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

阿毘達磨俱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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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結有九種。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

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

慳結。此中愛結謂三界貪。餘隨所應當辯

其相。見結謂三見。取結謂二取。依如是理

故。有說言。頗有見相應法為愛結繫非見

結繫。非不有見隨眠隨增。曰有。云何。集智

已生滅智未生見滅道所斷二取相應法。彼

為愛結為所緣繫非見結繫。遍行見結已

永斷故。非遍見結所緣相應二俱無故。然彼

有見隨眠隨增。二取見隨眠於彼隨增故。何

緣三見別立見結二取別立為取結耶。三

見二取物取等故。謂彼三見有十八物。二取

亦然。故名物等。三等所取。二等能取。故名

取等。所取能取有差別故立為二結。何故

纏中嫉慳二種建立為結非餘纏耶。二唯不

善自在起故。謂唯此二兩義具足。餘皆不然。

故唯立二。若纏唯八此釋可然。許有十纏

此釋非理。以忿覆二種亦具兩義故。由此

若許具有十纏。應言嫉慳過失尤重。謂此

二種數現行故。又二能為賤貪因故。遍顯

慼歡隨煩惱故。惱亂出家在家部故。或惱

亂天阿素洛故。或惱人天二勝趣故。或惱

亂他及自部故。佛於餘處依差別門。即

以結聲說有五種。頌曰。

「 又五順下分

 由二不超欲

 由三復還下

 攝門根故三

 或不欲發趣

 迷道及疑道

 能障趣解脫

 故唯說斷三」

論曰。何等為五。謂有身見戒禁取疑欲貪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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恚。何緣此五名順下分。此五順益下分界

故。謂唯欲界得下分名。此五於彼能為順

益。由後二種不能超欲界。設有能超由

前三還下。如守獄卒防邏人故。有餘師說。

言下分者。謂下有情即諸異生。及下界即欲

界。前三能障超下有情。後二能令不超下

界。故五皆得順下分名。諸得預流六煩惱

斷。何緣但說斷三結耶。理實應言斷六煩

惱。攝門根故但說斷三。謂所斷中類有三

種。唯一通二通四部故。說斷三種攝彼

三門。又所斷中三隨三轉。謂邊執見隨身

見轉。見取隨戒取轉。邪見隨疑轉。說斷

三種攝彼三根。故說斷三已說斷六。有

作是釋。凡趣異方有三種障。一不欲發。

二迷正道。依邪道故。三疑正道。趣解脫

者亦有如斯相似三障。謂由身見怖畏解

脫不欲發趣。由戒禁取依執邪道迷失

正路。由疑於道深懷猶預。佛顯預流永斷

如是趣解脫障故說斷三。佛於餘經如

順下分。說順上分亦有五種。頌曰。

「 順上分亦五

 色無色二貪

 掉舉慢無明

 令不超上故」

論曰。如是五種若未斷時。能令有情不超

上界。順益上界故名順上分結。已辯結。縛

云何。頌曰。

「 縛三由三受」

論曰。縛有三種。一貪縛。謂一切貪。二瞋縛。

謂一切瞋。三癡縛。謂一切癡。何緣唯說此

三為縛。由隨三受說縛有三。謂於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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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貪縛隨增。所緣相應俱隨增故。於苦受

