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玄義
楞嚴經玄義
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若於因地以生滅
心為本脩因而求不生不滅之果無有是處。又云汝
今欲令見聞覺知遠契如來常樂我淨。應當先擇生
死根本依不生滅圓湛性成。以湛旋其虗妄滅生復
還元覺得元明覺無性滅性為因地心。然後圓成果
地脩證(云云)。此即天台所謂全性起脩全脩在性因
果始終無非常住者也。三因心作不作者。前之三教
不知生死煩惱即涅槃菩提。是故所有業惑定須翻
破。故其因心皆成有作。今之圓人知陰入處界本如
來藏。陰入處界何須翻破。如來藏性亦無煩別顯。故
初心行者直下體此圓理以脩大定。至於果成而見
思塵沙無明任運銷落。如來藏三諦之理法爾證得。
故乾慧地中即云執心虗明純是智慧。二信即云陰
入界三不能為礙。何況住行向地等位耶。是名因究
竟。
第七果究竟者。果地有二種德。所謂智斷。智德名菩
提。斷德名涅槃。總云菩提。別則有三。謂一切智道種
智一切種智也。總云涅槃。別亦有三。謂圓淨涅槃方
便淨涅槃性淨涅槃也。此果人所證之法也。約能證
人則有三身。約所居土則有三土。謂法身居寂光土。
報身居實報土。應身居有餘土也。辨此為三。一圓證
不圓證。二究竟不究竟。三有所得無所得。初圓證不
圓證者。藏通不聞圓名豈論圓證。若別教教行二道
雖不明圓。至初地證道證與圓同。則一證一切證。三
智三德三身悉能分得。特以圓家之真因為別家之
極果與圓為異耳。若今圓人。則教行證道無不俱圓。
故名字圓聞。觀行圓脩。至於分真究竟則一證一切
證。三種智斷及以三身一時頓得。故今初住位云。心
精發輝十用涉入。乃至十身靈相一時具足。自非圓
證莫能銷釋此語矣。第二究竟不究竟者。藏教果佛。
發真無漏三十四心。斷見思習氣。證一切智。坐木菩
提樹下。生草為座。成劣應身佛。居方便有餘淨土。薪
盡火滅入方便淨涅槃。通教果佛。以一念相應慧頓
斷見思殘習。證一切智。坐七寶菩提樹下。以天衣為
座。成劣勝應佛。居方便有餘淨土。薪盡火滅入方便
淨涅槃。別教破十二品無明。證一切種智入妙覺位。
即圓教二行。坐蓮華藏世界七寶菩提樹下大寶華
王座。成圓滿報身。居實報無障礙土。入圓淨涅槃。此
三教果佛地位雖殊。要之悉未究竟。唯今圓佛。破盡
四十二品無明。入妙覺位。諸法不生。般若不生。不生
不生名大涅槃。以虗空為座。成清淨法身。居常寂光
土。故經云。如是重重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又云。入妙莊嚴海圓滿菩提。第三有所得無所得者。
前之三教。由不聞生死煩惱即是菩提涅槃。必須去
生死煩惱之故證涅槃菩提之新。故至果地似有所
得。今經圓人。既知生死煩惱即是涅槃菩提。則生死
煩惱之故故則非故。涅槃菩提之新新則非新。故若
非故雖在生死煩惱又何所失。故云陰入處界本如
來藏。新若非新雖證涅槃菩提又何所得。故云圓滿
菩提歸無所得。是名果究竟。
第八教究竟者。教為能詮。既無別有體相。是則前之
所辨七種究竟。而教究竟在其中矣。但別相雖彰總
相未了。故亦立三意以辨明之。一七法整足不整足。
二七法俱圓不俱圓。三教道可廢不可廢。初義者。此
七種義遍布如來一代大小偏圓教中。於諸經內或
有整足不整足者。今經七義如向所引最為整足。次
俱圓不俱圓者。或七種俱圓此是圓教。七種偏小此
是前教。或前偏後圓此是別教。或圓接通別。或前後
俱圓中間帶一二種偏名。此是圓教借名之意。如今
經當機證初果三果地位之中。借通教初乾慧地。及
借藏教四加行位。雖是偏名義無不圓。三可廢不可
廢者。前三教所詮七種既非究竟故。或被方等彈呵
而廢。或被般若淘汰而廢。此二時若廢而不轉。必待
法華開顯而廢。若不預法華三周廢者。又須涅槃捃
拾而廢。如退席聲聞是也。又前二時但能廢人不能
廢教。或有廢者以機未熟尋又建立。必待法華畢竟
而廢。若此經純圓。在方等般若則為諸佛菩薩之所
褒歎。何況能廢。縱令法華亦不能廢。故法華云。是諸
人等聞我所說巳入佛慧等(云云)。蓋於四時之中。求
為法華網目之圓融整足無愈楞嚴矣。是名教究竟。
約八法行布。釋首楞嚴竟次約諸字圓融釋者。前明
八法既皆究竟。則因超果海。果徹因源。理智行位重
重互入故。法身報身應身如來之大多勝也。奢摩他
三摩禪那密因之大多勝也。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
滿菩提歸無所得。修證之大多勝也。以三菩提上求
佛道。三慈悲下化眾生。諸菩薩之大多勝也。有三摩
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萬行之大多勝也。
法身本覺。二德始覺。始本不二。大佛頂之如來也。中
道屬性。空假屬修。修性不二。密因之如來也。修惡即
性。善惡不二。六種位次無不即理。修證之如來也。發
心究竟二不別。諸菩薩之如來也。緣即了正。了正即
緣。萬行之如來也。三德祕藏如天主三目。大佛頂之
密因也。法報應三如世伊三點。如來之密因也。煩惱
即菩提菩提即煩惱。六不妨即。即不妨六。修證之密
因也。大乘因者諸法實相。諸菩薩之密因也。有三摩
提具足萬行。萬行之密因也。正因屬性。緣了屬修。全
性起修。全修在性。大佛頂之修證也。如者本覺。來者
始覺。如來之修證也。三止三德體一名異。修者修此。
證者證此。密因之修證也。性具諸法。離性無人。諸菩
薩之修證也。本有名具此屬於理。該攝積聚此屬於
事。萬行之修證也。微妙三德遍在十界。大佛頂之菩
薩也。諸佛果地融通全證眾生理本。如來之菩薩也。
方便隨緣止止於俗諦。蜜因之菩薩也。不滅不生合
如來藏。惟妙覺明圓照法界。修證之菩薩也。本有為
具性具十界。萬行之菩薩也。三種具足即是三德。大
佛頂之萬行也。復有一行是如來行。雖是一行而具
五行。如來之萬行也。有三摩提具足萬行。蜜因之萬
行也。住前圓修。登住圓證。修證之萬行也。普賢願海
萬行莊嚴。諸菩薩之萬行也。楞嚴教旨微妙如斯。了
義之說莫此加矣。故曰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諸菩薩萬行首楞嚴。釋別名竟。
