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集註

楞嚴經集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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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察其本末。故稱觀世音。又梵語阿縛盧枳帝濕伐羅此云。觀自在。唐三藏云觀

有不住於有。觀空不住於空。聞名不惑於名。見相不沒於相。心不能動。境不能

隨。動隨不亂其真。可謂無礙智慧也。今觀諸經標名。或單云觀世音。或單云觀

自在。唯大悲心陀羅尼經具云觀世音自在。

孤山云。觀謂能觀之三觀。世即

所觀之三諦。以聞世間出世間殊音異說。皆了即空假中。故名觀世音。然此義

與法華有殊。彼云一心稱名。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則音在他機。此云

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則音屬自行。應知因中自行異上化

他二義畢備。兩經所說各舉一邊耳。准下文云。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

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此亦同於法華釋名之意。但彼為流通本

經。故偏對他機。今為伸敘昔證。故正約自行。

苕溪云。教即世音。

以初稟教

即是耳根所對之境故。

聞即耳根。

此從能聞邊說。若約所聞。有通有局。取

彼佛音教。通取一切聲塵之境。皆所觀之境也。思修皆能觀之觀也。

聞非無

觀。以觀行成時正在思修故。應知三慧有橫有竪。橫則名字巳上位位有之。竪

則名字為聞。觀行為思。相似為修。三慧具足。能得相似分真之定。故曰從聞思

修入三摩地。

然則觀由境入。境實徧通。而特取音聞者。乃逗機之要也。昔佛

既爾。今佛同然。故文殊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從聞中入。

抑又觀音之三慧。乃詶阿難之三請也。一方便之請。二入門之請。三根本之

請。

涅槃云。證大涅槃有四因緣。一者近善知識。二者聽聞正法。三者思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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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四者如說修行。若言若行是大涅槃近因緣者。無有是處。佛即善知識也。三

摩提是大涅槃也。當知此上雖有信法兩行。而正在信行。又法行非全不聞。但

少從佗聞。多自思惟耳。若然則信法兩行並由三慧者。方有所證。無聞慧如覆

器不能受水。無思慧如漏器雖受而失。無修慧如穢器不堪飲用。三慧備者。既

仰且完而復清淨。所受之水足堪飲用。止渴除垢何莫由斯。又無三慧是理即

佛。有聞慧是名字即佛。有思慧是觀行即佛。有修慧是相似即佛。是故備斯三

者能入三摩。成分真佛及究竟佛。然此觀音所說三慧入道。正是滅後眾生之

行門。向如來敕令諸聖各說圓通。正在觀音行門。以酬阿難本根之請。而亦遠

酬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之請。大宅之門是三慧矣。】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聞所聞盡盡聞不

住。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滅。」

【孤山云。初五句明聞慧。次四句明思慧。後二句明修慧。明聞慧中先二句標。初

於聞中謂始聞言教也。入流謂體。言入理則是反觀聞性也。亡所謂不滯名言

即是離緣塵也。次三句釋。所入既寂即釋上入流也。所入之理無文字相。故云

既寂。動靜至不生。即釋上亡所也。動謂有說。靜謂無說。既達聞性唯一真寂。則

不得前塵有說無說動靜二相。故曰了然不生。次明思慧。如是漸增者。明轉聞

成思也。聞中亡所。故曰聞所聞盡。此則亡言達理。即結上聞慧也。盡聞不住者。

理無聞相故曰盡聞。亦不滯理故曰不住。此則言理俱亡。生後思慧也。覺所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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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者正示思慧也。所覺是盡聞之理。今覺知此理亦無。即是釋上盡聞不住耳。

後明修慧。上思慧雖言理俱空。而有覺空之智。是則俱空成境。能覺成智。今境

智都泯。故曰極圓。以極圓故。能覺空智所覺空境悉不可得。故云空所空滅。當

知此明三慧。聞則亡言達理。思則言理俱亡。修則境智齊泯。以此尋文。文無不

曉。此皆住前修行也。

補遺云。初於聞中入流亡所者。流謂照理也。聞教則照

理。理明則亡詮。故曰亡所。所入者。所指能詮。入指所詮。聞所聞盡者。所聞是聲

教。今亡能聞之根帶所聞言之。盡聞不住者。指前空耳根之觀為盡聞。不著此

能空故曰不住。由不住故。能空之覺皆空寂矣。所覺指前耳根相帶言耳。空覺

等者。指前重空之觀。故曰空覺。既空之又空。無以加也。故曰極圓。言極圓者。謂

前重空亡所冥理。理則圓極。今又亡其圓極之相。故曰空所空寂也。所空指空

智也。亦欲以所顯能。相帶言也。應云上句顯前重空冥理。下句亡冥理之迹。】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生滅既滅。三慧俱亡也。以住前三慧是生滅相故。寂滅現前初住理顯也。以分

證三諦無生滅故。又生滅既滅則二邊亡。寂滅現前則中道顯。】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

【孤山云。世謂六道。出世謂三乘。】

「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

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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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云。此明登住實證。獲二殊勝。一合修德之極。二合性德之具。與佛如來同

一慈力。於修德中別標三十二應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於性德中別標十四

無畏也。慈悲實通。此中別配二義者。良以三十二應說法與樂義強。故曰慈力。

十四無畏救眾生苦。苦是悲境。依仰佛救。故曰悲仰。我有悲境。依仰圓通而得

離巳。今欲眾生亦然。故曰同一悲仰。如下十四無畏曰。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

十四種無畏功德。又曰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

即得解脫。意言我巳離塵反性脫此悲境。今以智力冥資。同我昔日脫其悲苦。

汝亦依仰此理爾。下十四無畏。皆先言菩薩脫苦。復言眾生耳。】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

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擕李云。幻喻三慧體不可得。金剛喻摧堅之能。

熏聞云。熏謂熏習。從喻為名。

修兼於思。三慧備矣。起信云。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

香氣。今亦如是。觀音因中初無淨用。由聞如幻金剛三昧而熏習故。能成三十

二應入諸國土。約四土論之。應六凡二乘及藏通菩薩。但入同居應。別圓菩薩

則入方便實報。或機在同居。亦入分段。寂光無相。三土由之而生。天器飯色。喻

意可解。】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孤山云。若諸菩薩別圓機也。若入相似三摩地。進修中道無漏。則分真勝解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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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乃至若進修金剛無漏。則究竟勝解現圓。大士皆現佛身為說頓法。令得分

真究竟解脫。問菩薩何能現佛身耶。答心性理顯。高下無殊。如鏡巳明形對像

現。臣家之鏡。王苟臨之豈無王像。王家之鏡。臣苟對之豈無臣像。當知人有高

下鏡無貴賤。然亦不妨明有優劣。臣家之鏡下喻分真理能現佛身也。王家之

鏡下。喻究竟理現菩薩身也。證真云。若初住能現妙覺。是本下迹高。若妙覺現

菩薩等像。是本高迹下。俱高俱下二句可知。此依天台四句分別。

補遺云。天

台普門品別行義疏。解即現佛身而為說法。明同居方便實報下之三土所現

佛身勝劣不同。維摩疏佛國八科第六說教。約土說教不同。准知現身有勝有

劣。

長水云。第十地菩薩坐華王座垂成正覺。亦須別佛說教聞熏。令斷最後

微細無明。故觀世音現第十重他受用身而為說法。

孤山云。問等覺菩薩豈

假初住現佛說法耶。答聞法得解何必求人。復假勝身彌增內慧。

資中云。勝

解現圓。將登正覺坐道場也。將登者躡上修進無漏言之。秪為進修未登正覺。

是故現身而為說法。令其勝解現前圓滿。

長水云。於決定境忍可印持。不為

異緣之所引轉。此指最極根本無分別智將圓滿時。故名勝解。菩薩登住巳去。

雖為因位。便能現上位身為彼說法。以此圓證。一位即諸位。更無深淺。故能現

耳。】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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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

【長水云。麟覺獨悟。出無佛世。厭喧樂靜。獨處山林。資加二位名為有學。此後斷

惑便證無學。約自乘理智將證未證。名寂靜妙明。菩薩現同類身。先稱本習後

令近佛。

准諸文說獨覺根性。能覩外境因緣。以悟內心生滅。推宿種本因。雖

聞十二因緣。其獨覺時。恐不可云亦觀十二因緣。推宿種與能觀外境因緣。通

名緣覺可也。如諸文依大論。辟支迦羅此翻緣覺。亦云獨覺。通翻一名。然後分

別值佛不值佛。大小不同。皆言勝妙現圓者。各約自乘理智將欲現前。得此名

也。】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於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

脫。」

【補遺云。是則勝性言當分自說。現謂現今。三果巳前賢位聖位俱屬有學。見道

一十六心斷四諦下惑。證生空理。故云得四諦空。初果後進斷三界八十一品

俱生。品品皆證一分擇滅無為。故云修道入滅。舊謂數緣滅。新云擇滅。維摩疏

云。虗空無為。數緣滅非數緣滅無為。一是涅槃。二非涅槃。證一分擇滅無為者。

斷一品惑盡處。名為證一分擇滅無為。涅槃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謂斷智推

令滅。故名擇滅。孤山云。數緣即是擇也。

孤山云。二乘藏通機也。雖有菩薩而

藏同人天。不斷惑故。通同二乘。所證齊故。】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我於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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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於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

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我於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

欲身自在飛行虗空。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云。梵王即色天主。名為尸棄。此云頂髻。

