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珍論疏
掌珍論疏
脩習無漏證□證法性空故。今於世第法中。一習三
□□道登初地。脩真觀行。初現前時。證法性空。故言
故□□□習脩習力也。二如眩毉者下。喻況謂地前
凡夫。為有相□□別所盲。如無目入暗則無所見。故
言如眩毉者。餌能□□□瞖藥故眼淨清淨。離諸蚊
蠅等明見境界者。謂□□□□真觀藥故。能遣遍計
所執。及依他等性。慧眼□□□□□戲論等執。明見
性空也。
□□下。合喻。懃習□□□□□者合得餌能
遣除眩毉□□遣執取有為□□□□□耶智。正合
前所遣眩毉之病。脩真觀行初現前時。不由他緣受
妙喜樂。合前眼得清淨。不由他緣受妙喜樂□□由
眼餌等緣。而受身心遍滿喜樂也。此正是證初□□
□□。取一切有為相故下。合前離諸麤大蠅等也。常
脩大□□合前明見境界也。前中有二。初總明不取。
一切有為□□□取一切施下。次□明□取。□取
中有三。初明不妄取。二□□下。明不妄求。三□不下。
明不妄執。前不妄取中。初明不□□輪。二乃能下。明
不取二嚴。前三輪中有二。初約施因以□□□輪。二
通約施果以明三輪。初言不取施物。謂達諸法空□
□施者受者。達補特伽羅空。皆謂當施時不取也。二
□□□□者。還明數取趣空。及施果報。亦是法空。果
報有二。□□□□在恭敬供養。二是當來依正兩果。
不取施者。謂達□□□□□當果者體空。受者。謂達
當□能受報體空。施□□□□□□在恭敬供養體
空。二種三輪□得清淨者。離□□□□□言清淨也。
二乃能正懃下。明不取二嚴。由得三輪□□□□體
空。亡於彼我。故能精勤。攝受無量福智資粮□□□
擔。此二在因為資粮。至果名菩提。以三身為體。宗為
□□尊重荷負。終能得果。故名重擔。猶是經云是人
能荷□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二終不下。明不妄
求。文中□□□二。初明不妄貪求三界有漏現未果。
二亦不下。明不□□漏現未果故。妄行其因。三亦不
妄執下。明不妄執。言德□□作者者。此是僧佉。計苦
樂癡等三德。為造作之者。供□□□我。我為受者。受
德所供也。言我為作者者。此是吠世師。計我□□是
作者。亦是受者。故言我為作者。或有外道計大□□
天能造作一切。計極微常。劫壞之時。散在虗空。□□
□時。和合能作一切也。性謂世性。謂一切法各有體
□□□來起入現在。復從現在流入過去。二常脩大
捨下。□□□□境果。謂達法不二。證空平等。無法可
取。故言常脩□□□如是等事下。結證所由。謂由三
世諸佛所說正理。□□□□或次第脩證得悟。有為
無為。所破能破。一切性空。□□□□謂過現佛。當說
謂未來佛。如世尊下。第二引說證成□□□三經一
言。菩薩不應安住諸事行於布施者。謂行施□□達
一切空故。不住自身。而行布施。都無所住行於布□
□達一切空故。不住報思果報。而行布施。此經通明
人法□□空。又世尊言若諸菩薩有情想轉不應說
名真實菩薩者。□□有情者。舊飜名眾生。轉者起也。
謂有菩薩於諸有情。起□□心計有眾生。不應說此
菩薩名為不顛倒真實有智慧□□。此經但明補特
伽羅空。三又世尊言無有小法名能□□菩薩乘者。
謂菩薩知諸行如一切諸法同一空如。於空如□□
□中。何有少行法是其能趣。乘為所趣也。下舉勝況
劣。□□□空菩提生死悉皆平等故。無所欣厭也。此
經唯明法空皆證初地巳上脩慧之行。故知脩慧唯
在地上。上來明依□□力正證性空。
自下第二類悟諸法無生乃至平等。文□□□明依
性空悟法無生。二如有問下。引說證成。前中初□□
□後二無生既無。三世又無。三世無故。即前施等三
輪清淨趣大菩□□是正脩有為性空觀巳。是結前。
復應正觀若自性空□□無有生。是生後。若諸法從
本巳來。自體既空。空中何□法可生。故言即無有生
也。二以無生。即無三世。夫三世□法。必有始生終滅。
今既平等皆空。空無有生。生法既無。何□三世何得。
故言即無過去未來現在。既平等皆空。則□□三世
差別。故言於三世無有罣礙。以正觀三世。皆離有無
□□取執之垢。故言皆清淨相。三依前所說無顛倒
二空之理□施等三輪清淨之行。趣大菩提。此以無
趣為趣。亦以無□□假名菩提也。
自下第二引說證成。如有問曼殊室利□□菩薩趣
大菩提。此問脩能趣菩提因行之相。答言梵□□□
菩提。此是曼殊室利答。謂能達趣脩之行體。如□□
□□果如平等平等無有差別。如是菩薩。真能趣大
菩提。此□□□趣。假名趣也。復問云何名菩提。此問
菩提果相。答言非□□未來現在。謂由諸法皆空無
性。無性故無生。無性故無生。何□三世。菩提之體亦
復如是。無性無生及無三世等。同法□□是菩提相
是故下結勸脩學。謂是彼因果平等如相。無別□□
菩薩脩行趣菩提。應觀三世皆悉清淨。無有生滅垢
相。脩□□施等行時。達二空真如。行三輪淨行。以如
是無行無趣無菩提。假名為行為趣為菩提。是真菩
薩。上來第一明依勝義□諦理。造此略論。令脩行者。
依聞等三慧。悟入一切有為諸法自性皆空。
自下第二依勝義諦理。造此略論。令脩行者。□聞等
三慧。悟入一切無為諸法自性皆空。文中有二。初□
□觀行者。依聞思所成智正比量力。悟入無為性空。
二雖□□成智階梯力巳悟入性空。闕勝脩力。未能
永斷所應除□故。復精勤習勝脩力下。明依脩所成
慧。正入無為性空。□中又三。初總明依聞思所成智
正比量力。悟入無為□□。二毗婆沙師咸作此難下。
別明依聞思所成智正比量□□。入自他所執無為
性空。三如是遣除諸過難下。總結勸□□。就初總中
有三。一結前起後。謂如是乃至有為性空。是結前。而
未悟入無為性空。是起後。二乘前生後。明須開之意。
文□有二。初云若不開示乃至終不得成。明不開之
失。二為開示故下。明為益開宗。言無為無有實不起
似空華。無為是□法。無有實是法。法及有法不相離
名宗。不起是立因。似□華是同法喻。三此中不。明依
宗釋頌。文中有五。初明須依宗意。二就真性故下。正
明依宗釋頌。三不說遮止下。釋無不同異品喻意。四
云何此中下。建立比量。五此所立下。明攝因周盡。就
須依宗意中文二。初正出所依宗。謂是真性故。云□
中簡別立宗言詞。即上真性。二明須簡別意。故言須
簡□意。如前應知。謂依世俗學所共知。無為是有。若
對世俗說□為是空。便典現量世間自教等相違。為
是義故。今言無為空者。依勝義諦真性理中。辨無為
空也。如前上卷巳明□應知。
自下第二依宗釋頌。文中又二。初正明就真性宗。立
無為是空。非說世俗說無為空也。二非有為故下。正
釋頌。文中有三。初釋立宗。二即此下。釋立因。三空花
無實下。釋同法喻。就釋立宗中。初釋有法。次即此下。
次釋其法。就釋無為法中有三。初釋名。謂非有為故。
說名無為。此即翻對有為□無為義。謂不為生等四
相所為。故名無為。又不為四緣所為。□名無為也。二
辨體。謂即是虗空擇滅非擇滅及真如性。謂□前所
辨十二處中所除。法處無為一分也。廣辨如前。三明
四無為中。先須悟入虗空性空者。有二義。一謂易開
示故。以唯□虗空。無有質礙物。世間共立名作虗空
故。二由於虗空之處既達其空。用此虗空易知之宗。
以為其門。可以悟入擇滅非擇及真如等空。故言悟
入所餘無為宗性上來解有法訖。即此世間下。次解
於法。謂即世間所供知虗空無為。就真性空無有實
是名立宗者。上來所明有法及法。結為立宗。二即此
所立下。次釋立因。謂即此所立虗空無為。對就勝義
諦真性理故。無實虗空。如此無實之理。論主及歒論
兩家之宗。依世俗諦□許此虗空無實。畢竟無生。不
者無也。起者生也。又云。不實畢竟無有生之自性可
得。今言不起者。即由無生。所以不起。如不起之名。本
無有性。但是假說而巳。故言或假立為不起法□。具
此二義。說名為因。結是立因。三空華下。釋同品喻。空
華無實。同彼虗空。亦是不起法故。立為同喻者。結是
同喻。上來依宗釋頌訖。
自下第三釋無不同品喻意。故言不說遮止異品。立
為不同法喻。如前應知。指同前卷釋。前云為遮異品
立異法喻。異品無故。遮義巳成。是故不說也。
自下第四建立比量。云何此中建立比量者。此是假
問徵起。謂就真性下者。謂□勝義諦宗而立比量也。
虗空是有法。無實是法。法及有法□相離名宗。以不
