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嚴義疏注經
首楞嚴義疏注經
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如五蘊初解 二別破六。一眼入三。一標其
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
提。瞪發勞相 借前色陰中見華瞪目。以為
喻也。目睛喻覺性。瞪發勞喻妄念忽生。兼目
與勞等。即此眼根能結所結。起不離真。故云
同是菩提。經文語略。若細論之。即淨目喻覺
性。因瞪發勞。喻無明不了故成念動。由發勞
故見空中華。喻由念動故現妄境界及根身
等。兼目與勞下約喻指法也。目即無明動。心
勞即所現根境及能見心。此之心境及與動
念。俱是菩薩性中無明勞相。無體可得。虛
妄發生。猶如瞪目見空中華俱為勞也 二
約塵辨無。
因于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像。
名為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既因動心現妄境界。於此妄境派成根塵。互
為對待相形而立。本無自性。體不可得。下文
云。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猶如交
蘆。故云因于明暗發見居中。塵既發根。根
還取境。根境既備方成見性。故云吸此名見
性等。既因取境而得名見。故知此見從影像
生。像喻塵也。起信云。猶如明鏡現於色像。
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明暗尚如影
象無體可得。況所發見而有體耶。故云離彼
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
於空生 前文雖云因于明暗。為顯根性本
無假他而有。就妄分別而似有因。今以四處
推窮。體無生處。故此標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
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
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
像。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初破
境生。境中自有明暗相背。因明即不見暗。以
暗時無明見隨明滅故。因暗反此。次破根生。
根生即不假明暗。明暗不來。根無自性。此中
言根生者。以自望自。非謂破識。亦可勝義望
世俗根故云根生。次破空生。若言虛空能生
勝義在浮塵內。進既觀像。退應觀根。又
空中自能有見。何關汝之眼入 三結成虛
妄。
是故當知。眼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如前解 二耳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
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
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耳喻真性。手喻無明。真妄和合名塞。動念
初起名勞。由念動故境現。如頭作聲。兼耳與
勞下。此之動念與妄境界。能結之心所現之
境。皆是菩提性中無明勞相此中塞耳同彼
直視。故亦言瞪 二約塵辨無。
因于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像。
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塵既發根。根還取境。根境相待聞始得成。故
此耳根離塵無體。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
於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
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
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
即非虛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先破境生。
境有動靜。聞一則不聞一。以隨能生有生滅
故。次破根生。不假動靜聞亦無故。後破空生。
空若有聞自成於根。又空自聞。豈干于耳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耳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
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虛實如是乃至
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鼻喻真性。外風喻無明。畜謂縮氣。喻真妄和
合。勞喻心動。冷觸香臭喻妄境。餘文如前
二終塵辨無。
因于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像。
名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
釋如前文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通塞根空俱無生處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
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
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
是聞自當迴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先破境生。通塞互破可知。發明顯了也。次破
根生。根生則無境。無境則無根。由塵發知故。
機亦根也。次破空生。前則聞境。歸則嗅根。空
自聞香。汝鼻何用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鼻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勞。其人若
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
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
菩提。瞪發勞相 舌根不動喻真。吻喻無明。
舐喻真與妄合。勞即念動。念動故境生。如甜
苦淡。問甜苦由勞故生。可喻妄境。淡是舌根
不動。合喻於真。為何喻境。答元來不動可以
喻真。今以由動故顯不動。既是形待。故成妄
矣。如下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餘如文
二約塵顯無。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像。名
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
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來。非
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
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
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
若於空出。虛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
關汝入 從境從根從空亦如前釋。虛空自
味者。味猶嘗也 三結成虛妄。
是故當知。舌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
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
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涉勢若成。因于勞觸。
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二手喻真
妄。合喻真妄和合。真有不守自性隨緣成根
境等。如隨冷熱緣成冷熱手。問二手之中何
手喻真。答以勢劣者喻真。思之。餘如文 二
約塵辨無。
因于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像。
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
竟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
於根出。又非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已滅。云何覺離。違順
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
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必於空出。空自知覺。
何關汝入 破境生。更約違順二相。廣其道