次釋通名者。經之一字也。梵云修多羅。舊云有翻無
翻。歷貫線等五一一約教行理成十五義。委如妙玄。
今但略釋為二。一約通別以明教體。二約相代以訓
經義。初義者。神寶記云。夫經者聖人所以示教也。因
教以悟道。則有通有別。通謂十方佛土該於六塵皆
為教體。故淨名云。以一食施於一切。於食等者於法
亦等。於法等者於食亦等。此則偏用舌根所對為經。
或有國土以天衣觸身即能得道。此偏用觸塵為經。
或見佛光明得道。此偏用色為經。或寂然無言觀心
得道。此偏用意為經。如眾香土以香為佛事。此偏用
香為經。蓋由他方根識峻利。故得通以六塵為經。又
若推而廣之。彼一一塵皆具六根。而一一根皆具六
塵。徧法界中根根塵塵皆可入道。無適非經。縱使教
外別傳心要至於無說無字。但有一法當情及無當
情者是亦教體。何處何法為別傳耶。自非深見此理。
難以筆舌既也。次別者。他方六根識利。六塵可得為
經。此方三根識利。唯以色聲及法塵為經。以聲為經
者妙玄云。如佛在世金口演說。但有音聲詮辯聽者
得道。故以聲為經。大品云從善知識所聞也。用色為
經者。若佛在世可以聲為經。今佛去世紙墨傳持。應
用色為經。大品云從經典中聞也。用法為經者。內心
思惟。心與法合。不由他教亦非紙墨。但心曉悟。即法
為經。故云修我法者證乃自知。此三塵為經施於此
土也。私謂次以色為經唯在滅後可爾。若初聲為經
不局佛世。如今時自有不識文字亦因聲得悟。然能
說者終從色法紙墨中得。故大師偏約佛世說也。第
三用法為經。則佛世滅後皆可論之。又此通別。蓋是
因明教體故作此說。若行理皆名為經。則此土根塵
識三亦遍可為經。如二十五聖從十八界悟入。此行
經遍也。普賢觀經云。毗盧遮那遍一切處。一切諸法
無非佛法。法華經藏深固幽遠無人能到。此理經遍
也。故知若約行理而論。根根塵塵遍法界中皆可為
經。次約相代以訓經義者。古以修多羅翻為經者。開
善云。非正翻也但以此代彼耳。此方聖說為經。賢說
子史。彼聖稱經。菩薩稱論。既不可翻。宜以此代彼。故
稱經也。既以此代彼。此方經義訓法訓常。法乃萬代
軌則。常則百王不易。佛經亦然。天魔外道不能沮壞。
是為教常。真正無雜無能逾過。是為行常。湛然不動
決無異趣。是為理常。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是名
教軌。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是名行軌。覺海性澄
圓圓澄覺元妙。是名理軌。釋名竟。
大章第二辨體者。體是主質。前文解釋大佛頂等二
十來字皆能詮名。今辨此名所詮之體。欲令學者因
筌得魚尋名顯體。尋名意在忘名。顯體知無別體。此
乃今家釋名辨體之妙意也。大分為三。初明諸經通
體。次出此經別名。三以別合通。初諸經通體者。天台
大師引釋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大乘經以實
相印為經正體。無量功德共莊嚴之。種種眾行而歸
趣之。言說問答而詮辨之。譬眾星之環北辰。如萬流
之宗東海。故以實相為經體也。書家解禮者訓體也。
體有尊卑長幼。君父之體尊。臣子之體賤。當知體禮
之釋是貴極之稱也。復次體是底也。窮源極底理盡
淵府。究暢實際乃名為底。釋論云。智度大海唯佛窮
底。故以底釋體也。復次體是達義。得此體意通達無
壅。如風行空中一切無障礙。一切異名別說皆與實
相不相違背。釋論云。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故以
體達釋經體也。次出此經別名者。諸大乘經雖通以
實相而為正體。然實相體通遍受眾號。故釋論云。般
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若能以實相而定諸名。則名
無不圓。義無不實。故四明云。毗盧遮那遍一切處。一
切諸法無非佛法。是則世出世間二死五住。至鞞茘
多蠢動蜎飛五無間等。若因若果。無非圓極第一義
諦。故此諸名皆實不虗。五住二死等尚是實相異名。
況實際等諸名非實相乎。故天台釋諸大乘經體。有
時亦就別名而辨。如觀音玄以靈智合法身為體。光
明玄以法性為體等。然則今經之體。於此通別兩楹
必何所歸。古之宗台教而解釋此經者不下十餘家。
於立五重玄義之所及見者唯孤山圓師之經疏。吳
興岳師之說題。孤山則以常住真心為體。吳興則以
空如來藏為體。雖涇渭分清蘭蕙競秀。然於中間所
得偏正亦或不無容議。如孤山以常住真心為體。謂
此經正宗之首。佛告阿難。當知一切眾生生死相續。
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
故有輪轉。然依此而立是得經之正體者也。但不應
云經文顯云常住真心性淨明體安得不以此為體。
今謂。若顯言其體而便立為體者。且經中處處言體。
如首卷云。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二卷云。元是菩
提妙淨明體。又云。其性真為妙覺明體。此皆經文顯
言其體。何獨捨彼而取此乎。吳興以空如來藏為體
者。謂如來藏是經之盛談故也。若以經之盛談宜立
為體者。一經始末無非常體常宗之詮表。是則常住
真心其談尤盛。烏得晦其義而獨取於言乎。須知常
住真心即空如來藏也。經云。空如來藏等七種稱謂
雖別。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此其
是矣。是知若以常心為體。名義俱正。常住體遍無所
不攝。今還雙收二家。正以常住真心為體。旁取如來
藏文釋義。以常住真心為體則有多意。一是經之首
領。如經初發軫即云。一切眾生不知常住真心性淨
明體故。二是經之盛談。如屈指飛光驗見不動觀河
之見童[髟/老]不遷。訖第四卷皆明常住真心故。三以智
驗諦。蓋體是如來妙智究盡之法。既云我以妙明不
滅不生合如來藏能究盡者。既是常住所究盡者安
得不常。四以宗驗體。蓋體是宗之所歸。宗常體亦宜
常。經云。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不生不
