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略章

三論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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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共為一教各各稟不同。答此教實無二。但行有得

之失。故兩名不同。是以經云。若服甘露。便得長年。若

不巧服。反成促壽。問有為俗諦。空為真諦。唯有一判。

更有餘釋。答攝嶺山相承。略明三種二諦。一者單明

二諦。但空有為俗諦。有空為真諦。二者複明二諦。空

有有空。應稱為俗諦。非空非有。乃名真諦。三者重複

明二諦。空有為二。非空非有名為不二。二與不二。應

為俗諦。非二非不二。方是真諦。問但得有為俗諦。空

為真諦。亦得空為俗諦。有為真諦不。答在義亦通。但

用處為異。若是大品所明。有為俗諦。空為真諦。若涅

槃所明。空為俗諦。有為真諦。所以然者。大品多破有

病。故以有為世諦。歎畢竟空。日為真諦。若是涅槃。破

著空空病故。以空為俗諦。歎涅槃妙有故。以有為真

諦。是以經云。空者二十五有。不空者謂大涅槃。問前

云為凡說有。為聖說空。亦得為聖說有。為凡說空不。

答亦得如故。釋論解往生品云。聖人知有是假名。問

諸佛善巧。何故不直說非有非無。而令眾生因於有

無。方悟非有非無。答要須因指方乃識月。不因指。無

由得月。要因有無。悟非有非無。若不因有無。不得悟

非有非無也。故有無之教。表非有非無之理。非有非

無之理。應有無之教。故華嚴云。一切有無法。了達非

有無。則其證也。玄通論云。真諦以本無受稱。俗諦以

假有得名。假有表非有。名為有除其斷。非謂是有也。

本無表非無。名為無除聖常。非謂是無也。是為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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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有。言無不畢無。二言未始一。所表未始殊。問為破

有無。明非有非無。為不破有無。明非有非無。答具有

二義。若執顛倒定性有無。即與破有而明非有。破無

明非無。若因緣假名義。即識因緣有非有。因緣無非

無。故不破也。問今釋二諦。與他非是。此方外何異。答

今教解種種不同。略出二家。一者不空假名二諦。二

者空假名二諦。所言不空者。眾緣生法。無有自性。故

為空。以無性空。偏目真諦。眾緣假法。不可令空。故為

世諦。第二解云。明眾緣生法。即是世諦。眾緣舉體不

可得。目為真諦。故舊云。不空之義為鼠嘍栗。後家為

安瓜義也。此之二說。意各不然。經云。色即是空。空即

是色。汝云何言假是不空。經又云。不壞假名而說實

相。汝云何言。色舉體空無故有色。問今時亦得有此

不。答隨緣方便亦有此義。如一往為論。眾緣假有。此

即為俗。無有自往。此即為真。二往為言。雖無有自性。

而有眾緣。猶是俗諦。體以眾緣皆不可得。名為真諦。

漸捨為言故。宜有二意。是以有無喻若苽浮。問何名

為俗諦第一義諦。答由來唯有一種。今無依得。義有

多途。略而為言。凡有三種。一依名釋。二橫論。三竪釋。

依名釋者。世別不同。第一義是莫二種云。問世俗與

第一真為同為異。答具有同異。言其異者。雲瓔法師

云。世是縱論。俗是橫論。經云。凡夫生生世世往來五

道。書云。三十年為一世。故是縱也。俗是橫者。毗尼云。

國土風俗不同。故俗是橫也。真與第一。言其異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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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對偽。當體受稱。第一形二稱歎為目。所言同者。

