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目連五百問戒律中輕重事經釋

佛說目連五百問戒律中輕重事經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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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合。又云重。言割之合成而重疊故。今以義譯名

雜碎時衣。以條數多故。從用云。入王宮聚落。乞食

說法時著也。又戒壇圖經云。五條下衣斷貪身也。

七條中衣斷嗔口也。大衣上衣斷痴心也。故薩婆

多云。為五意故。障寒熱。除無慚愧。入聚落。在道行。

生善威儀。清淨。又律云。此三衣。乃賢聖沙門之幖

幟。若懷抱於結使。不應披袈裟。既云沙門幖幟。則

知定非在家人著也。故法華偈云。剃除鬚髮。而被

法服。華嚴淨行云。剃除鬚髮偈後。方云著袈裟時。

至梵網經云。一切國土中。國人所著衣服。比丘皆

應與俗服有異。則知在家受戒。如常之服也。若在

家修懺者。應如輔行。及方等經云。三衣有二種。若

割截即大僧所著之衣。若單縫者。即在家修懺之

衣。幸願傳法者。覧此教而遵佛語。是名報佛恩也。

事。即比丘受捨三衣等。云為之事也。】

「問。三衣事浣要須捨否。答。須捨。若不捨犯捨墮。當施

與人。還乃得更受。」

【釋。浣者。除垢也。捨者。展轉施也。謂比丘三衣事浣

洗除垢。可要須捨否。佛答。須捨。以浣垢即同新造

故。捨文云。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比丘法衣事

浣。捨與大德為展轉淨故一說。彼受者言。長老一

心念。汝有是衣事浣。為浣故施我。我今受之。汝施

與誰。曰施與某甲。彼云長老一心念。汝有是衣事

浣。為浣故施與我。我巳受之。汝與某甲。是衣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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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有。汝為某甲故。善護持著用隨因緣。若不捨犯

捨墮。應當施與人。還時乃得更受。此更受者。事同

新得故。】

「問。三衣盡得條成否。答。大衣得。中衣小衣不得。」

【釋。謂比丘所持三衣。為是大衣二十五條。為復三

衣盡得二十五條成否。佛答。言大衣得者。此衣條

及長多而短少者有所表故。以彰意地微細習惑

多故。亦顯受戒持衣時。聖增凡減。為出三界二十

五有之初因故。若中衣條及長多而短少者。表口

業四失。次於意業顯受戒持衣時。聖增凡減。為出

七趣之初因故。此小衣條及長多而短少者。表身

業三失。次於口業四失。顯受戒持衣時聖增凡減。

為出五道之初因故。如是中衣小衣。條及短長。以

別大衣等級之用。故云不得。】

「問。小衣。得著燒香上講否。答。無中衣得。若不近身淨

潔亦得。」

【釋。謂比丘燒香供佛。上堂聽講應著七衣。若無中

衣。小衣得著燒香上講否。佛答三衣之用各別。不

得雜用。除無中衣者得。意顯有中衣不得。若小衣

不近身淨潔。亦得著也。】

「問。浣衣出帛。得用米粘否。答。不得。犯捨墮。日日從沙

彌白衣乃得著。」

【釋。謂比丘浣洗衣垢。披出布帛。得用米粘汁入帛

否。佛答。不得者。以初作時得用。為却塵土故。若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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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垢不得用。恐忘壞色。貪其好故。若故用犯捨墮。

日日下。明故違之責。令念佛教之不忘也。言故用

者。日日從沙彌。代白衣人受乃得著用。不開自取。

俾敬佛制也。】

「問。三衣應施裏否。答。施裏。不施亦得。」

【釋。施。設也。裏者。對表而言。以大衣須四層。七衣亦

四。五衣二層故。謂比丘三衣之表。田相葉孔是其

定制。此衣表之內層。為復定同衣表之制。應施裏

之不同耶。佛答。若中邊之土。正像之時。適其所宜。

施裏應得。不施者。亦得也。以衣表是定制故。】

「問。大衣得著上講禮拜否。答。無中衣得。」

【釋。謂上堂聽講。禮拜三尊。應著中衣。若無七條所

持。大衣可得上講禮拜否。佛答。若無中衣。得著大

衣。】

「問。三衣得用生絹作否。答一切生絹衣不見身者。得

著。」

【釋。智論云。千佛相傳。十三條麤布僧伽黎。是萬代

之制也。言比丘三衣為定用布。可得用生絹作否。

佛答。若一切生絹衣。不見身者得著。此乃權時故

開得著。意顯見身者不得。有貪染意故。若大乘事。

按律則云獸毛蚕口。害物傷慈。縱得巳成斬壞。塗

埵。又經云。比丘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

中百穀。足不離地。故知真解脫人。身不服著。當以

廉踈麻布為其體。青黑木蘭染其色。是遵佛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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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比丘瞋忿自壞衣鉢錫杖。犯何事。答。瞋惱自壞三

衣鉢犯捨墮。壞錫杖犯捨墮。壞他物計錢犯事。」

【釋。瞋忿者。言瞋心忿怒也。壞。毀也。梵語隙棄羅。此

云錫杖。錫者。輕也。由持是杖。漸輕煩惱。出於三界。

故曰輕也。又明也。言持杖之人。獲智慧明故。謂比

丘瞋忿。自壞三衣鉢杖。犯何篇事。佛答。若自壞衣

鉢。犯捨墮。壞杖犯捨墮。以比丘持戒無欲。而懷瞋

恚。甚不可也。況慢佛語而壞道具故。若壞他物。計

錢多少。犯重輕故。】

「問。三衣得借人否。答。不得出界經宿。若同界內得。不

限日數。」

【釋。謂比丘三衣不離於身。如鳥羽故。可得借與他

人用否。佛答。不得出大界經宿。犯離衣過。若同界

內得借。不以限日數也。】

「問。入聚落中不被大衣犯何事。答。著肩上去不犯。若

僧使或為病人。持去不犯。」

【釋。謂比丘入聚落中。應著大衣。若不被大衣。犯何

篇事。佛答。若比丘非食時乞食。而餘緣入者。雖不

身被。著身上去不犯。意顯乞食必著。若不著者犯

越法罪。若為僧所使。及為病人。皆持去不犯。若不

持去。亦越法罪。】

「問。三衣破補得受。須復施他人耶。答。破容猫子脚。便

應施人。人還乃得補受。若先補後施人亦得。」

【釋。補者。縫也。施人者。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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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某衣破補。捨與大德。為展轉淨故。一說。彼受者

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衣破補。為補故施與我。我

今受之。汝施與誰。曰施與某甲。彼云長老一心念。

汝有是衣破補。為補故施與我。我巳受之。汝與某

甲。是衣某甲已有。汝為某甲故。善護持著隨因緣。

謂比丘衣破壞。補便得受。須復施他人耶。佛答。衣

破容猫子脚便應施人。人還乃得補受。義同捨墮

衣之新得。若先補後施亦得。】

【△十二鉢事】

「鉢事品第十二」

【釋。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體色量三。皆應法故。

體者。泥及鐵也。色者。熏作黑赤色。或孔雀咽色。鳩

鴿色也。量者。南山云。準唐斗上鉢一斗。下鉢五升。

中則可知。原佛制意。世人活命不離四邪。若欲斷

除邪妄。及乞食授受不親。須一鉢以支命。律云。比

丘持木鉢。佛言不應持。如是鉢。此是外道法。事者。

即持失等諸云為事也。】

「問。鉢云何失。答。若緣缺。若穿穴。若裂。若油不捨盡是

失。緣缺穿穴不可復持。裂者綴巳施人。人還更受。油

不捨亦爾。若棄出界經宿不失。」

【釋。謂比丘之鉢。乃常用之器。云何為失受持耶。佛

答。若鉢四緣有缺。若鉢底有穿孔穴。若鉢有裂縫。

若鉢盛油不捨者。盡皆失受持也。唯緣缺穿穴不

可復持。若裂者綴巳施人。文云。大德一心念。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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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比丘鉢裂。捨與大德。為展轉淨故。一說。彼受

者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鉢裂。為綴故施與我。我

今受之。汝施與誰。曰某甲。彼云。長老一心念。汝有

是鉢裂。為綴故施與我。我巳受之。汝與某甲。是鉢

某甲已有。汝為某甲故。善護持之隨因緣。人還更

受持。油不捨亦爾者。因緣缺等爾。此影捨者。同裂

綴等爾。若棄鉢出界。經宿不失受持。但犯離宿過

也。又罷道死。轉根不捨穿。亦名失受持。若穿如粟

米大。以鐵屑補得受持。】

「問。鉢得合覆著壁上否。答。若巾裹得合淨處著。若囊

或懸壁好。不得覆著壁上。昔六群比丘。覆鉢壁上。墮

地即破。佛因此制戒。自今巳後。不得覆鉢壁上。覆鉢

壁上者。犯捨墮。地者。犯捨墮。」

【釋。謂比丘用鉢食巳。護持鉢時。為當巾裹囊懸。合

於淨處。可得合覆著壁上否。佛答。若護持鉢。以巾

裹得合著淨處。若囊盛或懸於壁好。唯不得合覆

鉢於壁上。昔六群下。佛引覆鉢之事結戒犯捨墮。

置地者。亦捨墮。】

「問。比丘早起得用鉢食。不用有何咎也。答。一切食皆

應用鉢。若一日都不用犯墮。」

【釋。謂比丘之鉢。既為助道要緣。除邪正務。為是中

食定制。為當次制早起之粥。可得用鉢受食。若早

不用。有何咎也。佛答。以比丘學道之行。無論早中。

若大食。小食。正食。不正食。至一切食啖。皆應用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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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異俗治習。順道興悲故。若一日都不用犯墮。以

違受鉢時。自云常用受食之妄語故。意含早中二

時。或緣事有妨。併為遮異邪之非。一時不用無犯。

故宣師威儀云。設二時中。非故意不用者。聽淨水

浴鉢也。】

「問。比丘食飯欲盡。得側鉢括取飯否。答。得。」

【釋。比丘食飯欲盡。有餘飯時。為是正捧括取。可得

側鉢括取飯否。佛答。得者。以飯盡遺餘。知慚愧故。

若以指略舌䑛。非儀不得。】

「問。食後巳訖。更噉餘菓。手得離鉢否。答。得。若食未訖。

亦得暫離。」

【釋。謂比丘既一切食皆用鉢者。若食後澡潄巳訖。

更噉餘菓。手可得離鉢食否。佛答得者。以五嚼食。

手得離鉢。若設受五噉。未潄訖時。亦得暫離。非都

不用故。】

「問。比丘食鉢。要當擎。得放地否。答。要當擎。故地。亦不

犯戒。」

【釋。謂比丘受食。敷坐展巾。左手捧鉢。右手扶緣。五

觀三匙。如法威儀。若用食之鉢。必要當擎。異於世

人。可得放地否。佛答。以受食威儀。須要當擎。若放

地少歇。亦不犯戒也。】

「問。比丘以器盛飯。停著鉢中。得互用鉢食否。答。不得。

犯捨墮。」

【釋。器者。梵語犍茲。此云隨鉢器。言隨助鉢之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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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俗用器皿。謂比丘用鉢。事理相應。若慮煩苟簡。

以器盛飯停著鉢中。且不違戒而省煩。可得互用

鉢食否。佛答。不得者。以非法非毗尼非佛所教故。

若用犯捨墮。】

「問。鉢得炊作食否。答不得。炊犯捨墮。」

【釋。謂比丘不自熟食。以持鉢福利眾生之意也。或

行矌野無人處。此鉢可得炊爨作食否。佛答不得

者。以僧有厨院淨食之釜故。若故炊者犯捨墮。】

【△十三襍事】

「問襍事品第十三」

【釋。襍者。參錯也。言所問比丘等事。三寶等事。參雜

錯乱。非同前品。條然一貫故。又集也。以所問比丘

等諸事。集聚相合故也。】

「問。比丘或被劫盜。物未出界。主見本物。不知諸物得

取否。答。得取。即用九十事中寶相似者。當先作念。若

有人認者。不得取。無認者白眾得取。若無眾作界內

物取。不以為巳取物。」

【釋。劫者。公自而取曰劫。隱然不與取曰盜。謂比丘

於界內。或被劫盜衣物。而所劫物未出界外。其失

物主又見所失本物。巳作地物想。不知諸物可得

取否。佛答。得取者。以雖作失想未出於界故。即用

下明取物法也。言比丘見所失物。欲取時。即用律

本九十事中寶相似者。以彼文中有除僧伽藍中

及寶莊飾具開捉之事。當先作念。若有人認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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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取。無人認者當白眾可得取之。若無眾白者作