起故。名是立因。諸不起者。愚智同知其性無實。猶如
空花。此是同法喻。
此所立因下。第五明攝因周盡。文中有二。初法說。次
喻況。法說中。謂此所立因不起故者。是略舉一因名
相。雖復略舉一因名體。而意在攝一切同類因。故言
復有餘因。謂所作故。非能作故。無滅壞故。如是等因。
能遮破所說無為。定有自性。是故如應皆得為因。如
說下。喻況。如說汝當守掌此蘇。勿令烏近。為令所守
之蘇無損汙故。亦應遮彼猫鼠等類不令損汙。此亦
如是。雖略舉一不起故因。遮破無為定性當知亦攝
非所作非能作無滅壞等因。以此等因皆能□破無
為生等四自性故也。此中無為。為所獲起自性。所作
自性。能作自性。滅壞自性。是所遮不起故。非所作故。
非能作故。無滅壞故。是能遮。蘇喻所護無為。烏猫鼠
等。喻所遮起等四種自性。能守蘇人。喻不起等四因。
人雖是一。對所遮烏等有四。設能遮之方亦四。如因
名雖一。對所隨遮自性有四。故能遮因體亦四。互舉
此四。所遮自性眾多。能遮之因亦眾。上來至此。總明
依聞思所成智正比量力。悟入無為性空。
自下別明依聞思所成智正比量力。悟入自他所報
無為性空。令破十六家執。分之為二。前破十一執。破
自佛法內計。二脩觀行下。次有五執。破外道計。
前中第一破毗婆沙師執中。文有二。初述外計。二此
若方便下。論主對破。前述外計中有三。初牒論主宗。
述成無義。故言若所立宗無為無實。是無有義。二舉
空處等至。證有破無。故言空處等至即無所緣云何
有。言空處者。即無色界中空處地也。等至者。即空處
地定。將入此定。先於定前。起空處地心。於方便時。緣
虗空無為境。若虗空無為無實。便是無法等至。則無
所緣境。定境既無。云何得有等至定也。第二難云。然
無障礙是虗空相者。自述巳解。既實有無障礙。是虗
空相。何得言無也。中應立量證虗空是有。准下論主
牒文。定有比量也。
第二此若方便下。論主對破。破中有四。初破空處等
至難。二此就勝義下。破第二無礙是虗空相難。三又
即由下。重破初難。四是故我先下。結成巳宗。初中有
二。先牒外人立二種比量。謂雙立二宗二因二同法
喻。言空處等至實有所緣者。空處等至是有法。謂是
能緣之定實有所緣。是法。謂定所緣境即是虗空無
為法。法及有法不相離名宗。此是一種丘宗。或境界
實有。境界是有法。實有是法。法及有法不相離名宗。
此是一種立宗。初以等至為有法宗。下以虗空境為
有法宗。初以無為為法宗。下以無為法為法宗。是等
至故下。是立因。此是初宗因。謂證成法義前宗法。以
所緣無為宗。為□□因。以等至定為宗法。因既有能
緣定。定有所緣境。或是等至所緣境者。是第二宗因。
前以無為境為宗法。今還以等至所緣境為因。如餘
等至下。明同法喻。言如餘等至者。是初同法喻。謂如
四靜慮及上三空定。如餘等至所緣境皆悉是有。空
處等至所緣境何獨是無。或如彼緣者。是下同法喻。
謂如彼七等既是有。空處等至所緣境何為明有。止
來明諸等至及等至所緣境至所緣境一切是有。空
處同彼。故亦是有也。
二其餘等至下。論主對破。謂其
餘七等至。及彼七等至所緣境。皆是有為。故我上卷
中。明一切有為皆空。則此七等□及所緣境。巳辯性
空訖。則汝所引同法喻。既性自空□無同法喻過也。
此就勝義辯虗空相者。破其第二無境礙是虗空相。
外人就勝義諦立虗空性是有相。今論主牒之以破。
謂立比量破。若就下。約世俗諦。明虗空無實。宗因喻
悉可解。□此下。結非外人。
三又即下。重牒外計以破。
文中有三。初又即□此我所說因者。論主將牒外計
與外人作過。先自序巳宗。謂即由虗空無為之宗。性
空故。所以前說因云不起。我此宗因喻無邊故二汝
言下。次序外人先所立宗因喻。故云汝言等至所緣
境故因。依因明論法。二人相歒。俱無有過。則先立量
者。有決定相違過失。故言因有決定相違過也。良由
外人立量云。空處等至實有所緣。是等至故。如餘等
至。論主云。虗空亦非實有。以不起故。猶如空華。故是
決定相違過也。以外人先立量故。過屬外人也。
四是
故下。論主結巳宗成。故云我先所立。無為無有實。不
起故似空花。是義成。無障難故也。
自部他部下。破第二執。自謂大乘。他謂小乘。文中有
二。初序外計。二此義唯下。論主對破。前序外計中文
二。初約牒論主宗因。故言若就真性。虗空無實。以不
起故。二此言下。與論主作過。過有□。與論主作違宗
過。彼言。論主□無為無有實。因云不起故。名為無實。
我亦義准此言。有為□者皆應是實。又虗空無為。既
生起定心故實有。若是實有。論主便有違有為無為
無有實二宗過也。三若言起者下。與論主作因不遍
同品。有不成因過。若言起者亦無有實。是則不起之
因。有不遍同品過。因性不成者。謂起與不起。俱無有
實。論主立因。但言不起。不遍於起過。故言二。此審定
言下。別答前因有不遍同品之過。所以因不成因。
二
此是義准下。論主對破中。初總明。此是義准。為相似
過類。似不成因過。非真不成二過。初答違宗過中。謂
汝應審定我言。我正云諸不起此皆無有實。非謂審
定言諸無實者悉皆不起。是故雖復能生起等至。何
廢無實。故無有過。二雖復勤勇下。答因不遍同品有
不成因過。今舉因明論法。□言同品定有性。即得成
因。是以勤勇無間所發之因。雖不遍於同品。亦許為
因。今雖不遍。故亦無有過也。
有餘復言下。破第三執。文中有二。初序外執。就序外
即執中有四。初明空體是有。以世間眾生。皆共知虗
空有故。二明花亦有體。嗢鉢羅等。世間現見。是有體
故。三空花二下。雙結。空花為有。謂空花二種。雖不同
性和合相應。然空花二事。非無自體。以各有體故。四
故花喻下。結非論主。謂空及花即各有體。乃立為無
實者。是義不成。
二此難不然下。論主對破。文中有二。
初正破虗空。二由此下。類破釋滅。前中有二。初總非
外人。故言不然。二此空花不為之解擇。擇云。此空花
喻。就第六轉依士訓擇者。謂八轉聲中。第六屬主聲
也。言八轉者。第一名體聲。謂分別諸法體。第二名業
聲。謂所作業。如破樹□是業也。第三名業具聲。如手
斧等。第四名所為聲。如破樹為造舍等。第五名因緣
聲。如所從來處。第六名屬主聲。如言空花。空為主。花
是所屬。謂是空之花。故名空花也。第七名所依聲。謂
凡所作。必有所依。第八名呼聲。謂直呼所前物而巳。
若以男女非男非女三聲。各具此八。合成二十四轉。
依此八轉聲。復有六種釋詞句。謂持業依士等六種。
令若釋此空花。依八轉聲釋。是第六轉屬主聲。即空
為主。花為屬。謂即空之花。故名空花。依六句訓釋。當
依士釋。謂此空之花。故名空花。此之二釋皆花即空。
非空外別有華。此既非有故。喻非無者。謂此空華之
喻。既非有故。我立空華喻得成。故言非無也。
第二由
此下。類破擇滅等空也。謂由空華之喻無體道理。脩
觀行者。准喻知法。應正悟入虗空無為性空。知虗空
無為既其體空。於擇滅非擇滅真如等無為性空道
理。亦當悟入。上來正破虗空無為。
自下第四毗婆沙師下。正破擇滅無為。文中有三。初
明立難。就立難中有二。初明立難所由。謂不忍遮破
擇滅無為為。二復作是難下。正明設難。就設難中。與
論主作違宗過有二種。一約自教辨違。謂汝大乘中。
佛說有擇滅能對治有為。有大作用。汝謗言無。即有
自教相違過。二喜貪俱行下。約果教辨違。謂現世愛
滅。由滅此愛。得涅槃果寂靜妙樂故。若謗言無。亦是
自教相違過。
第二此中下。論主對破。先破違自教過。
文中有二。初依俗諦。釋通佛教。二依勝義諦。釋通自
言。前中又二。初釋通經意。二如佛說下。引說證成。初
言此中所以佛說有擇滅無為者。為令眾生於有為
境生厭離。於無為境起愛樂。故就世俗。說有擇滅涅
槃寂靜微妙。二如佛說下。引說證成。佛說化生有情
者。謂死蘊後。生蘊前。所受中蘊。名化生有情。以中蘊
生唯化生故。此言有情。依世俗法。於五蘊上。假說名
有情。非實有有情也。擇滅亦爾。伹依世諦。假說為有。
我今依佛所說。亦許此擇滅無為。隨世俗有。故無違
宗過。二依勝義諦釋通自言。文中有二。初依宗立理。
故言但就真性遮破擇滅也。二故世尊言下。引說證
成。文易解。二亦無誹謗下。破違果教過。亦二。初依俗
諦。釋通佛教。二非就勝義下。釋通自言。前中。初總明
無有誹謗聖滅諦過。以就世俗下。釋無過所以。二非
就勝義下。依勝義諦。釋通自言。文相可解。三由此聖