雖有世之與俗。猶為有諦。第一與真。猶為空諦。此即

是依名釋義也。所言橫釋義者。真以俗為義。俗以真

為義。空以色為義。色以空為義。是以經云。欲令眾生

深識第一義諦故說世諦。欲令深識世諦故說第一

義諦。即是其證也。所言竪釋義者。真以不真為義。俗

以不俗為義。經云。一切有無法。了達非有無。即其證

也。問諦是何義。答諦以審實為義。問真諦可是審實。

俗是浮虗。云何名實。答他釋云。俗諦審實浮虗。今謂

此乃審實。何謂審二。明二義故。論其實。一者於實。二

者教實。教實者。佛說有無二言。必能表道。必能應物。

故名為實也。於實者。有於凡是實。無於聖是實。故名

為實也。問今明二諦。與他此有何異。答他明二諦。是

二理二境。今明二諦。即是教門。是故論云。諸佛常依

二諦。為眾生說法。大品經云。菩薩住二諦中。為眾生

說法。眾生雖蒙二諦教門發智。即二諦教轉名為境。

問他云世諦有言說。第一義無言說。不可以世諦言

說目真諦。真諦實無言說。今說云何。答備有四句。俱

說俱不說。一說一不說。俱說者。世諦說生滅。生滅之

言即是世諦。第一義說不生滅。不生滅之教即第一

義。所言俱不說者。二諦雖說。實無所說。名俱不說。一

說一不說者。世諦雖說。說無所說。真諦雖不說。不說

能說。故一說一不說也。問云何是二諦體。答有二釋

一云。二諦各體。即龍光所用。謂有無性異。豈得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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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解云。二諦一體。就一體中。更有兩釋。一云。二諦

同以有為體。以析有得空故。以有為體也。二云。二諦

同以真為體。空為諸法本故。今明二諦以中道為體。

以說於二諦為表不二。不二即是中道。問二諦云何

相即耶。答佛為凡聖兩緣故說二諦。有為俗故有名

言。空名真諦。故言語路絕。眾生便謂空有定異。為此

緣故云即空是有。即有為空也。問二諦攝法盡不。答

開善所明。攝法即盡。莊嚴所明。常住佛果及虗空。出

二諦外。故不盡也。今明經具二義。即應破。並須臾之。

* 二智義

二智者。一是權智。二是實智。權是善巧之名。實是實

諦為因。斯乃般若妙用。利物明術。其猶二鳥無相捨

離。俱凡夫滯有。𨷂彼鑒虗。小智沉空。罔知權用。是故

菩薩方便具二智也。如來以二智察緣。即知病識藥。

說於二諦。即應病授藥。以智諦故如得。而說諦故如

說。如說定得。得行我所說。如得而說。說我所得。故二

智即能說。二諦即是所說云云。前須識有得無得二

種二諦。然後方識發生二智。有得二諦。初章前節。不

能發生二智。無得二諦者。初章後節。故能發生二智

經云。欲令眾生深識第一義故說世諦。欲令眾生識

世諦故說第一。俗是真俗。俗表不俗。真是俗真。真表

不真。既悟真俗。表非真俗。即發二智。真俗之教。即轉

名境。教生智能所。照境能所云云。今明蒙教門悟轉

為境。離境無智。離智無境。境智因緣。豈是前後及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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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異。故因緣境智。即是非境非智。非能非所。是故

論云。因緣所生法。即是寂滅相。境能生智。此是因緣

生。智能照境。此是因緣照。因緣照無所照。因緣生無

所生。故此生此照。即是無生無照。此境此智。即是無

境無智。無境而說境。指智以為境。無智而說智。指境

以為智。豈同他性境故智耶。應判二智。云何明得五

時教分二智也。第一時前說有相教。照十六諦理。名

為實智。照事中色心。名為權智。第二時無相教。即大

品之流。照空以為實智。照有以為權智。第三時抑揚

教。即淨名等。抑挫聲聞。高揚菩薩。照二諦理為實智。

現反動等為權智。第四時會三歸一教。即法華之流。

照三乘為權智。照一乘為實智。第五時常住教。照無

常為權智。照常住為實智。今謂五時教。無有經文。故

不依也。他明涅槃中云。五味相生。即是其證也。今明

不爾。經云。從牛出乳出酪。酪生蘇。生蘇出熟蘇。熟蘇

出醍醐。合譬云。從佛出十二部經。乃至後方等經出

大涅槃。若爾從牛出乳。乳既言是義。從佛出十二部

經。亦是義耶。又般若是第二時未是滿字者。此事不

然。既未是滿字。亦應未是大乘。若巳是大乘。應巳是

滿字。又難。若言淨名抑小揚大。是亦不然。彼經呵十

聲聞。斥四菩薩。此乃大小俱彈。何得偏判。又淨名既

毀聲聞猶如燋種。言是抑者。般若亦可噵。其猶如癡

犬。豈非挫耶。若言法華會三歸一。般苦等經亦得會

宗之義。故總束方以為一大乘。豈非會耶。若言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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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法華第四。此事不然。大論解畢定品云。善吉巳

