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如說
楞嚴經如說
露。行陰是生滅根元。以遷流造作故。十二眾生。該
盡天上人間。畢殫其類者。盡此十二類生。皆從此
出。以行是業體故。各命由緒者。類生各命之因由
根緒。即識也。同生基者。類生同以為生之基本。即
行也。野馬者。陽焰也。春晴游氣。狀如水。光如𦦨。熠
熠。閃爍貌。清擾。動之微細也。喻生滅。浮根塵。肉身
也。門簨曰樞。門臼曰穴。轉動要處。根塵生滅。皆以
行陰為樞穴。此行陰未盡之相。想陰如大流。行陰
如細流。想陰盡如大流息。行陰現如細流生。若將
此細流元習之性。反入無波元澄之體。則元習澄
矣。此行陰巳盡之相。生滅不停。業運常遷。名眾生
濁。行盡則超之。行陰生滅。微細難覺。故名幽隱。】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
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
生元露者。觀彼幽清圓擾動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
是人墜入二無因論。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
人既得生機全破。乘於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
有眾生。業流灣環。死此生彼。祗見眾生輪迴其處。八
萬劫外。冥無所觀。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
萬劫來。無因自有。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
菩提性。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
其根。知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
本竪。畜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
改移。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
更有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由此
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一
外道立無因論。」
【正知奢摩他。凝明正心。皆想盡之相。外魔皆因心
召。想盡。則天魔不至。唯修禪失趣。狂解妄計。所謂
心魔也。生類本。即同生基也。於本類中生元露者。
於同生基見巳行元也。幽清動元。即行元也。窮究
生類之本。但見行陰幽清圓擾。為生之元。而不窮
識陰本末。遂墜二無因論。外道有一種無因論師。
行人於奢摩他中。謬生計度。不覺便墮其中。非自
立無因論也。本無因者。前際無因也。生機全破者。
行陰披露也。由行陰披露。六用不行。故乘定中眼
根功德。見八萬劫中眾生隨業波流。灣是旋轉。環
是循環。八萬劫前冥然不見。妄計冥無所觀處。為
冥諦。為自然。不知巳之見量有限。謂諸眾生本無
而有。由計本無。則亡却正徧知性。墮落邪見中。末
無因者。後際無因也。謬執生根。不達化理。以人竟
為人。乃至黑竟為黑。無復改移。因而例我本不見
道。末亦無成。是末無因也。結文本字。合是末字。葢
執本無因。故執末亦無因也。一切無因。謂一切本
來自然而然。此由未見識陰。不知十二類生各命
由緒也。此種正所謂自然外道。計一切法自體本
然。不藉因緣。葢謂無因自有。非謂一切斷滅也。】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
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
墜入四徧常論。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
能知二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循環。不曾
散失。計以為常。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住。修習
能知四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體恒。不曾
散失。計以為常。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
識中本元由處。性常恒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
眾生循環不失。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四者
是人既盡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今巳
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由此
計常。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二
外道立圓常論。」
【此單計遷流不住者為徧常而起常見也。行陰生
滅相續不失。故名常。由計四種徧一切法。故名圓。
徧即圓也。故首標徧常。後結圓常。四種者。一心境。
二四大。三八識。四行陰。由妄計行陰為生滅圓元。
遂於心境四大等。皆計為常。一者計心境常。想破
行現。乘此心開。窮研內心外境。本元何自而有。窮
之不遠。但見二萬劫前無因自有。二萬劫內生滅
不斷。不計劫外斷滅。唯計劫內相續為常。二者計
四大常。萬法皆從四大和合而成。作意窮之。見四
大性常。故計眾生體常。四萬劫者。所窮之法稍廣。
故劫數倍前。三者計八識常。根指根中之識六識
也。末那。即第七識。執受。即第八識。集起名心。思量
名意了別名識。六根及末那執受。通舉八識也。心
意識中本元。即識性也。謂其恒常。眾生依之。循環
而住。不曾散失。此認識神而妄計也。所窮八識。法
門深廣。倍前四大。故所知劫數亦倍於前。四者計
行陰常。據想元盡處。認為五陰俱盡。據行陰露處。
認為圓明精心。唯佛眼觀之。乃知此為行陰耳。想
元。想陰也。生理。行陰也。妄謂流轉生滅。皆屬想心。
今巳永滅。則不生滅理。自然屬行。不知行陰即生
滅根元也。但見行陰生理。無彼粗重流轉。遂謂生
滅巳滅。不知流注生滅。宛然全在。非徧圓而計徧
圓。非真常而計真常。故墮邪覺而失正覺。】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一者是人觀妙明心
徧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從是則計我徧十方。
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