界內僧物取。不以為已物取。以初時作失物之想

故。】

「問。眾僧打犍椎食。而限外僧來。不與食犯何事。答。便

是失利。得突吉羅。」

【釋。限。止也。謂界內眾僧。打犍椎集僧而食。又限止

界外僧來。不與食者犯何事。佛答。便是失其善利。

以但知有食利故。又云。如來白毫之福。分為百分。

以一分供三千界內。盡是出家人。受用不盡。況外

來僧。限不與之。故云失利。所以得突吉羅之惡作

也。】

「問。先比丘教化百人齋。長一人以上應受否。教化比

丘有犯否。答打犍椎食應受。教化者無犯。所以爾者。

打犍椎謂僧多過失。犍椎法。要作意請四方僧。僧來

若多若少。一切分財飲食。其於無咎。」

【釋。謂先有勸率比丘。教化檀越作百人之齋。後界

內取食比丘。見齋長多一人以上。可應受否。教化

比丘有犯否。佛答。謂後取食者。若打犍椎食應受。

教化者無犯。所以爾者。盖打犍椎食者。謂僧多私

取過失之故。其犍椎之法。要作意請四方僧。僧來

若多若少一切分財飲食得受。其於教化者無咎。】

「問。比丘教化白衣。供養眾僧。若有外人來乞索。得與

一升五升否。答。不得。若知非法。故與過五錢犯棄。若

白眾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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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謂比丘教化白衣供養眾僧。若有外一住處人

來乞索一升五升。教化比丘可得與一升五升否。

佛答不得者。以教化人供此界僧。不宜與彼。即犯

盜故。若知僧物與外人者是非法。而故與過五錢

犯棄。若勸率比丘。白於眾僧聽許。得與。】

「問。主人供養諸僧長請。一日百錢。用五十自供。殘者

得餘用否。答。打犍椎得。若無衣鉢。不打犍椎。眾和合

得減用。若自損施客僧最善。」

【釋。長請者。言恒長之請。非四月之限也。謂施主人

供養諸僧長請。一日百錢。但用五十自供。殘者可

得餘用否。佛答。若殘錢欲餘時用。須打犍椎得。以

無私取之咎。若或界內眾僧。無衣鉢不打犍椎。而

眾和合得減用。以充衣鉢之事。若自界內減損施

客僧者。最善。】

「問。主人請比丘十日供。十日食裁作三五日好食。犯

何事。答。不犯。但不得更索。索犯捨墮。若不滿十日去。

亦犯捨墮。」

【釋。謂施主人請比丘十日之供。而比丘以十日之

食作三五日好食。犯何事。佛答不犯者。以所受供

盡故。但不得更索餘七五日之食。若索犯捨墮。以

有貪味妄心故。雖爾不索。亦須足十日去。滿彼請

期故。若不滿十日去者。亦犯捨墮。亦有貪味妄言

故。】

「問。主人請供十日食。自裁作一月食得否。答。打犍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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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若不打犍椎。僧有出去者。若不施後人。食後人食。

已分盡。食他分一飽犯棄。不飽犯捨墮。」

【釋。謂施主人。請僧供十日之食。而比丘自裁作一

月之食得否。佛答。若以旬日食。作一月食者。須打

犍椎得也。若以少時而作多時。不打犍椎四方僧

弗集。恐受十日請僧出界外去者。犯於盜故。設有

僧去。食當如何。此食應施後人。若不施後人。又食

後人食十日已分食盡。食他後人分一飽犯棄。不

飽犯捨墮。飽者。言滿足。亦快意也。】

「問。父母兄弟破壞。得乞物贖否。答。得。但不得稱已須。

乞父母兄弟得。若用訖有長。不得自入。還屬所贖者。

若語聽用犯墮。不聽用而用犯棄。」

【釋。謂比丘父母兄弟負人物。或被主破壞分離。巳

屬其主。而比丘可得乞化錢物贖之否。佛答得者。

以孝念慈心故。若乞物時。但不得已須。指乞父母

兄弟得。若贖用訖有長多者。不得自入。還屬所贖

者。以僧不用父母等物故。若父母語聽用者犯墮。

以犯妄語故。不聽用而用犯棄。以同得上人法求

利故。】

「問。至酤酒家得乞財否。無事得坐語否。答。酤酒門一

切不得入。若入犯墮。更有餘門得入。若請比丘會。當

問能受一日戒否。若言能。與受得住。若不受。但能一

日不酤酒得住。屠家亦爾。」

【釋。酤者貨賣之名也。謂比丘行乞。至於酤酒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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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乞求財物否。若無請召因緣事。可得坐止語話

否。答。若行乞至彼。欲乞財諸事。宜於門前。凡一切

事不得入。以遠防昏乱之端故。若故入犯墮。除有

餘門得入者。以無昏乱之事故。若彼酒家請比丘

善會。即當問云。汝能受一日戒否。若言能受與受

得住。若不能受。但能一日不酤酒得任。屠家亦爾。

例同酒家故。】

「問。勸人飲酒犯何事。答。強勸不飲。犯突吉羅。若飲犯

墮。」

【釋。謂比丘之行。應勸人明達之慧。以為修進正緣。

若勸人飲酒。而為損害之本。犯何篇事。佛答。若比

丘強勸他人飲酒。彼不飲者。犯突吉羅。若飲犯墮。】

「問。道人寄白衣物。此人過期不來。與餘比丘得取否。

答。不得取。若活是有主物。若死是四方僧物。」

【釋。寄。附也。謂比丘道人寄附白衣物。言某時來取。

此道人過其所期不來。而白衣得與餘比丘。餘比

丘得取否。佛答。不得取者。以雖過期餘人不得取。

何者。若彼本寄人活者。是有主物。取犯捨墮。若彼

死者。是四方僧物。取者犯棄。】

「問。比丘暮。得捉火行否。答曰。冬得。夏然燭亦得。若把

火犯墮。」

【釋。暮。晚也。謂比丘於暮晚時。界中有事得火行否。

答曰冬時得。以嚴寒際。無有蚊虫故。以顯夏時多

虫。捉火行來有損傷故。若然燭於籠中亦得。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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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損傷犯墮。例三篇中故斷眾生命故。】

「問。本物直一疋。因行至他方。賣得五三疋。可取否。答。

不得取。犯捨墮。」

【釋。疋者。四丈也。謂比丘本物直於一疋。因事行至

他方。賣得五三疋。非故販事。有方便現前二事求

利過。此長多物可得取否。答。不得取者。以是商賈

事故。若取犯捨墮。】

「問。一切戲負他物不償。犯何事。答。戲取物及與。盡犯

捨墮。」

【釋。戲。嬉也。言戲弄也。負者。言受貸不償也。償。還也。

謂比丘一切戲負他人之物。而不償還非不與取。

犯何篇事。佛答。若比丘戲取。及假與皆應償之。若

不償之。犯捨墮。以慢心而取及貪念故。】

「問。比丘甞食。得食否。答。不得。知而食犯捨墮。前甞食

人亦犯墮。若不即懺。其罪日增。昔有一執事比丘。恒

知處分。當作飲食。常手拄器。言取是用是。日日常爾。

不懺。命終後墮餓鬼中。有一比丘無著。於夜上廁。聞

呻喚聲。問汝是誰。答言。我是餓鬼。問。本作何行墮餓

鬼中。答。於此寺中為僧執事。問。汝本精進。何由墮餓

鬼中。答。不淨食與眾僧。無著問。云何不淨。答。眾僧有

種種瓮器盛食。見以指拄器。教取是用是物。犯墮。三

說戒不悔轉至重。以是故墮餓鬼中。兩手擘𦚾裂皮

破肉。搏喉吹𠹀。問。何以擘𦚾。答。蟲噉身痛故。何以搏

喉吹𠹀。以口中虫故。復問何以呻喚。答。餓極欲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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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欲食何物。答。意欲食糞而不能得。問。何故不得。答。

以諸餓鬼推排不能前。無著言。我知柰何。鬼言願眾

僧見為呪願。答。可爾。無著即還向眾說。彼人墮餓鬼。

眾僧問。本行精進何墮惡趣。答。本以不淨食與僧而

不悔故。願與呪願。便得食糞。不復呻喚。以是證知。故

大比丘。不得手造飲食。及拄觸僧器物。若非僧器手

受得行。與僧無犯。」

【釋。甞。試也。言探味也。擘。裂也。𠹀。同噴也。鬼。歸也。故

古人以死人為歸人。又畏也。威也。謂虗怯多畏。亦

令他人畏其威故。謂彼餓鬼恒從他人希求飲食。

以活性命也。謂知食比丘。甞試調和味食置之餘

比丘可得食否。佛答。不得者。以僧未食故。若知未

食而食。犯捨墮。前甞食人亦犯墮。此二人應懺。若

不即懺。其罪日增。以至重也。昔有下文為二。初引

證有四。初不懺之報。自昔有一執事比丘。乃至墮

餓鬼中。二不懺至重。自有一比丘無著。於夜上廁。

至搏喉吹𠹀。三擘𦚾食糞。自問何以擘𦚾。至推排

不能前。四求願不喚。自無著言。我知柰何。至不復

呻喚。二結答。自以是證知。至觸僧器物。若非僧器

等。明無犯意也。】

「問。師令弟子販賣。作諸非法。得遠離師否。答。不得捨

去。有四因緣應住。一者與法與食。不與衣鉢應住。二

者與法與衣鉢。不與食應住。三者與法衣鉢與食應

住。四者與法不與衣鉢不與食應住。若師都不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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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與衣鉢食。應去。」

【釋。販者。方便求利也。賣者。現前求利也。非法者。言

所為作。皆非如法之事。謂師範之體。應教徒以道。

若不誨出家事業。而反令弟子販賣。作諸非法。是

不善業。可得遠離師否。佛答。得捨去者。以非出世

之法故。有四因緣應住者。明去住之意也。一者與

法食。不與衣鉢甘貧淡住。二者與法衣鉢。不與食

甘乞食住。三者與法衣鉢食。感恩盡命住。四者與

法。不與衣鉢食。甘淡薄行乞而住。若師都無法衣

鉢食與者。無有利益應去也。況令販賣故。】

「問。夫淨。何者須淨。淨有幾事。答。菓菜須刀手火淨。惟

穀米須火淨。菓巳淨子無苦。」

【釋。淨者。潔也。按律明比丘所食。勿啖生氣生命。須

淨潔而食。良由比丘不淨菓而食。外道譏嫌言。比

丘無慈心。此菓有命。云何食生命也。又為啖生氣

故。遂制淨巳方可食之。盖佛所制食之淨事。若先

淨後食。而所食者多。何者須淨。此淨共有幾事耶。

答。謂一切瓜菓等物。先以火燒煑。令熟方食。名為

火淨。故律云。以火觸著也。又以刀其皮核方食。名

為刀淨。故律云。以刀損壞也。又以爪甲去其皮殻

方食。名為爪淨。故律云。以爪甲傷損也。又以自䔍

乾。不堪為種方食。名為䔍乾淨。故律云。自䔍自乾。

不堪為種也。又一切瓜菓等物。因鳥啄殘損。比丘

可食。名為鳥淨。故律云。鳥嘴啄殘。是五種淨也。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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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物中。唯穀米須火淨。若菓巳淨子無苦也。】

