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羯磨文釋

菩薩戒羯磨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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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攝眾生戒。無生不度。梵語羯磨。或翻作法。或翻

辦事。或翻為業。以義求之。即是白眾作法。辦如法

之事業也。文分為三。受戒羯磨第一。懺罪羯磨第

二。得捨差別第三。

受戒羯磨第一又分為二。初明從師受。二明像

前受。

初中有四。初啟白請證。二正授戒法。三

總結畢儀。四揀擇非器。

初中二。初求許。二正

白。

初又二。初求。二許。

今初。】

「若諸菩薩。欲學菩薩三聚淨戒。或是在家。或是出家。

先於無上正等菩提。發弘願巳。當審訪求同法菩薩。

巳發大願。有智有力。於語表義能授能開。於如是等

功德具足勝菩薩所。先禮雙足偏袒右肩。膝輪著地。

合掌恭敬。如是請言。大德憶念。我如是名。於大德所。

乞受一切菩薩淨戒。惟願須臾不辭勞倦哀愍聽授。

第二第三。亦如是說。既作如是無倒請巳。偏袒右肩。

恭敬禮拜。供養十方三世諸佛世尊。巳入大地得大

智慧得大神通諸菩薩眾。現前專念彼諸功德。生殷

淨心。」

【菩提心寶。人所固有。發心求戒。便得名為菩薩。既

為菩薩。須學三聚淨戒。欲學此戒。理應秉受。葢秖

此重輕諸戒。既能止惡。便具眾善。既能自攝。便能

攝生。故即名為三聚淨戒。此戒不論在家出家。但

要先發弘願以為其本。然後堪受。若不發弘願者。

縱令求受。不得戒也。既發願求受。當審訪求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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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審者。求之精詳。訪者。求之周切。葢不審。則恐

歸非其師。不訪。則恐失於良導。言同法者。即是先

得我心之所同然。必欲上求下化者也。若非同法。

豈堪作師。又雖巳發大願。更須有智。則自知法用。

有力。則能加被人。於語表義能授能開。則依義不

依語。故能應根而與。隨機而答。具足如斯勝功德

者。方可為師。既得師巳。乃須三業專請。先禮雙足。

表於至敬。偏袒跪膝。表於至謙。合掌。表於心無二

向。此皆身業清淨。恭敬二字。即意善清淨。如是請

言等。即口業清淨。請辭須三說者。二則不切。四則

太煩。故但三說。名為處中。三業皆淨。如法而請。乃

名為無倒請。既請之後。又復敬禮供養諸佛菩薩。

念彼功德。生於殷重清淨心者。以此菩薩戒法。乃

徧用法界諸佛菩薩為師為證。一受之後。十方諸

佛。皆是我師。大地菩薩。皆同我學。生如是心。方名

殷重。方名清淨也。大地。即歡喜地。乃至法雲地。具

如華嚴等經廣明。

二許。】

「若諸菩薩。欲授(此)菩薩(以)菩薩戒時。先應為說菩薩

法藏摩怛理迦。菩薩學處及犯處相。令其聽受(應)以

(智)智觀察(彼人)自所意樂。(必須)堪能思(量決)擇受菩薩戒。非

惟(以)他(人相)勸(故受)非為(欲)勝他(故受)當知是名堅固菩薩。

堪受菩薩淨戒律儀。(乃)以受戒(之)法。如(其所)應(而)正授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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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求師。既須審訪。師攝弟子。亦須詳慎也。摩怛

