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疏解蒙鈔
楞嚴經疏解蒙鈔
二區分。類生差別。流浪苦海。如汲井輪。其猶空華。於湛精明。亂生亂滅。此皆塵勞煩惱汙染真性。不得清
淨。今欲轉染歸淨。返流復源。故立漸次修行。以為對治。下喻云。如淨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并雜灰香。
洗滌其器。後貯甘露。由此漸次。以立地位也文二)。
([?∴]一結前生後二)。
(卍一結前顛倒因)。】
「阿難。如是眾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猶如
揑目。亂華發生。顛倒妙圓。真淨明心。具足如斯虗妄
亂想。」
【【疏】眾生妄心。無始熏習。業苦種子。如恒河沙。何啻
十二八萬四千。故一一類。獲具十二。於妙圓中。皆
是狂勞虗妄華相(〔標指〕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故一念妄動。諸
相具足)。
(△〔孤山云〕各具。即互具也。以一一類心。妄種皆足。一則現起名事造。餘則冥伏名理具。以妄本無
體。元是真心。是故妄具。元是真具。具無其相。一切皆空也〔補遺云〕准止觀事理二造。今此各各具十二類。
事造也。於事造中。眾生實造。三世業果各具者。各造也。所謂變造。猶如捏目。亂華發生。正顯變造之相貌
也。然此事具。並由理具。故云真淨明心具足等)。
(卍二生後漸次法)。】
「汝今修證。佛三摩提。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
方得除滅。如淨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并雜灰香。
洗滌其器。後貯甘露。」
【【疏】真心如器。顛倒即毒。湯水等即戒定慧。洗即修
習。甘露即無生忍。若本無垢。亦無修證。既有修證。
須具眾因。故此三種。皆為本也(〔吳興云〕淨器喻伏惑行人。除滅亂想。
身器清淨也。除去毒蜜。喻除其助因。及刳其正性也。湯水如正行。灰香如助行。甘露喻所證之理)。
(△〔王舜
鼎曰〕既云一一類中。各具十二顛倒。虗妄亂想。如恒河沙。伏斷功夫。從何下手。故云。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
三漸次。本因。即前文因明因動。所謂陀那細識。根本無明。亦即所謂結心也)。
(△〔私謂〕淨名經云。何者為如
來種。文殊師利言。有身為種。無明有愛為種。貪恚痴為種。四顛倒為種。乃至一切煩惱。皆是佛種。若見無
為。入正位者。不能復發阿耨菩提心。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華。𢍉溼淤泥。乃生此華。煩惱泥中。乃有眾生
起佛法耳。經云。汝欲脩證。佛三摩提。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正此義也。故肇公曰。自非凡夫。沒命
洄淵。遊盤塵海。進無無為之歡。退有生死之畏。何能發迹塵勞。標心正覺。拔斯無上之寶乎。經從三漸次。
安聖位。增進修行。必曰始於凡夫。意葢如此)。
(○〔引證〕〔淨名經云〕得甘露滅覺道成。什曰。梵本云。寂滅甘露。
寂滅甘露。即實相法也。諸天以種種名藥著海中。以寶山摩之。令成甘露。名不死藥。佛法中以涅槃甘露。
令生死永斷。是真不死藥也)。
(△〔智論云〕若菩薩甘有三毒者。云何能集無量佛法。譬如毒缾。雖著甘露。皆
不中食。菩薩集諸純白功德。乃得作佛。若雜三毒。云何能具清淨佛法)。
([?∴]二正辨修行二)。
(卍一徵列)。】
「云何名為三種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
刳其正性。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疏】前問至何漸次。得修行目。今此第二。名正修行。
故云真修。(以持聲聞菩薩戒律。是無漏之學。故標真修。簡前修習)五種辛菜。
名為助因。以能資助煩惱業故。淫殺盜妄。名為正
性。以是生死根本。解脫怨故。根塵偶對。流逸奔趣。
正是無明。現行業用。是故除而去之。刳而空之。違
而背之。苟三行漸著。功用漸成。六用不行。返流全
一。妙圓平等。身心快然。是人即獲無生法忍(〔孤山云〕漸
次者。事偏理圓不同偏教之漸也。斷辛持戒。從麤至細。破惑入位。自淺由深。皆以菩提之心。即理而修。無
非圓行也)。
(△賀中男云。欲修觀音耳根圓通。當立此三漸次。方得證入)。
(卍二別釋三)。
([○@●]一除其助因二)。
([○@(?∴)]
一總指食為助因)。】
「云何助因。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
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言。一切眾生。
皆依食住。」
【【疏】皆依食住者。食以資益諸根大種。心心所法。能
生喜樂。相續執持。故有四種。(唯識文同)段謂分段。以欲
界香味觸三。正消變時。有資益義。乃名為食。(〔唯識云〕一
者段食。變壞為相。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以變壞時色無用故)觸食。謂根境
識三和合。能引意識。相應觸起。觸對前境。能生喜
樂。資益諸根。及心心所故。(二者觸食。觸境為相。謂有漏觸。裁取境時。攝受
喜等。能為食事。此觸雖與識相應。屬六識者。食義偏勝〔證真云〕觸謂觸對。取六識中相應觸。對前境時。生
喜樂故)思食。謂意識相應思。與欲俱轉。於可意境。希
望偏勝。有資益義故。(三者思食。希望為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
食事。此思雖與諸識相應。屬意識者。食義偏勝〔證真云〕思謂意思。取第六識相應思。於中意境。生希望故。
相應觸及相應思。皆心所徧行中法。思想飲食。令人不死。亦名思食。冷煖等觸。亦名觸食。此乃分通。非正
食義)識食。謂第八識。由前三食。緣助勢力。令此第八。
體有增勝。故能執持諸根大種。能與諸法為長養
因。有攝受義。故名為食(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
能為食事。此識通諸識自體。而第八識。食義偏勝。若無此識。彼識食體。不能有故。由此定知。異諸轉識。有
異熟識。一類恒遍。執持身命。令不斷壞。世尊依此故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證真云〕段食唯在欲界。
以色無色界。無香味二塵。餘三徧通三界)。
(△〔真際云〕佛成道後。為除自餓外道苦行。說一切眾生。皆依食
住。正覺正說。餘不能知。外道嗤曰。愚者亦知。何言正覺正知。佛返問食有幾種。外不能答。因說四食云云)。
([○@(?∴)]二別示食辛過患二)。
([○@卍]一勸令斷)。】
「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眾生。求三
摩提。當斷世間五種辛菜。」
【【疏】有資益義。皆名為甘。不正消變。能壞身心。皆名
為毒。是五性熱。氣葷味辣。脩行者食。能殺法身。如
食毒也。五辛者。謂大蒜茖䓗(一作革葱。薤也。其形似韮。類山葱也)慈
䓗(乃葱之正名)蘭䓗(即小蒜也。雜阿含云。非小蒜。木葱是也。木葱即韭也)興渠(興渠
譌也。應法師云。此云少。正云興宜。出烏荼婆他那國。慈愍三。藏云。根如蘿蔔。出土辛臭。冬到彼土。不見其
苗。此方無故不翻。石門云。此方以胡荽稱之)。
(△〔梵網云〕若佛子。不得食五辛〔楞伽云〕一切葱韭薤蒜。臭穢
不淨。能障聖道。亦障世間人天淨處。何況諸佛淨土果報)。
(△〔翻譯云〕楞嚴開有五失。一生過。二天遠。三鬼
近。四福消五魔集)。
([○@卍]二示過患二)。
([│/○]一現同鬼住)。】
「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如是世間。食辛之人。
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
諸餓鬼等。因彼食次。䑛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銷。
長無利益。」
【【疏】生死根本。無過淫殺。此五能助。復加葷穢。引諸
邪惡。唯增癡惑。汙清淨道。故福德天眾遠離。無益
惡鬼同住也(〔智論云〕行者欲令大德天來。惡鬼遠去。故身心輕便。近諸惡鬼。令人身心
漸惡。譬如近瞋人。能令人瞋。近美色。則令人好色情發)。
(△〔私謂〕龍樹言北方有雪山。雪山冷故。藥草能殺
諸毒。所食米糓。三毒不能大發。三毒不能大發。故眾生柔輭。信等五根。皆得勢力。如是善因緣。北方多行
般若波羅蜜。夫以雪山之藥草。其力能殺三毒。長五根。多行般若波羅蜜。則五辛能發淫增恚殺法身。障
聖道。益可反而徵矣。草木之滋。轉移如是。謂之助因。豈不信乎)。
([│/○]二終作魔民)。】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
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
讚淫怒癡。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
【【疏】臭辣葷穢。非可聖意。故不守護。魔不持戒。而修
邪定。及修世福。遂感魔宮。以定福力。且順生報。其
毀禁業。順後方受。
([○@卍]三結成行)。】
「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
漸次。」
【(〔私謂〕禁食五辛。口腹麤戒。庸夫婦孺。胥能遮止。如來特開為三漸次之一。居四十四心之前。此何以故。良
以修三昧人。禪定專勤。修習猛利。欲以凡身。頓超直入。此諸佛菩薩之所愍念。亦煩惱四魔之所尋伺也。
障濃智薄。觀弱境強。影明非真狂解旋起。依四食之妄因。忽五辛為小戒。有曰。三淨五淨。猶云神力化生。
此五元無命根。何以不同草菜。有曰。食甘食毒。豈是生死真因。此辛即歸變壞。何云皆依食住。有曰。我誦
十二部經。身口意三俱淨。五葷入口。成甘露味。何用區分淨穢。有曰。我得妙三摩地。婬怒痴三無礙。五菜
段食。非毒器蜜。安能發動貪嗔。邪見惡覺。盤互因依。舉心動念。罥觸魔網。由是大力魔王。乘便說法。破除
律儀。埽蕩因果。生魔民而死魔眷。積劫沈淪。莫之返矣。起信辨魔事云。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
好具足。今經現作佛身也。若說陀羅尼。若說布施六度。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今經來為說法也。
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盤。今經非毀禁戒。讚淫怒痴也。下經廣辨
魔事。於色陰盡。則云。乃謗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飲酒食肉。廣行淫穢。於受陰盡。則云。破佛
律儀。潛行婬欲。如是魔事。行相微細。起信精辨於止觀雙照之後。此經嚴辨於色受既盡之餘。今於三漸
次之首。特舉食辛一戒。豈偶然哉。三漸次中。一二皆名助行。助行者。正行之助也。正助二行。皆正修行之
目也。今謂斷葷。但除辛食。不同第二。正名修行。則如來於此。何以特標。第一增進修行漸次。後文何以結
云。如是皆以三增進故。成就五十五位。真菩薩路哉。長水謂助因非正修。略標疑義。近師列五十五位。遂
敢於奮筆。簡去第一漸次。其過大矣。蒙是以詳辨焉)。
([○@●]二刳其正性二)。
([○@(?∴)]一勸持戒二)。
([○@卍]一正勸止持)。】
「云何正性。阿難。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淨
戒律。永斷淫心。不飡酒肉。以火淨食。無啖生氣。」
【【疏】正性者。以殺盜婬性是罪故。復是生死根本性
故。然飲酒合是助因。今為正性者。以過惡深於辛
故。以火淨食者。以淺況深。生菓尚須淨食。何況酒
肉。婬盜殺妄。涅槃護譏嫌戒。與性重等。故須防微。
免致大過(〔熏聞云〕中五菓之屬。皆須淨人。以火觸之。然後得食。防壞生故。此名火淨。又淨
食有五種。火淨。刀淨。爪淨。鸚鵡嘴淨。子不生淨。出十誦律)。】
「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婬。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
是處。當觀婬慾。猶如毒蛇。如見怨(怨一作冤)賊。」
【【疏】豈有具諸功德。出離之體。而從婬殺盜妄中得。
必不然也。毒蛇怨賊。能殺生身。不損法體。婬慾能
損法身慧命。真修行者。必須永斷。涅槃經說。菩薩
觀愛。有九種過患。一如債有餘。二如羅剎女婦。三
如妙華。莖有毒蛇。四如惡食。性所不便而強食之。
五如婬女。六如摩樓迦子。七如瘡中息肉。八如暴
風。九如彗星。下文云。十方如來。色目行婬。同名欲
火。菩薩觀欲。如避火坑(〔智論三十五〕欲如怨者。失人善利。亦如剌客。外如親
善。內心懷害。又知五欲。如鈎賊魚。如強害鹿。如燈焚蛾。是故說欲如怨。怨家之苦。不過一世。著五欲因緣。
墮三惡道。無量世受諸苦毒〔熏聞云〕於四重中。略誡前二。又於二中。偏誡淫慾。刳性之意。斯為本。與法華
云。諸苦所因。貪欲為本。若滅貪欲。無所依止。智論云。世間無不愛樂五欲。於五欲中。觸為第一。能繫人心。
如人墮在深泥。難可拔濟。若受餘欲。猶不失智慧。婬欲會時。身心荒迷。無所省覺。深著自沒)。
([○@卍]二教行次
第)。】
「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
執心不起。」
【〔資中〕入大乘道。而先學小者。如十輪經說。學行
次第。若不先學小乘。即學大乘。無有是處。乃至云。
無力飲河池。詎能吞大海。是故。一切菩薩。皆先學
三乘。唯不究竟證於小耳(〔標指〕小乘戒律。身觸為犯。大乘戒律。起心即犯。
四棄。殺盜婬妄為性戒。謂之四根本罪。小乘比丘所持。因此生二百四十六條輕重之律。八棄如前四。亦
二百四十六條。都五百也菩薩只十波羅夷也)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即梵
網所制也。亦應如地持及瓔珞所說。三聚戒相。謂
攝律儀戒。十波羅夷。攝善法戒。八萬四千法。攝眾
生戒。慈悲喜捨【疏】比丘四重。尼復加四。謂觸八覆
隨。故云八棄。(〔熏聞云〕觸八覆隨者。謂第五不得染心男身相觸。六不得染心男捉手捉
衣。入屏處。屏處並立共語共行。身相倚共期等。八事。七不得覆他重罪。八不得隨舉大眾供給衣食)梵
云波羅夷。此云棄。謂犯此者。永棄佛法邊外。猶如
死屍。大海不受。故名為棄(棄從眾法絕分為名。眾法絕分者。四人巳上。凡
於羯磨。不任僧用。四分偈云。諸作惡行者。猶如彼死屍。眾所不容受。以此當持戒)。
([○@(?∴)]二明利益二)。
([○@卍]一遠
多過累)。】
「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偷劫不行。
無相負累。亦於世界。不還宿債。」
【【疏】三緣若斷。三因不生。故於世間。不相詶報。皆由
持戒成就故爾(〔吳興云〕不婬故無相生。乃至不妄故不還宿債)。
([○@卍]二獲多神用)。】
「是清淨人。脩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
十方世界。覩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
宿命清淨。得無艱險。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疏】持戒清淨。魔事不生。觀行既成。故能發用。於父
母所生之身。得相似五通。此同法華觀行持經。於
現身中。獲六根淨。文云。雖未得天眼。但用父母所
生眼。徹見三千界等〔資中〕此如法華。現身所得。
六根清淨。即相似位也(〔法華論云〕眼能見大千。應是天眼。那名肉眼。智者大
師通云。此是圓教位。因經之力。有勝根用。既未發真。不得稱天眼。猶名肉眼。是分段之身。故稱父母所生。
雖云肉眼。具五眼用。見大千內外)。
(△〔熏聞云〕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別言。應屬身根。即如意通。總說者。六根
清淨。皆神通故。智者指法華。并普賢觀。及菩薩處胎經。皆以六根而為六通。則佗心宿命漏盡。同是意根
淨也)。
(△〔中川云〕三種漸次。以戒為體。戒屬奢摩他觀。寶積論曰。以戒故。於奢摩他分同。戒是三昧因故。以
多聞故。毗婆舍那分同。能領得無漏智故)。
([○@●]三違其現業三)。
([○@(?∴)]一返流全一)。】
「云何現業。阿難。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婬。於外
六塵。不多流逸。」
【【疏】由前超後也。清禁既圓。觀行仍就。於六塵境。巳
知虗幻。終不信任。隨流奔逸。妄有取著(〔合解云〕現業乃現行
業果。即六根分別六塵。第二決定義。言逆彼無始織妄業流也)。
(△〔清涼云〕勤習守心。不犯塵境。名不放逸。
是修習相。涅槃云。不放逸根。深固難拔。因不放逸。一切善根。皆得增長)。】
「因不流逸。旋元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旋一。
六用不行。」
【【疏】正違現業也。既不隨塵。復歸元性。元性之中。本
無根塵。夫何為偶。根境不生。六用不起。唯一圓常。
妙覺明性。此同觀音圓通。生滅既滅。寂滅現前也。
故上偈云。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塵垢應念消。
成圓明淨妙(〔吳興云〕因不流逸。由斷客塵煩惱也。旋元自歸。漸入如來藏心也。塵既不
緣下。進破根本無明。前屬似位。但云不多放逸。今取真證。乃是根塵泯亡。逆無明流。純一真性。六用不行)。
(△〔阿含云〕佛告比丘。當修一行。謂他物莫取。比丘言。我巳知巳。謂色聲香味觸法。佛言善哉。若能不取此
六。即所作巳辦。能得涅槃)。
([○@(?∴)]二獲忍無生)。】
「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琉璃。內懸寶月。」
【【疏】此敘證真相也。國土融真。圓明體現。故如琉璃。
內懸寶月。清淨者空義。琉璃寶月。空假中也。故圓
覺云。覺圓明故。顯心清淨。心清淨故。乃至一世界。
多世界清淨等(〔直解云〕十方國土。即六塵境也。根塵不偶。妙湛旋復。則外六塵自淨。
故云晈然清淨)。】
「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
【【疏】前則世為圓明。此則身心圓明。本由迷倒。身之
與心。外洎山河虗空大地。咸我妙明真心中物。今
復本元。故身心世界。妙圓平等。更無差別。法界一
性。創證此境。快然安隱。即分得涅槃安樂處也(〔論云〕
如來法身。徧一切處。能與眾生。作平等緣。所謂一切菩薩。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圓覺言。四大不
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由不動。故安隱也)。】
「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
【【疏】此獲聖德。即所證理顯也。現謂顯發。理智行三。
名密圓淨。即涅槃三德也。(密。理也。圓。智也。淨。妙行也。即法身三德)一
一德中。具一切法。三一無礙。故稱為妙。此三種法。
諸佛所證。是佛果德。攝盡十方三世佛法。今日於
此。一念顯現。通達無礙。故云皆現其中。
(△〔圓覺云〕清淨奢摩
他。如鏡現諸像。又云。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疏云。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
不現。心若有垢。法身不現〔中川云〕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即奢摩他觀也)。
(△〔熏聞云〕獲大安隱。即
涅槃也。皆現其中者。謂極果之德。入分真之性也)。】
「是人即獲無生法忍。」
【【疏】結能證也。真如實相。名無生法。無漏真智。名之
為忍。得此智時。忍可印持。法無生理。決定不謬。境
智相冥。名無生忍(〔熏聞云〕忍謂忍可印持。決定不謬。即能證智也。無生法。從所斷
惑得名〔共〕約所證。亦名寂滅忍)華嚴初住。餘經初地。是得忍位。今
經第三漸次。便得此忍。逈異餘說。(無盡曰。表圓通之直截也)於
此忍中。隨所證得。不異而異。即立諸位。故名聖位。
此則初漸次。正修觀行。(觀行即。五品位)第二漸次。觀成入
似。(相似即。十信位)第三漸次。既言獲無生忍。即同初住至
等覺位(分證即。初住至等覺位)。
(△〔溫陵云〕華嚴十忍。第三無生法忍。謂不見有少法生。不見
有少法滅。離諸情垢。無作無願。安住是道。名之曰忍。言法忍者。揀異二乘伏忍也)。
(△〔私謂〕華嚴中七住。得
不退轉無生法忍。天台即入初住得也。清涼六地疏。仁王經說有五忍。伏。信。順。無生。寂滅。前四各有上中
下品。地前但得伏忍三品。九地如次配三忍。十地及佛。得寂滅忍。又云。若約空無我理。為無生者。即初地
證如。若約證實反望。則七地方得。若約契本常寂。即十地後得。此皆入地證無生忍之明文也。李長者言。
經云。入一切法。如虗空性。是名得無生法忍者。明八地巳前。十住至十向。是地前隨行順無生忍。從初地
至三地。總取地前三位。作一法修行。名長養智悲。亦名順忍。直至八地。功用巳終。得無生忍。以論配疏。則
互有不同。今經所云得無生忍者。以次位推。應是順無生忍。而於三漸次即獲者。清涼云。上來諸門。多通
始終。獨一無生。兼通頓教也。言從是漸修。隨所發行者。方山云。十忍等。是十地位終。入生死。利眾生之方
便。亦是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十一地。五位通修。正圓漸修證之旨也)。
(△〔賀中男云〕是人即獲無生法忍。
是人。指前清淨持禁戒人。功用至此。始得不生不滅果地覺。為因地心也。菩薩初入流時。即以如幻三昧。
觀察俱空不生之理。故當下即獲此理。諸經入地方證無生法忍。今信前即獲者。此經因地發心。與果地
覺。名目相應故。從是漸修等。通指後之諸位也。謂以此不生不滅。為因地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由是信
住行向。入地證位。皆以此位為基。此正答前問。至何漸次。得修行目也〔私謂〕長水指前文二者真修。為答
修行之目。故後人有揀第一助行之說。今指漸修發行為正答修行。則問答分明。都無疑義。亦與蒙之小
辨。相助發也)。
(○〔引證〕〔法華玄義云〕五品巳圓解一實四諦。圓伏枝客根本惑。故名伏忍。十信之位。伏道轉
強。發得似解。正是伏道。未得入中。若入初住。正破無明。始名斷道。名圓教無生忍。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
皆。破無明。同是無生忍位。妙覺斷道巳周。究竟成就。名寂滅忍。若論通義。妙覺寂滅。亦名無生忍。仁王云。
從初發心。至金剛頂。皆名伏忍。伏順既其通上。寂滅無生。亦應通下)。
(○〔智論云〕菩薩摩訶薩。上菩薩位。當
學般若波羅蜜。菩薩位者。無生法忍是。若菩薩能觀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不生。不不滅。不共非不共。如是
觀諸法。於三界得脫。不以空。不以非空。一心信忍十方諸佛所用實相智慧。無能壞。無能動者。是名無生
法忍。無生法忍。即是阿鞞拔致。若得無生忍法。斷諸結使。此則清淨末後肉身。盡得法性真身。結使所不
礙。不須教戒。如大恒中船。不須將御。自至大海。深入佛法。心通無礙。不動不退。名無生忍。是人得無生忍。
一心直進。無有廢退。菩薩未得無生法忍。諸煩惱厚。雖有諸法。善心濡薄不集。故為煩惱所遮。得無生法
忍。無復是事。未得無生法忍。用力艱難。譬如陸行。得無生法忍。用力甚易。譬如乘船。是故無生法忍。諸佛
所貴。又論八十三。云何行般若。云何生。云何修。有人言。行者。在乾慧地。得者。得無生法忍。修者。得無生法
忍後。以禪波羅蜜修般若)。
([○@(?∴)]三結顯正位)。】
「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是則名為第三增進
修行漸次。」
【【疏】從此第三漸次。隨起何行。隨行附義。以立位名。
不離前來密圓淨妙。境智行也(〔海印云〕三漸次中。巳證無生。五十五
位。從此建立。故云即獲無生法忍。隨所發行安立聖位)。
(○〔台家柏庭月曰〕凡明入位。必論用觀破惑。今曰
返流旋一。六用不行。則觀莫妙於是真修妙觀。又令帶事兼修。故有除正因。刳正性等言。無非圓觀也。既
而曰。獲無生忍。非破無明。其能至是。夫行為能階。位為所涉。未始前後也。經言獲無生忍。又曰安立聖位。
此並據行成而言。以文相不可並陳。故先行而後位。此後始正明位始終耳。今所明位。與一家教門異者
三。乾慧本是通位。今立為圓位初心也。四善根本三藏內凡位。今立為妙圓加行也。等覺一生。即入妙覺。
今言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也。通理論之。初立乾慧者。約外凡位齊。非此無以入信位也。次設加行者。
以入地為方便也。金剛心中。猶有乾慧地者。等覺後心。既曰入重玄門。倒修凡事。則金剛心中。始獲乾慧。
正是重玄門也。況一家明位。以經論異文。尚有借位之義。未始定論也。又曰。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
就五十五位者。以行顯位也。亦是以位明行之極)。
(△〔雪浪云〕三漸次之文。不應如台家。分配觀行相似等
位。隨所發行。安立聖位。謂從無生滅發行。即修進乾慧信住等住。乃至等妙。中間永無諸委曲相也)。
(△〔無
盡云〕斷殺盜婬。修三漸次。六塵旋元獲無生忍。欲乾慧發。有其地矣。則十信巳去乃至二覺。隨行而證)。
([○@●]【疏】二明地位差別。夫論地位者。皆是諸佛菩薩。親證境界。約伏斷次第。發真妙用。功力淺深。以立位次。
起信約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以分地前地上。及究竟位。華嚴經。智度論。約入大海。辨功用淺深。但遲速
有異。分根性利鈍。如涉長途。非無里數。諸大乘經。若就平等法界。無佛無眾生。無修無證。無迷無悟。則無
地位可立。上文云。本來無有世界眾生。此顯心真如門也。若依心生滅門。有迷有悟。熾然修證。差別不同。
故華嚴云。不為鈍根下劣眾生。說於地位。仁王云。若言越此地位。得成佛者。是魔所說。此則異諸外道天
魔。各自謂得無上覺道不說地位。今顯佛法。有不思議功德。曠劫修行。因圓果滿。方稱究竟。又諸經論建
立地位。多少不同。仁王五十一位。瓔珞五十二位。華嚴四十一位。大品四十二位。此經五十七位。下文復
云六十聖位。聖說不同。或開或合。若約天台圓教。對今經者。有同有異。同故地前俱是證位。異故此乾慧
心。便是第三漸次。無生忍中。隨義建立。不同天台初住。方證無生忍也)。
(○〔法華文句云〕有言頓悟即佛。無
復位次之殊。楞伽云。初地即二地。二地即三地。寂滅真如。有何位次。而有四十二地者。是化鈍根方便。立
淺深之名耳。然平等法界。尚不論悟與不悟。孰淺孰深。既得論悟不悟。不妨論於淺深。究竟大乘。無過華
嚴大集大品法華涅槃。雖明法界平等。無說無示。而菩薩行位。終自炳然。實相平等。雖無次位。見實相者。
判位次何咎。大論云。譬如入海。有始入者。到中者。至彼岸者。若見真判位。如江河深淺。若實相判位。如入
海深淺。論諸次位。非徒臆說。隨順契經。以四悉檀明位何妨)。
(○〔宗鏡云〕問既論初心入道。何用廣錄上地
行位。答若論其道。必有其果。若無行位。即是天魔外道。經論所說微細難知。台教有六即之文。仁王具五
忍之位。恐墮上慢。執解不修。皆是古聖所詮。不敢不錄)。
(○〔清涼十住品疏〕若定位者。略有十義)。
(○一依唯
識五位。十住即當初位。一資糧位。即是三賢。從初發心。積習福智。為道資糧。為眾生故。修解脫分善。二加
行位。順解脫分。既圓滿巳。為入見道。復加修行。亦名順決擇分。三通達位。即是見道。謂初入地。三種見道。
四修習位。始從初二。第二住心。乃至金剛無間心位。名為修道。五究竟位。金剛心後。解脫道中。盡未來際。
皆此位攝)。
(○二依攝論第六。說有四位。十住當初位之初。一勝解行位。始從十信。終於地前。餘三見修究
竟。同五中後三)。
(○三依瑜伽四十七。說十二住。十住當。第二之初。一菩薩種性住。二勝解住。二極喜住。四
增上戒。五增上心。六七八三。名增上慧。九無相有功用。十無相無功用。十一無礙解。十二最上菩薩住。十
三最上如來住。言十二住。依菩薩說。後加如來。為十三住。第二即是三賢。第三巳去。如次十地)。
(○四亦依
瑜伽。及顯揚第七。於十三住。建立七地。一種性地。二勝解行地。三淨勝意樂地。即前十住。四行正行地。謂
從第四。乃至第九住。五決定地。即第十住。六決定行地。即第十一住。七巳後二住。為到究竟地。前六唯菩
薩。第七菩薩如來。雜立為地)。
(○五依仁王下卷。說十三法師。各住一位。十住即當第一。一習種性。二性種
性。三道種性。四善覺摩訶衍。五德慧。六明慧。七爾焰。八勝達。九常現真實。十玄達。十一等覺。即八地。十二
慧光神變。即當九地。十三觀佛菩薩。義當十地及等覺。而佛非十三之數)。
(○六依仁王上卷。五忍之中。十
住當伏忍之下。言五忍者。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寂滅忍。各有上中下。如次配三賢十地。等覺妙覺)。
(○七
亦依仁王五十二位。十住當第六。亦即上品五忍。尅實唯五十一。開等覺故。亦通諸經。有五十二)。
(○八依
瓔珞四十二賢聖位。當於下賢。十住不立十信。十信攝在十住中故。鈔云。但除十信。信未成位故)。
(○九依
瓔珞六種性。十住亦當第一。一習種性。二性種性。三道種性。四聖種性。五等覺性。六妙覺性。即總收大位
為四。後二。因圓果滿為二)。
(○若依楞伽等。不立地位。此非立位。不別為門。欲成五教。故此附出。以十門中。
前四是始教。次五終教。此楞伽當頓教。十即圓教。小非大位。故略不論)。
(○十依華嚴。說四十二位。無別資
糧加行等名。然所說位。依法性立。行布圓融。二俱無礙。雖言四十二。以具圓融行布。則融前九。一經通明)。
(○今別開四門)。
(○大品四十二位。大品四十二法門。表四十二位。經云。初阿後茶。中有四十。若聞阿字門。
則解一切義。所謂諸法不生故。即圓教初住。初得無生法忍。過茶無字可說。豈非妙覺)。
(○法華五十二位。
天台玄義。約七種以明堦位。謂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妙。於十信前。開五品之位。如此五品。所謂
諸法初。圓信功德。雖是初心。而勝聲聞無學。如通教乾慧地位。亦如伏忍位義推)。
(○起信賢首疏。約息除
生住異滅四相。寄顯四位。一滅相。論云。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位在十信。二異相。論云。如二乘觀智。初
發意菩薩。名相似覺屬三賢菩薩位。三住相。論云。如法身菩薩等。名隨分覺。屬初立至九地位。四生相。論
云。如菩薩地盡。名究竟覺。屬十地學窮位。圭峰科圓覺清淨慧章。依論中分齊。明證位堦差。亦立四位。初
信位。二賢位。三聖位。四果位。具如彼疏)。
(○天台六即。一理即佛。二名字即佛。三觀行即佛。此五品位。四相
似即佛。此十信位。五分證即佛。此十住至等覺位。六究竟即佛。此極果妙覺位)。
(○上來依清涼約經論立
位)。
(○〔私謂〕謹按智者大師。辨法門行位之文曰。若明位數。須依瓔珞仁王。若明伏斷高下。須依大品三觀。
若對法門。須依涅槃。用眾經意。共成初心觀教兩門。使分明耳。諸上聖位。非凡能測。豈可妄說。粗知大意
者。為破行人增上慢心。又為銷經文。引〔怖〕物向。不可〔徧〕執。諍競是非也。竊謂天台圓教。不同今經者。以大
師未見佛頂故。設使大師得見佛頂。此經既不同華嚴。四十一地。不開十信。又不同諸大乘經。及前四時
般若。不正辨位。函葢相合。居然可知。今山家諸師。執一家教相。科判今經。本非大師宗旨。而近德又欲橫
埽台教。終日是非。大師有言曰。末世學者。多執經論方使。斷伏鬪諍。如水性冷。不飲安知。此乃諸佛赴緣。
不思議語。隨機增減。位數不同。爾未證得。空諍何為。普願法界眾生。歸僧息諍論。入大和合海。至哉聖人
之言。懸鏡當來。宜為尅骨。柏庭月師論曰。以一家明位經論異文。亦有借位之義。未始定論他。山家後人。
持議若此。亦逈異乎無目諍日者矣)。
(○巳上總列地位竟。今正明安立聖位文九)。
([○@●]一乾慧地)。
(○〔合釋〕〔乾慧地〕〔智論云〕大乘是為地。地有十分。從初地至二地。是名發趣。此中是何等十地。答地有二種。
一者但菩薩地。二者共地。共地者。所謂乾慧地。乃至佛地。但菩薩地者。歡喜地。乃至法雲地。佛言菩薩摩
訶薩。具足乾慧地。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巳作地。辟支佛地。菩薩地。佛地。釋曰。乾慧地有二種。一
者聲聞。二者菩薩。聲聞人獨為涅槃。故勤精進。持戒清淨。堪任受道。分別集諸善法。捨不善法。雖有智慧。
不得禪定水。則不能得道。故名乾慧地。於菩薩。則初發心。乃至未得順忍。菩薩地者。從乾慧地。乃至離垢
地。如上說)。
(○〔法華玄義云〕今於十信之前。更明五品之位。一乾慧地者。三乘之初。同名乾慧。即是體發五
停心。別相總相。住是觀中。修正勤如意。根力覺道。雖未得煗法相似理水。而總相智慧深利。故稱乾慧地
也〔吳興云〕大品十地。初名乾慧。天台圓教。立五品位。且曰義推如大品乾慧地也。沇師亦謂。此經乾慧。是
天台五品位)。
(○〔殷邁曰〕佛明三種倒因。顯三漸次。入無生忍。即堦乾慧。起行立位。是乾慧。聖位之初也。而
〔而〕吳興判為五品外凡。五十五位。真菩提路。是乾慧。聖路之始也。而吳興揀為非真。是善男子。正指上三
增進之人也。而吳興謂不躡上文。以別位當無生法忍。經云。從乾慧心。至等覺巳。從何增進。豈非過信他
經。反捨本經耶。溫陵判信前立乾慧。地前立四加。妙前立金剛乾慧。為轉位之關要。則乾慧當居兩位。經
言五十五位。作何安立也)。
(○〔海印云〕此明進趣因位。華嚴明因有二種。前三賢名差別因。地上名平等因。
天台判地前地上為五位。此經總不如然。始從觀行。以乾慧心即為聖位。無內凡外凡之別。就聖言比量。
明文較著。庶可依通耳)。】
「阿難。是善男子。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
續生。」
【【疏】持戒清淨。遠離貪婬。故名初乾。即斷煩惱障也。
乾義有二。一欲盡。故曰乾。二但慧。故曰乾。今即初
義。根境不偶。由三昧力。返流全一。破所知也。現前
二句。報障盡也。亡欲愛。故無潤惑。根不偶故。無業
性。縱有業苦種子。無潤不生。盡此報身。更不相續。
即生實報地也。此即惑業苦亡。無潤生理。即乾義
也(〔雪浪云〕是善男子。即指上如是清淨持禁戒人。欲愛二句。即上文心不流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等。
現前殘質。不復續生。即無生法忍也)。
(△〔海印云〕此觀行初心單約斷欲。故立此位諸經所無。根境不偶。則
發業不生。不復續生。則潤生永絕。此二不生。即真無生忍。無生忍。即不生滅心。以不生滅心。斷此二種無
明。是以果地覺。為本因心。故從乾慧。即名聖位。不比他經。分破分證之旨)。】
「執心虗明。純是智慧。慧性明圓。瑩十方界。乾有其慧。
名乾慧地。」
【【疏】戒定既圓。從此發慧。即轉前三障。純成智慧。慧
光發明。瑩(瑩鎣字同)十方界。即慧義也。(〔雪浪云〕執心虗明即是亡欲愛。
根境不偶。故純是智慧也)末二句。結名也。此即但有其慧。故前
云純也。既云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故約欲枯返流。
純成智慧。未沾果海法流之水。故受此名。此約無
生忍中義說故爾。真謂圓融不礙行布。下皆倣此
(〔中川云〕忍獲則智圓。欲乾則慧生。依慧住持。故名曰地)。
(△〔賀中男云〕欲愛乾枯。牒上旋元自歸一段。執心
虗明。牒上十方國土一段。故知此非別立一位。即攝在違現業中)。