教下。牒教及理。結巳無過。
有餘不善正理論下。破第五執。文中有二。初序外難。
二此下論主對彼。前中言無為無實。無為既無。則所
立宗不成。此是宗過。謂有法不極成過。所立既不成。
所依不起之因亦復不成。此是因過。謂所依不成過。
空華無故。同法喻不成。言有法不成者。總宗因喻三
不成。此中皆由無為有法不成故。我此中作有法不
成難。
此難不然下。論主對破。先破立宗過中。先明無
為有法。二不顯差別下。次解外難言想施設力者。謂
擇等四種無為。皆是依世俗假想施設力故。有此四
種也。亦可想者名也。謂依世俗假名。說有此四也。文
中一一別釋四無為名。□結假立可解。不顯差別下。
釋伏難。難云。論主若立無為為假。我立無為為實。則
所立宗。有不極成過。故今釋云。不顯差別。由共許力。
總立為有法。謂因明立有法之法。不顯有法體相差
別。謂總約彼此有義邊。立為有法。我以無為。為世俗
有。汝以無為。為勝義有者。雖真俗不同。有義不異。故
准因明法。名為共許力。故總立為有法也。上來解有
法訖。
自下解法。此中以無有實為法。言差別遮遣非
所共知立為宗法者。論主依勝義諦無為無實。外人
依勝義諦無為是實。然我無實之理。非汝外人之所
共知。故言差別。我今立無實之言。遮遣汝有實之語。
故言遮遣非所共知立為宗法也。不彼起下。次破因
過。謂彼無為體性。非是脩起造作之法。汝我二宗皆
共了知故。我立不起為因。證彼無為無。是故下。結無
宗因二過。外人難。無為有法既無。則所依不起之因
亦不立。今明二宗共許無為為有法故。所依不起之
因亦有。故今總結云。無有立宗因過。所說空華不。次
破同喻不成過。所說空華。雖無有事。事者體也。而是
不起等法之有法無性性故者。不起是因。等者等取
餘同類因法。有法即無為。此空華雖無實體。而是因
法所依之有法同喻。何以故。以無有實體性。與無為
同故。由是能成所成立義無有法不成過失者。舉喻
功能。顯喻無過。謂由空華。是能成彼所成立宗因有
法義故。無有宗因所依有法同喻不成過也。
毗婆沙下。次破第六執。文亦有二。初序執情。二此言
下。論主對破。前中初總非不然。二擇滅下。立量證有。
擇滅實有是立宗。道所緣故。違煩惱故。是立因。非無
實法下。結成有義。此言唯有下。論主對破。謂此道所
緣。及違煩惱之言。唯有遮異品俞義。本無同品喻義。
用此以證擇滅是有。此義豈成。如遮虗空下指同前
破。虗空下。指中破毗婆沙師救擇滅義。指前巳破。此
中不應重執。
經部諸師下。次破第七執。文中有二。初序外執。二若
此義下。論主對破。前中言經部師者。謂一向執經。不
信阿毗達摩。諸十八部中。皆有此執。今此所明。謂根
本經部師也。此部宗中。明三無為。是無體法故。今語
論主云。今論主立虗空皆非實有。如是比量。若對我
宗。便是立巳成過也。
若此義下。論主對破。破中有二。
初辨二宗不同。□無立巳成過。二所立宗言下。重自
舉宗。顯有無俱破。前中。我以有礙色等無處。隨世俗
法。說為虗空體。即是依世俗法。虗空是有。若望汝宗
非立巳成。辨彼無故者。謂汝宗中。辨彼虗空。若真若
俗。一向無故。二所立宗言下。重自舉宗。顯有無俱破。
但以群生執有者多。所以正破有性。有性既離。無亦
不立。以執有執無。皆是邊見。不順有無不二之理。今
此論宗。離四句。亡百非。豈有有無之可得也。
銅鍱部師下。破第八執。文亦有二。初序外執。二有為
自性下。論主對破。前中言銅鍱部者。謂佛去世一百
年後。阿輸伽王。損壞佛法時。阿輸伽王弟出家。得羅
漢果。當滅佛法時。身居上坐。恐佛法更立無法可得。
遂打銅鍱錐。乃諸三藏送著師子國。後阿輸伽王。得
信部之僧。取銅鍱三藏以用流通。因以名焉。即是上
座部。彼宗立間隟色。說名虗空。虗空有二義。一不為
他礙。二不礙於他。虗空之色。雖不礙他。而為地礙。故
名有為。汝論主所遣無為。依世俗是有。與我有為不
異故。立巳成過。
二有為下。論主對破。言有為自性如
前巳遣故亦不然者。論主云。我言虗空有者依世俗
假名說有。無其定性。汝言虗空色有者。乃是定性之
有。故我所立。非立巳成過。又汝執虗空色。是有為自
性。如前卷巳破訖。故不更破。
毗婆沙師下。第九破犢子部。即正量部。是以此部所
許。與毗婆沙師同故。指同毗婆沙師破。
相應論師下。第十破喻伽師。文中有二。初明相應師
立計。二實不應理下。論主對破。就初執中復三。初相
應師自立宗。於勝義上。更無執有定性勝義。故名勝
義空。次將明真如即是勝義。謂真如即是諸法勝義。
故就勝義說真如空。即謂於真如上。更無定性真如。
故說真如空也。此言稱理者。結巳宗是。二而言真如
非實有者此不稱理下。非論主所立。三云何出世下。
自立道理。證真如是有。若道真如非實有者。云何無
分別智及後得智。乃緣無法為境。得是應於真正道
理也。後得智。於真觀前後。緣相智似真如。故作此說。
二實不應理者下。論主對破。破中有二。初論主總非。
言實不應理。謂汝相應師所立之宗。實不應於正理
也。
二如說下。正破。破中有二。初破非論主義。二又汝所
說下。破其立義。前中有三。初正破。二引說證成。三憶
持下。牒以結非。初中。如汝所說此無分別智緣無法
為境不應正理者。何但緣無法為境不分應正理。緣
有法為境。亦不應理。上來雖言緣有無境。未智何法
是所緣有境。故今言。非執真如實有為境得是應理。
以執真如為實有性難成立故。此中偏破有性者。以
其自知緣無法為境不應道理。所以偏破有病也。何
故。難成立故。以緣真如智。非真出世無分別智。此是
立宗。以有所緣故下。立因。謂若智外有所緣境。便是
分別之智。非無分別也。及有為故者。夫無分別智。智
境平等平等。不可說有為之異。若其智外有所緣。則
見智是有為。境是無為。便是分別之智。故言及有為
故。如此緣智者。是因法喻。如此有分別意識俱生緣
境之智。於智外有所緣境。既是有為分別之智。此緣
真如智。亦有所緣。何獨不是有為分別智也。
二是故
經言下。引四說。證成無分別智無有所緣。初經。證無
所緣真如境。第二經。證智尚不行。故離名言。智尚不
行。顯智非有。況諸名字。顯境非有。境智平等斯之謂
矣。第三經。證如來智。非能現觀。顯智非能緣。菩提此
翻名智。亦云覺。第四經。重證所緣義勝。諦境非有。以
真如□是所緣故。重引經證無也。
三憶持此下。牒以
結非。文中有二。初牒以結非。二又彼真如下。立量以
非。初中謂汝若能憶持此四經者。不應許此無分別
智。是能現觀。此結智非能緣。及緣真如者。此結境非
所緣。
二又彼真如下。立量以非。謂彼真如。非真勝義。
是立宗。是所緣故。是立因。猶如色等。是同法喻。如色
等五塵。及法塵少分。是所緣故。非勝義諦。真如亦爾。
既是所緣。何獨得是勝義諦耶。上來破其非論主義
訖。
自下第二破其立義。文中有三。初牒其前計。故言又
汝所說於勝義上更無勝義。二如是等言下。述其所
立。謂如汝於想應師等立。若於此勝義真如上。空無
此定性真如故。說名為空。
諸衣絹下。正明對破。破中有四。一立理以破。二如說
下。引說證破。三若言真如下。破其救義。四具止廣諍
下。息諍指說。
就初立理破中有三。一舉事責同破。汝
若謂於勝義上更無勝義。即得名為見真理者。牧牛
人等。亦於衣絹等上。更不見有重衣絹。此牧羊人。亦
應得名見真理者。以所觀空俱無異故。
二又為下。明
無病妄遮破。又為對治諸惡見故說如是空者。謂汝
若言勝義上。更執有定性勝義。名惡見人。佛為對治
此惡見人。說勝義空者。此牒其計。於勝義上下。論主
對破。謂於勝義上。更重見有定性勝義。在世曾無此
類惡人。不應遮彼說勝義空也。
三又彼下。明違比量
破。又彼真如。離有無性。非能緣。非所緣。智證之時平
等平等。汝今乃執真如為有。以為所緣。無分別智為
能緣。但言於真如上。更不應重見真如。故名真如空。
便如此執真如為有性道理。巳為我如前所說。無為
無有實不起似空華之比量理之所遮訖。不應更立
也。
二如說下。引說證破。文中有四。一明如來不見生死
及以涅槃。涅槃即是真如。若使真如是實有性。云何
如來說同虗妄生死俱言不見。
二巳正了智下。辨不
見所以。由如來巳正了知無有顛倒所起煩惱。即此
無有顛倒所起煩惱。本性畢竟無有□生之自性。說
此為涅槃。何有可見。
三如是下。說智證之相。如是分