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二者是人不觀其心。
徧觀十方恒沙國土。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
劫不壞處。名究竟常。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
猶如微塵。流轉十方。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
其不壞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
色受想等今巳滅盡。名為無常。由此計度一分無常。
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三外道
一分常論。」
【想盡行現。研究自他。而起邪妄分別。首楞嚴定中。
了一切事。究竟堅固。方為正覺。常與無常分計。故
成顛倒。此與四徧常。俱執動元為真常。但彼計一
切皆常。此計自他之中。止有一分真常。一者在自
他處計常無常。妙明圓湛。離我我所。行者於此妄
立神我。從是計我徧凝不動。而諸眾生於中生死。
遂計自為常。計他無常。二者計三災及不及處為
常無常。不觀自心。但觀國土。三禪以下。終為三災
所壞。名無常種性。四禪以上。三災不能壞。名究竟
常。三者計自巳身心為常無常。心性微密難見。故
如微塵。非謂其小也。此執微細心性為我。我者。自
在主宰為義。故能流轉。性無移改。却能令此粗蘊
色身有生有滅。以此粗蘊。皆從我心所流出故。所
流出者名為無常。能流出者名為常性。四者觀四
陰而雙計也。計行陰之流者為常。色受想之盡者
為無常。由此下。總結四計之誤。】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有邊論。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
名為有邊。計相續心。名為無邊。二者是人觀八萬劫。
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無聞見處。名為無邊。
有眾生處。名為有邊。三者是人計我徧知。得無邊性。
彼一切人現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
無邊之心。但有邊性。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
心路籌度。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
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由是計度
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四外道
立有邊論。」
【分位有四。謂三際。見聞。彼我。生滅也。雙計有邊無
邊。但名有邊者。以有邊非勝法也。邊者。限際也。前
四種計真常。此計廣大也。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
發。豈有分位。此人但知法性無邊。未甞親見法性。
遂妄立分位。取著一分以為無邊。其餘皆謂之有
邊。故曰四有邊論。一者約三際以計有邊無邊。生
元流用。行陰也。因遷流計三際。過者巳滅。來者未
見。名有邊。現在相續。名無邊。此在無邊際中。妄立
邊際。豈知菩提之道。無去來者哉。二者約見聞以
計有邊無邊。劫內有見聞處為有邊。以限於八萬
劫數也。劫外無見聞處為無邊。無窮極而不可測
也。三者計彼我為有邊無邊。我能徧知一切眾生。
計我得無邊性。但見其人。不見其人之性。徧計彼
性有邊。不知我自不見。非彼性有邊也。四者約生
滅以計有邊無邊。此人窮此行陰。始有而後空。先
生而後滅。據自巳識見。妄計眾生身中一半屬生。
一半屬滅。遂判生為有邊。滅為無邊。此四有邊。初
唯約自。二單約他。三具自他。四重計他一切依正。
斯則前狹後廣。以成其次。】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四種顛倒。不死矯亂徧計虗論。一者是人觀變化元。
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續處。名之為恒。見所見處。
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相續之因。性不斷處。
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減。各各生處。
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以理都觀。用心別見。
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無。
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
唯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三者是人。
諦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唯答一字。
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說。四者是人有無俱見。
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
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無容窮詰。由此計度
矯亂虗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五外道
四顛倒性。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知見生計者。據彼定中所知所見而倒計也。外道
自有四種不死矯亂議論。與此不同。世尊因此四
種人。知見立知。妄生計度。故斥其墜入外道四種。
生滅行陰。分為八義。別見。謂異見。即變恒生滅。增
減有無也。答中略舉六義。不能定其道理。但兩楹
而答。令彼前人。於章句中不得義理。互互無。即念
念滅也。因無得證。謂一切法皆無也。各各有。即念
念生也。不言有而言是者。計法法皆有。即隨所問
莫不皆是。作如是答。枝者。如木一本而分二枝。從
二至四。於前八中有無分出也。有即是無。如氷是
水也。無不是有。如水非氷也。見有生而忽滅。滅而
不生者。故計有即無。無不是有。問一者以八義並
陳。可名矯亂。二者單計有無。而以一字答。何故亦
名矯亂。答執物而不順理為矯。中無主正為亂。今
觀第一第四。言皆兩可。亂意為多。而終非順理。亦
兼於矯。第三第四。言唯一偏。矯意為多。而終非主