瞋。於捨受癡。應知亦爾。雖於捨受亦有

貪瞋非如癡故。約自相續樂等三受為

縛所緣作此定說。已分別縛。隨眠云何。頌

曰。

「 隨眠前已說」

論曰。隨眠有六。或七或十或九十八。如前

已說。隨眠既已說。隨煩惱云何。頌曰。

「 隨煩惱此餘

 染心所行蘊」

論曰。此諸煩惱亦名隨煩惱。以皆隨心為

惱亂事故。復有此餘異諸煩惱染污心所

行蘊所攝。隨煩惱起故亦名隨煩惱。不名

煩惱非根本故。廣列彼相如雜事中。後

當略論纏煩惱垢攝者。且應先辯。纏相云

何。頌曰。

「 纏八無慚愧

 嫉慳并悔眠

 及掉舉惛沈

 或十加忿覆

 無慚慳掉舉

 皆從貪所生

 無愧眠惛沈

 從無明所起

 嫉忿從瞋起

 悔從疑覆諍」

論曰。根本煩惱亦名為纏。經說欲貪纏為

緣故。然品類足說有八纏。毘婆沙宗說纏

有十。謂於前八更加忿覆。無慚無愧如前

已釋。嫉謂於他諸興盛事令心不喜。慳謂

財法巧施相違令心悋著。悔即惡作。如前

已辯。眠謂令心昧略為性。無有功力執持

於身。悔眠二纏唯取染污。掉舉惛沈亦如前

釋。除瞋及害於情非情令心憤發說名為

忿。隱藏自罪說名為覆。於此所說十種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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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無慚慳掉舉是貪等流。無愧眠惛沈是無

明等流。嫉忿是瞋等流。悔是疑等流。有說。覆

是貪等流。有說。是無明等流。有說。是俱等

流。有知無知如其次第。餘煩惱垢其相云何。

頌曰。

「 煩惱垢六惱

 害恨諂誑憍

 誑憍從貪生

 害恨從瞋起

 惱從見取起

 諂從諸見生」

論曰。惱謂堅執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

諫悔。害謂於他能為逼迫。由此能行打罵

等事。恨謂於忿所緣事中數數尋思結怨不

捨。諂謂心曲。由此不能如實自顯。或矯非

撥。或設方便令解不明。誑謂惑他。憍前

已釋。如是六種從煩惱生。穢污相麁名煩

惱垢。於此六種煩惱垢中。誑憍是貪等流。害

恨是瞋等流。惱是見取等流。諂是諸見等流。

如言何曲謂諸惡見。故諂定是諸見等流。此

垢并纏從煩惱起。是故皆立隨煩惱名。此

垢及纏為何所斷。頌曰。

「 纏無慚愧眠

 惛掉見修斷

 餘及煩惱垢

 自在故唯修」

論曰。且十纏中無慚等五通見修斷。由此

通與二部煩惱相應起故。隨與見此諦所

斷相應。即說名為見此諦所斷。餘嫉慳悔忿

覆并垢自在起故唯修所斷。唯與修斷他力

無明共相應故名自在起。此隨煩惱誰通何

性。頌曰。

「 欲三二餘惡

 上界皆無記」

論曰。欲界所繫眠惛掉三皆通不善無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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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所餘一切皆唯不善。上二界中隨應所有

一切唯是無記性攝。此隨煩惱誰何界繫。頌

曰。

「 諂誑欲初定

 三三界餘欲」

論曰。諂誑唯在欲界初定。寧知梵世有諂

誑耶。以大梵王匿己情事。現相誑惑馬

勝苾芻。此二於前雖已分別義相應故今

復重辯。惛掉憍三通在三界。所餘一切皆唯

在欲。謂十六中五如前辯。所餘十一唯欲界

繫。已辯隨眠及隨煩惱。於中有幾唯在意

地。有幾通依六識地起。頌曰。

「 見所斷慢眠

 自在隨煩惱

 皆唯意地起

 餘通依六識」

論曰。略說應知。諸見所斷及修所斷。一切

慢眠隨煩惱中自在起者。如是一切皆依意

識。依五識身無容起故。所餘一切通依六

識。謂修所斷貪瞋無明及彼相應諸隨煩惱

即無慚愧惛掉及餘大煩惱地法所攝隨煩惱

依六識身皆容起故。如先所辯樂等五受

根。今此所明煩惱隨煩惱。何煩惱等何根相

應。於此先應辯諸煩惱。頌曰。

「 欲界諸煩惱

 貪喜樂相應

 瞋憂苦癡遍

 邪見憂及喜

 疑憂餘五喜

 一切捨相應

 上地皆隨應

 遍自識諸受」

論曰。欲界所繫諸煩惱中。貪喜樂相應。以歡

行轉遍六識故。瞋憂苦相應。以慼行轉遍

六識故。無明遍與前四相應。歡慼行轉遍

六識故。邪見通與憂喜相應。歡慼行轉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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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地故。何緣邪見歡慼行轉。如次先造罪福

