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通議
楞嚴經通議
故想消則夢滅。是以寤寐恒一。心體本自圓明。向
為浮想煩惱覆蔽。今想陰盡則圓明虗靜猶如晴
空。煩惱消則無麤重前塵影事。八識精明之體照
諸世間山河大地但如鏡中無別分析。只以六識
妄想暗蔽故曰想相為塵識情為垢故不明了。今
想陰既破六識巳消故虗明之體如鏡鑑照不黏
蹤跡。雖有行陰生滅根元則無前六浮想習氣可
入故云了罔陳習。了絕也。罔無也。陳猶列也。謂無
習可陳。故八識唯一精真。而行陰微細生滅亦披
露矣。生滅下行現之相也。行陰為同分生基。想滅
行現故十二眾生畢殫其類。殫盡也。各命由緒乃
異熟種子。其體深細故不能知。而同分生基正是
行陰之相。今巳披露故如野馬熠熠清擾。野馬澤
中陽燄也。熠熠即閃爍之狀。清擾行陰之相也。巳
離想陰麤重故云清擾。外浮根塵依為機紐故云
樞穴。樞門轉軸穴門臼也。下示行盡之相。】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
化為澄水名行陰盡。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觀其所由
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議曰。此預示行盡之相也。以行陰乃八識體上生
滅之相故云元性。八識為湛淵之體唯一精明故
曰澄曰一。今行陰復歸元性則八識了無生滅故
性入元澄。如水無波瀾唯一止水名行陰滅。以眾
生濁依行陰有。行陰既滅故能超之。此陰所以不
盡者以幽隱妄想而為其本也。七識乃八識之見
分。幽深難知故云幽隱。
[△@△]二示定境差別向下十段。】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
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
生元露者。觀彼幽清圓擾動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
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議曰。此示行陰第一妄計二無因也。此先標其名。
定慧堅住故云凝明正心。此想滅之相。天魔依想
陰有。行陰乃見魔也。想陰既消便得精研行陰窮
生類本矣。行陰巳現則生元巳露。然此生元通依
七識故云圓元。以但見行陰就起妄計者則墮二
無因論。是知西天外道皆有禪定工夫。但不知八
識故起妄計耳。】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機全破。乘
於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死
此生彼。祇見眾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便
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由
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議曰。此示本無因也。是人指修禪行人也。以行陰
現前生元披露故云生機全破。乃乘眼根八百功
德但見八萬劫來其中眾生業流灣環委曲輪迴
生死之狀一一了知。而八萬劫前冥然莫辯。故妄
計眾生從八萬劫來無因自有。以未見藏識中異
熟種子。故妄計眾生本來無因。故墮外道惑菩提
性。】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知
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本豎畜
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今
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成
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由此計度亡
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
無因論。」
【議曰。此示末無因也。是人以定研窮既見生之根
元。則見人物有生受形之始。八萬劫來無復改易。
妄謂前既不改而後亦不易。謂人定生人鳥定生
鳥不改別類。以我本不見有菩提云何末後更有
成菩提事。由執本無因故執末亦無因。故結云皆
本無因。且以末因又為後因之本也。此第一計。】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
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
墜入四徧常論。」
【議曰。此示行陰第二計四徧常也。以行陰乃八識
體中微細生滅之相。今以定力研窮以見生滅相
續不斷。故於圓常中起四徧常論。實妄計也。】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
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議曰。此示初徧常計也。以行人於禪定中窮心境
二法。故能執至二萬劫中眾生生滅循環而體不
散失。以不出生滅故計為常。】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住。修習能知四萬劫中
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體恒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議曰。此示二徧常計也。以行人定中但觀四大性
故能知四萬劫中眾生生滅體常。以四大乃八識
相分。今八識未破故四大未消。眾生皆以四大為
體。四大常而眾生亦常矣。】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
性常恒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
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議曰。此示三徧常計也。梵云訖栗瑟吒耶末那此
云染汙意乃七識也。執受者乃八識也。今行人以
定力研窮六根以至末那執受者通言八識故云
心意識中本元由處。至此行雖未盡而識性巳顯
故云性恒常處。故能知八萬劫中眾生本來常住。
以眾生各各皆具八識。以八識體常而眾生亦常
矣。以窮不失性故。】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
今巳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由此計常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議曰。此示四徧常計也。生理乃行陰也。行人定中
一向但窮妄想以為流止生滅。今麤浮想陰巳滅。
而微細行陰一類相續不斷。故妄謂生滅巳滅則
此行陰自然成不生滅矣。乃以生滅為不生滅故
妄計為常。由此忘失菩提。故墮外道四圓常論也。】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議曰。此示行陰第三計四顛倒一分無常一分常
論也。以七識執第八見分為我。故或執我能生他
則我常他無常。或執我從他生則他常我無常。故
云於自他中起計是一分常一分無常。】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徧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
從是則計我徧十方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
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議曰。此示四倒見中第一計也。觀智研窮妄想巳
消則八識精明徧十方界。以不知是識體精明遂
執為神我。從此計為我徧十方。一切眾生於我心
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此單觀自也。】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徧觀十方恒沙國土。見劫壞處
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議曰。此示四倒見中第二計也。此人定中不觀自
心。但觀十方國土。見劫壞處名究竟無常。劫不壞
處名究竟常。此單觀他也。】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流轉十方
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