正。同歸於亂。故總名矯亂。虗無。謂虗妄非實。】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死後有相。發心顛倒。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見我圓。
含徧國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緣。隨我迴復。云色屬我。
或復我依行中相續。云我在色。皆計度言死後有相。
如是循環。有十六相。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
兩性並驅。各不相觸。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
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
心顛倒論。」
【無盡流。即行陰也。由計無盡。故計死後有相。真悟
無生。了知生即有滅。生前尚空無相。何況死後。豈
可妄計有相耶。此後五種。與上不死矯亂。俱從有
無起見。但四種矯亂。只是虗見。此四種竟是邪見。
四或字。乃四計。自固身者。堅持護養也。云色是我
者。初計我與色一也。我體徧圓。色為我有。二計我
大色小。色在我中也。前緣。目前之色也。迴復者。運
用也。前緣隨我。云色屬我。三計我與色異也。行相
續。一色也。我依行中。云我在色。四計色大我小。我
在色中也。此以現在之生有。推未來之死亦有。故
曰死後有相。色陰既爾。受想行皆然。故稱十六相。
不言識陰者。行陰未破。識不當情耳。由計陰與我
死後有故。轉計煩惱菩提。皆後後有。染淨並驅。不
相侵滅。計諸陰為煩惱。計我體為菩提。二法俱有。
故言兩性並驅。言五陰者。通結五陰。】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
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見其色滅。形無所因。
觀其想滅。心無所繫。知其受滅。無復連綴。陰性銷散。
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此質現前猶不可得。
死後云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無。如是循環。
有八無相。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
究竟斷滅。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此與上計敵體相番。變有成無。上覩未滅之行陰。
見其無盡。因計前三并萬法。皆當無盡。此覩巳滅
之前三。見其無相。因計行陰并萬法。皆當無相。形
因色有。故色滅則形無所因。心因想繫。故想滅則
心無所繫。有受則連持色心。故無受則無綴。三陰
既銷。縱有行陰。亦歸斷滅。生理。行陰也。此約四陰。
現在因亡。未來果滅。因果合論。成八無相。即有而
空。本自無生。前後一際。是佛正教。前有今無。今滅
後無。是生滅顛倒計。上由前三。而推行陰同滅為
無。此轉計諸法皆然。涅槃因果。依現陰而修。後陰
而證。陰既叵測。修證何有。惑菩提性者。以菩提性
不立一塵。不捨一法。真空妙有非斷滅故。】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
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色受想中。
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如是循環。窮盡陰界
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有相無相。又計諸行。
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虗實失措。由此計度。
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於行存中者。見行陰未滅。區宇宛在也。兼受想滅
者。見前三巳滅。體相全空也。雙計有無者。於存計
有。於滅計無也。自體相破者。以行陰之有。破前三
之無。以前三之無。破行陰之有也。墜俱非者。破無
則非無。破有則非有也。色受想三陰。先雖是有。而
今破盡。故云非有。例行亦爾。四非有也。行陰例前
為無。而現今念念遷流。此又非無。行既非無。前三
亦爾。四非無也。循環四陰而窮盡之。成八非相矣。
隨得一緣者。每於一陰計此二非也。諸行。指萬法。
上但雙觀巳滅未滅之四陰。而正計八非。此更轉
計一切法無不雙非。性遷訛者。死後有無。交相破
奪也。心發通悟者。增廣邪見解也。虗實失措者。以
非無。故不可言虗。以非有。故不可言實也。死後俱
非者。以生存例死後。後際。即死後。盡未來際也。昏
瞢。猶言杳冥。無可道者。言有不有。言無不無。不覺
不知。何可道耶。未得真知灼見。揣摩彷彿。而創為
此論。若真得見諦者。道有道無。皆成妙論。】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七斷滅論。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
或極捨滅。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銷滅。滅巳無復。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
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無。由是妄計設生人天
七處。後皆斷滅。此與第七死後無相異者。彼計現
在無。故死後亦無。此單計死後斷滅為無耳。身即
欲界人天二處也。欲盡。初禪也。苦盡。二禪也。極樂。
三禪也。極捨。四禪及無色也。是名七際。現前滅者。
指因滅也。滅巳無復生者。指果滅也。惑菩提性者。
以菩提性常住不滅故。】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
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
五涅槃論。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
或以初禪性無憂故。或以二禪心無苦故。或以三禪
極悅隨故。或以四禪苦樂二亡。不受輪迴生滅性故。
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五處安隱。為勝淨依。如是循環
五處究竟。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是則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行陰滅而復生。故云後後有。前於行陰念念滅處
起計。此於行陰念念生處起計。葢見行陰念念相
續。新新成有。謂其當有實果。必不滅無也。此與第