([○@●]〔二十信位〕)。
(○〔合釋〕〔天台云〕初以圓聞。能起圓信。因此圓行。得入圓位。以善修平等法界。即入善心。善修
慈愍。即入念心。善修寂照。即入進心。善修破法。即入慧心。善修通塞。即入定心。善修道品。即入不退心。善
修正助。即入迴向心。善修凡聖品。即入護法心。善修不動。即入戒心。善修無著。即入願心。瓔珞云。一信有
十。十信有百。百法為一切法之根本。入此信心。能破界內見思盡。又破界外塵沙無知。能伏無明住地之
惑。仁王云。十善菩薩發大心。長〔住〕三界苦輪海。亦此位也〔瓔珞云〕法內者。所謂十信心。是一切行本。是故
十信心中。一信心有十品信心。為百法明門。復從是百法明心中。一心有百心。故為千法明門。萬法同上。
如是增進。至無量明。轉轉勝進。上上法故。為明明法門。百萬阿僧祇功德。一切行。盡入此明門)。
(○〔賢首品
疏云〕天台智者。依此一品。立圓頓止觀。云此菩薩。聞圓法。起圓信。立圓行。住圓位。此中發心。該於初後。取
其成德。乃是信終。取其為本。乃在初發。雖如輕毛。功如初簣。故十住初發。即是此終。成彼初發。其發心品。
正顯十住初心之功德耳。古德釋此。略有二門。一行布次第門。謂從微至著。從淺至深。次第相乘。以堦彼
岸。如瓔珞仁王起信瑜伽等說。二法界融攝門。謂此法界。圓融無限。隨在一位。即具一切。今在信門。救無
不盡。縱有行布。亦皆圓攝)。
(○〔又疏鈔云〕仁王不開十信。攝在十住。以十信自不成位。是住方便。攝在住中。
故仁王云。善男子。初發相心。信恒河沙眾生修行伏忍。於三寶中。生習種性十心。信心乃至迴向心。是為
菩薩能少分度眾生。巳起過二乘一切善地。一切諸佛菩薩。長養十心為善胎。釋曰。此之十心。是習種性
中。為十住因。開因異果。故加此十。尅實唯五十一。又依瓔珞四十二賢聖位。不立十信。有四義故。信不入
位。一進退不定故。二雜修十心。無定堦降故。三未隨法界。修廣大行故。四未得法身。顯佛種性故〔私謂〕仁
王瓔珞不開十信。清涼云。始教開十信。終教不開十信。開與不開。皆行布也。此經五十五位。別開十信。所
謂縱有行布。亦法界圓攝也。圓師依瓔珞。判十信。為初住開出。可謂固矣)。
(○〔李長者云〕賢首品中。從凡夫
位。以信為首。一切諸佛。從此信生。故法界乘中。以根本為信心。是隨信心中。理智現前。以信因中。契諸佛
果法。分毫不謬。方成信心。以定慧進修。經歷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十一地。法界如本不動。佛智如舊。因
果不遷。時劫不改。方成信也。進修之中。雖經十住十行十迴向。還將十信之中。十箇智果。以成十地之體。
畢竟佛果。不離初信之法。十地之體。若無十信。能信自心初佛果者。十地亦不成故)。
(○〔起信記云〕十信一
位。有三種心。謂入住終。入謂始離異心。入初住位。終謂信心成滿。即第十信也。住心即中間八信。十信既
爾餘住行向等例然)。
([○@卍]文二。初躡前總示)。】
「欲習初乾。未與如來法流水接。」
【【疏】躡前乾慧義也。創乾欲愛。果法未沾。即用此心。
為信方便。標如來者。顯是果法(〔中川云〕仁王於法忍位。修長養巳。次
起乾慧。與此文同。而華嚴論於第七地。方入法流者。教觀不同也。以單觀真理。名曰乾慧。止觀雙運。名入
法流。十地論云。第七地菩薩。於一念中。奢摩他毗婆那。二行雙修。入法流水)。
(○〔引證〕〔瓔珞云〕三賢菩薩。入
聖人位。但法性流中。心心寂滅。自然流入妙覺大海。解云。法流水者。即法性智流水中。任運至佛位。初水
後水。一性水者。因佛果佛。一性佛故。於其中間。無初中後。不隔念故)。
(○〔清涼云〕七地菩薩。本願力故。諸佛
世尊。現在其前。與如來智。令其入法流門中。法流者。決彼無生止水。令起無功用行河。任運越佛智海。又
法流者。即是行海)。】
「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從真妙圓。重發真妙。」
【【疏】此下總示。即以下三句。標也。即用此乾慧中智。
合中道理。理智俱中。故名中中。又離一切二邊相
故。雙照二諦。無不真實。又此中智。念念相繼。而進
上位。故云中中流入。言流入者。顯無功用。任運而
進也。以證中道。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此則更增一
番智斷功能。故云圓妙開敷。此即於乾慧心。增明
觀智。以為方便。得入十信。下二句。釋也。上句。釋此
心流入。下句。釋圓妙開敷(〔吳興云〕以觀行心。緣中道理。相續無間。流入初
信智者偈云。實心繫實境。實緣次第生。實實迭相注。自然入實理)。
(△〔海印云〕此十信位。即在乾慧觀心中。
以中道直觀八識。漸漸研窮。故曰。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心精發化。則圓妙開敷。此乃自心開悟。如蓮華開。
真心忽現。大論云。性戒清淨。猶如蓮華開敷。發生自他善因果故)。
(△〔中川云〕前枯欲愛。但有其慧。今深入
法流。回智入悲。則菩提生長。故曰開敷重發。圓覺云。如幻三摩提。如苗漸增長)。
(△〔雪浪云〕圓妙。即上文妙
圓平等。如來密圓淨妙也。從自心圓妙體上。重發真妙。則妙信常住〔私謂〕從真妙圓。重發真妙。正釋圓妙
開敷也。溫陵云。圓妙開敷。猶餘妄習。非真妙圓。必須重發。此中又多一層轉折。會解亦刊之矣)。
([○@卍]二正開
十心十)。
([?(○/○)]一信心)。】
「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疏】以中道智。證法界一體三寶。於實德能深忍樂
欲。冥合常住。清淨妙心。名為妙信。此信即理。亦名
常住。(〔圓覺鈔云〕準大品中意。不信一切。名妙信也。妙信是能信之智。常住是所信之理)一
切妄想滅無餘者。即斷所知。無明住地。一斷徧斷。
始因迷覺成不覺。今既圓妙智發。翻不覺成覺。故
云一切滅盡無餘。(〔吳興云〕涅槃明須陀洹所斷見惑。如四十里水。其餘在者。如一
毛渧。今約此義。故云一切滅盡無餘)中道純真者。妙智決定。不偏不
邪。是佛正因。不雜偽故。故云純真。以不住法。即住
其中。故名為住。經中多說地住二位。是發真處。今
於乾慧信位立之。表是證真。非是似解耳(〔圓覺鈔又云〕亦
可此妙信之心。但能常住。不退不失。即妄想滅盡)。
(△〔熏聞云〕謂從乾慧。真妙圓心。重發此位真妙信心。心
與理冥。故曰妙信常住)。
(△〔中川云〕此圓妙心。入流即住。名妙信常住。由此菩薩。巳枯欲流。得乾慧性。其心
易住故)。
([?(○/○)]二念心)。】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蔭處界三。不能為礙。如是乃至。
過去未來。無數劫中。捨身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
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無遺失。名念心住。」
【【疏】躡前信心也。妙信常住。不偏不邪。純一真如。故
云真信明了。一切圓通者。了三科無不是如也。無
明妄想既亡。陰界自然解脫。故云不能為礙。妄想
若存。陰界為礙。妄失煩惱。隨此而生。今既妄滅陰
消。過未如一。無遠無近。所經未經。一念現前。此即
過去宿命。未來天眼。明記不失。故名為念(〔吳興云〕捨身受
身即分段生死。一切習氣。是思惑正使。以下明五不還天。所斷欲惑。亦名習氣故。又應通指二死為捨身。
總目五住為習氣)。
(△〔雪浪云〕一切妄想是現行。習氣是種子。今言習氣。即妄想先滅盡者。經文自明。勿依
吳興。指五住等)。
(△〔海印云〕初信圓成。七識不行。故捨身受身。欲愛習氣。皆現在前。見惑巳盡。思惑漸斷。故
能憶念不忘。名念心住)。
([?(○/○)]三精進心)。】
「妙圓純真。(躡上妙信純真等)真精發化。無始習氣。通一精明。
唯以精明。進趣真淨。名精進心。」
【【疏】圓妙淨智。無二邊之雜。無妄想之偽。故云純真。
現用自在。故云發化。乃能融通習氣。唯一精真。(〔吳興
云〕化變也。變諸妄習。純成真明。言其精也〔直解云〕此真實妙淨之信心。發化無盡。故無始刦中。生死習氣。
化為一精明也)以真精智。脩真淨行。故名精進(〔海印云〕進斷思惑。故
曰妙圓純真。由真精觀智。消融愛習。變習成智。故曰通一精明。是則習消智明。唯以精明。進趣真淨妙理。
以盡聞不住。故名為精進心)。
([?(○/○)]四慧心)。】
「心精現前。(躡上精明進趣)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疏】真精之心。明了顯現。此現前心。純是圓智。用名
慧心。智之與慧。左右言耳(〔溫陵云〕妄習既盡。心精現前。進趣云為。純智無
習矣)。
(△〔海印云〕從此智慧。二惑巳除故)。
(△〔如說云〕前云純是智慧。斷惑之智。如夜向曉。此云純以智慧。證
真之智。如曉出日)。
(△〔法數云〕善入佛法。造心分別曰慧)。
([?(○/○)]五定心)。】
「執持智明。(躡上純以智慧)周徧湛寂。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疏】智照凝明。無動無亂。照而常寂。湛然不動。名曰
定心(〔溫陵云〕慧既純明。須定以持之)。
(△〔補遺云〕前言智慧。此言智明。智受覺明。湛而不流。故曰寂湛。
妙而無作。故言寂妙。此定相也。故曰常凝)。
(△〔如說云〕前因定生慧。是逆流之定。如器澄濁水。此先慧後定。
是常光之慧。如燈貯密室)。
([?(○/○)]六不退心)。】
「定光發明。(躡上智明寂湛)明性深入。唯進無退。名不退心。」
【【疏】寂定慧光。互相明發。於理於行。唯深唯進。故云
不退(〔溫陵云〕以定持慧至於寂湛。故性光發明。於道深入)。
(△〔如說云〕定慧雙運。如車兩輪。三信
精進。如馬見鞭。此位不退。如車得路)。
(△〔海印云〕一向判位。當七信為不退。斷見思惑。得六根清淨。今於三
信。巳斷見思。六根圓通。而六信得不退者。彼約先斷見思。以及塵沙。後及無明。今經發覺初心。三漸次中。
即以中道。經破根本無明。任運麤垢先落。如澄濁水。沙土自沉。清水現前。單約中道觀智。故逈別也)。
(○〔引
證〕〔李長者云〕此經發十信心。俱以法界不思乘。一切智乘。而發其心。但無所依。發菩提心。入此信者。皆無
有退。正信自巳身心。總是法界佛全身全心。一切境界。總是法界一真法身體用。理智。住在何所。退至何
處。自了身心。本無依住本無所得。了如斯法。而生信解。即無退轉。有所依法而發心者。放却所得所依著
處。即有退轉。起信云。證發心者。多住退位。以有所得可證故)。
([?(○/○)]七護法心)。】
「心進安然。(躡上唯進無退)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
護法心。」
【【疏】寂照增進。不動不退。故曰安然。保任護持。令此
與佛。冥然通合。故云交接。由保持故。名為護法(〔海印
云〕前位不退尚有進趣猛利之相。至此進趣功純。定慧兩全。故曰心進安然。保持不失。見思緣影巳盡。仗
中道觀。分破無明。法身漸顯。故曰。十方如來。氣分交接)。
(△〔如說云〕乾慧未與法流水接。初信中中流入。安
然坐進。始接法流。如江水海潮兩相交接之候也)。
(△〔熏聞云〕圓位至此。斷三界思盡。即六根清淨之正位。
配瓔珞屬七住。對大品當佛地。約婆沙齊三十四心。智者云。三藏佛位。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
藏即劣。是發真斷惑之大節。故特標云。十方如來氣分相接。按此台家判位之文。近師多不承用)。
([?(○/○)]八迴
向心)。】
「覺明保持。(躡上保持不失)能以妙力。迴佛慈光。向佛安住。猶
如雙鏡。光明相對。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迴向心。」
【【疏】由前寂照。互相顯發。保持無退。妙用強勝。能感
果德。因心中現。故云迴佛慈光。此寂照因。決能感
果。無有乖失。故云向佛安住。果中現因相。因中現
果相。因果不二。互現互入。故云。妙影重重相入名
迴向心(〔吳興云〕覺明保持。即護法心也。上氣分交接。則自他心佛。相應相冥。今迴前覺照。住
佛光中。所謂回因向果也。巳智佛光。相照相對。故曰猶如雙鏡等。又約十方如來對照亦然)。
(△〔法數云〕以
護法之心。微妙之力。感佛光來照。又復迴光以向於佛。如雙鏡之㸦照也)。
(△〔雪浪云〕能以妙力。迴佛慈光。
向自巳佛安住。自巳與佛猶如雙鏡。光光相對。佛與自巳。彼此相涉)。
([?(○/○)]九戒心)。】
「心光密迴。(躡上迴佛慈光)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安住無為。得
無遺失。名戒心住。」
【【疏】即寂之照。故曰心光。即照之寂。名佛常凝。此圓
定慧。離二邊染。斷性亦無。故曰無上妙淨。二邊不
動。即無為作。故云安住無為也。得無遺失。戒圓明
也。此則定道圓融。離妄想染。故云戒心(〔吳興云〕迴向既成。同
佛常寂。常寂之體。即是無上妙淨明心。正防無明微細之患。故佛戒名)。
(△〔溫陵云〕由迴佛心光。而得之於
我。故曰獲佛常凝)。
(△〔融室云〕佛之慈光。即心光也)。
(△〔法數云〕心迴向佛。則於淨戒。安住不失)。
(△〔海印云〕以
憑觀之力。一念失照。即墮無明。故名戒心住)。
(△〔定林云〕前言以妙力迴。此言心光密迴。前言妙影相入。此
言獲佛妙淨。所謂密迴者。機括獨運。非麤浮所見。經言因戒生定。因定發慧。今慧心在定心前。戒心在定
心後。此所謂定。非發慧定。乃趣過慧境。周徧寂湛。寂妙常凝者也。此所謂戒。非生定戒。乃獲佛常凝。無上
妙淨。無為性戒者也)。
([?(○/○)]十願心)。】
「住戒自在。(躡上安住無為)能游十方。所去隨願。名願心住。」
【【疏】戒根圓淨。過累不拘。故云自在。以此為足。游履
十方。妙用現前。隨欲利益。故名願心(〔法數云〕心住淨戒而得自
在。故能徧游十方。化導眾生。隨願滿足)。
(△〔吳興云〕准天台圓教。未斷無明。生同居者。名為願生。又說十信
出假。利益眾生。正符此文也)。
(△〔智論三十云〕佛菩薩有如意疾速神通。如金翅鳥子。始從㲉出。從一須彌。
至一須彌。諸佛菩薩。亦復如是。以無生忍力故。破諸煩惱無明㲉。即時一念中。作無量力。徧至十方)。
(○〔合
釋〕〔宗鏡云〕此十信心。難發。難信。難入。聞者皆云。我是凡夫。何由可得是佛。設少分信者。即責神通道力。是
故當知。且須如是正信。方始以正信正見。法行加行。如法進修。分分無明薄。解脫智慧明。依自力淺深。漸
得神通妙用。隨自巳得。信猶未得。何學神通)。
(○〔溫陵云〕修行之初。必枯絕欲愛。使心性虗明。然後能入法
流。開妙圓性。真性明圓。細習乃現。遂發行治之。使純智無習。又持之以定。使習湛發光。深入于道。護持不
失。斯能迴佛慈光。護佛淨戒。而涉塵不染。所去隨願。此十信之序也。聖位以十信為初因。以十住十行十
願十地為漸次。而終於等妙。皆相躡而說。欲令行人從信趣入。住佛智地。而依智起行。濟行以願由。是超
賢入聖。躋于等妙。此修證之序也)。
(○〔海印云〕信位雖列十名。實是觀行成就。圓成一心。以中道純真故。非
相似比。向後三賢位只依此一心。研窮三觀。次第而入。故為差別因也)。
(○上來信位竟)。
([○@●]三十住位)。
(○〔合釋〕天台云。二明十住位者。以從相似十信。能入十位真中智也。初住成就十德。應是十
信中十法。轉似為真。一住具十。細意尋之。對當相應。何者。十信百法。為一切法本。豈不得此釋耶。初住既
爾。三觀現前。斷法界無量品無明。一往大分。略為十品智斷。即是十住。故仁王云。入理般若名為住。即是
十番進修無漏。同見中道佛性第一義理。以不住法。從淺至深。住佛三德。及一切佛法。故名十住位。約分
別義者。伏順二忍。未是真因。無生一忍。未是真果。從十住去名真因。妙覺名真果。順忍中。斷除見思。如水
上油。虗妄易吹。無明是同體之惑。如水內乳。唯登住巳去。菩薩鵞王。能唼無明乳。清法性水。從此巳去。乃
判真因)。
(○〔華嚴十住品云〕法慧菩薩言。菩薩住處廣大。與法界虗空等。菩薩住三世諸佛家。疏云。今此住
位。名住處者。若從增勝。則以深般若。住於真如。即復由此而為行願之所住處。經云。住三世諸佛家。準論
名不怯弱處。謂菩薩所住。即佛所住。故名佛家。進住佛家。是不怯弱。經謂向言住處。何所住耶。謂住佛家。
即是大菩提心。諸佛住此。生菩薩故。真如悲願。究竟唯佛。方能住故。然住有二義。一約能所合釋。故言慧
依於理。則理是所住。慧是能住。二約唯慧釋。信未終極。慧未安住。得入正位。位不動搖。故云得位不退。然
位不退復有二義。一約三乘。至第七住。位方不退。二約終教。入初住位。即云不退。異輕毛故。今依後義。則
通十住。位皆不退。從初受名)。
(○〔李長者曰〕華嚴十方諸佛。根本智法。及差別智。大慈大悲。法出情塵。教深
難信。要待入證十住之位。生在佛家。為佛真子。方是流通。如起信中。十住菩薩。少分見性。以誓願力。能八
相成佛。雖未圓滿。為如來真子。生佛家故。不同餘教。假真如假智等。待於初地。方生佛家。明見性力。真勝
餘宗。少分如是。何況全得乎。十住者。生諸佛大智慧中。住入此位。永不退還。故名為住。此十住。入真見道
初心。與後十行十迴向十地十一地。為正覺之果。如人百歲。以初生為長故。人生十子。初生為長)。
(○〔十地
疏云〕藏中大十住經。以古譯十地為十住。十住毗婆沙云。十皆住處。名之為地。仁王兼明云。入理般若名
為住。住生功德稱為地。故知十住即十地攝。如發心住。即歡喜地攝。對凡夫無修證故。稱之為賢。又瓔珞
云。空理智心。習故佛法。一切功德。不自造心。生一切功德故。不名為地。但名為住。釋曰。學他非自有。故名
住不名地。大鈔云。圓教十住。似十地故)。
([○@卍]文十)。
([?(○/○)]一發心住)。】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躡上十信心)心精發
暉。十用涉入。(十用即十信心之用)圓成一心。名發心住。」
【【疏】圓融妙慧。名真方便。由此妙慧。發前十信。以此
十心。本是一性。所具功德。由妙慧發。令一一心皆
具十心。十用無礙。一多相即。唯是一心。心即祕藏。
今於此藏。開發顯現。以不住法。即住其中。名發心
住(〔吳興云〕真方便者。謂真家之方便。又真即方便。皆以中道心修。故十用涉入。圓成一心)。
(△〔王舜
鼎曰〕此名十信。亦名十發心。圓成一信。方謂之真發心)。
(△〔海印云〕華嚴每位。約觀行。有入住出三相。總躡
前位以為勝進。此文云。以真方便發此十心。是則以三漸次。乾慧地。為真方便。為入。發此十種信心。為住。
至十信滿心。寂照雙流。圓成一心。為出。是以十信觀行。勝進功圓。總成初住一位也。由本覺顯本覺。發本
明耀。故曰心精發暉。以此心初顯。名發心住)。
(○〔引證〕〔十住疏云〕瓔珞云。是上進分善根人。始從具縛凡夫。
值佛菩薩教法之中。起一念信。便發菩提心。若一劫二劫。一恒二恒佛所。行十信心。信三寶常住。八萬四
千般若波羅蜜。修一切行。一切法門。乃至始入空界。住空性位。故名為住。依仁王起信。即十千劫來。修信
行滿。入位不退。創起大心。發心即住。名發心住。即信成就發心也〔瓔珞云〕未上住前。有十順名字菩薩。常
行十心。所謂信心。乃至願心。佛子修行是心。若經一劫二劫三劫。乃得入初住位中。住是位中。增修百法
明門。所謂十信心。心心有十。故修行百法明門。常發無量有行無行大願。得入習種性中)。
(○〔李長者曰〕發
心有二種。一修信解發心。但修十信解故。二信滿發心。十住位初。名初發心住故。此中入初發心住者。住
一切諸佛智慧大悲海境界中。住即五位通修。以初住及十地。不離一佛智慧境界故。但明生熟慣習勝
劣。安立住地之名。於初發心住中。以自在決定解力。信眼清明。智光照耀。普觀境界。離一切障。契會悟入
十住初心。以隨位進修中。安立五十佛果。次第方便法門。如是万行。但為長初生佛家之智慧大悲。令慣
習自在故。時亦不改。法亦不異。智亦不遷。猶如竹葦。依舊而成。初生與終。無有麤細。亦如小兒。長初生而
為大。無異大也。佛果在於初發心。直以十行十向十地十一地。為長養道之方便故)。
(○〔宗鏡云〕台教云。若
人圓聞妙理。起圓信解。信一念中具十法界。欲依此心而修圓行。是名圓教初隨喜品。從此具修十法。得
入圓教初發心住。分真即中。初阿後茶發心畢竟二不別。以行位念。三不退故。台教接人。止住於此。爾後
十行十向。十地二覺。所有智斷昇進。任運無功。念念圓滿無上菩提)。
([?(○/○)]二治地住)。】
「心中發明。(躡上心精發暉)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
以成地。名治(平)地住。」
【【疏】琉璃。空也。精金。中也。現即假也。淨寶精金。互相
映現。無礙融通。不一不異。以此妙心而為所依。然
後出生無量德用。故名治地。
(△〔長沙岑和尚曰〕如淨琉璃中。內現真金
體。以淨琉璃為法界體。以真金體為無漏智。體能生智。智能達體故)。
(△〔吳興云〕能證心如琉璃。故顯性如
精金。治。理也。依前心地。以觀治之。以前妙心。智也。智以照理。如履地然)。
(△〔溫陵云〕履是妙心。以為真基。如
將築室。必先治地)。
(△〔海印云〕以前微妙觀智。遊履此心。淨治無明。履以成地。謂到此有歸著處)。
(○〔引證〕〔瓔
珞云〕治地住者。常修空心淨。八万四千法門。清淨潔白故〔疏云〕謂練治心地。使悲智增明。名治地住)。
([?(○/○)]三
修行住)。】
「心地涉知。(躡上妙心履地)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
修行住。」
【【疏】法界心地。即前一心。妙行能涉。妙智能知。(〔溫陵云〕由
內外精鎣。治成心地。所涉所知。俱得明了)理智行三。自在圓融。不以二
邊之所住著。名無留礙。此真修行。名修行住(〔法數云〕發
心住地。二住之智。俱巳明了。普徧修行。皆無礙故)。
(△〔海印云〕由前治地。以智照理。理隨智現。故曰心地涉
知。境智歷然。故曰俱得明了。智照既明。理境亦大。盡十方際。成一真界。故曰遊履十方。理智冥符。不落空
有。空不能留。有不能礙。故曰得無留礙。心心無間。名修行住)。
(○〔十住疏云〕三巧觀空有。增修正行故(十皆
瓔珞))。
([?(○/○)]四生貴住)。】
「行與佛同。(躡修行住)受佛氣力。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
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疏】智行微妙。冥通果德。故云行與佛同。自然合佛
慈種。名受佛氣分。(〔孤山云〕分真智與究竟智等。名行與佛同。分證理與究竟理等。
名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者。以佛權實二智。為
父母故。淨名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既分入
果智。密合果德。故云冥通。入如來種(任運相合。名自求父母。密
齊果德。如陰信冥通〔海印云〕初以智熏真如。真如漸顯。亦返熏智。智得所如。曰受佛氣分。以本覺種子。今
被觀智。新熏發生。名生貴住。般若尊重。特以貴名。以智攝理。故如入胎)。
(△〔溫陵云〕將生佛家。為法王子。故
名生貴)。
(○〔十住疏〕四生佛法家。種性尊貴故)。
(○〔李長者云〕如經所說。以信心為胎。至十住位。名初生佛家。
今以東方為金色世界者。明金。正月胞。二月胎。三月成形。四月生于辛。五月養於午。六月冠帶於未。七月
相。八月王。明金胎二月。表十信為聖胎故)。
([?(○/○)]五方便具足住)。】
「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巳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
足住。」
【【疏】以自行化他。一切種智。具足成就。名人相不缺
(〔海印云〕以始覺觀照。含育本覺。故曰親奉覺胤。觀行成就。故曰如胎巳成。方便。即觀智也。謂非觀智。本覺
不顯。乃由方具而具足者)。
(△〔講錄云〕悲智具足。乃是如來人相)。
(○〔十住疏〕五帶真隨俗。無量善巧。化無住
故)。
([?(○/○)]六正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疏】一切種智。自利利他。相用顯現。名為容貌。無緣
慈悲。名之為心。故觀經云。佛心者。大慈悲是。此菩
薩分得其用。名之為同(〔溫陵云〕容貌外同。心相內異。非正心也)。
(△〔如說云〕心
相。喻佛心不動之相也。華嚴明此菩薩。有十種心定不動。即此經正心也)。
(△〔淨名經云〕如自觀身實相。觀
佛亦然。肇曰。實相之相。即如來相。故經云。見實相法。為見佛也)。
([?(○/○)]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躡上容貌心相)日益增長。名不退住。」
【【疏】一切種智。慈悲相用。和合成就。任運增長。無有
退屈。名為不退(〔融室云〕道胎中。佛身佛心。二種合成。漸漸增長。故曰不退)。
(△〔海印云〕
理智冥合。理隨智增。故云不退)。
(○〔華嚴六住文云〕欲令其心。轉復增進。得不退轉。無生法忍。疏曰。此如順
忍。欲進後位不退忍故。十地配五忍。四五六地。配於順忍。七八九地。配無生忍。無生忍者。即不退忍。此七
住得無生忍之明文也)。
([?(○/○)]八童真住)。】
「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疏】十身靈相。十身盧舍那也。謂聲聞及緣覺。菩薩
如來身。法智空業報。眾生及國土。又如來身。自具
十種。謂菩提願化力莊嚴。威勢意生福法智。此十
妙應。如隨色珠。顯現自在。即不思議種智之妙用。
智體本具。隨障盡處而得顯現。既以權實二智。大
悲熏修。功用頓顯。雖未全如於佛分得此相。(資中文問)
即一身現無量身也。華嚴云。雖未具足一切智。巳
獲如來自在力(〔熏聞云〕盧舍那。寶梁經翻為淨滿。諸患都盡。故稱淨。眾德悉圓。故云
滿。今以童真無染。與十身舍那。淨滿相似故)。
(△〔講錄云〕淮華嚴八地。方現十身。彼經云。十身相作。此言具
足者。以分具故。皆圓位也。勿依岳師此圓彼別之說)。
(○〔引證〕〔智論云〕或有菩薩作願世世童男。出家行道。
不受世間愛欲。是名鳩羅伽地。又如王子名鳩摩羅伽。佛為法王。菩薩入法王位。乃至十地故。悉名王子。
皆任為佛。如文殊尸利。十力四無所畏等。悉具佛事故。住鳩摩伽地。廣度眾生故。又如童子。過四歲巳上。
未滿二十。名為鳩摩羅伽地。若菩薩初生菩薩家者。如嬰兒得無生法忍。乃至十住地。名鳩摩羅伽地。應
法師云。鳩摩。正言究摩羅浮多。究磨羅。舊名童子。浮多。舊譯云真。言童真地也。表初入佛法故。亦顯非童
行不能入故。或云實。亦是一義今應為相。言童相也。經順俗名。以童標八地巳上菩薩。或云法王子者。別
號也)。
([?(○/○)]九法王子住)。】
「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
【【疏】十身具足。故曰形成。出因顯果。故云出胎。堪任
繼嗣。紹隆佛法。名法王子(〔孤山云〕出胎。喻破第九住無明。又從理起用。亦
如出胎)。
(△〔溫陵云〕自發心至生貴。名入聖胎。自方便至童真。名長養聖胎。長養功終。名出聖胎)。
(○〔十住疏
云〕九從法王教生解。當任佛法故。經文勝進十法。法王處善巧。乃至法王讚嘆。皆言法王者。既言王子。倣
佛之儀。合於法度。如世王之於父王)。
(○〔智論二十九〕有二種菩薩家。有退轉家。有不退轉家。名字家。實家。
淨家。雜家。有信堅固家。不堅固家。為不退轉家。乃至信堅固家。故言欲生菩薩家)。
(○〔妙嚴疏云〕佛子者。一
外子。謂諸凡夫。未能紹隆佛家事故。二庶子。謂諸二乘。不從如來大法生故。三真子。謂大菩薩。從大法喜
正所生故。即九地巳下。三種佛子)。
([?(○/○)]十灌頂住)。】
「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
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疏】行願內充。慈悲外發。德相漸成。化物功著。故云
表以成人。於十方界。次補佛處。堪任付囑。傳法利
生。故如國王委政太子。陳列灌頂也(問。准華嚴經。初住菩薩。即
能成佛。教化眾生。何故至第十住。方名陳列灌頂。表成佛耶。答。圓融之教。二經頗同。以行布不礙圓融故。
華嚴初住。便能成佛。圓融不礙行布故。今經十住。方列灌頂。故彼經云。菩薩住處廣大。與虗空等。又云。初
發心時。便成正覺。了達諸法真實之相。所有聞法。不由他悟。具修十種智力。究竟離虗妄。無染如虗空。清
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亦同大品云。從初發心時。即坐道場。轉法輪。度眾生。當知此菩薩為如佛。今經云。
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又云。十身靈相。一時具足。此上皆明一位具諸位。即行布不礙圓融也。又華嚴明第
十地菩薩。方論受職。此經第十住。明陳列灌頂。即圓融不礙行布也。圓融即橫論。行布即豎說。二無障礙。
二經頗同。故無疑也。言陳列灌頂者。華嚴云。轉輪聖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坐白象寶。妙金之
座。張大網縵。奏諸音樂。取四大海水。置金缾內。王執此瓶。灌太子頂。是時即名受王職位。菩薩受職。亦復
如是。諸佛智水。灌其頂故。名為受大智職菩薩。彼明第十地。方是受職。今此十住。既名灌頂。故說受職。彼
約究竟。此約分得。又無生忍中。一位具諸位。故得㸦說)。
(△〔無盡云〕華嚴初住。即佛住也。十地灌頂。以轉輪
王太子。受王職位。此經第四住。行方同佛。比國王灌太子頂。分委國事。淺深之序可見〔私謂〕無盡之說是
也。轉輪王之太子。受王灌頂。是時即名受王職位。亦得名為轉輪聖王。經云。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
子。指轉輪王太子受職之事也。若十住菩薩之取喻則不然。曰彼剎利王。則剎利粟散而巳。非轉輪聖王
也。曰世子長成。則諸王之世子而巳。非轉輪王所生太子也。曰陳列灌列而巳。則亦未有象寶妙金。網縵
幢幡種種莊嚴也。以陳列灌頂表其成人。則亦未即受王職位。墮在灌頂剎王數也。此亦地住二位之行
布。條然可見者也)。
(○〔十住疏云〕十從上九住觀空。得無生心。最為上故。諸佛智水。灌心頂故)。
(○〔溫陵云〕夫
發心必治地。治地乃修行。修行然後生如來家。而具覺相。同佛心。長道體。圓十身。為佛子。任佛事。此十住
始終之序也)。
(○上來十住位竟)。
([○@●]四十行位)。
(○〔合釋〕〔天台云〕即是從十住後。實相真明。不可思議。更十番智斷。破十品無明。一行一切行。
念念進趣。流入平等法界海。諸波羅蜜。任運生長。自行化他功德。與虗空等。故名十行位)。
(○〔十行疏云〕釋
名者。隨緣順理。造修名行。數越塵沙。寄圓辨十。仁王名為十止。故三學中。定心增故。梵網名為十長養。長
道五根故。本業經總明從住入行。云從灌頂。進入五陰法界空。亦行八万四千波羅蜜。故名十行)。
(○〔李長
者曰〕世間以禾稼為資糧。長養有為之身。佛法以十波羅蜜行。為資糧。長養法身。十信十住。總為見道之
位。十迴向十地。總為加行。總為資糧。如此十行。與佛果資糧。猶如黃瓜。果華同出。華果相資。以無功而為
自在也。第四會夜摩天宮說十行者。為明從須彌山頂。至相盡處。證佛智身。至夜摩天下。依法空本智。起
普賢万行。以處表法。令易解故)。
(○〔宗鏡云〕如圓教圓修。至十行中。第二行。便與別教妙覺位齊。若登三行。
所有智斷。別人不識其名。況知其法。別教但知十行第二行中。只斷十二品無明。為巳家之極果。不知是
他家之下因)。
([○@卍]文十)。
([?(○/○)]一歡喜行)。】
「阿難。是善男子。成佛子巳。具足無量如來妙德。十方
隨順名歡喜行。」
【【疏】初二句結前。具足下正明。此有二義。故歡喜。一
具足無量佛德故。如觀音云。我又獲是圓通修證。
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既云不
思議。即是無量佛德也。此之妙德。先未曾獲。今日
具足。故云歡喜。二眾生受化故歡喜。十方者。現十
界身。利眾生也。隨順有二。一眾生趣向不等。根行
有異。菩薩隨順。以形以說。此明能化隨順也。二菩
薩現種種化。眾生隨順。一一受化。咸皆得益。此明
所化隨順也。能所既皆隨順。機應俱生歡喜。故以
名焉(〔海印云〕如來藏性。具有恒沙稱性功德。無明既滅。性德用顯。故云具足。不住果覺。故十方
隨順。理滿心足。自他利備。機應俱喜。名歡喜行。此躡十住滿心。融成一片生大法樂也)。
(△〔私謂〕華嚴標此
菩薩為大施主。疏約三施說。施悅自他。故名歡喜。亦與此經隨順歡喜相應。然正不須配屬彼經。判此行
為施度也。餘行倣此)。
([?(○/○)]二饒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疏】如上隨順眾生。即是善能利益。始能歡喜生善。
終能破惡入理。故名饒益(〔溫陵云〕善推妙德。益以利人。名饒益行)。
(△〔私謂〕
十行疏云。三聚淨戒。亦益自他故名饒益。攝論云。若人住前二種淨戒。則能引攝利眾生戒。成熟有情。此
言饒益。即饒益有情戒。與華嚴戒度相應。今師必欲逐文配合。匣葢差殊。非圓融行布之義也。清涼謂北
京李長者。以十向配於十度。欲顯多塗。不礙行布。多分相似。故非正義。長水不取分配。意亦如是)。
([?(○/○)]三無
瞋恨行)。】
「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瞋恨行。」
【【疏】自覺。故無明不能拒智。覺他。故有情不能違化。
障不能拒。物不能違。二利既兼。故無瞋恨(〔海印云〕以觀眾
生。隨順覺性。永無違拒。名無嗔恨)。
(○華嚴名無違逆行。晉云無恚恨。經云。此菩薩常行忍法。為眾生說法。
令斷貪嗔痴等惡。令安住忍辱慈和。菩薩成就忍法。假使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眾生。一一眾生。化作百
千億那由他阿僧祇口。一一口。出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語。毀辱菩薩。又此眾生。一一各有百千億那由
他阿僧祇手。一一手。各執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器。逼害菩薩。如是經於阿僧祇劫。曾無休息。菩薩受此
極大楚毒。身毛皆竪。命將欲斷。作是念言。我因是苦。心若動亂。則自不調伏。自不守護。云何令得他心清
淨。我從無始劫。住於生死。受諸苦惱。如是思惟。重自勤厲。令心清淨。而得歡喜。自能安住於佛法中。亦令
眾生。同得此法。今按此經無嗔恨行。即全與華嚴忍度相應也)。
([?(○/○)]四無盡行)。】
「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行。」
【【疏】隨機隨感。現種類身。盡未來際。化復作化。三世
下。釋所以也。以知三世空寂。故得窮未來際。以達
十方無礙。故能現種類身。若時若處。現化不絕。故
云無盡(〔融室云〕受化眾生。皆菩薩種類。大願無盡。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亦復無盡。古今一念。
則三世平等。中外一如。則十方通達)。
(△〔孤山云〕窮未來際。益物無盡。竪〔偏〕三世。橫周十方)。
(○華嚴第四。名
無屈撓行。晉經云無盡。本業云。常住功德。現化眾生。故名無盡)。
([?(○/○)]五離痴亂行)。】
「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悞。名離癡亂行。」
【【疏】現種類身。即普現色身三昧。說無量法。不離四
種辯才。若身若說。皆是智用。咸歸於理。華嚴云。此
菩薩於一念頃。得無數三昧。(經云。菩薩於一念中。得無數百千三昧。聞
如是聲。心不惑亂。令其三昧。漸更增廣)了知此之三昧。同一體性。乃
至得一切法。真實智慧。(善入一切諸禪定門。知諸三昧。同一體性。了一切法。
無有邊際。得一切法。真實智慧)故能合種種法門。得無差悞。由無
差悞。故離癡亂(〔孤山云〕妙智了覺塵沙法門。異名別說。同歸一理。故離痴亂)。
(△〔雪浪
云〕不了種種法門。名痴亂行)。
(△〔海印云〕佛界眾生界。一界無二界。故一切合同。鑒機說法。故無差悞。不著
法相。名離痴亂)。
(○〔本業云〕命終之時。無明鬼不亂。不濁正念。故無痴亂。經云。於世間中。死此生彼。心無痴
亂。入胎出胎。心無痴亂。乃至發菩提心。事善知識。勤修佛法。覺知魔事。離諸魔業。於不可說劫修菩薩行。
共八句。皆有心無痴亂四字)。
([?(○/○)]六善現行)。】