別智。正知涅槃本性畢竟。非是正知。以智無性故。非
不正知。以假名智故。為是義故。假名無分別智也。亦
可無知無不知。假名無分別智也。
四由此聖教下。釋
經顯離相。文中又四。一由此聖教。應知涅槃真如。唯
是一切分別永滅。無法非實有性。二非離下。反解顯
涅槃無性。謂非離無有實性真如轉依為相。法身成
就。此言法身即涅槃也。三由得下。順解顯法身無性。
由得觀空真對治道者。即無分別智。假說為真對治
道。一切分別下。出所治。畢竟無性。假說為轉依法身。
如文可解。四如契經下。引說證成。文亦可解。
三若說真如下。破相應師救義。文有二。初牒其救詞。
二即外道下。廣破所救。前中。相應師救云。經中准言
智尚不行。況諸名字。及此中無法可見等文。並以真
如離相及離言說。故作是語。非謂真如畢竟無實而
作是說。故今論主牒其救詞云。若言真如雖離言說。
而是實有為。
二即外道下。廣破所救中有四。一明真
如及我。名相難異。其體無殊。汝此真如。即與外道所
計我。其體無異。但可名字相心計度差別。汝說為真
如。外道說為我。非體有別也。二如彼真如下。廣辨真
如及我二相。文中先辨真如相。如彼真如。雖是實有。
而就勝義諦中真如之體。不可同於色等諸塵。有無
相等言語心行而分別取。故言有非有等分別不成。
我亦如是下。次辨我相。文中三。一辨我體。是其實有。
周遍法界。常住無變。既能造作。又能受領。二而離分
別下。彰我體離。初總標離相。故言而離分別。釋離相。
故云以非言語所行等。即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也。
故名離分別下。總結離相。三彼教中下。引說證成。可
解。三我相既爾下。舉同責異。有二句。一以同責異。二
此有何下。結同責別。初中。言我體相既其是有。周遍
法界。常住離相。與真如不異。故言我相既爾。而復說
言智緣真能得解脫非智緣我能得解脫此有何別
下。結同責別。文相可解。四唯執朋黨下。明法同情隔。
彰巳不信。謂汝相應師。專作朋黨。自言。智緣真如得
解脫。緣我不得。外道亦爾。專作朋黨。自言。智緣於我
能得解脫。緣真如不得。故我下。結巳不信。謂汝相應
師所計真如。與外道相似。故我不能信受也。實有非
有者。重顯相似相。以俱計為有。□□□有。同執離相。
故云非有也。
四且廣諍下。息諍止說。諸有厭怖下。釋言意。文相可
解。
復有同類乘劣乘下。破第十一執。文中有四。一序外
執。二若不開示下。論主對破。三為不說下。外人救義。
四實有此說下。論主釋通。前中有二。初舉處是同證
定有性。謂十二處。通攝為與無為。於有為既有自性。
故知無為亦定有自性。故言十二處。攝有為無為。定
有自性。二以有苦等下。並能為境。生道滅惡。證定有
性。謂此十二處。即是四諦境。觀四比境。生十六行智。
精勤脩習下。明緣此四境。能滅惑止苦。若其無為一
同空無有性。云何與彼有為。同能作境。生道滅惡。既
能生道滅惡。故知定有自性。文相可解。
二若不開示下。論主對破。破中有三。初若不能知諸
法性空。則一切聖人。無有捨惡進善之義。謂若不開
示諸法性空。眾生咸謂諸或及苦定性是有。性若定
有。誰當能捨三界諸惑及苦過失。諸善功德其性若
定。誰當能脩功德善法而得增進。
二三乘雖下。明若
不能知諸法性空。三乘聖道。應無差別。謂既不作法
空觀。但同作人空觀。故聖道不得有差別。但可資粮
根性勝解差別而巳。三如是一切下。若不能知諸法
性空。三乘解脫。應無差別。文中有二。初明作人空觀。
除煩惱障故。得二乘解脫。文又二。初解外人伏難。難
云。我向所引。皆是佛說。汝論主不信耶。二論主答云。
我皆信受。此是佛為欲今人依於世俗名。用諦觀道
理差別。但是伏惑。非究竟斷。又顯二乘所證人空解
脫。未見究竟。若聖佛乘。悉皆失沒。故名世俗理。依此
世俗理。說彼二乘道差別。非謂勝義法空理差別也。
二若離下。明作法空觀故。得佛乘解脫。然文反解。如
文可解。若順解。應言由佛證入法無我性。故能永斷
所知障。故大師□□究竟解脫。
三為不說下。明外人救義。故云若使上下乘解脫有
此差別者。經中。為不說言二乘解脫。及佛解脫。無差
別耶。
四實有此下。論主釋通。文有二。初釋外人所引解脫
解脫無差別經。謂三乘皆同解脫煩惱障義邊。故作
此說。二非一切下。釋令所言上下乘解脫差別之意。
謂經中言。三乘同坐解脫床無差別者。自據三乘同
解脫煩惱障不異。故作是說。非謂於一切法種別。知
其自性皆空。解脫所知障故。作如是說。此是法說。譬
如下喻說。二解脫優劣不同。譬如毛孔之空。與太虗
空。空性雖同。大小非無差別。人空解脫。望法空解脫
亦爾。空性雖同。淺深非無差別。若不爾下。反釋佛乘
勝於二乘。謂若上下乘證空淺深無差別者。諸佛應
不能發勝果作用。及所證應非究竟也。且止傍論應
辨正論者。勸息廣諍。此中正論者。謂辨諸法□性有
無。傍論者。謂明解脫優劣。解脫優劣既非正明。故勸
且止。諸法定性。明之未訖。故應須辨。
二脩觀行下。次別破諸外道執。文中有二。初結前生
後。二此自性下。當計正破。前中明脩行者悟入自佛
法宗所計。虗空等空。是結前。亦當悟入他外道宗所
計。自性等七種句義皆空。是生後也。外道諸師。計此
七種為常故。入無為中破。
二此中下。當計正破。凡破五執。此中自性士夫論者。
破第一執。文中有四。第一序外計。二今應詰下。論主
對破。三若不失下。明外人救義。四具應審下。論主釋
通。
前中。言自性者。舊云冥性。以苦樂□為體。即是我
所。士夫者。即是我也。此執同僧佉計。文中有二。初自
述巳宗。言我宗中。明三界皆似空華轉變。謂空華用
自性為體。從自性轉變。為此空華。三界□□空華轉
變。三界亦用自性為體。空華既以自性為□。□空華
便是有體之法。故言非無空華。
二彼是下。難破論主同法喻。顯論主所立宗不成。夫
論同喻。要須彼此同許。我宗既將空華是有。論主則
無同喻。同喻若無。所立無為無實之宗亦不成。故言
由彼是有同喻不成。違所立故也。二今應詰問下。論
主對破。文中有三。初牒其計。故云汝言三界皆似空
華轉變。二如是下。兩關審問。如是三界為是空華一問。
為非空華兩問。三若言下。對前兩問為難。若言三界
皆是空華。牒前初問。違害下。與之作過。汝前立宗云。
三界皆似空華。既言似空華。則三界與空華別體。今
言三界是空華。則三界與空華同體。將今同言違前
別語。故言違害自宗空也。三界與空華別體。在世共
知。今言三界即是空華。故言違害共知也。若言三界
非是空華。牒後問也。是則為□□□之作過。謂三界
既非空華。即空華不同三界。三界□□□為體。是則
空華自體定空無。故言是則為無也。空華既其無性。
則我所立同喻成就。空華無義既成。則失汝所立宗
華有之本宗也。
三若言不失下。破其救義。若言不失者。對論主向道
其失空華有之本宗故。今云不失也。空華無聲下。釋
成不失之義。聲者言聲也。謂空華無言。能遮論主空
華無言。即復詮同三界有性。是則空華性非無。論主
同喻不成。然我不失本宗也。此是論主牒外人救義
詞訖。
四且應察下。論主釋通。通中有二。初通其不失之言。
二又遮詮下。釋其空華無聲等語。前中又二。初兩關
審問。二若汝謂我下。對問立過。前云汝為謂我說空
華滅無為同法喻。是一問。為謂我即說空華相為同
法喻。是第二問。二若汝下。對問立過。先對初問。為之
立過。文可解。若說空下。對後問。為之立過。若說空華
為同法喻。空華世俗之無。三界世俗之有。不應同三
界有。故謂彼空華亦同三界是有。此言下。結呵外人。
二又遮詮下。釋其空華無聲等語。其前云。我空華無
聲。能遮論主空華無言。即復能詮同三界有性。故論
主今破云。夫遮詮之言。但以遮止為勝。遮所遮巳。功
能即盡。無有功能更表所遮差別。汝之空華無聲亦
爾。遮我空華無言。功能巳盡。云何更有功能詮表所
遮空華同三界有性差別。如是下。指同前釋。可解。
諸數論師下。破第二執。雖俱是僧佉宗。然執計不同。
是故別破。文中有二。初明外計。二論主破。前中文三。
初明立義方便。詞云。我雖不能親自現見。成立最勝
士夫二法體有。然就世間共知諸變異聚。方便准量
而成立彼最勝士夫二體實有也。最勝即自性冥性
苦樂癡等。名之差別也。二謂諸下。外人立量證有。以