補遺云。梵王此翻離欲。亦稱高

淨尸棄。又外國喚火為樹投尸棄。此王本修火光定。破欲界惑。從德立名。今此

依普門義疏作一人說。案法華文句并維摩疏作兩人說。謂初禪二禪主也。若

依大論舉位顯名。目一人耳。

瓔珞明四禪皆有王。今言梵王者。應是初禪之

頂。以有覺觀語言之法。得為千界之主。

熏聞云。次第禪門云。佛於仁王經。說

十八梵亦應有民主之異。又云四禪中有大靜王。而佛於三藏中但說初禪有

大梵王者。以初禪內有覺觀心。外有語言法。主領下欲眾生為便。上地無此。故

不別出。說法說出欲論。解脫令離欲塵。

帝釋即欲界第二天主。彼橫有三十

三天。而帝釋統之。說法謂十善。金光明云。釋提桓因種種善論。

長水云。欲身

自在遊行十方。現二天身說法教化。即夜摩覩史天。

名自在者。智者釋普門

品云。自在是欲界頂天。具云婆舍䟦提。此云他化自在。假他所作以成巳樂。即

魔王也。慈恩云。得異熟果。隨意所念。勝下二天。下二天果依樹而得。今隨欲得

名為自在也。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名大自在。不樂異熟果樂。自樂他變為樂具

而受用之。名大自在。然若止以化樂他化二天所配。即攝義不盡。故從慈恩攝

四天也。

孤山云。華嚴稱為色究竟天。即摩醯首羅天。大論云。三目八臂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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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執白拂者是也。

智者云。有人以為第六天。而諸經多稱大自在是色界頂

天。

釋論云。過淨居天有十住菩薩。號大自在。又十住經云。大自在天光明勝

一切眾生。涅槃獻供。大自在天最勝。故非第六天也。舊以前自在天為第五。大

自在天為第六。又慈恩以自在為夜摩兜率。大自在為化樂他化自在。】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

諸眾生愛統世界保獲眾生。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

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金光明以散脂為大將。經云。八臂徤提是天中力士。大論稱鳩摩羅伽。此云童

子。騎孔雀。擎鷄持鐸提赤幡。復有韋紐。此云徧聞。四臂。捉具持輪。騎金翅鳥。皆

是諸天大將。未知此中定是何等。雖未可定。何妨菩薩隨機俱現。熏聞云。四天

王天者。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居半須彌東黃金埵。王名提頭賴吒。此云持

國。南琉璃埵。王名毗留勒又。此云增長。西白銀埵。王名毗留博叉。此云雜語。北

水精埵。王名毗沙門。此云多聞。

長水云。各領鬼神。每王二部。共八部眾。救護

國界。

釋要云。持國所領二部。一名撻闥婆。二名富單那。增長所領。薜茘多鳩

盤茶。廣目所領。毒龍毗舍闍。北方所領。即夜叉。羅剎。制此鬼神。不令惱人。故稱

護世。

谷響云。國太子亦如世間太子。入則監國。出則撫軍。

長水云。天王太

子即那吒之類。輔正統攝。跨握鬼物。護世益人。菩薩身同先令成就。後使厭離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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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諸眾生樂為人主。我於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主族

姓世間推讓。我於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

自居。我於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

於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於彼前

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長水云。人王者。王往也。人皆歸往故。四輪粟散皆人之主。

手鑑云。金銀銅鐵

四輪王。如次王四三二一天下。若中下品十善。報為粟散小王。眾多如彼粟故。

從喻立名。又言粟散。如人把粟散置槃中各得分位。王喻亦爾。散字上去二音。

以上化下物無不從。以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抑又佛法興隆增長精氣。大集經

云。國王護法。增長三種精氣。一地精氣。謂五穀豐熟。二眾生精氣。謂形貌端嚴。

無諸疾疫。三善法精氣。謂脩施戒信等。

長水云。長者具十德。謂姓貴。位高。大

富。威猛。智深。年耆。行淨。禮備。上嘆。下歸。

補遺云。愛主族姓等者。長者有德。士

族多歸附之。博聞強識不求仕宦。居財大富。秉志廉貞。故名居士。

熏聞云。據

普門疏。以多積財貸居業豐盈。謂之居士。今經之意。有似鄭康成云居士者道

藝處士。

孤山云。三台輔相州牧縣長。悉號宰官。

熏聞云。三台亦曰三階。每

台二星。凡六星。名泰階六符。符者。星之騐也。黃帝泰階六符經云。泰階者天之

三階也。上階謂天子。中階謂公卿諸候大夫。下階謂士庶人也。今通云三台。正

言其中耳。州牧者。牧養也。謂養於民也。婆羅門翻淨行。四姓之一。劫初種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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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自閑。故人以淨行稱之。

補遺云。愛諸數術。如此間方士。導養之法。如華陀

五禽之戲。怡神養性。故曰攝衛。又亦可數謂知陰陽之數。術為導養。】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於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

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於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男子樂

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

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孤山云。優婆塞云近事男。優婆夷云近事女。以五戒自守堪任近事出家二眾

故。】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

法令其成就。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

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於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女主即天子之后。周禮天子之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

妻。

谷響云。六宮。前一宮。後五宮。五者。后一宮。三夫人一宮。九嬪一宮。二十七

世婦一宮。八十一御妻一宮。凡一百二十人。

國夫人如云邦君之妻。曰君夫

人。命婦謂妻因夫榮者也。大家如曹世叔妻師號大家。大家尊之稱。似言家中

之尊大者。唐來宮掖并宦者呼皇帝為大家。

補遺云。處女藐姑射山有神人

居處。在家未嫁之女。】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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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

成就。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熏聞云。龍有四種。一守天宮殿持令不落。二興雲致雨利益人間。三地龍。泱江

開瀆。四伏藏龍。守轉輪王及大福人藏。肇師但出三種不出天龍。

孤山云。藥

叉云輕捷。

熏聞云。此有三處。海島。空中。天上。傳傳相持不令食人。佛初成道

說法。傳唱至天。乾闥婆云香陰。新翻尋香行。帝釋樂神也。在須彌山南金剛窟

住。天欲作樂。身有異相。】

「若阿修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阿修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緊那羅樂脫

其倫。我於彼前現緊那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於彼

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阿修羅云無端正。以女美而男醜故。從男彰名。新翻非天。以諂詐無天行故。

阿修羅有千頭二千手。萬頭二萬手。或三頭六手。

苕溪云。准普門品八部。此

闕伽樓羅即金翅鳥。恐在下文雜類中收。

孤山云。緊那羅形似人而頭有一

角。因呼為疑神。天帝絲竹樂神也。小劣乾闥婆。新翻云歌神。摩呼羅伽。什師云

地龍。肇公云大蟒腹行也。

長水云。蟒形田蚥。復行之類。

手鑑云。亦云莫呼

落伽。此云大腹田蚥。蝦䗫蟒蛇等類。皆此所攝。田蚥蟾蜍別名。蟾蜍蝦䗫也。張

衡賦曰。羿得不死之藥於西王母。姮娥竊之奔月。遂託身於月。是為蟾蜍。抱朴

子云。蟾蜍壽三千歲者。頭上有角。領下有丹書八字。玄中記云。蟾蜍頭生角。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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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壽千歲也。即蝦䗫之類大者也。以多於田野。故名田蚥。】

「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

想樂度其倫。我於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補遺云。人者除上人倫之有名位者言之也。其或隱淪無位。窮而在下。固亦隨

彼化之。然天龍等皆言樂出其倫而人謂樂人修人者。樂入其類或欲出其倫

皆隨而應之。人非無出。天非無入。互現其文。

長水云。有形有色蘊。如下休咎

精靈等。無形無色蘊。如下空散消沉等。有想有四蘊。如下鬼神精靈等。無想無

四蘊。如下精靈化為草木金石等。此皆非人也。】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苕溪云。三十二應。比普門品雖互有出沒。大體是同。總而言之無越十界。於十

界中。兩經俱無菩薩并地獄身者。或智者依正法華具現菩薩界身。又准釋論

菩薩亦化地獄。故知十界不可闕。

補遺云。聲教熏習。故曰聞熏。聞而復修。故

曰聞修。修必兼思。三慧具矣。修兼聞者。顯耳根聞而復修也。然說法華圓頓之

法。此經隨機大小者何耶。法華為流通本經。故說圓頓。今直談體用。故說隨機。】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

悲仰故。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資中云。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謂由我不觀所聽音聲。但觀聞性也。

真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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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由我不自觀音。不循前塵也。以觀觀者。用無緣之慈。觀彼世間觀音者也。

苕溪云。聖人無巳。惟物是利。故以觀音之智。加彼觀聲之機。於苦得脫不旋踵

矣。若夫止稱名號。罔識聞熏。善應未臻。而責聖言之虗者。是猶洒一杯之水救

積薪之火。不熄則謂水不勝火。惑亦甚哉。

熏聞云。罔識聞熏者。謂無聞慧熏

習之力也。今順經文以觀觀者。故須正取觀慧為機。因此策其怠者。及遮其謗

者然有散心感應者。亦由過去積善。或是現在至誠之所招致。必非淺植輕念

者。能通聖應。傳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菩薩利物豈不如之。

補遺云。對眾生

之他。故云自行。既不循前塵。今以智加彼。良由十四無畏。與眾生同一悲仰。推

巳昔日亦墮悲苦。依仰圓通之理而得解脫。今亦令眾生同依此理脫其悲苦。

故十四無畏皆先推巳。然後及物。顯與眾生同一悲仰也。緣前塵為生死所縛。

悲苦也。今不自觀音。反其聞性。仰依圓通之理也。】

「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

漂水不能溺。」

【擕李云。准天台釋火難有三種。一果報火。下從地獄上至初禪。二惡業火。通三

界。三煩惱火。通三乘。火難既然。他皆倣此。

他皆倣此者。水難三種。果報水至

二禪。餘二同上。彼羅剎難中以黑風為難。亦由有三種。果報風至三禪。餘二同

上。乃至七難。皆有觀行。三義須者尋之。

補遺云。涅槃云。迦葉白佛。彼第四禪

以何因緣風不能吹。水不能漂。火不能燒。佛告迦葉。內外過患一切無故。初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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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患。內有覺觀外有火灾。二禪過患。內有歡喜外有水灾。三禪通患。內有喘息