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議曰。此示四倒見中第三計也。是人定中觀自心
微密流轉十方性無改易故稱為我。今在色蘊之
中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懷者是我心性名我
性常。一切生死從我流出名無常性。此自他共觀
計自常他無常也。】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住。
色受想等。今巳滅盡名為無常由此計度一分無常
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三外道
一分常論。」
【議曰。此示四倒見中第四計也。定中觀四陰先後。
今見行陰遷流相續不斷計為常性。見色受想三
陰巳滅名無常性。此合觀四陰起一分常一分無
常計也。此皆不了妙明故云惑菩提性。】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有邊論。」
【議曰。此行陰第四計四有邊論也。以定研窮想陰
盡處行陰現前有四分位計為有邊無邊。】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名為有邊。
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議曰。此行陰四有邊中初計也。定中研窮見行陰
現今流注不息。過未不見名為有邊。現相續心名
為無邊。此約三世分位也。】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
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議曰。此行陰四有邊中二計也。定中觀八萬劫前
無見聞處名為無邊。見有眾生處名為有邊。此約
見聞分位計也。】
「三者是人計我徧知得無邊性。彼一切人現我知中
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議曰。此行陰四有邊中三計也。定中見我之知徧
一切處。一切眾生現我知中。是我得無邊性也。彼
眾生之知不見現我知中。以彼未得無邊之心但
有邊性耳。此約彼此分位妄計也。】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
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
一半有邊一半無邊。由是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
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議曰。此行陰四有邊中四計也。以觀研窮取行陰
空。以空處名滅見處名生。即計一切眾生身中一
半是生一半是滅。世界亦然。以現見處名為有邊。
以不見處名為無邊。此約生滅分位計也。】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種顛倒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議曰。此示行陰第五計四種不死矯亂論也。長水
引婆沙論說外道計天常住名為不死。計不亂答
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輒答者恐成矯亂。故有問
時答言祕密。不應皆說。或不定答。佛法呵云此真
矯亂。以於知見中不能決擇。故有問者矯智亂答。
故云不死矯亂。】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續處
名之為恒。見所見處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
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
名之為減。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
以理都觀用心別見。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
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
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議曰。此行陰四矯亂中初計也。觀照研窮生滅根
元故云觀變化元。於一行陰生滅中別見八義。謂
常變生滅增減有無。不見見者謂見不見之處也。
以理總觀變化之心。用心別見生滅等八義。故計
以為宗。有人來問則答云亦生亦滅等。約八義以
答。以無定見。故據兩楹。令彼問人不得道理。無決
定見。故云遺失章句。】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
唯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
【議曰。此行陰四矯亂中第二單討無也。以觀研窮
行陰生滅。但見念念滅處名互互無。遂計為無。諸
法皆然。故云因無得證。故有人來問但答云無之
一字而巳。】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
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說。」
【議曰。此行陰四矯亂中第三單計有也。以觀研窮
行陰生滅。念念生處名各各有。因是得證一切皆
有。故有人來問但答云是。以雖觀生處名有。且又
見滅。故不敢正言有。但答是之一字。擬防過也。】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
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
無容窮詰。由此計度矯亂虗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是則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議曰。此行陰四矯亂中第四雙計有無也。以觀研
窮行陰生滅二相故雙計有無。以其境枝不一故
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云亦有即是亦無者。意許
亦有之中即有於無。以見生即滅故。亦無之中不
是亦有者。以見滅處不許有生。謂無中不敢言有。
以此有無互相遮防。故云無容窮詰。總是妄計本
無一定道理。故云矯亂徧計虗論。】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議曰。此示行陰第六計死後有相起十六見也。無
盡流行陰也。今見行遷不息。都執死後有相。以行
為我故。】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即色是我)或見我圓含徧國土云我
有色。(我大色小色在我中)或彼前緣隨我迴復云色屬我。(離色是我)
或復我依行中相續云我在色(色大我小我在色中)皆計度言
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
【議曰。此見行陰無盡故執死後有相。初本計也。自
堅固色為我等有四。而後三陰亦然。今觀行陰為
無盡流。例觀前三亦皆無盡。故計死後有相。成十
六相也。以色陰巳破。亦同行陰無盡。故自固身。此
計即色是我也。或計我圓徧云我有色。即我大色
小色在我中也。前緣即目前之色也。色屬我即我
離色別有我也。行中相續云我在色。即色大我小
我在色中。於色陰中作此四計。於受想行陰亦復
如是。四陰共成十六相也。】
「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並驅各不相觸。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議曰。此因計四陰死後有相。故別計煩惱菩提不
相陵奪。兩性並驅。畢竟後有。例如四陰。蓋顛倒論
也。】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
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議曰。此行陰第七妄計死後無相也。以觀研窮見
前三陰巳滅。即知行陰亦滅。故計死後無相。】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繫。知其受滅
無復連綴。陰性銷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
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
