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論略註
肇論略註
尋求也。】
「有名曰。論自云涅槃既不出有無。又不在有無。(引論意)
不在有無。則不可於有無得之矣。不出有無。則不可
離有無求之矣。求之無所。便應都無。」
【此名家按蹟興疑也。上云良以有無之數等。是不
出有無也。前云果出有無等。是不在有無也。以不
在故。不可即而得之矣。不出。則不可離而求之矣。
於即離之間求之。而所求不可得。便應都無。豈以
斷滅為妙道乎。】
「然復不無其道。其道不無。則幽途可尋。所以千聖同
轍。未嘗虗返者也。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異
旨。可得聞乎。」
【既云不出不在。然又不無其道。是則妙道可尋。足
知千聖一軌。同歸一極。未嘗虗返者也。然其道既
存。則有所可指。而曰不出不在。使人趣向無所。必
有異旨。可得聞乎。】
「妙存第七」
【不出不在曰妙。體非斷絕曰存。乃無住之深趣。存
乎不即不離之間。故曰妙存。雖云妙存。正顯無住。】
「無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無相無名。
無名無說。無說無聞。」
【此意責名家執名相以求無言之妙道。故就有無
以求之。非得無言之旨也。謂凡言說從名相而起。
名相從妄想而生。故曰相因可相。若名相兩忘。則
言說俱無。言說既無。則從何所聞。然此涅槃妙道。
本無言說。子於何而得聞乎。】
「經曰。涅槃非法。(故不在)非非法。(故不出)無聞無說。非心所
知。吾何敢言之。而子欲聞之耶。」
【此正申責意也。由名象家云。不出不在。必有異旨。
可得聞乎。故此引經證涅槃本不可說。亦非可聞
也。經即本經二十一略云。涅槃非相非不相。非物
非不物等。亦淨名義。謂有無二者皆名為法。所云
非法。則不在也。非非法。則不出也。不出不在。則無
言說。離言之道。非心所知。吾何敢妄言。而子欲聞
之耶。】
「雖然。善吉有言。眾人若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
吾當以無言言之。庶述其言。亦可以言。」
【此陳道本無言。亦可以因言顯道也。善吉。須菩提
之名也。義引般若須菩提云。我觀般若。本無言說。
若眾人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我當述佛之
言。亦可以言之。意欲通難解迷。不得不言之耳。】
「淨名曰。不離煩惱而得涅槃。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
佛界。」
【此引二經證不出不在義也。淨名。即弟子品文。天
女。即寶女所問經。第四偈曰。如魔之境界。佛境界
平等。相應為一類。以是印見印。據此經義。妙道本
來不出不在。只在當人妙悟。豈可執言求實也。故
下明妙悟。】
「然則玄道在於妙悟。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即有無齊
觀。齊觀即彼巳莫二。所以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
一體。同我則非復有無。異我則乖於會通。所以不出
不在。而道存乎其間矣。」
【此言涅槃妙道。在乎妙悟等觀。非言說可到也。所
言涅槃者。乃法身寂滅之稱也。大經云。法身徧在
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
形相而可得。此非妙悟不足以了達。然妙悟要在
即物以見真。即真要在有無齊觀。若能齊觀。則物
我不二。如此。則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若
物我等觀。則不落有無。若物與我異。心境角立。則
不能會通。故所以言不出不在而妙存乎其間矣。
若不如此。則取捨情生。是非繆亂。又何以見忘言
之道乎。】