「則於同中。顯現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疏】一中現無量。故云於同現異。無量中現一。故云
異相見同。身說皆然也。以知一切法。同一法性。能
作種種異說。而不失一性一相之旨。維摩云。能善
分別一切法。於第一義而不動。故名善現(〔孤山云〕同中現
異。達理即事故。異相見同。達事即理故)。
(△〔溫陵云〕由無痴亂故。能於種種法門。互現隨應。圓融自在。所謂
善現也)。
(○〔十行疏云〕慧能顯三諦之理。般若現前。故名善現)。
([?(○/○)]七無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虗空。滿足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
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疏】著謂住著。即留礙也。一塵現十方。是現界。不壞
一塵相。是現塵。(〔吳興云〕界全是塵名現塵。塵容界相名現相)世界微塵。
各不相妨。此即大小自在。由此菩薩住不思議解
脫。故得此用(〔融室云〕十方虗空。徧現微塵。一塵不遺。名為滿足。諸塵各各。現十方界。塵
界互現。如帝網珠。有何留礙。而成住著)。
(△〔溫陵云〕此由善現。充擴圓融也)。
(○〔十行疏云〕七不滯事理。故名
無著。彼云。於我無我。乃至一切法空故。此即涉有不迷於空。謂於我而無有我也。若於我無我皆不著者。
則雙不滯也。以有不捨不受方便智故。經云。此菩薩。以無著心。於念念中。能入阿僧祇世界。於諸世界。心
無所著。又於毛端。徧現世界。於一毛端處。盡不可說不可說劫。教化眾生。如一毛端處。一一毛端。皆亦如
是。乃至不於一彈指頃。執著於我。生我我所想)。
([?(○/○)]八尊重行)。】
「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蜜多。名尊重行。」
【【疏】現塵現界。現身現說。不相留礙。故云種種現前。
皆從圓融三德。般若之所發現。故云第一。此之妙
行。超過一切諸法門故。名為尊重(〔標指〕咸是第一者。俱成佛行。從
三德發現絕待。名尊重也)。
(△〔吳興云〕大品言智慧輕薄。般若尊重。故以名焉)。
(△〔法數云〕謂無著行中。現塵
現界。皆般若觀照之力。至尊至重)。
(○華嚴名難得行)。
([?(○/○)]九善法行)。】
「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
【【疏】如上所現無礙妙用。故曰圓融。一一皆能合佛
如來。利生軌則。故名善法(〔法數云〕謂於妙觀慧中。種種明現。以顯圓融之
德。十方諸佛。莫不依此圓融。證入法界。以是成道利生。而為軌則也)。
(○〔十行疏云〕九善巧說法。名善法行。
瓔珞云。說法授人。動成物則故。同於九地法師位故。經云。菩薩安住此行。為一切眾生。作清涼法池。能盡
一切佛法源故。疏云。以清涼法池。即是行體故)。
([?(○/○)]十真實行)。】
「一一皆是。清淨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疏】依真起用。用不離體。體即真如。無漏清淨。一真
法界。此法界體。本具如是無方妙用。故云本然。以
即體故。名為真實。(〔吳興云〕上善法行。全性起修。故成軌則。此真實行。全修是性。故
皆無為)。
(○〔十住疏云〕十言行不虛。故名真實。又稱二諦故。故瓔珞云。二諦非如。非相非非相。故名為真實)
此之十行。皆是證真菩薩。自利利他。無礙自在。圓
融妙行。一一皆破。微細無明。顯佛智德。漸漸圓滿。
有此十番智斷功用。念念與薩婆若相應。華嚴云。
此菩薩行。與法界虗空等。以用諸佛不思議妙行
故。故此十行。圓融無礙。即一論十。十不離一。故此
最後。即云。一一皆是清淨真如。性本然故(〔溫陵云〕如是十
行。乃至後位。不離前法。而皆相躡別說者。一使行人。隨位增進。開擴性靈。淨治惑障。而成熟佛果也)。
(○上
來十行位竟)。
([○@●]第五十迴向位)。
(○〔合釋〕〔十迴向疏云〕迴者。轉也。向者。趣也。轉自万行。迴向三處。謂眾生。菩提。及以實際。
上二皆隨相。實際即離相。迴向不同。有其十種。謂迴自向他等十。通論一一中。皆有三種迴向。謂以善根
迴向眾生菩提實際。此三各有二義。故成迴向。一以菩薩善根。必由眾生而成。是眾生之分故。由餘二成。
餘二流故。菩提分故。稱實際故。法爾向彼。凡是菩薩必為度生。不爾。同二乘故。必求無上菩提。是家法故。
不爾。同凡小故。必證實際。皆無明故。照二空故)。
(○〔天台云〕十迴向位者。即是十行之後。無功用道。不可思
議真明。念念開發。一切法界願行事理。自然和融。迴入平等法界海。更證十番智斷。破十番無明。故名迴
向也)。
(○〔李長者曰〕以十住初生諸佛智慧家。雖有第七方便波羅蜜。成大悲行。然為創始應真。出世心多。
十行位中。以智眼慧眼法眼。觀根利生。化令出俗。此十迴向位中。明前二位。出俗心多。大悲行劣。以將十
十住初心所得諸佛之智慧。十行之中。出世之行門。處俗利生。迴真入俗。故名迴向。大意以無作法身。無
依住智。以十迴向大願調和。令得成就大慈悲利眾生之行海。令使一切思量分別。便為智用。令使一切
知見。總為禪門本來不動。令使理性本寂定門。起差別智身慧身變易身。令使一毛孔中。安立一切佛剎
眾生剎悉皆無礙。令使有為無為。一法界自在故。如是迴向)。
(○〔溫陵云〕十迴向亦名十願。前十住十行。出
俗心多。大悲行劣。此須濟以悲願。處俗利生。回真向俗。回智向悲。使真俗圓融。智悲不二。是名迴向。修進
妙行至此備矣)。
([○@卍]文十)。
([?(○/○)]一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阿難。是善男子。滿足神通。成佛事巳。純潔精真。遠諸
留患。(結前十行)當度眾生。滅除度相。迴無為心。向涅槃路。
名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疏】依體起用。故云滿足神通。自利利他。妙行無礙。
故云成佛事巳。佛以度生利他為事業故。純潔精
真。顯智德也。遠離留患。顯斷德也。此十番智斷。皆
是非證而證。非斷而斷。智本真故。惑本亡故。(〔海印云〕本
覺出纏遠離空有。入空不留。入有無患)當度下。正明也。約用就體。能
所俱亡。眾生相空。本涅槃故。能化緣生。本無性故。
故云滅除度相。般若經中。亦同此說。亡緣之智。名
無為心。無作妙理。名涅槃路。攝用歸體。名為迴向。
涅槃。果也。路即理也。履以成地。到究竟故。名涅槃
路。結名可知。問。十行位中。豈有度相耶。答。前即依
體起用。且論神通化物。未言滅除度相。今此攝用
歸體。順寂滅義。故除度相。約義雖異。為行則同。豈
有證真大士。猶懷度生之相耶(〔海印云〕當度眾生。迴向眾生也。滅除
度相。以眾生如故。本來平等。迴向實際也。回無為心。向涅槃路。迴向菩提也)。
(○〔十向品疏云〕一迴向二字。
皆是能迴之願。救護等名。皆是所迴之行。故皆依主受名。二救護等名。皆迴向之別相。迴向二字。皆別相
之通名。當名相望。救護等即迴向。若㸦相揀。是救護之迴向。非不壞之迴向。則通依主。第一救護等者。大
悲廣濟。名為救護一切眾生。大智無著。故云離眾生相。即是廣大不顛倒心。迴向是行。謂以善根迴成救
生離相之行。故名迴向。從所向立名。故下文云。顯此善根。普能饒益一切眾生。明知救護非是所迴。自以
十度為所迴向耳。又唯以離眾生相為能迴者。則迴向中無隨相也。將墜者護。巳墜者救。救令脫苦。護令
息惡。並以善根。願能成此。又於初迴向明十義者。一迴自向他故。文云。若有善根。不欲饒益一切眾生不
名迴向。二迴少向多故。大智導悲。能善緣故。如聲入角。少亦遠聞。文云。善根雖少。普攝眾生。以歡喜心。廣
大迴向等)。
([?(○/○)]二不壞迴向)。】
「壞其可壞。遠離諸離。名不壞迴向。」
【【疏】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虗妄境界。故云壞其可壞。
(〔海印云〕可壞者。無明煩惱。雜染眾生相也)。
(△〔如說云〕上經言。諸世間可作之法。誰為不壞)心如
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
復遠離。(圓覺文)故云遠離諸離。得無所離。即合涅槃。
(彼經又云。諸幻既離。覺心不動)故云不壞迴向(〔中川云〕以生死涅槃為迴向義。可壞
者。生死之境。諸離者。涅槃之心。俱舍。涅槃名離〔什注淨名曰〕心識滅盡。名為遠離。肇曰。小離離世憒悶。大
離離身心盡)。
(○〔十向疏云〕於三寶等。得不壞信。以此善根。用將迴向)。
([?(○/○)]三等一切佛迴向)。】
「本覺湛然。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
【【疏】本性覺體。未嘗起滅。故云湛然。此湛覺體。三世
諸佛。無二圓滿。故云覺齊佛覺。此則得平等覺。與
諸佛同。故云等一切佛(〔標指〕寂而常照。與三世佛無異)。
(△〔溫陵云〕無壞不壞。
無離不離。湛然齊佛。名等一切佛)。
(△〔中川云〕即本始二覺為迴向義湛然。本覺也。齊佛覺者。即等覺故)。
(○
〔十向疏〕三學三世佛所作迴向。名等諸佛。下文云。如過去佛所行一切善根。我亦如是。即從所等立名。即
等一切佛之所迴向。以深入法性。行普門善。而為其體)。
([?(○/○)]四至一切處迴向)。】
「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處迴向。」
【【疏】精真發明。智顯也。地如佛地。理現也。智冥理體。
無二無別。智徧理徧。名至一切處(〔吳興云〕上覺言智。此地言理。因
果體同。故言等至)。
(△〔溫陵云〕覺湛。故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前覺等一切。則真如體遍也。此地至一切。則真
如界遍也)。
(△〔中川云〕真如隨遍為迴向義。精真。即真如地。即所遍。佛地無所不徧。故真如隨徧而至)。
(△〔如
說云〕地即本覺境。地以因地心中。所含無邊境界。全同諸佛果地故。一月普照一切水。故曰至一切處)。
(○
〔經云〕此菩薩。修善根時。願此善根功德之力。至一切處。譬如實際。無處不至。至一切物。至一切世間。至一
切國土。至一切法。至一切虗空。至一切有為無為。願此善根。亦復如是。徧至一切諸如來所。供養三世一
切諸佛。乃至菩薩住此迴向時。得至一切處身業。普能應現一切世間故。得至一切語業。於一世界中演
說法故。得至一切處意業。受持一切佛所說法故。乃至得至一切處法界。於一毛孔中。普入一切世界故)。
([?(○/○)]五無盡功德藏迴向)。】
「世界如來。互相涉入。得無罣礙。名無盡功德藏迴向。」
【【疏】此菩薩得如來身。及國土身。互相涉入。無礙自
在。此是如來藏心。諸功德法。受用無盡也(〔無盡云〕圓覺頌
曰。恒沙諸佛入我身。我身徧入恒沙佛)。
(△〔吳興云〕世界即理。如來即智)。
(△〔融室云〕至一切處。是世界。則約
於如。等一切佛是如來。則約於覺。如來即一切處之如來。世界即一切佛之世界。世界如來。涉入無礙。曰
如曰覺。功德無盡)。
(△〔中川云〕約依正迴向。如來名正。世界為依。此即依中現正也)。
(○〔十向疏〕由緣無盡境
行迴向。故成無盡善根功德之行。得十無盡藏之果。從能迴行及果受名。或無盡功德之藏。或即藏。通二
釋。以迴向望行。迴向為能藏。無盡功德是所藏。以因望果亦然。並相財釋)。
([?(○/○)]六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於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淨因。依因發揮。取涅槃道。
名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疏】同佛地。如來藏也。即前地如佛地。本來具足無
漏性德。(〔如說云〕此藏中功德無盡。六度万行。万德莊嚴。皆其本有。故言各各)此德能
為萬行所依。故云清淨因。於諸佛理地。起萬行真
因。依此真因。起趣果之行。發越揮散。周徧法界。以
取究竟涅槃之道。故曰。依因發揮。取涅槃道。道即
因也。此則萬德為萬行因。萬行為涅槃因。合理之
行。行從理起。故云隨順平等。能生妙果。名曰善根
(〔溫陵云〕於一切處。各起淨因。取涅槃道。是為平等善根〔無盡云〕十方三世。諸佛果海。各各有清淨因。佛地
即佛果也。如盧舍那十身。婆伽婆六義。各依其因。發揮證取故)。
(△〔海印云〕既依正互入。圓融交涉。通為一
真。草芥塵毛。皆是成佛真體。故云各各生清淨因)。
(○〔十向疏〕經名隨順堅固一切善根迴向。順理修善。理
事無違。入於平等。本分名入一切平等。善入即隨順。平等即堅固。若順等理。則順諸善根。故下文云。則為
隨順佛性等。謂捨住著故。隨順施善。無異求故。隨順戒善。忍深理故。隨順忍善。離色相故。隨順進善。不馳
散故。隨順定善。了無生故。隨順慧善。如是乃至一切由順實際。任運順於一切稱性之善。如是離相迴向
自然隨順佛法等)。
([?(○/○)]七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真根既成。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性圓成就。不失眾生。
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疏】初句。躡前也。十方下正顯。一切眾生。皆我心性。
心性無外。攝無不周。(〔溫陵云〕平等善根。性真圓融。周徧法界。故十方眾生。皆我
本性)我之本性。既圓滿成就。眾生亦爾。故云不失。(我善
既就。故能成就一切眾生善根。無有遺失。無有高下。名隨順等觀)此得同體大悲。
是故然也(〔真際曰〕性圓成就。生佛體同。不失眾生。唯識各別)。
(△〔孤山云〕十方眾生。皆我本
性。非有眾生也。不失眾生。非無眾生也。非有非無。名為性圓成就)。
(△〔海印云〕法界眾生。平等真如。故曰皆
我本性。以成就自性。即是成就眾生。還以自性。度自性眾生。故曰不失眾生)。
(○〔十向疏〕第七等隨順一切
眾生迴向謂以善根等心順益故。等即平等。通於能所。所順眾生。無相平等。能隨順心。智照平等。此從迴
向受名。等即隨順。故本業云。以觀察善惡父母無二相。一合相故。名隨順觀察一切眾生迴向)。
([?(○/○)]八真如
相迴向)。】
「即一切法。離一切相。唯即與離。二無所著。名真如相
迴向。」
【【疏】如故。即一切法。真故。離一切相。此真如體。亦不
可得。故云二俱無著。亦即三諦。對文可見。(〔孤山云〕離。空也。
即。假也。無著。中也)此菩薩。了一切法。即真法界。無相可離。
名為如相(〔溫陵云〕如故。即真故離。有即有離。是假真如。二無所著。乃真真如〔中川云〕真如
隨緣故即。隨緣不變故離。此即性相為迴向義)。
(○〔十向疏〕善根合如。以成迴向。從所依得名。義通能所故。
從所依得名者。但言真如。即是所依。善根一合如相。故通能所。即以法界印而為其性。此與前彼異者。第
七明會事向理。故云平等。此明事盡理現。故行等同如。第九明從體起用。第十明用同體。同體而用。故無
濫也)。
(○〔李長者云〕如上迴向。皆以無性無著真如。為迴向體。以真如徧世間出世間一切法。迴向還徧世
間出世間一切法。為以迴向為方便。興起無作真如中。大智大悲大陀羅尼門。大神通道力。令稱真如無
作大自在。作用恒寂故)。
([?(○/○)]九無縛解脫迴向)。】
「真得所如。十方無礙。名無縛解脫迴向。」
【【疏】初句。躡前十方無礙者。既能即法離相。則不為
心境諸法所繫。故云無縛。以無縛故。自在無礙。故
曰解脫。此解脫相。本性亦離。故皆無也(〔海印云〕依假真如。則
有縛解脫。真得所如。則無不如。縛脫兩亡矣)。
(△〔中川云〕十方。所也。無礙。如也。此即能所縛脫。為迴向義)。
(○
〔十向疏〕經名無著無縛解脫迴向。謂理智無依。不為能所見著。相惑所縛。由此即名解脫。於何無縛著耶。
略有十事五對。一由離凡故。不縛生死。以出小乘。不著二乘。二離六識取。不縛外境。離第七執。不著於內。
三離現行縛。無種子著。四不取有縛。不執空著。五無惑障縛。如智障著。皆縛麤著細。若約一事。由著故縛。
於中無著無縛解脫心。是能迴之心。成就普賢事業。正是所向。前諸善根。即是所迴。此一迴向。不願成佛。
願成普賢者。以普賢通位前位後。得道不捨因行。窮極生界。利益有情故)。
(○〔李長者曰〕託事於月天子。表
力波羅蜜。以無縛無著法性。虗空智慧。照燭眾生。淨煩惱熱。得法清涼故)。
([?(○/○)]十法界無量迴向)。】
「性德圓成。法界量滅。名法界無量迴向。」
【【疏】聖法因義。故云法界。然有四種。謂事。理。理事無
礙。事事無礙。今皆渾為一真法界。故云量滅。此惟
性德圓成。於一真界。無量可量。故云法界無量。又
證性德。一一圓融成就。不可算敷邊涯故也。(〔孤山云〕三
德妙徃。於此圓成。不見十界高下差別。故云法界量滅)。
(△〔溫陵云〕初證性德以為齊佛。以為如佛。以為至
一切處等。皆存量見。則法界未離有量。及乎性德圓成。乃滅量見。得無量。此總治前位限量情見也。此性
圓成。可超三賢。入十聖矣)。
(△〔中川云〕法界量滅。拂迹泯相。以明解絕)。
(○〔十向疏〕經名等法界無量迴向。謂
以稱法界之大智。迴等法界之善根。向同法界之大用。成法界之大體。此則位至滿極。故標法界之名。當
法受稱。言無量者。一無分量。即理法界。二無數量。即事法界。前迴向。明依體起用。此明體用無礙。圓極自
在)。
(○〔李長者云〕以日天子託事表之。明十迴向中。智波羅蜜。如日處空。下照群有。其智益高。其行益下。徹
至人天人鬼。外道邪行。畜生地獄。盡同其行。云等法界無量迴向者。如法界無中邊。迴向心無中邊。如法
果無作者。迴向心無作者。法界無來去遠近。迴向心無來去遠近。法界如虗空。迴向智如虗空。法界智不
思議。迴向智不思議。法界無所依。迴向智無所依。法界一切諸佛之所共住。如無依智一切佛之所共住。
法界非三世及一切生滅時分所攝。迴向之智。非三世時分所攝。法界圓滿三世事業在於現前。迴向之
智圓三世事業在于現前。法界有無自在。迴向之智有無自在。為自他皆如法界。無礙自在。如諸佛故。如
是十迴向。均十信。十住。十行。十地。十一地行門。均在其中)然此十位。所有迴向。
不離菩提實際眾生。今此且約向實際說。餘二含
躡。此則依真起用。皆為趣向大涅槃界。隨順法界。
體用相稱。圓融自在。故華嚴云。此菩薩所脩願行。
等法界。如虗空量。盡迴與一切眾生。同向一究竟
菩提。故名迴向。前後諸位。無非此義。以約增勝。立
此名耳。然此諸位。皆於一無生忍中。隨所發行。義
立別名。皆能圓證聖性。不別而別。故分諸位。不異
而異。唯是一心。故涅槃云。發心畢竟二不別也。地
前既爾。後位可知。前文云。此人即獲無生法忍。從
此漸次。安立聖位。既言聖位。豈非證耶。
(○上來十迴向位竟)。
([○@●]六四加行位)。
(○先明迴向加行定位〔清涼十向疏云〕第四定位者。若約資粮等五。諸說不同。一云。此迴
向位。是修大乘順解脫分。資粮位終。從十信來。皆資粮故。十迴向後。別立加行故。有云。此十迴向。是加行
位。復有二說。一云四順決擇分中。是後二攝。謂十解為煖。十行為頂。前九迴向為忍。第十迴向為世第一
法。一云四加行中。世第一攝故〔私謂〕清涼疏有二釋。前屬資粮。後屬加行。今經十信後。別立十迴向。十迴
向後。別立四加行。即同清涼前釋。別立加行之文。清涼又云。據終教說。三賢總為趣聖方便。不分資粮加
行遠近。此即今經之正義也。後二釋。皆明地前無別加行位。與今經列位。條然不同。彼云。十信十住十行
十迴向。為菩薩聖道。四種方便。清涼自破云。若依此釋。則無五位。地前四十心。皆加行故也)。
(○次明加行
入地方便〔清涼初地疏云〕別有九種集。上五皆同加行。下四皆巳入地。前五集者。一行集。即經善脩諸行。
二定集。即善集助道。三親近集。即供養諸佛。四聚集。即善集白淨法。成煖頂位。五獲集。即為善知識善攝。
立於忍位。及世第一。華嚴正約四十二位。文無彰灼。四善根名。論無釋文。義旨含有。且十地皆有十句加
行。起十種心。十心巳滿。即入初地。未滿屬何。例於下九。即在地前。迴向會竟。既非迴向。當屬何人。為加行
位。理極成矣。然初地方便。復有二種。一收三賢。為趣地之遠方便。二取加行。為近方便。三賢別會。巳廣說
竟。今為加行。於理無違。復有人言。此中十句。唯屬初地。四加行位。總屬十地。斯人不曉唯識云。為入見道。
復修加行。明知即是初地加行故。四加行義。通於總別。勿復麤心)。
(○〔長水云〕大小二乘經論。明言資糧等
五位。然有開有合。不定明現。諸小乘論。及大乘法相。即顯說四位。名四善根。是順決擇分。若瓔珞仁王華
嚴等經。即合而不論。攝在第十迴向。唯此經文。具顯四位。葢以圓融之教。一多無礙。只於一忍。圓開諸位。
不開則巳。開則具明。故於十迴向後。備論四種妙圓加行。又此經文。前則圓融。後則歷別。以圓融中不礙
行布也。即一位一切位。一切位一位。一多無礙。華嚴亦同)。
(○〔私謂〕清涼判四加行為初地加行。於理極成。
而長水不言者。以是為十迴向後。妙圓加行。不同清涼尚依唯識名為順決擇分。近見道故。立加行名也。
然此四加行。是菩薩將登初地。起斷障證真。超賢入聖之關要。清涼判同十句加行。為入地之方便。正符
今經妙圓之旨。長水云。華嚴亦同。正謂此耳)。
(○〔唯識第九云〕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粮。順
解脫分。既圓滿巳。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二取。謂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決擇分。順
趣真實。決擇分故。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粮。無加行義。清涼釋曰。決擇是智。即擇法也。決揀疑品。擇
揀見品。今此具二。決擇即分(俗詮云真決擇在見後即擇法智此位中依彼決擇智修故名順決擇分))。
([○@卍]
文二。一結前生後)。】
「阿難。是善男子。盡是清淨。四十一心。次成四種妙圓
加行。」
【【疏】餘處所說。加行屬內凡。未證聖位故。今經從乾
慧來。便名聖位。何但加行。故此特云。妙圓加行(〔標指〕
前文。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從真妙圓。重發真妙)。
(△〔溫陵云〕三賢位極。當於此際。復加功行。即入
聖位。四十一心者。乾慧一。信住行向各十。小乘通教。皆有加行。非妙非圓。故此揀也)。
(△〔海印云〕前雖三觀
歷然。中道理顯。猶存歷別。在華嚴為差別因。今立四加行位。亡能所。絕對待。泯前觀智。融四十一心以為
一味。方證寂滅一心。平等法界。義當空所空滅。以觀智難亡。故須展轉四重。離即離非。名為妙圓。說雖次
第。其實在一念中。法爾具足也。總四十一心。通名清淨。故知乾巳為真。信非相似也)。
([○@卍]二正辨加行二)。
([?(○/○)]
一煖位)。】
「即以佛覺。用為巳心。若出未出。猶如鑽火。欲然其木。
名為䎡地。」
【【疏】佛覺。果智也。巳心。因心也。如前文云。本覺湛然。
覺齊佛覺。精真發明。地如佛地。此即用佛果智。為
巳因心也。(〔溫陵云〕前雖能齊。未能正證。今賢極趣聖須用佛果覺。為巳因心。復加功行。以
求正證)然猶未能離因顯果。故云若出未出。近於登
地。將發此智。故云若出。猶拘因相。尚未能離。故云
未出。喻如鑽火。熱相先現。火出不久。(〔法數云〕喻如以智慧火。燒
煩惱薪。雖未得無漏智。巳見智火之前相)火喻佛覺。鑽喻加行。木喻因
相。(〔蕅益云〕以十向始覺。鑽於障初地之無明。此火欲出未出。無明之木。將然未然)火出則
木盡。覺現則因亡。亡因在即。故喻如䎡。此約發智
以顯也。
(○別明煖位)。
(○〔涅槃云〕煖法者。即是八聖道之火相。故名煖相。譬如鑽火。先有耎氣。
次有火生。後有烟出。煖即是行。火即是果。烟即是修道斷結)。
(○〔俱舍云〕從此生煖法者。謂從總相念住。後
成就巳。生煖法名。聖道如火。能燒積薪。聖火前相。故名為烟)。
(○〔妙玄云〕以別總念處觀。能發似解。伏煩惱
惑。得佛法氣分。譬如鑽火烟起。以慧鑽境。發相似解。解即喻煗。尊者瞿沙云。求解脫智火。煗最在初。如火。
以烟在初為相。無漏智火。亦以煗法在先為相。如日。明相在初為相。是故名烟)。
([?(○/○)]二頂地)。】
「又以巳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虗空。
下有微礙。名為頂地。」
【【疏】前以佛覺。用為巳心。即果辯因也。今以巳心。成
佛所履。即因合果也。(〔溫陵云〕因心果覺。巳隣極矣。故喻登高處空。巳到頂地。少
需㩳進。則微礙除矣)雖因果相合。未亡二相。故云若依。如在
山頂。足有所履。將顯法界無所分別。故云非依。如
身處虗空也。下有微礙。喻若依也。存二相故。二相
即是障入初地無明也。此約斷障以顯(〔海印云〕觀智似亡未
亡。其實將亡。故云若依非依。以法界如空。無所依故)。
(△〔蕅益云〕初地所證涅槃。猶如虗空。逈超十向變易
生死之山。十向位中。一分變易生死。將脫未脫。初地中。虗空涅槃。將證未證。此頂地也)。
(○〔圓覺云〕一切菩
薩。見解為礙。雖斷解礙。猶住見覺。覺礙為礙。而不自在。此名菩薩。未入地者。隨順覺性。鈔曰。此結成地前
證覺之相。佛頂經四善根頂地之文。亦是地前頂相。彼云。如登高山等。此亦如是。諸礙既盡。如身處空。見
覺猶存。如彼微礙。唯識偈。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言少物者。即微礙也)。
(○〔智論四十一〕於柔順忍無生
忍中間。所有法。名為頂。住是頂上。真趣佛道。不復畏墮。譬如聲聞法中。煖忍中閒。名為頂法。問曰。若得頂
不墮。今云何云頂墮。答曰。垂近應得而失者名為墮。得頂者。智慧安隱。則不畏墮。譬如上山。既得到頂。則
不畏墮。未到之間。傾危畏墮。頂增長堅固。名為菩薩位。入是位中。一切結使。一切魔民。不能動搖。亦名無
生忍法)。
(○別明頂位〔俱舍云〕煗頂二善。俱名動善。可退動故。動善根中。頂為最勝。如人頂故。忍位是進煗
位是退。此頂是進退兩際。猶如山頂。故名為頂)。
(△〔妙玄云〕似解轉增。如登山頂。觀矚四方。悉皆明了。故名
頂法。復次。應名下頂。在耎法頂。故名頂。在忍法下。故名下。復有說者。如山頂之道。人不久住。若無難。必過
此到彼。若遇難。即便退還。行者在頂不久。若無難。必到忍。若有難。退還煗。猶如山頂。故名頂)。
([?(○/○)]三忍位)。】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壞非出。名為忍地。」
【【疏】初則未亡因相。次則未亡果相。今因果二相。融
為一體。故曰心佛二同。(〔蕅益云〕佛覺用為巳心。是佛與心同。巳心成佛所履。
是心與佛同)因果既亡。二邊不立。故云善得中道。此中
道體。將證不久。故云非懷。然猶未亡中道之相。故
云非出。此約顯理以明也(〔海印云〕觀智將泯。故非懷。緣影未斷。故非出)。
(△
〔吳興云〕忍取信順之義。心佛二同等。即信順也。如僧中辦事。忍則默然。既不懷疑。亦不說出)。
(△〔蕅益云〕胸
中了了。無復懷疑。唯獨自知。非有出說。此以初地菩提涅槃。喻如所忍之事也)。
(○別明忍位〔俱舍云〕從頂
有善根生。名為法忍。忍可四諦。最殊勝故。又無退故。名為忍法)。
(○〔妙玄云〕亦是似解增長。五種善法。增進
成根。於四諦中。堪忍樂欲。亦忍可義)。
([?(○/○)]四世第一地)。】
「數量銷滅。迷覺中道。二無所目。名世第一地。」
【【疏】迷覺是二。即因是也。中道是一。所證理也。此名
數量。中邊不存。故云二無所目。無所目故。名為銷
滅。(〔溫陵云〕前謂二同。則巳墮數量。見有中邊則強分迷覺。此俱銷滅。名亦不立)數量正
屬世間。今雖銷滅。若望初地證真。猶名為似。以有
所得故。初地見道。名出世間。今是世間最後邊際。
故名第一(超於三賢。故名世第一。若進十聖。極乎妙覺。乃出世第一地)。
(△〔海印云〕一往理
行證斷。一切俱泯。故云數量銷滅。十信尚迷為有。三賢屬覺為空。至此中道。泯絕無寄。方有出世之分。名
世第一。由是觀三賢位。乃通以中道觀智。總照無明住地。任運淺深而顯。約此以明次第。知非分斷分證
也)。
(○別明世第一)。
(○〔妙玄云〕世第一法位者。即是上忍一剎那。於凡夫所。得最勝善根。名為世間第一法。
此心心敷法。於餘法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或言都勝。非謂一切事業中勝。但以能開聖道門故。
釋籤云。此是有漏。故名世間。於中最勝。故云第一)。
(△〔婆沙云〕世第一法。表聖道之始。異生之終)。
【疏】此上四位。唯識中說。前二位。依明得明增二定。
發尋伺觀。觀名等四法。能所俱空。(論釋煖相文云。依明得定。發下
尋思觀。無所取。立為煖位。謂此位中。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說施有。實不可得。初獲慧日前行
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煖。明得定者。攝論云。明謂能照。無有義智。所求果遂。故名為
得。清涼云。明得是定。尋思是慧。故云發也。尋伺觀者。論言下品尋思觀。謂四尋思。尋思名義自性差別四
法。假有實無。各各皆空也。次頂相文大同。言依明增定者。以明相轉盛故。言尋思則云上品。言觀法。則云
重觀。皆增上之義也)後二位。依印順無間二定。發四如實觀。
印前二空等。(論依忍相云。依印順定。發下品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能取中。亦
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有實識。離所取境。印順忍時。總立為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境識空。故
亦名忍。清涼曰。忍有三品。下品名印忍。印所取無故。中品名樂順。樂無能取。順彼脩故。上忍名印順。印能
取無順觀彼故。故云印順忍時。總立名忍。印順俱定。名印順定。忍即智也。如實徧知。此四離緣。及識非有。
名如實智。創得如實智果。故名為下。次云。依無間定。發上品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上忍。唯
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此無間。必入見道。立無間名。異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然
皆有所得。未證法身。故云。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
識。(論總釋云。如是煗等。依能取識。觀所取空。下忍起時。印境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如境是空。順樂
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雙印空相。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說菩薩。此四位中。猶於現前安立
少物。謂是唯識真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彼相滅巳。方實
安住。清涼引古釋云。心上變如。名為少物。此非無相。故名帶相。若證真時。彼相便滅。相者即是空所執相。
有依他相。名空有相位。謂有空相。是彼唯識真勝義性。由有此相。未證真理。滅空有相。方證真如)此
皆歷別之談也。今經圓融不礙行布。故得以圓擬
別而說。由是此地。名為世間。(〔證真云〕瓔珞等經。皆不列四加行位。唯識
等論。以地前四十心。為外凡資粮位。十〔四〕向後。別名煖等為內凡加行位。今經正如所說。彼於地前分內
外凡位。乃別教一途之義。以登地是菩薩聖位。聖位難入。故開此加行耳。今經借別名圓。如仁王云。三賢
十聖住果報。妙圓加行。簡異偏小也)。
(△〔冥樞云〕天台圓教。分真初住至妙覺。四十二位。共破四十二品無
明。今經安立聖位。所破無明。大分亦同。四加行位雖開四。秪合總屬初地一品。以十向後。正破初地無明
故。解云。前雖斷異住滅相無明各十品。唯生相無明十二品。其第一品最難斷。故復起四種妙圓加行。共
斷一品生相無明。登初地也。紫柏云。三細為見思塵沙根本。於楞嚴經中。分四十二品治之。經言生住異
滅。分齊頭數。是也。有人謂住向行地。四十二位。位位各有修行勝進。豈但為破無明。立四加行。夫永斷無
明。方成佛道。除破無明更有何修行勝進。華嚴十地每地皆斷障證如。豈得四加行位。不應斷一品無明
耶)。
(上來四加行位)。】
(經文譬如琉璃內懸寶月。乾道本作內懸明月)。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八(之一)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八(之二)
海印弟子 蒙叟錢謙益鈔
【([○@●]七十地位)。
(○〔合釋〕〔天台云〕十地位者。即是無漏真明。入無功用道。猶如大地。能生一切佛法。荷負法界
眾生。普入三世佛地。又證十番智斷。破十番無明。故名十地位)。
(○〔清涼十地疏云〕夫功不虗設。終必有歸。
前明解導行願賢位因終。今明智冥真如。聖位果立。前因後果。義次。第故。解即十住。行即十行。願即十向。
故為賢終。親證十如。故明聖位。先賢後聖。亦次第故。又前是教道。此是證道。教為證因。證即證前三心之
教。謂直深大悲三菩提心。三賢別增。此中齊證。名地者。本業云。地名為持。持百萬阿僧祇功德。亦名生成
一切因果。本論云。生成佛智住持故。即斯義也。又本業第三名住。婆沙云。十皆住處。名之為地。四持者。通
因望果。如初住能持自他一切功德。復持二地。乃至佛果所有功德。若無初地。餘不成故)。
(○〔華嚴論云〕如
來以普光明智。以成地體。以諸菩薩。雖登十住十行十廻向。不離此體。故云十地。此十地之法。即以普光
明殿所說十箇佛果。不動智佛。為初信故。乃至五位滿。不離初信之佛果。以此十地之法。通初徹末。一際
法門。故名為十地位。十位果終。功終行熟。更無昇進。十地智滿。無進修故。常對諸佛。現在前故。此十地門。
但於十住十行十廻向中。蘊積功成。使令淳熟。更無所住。任運而成。自令具足。一切諸法。十住十行。寄表
如神。十廻向位。寄表如王。於此十地。寄表如天。明其進修漸漸。慣習殊勝)。
(○〔張無盡曰〕李長者論。權教實
教各有三種十地。權教。謂大品解深密仁王也。實教。華嚴涅槃也。長者未見今經。長慶判為實教十地。今
詳此經第十地云。修習畢功功用圓滿。亦目此地名修習位。歷考經論。惟瑜伽論與此合。自四地以後。修
菩提分法至九地。地地修習。未能圓滿。直至第十地。修習圓滿。法身廣大。如雲徧覆。今一依瑜伽詮釋。庶
無濫誤〔私謂〕無盡依瑜伽詮十地。允矣而未盡也。准瑜伽四十七。立菩薩十二種住。初住種性住。即住前
信相菩薩也。次勝解行住。即住後三賢位也。文云。勝解行住。既清淨巳。極歡喜住。先巳發趣。次下開菩薩
十種住。乃至十二最上成滿菩薩住。於中勝解住前。不開十信。十三如來住。不開等覺。位次大同華嚴。說
極喜住巳。結云。如是略說菩薩極歡喜住。若廣說如十地經極喜地說。應知彼經所說十地。即是此中菩
薩藏攝所說十住。由能攝持菩薩義故。說名為地。能為受用居處義故。說名為住。華嚴五位互攝。初住攝
於初行。初迴向初地等。第十住滿。稱灌頂位。第十地滿。亦灌頂成佛。此中義門。亦無不符合也。此經行布
圓融。既同華嚴。以彼十種住。詮此十地。恰是函葢相同耳。清涼十地疏鈔。廣引瑜伽深密。長水注十地。斷
障證如。全取唯識。豈不出於瑜伽。古德何曾判瑜伽深密。不應圓教。而無盡鄭重其詞。以為創獲之解。李
長者云。三乘教中。分分有此教在。學者不了。反生遮截。此則無盡標示之微指也)。
([○@●]文分十)。
([○@●]一歡喜地)。】
「阿難。是善男子。於大菩提。善得通達。覺通如來。盡佛
境界。名歡喜地。」
【【疏】菩提。佛覺也。前則若出未出。如火前相。名之為
䎡。今如火出木盡。灰飛煙滅。故云善得通達。故此
初地。名通達位。(〔清涼云〕初地菩薩。體會真如。智照於理。得見中道。故名通達位)盡
佛境界。理顯也。以得無分別智。善達法界。一真平
等。離能所相。故唯識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孤山云〕覺通如來。智同佛智也。盡佛境界。理齊
佛理也。三諦圓融。名佛境界。以初得法喜。故名歡喜)。
(△〔溫陵云〕向雖覺佛覺。未能盡佛菩提境界。今由加
行妙圓。故云。善得通達等)。
(△〔中川云〕以入見道。親證真如。自知不久證大菩提。生歡喜故)又云。
善達法界。得一真平等。乃至得徧行真如。離異生