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四陰因亡果喪)從此或計涅
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由此計度死
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
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議曰。此約四陰現在因亡未來果喪故成八無相。
此便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成斷滅見顛倒論也。】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
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議曰。此行陰第八妄計死後俱非相也。於行存中
兼受想滅雙計有無。謂將巳滅三陰例現存行陰。
作四箇非有句。又將現存行陰例前巳滅三陰作
四箇非無句。前後相望每陰皆有非有非無成四
俱非。現在既爾。死後亦然。故成八俱非相。】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如是循環
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有相無相。」
【議曰。此出八相俱非所以也。色等三陰先有今無。
例行亦爾。此四非有也。行遷流內觀無不無者。謂
若將行陰例前為無。且今現見遷流不斷。故又非
無。行既非無。前三亦爾。此四非無也。如是循環窮
盡陰界者。現將四陰循歷相例一一皆見非有非
無故云循環。惟至死後故云窮盡陰界八俱非相。
隨得一緣謂隨舉一陰死後皆悉非有非無也。有
相即非無。無相即非有。】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虗實失措。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
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
心顛倒論。」
【議曰。此四俱非中別計也。以觀四陰有無俱非故
計諸行性遷訛故通悟一切皆是非有非無。以非
有無虗實不定故云失措。以現前有無不定。況死
後昏瞢何可道耶特顛倒見耳。】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七斷滅論。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
或極捨滅。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銷滅滅巳無復。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議曰。此行陰第九妄計七斷滅也。以觀行陰念念
生滅處名後後無。設生七處後皆斷滅。七處者。身
滅人天也。欲盡初禪也。苦盡二禪也。極樂三禪也。
極捨四禪及無色也。是名七際。謂七處皆現斷滅。
死後不復生也。】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五涅槃論。」
【議曰。此行陰第十妄計五涅槃也。以觀行陰滅而
復生名後後有。妄計五處為涅槃果。】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禪
性無憂故。或以二禪心無苦故。或以三禪極悅隨故。
或以四禪苦樂二亡不受輪迴生滅性故。迷有漏天
作無為解。五虗安隱為勝淨依。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議曰。此計五涅槃相也。轉依者轉生死依涅槃也。
未離欲界於觀心中見圓明相即以欲界為轉依
處。或以初禪巳離欲染無復憂心。二禪離苦。三禪
極喜。四禪苦樂二亡名為極捨。以此五處即轉依
處。謂五現涅槃。因修禪定得少輕安。不知現在有
漏。便妄執為涅槃。
[△@△]三誡勗深防。】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
斯悟。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
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議曰。此結行陰十種狂解也。以上十種皆是邪見。
因修禪定而發邪見故云狂解。於生滅中妄起計
度理觀不明故云交互。】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徧令眾生
覺了斯義。無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護銷息邪見。
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
得少為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議曰。此勸弘宣也。前想陰中所引外魔故云天魔。
此行陰微細皆於定心自生邪見故云心魔。乃自
作災孽非外來也。故令弘宣保護預知覺察不墮
邪見故云不遭枝岐。枝非根本。岐非正路。離此可
至究竟安隱之處也。
[○@◇]五識陰分三。
[△@△]初當陰未破。】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陰盡者。諸世間性幽清
擾動同分生機倐然隳裂沈細綱狃。補特伽羅酬業
深脈感應懸絕。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鷄後鳴顧瞻
東方巳有精色。六根虗靜無復馳逸。內外湛明入無
所入。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
不召。於十方界巳獲其同。精色不沈發現幽祕。此則
名為識陰區宇。」
【議曰。此明行盡識現之相也。世間性謂行陰為世
間生死之體也。以眾生生死皆依行陰生滅故為
同分生機。前言基乃其本。今言機乃樞機也。謂此
行陰最極深沈微細網羅諸趣結不可解故云綱
紐。今以定力研窮頓破故云倐然隳裂。補特伽羅
云數取趣。十二類生由行陰所取。今既隳裂則因
亡果喪不受後有。故云酬業深脈感應懸絕。是知
能滅行陰則永脫分段生死矣。此行陰盡也。五陰
黑暗覆涅槃天為生死長夜。今四陰巳破故如天
將明。鷄後鳴則將明之時也。識陰精明故如東方
精色。行陰既盡意根巳銷則六識無體故六根虗
靜不馳。內照識體通一湛明。湛入合湛更無可入。
故云內外湛明入無所入。識陰乃十二類受命元
由。至此深達。但觀識性執持根元。習氣不行。新業
不起。無受生分。故云諸類不召。十方世界十二類
生身心世界唯識變現。今觀歸識性故云巳獲其
同。識精現前不昧故云精色不沈。識體幽祕今以
觀力研窮朗入觀境故云發現。此則名為識陰區
宇。以但識陰顯現而未破故云區宇。】
「若於羣召巳獲同中銷磨六門合開成就。見聞通鄰
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瑠璃內外明徹。
名識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虗無
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議曰。此明識陰盡相也。羣召同中即識體之中。若
於此中以觀力研窮。向以六根隔礙。今則銷磨六
門合成一體開其留礙。使見聞覺知互相為用。則
六根清淨鈍一圓明清淨寶覺。故身心世界如吠
瑠璃內外明徹。名識陰盡。以命濁依識而立。今識
陰一破故超命濁。罔象虗無謂似有若無。乃法身
之影明。指最初生相無明以為識體也。
[△@△]二示定境差別以下十段。】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巳滅生滅
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能令巳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
諸類通覺。覺知通㳷能入圓元。若於所歸立真常因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因所因執。娑毗迦羅所歸冥諦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一立所得心
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議曰。此識陰初妄計也。行陰巳空故返識還元。無
明未盡尚有微細流注故於寂滅精妙未圓。觀照
圓明能令巳身六根向隔而今合開。但未全互用。
觀十方諸類唯識所現。故覺知通㳷能入圓元覺
性。此特觀照之力未為究竟。若於所歸之地便妄
立為真常之因於此生決定解者是人則墮因所
因執。謂因識陰執為真常為萬法之因故云因所
因。以世間萬法因妄有生。妄本無因故說無生。今