「何則。(徵釋妙悟)夫至人虗心冥照。理無不統。懷六合於胸
中。而靈鑒有餘。鏡萬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虗。」
【此言聖人照理達事。故即事而真也。由照真理極。
故事無不攝。故懷六合而有餘。鏡萬有而常虗。此
聖人之心也。】
「至能拔(言證窮也)玄根(指涅槃實際也)於未始。(言無始。指未迷巳前)即羣動
以靜心。恬淡淵默。玅契自然。」
【言由妙悟。故能真窮惑盡。破無始之迷。徹法界之
理。故權應羣機。即動而常靜。無為湛寂。妙契自然。】
「所以處有不有。居無不無。居無不無。故不無於無。處
有不有。故不有於有。故能不出有無。而不在有無者
也。」
【此言聖人理極情亡。故出在兩超。不墮有無之見
也。由實智理窮。故處有不有。權應無方。故居無不
無。以不無故不滯於無。不有故不著於有。如此。所
以不出有無。而不在有無者也。豈可以一定於有
無而求之哉。】
「然則法無有無之相。(境空)聖無有無之知。(心空)聖無有無
之知則無心於內。(亡知絕照)法無有無之相。則無數(名相也)
於外。(離名絕相)於外無數。(則境絕)於內無心。(則智絕)彼(境也)此(心也)
寂滅。(心境雙絕)物我冥一。(物我如如)怕爾無朕。乃曰涅槃。」
【此歎聖人心境雙絕。物我如如。纖塵不立。乃曰涅
槃。此為聖人之極證。究竟涅槃之果也。】
「涅槃若此。圖度絕矣。豈容可責之於有無之內。又可
徵之有無之外耶。」
【此責迷也。謂涅槃如此。超出思議圖度之境。豈容
可以有無內外而求之耶。】
「難差第八」
【此承上言涅槃之道。心境不二。物我一如之妙。是
為平等無二之理。如此。何以三乘修證有差。既曰
冥一。則不應有三。】
「有名曰。涅槃既絕圖度之域。則超六境之外。不出不
在。而玄道獨存。斯則窮理盡性。究竟之道。妙一無差。
理其然矣。」
【名家敘領涅槃超出有無之妙。為窮理盡性之談。
理其然矣。但理既一。而三乘所證。何以不同。故此
下立難。】
「而放光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為而有差別。佛言。我昔
為菩薩時。名曰儒童。於然燈佛所。巳入涅槃。儒童菩
薩。時於七住初獲無生忍。進修三位。」
【難意謂涅槃妙道既是一。則三乘所證不應有差。
引放光義。金剛亦同。謂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
有差別。所謂證異也。儒童於然燈佛所巳入涅槃。
而又云時於七住獲無生法忍。圓教七住。即權教
七地。故言既入涅槃。則巳證極果。如何後又進修
三位耶。此疑涅槃未為極證也。此引證意。下正難。】
「若涅槃一也。則不應有三。如其有三。則非究竟。究竟
之道。而有升降之殊。眾經異說。何以取中耶。」
【此正難差也。若一。則不應有三。有三。則非究竟矣。
既曰究竟之道。而有升降之不同。教有明言。又何
以折中耶。】
「辯差第九
無名曰。然究竟之道。理無差也。法華經云。第一大道
無有兩正。吾以方便為怠慢者。於一乘道分別說三。
三車出火宅。即其事也。」
【此領難意理本一也。然有三乘者。乃即一之三。權
實之義耳。正法華云。是一乘道。寂然之地。無有二
上。論正與經上。皆極果也。妙法華云。佛為求道者。
中路懈廢。為止息故。以方便力。於一乘道分別說
三。火宅喻先許三車。及諸子出宅。皆等賜一大車。
是則本無有三。三非實法也。】
「以俱出生死。故同稱無為。所乘不一。故有三名。統其
會歸。一而巳矣。」
【此言三乘會歸一極。以申答意也。】
「而難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為而有差別。此以人三。三
於無為。非無為有三也。故放光云。涅槃有差別耶。答
曰無差別。但如來結習都盡。聲聞結習不盡耳。」
【此正答難意。但人有三。而涅槃之道本無三也。所
以有差者。但如來煩惱無明結習巳盡。三乘未盡
故有差耳。以結習盡處。心契無為。名為涅槃。故下
以喻明。】
「請以近喻。以況遠旨。如人斬木。去尺無尺。去寸無寸。