性障。修檀波羅蜜增上。(〔十地疏〕所斷障者。唯識第九中。異生性障。是此所斷。
此言異生。即是凡夫。粱攝論中。名凡夫性。此論本分中。名凡夫我相障。此障障於初地。依分別障種。立異
生性障。分別揀於俱生。種揀現起。分別者。即凡夫我相障知是我執。由斯初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執
著我法愚。即異生障。二惡趣雜染愚。即惡趣諸業果等。所證理者。由斷前障。證徧行真如。謂此真如。二空
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梁攝論中。名為徧滿。徧滿一切有為法故。意明無有一法非二空故。此地最初。
徧證徧滿。然上諸門。多依行布。若約圓融。一斷一切斷。一證一切證也)。
(○〔溫陵曰〕自十信巳還。位皆躡跡
相資。直趣妙覺。於中不無斷證。皆不斷而斷。不證而證也)言徧行者。以此真如。
徧在一切諸行法中。而今證得。自利利他。得自在
故。名歡喜地。華嚴仁王。廣明其相。今不具錄。下皆
倣此。
(○〔地疏云〕本論略釋地名云。成就無上自利利他行。初證聖處。多生歡喜。故名歡喜地。唯
識第九云。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十住毗婆沙云。始得法味。生大歡喜故。瑜伽七十八。
引解深密云。成就大義。得未曾有出世間心。生大歡喜故。總有三喜。云多歡喜。一心喜。謂入觀之心適悅。
二體喜。出觀喜相應。三根喜。由前心體。歡喜內充。外及五根。輕安調暢。故此喜者。亦名為樂。又內及觀心。
即無喜之喜。不同二禪浮動之喜故。他經多名極喜。喜之極故)。
(○〔論云〕菩薩得歡喜地時。得法說心。無有
世間五欲等諸繫著故。樂唯是法樂。多歡喜。多適悅。猶如世人。創得生於忉利天上。受天妙樂。又如昇山
頂。至無相際。身與空合。明此位菩薩。從十住十行十迴向習氣之有為。而昇此初地。法空之際。一切習氣
盡故)。
([○@●]二離垢地)。】
「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離垢地。」
【【疏】前地於大菩提。善得通達。離世間相。得正性離
生。破異生性障。證一真法界。故云異性入同。(〔溫陵云〕通
大菩提。盡佛境界。一切障礙。即究竟覺國土眾生。同一佛性。此為異性入同)此地對異
之同。亦不可得。故云同性亦滅。以若見於同。即名
為垢。既離對待。故名離垢。(見異見同。還是情垢。同性亦滅。乃為遠離)又
此地證得最勝真如。離邪行障。持戒波羅蜜增勝。
(〔地疏云〕此地中斷障證如。皆約戒明。言邪行障者。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誤犯三業。能障
二地。由斯二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微細誤犯愚。即上俱生一分。此能起業。二種種業趣愚。即彼所起
誤犯三業。言最勝者。謂此真如。斷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為無邊德)性戒
所顯。名為最勝。以四無量心。行廣大十善。得性戒
成就。於性重譏嫌。平等無異。亦名異性入同。斷性
亦無。方離微細破戒之垢。名同性亦滅。稱離垢地。
(○〔地疏云〕言離。垢者。慈氏云。由極遠離犯戒垢故。謂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獲戒。唯識亦云。具淨尸羅。
遠離微細毀犯。煩惱垢故。瑜伽亦名增上戒住)。
(○〔論云〕初地檀度為勝。此位上上十善淨戒為勝。名為離
垢。初地須彌之頂。世界與人連。寄同世間。此位以空居。寄同出世間。故名離垢。初地喻煉真金。未云如藥。
但數數入火。轉轉明淨。此地鍊真金。加以礬石。轉令明淨。以戒為礬石。然金體無二)。
([○@●]三發光地)。】
「淨極明生。名發光地。」
【【疏】成就勝定。大法總持。破戒煩惱。畢竟不生。故名
淨極。(〔如說云〕清淨四十心。至此則淨極也)能發無邊妙慧光故。故云
明生。(〔溫陵云〕情見之垢盡。則妙覺之明生)。
(○〔海印云〕法界一心。有大智慧光明義故。淨極光通
達。故為明生)此地證得勝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
於餘法中最為勝故。斷暗鈍障。行忍辱波羅蜜增
勝(〔地疏云〕唯識名闇鈍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聞思修法忘失。彼障三地勝定總持。及彼所發殊
勝三慧。入三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三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欲貪愚。此障勝定。及彼修慧。二圓滿陀羅
尼愚。此障聞思慧。及障彼圓滿陀羅尼故。證勝流真如者。唯識云。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
故。梁攝論云。從真如流出正體智。正體智流出後得智等。名為勝流法界)。
(○〔疏釋名云〕言發光者。智論四
十九。名為光地。本論及金光明十住婆沙等。皆名明地。光之與明。眼目殊稱。皆略無發字。仁王名慧。慧亦
是明。義旨皆同。總有三義。立發光名。一以初住地十種淨心為能發。勝定聞持為所發光。以安住境竟。方
始聞法。修得定故。瑜伽四十八云。由發聞行。正法光明等持光明之所顯示。故名發光地。由內心淨。能發
光明。是故說名增上心住。二以聞持為能發。勝定為所發。以聞法竟。靜處修行。方發定故。瑜伽亦說等持
為光明故。此約地中釋之。三以勝定總持。並為能發。彼四地證光明相。以為所發。故論云。彼無生慧。論云
光明。依此光明。故為明地。此約地滿心得。唯識亦云。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謂由得勝
定。發修慧光。由得總持教法。發聞慧光。彼無邊慧。即是三慧。故本分論云。隨聞思修。照法顯現。謂就此位
中。四地證法為所照。三慧光明為能慧。三慧是彼證智光明之相)。
([○@●]四焰慧地)。】
「明極覺滿。名焰慧地。」
【【疏】由定發慧。慧光明泰。故云明極。能破微細煩惱
障盡。故名覺滿。覺焰既增。故名焰慧。(〔溫陵云〕明極覺滿。如大火
聚。一切緣影。悉皆爍絕)。
(△〔補遺云〕發光名光。但是智光。焰慧名焰。乃覺慧也。智。水也。故言淨極明生。覺。火
也。故言明極覺滿)此地證得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由第
六識。二身見等。於此永斷。不為我執所攝取故。能
斷微細煩惱現行障。修習精進波羅蜜增勝(〔地疏云〕論
四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名焰地。所燒煩惱。即所離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此所知
障。昔時多分。與煩惱障。同一體起立煩惱名。由斯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等至愛愚。即是此中定愛
俱者。二法愛愚。即是此中法愛俱者。所知障攝。二愚斷故。煩惱二愛。亦永不行。愚即所知。愛即煩惱。故說
俱斷。由此證得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疏證如。亦前唯識引攝論文。世親
釋云。於此如中。無計我所。無攝我所。如北洲人。無繫屬故。得此真如。寧有定法之變。便能成菩提分行。及
不住道行。精進不退)。
(○〔疏釋名云〕言焰慧者。法喻雙舉。亦有三義。一約初入地釋。入初證智。能燒前地解
法慢薪。即根本智火。能燒前地聞持不忘。恃以成愛之煩惱故。二約地中釋。世親云。由此地中。安住最勝
菩提分法。能燒一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皆為灰爐。莊嚴論云。以菩提分慧為焰自性。以惑智二障為薪
自性。此地菩薩。能起焰慧。燒二障薪。名焰慧地。三約地滿。從證智摩尼。放阿含光。故名為燄〔瑜伽四十八
云〕菩提分法。如實智燄。能成正法。教慧照明。此中說名覺分相應增上慧住)。
(○五難勝地)。】
「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
【【疏】真智唯一。故曰同。俗智差別。故曰異。(〔吳興云〕登地智名同。
地前智為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真俗下三句。即唯識
文)非同非異。故云所不能至。極為殊勝。更無勝者。
故云難勝(攝大乘云。由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此難合。令相應故。唯識同此。世親
釋云。由此地中智。真諦智。是無分別智。俗諦智。是有分別智。此二相違。應修令合。能合難合。令相應故。名
極難勝〔法數云〕田前焰慧。爍破一切情見同異之相。即是諸佛境界無有能勝)此地證得類
無差別真如。謂此真如。非如眼等。有別類故。斷下
乘涅槃障。修習禪波羅蜜增勝(〔地疏云〕此地中。斷於下乘般涅槃障
者。即前四地。出世厭生死苦。樂趣涅槃。此障五地。今入真俗無差別道。便能斷之。此斷欣厭。即是二愚。由
斯五地。說斷二愚。及以麤重。一純作意背生死愚。即是此中厭生死者。二純作意向涅槃愚。即是此中樂
涅槃者。由此證得類無差別真如。亦約生死涅槃。皆平等故。成類無別。世親云。此真如非如眼等。隨諸有
情。相續差別。各各有異)。
(○〔疏釋名云〕瑜伽四十八。說諸諦相應增上慧住云。今此地中。顯示菩薩。於諸聖
諦。決定妙智。極難可勝。名難勝地。本論云。得出世間智。方便善巧。能度難度。故名難勝。謂真俗無違。極難
勝故。以三地同世。未能即出。四地雖出。而不能隨。多滯二邊。難以越度。今得出世。又能隨俗。巧達五明。真
俗無違。能度徧滯。實為難勝。此初得故。偏受其名。經言此菩薩為利益眾生故。世間伎藝。無不該習。乃至
戲說笑談。悉善其事。巧方便智。能度出世。六地巳上。豈不然耶。故疏通云。此初得故)。
([○@●]六現前地)。】
「無為真如。性淨明露。名現前地。」
【【疏】謂住因緣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得現前。智
現理現。故云。無為真如。性淨明露。(〔溫陵云〕真如淨性。為一向同異
揜蔽。同異不至。則明露現前)此地證得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
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淨故。斷麤相現行障。修
習般若波羅蜜增勝(〔地疏云〕唯識名為麤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有
染淨麤相現行。彼障六地。無染淨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斷。由斯六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現觀察行流
轉愚。即是此中執有染者。諸行流轉。染分攝故。二相多現行愚。即是地中執有淨者。取淨相故。相觀多行。
未能多時住無相觀。前愚。即執苦集。後愚。即執滅道。本分名微細煩惱習者。執細染淨。即是煩惱。形於前
地。故說為微。唯識形後。名為麤相。由斷此愚。便證無染淨真知。疏證如。亦唯識文攝論名為無染淨法界。
後成般若行)。
(○〔疏釋名云〕名現前者莊嚴論云。不住生死涅槃觀慧現前故。此約初住地。以前五地雙觀
故。今得現前。十住論云。降魔事巳。菩薩道法。皆現在前。瑜伽引深密云。現前觀察諸行流轉。又於無相多
修作意。方現在前。多修作意。此約地前觀十平等故。觀察流轉。此約地中。巳入流竟。方觀緣起。故本論云。
般若波羅蜜行有間。大智現前故。謂妙達緣生。引無分別智。名般若行。親如目覩。名曰現前。對後彰劣。名
為有間。以第七常在觀故。瑜伽亦名緣起相應增上慧住)。
([○@●]七遠行地)。】
「盡真如際。名遠行地。」
【【疏】以第八地。得一真如心。名無相無功用故。此第
七地。從初發心。二無數劫。加功用行。今至有相功
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瑜伽〕第七名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第八
名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至此真如無相邊際。故云盡真如際。
多劫修行。故名遠行。(〔吳興云〕盡真如際。斯是無際之際。理既無際。行豈近乎)。
(△
〔溫陵云〕真如現前。分證則局。盡際乃遠)。
(△〔海印云〕俱生無明。名為遠行。盡真如際。巳捨藏識。名遠行地)
證得法無差別真如。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
立。而無異故。斷細相現行障。修習方便善巧行增
勝(〔地疏云〕唯識云。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彼障七地妙無相道。入
七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七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細相現行愚。謂六地執有緣生流轉細生相故。二純
作意求無相愚。即執有細還相故。由執還滅。更求無相。相有二種。一有二無。無者為細。以常在無相。故不
執生。更不作意。勤求無相。故能證得法無差別真如。疏證如。亦唯識文。彼疏云。謂雖諸教法。依如建立。如
無異故)。
(○〔疏釋名云〕言遠行者。唯識云。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此有三義。一善修無相。
到無相邊。故名遠行。二功用至極。故名遠行。三望前起過。故名遠行。通有二意。一從前來。至功用邊。瑜伽
云。前地雖能多住無相作意。而未能令無相作意。無間無缺多修習位。為令滿故。二此功用功邊。能遠去
後位。故瑜伽又云。能遠證入無缺無間。無相作意。與清淨地共相隣接。故名遠行。十住論云。去三界遠。近
法王位。故名遠地)。
([○@●]八不動地)。】
「一真如心。名不動地。」
【【疏】非染非淨。故名為一。離諸虗妄。故名為真。常住
不變。故名曰如。約此義邊。名為不動。(〔溫陵云〕既得其際。乃全得
其體。一真凝常。故名不動)。
(△〔海印云〕純一真如。不假功用。永絕動搖。湛寂一心。名不動故)。
(△〔中川云〕目歡
喜至焰慧。漸遠其垢。自難勝至不動。漸顯其真。此地則純一真如。本不動故)又此地中。
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名為不
動。此地證得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離增減執。不
隨染淨。有增減故。斷無相中作加行障。修願波羅
蜜增勝(〔地疏云〕唯識云。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前之五
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於第六地。有相觀少。無相觀多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常相續。而有加行。由無相
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障八地中。無功用道。入八地時。便能永斷。由斯八地。說斷二愚及彼麤
重。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無相作自在愚。令於相中不自在故。其所證如。名不增減真如。即此亦名相
土自在所依真如。菩薩得此真如巳。現相現土。俱自在故)。
(○〔八地經云〕此菩薩入一切法。如虗空性。初中
後智。皆悉平等。無分別如如智之所入故。是名得無生法忍。菩薩成就此忍。即入第八不動地。即捨一切
功用。得無功用道。身口意業。念務皆息。住於報行。即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現起。況復起於世間之心。
由此菩薩本願力故。諸佛勸勉。然後十身相作。得大自在〔疏云〕初之三地。寄同世間。次有四地。寄三乘法。
八地巳去。寄顯一乘。莊嚴論釋第七云。近一乘故。梁論亦說八地巳上。以為一乘。是知從前差別。進入一
乘也。言不動者。唯識云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解深密云。由於無相。得無功用。於諸法
中。不為現行煩惱所動。本論云。報行純熟。無相無間。故名不動。此亦三義。一捨三界行生。受變易果。故云
報行。依此起行。任運而成。故功用不動。二得無生忍。無相妙慧。則有相不動。三此二無間。煩惱不動。合唯
一義。謂前地無功。巳得無間。相及煩惱。亦不能動。而為功用所動。無不動名。今由無功用故。令無相觀。任
運無間。故三不能動)。
(○〔八識頌云〕不動地前纔捨藏。釋曰。謂從無始至不動地邊阿賴耶識。名為識藏。得
登八地。煩惱永伏。不受彼熏。七不執我。三藏之名。從此捨故。清涼云。住於報行者。謂善住阿賴耶識。真如
法中故以本識有二分。一妄染分。凡夫所住。二真淨分。此地所住。由住真如故。捨梨耶之名。論云。阿羅漢
位捨。以大乘第八地。同于羅漢。捨分段。出三界故)。
([○@●]九善慧地)。】
「發真如用。名善慧地〔資中〕華嚴明此菩薩。具四無
碍智。作大法師。演說無量阿僧祇劫。句義無有窮盡。
故名發真如用。」
【【疏】依真如理體。起無碍智用。成就微妙四無碍解。
能徧十方。善說法故。名善慧地。(〔起信云〕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
在因地。發大慈悲。攝化眾生。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自巳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
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
(△〔溫陵云〕既得真體。斯發真用。凡所照應。無所不真。無
所不如故。名善慧)此地證得智自在真如。謂若證得此真
如巳。四無礙解。得自在故。(瑜伽名菩薩無礙解住)謂法義詞
樂說也。(經云。以無量善巧智。起四無礙辨。何等為四。所謂法無礙智。義無礙智。詞無礙智。樂
說無礙智)謂此四種。以智為體。名智自在。(攝大乘云。由得無礙最勝
性故。無性釋云。謂得最勝四無礙解。無礙解智。於諸智中。最為殊勝。智即是慧。故名善慧)斷利他
門中不欲行障。修習力波羅蜜增上(〔地疏云〕故所離障。離利他
中不欲行障。有四辨故。四無礙障。分成二。愚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
巳利。彼障九地四無礙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九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
句字。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愚謂所說法是義。名句字是法。後後慧辨。是詞。陀羅尼自在愚。通於上三。二
辨才無礙愚。即愚第四無礙。辨才無礙者。謂辨無礙解。善達機宜。巧為說故。愚能障此四種自在。所證真
如。名智自在所依。謂若證得此真如巳。於無礙解。得自在故。亦唯識文)。
(○〔九地經云〕此菩薩墮。寂滅真如。
不捨此定故。十方諸佛。說三橋九勸而後起之。出真如定。從體起用。便為說法。為大法師。假使大千世界。
所有眾生。一一皆以無量言音而興問難。此菩薩以一音普為解釋。令其心樂。各得法喜〔疏云〕言善慧者。
莊嚴論云。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為殊勝。云何勝耶。於一剎那。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天人。異類。異音。異義。問
此菩薩。能以一音普答眾問。徧斷眾疑故。瑜伽四十八云。由此地中。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清淨。逮得
菩薩無礙解慧。由此善能宣說正法。故名善慧。仁王名為慧光。言兼法喻。智論名智相。從所了得名。皆明
說法之慧)。
([○@●]十法雲地二)。
(卍一標指)。】
「阿難。是諸菩薩。從此巳往。修習畢功。功德圓滿。亦目
此地。名修習位。」
【【疏】此指二地巳來。至第十地。云諸菩薩。以是五位
之中。第四位也。或可總指從前至此。五十五位。此
第十地。即是修習最後邊際。亦名此地。名修習位
(〔私謂〕准華嚴七地云。菩薩從初地。乃至第七地。成就智功用分。從第八地。乃至第十。無功用行。皆悉成就。
經言修習畢功。功德圓滿。正指第十地也。起信云。若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云云名究竟覺。賢首云。十地學
窮。故云盡。長水所謂修習最後邊際也。瑜伽立菩薩十二種住。自第四焰慧地。得三十七菩提分。妙揀擇
住。由三種增上慧。乃至最上成滿菩薩住。論言成滿菩薩住。即此經圓滿也。清涼釋十地。明瑜伽意云。九
地雖於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明前地不能。則是舉劣顯勝。又引
本論舉勝揀劣。謂八九二地。同無功用。故對之揀勝。此皆前二地修習未畢之明文也。經明言從此巳往。
從此者第九地也。過此巳往。非十地而何。亦目此位者。仍指第九地。自十地却望九地。故云。亦目此位為
修習位也。環師判九地為修習畢功。則泥於八地巳上。皆無功用道之文。却未曾理會本文耳)。
(△〔溫陵云〕
問後位既無修習。復有斷障之事。何耶。答此明智悲功終。得十地果而巳。若論斷障。則等覺之位。猶是修
習。故至妙覺。乃名無學)。
(卍二正顯)。】
「慈陰妙雲。覆涅槃海。名法雲地。」
【【疏】菩提心體。不離二種。謂悲智也。從初修習。至此
畢功。融為果海。名為法身。慈即悲也。能覆眾生。故
曰慈陰。妙雲。智也。涅槃。理也。法身無相。唯此三種。
亦云大定智悲。即涅槃三德。名祕密藏。今此位中。
猶處修習之極。有佛地障在。未能始覺合本。二相
猶存。故云。覆涅槃海。(〔吳興云〕以無緣慈。普蔭眾生。本涅槃相。如雲覆海。然慈無
別體。即上來真如之心。菩薩眾生。一如無二如。故以菩薩能證之心。覆眾生所迷之理。淨名云。一切眾生
即涅槃相。不復更成。今取因理無涯。譬之如海果德徧覆。喻之如雲。以慈能與樂。必對物機而說耳。雲。智
也海理也。法合而妙。故名妙雲。能蔭一切。除其熱惱。故名慈蔭。慈蔭福德。妙雲智慧。福慧〔雨〕足。然猶未入
如來大寂滅海。與之一體。故云覆也)此地證得業自在所依真如。謂
若證得此真如巳。得四自在。一三業。二五通。三總
持。四禪定。斷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修智波羅蜜
增勝(〔地疏云〕所覆麤重。即所離障。謂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此障十地
業故。斯即二愚。障所起業。名大神通愚。障大智雲。即悟入微細祕密愚。斷此障故。便能證得業自在等所
依真如。具智波羅蜜。得化身三昧等果。即是雲雨究竟成佛法身。及所證如。皆亦所徧虗空耳)。
(○〔十地經
云〕此菩薩以如是智慧。受一切智勝職位。諸佛智水。灌其頂故。墮在佛數。以自願力。起大悲雲。震大法雷。
通明無畏以為電光。福德智慧而為密雲。現種種身。於一念頃。普徧十方微塵國土。䨟甘露雨。滅除一切
眾或塵燄。是故此地。名為法雲)。
(○〔瑜伽云〕麤重之身。廣如虗空。法身圓滿。皆能徧覆。如十地經說。諸菩薩
道皆得圓滿。菩提資粮。極善周備。從諸如來大法雲所。堪能領受。其餘一切有情。難可領受最極廣大微
妙法雨。又此菩薩自知大雲。未現等覺無上菩提。若現等覺無上菩提。能為無量無邊有情。等雨無比微
妙法雨。殄息一切煩惱塵埃。能令種種善根稼穡。生長成熟。是故此地。名法雲地〔唯識云〕大法智雲。含眾
德水。蔭蔽一切。如空麤重。充滿法身故)。
(○〔莊嚴論十三云〕於第十地中。由三昧門。及陀羅尼門。攝一切聞
熏因。徧滿阿黎耶識中。譬如浮雲。徧滿虗空。能以此聞熏習雲。於一一剎那。於一一相。於一一好。於一一
毛孔。雨無量法雨。充足一切所化眾生。故名法雲)。
(○【疏】〔釋名云〕雲者是喻。總有三義。一含水義。二覆空〔故〕
三注雨義。攝大乘云。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此喻含水義。總緣一切法契經
等智。不離真如。如雲合空。總持三昧。即是水也。又云。譬如大空。能覆如空廣大障故。此喻覆空義。即以前
智。能覆惑智二障。言覆隱者。隔義斷義。又云。又於法身。能圓滿故。此有二義。一喻䨟雨義。即上之智。出生
功德。充滿所依法身故。二喻徧滿。即前之智。自滿法身耳)。
([○@●]八等覺位二)。
(卍一正明)。】
「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名為等
覺。」
【【疏】從真起應。返從生死。從果入因之始。故云如來
逆流。果法聖智。即法流也。從因入果。從生死入涅
槃。故名順行而至。至。極也。起應之始。行因之極。順
逆交際。只一剎那。故云覺際入交。此即解脫道前。
無間道也(〔俱舍賢聖品云〕應知一切道略說有四。謂加行。無間。解脫。勝進道。無間道者。加
行後之斷惑道也。無間道後。名解脫道。謂巳解脫所應斷障)。
(△〔吳興云〕理無逆順。由權實二智而名。如來
權智。下隨機感。故謂之逆。菩薩實智。上合覺心。故謂之順。瓔珞等覺照寂。妙覺寂照即其義焉。至此位時。
當二智相交之際。故名等覺)。
(△〔溫陵云〕巳至覺際。故名入交)。
(△〔海印云〕如來圓證一心。雖居果位。不捨因
門。故逆流而出菩薩修行。逆生死流。順法性流。而入果海。因果相接。故云覺際入交)。
(△〔雷菴云〕如來證法
界一如。見諸眾生。理體無二。亦皆成佛。次於根本智。起後得智。於後得智中。觀諸眾生。依前輪迴苦惱。憶
念因中弘誓。示現報化身。為眾生轉大法輪。從真寂界。復入生死海中。是為逆流。菩薩依如來教。發起大
乘根本信心。次第歷五位修行。至於等覺。是為順行。由此順行。將至等覺。故云覺際。至等覺巳。將成妙覺
位時。於色究竟天上。現大寶華王座。量等百萬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菩薩欲登此座。先於身中出現十
道百寶光明。照燭有情。最後從頂門放光。入諸佛定。於是諸佛從面門放百寶光明。灌菩薩頂。直至心源。
是為師弟子流光。交相涉入。故曰覺際入交。此菩薩與諸如來一切覺等。故云等覺)只於此
處。立為等覺。華嚴不說。合在第十地中。故彼地中。
便明受職。是等覺也。唯識但破十一種障。亦此意
也。(〔瑜伽七十八云〕永斷最極微細煩惱。及所知障。無著無礙。於一切種所知境界。現正等覺。故第十一。
說名佛地)今此別出。意在圓融之中。備顯行布耳。
(○〔十定品
疏云〕今初此因。即是等覺。然文有等覺之義。而無等覺之名。以此等覺。亦即十地之勝進故。諸教開合不
同。仁王不立等覺。若依瓔珞。開此勝進為無垢地。即是等覺。瑜伽具有二義。七十八引深密經。說十一地
名佛地。得佛地時。由斷二愚。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俱生極微細所知障種。二極微細礙愚。即
是任運煩惱障種。斷此便能證大菩提。更不別說等覺斷證。論復有文。亦立等覺。即第五十論。明百四十
不共佛法。約因果位辨差別云。若時菩薩。坐道場。住最後身。於菩薩道。菩提資粮極善圓滿。爾時無師修
三十七菩提分法。得一剎那。名無障礙智三摩地。是其菩薩學道所攝金剛喻定。彼疏云。此明因滿菩薩
位中。最後位也。此位亦名等覺菩薩。論從此無間第二剎那。頓得其餘不共佛法。謂如來十力為初。一切
種妙智為後。皆極清淨。悉得無上。彼疏云。此彰得果。釋曰。准此論文。於十地後。金剛喻定。一剎那中。名為
等覺。第二剎那。為妙覺也。今經欲開合無礙。故有其義。不彰其名。瓔珞云。等覺照寂。妙覺寂照。又說名六
堅者。頂堅即等覺。覺堅即妙覺。而離世間品文云。隨順六堅固法。有等覺明矣)。
(○〔仁王般若云〕寂滅忍者。
佛與菩薩同住此忍。金剛喻定。住下忍位。名為菩薩。至於上忍。名一切智。觀勝義諦。斷無明相。是為等覺)。
(○〔又經云〕入剎那際。諸佛三昧故者。謂時之極促曰剎那。窮彼剎那。時相都寂。無際之際。名剎那際。菩薩
地盡。唯有果累。變易生死。生相未寂。猶名識藏。尚有剎那。若以無間智。覺心初起。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
故。即無剎那。名剎那際。此是等覺)。
(○〔四教儀云〕於十地後用觀。更斷一品無明。方入等覺即是邊際智滿。
入重玄門。若望法雲。名之為佛。望妙覺。名金剛心菩薩。亦名無垢地菩薩。解入百千三昧。照一相無相。寂
滅無為。望於妙覺。猶有一等。比下名覺。故名等覺。亦名一生補處者。猶有一品無明。故有一生。過此一生。
即補妙覺之處。觀音玄云。猶儲君之義也。言重玄門者。瓔珞等名四十一地。名入法界心。入重玄門故)。
(△
〔中川云〕等有四義。一等無間義。以屬忍位故。二正等義。增一有八等道故。三徧義。假名論。等者徧滿義故。
又等覺者。名漸漸覺。仁王云灌頂等覺三品士。除前一切無明緣。又云。無明餘習故煩惱。二諦理窮一切
盡)。
(○次下通釋章門文有四段)。
(○初明等妙二位科段)。
(○長水判從乾慧心。至金剛心中四句。為一科。屬等
覺位。初乾慧心連如是重重等。判屬下段。屬妙覺位。吳興判從乾慧心。至初乾慧地。為一科。屬等覺位。如
是重重巳下。屬妙覺位。今按古德。多以金剛心中。斷句立科。不獨長水。文云。從乾慧心。至等覺巳。是覺始
獲金剛心中。曰乾慧心。曰金剛心。初心後心。二心字。正相映望也。上云乾慧心。義屬始獲。下云乾慧地。義
屬方盡又此中文勢。有三起語。初云從乾慧心。次云初乾慧地。後云是種種地。三科井然。斯極成矣。下經
云。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圓明精心。以此文為證。安得謂是覺始獲金剛心中。是未了語。須待初
乾慧四字足成也。自會解承用吳興。講席流傳。口耳習慣。不復知有古科。今為再三詳定。讀者勿疑)。
(○二
明乾慧初後位次)。
(○按吳興曰。興福於等覺後。別目此地。以為一位。資中科在妙覺中。真際判屬前等覺
位。擕李亦然。至于孤山。復同興福。唯長水節文有殊。余嘗覆之。取節敏二師為善。今按乾慧行位。諸說相
戾。會解所取者二家。准節敏二師。別立金剛幢慧者。吳興也。主別開一位。創立妙前金位者。溫陵也。今鈔
並舉二家。而料簡之文。以次附焉)。
(○〔吳興云〕准瓔珞經。等覺性中。有一人。名金剛幢慧。言初乾慧者。由此
菩薩。以大願力。住壽百劫。修千三昧。今既始獲。豈非初耶。若疑乾慧之名。但在信前。不合通後。祗如伏忍
之名。亦在外凡。何故仁王通金剛定。應知彼之伏忍。即今之乾慧。以障妙覺無明初乾。未與究竟如來法
流水接故。乾慧取伏惑之義。幢慧取眾伏之頂。以高出諸地故。按岳師依瓔珞立金剛幢慧。以揀乾慧。結
彈者略舉二家〔秋溟殷氏曰〕因位既極。返照真元。適得初心。曾無別體。故曰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金
剛心中。宛然初心也。永明曰。善財見彌勒。一心佛果滿後。却令見初友文殊。因位將極。令返照心原。更無
有異。故曰。文殊之妙智。宛是初心。經明言初乾慧地。何得別有所指。復開一位。五十五位。一位惟立一名。
何得立二乾慧哉。經言乾慧位。未與如來法流水接。今謂地後乾慧。未與究竟如來法流水接。那得以自
語補綴佛語。且明背覺際入交之文〔幻居界師曰〕岳師意明有二乾慧。曰信前乾慧。曰金剛乾慧。據結文
云。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則信前地後。有何差別。下經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此誠證也。岳師
解五十五位真菩提路則曰乾慧非真。夫因心不真。安能究竟無上覺路。十信初文。又何以言從初妙圓。
重發真妙也)。
(△〔私謂〕岳師引瓔珞金剛幢慧。釋經文是覺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謂此菩薩。以大願力。
住壽百劫。修千三昧。今既始獲。豈非初耶。此則明指等覺位中。所獲金剛心。為初乾慧也。准彼經云。住壽
百劫。修千三昧巳。入金剛三昧。則此初乾慧地。在楞嚴為金剛心。在瓔珞為金剛三昧。正所謂金剛乾慧
也。乾慧之名。如仁王伏忍。通金剛定。誠如岳師所云。則乾慧地在等覺位。斷無可疑矣。不知岳師所斥障
妙覺無明初乾。未與如來究竟法流水接者。指乾慧耶。指等覺耶。如指乾慧。則乾慧即金剛心也。即金剛
三昧也。揀乾慧是揀等覺也。如指等覺。則瓔珞中言是無垢菩薩。一切智齊。知自地常住第一義諦中。自
然流入妙覺海地。今謂未接究竟法流。則又違瓔珞矣。謂菩薩住壽百劫。修千三昧。為初獲乾慧。尚是此
菩薩淺位。則所謂住壽千劫。坐佛道場。住壽萬劫。化現作佛者。必如是而後為菩薩之深位。方盡妙覺道
耶。恐經文云。如是重重。漸次深入者。不若是紆遠也。彼經又云。是菩薩。以大變力。住壽百千萬劫。一切佛
等故。一切法同。住百千三昧中。如是佛行。故入金剛三昧。此菩薩經百千萬劫。法藏始滿。方成就金剛三
昧。寧可以初住百劫。修千三昧。判為始獲金剛心耶。乾慧即金剛心也。而抑為伏道。金剛幢慧。所證即金
剛三昧也。而判居伏頂。殷公料簡。以謂牽引多聞。經義彌遠。誠哉是言。可使靈芝杜口矣)。
(○〔溫陵云〕經於
信前立乾慧地。於妙前復立金剛乾慧地。此明等覺初心。妙覺伏道。妙覺之道。無別行相。但初從乾慧。至
等覺巳。復起金剛心。從初重歷諸位。破斷微細緣影。乃可入妙。為復從初位以始。故名始獲耳。溫陵明初
乾慧。未與如來法流水接。後乾慧。未與如來妙莊嚴海接。立義大同岳師。但不用金剛幢慧。於五十五位
中。除乾慧位。立四加行金剛心為五。結彈者略舉三家〔天如補注曰〕環師謂等覺後。復起金剛心。此但是
等覺位中。復起此心而巳。不可目為後心。別開一位。若據別開。則下單複十二。乃至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恐難配合。既謂以金剛心。重歷諸位。則金乃能歷。位乃所歷。而又列金於十二位中。此其容有議也〔秋溟
殷氏曰〕經云。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則金剛心。貫種種地有之。豈可謂初乾慧。非金剛心乎。若言金剛
心。至等覺位中復起。則前歷諸位。何所用以觀察乎。〔東溟管氏曰〕八九二地。巳屬無功用道。此即斷細惑。
蕩緣影之事。亦是無功之功。非別起心。以重歷諸位也。此經關要。在金剛心。從乾慧至十地。皆以金剛一
心觀察。故曰一路涅槃門。安有入十地巳。修習畢功。而復從信地。起心重歷者哉。經言如是重重。單複十
二。只是總結上文諸位。束歸成無上道。經文如是重重者。意謂是覺。從初獲金剛乾慧。如是重歷信住行
向加地諸位。方盡妙覺。成無上道耳。勿以環師起心重歷之說。解重重單複。誤而又誤也)。
(○三明金剛乾
慧行相)。
(○〔唯識云〕他化部中。說有窮生死蘊。緣此第八。徧三界九地。恒常有故。但有生死處。即常徧為依。
直至大乘金剛心末。煩惱捨心方盡。故名窮生死蘊)。
(△〔八識頌云〕金剛道後異熟空。注云。從無始至等覺
位。名異熟識。從斷惑來。名金剛道。金剛道後。即解脫道。論云。有義。所餘有漏法種。及劣無漏。金剛喻定。現
在前時。皆巳棄捨。與二障種。俱時捨故。王肯堂曰。大論云。始從初心。至金剛頂。皆破無明顯法性。餘一品
在。即名為佛。首楞嚴金剛心。即觀察之別名。言其堅利。皆壞一切。故曰金剛。金剛道。即等覺也。無明有生
住異滅四十品。從滅斷起。至金剛道後。方斷生相無明。即子時無明。異熟種子方空也)。
(△〔智論云〕燈喻菩
薩道。炷喻無明等煩惱。焰如初地相應智慧。乃至金剛三昧相應智慧。焦無明等煩惱智。焦盡。得成無上