執定此識能生萬法則與外道所執冥諦無異矣。
以娑毗外道執冥初主諦從冥生覺等二十五法。
故以冥諦為生法之因。非因計因謬起斯計故亡
正知見。是皆計有所得心為所歸地。故違背涅槃
成外道種。故參禪人但存絲毫知見未亡便成外
道邪見。況妄計乎。】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
未圓。若於所歸覽為自體。盡虗空界十二類內所有
眾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能非
能執。摩醯首羅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
知見。是名第二立能為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
槃城生大慢天我徧圓種。」
【議曰。此識陰第二妄計也。以觀照研窮行陰雖空
而於寂滅一心未能圓悟。若於所歸識性覽為自
體。以見識性圓滿徧虗空界則計十二類生從我
身中一類流出以為決定。如此則墮能非能執。其
實不能而妄計為能故云能非能。摩醯首羅大自
在天也。外道計大自在天為常能生諸法。現無邊
身者執我身能現無量眾生也。因既能為果成能
事非正知見。故違背涅槃成我徧圓種。】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虗空
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
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沈迷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
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議曰。此識陰第三妄計也。所歸即識體也。前覽所
歸為自體。今認所歸為他體。故疑自身及一切法
從彼生起。故以識為都宣流地計為真常無生滅
解。尚在生滅便早計為真常。不達真無生意。且以
生滅為不生故云既迷不生亦迷生滅。二俱不識
堅執不捨故安住沈迷。以非常計常故云常非常
執。既計彼能生我。便與計自在天我能生彼者類
也。因依識陰非果計果故云妄計果。計生滅為不
生故云倒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所知知徧圓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稱有情
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擇徧知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覺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四計圓知心
成虗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議曰。此識陰第四妄計也。所知乃所觀識陰也。以
觀識體圓徧。其十方草木皆唯識所現。不達此義。
遂妄計草木有知與人同體。不揀有情無情故云
無擇徧知。以為決定。此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
尼二外道名也。計一切覺。即草木有知。故成其類。
妄計無情有知故成虗謬果為倒知種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巳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
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
以此羣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
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五計著崇事
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顛化種。」
【議曰。此識陰第五妄計也。以觀照研窮六根雖未
及互用巳得隨順。四大漸融妄謂圓化一切發生。
遂計四大為常能成聖果。故各各祟事。以四大為
常住解能生勝果。其四大性實不能生妄計能生
故云生無生執。三迦葉波事火外道之儔也。既迷
唯心妄從物立因果。顛倒化理故云顛化種。】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圓明計明中虗非滅羣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六圓虗無心
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議曰。此識陰第六妄計也。以觀照研窮觀識性虗
明。即於此中見前四陰巳滅則一切永滅故云非
滅羣化非絕滅也。即計永滅為所歸依。執決定見。
此人則墮歸無歸執。斷滅非所歸地故云歸無歸
執。此即無想外道與四空成其類也。舜若多空也。
此執圓虗無心斷滅為因故成空亡果為斷滅種
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於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
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求長命者成其伴侶。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
趣長勞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議曰。此識陰第七妄計也。以觀識陰圓常故欲固
色身同於識陰妄求長生故云長不傾逝。以色身
無常本不當貪而妄貪長生故云貪非貪執。謂貪
其不當貪也。阿私陀云無比。乃長壽仙也。固執妄
識為因趣長勞果。舊解勞作牢固之牢。妄執延年
故云妄延種。】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觀命互通却留塵努恐其銷盡。便於此際坐蓮華宮
廣化七珍多增寶媛恣縱其心生勝解者是人則墮
真無真執。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天魔種。」
【議曰。此識陰第八妄計也。識陰為十二類生受命
元由。今觀此識故見十方眾生之命彼此互通。由
此遂生妄計。謂我命若盡則眾生之命亦盡。即教
誰證真常誰化眾生。故留塵勞多增欲樂圖命久
住。以證真化物。故起惑恣欲。實非證真故云真非
真執。吒枳迦羅舊未詳釋。意必魔王天名也。以定
中忽起邪思為因立熾塵果故生天魔種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於命明中分別精麤疏決真偽。因果相酬唯求感應。
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巳休更不
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增上
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九圓精
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議曰。此識陰第九妄計也。以觀照研窮以識體為
精真以惑業為麤偽。精麤二種因果相酬。故修精
真之因求感精應之果。故見苦斷集慕滅修道也。
今既得滅便巳為休。得少為足更不前進。此人則
墮定性聲聞。及四禪無聞之儔未得謂得為增上
慢。此以圓精應心成趣寂之小果。沈空滯寂故云
纏空種。】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不迴心者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十圓覺㳷心
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能圓種。」
【議曰。此識陰第十妄計也。覺明即識精圓明。而此
識體四陰巳消此亦將破無復麤垢故云圓融清
淨。於此研窮便為深妙立為涅槃此妄計也。是人
則墮定性辟支。諸緣覺獨覺之類。認識陰為圓覺。
合妄計為㳷心。寂然不動未破無明故云湛明果。
捨生自度故不化圓種。
[△@△]三戒勗深防。】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塗成狂因依迷惑。於未足中
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眾生頑迷
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