理迦。此云本母。善釋諸法相義。有似於阿毗曇。本

母能生妙慧。妙慧因論而生。故展轉皆名慧論。菩

薩學處。指重輕諸戒。犯處。指諸戒中犯有染汙不

染汙等。夫以彼來求受。尚須如此觀察。則其慎重

可知。今有輙勸人受者。胡不稍思之耶。

二正白為三。初求受者白。二授法者白。三明其

獲益。

初中又三。初白儀。二白辭。三白後淨心。

今初。】

「其受戒菩薩。復於彼有智有力勝菩薩所。謙下恭敬。

膝輪據地。對佛像前。合掌請言。」

【二白辭。】

「惟願大德哀愍。授我菩薩淨戒。」

【前是師前私請。今復像前正請也。私請須三說者。

師未聽許。應鄭重故。正請惟一說者。師巳聽許。不

煩凟故。

三白後淨心。】

「如是請巳。專念一境。長養淨心。我今不久當得無盡

無量無上大功德藏。即隨思惟如是事義。默然而住。」

【一境。即現前受戒事境。淨心。即求戒之心也。攝眾

生戒。是解脫德。名無盡大功德藏。攝善法戒。是般

若德。名無量大功德藏。攝律儀戒。是法身德。名無

上大功德藏。又一聚即三聚故無盡。三聚即一聚

故無量。最尊最貴。不可思議故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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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法者白又二。初審問。二啟白。

今初。】

「爾時有智有力菩薩。於彼能行正行菩薩。以無亂心。

若坐若立。而作是言。汝如是名善男子聽。汝是菩薩

不。彼應答言是。發菩提願未。應答言巳發。自此巳後。

應作是言。汝如是名善男子聽。汝等今者。欲於我所

受諸菩薩一切學處。受諸菩薩一切淨戒。謂律儀戒。

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

切菩薩巳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

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巳

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現在一切菩薩今學。汝能受

不。答言能受。能授菩薩第二第三。亦如是說。能受菩

薩第二第三。亦如是答。」

【無亂心者。正慧觀察。與菩提心相應。乃能以心印

心。不惟口讀文言而巳。是中共有三番問答。初須

直下承當菩薩之名。不生退屈。二須真實發菩提

願。不惟虗名。三須真實能受能學三聚淨戒。不惟

空願也。前二問答止一徧者。意決定故。第三問答

須三徧者。貴詳審故。

二啟白。】

「如是受巳。能受菩薩不起於座。能授菩薩對佛像前。

普於十方現住諸佛。及諸菩薩。恭敬供養。頂禮雙足。

作是白言。仰啟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

今於此中。現有某名菩薩。於我某菩薩所。乃至三說

受菩薩戒。我為作證。惟願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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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佛菩薩。第一真聖。於現不現一切時處一切有情。

皆現覺者。於此某名受戒菩薩。亦為作證。第二第三。

亦如是說。」

【能受菩薩不起於座。謂仍前胡跪。以聽授者之啟

白也。此之三白。正是授戒羯磨。初羯磨竟。十方世

界妙善戒法。繇心業力。悉皆震動。二羯磨竟。十方

世界妙善戒法。如雲如葢。覆受者頂。三羯磨竟。十

方世界妙善戒法。從受者頂門。流入身心。充滿正

報。盡未來際。永為佛種。

三明其獲益。】

「如是受戒羯磨畢竟。從此無間。普於十方無邊無際

諸世界中現住諸佛。巳入大地諸菩薩前。法爾相現。

由此表示如是菩薩。巳受菩薩所受淨戒爾時十方

諸佛菩薩觀是菩薩法爾之相。生起憶念故。正智見

轉。由正智見如實覺知某世界中。某名菩薩。(在於)某菩

薩所。正受菩薩所受淨戒。一切於此受戒菩薩。如子

如弟。生親善意。眷念憐愍。由佛菩薩眷念憐愍。令是

菩薩希求善法。倍復增長。無有退減。如是名為受菩

薩戒啟白請證。」

【現前一念心性。本自豎窮橫徧。今能稱性發菩提

心。受菩薩戒。則與一切諸佛菩薩心精通脗。故羯

磨一畢。法爾能令諸佛菩薩悉知悉見乃至眷念

憐愍加被。使其倍增進也。感應道交。不可思議若

此。奈何羣迷不發心耶。初啟白請證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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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授戒法四。初明戒相。二明犯相。三簡異小