「問。禮拜得著靴鞋履否。答。淨者得。」

【釋。梵語富羅。此云短靿靴。鞋履者。皮革屣也。律云。

五皮不應用。餘同類亦然。若患痔病時。熊皮履應

著。言淨無垢污也。象馬師子虎豹五皮用者犯罪。

若比丘禮拜三尊。應脫革屣。可得著靴鞋履否。佛

答。淨者得。以不淨脚履登殿塔者。犯惡作罪。若如

法禮敬三尊之儀。必除帽偏袒右肩。脫革屣。除病

緣耳。】

「問。𦘕作旛華賣得物。犯何事。答。犯捨墮。」

【釋。𦘕者。掛也。以五色掛物像也。旛。反也。言反惡為

善也。華。荂榮也。言以五色𦘕掛旛上華敷之像也。

謂比丘𦘕作旛上之華賣。求利得物。此借善求利。

不同販賣。犯何篇事耶。答。犯捨墮者。以貪心慢佛

語故。】

「問。教他販賣。犯何事。答。犯捨墮。」

【釋。教他者。言教誨他人。邪業活命也。謂比丘應修

淨命出離之行。亦以斯而誨人。而反教他人販賣。

犯何等事。佛答。犯捨墮者。以慢佛戒示人繫縛因

故。若教人為販賣亦然。】

「問。比丘畜奴牛驢馬。犯何事。答。犯捨墮。不悔轉增。」

【釋。畜者。養也。奴者。走使也。言比丘畜奴。難生卑下

心過。日藏分云。於我法中。假令如法。始從一人至

四人。不聽受奴也。牛驢馬者。此該六畜也。此是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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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求利過。四分云。比丘畜猫狗乃至眾鳥。並不得

畜。如是奴牛等。若滿五人得受。謂比丘為佛法事。

宜受奴牛驢馬使用。若無佛法事。畜奴牛驢馬犯

何事也。佛答。犯捨墮者。以律云五人。今自畜犯過

故。其罪當悔。若不懺悔。經三說戒。轉增至重也。】

「問。比丘授人為道。未度得食僧食否。答。白僧得。不白

犯墮。」

【釋。授字約義。無才手為是。以領納人為求道故。謂

比丘受人為道。未向僧中。乞度人法。猶是俗人。既

無戒行。可得食僧伽之食否。佛答。若比丘受人為

道。應白僧得食者。白僧者。大德僧聽。我某甲求眾

僧。乞度人授具戒。願僧聽我比丘。度人授具戒慈

愍故。三說。僧觀此人堪教授與度人法。白二羯磨。

白言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今從眾僧。乞度人授

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與某甲比丘。度人

授具足戒。白如是。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今從眾

僧。乞度人授具足戒。僧今與某甲比丘。度人授具

足戒。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度人授具足戒

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巳忍與某甲比丘。度人授

具足戒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不白者犯墮。

以不信語故。】

「問。為僧乞食道路。已身得食否。答。若去時先白僧。僧

聽好。若不白還白聽亦好。若不聽還酧。若不償犯重。」

【釋。謂比丘為僧乞化飲食。行於道路無食之處。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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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可得食所為僧伽之食否。佛答。若為僧去乞之

時。應先白僧。已身欲食僧食。僧若聽食者好。若去

時不白。還時白聽者亦好。若不聽還當酧之。若不

償之犯重。即是不與取故。】

「問。他人持食具寄屋中。經宿有犯否。答。不犯。」

【釋。謂他比丘人持食具。寄此比丘屋中。經宿有犯

否。佛答不犯。以不自犯殘宿食故。】

「問。續明油一升二升。得著自房中否。答得。」

【釋。謂檀越續供佛前光明之油。若一升或二升。既

是佛物應安佛地。可得著已房中否。佛答得者。以

侍佛比丘便於增明。非同用於佛物故。】

「問。藥酒得著自房中否。答。病得七日。」

【釋。謂比丘不得入於酒家。遠防昏乱之端。若為病

調制藥酒。可得著於自房中否。答云。病得七日。以

律制七日藥。為經宿服故。雖有酒名。亦是藥故。】

「問。都不用楊枝有犯否。答。犯捨墮。」

【釋。用楊枝者。以律制有染苾蒭。不應禮拜等。謂比

丘清晨中時。都不用楊枝。有所犯否。答。犯捨墮罪。

以在家八戒。尚云晨嚼齒木。澡潄清淨。況於出家

都不用之。故犯罪也。】

「問。未曉得用楊枝否。答。明星出後得用。」

【釋。謂比丘晨嚼齒木。以除其染。而天未曉。可得用

楊枝否。佛答若及明星出後得用。以不犯非時戒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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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中食後口得用楊枝否。答。得用。若不用純灰皂莢

汁。都不用犯墮。過中亦犯墮。中後除藥。一切草木有

形之味。不得入口。犯捨墮。」

【釋。謂比丘中食之後。潄口除染。其事非一。若楊枝

純灰皂莢汁。或不具時。可得但用楊枝否。佛答。得

用。若不用純灰皂莢及楊枝。都不用犯墮。過中亦

犯墮。以犯非時戒故。盖中後唯除藥味入口。以調

四大故。除藥之外。凡一切草木有形之味。皆不得

入口。無益於已故。若入口者。犯捨墮。以違佛教故。】

「問。若無楊枝。口得用一切餘木否。答。盡得。」

【釋。謂比丘食後不用楊枝犯過。若其住處。或無楊

枝。口得用一切餘木否。佛答。盡得者。以伹取其除

染故。】

「問。貧乏得入市乞否。答。中前得。中後不得。亦不得乞

錢。當將一白衣。沙彌亦不得。」

【釋。謂比丘進道。必具助緣。貧乏衣鉢。可得入市乞

化否。佛答。若乞道具須在中前。以是利化時故。中

後不得。以費自利事故。亦不得乞錢。以生譏嫌故。

但言乞其某事。可爾。若必欲乞錢。當將一白衣執

事人。代持置辦。若沙彌亦不得持。以與彼戒相違

故。】

「問。人捉比丘賣。得走否。答。初時得。經主不得。」

【釋謂比丘物被劫未出界得取。或被強人捉持比

丘。而賣。齊何時。何處。得走脫否。佛答。若比丘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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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賣初時之處得走。若後時經主不得。以屬他人

之財故。若走即盜事而論故。】

「問。比丘戲得物。得作食請比丘。得食否。答。不得犯捨

墮。」

【釋。謂比丘邪命之食。不宜用之。若戲嬉得物。非邪

命而造飲食請比丘。此所請者可得食否。佛答。不

得者。以雖非邪命。亦非正命攝故。若食者。犯捨墮。】

「問。比丘尼不精進可勸罷道否。答。無此理。」

【釋。謂比丘之任。教授尼眾云。精勤行道。謹慎莫放

逸。若比丘尼。不精進善品。比丘可得勸其罷道否。

答無此理者。良以尼若犯重。方不共住。然雖不精

修善行。持守戒學。猶為福田相也。不無二利之益。

若勸罷道者。得吐羅底罪。】

「問。合藥施人。而不知裁節。服者死犯何事。答。好心與

無犯。惡心與犯重。」

【釋。謂律制比丘淨戒。不得合和湯藥。若比丘合和

湯藥。施濟於人。而不知裁製藥性。節驗君臣。加減

分量。令所服者身死。犯何篇事。佛答。若服者死。是

好心與。無犯重也。不無輕罪。故律云。佛言。若比丘

不解作藥。令人得生與藥而死。得突吉羅。是故當

來比丘。勿作醫師。作者犯突吉羅。若惡心與犯重。

以貪利誤傷人命故。】

「問。比丘或十臘。五臘。竟不誦戒。犯何事。答。若不誦戒。

食人信施。日日犯盜。若先不知。猶得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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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誦戒者。乃如來之制。千佛恒規。令僧長養善法。

淨除破戒之過。是如法住。若比丘故違佛語。或十

臘五臘。而竟不誦戒。犯何篇事。佛答。若不誦戒食

人信施者。日日犯盜。以無戒德而消故。是以經云

非沙門者。自言我是沙門。劫四輩物故。又母論云。

若出家至五臘。要誦戒使利。若根鈍至百臘。亦應

誦之。若故不誦。若先誦後時廢忘。若復根鈍不能

誦得者。此等二人有四種過失。一者不得畜弟子。

二者不得離依止。三者不得作和尚。四者不得作

阿闍黎。是名不誦戒者罪。若先十臘五臘不知誦

戒者。猶得懺悔盜罪。】

「問。一切鬼神屋。可寄宿否。答。在路得有觸擾意住犯

墮。」

【釋。謂比丘所為是佛教誡。經云。若天帝等。皆事敬

我之弟子。我之弟子。不得事敬彼天鬼神。夫然者。

凡一切鬼神屋。比丘可得寄宿歇否。佛答。若比丘

在路行得宿。雖在路行值鬼神屋。有觸擾意住犯

墮。與故惱他比丘戒同故。意顯住處者不得。】

「問。比丘噉生肉犯何事。答。犯墮。」

【釋。謂比丘噉生肉犯何事。佛答犯墮者。以即同故

殺眾生故。又三十二問云。九肉突吉羅。此彼不同

者。彼開權之始。若人大之初故。若楞嚴楞伽涅槃

等。廣明其非。皆永斷故。】

「問。二男行欲不竟。犯何事。答。犯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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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謂比丘媒嫁夫婦。私通者。犯僧殘。若成就二男

行欲染事。不終竟者。似非媒嫁。犯何篇事。佛答。犯

決斷罪。以與媒嫁其事同故。盖比丘應以淨行成

人。而反以染事成彼者。故犯罪也。】

「問。二男欲口戲。擬便止。犯何事。答。犯墮。成者。犯決斷。」

【釋。謂比丘成於二男欲染口中。以為嬉戲。彼二男

擬欲為之。便即止耳。犯何篇事。佛答。犯墮者。以是

媒嫁之方便故。成者犯決斷。以同媒嫁故。】

「問。牀席他人於上行欲。其處可住否。答。見處淨洗可

住。」

【釋。謂比丘牀席臥具。若見他人於上行欲。即不清

淨。其行欲處可住止否。答言。若見其處淨洗可住。

以同界內行欲。僧還住故。】

「問。以唱僧䟦。上座未食。下座先食。犯何事。答。唱便食

不犯。」

【釋。梵語。三䟦羅伽多。此云等供。以眾僧食皆平等。

又云善至。以供具善成。食時復至。因佛受外道毒

食。佛令眾唱三䟦羅伽多。所有毒藥皆成美味。然

後方食。此乃秘密言辭。目其善至。謂知食比丘。以

唱僧䟦。僧中上座未用食時。而下座先用食者。犯

何篇事。答言。若聞唱巳。便食不犯。以如法事竟故。

意顯未唱食者。犯惡作也。】

「問。比丘不具六物犯何事。答。不乞作犯捨墮。若乞不

能得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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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六物者。三衣鉢囊具也。三衣乃賢聖沙門之幖

幟。具登聖地。鉢斷邪妄利生之器。囊表慈悲護生

之具。茲寔助道之要緣。可得少乎。謂比丘不具六

物。犯何事。佛答。謂道具乏者應乞。若不乞求作為

犯捨墮。以慢佛教故。若乞求而不能得者不犯。】

「問。比丘大寒得通衣臥否。答。著衣得。」

【釋。衣者。臥具也。謂比丘冬居大寒。可得彼此通於

衣被臥寢否。答言。著衣得者。以開著衣不生異念

故。若非寒時同臥者。越法咎也。】

「問。比丘自苾貴姓。及持戒強力。乞得犯何事。答。犯捨

墮。」

【釋。貴姓者。言剎利婆羅門。持戒者。修習梵行也。強

力者。勇猛精進也。若比丘自貴姓持戒強力乞求

得財者。犯何篇事。答言。犯捨墮者。以自稱姓貴有

德求財故。】

「問。姉妹有腫病。或有痛處。比丘手按此處可治。犯何

事。答。若起心犯決斷。不起犯捨墮。」

【釋。腫。脹也。㿈也。痛疼也。按。捺也。治。調也。律云。比丘

與女人身相觸者。犯僧殘。若是姉妹有腫病。或有

痛處。比丘手按此處可治犯何事。答言。雖是親族

若起異心。即同觸女之僧殘。不起犯捨墮。以慢佛

語故。故律云。若檀越問大德我母病。願大德為處

方。比丘不得處方。作方便問傍人大德某甲病。以

何藥救。若言長老用此藥瘥。檀越聞二比丘語。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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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父母合湯藥。若比丘作如是語無罪。】

