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薩婆多部律攝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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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男行就女、或女來就男。言堪行婬處者,

於一尋內同居一席,身相逼觸得為坐臥,然

彼女人或許不許。正信鄔波斯迦者,謂見諦

人。有說設是異生有忠信者,言行無濫,亦

信其語。隨一而說者,或女人見事不忍而說。

或護彼苾芻不肯自言,為證之時方隨事說。

或波羅市迦者,於四重中隨一而說。或僧伽

伐尸沙者,於十三中隨一而說。或波逸底迦

者,於九十中隨一而說。自言者,隨所為事依

實而說。若者,或是窣吐羅罪,或對說惡作。此

中若聲是不定義,若本意行婬同一座時,

得窣吐羅罪。或以鄔波斯迦所說事治彼苾

芻者,欲顯鄔波斯迦於罪自性及罪因起不

善曉知,然見苾芻與女同座,共一器食、同觴

飲酒,如斯等事並應治罰。是名不定法者,言

此罪體無定相故,容有多罪不可定言。

此中

犯相,謂行處、住處同坐,隨自言事應可治之。

於此三中不自言者,應與作求罪自性白四

羯磨。得羯磨已,所有行法,不得度人出家受

十戒等,如上所說。若不依行,咸得惡作。復應

問彼舉事女人,顏色形容進止處所;若有第

二人,亦應問彼事,相當者如說而治。若不相

當,應隨苾芻語,或時漫說餘罪,或復非罪云

罪,或此罪作餘罪想,斯皆取彼苾芻語治。

於第二不定中有差別者,緣在王舍城,因室

利迦苾芻共蘇杜多女同處而坐。由鄔褒灑

陀鄔波斯迦見而言告,在非屏障處,不堪行

婬,波羅市迦無容作故。

「若復苾芻,獨與一女人,在非屏障不堪行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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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坐。有正信鄔波斯迦,於二法中隨一而說:

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迦。彼坐苾芻自言

其事者,於二法中應隨一一法治:若僧伽伐

尸沙、若波逸底迦;或以鄔波斯迦所說事,治

彼苾芻。是名不定法。」

*** 第三部三十泥薩祇波逸底迦法

初攝頌曰:

「 持離畜浣衣,

 取衣乞過受,

 同價及別主,

 遣使送衣直。」

**** 有長衣不分別學處第一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諸苾芻多畜衣

服廢諸善品,此由長衣事及過限,〔廢闕〕-【聖】【聖乙】廢闕廢闕煩

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衣已竟,羯恥那衣復出,得長衣,

齊十日不分別應畜。若過畜者,泥薩祇波逸

底迦。」

言作衣已竟者,由侍縛迦大醫長者布施衣

服,世尊因此聽畜衣也。爾時世尊,作如是念:

「我今身形極為柔軟,但畜三衣尚得支持,況

諸苾芻身非柔軟,畜三種衣而不充濟。」因制

苾芻各畜三衣,內得資身無盈長過。於三衣

外又聽受畜十種衣物,此之衣外不應法者

皆不應畜,謂野麻衣、駝毛緂、樹葉衣、豹皮、鹿

皮及小浴衣、或染青色、或復露形及以拔

髮、或角鵄毛、或人髮緂、或受瘂法。此等皆是

外道形儀,非出家法,作者得窣吐羅罪。若更

有餘外道衣服,著時咸得惡作。若著留𦆠衣、

或結𦆠衣、或著襦袴等、或時繫髮為烏率膩

沙、或復裹頭、或著俗人上下衣、或為彫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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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瓔珞婆羅門線、或臂繫線鬘。諸如是等非