理。例前離合。次根生空生皆如文 三結成
虛妄。
是故當知。身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舉喻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
憶。失憶為忘 人喻真性。本自覺故。勞倦則
眠喻無。明迷真。性不了故。睡熟喻動念現境。
謂睡故成夢。夢具心境。心喻業轉。境喻現相。
寤喻事識。事識取所現境。分別染淨。不了自
心所現。見從外來。如憶夢中之事不得明了。
故云覽塵斯憶失憶為忘也。
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
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已
上總指生滅。結成意根。夢中現境因睡故有。
脫禮是假。既睡寤已。不了假有。覽而憶想。謂
是其實。名為顛倒生住異滅。寤寐憶忘皆生
滅也。法中亦爾。動心現境已是虛妄。事識不
了見境實有。名為顛倒。境與分別。前後訛替
念念移易。名生住異滅。覽此生滅全歸意根。
熏習不斷。念念分別。名意根耳。能分別意。所
分別境。皆是覺性之中無明勞相 二約塵
辨無。
因于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
集聚也。中猶內也。吸撮皆取也。由生滅境。引
發集聚內覺知性。此之覺知。常取生滅。於內
分別。非同前五照外境界。故名內塵。以意根
內緣不緣外故。即前文中聚緣內搖也。
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
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揀異前五也。
逆流猶返緣也。地處也。前五但順取外境。不
能返緣內塵。名此內塵為緣不及處。此不及
處。唯意根合。即此合處。為意知根 二破成
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
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生
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
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
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花。畢竟無性。若
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先約寤寐次
約生。滅法喻雖二俱破境生。皆互有互亡也。
次破根生。意根無相。約寤寐顯寤能思察。寐
則成夢。知是意根。今破寤寐自是身之開合
非于意根。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
交即合也。莊子亦云其寐也畜交其覺也形開意云。寤寐無體。自隨於身。非是意根。應知
意根畢竟叵得。若從空生。故為不可 三結
成虛妄。
是故當知。意入處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破十二處。此則正破境也。文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前已總標。今別徵起以顯藏性 二別破
六。一眼色處三。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
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處以生
門為義。六根六境是識生處。根已前破。今正
破境。然亦以根相對而破。故雙問色生眼生
等也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
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
空亦如是 破根生境也。初二句牒。見空非
色下破境有色空。今以色空相對而破。此破
色也。若見空時則無有色。根既生色。名為色
性。應合銷亡。能生既亡。所生何有。故云顯發
一切都無。此則空現色銷也。色相下有二義。
一空不自顯。由色所顯。今既無色。從誰顯空。
又能生根同是色法。色相既亡。根亦隨滅。根
既已滅復欲將何以了空質。此則空無色顯
也。空亦如是者。例破生空也。行相如色。
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
則都無。誰明空色 破境生根也。初二句牒。
觀空下破。此亦色空相對而破。此破色也。色
既生根。觀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生根而了
於空。又色能顯空。見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
顯空。下色之一字。義含空能生見。例色應知。
單破雙結。妙盡譯旨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見與見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
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無處所者無
生處也。餘文可見 二耳聲處三。一舉事以
徵。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
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為是
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此約耳聽鐘鼓二音。
以破根境往來之相也。若知二俱虛妄。何往
何來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
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
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
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破聲來耳處
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舉喻。佛音聲也。
城耳根也。林鐘鼓也。此聲下例破。聲既來汝
耳邊。此聲已離鐘鼓。只合汝自獨聞。不合他
人亦聽。今且不爾。一切皆聞。應知聲無來往。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
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
之處。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
羊種種音響 破耳往聲處也。初二句牒。如
我下破。初舉喻。佛喻耳根。祇園喻鼓。城喻阿
難。汝聞下例破。耳根既往鼓處。阿難應闕耳
根。鐘聲與鼓齊鳴。不合更聞鐘響。況餘聲
耶。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雙結不成聞義也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
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鼻香處三。
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又嗅此爐中旃檀。此香若復然於一
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於意云何。
此香為復生旃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此中但問境之生處。不同前文根境對破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
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氣。稱汝聞香
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 破根生也。
初牒。稱鼻下正破。稱汝下縱破。設許汝鼻能
生於香。生義雖成聞義不立。以但能出香。不
從外入與鼻合故。
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爐中爇
此枯木 破空生也。空性常住應常有香。若
常有香。何須燒木方聞香氣。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
蒙煙氣。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
已聞 破木生也。此約所見煙相麁顯而破。
不論其氣。若以煙表。實謂未通。故云其煙騰
空未及遙遠也。煙猶在近。聞已遠通。故知其
香不從木發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嗅與香二
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舌味處三。
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
醐名為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
