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四法經釋

大乘四法經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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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等,是其菩薩廣大行故,方廣分攝。有伽他

故,應頌分攝。是了義故,論議分攝。具譬喻

故,譬喻分攝。是故當知五分攝也。

四言辯歸藏者,如上所說十二分教,惣而言

之歸其三藏:一、素怛攬藏,此云契經,貫穿連

綴,所詮定學,契理契機益他故。藏者攝也。

二者毘奈耶藏,此云調伏,所攝戒學,調和三

業制伏惡行而攝益故。三、阿毘達磨藏,此云

對法,所詮惠學,對向涅槃、對觀四諦而攝益

故。契經等分,云何三藏而相攝耶?對法集云:

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此是聲聞素怛

攬藏。緣起、譬喻、本事、本生并伽眷屬,名

毘奈耶藏。方廣、希法,此是菩薩素怛攬藏

之所攝也。若唯了義,亦阿毘達磨藏攝,如理

應思。

次當釋經之正文。門分為二:一、釋經

題;二、釋正經。初釋題者,一切聖教夫立名

者,皆約四種而立其名,謂人、處、法、喻。今此經

者,約法立也。言大者,有七大義:一、所緣大,

般若等經所明,一切難行苦行廣大境界,是

其菩薩所緣境故。二、修行大,廣修自行及他

行故。三、智大,能了人法二無我故。四、精進

大,三無數劫行難行故。五、方便,不住生死及

涅槃故。六、業大,盡生死際能作諸佛一切業

故。七、成就大,而能成就十力、無畏、不共法等

大功德故。以此七大而起二乘,故言大也。言

乘者,運載之義。生死為此岸、涅槃名彼岸、有

情名中流。此經所說四種法船,運載有情超

生死海,令至涅槃,故名為乘。言四者,數也。

何故列數?論中自明。言法者,軌持為義。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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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四種行法,即是菩薩軌則故也。言經者,

梵言素怛攬,乃四義,謂依、綖、廗、經。今取綖義,

如綖穿花風不散,能以教貫義,邪不能除。如

經「持律方織物,成以教攝生,令得聖果故」。以

教法目乎綖經,若真實論說有五義:一曰潒

泉;二稱繩墨;三名結鬘;四謂出生;五號顯

示。若准此方經者,常也、法也、逕也,古今不

易故、揩定正邪故、津通物理故。《莊嚴經論》云

「示處及於相,法義名為經」。釋題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