法衣服,是俗形儀。若著用者,咸得惡作。醫人

為病令臂安呪線者無犯。應繫肘後,若差解

除不應輕棄,應安牆木孔內。

應知三衣受用各別,若作務時或道行時及

在寺內,常用五條。若行禮敬及食噉時,應披

七條。為遮寒、入聚落乞食噉食、禮制底,應著

大衣。後二衣應割截作。若是貧人後必須截,

為入聚落故。何故不割截衣不入聚落?然苾

芻衣有其二種,與俗不同,謂彩色、形狀。俗

人純白不截,苾芻壞色而截。若得新衣作僧

伽胝及尼師但那,兩重應作。嗢呾羅僧伽及

安呾婆娑,一重應作。若前二,三重;後二,兩重

者,亦聽。若以未分別物重帖之時,得惡作

罪,至十一日便犯捨墮。或作是念:「更覓餘衣

以充其複。」遂便摘去第二重者,得惡作罪,至

十一日便得捨墮。若作是念:「為浣染已,還持

此物重帖斯衣。」者無犯。至十一日若不帖

者,得捨墮罪。若得故衣造僧伽胝及尼師但

那,應四重作七條,五條應兩重作,或摘去還

安,准前應識。若糞掃衣及故破衣,隨意重數。

其條數壇隔法者,若安呾婆娑壇隔法式,一

長一短;嗢呾羅僧伽,兩長一短。若無容割截,

或是少欲貧人衣財不足,雖不割截帖葉聽

畜;或現無暇當擬縫刺等,設是縵條等守持,

無罪。其僧伽胝條數九種不同:謂九條、十一

條、十三條、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二十一條、

二十三條、二十五條。壇隔者初三,兩長一短;

次三,三長一短;後三,四長一短,過此已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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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破納,不堪持故。總有三品僧伽胝衣:謂上、

中、下。上者自肘量竪三、橫五,下者各減半肘,

二內名中。嗢呾羅僧伽亦有三品:上者三、五,

小者各減半肘,二內名中。五條同此。復有二

種五條衣:竪二、橫五,竪二、橫四。但蓋三輪,是

謂守持衣極小之量。若身長大而肘短者,依

身為量,不依肘量,若翻此者亦依身量。若身

絕大者,裙應縫作厥蘇洛迦而受用之。如前

衣量,若過、若減,不依量作者,咸得惡作。

浣衣法,苾芻不應令客浣衣人浣洗衣服,恐

壞衣故。浣衣之家亦不應往,可自為之。灰

水安洗器中,若手、若足徐徐浣濯,若於衣上

被香泥污或餘膩物,應用湯水及灰屑等洗

之。其染衣法,先取木皮,洗去塵土打椎使

碎,日曝令乾,三遍煮汁別安三處。先用初

汁,次用第二,後用第三。欲染之時應取少汁

安於器中,方可捉衣斟酌少多,令衣遍濕。不

應以衣置多汁內,亦不急捩令衣壞損。既

捩去汁更柔數遍,方曬曝之。曬衣法者,橫

繫細繩衣邊搭上,劈竹夾衣,其夾隨意多

少,汁流下邊還翻向上,勿令垂渧,應可數

看。若衣重大,應於柴木上曬之,數數翻轉。

新衣應用新樹皮汁、日中曝之,故衣應用舊

樹皮汁、陰處而曬。待其乾後以少水濕柔,色

益鮮好令色不脫。若於寺內為染作時,染汁

污地牛糞塗拭,若石灰地應須水洗。

其縫刺法,依稻田畦勢而為割截,葉向兩邊

不應一靡,葉有三別:謂上、中、下。上闊四指

或如烏張足,狹齊兩指,二內名中。凡為小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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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大壇半,應用竹籤或用針等而記其處。然

小壇望大壇,裁割之時更須增其半葉,一縫

作了之後,方始明闇正得相應,異此非也。四

邊安緣稍狹於葉,去緣四指肩隅置帖,於此

帖中穿為小孔,安細絛𢂁可長兩指。反自相

繫便成二𢂁,胸前緣邊應安其紐。疊為三襵

是安𢂁紐處,或隨身大小。紐有三種:一、似蘡

薁子;二、似葵子;三、似棠梨子。上邊既爾,下緣

亦然,顛倒任披並成非犯。若行出外,內紐雙

𢂁,繞頸通披,角塔肩上。有五種物不應割

截:一、謂被帔;二、高襵婆;三、謂氈褥;四、是厚緂;