乘。四結歎功勝。

初又三。初標徵。二別釋。三結

成。

今初。】

「若諸菩薩住戒律儀。有其四種他勝處法。何等為四。」

【他勝處法者。智慧為自。煩惱為他。佛法為自。魔力

為他。發心受菩薩戒。本欲摧伏魔軍。破煩惱賊。今

犯此戒。反被煩惱所勝。亦為魔力所勝也。然梵網

具明十重。今秖列後四者。凡有三義。一者殺盜婬

妄。名為根本戒法。無論在家出家沙彌比丘。欲受

此菩薩戒者。必巳先受五戒十戒。及具戒等。何勞

更宣。今但申明上弘下化。增上律儀而巳。二者根

本戒法。七眾設犯。不通懺悔。縱令大乘許其懺悔。

須見好相。今此四戒。若輭中品纏犯。止須懺除。上

品纏犯。猶容重受。故不可以根本四戒。相濫同也。

三者菩薩之行。或順或逆。方便甚多。故殺盜婬妄。

容有開遮。惟此四戒。隨於一一方所。一一趣中。悉

不得犯。故獨明之。

二別釋即為四。第一讚毀他戒。】

「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一

他勝處法。」

【瞋毀尚輕。貪讚乃重。讚毀合行。令人疎他親巳。豈

菩薩之心哉。

第二慳惜財法戒。】

「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慳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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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求財者。來現在前。不起哀愍。而修慧捨。此求法者。

來現在前。性慳法故。雖現有法。而不捨施。是名第二

他勝處法。」

【財法二施。菩薩正務。現有資財。揀非無財。貧苦無

怙。揀非不應求者。此而不施。無慧甚矣。為菩提故

勤行布施。不住於相。名為慧捨也。正求法者。揀非

不求。雖現有法。揀非無法。此而不捨。安用知法耶。

第三瞋不受悔戒。】

「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惟發起

麤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

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謝。

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

【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況可捶打損惱。況可懺

猶不受乎。既巳隔絕眾生。菩提願力安在。

第四說相似法戒。】

「若諸菩薩。謗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

於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隨他轉。是名第四他勝處法。」

【真實正法。決與一印三印相應。像似正法。則似是

而非。決與愛見二網相應。說此像似之法。即名謗

菩薩藏。葢不必排撥毀呰而後為謗法也。舊巳流

通。重為舉揚名宣說。闡擴輔翼。令使增廣名開示。

自創新談。別陳宗旨名建立。自信解者。即是邪師。

隨他轉者。即邪弟子。邪正不辨。則弘法者盡皆謗

法者耳。可不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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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成。】

「如是名為菩薩四種他勝處法。」

【名為菩薩他勝處者。正顯不與小乘共也。若殺盜

婬妄。則大小乘共。名為根本戒矣。初明戒相竟。

二明犯相二。初出過。二簡別。

今初。】

「菩薩於四他勝處法。隨犯四種。況犯一切。不復堪能

於現法中。增長攝受廣大菩提資糧。不復堪能於現

法中。意樂清淨。是即名為相似菩薩。非真菩薩。」

【隨犯四種。言四中隨犯其一也。況犯一切。言具犯

四種也。現法。即現在一生。廣大菩提資糧。即六度

萬行等。意樂清淨。即菩薩淨心地也。

二簡別。】

「菩薩若用輭中品纏。毀犯四種他勝處法。不捨菩薩

淨戒律儀。上品纏犯。即名為捨。若諸菩薩。毀犯四種

他勝處法。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

當知說名上品纏犯。」

【纏即十纏。一瞋。二覆。三睡。四眠。五掉。六悔。七嫉。八

慳。九無慚。十無愧。各有下中上品。輭即下品也。下

品中品十纏犯戒。不名失戒。上品纏犯。便為失戒

捨即失也。數數現行以下。重釋上品纏犯之相。二

明犯相竟。

三簡異小乘二。初明不失。二明失巳容受。

初。】

「非諸菩薩暫一現行他勝處法。便捨菩薩淨戒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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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諸苾蒭犯他勝處法。即便棄捨別解脫戒。」