將為畢竟所歸寧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
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議曰。此通斥妄計也。以將破識陰而未極妙圓似
覺未覺便生邪計故云中途成狂。不了識陰妄生
止足故云因依迷惑。淺者為外道邪魔種。深者墮
二乘地。
[□@◇]八敕令弘宣。】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
普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沈孽保綏哀救
消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議曰。此敕令弘宣也。以識陰中魔皆依妄見故云
見魔。自心取著自壞真修故云自作沈孽。非此法
門不能保綏哀救消息邪緣入佛知見也。心外取
法故云岐路。
[□@◇]九諸佛同證。】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
得無上道。」
【議曰。此示諸佛同證也。謂無有一佛不破識陰而
得菩提者。
[□@◇]十陰盡功圓。】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從互用中能入菩薩
金剛乾慧。圓明精心於中發化。如淨瑠璃內含寶月。
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所
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
提歸無所得。」
【議曰。此示陰盡圓證功用也。從互用中即入金剛
乾慧者。此言識陰一破則不歷諸位一超直入圓
證佛果。所以然者。以如來藏清淨真心本無迷悟。
但因一念妄動是為生相無明。不生不滅與生滅
和合成阿賴耶識。變起色心諸法而成五陰之眾
生。今返妄歸真乃以金剛如幻三昧直觀八識根
本無明即轉生死而為涅槃。故不歷諸位一念頓
證無上菩提。此乃上根利智。如觀音耳根圓通生
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故今識陰
一破則六根互用。從互用中即入菩薩金剛乾慧。
是則但破生相無明便成佛果。不必定歷諸位也。
是知五陰次第未必一一經歷。但約觀心通途故
須一一開示耳。故識陰盡者。圓明精心於中發化。
此即上同諸佛慈力。下合眾生悲仰。普門示現利
益眾生。故云發化。以身心世界諸佛眾生圓融交
徹。故如淨瑠璃內含寶月。便能頓超諸位。入於果
海歸無所得。如此方名究竟極則也。
[□@◇]十一先佛授受。】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析
微細魔事。魔境現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
陰魔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魎
無復出生。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於大涅槃
心不迷悶。」
【議曰。此言先佛授受心法以示行人也。以三觀乃
佛佛成道之本。定中魔事乃先佛所經。非今特說。
故須諦信也。令預識魔事。則魔境現前則不落邪
見。魔氣銷滅即可直至菩提。心不迷悶。有此大益。
故須弘宣。
[□@◇]十二重示密修。】
「若諸末世愚鈍眾生。未識禪那不知說法。樂修三昧。
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呪。若未能誦。
寫於禪堂或帶身上。一切諸魔所不能動。汝當恭欽
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范。」
【議曰。此再示密修功用也。愚鈍眾生不知說法。有
修禪者恐遭魔擾。則教一心持我佛頂神呪。此是
諸佛心印。仗斯呪力則魔不能動。此外無可降魔
者。唯此法門乃十方如來究竟修證。出世密因。實
如來最後之垂範。汝宜恭欽宣布。以利將來。作大
法益也。
前明五陰魔竟。
[○@●]二示五陰妄想分二。
[□@◇]初當機請問。】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失。於大
眾中重復白佛。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種虗妄為本
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來微細開示。又此五陰為併
銷除為次第盡。如是五重詣何為界。惟願如來發宣
大慈。為此大眾清明心目。以為末世一切眾生作將
來眼。」
【議曰。阿難因聞從前開示五陰。皆依妄想安立。未
知妄想以何為本。上言破五陰相。且五陰相不知
頓漸次第。亦不知五陰以何為界。總伸三問冀佛
最後開示也。
[□@◇]二世尊委示分五。
[○@◇]初總示妄元。】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諸塵垢。
乃至虗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斯元本覺妙明真精
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迷頭認影。妄元無因。
於妄想中立因緣性。迷因緣者稱為自然。彼虗空性
猶實幻生。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阿難。知妄
所起說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所有。何況
不知推自然者。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
妄想。」
【議曰。此總示五陰皆以妄想為本也。將明妄想先
立一真法界以為妄本故曰精真妙明本覺圓淨。
謂精真妙明本覺真心本來圓滿清淨。中不留他。
故云非留死生及諸塵垢。言其本來一法不立。何
有五陰差別之相。其虗空世界眾生業果等事皆
因妄想生起。元從本覺妙明真精妙心中妄以發
生世間諸相。如演若迷頭認影之事無狀狂走故
曰妄元無因。以自妄想發生遞相為種。故於妄想
中立因緣性巳是迷矣。且迷因緣者又稱為自然。
豈非更迷哉。故云皆是眾生妄心計度本非有也。
若知妄有起處可說因緣。今妄元無則因緣無有。
何況又推自然耶。迷之甚也。由是與汝發明五陰
同是妄想欲令了悟本非有耳。
[○@◇]二別示五陰本因分二。
[△@△]初列分五。
[□@○]初色陰。】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
如我先言心想醋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
懸崖不有醋物未來。汝體必非虗妄通倫口水如何
因談醋出。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議曰。此示色陰妄本也。汝身非有。初因父母妄想
交遘。汝心乘此納想為胎。乃為色身之始。汝心非
想何來想中傳此命根。是則汝身蓋因父母與巳
三處妄想和合而成。然想雖虗妄而能成事。如我
先說想梅思崖口水足酸因之而出。故妄想雖虗
而實有酸水。因知汝身從妄想有亦猶是也。是故
妄想凝結而成此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也。
[□@○]二受陰。】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澀。由因受生
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虗明
第二妄想。」
【議曰。此示受陰妄本也。汝受非有。但由虗想臨高
而明受酸澀能動色體。則可驗知違順損益苦樂
二受皆因虗明妄想而有也。
[□@○]三想陰。】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
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寤即想心。寐為諸夢。
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議曰。此示想陰妄本也。身為四大本屬無知。但被
妄想念慮所轉故心生形取與念相應。即寤寐夢
覺皆是妄想搖動妄情。是皆妄想融通一身。是故
身以妄想為主也。
[□@○]四行陰。】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銷容皺日夜相代
曾無覺悟。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
無覺。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議曰。此示行陰妄本也。行陰本無。但由汝心生滅