道。菩薩道者。從乾地乃至離欲地。復次。從歡喜至法雲地。有人言。從一發心來。乃至金剛三昧。名菩薩地。
又云。從初發心。到第九無礙。入金剛三昧中。是中間名為菩提薩埵)。
(△〔莊嚴偈云〕修從二僧祇。最後得受
故。入彼金剛定。破諸分別盡。釋曰。謂第二第三僧祇最後。謂究竟。於此修位。方得受職。名金剛者。分別隨
眠此能破。故以金剛喻)。
(△〔私謂〕准天台四教義。十地後。更斷一分無明。入等覺位。亦名金剛心。亦名金剛
心菩薩。即所謂金剛道也。智論名為金剛三昧。唯識名為金剛喻定。清涼引瑜珈唯識。立等覺義。謂十地
中所生現行。金剛道後能捨者。明指金剛道立等覺也。台家集解云。等覺位所修觀智。純一堅利。喻若金
剛。名金剛心。孤山釋涅槃云。金地者。即等覺。是金剛心也。經言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又言菩薩所行金剛
十地等覺圓明。則金剛乾慧。始終行相。條然可知。今欲於等覺後。別開金剛一位。既不順本經。亦不合他
經論也)。
(○四明等妙二覺正位)。
(○〔天台妙玄云〕等覺地者。觀達無始無明源底。邊際智滿。畢竟清淨。斷最
後窮源微細無明。登中道山頂。與無明父母別。是有所斷者。是有上士也。妙覺地者。究竟解脫無上佛智
故。言無所斷者。名無上士。此即三德不縱不橫。究竟後心大涅槃也。即是前十觀成。乘圓極。竟至於佛。過
茶無字可說云云。故盧舍那佛。名為淨滿。一切皆滿也。涅槃云。月愛三昧。從初一日至十五日。光色漸漸
增長。又從十六日至二十日。光色漸漸減損。光色漸長。譬十五智德。摩訶般若。光色漸減。譬十五斷德。無
累解脫。三十心為三智斷。十地為十智斷。等覺妙覺各為一智斷。合十五智斷。月體喻法身。大經云。月性
常圓。實無增減。因須彌山。故有虧盈。不增而增。白月漸著。不減而減。黑月漸無。法身亦爾。實無智斷。因無
明故。約如論智。如實不智。約如論斷。如實不斷。雖無智而智。般若漸漸明。雖無斷而斷。解脫漸漸離。舉月
為喻。知是圓教智斷位也。大經云。從初安置諸子祕密之藏。三德涅槃。然後我當於此祕藏而般涅槃。此
即最後智斷也)。
(○〔十定疏云〕瑜伽五十。得等覺八義。與佛不同。論云。問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菩薩智等。如
來智等。云何應知此二差別。一如明眼人。隔於輕穀。睹眾色像。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菩薩妙智。於一切境
當知亦爾。如明眼人。無所障隔。睹眾色像。如來妙智。於一切法。當知亦爾。二如𦘕事業。圓布眾彩。唯後妙
色。未淨修治云云。如𦘕事業。圓布眾彩。最後妙色。巳淨修治云。云。三如明眼人於微暗中睹見眾色。如明
眼人離一切暗。睹見眾色。四如明眼人。遠覩眾色。如明眼人。近睹眾色。五如輕翳眼。觀視眾色。如極清淨
眼。觀視眾色。六如處胎身。如出胎身。七如阿羅漢夢中心行。如阿羅漢覺中心行。七如昧燈體。如明燈體。
釋曰。其云云下。皆先配菩薩。後配如來。論中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諸菩薩眾。等覺位也。與諸如來妙智身
心。即妙覺也)。
(卍二結顯)。】
「阿難。從乾慧心。至等覺巳。是覺始獲金剛心中。」
【【疏】雖從初心。至此等覺。皆用金剛三昧。觀察諸法。
皆如幻等。然至此位。能破最後微細無明。是此三
昧。最極邊際。力用滿足。別得名為金剛心也。此即
妙覺入心之初。屬無間道。便名等覺。故名始獲金
剛心也。即唯識說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斷佛地障。
即入妙覺也(唯識第十。煩惱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修所斷種。金剛喻定。
現在前時。一切俱斷。所知障種。則云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方始斷盡。第七識俱煩惱障種。則云菩薩要起
金剛喻定。一剎那時。三界俱斷。所知障種。則云。乃至金剛喻定。一剎那中。方皆斷盡。釋曰。金剛喻定。即等
覺位也)。
(△〔雷菴云〕言從乾慧地。至等覺巳。是覺始獲金剛心中者。乾慧心。即前乾慧地。謂執虗明。之心。以
此為地。但變其文爾。是覺。指等覺也。謂此菩薩。從初發。心。歷五位修行。至法雲地後。前念金剛心中。斷捨
有漏善句劣無漏習氣種子四事巳。成等覺位也。按合論海眼。皆依長水分科)。
(△〔海印云〕以三界眾生。因
三種流。名五住煩惱。感二種生死。前四煩惱。為欲流有流。感分段生死。在初信巳斷。無明住地。為無明流。
感變。易生死。至佛果乃斷。首楞嚴大定。總名金剛如幻三昧。從初乾慧。發心直斷根本無明。何待等覺後
心耶。此則初乾慧地。乃用金剛心。任運先斷欲有二流。出〔分斷〕生死。故曰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
不復續生。如澄濁水。沙土自沉。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從初信去。即志斷無明流。但無明深厚。歷五十四位
後。直至等覺後心。生相無明纔乾。以此無明。在觀心中斷。故云是覺始獲金剛心中。五位究盡。二死永亡。
無明流至此方斷。乃入妙覺。出變易生死。所謂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是則位有始終。觀無先後。
以力行深淺為次也)。
(△〔雪浪云〕自乾慧以趣地上。漸次斷盡無明。全證真如。至此等覺。纔獲金剛心中。初
乾慧地。方悟見此理。十方鎣然。名為乾慧。其所得者。仍是初心所證之乾慧也)。
([○@●]九妙覺位)。】
「初乾慧地。如是重重。單復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長慶說文〕五位中各具十。又等妙為十二。或單
舉一位。亦名十二。或舉大數。乃名重重。此表無盡
也【疏】始從乾慧。終至等覺。單複相兼。總有十二。單
則有七。謂乾慧。煖。頂。忍。世第一。等覺。妙覺。複則有
五。謂信。住。行。向。地。以一一位中。自具於十。故名為
複。(〔雲樓曰〕位各一位為單。一位具十為複。乾慧之單。次以信住行向之複。複後。次以四加之單。單
後。次以十地之複。複後。次以等覺之單。乃至妙覺。故曰重重。方盡妙覺者。此十二數。盡於妙覺也。諸解唯
長水為妙)第十二位。即是妙覺。名無上士。無上士者。無
所斷故。無上士者。更無過者。如十五日月。圓滿無
缺。故云方盡妙覺。成無上道。體即大般涅槃。三德
具足。名祕密藏。
(△〔吳興云〕信住行地〔昏〕十為單十。十迴向為複十。等妙為二)。
(△〔溫陵
云〕十二者。乾信住行向煖頂忍世地等金也)。
(△〔張無盡云〕行人修止觀時。破單四見。複四見。單複四見各
各十二)。
(△〔私謂〕如上諸解。天如並舉吳興溫陵。竹菴獨宗海眼。今謂吳興解單複為倒。溫陵立金地為枝。
無盡破四見為僻。取衷於長慶長水可也)。
(△〔中川云〕。單複。指觀體。十二。指位數。觀謂信前三種漸次。是單
修奢摩他。入信巳去。齊修空假。則名為複。莊嚴經論曰。安心於正定。此即名為止。正住法分別。是名為觀
相。謂奢摩他等。以止觀為體故。又曰。善欲諸功德。是二悉應修。一分非一分。修有單雙故。一分為單。非一
分為雙。即單複也。言位數者。經論判位不同。唯瑜伽十二住。與此文合。菩薩善戒經。亦同此說。是謂單複
十二。方盡妙覺等)。
(△〔私謂〕圓覺二十五輪。單複綺互。天台云。如來觀知十界性相有成熟者。未成熟者。應
單應複。偏圓相入而成熟之。此中單複。即圓覺單修複修也。重重。即綺互之義也。瑜伽十二種住。正合此
經十二位。前文巳具之矣。中川新說。頗有根據。故度取之)。
([○@●]三結依行成位三)。
([○@卍]一結用行)。】
「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奢摩他中
用諸如來。毘婆舍那。清淨修證。漸次深入。」
【【疏】指前五十七位。故云種種。於一一地。皆用金剛
如幻三昧。觀察諸法。若行若智。一切斷證。皆如幻。
炎。水月。虗空。響。城。夢。影。象。化等事。故云十種深喻。
(大品中十喻云。解了諸法。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虗空。如響。如犍闥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斯
則始而漸次。終至佛果。皆由首楞嚴王。即觀之止。
即止之觀。破無明惑。起行修證也。毘婆舍那。止觀
雙運也。故荊溪云。如夢勤加。空名惑絕。幻因既滿。
鏡象果圓。清凉云。(引古德偈)修習空花萬行。安坐水月
道場。降伏鏡象天魔。證得夢中佛果。皆此意也(〔中川
云〕釋成觀義。謂諸地智斷。皆有金剛喻定。名金剛觀察。奢摩下。結諸地觀法也。雜集釋見道位觀法。謂世
第一無間。所得三摩地。由無分別奢摩他毗婆舍那為體性故。十地論云。第七地於一念中奢摩他毗婆
舍那。二行雙修。八地智慧。應知但是修奢摩他毗婆他道。彼處成就故。此諸地用諸觀法之文也)。
(△〔賀中
男曰〕上文只陳列位次。此段直指下手通修法門。徹前徹後。只用金剛如幻三昧觀察。觀察根塵如幻。便
入乾慧。觀察乾慧如幻。便入十信。乃至觀察等覺如幻。便入妙覺。故曰。金剛王寶覺。如幻三摩提。總而言
之。全是首楞嚴大定。是奢摩他。種種地中。差別觀察。曰毗婆舍那。所謂微密觀照也。下自凡夫。上至等覺。
皆可通修。但於自性定中。用此微密觀照之法。任運增進。直抵薩婆若海。故曰。清淨修證。漸次深入)。
(△〔私
謂〕此文於聖位成就。結示觀門。一經教觀。束歸于此。言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者。正所謂於奢摩他。微密觀
照也。此中葢有多義。以止觀雙運。奢摩他圓定中。具足毗婆舍那圓慧。無別體故。以奢摩他體。即是首楞
嚴大定。觀慧具足故。以起信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止即是觀故。以奢摩他三名九行。俱足正
定。觀察。平等。攝持故。以是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正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故。於
此結示諸地觀門。實以結答阿難啟請。得成菩提最。初方便之義也)。
(○〔引證〕〔瑜伽云〕此奢摩他。毗鉢舍那。
以何為因。清淨尸羅。清淨聞思。所成正見。以為其。因以何為果。善清淨心。善清淨慧。以為其果。從初菩薩
地。乃至如來地。於初地中。對治惡趣煩惱生雜染障。乃至第十地中。對治不得圓滿法身證得障。此奢摩
他。毗鉢舍那。於如來地。對治極微細最極微細煩惱障。及所知障。由是永害如是障故。究竟證得無著無
礙。一切知見。依於所作。成滿所緣。建立最極清淨法身)。
([○@卍]二結位次)。】
「阿難。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
提路。」
【【疏】增進。即漸次也。故前文云。從漸次安立聖位。五
十五位者。信住行向地為五十。乾慧䎡頂忍世第
一為五。菩提是果。即等妙二覺也。五十五心。名之
曰路。由此能到菩提果故。即菩提之路也(吳興判乾慧非
真。妙覺非路。及溫陵別立金地。巳經料揀。不復結彈)。
(△〔海印云〕華嚴不立信位。唯云。初發心時。即成正覺。
與今經從三漸次。安立聖位義同。彼以十二因緣。元是如來普光明大智願海。一念信心。即得安住。因果
同時。唯說稱性法門。橫周法界。即得菩提。不說斷證。此經意在逆生死流。竪盡一心。故曰安立聖位。斯為
別耳)。
(△〔賀中男曰〕此經宗要。全在以不生滅心。為本修因。及因地發心。與果地覺。名目相應而巳。常途先
斷見惑。次斷思惑。次斷界外塵沙惑。次進斷無明。方許分證真如。此經直下。便以如幻法門。入流亡所。伏
還元覺。便得無生滅性。為因地心。故未入信前。第三漸次。便得無生法忍。如初生月。便含初月。所謂因地
全異也。常塗地上。然後分斷分證。此則從初地至妙覺。泯絕證相。圓滿因地初心。如望夜月。曾不出於初
月。所謂名同實異也。前前位中。每攝後後。如信位加以住名。則以信攝住。於八信名以迴向。則攝十向。住
位第二。名以治地。則攝地上。乃至四住。同於華嚴四地。八九十住。同彼八九十地。所謂因該果海。果徹因
源。如初八以後月。徧在初三月中。此即華嚴圓融門。一攝互攝。不妨行布者也。近德如交光者。沿孤山之
譌。以三漸次強配十住。以無生為初住。以十信為初住開出。影響圓教。擅更佛語。賢首家執同華嚴。都無
甄別。智者請詳辨之)。
(○〔引證〕〔十住疏云〕菩提心有三。一者直心。二者深心。三者大悲心。然此三心。有一必
兼餘二。而三賢互有增微。十住直心增故。故名為解。解為行願本。故首而明之。十行深心增。故名為行。依
於前解以起行故。十向大悲增。故名為願。迴前解行。十地三心等證。故名決定。而大悲為首。故舉其願。十
信通信此三。等覺此三等佛。故知菩提心。是諸位通。依)。
([○@卍]三結邪正)。】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疏】行人若能依此修證。不斷而斷。無到而到。此則
名為真修行者。若言都無位次。但尚理是。斯同邪
見。撥無因果。故名邪觀。仁王經中。亦此料揀。說地
位竟。即言若言越此而成佛者。即同魔說〔永明〕
千年闇室。一燈能破。無始結業。實觀能消。實觀者。
即是正觀。正觀者。即是觀心。故云。若自觀者。名為
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直解云〕謂決定由奢摩他路。見法實相。清淨修
證。方名正觀)。
(△〔私謂〕此如來結示觀法之總文也。金剛心者。金剛定也。乾慧者。金剛乾慧也。金剛如幻三
昧。即首楞嚴大定。究竟堅固。修奢摩他止觀之總相法門也。如來於一真法界。標出金剛心大定妙慧。為
破除生死。進趣覺路之真門。故說真實法句曰。是名妙蓮華。金剛王寶覺。如幻三摩提。而觀自在文殊。互
相證明。一則曰。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一則曰。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
而如來又總結之曰。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從乾慧心。至等覺巳。地位遙遠。觀〔綱〕交羅。
只是一金剛心。初終貫徹而巳。初文云。我今示汝奢摩他路。此文曰。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故知
奢摩他路。的是五十五位真菩提路。捨此則為邪定邪慧。錯亂修習。所謂除諸法實相。皆菩薩魔事也。如
來說地位竟。吃緊告戒。尅定正觀邪觀兩門。且以懸示七趣五魔。勘辨之法鏡。嗚呼。凡我行人。可不念哉)。
(○上來明地位竟)。
(◎長水科經大文第五出聖教名殊。盡本卷二十五二十六二紙)。
(○【疏】上來諸文。依解起行。修行漸次。由
因克果。一期周畢。此之法門當流後代。須建經名。若無其名。何以召體而流布耶。故此文來)。
([○@●]文二。一文
殊問)。】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
足。而白佛言。當何名是經。我及眾生。云何奉持。」
【【疏】文殊智德。此會率先。阿難遭難登伽。佛令持呪
往救。大眾茫然失守。亦為旁問見元。諸聖各說圓
通。如來勅其慎選。洎今解行圓畢。因果克周。故問
經名。以流後代。一會能事。歸此人也。
(○二如來答)。】
「佛告文殊師利。是經名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
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
【【疏】此下五名。今是一也〔資中〕大佛頂者。如來無
見頂相。放大智光之所說【疏】以佛於無見頂。放光
化佛。說神呪故。此表一心。具體相用。大。體也。佛。相
也。頂光化佛。即是用也。(〔融室云〕大是三摩地體。尊極於佛。名大佛頂)細
釋配法。即開題中。
△〔資中〕悉怛多等。相傳云是白傘葢。喻如來藏。
性本無染。徧覆有情也【疏】藏心無染曰白。徧覆一
切曰傘葢(〔介甫云〕白以實相純淨為義。傘以圓成蔭覆眾生為義)。
(△〔融室云〕準一字輪王
經。佛頂有五。謂大佛頂。白傘葢佛頂。高佛頂。勝佛頂。光聚佛頂。今經大佛頂。同彼第一。悉怛多等翻。白傘
葢。同彼第二。無上寶印。即高佛頂。又云。斯是如來無見頂相。即勝佛頂。我今說是佛頂光聚般怛羅呪。即
光聚佛頂。此皆密教之佛頂也)。
△〔資中〕法王實相。楷定眾聖。故名寶印【疏】實相
智慧。是尊重法。楷定正印。唯佛與佛。乃能究盡。名
無上寶印(〔溫陵云〕大佛頂白傘葢無上寶印。即如來藏之心印也。證佛心要。必印於此)。
(△
〔智論云〕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三印印之。即是佛說。修之得道。無三法印。即是魔說。大乘經。但有
一法印。謂諸法實相。名了義經。能得大道。若無實相印。是魔所說。實相故言常。寂滅相即大涅槃。但用一
印也。此大小印。印半滿經。外道不能雜。天魔不能破。如世文符。得印可信。當知諸經畢竟得一實相之印。
乃得名為大乘了義也)。
(○〔淨名經云〕菩薩法藏所攝。陀羅尼印印之。生曰。陀羅尼者。持也。若持實相不失。
於諸天人魔梵之中。不復畏有不通之義。譬若正印為信。關津諸禁。莫能可留。果是印持所印之經。則無
有閡矣)。
△〔資中〕清淨妙體。照用無涯。曰清淨海眼【疏】三
世諸佛。以此明照諸法實相。竪窮橫徧。具無量德。
名清淨海眼。(〔溫陵云〕照窮剎海。淨絕纖塵。即爍迦羅之法眼也。開佛知見。必資於此)
此上總約理智以立名也(〔融室云〕白傘葢。即如來藏心。此經即是心之印。
是心之眼也)。】
「亦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
提心。入徧知海。」
【【疏】二也救護親因。總標也。度脫下。別顯也。得菩提
心。發大乘意也。入徧知海。證圓常理也。此上約功
用以立名也(前文云。攝受親因。令諸小乘。聞祕密藏。不生驚怖。故能度阿難。得正覺心。
入正徧知海)。】
「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疏】三也。三世果人。入祕密藏。以此為因。密之因也。
又此大定。具一切行。而非凡小之所能知。密即因
也。三世如來。以此法門為究竟說。故名了義。此即
約人法以立名也。(〔孤山云〕究竟顯說非方便之談故)。】
「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疏】四也。曠兼無際故大。正法自持故方。稱體而周
故廣。即三大義也。(此名即同華嚴)妙名不可思議。蓮華喻
開佛知。見出煩惱礙智礙。見佛性故。出水開敷也。
又能於法自在。諸三昧首。故名為王。(此名即兼法華)生諸
佛。故名母。(〔涅槃云〕佛性者。即首楞嚴三昧。性如醍醐。即是一切諸佛之母〔吳興云〕所說呪。
能生一切諸佛種智。故譬如母)持善遮惡。總攝功德。名陀羅尼。呪
即詛也。此約顯益。以立名也。】
「亦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汝當奉持。」
【【疏】五也。法王受政之明教故。名灌頂章句。(〔吳興云〕此經從
灌頂部中流出。葢約密言耳。有誦持者。如來智水。灌其心頂。如剎利之受職也)此約教行
以立名也。汝當受持。答次問也。但依前五名。如說
而行。流至後代。令眾開悟。即奉持也。(〔私謂〕準方山華嚴論。釋如
是我聞云。巳上阿難傳法。並是三藏經中所說。此經則傳教主伴。皆是神洞玄源。道齊智海。如文殊普賢。
互為師範者之所為也。涅槃云。阿難所未聞經。弘廣菩薩。當為弘通。非三乘所知。弘廣菩薩。傳教非繆。此
經本阿難當機。而請問經名。流通大教。則文殊獨荷其擔。如來特勅之曰。汝當奉持。此經為弘廣菩薩。傳
教弘通。即同雜華。有明證矣。智度論言。文殊師利。稱如是我聞。以佛滅度四百年中。文殊猶在世間故。又
文殊師利與阿難。在餘清淨處。結集摩訶衍藏。即知三身阿難。如論云同與結集。並是弘廣菩薩。傳教主
伴也)上來明解辨行。由因致果。顯位差別。問名請奉。
一期周畢。斯則一會巳終。合云。大眾聞佛所說。作
禮而去。巳慶喜再有請益。時雖隔越。問且連環。故
集經者。約問從義。合成一部。由是未結作禮而去。
(○上來結經名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八(之二)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八(之三)
海印弟子 蒙叟錢謙益鈔
【(◎長水科經大文第六。辨趣生因異。盡九卷中即魔王說。今謙益判自此去至研窮七趣。廣辨諸魔。正說
分竟。為經之後分)。
(○【疏】第六辨趣生因〔異〕者。從此巳下。即第二會再說經也。以阿難問所見現事。時別異
故。巳如教迹前後中說。文分為二)。
([○@●]一阿難問二)。
([?∴]一敘果述益二)。
(卍一聞法增進)。】
「說是語巳。即時阿難。及諸大眾。得蒙如來開示密印。
般怛囉義。兼聞此經。了義名目。頓悟禪那。修進聖位。
增上妙理。心慮虗凝。斷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細煩惱。」
【【疏】獲真三昧。故云頓悟禪那。得斯陀含。故云修進
聖位。深證滅諦。故云增上妙理。漸明智照。故云心
慮虗凝。俱生難除。故云微細。言六品者。依大乘說。
俱生煩惱。三界九地。雖各分九品。若智增者。入地
永伏。至佛方斷。若悲增者。故意令生。(〔手鑑云〕若末那識。有四俱
生。謂俱生煩惱障。俱生煩惱習氣。俱生所知障。俱生所知習氣。三界九地。各三十六品。作佛地障。九地共
成三百二十四品。若前六識。俱生有六。謂貪嗔慢無明。身見邊見。有四俱生。一俱生煩惱障等四。歷三界
九地。各有九品。合成八十一品。入佛地障。由是智增。入地伏而至佛斷。然得入地。由斷分別。則貪等十使。
有四分別。一分別煩惱障。二分別煩惱習氣。三分別所知障。四分別所知習氣。三界九地。各有三十六品。
作初地異生性障。各有三百六十品)若依小乘。亦於九地。各分九品。
(長慶說文云。俱生煩惱難除。故云微細。小乘教。三界九地。各分九品。無盡以諸經論校正。此為定也)然
約四果。地地別斷。故初果身中。斷欲界一地九品
中前六品惑。證第二果。二果身中。斷下三品。證第
三果。三果身中。斷上二界七十二品。即得羅漢。阿
難今證二果。故斷六品也(巳上同長慶文)。
(△〔手鑑云〕初入見道。謂十六心。
斷三界四諦下八十八使。分別麤惑。得初果證。修道所斷俱生細惑。即貪嗔痴慢。三界九地。各有九品。惟
欲界一地難斷。以此九品。共潤七生。今斷六品者。初果身中。斷一至五品盡。名二果向。斷至第五品。名家
家。次斷六品盡。名證二果。故俱舍頌曰。斷欲三四品。三二生家家。斷至五二向。斷六一來果)。
(△〔海印云〕斷
除三界修道位中。前六品細惑。實證二果。故云微細煩惱。雪浪文同〔直解云〕修心。是依道位人。六品。指下
界一地中。前六品惑。斷此六品。證二果。故云修心六品)。
(△〔私謂〕此經指阿難登伽證果。全標小乘名目。此
中斷惑。應就小乘而言。故長水依長慶說。謂阿難今證二果。故斷六品也)。
(卍二嘆佛述益)。】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
尊。慈音無遮。善開眾生。微細沈惑。令我今日。身心快
然。得大饒益。」
【【疏】修道所斷。行相難了。故曰微細。無始俱生。故曰
沈惑。疑網消除。故云快然。增進聖位。故云饒益。
([?∴]二正陳疑問二)。
(卍一總問諸趣)。】
「世尊若此妙明。真淨妙心。本來徧圓。如是乃至。大地
草木。蠕動含靈。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佛體
真實。云何復有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等道。世尊。
此道為復本來自有。為是眾生妄習生起。」
【【疏】此疑由前佛語阿難。今汝諸根若圓拔巳。如是
浮塵。及器世界。諸變化相。如湯消氷。應念化為無
上知覺。斯則一人成佛。器界有情。一時成佛。如來
今日成佛巳久。不合更有器界趣類。故云。佛體真
實。云何復有地獄等道。此道若是本來自有。云何
前言。清淨本然。本來無有世界眾生。亦不可言一
人成佛。依正融覺。若言眾生妄習生起。妄習如何
得生起耶。生起之相。其義云何。若据如來答意。即
是眾生虗妄造業。虗妄受生。菩提心中。猶如空華。
妄見生滅。故下文云。汝妄自造。非菩提咎。問。此與
滿慈所疑何別。答。前疑理本清淨。云何忽生山河
大地。則約依報為首。以難清淨本然。故佛釋疑。葢
由強覺。妄分能所。遂成三種相續。以妄見生。因此
虗妄。終而復始。此疑佛今成果。一切合融歸覺。云
何更有七趣差別。則約正報為首。以難果佛唯真。
真合無此七種差異。又徵此道為本有耶。為妄起
耶。意欲如來廣明因果。雖皆虗妄。善惡業緣。受報
好醜。終不差忒。令諸眾生明信因果。不入邪見。前
文但云。從妄見生。一體虗妄。諸鈍根者。便謂都亡
因果。今此辨㭊。因果照然。則知前難意顯真諦。今
疑意明俗諦。前後相濟。方成圓了。即前圓解之義
殘也。
(卍二別問地獄)。】
「世尊。如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淫慾。妄言行
淫。非殺非偷。無有罪業。發是語巳。先於女根。生大猛
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無間獄。琉璃大王。善星比
丘。琉璃為誅瞿曇族姓。善星妄說一切法空。生身陷
入阿鼻地獄。此諸地獄為有定處。為復自然。彼彼發
業。各各私受。」
【【疏】寶蓮香事。未檢所出。意謂殺盜有對。邪行無對。
故云無報。善星事出涅槃。琉璃緣如本經。為有定
處下。問意有六。文見於三。六者。謂有定處。無定處。
自然。因緣。私受。同受。下文結云。不斷三業。各各有
私。因各各私。眾私同分。非無定處(〔私謂〕為有定處。即問妄習生起
也。為復自然。即問本來自有也。彼彼發業。各各私受。即問別業同報。同業別報也)。
(△〔海印云〕一云。妄性既
是無體。妄業云何受報。答云。自妄所招。還自來受。二云。眾生既是無生。如何生陷地獄。答云。非從天降。不
從人與。自妄所招。三云。世界本無住處。地獄那有住處。答云。眾私同分。非無定處。四云。妄業既是一同。受
報如何各別。答云。因各各私。眾私同分)。
(△〔溫陵云〕三人皆繆。執妙圓。撥無因果者)。
(○〔引證〕〔琉璃王經云〕初
迦羅衛國。有舍夷貴姓。五百長者。為世尊造講堂。誓曰。沙門梵志乃至群黎。不得先佛。妄升此堂。舍衛太
子琉璃。與梵志子好苦。定省外氏。見堂高廣。頓止其上。貴姓罵曰。此婢生物。敢於中坐。催逐令出。太子語
好苦。釋種辱我至此。我紹位。汝當告我。後即位。好苦來告。集兵伐迦羅國。殺舍夷人。三億。佛言却後七日。
當入地獄。王恐怖。乘船入海。水中自然出火燒滅。佛言往昔。羅閱城村中。有池多魚。城多人向池捕魚。池
有魚。一名麩。一名多舌。名懷報怨。一小兒見魚跳。以杖打其頭。爾時捕魚人。今釋種是。麩魚。琉璃王是。多
舌魚。好苦。小兒即我身也)。
(○〔涅槃經云〕佛言。善星比丘。雖復讀十二部經。壞欲界結。獲得四禪。乃至不解
一偈一句之義。親近惡友。退失四禪。退禪定巳。生惡邪見。作如是說。無佛無法。無有涅槃。如來雖復為我
說法。而我真實。謂無因果。今者近尼連禪河。如來即與迦葉往善星所。善星遙見佛來。即生惡邪之心。以
惡心故。生身陷入阿鼻地獄)。
(○〔私謂〕準涅槃經。迦葉白佛言。善星比丘是佛菩薩時子。云何如來。說是一
闡提廝下之人。章安疏云。〔明是〕子。則羅云庶兄。翻譯集云。蘇氣怛囉此云善星。羅云庶。兄佛之堂弟庶兒
也。按阿含言。過去六佛。各有一子。釋迦文亦有一子。善星為如來堂弟之子。故亦稱子。佛出家六年。羅云
始生。善星長於羅云。故言庶兄。佛爾時出家。尚未成道。故言菩薩時子也。章安又云。佛兩弟兩子。各行善
惡。阿難為善。調達作惡。羅云為善。善星作惡。例知是權。宗鏡亦云。羅睺善星。同是如來之胤。皆据涅槃言
之。此方兄弟之子。古皆稱父子。知西竺亦爾也。潘鴻考阿含云。善宿比丘白佛言。如來外我。我不於如來
所修梵行也。如來不為我現神足變化。我父秘術。世尊盡知。悋不教我。善宿。即善星也。調達常從佛及身
子目連學通。皆不與。彼云我父秘術。佛言亦是世尊弟子。得非調達之子耶。教中無明文。更待根檢。溫陵
言是佛堂弟。則誤也)。】
「唯垂大悲。發開童蒙。令諸一切持戒眾生。聞決定義。
歡喜頂戴。謹潔無犯。」
【【疏】諸持戒者。若聞因果虗妄。猶如空華。則持戒何
益。苟示決定義門。必令謹潔無犯。
([○@●]二如來答二)。
([?∴]一讚請許宣)。】
「佛告阿難。快哉此問。令諸眾生。不入邪見。汝今諦聽。
當為汝說。」
【([?∴]二正為分別三)。
([○@(?∴)]一約情想以總明)。
([○@卍]一總開二分二)。
([?(○/○)]一標列)。】
「阿難。一切眾生。實本真淨。因彼妄見。有妄習生。因此
分別。內分外分。」
【【疏】諸法本真。未嘗生起。由念分別。見諸法生。苟能
離念。即見眾生山河國土。本來成佛。故云實本清
淨。返本者雖爾。其未返者。各依見妄。造業受報。故
下文云。此等眾生。不識本心。受此輪迴。經無量劫。
不得真淨。皆由隨順殺盜淫故。返此三種。又則出
生無殺盜淫。有名鬼倫。無名天趣。有無相傾。起輪
迴性。故云因彼妄見。有妄習生等〔資中〕緣身起
愛為內。欣彼勝事為外〔宗鏡〕一切眾生。從無始
來。作虗妄因。受虗妄果。皆從情結。唯逐想生。故知
用情滯著。能生愛水。浸漬不休。自然成墜。以情地
幽隱。故名內分。以舉念緣塵。取像名想。運動散亂。
故名外分。
(○〔又引止觀云〕起一念慮知之心。起善惡而生十道。(今取六道)若其心念念專
貪瞋痴。起上品十惡。如五扇提羅者。此發地獄之心。行火塗道。若其心念念欲多眷屬。如海吞流。如火焚
薪。起中品十惡。如調達誘眾者。此發畜生之心。行血途道。若其心念念欲得名聞四遠。內無實德。起下品
十惡。如摩犍提等。此發鬼心。行刀塗道。若其心念念不耐下人。如鵄鳥高飛下視。而外提仁義。起下品善
心。行阿修羅道若其心念念欣世間樂。安其臭身。悅其痴心。此起中品善心。行於人道。若其心念念知三
惡苦多。人間苦樂相間天上純樂為天上樂。折伏麤惡。此上品善心。行於天道。明知三界無別理。但是妄
心生。為入倒之根株。作四流之源穴。疾如掣電。猛若狂風。撇起塵勞。速甚瀑川之水。欻生五欲。急過旋火
之輪。是以結搆十魔。馳驅十使。沈二使之河底。投八苦之焰中。皆因妄因。迷此真覺)。
([?(○/○)]二正明二)。
([│/○]初內
分約情二)。
([?(▽/○)]一釋相)。】
「阿難。內分即是眾生分內。因諸愛染。發起妄情。性積
不休。能生愛水。是故眾生。心憶珍羞。口中水出。心憶
前人。或憐或恨。目中淚盈。貪求財寶。心發愛涎。舉體
光潤。心若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溢。」
【【疏】愛染之情。正是眾生生死根本。名為內分。分亦
因義。情愛沉下。能潤業愛生。故如水也。外由內感。
故有水輪。徧十方界。(〔溫陵云〕心動於內曰情。人之陰氣。有欲者也。故因諸愛染
而起。以陰積故。能生愛水。潤業潤生。輪迴不斷)是故下。引事驗也。憶即是
念。明記為性。念有憎愛。故分憐恨。由愛起憎。不離
情染。內有情染。外現其事。故皆流水也(〔吳興云〕怨恨亦屬於
情。情重則悲。悲乃成淚)。
([?(▽/○)]二結成)。】
「阿難。諸愛雖別。流結是同。潤濕不昇。自然從墜。此名
內分。」
【【疏】所愛之境雖別。能愛之心是一。故云流結是同。
流謂沉下。結謂縛著。因既不昇。果亦淪墜(〔溫陵云〕諸愛不
一。皆能感水結惑。水性沉下。故情積之業。皆從淪墜)。
([│/○]二外分約想二)。
([?(▽/○)]初釋相)。】
「阿難。外分即是眾生分外。因諸渴仰。發明虗想。想積
不休。能生勝氣。是故眾生。心持禁戒。舉身輕清。心持
呪印。顧盻雄毅。心欲生天。夢想飛舉。心存佛國。勝境
冥現。事善知識。自輕身命。」
【【疏】眾生生死。本分由情。情著染境。因是從墜。今以
淨境為所欲處。但由其想。不屬於情。乃是眾生分
外之事。故云外分。氣謂氣色也。(〔溫陵云〕意緣於外為想。人之陽氣。有
冀者也。故因渴仰而發。以陽積故。能生勝氣。如云輕清。雄毅等)是故下。引事驗也。
身輕清。顧雄毅。夢飛舉。聖境現。輕身命。此五皆是
殊勝氣色。由想有也(〔熏聞云〕呪印者。以手結印。如瑜伽羅索所示。或呪即是印。
如銷伏毒害呪。是三世諸佛陀羅尼印故)。
(△〔空印云〕禁戒即念戒。呪印即念法。生天即念天。存佛國即念
佛。事知識即念僧。經身命即念施。觀經六念具矣。除無漏聖智。一切事善。皆此想攝)。
([?(▽/○)]二結成)。】
「阿難。諸想雖別。輕舉是同。飛動不沉。自然超越。此名
外分。」
【【疏】忻外勝境。不由情染。想既輕清。自然飛動。報當
超越也。巳上總而略明。未細分別善惡(〔吳興云〕且指人天想
心。名為外分。非三乘出世之智。文云。心存佛國。聖境冥現。葢汎舉勝氣之相。若約修論。乃十方同居事想
耳)。
(△〔私謂〕阿難問地獄六道。如何生起。佛言。由彼妄見。有妄習生。即於是中。分開內外二分。意葢曰。眾生
是一類眾生。妄見妄習。總是一妄。內分外分。亦總是一分。但於中間。為情為想。為結為沉。為昇為墜。念念
惡趣。則火血刀塗。念念梵行。則人天佛乘。如手掌之上下倒垂。如車輪之迴環南北。正欲使六道眾生。在
瀑流苦海中。猛利分別。急求津筏耳。故曰。心存佛國。聖境冥現。又曰。自然心開。見十方佛。一切淨土。隨願
往生。使一切眾生。了知十方淨土。即在昏途惡道。稠林毒樹之中。於此內外二分中。捨情取想。回因向果。
積劫葢眠。猶蚕自縛。一期解脫。如麞獨跳。斯固不容以知見測量。位次分齊者也。如淨覺之云。判佛國以
汎舉勝相。斥心開為人天想心。佛方悲愍沈溺。兼欲漉人天之魚。彼則區隔聖凡。不許出三界之獄。葢但
約內外二分。不出三界而言。亦誦文之過耳)。
([○@卍]二別辨趣生二)。
([?(○/○)]一總明業緣逆順)。】
「阿難。一切世間。生死相續。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臨命
終時。未捨䎡觸。一生善惡。俱時頓現。死逆生順。二習
相交。」
【【疏】順逆有二。一約情。一切眾生。好生惡死。生即順
情。死即逆情。故云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變即逆也。
又受胎時。三處皆順故得生也。死則無此。二約業。
業能感果。生即順感。由因致果也。故云順習。死即
反此。無生長義。故云變流。生死交際。風火未散。(〔孤山
云〕謂現陰之末。中陰之初)平生行業。善惡因緣。此時俱現。強者
先牽。即隨生處(〔熏聞云〕大集經言。歌羅邏時。即有三事。一命。二煖。三識。出入息者。名
為壽命。以命是息風。連持不斷故。不臭不爛。名之為煖。以煖是身觸。即業持火大。地火等色。任持不壞。故
此中心意。名之為識。即是剎那覺知心也。三法和合。從生至死。此識之種。即是命根。以命煖識。共成三事。
和合則生。離散則死故。今文雖不言識。而云二習相交。即識之習性也)。
(△〔寂音曰〕前識為故習。後識為新
習)。
(○〔引證〕〔寶積經云〕佛告淨飯王。大王。如人夢中。親愛別離。生大苦惱。悲號啼哭。是人覺巳。憶念夢中。是
實有否。王言不也。佛言。是人所夢。執以為實。是為智不。王言不也。佛言。大王如是。愚痴凡夫。耳聞惡聲而
生執著。起不愛心。以不愛故。生於嗔心。生嗔心故。造作嗔業。所謂身三口四意三種業。造彼業巳。即便滅
謝。是業滅巳。不依東方而住。不依南西方四維上下而住。如是之業。至臨死時。最後識滅。見先所作。心想
中現。是人見巳。心生憂怖。自分業盡。異業現業。大王。如所夢覺見夢中事)。
(○〔瑜伽第一〕諸眾生將命終時。
乃至未至惛昧想位。長時所習。我愛現行。由此力故。謂我當無。便愛自身。由此建立。中有生報。若預流果。
及一來果。爾時我愛。亦復現行。由智慧故。數數推求。制而不著。猶壯夫與羸劣者。共相角力。能制伏之。若
不還果。爾時我愛。不復現行)。
(○〔宗鏡云〕華嚴經云。譬如有人。將欲命終。見隨具業。所受報相。行惡業者。至
於地獄畜生餓鬼。所有一切眾苦境界。作善業者。或見一切諸天宮殿。無量天眾。天諸綵女。種種衣服。具
足莊嚴。宮殿園林。盡皆妙好。身雖未死。而由業力。見如是事。大智論曰。如乾闥婆城者非城。人心想為城。
凡夫亦如是。非身想為身。非心想為心。故知地獄天堂。本無定處。身雖未往。巳現自心。境不現前。唯心妄
見)。