「問。姉妹無兒息。語比丘教我方術。比丘即教犯何事。

答。犯決斷。」

【釋。謂比丘姉妹無兒童子息。語言比丘。可教我生

兒欲染。方便術法。比丘即教犯何事。答言。犯決斷

者。以不示正教。令脩悲智男女法門。而反誨世間

法染故。】

「問。寄比丘物與人。竟不與犯何事。答。自取不過犯重。

著故壞還。計直輕重。」

【釋。謂人寄比丘物與他人。比丘竟不與他比丘人。

犯何事。答言。若所受與者。自取不過與之。能與者

犯重。故律云。若受人寄物。物主來求。口還而心決

定不還。物主作狐疑心。比丘得重罪。又受寄者。若

人寄物在比丘處。物主來求。比丘言我不受汝寄。

妄語應得波逸提。為是偷方便故。突吉羅。若比丘

念言。此人寄我物無人知。我今為還為不還。得偷

蘭遮。若比丘決定心得物。主作失心。得波羅夷。若

比丘言我惱之。彼若強諍者我還衣。不諍者我當

取。物主以失心與。比丘取此衣者犯重。或著故壞

還。計直多少。犯罪輕重。】

「問。聚落中都不著衣。犯何事。答犯捨墮。」

【釋。謂比丘入聚落中。應著大衣。或餘二衣。不失威

儀。示福田相故。都不著衣犯何事。答言。犯捨墮。以

慢佛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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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比丘啼犯何事。答。若聚落中。一作犯捨墮。三諫不

休犯決斷。」

【釋。啼者。哭泣也。謂律制比丘尼。不得啼哭。犯第三

篇。若比丘啼哭犯何事。答言。在聚落中。一作啼時

犯捨墮。以違佛制故。三諫不休者。諫云。大德稟持

戒法。當勿啼哭。不宜違教。若違教者。即慢佛語。慢

佛語者不善。大德當信佛語。勿宜啼哭。如是三諫。

不休止者。犯惡性不受人語之決斷也。】

「問。聚落中。持弓刀看犯何事。答。先不知法無犯。知突

吉羅罪。」

【釋。謂律制不得往觀軍陣。若比丘於聚落中。持弓

刀看。犯何篇事。答言。若先不知律法。持看者無犯。

若知視看軍器有罪故看。犯突吉羅罪。】

「問。比丘騎乘犯何事。答。雄有一住犯捨墮。過三諫不

止犯決斷。雌者一載犯決斷。」

【釋。謂律聽老病騎乘。以無異念故。若比丘無緣。騎

乘馬騾驢。犯何篇事。答言。若無緣騎雄者。一住犯

捨墮。以故慢佛語故。過三諫不止者。諫云。大德稟

持戒法。當勿騎乘。不宜違教。若違教者即慢佛語。

慢佛語者不善。大德當信佛語。勿宜騎乘。若過三

諫不止犯決斷。雌者一載犯決斷。以與畜生女身。

分相觸故。】

「問。聚落中。比丘看白衣鬪犯何事。答。犯捨墮。」

【釋。鬪。競也。爭也。謂律制比丘不往觀軍陣。若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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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聚落中。看白衣鬪犯何篇事。答言。犯捨墮。以慢

佛語看生散亂心。失正念故。】

「問。比丘暫捉棊子五木而戲。犯何事。答。犯墮。」

【釋。棊子者。言圍棋子也。五木者。梵語波羅塞戲。此

云象棋。即隊伍之木也。謂沙彌不聽執捉棊子。若

比丘暫時執捉。棊子五木而戲。犯何篇事。答。犯墮

者。以不信佛語而犯戒故。】

「問。聚落中三歲小兒抱鳴口。犯何事。答。犯墮。」

【釋。抱。持也。鳴者。聲出口也。謂比丘之行。遠離愛染。

若於聚落中。以三歲小兒抱持鳴口。犯何篇事。答

言。犯墮。以不信佛語作非威儀故。】

「問。聚落中。合白衣相撲犯何事。答。犯突吉羅。」

【釋。謂律制不得親近相扠相撲。以掉舉事故。若比

丘於聚落中。合白衣相撲犯何篇事。答言犯突吉

羅。以惡作事故。】

「問。聚落中看白衣合畜生。犯何事。答。知非法故看犯

捨墮。不知不犯。內起婬心。口有染污言。犯決斷。」

【釋。梵語底栗車。此云畜生。即六畜也。言牛猪馬羊

犬豕。輔行云。攝趣者。以五道中。皆徧有故。又婆沙

云。畜養。謂彼橫生。稟性愚闇不能自立。為他畜養

故。謂比丘於聚落中。看白衣和合畜生。犯何篇事。

答言。若知看非法。故意看時犯捨墮。不知非法看

時不犯。若眼看時內起婬心有染污言。同於麤惡

之決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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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比丘食不足。得囑未具戒者否。答。得。唯除婆羅門。」

【釋。未具戒者。言沙彌及五戒也。婆羅門者。言淨行

也。門者。聞也。聲徹於耳。因他語而知法也。謂比丘

受食不飽足時。得囑未具戒者否。答言。得者。以食

是助道緣故。唯除婆羅門者。以五戒人五常人得

囑。唯淨行不得。恐生不善之語故。】

「問。山中曠野中。見一無主器物。可取用否。答。得用。要

須語王。若王家之人。若語餘人得用。不得持去。犯捨

墮。」

【釋。謂律制比丘不與取犯戒。若行於山中。曠野中。

無人之處。見一無主器用之物。可得取用否。答言。

得取用之。但要須語王若王家之人。或餘人得用。

明有證人取。非不與取。若用巳不得持去。須置本

處。不違前。語白之言。若持去者犯捨墮。】

「問。道人作醫得取物否。答。若慈心持得作。惡心不得。

無衣鉢前人與得取。若有衣鉢。前人強與。為福事得

取。若人不與。亦不得為福乞。犯捨墮。」

【釋。醫者。療也。言作醫療病疾之師也。謂律制合和

湯藥。是邪命戒。若比丘道人作醫病之師。可得取

財物否。答言。若自利巳辦。欲發濟人慈心。而持守

者。作醫師。或但有慈心亦得。若希利邪命之惡心。

不得作也。無衣鉢者。言雖發慈心。為無衣鉢。前人

與者得取。若有衣鉢。前人強與。為修福事得取。若

人不與。亦不得為福事乞。若假福乞犯捨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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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食巾。或少多醬菜飯羮墮上。要須浣否。答。不污亦

須日浣。若有沙彌白衣付之。日從受不犯。若巳付著

室中無苦。若不付。有不浣。犯捨墮。」

【釋。謂律制受食威儀。如法淨潔。若比丘食巾。或少

多醬菜飯羮墮上。要須浣否。答言。若食巾不污。亦

須日浣。以表外則巾須日浣。內則心垢時除也。況

有污而不浣也。若巾污不污。有沙彌白衣付之日

從受持不犯。若巾巳付彼。著彼沙彌白衣室中無

苦。若不付彼及有污不浣犯捨墮。以慢佛語故。】

「問。比丘私房。小小出不閉戶。有犯否。答。犯捨墮。」

【釋。謂律制比丘應畜戶鑰。不致失事。若私已房室。

小小緣事出房。不閉其戶。有所犯否。答。犯捨墮。以

慢佛語故。】

「問。比丘私房內。拍手笑。犯何事。答。犯捨墮。」

【釋。謂比丘出處遵佛語離諸戲笑及癡眷屬。而念

所受法勿令忘失。若於私房之內。拍擊其手。高聲

而笑。有違清訓犯何事。答言。犯捨墮。以慢佛語故。】

「問。比丘得躑過小水小坑否。答。不得。犯墮。昔有一優

婆塞。請一比丘。欲與作一領好衣。比丘即隨去。中道

有一小水。比丘便躑度。此優婆塞便嫌。心念我謂是

好比丘。欲與一領好衣。而更跳溝坑。我歸當與半領

衣。此是無著。知其人念前行見水。復故躑過。賢者復

念。我歸當與一張麤㲲。前行見水復躑過。賢者復念。

我歸。當與一頓食。無著復知其念。前行見水。便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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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渡。賢者問比丘。何以不躑渡。比丘言卿前與我一

領衣。巳一躑。過水。正得半領。復一躑正得一張麤㲲。

復一躑。正得一頓食。我今所不躑者。恐復失食。賢者

乃知是得道人。便向懺悔。將歸大供養。以此驗之。知

比丘不得躑過坑水。」

【釋。躑者。跳也。謂比丘威儀行。如象王牛王。是名如

法。若行路值水坑時。可得躑過小水小坑否。答言。

不得。犯墮。以故犯非威儀也。昔有一優婆塞下。引

請食行路躑水減䞋之緣。自他少利。由躑水道人

說意。二利方全。況未得道人。定不宜躑水併坑。以

此下結答行不得躑水坑也。】

「問。比丘走犯何事。答。犯墮。有急事不犯。」

【釋。謂比丘行來。須宜緩步。學馬勝之威儀。可謂善

好矣。若故疾速走路者。犯何事。答。犯墮。以故犯非

威儀也。除有兵賊虎狼火水。急難事不犯。】

「問。有人出家之後。還來盜本家物。犯何事。答。犯棄。所

以爾者。初出家時一切盡捨。非已物故。」

【釋。謂有善信人。捨物出家之後。其所捨物。盡屬本

家。還復盜取。本始在家時物。犯何篇事。答言。犯棄

罪。所以爾者。以初出家時。一切盡捨非已物故。】

「問。比丘本在俗時。共父母兄弟藏物。出家後。人盡死。

比丘還自來取物。犯何事。答。若自取犯棄。若有所親

白衣可說。便取作福。應分半與官。所以爾者。此物無

主。應屬官。不得全取。取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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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謂比丘本始在俗中時。共父母兄弟藏收財物。

及出家後。俗人盡死。比丘還復自已來取藏物。犯

何篇事。答言。若俗亡巳。自取藏物犯棄。以始出家

盡捨。非已物故。承上自取犯棄。當如何爾。若比丘

有所親白衣。可與說之便取作福。應分半與官。所

以爾者。此物無主。應屬官。不得全取。若全取犯重。】

「問。師更受戒小弟子。弟子得下臘下戒。及在下行否。

若不下。得為作禮否。答。都無此理。」

【釋。更者。再也。謂比丘敘臘。以別尊卑。若比丘師。或

犯戒緣。作沙彌白衣。更再受戒。小於弟子之戒。其

弟子為當稱於上臘上戒上行。為是還得下臘下

戒。及在下行否。又問。若僧必以臘別尊卑。其弟子

不得下臘等。可得為師作禮否。答言。都無此理。以

師更受戒。應稱下臘。得為弟子作禮。何以故。以臘

為尊故。不存始時軌則故。】

「問比丘行他田地中。或有苗。或無苗。有事否。答。有苗

犯墮。急事不犯。無苗盡得。」

【釋。謂比丘於岐路行不蹋生草。是名持戒。若行走

他男女半擇迦之人田地中。或耕懇種植有所生

苗。或無有所生苗。有犯事否。答言。若有苗無緣而

走犯墮。除急事之緣不犯。若無苗。有緣無緣盡得。】

「問。大悔人巳發露。或五三日。或有難眾僧分散。罪得

決否。答。更求眾乃決。」

【釋。大悔人者。謂比丘犯僧殘。於二十大眾中。乞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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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埵行之人。既巳向僧中發露行行之時。或經五

三日。而六日夜未終。或有難緣眾僧分散。雖六夜

未滿。二十僧中。未作出罪羯磨。其罪決了否。答言。

更求眾乃決者。若時未竟。眾巳散。更再求眾。及滿

六夜時。乃得決了。豈唯令餘眾。不舉其咎。亦令犯

者知慚。不復更作也。】

「問。王者問吉凶事。比丘為說。然後供養。犯何事。答。若

得食犯墮。得衣犯捨墮。若說征伐。得供養犯重。」

【釋。王者。往也。言四海之人皆歸往也。吉凶事者。言

禍福消長也。謂持淨戒者。不得占相吉凶。律巳禁

之。若王位之者。問比丘吉凶之事。比丘為說。然後

供養。比丘受之犯何事。答言。若說吉凶得食者。犯

墮。以不信佛故。得衣犯捨墮。以貪慢心故。若說征

取戰伐得供養犯重。以同為利教人殺故。】

「問。比丘有緣事。俗田行否。答。得。」

【釋。謂比丘於路行時。須視目前七尺之地。不得左

右顧視而行。是正法威儀。若有難事因緣。正路不

宜。於俗人種植之田。可得行走否。答。得者。以遠難

身安故。】

「問。比丘未滿五臘。不依止犯何事。答。不依止師。若飲

水食飯。日日犯盜。若先不知法。猶得懺悔。」

【釋。五臘者。百一羯磨云。如世尊說。五法成就。五夏

巳滿。得離依止。遊歷人間。云何為五。一識犯。二識

非犯。三識輕。四識重。五於別解脫經。善知通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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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誦持。大德。若五法成就。五夏巳滿。得離依止等。