不停故使汝身遷流不住。化理下六句通言行陰
微細幽隱難知之相。此若非汝下四句辯妄無體
也。行若非汝則何能遷體。若實是汝何以不覺。求
之不得。則知諸行念念生滅不停者名為幽隱妄
想也。
[□@○]五識陰。】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
若實精真不容習妄。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
經歷年歲憶忘俱無。於後忽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
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
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非汝六根互用開合
此之妄想無時得滅。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
則湛了內罔象虗無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議曰。此示識陰妄本也。識陰本非有也。元是真精
妙明心體。但受妄想熏習葢覆真性故名識耳。然
此識體元是真精湛不搖處。在此身中不出見聞
覺知皆識之用也。若此識體果實是真則不容習
妄。以不受熏乃可名真。如何昔年曾覩奇物久而
不忘。豈非熏習使然耶。以此而推則汝所指精了
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如此安得為恒常
耶。故汝所執之湛非真湛寂。第以微細流注生滅
汝不覺知。如急流水望之似恬。以流急不見非是
無流。則汝識體若非想元寧受妄習。今既受妄熏
則非真常恒一矣。若得此識純真。非汝六根互用
則此妄想無時得滅。豈可以妄想所熏之識便以
為真。故汝現在見聞覺知麤現於外。而其中有串
習幾微生滅之相。於湛了內似有若無不能窮詰
者正是罔象虗無微細精想。以為識陰之體。由是
觀之五陰皆以妄想為體。妄想無體則陰非有也。
[△@△]二結。】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議曰。此結示五陰皆妄想成也。此五即是眾生受
報之地。故通名五受陰。又名五取蘊。乃補特伽羅
所數取故。
上答五陰本因。
[○@◇]三示陰界邊際。】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唯色與空是色邊際。唯觸及離
是受邊際。唯記與忘是想邊際。唯滅與生是行邊際。
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議曰。此答二問因界淺深也。因即界義。亦是分義。
因依界分際分各別故云因界。色謂形色。空謂顯
色。俱色蘊攝。唯色與空乃色邊際。觸有違順。離無
違順唯一捨受。三受乃受之邊際。記憶與忘乃想
邊際。生滅四相乃行之邊際。湛入合湛者湛乃八
識之體。所謂湛兮似若存。以生滅乃從湛流出。今
旋歸妙湛。故云湛入合湛為識之邊際也。
[○@◇]四示迷悟頓漸。】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理則頓悟
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我巳示汝劫波巾結。
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議曰。此答三問頓漸也。以此五陰最初生起從阿
賴耶識變起見相二分。以此色心二法和合而成
五陰之眾生。故云生因識有。今返妄歸真先破色
陰後破識陰。故云滅從色除。若依圓理一念頓悟
不歷漸次頓登佛地。故云乘悟併銷。但歷劫無明
習氣須一一研窮。故云漸除須因次第而盡。如前
所示巾結同異結解次第何所不明今再問耶。此
結責也。
[○@◇]五結勸修持。】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來末法之中
諸修行者。令識虗妄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議曰。此結勸也。一切世界妄想所持。今知五陰身
心同一妄想則一切無非妄想建立。若了妄想無
性則身心世界當下銷亡。有何涅槃之難證。又何
三界之可戀哉。是故將此妄想根元傳示末法令
知修行之要也。
前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分四。
[□@(?╳)]初較量功德。】
「阿難。若復有人徧滿十方所有虗空盈滿七寶。持以
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虗度。於意云何。是人
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
【議曰。此勸流通先較功德令生信重也。十方虗空
廣大之處。充滿七寶能施之多。微塵諸佛所奉之
眾。心無虗度立心之堅。如此殊勝獲福豈可思議哉。
[□@(?╳)]二獲福殊勝。】
「阿難答言。虗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眾生施佛七錢
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虗空既窮佛土充徧
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
【議曰。此答供佛獲福殊勝也。施七錢而感輪王之
報。所施者少。所報者大。況以滿空無盡之七寶以
奉至極之如來。如此之福豈可得而思議耶。
[□@(?╳)]三總顯勝益。】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虗妄。若復有人身具四重
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
十方無間靡不經歷。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
開示未學。是人罪障應念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
成安樂國。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
如是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阿難。若有眾生能誦
此經能持此呪。如我廣說窮劫不盡。依我教言如教
行道。直成菩提無復魔業。」
【議曰。此以厚施之福極重之罪總校不若弘法之
勝益也。四重十重之罪。阿鼻極重之苦。窮盡十方
之廣。此罪此苦不可思議矣。若能以此法門一念
開示末法。則令前重罪頓銷。苦具變成樂國。足知
此法之勝益也。不唯滅罪。又且獲福。超前布施之
人不可算數之倍者何其法之殊勝耶。良以圓頓
法門一念熏修即得無上菩提之果。故此經說如
來藏性功德無窮。呪乃諸佛心印。印持無盡。顯密
雙修。成佛真要。故說不能盡。若依教修行。直成菩
提。無復魔業。是謂最勝法門也。故弘宣之功不可
思議矣。
[□@(?╳)]四都結法會。】
「佛說此經巳。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
天人阿脩羅。及諸他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并初發
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議曰。此結法會也。以如來最極之至聖。集凡聖同
居之法會。現無量光明之瑞相。演祕密難思之神
呪。說微妙難解之法門。斷歷劫生死之愛根。銷五
陰邪思之魔業。得見所未見。幸聞所未聞。所以皆
大歡喜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通議卷第十
* 楞嚴通議補遺明南嶽沙門憨山釋德清述
首楞嚴一經統收一代時教迷悟修證因果。徑斷
生死根本發業潤生二種無明。名結生相續。頓破
八識三分。故設三種妙觀攝歸首楞嚴大定。是為
最上一乘圓頓法門。直顯一真法界如來藏性。稱
為妙圓真心。據此大定列為三觀者。以如來藏有
三種義。謂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空不空如來藏。
由此藏性迷為阿賴耶識變起見相二分。藏性在
識名自證分。由本性不染名白淨識為證自證分。
按論真如生滅二門。此證自證分即是真如。其自
證分即迷中本覺。見分即前七轉識。相分即虗空
四大。在外為世界山河大地及五塵境。在內為根
身。為有執受五蘊之色受二蘊。見即七識意根及
六意識及前五識與同時分別意識。今修楞嚴大
定端在直破八識。但此識體久迷。由相見二分結
為五蘊根身及外世界五塵為分別俱生麤細我
法二執。以執五蘊根身為我執。貪外五塵為我所
受用及計有所作為法執。由此二執纏緜生死。故
今願出生死先破二執為最初方便也。故阿難特
請妙奢摩他三摩禪那為成佛之要。佛特許以三