外有風灾。彼第四禪。內外過患一切悉無。是故三灾不能及之。然四明因釋消

伏三毒。引例三火云。應知三種毒害。捨傍從正。受名不同。如普門別行疏分別

火難等相。報火至初禪。豈下諸有全無惑業。蓋苦報為正也。煩惱火通四教。豈

三乘人全無業報。以煩惱為正也。岳師云。所引三火例今三毒。捨旁從正受名

不同者。不爾。以謂三障不可皆受報名。乃至三障皆受煩惱名也。業報亦是四

教所詮。煩惱亦是三界所起。兩師各據方圓共鑿。今謂若乃三障。通而論之。三

界六道四教三乘。降佛極果以還無不有之。今普門疏所解三火。別取三界六

道四教三乘被燒害善之義而說。所以別取此義者。為欲見當界當位有所難

於此故也。又復帖文舉事所說。直指下界燒物之火故也。消文釋義自有來由。

雖作三種。約觀行解。必須隨順帖文舉事。難字去聲。

補遺云。此下一一文中

並須先明菩薩悲仰。次同眾生。必須求其自他悲仰同意。知見旋復者。見屬眼

根。知屬意根。今從一根既脫六用同旋。故雖耳根圓通。亦通明知見旋復也。知

見屬心。心屬火。自行知見旋復。則心體寂滅之火。火無能為也。如諸論所明。初

禪不能免火難。內有覺觀即心也。言是心聲。並能致火灾矣。

孤山云。達聲無

聲。水聲豈溺。

長水云。聲能漂蕩如水騰波。觀聽旋真塵相不起。虗明湛寂何

物能漂。故令念者大水不溺。

補遺云。今謂五行言之。水屬腎。腎主耳。耳根能

復其聽。聞水亦不能為害矣。良由內根消。則外水亦伏。體性同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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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五者聞熏成聞。六根銷

復。同於聲聽。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

搖動。」

【九道眾生莫非妄想。其虗詐不實乃鬼之因。妄想之尤者。內滅其因。雖入其國

故不能害我矣。

孤山云。聞熏成聞者。熏於妄聞。成真聞性。耳根既復。五根咸

同。具舉言六也。

補遺云。熏妄聞成真聞。六用俱復。耳鼻舌身巳成清淨。縱遭

橫逆。無如我何。

苕溪云。割水吹光等。淮南子云。光可見不可握。水可循不可

壞。今云吹割。性無搖動。喻意不殊。】

「六者聞熏精明。明徧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眾生藥叉羅剎鳩槃茶鬼及

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傍目不能視。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

眾生禁繫枷鎻所不能著。八者滅音圓聞。徧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

劫。」

【補遺云。聞熏精明者。見真如理無幽不燭。彼諸幽冥固為我所破。故曰性不能

全。

苕溪云。藥叉有三種。一在地。二在虗空。三在天。

孤山云。羅剎云可畏。鳩

槃茶厭魅鬼。毗舍遮噉精氣鬼。富單那熱病鬼。

補遺云。音性圓銷。六用返入

言觀聽者且舉其二耳。六用返入六塵俱消。塵縛巳超。則禁繫之事成鎻夢關

空耳。滅音圓聞得體也。徧生慈力起用也。慈能攝物。彼偷兒輩如何陸梁。】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婬眾生遠離貪欲。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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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瞋恚。十一者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瑠

璃朗徹無礙。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癡暗。」

【苕溪云。准天台釋三毒。通界內外。內謂思惑。外謂無明。二乘以欣涅槃名貪。厭

生死為瞋。迷中道即癡。菩薩廣求佛法。訶惡二乘。未了佛性。皆是三毒。

補遺

云。六用既脫色塵消亡。豈能劫我常心耶。故曰色不能劫。純音中道法音也。無

塵者。非同世間音聲有塵染相也。中道法音。不落根境。故對待巳亡。外之嫌恨

無從生也。阿顛迦癡暗人也。我以銷六塵復真明。推巳及之。令離暗鈍也。

山云。阿顛迦亦云阿闡底迦。此翻無欲。不樂欲涅槃也。】

「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徧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

各各佛邊為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十三者

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空如來藏。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祕密法

門受領無失。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生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

之女。」

【智者引阿含。明地獄巳上乃至欲天。皆有無子之苦。令所求者悉令滿心。

李云。上云涉入世間不壞世界。即方便智。方便屬權。權能幹事。故生於男。次云

立大圓鏡空如來藏。即屬實智。實智詣理。理能含育。故生於女。如淨名云。智度

菩薩母。方便以為父。即其義焉。擕李云。以方便實智用配二文。固有眉目。今更

作內外以銷其文。融形復聞。只是因耳復聞六根俱脫。形即身根。俱脫中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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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內既復性。外身自在。故能依中現正等。遊歷十方供養諸佛。此言男子外事

也。古者生男。懸弧於門。表男子有四方志。故今以形身自在。應彼求男也。六根

圓通。明照無二。此言內心明也。含十方界心具三千也。大圓鏡智空如來藏。此

言內心冥三諦也。含十方俗也。鏡智空也。如來藏中也。內心冥理應彼求女也。

言含言藏。皆欲表女子生育之事。言鏡亦女子所覽。言空若處子時也。承順若

有三從之義。祕密法明。如在闥中受領無失。中饋之職也。經文既欲推巳證以

應彼求。則句句不徒然。如天台明表法之義也。

融通形礙。旋復真聞。所以不

動道場涉入世界。身無限量徧至十方。紹繼法王種姓不斷。六根圓徧融通照

明。含現十方無二無別。唯一寶觀名大圓鏡。復能承順微塵諸佛。受領含容無

量法門。不失不壞名為空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數。修

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

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周徧法界。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

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世尊。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

圓通。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孤山云。法華疏云。圓人唯一。偏人則多。格六十二億偏菩薩也。又別行疏云。一

多性不可得。無有二相。一則非多。同入實際。實際正等是故無異。法華論云。畢

竟決定知法故。法即法性真如法身。是故六十二億與觀音無別。甞試議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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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流通本經。故智者二疏。約待絕二妙之義互顯其文。格偏等圓相待義也。

實際正等絕待義也。況復本論。以法性釋等。今經為對諸聖說圓通本根。校量

勝劣。然則兩經義趣不可全同。儻或一向將此例彼。豈唯見智者未曉抑亦觀

天親弗明。五品四依便成虗說。

蓋此方眾生耳根利故受道者多。所以觀音

化勝。餘根鈍故受道者少。所以諸聖化劣。是知行位雖齊。對機有異。總彼恒河

沙數但敵觀音一人。故使持名二福正等。

補遺云。此中以一敵多意者。乃是

偏圓之義。觀音用圓。六十二恒河沙用偏。偏教益物豈能敵圓。此皆從用偏用

圓益物以為比挍。欲彰觀音圓實為勝。若六十二恒河沙用實。無以為優劣。故

經云。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豈非指其用偏耶。由

我所得圓通本根。乃至能令眾生等。豈非用實益物耶。文中雖有發妙耳門之

言。非直指耳根對諸根簡優劣義。此中因明耳根圓通。故言發妙耳門為圓通。

對彼用偏為揀耳。修法垂範之言。方便智慧之語。豈指餘根鈍劣耶。法華文句

約偏對以為比挍。蓋暗與此經合。以耳根對餘根簡。却疑智者不見此經。吳興

亦是此說。噫吾祖可謂無遠孫矣。今仰窺經旨。必含二途。一約化用。二約實本。

若就諸菩薩化用言之。乃有偏圓之異。如善財參文殊彌勒普賢。乃用圓以接

之。中道知識。其餘用偏。俗諦知識。辭云不知彼法門也。今觀音沒偏用圓。故假

設六十二億恒沙用偏。以為比校。觀音固勝矣。經文正意雖如此。必兼含平等

之意。若乃從諸菩薩實本。則無優劣。彼六十二雖多。觀音一人雖少。實際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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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能等多也。經中正等無異亦具二意。以一圓敵多偏。功德正等。故言正

等無異。雖云正等。一固巳勝矣。若從實本。多非多。一非一。同入實際。故言正等。

此不分勝劣也。雖有二向。比校顯圓為正。所以大師於文句中。依入大乘論以

法應比校。作偏圓消之也。應色之多偏教也。法身之一圓意也。次義不可缺。却

於別行疏出之。蓋欲兩出而彰互有也。又文句只用初義。其旁正可見也。然法

華論何故只作後義。須知一卷之文務在簡略。其偏圓比校在文可見。是以無

說。第恐亡本者起分別想。招罪不淺。故用此義以除疑想耳。然何以知偏圓比

校。是經正意。須知法華玄贊引十輪經云。假使於彌勒妙吉祥觀自在普賢之

類而為上首。殑伽沙等諸大菩薩。於百劫中至心歸依。稱名念誦。不如有人於

念頃至歸依禮拜供養地藏菩薩。云云。既云不如。乃比勝劣也。故知凡偏贊之

文比校為正。而意含平等耳。然何以知必含次意。須知以楞嚴文。顯彼普門品

可也。楞嚴既云諸法王子。又曰隨順眾生。則知六十二億行位巳高。自證巳深。

經為比校化用優劣。其實本之義固無優劣。故知經文密含此意也。是則今楞

嚴偏圓化用。實本體同。二義最顯。符合智者。頗同天親。而長水擕李。失其正途

而用次意。孤山雖從初義釋義乖違。興福疏中頗知正轍。但其科目略存。文理

不說。故彼疏曰。初彰群智劣。次顯巳功圓。三校福齊諸四歎名圓敵(彼文)。

熏聞

云。百億日月。准俱舍頌云。四大洲日月。蘇彌盧欲天。梵世各一千。說名小千界。

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是則小千界有一千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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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千界有十億日月。大千界有萬億日月。故南山云。三千世界其中四洲山王