大德。有滿四夏。善閑五法。亦得離否。佛言不得。以

五歲為定量故。大德。有滿五夏。未閑五法。此人得

離依止否。佛言不得。以五法成就為定量故。又若

巳證三明。淨三垢。纔三夏。此人亦須依止師否。佛

言。不由未得巳得等。巳證巳悟。得離依止。然由順

所制事。須滿五夏五法。得離依止。乃至近圓巳。生

年八十。滿六十夏亦須依止。大德。當依何人。佛言

依老者。如無老者。可依小者。大德。若欲師禮。此欲

如何。佛言唯除禮拜。餘悉應作。此名老小苾蒭中

出家者。始受具戒。沙門儀法。未能周悉。要須依止

長宿有德行者。謂律制滿五臘。知五法。得離依止。

若比丘未滿五臘。不依止。犯何篇事。答言。若不

依止於師。飲水食飯。日日犯盜。以無依止。不知律

法。無德可消故。若先不知依止之法。猶得懺悔如

法依止。以顯知法不得懺也。若尼不依承和尚犯

墮。】

「問。若比丘或十臘不誦戒。答同上依止。」

【此重也。】

「問。比丘市賣。自譽已物過價。前人信貴買犯何事。答。

犯盜。」

【釋。謂比丘持戒。應不妄語。若市易而賣。自譽稱美

已物。過越其價。前住信人。信比丘不妄言之。貴價

而買。此比丘犯何篇事。答言。犯盜者。以盜取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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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二口。此屬口不與取故。若五錢者犯重。但四

三二一者。故云盜也。】

「問。比丘行逈路。有食無人受。云何得食。答。正得舒一

手下向。一捉食便止。過犯捨墮。」

【釋。謂律制受食。須有證人。明非盜取故。若比丘行

於逈路。有五嚼食。無有證人授受。云何得食耶。答

言。若逈路有食。正得舒一手下向一捉食便止得

噉。明不二捉也。若過一捉。至二捉者。犯捨墮。以慢

佛語故。】

「問。比丘舡行水奔不得下。得水中便利否。答。得。」

【釋。謂律制不得淨水中。大小便應當學。若比丘舡

行水奔不得下。得水中便利否。答言。得者。以非故

為。是有緣故。】

「問。比丘書經竹木上。誦訖拭去。犯事否。答。犯捨墮。」

【釋。謂菩薩求聞半偈。徧書市井康莊。及諸木石。俾

見聞者。皆獲義利。若比丘書經竹木上。誦訖拭去

犯事否。答。犯捨墮者。以誦訖拭去。慢佛之語。絕流

通心故。】

「問。未滿五臘。得並入誦律否。答。不得為。可麤教誡而

巳。若誦犯捨墮。大戒不滅沙彌戒。故是沙彌非。答。非。」

【釋。謂律制比丘滿五臘。知五法。得並滿五臘成就

五法。誦於廣律。若未滿五臘。未成就五法。可得並

入滿五臘。知五法者。誦廣律否。答言。不得為者。以

未滿五臘故。但可麤教誡持犯重輕而巳。若故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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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犯捨墮。雖云未滿之大戒。不滅盡沙彌所學戒

律故。夫然者。是沙彌戒。非沙彌之大戒耶。答言。非

是沙彌是大戒也。】

「問。比丘晝眠犯何事。答。開戶不得。犯墮。」

【釋。晝者。日中也。眠者。言仰臥睡熟也。謂經云。佛教

比丘晝則勤心修習善法。無令失時。初中後夜。亦

勿有廢。夜尚勿廢。若比丘晝眠者。犯何篇事。答言。

開戶不得者。以不信受佛語。亦令見者不生信故。

所以犯墮。故律制閉戶暫窹者得。】

「問。比丘舍內都不著三衣。犯何事。答。坐禪誦經不著。

犯墮。」

【釋。謂律中著衣頌云。世世常得披。若比丘於舍宅

內。都不著三衣。犯何篇事。答言。若坐禪誦經應著

七衣。若都不著犯墮。以違佛制故。顯餘時無犯。】

「問。比丘行道著泥洹僧。得繫脚否。答。大寒得。」

【釋。謂律制齊整著內衣應當學。以不得高下象鼻

等。若比丘行於道中。所著泥洹僧得繫脚否。答言。

大寒時得繫脚者。以障嚴冷故。顯餘時不得。】

「問。比丘畜漆器。犯何事答。漆木器盡不得用犯墮。」

【釋。漆器者。言漆鉢器。及隨鉢器也。謂律制應器。鐵

瓦二種。是如法器。若比丘畜於漆器。犯何篇事。答

言。若漆應器。木應器。盡不得用。以同外道故。若用

犯墮。以不信佛語故。】

「問。比丘已食手。或搪飲食污手更得受食否。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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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搪者。揬也。衝揬也。言或搪衝飲食。污其手也。比

丘威儀須淨手受食。若比丘巳食手。或搪衝飲食

污手。可更得受食否。答得者。以是皆食故。】

「問。比丘至上房中不坐。輙坐犯何事。答墮。」

【釋。上房者。言樓上之房也。不坐者。言不應坐也。輙

者。專也。謂四分戒云。不得安佛塔在下房。已在上

房住。應當學。若比丘至上房中。知下房有佛不應

坐。而輙坐者。犯何篇事。答言。犯墮者。以不信敬佛

語故。】

「問。比丘旋塔。或比丘尼。優婆夷。隨後從有犯否。答。若

有優婆塞不犯。」

【釋。旋。繞也。言旋繞瘞佛骨之所也。若人香花供養

祈福滅罪如生不異旋繞敬禮者近獲三乘。遠至

菩提矣。謂戒本比丘。不得與尼女共道行若比丘

旋塔。或比丘尼優婆夷。隨後從之。有犯事否。答言。

若如是旋塔。有優婆塞者不犯。以無嫌疑事故。意

顯無者犯惡作也。】

「問。比丘生菜巳淨。有根得食否。答。得。」

【釋。生菜者。言生氣之菜巳火淨也。謂律制菓菜勿

啖生氣生命。須淨之而食。若比丘生菜巳淨。有根

未除去者可得食否。答。得食者。以淨成熟故。】

「問。弟子遠行寄師物。或師寄弟子。過期不還。或經年

歲。可取用否。答。若去時無言不得用。若知在是有主

物。若死是四方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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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過者。越也。期者。復時也。言從旦至旦故。謂律云

凡僧寄物。不得取用。以活是有主物。死是四方僧

物故。若弟子遠行他方。寄附師物。或師寄物與弟

子。皆過越所期之時。或經歷幾年幾歲。此物師資

皆可取用否。答。若師資去時。皆無有言。我不還時

汝可取用者。皆不得用何以故。夫師資雖親。若知

在是有主物。若知死是僧物故此影師資有言者。

皆得取物也。】

「問。比丘教白衣。不祭一切亡人。為是理否。答。非。假使

父母不食。敬心供養。亦得其福。」

【釋。祭者。祀也。儒云。祭則致其嚴。經云。孝順父母師

僧三寶。若比丘教化白衣。不祭一切亡人。為是理

否。答非者。以祭雖是權。有報本生孝之義。不絕人

倫之情。若云不祭。非出世之正理也。恐彼意云。我

云不祭者以亡人不食故。即縱云。假使父母不食

者。奪云。若敬心供養。亦得其福故。】

「問。眾中得共師並坐否。答。不接得共盤食。」

【釋。比丘威儀。不得與大已五夏者共房住。以是闍

黎位故。若比丘在眾僧中。可得共師並坐受食否。

答。若比丘在眾僧中。共師之坐。不相接者。得並坐

共盤食。明並接者不得。】

「問。比丘不褰三衣禮佛。犯何事。答。眾多。」

【釋。褰。扱也。說文云。收也。引也。威儀云比丘不得足

蹈袈裟敬如塔想。若比丘不褰三衣禮佛像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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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篇事。答。眾多者。此少犯字約義應云犯眾多。以

不褰而禮。乖於聖制。犯眾多學法之惡作也。】

「問。比丘得手自合藥否。答。被淨草得。」

【釋。經云。持淨戒者。不得合和湯藥。以犯邪命故。若

比丘可得手自合藥用否。答言。被淨草得。以不傷

物命故。】

「問。比丘休道意。巳著俗服經時。向其尊禮拜。然後來

投眾。求復常位。為應聽否。答。若不捨戒者應聽。」

【釋。休。息也。言休息學道之意也。謂比丘休道意。捨

法服巳著俗服經於多時。亦向其俗中之尊親禮

拜。即名俗人。然後來投眾僧。求復為比丘常久之

時戒臘之位。為應聽否。答言。謂雖休道著俗服向

禮者。若不捨戒者。應聽本臘常位。可作戒羸懺悔。

明巳捨者不應聽也。】

「問。比丘知其父母兄弟。破落屬人。而不購贖有罪否。

答。若為行道不贖無罪。」

【釋。破落者。言破壞零落也。購者。以財相賕也。贖者。

以財贖罪也。菩薩戒經云。若見劫賊。賣佛菩薩。父

母形相。不贖犯輕垢。若比丘知其父母兄弟。破落

屬人。而不購贖有犯罪否答言。若為修行大道。期

出輪迴以拔親等生死之苦。緩於世間。少時苦緣。

而不贖者。無罪。以顯不行道者。有罪即墮也。】

「問。若人白僧稱言聖眾。得然可否。答。不得然可。」

【釋。聖眾者。言四果之人也。謂四分戒云。自稱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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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法者。犯棄。若人白於僧伽。稱言聖眾。得然可

為聖眾否。答言。不得然可者。以眾有凡僧故。】

「問。若人持物施僧。言施聖眾。應受否。答。若不言。得分

得取。以眾通有俗故。」

【釋。謂律明施僧物。不應與尼錯因果故。若人持物

施僧伽時。言說施於聖眾。可應受否。答言。若不言

聖眾者。得分得取。以眾通有俗僧故。顯有言者不

得取也。】

「問。行道過水。使人負渡。犯何事。答。若不老病。犯墮。」

【釋。負者。荷也。渡者。濟也。謂四分戒。比丘不得與女

人身相觸。犯僧殘。若比丘行走道路。過越於水。使

人負渡。彼此身分相觸。犯何篇事。答言。若不老病

使人負渡犯墮。以犯男身相觸故。若有老病緣者

不犯。】

「問。眾僧家奴。比丘得小小倩使否。答。小小取與得。大

事不得。」

【釋。倩者。假借便人曰倩。謂律明僧物。體重如山。不

宜私用。若眾僧家奴。比丘得小小倩假便人使用

否。答言。若小小取與得使。大事不得者。即是僧物

故。】

「問。比丘養爪甲長。犯何事。答犯墮。」

【釋。涅槃經云。髮長及爪甲長。是破戒之相。若比丘

畜養爪甲長者。犯何篇事。答。犯墮者。以律云。半月

一剃此是恒式。又經云。惡比丘相。頭髮鬚爪。悉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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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利。是以犯過。】

「問。上座比丘未浴。下座於前浴有犯否。答。犯墮。」

【釋。謂四分戒云。半月洗浴。以除風濕垢穢。無病比

丘應受。須敘臘之尊卑。不違佛制。若上座比丘未

浴洗。而下座不敬上座。即前浴者。有犯事否。答。犯

墮者。以不敬人。如婆羅眾會故。】

「問。比丘器中。忽有異物。或復弊故。不知誰許可取用

否。復可棄否。答。與僧不得私用。」

【釋。異物者。言奇異之物也。弊故者。言弊壞故舊也。

謂四分戒云。不與取者犯棄若比丘應器中。或餘

器中。忽有異物。或復弊故。不知誰許。可得取用否。

若用是不與取。復可棄否。答言。若器中有物。應與

眾僧不得私用者。以無主認者。應屬僧故。若取用

犯棄。】

「問。有一住處多來去僧。所有遺亡。或是神。或是弊衣。

 永無取用者。可取否。答。與眾僧。眾僧停一月一歲

後得用。若後主來。僧物償。若是貴珍寶。眾後不能償

者。勿用。」

【釋。一者。同也。言有招提是僧伽。一同之住處也。神

者。重也。言神重之珍寶也。謂有一住處。多有來去

之僧。所有遺下忘收之物。或是神重之寶。或是弊

故之衣。永遠無人來取用者。其遺忘主。巳作失想。

應不以活死同例。比丘可得取用否。答言。凡招提

所有遺忘。盡與眾僧。不宜自取。雖與眾僧。僧應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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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一月一歲之後。可得用耳。以待彼索故。若用巳