六死後有相異者。彼計現在有。故死後亦有。此單
計現在即是涅槃。或者不定之辭。各隨所見而計
一處。非一人徧計五處也。轉依者。轉生死。依涅槃
也。觀見圓明生愛慕故。妄計之由也。葢以無憂無
苦。悅隨二亡之故。妄計即正轉依也。見下界之穢
濁。遂計五處為勝淨。是為五現涅槃。以現在受樂。
不待來生故。不知此皆屬有漏。非無為果。非究竟
處。惑菩提性者。以菩提涅槃。尚在遙遠故。】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
斯悟。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
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
滅後。傳示末法。徧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心魔自起
深孽。保持覆護。消息邪見。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
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得少為足。作大覺王清淨
標指。」
【前云禪那現境。乃天魔候得其便。此云禪那狂解。
乃心魔自起深孽。凡見道不真。多岐妄計。皆是狂
解。是謂心魔。十種狂解。皆誤認行陰為妙真如性。
故有此異見。第一無因論。誤認精覺妙明。非因非
緣也。第二第三徧常。及一分常論。誤認湛然常住
也。第四邊無邊論。誤認清淨本然。周徧法界也。後
六種。誤認如來藏。生空有二見。如第七死後無。及
第九斷滅。誤認空如來藏也。第六死後有。及第十
現涅槃。誤認不空如來藏也。第五矯亂。第八死後
俱非論。誤認如來藏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也。心魔
者。以心見顛倒。即是魔故。深孽者。孽是妖孽。即魔
孽也。枝岐者。言此十種。如木之枝而非本。如路之
岐而非正也。心祈者。心之所求。遭枝岐。即墮於外
道。得少為足。即墮於二乘。標指者。如標月之指。】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陰盡者。諸世間性。幽清
擾動。同分生機。倐然隳裂。沉細綱紐。補特迦羅酬業
深脉。感應懸絕。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鷄後鳴。瞻顧
東方。巳有精色。六根虗靜。無復馳逸。內外湛明。入無
所入。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
不召。於十方界巳獲其同。精色不沉。發現幽秘。此則
名為識陰區宇。若於羣召巳獲同中。銷磨六門合開
成就。見聞通隣。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
瑠璃。內外明徹。名識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
所由。罔象虗無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行性擾動。乃同分生機之綱紐。補特酬業之深脈。
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數數取諸趣而受生也。受
生所以酬答宿業。而脈絡深潛。乃行陰之所感。懸
絕者。分段生死。因亡果息也。涅槃性天。為五陰所
覆。昏如長夜。前三陰盡。如鷄初鳴。雖為曙兆。猶沉
二陰。精色未分。此行陰盡。如鷄後鳴。唯餘一陰。故
云將大明悟。內根外塵。化為湛明之境。內不見能
入之根。外不見所入之塵。受命元由。識陰也。今觀
識陰既是類生元由。不起煩惱。不作新業。由是執
持。不令趣果。無受生分。故云諸類不召。遂了十方
依正。皆識所變。同一識體。故云巳獲其同。性天精
色。雖未明徹。而幽秘之相。巳漸發現。此識陰未盡
之相。幽清擾動。與粗重塵影相應。向滅六識。今滅
七識矣。同分生機數句。與見同生基相應。向能見
不能破。今始破矣。內外湛明二句。與性入元澄相
應。向熠熠元性。今化為澄水矣。深達十方數句。與
見諸十方十二類生相應。向能見不能通其由緒。
今則受命元由可觀可執矣。羣召同中。即十二類
命元識陰也。若於此中以定慧力。銷磨六門。如氷
巳銷而無質礙。鏡巳磨而無垢類。使根合而不分。
界開而不隔。則見聞覺知。如隣之相通。可以互用。
而世界身心。無復留礙。此識陰巳盡之相。吠瑠璃。
寶名。色青體堅。刀不能壞。火不能鎔。唯鬼神有神
通者。能攻之為器。亦云即金翅鳥卵。清瑩明徹。故
借以為喻。命濁依識而生。識盡則超之。識乃妄覺
影明。元無自體。由顛倒起。故名罔象虗無妄想。】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巳滅生滅。
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能令巳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
諸類通覺。覺知通㳷。能入圓元。若於所歸。立真常因。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因所因執。娑毗迦羅所歸冥歸。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一立所得心。
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窮諸行空。照見行陰空也。行從識海騰躍轉生。行
相泯然沒入識海。是為還元。既空行陰。是巳滅生
滅也。尚依識元。是寂滅未圓也。寂滅。即如來藏妙
真如性。識陰。即見精明元也。葢阿賴耶識。巳近妙
真如性。但有同別二種妄見。故曰未圓。不帶纖毫
生滅曰精。唯餘一味寂常曰妙。此而未圓。乃識陰
未破。尚為所覆。似一似常。未精未妙。根隔合開。銷
六入一也。諸類通覺者。我及眾生。同一覺性。如千
燈共室。光通無二也。圓元。即識陰也。圓表諸類徧
含。元影萬化托始。能入者。四陰蕩盡。歸宿於斯。如
諸浪巳停。消落於海也。此定中殊勝之相。功用暫
得如是。若認為真常。便立為因。能性一切為究竟
之處。則墮因所因執。葢真因非所。有所皆妄也。外
道立二十五諦。計冥諦是常。能生諸法。正同此計。
以因有所得。果有所歸。即因即果。皆墮所妄。是以
違圓通。失因地心。背涅槃。亡果地證。前云因地發
心。須與果位名目相應。今立所得心。則非以無生
滅性。為因地心矣。故所證之果。亦與邪因相應。非
常住不生滅之果。本擬證果為歸寧地。種現俱斷。
今反生起外道種子。不但果非真果。抑且妄果復
成妄因。所謂因地不真。果招紆曲也。】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
未圓。若於所歸。覽為自體。盡虗空界十二類內所有
眾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能非