聞法華中記聲聞作佛事。復聞此經明菩薩有退。是

故今問佛為畢定為不畢定。若觀此意。即法華在前。

般若在後。故不可定判也。隨緣方便。必有深致。亦可

有無量時。何止為五。問今判云何。答此無定也。一往

為論。照有為方便。照空為實智。二往為論。照空有應

為方便。照非空非有是實也。他照真之慧。不能照俗。

俗之智。不能照真。照真之慧不能照俗。故慧無方便

縛。照之慧不能照真。故是無方便慧。今明以實為方

便。方便為實。實方便只是實。方便既照俗。豈不能照

真。以方便為實。此實只是方便。實通照真。寧不照俗。

故兩慧無礙。但互舉一邊。故方便照俗。實即照真也。

問方便與權實。若為其異。答通而為論。猶是眼目之

異名。若就別門。方便義長。權義即短。以外國云。漚和

俱舍羅。此言善巧方便故。諸佛出世所作施為。無非

方便。若是權慧即短。以權是暫。於方便中。更抽權用

故。或復手接大千。身入婬舍。並是權也。以方便義長

故。屬在般若等教。權義既短義。即是淨名等經也。問

他明三乘是方便。一乘是實。與今何異。答此是一句

義耳。自有二。一俱實。二俱權。一俱實者。昔說三權昔

為實。今說一權今為實。昔說三望今一。三既是權。今

說一望昔非。今是權也。二慧二智通猶是一物。即不

同一者。慧即解智。其義猶劣。故在因門。智名決斷。其

義即勝。故在果地。故大品明。菩薩有道慧道種慧。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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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切種智也。慧名照空。智名照有。故淨名經云。智

一切相門起於慧業。智種相門起於智業也。智於總

相名道慧。智於別相。名道種慧也。一切智一切種智。

例此可知也。道種慧云云。氷山瑤[└*├]師解云。宗彭城

憑法師解云云。今謂不得定如此。何者。菩薩發心。其

知別總。即具二慧。道種慧有高下者。佛一切智一切

種智。復可不也。前云三是方便。一亦是方便。在此何

處明。勝鬘云一乘大方便。即其證也。

* 般若義

問云何為般若。答依釋論。凡有八解。今略解述六家。

第一解云。般若但是真無漏慧。位在何處。答大乘為

論。初地以上。即是真無漏慧。三十心名相似。小乘為

論。從苦忍以上。名真無漏。自爾之前。名為有漏。第二

般若但是有漏慧。以菩薩除煩惱得般若。故知是有

漏也。第三云。有漏無漏二種智慧。皆是般若。所以是

有。菩薩從發心至坐道場。皆是般若。故智通也。第四

云。般若非有漏非無漏。非有為非無為。不可言說。離

諸戲論。龍樹菩薩出世。評兩解云。有人言。前之四說。

皆有道理。皆出佛口。隨眾生故。作種種說。有人言最

後解者是。以過語言道。離諸戲論。依無所得。是真般

若也。問六解中今用何解耶。答若隨緣方便。並皆有

此義。如其為執。悉非般若。秦言智慧。故可翻。實相宗

重。智慧輕薄。故不可以智慧秤量。般若不可翻。大論

云。般若有二種。一者有為般若。有生有滅。故是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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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無為般若。無有生滅。是故有常。實相般若者。道

超四句。理絕百非。大論云。般若般若波羅蜜。實行不

顛倒。念慧想觀巳除。言語法亦滅。此方便般若者。有

生有滅。有智有愚。般若無智無行不知。以般若無智

即是愚方便。此無所不知即是智方便。文字般若者。

即佛說波若。說名字及小經卷也。實相般若既非愚

智。所以為體。方便般若者有愚智。即是用也。實相般

若為當體受名。為從境受秤。具有此義。自有智實境。

故名為實相。亦當般若體即是實相也。般若未曾因

果。一往為論。宜名為因。釋論云。般若不屬般若二乘。

但屬菩薩。故智慧因也。若至果即反名薩般若。薩般

若悉為一切智。亦得為果。如涅槃三德中般若。涅槃

既是果三德。般若豈非果耶。問涅槃經云。般若者。一

切眾生毗婆舍那。一切聖心闍那者。諸佛菩薩。是事

云何。答此無淺深中作淺深。般若宜翻為慧。其義劣。

毗婆舍那翻之為智。其義小勝故。是一切聖闍那。此

翻為見。其義最勝。故在諸佛菩薩。般若波羅蜜者。道

安法師翻為度無強。大智論云。彼堓到也。然常有二

說。般若從有相此堓。至無相彼堓。若是涅槃。從生死

此堓。至涅槃彼堓。今說如此釋度非究竟也。若然彼

此乖勉。方是究竟度義。

* 真應義

經云。佛真法身。猶如虗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論云

佛有二種法身。一父母生身。二法性生身。所以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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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者。肇師云。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他明