【苾蒭。即比丘。梵音楚夏耳。比丘戒法。專藉外緣。故

易失。菩薩戒法。繇菩提心所感。故難失也。又比丘

他勝處法。是婬盜殺妄。故一犯永失。菩薩他勝處

法。是毀慳瞋謗。故偶犯仍未失也。別解脫者。梵名

波羅提木叉。

二明失巳容受。】

「若諸菩薩。由此毀犯。棄捨菩薩淨戒律儀。於現法中。

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蒭住別解脫戒。犯他勝法。

於現法中。不任更受。」

【由此毀犯。謂上品纏犯也。縱令失戒。猶許更受。故

不同小乘也。然復應知以上品纏。犯此毀慳瞋謗

四戒。但失菩薩戒。不失比丘戒。故設懺悔。仍任更

受。若犯殺盜婬妄四戒。則既失比丘戒。并失菩薩

戒。不任更受。雖依梵網懺悔。得見好相。止許作菩

薩優婆塞。或作菩薩沙彌。終不得作菩薩比丘矣。

三簡異小乘竟。

四結歎功勝二。初明勝。二例明。

今初。】

「如是菩薩所受淨戒。於餘一切所受淨戒最勝最上。

無量無邊大功德藏之所隨逐。第一最上善心意樂

之所發起。普能除滅於一切有情一切種惡行。」

【餘一切所受淨戒。指八戒五戒十戒具戒等。以此

種種淨戒。無不從菩薩淨戒海中流出。無不還歸

菩薩淨戒海中。故惟此戒為最勝最上。乃總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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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德藏之所隨逐。歎其所獲勝益。第一意樂之

所發起。歎其因地勝心。普能除滅一切惡行。歎其

滅罪勝力。

二例明。】

「一切別解脫律儀。於此菩薩律儀戒。百分不及一。千

分不及一。數分計分算分喻分。乃至鄔波尼殺曇分

亦不及一。攝受一切大功德故。」

【一切別解脫律儀。亦指八戒乃至具戒言之。鄔波

尼殺曇。此翻近少。謂微塵是色之近少分也。大文

二正授戒法竟。

三總結畢儀。】

「如是巳作受菩薩戒羯磨等事。授受菩薩俱起。供養

普於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頂禮雙足。

恭敬而退。」

【此總結啟白請證。及正授戒法之後。應各運心普

供養也。

四揀擇非器二。初不從受。二不為說。

今初。】

「又諸菩薩。不從一切諸聰慧者求受菩薩所受淨戒

無淨信者。不應從受。謂於如是所受淨戒。初無信解。

不能趣入。不善思惟。有慳貪者。慳貪蔽者。有大欲者。

無喜足者。不應從受。毀淨戒者。於諸學處無恭敬者。

於戒律儀有慢緩者。不應從受。有忿恨者。多不忍者。

於他違犯不堪耐者。不應從受。有懶惰者。有懈怠者。

多分耽著。日夜睡眠。樂倚樂臥。樂好合徒侶樂嬉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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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應從受。心散亂者。下至不能𤚼牛乳頃善心一