脩短在於尺寸。不在無也。」
【此喻最顯。言無無長短。意旨更妙。此法本不異。】
「夫以羣生萬端。識根不一。智鑒有淺深。德行有厚薄。
所以俱之彼岸。而升降不同。彼岸豈異。異自我耳。然
則眾經殊辯。其致不乖。」
【此明法本不異。異在於機。智有淺深。德有厚薄。正
不一之所以也。彼岸豈異。正示法一。眾經隨機之
說。故不乖耳。】
「責異第十」
【謂無為之理既一。如何能證之人有三。蓋躡前致
難也。故云責異。】
「有名曰。俱出火宅。則無患一也。同出生死。則無為一
也。(此領旨也)而云彼岸無異。異自我耳。(此興疑也)彼岸。則無為
岸也。我則體(證也)無為者也。(立難意。下申難)請問我與無為。為
一為異。若我即無為。無為亦即我。不得言無為無異。
異自我也。(言我與無為既一。則無彼此之分。故不可言異自於我)若我異無為。
我則非無為。(我是眾生。自屬有為。故非無為)無為自無為。(自一向無為)我
自常有為。(我在生死。則一向有為)冥會之致。又滯而不通。(無為有為
條然各別。故難通會)然則我與無為。一亦無三。(若生死涅槃。本來平等一際。如
此既一。則畢竟無三)異亦無三。(若生死與涅槃。本來不同。則生死自生死。涅槃自涅槃。何有三
乘之設)三乘之名。何由而生也(進退推之。一亦無三。異亦無三。如此則三乘之
名。何由而生耶)。」
「會異第十一」
【名家執異以難非一。故無名會通無二。】
「無名曰。夫止此而此。(意謂迷時涅槃即生死)適彼而彼。(悟時生死即涅
槃)所以同於得者得亦得之。(證則三乘同證)同於失者失亦
失之。(迷則六道同迷)我適無為。我即無為。無為雖一。何乖不
一耶。」
【此言生死涅槃本無二致。迷悟同源。以人證法。法
則在人。故曰我適無為。我即無為。人大則法亦隨
大。機小則法亦隨小。是則無為雖一。何妨因人而
有三耶。】
「譬猶三鳥出網。同適無患之域。無患雖同。而鳥鳥各
異。不可以鳥鳥各異。謂無患亦異。又不可以無患既
一。而一於眾鳥也。然則鳥即無患。無患即鳥。無患豈
異。異自鳥耳。」
【此喻顯法一而人異也。鳥喻眾生。網喻生死。無患
喻涅槃。謂眾鳥出網。無患一而鳥鳥異。異謂飛有
遠近也。此以無患喻涅槃最妙。】
「如是三乘眾生。俱越妄想之樊。同適無為之境。無為
雖同。而乘乘各異。不可以乘乘各異。謂無為亦異。又
不可以無為既一。而一於三乘也。然則我即無為。無
為即我。無為豈異。異自我耳。」
【法合甚明。謂眾生同出生死。所證涅槃是一。但根
有大小。智有淺深。故證有高下。此是異在人。不在
法也。】
「所以無患雖同。而升虗有遠近。無為雖一。而幽鑒有
淺深。無為即乘也。乘即無為也。此非我異無為。以未
盡無為。故有三耳。」
【此喻法雙結生死涅槃本來不二。但出生死之人。
未盡無為之理。故有三乘之分。非有三法以待人
也。此論正義。特顯生死涅槃不二之旨。學人不可
以迷悟三一求之。】
「詰漸第十二」
【詰。難也。由前云未盡有三。是為漸義。故此詰之。】
「有名曰。萬累滋彰。本於妄想。妄想既祛。則萬累都息。
(此言三乘斷惑同)二乘得盡智。菩薩得無生智。(此言三乘智同)是時
妄想都盡。結縛永除。結縛既除。則心無為。(此言三乘證理同)
心既無為。理無餘翳。」
【此詰三乘斷惑證智證理皆同。同則不應取果有
異也。萬累指枝末煩惱。妄想指根本煩惱。根本既
斷。則枝末不生。故云都息。二乘盡智等。新疏引大
品說三乘之人共十一智。第九名盡智。謂苦巳盡
見等。第十名無生智。謂苦巳見而不更見等。則前
之十智聲聞皆有。盡智在巳辦地得之。今云菩薩
得無生智者。二地巳上。第九菩薩地。阿鞞䟦致。如
實知諸法本自不生。今亦無滅。名無生智。不共二
乘也。上引聲聞亦證無生。今言菩薩不共者。以二
乘伹盡生死名為無生。菩薩乃達諸法寂滅無生。
故不共耳。通言三乘斷惑證理皆同。而取果不應
有異。此乃名家約義以難。其實三乘斷惑不同。以
二乘斷見思。菩薩斷塵沙。伏無明。霄壤有異。豈可
同哉。學者不可不知也。】
「經曰。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不出不在。(應作生字)其實俱空。