常住此是法身。昔辨無常。此是應身。亦得昔為法身。

今是應身。若由來所釋。五時不同。若初故佛壽八十

年。以相好為佛。第二時佛壽亦八十年。以智慧為佛。

第三時佛壽七百阿僧祇。第四時佛壽復倍上數。第

五時即是常住。有四時明佛並是迹身。第五常住方

是本。今明五時不立云云。般若經云。欲得壽命無量。

光明無盡。當學般若。何時定言佛壽八十年云云。始

迹終本者。明王宮不生而生。故是始迹終本。吾今此

身即是法身。常樂我淨。無有變易。故是終本也。始本

終迹者。我從無量劫來久巳成佛。法身非雜食身。即

始本也。後云。今入涅槃。示同毒樹。即終迹也。始終俱

迹者。明王宮方便現生。雙林方便示滅。此生滅應皆

是迹也。始終俱本者。王宮現生。生而不起。是故不生。

雙林示滅。無所失。是故不生不滅。故始終俱本。生滅

為迹。無生滅為本。然生滅由無生滅故有。即是非迹

無以顯本。然由生滅故有無生滅。即非無生滅。由無

生滅故有生滅。即非生滅。是故非生滅非無生滅。由

無生滅故有生滅。即非生滅。是故非生滅非無生滅。

故云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有人云。舍那釋迦。猶是

一佛。故華嚴經名號品云。或名盧舍那。或名釋迦文。

故知是一佛也。地論師解云。佛有三身。一者應身。即

是釋迦。二者報身。即是舍那。以修十地因滿感得。此

謂報佛。三者即梨耶真如法。本性清淨。故名法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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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所明者。並不同此二說。然此二佛。自有同義。自有

異義。同者如去或名舍那。或名釋迦也。異者梵網經

云。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周迊千華上。示現千釋

迦。故執同有失異。對有忌同云云。問云何為失。答舍

那是華臺佛。故是本。釋迦是千葉上尊。故是迹也。既

言釋迦舍那並是迹。故不得為本迹也。今分於本迹。

故舍那為本。釋迦為迹也。問諸佛為同作一佛。為各

各作佛。答三釋。云在因異故。得果亦異。如張王二人

云云。次在因雖異。得果便同。如小流大海云云。三云

亦同亦異。世諦即異。真諦即同。華嚴云。十方諸如來。

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一法身何得

言異。十方諸佛。何得言同。十方而一。何妨言同。一而

十方。何妨言異。問法身為有色為無色。答如此亦得。

問法界名與法性身。云何同異。答他釋法性名。即是

真諦身。法界身即是世諦名也。今明且出叡法師解。

如來之身名種種。或法性身。或實相名。或感重法身。

或虗空法身。言其生。即本之法性。故得法性。言其妙。

即無相無為。謂實相法名。言其大。彌淪大虗空法身。

明其用。即無感不形。謂應法身。今法界法性。亦復如

是。取廣大。故云法界法身。言其體性。無有生滅。故云

法性云身。問他云應身說。法身不說。今釋云何。答脩

通四句。問此出何處。答釋論云。法身佛滿虗空。所有

音聲說法。亦滿虗空。即有證也。

* 涅槃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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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者。外國名摩訶般涅槃那。摩訶者。或摩醯。大論

三解釋。一者大。二者勝。三者多。正翻為大。餘二兼釋

也。所言大者。名字功德品云。名之為常。二者四相品。

所言大者。其性廣愽。就此二義。為簡昔也。昔曰有餘

智體猶是無常。為簡昔有餘無常。故云常也。廣愽者。

簡昔無餘。昔無餘是無所苞也。今明涅槃廣愽。方有

所苞。問對小明大。為絕待稱大。答具有二義。一者對

小故名大。小即無常不苞。大即是常是苞。二者絕待

明大。非大非小。歎美名大。如不因小空。名為大空。涅

槃亦爾。不因小涅槃。名為大涅槃。所言涅槃者。自古

至今。凡三釋。一云涅槃無翻。二云有翻。三云但有義

訓。故不可得翻。一者名含眾義。故不可翻。彼義序云。

涅槃者蓋是神道極號。八味都名。二者含眾義。故不

可得翻。如先陀婆。一名四實也。三者名含眾義。義含

眾名。名義既圓。不可翻也。今難。若使涅槃。此土眾生。

無由得解。而實有緣。故可翻。次難云云。亦名說樂。昔

亦名說樂。既也不可翻。亦不可翻。今既具萬德。昔亦

可具德也。又難。若存外國名。不可翻者。般若乃至佛

陀。亦不可翻。何故存般若名耶。又問。般若是圓名。此

品應圓翻也。第二師云。涅槃可翻。凡有七解。一者肇

師翻為滅度。即開善用也。謂大患永滅。超度四流。四

流謂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也。又翻涅槃作無為。言

其虗無寂漠妙絕於有故也。亦是肇師云所翻。其法

師所用。第三曇影師云。涅槃秦言安樂。四者竺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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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直翻為滅。五者靜師翻為寂滅。六者宗法師翻