([?(○/○)]二別明情想昇沈五)。
([│/○]一明純想)。】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先明天趣。帶明見佛生淨)若飛心中。兼福與
慧。及與淨願。自然心開。見十方佛。一切淨土。隨願往
生。」
【【疏】此有二類。若唯有想。不兼福慧。即但持戒而厭
此身。必生天上。若於持戒。兼修福慧。深厭三界。必
生淨土。見十方佛。即獲法忍。故云心開。如觀經說
(觀無量壽佛經云。欲生彼國。當修三福云云。慧即十六觀)。
(△〔私謂〕四王忉利。修上品十善得生。今言必生
天上者。以次而上昇也。下文游于四天。則指四天鬼神眾耳。岳師云。據下情少想多。但在四天之下。驗今
純想所生。應是忉利巳上。此誤判也。心開見佛。隨願往生。豈非橫截三途超居四土。岳師謂且約初心。未
斷見愛。得生淨土。不出同居。此二說者。一則高推天位。一則局指佛土。皆非通。義也)。
([│/○]二情少想多)。】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為飛仙。(次明仙趣。帶諸天鬼神眾)大力鬼
王。飛行夜叉。地行羅剎。遊於四天。所去無礙。」
【【疏】想多。故飛行自在。情少。故受仙鬼形。此之等類。
多因邪想。不正修行。即是不修戒慧。但修邪定。不
持戒故。墮鬼神道。以修定故。有大神通。差別之因。
一如上說。仍是想多情少。此中仙鬼等四。可以九
八七六想配之。(〔真際云〕想多情少四類分之。一情九想。即為飛仙。二情八想。大力鬼
王。三情七想。飛行夜叉。四情六想地行羅剎)若情多者。必無戒定。墮三
塗耳(〔熏開云〕飛仙。取輕舉義。應總攝十種)。】
「其中若有(指前四眾。兼天龍八部)善願善心。護持我法。或護禁
戒。隨持戒人。或護神呪。隨持呪者。或護禪定。保綏法
忍。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疏】此想多中。仍兼善願也。雖不持戒。且有定願。護
持戒呪。及禪定者。斯由宿習故毀禁。知過故發願。
亦是乘急戒緩者。故能於八部身而見佛耳(〔融室云〕保
綏法忍者。得無生法忍之人。賴保安故)。
([│/○]三情想均等)。】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於人間。(正明人趣)想明斯聰。情幽
斯鈍。」
【【疏】不昇為天仙。不墜落三塗。仍於均等之中。想或
稍強。根必聰慧。情或稍重。根必暗鈍。亦由情感。有
此差別。即別報也(〔孤山云〕由昔情想。感今聰鈍。均等。總報業。明幽別報業)。
(○〔關尹
子曰〕魂魄半之。則在人間。升魄為貴降魄為賤。靈魂為賢。厲魄為愚。輕魄為明。重魄為暗。彼解云。楞嚴所
述升沈之報。與此同義)。
([│/○]四情多想少)。】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重為毛群。輕為羽族。」
【【疏】若望下文。此當六情四想也。橫生。旁生也。然有
輕重。若情稍重。報為走獸。若想稍強。身為飛禽。細
論差別。如類生中及下文說(關尹亦云。揚魂為羽。鈍魄為毛)。】
「七情三想。沉下水輪。生於火際。受氣猛火。身為餓鬼。
常被焚燒。水能害巳。無食無飲。經百千劫。」
【【疏】火際者。餓鬼所居處也。水輪向下。至火輪際。近
地獄也。受氣猛火者。由業力故。受猛火氣以為身
也。故常被燒。節節火起。水能害巳者。苦於無水也。
苟遇。成火而燒其身。故云害巳。
(○〔引證〕〔法苑珠休云〕娑沙論說。餓鬼
正住處云。此閻浮提五百由旬之下。有餓鬼界。被閻羅王領。又五百道苦經說。此之餓鬼。正住彼鐵圍兩
山中間。順正理論云。諸鬼本住琰魔王國。從此展轉餘方。此瞻部洲南邊。直下深過五百餘繕那。有琰魔
王都)。
(○〔瑜伽第四〕餓鬼趣略有三種。一者由外障礙飲食。謂彼有情。由習上品慳。故生鬼趣中。皮骨血脉。
皆悉枯稿。猶如火炭。頭髮[髟/(絳-糸)]亂其面黯黑。唇口乾焦。常以其舌。䑛略口面。飢渴慞惶。處處馳走。所到泉池。
為餘有情。手執刀杖。及以羂索。行列守護。令不得趣。或彊趣之。便見其泉。變成膿血。自不欲飲。是名由外
障礙飲食。娑沙云。恒常飢渴。累年不聞漿水之名。設值大河欲飲。即變為炬火。入口即腹爛焦然。二者由
內障礙飲食。謂彼有情。口或如針。口或如炬。或復頸癭。其腹寬大。縱得飲食。自然不能若噉若飲。是名由
內障礙飲食。正理論云。無財鬼有三種。炬口鬼。口中常吐猛燄。身如被燎多羅樹形。鍼口鬼。腹量如山谷。
咽如針孔。臭口鬼。口中腐臭。飢渴狂叫。三者飲食無有障礙謂有餓鬼。名猛燄鬘。隨所飲噉。皆被燒然。復
有餓鬼。名食糞穢。唯能飲噉極可厭惡。食糞飲溺。或有一分。自割身肉而噉食之。縱得餘食香美。而不能
食。是名飲食無有障礙。智論云。或有餓鬼。常食尿屎。涕吐嘔吐。盪滌飲汁。或時至廁溷邊立伺求不淨。或
求產婦藏血飲之。形如燒樹。咽如針孔。若與其水。千歲不足。或有餓鬼。自破其頭。以手取腦而䑛。或有餓
鬼。先世惡口。好以麤語加被眾生。眾生憎惡。見之如讐。以如是等種種罪故。墮餓鬼中)。】
「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輕生有間。
重生無間。二種地獄。」
【【疏】二交過地者。風火二輪交際之處。即正是七熱
地獄處也。於九情中。稍減者名輕。即八情者墮有
間。稍增者名重。入無間。正九情也。此言無間。約受
苦說。然此無間。對前有間得名。以是第七熱地獄
故。下即第八五無間獄。別名阿鼻。最極重也(〔孤山云〕七
熱地獄。謂八大獄中第七也。長阿含云。此四天下。有八千天下圍繞其外。復有大海周匝圍繞八千天下。
復有大金剛山繞大海水。金剛山外。復有第二大金剛山。亦名二鐵圍山。二山中間。窈窈冥冥。日月天神
所不能照。彼有八大地獄。每一地獄有十六地獄。第一大獄名想。二名黑繩。三名堆壓。四名叫喚。五名大
叫喚。六名燒炙。七名大燒炙。八名無間。又新譯娑沙云。地獄在何處。答多分在此瞻部洲下。云何安立。有
說。從此洲下四萬踰繕那。至無間地獄底。無間縱廣高下。各二萬踰繕那。次上一萬九千踰繕那安立。餘
七地獄。謂次上有極熱。次上有熱。次上有大叫次上有嘷叫。次上有眾合。次上有黑繩。次上有等〔法〕此七
地獄。一一縱廣萬踰繕那。有說。無間地獄周四圍繞。如今聚落圍繞大城。祗就此獄。自有輕重。而此無間。
非五無間。亦應以第六為有間。第七為無間。是則風火二交過地。通於六七也。又新婆沙云。南洲下至無
間。共四萬由旬。上尖下濶。猶如穀聚)。
(○〔傅大土錄云〕大士竟夜思惟。度眾生法。心未明了。因發聲大哭。兩
淚交流。念三塗地獄之苦。彌日累夕。豁然開悟。自識我來處。方知諸佛不除地獄。良有所以。若無地獄。則
無人修善。故知善惡二法。更相住持。世界乃安立)。
([│/○]五純情)。】
「純情即沈阿鼻地獄。若沈心中。有謗大乘。毀佛禁戒。
誑妄說法。虗食信施。濫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
阿鼻地獄。」
【【疏】阿鼻。此云無間。即第八獄也。此具五種。謂受罪。
苦具。身量。劫數。壽命也。若依俱舍。業報無間。以造
此罪。必墮地獄。更無餘業餘生。能間隔故。謗大乘
下。諸罪最重。由是更生十方阿鼻。法華云。若謗此
經。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
展轉。至無數劫。俱舍論說。阿鼻地獄。壽命中劫。二
十增減。為一中劫。既言無數。此世界壞。即往十方
阿鼻也。以謗法罪。斷佛種故。令無量人。墮邪見故。
(○〔大般若云〕謗法罪。墮阿鼻獄。此土劫壞。罪猶未畢。又經劫壞。復移他方。如是巡歷劫盡。還生阿鼻。千佛
出世。救之誠難。若說所受身。聞者。當吐熱血而死〔釋論曰〕是人不受不信業因緣。故。即起愚痴業因緣。疑
悔惡邪。著心轉增。於大眾中。呰毀破壞般若波羅蜜。破三世十方諸佛一切智罪故。轉身墮大地獄。大地
獄者。阿鼻地獄。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歲。受憂愁苦惱。若從一大地獄。至一大地獄者。如福德因緣故。上
有六欲天。罪業因緣亦如是。下有八種大地獄。各有十六小地獄。是中阿鼻最大。餘須彌四天下亦如是。
是三千大千世界。有百億須彌山。有百億阿鼻地獄。是故說從一阿鼻大地獄。至一阿鼻大地獄。如人從
會至會。又如入正位者。從天上來。受人間業。從人中還至天上受樂。若此間火劫起。其罪未盡故。轉至他
方十方世界大地獄中受罪。若從聞火劫起後。展轉至他方。他方火劫起。復還生此間阿鼻地獄中。展轉
如前)。
(上釋誹謗大乘)。
(○〔應法師云〕無間有二。一身無間。二苦無間。以五逆所感故。稱為五無間。熏聞引
珙疏〔俱舍頌云〕約處唯除北。約人除扇榹。言五逆罪。除北洲黃門扇榹也。以父母於子。少恩愛故。四身一
語業。三殺一虗誑。一殺生加行。四身一語業者。前四屬身業。破僧屬口業。三殺一虗誑者。破僧一虗誑也。
一殺生加行者。出佛身血。但殺之加行。方便罪耳。不成正罪故。又佛不可殺故。無間一切熟。隨罪增苦增。
一句明時處。一句明苦增。隨有多逆。感無間苦。多苦具故。八比丘分二。以為所破僧。八比丘分二。以極少
言之也。本八比丘。為一切眾。破之成二眾。更相是非。四人巳上成眾。故以八比丘言之)。
(上釋五逆)。
(○〔十
地疏云〕準如來祕密藏經。大迦葉問佛。十惡何者最重。佛言。殺及邪見。又云。父得緣覺道。子斷父命。名殺
中重。奪三寶物。名盜中重。母若出家得阿羅漢。共為不淨。是淫中重。若以不實語謗佛。是妄語中重。若兩
舌語壞賢僧。是兩舌中重。若罵聖人。是惡口中重。言語壞亂求法之人。是綺語中重。若五逆初業。是嗔恚
中重。欲劫奪持戒人。是貪中重。邪見中重。謂之邊見。是為十惡中重)。
(上釋十重)。
(○次廣明阿鼻獄相)。
(○
〔涅槃經云〕阿者名無。鼻者名間。間無暫樂。故名無間。假使一人獨墮是獄。其身長大。八萬由旬。徧滿其中。
間無空處。其身周匝。受種種苦。設有多人。身亦徧滿。不相妨閡。寒地獄中。暫遇熱風。以之為樂。熱地獄中。
暫遇寒風。亦以為樂。有地獄中。設命終巳。若聞活聲。即便還活。阿鼻地獄。即無是事)。
(△〔成論云〕一趣果無
間。捨身即生彼故。二受苦無間。中無樂故。三時無間。定一劫故。四命無間。中不絕故。五形無間。獄縱廣八
萬由旬。一人多人。皆徧滿故)。
(△〔觀佛三昧海經云〕阿鼻地獄。縱廣正等八千由旬。七重鐵城。七層鐵網。有
十八鬲。周帀七重。皆是刀林。復有七重劍樹。四角有四六銅〔狗〕廣長四十由旬。眼如掣電。牙如劍樹。齒如
刀山。舌如鐵剌。一切身毛。皆然猛火。其煙惡臭。有十八獄卒。口如夜叉。六十四眼。散迸鐵丸。狗牙上出。高
四由旬。牙端火流。燒前鐵車。輪輞出火。鋒刃劍戟。燒阿鼻獄。赤如鎔銅。獄卒八頭十六角。頭上火然。火變
成鋼。復成刀輪。輪輪相次。滿阿鼻城。城內有七鐵幢。火湧如沸。鐵獄融迸。涌出四門。上有十八釜。沸銅湧
漫。滿於地中。一一鬲門。有四萬四千鐵蟒大蛇。吐毒火中。身滿城內。其蛇哮吼。如天震雷。雨大鐵丸五百。
又五百億蟲。八萬四千。觜頭火流。如雨而下。滿阿鼻城。此虫若下。猛火熾然。八萬四千由旬獄。上衝大海
沃焦山。下貫大海底如車軸。若有殺父害母。罵辱六親。命終之時。經歷揮霍之間。譬加壯士。屈伸臂頃。直
落阿鼻大地獄中。化閻羅王。告勅。痴人獄種。汝在世時。不孝父母。邪慢無道。汝今生處。名阿鼻地獄。作是
語巳。即滅不見。爾時獄卒。復駈罪人。一日一夜受罪。如閻浮提六十小劫。如是一大劫。具五逆者。受罪五
劫。復有眾生。犯四重禁。虗食信施。誹謗邪見。不識因果。斷學般若。毀十方佛。偷僧祇物。淫泆無道。逼掠淨
戒僧尼。姊妹親戚。造諸惡事。此人罪報。經八萬四千大劫。復入東方十八鬲中。如是受苦。南西北方。亦復
如是。謗方等經。具五逆罪。破壞僧祇。汙比丘尼。斷諸善根。具眾罪。身滿阿鼻獄。四肢復滿十八鬲中)。
(○次
列謗大乘報三緣)。
(○〔西域記云〕無垢友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博通三藏。研究玄文。途次眾賢論師窣堵
波。發願著論。令擔部洲諸學人。絕大乘稱。滅世親名。說是語巳。心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涌。裁書告悔。
當其死處。地陷為阬。同侶焚屍。旌建窣堵波菴沒羅林側。有羅漢嘆曰。惜哉苦哉。此論師任情執見。毀惡
大乘。墮無間獄。又有大慢婆羅門。生知博物。學冠時彥。門人千數。味道欽風。用赤旃檀。刻作大自在天。婆
藪天。那羅延天。佛世尊等像。為座四足。負以自隨。深詈苾蒭。謗毀大乘。輕懱先賢。言聲未靜。地便坼裂。生
身陷入地獄。遺跡斯在〔高僧傳云〕唐新羅順璟。宗法相大乘了義教。見大乘經中。始從發心。便成佛巳。乃
生謗毀不信。當啟手足。令弟子扶掖下地。地則徐裂。璟身下墜。於今有坑。廣袤丈餘。號順璟捺落迦)。
(●次
下雜引律論。廣明地獄之相。俱屬引證科中。隨文例知不復具列)。
([○@卍]三結由自業)。】
「循造惡業。雖則自招。眾同分中。兼有元地。」
【【疏】隨順造惡。故受苦報。惡業不同。受報亦別。故云
自招。眾同分中。兼有元地者。眾名不一。同是一義。
眾有相似。同立分名。造業同者。共中共變。(〔釋要云〕山河大
地地獄等。是眾生共業共變。唯識有四句。一共中共變。即山河地獄等。二共中不共。即田園產業等。三不
共中共。即妻妾男女等。四不共中不共。即正報身)俱舍論說。有差別同分。
無差別同分。同業共感。眾多苦具。同受此苦。名無
差別同分。(同受此苦。謂彼同受鑊湯等)若隨輕重。受報不同。名
差別同分。(雖同感地獄。受苦各異。謂彼鐵床。此刀山等。或彼八寒此八熱等)今云
元地。即差別也(謂本造鐵丸因。則受鐵丸報等。元地者。各隨元由也)。
(△〔唯識云〕由昔
同業。各熏自體。此持異熟。皆並現前。彼多有情。同見斯事。實無外境。為思議故。雖在人類。亦非同見。若如
是類。無別見性。由其皆有同類之業。然由彼類。有同分業。生同分趣。復有別業。各別而見)。
([○@(?∴)]二就業報以
別辨七)。
([○@卍]初地獄三)。
([?(○/○)]一結前生後)。】
「阿難。此等皆是彼諸眾生。自業所感。造十習因。受六
交報。」
【【疏】由乎情想。妄集諸業。隨業善惡。或升或墜。故云
自業所感。十習因者。別指惡業。即由十使煩惱。於
六根門。發識造業。洎受其報。從六根出。報與業交。
故云交報。同受地獄。即引業招。六根別受。即滿業
致。俱是眾生。妄情習造耳(〔手鑑云〕唯識云。能招第八。引異熟果。故名引業。
能招第六。滿異熟果。名為滿業。俱舍亦云。一引業一生。多業純圓滿。猶如繪𦘕。先圖形狀。後填眾釆等。牽
生地獄。是引業。後受報有輕重。是滿業)〔宗鏡〕修十善報。受天堂樂。
作五逆罪。受地獄苦。昇忉利。則五欲悅目。墮泥犂。
則萬苦攢身。悅目則有靈鳳祥鸞。作歡樂之事。攢
身則有鐵蛇銅狗。為逼惱之殃。明之不但內心。實
有外境。答。天堂地獄。苦樂之相。皆是自心果報業
影。既以自心所作為因。還以自心所受為果。故經
云。未有自作他受。彼地獄中受苦眾生。所有罪業。
依本心作。還在心中。不離於心。以是義故。惡業熏
心。還應心中。受苦果報。以惡業相酬。果牽地獄。十
習因既作。六交報寧亡。皆是一心惡覺心生。顛倒
想起。對境作因成之假。隨情運相續之心。不以智
眼正觀。遂墮凡夫業道。雖則一期狥意。罔思萬劫
沈身。是以一切如來同宣。審宜刻骨。十方如來皆
懼。實可寒心。(又云。地獄天堂。本無定處。身雖未徃。巳現自心。境不現前。唯心妄見。可驗
苦樂之境。本無從出。善惡之事。唯自召來。空是空非。妄生妄死〔清涼云〕業約成因招果。尅獲為果。酧因曰
報。果通現在報唯未來。如修初禪為習因。證得初禪為習果。習因習續於前。習果尅獲於後。故曰尅獲為
果。上一重因果。望其當報。習因習果。總名為因。生於初禪等天。方明感報。故云酧因曰報)。
(○〔那先比丘問
佛經云〕如世間火。不如泥犂火熱。如持小石著世間火中。至暮不消。取大石著泥犂火中即消。亦如有人
作惡死。在泥犂中數千萬歲。其人不死。亦如大蟒蛟龍等。以沙石為食即消。如人懷胎腹中。有子不消。此
並由善惡業力。致使消與不消。如人所作。善惡隨人。如影隨身。人死。但亡其身。不亡其行。譬如然火夜書。
火滅字在。火至後成。今世所作行。後世成之)。
([?(○/○)]二徵起別辨二)。
([?(▽/○)]一十習因十)。
(▽一淫習)。】
「云何十因。」
【【疏】總徵也。發業有二。一正發。即無明。二助發。即餘
惑。俱分別也。今此十因。除淫習是所發之業。餘九
皆是能發之惑。惑有根隨。下文自指。(〔真際云〕十習配屬根隨煩
惱。根本有六。謂貪嗔痴慢疑。不正見。或開為五。隨有二十。謂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
怠。放逸。昏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今淫習。即所發之業。具足貪痴。詐習即諂。怨習即恨。見即五見。枉謂
逼壓良善。害所攝。亦嗔類。訟謂相論得失。忿恨為先。惱之一法。性相應故)此下十段。文
皆有三。
(▽一正發業)。
(▽二感苦果)。
(△三結過患)。】
「阿難。一者淫習交接。發於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
大猛火光。於中發動。如人以手。自相磨觸。䎡相現前。」
【【疏】一由因致果。此即正是所發業也。具足貪癡。生
死輪迴。斯為其本。內根外境。互相偶搆。故云交接。
內外相發。遂成欲火。喻顯可知(〔定林云〕淫習研磨不休。自耗其精。則
火〔果〕熾然。於其生也。有消渴內熱癰疽等疾。其死也。見大猛火。宜矣。淫習以磨生火。則貪習以吸生水。此
與陽盛夢火。〔陽〕盛夢水。亦無以異。雖彼以此復我。然我所見。非彼所成。皆以我所習起)。
(△〔補遺云〕內分取
貪愛義。故流液生水。十習取研磨義。故觸䎡生火)。】
「二習相然。故有鐵床銅柱諸事。」
【【疏】二正感果相。根境兩具。故云二習。能觸所觸。皆
是我心。互相熏習。結成淫業。以於欲境起顛倒心。
生自他樂想。因此業種。後感其報。從其能觸。現地
獄身。從其所觸。現諸苦具。(〔定林云〕銅柱鐵床。則是抱持寢臥。堅覺妄想餘
習)皆是自業所熏。分其二習。自相刑害耳。他皆放
此。
(○〔智論云〕欲為熾然者。若未失時。三毒火燒。若其失時。無常火燒。二火燒故。名為熾然)。
(○〔觀佛
三昧經云〕銅柱地獄者。有一銅柱。狀如火山。高六百由旬。下有猛火。火上鐵床。上有刀輪。間有鐵觜蟲。
鐵口鳥。以貪惑滋多。染愛不淨。非處非時。行不淨業。設有比丘尼婆羅門等。諸梵行者。於非時非處。犯不
淨法。乃至一切犯邪行者。罪人臨命終時。舉身反強。震掉不定。即作是念。得一堅大銅鐵柱者。縛此身體。
令不動搖。獄卒應時。化作僮僕。手執鐵杖。白言長者。汝今身強。餘物皆弱。可捉此杖。心即歡喜。氣絕命終。
如捉杖頃。生銅柱頭。猛火燄熾。焚燒其身。驚怖下視。見鐵床上。有端正女。若是女人。見端正男。心生愛著。
從銅柱上。下投於地。銅柱貫身。鐵網絡頭。鐵觜諸蟲。唼食其軀。落鐵床上。男女二根。俱時六根火起。有鐵
觜蟲。從眼而入。從男女根出。若汙戒者。別有九億諸小蟲輩。如螵𧐑蟲。有十二觜。觜頭出火。唼食其體。一
日一夜。九百億生。九百億死。出生鳩鴿身。經五百世。後生龍中。經五百世。後生人中。無根二根。及不定根。
黃門之身。經五百世。設得為人。妻不貞良。子不慈孝。奴婢不從。過是巳後。遇善知識。發菩提心)。】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薩見欲。
如避火坑。」
【【疏】三結示過名。火能變壞一切世間。欲能破滅出
世善法。是故行者。首當遠離(〔定林云〕如來了法平等。無非解脫。但為眾
生。色目行淫如欲火耳。菩薩尚有煩惱習氣。故見欲如避火坑。貪嗔等亦爾)。
(△〔溫陵云〕如來為導師。故色
目以警之。菩薩為行人。故深怖以避之。色目。猶詺目也)。
(▽二貪習)。】
「二者。貪習交計。發於相吸。吸覽不止。如是故有積寒
堅氷。於中凍洌。如人以口。吸縮風氣。有冷觸生。」
【【疏】由因致果也。貪即是愛。根本之數。正能潤生。於
有有具。染著為性。(唯識文。具云。能障無貪。生苦為業。謂由愛力。取蘊生故〔手鑑云〕
有有具者。有即取蘊三有之果。有具即能生三有之因。相順之因。唯是有漏中有。業惑及器世間。緣起貪
故。皆是有具攝)由愛著故。種種計較。求取前境。故云交計
相吸也。貪取不止。如水結氷。堅住不散。遂成凍洌。
此釋貪久成業。以致果也(〔補遺云〕貪如吸物。吸故生寒。愛故生水。貪之不
巳。故如水成氷)。】
「二習相凌。故有吒吒波波羅羅。青赤白蓮。寒氷等事。」
【【疏】正顯果相也。由因感果。由內感外。吒波羅等。忍
寒聲也。即八寒地獄。俱舍云。頞部陀者。此云疱。尼
剌部陀。此云疱裂。此二從相。阿哳吒。唬唬婆。嚯嚯
婆。此三從聲。鬱鉢羅等三。即青白紅蓮。此三從色。
以寒之彌甚。身色如之。相凌侵凌也。(〔補遺云〕二習相凌。取二人
貪習。交相校計。有相凌奪義)。
(○〔起世經云〕(叅阿含樓炭及俱舍等)寒地獄者。了叫喚。不了叫喚。不叫喚。了
叫喚者有三。一阿浮他地獄。亦云頞浮陀。由寒身中。生似癰泥。又所有身形。猶如泡沫故。二泥羅浮陀地
獄。風吹脹滿。又所有身形。如肉段故。三阿波跛地獄。亦云阿呼地獄。極寒風吹剝其身。皮肉盡落。皆急戰
喚聲。又嚴切苦逼。叫喚而言阿呼。阿呼。甚大苦也。此三可了。不了叫喚者。一阿吒鵂吒鵂。亦云阿叱叱地
獄。是極寒風所吹。皮肉剝落。喚阿叱鵂叱鵂。又眾生以極苦惱。逼切其身。但得唱言阿叱叱。然其舌聲不
能出口故。又曰。云何名呵呵。苦痛切身。皆稱阿阿故。云何名奈何。受罪眾生。苦痛酸切。皆稱奈何故。云何
名羊鳴。苦痛切身。欲舉身時。舌不能轉。直如羊鳴故。二優鉢羅者。極大寒風。吹剝身皮肉。體中自鐵葉。還
自纏身。如優鉢羅華。不叫喚者。一拘牟陀。二須犍提。三伽分陀梨。四伽波曇摩。極寒風吹身脹滿。如四種
相。受苦呻吟。一云。云何名須乾提華。獄皆黑如須乾陀華色。云阿名優鉢羅華。獄皆青。如優鉢羅華色。云
何名拘物頭華。獄皆紅。如拘物頭華色。云何分陀利華。獄皆白。如分陀利華色。云何名鉢頭摩華。獄皆赤。
如鉢頭摩華色。一云。鬱波羅。肉色細折。似青蓮華。波頭摩。肉色大折。如赤蓮華。分陀利。由彼骨折。似白蓮
華。此三從瘡相得名。是一切大寒地獄。在四洲間。著鐵圍山底。仰向。居正在闇冥中。是其身量。如頞多大。
因冷風觸。其身折破。譬如熟瓜。如竹葦林。致火光燒。爆聲吒叱。如是眾生。被寒風觸。骨破爆聲。叱叱遠出。
聲咳相觸。偈曰。泥羅浮有百千。阿浮陀三十五。毀聖惡趣獄。口及意惡願)。】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多求。同名貪水。菩薩見貪。
如避瘴海。」
【【疏】結示過名。貪能滋潤。滋長惡法。如今之有泉。飲
之則貪也。復能損害法身慧命。如有瘴之海(〔釋要云〕瘴
海氣也。人呼則病)。
(▽三慢習)。】
「三者。慢習交凌。發於相恃。馳流不息。如是故有騰逸
奔波。積波為水。如人口舌。自相綿味。因而水發。
△二
習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熱沙毒海。融銅灌吞諸事。
△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我慢。名飲癡水。菩薩見慢。
如避巨溺。」
【【疏】三段如前。恃巳凌他。(論作於他)高舉為性。能障不慢。
生苦為業。(具云。謂若有慢。於德有德。心不謙下。由此生死。輪轉無窮。受諸苦故)今云
交凌相恃。馳騁流逸。慢之相也。血河等事。皆所感
報。由內致外。因果相稱耳。飲之迷倒。故名癡水。西
國有之(〔定林云〕愛巳掉動。故積波為水。令彼傷惱。故有血河熱沙等事)。
(△〔補遺云〕慢者必有
所恃。慢必凌物。如水騰波。然慢屬於痴。痴則不明。故同愛屬水。水者陰之氣故)。
(△〔私謂〕華嚴云。身見羅剎。
於中執取。住我慢原阜。清涼云。喻原阜者。上不停法雨。下不見性水。原上如阜。則慢上過慢。論經云。我慢
陸地之所焦枯。為住枯洲。彼云原阜枯洲。此云奔波積水。我慢之相。盡此二文)。
(○血河者。眾合地獄。罪眾
生畏地獄卒。無量百千。走入山間。前後自然生兩大山。自合如磨。血流成河。骨肉爛盡。以喜磨眾生故也。
灰河熱沙等者〔經律異相云〕灰河地獄。縱廣深淺。各五百由旬。灰湯涌沸。惡氣熢㶿。洄波相搏。聲響可畏。
從底至上。鐵剌縱橫。其河岸上。有劒樹林。枝葉華實。皆是刀劒。罪人入河。隨波上下。洄澓沈沒。鐵剌剌身。
內外通徹。膿血流出。痛苦萬端。故令不死。乃出灰河。至彼岸上。利劒割剌。身體傷壞。復有豺狼。來嚙罪人。
生食其肉。走上劒樹。劒刃下向。下劒樹時。劒刃上向。手攀手絕。足躡足斷。皮肉墮落。惟有白骨。筋脉相連。
時劒樹上。有鐵觜鳥。啄頭食腦。苦毒號叫。故使不死。還入灰河。鐵刺刺身。皮肉爛壞。惟有白骨。浮浮於外。
冷風來吹。尋便起立。宿業所牽。不覺忽至鐵丸地獄。熱沙即黑沙地獄。出想地獄。慞惶求救。不覺忽到黑
沙地獄。熱風暴起。吹熱黑沙。來著其身。燒皮徹骨。身中燄起。迴旋還身。燒炙焦爛。其罪未畢。故使不死。出
黑沙獄。到沸屎獄。鐵窟地獄者。餓鬼道中。最上苦法。罪人氣絕。命終。生火山上。猶如鎔銅。鑄鐵窟中。劒蟲
刀蟲。唼食其頭出腦。鐵狗來舐。死巳唱活。驅令上樹。未至樹端。身碎如塵。一日一夜。殺身如塵。不可稱數。
劒林地獄者。八千由旬。滿中劒樹。有熱鐵丸。以為其果。罪人氣色。受餓鬼身。諸劒樹間化生。咽如針筩。腹
如大山。東西求食。鎔銅灌咽。一日一夜。八萬生死。經八千歲。生食膿唾食血鬼中。復生廁神猪狗等中)。
(▽
四瞋習)。】
「四者。瞋習交衝。發於相忤。忤結不息。心熱發火。鑄氣
為金。如是故有刀山鐵橛。釰樹釰輪。斧鉞鎗鋸。如人
銜冤。殺氣飛動。
△二習相擊。故有宮刑斬斫剉㓨。搥
擊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瞋恚。名利刀釰。
菩薩見瞋。如避誅戮。」
【【疏】於諸苦具。增恚身心。(論云諸苦苦具〔增〕恚為性)熱惱為懷。性
不安隱。(能障無嗔。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巳上
皆根本惑攝。互相衝忤。結成熱惱。熱惱不息。氣忿
成堅。故感金石等事。(〔定林云〕嗔能起陽。於五性屬木。木起陽則發火。火尅金則
鑄氣。氣雖屬金。要待火力成體。又從火革。乃能兵傷物)。
(△〔溫陵云〕心屬火。氣屬金。嗔由心作氣。反動其心。
加之衝擊。則心火轉盛。氣金轉剛。故曰心熱發火。鑄氣為金)。
(△〔釋要云〕火能鑄物。由嗔火故。鑄成種種金
苦具也)橛。繫罪人𣏾也。(〔手鑑〕智論云。銅橛。律云龍牙𣏾。曲如龍牙。可以挂物)宮
割。秦五刑之二也。斬斫剉。皆新之死刑。㓨。即古刑
之墨也。今流罪有之。搥擊。皆新刑之笞杖類也。如
劫末時。人起猛利嗔心。所執草木皆成刀劒。非內
心之所感乎。
(○〔法苑珠林云〕七明嗔使過者。大莊嚴論云。身如乾薪。嗔恚如火。未能燒
他。先自焦身。正法念經云。嗔心如火。燒一切戒。嗔是大斧。能破法橋。住在心中。如怨入舍。故知起嗔。障諸
善法)。
(○〔經律異相〕阿鼻十八小地獄。鐵丸地獄。八十由旬。滿中鐵城。八十八鬲。一一鬲水。有五刀山。持用
覆上。下有十八大惡鐵蛇。皆吐鐵釰。釰頭火然。刀輪地獄者。四面刀山。於眾山中。積刀如輪。有八百萬億。
極大刀輪隨次而下。猶如雨點。十八劒輪地獄。縱廣正等五十由旬。滿中鐵樹。其樹多少。如稻麻竹葦。一
一劒樹高八十由旬。八萬四千劒輪為葉。八萬四千劒輪為果。八萬四千沸銅為枝。罪人命終。生鐵華中。
無量劒刃。削骨破肉碎落如空。復有鐵鳥。從樹上下。批眼啄耳。有大羅剎。手捉鐵斧破軀。煙熏其眼。不見
炎燄。東西馳走。頭打鐵山鐵丸。從頂徹足。一念頃死生。罪畢出生餓鬼中。又八大地獄。熱地獄中。一者治
活活地獄者。獄卒以利刀斧。解剝剉斬罪眾生。如斬剉草頭。皮肉解散。罪緣未盡。以冷風吹。還生如故。復
因罪惡手生鐵爪。鋒利猶刃。各生怨結。更生摑截。如刈竹葦。彼此相聞。結恨心死。故生此中)。
(▽五詐習)。】
「五者。詐習交誘。發於相調。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繩木
絞校。如水浸田。草木生長。
△二習相延。故有杻械枷
鏁鞭杖撾棒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奸偽。
同名讒賊。菩薩見詐。如畏豺狼。」
【【疏】詐謂諂曲。罔[曰/月]於他。(云何為諂。為罔他故。謂諂曲者。為罔[曰/月]他)矯設
異儀。險曲為性。(曲順時宜。矯設方便。為取他意。或藏巳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此
隨數也。今云發於相調。引起不住。正是此也。(〔熏聞云〕相
調。猶弄引也)奸詐多端。或亂良善。矯設方便。遞相誘引。
故云交誘。繩木絞校。所感苦具也。(〔溫陵云〕由調引相延。故感繩木
延引)長惡滋𦽦。如水浸田。(詐習。依奸智起惡。而漸滋蔓引。如水浸田)挍。枷
也。(易荷挍滅耳)犲。狗足群行。舌有逆㓨。狼。銳首白頰。大
尾長胡。似犬也。奸偽敗正。猶如讒賊。(〔定林云〕詐習。信性劣智。即
是土性劣〔木〕故抽為木。而有繩木絞挍。然以信性劣智。造惡受報。若善權方便。能度眾生。雖亦信劣。當受
功德園林福報)。
(○〔經律異相〕黑繩大地獄。獄卒撲罪人。偃熱鐵上。舒展其身。以熱鐵繩。絣之使直。以釘釘
手足。周徧身體盡五百釘。以熱鐵斧。逐繩道。斫罪人作百千段。復次。以鐵繩絣鋸鋸之。復次。懸鐵繩。交橫
無數。駈迫罪人。使行繩閒。惡氣暴起。吹諸鐵繩。歷絡其身。燒皮徹肉。焦骨沸髓。出黑繩。至黑沙獄)。
(○〔智論
云〕黑繩大地獄中。惡羅剎獄卒鬼匠。常以黑熱鐵繩。拼度罪人。以獄中鐵斧斫之。長者令短。短者令長。方
者使圓。圓者使方。斬截四支。耳鼻手足。以大鐵鋸。解析剸截。破其肉分。臠臠稱之。此人宿行因緣。讒賊忠
良。妄語惡口。兩舌綺語。枉殺無辜。或作姦吏。酷暴侵害。如是等種種惡口讒賊。故受此罪)。
(▽六誑習)。】
「六者。誑習交欺。發於相罔。誣罔不止。飛心造奸。如是
故有塵土屎尿穢汙不淨。如塵隨風。各無所見。
△二
習相加。故有沒溺騰擲飛墜漂淪諸事。
△是故。十方
一切如來。色目欺誑。同名劫殺。菩薩見誑。如踐蛇虺。」
【【疏】此亦隨數。誑謂矯誑。心懷異謀。多現不實。矯現
有德。詭詐為性。邪命為業。(邪命事有五。一為利養故。現奇特相。二為利養
故。自說功德。三卜相占凶。為人說法。四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說得供養。以動人心)今云交
欺。欺即誑也。誣罔。即是現邪命事以獲利譽也。塵
土屎尿。皆苦具也。刀兵劫時。人㸦殺害。故云劫殺。
虺。蝮虺也。博三寸。首如擘。(〔孤山云〕誣罔暗蔽。如塵隨風)。
(△〔定林云〕誑習。屎
尿穢汙。如塵隨風。信性散壞。智不淨故。沒溺漂淪。智勝信故。騰擲飛墜。飛心造奸故。詐引起不住。故能有
所生。誑。誣罔不止。故能壞而巳)。
(○〔經律異相〕沸屎地獄。八十由旬。十八鐵城。一一城有十八鬲。一一鬲中
四壁皆有百億萬劒樹如刃。刃厚三尺。於其刃上。百千蒺藜。不可勝計。一一蒺藜及劒樹間。生無量鐵蟲。
一一鐵蟲有百千頭。一一頭有百千觜。觜頭皆有百千蚘蟲。諸蚘蟲口吐熱屎。沸如洋銅。滿鐵郭內。上有
鐵網鐵烏。罪人命終。墮沸屎中。身體縻爛眾蟲唼食。削骨徹髓。以渴逼故。飲熱沸屎。蚘蟲蛆蟲唼其舌根。
一日一夜。九十億生。九十億死。久受苦巳。到鐵釘獄)。
(▽七怨習)。】
「七者。怨習交嫌。發於銜恨。如是故有飛石投礰。匣貯
車檻。甕盛囊幞。如陰毒人。懷抱畜惡。
△二習相吞。故
有投擲擒捉擊射挽撮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
色目怨家。名違害鬼。菩薩見冤。如飲鴆酒。」
【【疏】怨即恨也。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冤(怨)為性。(能障
不恨。熱閙為業)不能含忍。常熱惱故。(此亦嗔恚一分為體。離嗔無別恨相用故)
囊幞等巳上。皆拘繫罪人之具。(有作撲。字之誤也。孤山云。以囊貯人
而撲殺之。史記。秦始皇囊撲兩弟)挽撮。皆牽繫罪人也。(有作拋。亦字誤也)
如違害鬼。常伺取人。鴆鳥名也。翼毛劃酒。酒則殺
人(〔孤山云〕畜惡在懷。猶匣貯車檻等。陰毒中人。如飛石投礰等)。
(△〔溫陵云〕怨習含恨。陰隱為傷。故
如陰毒畜怨。所感之〔恨〕皆陰隱事也)。
(▽八見習)。】
「八者。見習交明。如薩迦耶。見戒禁取。邪悟諸業。發於
違拒。出生相返。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執文藉。如行
路人。來往相見。
△二習相交。故有勘問權詐考訊推
鞫[察-示+言]訪披究照明。善惡童子手執文簿辭辯諸事。
△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惡見。同名見坑。菩薩見諸
虗妄徧執。如入毒壑。」
【【疏】見謂惡見。於諸諦理。顛倒推度。(論作求)染慧為性。
能障善見。招苦為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此見行相。差別有
五。一身見。執我我所。(論云。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
為業。此見差別。有二十句。六十五等。分別起攝。清涼引經部師云。薩是偽義。迦耶是身。達利瑟致是見。薩
婆多云。薩是有義。迦耶等如前)二邊見。執斷執常。(謂即於彼隨計斷常。障處中行
出離為業。釋曰。謂即於薩迦耶見。隨計斷常。即是邊見)三邪見。謗無因果。(謂謗
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執。如增上緣。名義徧故。按經文言邪悟諸業。即總指邊邪二見也。行陰
中。二無因。四徧常諸外道論。皆上見攝。後文廣明)四見取。謂於諸見。及所
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鬬諍。所依為業。五
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勝。
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此之見習。各執巳
解。互相是非。故感王使主吏諸事。權詐者。設方便
以取情也。照明。引他事以照證也(〔定林云〕有身見。則物亦自我。故
發於違拒。有禁戒取邪悟諸業。則起輪迴性故出生相返。是非善惡。既有所在。則辯鞠。隨之矣)。
(△〔溫陵云〕
路人相見。一去一違喻所見違反也。能陷法身。故名見坑。能致業苦。故名毒壑〔融室云〕私業幽隱。現於文
簿是中如行人來往相見。不可得避也)。
(○〔十地品云〕身見羅剎。於中執取。令其永入愛欲稠林。疏云。執其
我我所窟宅。不能動發故。於中者。於陰窟之中。執取之中。亦含戒取)。
(○〔法苑十使篇云〕第一身見者。亦名
我見。色心相依。名之為身。凡愚執此名為我人。以迷身心。執為我故。依此身見。起第二邊見。第三邪見。寶
積經云。如咽塞病。即能斷命。一切見中。唯有我見即時能斷於智慧也。第四名戒取者。但諸妄執戒定之
人。隨其別執。一是獨上。一是足上。所謂直取持戒等為道。不知非道謬執為道。故名獨頭。不解正理。妄立
是非。謂巳見是。取為真見。則名戒取。此後戒取。從前見生。前見與後戒取為本。戒取所依。名為脚足。是故
說後見取之心。名為逆上戒取煩惱。第五名見取者。此還有二。謂直取世間有漏善業。以為第一勝妙善
者。名為獨頭見取。謂人起身見。是其我倒愚人不解。取前身見以為第一。如此見取。名為足上。此見於境。
僻執堅牢。非佛弟子。執聖慧刀截彼見牙。方能捨故。如有海獸。名室首。魔羅。彼所嚙物。要截其牙方得捨
故。深入所緣故者。謂見性猛利。深入所緣。如針墮泥)。
(○〔經律異相〕習眾邪見。為愛網所牽。造𢍉陋行。墮大
叫喚獄。云何熱地獄。一有主治。二少主治。三無主治。此三相治者。是考掠也有主。一者治活。二者行。三者
黑繩。謂有主治地獄。獄卒者以行緣故。不被火燒。少主治地獄者。一眾合。二大合。三鐵檻)。
(▽九枉習)。】
「九者。抂習交加。發於誣謗。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磑
耕磨。如讒賊人。逼抂良善。
△二習相排。故有押捺槌
按蹙漉衡度諸事。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怨謗。
同名讒虎。菩薩見抂。如遭霹靂。」
【【疏】抂則逼壓良善。損惱於他。心無悲慜。害所攝也。
(云何為害。謂有害者。逼惱他故。此亦嗔恚一分為體。離嗔無別害相用故)既以抂押良
善。抑捺無辜。令稱有罪。故感合山等事。(〔私謂〕讒賊之人。以合
山合石等事。逼害忠良。而地獄感報如之。故曰。如讒賊人。逼抂良善。如之為言。謂如讒人之所為。以還報
讒人也。經言。同名讒虎。詩謂犲虎不食。讒人罔極。怵如來烱戒。亦可少知懼矣夫)蹙謂逼