後主來索者。將僧物償之。若遺物是貴珍寶。眾後

不能償者。勿得用之。】

「問。比丘有知舊白衣來造巳。得語上座維那。持僧食

與否。答。僧先令得。不令不得。」

【釋。若比丘有知舊白衣。來於界內。造為其事巳畢。

可得語上座維那。持僧食與否。答言。若僧先有制

令。開與俗人得持僧食與之。不令不得者。言僧先

不有開俗人制令者。不得持食與也。故日藏經云。

時知事人。得利養巳。或自私食。或復盜與親舊俗

人。以是等緣。久處惡道。出巳還入。如是愚痴。不見

當來果報輕重。我今誡勑沙門弟子。念法住持。不

得自稱。我是沙門。真法行人。倚眾僧故他信施物。

或餅。或菓菜。但是眾僧所食之物。不得輙與一切

俗人。亦不得云。此是我物。別而食也。】

「問。比丘捨道還俗。後更出家。前師故是師非。答。非是。」

【釋。捨道者。文云。大德僧聽。我從今日不復能持大

比丘戒。三說。謂佛制受法者為師。不受法者非師。

若比丘捨修道之戒。還歸俗家。後更出家受戒。前

師故舊是師。非也。答言。非是者。巳捨戒法故。】

「問。臨壇諸師僧。可呼言師否。答。無此理。不從受法者

盡不得為師。」

【釋。諸師僧者。言諸人受戒之三師七僧也。謂律明

壇上作法皆名為師。若沙彌登壇受具。其臨近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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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諸人受學之師僧。可得俱呼言師否。答。無此理

者。以臨壇師僧。無此稱呼師之理也。何者。不從彼

受教授。三羯磨。三證戒。四隨相。四依之法故。是以

臨壇者。盡不得為師也。】

「問。一切師得呼為和尚否。稱為弟子否。答。不得。正可

敬重如俗中之尊。」

【釋。一切師者。言一切諸人受戒之師也。謂佛云授

戒法稱為和尚。若一切人受戒之師。皆得呼為和

尚否。皆得稱為弟子否。答言。不得者。以未受法皆

不得稱故。然雖不得。豈可慢之。正可敬重。如俗中

之尊也。報恩經云。問得稱佛作和尚。阿耆梨否。答。

於弟子有和尚等義。佛不為人作和尚。是故不得

稱也。從諸比丘三語三歸受戒。得稱和尚等否。答。

不稱和尚。得稱阿耆梨。大愛道八法受戒。亦得稱

阿耆梨。不得作和尚也。問。佛云何為人。不作和尚

等。答為平等故。佛等心故。令盡事無偏。不與彼作

和尚。不與此作和尚。又止鬪諍故。若作和尚等。則

有親踈。既有親踈。即有鬪諍。又為止誹謗故。若作

和尚。外道當言沙門瞿曇。自言慈等一切。與一作

和尚。不與一作和尚。與俗人無異。又為成三歸故。

若佛作和尚。則墮僧數。如受具三師七僧。十眾受

戒。若作和尚。則入十眾。若入十眾。即墮僧數。無有

佛寶。若無佛寶。不成三歸也。】

【△十四三自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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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歸事品第十四」

【釋。三者。言佛法僧也。自者。言對他住相三寶也。歸

者。投也。依也。言歸投依彼。能息無邊生死苦輪。大

怖畏故。如是三寶。皆自歸乎一體。非他住相也。薩

婆多毗婆沙問曰。三歸以何為性。有論者言。三歸

是教無教性。受三歸時。胡跪合掌。口說三歸。是名

身口教。若淳重心。有身口無教。是謂教無教也。有

云三歸是三業性。身口意業。有云三歸。是善五陰。

以眾生善五陰為三歸。以三寶為所歸。所歸以救

護為義。如人有罪投王。求救護等。歸依佛者。何所

歸依。名歸依佛。答。歸依語。迴轉一切智無學功德。

問為歸依色身。歸依法身耶。答。歸依法身。不歸依

色身。不以色身為佛故。問。若色身非佛者。何以出

佛身血。而得逆罪。答。以色身是法身器故。法身所

依故。若害色身。則得逆罪。不以色身是佛。故得逆

罪。歸依法者。何所歸依。名歸依法。答。歸依語。迴轉

斷欲。無欲盡諦涅槃。問。為歸依自身盡處。他身盡

處。答。歸依自身盡處他身盡處。是歸依法。歸依僧

者。何所歸依。名歸依僧。答。歸依語。迴轉良祐福田。

聲聞學無學功德。是名歸依僧。問。為歸依俗諦僧。

為歸依第一義僧。若歸依第一義諦僧者。佛與提

謂波利。授三自歸。不應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第

一義諦僧常在世間故。答。以俗諦僧。是第一義諦

僧所依。故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欲尊重俗諦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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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如是說。】

「問。三自歸趣得人受。復有不應受者。答。除五逆罪。得。」

【釋。謂律明受戒。以三歸為戒體。若住信人。受於三

寶。皆自歸乎一體。有所趣向。是得與一切人受。復

有不應受者耶。答言。唯除五逆之罪。此不應受。餘

一切人盡得受也。】

「問。三自歸斯行何事。答。身口意不行邪事。及不隨邪

見師。」

【釋。謂律明受三歸者。是為修明心跡之師範也。若

受三歸之後。斯行何事。不乖所受耶。答言。謂身口

意之用。不見有所行二邊邪事。及外不隨謬執已

見。乖於諦理邪見之師者。如是即契三歸之正道

故。】

「問。云何犯自歸。答。好邪見隨外道師。」

【釋。若住信之人。云何所為。即犯所受三自歸邪。答。

此三歸者。由迴彼有無之邪心。轉從一心之正道

故。若好分別之邪見。隨外道師者。即犯三自歸也。】

「問。若犯三自歸。云何悔。答。向本師悔。若無本師。向餘

比丘亦得。」

【釋。謂三歸是入道之正緣。心師之妙迹。若人好邪

見隨邪師。犯自歸云何懺悔。答。若犯之後。但向本

受三歸之師懺悔。即得清淨。若無本師。向餘比丘

亦得。文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好邪見等。犯三歸。

今向大德發露懺悔。三說。彼云慎莫更作。答云。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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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奉持。】

「問。若不能持得還否。答。得。」

【釋。謂三歸既修道之正務。當永奉持。若人邪見之

習厚者。而不能受持。可得還於師否。答。得者。以不

使邪見雜於正道故。不令淨信生不善心故。雖云

得還。巳植當來道種故。】

「問。若還。還云何。答。向本師。若一比丘言。我從今日巳

後。不復能歸佛歸去歸比丘僧。如是三說。若不滿三。

故成就三歸。」

【釋。謂律明比丘捨道還俗。須還戒法。不令在家犯

於過故。若三歸難持。亦得還者。其還之法為云何

也。答言。但向本受三歸之師前。若餘一比丘言。我

某從今日巳後。不復能歸三寶。如是三說。若不滿

三。故成就三歸。以受時三說。還時亦滿於三。方不

成就三歸。問受善難持。當宜獎勸。云何佛許還也。

答。以初受時。植其善因。況後還語豈不熏心至于

多生。必蒙利益。例不輕緣。等一理爾。】

「問。或人受三自歸。乃悔宿命惡逆。為是理非。答。無此

理。」

【釋。律明受戒。須露罪緣。三業無尤。方納戒法。若或

有人受三自歸時。乃悔宿命中。十惡五逆。為是其

理。非耶。答言。無此理者。以現生罪相。輕重不差。宿

命惡逆。有無難定。心境乖違。故無此理。】

「問。三歸正得從一人受。復得從三人。各得受一歸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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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得。」

【釋。謂三自歸者。是一體三寶。名雖有差。其體元同。

以心體本無分別。約智而言。名為佛寶。本自清淨。

絕欲而言。名為法寶。本來圓融。稱理而言。名為僧

寶。是名一體三寶。若三自歸正得從一人受。復得

從三人前。各得受一歸否。答言。不得者。以受一歸

時。二義具足。由體同故。】

「問。受三歸法要終身。復可得一年半年。十日五日否。

答。隨意多少。」

【釋。經言。受八戒法。隨意不定。若人受三歸之法。要

當終盡身形。復可得一年半年十日五日否。答言。

隨其受法人意。多則終盡身形。少則年月日皆

可。】

「問。若從師受。一年半年。自歸日滿後。故是師非。答。一

從受法終身是師。」

【釋。若人從師受三自歸。一年半年。自歸日滿。為如

菩薩永劫之師。為是歸日滿後。故是其師。非耶。答

言。以受法後。無論滿與不滿。但一從受法終身是

師。】

「問。三自歸得伹受一二歸否。答。不得。」

【釋。若受三歸時。既云隨意多少。亦得但受一二歸

否。答不得者。以體雖同。德用差別故。非法非律非

佛所教故。是以不得受一二歸。】

「問。受三自歸現前無師。得逢從文受否。答。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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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謂佛以法為師得成大果。若人受三自歸。或現

前無師。亦得逢於經文。即從文中受否。答。不得。以

無所授之師故。不類法先佛後而相例故。】

「問。先受三歸犯不悔。得更受否。答。不得。要當悔。若欲

當受。捨先所受。若不捨更受者不得。」

【釋。謂律制更受須如法。悔巳得受。若人先受三歸

犯於邪見。隨外道師不懺悔者。可得更受三歸否。

答言不得者。以未悔邪見及師。有覆藏心未得清

淨故。要當悔巳得受。若欲當更受者。捨先所受歸

法。可爾更受。若不捨者。更受不得也。】

【△十五五戒事】

「問五戒事品第十五」

【釋。五戒者。一不殺。謂常念有情。皆惜身命。恕已愍

彼。以慎傷暴。二不盜。謂不與而取。即名為盜。義既

非宜。故止攘竊。三不婬。若在家。即不邪婬。謂女有

三護。法亦禁約。守禮自防。故止羅欲。四不妄語。謂

覆實言虗。誑他欺自。端心質直。所說誠實。五不飲

酒。謂昏性亂神。酒毒頗甚。增長愚痴。故今絕飲。原

佛五戒。本化人倫。若不受持。人間路絕。若持無犯。

承此戒善。越於三塗。得生人中。名人乘法。故經云。

佛弟子有二種。一在家者。初受五戒為本遮三惡

趣。求人天福。以未能永捨家眷緣累故。更加三戒。

助前五戒。一日一夜。種未來世。永出因緣也。】

「問。不受三歸。得受五戒否。答。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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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謂律制受戒。先受三歸戒體。次授戒相。使識相

護持。令戒體圓滿。若人不受三歸。得受五戒否。答

言。不得者。薩婆多云。問。若人不受三歸。得五戒否。

若不白四羯磨。得具戒否。答曰。一切不得。若受五

戒。先受三歸。受三歸竟。爾時巳得五戒。所以說五

戒名者。欲使前人識五戒名字故。若受八戒十戒。

如五戒說。五八十戒。功德力少。是故若受三歸。即

便得戒。不須多緣多力。若具足戒。須多緣多力也。】

「問。若受三歸。犯而不悔者。得受五戒否。答。不得。」

【釋。謂受戒之制。先審其妨。懺滅愆尤。堪稟戒法。若

人先受三歸。犯於邪見及師。而不懺悔者。得受五

戒否。答。不得者。以未懺邪見。有覆藏心。未獲清淨

故。】

「問。受五戒法。可得但受五日十日。一年二年否。答。隨

意多少。」

【釋。謂住信人。欲受五戒。為當要至終身。可得如三

歸。但受五日十日。一年二年否。答。隨意多少者。言

隨住信人意。多則終身。少則年月日皆可也。然此

隨意之制。是開權時事。若至方等時。優波離問。五

戒可得。十日五日否。佛答不得。以如來制戒。各有

限齋。五戒者。必盡形壽。八戒齋法。一日一夜。】

「問。受五戒不悔。得更受否。答。不捨不得更受。不悔亦

不得捨。」

【釋。謂若人巳受五戒。或犯殺業。及於盜等。欲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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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應悔巳更受。而不悔者。可得更受否。答。若不捨