日月等則有萬億之數是也。今大千云百億者。恐西天數有大小。應以一百小

億為一大億。乃成百億日月。修法垂範者。修法約自行。除耳根外。隨於何根修

習行法也。垂範約化他。即以自行垂為模範。轉化於他也。

補遺云。大論云此

河是佛生處。遊行處。弟子眼見。故以為喻。問恒河中沙為有幾許。答一切算數

所不能知。唯有佛法身菩薩能知其數。】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心精遺聞。見聞覺知不能分隔成一圓融清淨寶覺。故

我能現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祕密神呪。其中或現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

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羅首。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

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

母陀羅臂。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淨寶

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興福云。妙妙聞心者。初妙則脫粘聲境。後妙圓聽無遺。

孤山云。根境圓融無

能無所。故曰妙妙。心精遺聞者一根脫粘也。見聞覺知不能分隔者五根圓拔

也。

孤山云。首表法身。超出二邊。臂表解脫。提拔眾苦。目表般若。照了萬境。或

慈或威結現首也。或定或慧結臂目也。其容慈故攝中道之善。其容威故折二

邊之惡。法身明矣。或定則手以止散。解脫著矣。或慧則目以觀昏。般若顯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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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圓融。既內無滯礙。故外益眾生而得自在。

以人之首只一。故從畸數以增。

臂乃有二。故從耦以辨。人眼二。天或三。故兼畸耦以明。

真際云。爍迦羅類拔

折羅。即金剛也。

擕李云。母陀羅或云印義。】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呪。其

形其呪能以無畏施諸眾生。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遊世界。皆令眾生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眾生。求

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苕溪云。此四不思議。前二屬應。後二對機。應中備顯形聲二益。初文雖云說呪。

而正示形益。即應身功用也。次文雖復現形。而正示聲益。即名稱普聞也。機中

具明因果二相。光明修因。則六度之中略舉布施。俾求福故。後明感果。則世出

世願靡不成就。令得樂故。

此之四段經文。乃明現身說法。拔苦與樂為次第

耳。前三十二應十四無畏。雖亦明現身說法。拔苦與樂乃是總相示之。今委明

隨機之相靡所不現。故四皆曰不思議也。如一首至八萬四千等。乃至與樂。蓋

亦如此之多。非不思議能如此乎。第三既云求我哀愍。即是拔苦也。捨身珍寶

者。乃明求拔苦人用為禱請耳。然拔苦文所以甚略者。以現身說法顯之也。八

萬四千首臂等現差別身者。為拔苦故也。現身說法能救如此。所救之苦固亦

如之。所以得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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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為第

一。」

【補遺云。耳識初緣音聲。故曰緣心。不循前塵。故曰自在。反聞觀性。故曰入流。

圓照三昧即一行三昧。謂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繫緣法界。一念法界。

故云緣心自在。此一經所宗首楞嚴定。文殊所讚得真圓通。諸佛交光同慶此

說。】

「世尊。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

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苕溪云。按觀音三昧經及大悲經。並云此菩薩過去久巳成佛號正法明。又悲

華經說。往昔寶藏如來授不瞬太子記名觀世音。

熏聞云。彼云往昔過恒河

沙阿僧祇劫。此佛世界名刪提嵐。劫名善持。有轉輪王名無諍念。有一大臣名

曰寶海。是梵志種。生一子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出家成佛。號曰寶藏。輪王千

子。第一太子名曰不瞬。請佛及僧。終竟三月奉諸供養。太子願言。我所有一切

善根。盡迴向佛道。願我行菩薩道時。有眾生受諸苦惱怖畏等事。退失正法。墮

大闇處。憂愁孤窮無有救獲。若能念我稱我名字。我天耳所聞天眼所見。是諸

眾生若不免苦者。我終不成阿耨菩提。時寶藏佛即為授記。汝觀天人及三惡

道一切眾生。生大悲心。欲斷諸苦住安樂故。今當字汝為觀世音。乃至云無量

壽佛般涅槃巳。第二恒河沙阿僧祇劫後分。初夜分中。正法滅盡。夜後分中。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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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轉名一切珍寶所成世界。所有種種莊嚴。安樂世界所不能及。汝於後夜成

等正覺。號徧出一切光明功德山王如來應供等。然則悲華與今經。皆覆本垂

迹之名。今得圓通。即太子後身也。

補遺云。今謂此正釋出觀音之名。於聞聽

中用觀觀其聞性。方成圓明。從德立名。故不云聞而云觀也。是則云觀巳兼其

聽矣。由我以觀為聽。故能圓明。前云觀聽旋復亦此意。】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

頂。彼諸如來亦於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

羅漢。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

剛三昧。」

【孤山云。寶光交照表自他之理互融。林木演音顯依正之性不二。印前所證。盡

契佛心。初住巳上能破堅惑。皆號金剛三昧。

此應通指圓定名為金剛。亦首

楞嚴之異名也。如下文明位中云。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等。孤山別指初住

以上能破堅惑。蓋約多分說之。

長水云。耳根圓通五根總攝。稱可諸佛。說證

皆同。及大菩薩阿羅漢者。即前二十五聖說圓通人。印說皆是無非圓通。故放

寶光流灌其頂。林木池沼演法音者。既號圓音。彼我同唱。智周萬物。何法不宣。

交光如網。圓張大教也。

釋要云。初諸佛交光。林木演法者。法法塵塵無非智

體。故智光及處無不演妙也。五體放光者。表餘五根一時解脫。圓張大教者。大

教之網圓張。漉十界魚。出生死河至菩提岸也。

耳聞圓觀。頂觸智光。觀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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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一時同獲。此則二十四聖同會觀音一門。皆得名為金剛三昧也。

補遺云。

彼此特云五體放光。證前十八界皆圓通也。林沼演法。表下文殊談國土皆一

心變也。】

「即時天雨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虗空成七寶色。此娑婆界大地山

河俱時不現。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苕溪云。此表大眾於第一義天以四十位真因之華而嚴果德也。又表發真歸

元空界殞裂唯一寂光土。是事希有。故詠歌之。

補遺云。天雨百寶華表百界

千法均一理。四色表四位。間錯紛糅表一位具足諸位功德。虗空成七寶色表

七覺理徧一切法。娑婆不現唯一佛土。吳興表空界殞裂唯一寂光可也。亦可

云表上十八界差別巳破圓通一理現前。

長水云。法身體素。天龍之所忽劣。

今將顯現如空。寶嚴萬行集成。故華間錯。根塵消復。法界圓成。山河不現。合成

一界也。

釋要云。百寶華者。萬行因華莊嚴本有法身。方彰妙果也。山河不現。

九界依正一念全空合成一界。佛界圓顯也。

谷響云。梵唄詠歌者。具言唄匿。

或曰婆師。此翻讚歎。乃是以梵天之音讚歎詠歌於三寶也。

手鑑云。善見云

聽汝等作唄。唄者言說之辭也。佛雖言說。未知說何等法。諸比丘問佛。佛聽從

修多羅至優婆提舍隨意所說。今此方梵音。准宣驗記。魏陳王居魚山。夜間聞

岩岫門響韻記憶。因經中伽陀。教僧作梵唄。陳思王即曹子建魏武帝第四太

子。十歲屬文。下筆便成。初不曾改。每讀佛經輙留連嗟翫。以為至道之宗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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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遊魚山。忽聞空中梵天音響。清雅哀婉。獨聽良久。從者咸聞。乃模其聲即寫

為梵唄。撰文製音。讚歎三寶。傳為後式也。

如僧護比丘。向樹下坐高聲作唄。

群仙聞之證不還果。又諸天聞之悉生歡喜。】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

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真實圓通。」

【長水云。若以三科七大專門獨善。隨根各入。此皆方便。若於此界。現在未來設

教通方。上中下機咸得悟入。永為眾生方便成道者。於二十五何門為勝。由先

所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三摩提最初方便。故今令選通途法門。使其成就。

補遺云。成道方便者。方便乃善巧之名。

又云。二十五無學。從其敘昔證言

之。有小乘四果之無學。菩薩地位之無學。從其敘圓通言之。既巳開顯俱菩薩

之無學耳。】

「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

【補遺云。此中實無優劣。會同諸聖圓通理齊也。誰當其根。從土順機彰別義也。

須知十八界門。根根通。根根別。入道皆通。順土皆別。下文以耳根當此土機為

別。乃別義之規模耳。須知佛意欲顯根根皆別。方是盡理。如香積土。必以味塵

別為圓通門。使文殊在彼。則觀音耳根固為所揀。今仰窺佛意。先列二十五聖

並云入圓通門。佛印定云實無優劣顯十八界皆圓通門。此通意也。又令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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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機易得成就取耳根者。顯十八界根根皆別。順土義也。則知取耳根圓通。欲

彰十八界根根順土皆別之義。非特只為顯觀音之勝耳。須知通處常別。別處

常通也。】

「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苕溪云。上從證性會同圓通。今為逗根令簡方便。性如華屋。根如入門。若得其

門方受其賜。世人以解為證。請思最初入道方便。與二十五聖孰為其倫乎。】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此下欲簡圓通。先明覺性。次辨迷妄。後示歸元。於歸元中選耳根為易。文殊既