五、破碎截。凡欲裁衣下須安席,若無席者可

牛糞塗地、或布諸葉、或灑掃淨地方為割截。

若縫刺時應用竹木,隨衣大小作楨布衣,於

上四邊繚定,然後縫刺如前所制。若不依者,

咸得惡作。或依餘法而縫刺者,此亦無犯。

有五種衣:一、有施主衣,謂定知有彼施衣人。

二、無施主衣,謂不定知施主之處。三、往還衣,

謂將往深摩舍那處而返持還。四、深摩舍那

衣,謂棄在屍林。五、糞掃衣,此有五別:一、途中

糞掃衣;二、河邊糞掃衣;三、空處糞掃衣;四、糞

聚處糞掃衣;五、破碎糞掃衣。復有五種,謂牛

嚼、鼠齧、蟻穿、火燒、乳母棄衣。此之衣體,由事

差別及出處不同,總有七種。何謂為七?一者

毛衣;二、芻摩衣;三、奢搦迦衣;四、羯播死迦衣;

五、獨孤洛迦衣;六、高詀薄迦衣;七、阿般闌得

加衣。

言羯恥那衣復出者,因此須明羯恥那

事,其舒張法及以衣財同受之人,并所獲利

養出衣法式。先明羯恥耶衣舒張之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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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和合,於八月十四日總白僧伽言:「諸大德!

可於明日眾應同聚張羯恥那衣。」至時眾集,

秉白二法,差具五德者作張羯恥那衣人。次

為白二持衣付之。彼受衣已,應共諸苾芻作

浣染等事,乃至能行二三針者皆共助作。其

作衣人或二、或三生如是念:「此衣我與僧伽,

當張作羯恥那、現張作羯恥那、已張作羯恥

那。」於此三心但為後二亦成作法。若不作者

得惡作罪。餘處坐夏來此請作,張衣之人亦

成張衣。其張衣人當於八月十五日,白僧伽

云:「明日我當為大德僧伽張羯恥那衣。仁等

皆可於自三衣,並須捨已持至眾中。」既至明

日,張衣之人應以塗香燒香,及諸花彩嚴飾

供養羯恥那衣已,置淨盤上。擎向眾首,在

上座前捧衣而住,作如是白:「大德僧伽聽!

此衣僧伽許張作羯恥那。我苾芻某甲,僧伽

今差作張羯恥那人。我某甲是張羯恥那

人,我以此衣當為僧伽張羯恥那。」第二、第三

亦如是說。即於上座前舒張其衣。上座告曰:

「善哉!張衣,極善張衣。此有利養及以饒益,我

當獲之。」如是乃至眾末。其張衣人不應持此

羯恥那衣,往大小行處及煙火舍,不住露地

不向界外,設有緣行不處經宿,若至隨意日

王增閏月者,苾芻但可依自安居受羯恥那

衣,不隨王法。僧伽若破,法黨應為;若兩眾共

作張衣,所得利養法黨應受。

何者衣財合張作羯恥那?於安居中多獲

衣者,應取其一為羯恥那,餘隨意分。要是

新衣已浣染者,未曾披著及非急施衣,若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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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胝、或嗢呾羅僧伽、或安呾婆娑,此中隨一

咸須作了。若未了者不合舒張,五肘及過斯

成應法。若體疎薄往返蓋屍帖葉縵條,先曾

披著、犯捨墮物、破碎被柔及以補替,並不應

張。若十五日得已成者,亦得作羯恥那衣。

何人共張羯恥那衣?謂同一界,是善苾芻同

共受衣,及與欲者。有十種人不合同受羯恥

那衣:一、未有夏人;二、破夏人;三、後安居人;

四、餘處安居人;五、張衣之時不現前人;六、行

遍住人;七、遍住竟人;八、行意喜人;九、意喜竟

人;十、授學人。復有十人但得利物不獲饒益,

謂以求寂替前第四便成十人。有五種人利

及饒益悉皆不得,謂三種捨置人、餘處安居

人、僧伽破時非法之黨。云何饒益?謂有十種:

一、畜長衣得過十日;二、畜長衣得過一月;三、

得離衣宿;四、得上下二衣隨處遊行;五、得多

畜三衣;六、得別眾食;七、得展轉食;八、不受請

得自往食;九、得非時入村不囑授;十、得法學

家隨意受食。從八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

是衣出時,但由張衣獲其饒益,非廢學處。

此羯恥那衣如何當出?張衣之人於正月十

五日,應白眾言:「諸大德!明日我當出羯恥那

衣,仁等各各守持自衣。」既至明日,僧伽盡集,

秉白二羯磨而出。聞有賊來恐被劫奪,限雖

未至亦得出衣。若有利物亦即應分。有八種

本事出羯恥那衣。何謂為八?

攝頌曰:

「 初決去不定,

 決定失去衣,

 聞出出界疑,

 望斷同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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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言決去失衣者,謂若苾芻於此無戀心,

欲往餘方不擬重來,決意出界者。是不定失

衣者,謂若苾芻出界求衣,或未作衣、或已作

半,於此利物及以住處,或有顧戀、或無顧戀、

或有望心、或無望心,更擬還來作衣,或起疑

念者。是決定失衣者,同前所說,於中別者,而

我今去更不重來,亦復不能造支伐羅者,是

失去失衣者,謂出界外造支伐羅,起手作時

遂便失去者。是聞出失衣者,出界求衣,遙聞

大眾出羯恥那衣,情生隨喜者。是出界疑失

者,苾芻自念:「若衣不了,或還、不還?」生如是心

出界便失。望斷失衣者,本心出界擬還作衣,

既至彼方求衣不獲,望心決斷便是失衣。同

心出衣者,謂若苾芻出界求衣,後還寺內同

心共出,此中略說,餘如羯恥那衣事中廣明。

若眾破者,此部張衣還須此部和合共出。凡

苾芻眾張羯恥那衣者,於五月中獲其饒益;

不張衣者,一月饒益。

有何緣故此衣名作羯

恥那耶?謂是堅實精妙之義,然由大眾捨持

衣等,此能荷負令無違犯,有斯力用故名堅

實,或由此衣體精妙故。

言長衣者,謂守持衣外得所餘衣,體應淨物,

是合分別。言齊十日者,限至十日。守持衣者,

謂十三資具衣:一、僧伽胝;二、嗢呾羅僧伽;三、

安呾婆娑;四、尼師但那;五、裙;六、副裙;七、僧脚

崎衣;八、僧副脚崎衣;九、拭身巾;十、拭面巾;

十一、剃髮衣;十二、覆瘡衣;十三、藥直衣。此等

諸衣各別牒名而守持之,應對一苾芻作如

是說:「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此僧伽胝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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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守持,已作成衣是所受用。」如是再三,乃至

藥直衣亦如是。若得未浣染、未割截物權充

衣數者,應如是守持:「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

此衣我今守持,當作九條僧伽胝衣,兩長一

短。若無障難,我當浣染割截縫刺,是所受用。」

如是再三,餘二同此。若無苾芻,對餘四眾亦

成守持。若有緣捨三衣者,對一苾芻應如是

捨:「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此僧伽胝衣是我

先守持衣,今捨。」如是再三,餘二准此。若長毛

衣及重大物不堪守持,其毛短者應守持用。

長毛重大,應作委寄他心而受用之,得重物

時應心念口言:「此是某甲施主物,我為彼故

而受用之。」不須分別。為遮寒苦、為除熱故,開

疎薄物毛,及苾芻紵布白㲲𣰽毺座褥,及所

餘衣并絲縷倚帶,皆悉聽畜。若三衣肩上垢

膩污者,於著肩處應以物替,長一肘半、廣一

張手,四邊縫著,污即拆洗。若身有血出,應作

拭身衣,當數浣染;若雨浴衣須亦聽畜。三衣

袋法,長三肘、廣一肘半,長牒兩重縫之為袋,

兩頭縫合當中開口,長內其衣搭在肩上,口

安𢂁帶勿令蟲入。凡置衣時三衣在上,餘衣

在下,用意防守如護身皮,欲令施主得福多

故,令受用者無闕乏故。

其枕囊法,長四肘、

廣二肘,疊縫為袋一重,亦得於內貯以木

綿及羊毛等,然後縫合,用以支頭。作蚊幬法,

周十二肘,於上安蓋,隨身長短四角竪柱以

帶繫之。但三衣人聽畜洗裙,雖不守持無犯。

若苾芻有餘長衣合分別者,或已成衣、或未

成衣,應於阿遮利耶、鄔波駄耶處,作委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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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分別之。或餘尊人、或同梵行者,其委寄人