滅之果無有是處。因果之宗既須常住。所歸之體安
得不常。又當機發行之由具圓通常三義。彌須以常
住真心為體矣。言通取如來藏文釋義者。蓋常住真
心是一切法之總體。離常心無諸法可論。離諸法亦
無常心可論。故經云。如來常說諸法唯心所現。一切
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又云。我常說言色心諸緣
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汝身汝心皆是妙明
真精妙心中所現物。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
寶明妙性認悟中迷。又云。此見及緣皆是菩提妙淨
明體(云云)。良由實相真心具足諸法。諸法法爾。性本
無生。故如來藏文中。廣約陰入處界以明常住妙明
不動周圓之義。苟非具足諸法性本無生難以銷會
此語。然彼四科。文雖浩汗義猶總略。惟七大之文則
備明常住真心的義。所謂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
本然周遍法界是也。蓋竪窮三世不生不滅之謂常。
橫亘十虗無去無來之謂住。體性清淨不受妄染之
謂真。今言清淨本然周遍法界。夫清淨即體性清淨。
不受妄染也。本然即竪窮三世。不生不滅也。周遍法
界即橫亘十虗。無去無來也。一大既然餘大亦爾。以
後驗前即何之四科。所謂常住妙明等亦從而可知
矣。問七大之文。前四乃對空而辨。曰性色真空性空
真色等。第五空大乃對覺而辨。曰性覺真空性空真
覺。第六見大乃對覺明而辨。曰性見覺明覺精明見。
第七識大又乃對明知而辨。曰性識明知覺明真識。
如此對辨不同其說何也。答此由眾生無始迷真覺
以為根識。局內身以遺外境。對空色以分大小。如經
所謂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
為身。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
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
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譬如百千澄清大海棄之
惟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如來憐愍斯輩
將為指迷而即悟。故必自淺以之深。先以無邊之虗
空對辨有邊之四大。故往復言之。而曰性色真空性
空真色。乃至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所以然者。地大之
色堅質而有方所者也。虗空融通故無方所矣。水火
風大搖動而有生滅者也。虗空恒然故無搖動矣。凡
有生滅去來則有虗妄。無生滅去來故性真圓融矣。
今曰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猶言空性色亦性空真色
亦真。色之與空本無差別。故於第五空大文中而和
會云。若此虗空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
火風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阿難
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虗空為出為入
為非出入。是則四大與空均一常住。相雖似異性乃
元同。莫不清淨本然周遍法界。稱之為大不亦宜乎。
復次色空之常遍雖融。身境之無差未會故。又於空
大文中而云性真覺空性空真覺。所言覺者。通而言
之即根與識也。所以空覺相對而辨者。夫根識有覺
知者也。虗空無覺知者也。事固如是理實不然。故往
復言之。而曰性覺真空性空真覺。猶言覺性空亦性
覺真空亦真。空之與覺元無殊異故。於見大文中而
和會云。若見聞知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無邊虗
空并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性真圓融。皆如來
藏本無生滅。斯則以根識均虗空。豈唯虗空非無情
而地水火風亦非無情。以虗空均根識。豈唯虗空常
遍而根識亦常遍也。稱之為大不亦宜乎。復次內外
既會身境圓融。然於真妄兩途情執猶云冠履故。又
於見識兩大文中。而云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性識明
知覺明真識。性見明見清淨六根也。覺明覺精眾生
六受用根也。性識真識八識九識也。明知覺明六識
七識也。此皆全體起用全用在體。故往復言之。若此
所以。古德云。約諸識門雖一多不定。皆是體用緣起
本末相收。從本向末寂而常用。從末向本用而常寂。
寂而常用故靜而不結。用而常寂故動而不亂。靜而
不結故真如是緣起。動而不亂故緣起是真如。真如
是緣起故無涅槃不生死。即八九為六七。緣起是真
如故無生死不涅槃。即六七為八九。無涅槃不生死
故法界皆生死。無生死不涅槃故法界皆涅槃(云云)。
識既如是根亦復然。豈唯六根。即向之五大莫不體
用相即。以三界唯心一切惟識故。故於識大文中而
和會云。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
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虗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
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夫諸法真常圓會若此。
稱之為大不亦宜乎。是以聖言至此詮理既極。當機
氷執情亦泮然。故經敘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