與觀音同證。故奉佛慈旨有自來矣。】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

【真覺之性譬如大海。澄湛圓融。皆喻寂而常照也。復牒圓澄所喻之覺。示其本

來照而常寂。故曰元妙。此類前文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但法喻相參耳。

澄圓

二字皆喻。須知澄取定義。圓取動義。水之為物逐器大小。乘流遇坎無所不可。

圓融不拘之義。故對於照。有應物之義也。圓澄喻也。覺元妙法也。覺而元妙。照

而寂也。上句覺性二字。亦約二法明寂照。但與喻相。參欲成句逗故不次耳。】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迷妄有虗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

【真際云。圓明照生所等者。於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而形所相。

熏聞云。照即

能見相。所即境界相。

有相當情。無相則隱。故照性亡。

苕溪云。照字義通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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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猶明覺二義也。故前文云。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

立生汝妄能。迷妄有虗空等。此乃無同異中熾然成異。異彼所異。因異立同。同

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是知虗空為同。世界國土為異。眾生即有為法無

同無異。

熏聞云。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謂情與無情皆妄想所成。如天親

說。有分別及無分別皆名為識。有分別名識。識無分別。名似塵識。今想澄成國

土即似塵識也。知覺乃眾生即識識也。宗唯識者。但謂此識不與真如同。以一

心為源。故說真如無覺無知凝然不變。不許隨緣。唯談八識生起諸法由是與

法性宗義同水火若曉今家破四性巳。隨宜而說。情通妙契。諍計咸失。

纂註

云。由無明迷乎覺性。遂乃變成頑空。所有世界皆依空立。又妄想澄凝則成三

土染礙。妄想知覺則成九界紛擾。】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

【苕溪云。有漏兼有情。

熏聞云。漏謂漏失。屬煩惱故。律云癡人造業開諸漏門

是也。】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

【三有含情器。

有因有果。故婆沙以苦集二諦為三有體。

妄元無本。畢竟不

生。故虗空如漚不滅而滅。三有如幻不無而無。】

「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

【補遺云。上句言所入圓通。下句指十八界七大。

得涅槃之心則易。明差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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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為難。】

「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

【上句指二十五聖無施不可。下句約機順土。故逆順之義生焉。如此土耳根入

道則順。餘根入道則逆。他土例說。雖有逆順皆方便門。如此土亦有餘根入道。

但遲而不速。亦方便也。

苕溪云。應亦以聲聞所修為逆。菩薩所修為順。又菩

薩中漸次為逆。圓頓曰順。下文云淺深同說法。其義例然。】

「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苕溪云。當根則速。差機則遲。日劫相倍。是不同類。

補遺云。此土凡夫入道之

人。欲入三昧。於一十八界七大有遲速之義。耳根入道則速。所以下取之。餘根

入道則遲。所以去之。如來上文以諸聖修行實無優劣。又言二十五行誰當其

根。只是將十八界七大法相。對此土機宜揀選。不能揀諸聖圓通也。歷觀下文。

並將十八界七大法相對此土凡夫根境。揀宜不宜。更無一言指斥諸聖圓通

為失也。如初色塵則曰。塵染不明徹。如何獲圓通。且優波尼沙陀。析色至空。又

曰妙色密圓。豈不於色精了明徹。揀聲塵云。音聲雜語言。一非含一切。且陳那

於聲明悟。又曰妙音密圓。如何却云雜語言。不含一切。是知諸聖雖得圓通。若

以聲色對今初心。只成塵礙雜相。不能入圓通也。】

「色想結成塵。精了不能徹。如何不明徹。於是獲圓通。」

【苕溪云。初色塵。色由妄想結成諸塵。塵質留礙。故於精明了別之性不能通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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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聲雜語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獲圓通。」

【孤山云。聲塵中雜。謂種種語言。而此語言但唯名句味耳。新翻皆云名句文。

釋要云。名詮自性。如云火。秪詮得火。更不含水風等并是何火等。句詮差別。即

言炭火艾火等。文即是字。為二所依。古以文為味者。字能顯二。如味能顯食中

之醎淡也。問陳那悟聲塵與觀音耳根相類。今簡以為非者。蓋聲是佛語。根乃

自身。認塵則著他語言。觀根則了巳心性。是心聲塵亦為所簡。】

「香以合中知。離則元無有。不恒其所覺。云何獲圓通。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時有。其覺不恒一。云何獲圓通。

觸以所觸明。無所不明觸。合離性非定。云何獲圓通。」

【熏聞云。香味觸塵皆合中知。離則不覺。簡意大同。】

「法稱為內塵。憑塵必有所。能所非徧涉。云何獲圓通。」

【真際云。獨散徧緣。不依五根所取。稱為內塵。

補遺云。法塵為所緣。意為能緣。

但心無並慮。如緣善心數則不能緣惡。故曰非徧涉。既非徧涉。於凡夫法塵豈

獲圓通。若在迦葉圓通。則曰妙法開明。豈可斥曰能所非徧涉乎。】

「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後。四維虧一半。云何獲圓通。」

【擕李云。初眼根縱其見性雖云洞然。奪其見相故不明後。

長水云。前方全明。

後方全暗。左右傍觀三分之二。故云四維虧一半。補遺云此只就凡夫眼根見

物亦有洞然不昧者。欲以不明後奪之。故以洞然縱之耳。前文自將四隅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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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所觀只得一半。若四維即同四方。不成一半矣。此中欲將一半奪之。特指

四隅耳。】

「鼻息出入通。現前無交氣。支離匪涉入。云何獲圓通。

舌非入無端。因味生覺了。味亡了無有。云何獲圓通。」

【苕溪云。舌根為識所依。亦名舌入。今文語倒。但是舌入非無端耳。】

「身與所觸同。各非圓覺觀。涯量不冥會。云何獲圓通。」

【內身外物能所相觸。方有覺觀。離中則無。故云各非等。若謂合中有者。其如物

非體知。成敵兩立。故云涯量等。】

「知根雜亂思。湛了終無見。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湛了終無見。如前精了不能徹也。以雜亂思。於湛了性終不能見。

補遺云。此

亦就凡夫根境以辨聖人。明前不明後乃凡夫。那律半頭天眼十方俱明。方是

神通之相耳。如上自敘曰。我不因眼觀見十方。豈有神通但明前邪。鼻根通利

方有出入之息。若出入息支分之時。則缺於中交。兩相涉入乃是中交。六根中

唯鼻舌身三乃合中知。此三中鼻根聞氣。似不待其香入。身遇寒暑冷煖。似不

待觸入。唯舌根非味入。則舌無知。言舌非味入。則無端由知為舌根也。故下句

便云因味生覺了也。身根中各言身觸兩離。非不也。圓成也。身觸兩離。則不成

覺觀。身觸二物雖合。各有邊畔。非能冥會涯量猶言邊畔。凡夫意根多有亂思

不能照理。豈可入圓通耶。若在空生從曠劫來心得無礙。頓入如來寶明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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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斥云雜亂思不見湛了耶。】

「識見雜三和。詰本稱非相。自體先無定。云何獲圓通。」

【擕李云。論云二和生識。謂根境和合識生其中。今言三和者。能所合說也。根境

乖時識自無體。故云無定。】

「心聞洞十方。生於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獲圓通。」

【孤山云。耳識中唯以心聞。不由根聽。斯是分真所得。故非初心能入。

長水云。

普賢菩薩。本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得大自在。今揀太高收機不盡。既法

界為體心聞為用故洞十方。此由普賢因修大行之所感。故中下之機於斯絕

分。故云不能入。以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方現其身。非同觀音觸物隨現。】

「鼻想本權機。秪令攝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獲圓通。」

【狐山云。數息乃調心方便。故曰權機。機謀也。亦方便之異名耳。

資中云。若心

有住則為非住。有所住著也。非觀也。真則無住。

補遺云。此亦就此方凡夫言

之。若使凡夫初心依此數息守心於鼻端。乃成有相縛心之法。圓通安在。如世

之痴禪兀坐。安能入道。若在難陀見息化為光明。乃至云息久發明明圓滅漏。

安得斥云只令攝心住而巳耶。】

「說法弄音文。開悟先成者。名句非無漏。云何獲圓通。」

【說法弄音文。因斥末俗講者。不務談理趣。衒其音聲。雜以外典以為文華。若翫

弄然。若欲於此說法。舌根中求開悟。必資先有師教開解。或宿有善種。則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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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則無也。良由能說法者必先學習亦善種宿成。今日開悟之功不獨在舌

根矣。況所說名句。非入無漏之器。故今揀之。】

「持犯但束身。非身無所束。元非徧一切。云何獲圓通。」

【上首先以小乘束身。次以大乘束心。然後身心一切通達。今言今日初心欲以

持戒執身從身識入道。則不可。何則徒能束身。心不能束。言非身則心是也。元

非徧一切。謂不能徧束身之與心也。然則今云身識。豈不是心。須知大乘菩薩

所戒單心。小乘所治身口兼意。若望單心。只成身口。】

「神通本宿因。何關法分別。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熏聞云。六神通中漏盡通是意識內證。前五通是意識外用。斯由目連宿因成

熟。從三迦葉邊聞法而發。且非初心入道軌則。是故簡之。

苕溪云。目連神通

由宿習所得。雖云旋湛心光發宣。非關於法分別而現。又小乘神通皆是作意。

熏聞云。謂一心秪能作一。不同大乘無記化化通也。

緣物則有。離物則亡。

谷響云。小乘修通天眼則緣障外色。修之天耳。則緣障外聲。修之餘通皆然。

今謂身如意通中。轉變他身。及世間所有隨心自在。亦是念緣。非離物相。

補遺云。目連得通。蓋由聞法得道。然後於意識禪定發於神通。非獨意識而巳。

法謂法塵分別。即意識。舉所顯能耳。今欲對此土初心之人。只從意識入道者。

意識必有緣念。不能離所緣塵物。如何可得圓通耶。】

「若以地性觀。堅礙非通達。有為非聖性。云何獲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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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地大。持地菩薩觀身微塵與世界微塵等無差別。乃至刀兵亦無所觸。豈可