持戒多聞、所有德行過於己者,委寄為善。應

如是說:「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有此長衣

未為分別,是合分別。我今於鄔波馱耶處而作分別,以鄔波馱耶作委寄者,我今

持之。」第二、第三亦如是說。其委寄人假令身

在大海之外,遙為委寄分別無犯。為分別時

不應對彼委寄之人,應共餘者而為分別。委

寄之人不應取彼分別之物,又復不應見委

寄人身死之後,眾取其衣作亡人物分之,此

是作法。與委寄人非是實施,其委寄人雖復

身死,未聞已來並成分別。若聞死已,應指餘

人為委寄者,其委寄人不應言請,亦勿告知。

若五條、七條有盈長者,並須分別。長僧伽胝

不應分別,直爾而畜,為利他故。謂若見有受

近圓人無大衣者應與。所以佛令苾芻分別

衣者,防二種過:若不分別有盈長過、若不聽

畜有闕乏過,異諸俗人及外道故。

凡畜衣者

須知五事。一、明畜人;二、明受處;三、明避就;四、

明棄捨;五、明受用。

言畜人者,佛許何〔人〕-【三】〔人〕-【宋】【元】【明】人得人得畜長衣?謂少財利

人、或生來習樂、或從意樂天墮、或身多病苦、

或多垢膩、或多蟣蝨、或多寒熱處、或營作人、

或於衣服性多愛玩。由開長衣能攝念故,是

謂畜人。言受處者。若出家人、或在家人,雖現

貧窮性樂布施,不應從乞。設持來施亦不應

受,恐闕乏故。若癲狂人施不應受,若知父

母現在者應受。若矯詐人、博弈人、好鬪人、盜

賊、屠膾、旃荼羅等,持物來施皆不應受,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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譏過壞淨信故。何等衣物苾芻應受?謂貴價

緂,僧伽應畜,餘緂被帔苾芻得受。若在中國,

諸皮裘衣及熊羆等皮,皆不應畜。是他物者

受用無犯。若熟皮席應用,若在邊方聽苾芻

受用諸皮。若作皮鞋底唯一重,若底穿者應

補。齊何處是邊方耶?東至奔荼林,西至二

窣吐奴村,南至攝伐羅伐底河,北至嗢尸羅

山。

攝頌曰:

「 東至奔荼林,

 西二吐奴村,

 南邊伐底河,

 北嗢尸羅山。」

此限域外名曰邊國,內名中方。若於獵人邊

得熊皮者,受取無犯。應安佛堂門下與諸苾

芻坐,或常足躡為明目故聖開受用。若在俗

家得皮臥具,為利施主應坐勿臥。若患痔

病及眼闇者,聽取熊皮應坐毛上,能蠲於疾。

本因十二億耳苾芻,於中國開一重皮屩;由

莫訶羅苾芻,復還制斷;為護臥具,復更開許。

若底多重者,令俗人著已受用無犯。若革屣

重底蹋時出聲,或如羊角或作雜花葉形,刺

繡文彩在薜舍離,悉皆制斷。又諸象馬、師子、

虎豹、豺狼之皮,並不應用,此諸獸筋不合縫

物。凡是鞋屨,或作菴頭擁前擁後,並皆不合;

露指皮鞋,亦不應著。若寒雪國應著富羅;寒

國謂是氷凍成凌。若在寺中大小行處,開

著木屐,若在俗家著亦無犯。若麁芒鞋及竹

葉屩,並不應著。若苾芻髀脚有熱血病,得著

草鞋。若巧苾芻自欲綴鞋,應在屏處勿令人

見,其錐刀作具聽畜無犯,是名受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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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避就者,若著三衣并餘衣服,應善將護。若