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此乃歷別而請佛據一
心圓融大定而說也。是知此經始終不出三觀究
竟不離一心耳。其經文雖未明言指歸。其於破顯
之文皎然明白。第流通者未之究耳。三觀者經妙
奢摩他即當空觀。三摩即假觀。禪那即中道觀也。
皆云妙者。意顯圓融三觀妙契一心。舉一即三言
三即一。離即離非迥出思議之表也。今議此經通
以體相用標顯者。意在先悟後修。故首標觀體欲
令先悟藏性三諦理體依之建立觀相。所謂先悟
毗盧法界也。次示觀相者。意謂無相真心今全迷
為識結成五蘊根身器界有相之法。要在即相而
修。故修道文中單指五蘊六根次即三科七大一
一皆是悟入之門也。證果分中以觀用標者。正顯
所修三觀有能斷能證之力用也。故愚所謂始終
不出三觀者此也。
問曰。三觀以體相用分之者何也。
答曰。名雖三
觀。為約如來藏三諦之理須以三觀證之。其實總
是一心。故佛以首楞嚴大定許之。意謂三觀不離
一心也。按起信論云。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所言
法者謂眾生心。是心總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
不名心而名法。然有法必有義。以體相用三為一
心之義。所謂三大是也。以此真心其體廣大故言
體大。以此本來無相。今現十法界依正因果事相
皆是有相之法。故相亦大。以迷此心而成六凡。悟
此心而成四聖。皆一心轉變之妙用也。故用亦大。
謂令先悟此心之體。佛謂開示此體以便造修。故
首明觀體也。既悟此體了知根身器界一切妄相
皆依一心建立。今將所悟之體一一照破妄相本
是妙明真心。故修但依妄相而修。故云觀相。正當
修道之要也。其五十五位皆依觀心建立。要顯此
三觀有能斷惑證真之大用。故為三觀之用也。以
論勘經明文昭著妙契佛心。故予判列無疑。以見
如來說法之本意。且與行人易入也。
問曰。三觀體中攝經三卷半文。且空觀一科即該
三卷經文。至若三科七大本如來藏似顯空理。其
初以徵心辨見發揮以至二種妄見種種徵辨者
主何意耶。
答曰。此經純收五教。即此一空觀體
備該五教空理徹一代之談。文簡義幽殊難領會。
故予通議備列破顯題綱使知節要。至於破妄顯
真經文止有卷半。其義巳收四十年前所說教義
非淺淺也。以吾佛出世說法四十九年談經三百
餘會單為破眾生我法二執耳。二執若破即證涅
槃。涅槃者即如來藏寂滅一心也。以眾生迷此如
來藏心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成阿賴耶識。此識
具有四分。謂一證自證分即一心真如。二自證分
即迷中本覺。當論中覺不覺義。三見分即前七轉
識。四相分即外器界。經中地水火風虗空乃外五
大為世界。內之根身即五蘊眾生。以眾生既迷此
真心。但認五蘊幻妄身為巳身心妄執為我名分
別我執。外世界五塵為我所受用名分別法執。此
分別二執皆六識所計。以七識乃六識之根。依內
外門轉。其實二識通計也。又有俱生我法二執此
單屬七識。計八識見分為自內名我執。修行妄有
證得為法執。此二微細名俱生二執。若二種二執
破盡乃可證入一心之源是名為佛。阿難既迷真
心正為二障所纏。必須破盡乃是真菩提路。故此
三觀乃破麤細二執之具也。其經文徵心辨見乃
通破麤細二種我執二種妄見。及後破和合乃通
破麤細二種法執。以此楞嚴大定乃圓斷五住煩
惱齊了二種生死不比諸經有先後也。以統收五
教頓證一心故不證先後耳。
問曰。諸教別說。先斷分別二執。次斷俱生二執。此
言總斷者何耶。
答曰。七識乃我法二執之根。依
內外門轉。若依外門與六識作根則有分別二執。
若依內門則執八識見分為我此乃俱生我執。此
執至七地中乃斷。八地以上猶有俱生法執者。以
七識具染淨二分義。故七地斷者乃染分末那向
執八識見分為我者。今此染分一斷則捨藏識名。
而此八識。即轉識真如名白淨識。尚有淨分末那
執此真如謂我所證得是為微細法執。即後經云
菩提心生生滅心滅猶屬生滅。以執真如有所證
得。能所未忘觀智未泯。尚為微細法執。此執若斷
方入妙覺證一心源。此義全合起信。勘定甚明。故
云頓斷頓證。
問曰。此經破執之文向所未明。從來傳者但云徵
心辨見而巳。至於二種見妄亦不知為何而說也。
今通議雖明列破顯之科正當破執之義。先後次
第猶所未明。請細言之。
答曰。所言精麤二執義
關真妄二途總不出八識五蘊耳。一代時教所破
者唯此而巳。以迷一心成阿賴耶識。此識具有四
分。其前三分即五蘊身心世界。其證自證分即所
證真如。今麤細二執唯破四分唯識攝歸一心為
極耳。故勘定經文按此而破。先破五蘊屬分別我
執。其破識蘊而俱生我執即兼帶其中。其二種見
妄乃破分別法執。此凡夫二乘之所共執者。故破
二妄之後即顯本覺真心。以此故知俱生我執巳
帶破在前矣。至次章云汝雖先悟本覺明心汝猶
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非不和合等。此正破俱
生法執。即此經後云菩提心生生滅心滅猶屬生
滅。故此執一破則頓歸藏性矣。故下文發明一一
皆如來藏者。意顯前破所顯者乃但空耳。下會三
科七大之文乃顯妙有實相真空義耳。此實破妄
之闕鍵也。細心深思乃見其妙。
問曰。破執經文科雖分截。但通途次第尚未了然。
請詳言之。
答曰。分別二執即一切眾生所執五
蘊身心世界。此屬八識相見二分是也。其俱生我
執乃八識自證分。向被七識內執為我。我者經中
見精即自證體乃迷中本覺佛性。故經中二妄既
破即顯此本覺真心。此屬緣因佛性從斷所顯者
未是離障真如也。以淨分末那猶執此覺為我所
證得。此正微細法執。所謂法執不忘巳見猶存。華
嚴八地菩薩迷於真如理中。必待三加七勸方能
捨者。以異熟未空顯最難斷也。即從八地進入等
覺。勘此經文二妄之後佛言汝雖先悟本覺明心
汝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意在破
和合覺。謂始覺合乎本覺名究竟覺猶屬和合對
待。故此和合一破即顯如來藏性頓證一心之源
矣。是知八地以上乃破俱生法執耳。論說佛有淨
分末那義在此也。其破分別二執之文從初請定
直至破見精後通破五蘊身心。而俱生我執亦在
所破。二妄之文單破分別法執。其旨甚明。
問曰。初破五蘊。而如來乃首約徵心。而科云乃破
色受二蘊。意猶未明。請直示之。
答曰。八識相見
二分。相乃四大。見乃轉識。以最初見分搏取四大
少分為我根身。論中所指乃受執處遂成五蘊之
眾生。故經云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者此
也。以色受二蘊正是執受所依之處。名雖徵心意
顯此根身本空非可依處。欲修大定先須內脫身
心。故先破色受二蘊。色身既破則無所執受則妄
心無依。故後進破六識為想蘊耳。
問曰。徵心之後。阿難重請奢摩他路。如來放光復
詰其心。科為破六識想蘊者何也。
答曰。初徵心
為破色受二蘊正破小乘身見。意顯欲修大定必
須內脫根身也。以凡夫但認妄想為心。外道依此
妄計。小乘但斷六識。上二界天人但滅六識。故佛
最初即云。一切眾生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
實。雖云修行不成聖果。故修大定必首破之。以此
妄想一向執此根身為所依處。舉此執心在此身
內。被佛徵詰。故有七處展轉之執。今皆被破。巳顯
四大本空。則色受二蘊巳空矣。唯此妄想乃生死
之本故次破之。意顯此想非空觀不破。故阿難重
請開示奢摩他路也。未破之先佛放光明者意以
此光為定體也。了此光明則妄想頓破不待言矣
良由眾生昧此光明但用妄想種種顛倒。故先標
二種顛倒以為所破之本意。謂顛倒不生即是如
來真三摩地。故下所破者二顛倒耳。仍詰其心者
正顛倒之心耳。以顛倒心起顛倒見。故舉拳雙驗
心目所在。阿難但執能推妄想為心。故佛咄斥其
非心。結云皆由執此生死妄想等。此正破六識當
想蘊也。下文隨破顛倒之見。故阿難重請發明妙
心開我道眼。意在破妄見耳。
問曰。破見之文不知歸著。請詳示之。
答曰。見乃
八識見分。為前七轉識。七識為七識意根。故七隨
內外門轉。外轉在六識為分別見。內轉執八識為
我為推度見。但有麤細不同耳。先破凡夫常見二
乘無常見外道斷見皆破分別見也。屬第一顛倒
猶係六識。故此後文乃屬七識行蘊破推度見屬
第二顛倒。然分別見乃分別我執。推度見即俱生
我執。直至破識精俱生我執方盡破耳。彼二種見
妄乃破分別法執。二妄之後破和合章乃破俱生
法執也。以證真如但能所未泯有所證得為微細
法執。科名拂迹入玄者意在泯觀心絕對待耳。然
此二執一破則頓歸一心。故下文三科七大一一
皆本如來藏也。
問曰。破見之文科連六七二識似乎纏繞。學者難
分。幸指示之。
答曰。八識三分各識皆具。以見分
為前七轉識。故論云能現能見能取境界。是以六
七二識皆有見也。前凡夫二乘外道之見在六識
者正能取境界者也。謂分別見。論為疏所緣緣。其
七識約八還以辨者。正指能見謂推度見。的指對
相分而言者也。其破見量乃約能現。蓋能現相分
而起見者。故猶屬七識。此量一破方泯二分而歸
見精耳。佛意甚深微細。非微密觀照不了。此以在
破妄門頭。故應委曲搜揚耳。殊非纏繞之說也。
問曰。破見文中先約八還以辨科云揀緣。後顯見
精亦科云揀緣。經義不同而科同者何耶。
答曰
其科揀緣雖同而義亦攸別。前揀緣者。乃見分雜
於緣塵之中一向能所不分。故揀七緣。乃所緣塵