斥令堅礙非通達耶。騐知此中。全以大地法相對初心以簡。】

「若以水性觀。想念非真實。如如非覺觀。云何獲圓通。」

【熏聞云。水大中如如非覺觀。謂如如之理。非由水之覺觀所能契會。

補遺云。

初心欲用尋伺心。想念水性。豈能契如如圓通耶。覺觀即尋伺也。言能所不合。

故曰非如如。】

「若以火性觀。厭有非真離。非初心方便。云何獲圓通。」

【火大厭有。烏芻瑟摩厭欲觀火。非真解脫。初心欲學火頭厭欲火之有。只成取

捨事行。不能婬欲即是道之真離欲火也。抑又若依火頭徧觀火大。化婬心成

智慧火。此又非初心所宜。若初心治欲自有方便。如五停心不淨是也。火頭發

大心後。生大寶焰。巳成真離。但初心非及耳。】

「若以風性觀。動寂非無對。對非無上覺。云何獲圓通。」

【風是動性。由動有寂。動寂相對。不成圓通。故為所簡。】

「若以空性觀。昏鈍先非覺。無覺異菩提。云何獲圓通。」

【先非覺。從迷空。是無明。故屬昏鈍。望今妄心。故先非覺。】

「若以識性觀。觀識非常住。存心乃虗妄。云何獲圓通。」

【熏聞云。非常。初心以識為境則。念念流動。入道良難故。

孤山云。心本無心。存

之則妄。

補遺云。彌勒唯心識觀。豈不達常住耶。騐知就初心觀識。不能即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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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耳。】

「諸行是無常。念性元生滅。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諸行是無常等者。蓋言今日初心欲依念根通則不可。初心動念即屬行陰無

常。此念性既在凡位。元是生滅。如何以生滅因尅圓通果耶。

苕溪云。巳上二

十四聖。皆由所得圓通本根。非此土當根。乃為所簡。豈文殊之有慢心。諸聖之

有慚德。文殊所簡去者。既而下交所取耳根當此土機。須約十八界在迷陰境

而說。但其中揀六識。有約高位。有約宿習。為非初心能入。此外為所揀去。文殊

必先立以耳根當此土機故也。不然。一十八界皆可以起眾生根。諸聖本初隨

緣撞著。雖在文殊。諒不可揀。今此自循六塵六根六識七大諸法相而揀。何曾

干涉諸聖邊事。若云須知揀聖。全是揀機未為盡理。須知揀法全是揀機。】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離

苦得解脫。」

【長水云。娑婆世界。耳根最利。故用音聲以為佛事。手鑑云。由前問云。何方便門

得易成就。故今對曰。實以聞中入。謂此土初心。依乎耳根。悟道則速。三昧易成。

以餘根鈍故。悟道則遲。觀行難就。

由從耳根發識聞聲。引生第六識中聞慧。

緣名句聞熏成解心種子。納為教體。教體既成。然後思惟修習。入三摩提。成大

解脫。

苕溪云。教體應具聲名句文。今言音聞者。以聲是實法。餘三是假。攝假

從實。故但云音。音即所聞之境。聞即能聞之根。舉所顯能。而正示聞性。故云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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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等。又音即一切音聲。蓋本性之音耳。相宗之義。音即聲識。聞性即耳識。即見

相二分。故音聲不出自之本性。前文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即反聞也。下文

云圓真實。通真實。常真實。乃顯音聞之性反聞故即空觀空則清淨。故名梵音。

以音聞之性聞聲救苦。故即假。故名海潮音。以正反聞時。不失尋聲救苦。應眾

機時。不離反聞自性。則即中。故名為妙音也。】

「良哉觀世音。於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妙音觀世音。梵

音海潮音。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長水云。初句總標歎。次二句歎三十二應。次二句歎十四無畏。兼四不思議。次

二句歎德號。補遺云。書曰股肱良哉。良善也。觀音補處安養。而助化娑婆。皆股

肱義。

孤山云。智冥妙理。故曰妙音。悲化羣生。故觀世音。此約法歎也。智冥理

故無二邊染污。如梵音清淨。悲化生故赴十界機感。如潮不過限。此約吁歎也。

救世結潮音赴機。出世結梵音冥理。亦是令眾生先得世樂後獲常樂。】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

譬如人靜居。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

【長水云。此解脫德也。

熏聞云。居坐也。如禮記燕居閑居然。

前觀音所陳三

昧。所得殊勝。赴感不差。周徧皆應。十方十界也。擊鼓機動也。一時聞者應不失

也。應身無量即圓真實也。】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復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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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長水云。此般若德也。

孤山云。口鼻身俱合中知。若將以合方知句居上。其義

則順。蓋語倒耳。

熏聞云。心念紛無緒。說文云。緒絲端也。言心念紛亂如絲之

無端。補遺云。心之亂思。多失念徤忘如絲之失緒也。以此明意根有障隔之義。

苕溪云。此明圓通。且寄耳用。以顯聞性異於五根也。用有時方遠近以量。恐

未達者謂之無常。故有下文明常真實以顯也。】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

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長水云。此法身德也。

真際云。如羅睺羅擊鍾。聲于聞中自有動靜。說為有無。

非謂聞性是有無也。世人若以不聞聲時號無聞者。聞性巳滅。聲塵更起遣誰

更聞。是知聲有聞性不生。聲無聞性不滅。生滅既而徧離。由是得名常真實也。】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如前重睡心想不行。聞舂擣聲別作他物。此時豈憶靜搖。應知聞性不斷。故云

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者。此既不與念想相應。即出覺觀思惟之表。譯人迴

文不盡。故令語倒。覺觀即尋伺也。思惟即是徧行思也。俱是心所。皆不相應。故

名為出。又覺是本覺。即聞性也。觀即是照。此即順文。

夢聞舂擣之聲。雖不思

惟聞性不滅。及乎覺觀盡聞不住。覺所覺空。則身心豈能及乎。

因粘上句不

為不思無。故言覺觀出於思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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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眾生迷本聞。循聲故流轉。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豈

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

阿難汝諦聽。我承佛威力。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

【孤山云。金剛空也。如幻假也。佛母中也。】

「汝聞微塵佛。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

【補遺云。畜積乃自外而入。非中有者也。留滯言詮逐外而巳。

孤山云。將汝循

聲之妄聞。以持諸佛之言教。何不反觀自性而求解脫乎。上聞能觀之智。下聞

所觀之理。】

「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

【苕溪云。上既儆其自聞。今乃略示修相。先指妄聞非無緣生。生必藉因。因即聲

教。當以三慧旋此根境俱令脫黏。所執若銷則能脫之慧復何名狀。能脫亦亡

也。誰名之言。即責其能亡之相也。】

「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

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虗空。」

【熏聞云。復其本聞。分破無明。故名為除。覺淨即分真智。淨極光通達。謂真智究

竟。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既離見即是光明徧照之義。

長水云。淨極謂

滿淨。解脫圓也。光通達謂滿覺。般若備也。寂照謂真理。法身極也。三德既圓。三

障永盡。如大夢寤。如蓮華開。返觀世界。欲誰留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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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

如世巧幻師。巧作諸男女。雖見諸根動。要以一機抽。息機歸寂然。諸幻成無性。」

【苕溪云。幻師譬真如。幻作喻隨緣。真妄和合變成六根。如諸男女。一機即耳根

也。應以旋聞聲脫為抽。

熏聞云。如於木人。抽斷耳根轉動之機。則諸根動作

一時俱息。

又應知要以一機抽。機謂機關。雖轉動如人。元無主宰。故智論云。

佛所說法皆無有我。亦無我所。但諸法和合假名眾生。如機關木人。雖能動作

內無有主。若觀上文云幻作諸男女。似非木人。恐是幻術使其木人。故見諸根

機動之相。

補遺云。幻者假為之名。非必如幻師幻藥化成男女。但是假作木

人即名幻師幻作耳。】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

【苕溪云。元依一精明。合前幻師。妄為能依。真偽所依。分成等合文可見。

谷響

云。休善也。善復其性也。又休歇也。歇脫粘合而復其性也。】

「塵垢應念銷。成圓明淨妙。餘尚塵諸學。明極即如來。」

【苕溪云。上二句登圓初住。下二句從力至極。】

「大眾及阿難。旋汝倒聞機。及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圓通實如是。」

【熏聞云。今謂機者。亦應怗前抽機之喻。

補遺云。反聞不循塵也。聞自性者。却

以耳聞之性為所聞。能聞是觀也。前云何不自聞聞亦然。上聞字是能觀。下聞

字是耳根。聞性照其聞性。寂然歸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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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過去諸如來。斯門巳成就。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未

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我亦從中證。非唯觀世音。

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以救諸末劫。求出世間人。成就涅槃心。觀世音為最。自

餘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捨塵勞。非是長修學。淺深同說法。」

【苕溪云。謂此方所有於諸方便而得悟者。由佛之力苟他土以餘根為利。耳根

為鈍者。反顯可知。

長水云。前四句頌佛令揀成就。下二句正指圓門。顯是雅

當。自餘下五句。明二十四聖各隨所因事相而成觀行。皆是佛之威神方便令

其得道。非是久長修學淺深二機同入之法門也。足顯觀音即是淺深二機同

說同入長修學之法門耳。

釋要云。即事捨塵勞者。因權小而入實也。又因婬

因刺因水等事也。

補遺云。唯自餘下五句。方是揀諸聖圓通之文。意云除耳

根圓通之外。其餘根入圓通之人。乃是佛威神。就餘根塵之事。亦能捨塵勞。但

非久遠永則也。蓋非正逗此土機宜。故曰非是長修學也。前歷法相揀。則曰非

圓通。此揀能入人亦是圓通。但不可為此土永則耳。前二十四聖敘昔所證。在

小則淺。在大則深。此淺深者。於餘根塵得入者。不可與耳根聞說法為同。故曰

淺深同說法。以上非是二字冠下故也。相倍遲速不同倫又亦可。凡此土於餘

根塵得入者。必先同聞說法。以聲教為本。方能入道。故曰皆是佛威神。及經淺

深同說也。所以荊溪云。此土入者不假餘塵。雖有滅後色經。淨名香飯及以法

行思惟悟等。並以金口聲教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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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禮如來藏。無漏不思議。願加被未來。於此門無惑。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難。及