妙開示。身心蕩然得無罣礙。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
遍十方。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一切世間諸
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圓含裹十方。反
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虗空中吹一微塵若存
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了然自知獲本
妙心常住不滅。(文)觀斯妙悟。驗前圓詮。豈唯見藏性
會通之玄。抑以知經體性具之妙。由數來所宣惟明
藏性。欲委常住尚須義求。今此敘悟乃云。一切世間
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洎乎結文又云。獲本
妙心常住不滅。豈非為其常住真心性具諸法。即此
諸法性本無生。而謂之常住真心性淨明體乎。是故
今經之體其義遍圓。前曰雙收二家義又見乎此也。
問常住真心理固若是。即事而騐可得示乎。答根塵
識三理雖常住。即事而騐難可畢指。良由眾生循業
既久情器確分。即鼻舌諸根尚不及牛馬。矧六塵乎。
今擇其目前可以對[改-己+易]即法易乎。直指唯耳根及以
眼根。庶幾可以為似。雖曰眼根明前不明後四維虧
一半。觀其見性洞然。而於不滅不生之義猶不假乎
晏居而辨。似有愈於耳根者。今撮其樞要而言之。如
經。初以盲人矚暗喻見非眼之後。如來將示阿難此
見不生滅地。乃先以客塵之義而問之言。我初成道。
於鹿苑中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眾言。一切眾
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皆由客塵煩惱所誤。汝等當
時因何開悟今成聖果。時憍陳如起立白佛。我今長
老於大眾中獨得解名。因悟客塵二字成果。世尊。譬
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食宿事畢俶裝前途不
遑安住。若實主人自無攸往。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
名主人。以不住者名為客義。又如新霽清陽昇天。光
入隙中發明空中諸有塵相。塵質搖動。虗空寂然。如
是思惟澄寂名空搖動名塵。以搖動者名為塵義。佛
言如是。(文)憍陳如所言。客塵乃喻煩惱生滅之法也。
主之與空乃喻不生滅常住真心也。陳如之答既巳
了然。即此可以親示阿難客塵主空之義。是故經云。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巳復開開巳又屈
謂阿難言。汝今何見。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
中開合。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手有
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阿難言。世尊寶手眾中
開合。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佛言
誰動誰靜。阿難言。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
為無住。佛言如是。如來于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
阿難右。即時阿難迴首右盻。又放一光在阿難左。阿
難又則迴首左盻。佛告阿難。汝頭今日何因搖動。阿
難言。我見如來出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頭自
搖動。阿難汝盻佛光左右頭動。為汝頭動。為復見動。
世尊。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佛言
如是。(文)阿難所答。我見如來手自開合。即客義也。非
我見性有開有合。即主義也。我頭自動。塵義也。而我
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空義也。當機領解既巳親
切。於是如來普告大眾云。若復眾生以搖動者名之
為塵。以不住者名之為客。汝觀阿難頭自搖動見無
所動。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無舒卷。云何汝今以動
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
行事。蓋曰汝觀阿難頭自搖動豈非塵乎。見無所動
豈非空乎。如來手自開合豈非客乎。阿難見無舒卷
豈非主乎。是則主之與空不生滅義。阿難既然。人固
有之。誠宜即此非動而體悟真常。云何汝今以動為
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
事乎。且有動之身非真身也。有動之境非真境也。今
人者以之為身。以之為境。所謂性心失真。認物為巳
輪迴是中自取流轉矣。此中及下文。印匿王觀河之
見垂手無遺。悉是明見性不生滅義。然下文雖以六
十年觀河之見騐其不遷。而於直指見性之義猶似
太緩。不若此間屈指飛光騐見不動。乃目前對[改-己+易]之
事。而常住深旨易為領略。學人於此切宜自騐。弗效
貧人數他財寶。古師云。此寄觕相密談真見。分別顯
了並在後文。此言似太容易。智者勘之。經文繼此辨
於八還。擇於諸物。洞視十方。非舒非縮等。是明見性
周遍也。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
其自住三摩地中。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華本