戒。不得更受。以有所受戒在故。縱然捨戒。須當懺

悔。若不悔者。亦不得捨。而更受也。】

「問。五戒盡得悔否。答。若殺人。婬其所尊。及比丘尼。盜

三尊財者。不得悔。餘得悔。」

【釋。謂律明有所犯戒。作法懺悔。若人受五戒。有所

違犯。盡得悔否。答。若住信人殺斷人命。婬其所尊。

及比丘尼。盜三尊財者。皆不得悔。以殺即重婬即

逆重。及尼者。如蓮華色女。在俗與母共夫。與女共

婿。遂驚生死迷亂。乃至於此。若非出家顛倒何息。

即詣佛所。聞法求度。佛命愛道度之證果。後乞食

時。有婆羅門見生染心。伺彼乞食伏于床下。是日

諸尼。竟夜說法。疲極還房。仰臥睡熟。婆羅門。即作

不淨行。彼覺巳昇空。婆羅門床上。生入地獄。盜三

尊財者。如經云。若居士以盜心。取像利養。犯不可

悔。計直輕重。以盜心偷舍利。犯中悔。以恭敬心。而

作是念。佛亦我師。清淨心取無犯。若盜佛像。為供

養故無犯罪也。若為得錢轉賣。得偷蘭遮。盜經不

問供養。不供養。計錢得罪。若盜舍利。偷蘭遮罪也。

僧物可知。餘者。謂除上三戒。餘盡悔也。】

「問。五戒若不能持。得中還否。答。得還。若欲都還五戒。

合三自歸還。言從今日。佛非我尊。我非佛弟子。如是

至三。法亦爾。若還一二三四者。但言我從今日。不復

能持某戒。如是至三。若不滿三。戒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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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謂受戒既隨意多少。若五戒不能持。可得中還

否。答。得還者。以遠近皆得故。若欲都還五戒者。同

前三自歸還如文云云。】

「問。五戒可從五師。各一戒否。答。得。」

【釋。謂三歸受正得一人。以同體故。五戒名體皆差。

若遇緣發心。可從五師。各受一戒否。答。得者。以機

緣應時故。】

「問。既受五戒偏所重。可但分還一二否。答得。」

【釋。謂住信人。既受五戒。偏其所重。難持。可但分還

一二戒否。答。得者。以例受時隨意故。】

「問。五戒可但受一二三否。答。得。隨意多少。」

【釋。謂住信人。於其五戒不能全持。可得但受一二

三戒否。答。得者。以隨機之意得也。若據薩婆多部

毗婆沙問。凡受五戒。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乃

至四戒。受得戒否。答曰。不得。若不得者。有經說。有

少分優婆塞。多分滿分等。此義云何。答曰。所以作

是說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也。】

「問。比丘犯重戒。或犯酒戒得否。答。不得。」

【釋。謂比丘見住信人。犯五戒中。若重若輕。應教懺

悔受持。而故令人犯重。或犯酒戒得否。答。不得。以

無教人犯戒理故。】

「問。頗有八戒白衣否。答。無。惟有八關齋。」

【釋。頗者。可也。八戒者。始於不殺。終至不坐高廣大

床關者。閉也。言持此戒。能閉三惡。開昇天路。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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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也。言齊身口業也。又齊者。秖是中道。後不得食

者。表中道法界外。更無別法故。此戒以齋為體。八

事助成。合而稱之名八關齋謂律制在家。不能終

身守戒。開其方便一二日等。若在家不能齋者。頗

有八戒白衣否。答。無者。以無八支戒之白衣。教中

唯有具體之八關齋。時有以剃髮者。搭衣授八戒。

按經律中。非法非律非佛所教。盖為在家不能終

身持戒。之方便也。故報恩經云。此八戒於七眾中。

何眾所攝。以無終身戒故不名優婆塞。以有一日

一夜戒。不名五常人。當名中間人。是知與出家。授

八戒者。安忍以沙門相。不置七眾內。而置七眾外。

豈唯壞於軌則。亦同無解作師矣。】

【△十六十戒事】

「問十戒事第十六。」

【釋。十戒者。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婬欲。四不妄

語。五不飲酒。六不著香華鬘。香油塗身。七不自歌

舞作倡。及故往觀聽。八不坐高廣大床。九不非時

食。十不捉生像金銀錢寶。若按律文。名下出家者。

先以十戒為本。盡形受持。雖捨家眷因緣執作。於

俗人等是出家。於具戒者。故是在家。是名下出家。

其中出家者。次應捨執作緣務。具受八萬四千向

道因緣。雖捨作業緣務。身口行業未能具足清淨。

心結猶存。未得出要。上及不足。下及有餘。是名中

出家。上出家者。根心猛利。次應捨結使纏縛。捨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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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纏縛者。要得禪定慧力。得禪定慧力。心得解脫。

心得解脫者。名淨身口意。出於緣務煩惱之家。永

處閑靜清凉之室。是名上出家也。】

「問。不受五戒。得受十戒否。答。若先三自歸得。以十戒

中即有五戒。亦不復受。」

【釋。謂善戒經云層樓四級。次第而登。不至初級。至

二級者。無有是處。乃至不至三級。至第四級。無有

是處。若人不受五戒。得受十戒否。答。若先受三歸。

不受五戒者。得受十戒。何者。以十戒中。即有五戒

故。】

「問。犯五戒不悔。得受十戒否。答。不得。若先不知悔已

受。而不悔不得。」

【釋。若人巳受五戒。後犯不悔。得受十戒否。答。不得

者以未如法故。巳受下應有得字。若沙彌先不知。

犯戒懺悔。巳受十戒者得。雖受得戒。亦要懺悔。而

不悔犯不得如法故。】

「問。若師犯重戒。從受十戒得否。答。不得。」

【釋。謂律制和尚。德臘具足。方堪為師。若師犯重戒

從受十戒得否。答。不得者。以師不清淨。所受戒者。

不成就故。】

「問若犯重戒從受十戒得否答不得。」

【釋若犯重戒一句約義脫於闍黎二字以前問中

是和尚故銷文釋義如上。】

「問沙彌犯十戒盡得悔否答同上五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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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此中悔不悔同上五戒之意。】

【△十七沙彌事】

「問沙彌品第十七」

【釋。此品標沙彌悔懺說戒等事。又。間於比丘歲坐

等事。疑是累朝奉。重。藏必重刊。謄寫失其次序也。】

「問。悔須眾否答。不須眾。伹向本師得了。若現在無師。

向餘一比丘亦得。」

【釋。謂比丘犯事輕重之殊。對首懺悔多少不一。若

沙彌悔過時須假眾否。答。不須眾者。以沙彌受戒。

不以多緣多力而成就故。是以悔過但向本師得

了。若現在無有本師。向餘一比丘亦得。】

「問。沙彌半月一說戒否。答。無此理所以爾者。以沙彌

戒不成俗人。然終巳可說。」

【釋。謂佛制比丘半月說戒令長養善法。淨除破戒

之過。若沙彌亦得半月一說戒否。答。無此理者。以

沙彌律無此半月之理也。所以爾者。以沙彌戒不

成俗人然終盡沙彌受比丘戒。方可半月一說。】

「問。沙彌犯戒。得還向沙彌悔否。答。不得。」

【釋。謂沙彌犯戒。悔向本師。及餘比丘。此若無時。可

得還向沙彌悔過否。答。不得者。良由比丘境勝。了

知持犯重輕。亦可勉勗呵責。令其如法。以沙彌智

淺。不解開遮持犯故。】

「問。沙彌得著俗服否。答。不得。」

【釋。律制沙彌剃髮。即著縵衣及裙。是如法之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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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著於世俗人衣服否。答。不得者。以剃髮披緇。形

服相稱故。】

「問。師有種種違法事。沙彌得捨更求師否。答。得。」

【釋。違法事者。言犯戒邪見威儀淨命等。皆違背教

法之事也。若沙彌之師。是模範之義。而有種種違

背法律之事沙彌可得捨離。更求師否。答。得者。以

師有非法別求良導故。】

「問。沙彌叛師。以白衣師。綜習俗竟不捨。或經年月。還

來投。師。故是沙彌非。但悔過而巳。不須更捨戒耶。答。

故是沙彌但向師懺。本不捨戒。不得更受。受亦不得

戒。」

【釋。叛者。返也。綜者。綺縷也。律制離俗沙彌。不得親

習浮遊俗子。及破戒沙彌。恐妨正念。若沙彌叛返

於師。以白衣為師。綜習俗事竟不捨之。或經年月。

還來投其所叛之師。故舊是其沙彌非耶。為是但

悔過咎而巳。不須更捨戒耶。答。雖叛習俗。故是沙

彌。但向師懺綜習之過。不須捨戒。以本不捨戒法。

故不更受也。縱受亦不得戒。】

「問。沙彌為賊所抄。經歷年月。或轉經主。得迯否。答。轉

經主不得。」

【釋。賊者。害也。抄者。擄掠也。若沙彌為賊所抄。經歷

幾年。若干月或轉經主。可得迯走否。答。若賊轉賣。

經於買主不得迯走。以顯未經主得也。】

「問。沙彌犯禁。師僧巳擯謝。否更出家否。答。若不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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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是沙彌可懺而巳。」

【釋。禁者。制也。戒也。止也。大經云。如佛禁無常。汝猶

說者。即破佛禁。舌則墮落。今云佛禁重戒。及邪見

等。律明沙彌犯根本者。是突吉羅滅擯。及邪見等

皆不共住。若人巳受沙彌之戒。干犯佛所禁止之

戒。師僧俱巳擯棄謝退。比得更出家否。答。謂雖擯

謝。若不捨戒。故是沙彌。祇可懺悔而巳。】

「問。白衣時。從沙彌受五戒。然後出家受大戒。本師故

是沙彌。得呼為師否。答。得呼為師。但不得為禮。白衣

時從尼受五戒。然後出家亦爾。」

【釋。謂若人在俗白衣時。從沙彌受五戒。然後出家

受大戒。本師故是沙彌。可得呼為師否。答。得呼為

師。以受法故終身是師。但不得為禮。乖尊卑戒臘

故。又白衣時或從尼受五戒等如上。】

「問。比丘貪資之物。犯何事。答。其罪甚重。昔有一比丘。

貪著一銅鐃。死後作餓鬼。眾分物竟。便來現其身絕

大黤黮。如純黑雲。諸比丘驚怪。此是何物。眾中有得

道者。言是死比丘。貪著銅鐃故。墮餓鬼中。今故貪惜。

來欲索之。諸比丘即以鐃還。既得便捉。舌䑛放地而

去。諸比丘還取之。而絕臭不可近。復使人更鑄作器。

猶臭不可用。以此驗之。知貪為大患。比丘貪著衣服。

乃有自焚之酷。昔有一比丘喜作衣服。晝夜染著。得

病困篤。自知當死。便舉頭視衣。內起毒想言。我死後

誰敢著我此服。不久命終。作化生蛇。還來纏衣。眾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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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比丘出燒葬訖。遣人往取衣物。見蛇纏衣。近咽吐

毒不敢近。即還白眾。具說所見諸比丘便共往看之。

都無敢近者。有一比丘得道。入四等觀。四等觀毒不

中。便往近之。語言此本是汝衣。今非汝有。何以護之。

便即捨去。不遠入一草。毒火出然草。還自燒身。命終

即入地獄。地獄一日之中。三過被燒皆由貪害。」

【釋。謂比丘之行。息滅三毒。若貪愛資生之物。犯何

篇事。答。謂餘長財等。獲咎猶輕。其貪愛資生。及衣

服者。罪甚重也。昔有下引二事證成貪罪。於中各

三。初明貪事之因。次明死後之報。後明結證罪重

也。】

「歲坐竟懺悔文」

【釋此文分三。

○初標歲坐發露三。初僧聽學佛歲

坐。】

「若僧聽。多薩阿竭所受歲坐。比丘應爾。」

【釋。多薩阿竭。此云如來。若僧聽者。言若僧時到。僧

忍聽多薩阿竭所行受歲結坐。我等比丘。應爾受

歲結坐竟懺悔也。問佛從他安居。自安居。答。有言

從他安居。有言自安居。何以故。佛自得一切十力

四無所畏。故不從他。又云佛自結此法。自制此法。

是故自安居。問。佛三語安居。一語安居。答。佛一念

安居。不以口言。以不忘故。

△二明前後開遮。】

「我從歲始至今歲竟。六月中多所違失。違失者戒事。

除二鼻二事。餘不除。是世尊集和僧所教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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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我比丘某。從受歲結坐之始。至今一歲之竟。前