能執。摩醯首羅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
知見。是名第二立能為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
槃城。生大慢天。我徧圓種。」
【上計所。此計能。執識元為自體。而為一切眾生自
此流出。遂執我能生彼。而實不能。故曰能非能執。
摩醯首羅。即色頂魔王天。妄計我能現起無量眾
生。亦能非能類。能為心。能事果者。計我能為彼依。
能成彼事也。大慢天。即摩醯。不能為能。名大慢。徧
圓者。計我體圓徧空界也。此誤認十方唯識。及識
性流出無量如來等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虗空
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
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沉迷。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
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以識元為所歸。疑彼能生我。及一切法。遂計生起
流出之處。為真常無生之體。此與上執。皆從識起。
而所計不同。上謂識即是我。能生萬物。此謂我從
識生。彼是真常。在生滅中。妄計常住。既惑真不生
性。又迷現生滅法。以非常為常。名常非常執。計彼
能生我。與計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由依識元。妄
計常住。故曰立因依心。成妄計果。前計我圓生物。
此計彼圓生我。名到圓。此誤認色身外洎山河虗
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所知。知徧圓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稱有情。
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擇徧知。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覺。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四計圓知心。
成虗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所知。即所現識陰也。謂識有知。一切法由知變起。
因計知體圓徧諸法。遂立異解。謂無情徧皆有知。
無所揀擇。以無知為知。名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兩
外道號。執一切覺。謂一切有知也。謬計圓知。以為
因心。則果中虗謬矣。無知為知。曰倒知○問萬法
唯識。是如來正說。云何此中皆墜外種。答內教萬
法唯識。從緣變起。悉如夢幻。不是實生。故不立知
見。不生法執。今曰立所得心。立依因心。立能為心。
皆是知見立知。故總墮外道。此與第五。俱誤認浮
塵及器世間諸變化相。應念化成無上知覺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巳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
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
以此群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
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五計著崇事
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顛化種。」
【識陰盡者。銷磨六門。諸根互用。今未盡。纔得隨順。
隨心順意。圓融變化。如身上出水。身下出火等。一
根暫得圓化。於是計一切法皆能圓化。發生勝果。
謂火能顯發光明。乃至塵能成就器界。遂邪求邪
觀。勤心崇事。執為能生常住之果。而實不能。名生
無生執。即三迦葉波。諸外道之儔也。既迷真心。從
物求冀。因果皆妄。顛倒化理。名顛化種。此誤認七
大皆如來藏妙真如性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圓明計明中虗。非滅羣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六圓虗無心。
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觀識性圓明。妄計虗無。非者。毀也。非滅羣化者。灰
心滅智。纖毫不立也。永滅依。即外道之涅槃。歸於
永滅。而不知其非。名歸無歸執。舜若多。此云空。無
想天中執斷空者。以圓虗無為之因心。成空亡之
斷果。名生斷滅種。此誤認空與三有一切本無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於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
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求長命者。成其伴侶。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
趣長勞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圓常精圓。皆識元也。以精圓常不傾逝。欲固保幻
身。與之並存。即此方性命雙修。形神俱妙之說也。
於不可貪處。而生貪著。名貪非貪執。諸阿斯陀。即
長壽天。終歸壞滅。空長勞耳。此誤認六根為安樂
妙常也。上著空。此與第八俱著有○元表諸法統
歸。融表萬化含蓄。明表徹體虗朗。常表究竟堅牢。
各與本文關涉。同是識海周徧。故皆稱圓。識陰似
一似常。不達似之非真。各墮所見而起異執。】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觀命互通。却留塵勞。恐其銷盡。便於此際坐蓮華宮。
廣化七珍。多增寶媛縱恣其心。生勝解者。是人則墮
真無真執。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生天魔種。」
【以識陰為十二類生之命元。今觀見各命由緒。皆
以識為主。彼我互通。識陰若盡。眾生命盡。我亦命
盡。誰證真常。便於定中化諸欲境。以留塵勞。依此
邪思。欲證真常。名真無真執。吒枳迦羅。即欲頂自
在天類。因其邪思。感生天魔。漸見眾生與巳同體。
欲學菩薩自利利他。唯恐煩惱消盡。即入涅槃。故
留惑潤生以為度眾之地。與阿難如一眾生未成
佛。終不於此取泥洹。同一願力。但菩薩留惑不斷。
何常廣化多增。可謂毫厘有差。天淵懸隔。此誤認