非論主。文中立兩量。初約自性為量。顯自性是有。謂
諸顯事有性為因。是立宗。顯事是有法。謂大我執五
唯量五體士根。此二十□法。顯現可見。故名顯事。有
性為因。此是法。謂前顯事。各有自性作因也。此法及
有法。不相離名宗。有種類故者。是立因。謂以自性為
種類故。諸有種類一切皆見有性為因。如檀片。是同
法喻如一斤檀。分為多行。多片之中。香皆如本。顯事
亦爾。雖復變為二十三種類。種類之中。皆如自性也。
如是顯事下。約士夫作量。證士夫是有。如是顯事有
能受者。是立宗。顯事即二十三法。此是有法。有能受
者。即是我。此是法。法及有法。不相離名宗。所受用故。
此是因。謂顯事是士夫所受用也。諸所受用下。舉同
法喻。可解。三既是所受下。結非論主。既有所受用顯
事。即有能受用士夫。故知士夫定是實有。當知論主
前說無為無有實之比量。便為我今無為有實敵量
之所違害也。問。歒量相違。與因過中相違決定兩邊
何別。答前宗為後宗相違。名違敵量。是宗過中。能別
不極成也。二宗所立因各符自宗。名為相違決定。乃
是因過。
二此就世俗下。論主對破。破有三。一依世俗對破。二
依勝義對破。三結巳比量無能違害。就前世俗破中
復二。初明不顯差別。許其成量。便立巳成過去。次佛
法中亦復有顯事。謂蘊界處等。有性者。謂阿賴耶識
中所有種子。各各自有體性。名為有性。能轉變生蘊
界處等。故言便立巳成。若立顯事下。第二約顯事別
破。為作兩過。一無同喻過。二因不成過。初若立顯事
樂等為因。即無同喻者。顯事無因喻過。汝立一切顯
事。皆以苦等為因。於此宗外。更無顯事。共佛法同以
苦等為因。可為同喻也。因亦不成者。有性之因。即苦
樂癡。是佛法以不可立。則是隨一不成。故言因亦不
成也樂等種類非共許故者。釋不成因相。若以比量
下。僧佉立比量。救因不成過。言若以比量成立因言
者。謂成立有性因。言四蘊皆是苦樂癡性。是立宗。是
蘊性故。是立因。如受蘊者。是同法喻。
此所說下。論主對破。為作三過。一此所說癡。非受蘊
攝。同喻不成。即是喻過。喻既有過。則所立不成。以癡
是行蘊收故。二又汝士夫下。破士夫實有量。又汝士
夫多體相遍。有積聚義。由此士夫。因成不定。空者汝
蘊性故。因望苦等。宗有同品遍轉。望士夫不用苦等
為性。即是異品遍轉故。有不定過也。以其立士夫。一
一眾生。各各有一士夫。□□遍法界。眾生身則是有
積聚義。故得名蘊。然士夫不□苦樂等為性。顯事即
以苦樂等為性。士夫顯事。一一眾生。各各皆有。並牙
相遍。未知蘊性故。因為如士夫遍法界故。不用苦等
為性。為如顯事遍法界故。用苦等為性。故言因成不
定。
三又汝下。破外人救義。又汝樂等各別。無能一一立
宗。是蘊性故。因義不成者。其前用受蘊。為同法喻。論
主。前破癡非受蘊攝同喻不成。其今救云。諸是蘊者。
皆用或苦或樂。以為體性。猶如受蘊。苦樂一一別說。
為受蘊體。然僧佉宗。苦樂癡三法。必不相離。方始功
能具足。若一一離張。則無功能。故言汝樂等各別無
能。夫論蘊者。積聚為義。汝若苦樂一一別說。為受蘊
者。既不積聚。則蘊義不成。故言因義不成也。舉同法
喻。本欲成因。同喻不成。故因亦不成也。上來就世俗
諦。以破外難。
二若就勝義下。就勝義諦以破外難。若就勝義。有實
檀片有性為因。非共許故。同喻不成。同喻檀斥。用有
性作同法喻。佛法不許故。同喻不成也。
又就世俗下。
第二破士夫比量。文中有二。初依世俗諦破。二就勝
義諦破。就世俗破中。初總破士夫上難。謂若總相立
諸顯事。有能受者。不辨差別。是世所共知。立巳成過。
以世所共知能受之者有故。二若立顯事下。對二宗
差別。說實有受者。周遍常住。思為自性。則無同喻過。
如是下。顯同喻不成相。若就勝義下。則同喻不成。五
不成中。當俱不成。以佛法中無有我故。當其自宗。於
勝義中。更無有我可為同喻。即所立不成。飲食水有
性故。能立不成。前說比量下。對其前云論主前說比
量。便為敵量□佛違宗。故令結云前說比量。無有敵
量能為違害。結巳無過。如我□來破。汝實有汝量。汝
難能立不成。汝皆有過。則我上云無為無有實不起
似空華之量。無有敵量能為違害也。
諸勝論師下。次破第三執。文中有二。初勝論立量。二
此就世俗下。論主對破。前中。始從入息乃至根變等
相。是有法。定有所相。是法。即是我也。既有入出息等
能相之相。故智定有所相我也。此二是宗。是能相故。
是立因。謂入出息是能相也。如見煙等。是同法喻。火
是所相故。煙為能相。二此就世俗下。論主破。破中。初
正破。次時方下類破。就正破中。初約世俗。立有所相。
便成二過。一立巳成過。文可解。二若立彼相下。無同
喻過。言違所立者。謂違所立士夫神我也。二若就勝
義下。亦有無同法喻過。二時方空下。次明類破。
諸勝論師下。破第四執。文中有三。初言極微與意我
立無為。是述自宗。二成立空因不起故者自不成因者。
道論主初成立無為。無為空不起故因。於論主。有自
不成因過。即是隨一不成。以論主宗中。不許極微與
意是不起法也。若謂此二下。次破論主成立有為。有
為空。緣生故因。於他有不成因過。以勝論宗將極微
與意同是無為。不從緣生故。以緣生故因。於彼勝論
有不成因過也。亦是隨一不成。應成少分下。總結非。
二因明。論主不起故因。及緣生故因。於自於他。隨一
不成。故云應成少分悟入性空也。二若言極微下。論
主對破。破中有三。初反舉可其難詞。謂意極微若依
世俗。亦是無為。可有此緣生故因。於他有不成因難。
二然所立意下。順釋非其難。文中有二。初破意是無
為。然所立意。且非無為。是立宗。智生因故。是立因。猶
如色等。是同法喻。如是句下。舉能作因差別。皆是無
常。證意定非無為也。言同異性者。謂有同性故。有異
性故。二破極微是無為中有二。初約能成因量以破。
又諸極微亦非無為。是立宗。能成因故。是立因。猶如
縷等。是同法喻。如是下。舉能作因差別皆是無常。證
極微非定無為也。謂有合故。有離故。有有數故。有同
故。有異故。二或二極微下。約極微是所成因量以破。
初云或二微所成麤物非常為因。是立宗。論主語外
人言。此二極微。體是無常。非常住極微為因。同生麤
微。是所成故。是立因。謂二合能為因。獨一不能。即是
假他一微所成也。猶如瓶等。是同法喻。如是下。舉從
因所生差別皆是無常。證極微非是無為。由此下。結
非外說成巳無過。
如上所說下。第五舉上例下。類破倮形外道等執。故
言無衣論。亦隨所應。當立為空。上來別明依聞思所
成慧。悟入無為性空。
如是遣除下。第三總結勸益。自謂佛法。他謂外道。上
來至此。明無為中。大段第一依聞思所成慧正比量
力。悟入無為性空。
雖聞所成智下。第二依脩所成慧。悟入無為性空。准
前悟入有為中。別明脩慧悟入。此亦應然。今此中略
標而巳。
更不廣辨有為者下。第二雙明悟入為無為空之脩
慧。與此不異。所以不更具明也。若對初卷悟入有為
性空。此卷上來第二悟入無為性空。
此下第三雙辨有為無為性空觀。此論□文勢。地前
唯有有漏脩慧位。判是聞思位。以未斷惑故。初地巳
上是脩慧位。巳斷惑故。
就此文中有二。初結前生後。
故云雖聞所成智階梯力巳入性空等也。言階梯力
者。以地前未能亡相除惑見法有性故。□聞慧假比
量力。漸次示其諸法性空。由藉聞思。曉示知法性空。
後令觀入脩慧。正證諸法空理。然證法性空。由聞思
慧力故。名聞思等慧以為階梯。闕勝脩力。未能永斷
所應除障。地前未得脩慧。伹能伏惑。故云未能永斷
所應除障者。言所應除障者。即謂煩惱所知二障。就
煩惱障中。又有二種。一是見惑。此惑要初地證知方
滅也。若是脩惑。初地巳上但伏上心不斷種子。至金
剛心方始頓斷其種子。若是所知障。地地別斷當地
障種。初地斷見惑得人空。又斷所知障。得法性空故。
悟諸法性相皆空也。故又精勤習勝脩力者。正明生
後勸習脩慧也。
第二若於此中隨有一種下。正明脩慧。就明脩慧中。
大分為七。第一明淨障之智。對障顯體。第二證得無
動無現下。明前淨障之智。依定方能除惑。第三相應
論者下。明對異宗說智不同。勸物取捨。第四如是等
執既滅除巳下。明脩起勝脩之智行相方法。第五由
此理教審觀察下。勸依行相理教脩起於智。第六脩
觀行者以是慧行無分別下。牒智果相。勸未證者依
之脩學。第七如是妙見所攝受下。明脩智利益。