境。其分別緣故特分能所。各有所還。而見性不無。
意指諸可還者皆非是見。其不還者乃見性耳。此
但且分能所尚未的指見性為見精也。其次顯見
精而揀緣者。乃單揀相分。乃八識所現之緣影。不
言見分。意謂種種物像皆八識體中所現。如鏡中
景景鏡不分。故揀去親相分之緣。而見分自泯。識
體猶存。故為見之精者。即識精圓明者也。此在通
泯相見二分獨指識體為見精耳。此意幽深非麤
心可領。須細觀之。
問曰。其見量似屬八識現量。故此一破即云身心
圓明不動道揚於一毛端則能含受十方國土巳
至極則。何以又有後文約八識破我等耶。
答曰。
見量雖似八識現量。以能現見相二分者識。論說
為親所緣緣。若見相未泯對待未忘。故應在七識
耳。其顯真之文身心圓明。正約破染汙無知則不
執取身心故云圓明。一毛含受十方國土正顯離
量故無障礙。此乃分見真理。其實未是極則也。議
疏甚明。宜細詳之。
問曰。佛指見精為第二月。且云雖非妙淨明心如
第二月。何以見精方顯八識未破而經即云若能
轉物即同如來於一毛端即能含受十方國土。斯
則顯理巳徹。何以八識未破而能如此耶。
答曰。
此非淺智可知也。只如初地菩薩纔破分別二執
而藏識全在即能見百佛世界。此後地地增進所
見漸漸廣大。豈非一毛含受十方國土耶。且此識
體本是真如。但為見相二分障礙。今二分既泯識
精圓明。十方國土皎然清淨。毛含十方更復何疑。
問曰。若能轉物之轉與轉識成智之轉為同為異。
答曰。轉雖同而所以轉則大不同也。轉識成智
之轉乃八識各有所轉次第先後單約識說。此經
轉物之轉不說轉識但約轉物。以物轉則見分亦
泯。見分一泯前七識一齊頓轉原無先後次第也。
以見乃八識了別之行相。前七輪識依此見而立。
故見泯而七識齊轉也。所以然者。相宗以識為本。
此經會相歸性特現唯心境界以一心真源為本。
以迷一心真如而為阿賴耶識故有見相二分。由
相分既立則見分取相分而為眾生。所謂自心取
自心非幻成幻法。今見分既泯則離執取故法法
本真一一本如來藏不待轉而自轉矣。所謂不用
求真唯須息見。見分一泯則相分自轉為一心真
如故即同如來也。所謂不取無非幻非幻尚不生
幻法云何立。此意幽潛微密觀照乃能知之。
問曰。巳知破見之意矣。其破八識之文。初云破我
則令即物以推之。又令文殊約是非以揀之。其破
自證則約自然因緣以破之。其破識精又約明暗
色空以揀之。且皆科云以顯一真。豈非重複耶。
答曰。非重複也。以如來說教特為破眾生之妄執。
前云種種顛倒則眾生之妄計非一端也。其教不
比禪宗一悟便了。教中必欲委曲搜揚。其妄中自
有種種妄計故須一一說破耳。其破我者以此八
識二乘執為涅槃我。其未悟時又計蘊即離我。外
道計為神我。其未通計為生死我。故今欲破此識
故先破其我見也。此正俱生我執耳。然即物以令
推其是非者。以此識體全變為根身器界之妄想
本無二法。故今即物以推其是非要顯本為一真。
故令文殊發揚以絕是非之見以悟一真之理耳。
其破自證乃以因緣自然破之者。以外道不知此
識。乃妄計諸法自然而生謂之自生無因生。又計
諸法因緣和合而生謂之共生他生。皆不知八識
之自體本是妙覺明心也。故約自然因緣以破之。
此計一破則精覺自顯。其破見精正是前所立二
顛倒中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故追破諸
妄至此乃破。又約明暗色空者。正顯此識精能生
諸緣緣所遺者。故揀緣以破。要離緣以顯真心。斯
實破識之極則也。且節節皆科云顯真者。皆就破
彼妄計則顯其真。乃分顯耳。非全體也。佛言阿陀
那識甚微細。故非麤心可易會也。宜深觀之。
問曰。破見精文中又約前塵明暗色空以破。且曰
說我能見。及科顯始覺文中又復揀緣。是則此與
前破見分揀緣何別。
答曰。此文似同而義迥別。
深所難明。請細陳之。前破見分對揀緣者。乃見分
執取所緣之境一向混而不分。故今將破見分必
先揀去妄緣。妄緣既離則見無所執此見不泯而
自泯矣。以相與為有相興為無也。二分既泯則見
精獨存。故的破之曰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
見見不能及。而科云的示始覺者。以此見精乃是
根本無明。言真見見此見精之時真見不是見精。
意謂真智照此無明之時無明不是真智。且此無
明乃真智所變切近於真而智尚離之。故云見猶
離見。豈彼執取之妄見而可及乎。故云見不能及。
此智起惑亡。故科云的示始覺。然破見精而猶揀
緣者乃揀見精離緣也。前云識精元明能生諸緣。
故今離緣方顯見精。此緣乃八識親相分為親所
緣緣。前見分所揀之緣乃疏所緣緣。前乃變帶。此
乃挾帶。了此相宗則此中理趣了然矣。
問曰。見精既破始覺之智巳顯五蘊八識俱破諸
妄巳離。而阿難何以又於因緣自然和合之計心
猶未開。而於見見重增迷悶。以此重請。向下世尊
徑說二種見妄不依所問而答。而科云以破法執。
此義深潛實所難會。請詳示之。
答曰。此中密意
從來所未曉也。以教說五蘊有假名有實法。前來
一往所破五蘊身心。但說破執蘊之執情。其所破
者乃假名耳。而此五蘊實法尚存。故仍懷因緣自
然和合之疑心猶未開。至於見見非見重增迷悶
者。以見精乃八識自體為根本無明。故云。陀那微
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此世
尊一向不輕談者。故二乘一向迷於此也。今云見
見非見。謂真見見此見精。乃真智照此無明也。此
豈二乘可知也。且如明來暗去。智起惑亡真妄不
容兩立。經云此無明者非實有體。豈有實實無明
以當其智哉。阿難意謂實有箇見精與真見可見
今覓見精而不可得故迷悶耳。況此極則殊非二
乘境界安得不懷疑漠漠乎。向下世尊答辭不循
所疑直說二種見妄者。以知阿難未了根本無明
故五蘊實法未消。五蘊既存則世界山河大地礙
眼。此正法執未亡巳見猶存耳。若單就無明則只
用世尊說此無明者非實有體一語可了。今意在
破身心世界之法執。故設燈上毛輪以喻五蘊是
假。蓋由眼中有眚所見。今不必責毛輪是有是無。
但只知是眼眚則無見病。意喻但觀五蘊身心是
假乃因無明妄見而有。若了無明本空則身心自
泯所以喻中但言知是眚者則無見咎。即此一語
的破見見之疑矣。若了身心本空則可例觀世界
亦似身心同是妄業之感耳。又何有因緣自然見
見之疑哉。此所以有進退合明之說也。所以二妄
一破則本覺真心頓顯。故經結云若能遠離諸和
合緣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生死因清淨本心本
覺常住。科云本覺離緣真如出纏。豈漫然哉。佛意
甚明。第觀者智暗不易了耳。
問曰。後章經文從來說者都云重破和合。而此科
云拂迹入玄。況經中猶舉見精言之。此前大有徑
庭請示其要。
答曰。議中甚明。此正始覺有功本
覺乃顯。論云始覺合乎本覺名究竟覺。今尊顯一
心真源絕諸對待。直須觀智俱泯能所兩忘。故至
此乃破和合之覺。此正微細俱生法執名生相無
明。論云此無明者唯佛能了非他境界。故佛無問
而自說也。但觀經云汝雖先悟本覺妙明。則許前
巳悟矣。次云汝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等。義極
顯了。下云猶以世間妄想而自疑惑證菩提心。此
乃的破名言習氣。故云以世間妄想而疑菩提。所
謂以生滅心而辨圓覺而圓覺性亦同流轉。故須
泯此知見乃入一心相源。以真心真智難以措口。
特借見精以例破耳。既破和合。而阿難又作不和
合見。故復疑曰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
心念慮非和合耶。觀此直須心境兩忘言思路絕
乃入一心之妙耳。
問曰。前會五蘊中首舉色蘊依妄見而有。故說目
因勞而妄見空華。今說六入復拈前兼目興勞共
為眼入。意旨何如。
答曰。此最極微細。非前喻可
比也。以此中乃說最初六根之元。因見分取相吸
習中歸和合結成五淨色根為浮塵所依。本來無
入今始有也。兼目即今眼根為相分。勞即見今。以
此二分本無所有。同是菩提瞪發勞相。意顯識體
依覺故迷。故云菩提發勞。二分依識而顯。為識之
行相。不離自證。原無二體。故云同是。故約以成六
根自體為喻。蓋言本無六根。因最初見相和合而
成淨色。故雙舉之以明六根初結之始。故難領會
耳。
問曰。處者何義。
答曰。處者唯識說有體實相分
色為見分所盧託處。不拘親疏為所緣緣。以皆有
對待俱有所依。今言二皆無體唯一真如。故本如
來藏矣。
問曰。起信三細謂業轉現如是次第。今經三細以
見為轉相列於第三。是則先現後轉。豈失論意耶。
答曰。不失論意。各有所主也。論意單說心法生
起。謂真境界中始因一念妄動即轉圓明真心而
為無明。由此無明乃現分別相續等相。若能離念
即證一心。今經重在眾生生起之元。故因最初一
念妄動即轉無相真心頓成有相之妄相。故虗空
四大自此而形。是為有所有相。因有所相即轉本
有智光而成妄見為取相之妄知。由是見相同一
元明覺體。今溷雜而不分遂成有情。所謂色心和
合而為五蘊之眾生。其意重在妄見執取而為生
死病根所謂數取趣也。故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
幻法。不取無非幻。故祖師云。不用求真。唯須息見。
論獨轉心故真修端在離念。此經轉境故云若能
轉物即同如來。故真修端在不取。即斷生死根本。
故破妄直專揀緣。經重所取故先相。論重能取故
先見。故為門不同而修斷亦別也。宜深觀之。
楞嚴通議補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