蟲蟻食、牛嚼、鼠齧、崖岸欲崩、火燒、風飄、水漬、

盜賊,如是之處皆不應置衣。若上價緂阿蘭、

若中,則不應畜,應安村內,於苦葉上時曬

曝之。房無戶扇及無苾芻,不應止宿。若不

將大衣不應出外。有五因緣聽留大衣:一、處

有苾芻并有門扇;二、疑天雨;三、渡江河恐有

傾覆;四、在羯恥那衣時中;五、得離衣法。若衣

緣斷壞者,應以物帖,或用線繚。若身著衣,

不於澁鞕地、木石、糞掃無坐物處放身而坐,

應作木枮揩磨令淨,或為草稕以物纏裹,隨

意大小用以為座。若作務時,應須善護勿令

泥土污衣。若遊行時有蕀刺處,應可褰衣不

令垂破。若應浣不浣、應縫染不縫染,皆得惡

作。著僧伽胝不應作務,不在道行、不裹身

坐及披而臥,不赤體披。禮拜之時,衣勿拂

地。不裹膝頭,亦不於下二衣上坐臥。若無餘

物,聽用為襯坐臥無犯。然於臥時少睡多

覺,亦不應隨處而臥。若夢中多流泄者,應以

衣物掩身繫勿令脫。在不淨地不應安衣。若

有俗人,苾芻不應自擔衣物,其長毛緂不應

輒披。若多蟣蝨,以餘衣替。所著衣服應數觀

察,可委信處應寄其衣,是名避就。

言棄捨者,若人稟性愛多衣者,三衣之外並

應捨棄,由貪好衣嬈亂心故,增長耽著障

道眼故,應著糞掃衣。愛細滑衣者,應著氈毛

衣。著糞掃衣人及住屍林人,僧祇好物不應

受用,所謂衣帔雜色褥等。凡著屍衣人不應

入寺,不禮制底。若欲旋禮應離一尋,亦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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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僧伽臥具,不入眾中、亦不為俗人說法、不

入俗家。設須往者,應住門外主人喚入,應告

之曰:「我住屍林。」若言:「可來。」應隨意入,如不命

坐不應就座。苾芻不割截衣不帶𢂁紐,不應

入村,除有難緣。若入外道出家人舍,不截

無犯。裙不繫條亦不入村及俗人舍,是名棄

捨。

言受用者,隨安置處及受用時,生如是念:

「我於衣處心樂省緣,趣支身命,修諸善品。非

我力辨,是施主衣,自利利他,護而當用。」是名

受用。如上所說,不依行者,咸得惡作。

言得長

衣齋十日不分別應畜,若過畜者,謂苾芻得

長衣不分別、不守持,至十一日明相出後,是

名過畜。言泥薩祇波逸底迦者,其物應捨罪

應說悔。何者是罪?謂月一日若得一衣,或得

多衣,齊十日來應分別、應守持或棄捨。若不

爾者,至十一日明相出時,便得捨墮。若月一

日得衣,於第二日復得衣,乃至十日得衣。若

初日衣不分別,後所得衣及諸雜物,乃至鉢

袋腰絛等,至十一日皆犯捨墮,由前得衣相

續染故;二、三日等准此應知。何者名為泥薩

祇衣極小量?謂縱橫一肘者是。若已分別作

未分別想,但得墮罪,而不須捨,由此無有治

罰事故。若為三寶畜衣非犯。或時施主作如

是言:「此是我物,仁當受用。」雖不分別,用之無

犯。若作是念:「此衣齊至某日,我當分別,或

至十日我當分別。」者,中間無犯。若不生心為

分齊者,於日日中得惡作罪。不憶者無犯。或

多煩惱貪染纏心、或愚癡或惛沈、或心放逸

不為分別者,咸得本罪。若衣縷雜駝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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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十日時但得惡作,以不淨故。凡是已犯泥