生於舌中。為生食中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秖有一
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
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
何多味一舌之知 破根生也。初標。在汝下五
破。一舌不知多味也。若以味從舌。味應無別
也。若不下縱破。設若汝許味不別者。味既不
分。何成知味。若變下破味變舌應多體也。初
二句反破。後二句結破。此則以舌從味。舌便
成多。今汝不然。故云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
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 破境生也。初
三句正破。味若生食應不假根。無根別食焉
能成味。若成味者食須有識。若無識者云何
自知。又食下縱破。設許食自能知。即同他人
嘗味。何關汝舌之知。
若生於空。汝噉虛空當作何味。必其虛空若
作醎味。既醎汝舌。亦醎汝面。則此界人同於
海魚。既常受醎。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
醎。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破空生也。初三句
牒計審味。必其下正破。初四句身面俱醎。後
二句醎同海旋。若俱醎者海魚無異。既常下
縱破。初四句互奪兩亡。縱汝常受於醎。畢竟
不能如淡。若無淡味。何顯於醎。淡之與醎俱
不安立。必無下二句結非知味。醎淡既不能
分。不可說名知味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俱無處所。即嘗與味二
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身觸處三。
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
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按摩之
法常式皆然。故摩頭也。此徵能觸在頭在手。
二俱有過。如下破之 二隨計牒破。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
則無用。云何名觸 互有互亡破也。根境相
顯觸乃得成。一有一無。故不名觸。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各存兩質
破也。頭手各有。則有二知。二知便成二阿難
體。何體為汝。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
一體者觸則無成 共成一體破也。初四句
正破。若頭與手共生一觸。遂令二種合為一
體。設許一體。觸自不成。此結破也。
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
應虛空與汝成觸 破轉救也。初二句牒救
總徵。若汝救云。所生雖一。能生自二。云何令
我頭手不異者。此則一體之觸為在何處。故
云觸誰為在。在能下二句推同前破。前云若
在於手頭則無用等。不應下破空生也。有形
之法尚不能生。豈況空無而能成觸 三結
示虛妄。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
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意法處三。
一舉事以徵。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
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意中所緣。三性之法。攝一切盡。自然而然
故云生成。此所緣法。即心離心二俱有過。下
文即破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
處 破即心也。初一句牒。次一句定。非心下
破。既即是心。定非是塵。若非是塵。則不是心
家所緣之境。何名法處。下破離心。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
牒計雙徵也。初二句牒。則法下徵。此法既離
於心。更以知不知徵而破之。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
何汝心更二於汝 破有知也。初句奪成心
量。離心之法若有知者。應名為心。異汝下更
分即異以破。初二句破異。有知之法若異汝
心。即同他人。異於汝心又有知故。即汝下三
句破即心。初句半牒半定。後二句破。有知之
法既即汝心。即應汝心之外更有汝心也。故
云更二於汝。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煖及
虛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
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破
無知也。初五句定非色空。次一句審問何
在。色空二事攝諸法盡。既非色空。今何所在。
今於下二句。推無所表也。若此法塵亦色空
攝。以何表示知是法塵。不應下二句破空外
無成也。色空之內既無表示。不成此塵處有
空外。以空無外故。心非下二句結無處義。如
上推檢。法塵不有。則心無所緣之境。從何以
立處耶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
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破十八界
二。一總徵。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梵云馱都。此云界。界是因義。根境識三互為
因故。又種族義。根境識三各一種族。又眼
等六種族別故 二別破六。一眼識界三。一
牒計雙徵。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
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
界 佛於小乘方便教。說諸因緣法。今明第
一義諦。因緣自然皆為戲論。故此牒而徵之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
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
從何立界 破根生也。初句牒。既無下四句。
無境有識何用破也。既從根生即不須境。若
無其境何所分別。所緣既無。能緣何用。汝見
下四句。即能生識根無體破也。若謂根生。根
非青等。是不可見。復無表示。根尚不立。識從
何有。下破境生。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
虛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
不遷。界從何立 此色空相傾無識破也。初
一句牒。空無下四句立理正破。既從色生。空
現色亡。識應隨滅。誰了虛空。若色下五句據
理質破也。色若遷變。汝能了變。識元不遷。既
無色相。從何界立。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
不識知虛空所在 此隨變不變非界破。初
二句隨變無識破。色若變時識亦隨變。名誰
為識。不變下四句不變無知破。若不隨變識
則常在。元從色生。不合知空。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
性雜亂。云何成界 破共生也。若根境合生
中界者。此識中界知不知別。故云中離。若成
別者。此識中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兩
合。兩合若成。有雜亂過。知與不知同一界故。
界義應非。或離者開義。或猶無也 三結示
虛妄。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
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二
耳聲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
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
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 先破根
生。此勝義也。初一句牒。動靜下三句正破能
生。若無前境。根自不成。由塵發知故。必無下
況破所生。若實無知。根尚不立。更何有識。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
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破
浮塵也。初三句縱破。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
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下三句正責破
也。如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為識之界。
則耳下二句雙質二根。從何為界生耳識耶。