末劫沉淪。但以此根修。圓通超餘者。真實心如是。」

【長水云。如來藏即一體三寶。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身心了然。得大開示。觀佛菩提及大涅槃。猶如有人因事遠

遊未得歸還。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文殊指巳選圓通心。一會之眾根器各異大小不同。前文觀音說竟。即感諸佛

放光互來灌頂。兼灌大菩薩及阿羅漢。受彼光者。一時俱獲金剛三昧。此即顯

會二十四聖諸別觀門。一時圓入觀音修證。今此阿難及諸初心。聞說偈巳。隨

其位次悟入有異。阿難等方悟圓通從耳根入。猶未有證。故云明了其家所歸

道路。手鑑云。最初語云不知常住真心乃至不知七大圓融。洎乎知者即解中

之悟也。次請云。示我本發心路。復云未達圓通本根。佛令諸聖各說初門。又敕

文珠選令易入。遂領云是中修行得無疑惑。即行中之悟也。斯則於解於行坦

然明白。可舉而行。故有了家歸路之喻也。未證明矣。】

「普會大眾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恒河沙。皆得

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

【資中云。莊嚴論法眼淨初地見道也。若依圓教即十住初心。

補遺云。以小乘

法眼淨乃初果見道。故別圓擬之初地初住也。若據天台破塵沙為法眼淨。當

在圓家八信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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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比丘尼聞說偈巳。成阿羅漢。」

【孤山云。阿羅漢其名雖小。其證乃圓。准涅槃四依品。第四依人名阿羅漢。

溪云。四卷指登伽方得三果。約圓位收之即七信巳前也。此中若用四依判位。

恐升之太高。以第四依之住第十地故。秪應示作聲聞。同除四住證阿羅漢。如

涅槃中聞常取果之比也。

涅槃解圓行漸。權用小果蘇息。即自入圓也。登伽

若以圓位配之。前得三果圓七信巳前。今云羅漢正入七信。所謂名偏義圓耳。】

「無量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按天台釋法華分別功德品。發菩提心初入十信也。故仁王般若云。十善菩薩

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

補遺云。發心者必以真如妙理平等其心。蓋無等

而論等耳。良由心佛無二。何所論等乎。】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合掌頂禮。心迹圓明。悲欣交集。欲益未來諸眾生故。稽首

白佛。」

【補遺云。心迹。猶言心境也。

苕溪云。悲昔不聞。欣今得悟。又念未來眾生未悟

故悲。觀現在大眾得益故忻。

團明即是心所行路。故云心迹。領悟既深。故下

云無疑惑。】

「大悲世尊。我今巳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

常聞如來說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自覺巳圓能覺他者如來應

世。我雖未度願度末劫一切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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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四誓以度人為先。如來十號以應世為本。當知五住究盡二死永亡。方云

得度。】

「世尊。此諸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如恒河沙。欲攝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

立道場遠諸魔事。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長水云。前雖廣說圓通修證。凡夫始學障難尤深。況末代邪宗紛然競起。邪言

惑正。魔辨逼真。濫迷既多。朋流者眾。若不甄辨。妨正修行。故以戒定慧騐之。邪

元自露。故九十六種外道皆能修禪。而無戒德。涅槃經云。魔尚能變身為佛。豈

不能為四依菩薩。

釋要云。住前名初依五品十信位也。初住至五住名二依。

六七二住名三依。八九十住名四依。通言依者。以內有道法。堪受人天依止也。

此約圓教配也。恐惑亂世間。故佛不說。若言聽畜八不淨物者。一田宅。二種殖

根栽。三貯聚稻穀居監求利。四奴婢人民。五養群畜。六金銀財寶。七象牙刻鏤

諸寶大牀等。八銅鐵釜鑊等物。是魔所說。身外之物尚不許畜。何況婬盜殺妄

根本貪嗔。世有愚人為魔所惑。誹毀戒律言是小乘自稱大乘無礙自在。下經

廣破此等並是魔業。故佛深誡。是稱必定大乘明了之教。阿難大權。愍我將來

必陷魔難。故殷勤毀請。永為真誡耳。

熏聞云。邪師說法者。如梁肅止觀統例

云。去聖久遠賢人不出。庸昏之徒含識而巳。致使魔邪詭惑諸黨並熾。空有云

云為坑為穽。有膠於文句不敢動者。有流于渀浪不能住者。有太遠而甘心不

至者。有太近而我身即是者。有枯木而稱定者。有竅號而稱慧者。有奔走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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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權者。有假於鬼神而言通者。有放心而言廣者。有罕言而為密者。有齒舌

潛傳而為口訣者。凡此之類。自立為祖繼祖。為家。反經非聖。昧者不覺。今阿難

請意。謂當爾之時。恐諸眾生為彼所惑。云何令其攝心入定等。】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稱讚阿難。善哉善哉。如汝所問安立道場。救護眾生末劫沉

溺。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阿難大眾唯然奉教。

佛告阿難。汝常聞我毗柰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

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長水云。此總明三學。下別示戒學。以定慧二門前巳說故。扶律談常同涅槃矣。

定慧二門前巳說者。從初至第四半經總是開解。即慧學。從阿難舉喻譬

如天王賜與華屋至此。是明定學。故此下唯明戒學。扶律談常者。意明今經唯

顯圓頓。合明大乘持戒。何以但明四根本戒。以符合小乘律制為最後誡勗。攝

心為戒。斷性亦無。即大乘持戒。故知名雖同小。持心永殊。

孤山云。毗奈耶此

云律。

谷響云。以此方法律之名。翻彼土奈耶之語。律者詮也。詮量輕重犯不

犯等。風俗通曰。皐陶謨虞造律。律訓詮。又尚書大傳曰。丕天之大律。注云。奉天

之大法。法亦律也。

補遺云。應知此中扶小律故婬戒居初。部屬實故攝心為

戒。不同小乘治身口而巳。】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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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婬。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孤山云。大乘則殺戒居初。慈心為本故。小乘則婬戒居初。人多喜犯故。今扶小

律以婬為初。又小乘四重唯制殺人。犯者既稀。故居盜後。今制殺畜。須居盜先。

又四重制僧。五戒制俗。亦復不同。大論婬欲雖不惱眾生。心心繫縛。故為大罪。

是以戒律中婬欲為初。白衣不殺戒在前。為求福故。】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

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熏聞云。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應知此約比丘等修正定者。

借使得入觀行位中。若不斷婬。正翻為邪。即同魔業。殺戒亦爾。但隨定力三品

分之暫得生天。天報若終還墮地獄。下云受魔福盡。墮無間獄。】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婬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

坑失菩提路。」

【落愛見坑者。愛義可知。見者如為眾生說行婬欲非障道法。或復錯說婬欲是

道等。】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婬。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戒雖與小乘名同。而持隨有異。此則一一內防心念輕重等持。彼則事逐緣成。

輕重隨戒。故先斷心婬。故論云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與小乘

持戒全別。

補遺云。即律中受隨二戒也。初誓受於師。後隨而行之也。

熏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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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今謂先斷心婬。乃防萌杜漸之意。非謂起心便同初萹一例結罪。如大經云。

言語嘲調。壁外釧聲。男女相追。皆汙淨戒。天台菩薩戒疏指此為汙定共戒。又

稱嘆摩觸等。皆是婬戒方便。悉犯輕垢。當知大經云菩薩持遮制戒與性重戒

等無差別者。蓋慎小過。如護夷愆耳。】

「是故阿難。若不斷婬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砂。何以故。

此非飯本。砂石成故。汝以婬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婬根。根本成婬。輪轉三

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必使婬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彼旬說。」

【長水云。正云波卑夜。此翻惡者。

熏聞云。或言殺者。斷人善根故名殺。違佛亂

僧。罪莫之大。故名惡。波旬訛也。】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

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彼諸

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帶殺修禪。報為神道。功深福厚。為大力鬼。即五嶽四瀆係祠祀者。功淺福劣。列

在中下八部所管及大海邊羅剎國類。因修定故。皆有業通迅疾無礙。不斷殺

故。受此惡趣為天驅役。若不修禪及不修福但行殺害。直入地獄。無此差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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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

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入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

【擕李云。涅槃迦葉問佛。云何如來先許比丘三種淨肉。佛言。為隨事漸制故。言

三種者。除人蛇象馬驢狗獅子狐猪獼猴十種之外。若不見不聞不疑。即名為

淨。今云五者。加自死鳥殘二也。涅槃復有九種淨肉。即于三淨各開正罪及前

後方便也。

谷響云。于見聞疑中各說三相。且見中三者。見謂牽畜去時。乃至

見彼持刀臨殺時。名方便。見正殺時。即根本正罪。見殺巳歡喜。名後方便。不見

此三。名為淨肉。聞三亦爾。疑中三者。初瞥爾舉心。名前方便。分別思忖疑為巳

殺。名根本正罪。疑巳歡喜。名後方便。無此三疑。名為淨肉。

然諸律並明魚肉

為食。唯楞伽涅槃及以今經悉唱斷肉。蓋說被機。事有頓漸。定慧既爾。戒律亦

然。故梵網頓制。對別圓之機久斷食肉。但鹿苑以來毗尼漸制。對藏機故開三

淨。化道將終。則取漸歸頓。于是三經俱唱斷肉。楞伽且制藏通菩薩。此經則兼

制三乘。洎至涅槃更獨制聲聞。殷勤告示云云。汝婆羅門。西方四姓以婆羅門

為上。故彼五天悉號婆羅門國。僧亦號為婆羅門僧。華備西域記。】

「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

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巳。云何

是人得出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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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水云。似三摩地鬼神定也。亦能令知過去未來事。與善定相似。如起信說。】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呌求人不聞。此等名