業故。疑憂相應。以慼行轉唯意地故。懷猶

預者求決定知心愁慼故。餘四見慢與喜

相應。以歡行轉唯意地故。已約別相說受

相應。就通相說受相應者。一切皆與捨受

相應。以諸隨眠相續斷位勢力衰歇必住捨

受。欲界既爾。上地云何。皆隨所應遍與自

地自識俱起諸受相應。謂若地中具有四識

彼一一識所起煩惱各遍自識諸受相應。若

諸地中唯有意識即彼意識所起煩惱遍與

意識識受相應。上諸地中識受多少如前

已辯。故不別說。已辯煩惱諸受相應。今次

復應辯隨煩惱。頌曰。

「 諸隨煩惱中

 嫉悔忿及惱

 害恨憂俱起

 慳喜受相應

 諂誑及眠覆

 通憂喜俱起

 憍喜樂皆捨

 餘四遍相應」

論曰。隨煩惱中嫉等六種。一切皆與憂根相

應。以慼行轉唯意地故。慳喜相應。以歡行

轉唯意地故。歡行轉者。慳相與貪極相似故。

諂誑眠覆憂喜相應。歡慼行轉唯意地故。歡

慼行者。謂或有時以歡喜心而行諂等。或

時有以憂慼心行。憍喜樂相應。歡行唯意

故。在第三靜慮與樂相應。若在下諸地與

喜相應。此上所說諸隨煩惱一切皆與捨受

相應。相續斷時皆住捨故。有通行在唯捨

地故。捨於一切相應無遮。譬如無明遍相

應故。餘無慚愧惛沈掉舉四皆遍與五受

相應。前二是大不善地法攝故。後二是大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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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地法攝故。所說煩惱隨煩惱中。有依異

門。佛說為蓋。今次應辯。蓋相云何。頌曰。

「 蓋五唯在欲

 食治用同故

 雖二立一蓋

 障蘊故唯五」

論曰。佛於經中說蓋有五。一欲貪蓋。二瞋

恚蓋。三惛眠蓋。四掉悔蓋。五疑蓋。此中所說

惛掉及疑。為如欲貪瞋恚眠悔唯在欲界。

通三界耶。應知此三亦唯在欲。以契經

說如是五種純是圓滿不善聚故。色無色

界無有不善。然此五種純不善故。唯在欲

界非色無色。何故惛眠掉悔二蓋各有二

體合立一耶。食治用同故合立一。食謂所食。

亦名資糧。治謂能治。亦名非食。用謂事用。

亦名功能。由此經中作如是說。惛眠雖二

食非食同。何等名為惛眠蓋食。謂五種法。一

𧄼瞢。二不樂。三頻申。四食不平性。五心昧劣

性。何等名為此蓋非食。謂光明想。如是二

種事用亦同。謂俱能令心性沈昧。掉悔雖

二食非食同。何等名為掉悔蓋食。謂四種

法。一親里尋。二國土尋。三不死尋。四隨念

昔種種所更戲笑歡娛承奉等事。何等名為

此蓋非食。謂奢摩他。如是二種事用亦同。謂

俱能令心不寂靜。由此說食治用同故惛

眠掉悔二合為一。諸煩惱等皆有蓋義。何故

如來唯說此五。唯此於五蘊能為勝障故。

謂貪恚蓋能障戒蘊。惛沈睡眠能障慧蘊。掉

舉惡作能障定蘊。定慧無故於四諦疑。疑

故能令乃至解脫解脫智見皆不得起。故

唯此五建立為蓋。若作如是解釋經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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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理應惛眠前說。以必依定方有慧生。定