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
相所在 已下破境生。初句牒。識因下根境俱
亡破。聲能生識。何假於聞。此亡根也。若無於
根。聲亦不有。此亡境也。根境俱亡。識從誰生。
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
聞聲同識破。初三句雙牒。汝謂識因聲生。
又許因根有相。今聞聲時即是聞識。
不聞非界。聞則同聲 初句不聞無界破。若
不聞識亦不聞聲。能聞所聞俱無界義。後一
句聞識同聲破。可知。
識已被聞。誰知聞識 成所無能破也。能了
之識已作句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聞識。
若無知者。終如草木 無知草木破也。了別
既無。草木何異。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
從何成 破共生也。初二句正破中界。根境
各生尚非。共生豈有此理。後三句顯無根塵。
對邊立中。中既不成。邊亦不立也 三結示
虛妄。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
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三
鼻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
復因鼻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
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
形雙爪之相。為取嗅知動搖之性 先破根
生。此以浮塵勝義二根雙問。二俱有過。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
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 破浮塵也。初
句牒。次二句破。若取雙爪。此乃身攝非屬鼻
根。設有所知。但名知觸不名知香。名身下二
句結非香鼻。鼻尚下指無界義。此下破勝義
根。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
肉之知元觸非鼻 初三句牒計總問。以肉
下破。浮塵是知。身自知觸。非是鼻根也。
以空為知。空則身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虛
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 破
空是知。初三句根無知覺破。如是下二句空
即是身破。汝身下三句結無本體。
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 破香是知。
此正破也。香自有知。何關汝鼻。
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
生伊蘭及栴檀木 破轉計也。初二句牒計。
設汝若言非不相干由有我鼻香臭方立猶如
鼻根由香故有。則彼下破。今四句質不生
香破也。
二物不來。汝自嗅鼻為香為臭 嗅根何氣
破。
臭則非香。香應非臭 香臭相傾破也。非無
也。無不聞也。
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
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 俱聞二體破
也。鼻若生香。必不聞臭。必若生臭應不聞香。
今既俱聞鼻須有二。二鼻若立兩體還成。正
為何體。
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
性不有。界從誰立 互即雙亡破也。若汝不
許鼻有二者。則香臭混然都無有別。以從一
鼻之所流故。若無香臭。說何為知名生識界。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
香有故應不知香 此下破境生也。初句牒。
識因下五句舉例奪破。眼能有見。見不觀眼。
香能生識。識不知香。
知即非生。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
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 反覆縱破也。
縱許汝識能知香者。此則不合言從香生。故
云知則非生。設若不能知此香臭。又何名識
稱了別耶。故云不知非識。香不因根。無有香
界。故云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了香。非可
說言因香有識。
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虛妄
總結破也。識既無生。根境不立。設有聞性皆
虛妄耳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
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四
舌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
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
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甞舌。為甜為苦
破根生也。初句牒。則諸下舉無五味以問
舌根。即無味自甞問也。
若舌性苦。誰來甞舌。舌不自甞。孰為知覺。舌
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有無隨計破
也。舌若有味。根已成境。孰知根者。無味之時
味必境生。獨有汝根焉能生識。下破境生。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
何識知是味非味 引例無知破也。從味所
生豈合名識。故云識自為味。設許名識。亦不
自甞。引例可見。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
如前五味各生一物。識必境生亦應多體。即
識從於味。識即成多也。
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醎淡甘辛和合俱生諸
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
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若一體識必從
境生。能生之境亦應一體。何分五別。分別下
縱破。五味不分。何名了別說為識耶。此則味
從於識。味應無別。云何下一一句總責識體
從二得名。根生境生二俱失故。
不應虛空生汝心識 破空生也。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破共生也。既從合生。自性屬誰而名界耶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
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五
身觸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
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緣。身何所
識 破根生也。觀對待也。無二所覺為相待
緣。獨此身根無生識理。下破境生。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無身非覺破也。有身無觸尚不成知。有觸無
身故非能覺。非身無身也。下根境互亡破也。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 此指現道理也。
物無覺觸之知。身則能覺於觸。斯理昭然。明
白可見。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 此下依理推破。此二
句根境相即也。今汝若許觸能生識。觸則有
知與身何異。應可身亦名觸觸亦名身。俱有
知故。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觸所攝。以有知
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身根攝。以有知故。
如汝身根。斯則觸既生識。遂令相即也。
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
身觸俱非也。以相即故遂令俱非。則觸不成
觸。身不成身也。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非身
根。以有知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非是觸。
以有知故。如汝身根。將汝一因成我四量。令
汝相即。亦令俱亡。身觸下二句結無二位。下
破離合。
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初二句合即唯身破。觸既合身。合應無二。唯
一身根更無觸位。後二句離應無觸破。觸若
離身復何成觸。如虛空相亦無觸位。
內外不成。中云何立 例破識體也。觸立則
根立。內無則外無。根境不存。識何為相耶。
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雙牒反質也。三位俱空。識從何立 三結示