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提淨妙明體。云何於中有
是非是等去。是明見性真淨也。然見性之妙常則必
徧必淨。但言不頓彰。是故有此次第大歸。自首卷盲
人矚暗訖第二卷。辨見性非和不和。悉是明見性常
住真淨之義。蓋見性洞然易乎直指故也。若耳根常
住真淨之義則備明於第六卷。文殊選圓通偈云。聲
有亦非生聲無亦非滅此則常真實。即聞性不生滅
也。十方俱擊鼓十處一齊聞此則圓真實。即聞性周
遍也。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此則通真實。即聞性
真淨也。此皆就凡夫迷事以指悟理。行人苟能即此
常徧而擴充之。功用轉深則德量轉勝。經體之妙當
不逾於見聞矣。經云。若能轉物即同如來。身心圓明
不動道場。於一毛端現寶王剎。遍能含受十方國土。
此其效也。第三以別合通者。諸經通以諸法實相為
經正體。今經別以常住真心為體。名雖有別。義則不
殊。如法華方便品長行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
實相。偈頌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世間相即諸
法也。常住即實相也。今經始標常住真心。下文乃廣
明陰入處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此與法華世間相
常義同。是故雖以常住真心為體。義實同乎諸法實
相。此之妙體橫亘十虗無去無來。即天台所謂體者
禮也。體有尊卑。君父之體尊。臣子之體賤。當知體禮
之釋是貴極之稱也。此之妙體竪窮三世不生不滅。
即天台所謂體是底義。窮源極底理盡淵府究暢實
際乃名為底也。此之妙體性體清淨不受妄染。即天
台所謂體是達義。得此體意通達無壅如風行空中
一切無障礙也。復次如來藏本妙圓心非心非空等。
體底也。如來藏元明心妙即心即空等。體達也。如來
藏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體禮也。復次耳根
圓通具圓通常三義。圓體禮也。通體達也。常體底也。
體禮是法身德。體底是般若德。體達是解脫德。若以
三德分對五章。名章總三德教相說三德。體章別在
法身。宗章別在般若。用章別在解脫。今體章別在法
身。而明體底體達者。妙宗所謂空即中故故般若德
是法身底。假即中故故解脫德是一切法自在之體(云云)。
大章第三明宗者。妙玄云。宗者修行之喉襟。顯體之
要蹊。如梁柱持屋結網綱維。提維則目動。梁安則桷
存。蓋因果之宗是一經顯體之要故也。釋此為二。初
簡宗體。次正明宗。簡宗體者。妙玄云。有人言。宗即是
體。體即是宗。今所不用。何者。宗致既是因果。因果即
二。理體非因非果。體即不二。體若是二體即非體。體
若不二體即非宗。宗若不二宗即非宗。宗若是二宗
即非體。云何而言體即是宗宗即是體。又梁柱是屋
綱維。屋空是梁柱所取。不應以梁柱是屋空屋空是
梁柱。宗體若一其過如是。又宗體異者則二法孤調。
宗非顯體之宗。體非宗家之體。宗非顯體之宗則邪
倒無印。體非宗家之體則體狹不周。離法性外別有
因果。宗體若異其過如是。今言不異而異故有宗。不
一而一故有體。釋論云。離諸法實相餘皆魔事。普賢
觀經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是。大乘果者諸法實相
是。即其義也。當知實相體通而非因果。行始辨因。行
終論果。是則諸大乘經皆以實相因果為經宗要也。
次正明宗者。諸大乘經雖通以實相因果為經宗要。
但因果體通而遍應眾號。如觀經疏。以修心妙觀感
四淨土為經宗要。修心妙觀實相因也。四種淨土實
相果也。今經云。汝等若欲捐捨聲聞修菩薩乘入佛
知見。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若於
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之果
無有是處。此義正同普賢觀經大乘因果皆是實相。
然通義若此。別義云何。昔孤山圓師甞判此經。以圓
通妙定為宗。蓋的取觀音耳根圓通。通取一經所明
定行。雲間師。則以楞嚴妙定為宗。謂阿難始以三止
為請。故經之初後非談空假即說中道。此為宗要。今
觀二師所立。雖俱得其旨。然皆有義無文。悉非經之
正意。其正意者乃佛之知見也。以此為宗。不唯攝法
周備。文義亦復顯然。如經初如來首告之云。一切眾
生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徵心之
初。如來問云。惟心與目今何所在。當機復請云。發妙
明心開我道眼。如來許云。令諸眾生獲妙微密性淨
明心得清淨眼。四卷斥凡小云。用世語言入佛知見。
阿難請入華屋云。得陀羅尼入佛知見。如來答云。汝
欲捐捨聲聞修菩薩乘入佛知見。應當審觀因地發
心。五卷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
此等經文。凡若干處。顯言知見體用。復次知見乃是
略舉。備必六根。故經云。令汝安樂妙常同是六根更
非他物。然根必對境。對必發識。是以經中前之四卷
明體。廣約陰入處界及以七大以明常住真心。下文
明宗。亦各以體中一法以陳圓通。故有二十五聖之
多以明佛之知見。故經云。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
修行皆得圓滿菩提。此等經義。皆所以顯詮佛之知
見也。言攝法周備者。如知見既備六根。則耳根在其
中矣。既曰知見無見斯即涅槃。此則六根通須首楞
大定為本。謂之佛之知見也。故阿難經初有通別兩
請。如來下文亦有通別兩答。自徵心訖自證。皆所以
答通請奢摩他也。請入華屋訖選圓通。皆所以答別
請最初方便也。然答別之中。雖正意在別。而意亦兼
通。如初心二決定義云。汝等若欲捐捨聲聞(云云)。此
則意令依常住真心以修大定。乃通義也。次云汝等