一切變現。不為煩惱。皆合涅槃清淨妙德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於命明中。分別精麤。疏決真偽。因果相酬。唯求感應。
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巳休。更不
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增上
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九圓精
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前八皆誤入岐路。此二則止息化城。命明。即識也。
於識陰圓明中。忽發小見。因此分別苦集是粗是
偽。滅道是精是真。又知苦果酬集因。滅果酬道因。
於是見苦斷集。唯求道滅感應。既發小見。乃背圓
融常樂我淨之道。無聞僧。妄執小道以為究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巳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登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不迴心者。
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十圓覺㳷心。
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圓融。即上文能令巳身根隔合開也。清淨。即六根
虗淨。無復馳逸也。覺明。即精色不沉。發現幽秘也。
此正識陰精明湛不搖處。若以為深妙。立為果證。
則定性緣覺獨覺之倫而巳。覺㳷。僅與正覺通㳷。
證識覺之圓明。無悲化之妙用。故曰不化圓種。】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塗成狂。因依迷惑。於未足中
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眾生頑迷。
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
將為畢竟所歸寧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
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
普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沉孽。保綏哀救。
銷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中途成狂。前八意多。未足生證。後二意多。因依迷
惑。意兼前後。所愛先習。無始習氣也。今於定中境
界相以者。投彼病根。發其痼疾。即欣取因止。妄為
究竟極證。前八通名外道邪魔。亦可別指前七外
道。第八邪魔俱未斷惑。故云墮獄。二乘異此。故云
不進。總名見魔。見以違理為名。前八違真中二理。
後二違中道理。總屬邪見以二乘智即無明故。】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
得無上道。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從互用中。
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圓明精心。於中發化。如淨瑠璃
內含寶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
心。菩薩所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入於如來妙莊嚴
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五陰辨魔法門。諸佛乘此心開者。每於一陰中未
開之時。依此辨之。不為所惑。方得破除也。單舉識
盡。以後該前。於圓明精心中發化者。以清淨禪那。
照徹諸位也。瑠璃。喻圓明精心。含月。喻於中發化。
超越四十四心。直至等覺後心。則圓明發化巳極。
妙莊嚴海者。具足萬德之果海。前稱首楞嚴萬行。
為妙莊嚴路者。趨此而巳。歸無所得。與將為畢竟
所歸寧地相應。葢無所得處乃是真歸寧地。從前
五十種邪境。總為有所得故○因地法門。千佛所
同。故最初必從五陰次第銷盡。乃可謂之因心。至
於果地修證。則根性有利鈍。習氣有厚薄。各各不
一。前云從是漸修。安立聖位。此平常根性。分破無
明。所謂圓漸者也。此處一超直入等覺。則上根利
知。頓斷在相無明。即證無上菩提。所謂圓圓者也。
或頓或漸。原無定局。但發軔之途。斷不可差耳。】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析
微細魔事。魔境現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
陰魔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魎。
無復出生。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於大涅槃
心不迷悶。若諸末世愚鈍眾生。未識禪那。不知說法。
樂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呪。
若未能誦。寫於禪堂。或帶身上。一切諸魔所不能動。
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總結五陰辨魔之端。奢摩他中。毘婆舍那者。即定
而慧也。覺明分析者。謂依定慧觀智。分析諸魔。以
授末學也。害定者魔。而致魔。者實由五陰主人。若
主人心淨。則魔不復出。褫音池。猶喪也。下劣聲聞。
滯迹化城。不趨寶所者。由此增進。不別修禪次第。
故云未識禪那。未學智慧方便。故云不知說法。定
慧不習。而樂安禪。魔境現前。孰分邪正。當勸持呪。
安其正解。防其邪慮。即不墮魔。是諸如來究竟了
義之說。又是出世最後時說。故云最後垂範。】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失。於大
眾中。重復白佛。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種虗妄。為本
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來微細開示。又此五陰。為併
銷除。為次第盡。如是五重。詣何為界。唯願如來發宣
大慈。為此大眾清淨心目。以為末世一切眾生。作將
來眼。」
【世尊尋常但說五陰托因緣而生。未曾說五陰皆
本妄想生。如色名堅固妄想等。首問此五陰何故
通名妄想。又此二句。問斷除頓漸。併銷是頓意。次
第是漸意。如是二句。問盡其邊際。歷觀五陰邪魔。
皆生於各陰將盡未盡交接處。所謂邊際也。求佛