又曰。無為大道。平等不二。」
【此引證三乘證理不異也。疏引放光云。聲聞辟支
佛。菩薩佛世尊。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乃至云不出
不在其實空者。無有差殊。今在字宜是生字。智論
解云。因邊不起。名為不出。緣邊不起。名為不生。又
曰下。亦義引大品三慧品。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無
為法中可得差別不。佛言不也。故義言大道平等
無二。】
「既曰無二。則不容心異。不體(證也)則巳。體應窮微。而曰
體而未盡。是所未悟也。」
【言既所證之理不二。則能證之心又何容異。以不
異之心。證不二之理。不證則巳。證則窮微徹底。而
曰體而未盡。是所未悟也。】
「明漸第十三」
【言結習不可頓盡。無為不可頓證。譬如磨鏡。垢盡
明現。】
「無名曰。無為無二。則巳然矣。(領難理無差)結是重惑。可謂
頓盡。亦所未喻。(經云。理須頓悟。乘悟併消。事因漸除。因次第盡)經曰。三箭中
的。三獸渡河。中渡無異。而有淺深之殊者。為力不同
故也。」
【二喻疏引毗婆沙論之義。云猶如一的。若木若鐵。
眾箭所中。一無為體。為三想所行。又云。於甚深十
二因緣河。能盡其底。是名為佛。二乘不爾。如三獸
渡河。謂象馬兔。兔則騰擲而渡。馬或盡底。或不盡
底。香象於一切時。無不盡底。】
「三乘眾生。俱濟緣起之津。同鑒四諦之的。絕偽即真。
同升無為。然則所乘不一者。亦以智力不同故也。」
【此法合也。緣起十二因緣。乃廣四諦而說。故四諦
有生滅。無生無作。無量。四種不同。故是三乘同觀。
故云俱濟同鑒。
而斷惑證真。同升無為。亦各證自
乘。故所乘不一。亦以智力不同故也○下舉例難
盡。】
「夫羣有雖眾。然其量有涯。正使智猶身子。辯若滿願。
窮才極慮。莫窺其畔。」
【此舉有為之法難盡。以例無為不可頓窮也。言萬
物難多。各有涯量。直使智慧如身子。辯才如滿慈。
窮其才。極其慮。亦莫能窺其邊。有為如此。況無為
乎。涅槃云。佛言。我與彌勒等共論世諦。舍利弗等
都不識知。何況出世第一義諦。】
「況乎虗無之數。(妙也)重玄之域。其道無涯。欲之頓盡耶。」
【此法合也。虗無重玄。用老子文。玄之又玄。故曰重
玄。皆況涅槃無為之義。言有為之數。二乘之智。尚
不能窮。況涅槃無為之道乎。譬如大海無涯。而操
舟有里數。太虗寥廓。而翔翮有遠近。三乘之人。於
涅槃之道。亦猶是也。】
「書不云乎。為學者日益。為道者日損。為道者為於無
為者也。為於無為而曰日損。此豈頓得之謂。要損之
又損之。以至於無損耳。經喻螢日。智用可知矣。」
【引老子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至於無損
以明漸斷漸證之義。至於無損者。至無可損為極
證耳。螢日。放光義云。二乘之智如螢火虫。不敢作
念徧照閻浮。菩薩之智譬如日出。徧照閻浮。生盲
之人。皆得利益等。】
「譏動第十四」
【如前所云。既以取捨為心。損益為行。是則尚求之
心擾動未息。何以動擾之心。證不動無為之理乎。
故譏以詰之。】
「有名曰。經稱法身巳上。入無為境。心不可以智知。形
不可以象測。體絕陰入。心智寂滅。(上明無為之理)而復云進
修三位。積德彌廣。(此明好尚之心)夫進修本(因也)於好尚。積德
生(起也)於涉求。好尚則取捨情現。涉求則損益交陳。既
以取捨為心。損益為體。(言體究行也)而曰體絕陰入。心智
寂滅。此文乖致殊。而會之一人。無異指南為北。以曉
迷夫。」
【此躡前進修損益以興難也。經稱法身巳上。謂初
登地。巳契法身。證真如理。故云入無為境。以無分
別智現身益物。故云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象
測。至七地頓捨藏識。故云體絕陰入。證平等真如。
故云心智寂滅。自此復進修三位。方成佛果。此引
經按定。下申難意。謂進修積德。本於好尚涉求。凡
好尚則取捨未忘。涉求則損益交陳。既有取捨損