障亦應先慧障故。依如是理。有餘師言。此

五蓋中。惛眠掉悔如次能障定蘊慧蘊。由

此契經作如是說。修等持者怖畏惛眠。修

擇法者怖畏掉悔。有餘別說。唯立五因。彼

說云何。謂在行位。先於色等種種境中取

可愛憎二種相故。後在住位由先為因。

便起欲貪瞋恚二蓋。此二能障將入定心。

由此後時正入定位於止及觀不能正習。

由此便起惛眠掉悔如其次第障奢摩他

毘鉢舍那令不得起。由此於後出定位

中思擇法時疑復為障。故建立蓋唯有此

五。今應思擇。他界遍行及見滅道斷有漏緣

諸惑於彼斷位不知彼所緣。知彼所緣時

而彼不斷。如是諸惑斷由何因。非要遍

知所緣故斷。若爾斷惑總由幾因。由四種

因。何等為四。頌曰。

「 遍知所緣故

 斷彼能緣故

 斷彼所緣故

 對治起故斷」

論曰。且見所斷惑斷由前三因。一由遍知

所緣故斷。謂見苦集斷自界緣。及見滅道斷

無漏緣。二由斷彼能緣故斷。謂見苦集斷

他界緣。以自界緣能緣於彼。能緣若斷彼隨

斷故。三由斷彼所緣故斷。謂見滅道斷有

漏緣。以無漏緣能為彼境所緣若斷彼隨斷

故。若修所斷惑斷由後一因。謂但由第四對

治起故斷。以若此品對治道生則此品中諸

惑頓斷。何品諸惑誰為對治。謂上上品所有

諸惑。下下品道能為對治。至下下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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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惑。上上品道能為對治。如是義門後當

廣辯。所言對治總有幾種。頌曰。

「 對治有四種

 謂斷持遠厭」

論曰。諸對治門總有四種。一斷對治。謂無間

道。二持對治。謂此後道。由彼能持此斷得

故。三遠分對治。謂解脫道後所有道。由彼

道能令此所斷惑得更遠故。有餘師說。亦解

脫道。以解脫道如彼能令此所斷惑得更

遠故四厭患對治。謂若有道見此界過失

深生厭患。然此對治若欲善說。理實應為

如是次第。一厭患對治。謂緣苦集起加行

道。二斷對治。謂緣一切起無間道。三持對

治。謂緣一切起解脫道。四遠分對治。謂緣

一切起勝進道。諸惑永斷為定從何。頌曰。

「 應知從所緣

 可令諸惑斷」

論曰。應知諸惑得永斷時。不可令其離相

應法。但可令彼遠離所緣。令於所緣不

復生故。斷未來惑理且可然。容令於境

不復生故。過去諸惑云何說斷。若謂頌說

從所緣言意顯遍知所緣故斷。此亦非理。

不決定故。由此應說煩惱等斷定何所從。

自相續中煩惱等斷由得斷故。他相續中諸

煩惱等及一切色不染法斷。由能緣彼自相

續中所有諸惑究竟斷故。所言遠分遠性

有幾。頌曰。

「 遠性有四種

 謂相治處時

 如大種尸羅

 異方二世等」

論曰。傳說。遠性總有四種。一相遠性。如四

大種。雖復俱在一聚中生以相異故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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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遠二治遠性。如持犯戒。雖復俱在一身

中行以相治故亦名為遠。三處遠性。如東

西海。雖復俱在一世界中方處隔故亦名

為遠。四時遠性。如過未世。雖復俱依一法

上立時分隔故亦名為遠。望何說遠。望現

在世。無間已滅及正生時與現相隣。如何名

遠。由世性別故得遠名。非久曾當方得名

遠。若爾現在亦應得遠名。以望去來世性

亦別故。若謂去來法無作用離作用故名

為遠者。諸無為法作用說無。云何名近。若

謂由現遍得無為故名近者。去來二世例

亦應然。虛空無為如何名近。若謂過未更

互相望由隔現在故名為遠。現望二世俱

極相隣。無為無隔故皆近者。則應去來隣

現在世。相望有隔故具二名。不應一向說

名為遠。若依正理應說去來離法自相故

名為遠。未來未得法自相故。過去已捨法

自相故。等言為明舉事未盡。前言惑斷

由治道生。道勝進時所斷諸惑為再斷不。

所得離繫有重得耶。頌曰。

「 諸惑無再斷

 離繫有重得

 謂治生得果

 練根六時中」

論曰。諸惑若得彼能斷道。即由彼道此惑

頓斷。必無後時再斷惑義。所得離繫雖無

隨道漸勝進理。而道進時。容有重起。彼勝

得義。所言重得總有幾時。總有六時。何等

為六。謂治道起得果練根。治道起時。謂解脫

道。得果時者。謂得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果。

練根時者。謂轉根時。此六時中諸惑離繫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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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勝進重起勝得。然諸離繫隨應當知。有