緣住修習者。不應從受。有闇昧者。愚癡類者。極劣心

者。誹謗菩薩素怛纜藏及摩怛迦者。不應從受。」

【此明菩薩法師應須揀擇根器。不可妄順人求而

使其輙受也。葢此菩薩淨戒。乃是諸聰慧者之所

求受。今彼既無淨信。乃至誹謗經論。何堪受此戒

耶。文中略列二十二類。一無淨信。所謂不能趣入。

不善思惟。二有慳貪。三慳貪增上戒蔽。四有大欲。

五無喜足。六毀淨戒。謂隨於所受八戒五戒十戒

具戒既有毀犯。未經懺悔得好相者。皆為遮障。七

不恭敬學處。八有慢緩。既於八戒至具戒等尚不

不恭慢緩。何堪受此增上大戒。九有忿恨。十多不

忍。十一不堪耐他違犯。十二懶惰而不勇猛。十三

懈怠而不精進。十四多分有所耽著。十五睡眠倚

臥。十六樂合徒眾。十七樂於嬉談。十八散亂。不能

善心一緣。十九闇昧。二十愚癡。二十一極劣心。二

十二誹謗經論。如此諸人。決定不能被弘誓鎧。趣

向菩提。故皆不應從受也。𤚼。音遘。取牛乳頃。明其

至暫。素怛纜。即修多羅。此云契經。摩怛迦。即摩怛

理進。解現上文。梵網不許揀擇種姓。今文特令揀

擇根器。影略互成。不可不知。

二不為說。】

「又諸菩薩。於受菩薩戒律儀法。雖巳具足受持究竟。

而於毀謗菩薩藏者無信有情。終不率爾宣示開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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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者何。為其聞巳。不能信解。大無知障之所覆蔽。

便生誹謗。由誹謗故。如住菩薩淨戒律儀。成就無量

大功德藏。彼誹謗者。亦為無量大罪業藏之所隨逐。

乃至一切惡言惡見及惡思惟未永棄捨。終不免離。」

【菩薩說法。貴在觀機。若見有情。於此淨戒能生信

樂。則應宣示開悟。令其發起受戒之心。故梵網有

不化眾生之戒。然大須隨時思察。豈容率爾妄宣。

反令眾生墮罪業耶。當知彼經此論。亦互成也。巳

上大科初明從師受竟。

二明像前受。】

「若諸菩薩。欲受菩薩淨戒律儀。若不會遇具足功德

補特伽羅。爾時應對如來像前。自受菩薩淨戒律儀。

應如是受。偏袒右肩。右膝著地。作如是言。我如是名。

仰啟十方一切如來。巳入大地諸菩薩眾。我今欲於

十方世界佛菩薩所。誓受一切菩薩學處。誓受一切

菩薩淨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學

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巳具。未來一切菩薩當

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於是淨

戒。過去一切菩薩巳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普於十

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第二第三。亦如是說。說巳應

起。所餘一切。如前應知。」

【補特伽羅。此翻有情。具足功德。謂巳發大願。有智

有力。於語表義能授能開等也。審訪不得。方許像

前自受。若遇明師而不從受。非癡即慢矣。梵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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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求見好相。此中但貴發菩提心。今人設欲自誓

受戒。大須自斟酌也。仰啟十方等。即是三羯磨文。

所餘一切如前應知。謂法爾相現。及四重法等。巳

上受戒羯磨第一竟。

懺罪羯磨第二又分為二。初誡令勿犯。二設犯

應懺。

今初。】

「若諸菩薩。從他正受戒律儀巳。由善清淨求。學意樂。

菩提意樂。饒益一切有情意樂。生起最極尊重恭敬。

從初專精。不應違犯。」

【或初師前。或於像前。皆名從他正受。善清淨求學

意樂。約攝律儀戒言之。菩提意樂。約攝善法戒言

之。饒益一切有情意樂。約攝眾生戒言之。從初受

巳。即應專一精純。恒時護持。護持此戒。不令違犯。

即便具足三聚功德也。

二設犯應懺又二。初總誡疾除。二別示二懺。

今初。】

「設有違犯。即應如法疾疾悔除。令得還淨。」

【有犯不悔。則日夜增長罪惡。故應疾疾除之。欲除

其罪而不能如法。罪亦不除。故先誡令如法也。譬

如淨衣。偶觸汙穢。速以灰水洗浣。乃可還淨。不用

灰水。臭氣不滅。停待時日。臭氣亦難除矣。

二別示二懺又二。初對首懺。二自誓懺。

初又

二。初明所對之人。二明懺法差別。

今初。】

「如是菩薩一切違犯。當知皆是惡作所攝。應向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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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語表業能覺能授。小乘大乘補特伽羅。發露懺悔。」