(云云)。此則意令即六根降伏煩惱。乃別義也。又此二
決定義乃應前二種根本而說。彼云。一者無始生死
根本。即第二決定也。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
即第一決定也。須知一經所詮不出二種決定。如來
乃先立二種根本。是則一經大旨於首卷中先巳舉
似。後之經文。不過敷陳委悉二決定之義耳。又二種
根本決定。亦是總答阿難通別兩請。第一根本及第
二決定答別也。第二根本及第一決定答通也。所以
阿難必通別兩請如來必通別兩答者。蓋通若無別。
則通無所入之門。別若無通。則別為事相之行。如世
人誰無六根。由知見立知即無明本。諸佛豈無六根。
由知見無見斯即涅槃。如人有目日光明照乃能見
種種色也。問若以佛之知見為宗者。則佛勑文殊選
擇耳根又何所謂。答佛所以命文殊惟選耳根者。蓋
入道雖有多門初心豈能遍入。故令但於一門深入。
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然於所入一門又必
有要。苟得其要。則與不圓根日劫相倍。此方眾生餘
根識鈍惟耳根最利。故文殊順機選之以此耳根圓
通為入佛知見之要門。非謂圓通但只耳根而巳。此
與摩訶止觀初心修觀必先內心。故於三科揀却界
入。復於五陰又除前四的取識陰為所觀境。如去丈
就尺去尺就寸。伐樹得根灸病得穴千枝百病自然
銷殞大同小異。所以異者。彼觀第六識成圓妙三諦。
此觀耳根以入圓通。所觀之境雖異。其於所顯之理
又則一也。今釋此取意為二。初順機對待以明耳根。
次順理絕待以明諸境。初順機對待以明耳根者。所
謂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地實於聞中
入。聞即耳根。以耳根為所觀之境而入圓通。故觀音
自敘云。初於聞中入流亡所。然耳根為境。必云何觀
之而能入流亡所。須知今明宗者能觀之觀也。向明
體者所觀之境也。而觀依境發。境資觀顯。此中略不
言入流工夫者。為巳備於前文故也。故入流之旨其
法無他。但初於聞中稱性觀此耳根本理如是常住
如是真淨。即是入流。言流者乃圓通之異稱也。不入
流則巳。若能入流即巳亡所。以聲處是耳處故。是則
凡言有聲塵之所者因循聲而流轉故也。既入圓通
何容有所。問若體此耳根常住真淨即是入於圓通。
則根塵識三皆可等入。又何貴於耳根。答根塵識三
雖皆常住。秪可隨佛正教之量皈依仰信。實非眾生
所有智分。若耳根常住真淨。就眾生現量而示其理
灼然故。文殊偈云。如觀音所說譬如人靜居十方俱
擊皷十處一齊聞此則圓真實。隔垣聽音響遐邇俱
可聞此則通真實。聲無亦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
圓離此則常真實。常真實常也。圓真實住也。通真實
即也。此數偈不唯可以騐耳根本理圓妙。行者亦宜
持此以資圓修。如人靜居之時。隨其音聲發於何方。
應於障外或動或靜。而吾之聞性圓通常住於此。彌
可資而得矣。經云。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又云此
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深有意乎其言之也。下言所
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者。所謂流既入矣則返
流全一能所都亡。妙淨明心迥然獨脫。皆自然而然。
妙證一時不容前後而經方言如是漸增等者。有以
見語言文字不足以載道者蓋在乎此。學者殆不可
以次第取思議會。其於此理殆庶幾焉。問前云。六根
通以首楞大定為本而為佛之知見。今云。入流之旨
其法無他。但體此耳根常住真淨即是入流。且與前
釋名中奢摩他等云何會合。答觀子之問。似必以止
而止其動必以觀而觀其昏方曰修於止觀。亦必曰
以空而破其有以假而破其無以中而泯其邊方曰
修於三觀。即世人之忽視圓頓止觀類若是也。若然
則纓絡初地之修三觀。此經始終之修奢摩。皆成有
作。何名聖階。須知夫止觀者。無妄名止。不昏名觀。明
靜寂照定慧之異稱也。如方其入流之時胷中稍有
一絲情繫。則彼聞性莫得其圓通且常矣。烏足以為
入流乎。故善入流者。當是時根塵逈脫獨露真常。知
滅對遺惺惺寂寂。如偈所謂。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
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虗空矣。何止觀而不在乎。又
復應知法本非空非假亦非非空假。秪由法性絕待
就此寓名為中。秪由法性無染就此寓名為空。秪由
法性具足諸法就此寓名為假。只一法性即絕待即
無妄即具法。如摩尼寶珠即瑩徹即具寶即體圓。雖
三宛然而是一珠。雖是一珠而三宛然。耳根圓通亦
復如是。十方俱繫皷十處一齊聞。就此絕待說名為
中。能觀此圓是觀中道。故經云。空覺極圓空所空滅。
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就此無礙說名為空。能觀
此通是觀真空。故經云。盡聞不住覺所覺空。聲無亦
非滅聲有亦非生。就此無生說名為有。能觀此常是
觀妙有。故經云。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天台云。全由性
具實匪修成。不其然乎。此猶約不次中說於次第。若
不次不次說者。舉圓必通必常。舉通必圓必常。舉常
必圓必通。是故返聞之時但觀其圓。則通之與常皆
在是矣。故觀音云。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因
入流相得三摩地。又云。我由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
名遍十方界。此乃稱性而觀絕待而照。天台云。圓人
始終皆以中觀為體。此經初信云。即以此心中中流
入。如來彰自證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
藏惟妙覺明圓照法界。二决定云。依不生滅圓湛性