虛妄。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
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六
意識界三。一牒計雙徵。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
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
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先破根生。此離塵無體破也。初一句牒。於
汝下五句正破能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若
無法塵意根不起。離緣下二句例破所生。離
前法緣。尚無根之形貌。況所生識。將何起
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
此下同異俱非破也。此總問同異。識心第八
也。思量第七也。了別第六也。七八二識俱第
六根。亦同名意。故此雙問二俱有過。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破同也。若識與意其
體同者。識即是意。云何更分能生所生。此下
破異。
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
無識非生破。初句半牒半定。應無下破。既
識與意異。應一有所識一無了知。苟無了知
何言意生。以意有知故。
若有所識。云何識意 設使此識有了別者
如何辨異識之與意。此有識無異破也。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雙結不成
也。同義無憑。異又非理。二性不立。云何識生
從汝根出。下破境生。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
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
根。非意所攝 此明五塵不即意攝也。以各
有所對故。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狀
總問法塵也。法塵之法故云法法。以別揀通
也。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
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
等滅 前五句。正顯無體。法塵即前五之
影。故離五無體。生則下四句牒破轉救也。設
汝救言。色及餘法雖非意境。生滅二種正是
法塵者。若爾生滅無體。全是色等。若起若止。
無別生滅在色等外。
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
云何生 正破識界無體也。所因即法塵。法
塵尚不可得。豈生汝識。能所俱無立何為界
三結示虛妄。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
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三之一=五【甲】三之一三之一(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三之二(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重約七大會相。然大之為名。本乎世諦。小
乘法相。說諸色法四大和合之所成就。復分
內外。說此名為諸法自相。寂而不圓。猶為諸
法共相所揀。麁而且淺。是佛如來隨他意語。
世間安立。有名無實。雖名為大大義不成。勝
義諦中所說不爾。謂周遍含攝。體無不在。物
無不是。非因待小。當體受稱。故名為大。今此
經中所說七義俱名大者。七義之中攝一切
法。謂空有根塵色心性相。塵塵法法無不周
遍。無不含容。破彼權見令知實義。如下文云。
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世間無知。惑
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
言說都無實義。斯則會相即性。性遍相遍。方
稱勝義至極之大。豈同權教說名自相。文三。
一伸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
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 敘昔
聞也。
云何如來。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
義所屬 難今說也。排推擯棄也。
唯垂哀慜。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求開示也。方便安立。說有四大因緣和合成
諸變化。第一義中。諸法不生。今則無滅。生滅
去來本如來藏。今以世諦疑第一義。故有斯
難 二許宣三。一指意標示。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
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為汝
開示第一義諦 因緣和合四大發明。皆小
乘法。諸法不生唯如來藏。即第一義 二牒
疑舉阿。
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纏繞。汝
雖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
說為真可憐慜 纏繞疑惑也。諸佛祕密靡
不皆知。故云說藥。今聞諸法皆如來藏。名真
藥現前。舉昔方便疑今真實。名不能分別
三勅許竚聽。
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
大乘者通達實相。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勅
聽許宣。現未俱益二正說二。一立理總非。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
化。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
雜和。猶如虛空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於變
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
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成氷氷還成
水 初四句牒所計。次六句略破非和。若四
大性自體非和。則不和諸大。如空與色礙無
礙異。若和下破和合。若大性體自是和合。即
成生滅。始終即生滅也。生死下釋相。初句釋
相成。次句釋相續。謂生能成死等。死能續
生等。謂現在生續過去生也。如旋下二喻。初
喻相續。次喻相成。如文 二舉性別破七。一
地性四。一舉事以標。
汝觀地性。麁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隣虛塵。析
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隣虛即實
空性 隣虛無方分微也。即是極微。色邊際
相。微塵有方分微也。今經指有方分微。名色
邊際相。隨經所出。不須和會 二立理廣破。
阿難。若此隣虛析成虛空。當知虛空出生色
相 依標立理也。既能析色成空。亦可合空
成色。方曰相成相續耳。
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
牒起所疑也。欲破先牒。
汝且觀此一隣虛塵。用幾虛空和合而有。不
應隣虛合成隣虛 此下依理廣破。此合空
成色非理也。汝許析色為空。應許合空成色。
隣虛極小成用幾空。若合隣虛。自成方分。不
成隣虛。
又隣虛塵析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虛空
合色為空義乖也。虛空至大。隣虛至小。析小
成大。為用幾塵。
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合時。合空非色
雙非色空互成也。色合成色。空合成空。以類
自合非互相作也。
色猶可析。空云何合 重責合空義失也。析
色明空教觀俱有。合空成色內外無憑。前文
云。猶如虛空不知諸色。若言和合相成相
續。皆為虛妄 三會通實理。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
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
發現 此明真色。初一句指本迷。如來下三
句顯法體。如來藏即一法界心中道第一義
諦也。性色真空即俗之真。性空真色即真之
俗。皆言性者。顯即中之真俗也。斯則舉一即
具三。言三體即一。非縱橫竝別名祕密藏。此
真地大也。清淨下二句敘德量。無妄相應具
無漏法故名清淨。非是有為故云本然。無所
不在故云周遍。此則種性體德體量悉具足
耳。若識此法。成三妙觀。方知一塵具一切佛
法一切心法一切眾生法。靡不皆在一微塵
中即見盧舍那。即見自己。即見一切法。如一
微塵。一切法亦爾。下皆准此。隨眾生下顯隨
緣也。眾生十界漏無漏異。業亦不同。所感色
法淨穢殊等也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