薩祇物,或被蟲蟻食損、或被飄燒、或時失

壞,但須說罪,無物可捨。於餘學處,類此應知。

若十日內衣有損失者無犯。或時物少不滿

一肘,或復聾盲而不聞見,或是己物寄他,或

作未得想。斯皆無犯。得衣五日即顛狂者,後

若得心,更開五日。餘義通塞,准事應思。

**** 離三衣學處第二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諸苾芻寄他衣

服,著上下衣隨意遊行,不善護身,受寄衣人

復多營務。由離衣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衣已竟,羯恥那衣復出,於三衣

中離一一衣界外宿,下至一夜,除眾作法,泥

薩祇波逸底迦。」

若復苾芻,作衣已竟,羯恥那衣復出者,頗有

苾芻作三衣雖竟,羯恥那不出耶?應為四

句,具如廣文。於三衣中者,謂僧伽胝、嗢呾羅

僧伽、安呾婆娑,此之三衣據守持已離方得

罪,餘之十物雖同守持離宿無犯。於中別者,

若不將尼師但那,不應往餘寺宿。若有礙緣

應借而臥,或用嗢呾羅僧伽如法替臥。若晝

日往閑靜處、或行乞食、或當日擬來者無

犯。此中犯者,謂向界外不持衣去,即不還

來,經明相時,得捨墮罪。有三種離衣:一、舉處

離;二、失念離;三、受用離。言舉處離者,謂在障

難處而舉其衣不得重觀,或因失落。言失念

離者,於安衣處更不重憶。言受用離者,謂暫

安衣即遇緣隔不得受用。雖復離衣,若明相

未出還得衣者無犯。苾芻有緣入村坊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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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一割截衣;若不入村者不持無犯。除眾作

法者,由聖者舍利子,及莫訶迦攝波,大眾與

法聽離僧伽胝,或身羸老病無力持行者,捨

去無犯。

此中犯處者,謂一舍村等,謂山野人

共為一舍長行而居,盡此室內并外一尋,是

其勢分。此據常用處;有別處者,下當敘之。若

兩行舍事亦同此。多舍村者,謂人家亂住門

無次序,據別別家而為勢分,無其共處。垣牆

村者,齊何處來是其勢分?謂六牛所牽竹車

得迴轉處、或雞飛墮處。柵籬村者,齊何處來

是其勢分?謂牛羊入時,蹄坌塵土所及之處,

或有慚愧人大小行處。濠塹村者,齊何處來

是其勢分?謂十二橫梯所及之處,或棄糞掃

時有麁甎石所至之處。若苾芻身居村勢分,

衣著村中,或復翻此,並成非犯。若異此者,身

衣別處,明相未出便得惡作;明相出時犯捨

墮罪。一村有一勢分者,謂於此村有一園林、

一眾集堂、一天廟處是也。多村一勢分,事亦

同前。一村多勢分者,謂村有多園林等門是

共處,多村多勢分亦與前同。其中別者,謂無

共處。如是應知,有十二處:家、店、鋪、樓、場、堂、及外道舍、伎樂、車、船處或林樹應知。以下

十二事,隨次而相配門門坐,床梯柱門廟

幡處,軾座柁及井樹根為共處。此各有四

句,隨事應思。若家主一人,或兄弟不分,此處

名為一勢分也,若異此者名多勢分。若外道

家見情是一名一勢分,翻此成多。樹枝相交

名一勢分,翻此成多。場與樹勢有差別者,揚

簸之時糠所及處,是場勢分。夏至日中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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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處,無風葉落處,并雨滴及處,是樹勢分。鋪

者,賣雜香物。店,謂貯積產貨,餘如廣文。若苾

芻身居二處、衣著兩邊,或衣在二中、身居異

處,如其次第,無犯、有犯,或輕、或重,准事應知。

若在作法衣界身衣異處,及空地互居,皆名

離衣。若無衣界苾芻住處,齊牆柵等,若道行

齊四十九尋,住及坐臥周匝一尋,是其勢分。

若兩界上臥,乃至衣角不離身者,不名失

衣。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