示我三意。令我等心目清明。堪為末世之正眼。】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諸塵垢。
乃至虗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斯元本覺妙明真精。
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迷頭認影。妄元無因。
於妄想中立因緣性。迷因緣者。稱為自然。彼虗空性
猶實幻生。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阿難。知妄
所起。說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所有。何況
不知推自然者。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
妄想。」
【此經凡明起妄。先標無妄之真以立其本。本覺是
發體。此體不雜有為曰精。不涉諸妄曰真。了無形
礙曰妙。遠離頑昧曰明。淨德滿足曰圓。永絕染惡
曰淨。非留死生塵垢。本來一法不立也。色空因妄
想生。而即本覺精真之妄以發生也。故一切諸法
狂癡。有如認影。妄本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妄
矣。迷因緣者。稱為自然。更妄矣。彼虗空性。從清淨
覺中一念晦昧而起。尚非實有。況因緣自然。皆是
妄想計度生起。乃實有耶。萬法皆從妄起。若此妄
者。知有所起。可說因緣。若妄元無。誰說因緣。因緣
尚是妄中建立。何況不知是妄。推為自然耶。所以
必斥二計者。五陰始從妄想而生。雖有恒無。終依
倒計而住。雖無恒有。二計不忘。五陰牢不可破。故
如來斥妄想。必斥所依之計。開卷指人病根在用
諸妄想。此處將五重妄想。一一發明。全經大起結。】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
懸崖不有。酢物未來。汝體必非虗妄通倫。口水如何
因談酢出。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父母與汝三想成就。而結胎中命根。故曰想中傳
命。酢梅等說。騐體因妄結也。若非妄倫。妄不能感。
諸妄凝結。以成色陰。名堅固。色陰兼根塵。今單言
內身。若外身何關三想。色受想三。相依成命。而總
由一識。識動為想。我心之想。合當生父母之想而
成胎。則前陰之命。轉為後陰之命。嗣續不絕。所謂
想中傳命也。妄想盡。則生死盡矣。】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澀。由因受生。
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虗明
第二妄想。」
【色受想三陰妄想。相因而起。必不相離。故躡前想。
亦躡前喻。汝今現前下。受想也。順益即樂受。違損
即苦受。臨高空想。而酸澀真發。違順皆妄。而損益
現馳。則受陰無體。虗有所明。】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
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寤即想心。寐為諸夢。
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念慮。虗情也。色身。實質也。虗實不倫。而能相使者。
由想融之也。心生虗想。形取實物。心形異用。而能
相應者。由想通之也。至於寤寐搖變。使心隨境。如
說酢思崖。使境隨心。如足酸水出。皆融通妄想也。】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銷容皺。日夜相代。
曾無覺悟。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
無覺。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行識二陰。漸向微細。更難覺其為妄。故此從形體
密移上指點。下從種子受熏上指點。化理。變化之
理。即行陰。以遷流為相。曰不住。運運者。變之又變
也。密移者。密密推移。人不覺知也。甲長髮生。生也。
氣銷容皺。滅也。生滅日夜相代。而無一人能覺悟
者。正見其密移也。若此下。示行陰虗妄也。行陰若
非汝體。何得相代不停。若實是汝身。何不知覺生
滅。非汝不可。是汝無憑。故名幽隱妄想○受想行
三皆屬心。而與色身通貫。受能令身領納。想能驅
使於身。行能遷變乎體。見身為念倫。而非實有。】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
若實精真。不容習妄。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
經歷年歲。憶忘俱無。於後忽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
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
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非汝六根互用開合。
此之妄想。無時得滅。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
則湛了內罔象虗無。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此識乃第八識。精湛不搖。似恒常而非恒常。真即
常也。若實精常。不容妄習。如精金不混沙也。今能
藏者。宛不遺失。則湛不搖中。受熏容妄。何可籌算。
言其習妄之深。湛非真湛。幽湛不覺。譬無波平流
之急水。幽湛流注。不可測知。此憶想之元。容妄之
體也。直須消磨六門。使妄習無寄。然後可滅也。今
汝現在六根之中。串音貫。連綿不斷之意。習是習
氣。幾是幾微。此精了湛不搖者。元從一念無明而
有。故似有如無。而非真無。此識陰所以名顛倒微
細精想○二乘不知八識。認湛不搖處以為妙真
如性。所不必言。即地上菩薩。所破止住相無明。能
除轉現二識。猶未離湛不搖中。湛不搖中。所帶和
合之妄。為生死根者。即生相無明也。唯佛能照見
而直指之。如急流水四句。盡情描出。此即四纏所
分之湛。但彼槩指識陰。此專指識陰邊際。湛入合
湛之時。伏似無形。熏則復起。必至六根互用。識陰
巳盡。此之妄想。方得滅除。即佛境界也。】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汝今欲知因界淺深。唯色
與空。是色邊際。唯觸及離。是受邊際。唯記與忘。是想
邊際。唯滅與生。是行邊際。湛入合湛。歸識邊際。此五
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理則頓悟。乘悟
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我巳示汝。劫波巾結。何所