就前第一初地巳上淨障之智對障顯體中。又有二
分。第一明於有為無為境上。離有無等四謗相障。此
明不見所緣之境。既能如是遠離二邊下。明於能知
為無為境。是無之想。想即智也。此能緣無之想亦滅。
此明不見能緣之智也。此中雖寄斷四障。以顯無分
別慧。非謂前後四時滅此四障也。明無分別慧正起
之時。於境智平等。不見能緣所緣有無等相。若見境
智。不同有無等異。便是其□不可得。顯無分別慧故。
廣辨四障之過。令人識知。非謂前後四時各斷四障。
後得無分別慧也。
就第一滅有相障而顯智中。文則有三。一先舉有相
障。文言若於此中者。謂於此初地中也。言隨有一種
為無為相有間無間復現行時者。此正出障體。然障
有二種。一是人執。二是法執。初當入地時。巳入見道。
斷於人執。然計諸法有性等。即是法執。於二執中。前
巳斷人。今但斷法。故云隨有一種於為無為計有定
相。相即體也。起執之時。或不相續及相續故。言有間
無間。對前巳斷人執。人執既除。法執復起。故言復現
行時也。理而言之。當入地則二執俱斷。今據說時為
此先後也。二即應如理觀彼性空遣除彼相令不顯
現者。對障舉智。顯智能滅障。謂即應如理觀彼為無
為性相體空。遣除有相之執。令不現起。故言令不顯
現。三悟入諸法離自性故其性本空下。明障滅智顯。
得其三益。初明得開涅槃門益。謂三解脫門。二不離
性故下。得趣涅槃門益。謂七種無相行。文并易解。三
由此行相下。明證涅槃益。謂惑滅即是無為。無為即
涅槃。巳此中總辨。非謂地地別論也。言令無所行行
相者。謂正證如之時。於為無為境。無所行相。於智無
能行相。境智平等平等。今為遣障故。偏言令無所行
行相也。文部初法說。言遣除麤相者。此中滅有相障。
對下滅無相等障。說此為麤也。二如眩毉下。喻說可
解。
雖於此部下。第二明滅無相障。□顯於智。文部。有三。
一先舉無相障。言雖於此部巳得無住者謂雖於此
有為無為有相法部。巳得於相無所住之行。不執有
相。然由空等分別現行有功用心猶相續住。未得無
動了知空等分別現行障礙出世無分別慧者。謂觀
境無相。雖能破於有相之境。然此計無相境。若其□
作無相分別現行。此無相心。既是有功用心。猶相續
住。復成空障。而此空障。亦能障於無動無分別慧。若
未得無動無分別慧。無由了知空等分別現行能為
障礙。障礙無分別慧也。第二為欲棄捨下。對障舉智。
顯智能滅障。為欲棄捨者。明脩智之意。謂為欲棄捨
無相之障故。須觀諸法亦有亦無。而棄捨之。然脩對
治不可悠悠。故云勇猛正勤如是觀察。言如是觀察
者。就勝義諦中。空性之境。亦非實有。此是立宗。言等
者。取有及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也。謂於勝義諦部。
無此四執也。從緣生故者。是立因。猶如幻等。是同法
喻。幻等從緣生。既非實有。空等四執之境。亦從緣生。
何得實有。此中第三應明利益。利益不異於前。故不
說之。下二亦爾。
第三如是勤脩下。滅亦有亦無障。文中有三。第一先
舉亦有亦無相障。言如是勤脩復能除遣空等分別
者。謂我前依勝義諦如是勤脩。復能除遣空亦有亦
無等分別境相之鄣也。初為有病。勤脩空。滅有病。雖
遣空。復成病。然斷定之病。不可偏取有除。以有先巳
是病。為是義故。於有空病。雙更須勤脩亦有亦無。而
遣空病。空病雖滅。而亦有亦無復更成病。然此亦有
亦無之病。若不勤脩勝義諦觀。無由除遣。故今云如
是勤脩勝義諦觀。不伹能除空病。亦復能除亦有亦
無分別之病也。空即空病。等者等取亦有亦無及非
有非無病也。第二除遣彼故下。對障舉智。顯智能滅
障。除遣彼故者。謂除遣彼有無及亦有亦無病故。空
不空等二邊遠離。終不更以空等行相觀察諸法者。
言二邊者。謂亦有亦無二邊。此則明智能滅障不起
也。第三如說下。別說證成也。初約五蘊作八對。無相
觀前四對。是八脩門。後三。是三空門。第八總結觀相。
如色蘊為觀。既受等四蘊亦爾。後例十二處。六度三
十七品。八定。六通。十力。四無畏。四無礙。十八不共法。
三摩地。陀羅尼門。一切智。謂於此等諸法門上。患不
觀為常。乃至不觀非遠離。故言乃至廣說。文皆可解。
第四既能如是遠離二邊下。滅非有非無相障。文中
有三。第一先舉非有非無境相之障既能如是遠離
二邊。謂亦有亦無離二邊。即能生長處中妙行者。謂
為前有亦有亦無相障。故非有耶非無相來。滅此非
有非無之相。對前亦有亦無相障。是邊是麤故。說今
非有非無。為中為妙。
第二此離二邊下。對障舉智。顯
智能滅障。言此離二邊處中道理由如上說二種此
量有為無為者。謂此遠離二邊。中道妙行道理。於能
滅非有非無障□復是是治。然於有為無為境上。仍
見有非有非無之□不稱勝義諦理。由是知我上依
勝義諦理。說二種比量。云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
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花。良以勝義諦理。離此四諦。
非證勝義智。無以能滅故。舉前比量意。顯證智為此
障治也。良由依證起說。是以舉說顯證也。色類無故
下。廣辨處中妙行之相。謂於為無為色類等法。無色
無示。無住無現。無了別無幖幟等六行。但證勝義諦
時。境智平等。何有行相可得。今舉玅行有想意。顯勝
無相也。解此六無相。文即為六文。可解。
第三如世尊
下。引說證成六無相行。上來至此明證無分別。勝脩
智時。於為無為等一切境上。不取有相無相。亦有亦
無相。非有非無相。謂能滅取境四謗之障也。此則明
無分別智。不見所緣境。
自下第二既能如是下。明於能知為無為境。是無之
想亦無。此明不見能緣之智。此則境智平等。無能緣
所緣故。是無分別智也。所謂聖智非無宗。無宗者無
相。虗心非無契。契之者無心。此則內外兩冥。緣觀俱
寂。斯之謂矣。就此文中有四。謂將欲入證此無分別
智之時。一須識障。二須識治。三由識障障便止息。四
識治故便能入證。就前第一須識障中。障有二種一。
是所取境之相分。必須了知能障無分別慧。前巳明
離。故云既能如是遠離二□。□實有四。而云二者。但
此四邊本唯有無。令就本以說。故云二邊。二是能遣。
四無見分。說名為想。今云無二想者。對上所緣境之
相分。就本說二。今明能遣見分之想。亦就本說二也。
故云於能安住無二想上。起分別無二之相。亦能了
知是障無分別慧。上來明識相見二障訖。寂靜安住
者。此一句明能識治。若見有所取境相。及能取之智。
則分別紛動。無由能息故。須寂靜境智。安住平等。方
證境智不二無分別慧也。三如是說因下。對前識障。
故障便止息。言如所說因速能永斷者。如向所說。見
有境智。即此境智。是分別之因因既永除。則分別語
言。及分別意言。並皆止息也。四證得下。對前識治。便
能入證。故云證得無動無現無相離諸戲論諸法實
性。於其所緣無動證入自相妙知相續安住。此之十
句。辨無分別智證之相。初五說相。後五釋成。言證得
無動者。謂於其所緣證得無相故。不為相分所動。言
無現者。謂無分別智正證入時。無有能證之智。見分
顯現也。言無相者。謂無分別智正證之時。證勝義諦
理。無二自相。非證總相也。即無有所證之境相分也。
言離諸戲論者。諸無分別智。是真實妙智。遠離一切
戲論分別也。諸法實性者。謂無分別智止證諸法實
性之時。相續安住。境智平等。無所取捨也。上來廣辨
證得無分別智勝脩慧訖。
雖勤脩習下。第二明無分別智所依定。但斷惑之智。
必須依定方能除惑。故說智後。次說所依定也。文中
有二。初明即智所依定。二如世尊言下。引說證成。就
初中。言雖勤脩習無倒空觀。此辨智次觀證為相。此
即觀無所觀。而於空性終不作證者。空以無觀證為
相。此即止無所止。此之定慧二數。一念同時。說二無
二相。不同餘分別定慧。雖復同時二數。而有二相也。
如是名為勝義靜慮者。結明此定是真實勝定也。如
世尊言雖脩靜慮下。引說證成。謂不依五陰。十十二
處。身心。四大等。其文可解。
相應論師下。第三明對異宗說智不同。勸物取捨。文
中有二。第一序異宗。謂大乘中瑜伽論者。所說無分
別智。云有定執言。一切所取能取分別。悉皆遠離。是
出世間無分別智。即於其中。起堅實相。精動脩習者。