益之心。則動擾未息。而又曰體絕陰入。心智寂滅。
此則文乖於理。如何會之一人。以動心而取靜理。
無異指南為北也。】
「動寂第十五」
【前名家譏動。今答以動寂。而不言寂動者。以問家
但譏其動。謂動則違寂。不知動時全寂。故云動寂。】
「無名曰。經稱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
【此引證聖人動靜一如。總答難意也。經即放光云。
佛言。適無所為。故行般若波羅蜜。無所為。寂也。無
所不為。動也。即寂而動。故雖動而常寂。故下廣明
進修無取捨。】
「無為。故雖動而常寂。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常動。雖寂
而常動。故物(心也)莫能一。(以體用雙彰。故莫能一)雖動而常寂。故
物(境也)莫能二。(以心境一如。故莫能二)物(境也)莫能二。故逾動逾寂。
物(心也)莫能一。故逾寂逾動。」
【此言聖心寂照雙流。體用雙彰。故心境一如。動靜
不二。豈可動靜而二其聖心哉。】
「所以為即無為。無為即為。動寂雖殊。而莫之可異也。」
【此證經義以明動靜不二之所以也○下明聖心
絕待。答前積德。】
「道行曰。心亦不有亦不無。」
【此引經證聖心不涉有無。以明積德非有心也。雖
好尚涉求。似分身心。而總攝於心。故言積德雖涉
求。亦非有心。亦非無心。任運而巳。】
「不有者。不若有心之有。不無者。不若無心之無。」
【此釋經義。揀非斷常也。言不有者。不是絕無。但不
似眾生之有心耳。言不無者。不是實有。伹不比無
情之無耳。】
「何者。有心則眾庶是也。無心則太虗是也。眾庶止於
妄想。太虗絕於靈照。豈可止於妄想。絕於靈照。標其
神道。(指涅槃)而語聖心者乎。」
【此重明聖心不有不無之所以也。若有心則是凡
夫。無心則是太虗。凡夫則所止於妄想。太虗則絕
然無知。豈可以妄想無知。以擬涅槃妙道。以語聖
心為有無哉。】
「是以聖心不有。不可謂之無。(絕無)聖心不無。不可謂之
有。(實有)。」
【此雙遮聖心不屬有無。以遣妄見。】
「不有。故心想都滅。(不比凡夫)不無。故理無不契。(不比太虗)理無
不契。故萬德斯弘。心想都滅。故功成非我。」
【以明離過顯德。以彰聖心本無涉求也。以滅妄想。
又非無知。乃離二邊之過。故能證一真之理。故云
理無不契。以證一真法界。則恒沙性德。總在心源。
故萬德斯弘。以妄想盡滅。則永絕貪求。故雖功成
而非我證。如此。又何好尚涉求之有哉。】
「所以應化無方。未嘗有為。寂然不動。未嘗不為。經曰。
心無所行。無所不行。信矣。」
【此總結答難意。謂聖心無為而為。寂然而應。如此。
豈有為好尚涉求之心。而以動擾譏之哉。引經證
一致可知。】
「儒僮曰。昔我於無數劫。國財身命。施人無數。以妄想
心施。非為施也。今以無生心。五華施佛。始名施耳。」
【儒僮義引智論事。謂以身命等施。出妄想心。求五
波羅蜜。未有所得。今見然燈。以五華供佛。布髮掩
泥。即得無生法忍。滿足波羅蜜等。謂七地以前。有
相觀多。未達三輪體空。名住相布施。非真施也。至
第八無相地。證平等真如。三輪空寂。故即得受記。
故云始是施耳。意謂聖心果有好尚涉求。豈能證
無為之理乎。】
「又空行菩薩。入空解脫門。方言今是行時。非為證時。」
【此引放光義。言菩薩巳入空解脫門。方言乃是行
時。非為證時。意謂單空尚不能證。況動心乎。顯寂
用同時。為真行耳。】
「然則心彌虗。行彌廣。終日行。不乖於無行者也。」
【謂菩薩已入空解脫門。依空起行。則寂而常照。故
心心寂滅。行行契真。所以動而常寂也。】
「是以賢劫稱無捨之檀。成具美不為之為。禪典唱無
緣之慈。思益演不知之知。聖旨虗玄。殊文同辯。」
【連引四經以證不為而為之義。梵語檀那。此云布
施。賢劫經說一切諸法無有與者。是名布施。成具
云不為而過為。禪經說慈心三昧。有無緣之慈。思
益云無取捨之知方為知。此上四義。皆言不為而
為之旨。故云殊文同辯。】
「豈可以有為便有為。無為便無為哉。菩薩住盡不盡
