈。孝慈之道。正是
觀心。若不以心觀為法供者。徒存空想。縱令晝夜
悲號。究竟何益。若漠然忘念。則非佛弟子。忤逆不
孝。進退推之。必須約觀心。釋此文義也。觀心之義。
具如元文。年年七月十五等。教修事供。不得執理
而廢事。又不得一年修供之後。遂謂父母巳度。不
復更修。須知父母。恩重無極。須是念念觀理。年年
舉事。未度脫者。令得度脫。巳度脫者。令增勝樂。方
名孝子。始是報恩。
△四勸受持。】
「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
【信受名奉。專念名持。即是雙勸。修於事理二供也。
應當者。誡勗之辭。若不奉持。非佛弟子。以應反顯
不應。不應即是律中罪名。舊所謂制令必行。不行
即是違制。亦可屬律。藏者是也。即經是律。益顯其
為大乘矣。
△三奉行。】
「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四輩。即四眾。一發起眾。二當機眾。三影響眾。四結
緣眾。歡喜者。三義故喜。一能說人清淨。二所說法
清淨。三所得利益清淨。今文利益。雖不明於果證。
而圓音一唱。密益何窮。如初為提。謂說三歸五戒。
便有無量諸天。發大道心。無量諸天。得無生忍。況
今殊勝法門。方彈訶於六通聖果。豈僅僅為人天
淺津。經文自略。義必有秘密不定二種深益也。】
佛說盂蘭盆經新疏(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