不明。再此詢問。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
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者。令識虗妄。深厭自生。知有
涅槃。不戀三界。」
【受以領納為義。領納色心諸法。五陰皆然。故總名
受。妄想成。非真心本有矣。二句結前。下答詣何為
界。色陰最淺。識陰最深。色陰有相為色。無相為空。
受陰取著為觸。厭捨為離。想陰有念為記。無念為
忘。行陰散心粗行為生。定心細行為滅。識陰有入
為湛。無入為合湛。若盡色而不盡空。盡觸而不盡
離。盡記而不盡忘。盡生而不盡滅。盡湛入而不盡
合湛。猶未出乎色受想行識之邊際也。上湛字。是
功夫。下湛字。是本體。謂以澄湛之功入流旋元。與
圓湛之體彷彿相合也。人知流逸奔塵。分汝湛圓
為識。不知湛入合湛。亦是識之邊際。以湛了內。微
細流注未斷故。此之不盡。暗長潛滋。由微而著。依
舊輪迴。此五下。答頓除漸盡。真譬劫波巾。識譬初
結。色譬最後結。生因識有者。如後結依初結生。滅
從色除者。如解從後結解。五陰生起從細至粗。由
迷真有識。有識而後有行。乃至有色。滅則從粗至
細。初悟時滅色。滅色而後滅受。乃至滅識。五陰之
滅。有可頓。有不可頓。可頓者理也。不可頓者事也。
理無二致。人自迷源。乘此一悟。合併銷盡。事有萬
殊。勢難兼舉。從淺至深。次第而盡。若頓悟而不漸
除。則有解無行。執理迷事。終非正修真三摩地。汝
應下。令以此義自覺覺他。永斷妄元。齊歸正果。知
有涅槃。一聞見之知。聞說涅槃。為皈依處。念念趨
之。何戀三界。如窮子知有故鄉。自不久戀異鄉。一
了悟之知。巳得涅槃。真樂在我。何戀三界。如窮子
既返故鄉。豈復追戀異鄉。今人口誦三界火宅之
文。心實耽著不捨。不知有涅槃耳。正宗大分文終。】
「阿難。若復有人。徧滿十方所有虗空。盈滿七寶。持以
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虗度。於意云何。是人
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阿難答言。虗空無盡。珍寶
無邊。昔有眾生施佛七錢。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
現前虗空既窮。佛土充徧。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
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
虗妄。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
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能以
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未學。是人罪障。應念
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得福超越前之
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算數譬喻所不
能及。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呪。如我廣說。
窮劫不盡。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至菩提。無復魔業。」
【此下流通分。以財施之勝。較量法施之尤勝。四重。
殺盜婬妄也。十波羅夷。即梵網經所說十重罪。是
極惡因也。十方阿鼻。是極惡果也。一念者。暫時發
心。亦必專心。此法門。指大定圓通深入之門。末劫。
聖遠魔強之日。未學。難進易退之人。應念消滅。即
應弘經之念。皆得消滅也。一念微功。便能脫極苦。
生極樂者。由萬法唯心。轉迷為悟。悟不復迷。令聞
者信解無謬。展轉利樂。無有窮盡。故能獲福超前。
輕罪無罪。弘經果報。殊勝可知。若有下。勸誦持。及
依教修行。上利他得福。此自利成道。】
「佛說是經巳。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
天人阿修羅。及諸他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并初發
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此明法會欣慶。聖仙童子。是居仙趣而修內教。希
獲童真妙果者。發心大力。是具神通。得無畏。迴心
護教。住如來座下者。皆大歡喜。謂預聞大法。隨所
證量。得大饒益。故慶快非常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如說第十卷(終)
* No. 286-D
重刻楞嚴經如說䟦
世尊所說諸法。或山頭滾浪。或海底飛塵。唯佛與佛。
乃能究盡。淺根小器。不可測也。獨楞嚴經。謂一切事
究竟堅固。蓋眾生不知常住真心。故流轉諸趣。若知
妄本無因。則根塵周徧法界。至慶喜悟後。請示華屋
之門。世尊委曲垂慈。精詳開示。如大長者在逆旅。與
往來諸子。說貧富。較苦樂。示以本有之業。與以無盡
之糧。各如其量而止。佛之大旨。不離戒定慧者是。古
今諸師箋註。五十餘家。士大夫中。譜希聲之韻。暢無
舌人之語。高遠乎。平易乎。撫掌大笑乎。潛心不捨乎。
不能枚舉。周子訥公。儒也。每詢因果。余告以楞嚴經。
儒佛同歸。因果全了。遂取伯敬鍾公如說讀之。嘆曰
善哉。怡然獨得。悠然各得。因願流通。謀諸山野。相與
校閱而增刪之。售產重梓。猶護如意珠也。普願見者
聞者。空諸塵想。共識真心。因戒得定。因定得慧。庶幾
一切事究竟堅固乎。他年與伯敬先生。把臂如來藏
中。入世出世。俱得歸元矣。余安用多語哉。
皇清康熈巳未蓮月東塔淨範謹題
* No. 286-E
伏聞楞嚴寶經。上可見性成佛。次可遠離魔障。顯密
神功。不可思議。世出世間。悉當頂禮。即如杜祈公。但
知儒書。不信釋典。從張文定。遂讀是經。嘆為聖書。悔
其見晚。王介甫生平強拗。豈識圓通。晚年屏居鍾山。
與潘興嗣談禪。自悔從前舛謬。爰作是經註解。始迷
終悟。不可殫述。德最愚陋。妄擬逃禪。首祈薦先。兼圖
自轍。初閱是經。猶如望洋。幸得伯敬鍾公如說。心悅
手錄。請正為則大師。示云。是本天如師會解。一雨師
合轍。可謂青出於藍。豈非後來居上。但多魚魯之誤。
所以流通不廣。欲廣流通。必須訂字。若義未精。慎簡
諸註。僅可刪易。不可妄增。寧或闕略。不宜煩冗。勿列
其師。如出一口。蓋謂助佛宣化。無取分別。因經闡教。
務期簡亮。德承開示。代為操筆。每成一卷。即請鑒定。
與眾共梓。願入大藏。是皆鍾公善集。為師妙裁。先達
標指。諸賢贊修。得成暗室慧燈。迷津寶筏。德僅管窺。
不贊一辭。聊述訂梓本末。耑冀寶典流通。仗佛慈光。
遍照濁水。普祈善根。因經證果。
康熈巳未蓮月擕李弟子周真德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