平等法門。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即其事也。而以南北
為喻。殊非領會之唱。」
【此責其動靜異見。而引經證義也。菩薩下。即義引
淨名經略云。上方香積世界菩薩。欲還本國。向佛
求法。佛言。有盡無盡法門。汝等當學云云。如菩薩
者。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彼疏云。有為雖偽。捨之而
大業不成。無為雖實。住之而慧心不朗。即其事者。
正同前動寂無礙之旨也。若有無異見。動寂殊觀。
而以南北為喻。豈能領會聖心哉。】
「窮源第十六」
【窮謂窮討。源謂根源。由聞前說。巳知動靜不二。今
則行成必證。未審能證之人。與所證之法。誰先誰
後。】
「有名曰。非眾生無以御(控進也)三乘。非三乘無以成涅
槃。然必先有眾生。後有涅槃。是則涅槃有始。有始必
有終。(約人。則人先法後。約法。則法先人後)而經云。涅槃無始無終。湛若
虗空。則涅槃先有。非復學而後成者也。」
【此難涅槃與人兩異。設難若先有眾生。是眾生證
得。則涅槃有始終。若先有涅槃。則不屬修得。何言
眾生得涅槃耶。此難似不易通。下答以涅槃無始
無終。無古無今。浩然大均。物我無二。唯會物為巳。
即是聖人。亦無始得。】
「通古第十七」
【意謂涅槃之體。性自常然。無古無今。何有始終。萬
法本寂。當體涅槃。三乘悟此。即為證得。亦無先後。
伹以智契理。理智冥一。唯心契會。故無始終。】
「無名曰。夫至人空洞無象。而萬物無非我造。會萬物
以成巳者。其唯聖人乎。」
【言聖人一心寂滅。空洞無象。以隨緣成事。故三界
萬法唯心所現。故云無非我造。以諸法寂滅之體。
即是涅槃。若能了達萬法唯心。法法皆歸自巳。是
名聖人證得涅槃。但是以如如智。照如如理。理智
冥一。是為涅槃。豈有先後始終於其間哉。即此一
語。盡破其疑。】
「何則。(徵釋理智一如)非理不聖。非聖不理。理而為聖者。聖不
異理也。」
【理即萬法一真之理。聖謂照理之智。謂非契理不
足以彰聖智。故云非理不聖。非智不足以證理。故
云非聖不理。以證理而為智。故智不異理。平等一
心。是為證得涅槃。】
「故天帝曰。般若當於何求。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
求。亦不離色中求。又曰。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
斯則物我不異之效也。」
【由上云一心成萬法。照萬法唯一心。名為涅槃。萬
法境寬。今就五蘊中舉一色法以明。則法法皆然。
故引天帝之問。乃大品經散華品文。謂般若乃能
照之智。萬法乃所照之境。今但舉色法以例餘。言
心境非一。故不可於色中求。以心境非異。故不離
色中求。以色即是空。空即如如。無如外智能證於
如。故云不離不即。不即不離。是為一心中道。又曰
下。義引涅槃經文。緣起十二因緣也。見緣起性空。
是為見法。見法即見佛。斯則物我不異之效也。又
何有先後始終哉。】
「所以至人戢(止也)玄機(智也)於未兆。藏冥(寂也)運(動也)於即化。
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同。窮本
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此正出涅槃之體也。未兆。寂然不動之境也。謂聖
人以真智照理。止於寂然不動之先。運即寂之動。
潛於萬化之域。六合不離一心。故云總。古今不離
一念。故云一去來。故十世古今。始終不離當處。故
云通云同。窮本極末。究竟一際。浩然大均。乃曰涅
槃。涅槃之道。如此廣大虗寂。豈可以先後始終而
擬之哉。】
「經曰。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又曰。諸法無邊故。菩提無
邊。」
【此引證諸法即真。故心境不二也。放光云。諸法無
邊際。故般若波羅蜜亦無際。此證理智皆依諸法。
以顯心境不二也。】
「以知涅槃之道。存(在也)乎妙契。妙契之致。本(因也)乎冥一。」