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凡外小乘稟
權教者。皆名無知。不了實義故名為感。執
成名相故稱曰為。皆是下總斥虛妄。識心虛
妄。顛倒從生。因迷積迷。何實之有 二火性
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 緣生之火本無
主宰。無主即無性也。因緣和合虛妄有耳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陽燧。日
前求火 舉事也。陽燧出火鏡也。
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
丘今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各有身。
皆有所生民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
盧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姓 引
例也。舉眾以明和合也。因別成總。總必有別。
故引三人。顯其異也。瞿曇此云地最勝。亦云
日種。優樓頻螺此云木苽林。
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於日求
火。此火為從鏡中而出。為從艾出。為於日來
牒徵可知 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來處林
木皆應受焚 破日生也。從日至手。四萬由
旬。凡所照處何不遭熱。而獨燒汝手中艾耶。
若鏡中出。自能於鏡出然于艾。鏡何不鎔。
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 破鏡生也。
前四句正破。後三句縱破。火能克金。遇必融
泮。外能燒艾。內合鎔鏡。今汝不然。應非鏡
出。
若生於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
破艾生也。艾若出火。日鏡不合何無火出。若
必待合然後火生。顯非艾出。
汝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
從何方遊歷於此 總結無從也。三處不出。
火從何生。應知必無。
日鏡相遠。非和非合。不應火光無從自有
破和合無因也。日鏡非近。無和合義。緣中既
無。非緣有火必無此理 三會通實理。
汝猶不知。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
淨本然周遍法界 明真火也。初句指本迷。
如來下三句顯法體。清淨下二句明德量。竝
如前解。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當知。世人一處執
鏡。一處火生。遍法界執。滿世間起。起遍世
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顯隨緣亦如前解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
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如文可知
三水性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 緣水無常故云
不定。隨物流止即不定相 二舉事廣破二。
一舉事標徵。
如室羅城迦毘羅仙斫迦羅仙及鉢頭摩訶薩
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幻藥。是諸師
等。於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此水為復
從珠中出。空中自有。為從月來 迦毘羅云
黃赤色。斫迦羅云輪。鉢頭摩云赤蓮華。訶薩
多未詳。此皆外道也。太陰精月也。方諸出水
珠也。太陰當中。以珠向之而求水也。月珠虛
空三處。徵訖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從月來。尚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
木皆應吐流。流則何待方諸所出。不流明水
非從月降 破月生也。前五句正牒破。月去
人間如日之量。故云遠方。月光照處皆合成
流。何獨珠出。流則下四句雙結非也。照處皆
流。何用珠出。設無流者。顯此水性不從月來。
若從珠出。則此珠中常應流水。何待中宵承
白月晝 破珠生也。珠若生水。合常有流。不
待照月何無水生。
若從空生。空性無邊。水當無際。從人洎天皆
同滔溺。云何復有水陸空行 破空生也。空
若生水。有空皆水。誰不受溺。以空遍故水亦
周遍。人天水陸應不各存。滔水沒也。
汝更諦觀。月從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盤本
人敷設。水從何方流注於此 總結無從也。
月從天升。珠持手內。盤由人置。水自何來。
月珠相遠。非和非合。不應月精無從自有
破和合無因也。言水精者。是太陰精之所流
故。緣中尚無。非緣豈有 三會通實理。
汝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
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
執珠一處水出。遍法界執滿法界生。生滿世
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節釋如前 四結
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
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四風性四。一
總標無生。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 風性無狀。動靜
以表 二舉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汝常整衣。入於大眾。僧伽梨角動及傍人。則
有微風拂彼人面。此風為復出袈裟角。發於
虛空。生彼人面 僧伽梨大衣也。袈裟云壞
色。衣動於此。風拂於彼。二處及空三皆不生。
應知虛妄 二依理推破。
阿難。此風若復出袈裟角。汝乃披風。其衣飛
搖應離汝體。我今說法會中垂衣。汝看我衣。
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藏風地 破衣生也。
前五句披衣離體破。風性不靜。若生衣中應
見飛動。今何不然。我今下六句舉例無風破。
佛今垂衣不見飛搖。獨汝袈裟云何風出。衣
中未必有潛風處令衣不動。
若生虛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 此下破空
生也。此正牒破。空若生風。何須假汝動衣方
有。
空性常住風應常生 此下展轉難也。今二
句隨空常在難。空性無滅。風合常有。不動衣
時何無風出。
若無風時。虛空當滅 無風空滅難也。若
空生風。風不起時應是無空。
滅風可見。滅空何狀 滅空無辦難。物不動
時應知風滅。空若滅時以何表辦。
若有生滅。不名虛空 生滅非空難。虛空無
為。為無生滅。今有生滅。不名無為。
名為虛空。云何風出 反結空不生風也。風
性搖動。虛空寂然。豈有寂然而生搖動。
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自
汝。整衣。云何倒拂 破面生也。初二句牒。從
彼下四句破。被拂之人面若生風。應合順吹
汝當受拂。汝自整衣。不干風出。云何其風反
吹彼面。
汝審諦觀。整衣在汝。面屬彼人。虛空寂然不
參流動。風自誰方鼓動來此 重審也。衣面
空異。動寂體殊。風從何來吹拂其面。
風空性隔。非和非合。不應風心無從自有
破和合無因也。動寂不同故云性隔。心即是
性。文變故爾 三會通實理。
汝宛不知。如來藏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清
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
如汝一人微動服衣。有微風出。遍法界拂。滿
國土生。周遍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四
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
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五空性四。一
總標無性。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 空無有質。離色
之處即顯是空。以對待故。故無性也 二舉
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如室羅城去河遙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毘
舍首陀兼頗羅墮旋陀羅等。新立安居。鑿井
求水 舉事也。剎帝利云田王。婆羅門云淨
志。毘舍云坐估。首陀云農者。頗羅墮云利根。
亦捷疾。旃陀羅云殺者。
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虛空。如是乃至出
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虛空。虛空淺深隨出
多少。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
生 標徵也。隨出土之多少。則見空之淺深