成以湛旋其虗妄滅生。皆此意也。此之妙觀。照而常
寂。亦名息二邊分別止。一切妄思由體此而息。亦名
體真止。亦名空觀。隨聞一切音聲達此聲處全是耳
處。以聞性圓故。亦名方便隨緣止。亦名假觀。此乃即
觀之止。即止之觀。即中道之空假。即空假之中道也。
入流之時。五住磐石砂礫一切休息。名止息止。心緣
中道入實相慧。名停止止。實相之慧即非止非不上
(云云)。偈云。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又
云。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旨歸於此。問經中
入流亡所。古人有以法性流釋之。或言聖流之流。栢
庭揀云。然皆通而未的不當經旨。以今言之。此一流
字正指耳根聞機所在。至微至極。間不容髮。差之毫
釐失之千里。今論圓通常云。秪由法性絕待說名為
中。何與栢庭所立頓相反耶。答夫法性者有通有別。
通謂諸法同以一真法界為性。別謂諸法各有自性。
然諸法是一真法界本有。即通是別。即別是通。故無
通不別無別不通。是以。一真法界之性圓通常。諸法
之性亦莫不皆圓通常。他乃混以法性流釋。故揀云。
通而不的。今則的指耳根法性。即圓通常正在其所
取。不在其所揀也。問天台明法性有三種。一曰性體。
此當正因。二曰性量。此當了因。三曰性具。此當緣因。
今觀耳根圓通。於三性中為觀何性。答夫耳根者。本
無明生死之法。以由性具故能當體即圓通常。圓通
常即性體性量。今則稱此而觀。乃即性具觀性體性
量也。問若性具者必生佛互具根塵互攝。在今耳根
其義云何。答性具之法有自有他。自心生佛。他心生
佛。只此耳根靡不畢具。耳根圓通常。自他生佛亦圓
通常。故曰陰入處界本如來藏。又曰。清淨本然周遍
法界。譬如一室千燈彼彼互具彼彼互遍故。今只觀
耳根。而自他生佛莫不等觀。故觀音妙證之時。而云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上合十方諸佛同一覺心。下合
六道眾生同一悲仰。頓獲三十二應十四無畏四不
思議。若不修時。一念頓觀果地何能頓合生佛。又若
自心不具巳他生佛。則三十二應等皆成作意神通。
須知。此云合者即前不生不滅合如來藏十界三諦
也。稱性而修名之為合。背性而修名為不合。覽教之
者故宜會通。耳根圓通竟。次順理絕待以明諸境者。
所謂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聖性無不通順逆皆
方便也。此中絕待須明兩意。一順耳根之理以論絕
待。次順諸境之理以論絕待。初意者。前之耳根既圓
通常。若此則當體法界攝法無餘。未甞有一法非耳
根圓通所在。故善入流者奚惟觀聲處。即耳處味處
香處根處識處乃至七大皆可入耳門圓照三昧。離
耳根圓通外更無他法可得。故云絕待。次順諸境之
理以明絕待者。前之絕待傍兼而巳。若正論者。一切
諸法莫非圓通。故陰入處界皆云本如來藏常住妙
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不動周圓圓也。妙真如性通
也。常住妙明常也。七大云清淨本然周遍法界。周遍
法界圓也。清淨通也。本然常也。又一二卷中顯示見
性周遍圓也。非舒非縮通也。屈指飛光騐見不動常
也。是故以理言之無非圓通。豈獨耳根之可取餘境
之可去乎。但此方眾生餘根識鈍耳根最利故。佛順
初機勑文殊選之。故諸聖亦不一槩稱理陳述。蓋遵
佛勑所謂汝等最初悟十八界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之意耳。但眾生心病既多。療治難專一藥。即世人之
善攝生者尚能導養得所。矧學佛之知善權者乎。且
此經未來人亦得道。應病順習豈得必拘。是故逆取
經宗載伸兩意。一順經文。二順藏理。順經文則二十
四門大小有殊。順藏理則陰入處界一味平等。何則。
蓋世尊既命各述最初所悟方便。則諸聖宜遵佛勑。
隨以本時所悟而宣故。經二十五門大小偏圓條然
有異。此義皎然。固無足以開權未開而為紛紛之競
矣。今之所釋意存修入。合順藏理以闢圓門。順經文
巳如諸解所釋。順藏理今略明之。大意為二。一縮法
併義。二正明諸門。縮法併義者。若二十四門逐一分
釋則似文繁。單明一十八界則似義闕。故縮地水火
風空五大以入六塵。縮見大以入六根。縮識大以入
六識。秪作三科而釋併七大。如來藏性色真空等義。
以例三科而解。文約既盡。義深且明。況界以大為體。
大與界同義。故縮之併之。行者苟能持此縮併文義
以歷六根。則雖剎剎塵塵皆斯妙觀矣。又何直於二
十五門而巳哉。次正明諸門為三。初六塵。次六根。三
六識。六塵者。色聲香味觸法也。數雖秪六。義各有三。
所謂違色順色非違非順之色。乃至違法順法非違
非順之法。不可意者為違。可意者為順。非可意非不
可意者為非違非順。眾生日用目之所覩乃至意之
所知不出此法。由眾生盲瞑不了此法其相虗假其
性乃真。所以執之以為實有。於是逢可意之色。乃至
逢可意之法。即起貪愛。逢不可意之色。乃至逢不可
意之法。即起嗔恚。逢非可意非不可意之色。乃至逢
非可意非不可意之法。即瞢然無記。此之三毒諸惑
根本。根本既立技末浩然。流浪生死莫之遏絕。今之
行人既聞圓理。逢此等境即當了達。法無自性。當體
我心。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乃至性法真空性空真法。
清淨本然周遍法界。無能無所。非有非無。若逢違順
之境。以此稱性三止而止息之。則貪嗔之心預能降
伏。若逢非違非順之境。以此稱性三觀而照了之。則
無記之心預得破除。次六根者。非取浮塵根以為根
體。乃取能見能聞勝義之根。此之六根。乃眼因明暗。
耳因動靜。鼻因通塞。舌因甘淡。身因離合。意因生滅。
吸此塵象以為見聞嗅嘗覺知之性。離此諸塵畢竟
無體。眾生不了。謂能見聞。取境發識念念執著流浪
生死不能斷除。今之行人。既聞圓理。於此諸根即當
了達。法無自性當體我心。性見覺明覺精明見。乃至
性知覺明覺精明知清淨本然周遍法界。無能無所
非有非無。若因明暗生眼見時。乃至生滅生意知時。
以此稱性三止而止息之。則善惡之心不能生起。若