謂正證無分別智之時。遠離所取相分。及能所見分。
說此能離二分之慧。名無分別智。即於此能忘所取
能取之慧。執為真實無分別智相。而精勤脩習□問
若無分別智。不取相分者。應當識外別有法。為□分
別智所緣。則一切法皆是唯識之義不成。瑜伽師義
說答言。緣即識真如。故成唯識。非識外別有法為所
緣也。
第二有餘於此下。說之對破。破中有二。初通破智境。
二復審察言下。唯破智體。前中又三。初立比量通破
智境。二如契經下。引說為證。三由此理教下。結破定
執。前立量中又二。初立二量。以破智境。二舉二量因。
次破智境須非最勝。初立量云。如是智生。雖無如上
所說分別者。是立宗。言如是智生者。是分無別智生
也。此是有法。雖無如上所說分別者。謂雖無如上所
說。所取能取相見二分。分別而言有識體。真如為智
所緣。此是法。法及有法名宗。而隨無相境相起故。自
性分別所隨遂故。是有為故。此三並是立因。而隨無
相境相起故者。汝雖言離所取能取相見二分。分別
而計有。無分別智。隨無二分相境相。而起□□□有
能緣智及所緣。無相真境。豈離分別。而言無分別智
也。自性分別所隨遂故者。此無分別智。若依初靜慮。
及未至中間。必為尋伺數所隨遂。故言自性分別所
隨遂。亦現量智名自性分別。汝無分別智。雖非比量
分別智。而有現量分別智。所隨遂亦可分別。真如為
自性境。即為彼能分別。真如自性之智所隨遂。此即
以用隨體也。是有為故者。汝此無分別智。既計為能
緣。真如無相為所緣。俱是唯識故。是有為也。如餘現
量有分別覺。不成出世無分別智。□□聞法喻。如餘
現量有分別覺。存於智境。不成出世無分別智。汝今
所言。亦存智境。何獨得是分別智。第二比量□又彼
所計。離相離言真如勝義。是立宗。是所緣故。是立因
如餘所緣。不成勝義。是同法喻。如餘五識所緣五塵
境。及定境一念識正取塵之時。此塵亦離相離言。既
不成真□□義。何獨今此所緣。獨成真如勝義。二即
由此因俱非最勝者。謂即由向二量諸因。證彼相應
師所說無分別□□非最勝也。如契經下。第二引經
為證。初經證勝義諦□□能緣智。後經證無境可經。
由此理教下。第三結破定□行。由此二比量所立理。
及所引二經教。彼相應師。於證無分別智。勝義諦中
應斷於此所計有能緣智。及所緣真如境之定執也
復審察下。第二唯破智體。文中有二。初立比□破其
所說。無分別智。亦非實有。是立。謂我今復更□□。就
勝義諦中。如汝如是說有能緣所緣境智。出世□分
別智。此智於勝義諦中。亦非實有也。從緣生故。是□。
因。猶如幻士。是同法喻。餘文可解。二若智能斷下。破
其所說無分別智。能斷諸惑。謂若說無分別智能斷
於惑。如是定執智能斷惑。此能執智。亦如彼所斷之
惑。何□□故。有過失故。謂有執者之過失。故我今不
復能開示過失也。若立比量。開示過失。應云無分別
智。不能□惑□立宗。從緣生故。是立因。如餘分別之
智。亦可。猶如幻□□。是同法喻。准前可知。故不開示
也。
第四如是等執既滅除無下。明脩起勝脩無分別慧。
行相方法。文中有三。初明知□相。二脩觀行者下。明
智行成滿。為佛所記。三如是慧行名聖嘿然下。明無
分別慧。別名不同。前中又二。初正明行解。二如世尊
下。引經為證。
前中又二。初結除前過。故言如是□執
既除滅巳。二於所應智下。立量辨行。言於所應知□
□境性。亦無行解。是立宗。謂境無性相。智無行解。□
□□緣闕故者。是立因。謂境龍生於行解。是行解因
緣。今□應知境既無性相。能緣行解。何緣得生。故言
因緣闕故也。餘智不生由無行解。是同法喻。如餘取
塵之智一。有前塵三有。同時受等數法。以為行解三。
既有受等行解□□智俱生。以同是數法故。若無所
緣塵。則無行離。行解既無。則智不生也。今無分別智
亦爾。境無性相。則行解不□。□解既其不起。智何由
生三是故名為真實行解者。□□□色等。謂境離性
相非所取。行解不行無能取。此雖則無行解。而行解
究然。雖行解宛然。而無行解故。得名為真□行解也。
二如世尊言下。引經為證。文中有五。初經明行解。二
經明現觀。三經明見諦。四經重明現觀。文中有五。初
問。二答。三難。四通。五因論生論。五真行解下。通會三
口名別義一也。第二脩觀行者下。明智行成滿。為佛
□□。□中有三。初明知行成滿。二若能如是下。明為
佛所說。三□□經下。引經為證。文皆可解。第三如是
慧行名聖嘿然下。明無分別智。名別不同。文中有二。
初明如是無分別慧行。□名聖嘿然。二如契經下。引
經釋成。文中復三。初明諸佛說法。必如實開示所證
之法。二復於是法下。正辨證□□。如是觀時下。釋嘿
然名。文皆可解。
第五由此理教下。勸依行相理教。脩起無分別智。文
中有三。初明依□理教。審知境智無性。證此明慧能
除晴障。二說頌標宗。三長行廣辨。初中有三。初勸以
依行解理教。詳審觀察。故言由是理教。審觀察時。二
一切有為下。明由依行□理教審觀。則知一切為無
為法。無有能為心慧境性。三如是知巳下。明若能於
心境平等。是則雖無明慧。而明□宛然。雖明慧宛然。
而無明慧故。一切愚暗。得無所有。說□為除也。
二說頌標宗。文亦有二。上半頌。前心境平□。□半頌
後無分別慧。能除愚暗。上半中初句。明一切□□相。
下句。明諸佛菩薩智人。能正了知悉皆無性。所以無
□見也。初言心者。謂一切漏無漏心。慧者。一切漏無
漏慧。□者。謂一切空有等法。是心慧境界。現者。謂心
慧所變相分。顯現為心慧所緣。諸者。若心若慧若境
若現。其類非□。是故云諸。智者。即佛菩薩證無分別
智。故名智者。由者。因緣也。無分別智藉心慧境現而
作因緣。證法性□□□捨相。所以稱由。不取者。謂於
心等四法。知其性空□□□□相。無執無見。所以不
取也。言慧行無分別。無所行而行者。所言慧者。即無
分別智。行者智無所生行。說名為行。□分別者。於似
無影像。無相無言。心境無所分別。名無分別。言無所
行者。遊履名行。無分別智無所遊履。名無所行。□雖
無所行。而無所不行。故名為行。此則無所行而行宛
然□行宛然。而無所行也。
第三長行中。次第廣解。初解心□□中。能集諸行種
子。或為諸行種子所集。故名為心。□□中者。謂此初
句頌中也。能集諸行種子者。謂阿賴耶識□聚集無
始世來。新舊有為諸行種子。是故若心此則是種種
義。滋長義。以解心也。或為諸行種子所集故者。謂一
切有為諸行等法。皆為此阿賴耶識中種子之□起。
是故名心。此則集起。以解心也。次解慧字。言能持勝
德或由彼持令不流散故名為慧者。謂五度□諸勝
□□□依持般若。為般若開導方始得起故。□能持
勝□□般若。復由彼五度勝德資持。方得成滿。故言
或由彼持令不流散故名為慧。次解境字。文中有二。
初正解境□如契經下。引經證境無相。就解境中。初
總對心慧。次解境言。心惠所行名心慧境。境地所行
是名差別者。謂境即是地。盖是心慧所行地。名差別。
是故名字境也。二別口心慧以解境。然此中約有相
以解心境。約無性以解□□□心偏據有漏心。慧偏
據無漏慧。此是影論也。心慧未口口離為存略故。作
此影也。如契經言無相分別慧終不轉者。引說證境
無相。顯慧無行轉即行也。次解現字。現謂顯現。正解
現字。即似心慧下。出現體相。謂依心慧境界。而心慧
各變。為相分自緣。故名現也。釋劫解諸字。約五□十
二處。五蘊。三十七品。六波羅蜜六通。十力。四無畏。十
八不共法。諸三摩地陀羅尼門。四向四果及一切智
智。此等諸法□□□別皆是心慧境。非一故名為諸。
次解智者。可解。次解□□說捨相因緣者。謂無分別
智。藉心慧境。而作因緣。說諸法性而生平等捨相。所
以稱由。次解不取。謂無分別智□心慧境無執。無執
無見。名為不取。解上半訖。
由不取下。解下半頌。文中初藉前為問。因者。是心慧
境。此之智境。是□等捨相。不取之因故。今牒之為問。
達心慧境性相平□而生捨相。不執不取。為何所證
也。即舉頌答云。慧□□分別無所行而行。文中先解
慧行無分別。且止謗□□解無所行而行。前中有三。
初釋頌文。二非非所見下。破非顯是。三又諸法性皆
非能見下。辨是異非。前中□釋慧字。次釋元分別字。
後釋行字。就慧字中。先□體。故言慧者。即無分別知。
雖復永離一切分別。覺□增益。假名為智。此釋慧名。
謂無分別智既永離一切分別。覺慧增益。應不名慧。