【依聖言量。因知涅槃之道。單在妙合心境。心境如
如。因乎理智冥一。此外無可證者。】
「然則物(境也)不異我。(心也)我不異物。物我玄(冥也)會。歸乎無
極。」
【理智一如。物我無二。忘心絕照。冥會一心。故曰歸
乎無極。蓋寄無極之言。以顯一心廣大寂滅之體
耳。】
「進之弗先。退之弗後。豈容終始於其間哉。」
【謂三乘證之而弗先。六道迷之而非後。無古無今。
前後際斷。豈容終始於其間哉。】
「天女曰。耆年解脫亦如何久。」
【此引證久近也。淨名。身子問天女。止此室其巳久
如。曰如耆年解脫。身子曰止此久耶。天女云云。謂
身子所得解脫。豈屬久近之時耶。】
「考得第十八」
【承上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因之稽考盡陰存陰。違
教違理。當何得乎。所以末後辯者。謂從前決擇修
悟巳周。意顯極證故也。】
「有名曰。經云眾生之性。極於五陰之內。又云。得涅槃
者五陰都盡。譬猶燈滅。(上引經定理。下申難)然則眾生之性。頓
盡於五陰之內。涅槃之道。獨建於三有之外。貌然殊
域。非復眾生得涅槃也。(陰盡無得違)果若有得。則眾生之
性不止於五陰。必若止於五陰。則五陰不都盡。五陰
若都盡。誰復得涅槃耶(存陰有得違)。」
【難意謂眾生得涅槃。然眾生之性止於五陰之內。
且涅槃獨建於三有之外。此則內外本自相懸。今
云五陰都盡乃得涅槃。然五陰巳盡於內。又誰得
界外之涅槃耶。此則陰盡無能得者也。若眾生果
得涅槃者。則性不止於五陰矣。若止於五陰。則五
陰不盡。若五陰都盡。誰復得涅槃耶。此則陰存而
無得者也。未達五陰空寂。即是涅槃故耳。】
「玄得第十九」
【得無所得。無得而得。故云玄得。】
「無名曰。夫真由離起。(顯也)偽因著生。著故有得。離故無
名。」
【謂涅槃真理。由超情離見而顯。分別妄偽。由執著
名相而生。故執名相者為有得。離情見者故無名。】
「是以則(法也)真者同真。法偽者同偽。子以有得為得。故
求於有得耳。吾以無得為得。故得在於無得也。」
【言凡取法於真者則契真。執著於偽者則同偽。故
不以有得為真。以無得為得耳。此正申玄得之旨
也。】
「且談論之作。必先定其本。既論涅槃。不可離涅槃而
語涅槃也。若即涅槃以興言。誰獨非涅槃。而欲得之
耶。」
【若剋體而言涅槃。則一切眾生本來涅槃。故云誰
獨非涅槃而欲得之耶。以一切法本來如故○此
標宗。下辯義。】
「何者。(徵釋正義)夫涅槃之道。妙盡常數。(泯絕諸相)融(和也)冶(銷也)二
儀。蕩滌萬有。均天人。同一異。內視不巳見。返聽不我
聞。未嘗有得。未嘗無得。」
【此辯涅槃妙體也。以涅槃妙體離一切相。故云妙
盡常數。二儀。天地也。萬有。萬物也。經云。一人發真
歸元。十方虗空悉皆銷殞。何況空中所有國土而
不振裂。故云融冶二儀。蕩滌萬有。由此所以均天
人。同一異也。以非色故內視不巳見。以非聲故返
聽不我聞。以寂漠沖虗故未嘗有得。以諸法寂滅
平等無二故未嘗無得。】
「經曰。涅槃非眾生。亦不異眾生。維摩詰言。若彌勒得
滅度者。一切眾生亦當滅度。所以者何。一切眾生。本
性常滅。不復更滅。此名滅度。在於無滅者也。」
【引涅槃經義。言涅槃之體。永離生滅。故非眾生。以
眾生之性。本來寂滅。故不異涅槃。引淨名經義。彌
勒若得滅度者。則一切眾生亦當滅度。以一切眾
生本性畢竟寂滅。即涅槃相。不復更滅。此名滅度。
在於無滅。豈有盡五陰而求涅槃。又豈可存五陰
而別求得涅槃耶。】
「然則眾生非眾生。(以性空故)誰為得之者。(無能得之人)涅槃非
涅槃。(以離相故)誰為可得者。(無所得之法)放光云。菩提從有得
耶。答曰不也。從無得耶。答曰不也。從有無得耶。答曰
不也。離有無得耶。答曰不也。然則都無得耶。答曰不
也。是義云何。答曰無所得故為得也。是故得無所得
也。無所得謂之得者。誰獨不然耶。」
【言得涅槃者。以眾生性空。故無能得之人。涅槃寂
滅離相。故無可得之法。能所雙忘。故無所得為得。
以無所得為得者。則一切諸法本來寂滅。不復更
滅。斯則法法真常。生佛平等。且誰獨不然耶。】