明暗等滅見亦隨滅。乃至生滅滅時意亦隨滅。以此
稱性三觀而照了之。則無記之心預得破除。三六識
者。謂眾生日用根塵相對即有心起。取境分別名之
為識。此之六識。乃眼色為緣生於眼識。乃至意法為
緣生於意識。離此根塵本無自體。眾生不了謂為我
心。念念分別。心心生滅。致羅生死無有盡期。今之行
人。既知圓理。於此六識即當了達。識無自性當體妙
心。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周遍法界。若根塵
緣起生分別時。以此稱性三止而停止之。如此等心
即得併息。若根塵緣離生無記時。以此稱性三觀而
照了之。此無記心即得破除。此妙奢摩他是金剛王
寶覺。諸塵勞門擬之即銷。行者自當取意而修。不暇
多云矣。問耳門三昧與餘三昧相比較量勝劣有幾。
答耳根圓通勝妙甚多。今以要求大略有二。蓋圓修
法門。一須因果名目相應。一須淺深可以長修。因果
相應者。如經云。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若於
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
是處。且經言。果地覺中有七種名。所謂菩提。涅槃。真
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是七種名稱
謂雖別。莫不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
壞。今觀二十五聖因地發心。唯觀音耳門三昧具圓
通常。與果地覺名目相應。其餘三昧或得其一不得
其二。況復具三。如二十四中擇其利者則眼根為上。
若相與比較。惟屈指飛光騐見不動正與耳根擊鐘
騐常相類。若論圓通。眼根則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
後四維虧一半。及不能觀於障外。非如耳根十方俱
擊皷十處一齊聞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故眼見
雖得一種常住不壞與果地名目相應。既不得圓之
與通。則果地清淨圓滿之德又不能與之相應矣。又
復應知。今耳根圓通十方俱擊皷十處一齊聞。即果
地大圓鏡智也。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即空如來
藏也。聲無亦非滅聲有亦非生。即真如佛性菴摩羅
識也。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虗空。即菩提涅槃也。又耳
根三昧。若以題中大佛會通者。十方俱擊皷十處一
齊聞。即大取包括法身法界遍一切處。是廣大義也。
聲無亦非滅聲有亦非生。即多取含攝報身智境照
發相應不可窮盡。是含攝義也。隔垣聽音響遐邇俱
可聞。即勝取秀出應身自在無能遏絕。是勝出義也。
乃至十種大義十種三法一一會通可知。是故耳根
三昧若總若別皆與果位相應。次淺深長修者。其餘
法門或淺位可修深位不可。如優波尼沙陀修不淨
觀等。或深位可修淺位不可。如普賢心聞洞十方生
於大因力等。故文殊揀云。自餘諸方便皆是佛威力
即事捨塵勞非是長修學淺深同說法。今耳根三昧
具圓通常。初心修此尚與極果名目相應。況其餘深
位乎。故結位中云。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
種深喻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清淨修證漸
次深入。普賢觀經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是。大乘果
者諸法實相是。於茲見矣。
大章第四明用者。天台云。用是佛之妙能經之勝用。
滅惡生善為經力用。滅惡故言力。生善故言用。滅惡
故言功。生善故言德。此皆偏舉。具論必備也。舊或以
破疑生信為此經力用。此濫同法華。孤山以返妄歸
真為用。以經云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虗空悉皆消殞
故。此說宗之力用可爾。若當章明義則又不然。何者。
以妙玄揀宗用中云。宗亦有用。用亦有宗。宗用非用
用。用用非宗用。用宗非宗宗。宗宗非用宗。宗用者。因
果是宗。因果各有斷伏為用。用有宗者。慈悲為用宗。
斷疑生信為用用。若論於宗。且置斷伏但論因果。今
明於用。但論斷疑生信且置慈悲。(文)孤山返妄歸真
正是宗中因果各有斷伏之用。今章中正意不說宗
用正明用用。宜以破妄知見顯真知見為如來之妙
能此經之勝用也。破妄知見是滅惡。顯真知見是生
善。滅惡邊際直至等覺。生善邊際直至妙覺。所謂生
一切善滅一切惡也。故經云。一切眾生生死相續皆
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
有輪轉。常住真心唯佛究盡。經之生善生此善也。一
切眾生言該九界。經之滅惡滅此惡也。一經之旨不
出乎此。故於經首提而示之以為下文張本。若分文
段義。則初二兩卷徵心辨見。破妄知見為正。顯真知
見為傍。三四兩卷明如來藏。顯真知見為正。破妄知
見為傍。如仁王王世志在宣文。國亂民離又須先武。
故武王繼文王而興。則先之以征伐。周公輔成王而
治。則先之以禮樂。文武既濟。妙得其宜。經之力用亦
復如是。眾生心病偏執既甚。藥弗瞑眩厥疾不瘳。故
破心極之於在內在外。破見極之於在面在眼。豈大
聖引物入如來藏之本心哉。蓋亦有所不得巳而然
也。然於所破雖後深先淺。其為所顯莫不初後俱深。
略如屈指飛光騐見不動。示人真見直指靈源。餘之
旨歸多若是也。問用之力用既聞命矣。宗之力用可
得示乎。答宗中斷伏之義巳如釋名斷究竟中說。雖
非此章正意。若欲立名亦可以破妄知見顯真知見
以為力用。如經之後文明地位防陰魔即其事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玄義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