【一切違犯。通指此中四重。及戒本中四十一輕而

言之也。比丘戒法。局在僧輪。故詳列五篇七聚。名

為秘法。菩薩戒法。通於七眾。故一切違犯。均名惡

作。但有可悔不可悔若輕若重之殊耳。受戒必須

大乘法師。懺悔不拘小乘大乘者。以小乘比丘。亦

是住持僧寶。堪為菩薩滅罪故也。

二明懺法差別又三。初懺上品纏犯。二懺中品

纏犯。三懺下品纏犯。及餘違犯。

今初。】

「若諸菩薩。以上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失戒律儀。

應當更受。」

【如上他勝處法。即指毀慳瞋謗四戒而言之也。故

雖失戒。猶許更受。若犯殺盜婬妄。則須求見好相

矣。

二懺中品纏犯。】

「若中品纏。違犯如是他勝處法。應對於三補特伽羅。

或過是數。應如發露除惡作法。先當稱述所犯事名。

應作是說。長老專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違越菩薩

毗柰耶法。如前稱事。犯惡作罪。餘如苾蒭發露悔滅。

惡作罪法。應如是說。」

【餘如苾蒭等者。應言。長老一心念。我某甲。犯某甲

罪。今從長老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悔

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覆藏。長老憶念我清

淨戒身。具足清淨布薩。如是三說。彼應語言。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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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心。應生厭離。答言。爾。又若對三有情懺悔者。彼

犯罪人。既至三有情邊說罪事巳。於此三有情中。

隨一受懺悔者。應先問餘二有情言。若長老聽我

受某甲菩薩懺者。我當受。二人應答言。可爾。然後

受其懺悔。若對過三人數懺悔。即是對僧。應往僧

中偏袒。脫屣。禮僧足。胡跪合掌。如是白。大德僧聽。

我某甲。犯某甲罪。今從僧乞懺悔。如是三說。是中

隨一受懺者應作白言。大德僧聽。此某甲菩薩。犯

某甲罪。今從僧懺悔。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受某甲

菩薩懺。白如是。白巳。犯罪者方陳懺辭。乃至。語言

自責汝心。應生厭離。犯罪者答言爾。

三懺下品纏犯。及餘違犯。】

「若下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及餘違犯。應對於一

補特伽羅發露。悔法當知如前。」

【餘違犯。即戒本經中四十一輕。亦名眾多犯。亦名

輕垢罪也。初對首懺竟。

二自誓懺。】

「若無隨順補特伽羅可對發露。悔除所犯。爾時菩薩

以淨意樂。起自誓心。我當決定防護當來。終不重犯。

如是於犯還出還淨。」

【隨順補特伽羅。謂隨順小乘大乘正法。於語表業

能覺能授者也。不應向未受戒人懺悔。亦不應向

有違犯人懺悔。故設無清淨大小乘人。但可自誓

而巳。自誓誠切。則罪還出而戒還淨矣。巳上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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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磨第二竟。

得捨差別第三又分為二。初明捨戒差別。二明

得戒差別。

今初。】

「略由二緣。捨諸菩薩淨戒律儀。一者棄捨無上正等

菩提大願。二者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

【捨戒。即失戒也。先發無上正等菩提大願。乃得受

戒。今既棄捨此願。則戒亦隨失。此一緣也。上品纏

犯他勝處法。此二緣也。然或重發大願。如法悔除。

仍可重受。

次明得戒差別又二。初明盡未來永得。一釋轉

生重受疑。

今初。】

「若諸菩薩。雖復轉身徧十方界。在在生處。不捨菩薩

淨戒律儀。由是菩薩不捨無上菩提大願。亦不現行

上品纏犯他勝處法。」

【八關戒法。局在一日一夜。五戒十戒具戒。局在盡

壽。惟此菩薩戒法。一得永得。直至盡未來時。若無

退心犯重二緣。終不捨失也。

二釋轉生重受疑。】

「若諸菩薩。轉受餘生。忘失本念。值遇善友。為欲覺悟

菩薩戒念。雖數重受。而非新受。亦不新得。」

【無作戒體。一發之後。永為佛種。縱令轉生忘失。然

既無退心犯重二緣。當知戒體仍在。雖數數重受。

但令覺悟而巳。豈名新受新得哉。】

菩薩戒羯磨文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