餘安居。六月中。多所違犯過失。違失者戒事。若眼

耳舌身意所犯。如法懺悔。唯開除左右二鼻。所聞

香臭二事也。且如五篇中。欲染之法。始由意中貪

習。次發身行口言。然意雖為欲染之主。若無眼見

耳聞身行口言之助緣。欲染違失戒事。無由而犯

矣。是知鼻聞男女身香亦為助緣。比於四根。茲為

其次。故可除也。餘之四根違失先助。故不除之。然

五根所犯。是大覺世尊。集於和合僧伽。所教勑命

之懺悔也。

△三發露請忍。】

「今我是思念。共諸君發露。陳說所違失事。君各忍受。」

【釋。君者。群也。言請群下。各各忍受發露也。謂今我

比丘。是六月中。思念五根所犯。共諸君發露陳白

而說。所違失事。請君各各。皆忍可受我所犯。令獲

清淨也。

△二別釋二。初明時中全缺。】

「我若九十日。無世尊定。無世尊智。無世尊戒故多犯。

無世尊智。無世尊戒故犯。無世尊戒故犯。無世尊智

故。多失教事。無世尊定故。多犯亂意。」

【釋。文標世尊定智戒者。言如來所演三藏之教。詮

顯戒定智之三學故。非言果位有三學也。謂我比

丘。若於前後九十日時。無有世尊。所說戒定智故。

所以多犯過也。此含有三學而證道果。或於此時。

但有世尊定故。缺於智戒二學。故有犯過也。此含

有戒智二學。缺於定之一學也。無世尊下。別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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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犯事。謂因不學世尊戒故。遂干犯別解脫過。又

不學世尊智故。多有失學佛所教誡之事。又不學

世尊定故。多有違犯乱想邪思之意也。

△二明念

所犯事。】

「或念欲法。不行欲事。或念盜法。不行盜事。或念殺法。

不行殺事。或念欺法。不行欺事。或念僧伽婆尸沙法。

不行僧伽婆尸沙事。」

【釋。或者。不定之辭也。承上時中全缺。主助皆具。故

多違犯過失也。此伹舉意所念戒學。初篇二篇之

事。未具四根之助。雖然過輕。亦須懺也。戒念既爾。

餘之二學。皆念違失可知矣。謂比丘或於此時。念

思欲染之法。不行欲事。或念思盜取三寶之物。及

官民物之法。不行盜事。或念思殺害於人。及故殺

眾生之法。不行殺事。或念思欺人而言。證得智果

之法。不行欺事。或念思僧伽婆尸沙。身相觸至於

污他家之法。不行僧伽婆尸沙事。

△三結犯事通

輕。】

「此九十日中所犯事通威儀」

【釋。謂比丘於此九十日中。五根所犯之事。不但初

二篇巳犯之事。及念思未犯。乃至通於威儀之事。

亦須作法懺悔也。良由佛制。受歲比丘。自恣舉過。

發露懺悔。內心無隱覆。外律獲清淨。禪定解脫。皆

有之矣。縱未證得。豈不罪滅福生乎。】

「此後三問。白衣欲出家。及多人受戒。沙彌受戒。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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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略書之。

授五戒。比丘唯得授婆羅門。於餘者。尼授不得問中

間事。問者犯僧殘。」

【釋。此文少問否答三字。謂律制受戒。預審其妨。遮

難清淨。方堪如法。問。若比丘授人五戒。唯得授婆

羅門戒問之。及於餘者皆可問否。答。謂婆羅門及

餘者皆須問之。伹與尼授。比丘不得問中間事。以

女身中間隱屑之事。令彼羞慚故。若違而問者。犯

僧殘。以同婬欲語故。】

「問。一切所有。王者不全施。得取否。答。王者不嫌便得。」

【釋。謂律制惡求多求犯罪。施而取之生人福故。若

比丘於四事等。一切所有是助道之緣。而王者。但

供一二。不全施與。比丘得取未施物否。答。若王者

不嫌難滿難養者。便得取之。影嫌者不得取也。】

「問。見人行欲不呵犯事否。答。前人可諫。不諫犯捨墮。

若不可諫。向一比丘好發露。」

【釋。謂戒明菩薩入僧中見非法笑者。不呵止之犯

罪。若比丘見人行欲。不呵止之犯事否。答。若前行

欲之人。不覺而犯。可諫令悔。捨不諫者。犯捨墮。以

慢佛語故。若或兇惡。及豪強之力。而不可諫者。即

向一比丘好發露亦得。不乖戒和同修之德也。】

「問。比丘先犯事。更受戒得共住否。答。犯重不得更受

戒。決斷講過得。更作不悔亦不得。況得共住。」

【釋。律制波羅夷不共住。若比丘先犯事。不捨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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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沙彌。更受戒可得共住否。答言。犯重者。不得

更受戒。豈得共住。若犯決斷。不須捨戒。但講說悔

過一種羯磨得更受戒。若決斷二種羯磨中。更作

決斷不悔。亦不得更受戒。況得共住。】

「問。有急事比丘。持弓箭上舡。可隨去否。答。主犯重。寄

載犯捨墮。」

【釋。律禁不得觀象馬勢力。併弓刀等。若有賊難兵

難等。比丘持弓箭上舡。寄載比丘可隨去否。答。主

載比丘犯重。以比丘出俗。當秉般若弓。堅固箭。殺

煩惱賊。期出生死而持刀兵器。正與賊叛同事故。

若寄載者。犯捨墮。以慢佛語故。】

「問。比丘官逼作非法。犯何事。答。不得作。」

【釋。謂律明僧之綱要有三。如法如律如佛所教。若

比丘被官法所逼作非教法之事者。犯何事。答。不

得作者。以官法雖逼。決不可為。故經云。寧可失身

命。甚勿有所犯是也。】

「問。二男共戲便止。犯何事。答。成犯決斷。」

【釋。此問同前解意。】

「問。比丘盜聽二男行欲。犯何事。答。無欲心聽。犯捨墮。

有欲心聽。身不失。犯突吉羅。」

【釋。承上成二男者犯過。若比丘知彼二男。覆障處

行欲而盜聽者。犯何篇事。答。若無欲心聽。犯捨墮。

以知而不呵。即慢佛語故。若有欲心聽。而身不失。

犯突吉羅。若失犯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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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比丘病不能行。得乘車馬否。答。雄者盡得。雌者無

想犯捨墮。有想犯決斷。不知是雌無罪。」

【釋。律禁騎乘有罪。若比丘病。難以行走。得乘車馬

否。答。若雄者盡得。以制比丘不與女身相觸故。今

非畜生女。兼有病緣異念不生故。雌者。無想犯捨

墮。以慢佛語故。若有想犯決斷。以與畜生女身觸

故。不知是雌無罪。以無想心故。】

「問。比丘嫌經不好賣去。更作好者。犯何事。答。賣經如

賣父母罪同。」

【釋。謂經詮妙義。乃法身父母。應尊重供養。豈在莊

飾精奇。故不宜嫌。若比丘嫌經不好賣去。更作好

者。犯何篇事。答。若比丘賣經其罪甚重。如人賣父

母。即逆罪同也。】

「問。二男角力犯何事。答。犯墮。」

【釋。角者。競也。觸也。謂比丘應以忍辱之力。示人。是

大人覺者。若成於二男角競血氣之力。是小人掉

舉。犯何篇事。答。犯墮者。以與相扠相撲同故。】

「問。畜生行欲。比丘驗令全別離。犯何事。答。犯捨墮。」

【釋。經云。比丘守護根門。如龜藏六。不得縱心而視

邪境。若畜生行欲。比丘驗其令全方別離之。犯何

篇事。答。犯捨墮。以慢佛語故。】

「問。著小衣行留大衣得受人施否。答言。得。」

【釋。謂入聚落應著大衣受施。若比丘著小衣行入

聚落中施主家。留大衣於界內。得受他施否。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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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者。以三法衣。皆名福田衣故。】

「問。比丘夏中得受僧物否。答。若施僧物即應分。不得

停。」

【釋。謂比丘夏滿方受衣財。有急施衣止開十日。若

於夏坐中不受施物。有人施僧物。可得受僧物否。

答。若檀越施現前僧物。即應分不得停止。若停止

夏滿有去來之僧故。以顯非僧不得受。】

「問。比丘有好知家結事委任之。更異比丘從乞得物。

犯何事。答。觀主人意不得犯捨墮。知主意好得取。」

【釋。律明比丘乞食振錫三下。三若不來至於五下。

五若不來至於七下。以不令施者生譏嫌故。若比

丘有好知家。而結屬家事委任之。更有異比丘。從

其委託乞求得物。而任之有犯何篇事。答。委託比

丘觀主人意惡不得與。若與犯捨墮。以取有主之

物故。若知主人意好者。得取與也。】

「問。鳩雀於人舍內作窠。比丘破。或塞鼠孔。犯何事。答。

鳩雀未有子得去。有子不得。鼠穴唯有一孔不得塞。

若有內外孔。得塞內者。」

【釋。比丘不得壞鬼神村種子村。犯墮。若鳩雀於人

舍內作窠巢。比丘破之。或塞鼠孔。犯何篇事。答。若

鳩雀窠中。未有雛子得去。有子不得。以損眾生命

故。若鼠唯有一孔者不得塞。以絕彼命故。若有內

外孔者。得塞內者。留於外孔令出入故。】

「問。比丘得與師友同學。得作書否。答。在他方情通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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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不得。」

【釋。律明弟子於師當三時敬禮。晨昏問訊。於友應

迎來送去。以酧拔濟輔助之功。若比丘或遊行於

它方。得與師友同學。修作書信問候表其誠否。答。

若在它方得作。情通異國。不得作書。以犯王禁故。】

「問。人出家王法父母不聽。為得戒否。答。不得。」

【釋。律制犯輕遮者。不得受戒。若人出家。王法父母

俱不聽。度之受戒。此人為得戒否。答。不得戒。以故

違佛禁也。又非法非律非佛所教故。

△三流通分三。初讚請。二許說。三奉行。初讚請。】

「爾時目連從座而起。白佛言世尊。快說毗尼。於如來

滅後。誰能受持如是毗尼。」

【釋。快說毗尼者。言快然。暢佛所懷。答說目連。啟問

五百。輕重之事。因果罪福之緣。令無慚僧咸生善

信。離苦得樂故。但未知滅後。誰能受持如是毗尼

之法也。

△二許說二。初思者能持。二謗者輪迴。初

思者能持。】

「佛言。目連。思學毗尼者。當知是人。能修行如是毗尼。」

【釋。謂佛言目連。若人於如來滅後末法。聞是毗尼。

能思而修之。學而習之。當知是人。決能修行。如是

毗尼也。

△二謗者輪迴。】

「佛告目連。吾滅度後。若有比丘比丘尼。誹謗如是毗

尼者。是魔朋侶。非吾弟子。如是人輩。世世學道不成。

不出三界。吾今憐愍諸眾生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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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謂佛告目連。若吾滅度之後。有比丘比丘尼。聞

是戒巳。即誹謗言。此乃為小乘鈍根令循方便之

事。非我大乘利智之行。不信入大之本者。當知是

人是魔朋侶。以不樂慕戒法故。非吾弟子者。以不

依佛教故。如此人輩。豈但不思習佛道。縱然世世

思學佛道。徒用其功。不成無學。以不信戒為道本

故。是以永處輪迴。不能超出三界故。是故吾今憐

愍諸眾生輩。故說斯戒。脫凡入聖之要輔也。

△三

奉行。】

「是時目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釋。聞說喜者。謂目連聖者。聞佛所說輕重之事。罪

福之緣。又說受持者。速出輪迴。疾成佛道。言誹謗

者。永處生死。佛道無成。由是能令無慚比丘。仰學

珍重。於戒緩者。欣慕修學。共出輪迴。期登極果。是

佛慈悲善護流通。所以尊者。聞是說巳。歡喜奉行。】

偈曰。

「 超凡入聖戒為先

 珍重修持志特堅

 極位護斯成最勝

 初心於是學猶偏

 目連五百慈悲問

 愚輩三思採律箋

 仰願法門崇信者

 脩因當列佛三千」

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釋卷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