迫。摝謂振動。讒能害善。虎能食人(〔熏開云〕漉謂澇漉。捉取之貌〔孤
山云〕權衡尺度。以定輕重長短。獄王前有之)。
(○〔智論云〕合會大地獄中。惡羅剎獄卒。作狐狗虎狼師子六
駮。大象鵰鷲。種種諸鳥獸頭而來。吞噉齩齧。𪙁掣罪人。兩山相合。大熱鐵輪。轢諸罪人。令身破碎。熱鐵曰
中。搗之令碎。如笮蒲萄。亦如壓油。譬如蹂場。聚肉成𧂐。積頭如山。血流成池。鵰鷲虎狼。各來爭掣。此人宿
業因緣。以力勢相凌。狂押羸弱。受兩山相合罪)。
(○〔經律異相云〕堆𥑐大地獄。有大石山。兩兩相對。罪人入
此中。山自然合。堆𥑐其身骨肉糜碎。山還故處。苦毒萬端。故令不死。復有大鐵象。舉身火然。哮吼而來。蹴
蹋罪人。宛轉其上。身體糜碎。號咷悲叫。故使不死。復捉罪人。臥大石上。以大石壓。復取臥地。鐵杵擣之。從
足至頭。萬毒並至。故名堆𥑐。出堆𥑐到黑沙獄。刺林地獄者。罪人生棘林間。獄卒羅剎。手執鐵鈎。拔舌令
出。八千鐵牛。有大鐵犂。耕破其舌。一日一夜。六百生死。又出多銅鑊。至石磨地獄。捉罪人撲熱石上。舒展
手足。以大熱石壓其身上。迴轉磨揩。骨肉糜碎。久受苦巳。出至膿血獄)。
(▽十訟習)。】
「十者。訟習交諠。發於藏覆。如是故有。鑒見照燭。如於
日中。不能藏影。
△□□□□(依古本闕四字。不應從會解妄加)故有
惡友業鏡火珠。披露宿業對驗諸事。
△是故十方一
切如來。色目覆藏。同名陰賊。菩薩觀覆。如戴高山。履
於巨海。」
【【疏】此是覆習。而言訟者。由覆發訟故。所言覆者。於
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業。謂覆
罪者。後必悔惱。不安隱故。(〔手鑑云〕既作大罪。常懷怖畏。悔箭入心。堅不可
拔。如偈云。不應作而作。應作而不作。悔惱火所燒。後世墮惡道)巳既有罪。不能自
發。遂招他訟。此訟即是惱之一法。(小隨煩惱。覆三惱四)忿恨
為先。追觸暴熱。狼戾為性。蛆螫為業。謂追往惡。觸
現違緣。心便狼戾。多發囂暴。凶鄙麤言。蛆螫他故。
乃名為訟。此覆彼訟。二習相發。故感惡友業鏡等
事。(〔興福云〕惡友則證明人意。言同類惡人。證其陰事也。業鏡火珠。皆能照其是非)覆藏過
惡。自知而巳。如於陰賊。不具當苦。必墮惡道。如戴
山履海也(〔溫陵云〕陰賊覆藏。發則自害。如戴山履海。適足自壓自陷而巳)。
([?(○/○)]二六交報)。
([│/○]
一總標)。】
「云何六報。
△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
六根出。」
【【疏】造業既從六根而出。受報還歸六根。因與果報
故云交報。又下一根受報。備歷六根。根根皆爾。故
云交報。此云六識造業者。且據總相。業者。招感為
義。然通總別。若能為引業。善不善思。招感當來第
八無記性者。即總報業。若為滿業。三性思種。招感
當來苦樂等果者。名別報業。其第六識。通造總別
報業。其第五識。但為助發別報。不能發總。以強盛
隨轉。二差別故。從六根出者。六根是彼造業具故。
造既從根。受亦根受。故從根出(〔手鑑云〕業望於識有二。一本識。業是
能依。識是所依。二約六識。業是所造。識是能造。第八無記者。謂七趣皆以第八異熟識而為自體。無覆無
記性攝。故惟識云。此第八識。是界趣生。施設本故。前五助發者。謂五識無執。不能發潤。無推度故。不能造
業。雖造滿業。亦非自能。但由意引。方能作故。若第六識。我執無明。迷真實義。以善不善相應思造業。熏於
賴耶。能感五趣。故六識強盛。五識隨轉也。六識造業者。六根但是造業之具。如魚鳥之網。然六識造。復有
正助。第六正造。前五是助造。總報業者。引業也。以此業於諸業中最勝故。即能引生諸趣故。菩不善思者。
正是業體。善思即善報之因。惡思即惡報之因。由前六造因。第八無記受報。強盛隨轉者。前五不能造引。
但隨六轉。第六造善強盛。前五即隨造善第六造惡強盛。前五即隨造惡)。
(△〔溫陵云〕從識造業。從根顯報。
業報相會謂之交)。
(△〔清涼云〕問總別二報之業。如何分別。答如持五戒招得人身。是總報業。由於因中。有
嗔忍等。於人總報而有妍媸。名別報業。唯識亦名為引滿業。能招第八引異熟果。故名引業。能招第六滿
異熟果。名為滿業。俱舍亦云。一業引一生。多業能圓滿。猶如繢像。先圖形狀後填眾彩等。然其引業能造
之思。要是第六意識所起。若其滿業能造之思從五識起)。
([│/○]二別辨六)。
([?(▽/○)]一見報二)。
(▽一臨終見境)。】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
△一者見報。招引惡果。此見業
交。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亡者神識。飛墜乘
煙。入無間獄。發明二相。」
【【疏】眼根造罪。是見業。臨終見境。是報與業交。以眼
根取色。色能役心。造種種業。故見猛火。徧十方界。
神識隨火。入獄受報(〔溫陵云〕見覺屬火。故感猛火。六交皆直入無間。成論云。極
善極惡。皆無中陰。所以直入)。
(△〔海印云〕亡者神識。將捨䎡〔燭〕隨見業所感之境。識從習變。如射箭頭。徑入
地獄)。
(▽二乘業受報)。】
「一者明見。則能徧見種種惡物。生無量畏。二者暗見。
寂然不見。生無量恐。如是見火。燒聽。能為鑊湯洋銅。
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燒味。能為燋丸鐵麋。燒觸。能為
熱灰鑪炭。燒心。能生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疏】明暗二塵。是眼所取。明可辨見。故見惡相。暗無
分別。但生恐懼。如是下。徧列六根。然有旁正。正由
眼根發識造業。故先歷眼。(〔證真云〕造業時。一根為正。餘根為助。故今受報。
眼相為首。還徧六根也)今此不明。文略故耳。下文即具。此中
以火為苦具主。及歷餘根。隨根轉變。為不可意境
也(〔溫陵云〕聞聽屬水。故燒聽為鑊湯洋銅。鼻嗅主氣。故燒息為墨煙紫燄。舌主味。麋丸。味類也。身主觸。
灰炭。觸類也。心正屬火。燒之轉熾。故迸灑扇鼓〔補遺云〕心思迅利。所見心火迸灑。亦取迅疾。下五根說心
皆同。如雹電飛沙等)。
(○〔經律異相〕鑊湯地獄。有十八鑊。縱廣正等。各四十由旬。七重鐵網。滿中沸鐵。五百
羅剎。鼓大石炭。燒其銅鑊。燄燄相次。經六十日。火不可滅。閻浮提日滿十二萬歲。鑊湯上涌。化成火輪。還
入鑊中。罪人生鑊湯中。速疾消爛。唯餘骨在。鐵叉掠之。鐵狗嗗之。嘔吐在地。尋復還活。獄卒駈促。還令入
鑊。畏鑊熱故。攀劒樹上。骨肉斷爛。落鑊湯中。一日一夜。恒沙死生。罪畢。生為猪狗羊鷄。短命之處。無不經
歷。受身八千萬歲。還生人中。飲銅地獄。千二百種。雜色銅車。一車上六千銅丸。罪人生銅車上。不久即往
生銅山間。銅車轢頭。獄卒以鉗挓口。飲以洋銅。迷悶躃地。唱言飢飢。獄卒劈口令開。以銅鐵丸。置其口中。
節節火然。經于七日爾乃命終。獄卒唱言。汝前身時。慳貪嫉妬。邪見惡說。見他得利。如箭入心。或曾出家
毀犯禁戒。虗食信施。受鐵丸報。又想地獄中。有銅鑊地獄。多銅鑊地獄。鐵丸地獄。有熱鐵丸。前沸尿丸。有
沸尿鐵丸。又鐵窟地獄。鐵山上有五百萬億大熱鐵丸。一一丸團圓正等十三由旬。彼山東開小孔。如摩
伽陀斗。但出黑煙。罪人生火山上。東西馳走。頭打鐵山。鐵丸從頂徹足。又飢渴等獄。皆有鐵丸著口。其事
非一)。
([?(▽/○)]二聞報二)。
(▽一臨終見境)。】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此聞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波濤。
沒溺天地。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發明二相。」
【【疏】聲能鼓動心海。如波如濤。取此造業。故臨終時。
先見此相。降注。下流也(〔溫陵云〕聞聽屬水。故觀聽旋復。水不能溺。依之造業。
能感波濤)。
(▽二乘業受報)。】
「一者開聽。聽種種閙。精神愗亂。二者閉聽。寂無所聞。
幽魄沉沒。如是聞波。注聞。則能為責為詰。注見。則能
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息。則能為雨為霧。洒諸毒虫。
周徧身體。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注觸。則能
為鬼為畜。為糞為尿。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疏】耳根所取。動靜二境。造種種業。今受其報。亦緣
此二。開即動也。閉即靜也。如是下。歷根別受。此文
之中。以根對境。有所參差。將恐梵文迴互。譯者隨
而弗審。如雷吼毒氣。非眼所取。雨霧毒虫。非鼻家
境。餘文則順。有智自詳(〔溫陵云〕注見能為雷吼者。聞波屬陰。見火為陽。陰陽
相薄而成雷也)。
(△〔補遺云〕耳根之報。並從波濤注雨。凡雨時。雷吼惡氣。乃天地閉塞之象。是眼之境。不可
泥雷吼之聲。又雨霧毒虫。皆有其氣。固為注息之氣)。
(△〔融室云〕注聞為詰責者。波濤之聲。變為斥責詰問
音故。注見為雷吼。雷吼俱生嗔怒火故。注息為雨霧毒虫。出息之氣潤濕。水有毒虫。生氣息故。注觸為畜
鬼。水有畜鬼。及變為糞尿。畜鬼害身。糞尿汙身故。注意為雷雹。水為雹時。閃電齊作。摧碎心魄。正屬意故)。
(○〔經律異相〕出石磨獄。至膿血地獄。罪人于中。東西馳走。湯其身體。頭面爛壞。又取膿血食之。苦毒難忍。
出膿血。至無量火獄)。
([?(▽/○)]三齅報二)。
(▽一臨終見境)。】
「三者齅報。招引惡果。此齅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毒氣。
充塞遠近。亡者神識。從地涌出。入無間獄。發明二相。」
【【疏】鼻根造罪。貪齅諸香。眾生身分。及男女等香。作
種種業。故招毒氣以受其報(〔溫陵云〕因貪惡香。造種種業。果惑毒氣。受
種種報)。
(●〔智論云〕云何呵香。人謂著香少罪。染受於香。開結使門。雖復百歲持戒。能一時壞之)。
(△〔補遺云〕
鼻根先見毒氣充塞。凡氣自下升上。神識從之。從地踊出也)。
(▽二乘業受報)。】
「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熏極心擾。二者塞聞。氣掩不通。
悶絕於地。如是齅氣。衝息。則能為質為履。衝見。則能
為火為炬。衝聽。則能為沒為溺。為洋為沸。衝味。則能
為爽為餒。衝觸。則能為綻為爛。為大肉山。有百千眼。
無量𠯗食。衝思。則能為灰為瘴。為飛砂礰。擊碎身體。」
【【疏】通塞是彼鼻所取境。依此造業。依此受報。故有
二相。如是下。歷根別受。為質為履者。質。礙也。履。猶
通也(〔孤山云〕質應作躓。廣雅。躓。蹋也。通俗文〔氣〕不利曰躓)。
(△〔溫陵云〕齅業所依。不離通塞。故衝息能
為質履。衝見火炬。衝聽洋沸者。見覺屬火。觀聽屬水也。飢餒味爽。味隨氣變也。綻坼爛壞。體隨氣變也。衝
思為灰沙。依土感也)。
(△〔海印云〕鼻主出入息。故先見毒氣。鼻為土。故識從地涌。脾土主思。故為飛沙等事。
應塵沙無明也)。
([?(▽/○)]四甞報二)。
(▽一臨終見境)。】
「四者味報。招引業果。此味業交。則臨終時。先見䥫網。
猛炎熾烈。周覆三界。亡者神識。下透挂網。倒懸其頭。
入無間獄。發明二相。」
【【疏】舌根作罪。其罪最廣。一貪味為罪。殺戮必多。(〔智論
云〕但以貪著美味故。當受眾苦。洋銅灌口。噉燒鐵丸)二發語造業。其罪又廣。
以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比於餘根。此最廣博。故感
鐵網。周覆世界也(〔孤山云〕准上應云嘗報。言味報者。從所嘗為名也。貪味則網捕
燒野。掩取禽獸。故見鐵網猛燄之相)。
(△〔定林云〕先見鐵網等者。以堅覺著味。罔害眾生。令無所逃故。舌識
屬火。故神識下透挂網。倒懸其頭。以當納味時。受想隨之故)。
(○〔涅槃云〕無間地獄。四面有門。一一門外。各
有猛火。東西南北交過通徹。四萬由旬。周匝鐵墻。鐵網彌覆。其地亦鐵〔上〕火徹上。上火徹下。若魚在熬。脂
膏焦然。是中罪人。亦復如是)。
(○〔經律異相〕鐵網地獄。八十九重。諸鐵羅網。一一網間。百億鐵針。一一鐵針。
施五開[棯-今+巳]。罪人生鐵網間。𢫫身下過。眾[棯-今+巳]皆動。無量諸針。射入毛孔。如是宛轉。諸鐵網間。如剎那頃死生。
罪畢。生人中。三惡道攝。又阿鼻地獄。七重鐵城。七層鐵網。十八小熱地獄。亦如阿鼻。無量諸惡以為莊嚴。
又沸尿鑊湯等。亦各七重鐵網)。
(▽二乘業受報)。】
「一者吸氣。結成塞氷。凍裂身肉。二者吐氣。飛為猛火。
燋爛骨髓。如是甞味。歷甞。則能為承為忍。歷見。則能
為然金石。歷聽。則能為利兵刃。歷息。則能為大鐵籠。
彌覆國土。歷觸。則能為弓為箭。為弩為射。歷思。前能
為飛熱䥫。從空而下。」
【【疏】吸氣則取味所招。吐氣則發語所致。如是下。歷
根別受。為承為領者。承領忍受。一切惡味。造業之
時。先是舌根受食知味。然後始益諸根大種。舌不
領味。諸根不益。受報亦然(〔溫陵云〕舌噉生命。使彼承忍。故歷嘗發苦。使巳
承忍。依見貪味。故能為然金石。依聽發惡。故能為利兵刃。依齅恣貪。籠取群味。故能為大鐵籠。觸味傷物。
故感弓箭以自傷。緣味思物。故感思物以充味)。
(△〔補遺云〕為利兵刃。取兵刃相擊聲。為大鐵籠。取籠閉不
通。為息之患)。
(○〔經律異相〕十八寒地獄者。八方氷山。山十八鬲。復有十八諸小氷山。寒氷山間。如瓦蓮華。
高十八由旬。上有氷輪。縱廣正等十二由旬。如天雨雹。從空而下。罪人命終。生氷山上。既生之後。十八氷
山。如以扇扇。一切寒氷。從毛孔入。十八鬲中。徧滿一鬲。剖裂襞拆。如赤蓮華。氷輪上下。徧覆其身。八萬氷
山。一時具合。更無餘詞。但言阿羅。爾時空中有鐵觜鳥。吐火破氷啄腦。罪人即死。獄卒復以鐵叉打地。唱
言活活。應聲即蘇。身火猛熾。願得前氷以滅此火。獄卒復以氷輪迎接。置餘獄中。壽量如四天王天。日月
八萬千歲)。
([?(▽/○)]五觸〔根〕二)。
(▽一臨終見境)。】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此觸業交。則臨終時先見大山。
四面來合。無復出路。亡者神識。見大䥫城。火蛇火狗。
虎狼師子。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鎗矟。駈入城門。
向無間獄。發明二相。」
【【疏】身根為罪。多因男女淫愛等觸。貪著細滑。隨時
冷熱。故受合山等事(〔智論云〕此觸是生結使之大因。繫縛心之根本。何以故。餘
四情各當其分。此則徧滿身識。生處廣故。多生染著。以其難捨故。為之常作重罪。若墮地獄。一名寒氷。二
名炎火。此二部中。皆以身觸受罪。苦毒萬端。此觸名為大黑暗處。危難之嶮道也)。
(○〔涅槃云〕佛告波斯匿
王。有四大山。從四方來。欲害人民。無逃躲處。四山即是生老病死。時來切人)。
(○〔經律異相〕刀輪地獄者。四
面刀山。於眾山間。積刀如輪。有八百萬億。極大刀輪。隨次而下。猶如雨滴。罪人生刀輪中。如醉象走。墮刀
山間。是時四山。一時俱合。四種刀山。割切其身。悶絕而死。獄卒羅剎。駈迫令登刀山。未死之間。鐵狗嚙心。
鐵蟲唼肉。尋復唱活。一日一夜。六十一生。六十一死。火蛇火狗虎狼等者。阿鼻獄有四大銅狗。一切身毛。
皆然猛火。有八萬四千鐵蟒大蛇。吐毒火中。身滿城內。犲狼地獄。有羣犲狼。競來䶩嚙。肉墮骨傷)。
(▽二乘
業受報)。】
「一者合觸。合山逼體。骨肉血潰。二者離觸。刀劍觸身。
心肝屠裂。如是合觸。歷觸。則能為道為觀。為廳為案。
歷見。則能為燒為爇。歷聽。則能為橦為擊。為倳(倳側吏反
插刃也)為射。歷息。則能為括為袋。為考為縛。歷甞。則能
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歷思。則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疏】身之所取。唯合與離。從之造罪。感果亦爾。如是
下。歷根別受。道觀廳案。皆受罪處也。餘文可解(〔溫陵
云〕道觀。治罪之地。皆身觸所依也。燒爇。見觸也。撞擊。聞觸也。括袋。息觸也。耕鉗。舌觸也。飛墜。思觸也)。
(△〔海
印云〕歷觸當根。為道觀等者。生依此身。如房舍故。歷見則燒熱。見屬火故。歷聽則撞擊而有聲。為倳射者。
聞聲動觸想故。括袋考縛以息周一身故。歷嘗為耕鉗等。以味充舌。為滋觸故。歷思為飛墜煎炙。以妄想
一動。徧身火然故)。
([?(▽/○)]六思報二)。
(▽一臨終見境)。】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
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墜無間獄。
發明二相。」
【〔宗鏡〕思者。業也。國土不壞。由心分別。見國土壞。
由意思影像。法塵生滅。報處還然。能受生滅之遷
變。又生人見國土。死人則見壞。皆由意生法生。意
滅法滅【疏】思是意業。無質迅疾。猶如於風。故招此
報(〔資中云〕無質如風。故見風相)。
(△〔真際云〕意思生滅迅疾。故先感業風。是其思致)。
(△〔溫陵云〕思屬土而
飄蕩。故見惡風吹土之事)。
(○〔經律異相〕二大金剛山間。有大風起。名為僧佉。若使風來至四天下。及八萬
天下。大地諸山。去至十里。或至百里。飛颺空中。皆悉麋碎。譬如壯士。手把輕糠。散於空中。由二大山。遞止
此風。若使風至四天下者。其中眾生溪河江海。皆當焦枯)。
(▽二乘業受報)。】
「一者不覺。迷極則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覺知則苦。
無量煎燒。痛深難忍。如是邪思。結思。則能為方為所。
結見。則能為鑒為證。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為氷為霜。
為土為霧。結息。則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結甞。則能
為大叫喚。為悔為泣。結觸。則能為大為小。為一日中
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疏】意之所緣。生滅二塵。復能隨五。明了取境。不覺
則荒。獨散所感。不迷覺苦。明了所致。皆是邪思造
業故耳。(〔溫陵云〕思業所依。不出迷覺。荒奔。迷思也。知苦。覺思也)如是下。歷根
別受。方所。受苦處也。鑒證。證據先罪也。此一根定
報。備歷餘根。然根對苦具。有差有當。不必一一根
境相順。學者隨文消遣。不可凝滯(思必有所。故結思為受罪方所。
見能鑒證。故結見為證罪人事。結聽為大合石等。水土交感也。火車船檻。息氣乘亂思所變也。嘗即舌根
聲所自發也。大小巳下。皆言其身觸業。乘亂思所變也)。
(△〔海印云〕思歷當根生。以妄想為心地。故有方所。
思發知見。故為鑒證。思土聽水。故為氷霜土霿。思籠[曰/月]息氣成火。故結為火車等。思由舌發聲。故為叫喚
等。思執根身。故生死偃仰。皆身觸受苦之想)。
(△〔熏聞云〕土霧應來霧與雺同。天氣下地不應曰雺。蒙昧也。
為土者。約而言之。即霾也)。
(○〔經律異相〕熱地獄中。少主治地獄者。一眾合。二大哭。三鐵檻。眾合如前。此文
大合石也。大哭者。此為悔為泣也。鐵檻者。此火檻也。大哭地獄者。大鐵山。周徧火然。四絕無行處。惡獄卒
無慈。嗔恚言欲何所趣。以火燒鐵杵擊其頭。故云大哭也。大火車。即火車地獄。眾生為佛弟子。及事梵天
九十六種。及在家者。誑惑邪念。諂曲作惡。罪人命終。載火車上。身體燋散。獄卒張眼㖑喚叱叱使走。火車
轢身。凡十八反。碎身如塵。天雨沸銅。徧洒身體。即便還活。如是往返。上至湯際。下墮鑊中。火車所轢。一日
一夜。九十億死。九十億生。叫喚大叫喚地獄者〔智論云〕八大地獄。第四第五。其中罪人。羅剎獄卒。頭黃如
金。眼中火出。著赭色衣。身肉堅勁。疾走如風。口出惡聲。捉三股叉。箭墮如雨。剌射罪人。罪人狂怖。叩頭求
哀。大將軍少見放捨。少見憐愍。即時將入熱鐵地獄。縱廣百由旬。駈打馳走。足皆焦然。脂髓流出。如笮蘇
油。鐵棒榛頭。頭破腦出。如破酪瓶。斫剌割剝。身體糜爛。而復將入鐵屋閣間。黑煙來熏。互相推壓。更相怨
毒。皆言何以壓我。纔欲求出。其門巳閉。此人宿行因緣云云。如是等種種因緣。受叫喚大叫喚地獄罪)。
([?(○/○)]
三結顯重明二)。
([│/○]一結成虗妄)。】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
【【疏】虗妄造業。虗妄受報。皆如空華。然於因果。未嘗
乖異(〔熏聞云〕六交報中。且舉無間為首。其中不無前七獄。及諸小獄之相。如貪習所感。即八寒
也。尋阿含俱舍樓炭婆沙等。備曉其事)。
([│/○]二別顯重輕)。】
「若諸眾生。惡業同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
【【疏】六根十因具足。同造諸業。入阿鼻獄。即大無間。
具足五事也(即資中文)。
(△〔溫陵云〕同於六根。具造十因。兼境兼根。名惡業同造)。
(○〔釋文〕
惡業同造。宋乾道本云。惡境圓造。有人解云。十因俱起。為圓造。圓滿具足。極惡業也)。】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
【【疏】如第六識。同彼眼識。唯取自境兼根而作。不涉
餘根。不具十因。此則六根具造。唯造時不兼餘根。
入八熱獄。次輕於前也(〔吳興云〕此亦六根具造十因。但前後異時。故云各耳。
如一根對境必與意識同起。是名各造。若加二三等。則名兼境。兼根也。八無間獄者。應同前獄。既非經無
量劫。故知此罪次輕於前。復恐通舉八獄。以輕從重。總名無間。是則十因不具者。或當墮前七也)。
(△〔定林
云〕若所造惡。緣事非心。則境不兼根。緣心非事。則根不兼境)。
(△〔私謂〕台家磐師云。楞嚴既言阿鼻。又出無
間。則阿鼻當在無間之外。今考經文。此云惡業同造。入阿鼻獄。即前文純情即沈。入阿鼻獄也。六根各造。
入八無間獄。即前文九情一想。輕生有間。重生無間。二種地獄也。前後區別良如磐師之云。准諸經論。阿
鼻即第八五無間獄。無別出阿鼻之文。涅槃云。阿鼻地獄。是中罪人。作一逆者。則便具如是一罪。若造二
逆。罪則二倍。五逆具全。罪亦五倍。又觀佛三昧海經云。阿鼻受罪。一日一夜。如人間六十小劫。如此壽命。
盡一大劫。具五逆者。受罪五劫。復有犯四重等報。經八萬四千大劫等。此經又開謗法等大罪。更生十方
阿鼻地獄。俱舍智度。並如是說。是則一等阿鼻五無間獄。是中業報劫分。迢然各別。非除五無間外。別有
阿鼻獄也。阿鼻。古翻無間。觀佛三昧經云。阿者言無。鼻者言遮。又阿者言無。鼻者言救。既翻無間。又言無
遮無救。即一阿鼻獄而有多名。瑜伽開八大那落迦。八名無間。釋論開八大地獄。第七大熱地獄後。即阿
鼻地獄。故沇師疏云。阿鼻獄。即大無間。其解為當。而磐師則考之未確也)。】
「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疏】身口意。六根之三也。殺盜淫。十因之三也。如身
具作殺等三罪。口意不作。又輕於前。入十八獄(〔熏聞
云〕身口意三等。者於惡業中。唯犯殺盜淫罪。雖云口意。葢助成身業也)。
(△〔直解云〕涅槃二十。一切眾生所
作罪業。凡有二種。一者輕。二者重。若心口作。則名為輕。身口作。則名為重。謂心念口說。身不作者。所得報
輕。引證今經。可例明也)。
(△〔補遺云〕此單約三業。造殺盜淫。不具十因。故不入無間)。】
「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
獄。」
【【疏】如身獨造殺等一業。不兼餘罪。入三十六獄。又
輕於前(〔熏聞云〕亦合云一淫。但文略耳)。】
「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疏】此獨一根。只犯一殺。又輕於前。入一百八獄。如
意中邪思。或不正見。未形身口。或口處殺人。身心
無記。此等並輕。言見見者。見(現音)只見之一根。不兼
餘根。故云見見(〔吳興云〕見見者。能見所見。單根單境。謂秪犯眼家一根一境之業也。
今從現音為是)。
(△〔雲棲云〕此分五等。一同造。六根十習。具足兼造而又同時也。二各造。單兼一根一境。雖
具足而不同時也。三身口意三業。造殺盜淫三惡也。四三業中三。犯三惡中二也。五三。業中一。犯三惡中
一也)。
([│/○]三結答所問)。】
「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間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
非本來有。」
【【疏】由不斷三業。各各有私。故云別造。因各各私。眾
私同分。故云入同分地。謂同業相感。無差別同分
別業各感。差別同分。故前文云。眾同分中。兼有元
地也。皆由妄想發起。故非本有(〔熏聞云〕前問。此諸地獄。為有定處。為
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今答。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前問。此道為復本來自有。為眾生妄習生起。今答。
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合論云〕彌勒云。於欲界中。有三十六落迦。以彌勒所論名目。所在受苦之相。所依
飲食受用。驗世尊言。雖則自招。眾同分中。兼有元地。無可疑者。然破色心論曰。如地獄報眾生。熱鐵為地。
而獄卒夜叉閻羅王。與罪苦有情。同罪獄中。何也。圓覺曰。有妄業故。妄見流轉厭流轉者。妄見涅槃。於是
如來又為說造十習因。受六交報也。雜華曰。天鼓謂善住天子。汝等昔在地獄。地獄非十方來。但由汝顛
倒惡業。愚痴纏縛。生地獄身。此無根本。無有來處)。
(○〔傅大士曰〕夫有身者。皆謂四大所成。識神合體。徧在
其中。今所以知寒知熱。知苦知樂。並是識神所知。非為四大知也。若不然者。何故識神去後。死屍不知苦
樂耶。以此推之。則死與生不異。則識神領於苦樂耳。今日若不能忍受飢渴寒熱。燒煑割炙之病。後入地
獄。豈能受乎。若不肯調心為善。恣意殺害眾生。造作諸惡。死入三塗地獄。刀山劒樹。鑊湯罏炭。銅柱鐵床。
鋸解磨磨。灰河沸屎。阿鼻地獄。寒氷種種諸苦。其可當乎)。
([○@卍]二鬼趣三)。
([?(○/○)]一總標)。】
「復次是諸眾生。非破律儀。犯菩薩戒。毀佛涅槃。諸餘
雜業。歷劫燒然。後還罪畢。受諸鬼形。」
【【疏】非破律儀。謗無戒律也。犯菩薩戒者。輕重不禁
也。毀佛涅槃者。不信因果。此皆斷善根也。餘業可
知。地獄久治。故云歷劫燒然。更受餘類。故入鬼趣。
鬼趣十類。由前十因。十因正報。巳在前文。極苦相
對。非是輕受。故云。後還罪畢。受諸鬼形。
(○〔觀佛三昧海經云〕
眾生犯四重禁。虗食信施。誹謗邪見。不識因果。斷學般若。毀十方佛。偷僧祇物。淫逸無道。受阿鼻獄大苦。
經八萬四千大劫。復入東方十八鬲子。如前受苦。南西北方。亦復如是。阿鼻即無救也)。
(○〔婆沙云〕鬼者。畏
也。謂虗怯多畏。故名為鬼。有說。由造作增長。增上堅貪。身語意惡。行往彼生。故感飢渴業。有說。被駈伇故
名鬼。恒為諸天處處駈伇。常奔走故。又希求名鬼。恒從他人希求飲食故。世品云。由諂誑心。作下品五逆
十惡。感此道身)。
(○〔清涼云〕依正法念經。三塗各有邊正。正者為重。邊者為輕。正鬼望邊畜。則餓鬼罪重。故
雜集等。鬼次於獄。若正畜生望邊鬼。則畜生罪重。故今云下者為餓鬼因)。
○〔資中〕由
前十因。餘報不同。故下鬼趣。分成十類。貪物盜習。
貪色淫習。貪惑詐習。貪恨怨習。貪憶嗔習。貪慠慢
習。貪罔誑習。貪明見習。貪成抂習。貪黨訟習〔長
慶說文〕以本習造罪。上下交感。報應受生。人鬼
互參其中耳。
([?(○/○)]二別顯)。】
「若於本因。貪物為罪。是人罪畢。遇物成形。名為恠鬼。」
【【疏】此即貪習為因也。於物生貪。非理而取。餘報在
鬼。還託於物。即金銀草木精恠。其類非一。故名恠
鬼。正受苦報。在寒氷獄(〔補遺云〕本因貪求財物。餘習還附草木為恠。凡草木
為妖曰恠)。】
「貪色為罪。是人罪畢。遇風成形。名為魃鬼。」
【【疏】即前淫習為因也。色能動亂身心。如風鼓物。招
報鬼質。還復託風。風質元虗。因習所致。因果相對。
豈徒然哉(〔補遺〕傳云。馬牛其風。注曰。風。放也。牝牡相誘謂之風。婬習之餘。曰遇風成形。亦
猶馬牛風佚。相誘逐而成形也。魃為女鬼。亦曰女妖。女子多淫。故成魃鬼。此鬼亦感淫佚而受身耳)。】
「貪惑為罪。是人罪畢。遇畜成形。名為魅鬼。」
【【疏】即前詐習為因也。因成詐偽。惑正憑虗。託附畜
生。便成鬼質。即狐狸猪犬。有異靈者。其類非一。故
云遇畜成形。魅即現美形以惑人也(〔補遺〕畜若狐狸之類。憑之
惑人。媚惑之鬼。故曰魅。詐之餘習也)。
(△〔私謂〕如左傳。齊侯田於貝丘。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
彭生敢見。射之。豕人立而啼。即遇畜成形也)。】
「貪恨為罪。是人罪畢。遇蟲成形。名蟲毒鬼。」
【【疏】即前怨習為因也。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怨在
意。熱惱居懷。受餘報時。亦假毒類。即蛇虺毒虫有
靈者。成蠱毒鬼(〔補遺〕鬼附虵虺以毒人。亦怨之習)。
(△左傳。血虫為蠱。說文。腹中虫也)。】
「貪憶為罪。是人罪畢。遇衰成形。名為癘鬼。」
【【疏】即前嗔習為因也。於苦苦具增恚居懷。或因妬
忌生嗔。嗔恚不捨。名為貪憶。洎受鬼報。遇災衰處。
便入其身。名為癘鬼。即毒癘傷寒。傳屍骨蒸之類。
皆此鬼作也(〔補遺〕嗔其人。必錄其可恨。故曰憶。雖欲加之疫。必得其衰運可乘。故曰遇
衰。鬼附癘疾以騁宿忿。嗔毒極矣)。】
「貪慠為罪。是人罪畢。遇氣成形。名為餓鬼。」
【【疏】即前慢習為因也。慢以凌人。慠物。高舉自強。洎
遇鬼倫。遇氣為質。內無實德。空腹高心。饑餓所困。
故名餓鬼(〔私謂〕准正法念經。餓鬼大數。有三十六種。正理論說有三種。無財。少財。多財。三
種中復各有三。少財中之三種。炬口針喉最劣。前文受氣猛火。經百千劫者是也。多財之三。有得棄得失
者。婆沙謂之希求餓鬼。應是此文慢惑受生者。清涼有正鬼邊鬼之說。前餓鬼為正。此餓鬼為邊也。宿因
為慢慠。餘報為希求。固其理耳)。】
「貪罔為罪。是人罪畢。遇幽為形。名為魘鬼。」
【【疏】即前誑習為因也。為獲利譽。多懷異謀。矯現有
德。罔[曰/月]於他。令他暗昧。不曉巳事。洎受鬼形。憑幽
託暗。魘惑寐者。故名魘鬼(〔補遺〕貪罔之因。以無為有。鬼亦受形幽暗。以厭
魅為事)。】
「貪明為罪。是人罪畢。遇精為形。名魍魎鬼。」
【【疏】即見習為因也。執見異生。各自明悟。(外道異見謂其明悟)
出生相返。發於違拒。及招鬼道。遇精明處以為其
形。即日月精魄。山澤明靈。有精耀者以託其質。言
魍魎者。水石變恠也(〔補遺〕起見之習。欲其甄明。落鬼道中。為魍魎鬼。亦鬼趣之
精明者)。】
「貪成為罪。是人罪畢。遇明為形。名役使鬼。」
【【疏】即抂習為因也。抂押成褫。憑虗架搆。勞心伇思。
撓害無辜。使成有罪。遇明顯境。託以成形。非幽暗
類也。走使戰陣。擔砂負石之徒。故云伇使(〔溫陵云〕貪成者。
希意曲從。故影附明靈。為伇使鬼。即依靈廟。為駈使者)。】
「貪黨為罪。是人罪畢。遇人為形。名傳送鬼。」
【【疏】即訟習為因也。黨巳覆罪。為他所訟。報在鬼類。
託質於人。如世有童子師及巫祝之類。皆為神道。
傳送凶吉禍福之言。名傳送鬼(〔補遺〕訟者必有黨。為鬼附人傳送。如
世之師巫。所謂神降而憑附之也)此上鬼類。其數實繁。考果徵因。
不過此十。
([?(○/○)]三結示)。】
「阿難。是人皆以純情墜落。業火燒乾。上出為鬼。此等
皆是自妄想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妙圓明本無
所有。」
【【疏】十因六報。皆是純情所為。情既下沉。故墜地獄。
地獄治久。情盡上昇。故云業火燒乾。上出為鬼。(〔孤山
云〕純情墜落者。愛水下流。業火燒乾者。燒乾愛水也〔補遺云〕燒乾愛水。地獄業謝也。業火炎上。故隨想心。
上出為鬼)鬼心輕懆。業火所餘。自業妄招。非佗所得。菩
提心中。皆如空華耳(〔桐洲云〕前問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獄等道。故答云。若悟
菩提。本無所有)。
([○@卍]二畜趣三)。
([?(○/○)]初總標)。】
「復次阿難。鬼業既盡。則情與想。二俱成空。方於世間。
與元負人。怨對相值。身為畜生。酬其宿債。」
【〔資中〕情即地獄之純情。想即鬼趣之妄想。此想
亦情【疏】地獄治情。鬼中治想。(獄報情業。鬼報想業)情想既盡。
故云成空。然所空者。即依情想所發之業也。(〔補遺云〕但
約業因。酬果巳足。故云燒乾愛水。乃至情想成空等。但燒愛心中所感業水。非謂愛情巳除滅也。下云皆
以業火乾枯亦然)二道之業既亡。却為畜生。酬其宿債。駞
驢牛馬。身命償他。若在餘類。隨應受對(〔二楞云〕情想成空者。
但空阿鼻之純情。無間之九情一想。有間之二情八想。餓鬼之三情七想。此皆業火燒乾。尚留六情四想
為潤生。生毛群羽族中。酬償宿債也)。
(○〔婆沙云〕生。謂眾生。畜。謂畜養。謂彼橫生。稟性愚痴。不能自立故。立
世論云。梵名栗底車。此道眾生。多覆身行故。新娑沙云。何名旁生。其形旁。故其行亦旁。以行旁故。形亦旁。
是故名旁生。有說彼諸有情。由造作增上愚痴。身語意惡行。往生彼闇鈍。故名旁生。此徧於六趣皆有)。
(○
〔瑜伽云〕旁生趣更相殘害。如羸弱者。為諸強力者之所殺害。以不自在。他所驅馳。多被鞭撻。與彼人天為
資生具。受種種極重苦惱)。
([?(○/○)]二別顯)。】
「物恠之鬼。物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梟類。」
【【疏】貪類為恠鬼。報盡作梟倫。梟。土梟也。附塊為兒。
貪物所致(〔海印云〕以貪他物為巳有故。土梟附塊為兒。習使然也)一切恠異
者。皆此類攝(〔孤山云〕昔為鬼。則附物成質。今為畜。則附塊成形)。】
「風魃之鬼。風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咎徵一切異類。」
【【疏】淫疾為因。報招風魃。旁為畜生。受咎徵也。咎。過
惡也。徵。應驗也。惡行所招。將有災異。先有此應。如
群雀眾鼠。荒儉之徵。𪄱鴹水災。鸖舞多旱。其類非
一(〔溫陵云〕魃鬼昔為旱魃。餘習復為咎徵)。】
「畜魅之鬼。畜死報盡。生於世間。多為狐類。」
【【疏】詐因之報。為鬼成魅。所依既盡。畜受狐身(〔海印云〕狐
能魅人。亦餘詐習)。
(△〔谷響云〕狐。妖獸也。鬼所乘。郭氏玄中記曰。千歲之狐為淫婦。百歲之狐為美女)。】
「蟲蠱之鬼。蟲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毒類。」
【【疏】怨習之報。鬼作蛊毒。畜為毒類。即蚖虵蝮蝎之
類。】
「衰癘之鬼。衰窮報盡。生於世間。多為蛔類。」
【【疏】嗔習之因。鬼為衰癘。託災附禍。便入身中。轉受
畜形。還託身內。為蛔蟯也(〔溫陵云〕癘鬼襲人。蛔蟯附人)。
(△〔二楞云〕昔依人
作疫癘。今依藏消段食。嗔習衰歇。化至厲為至柔也)。】
「受氣之鬼。氣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食類。」
【【疏】餓鬼附氣。慢習是因。鬼受飢虗。畜充他飽。故為
食類。即是世間可食之畜也。】
「綿幽之鬼。幽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服類。」
【【疏】宿因誑習。鬼為饜暗。幽默既消。畜為服類。即駞
驢牛馬蚕蠒之類。為人服用。綿即綿密。不明露也
(〔孤山云〕服習。如易云。服牛乘馬)。
(△〔溫陵云〕綿。著也。著幽魘人。故為服類。亦綿著於人)。
(△〔講錄云〕昔暗中令
人魘著。今明中受人服乘。亦反報也)。】
「和精之鬼。和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應類。」
【【疏】因為見習。鬼作魍魎。精耀之物既盡。為畜便成
應類。即應四時節序。來而復鳴者。(如社燕寶鴻蟋蟀之類)言
和者。雜也。雜精明處而成鬼也(〔海印云〕預知微應。葢見習也)。】
「明靈之鬼。明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休徵一切諸類。」
【【疏】即前抂習。鬼託明生。為伇使類。鬼道業盡。畜報
休徵。休。美也。休祥將至。預有此徵。由他美行之所
招。即麟鳳之類也(〔溫陵云〕凡諸異物。性妙乎神。靈邁於人。應類之冥通。休徹之叶
吉。皆餘習也)。】
「依人之鬼。人亡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循類。」
【【疏】訟習之因。鬼招傳送。人死為畜。報在黠慧。故云