具六時起勝得者。乃至亦有唯具二時。謂

欲界繫見四諦斷及色無色見三諦斷所有離

繫具六時得。色無色界見道諦斷所有離

繫唯五時得。由治生時即得果故。不應

於此分為二時。欲界修斷五品離繫亦五時

得。除預流果。第六離繫唯四時得。謂於前

五又除一時。得果治生時無異故。第七八

品亦四時得。得果四中除前二故。第九離繫

唯三時得。謂於前四又除一時。亦治生時即

得果故。色無色界修所斷中。唯除有頂第九

離繫所餘離繫亦三時得。得果四中除前三

故。有頂第九唯二時得。謂前三內又除一時。

亦治生時即得果故。如是且說容有理說。

以利根者前諸位中一一皆除練根得故。諸

有超越入聖道者隨應有除預流等故。即

諸離繫彼彼位中得遍知名。遍知有二。一智

遍知。二斷遍知。智遍知者。謂無漏智。斷遍

知者。謂即諸斷。此於果上立因名故。為一

切斷立一遍知。不爾。云何。頌曰。

「 斷遍知有九

 欲初二斷一

 二各一合三

 上界三亦爾

 餘五順下分

 色一切斷三」

論曰。諸斷總立九種遍知。謂三界繫見諦所

斷煩惱等斷立六遍知。所餘三界修道所斷

煩惱等斷立三遍知。且三界繫見諦所斷煩

惱等斷立六云何。謂欲界繫初二部斷立一

遍知。初二部言即顯見苦見集所斷。次二部

斷各立一遍知。次二部言顯見滅道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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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欲界見諦所斷煩惱等斷立三遍知。如

欲界三上界亦爾。謂色無色二界所繫。亦初

二斷一二各一合三。是見苦集見滅見道所

斷法斷合立三義。如是名為三界見諦所斷

法斷六種遍知。餘三界繫修道所斷煩惱等

斷立三云何。謂欲界繫修道所斷煩惱等斷

立一遍知。應知即是五順下分結盡遍知。并

前立故。色界所繫修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一

遍知。應知此即是色愛盡遍知。無色界繫修

道所斷煩惱等斷立一遍知。即一切結永盡

遍知。此亦并前合立一故。如是名為三界

修道所斷法斷三種遍知。以何因緣色無色

界修道所斷煩惱等斷別立遍知非見所斷。

以修所斷治不同故。如是所立九種遍知。

應辯於中幾何道果。頌曰。

「 於中忍果六

 餘三是智果

 未至果一切

 根本五或八

 無色邊果一

 三根本亦爾

 俗果二聖九

 法智三類二

 法智品果六

 類智品果五」

論曰。於此九中且應先辯與忍智道為果

差別。忍果有六。謂三界繫見斷法斷六種遍

知。智果有三。謂順下分色愛一切結盡遍知。

由此三遍知是修道果故。如何忍果說為遍

知。諸忍皆是智眷屬故。如王眷屬假立王名。

或忍與智同一果故。今次應辯與靜慮地眷

屬根本為果差別。未至靜慮果具有九。謂

此為依能斷三界見修所斷煩惱等故。根本

靜慮果五或八。所言五者。毘婆沙師說。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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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唯能永斷色無色攝煩惱等故。欲界所繫