為欲隱彌露。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岐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

食。」

【熏聞云。草本無情。外計云有。佛遮其謗。故制壞生。清淨戒者尚兢持之。況有情

之類乎。】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

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

地。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

【資中云。西國指此方為東。彼尚不許雜野蠶綿作新臥具。況有家蠶。律中若有

犯者。斬剉塗埵。終不衣也。

補遺云。似若取犯者。綿絹斬剉。用塗漫泥埵。示無

用也。

酬還宿債。即此生身。捨此則逈別三界矣。

釋要云。物理論云。梁者黍

稷之摠名。稻者粳糯之總名。菽者眾豆之總名。三穀各二十。合六十。蔬果之實

合二十。合為百穀。

荊公云。此為凡夫求解脫者說。所謂凡地修聖行者也。若

果地所習。非凡夫法。非聖人法。苟可與彼為緣。乃將所以度脫之。】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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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

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

上道。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巳得上人

法。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熏聞云。潛匿奸欺則懷偷賊之心。稱善知識則盜聖賢之名。若據各自謂巳得

上人法。此則巳是犯大妄語。今且用為取財之緣耳。證真引十誦律有六種盜

心。謂苦切取(謂乞怜狀)輕慢取(有現威狀)以他名字取(謂我是善知識)觝突取(謂慢罵使伏巳)受寄取(謂昏

昧他寄附)出息取(謂以錢責人之息者)五分律有四種。謂諂心曲心瞋心恐怖心。四分律有十

種。謂黑暗心(謂不知因果)邪心(謂不識正理)曲戾心(謂諂附)恐怖心(謂惟恐失之)常有盜他物心

(既言常有則不問多寡必欲盜耳)決定取(若以力強取不問可否)寄物取。恐怖取(謂以言恐之。如談他地獄受報。搖憾之事而取財)

見便取(謂伺其可取之便而盜之)倚託取(謂假借權勢。經云恐令失心。即恐怖取失心即令前人失巳正念俱墮邪見)今謂此經

潛匿奸欺等。其言雖略。足以蔽諸。而偏指稱善知識者。將非如來懸鑑末世其

徒實繁耶。持此經者當以自省。】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捨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

界。示一往還去巳無返。」

【梵網經自手作食犯輕垢罪。律文犯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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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

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裨附也。謂附佛法以自活命。

又裨增也。如販賣人加增其價。自無實德。而加

增之以販賣。而求為之師。乃販賣佛法耳。

資中云。涅槃邪正品云。我滅後是

魔波旬漸當壞亂我之正法。乃至作比丘比丘尼像及阿羅漢等形。以此有漏

之身稱是無漏。乃至說言無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法。三十捨墮。九十墮。

四懺悔法。眾多學法。七滅諍等。無偷蘭遮。亦無五逆等罪乃一闡提。乃至若犯

如是等罪亦無有報。如是說者並是魔說。云云。

常聞冷齊夜話云。曾於夏月

道逢禪者。問所從。曰閩中飫生茘技而還。又問此復何之。曰欲到盧山讀未見

碑耳。予曰。子何破夏而出。曰夏制豈為我輩設耶。(彼文)嗚呼。何無識之甚乎。豈有

輕佛制而口腹是急。尚欲稱之哉。往往無識蹈其跡而輕佛制者多矣。疑悞墮

獄可弗信歟。】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地。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

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

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巳決定心。」

【孤山云。盜者取他依報資于巳身。今損正報以供上聖。故能翻破無始盜業。

補遺。荊公。苕溪。釋要云。法華藥王本事品中云。有人問律制。燒身得蘭。燒指得

吉。此中讚燒其事如何。今為答之。大小開制教法不同。小制結遇。大制令燒。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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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中若不燒者非出家菩薩。豈獨令俗而不制道。故知順小行易。不燒何難。

從大乘難。燒乃不易。世以不持為大。則小大俱傾。手著𦚾曰揖。酈食其初見沛

公。方以兩女洗足。酈生長揖不拜。長揖謂似欲揖而去也。今云長揖世間。亦取

謝絕之意。】

「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苕溪云。馬麥緣在興起行經云。

佛昔于迦葉佛時為婆羅門。博通典籍。教五

百童子。因王設會請佛及僧。有一比丘病不能赴。佛及大眾食巳還時。為病比

丘請食。過梵志山。梵志聞食香美。便與嫉妬曰。此髠頭沙門。正應食馬麥。不應

食此甘饌之供。告諸童子。童子曰。此等師主亦應食馬麥。佛告舍利弗。爾時婆

羅門則我身是。五百童子今五百羅漢是。病比丘即彌勒菩薩是。以是因緣。我

與卿等。經歷地獄無數千歲。今雖成道。爾時殘緣。故于毗蘭邑食馬麥九十日

也。又中本起經明。舍衛國隨蘭郡。有婆羅門名阿耆達多。請佛與五百比丘三

月供食。時婆羅門為天魔所惑。耽荒五欲退入後宮。其郡既飢。人不好道。佛與

比丘各且分衛。三日空還。時有馬師減麥飯佛。及比丘等。云云。

長水云。前云

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今云縱成無為必酬宿債者。此示業報不亡。成無為

後。現有為身尚還宿債。況全未離有為。而欲妄逃業果。其可得乎。】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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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

【谷響云。巵飲酒器也。】

「若諸比丘。衣鉢之餘分寸不畜。乞食餘分施餓眾生。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

詈同於稱讚。必使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迴為

巳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熏聞云。寶雲經云。凡乞食分為四分。一分奉同梵行者。一分與窮乞人。一分與

諸恩神。一分自食。上有人等二句是捨心。下身肉等二句是捨身。亦可捨身之

際須亡能捨之心。故智論云捨身易捨心難。

苕溪云。法華以前。圓教之外皆

不了義。蓋權實未融故也。今既開顯。同法華圓。豈將不了以誤初學。若乃去實

取權誘物從巳者。亦佛法之大盜歟。

長水云。不將佛方便說迴作自巳心中

獨悟之法。以此詃惑無識初學。得食淨肉。必至了教一切皆斷。不了義教將為

究竟說也。執楞伽云。愚痴凡夫惡見所噬。邪曲迷醉妄稱一切智說。暉解云。無

智之人。不了如來方便說法。而乃妄稱一切智人。作究竟說。】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婬三行巳圓。若大妄語。即三摩提不

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

【孤山云。內貪名利。欲他重巳。則成愛魔。內起邪見。以巳均聖。則成見魔。】

「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巳得須陀洹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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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

【熏聞云。未得三果。未證無學。此似見魔。或求下正是愛魔。

長水云。涅槃邪正

品云。若有說言我巳得成阿耨菩提。何以故。以有佛性故。有佛性者。必定得成

阿耨菩提。當知是人犯波羅夷罪。何以故。雖有佛性。以未修習諸善方便。是故

未見。以不見故。不得成就阿耨菩提。故知略不修斷。自稱即是佛者皆大妄語。

犯波羅夷。非佛弟子。】

「是一顛迦銷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沉三苦

海。不成三昧。」

【孤山云。大妄語罪同於闡提。

熏聞云。多羅樹形如椶櫚。高者七八十尺。】

「我滅度後。敕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或作沙

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婬女寡婦。姦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讚

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洩佛密因。輕言未學。」

【長水云。四攝利人。作種種化。初同其道。後勸佛乘。盡為益化非貪利巳。釋要云。

四攝者。一布施以財法二施。令彼附巳也。二愛語。以輭順之語慰彼受道。三利

行。三業利他令生恭敬。四同事。以種種形同其事業。

補遺云。泄佛密因者。凡

應化同凡。乃作佛之密因耳。】

「唯除命終陰有遺付。」

【孤山云。非公灼惑眾。但私示于人耳。南嶽之言鐵輪。天台之示五品。功德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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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真觀師屈指。即其事焉。谷響云。南嶽臨終謂其徒曰。吾一生望入銅輪。領徒

太早。損巳利他。今但鐵天輪耳。瓔珞以十輪喻位。鐵信。銅住。銀行。金向。水精地。

摩尼等。南嶽六根清淨。即圓十信位也。智者臨滅謂智朗曰。吾不領眾。必淨六

根。以損巳益他但居五品。求那䟦摩此云功德鎧。罽賓國王之子。宋文帝時來

于建康。臨終作梵語說偈。付弟子何沙羅寄歸西土。文帝令譯乃言于闍婆林

邑。證得須斯兩果。至死反屈二指以表之。真觀錢塘天竺寺僧。當隋文帝時。及

死及屈三指表證三果。】

「云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復斷除諸大妄語。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四決定清淨明

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旃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我教比

丘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虗假。云何自稱得上人法。譬如窮人妄號

帝王自取誅滅。況復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真。果招紆曲。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

誰成就。」

【果招紆曲三塗報也。

擕李云。噬臍喻求菩提不可及也。

熏聞云。魯莊公六

年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鄧

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君噬臍。言若齧腹臍。喻不可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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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實入三摩提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

覺。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