「然則玄道在於絕域。故不得以得之。妙智存乎物外。
故不知以知之。大象隱於無形。故不見以見之。大音
匿於希聲。故不聞以聞之。」
【此言涅槃之體。超心境。絕見聞。結示玄得之方也。
玄道。指涅槃實際。為所觀之境。以體絕諸相。故稱
絕域。以此非所得之境。故不得以得之。妙智。謂能
證之智。實智照理。離諸對待。故云物外。以寂而照。
故不知以知之。以一真法界。謂之大象。無狀無形。
非可見之境。故不見以見之。寂滅圓音。謂之大音。
羣動永息。非妄聞可及。故不聞以聞之。】
「故能囊括終古。導達羣方。亭毒(養育也)蒼生。疎而不漏。
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
【上示涅槃玄得之體。此顯無方大用也。故能爾者。
由自體甚深。所以能德用廣大。囊括。義取易云括
囊無咎。謂結其囊口。今取包括無遺之義。謂涅槃
真常。不伹無始。亦且無終。今古常然。故云囊括終
古。導。開引也。達。示悟也。羣方。九界眾生也。由其用
廣。故開悟九類。養育羣生。以眾生迷之而不返。似
為疎遠。如不修則巳。修而即得。故云不漏。汪洋無
涯。故聖凡以之而出入。依正以之而建立。法界以
之而恢張。因果以之而不昧。故曰何莫由之哉。】
「故梵志曰。吾聞佛道。厥(其也)義弘(廣也)深。汪洋無涯。靡(無也)
不成就。靡不度生。」
【此引梵志歎佛之言。以證涅槃化生之用。】
「然則三乘之路開。真偽之途辯。賢聖之道存。無名之
致顯矣。」
【此總結宗極也。一論所述。九折皆三乘權教之跡。
十演乃一乘之實。今論開權顯實。故云三乘之路
開。無名顯理為真。有名執跡為偽。如上所論真偽
自辯。以時宗廓無聖。秦主斥曰。若無聖人。知無者
誰。故論主奉詔作論。以破無聖斷見之執。今言儒
童進修空行。起行是有能修能證之人。故曰賢聖
之道存。名家按名責實。今論主發揮無名之致。故
云顯矣。】
「涅槃無名論(終)」
肇論略注卷六(終)
* No. 873-B
肇論略注後跋
此論言未及二萬。題方稱五篇。義則席卷聲教。囊括
眾經。而罄佛淵海者矣。論主因見教中。談真指不遷。
導物開流動。恐未忘標指者。依文解二。而二其心。故
且翻其辭。改其名。曰物不遷。曰不真空等。文似相角。
而義實相符。所造未嘗異。而所見未嘗同也。然推論
主心。蕩無纖異。實為暢我 佛攝未歸本之懷。是
以即物而論。虗玄標高。揭物我同根。此不異雜華云。
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是中無能現。亦無所現物。
能現所現既即無。昔來今往又何朕。故曰。昔人非昔
人。野馬或不動。良有此深因。非驟而語不遷。後尚有
約義而駁其文者。有臨文而駭其義者。然又有駁其
駁者。迄我 明憨山大師主盟此道。執牛耳於宗
途。巳探此論之奧。而識其微。因見言路縱橫。學人首
鼠兩端。莫之趨向。即搦管作疏。弄丸其間。析諸家之
難。而闡其幽旨。名曰略注。古今開闢。本末貫通。借曰
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愚意在昔毗耶大士。為世尊
教海汪洋。代下一轉語。即令五百弟子飽䬸香積而
消之。繼踵肇公論主復白一椎。至今憨山大師筆底。
方能轉身吐氣。抑亦為論主作此一轉語耶。而始令
人悟入宗本。開無知般若。鑒不真空。了物不遷。而無
名涅槃即可證。此又一䬸香積矣。雖各相去千有餘
年。要知般若光中。以燈續燈。若旦暮遇之也。注成。大
師尚固扃鐍以藏之。恰有居士雲山合掌請曰。摩尼
妙在普雨。而法寶幸流通。弟子雖處瓶之罄。因惜自
他慧命如絲。願貸粟監河。但得金二十五。便可資棗
黎氏流行。而皆沾其法味。幸何如哉。大師領而授之。
來命跋於不肖。因贊之曰。向之於此論也。但登其枝
而忘其本。咀其華而不食其實者眾矣。今得大師信
筆注成。又爾居士信心刻之。今而後之於此論也。可
括目矣。必能達其本根矣。此其論之中興也歟。
萬歷歲次丁巳孟秋 華山法姪慧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