何為□名慧耶。故□□復永離一切分別。覺慧增益。
實不可名慧。然□□覺慧。而覺慧宛然。雖覺慧宛然。
而無覺慧故。是無覺慧。覺慧如是無覺覺慧。不知何
以名之。強為立名。□名智也。次釋無分別。文中有二。
初正釋無分別名。□似無影像。無相無言。境界起相。
自性分別亦無有。故名無別者。言似無影像者。如瑜
伽師云。無分別□離相見等。所取能取分別。然智不
緣無。仍緣□□真如為境。名似無影像。此似無影像
無有十相□□無相。言語道斷。名曰無言。心行滅處。
名境界起相。□亦無有。謂其如不作境起心相分。為
心所緣真如。亦非自性分別境。故言亦無有。無有之
言。通上境界起□無有。所以言亦故名無分別者。謂
無分別智不緣如□□相真如。故名無分別也。分別
者。謂無分別無有。所以言亦故名無智。不緣如此離
相。言雖無住者下。釋□□□分別。難者云。無分別住。
絕一切相。本無能住□□□誰說無分別。故今釋云。
於無分別勝義諦別位。絕一切相無住者。不可宣說
分別有無。而就世俗異□中假名建立。名無分別也。
如言燈滅阿羅漢滅者。舉類顯相。如燈滅位處。及羅
漢滅位處。豈可得存滅名耶。伹約覺慧增益。依世俗
言說。相續異位中假□滅名。此亦如是。就分別異位
中。假立尼分別名。□□分別智名有分別者。重復舉
類。可解。
中意取下。後行行字。此中謂今說行教中意。
所智於無生境行。說名為行。非據正證時有此行。由
此智行自他法性一切種相平等。平等非有所見故。
不名能見。即非能見。說□真見也。此即非能見。能見
非能見也。如所證故者。此行□見。亦如所證非能見
也。此則顯證行平等也。
非非所見下。第二破非顯是。中又有二。初徵。瑜伽師
真如□□□□為非所見。二又智有為下。明智與
真如為無□□□見應成不平等見。前中又三。初以
三過徵責。二諸可見下。立量以責。三真如若是可見
下。雙以見非見□義徵責。初三過中。初句以見顛倒
責。文云。非二所見□所見相或有分別或無分別真
見得成者。初言非者。謂汝豈非以真如。非是所見。作
所見相。汝如此見。使□成顛倒。真見豈得成也。此見
□與境乖則虗妄不實。□□以分別有無不定。故言
或有分別或無分別也。二真如□是下。以見違宗責。
真如若是所見性者。汝宗之中不應□為非可見性。
三雖依世俗下。以見不平等責。若依勝義。真如本無
能見所見。雖依世俗。假說有平等見。□望勝義。便非
平等故。是不平等見也。二諸可見者下。立量以責。諸
可見者。皆非真實。是立宗。起解因故。是立因。如陽焰
水。是同法喻。一切可見。皆非真實。□□□□是可見。
亦非真實。三真如若是下。雙以見非見□義徵責。真
如若是可見性者。以可見相取。便名為見。不成真見
也。真如若是非可見性。不應說言見真如也。若見非
可見。此見便是顛倒之見。豈得名為平等見也。二又
智有為下。明智是有為。真如無為。性不平等。若爾此
智之見。應成不平等。何故汝宗說為□□。
三又諸法性皆非能見下。辯是異非是。文中有三。初
□。□□以解。第三就勝義以釋。前□中。初云又諸法
性皆□□能見。見亦應爾。亦非能見。何以故。俱以無
生為自性故。□生既同。何得一為能見。一非能見。如
境者二種。即皆非能見。故是平等。今依世俗。假名說
智為見。境為非見。故口所說依無生理。非不平等。就
第二中。有三句。初立正義云。又一剎那中證一切法。
皆無現觀。何以故。境智皆無生故伹隨世俗。假名真
現觀。二不應難下□□□□如刀不自割指不自觸。
云何一剎那智。能返□□口不照自。云何一剎那證
一切法。故云不應難言返照自體。難成立故謂智。應
不證智之實性也。三二種俱非□釋難顯真。謂境智
二種。俱非可見境性。亦非能見□性。何以故。以同無
生性。無著別故。所以同一剎那時。亦於自體俱證也。
三若就勝義下。就勝義以釋。文中有二。初正就勝義
以釋。二如契經下。引說為證。初云□□就勝義。似境
相。及似智相。本□□生故。智無現觀。境□證得。二如
契經下。引說為證。可解。
且止謗論下。釋□四句頌。文中有三。初云且止傍論
者。經前生後。名非論頌文為傍。正論頌文為正。二遊
履下。正釋頌文。初寄□於行以辨無行。故云遊履名
行。無遊履故名無所行。是無行解下。正解無行義。以
一切法。皆無行解。智亦□是。同無□解。以皆是無生
起性義故。故無□□□□是行不行不行行也。二寄
對無行以辨於□□□□分別慧。以不行相。而為行
相故。即無所行。說名為行。謂無分別慧。性是無生。所
以無有行相。隨世俗故。假名說行也。此即不行行。行
不行也。故即下。結說所以也。三此□略說下。結無分
別智。是正勤行果。
第六脩觀行者下。牒下智行相勸未證者。依之脩學。
文中有二。約牒述向前慧行定相。故云如是慧行無
分別故。不行而行。□□不行。慧行無生。所以不行。雖
□不行。未甞不行□□言行。雖復言行。而行無自性。
故言不行也。
二遠離下□相示物。文中有二。初明智
非能行。次離作意。於法無住。心如虗空。捨離分別。如
入滅定。以觀諸法。是以不□□而行即不行。故言遠
離一切乃至觀諸法性。
二諸佛法身下。明境非所見。
以佛法身。不可了別。無相無見。無□起□□相無影。
超過覺慧。雖如是觀。而□□□□□不見□□□即
不見故。諸佛法身乃至見□□□□境體無生。所以
不見。雖復不見。未甞不見。故言而見。雖復言見。而境
無自性。故言不見也。前明無能行之智後。明無所見
之境。若爾豈同木石哉。斯盖至人以無□之妙慧。契
彼無相之虗境。此則內外兩窴。緣觀俱寂。豈容境智
於其間哉。
第七如是妙見所攝受下。明脩智利益。文中有三。初
指前妙□能攝受勝利。故云□□是妙見所攝受故。
二能正增□下。出所攝受益。文□□二。初明得自利
益。二能滅他苦下。明利他益。前自利益中又二。初明
得樂益。二清淨一味下。明除障益。就得樂益中又二。
初明起因益。能正增長無量福聚。此明起□益。能感
無邊微妙樂果。明成果益。清淨一味者。是第二除障
益。謂無分別智正證之時。於一切法平等。平等故言
□味。二□□他苦下。明利他益。
如是正觀下。明□□□□□分別□是眾行之首。而
能通道生一切□□□□此智既證。則萬行俱起。文
中有二。初明脩智既證。八行斯成。二如是正觀下。明
脩智既證。六行受立。初明智證行成。二如是正觀下。
指經廣說勸物生信。以觀諸法同一。無生不見。法性
有無之相。則能捨離斷常耶見。故名正見。證法平等。
遍計永息。耶思不生。名正□惟。由證無生。尋問□行。
戲□□語。一切永息。名為□語。法平等無有起作。離
身□□三種耶業。名為□□以證一切無增滅性。知
命無生。離耶悕望。名為正命。以證諸法無作無起。離
耶進求。名正精進。以證法性絕於有無。離耶妄念。名
為正念。以證諸法無所取□離耶依住。名為正定。下
指說可解。
如是正觀下。明脩智既證六行受立。文中有三。初結
前生後。文言雖□□行而□□事者。謂於一念無分
別智正□□□□□具□□六行。非謂別脩加行方
起。故言□□□□而有是事也。施以棄財離慳為義。
智證之時捨有行棄惑。亦復如是。戒以止惡自思守
為義。智證之時息緣無得。亦復如是。忍以息恚起慈
為義。智證之□證法無生。不忍於生。亦復如是。證法
無生。瞋恚不起。不忍於生。無緣慈立。精進以不怠進
求為義。智證之時。□平等。平等不取勝行。不捨□□。
亦復如是。靜慮以□□住心為義。智□之時無能□
□所住。亦復如是。般□□以息耶分別。遠離愚癡為
義。智證之時。分別智不□所以戲論不起。一切境平
等。所以遠離二相。二此義下。指所說處。可解。第三如
是妙住下。總嘆無分別智□導萬行。勸物脩學。文雖
近嘆無分別智。而遠包一部勸物流通也。言如是妙
住有無量門者。無分別智捨□□□□者。據勝義諦
無妙不妙。伹隨□□□□□□□□□妙不妙也。所
言住者。智證平等□□□等。復對誰以說於住。此則
非住。而強名為住。即□□住住不住也。然此妙住之
智。正證之時。隨義而說有無量法門。無量菩薩藏經
中。佛處處廣廣說。證□智時有大義利也。謂證大涅
槃。名為大義。證大菩提。名為大利。以菩提通智。具足
三身。能利自他故。此即以非義利為義利。□勸物脩
學□釋可解。
掌珍論疏卷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