煩惱等斷彼唯許是未至果故。所言八者。

尊者妙音說。根本地亦與欲界諸煩惱等為

斷對治。諸有先離欲界染者。依根本地入

見諦時。於欲界繫見斷法斷許別道引無

漏得故。由此亦是彼見道果。除順下分結

盡遍知。以彼唯是未至果故。無容修彼斷

對治故。中間靜慮如根本說。今次應辯與

無色地眷屬根本為果差別。無色邊地果唯

有一。謂依空處近分地道得色愛盡遍知

果故。前三根本果亦唯一。謂依無色前三根

本得一切盡遍知果故。今次應辯與世俗

道及諸聖道為果差別。俗道果二。謂俗道

力唯能獲得順下分盡及色愛盡遍知果故。

聖道果九。謂聖道力遍能永斷三界法故。今

次應辯與法類智為果差別。法智果三。

謂法智力能斷三界修所斷故得後三果類

智果二。謂類智力但能永斷色無色界修所

斷故。得後二果。今次應辯與法類智同品

諸道為果差別。法智品果六。謂即是前法

智法忍所得六果。類智品果五。謂即是前類

智類忍所得五果。品言通攝智及忍故。何故

一一斷不別立遍知。唯就如前九位建立。

頌曰。

「 得無漏斷得

 及缺第一有

 滅雙因越界

 故立九遍知」

論曰。有漏法斷雖多體位。而四緣故立九遍

知。且由三緣立六忍果。謂得無漏離繫得

故。缺有頂故。滅雙因故。諸斷要具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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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緣立遍知名。闕則不爾。如異生位有滅

雙因無無漏斷得。未缺有頂故。雖亦得斷

不名遍知。若聖位中從入見諦至苦類忍

現行以前。雖有已得無漏斷得未缺有頂

未滅雙因。至苦類智集法忍位。雖亦缺有

頂猶未滅雙因。未滅見集斷諸遍行因故。

至後法智類智位中諸所得斷。三緣具故。

於一一位建立遍知。具由四緣立三智果。

謂於前三加越界故。言越界者。謂此界中

煩惱等法皆全離故。有立離俱繫亦是一

緣故。立遍知緣總有五種。離俱繫者。謂此

雖斷未立遍知。要離所餘緣此境。或方

可建立。此離俱繫與滅雙因及越界緣。用無

別故。雖義有異而不別說。雖諸越界位皆

滅雙因而滅雙因時非皆越界故。滅雙因

外別立越界緣。滅三地雙因未立遍知

故。誰成就幾遍知。頌曰。

「 住見諦位無

 或成一至五

 修成六一二

 無學唯成一」

論曰。異生定無成遍知理。若諸聖者住見

諦位。從初乃至集法忍時。於諸遍知亦未

成就。至集法智集類忍時唯成就一。至集

類智滅法忍時便成就二。至滅法智滅類忍

時便成就三。至滅類智道法忍時便成就

四。至道法智道類忍時便成就五。住修道

位道類智為初。乃至未得全離欲界染及

離欲退皆成就六。至全離欲色愛未盡。或

先離欲從道類智未起色盡勝果道前。

唯成一遍知。謂順下分盡。從色愛盡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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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起色纏退亦一如前。有色愛者從

色愛永盡先離色者從起色盡道至未全

離無色愛前成下分盡色愛盡二。從無學

退起無色纏成二遍知。名如前說。住無學

位唯成就一。謂一切結永盡遍知。何緣不還

阿羅漢果總集諸斷立一遍知。頌曰。

「 越界得果故

 二處集遍知」

論曰。具二緣故。於一切斷總集建立為一

遍知。一者越界。二者得果。唯彼兩位具足二

緣。故彼遍知總集為一。誰捨誰得幾種遍

知。頌曰。

「 捨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五」

論曰。言捨一者。謂從無學及色愛盡全離

欲退。言捨二者。謂諸不還從色愛盡起欲

纏退。及彼獲得阿羅漢時。言捨五者。謂先

離欲後入見諦道類智時得下分盡捨前

五故。言捨六者。謂未離欲所有聖者得離

欲時。得亦然者。謂有得一得二得六。唯除

得五。言得一者。謂得未得。及從無學

起色纏退。言得二者。謂從無學起無色

界諸纏退時。言得六者。謂退不還。因辯

隨眠分別斷竟。

《說一切有部俱舍論》卷第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