也。虛空與色二俱是假。互相因有。體不離色。
今此推徵令知虛妄 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復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
礙。唯見大地。逈無通達 破無因生也。空
若無因。鑿前何無。鑿後何有。無因不成。
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無
空入者。云何虛空因土而出 破土生。此正
破也。前三句牒破。土若生空。土出井時。應見
虛空出土入井。若土下四句結非。若見土出
不見空入。云何言空從土而有。
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則
土出時空何不出 此轉破也。若不見空出
土入井。則土因空果二無有異。土即是空。空
即是土。土出井時。何不見空從井而出。
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鑿
自出土云何見空 破鑿生也。前三句正破鑿
出。若鑿出空。鑿自出空。云何見土從井而出。
不因下三句反破不因。土因鑿出。空因何有。
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
因地移。如是虛空因何所出 再審二處也。
土從地中運鑿移出。故云地移。
鑿空虛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不應虛空無
從自出 此破和合。重結無因也。鑿空二體
也。虛實二義也。豈相符順而稱和合。餘文可
知 三會通實義三。一類通前義。
若此虛空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
水火風。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
生滅 前三句。顯虛空之大義也。虛空若從
因緣所生。體非周遍。復是動搖。豈名為大。夫
言大者常遍為義。常故無生滅動搖。遍故時
處悉有。若因緣生。此有彼無。現有未無。緣會
則生。緣離則滅。今此不爾。本如來藏。本自周
遍。本不動搖。故名為大。當知下六句。類前四
性同受大名。咸稱大者。皆周遍故。無動搖故。
是藏性中真功德故。無方大用遍一切處作
利益故。豈同方便有名無實而稱大耶 二
斥勸研詳。
阿難。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虛
生為出為入為非出入 無圓實智故名昏。
不了常遍故稱迷。若虛空性有出入等。則體
非常。亦無遍義。豈名為大。故勸詳審也 三
正會今理。
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
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
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虛空亦復如是。圓
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例前可解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
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六根性。然小
乘多出四大。大教始有空名。根之與識同名
大者未見經出。諸圓實教。圓觀諸法根境識
三周遍不動。雖有其義。不立大名。今此特出。
真為最後究竟垂範也。文四。一總標無性。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 二舉事廣破二。
一舉事標徵。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設居中宵。白
月則光黑月便暗。則明暗等因見分析。此見
為復與明暗相并太虛空。為同一體。為非一
體。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此約四句以徵。謂
一也。異也。亦一亦異也。非一非異也 二依
理推破。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及與虛空元一體
者。則明與暗二體相亡。暗時無明。明時無暗。
若與暗一。明則見亡。必一於明。暗時當滅。滅
則云何見明見暗。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
何成 此破一也。前四句牒計。則明下四句
立理。若與下六句推破。見與境一。境滅見亡。
如何分辦明之與暗。若明下三句結非。明暗
自殊。見不隨滅。應知此見不與境一。
若此見精與暗與明非一體者。汝離明暗及
與虛空。分析見元。作何形相。離明離暗及離
虛空。是見元同龜毛兔角。明暗虛空三事俱
異。從何立見 破異也。初三句牒計。汝離下
四句正難離境何相。離明下四句結成畢竟
無體。上皆正破。明暗下三句結破。竝可知。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離三元無。云何或異
破兩亦也。同即一也。明暗互滅故云相背。若
與一同見即隨滅。如前所破。明暗虛空離此
無見。亦異不可。
分空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見暗見明性
非遷改。云何非異 破雙非也。空見無辨。
故非不一。明暗自遷見無生滅。故非不異。
汝更細審微細審詳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
隨黑月。通屬虛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
所出 重審也。勸細審詳。四境之中從何有
見。
見覺空頑。非和非合。不應見精無從自出
破和合無因也 三會通實義三。一類通前
義。
若見聞知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
動虛空并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性真
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見聞覺知同名
大者。蓋常遍故。如前文釋 二斥勸研詳。
阿難。汝性沈淪。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
藏。汝當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同為異。
為非生滅。為非同異 生滅同也。非生滅異
也。為同為異兩亦也。見聞既真。四句叵得。
不動周遍。其大者歟 三正會今理。
汝曾不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
淨本然周遍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
見根見周法界。聽嗅嘗觸見觸覺知。妙德瑩
然。遍周法界。圓滿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曾則也。聽嗅嘗觸者。鼻舌二根境合始覺。
故名嘗觸。覺觸身也。覺知意也 四結責迷
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
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七識性四。一
總標無性。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 二舉
事廣破二。一舉事標徵。
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
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
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此舍
利弗。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
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根能照境如鏡
照物。識能了境分別自他。此識分別為從何
生 二依理推破。
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
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
破根生也。有相有見。相無見無。根尚無形。
識從何發。
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
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
何發 破境界也。相見相待。無見無相。相猶
不立。從何有識。
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辨。自不能知
明暗色空。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
此下破空生。初二句審定不由根境也。非見
下正破。前三句非見不辨四境破。非相下三
句。非相不立五根破。相即是緣。四境既無即
所緣境滅。所緣既無五根何有。上皆牒破不
假根境也。
處此二非。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