循類。即人所畜循順之類。
([?(○/○)]三結示二)。
([│/○]一結虗妄)。】
「阿難。是等皆以業火乾枯。酬其宿債。旁為畜生。此等
亦皆自虗妄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此妄緣。本無
所有。」
【【疏】獄鬼二趣。業火燒畢。情想乾枯。今為畜生。酬償
餘債。故云旁為。(或云。以旁生故)妄想故有。覺性元無。猶如
圓影。眚病故見(〔賀中男云〕前欲愛乾枯。方入聖位。今業火乾枯。方出地獄。行人若欲
愛不能乾枯。定有業火乾枯之日矣。痛哉)。
([│/○]二引問重示)。】
「如汝所言。寶蓮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惡業。
本自發明。非從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與。自妄所招。
還自來受。菩提心中。皆為浮虗。妄想凝結。」
【【疏】所問三緣。是彼人等。各自虗妄。造業發生。不由
他有。故云本非天降等。妄造妄受。覺性之中。皆如
空華。
(○〔華嚴隨好品〕爾時天鼓以菩薩三昧善根力。發聲告言。諸天子。菩薩知諸業不從東方
來。不從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來。而共聚集。止住於心。但從顛倒生。無有住處。諸天子。如有頗梨鏡。名為能
照。清淨鑒澈。與十方世界。其量正等。諸國土中。一切山川眾生。乃至畜生餓鬼。所有影像。皆於中現。此諸
影像。可得說言來入鏡中。從鏡去不。答言不也。諸天子。一切諸業。亦復如是雖能出生諸業果報無來無
去圭山曰喻雖有而無也。像依鏡現。像非去來。報從業生。何有來去)。
(○〔手鑑云〕淨名云。說法不有亦不無。
以因緣故諸法生。無我無造無受者。所作之業亦不亡。中論云。雖空而不斷。雖有亦不常。罪福亦不失。是
名佛所說。謂造業虗妄。皆如幻者。清涼云。一念幻惡長劫沉淪。一念幻善遠堦佛果)。
([○@卍]四人趣三)。
([?(○/○)]一總
明二)。
([│/○]一酬剩反徵)。】
「復次阿難。從是畜生。酬償先債。若彼酬者。分越所酬。
此等眾生。還復為人。返徵其剩。如彼有力。兼有福德。
則於人中。不捨人身。酬還彼力。若無福者。還為畜生。
償彼餘直。」
【【疏】分越者過分也。不依本分。越過而行。謂非理苦
役。不問輕重。或晝夜不息。成飲噉無度。如是等類。
悉合返徵其剩。今有恃尊貴以縱恣。倚豪勢以奢
侈。貪其力而多役。取其味而妄殺。不捨晨暮。罔恤
勞苦。福盡徵剩。其宜者哉。如彼下謂有修善而崇
福者。只於人身。酬彼力矣。今見積善之家。財物多
耗。或被劫盜。或被欠負。或橫遭駈役。或枉受捶楚。
斯皆先業。合捨此身。為畜酬剩。由樹福德。人中略
償。若成畜者。葢無善矣(〔孤山云〕如彼有力。謂有修學定慧之力。福德則取持
戒。或具六度。酬還則為彼奴婢。或遭其劫殺等)。
([│/○]二償報難息)。】
「阿難當知。若用錢物。或役其力。償足自停。如其中間。
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相誅。
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無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
不可停寢。」
【【疏】汝負他財。他欠汝力。今既酬償。償足便止。世養
牛馬。是此類也。如故殺彼。食其身肉。斯則翻成殺
業。身身相取。命命相酬。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互來
相責。無有休息。以諸業中。殺命最重。不值佛出。修
奢摩他。必不能息(〔標指〕除修行止觀。不可息也)。
(△〔吳興云〕此約修定破惑。見佛得
道。方免相害。縱有宿業。所作不亡。至果償之。若幻化之非實也)。
(△〔私謂〕阿難徵心初畢。即啟請世尊大慈。
開示我等奢摩他路。佛言。汝今欲奢摩他路。願出生死。今佛於結經之後。正答阿難地。獄諸道之問。乃至
生死業報。轉輪高下。遂結示云。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寢。是知楞嚴一會。前後說經。單立奢摩他一
門為對治生死。枝柱輪迴之大法。古今解者。漫謂舉一即三。於一經修觀宗要。埋沒久矣。佛言除奢摩他
及佛出世者。葢謂修奢摩他之力。能停寢生死業報。比較諸佛出世。不思議大慈悲力。撈漉拔濟正等。而
長水云。不值佛出。修奢摩他。必不能息。恐未免迴倒經文也。智者請詳)。
(○二別釋)。】
「汝今應知。彼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頑類。」
【【疏】因於貪物。鬼託恠形。畜在土梟。附塊而食。今歸
人趣。其性顓蒙。雜在頑嚚。心忘德義。蓋因之故然
也。(〔補遺〕心不則德義之經謂之頑。從梟來者。乃真頑矣〔冥樞云〕雖具人身。頑石何異)而言
參合者。夫人道受報。善因所招。總報雖同。滿業各
異。故分十種。今此從畜來者。及是餘業旁受。非正
業善所招。然亦順後業感。由不正故。故言參合。他
皆倣此(〔海印云〕五戒十善。人類正因。今酬足復形。得參預混合而為人。雖得人身。似非其分
也)。
(△〔孤山云〕宿昔之世。誰無善惡。如人〔欠〕債。強者先牽。故三塗業盡。乘其宿善。復還人中。宿善有優劣。故
人有高下。復自畜中餘習。故其類頗殊。此亦大略而言。令知因果不敗亡耳)。】
「彼咎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愚類。」
【【疏】始因貪欲。鬼受魃形。上為畜生。災咎之應。業盡
復本。參在愚類。以欲多者。不習別善。但專一境。由
不習善。故招愚鈍。頑愚別者。頑謂知善不從。罔受
教誨。愚謂瞑然昏暗。識鈍難明。有此異耳(〔吳興云〕頑如檮
杌。愚謂耑蒙)。
(△〔溫陵云〕魅以妖淫迷性。故餘習愚鈍不智)。
(△愚類。長慶說文作異類)。】
「彼狐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狠類。」
【【疏】因從詐習。鬼為畜魅。類入旁生。狐狸所攝。今為
人趣。參在狠類。自用之徒。不受諫曉也(〔補遺〕狠者櫳戾。性不
調也。狐之猶豫。性不調矣)。】
「彼毒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庸類。」
【【疏】怨習是因。鬼為蛊毒。旁受畜類。虵蝎是形。還生
人道。雜乎庸類。即庸鄙之流。性麤率者(〔溫陵云〕毒以虫蛊自
昏。故鄙俗無識)。
(△〔釋文〕別本狐倫作庸類。毒倫作狠類。宋雕本皆互異。雷菴云。狐倫因於貪欲當綴以庸
類。毒倫因於貪恨。當綴以狠類。今謂狐習反狠。毒習反庸。是反對報也)。】
「彼蛔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微類。」
【【疏】嗔習為因。鬼居衰癘。蟯蛔受畜。微末為人。即不
為人之齒者也(〔補遺〕微賤皂隷亦蟯蛔之等類)。】
「彼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柔類。」
【【疏】慢習是因。鬼招飢餓。結氣而作。無實體性。畜受
食類。人為柔弱。葢因我慢貢高。反招柔弱之報(〔手鑑〕
若爾雅云。夸毗體柔。蘧蒢口柔。戚施面柔)。】
「彼服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勞類。」
【【疏】誑習為因。鬼從幽魘。畜為服用。人受劬勞。役力
艱辛。工巧之屬(〔溫陵云〕服倫出於綿著。故力伇不休)。】
「彼應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文類。」
【【疏】因從見習。鬼落和精。魍魎報終。畜為時應。參於
人道。微有文章。非正習因。故云參合(〔溫陵云〕應倫出於精明。故
文物不陋〔直解云〕由見習和精。寒暄應序。今參文類。亦應序之餘暉耳)。】
「彼休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明類。」
【【疏】抂習為業。鬼受明靈。駈役疾馳。無暫停止。畜招
休應。人雜聰明。考果從因。必無差忒(〔海印云〕休徵本於枉習。從
明靈鬼出。此世智辨聰。非明智也)。】
「彼諸循倫。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達類。」
【【疏】因由訟習。鬼作依人。傳附神辭。發顯禍福。畜招
馴黠。人達窮通。寵辱不驚。安然自得。故名達類(〔溫陵
云〕循倫宿習世事。故曉達不昧〔補遺〕循類。故順人情為人。故能通於世事)。
(△〔海印云〕以訟習主舞文起滅
鬼為傳送。發人禍福。此通達世情。非達人也)。
([?(○/○)]三結示)。】
「阿難。是等。皆以宿債畢酬。復形人道皆無始來。業繫
顛倒。相生相殺。不遇如來。不聞正法。於塵勞中。法爾
輪轉。此輩名為可憐愍者。」
【【疏】獄鬼畜中。酬償先業。三塗報盡。還復人身。順後
善業。所招隨別。復分十類。如是皆為顛倒輪轉。欲
息輪轉。唯戒定慧。無此三種。不息輪迴。佛若不出。
誰說此法。令其修學。免輪迴耶(〔私謂〕不遇如來。牒上及佛出世也。不
聞正法。牒上除奢摩他也)。
(○〔清涼云〕十不善中。各有二種差別。一報果差別。所謂三塗異熟。二習氣差別。
即人中殘報。是正報之餘。天中亦有殘報。人中重故。多故。所以〔徧〕說。然雜集瑜伽等論。開習氣果為二。一
約內報。名等流果。二約外報。感增上果。雜集第七云。十不善道異熟果者。於三惡道中。隨上中下。受旁生
餓鬼捺洛迦異熟。等流果者。各隨其相。得自身眾具衰損。所謂壽命短促。常貧窮等。如其所應。增上果者。
各隨其相。感得所有外事。衰損。所謂外具乏少光澤。是殺生增上果。若準俱舍論云。何緣此十。各招三果。
答此令他受苦。斷命壞滅故。且初殺生。令他受苦。受異熟果。斷他命故。受等流果。令他失滅。受增上果。餘
惡例知)。
(○〔四品學經云〕凡俗之人。或有不如畜生。畜生有勝於人。所以者何。人作罪不止。死入地獄。罪畢
始為餓鬼。餓鬼罪畢。轉為畜生。畜生罪畢。乃還為人。以畜生中罪畢。便得為人。是故當作善。奉三尊之教。
長離三惡道。受人天福。復得解脫)。
(○〔婆沙云〕釋人。名止息意。謂六趣之中。能止息煩惱亂惡之意。莫過於
人。又人者忍也。謂於世間違順。情能安忍)。
(○〔智論云〕菩薩見人道中。以十善福貿得人身。人身多苦少樂。
壽盡多墮惡趣中)。
(○〔寂音曰〕天竺僧耆域至雒陽。此方僧萬數。指支法淵曰。此菩薩從羊中來。又指竺法
興曰。此菩薩從天中來。耆域。聖僧也。萬僧中指兩人。而一人猶從羊來。嗚呼。其可不整心慮。趣菩提乎)。
([○@卍]
五仙趣二)。
([?(○/○)]一總標)。】
「阿難。復有從人。不依正覺。修三摩地。別修妄念。存想
固形。遊於山林。人不及處。有十種仙。」
【【疏】不依正覺者。三乘行法。皆佛所教。今經尚斥二
乘。云不識生死根本。錯亂修習。況修仙道耶。存想
固形者。存心在於長生不死。俾此形骸堅固不壞
也。別修妄念。即下十種修練之法也。此皆有漏。進
不如天。退又勝人。故居山林。人不及處。名為仙趣。
然此一趣。餘經不出。以總報同人故。今經開者。約
所修行別故。人天二趣所不攝故。此皆外道類収。
然亦禁防。非佛正戒。但禁麤浮。即戒禁取也。
(○〔翻譯集
云〕梵語茂泥。此云仙。釋名云。老而不死曰仙。仙遷也。遷入山也。故制人字旁山。莊子云。千歲厭世。去而上
仙抱朴子曰。求仙者。要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為本。若德不修而但務方術。終不能長生也)。
(○〔佛道論衡云〕
漢明帝問竺法蘭法師。西域有道士以不。對曰。西域梵志者。同此間道士。道有九十五種。欲可觀者。八種
梵行。一者常修梵行云云等。乃至五者常修梵行。志在仙學。善禁呪。(即堅固禁呪)事阿私陀仙以為仙尊。
求五神丹服之。(兼堅固服餌)若得仙道。會假風鳥力。得升霄漢。(即飛行仙)六者常行梵行。志在醫學。(即堅
固草木)善於符術。(兼呪禁)事阿私陀仙以為仙尊。求五芝草服之。(即藥道)若得仙道。會假商劣。得匿形影。
七者常修梵行。事波頭大仙以為仙尊。求入火聚。火不能損。入者常修梵行。事夷夷制叔羅水仙以為仙
尊。求入江海。水不能溺。(此二皆堅固變化)此八種道。以梵行力得生天上。(仙亦生天))。
(○〔宗鏡云〕金光明經云。
大梵天王。說出欲論。即是修定。出欲淤泥。亦是愛論攝。世又方術。服藥長生。鍊形分色。飛仙隱形者。稱此
藥方祕要。實亦是愛論鈍使攝耳)。
([?(○/○)]二別顯)。】
「阿難。彼諸眾生。堅固服餌。而不休息。食道圓成。名地
行仙。」
【【疏】服餌者。即服麻仁草木之實。存形長久。一期壽
永。輕舉未能。此道若成。名地行仙(〔資中云〕服餌丹砂。存形久固。道
雖成就。身不能飛。按長水不取此解。以濫下金石故)。】
「堅固草木。而不休息。藥道圓成。名飛行仙。」
【【疏】草木者。即飡松噉栢之類。草木輕故。餌即體輕。
由是飛行。不墜於地(〔無盡曰〕草木之有靈者。如文殊謂張遇明。汝無禪定。不可
學佛。賜汝長松。可作俗仙)。】
「堅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圓成。名遊行仙。」
【【疏】金石者。服丹砂。成九轉之類。化有二種。一能化
骨。壽永體堅。二能化物。俾賤作貴。此道苟成。游戲
人間。濟貧恤苦。得自在也(〔資中云〕金石者。能化骨成仙也。以堅固金石。亦
約服餌言之)。
(△〔真際云〕精窮變化。察物性元。點石為金。遊戲自在)。】
「堅固動止。而不休息。氣精圓成。名空行仙。」
【【疏】消息養和。運用榮衛。神氣久著。能履虗空。功用
既成。身堅壽永。名空行也(〔真際云〕運用神氣。想化為功。形動神止。履空自
在)。】
「堅固津液。而不休息。潤德圓成。名天行仙。」
【【疏】鼓天池。嚥津液。固精華。歲久功著。遂成潤德。言
天行者。此非六欲。乃是世人謂靈仙居處。名之為
天。如張騫窮河源。至崑崙見天宮之類。或所行不
交欲境。如天無異。故云天行(資中文)。】
「堅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圓成。名通行仙。」
【【疏】吞飲日月精氣。作意存變。以延身命。由是功久。
遂有異見。通世物情。故云通行(〔資中云〕通行者。應有五通。即神仙通
人)。
(△〔真際云〕吸乎日氣。潤益姿容。吞彼霞光。將延世表。其道玄著。故曰通行)。】
「堅固呪禁。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名道行仙。」
【【疏】呪禁。正是仙法道術。以此持身。延而且固。術力
成就。名為道行。(〔無盡云〕如三甲八史六丁。劒俠呪禁之類)。】
「堅固思念。而不休息。思憶圓成。名照行仙。」
【【疏】念緣前境。繫心不忘。專注弗移。久而發用。照明
境界。咸悉化源。如定發慧。故名照行(〔真際云〕用其思念。審境度
心。憶想功成。能知彼境。即世間佗心宿命通耳)。】
「堅固交遘。而不休息。感應圓成。名精行仙。」
【【疏】世有採陰採陽之術。名為交遘。久而功成。此感
彼應。吸彼精氣。以固我身。故名精行(〔孤山云〕交遘者。易言男女
遘精是也。神仙傳云。彭祖治房中之術。又張陵勸人行房中術。真誥亦訶赤白之氣。穢惡之事。今精行仙。
是其類矣。下文即云。於邪淫中。心不流逸。由所習既劣。故在天趣之下)。
(△〔私謂〕近德諱言房中交遘。雜穢
之事。剌取彼教中坎離匹配之詞以文之。豈璿圓諸師。見不及此。良以欲界修因。一曰於邪淫中心不流
逸。二曰於巳妻房。淫愛微薄。三曰逢欲暫交。去無留憶。五曰於橫陳時。昧如嚼蠟。如上諸文。皆與堅固交
遘。敵對違反。欲界即是梵淨之因。仙趣不出自在之果。此中昇降。堦差逈別。仙居第九。巳是十種中上仙。
只成就男女房中之術。可見仙品之高高不及天乘之下下。亦旁顯持戒生天。寓扶律之微旨也)。】
「堅固變化。而不休息。覺悟圓成。名絕行仙。」
【【疏】存想世間。皆成變化。境既變化。心想亦亡。猶如
槁木。有為功用。蹔得如是。故云絕行。(〔資中云〕絕行。變化不息。如
尸解之類。言覺悟圓成者。謂絕於視聽。令如槁木等)。
(△〔海印云〕習出陽神。改形易質。故云變化。久而心通。
故云覺悟。餘仙莫及。故名絕行)如上十類。皆云行者。日久成功。通
流故也(十行。古釋皆平聲呼。溫陵音去聲。功行也。非是)。
(△〔私謂〕涅槃釋首楞嚴。究竟堅固也。
今十種仙皆云堅固者。謂不依正覺。修自住三摩地。存想固形。以妄念凝結為堅固。而非究竟堅固也。則
歸於散入諸趣而巳。經文十種。一一以堅固。標目。此垂示之深意也)。
([?(○/○)]三結示)。】
「阿難。是等皆於人中煉心。不修正覺。別得生理。壽千
萬歲。依止深山。或大海島。絕於人境。斯亦輪迴。妄想
流轉。不修三昧。報盡還來。散入諸趣。」
【【疏】生理。謂長生之理。即上十種修練之法也。言人
中者。以仙趣無別總報。即於人身總報果上。加以
前來十種修練轉成仙也。妄趣不真。終成業墜矣
(〔標指〕人間千萬歲。未及四空天一晝夜。先聖云。饒他千萬劫。終是落空亡)。
(△〔手鑑云〕人中練心者。斯不知
人命不停。過於流水。壯色不停。猶如奔馬。遂守夢幻之質。認為堅固長齡)。
(△〔吳興云〕人中練心。必兼戒善。
非止服餌。養生而巳。別得生理者。正由人中之業。別感仙趣之報也。如山海經云。崑崙之山。廣都之埜。軒
轅之丘。不死之國。氣不寒暑。人皆數千歲。此亦眾私同分。非無定處)。
(△〔私謂〕經言阿羅漢住持諸聖道場。
光景變異。多在名山大澤。今言仙趣。亦云居深山海島。絕於人境者。喻如二十五天。凡聖同居。五那含所
居。四禪不能見。又如第四天。二院之外。別有業報一天。而總報望外院。巳有仙凡之隔也)。
(○〔剛修〕張無盡
海眼經。移第五仙趣。綴第九卷阿修羅趣之下。東吳受師曰。本經七趣。仙趣優於人。而劣於天。合次於人
之後。天之前。無盡何見而輙更置耶)。】
(經文刀山鐵橛。乾道本云鐵梱。有本云鐵[木*仝](巨月切))。
(囊幞。乾道諸本作囊撲。挽撮。亦作拋撮)。
(不能藏影下。宋本或有二習相陳四字)。
(披露宿業。乾道紹興本作披露宿素)。
(為餒為爽。乾道本作為餲)。
(從空而下。二本作從空雨下)。
(為氷為霜。乾道本作為霿(音夢))。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八(之三)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八(之四)
海印弟子 蒙叟錢謙益鈔
【([○@●]第六別明天趣。從此去盡九卷中補特伽羅各從其類)。
(○初合釋諸天)。
(○〔翻譯集云〕提婆。此云天。法華
疏云。天者。天然。自然勝。樂勝。身勝故。論曰。清淨光潔。最尊最勝。故名為天。苟非最勝之因。豈受最勝之報。
清涼云。天者。自在義。光明義)。
(○〔涅槃第十六云〕天者名晝。天上晝長夜短。故名為天。又復天者。名無愁悶。
常受快樂。是故名天。又復天者。名為燈明。能破黑暗而為大明。是故名天。復次。能破惡業黑闇。從於善業
而生天上。是故名天。又復天者名吉。以吉祥故。得名為天。又復天者名日。日有光明故。名日為天)。
(○〔婆沙
云〕何故彼趣名天。於諸趣中。彼最勝。最樂。最善。最妙。最高。故名天趣。有說。先造作增上身語意妙行。往彼
生彼。令彼相續故。有說。光明增故名天。以彼自然光恒照晝夜故。聲論者說。能照故名天。以現勝果。照了
先時所修因故。戲樂故名天。以恒游戲。受勝樂故)。
(○〔妙嚴品疏云〕諸天壽之長短。身之大小。衣服輕重。宮
殿勝劣。俱舍十一。及瑜伽等論。起世等經。皆廣辨之。俱舍世界品云。人間五十年。下天一晝夜。乘斯壽五
百。上五倍倍增。色無晝夜殊。劫數等身量。無色初二万。後後二二增。言身量者。頌云。欲天俱盧舍。四分一
一增。色天踰繕那。初四增半半。此上增倍倍。唯無雲減〔二〕釋曰。俱盧舍。即二里。踰繕那。十六里。以八俱盧
舍。為一踰繕那故。則四天王身長半里。至第六天身長三里。以半里半里增故。有引三法度經云。忉利天
身長一由旬。衣二由旬。廣一由旬者。以彼誤譯里為由旬。不知彼失。故妄引耳。四天王天半里。忉利天則
一里。餘可例知。上云劫數等身量者。色界梵眾天。身長半由旬。則人壽半劫。餘可例知。云初四增半半者。
二梵輔天。則一由旬。三大梵。則一由旬半。四少光。則二由旬。此上諸天。皆倍倍增。唯無雲天。減三由旬。所
以減者。略出一意。唯無量天四由旬。光音則八。少淨十六。無量淨三十二。徧淨六十四。至無雲天。合有一
百二十八。減却三由旬。有一百二十五。此上七天。倍倍增之。至色究竟天。欲成一万六千劫故。則身長一
万六千由旬。又云。少光上下天。大半全為劫。謂少光巳上。大全為劫。謂八十中劫為一劫也。自下諸天。大
半為劫。即四十中劫為一劫也。言中劫者。即一增一減劫也。言衣服輕重者。四天王衣十二銖。忉利六銖。
夜摩三銖。兜率一銖半。化樂一銖。他化半銖。上皆減半也。言宮殿等殊者。月天。長阿含云。其城正方一千
九百六十里。高下亦爾。有分為二。一分真金。一分琉璃。王坐二十里。遙看似圓而實正〔分〕日天同此。但量
加半由旬。三十三天中。宮名善現。周萬踰繕那。高一半。金城雜飾。其地柔軟。中有殊勝殿。周千踰繕那。此
上諸天。皆倍倍勝。可以意得。今但略消名意耳)。
(○次合釋欲界天)。
(○〔瑜伽第四〕欲界天有六處。一四大王眾天。二三十三天。三時分天。四知足天。五樂化
天。六地化自在天。復有摩羅天宮。即他化自在天攝。然處所高勝)。
(○〔智論云〕布施勝。以願因緣故生天上。
如經說。有人少行布施持戒。不知禪定。是人聞有四大王天。心常志願。佛言是人命終。生四天上。乃至他
化自生天亦如是。若布施持戒。清淨小勝。厭患家室。好樂聽法。供養善人。生四天王處。若布施持戒清淨。
供養父母。及其所尊。心欲求勝。生三十三天。若布施持戒清淨。而好學問。心意樂和。生夜摩天。若布施持
戒清淨。令二事轉勝。好學多聞。分別好醜。愛樂涅槃。心著功德。生兜率天。若布施深心。持戒多聞。好樂學
問。自力生活。生化樂天。若布施時清淨。持戒轉深。好學多聞。自貴情多。不能自苦。從他求樂。生他化自在
天〔法苑珠林云〕依智度論。但善上品。即得生天。不分散定。別依業報差別經中。具說十善得生天趣。具分
散定〔盂蘭盆疏云〕若單修上品十善。乃至欲界四王忉利天。若修十善。坐未到定。乃生三夜摩至第六天。
由。禪定力故。四天皆悉居空。不依於地。言未到定者。亦云未至。由未入根本定故。亦名欲界定。此則欲界
散善業也。若修十業四業。與定相應。此則色無色界定善業也)。
(○〔瑜伽第四〕諸天受其廣大。形色殊妙。多
諸適悅。於自宮中而得自在。其身內外。皆悉清潔。無有臭穢。又人身內。多有不淨。所謂塵垢筋骨。脾腎心
肝。彼皆無有。有四種宮殿。金銀頗胝琉璃所成。種種文綵。綺飾莊嚴。臺閣樓觀。種種層級。窻牖羅網。皆可
愛樂。種種末尼。以為綺鈿。周帀放光。共相照耀。復有食樹。從其樹裏。出四食味。名曰酥陀。所謂青黃赤白。
復有飲樹。從此流出甘美之飲。復有乘樹。從此出生種種妙乘。所謂車輅輦輿等。復有衣樹。從此出生種
種妙衣。其衣細軟。妙色鮮潔。雜綵間飾。復有莊嚴具樹。從此出生種種微妙莊嚴之具。所謂末尼臂印。耳
璫環釧。及以手足綺飾之具。皆以種種妙末尼寶而間飾之。復有熏香鬘樹。從此出生種種塗香熏香。種
種華鬘。復有大集會樹。最勝。微妙其根深固五十踰繕那。其身高挺百踰繕那。枝條及葉。徧覆八十踰繕
那。雜華開發。其香順風熏百踰繕那。逆風熏五十踰繕那。於此樹下。三十三天。雨四月中。以天妙五欲。共
相娛樂。復有歌笑舞樂樹。從此出生。歌笑舞等。種種樂器。又有資具之樹。從此出生食飲坐臥等。種種資
具。諸天欲受用時。隨欲隨業。應其所須。來現手中。又天帝釋有普勝殿。仍於其處。有百樓觀。一一樓觀。有
百臺閣。一一臺閣。有七房室。一一房室。有七天女。一一天女。有七侍女。又彼諸天所。有地界。平正如掌。竟
無高下。履觸之時。便生安樂。下足之時。陷便至膝。舉足之時。隨足還起。於一切時。自然而有曼陀羅華。徧
布其上。時有微風。吹去萎華。復引新者。又彼天宮四面各有大街。清淨端嚴。軌式齊整。復於四面。有四大
門。規模宏壯。多有異類妙色藥叉。常所守護。復於四面有四園苑。一名繢車。二名麤澀。三名和雜。四名喜
林。其四園外。有四勝地。色相殊妙。其宮東北隅。有天會處。名曰善法。諸天入中。思惟稱量。觀察妙義。近此
園側。有如意石。其色黃白。形質殊妙。又彼天身。自然光曜。闇相若現。乃知晝去。夜分方來。便於天妙五欲。
游戲之中。懶墮睡眠。異類之鳥。不復和鳴。由此等相。以表晝夜。又彼諸天。眾妙五欲甚可愛樂。唯發喜樂。
恒為放逸之所持行。常聞種種歌舞音樂鼓噪之聲。調戲言笑談謔等聲。常見種種可意之色。常齅種種
微妙之香。恒甞種種美好之味。恒觸種種天諸婇女最勝之觸恒為是樂。牽引其意。以度其時。又彼諸天。
多受如是眾妙欲樂。常無疾病。亦無衰老。無飲食等匱乏所作俱生之苦。無如前說。於人趣生。有餘匱乏
之苦)。
(○〔智論云〕欲界諸天。情著五欲。難可化度。菩薩何以生彼。不生人中。答曰。諸天著心雖大。菩薩方便
力亦大。如說三十三天上。有須浮摩樹林。天中聖人。能捨五欲。在中止住。化度諸天。兜率天上。常有一生
補處菩薩。常得聞法。密迹金剛力士。亦在四天王天上。如是等教化眾生)。
(○〔涅槃迦葉品〕善男子。是人觀
於欲界煩惱。因緣有二。一者內。二者外。色界中無外因緣。欲界復有二種愛心。一者欲愛。二者貪愛。觀是
二愛。至心訶責。既訶責巳。得入涅槃。是欲界能得訶諸麤煩惱。所謂慳貪嗔妬。無慚無愧。以是因緣得入
涅槃。又欲界道。其性勇健。何以故。得向果故。是故欲界有中涅槃。色界中無。中涅槃者。凡有三種。上者。未
離欲界。便得涅槃。中者。始離欲界。未至色界。便得涅槃。下者。離欲界巳。至色界邊。始得涅槃)。
([○@●]六天趣二)。
([○@●]一列釋諸天三)。
(◑初欲界二)。
([○@│]一列釋六)。
([○@║]初四天王天)。】
「阿難。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捨諸妻妾恩愛。於邪
淫中。心不流逸。澄瑩生明。命終之後。隣於日月。如是
一類。名四天王天。」
【【疏】不求常住。即不修正覺也。無定力故。不能捨愛。
有善戒故。心不流逸。善根力故。心澄身明。此則澄
瑩欲心。發生明性。(〔孤山云〕邪欲心薄。故澄瑩。戒支清淨。故生明)此人命
終。生須彌半。鄰日月宮。(須彌山半腹。出海四萬由旬。日月自其宮前繞旋。照
四天下。上有四萬由旬。至忉利天)所有天眾。皆此天管。
(○准因本經及智論。
須彌山半。四萬二千由旬。四天王居。俱舍阿毗曇。並云四萬由旬。東方提頭賴〔叱〕天王。此云持國。亦云治
國。居須彌黃金埵。南方毗留勒叉天王。此云增長。令自他增長善根故。居須彌琉璃埵。西方毗留博叉天
王。此云雜語。能種種雜語。又廣目。又惡眼。又非報。專主罰惡。令遇苦發心。居須彌白銀埵。北方毗沙門天
王。此云多聞。福德之名。聞四方故。居須彌水精埵)。
(○〔智論云〕念天者。應作是念。有四天王天。是天王善法
因緣。故生彼中。信罪福。受持戒。聞善法。修布施。學智慧。我亦有是五法。以是故。歡喜言天。正法念云。不殺
功德增上。生四王天。華嚴初地菩薩多作四天王。智者云。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也〔海印云〕此經不說
十善。單以淫欲澄瑩為本因。從經所宗故)。
(○准阿含俱舍等經論。四天王身長半里。衣重半兩。壽命五百
歲。人間五十歲。為四天王一日夜。計人間九百萬歲。四天皆有婚嫁。行欲如人。化生小兒。在膝上。如二歲
小兒。未久。自然寶器。盛百味食。天甘露漿。福多者氣白。中青下赤。食訖。便與諸天等量。入池沐浴。諸香樹
下。枝條垂曲。取香塗身。入諸園林。無數天女。伎樂絃歌。戲笑相向。深生染著。視西忘東。當其戲樂。忘其初
生所念。識知承先世業。得生天上)。
([○@║]二忉利天)。】
「於巳妻房。淫愛微薄。於淨居時。不得全味。命終之後。
超日月明。居人間頂。如是一類。名忉利天。」
【【疏】欲愛漸微。於巳室家。亦減愛欲。故無全味。味。著
也。言淨居者。不由雜穢。揀異行邪也。(〔熏聞云〕智論有三種味。一
出家味。二讀誦味。三坐禪味。淨居。猶坐禪也。於淨居時。不得全靜滋味者。有微愛故。按疏謂淫愛微薄。故
淨居時。不全味著耳。岳師之解少異)超日月者。以善增故。愛心又減。
身則又昇。故生忉利。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釋居處
也(在須彌盧山頂。四角都有三十二天。帝釋為主。以上二天。皆依須彌。名地居天。離地八萬四千
由旬)。
(○〔智論云〕昔婆羅門姓憍尸迦。與知友三十二人。共修福德。命終皆生須彌山頂。憍尸迦為天主。三
十二為輔臣。准諸經論。須彌山四角。各有一峯。山頂善見大城。周萬由旬。城中殊勝殿。高千由旬。其地真
金雜寶嚴飾。柔軟如妬羅綿。隨足高下。是善見城。復有天洲天縣天村。周帀徧布。城外四面有四苑。一眾
車苑。隨天福德。種種事現。二麤惡苑。天欲戰時。甲仗自現。三雜林苑。諸天入中。極妙欲塵。雜類俱至。四喜
林苑。諸天所玩。皆生歡喜。城外西南有善法堂。三十三天。時集辨論。制阿素洛。如法不如法事。身量壽命
等者。忉利天身長一里。衣重六銖。壽命一千歲。人間一百歲。為忉利天一日夜。計人間三億六十萬歲。飲
食嫁娶。猶如四天。身體相近。以氣成陰陽。以身口意善。生忉利天。生時。天女手中華生。自知有兒。即以授
夫。七日天生。善知天法。行宮殿中。見無主天女來言。聖子善來。此汝宮殿。我無夫主。今相供養。初生如三
歲兒。於父母生處。或兩膝兩股。忽然而生。自識前世。布施持戒。即有寶器盛天須陀味及酒。如四王天云
云)。
([○@║]三燄摩天)。】
「逢欲暫交。去無思憶。於人間事。動少靜多。命終之後。
於虗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諸人等。
自有光明。如是一類。名須𦦨摩天。」
【【疏】未離欲心。逢境暫遘。漸薄於下。故云去無思憶。
逢欲猶交。故云動少。去無思憶。故云靜多。(〔熏聞云〕動謂欲
散。靜謂寂靜。此帶欲界定言之。但未得麤住細住。以是騐前淨居。合是創修欲定。而成在兜率耳)斯
行又增。身則又勝。故生時分。𦦨摩。云時分。此是空
居初天也(此天離地十六万由旬。宮殿為風輪所持。在虗空中。有地如雲。朗然而住)。
(○〔妙
嚴疏云〕四須夜摩天。須者。善也。妙也。夜摩。時也。具云善時分天。論云。隨時受樂。故名時分天。謂時時唱快
樂故。或云。受五欲境。知時分故。又大集經。此天用蓮華開合以明晝夜。又云。赤蓮華開為晝。白蓮華開為
夜。故云時分也。隨此時別。受樂亦殊。故論云隨時受樂也〔正法念云〕不殺不盜不邪淫。功德增長。能至此
天)。
(○〔經律異相云〕衣重三銖。從樹而出明淨光曜。有種種色。身體光明。不須日月。身口意善。或以燈濁明
珠等施。持戒禪定等業。生燄摩天。初生如人間四歲。忉利光明。所不能及。按燄摩巳上四天。身量壽命。准
前天陪陪增之。可以例知)。
([○@║]四兜率天)。】
「一切時靜。有應觸來。未能違戾。命終之後。上昇精微。
不接下界。諸人天境。乃至劫壞。三灾不及。如是一類。
名兜率陀天。」
【【疏】行勝於前。故云一切時靜。應觸者。應謂相應。觸
即欲境。猶尚順而從之。故云未能違戾。命終漸勝。
故生此天。(準生兜率。尚有執手。在人修因。故未免欲)上昇精微等者。即
約一生補處菩薩。所居器說。以同名兜率故。此云
止足。(三灾不及。此約彌勒居處說。餘凡夫天。還受三灾壞也)。
(○〔妙嚴疏云〕兜率陀。此云喜足。佛
地論云。後身菩薩。於彼教化。多修喜足之行故。得少意悅為喜。更不求餘為足。智論云。兜率陀。天王名也。
秦言妙足。西域記云。覩史多。舊云兜率陀。訛也〔正法念云〕身三品善戒。功德增上。能生此天)。
(○〔雷菴云〕此
欲界第四天。乃無漏報土所成。是為別報天也。此天有內院外院。總五十重。每一重有五百億天宮。內四
十有九。外則一也。彌勒所居大摩尼殿居其中。葢過未來諸聖者。後得智所變之宮也。其三品九類。行者
發弘誓願。得生彼處。以無漏力故。三灾不及。此經所云。通敘內外院也。外院由第九品中。一分不精進行
者所生之處。生七日後。彌勒放光雨華。引入內院小摩尼殿。尋為說法。俾發起精進力故。然後引入內院。
又有業報一天。乃有漏福感所成。是為總報天也。以是有漏果故。三灾可壞。雖同居第四天。以總報望外
院。迥若仙凡。況內院乎)。
(△〔私謂〕兜率天宮。慈氏居處。現在說法度生。當來下生作佛。眾生作願。修彌勒業。
一食繫念。七日得生。玄奘法師。謂同居欲界。其行易成。大小乘師。皆許此法。斷斷不誣也。今經精研天趣。
廣明業果。獨於此天。則特表精微。不參福感。葢所以借徑人天。假途欲定。設補處之堦梯。示上生之津筏
也。若以總報言之。此天雖巳脫抱持。未免執手為欲。云何上昇精微。此天雖兼修禪定。尚非捨念清淨。云
何三灾不及。如來於此。寄顯上生兜率一門。俾人知不離五欲。可越四禪。不但欲天內院。同是天宮。抑亦
實報同居。元無異土。斯所以弄引化城。撈攏欲界者與)。
([○@║]五樂變化天)。】
「我無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時。味如嚼蠟。命終之後。
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
【【疏】無心於境。境自橫來。境自有心。巳何所味。故云
味如嚼蠟等。以樂變化五欲之境而受用故(諸天衣食
所須。尚假自化。此天所受用思念即生也)。
(△〔熏聞云〕珙鈔云。諸天用異熟境。此天不爾。雖有異熟五塵。樂
自變化以受用也。此則越下而化。故云越化〔溫陵云〕諸天報境。各有厚薄。此天福厚。樂自變化以受用。越
於下天故)。
(○〔妙嚴疏云〕六化樂天王。論云。樂自變化。作諸業具。以自娛樂。又但受自所化樂。不犯他故。名
為善化也。瑜伽云。由彼諸天。為自巳故。化為欲塵。非為他故。唯自變化諸欲塵故。變為轉變。變麤為妙。化
謂化現。無而忽有。智論云。須涅密陀。秦言化自樂。自化五塵而自娛樂。故言化自樂)。
([○@║]六他化自在天)。】
「無世間心。同世行事。於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終之後。
徧能超出。化無化境。如是一類。名他化自在天。」
【【疏】行事交者。此亦橫陳也。前雖亡味。會境猶起欲
心。此則無心。故云了然超越。(亦無嚼蠟之味也)然今且約
無麤相說。豈亡微細愛欲。以未離欲界故。化無化
者。化即第五天。無化即下諸天。俱舍云。樂受用他
所變化五欲境故。以有自在力。遣他變化而受用
之。故云他化自在。(此天所須受用。不思而至)。
(○〔妙嚴疏云〕七他化自在天王。論云。
令他化作樂具。以自娛樂。顯巳自在故。瑜伽云。他化自在天。由彼諸天。為自因緣。亦能變化。為他因緣。亦
能變化。故於自化。非為希奇。用他所化欲塵。為富貴自在故。是名第三欲生〔智論云〕婆舍跋提。秦言他化
自在。此天奪他所化而自娛樂。故名他化自在。亦名化應聲天)。
(△〔雷菴云〕六欲天受妙欲境。後二天中。於
前四部天眾。自然至得欲塵。化樂天眾。化作欲塵。他化天眾。由他人化作欲塵。二種欲塵。皆得增上自在
妙用)。
(△〔海印云〕上言越。此言超者。謂於人中徑生此天。不歷下位也)。
(○准經律異相。此天王名自在。轉集
他所化以自娛樂也。又名愛身天。於欲界中。獨得自在。瑜伽云。別有魔羅天宮。即他化自在攝。諸經並言
欲色二界中。別有魔宮。智論所謂天子魔也。台家別行疏云。欲界頂天即魔王也。於理不然)。
([○@│]二結示)。】
「阿難。如是六天。形雖出動。心跡尚交。自此巳還。名為
欲界。」
【【疏】此之六天。身有光明。飛行自在。壽命長遠。漸增
漸勝。不同下之人趣。故云形雖出動。又人趣雜類。
壽命短促。遷變不常。天之福命。卒難搖動。故云出
動。尚有欲境相遘。故云心跡尚交。若至定地。永無
欲對矣(〔海印云〕人趣欲穢雜亂。心多搖動。天巳離人。故云出動。溫陵云。雖出塵擾。未能絕欲。
正此義也。疏中次義。貼文少曲)。
△上之六天。皆因欲心漸輕。得報
漸勝。若情欲重者。必不生天。俱舍頌云。六受欲交
抱。執手笑視淫。亦明受欲輕相也(〔瑜伽云〕欲界諸天。雖行淫欲。無
此不淨。然於根門。有風氣出。煩惱便息。四大王眾天。二二交會。熱惱方息。如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亦爾。
時分天唯互相抱。熱惱便息。知足天㫿相執手。熱惱便息。樂化天相顧而笑。熱惱便息。他化自在天眼相
顧視。熱惱便息)。
(△〔熏聞云〕俱舍各據六天受欲而說今經秪就人中。辨欲事輕重用。顯六天感報不同。應
作四句料簡。一形交。心不交。即經第六。亦兼第五也。二心交形不交。即俱舍後二也。三心形俱交。即經與
俱舍。皆前四也。四心形俱不交。即初禪巳上也。對人仙二趣。故言動出。動謂飛舉。出謂出離)。
(●上來欲界
天竟)。】
(經文於人間事。動少靜多。乾道本作於人間世)。
大佛頂首楞嚴經疏解蒙鈔卷第八(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