欲何分別 正破識從空生也。非相非見。故
云二非。即正指空也。同無者如龜毛兔角畢
竟無故。若言其空是有體者。豈同物像可形
可狀。又此虛空昏純無辨。無辨之空若有
所生亦應無辨。故云欲何分別。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
破無因也。日中無月。既無見月之識。應知非
是無因而有。
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睛。相推前境。可
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
見澄。非和非合 重審生處也。晴即浮塵。
境即明暗。成有成無即虛空也。識動下二句
結非和合。動謂能了別也。澄謂但照境也。
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前二句例破餘識。聞聽即耳鼻。覺知即舌身
意識。不應下二句結無生處。識起緣由。故云
識緣 三會通實義三。一類通前義。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
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虛空地水火風。均名
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初二
句能類。當知下所類。了別謂識。見聞謂根也。
是生識之根。故云了別見聞等 二斥勸研詳。
阿難。汝心麁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
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
為非同異。為非空有 同異如根中破。空謂
空生。有謂根境。非空有謂無因也 三正會
今理。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
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虛。寧有方所。循業發
現 四結責迷情。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
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三承前開示
獲悟二。一具敘大眾領悟二。一略敘除疑。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
心蕩然得無罣礙 三科七大即相即性。本
自不生。今則無滅。生滅去來皆如來藏圓遍
不動清淨本然。此是如來宣勝義中真勝義
性。故云微妙開示。身心圓明。故云蕩然。更無
諸法可為所疑。故無罣礙 二廣述得益四。
一悟心廣大益。
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見十方空。如
觀手中所持葉物 向執心在身中。謂言是
我真性。今知空在心內。如片物持於掌間。下
文亦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 二了物
咸真益。
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
精遍圓。含裹十方 向執心外有法。今悟法
法唯心。離實相外無法可得。故世間物皆菩
提也。菩提云覺。覺即是佛。若執無情無佛性
者。請看此文。縱信無情有性。仍說不具諸
法。遂令佛性派成其二。一具法佛性。謂有情
性。二不具法佛性。謂無情性。若此派分。何異
他說無情草木無佛性耶。今立量示云。一切
草木是有法。定具諸法故為宗。因云有佛性
故。同喻如有情。正教量云。地水火風均名七
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妙覺湛然周遍法界
含吐十方寧有方所。稟彼說者。宜悉詳之
三反顧遺身益。
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虛空之中吹
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
無從 太虛處我心中。尚如片物在掌。更觀
所生微質。於心大小若何。故舉空中一塵。存
亡豈辨。喻至小也。如湛下再舉漚喻了身無
生也。前喻猶存小相。今喻相本無生。故此二
喻各顯一意 四妙獲元心益。
了然自知。獲妙本心常住不滅 了謂顯了。
猶分明也。然語辭也。明解在心故云自知。獲
得也。迷妄名失。了悟名得。既言常住不滅。故
非新得。但顯現耳 二阿難說偈讚述二。一
標舉。
禮佛合掌。得未曾有。於如來前說偈讚佛
得益在懷。蓋承開示。故展禮伸讚述益發心
也 二正說四。一嘆佛法希有二。一正歎
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 初句
讚佛。佛有三身。謂法報應。今皆具歎。妙湛法
身也。法身無相湛然常寂。無作無為遍一切
處不生滅故。總持報身也。謂無量劫修行諸
度之所顯發。總攝一切無漏功德。盡未來際
任持不失。無有壞滅。詶彼因故。不動尊者應
身也。謂隨機感厭求勝劣。眾生心中之所顯
現真如用相。名之為應。佛體不動。無有作意。
如月不降百水不升。慈善根力法爾如此。亦
如鏡像隨形所現鏡且不動。故以不動為應
身也。又妙及尊字通上通下。謂三身一體不
三而三。體相用法具一切義。故名為妙。是最
究竟。極證所顯。故名為尊。下句嘆法。即行法
也。一經所顯。唯此三昧。最尊最勝於法自在。
故稱為王。上句理果。下句是行。理果行三是
所詮義。必因能詮所詮方顯。是故四法皆具
嘆也 二述益。
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 初句
斷障。即前身心蕩然得無罣礙也。下經云。從
無始來顛倒淪替。今言億者。舉大數耳。妄認
四大六塵緣影為身心相。迷己為物。觀大觀
小。皆為顛倒虛妄亂想。今聞開示。不執不認
故名為銷。下句悟道。即獲妙本心常住不滅
也。阿僧祇云無數。劫波云時分。方便教說一
切諸佛皆於無數劫中修波羅蜜然後成佛。
今於此會言下頓悟。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何
歷僧祇之有乎。故下文云。歇即菩提。不從人
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又云。彈指超無學。又
圓覺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
漸次。皆此義也。然據今文。且敘解悟。如文云
各各自知心遍十方。知即解也。敘雖論解。不
無證悟。以隨人入位淺深不同。且如兩教二
乘稟權菩薩圓教根性未發信者悟此境界。
即是解悟。若曾已入信解行位聞法開悟。即
是證悟。更有已入地住。即增道損生。乃至妙
覺。破惑證理。發真妙用。皆隨位淺深而論廣
狹。此則一會之眾皆得妙益耳 二願得果
度生二。一正陳所願二。一陳願。
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恒沙眾 初句
敘智。即佛道無上誓願成也。即於此身期獲
證故。故云願今。次句敘悲。即眾生無邊誓願
度也。下云除惑。即煩惱無盡誓願斷。悲智二
法即菩提心。正是道體。復以要誓總而持之。
即三法周備四願具足。發菩提心畢於此矣。
依圓覺疏。頓教因地總有三重。初了悟覺性。
即前獲妙本心得法身也。二發菩提心。即今
悲智二願也。後修菩薩行。即向下問修行方
便也。謂若不了自心。云何知正道。故多劫修
行非真菩薩。次不發大心無由起行。故善財
先陳已發方問修行。圓頓修證莫過此矣
二述意。
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上句
同佛化。上求下化悲智二心。一一先悟妙覺
明性。從深理生。故名深心。以此二心。承順塵
剎諸佛化行。無二無別。故名為奉。下句結報
恩。大論云。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床座遍三
千。若不傳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恩者 二
重請證明。
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
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 我願成道本
為度生。度生之心非暫時爾。盡未來際眾生
界盡我方入滅。斯願至重。故請證明 二乞
除惑速成。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審除微細惑。令我早
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 初句嘆德。威
德猛盛如獅子王。故名雄。十義具足不可屈
伏。故云力。慈悲謂拔苦與樂。無緣普救。皆
言大者。顯無上也。次句乞除惑。自乘修惑大
乘所知。俱名微細。下二句乞速成。前文已願
得果。今再言者。以度生心切願早得也。上句
真身。下句垂應。登成也。道場現八相也。前
云未成不滅。約時竪論。今云於十方界。約處
橫說。即釋成上求下化也 四喻道心無動。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舜若
多云空也。虛空之性不可銷滅。今尚可滅。上
求下化菩提之心終無移動。故不動轉。爍迦
羅云竪固不壞也。又翻為輪。輪有摧碾。謂
悲智之心自利利他。皆能摧碾惑業苦故。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三之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