為解脫。第七梁武翻不生。今難。若眾涅槃定可翻者。

在經何故猶在般若。叡師大品序云。不可翻者即而

書云云。次難。涅槃定可翻者。經何故云或言寂滅。或

稱滅度。今的用何物翻耶。第三義訓凡有三師。遠師

秤為實。愛公秤秘密藏。宗公秤無累。今明義釋。猶是

無翻。不須別難。問今云何。答前須識涅槃有名無名。

然後方得辨其翻與不翻。若未識其名與無名。今云

何得論其有翻無翻。但他絕義多種不同。或言本絕

生死。遠絕涅槃絕生死。又云涅槃即是真諦。故以倫

絕。今時所有諸法清淨。假名方便。故有所言義無有

根本。皆是因空而起。是以經云。空中種樹方覺其巧。

何者。明涅槃無名。強為作名。此是則無名名。亦是強

作無名。即是名無名。名無名故。所以不絕而絕。以無

名名故。絕而不絕。以名本於無名。豈定是無名。無名

本於名。豈定是於名。絕本於不絕。豈定是不絕。不絕

本於絕。豈定是於絕。所以名無名。絕不絕。非名非無名。

非絕非不絕。故云免其名無名。無名豈定是名。無名

之所能。此非名非無名。故能名能無名也。名無名既

然。翻亦爾。問今釋涅槃。以何為義。答涅槃即是總別

為義也。涅槃為總別者。具三點四德。是故總也。若云

解脫不生。此即為別。問涅槃既是總。解脫為別。亦得

解脫不生為總。涅槃為別以不。答亦有此義。若作解

脫名說。即無非解脫。故解脫為總。若作不生名。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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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生為總。涅槃為別。涅槃但對生死而是果。果亦

得是別。問今昔涅槃此有何異耶。答昔日涅槃不一。

時具三德。有身智時。未必無餘解脫。有無餘解脫時。

無有身智。今日涅槃三德一時。故有法身。即有般若

解脫也。所以唯明三德者。三義故即盡。何者。無感而

不竟故是法身。無境而不照故是般若。無累而不盡

故即是解脫也。舊云。法身為體。餘二為用。今德既圓

體用無礙。舊一體即是妙有。一體即是圓心以為體

也。問云何是本有涅槃。始有涅槃。方便淨涅槃。性淨

涅槃。答此間多明本有始有。他人明方便淨涅槃。性

淨涅槃。但解本有義不同。略出數家。第一開善云。本

有於當常。故云本有。第二解云。本來巳有眾德。用惑

鄣故不得修習。第三解云。於此無常。即有常義。說為

本有。第四云。本有而非德。道理即是常。例如二諦天

然任有也。始有者。佛修因始得。故名始有。如此等釋

並皆須難。今所釋者。須得本有之言。大經云。涅槃之

體。本自有之。非適今也。是為答德王難。本無今有是

無常。是故為常。至論涅槃。未曾有無。豈是本始。何以

知之。者為破眾生有身有累。是秤破無身無累。以為

涅槃。眾生便著斷無。是故今說有身智方是涅槃。此

是對治悉檀。非第一義諦也。羅漢斷煩惱。及未來生

巳盡。而餘有身智果在。名有餘涅槃也。灰身滅智。累

果畢竟。名無餘也。又身在時。無為未足。即是無為有

餘。灰身滅智。即是無為具足。故得無餘也。問大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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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餘以不。答有二釋。一者大乘直是無餘。不說有餘。

次解云。約金剛心以還。惑未盡為有餘。佛果名無餘。

問大乘論。今釋涅槃與他何異。答今明諸法清未曾

生死。亦未是涅槃。伹眾生空倒故。便成生死。諸佛欲

度空倒生死。若空倒生死息。即空涅槃亦淨。不如他

家生死斷苦。涅槃獨存也。有餘無餘。亦因此為眾生

言。有煩惱有患。息此煩惱。故名有餘。猶有身智。亦名

有患。身智若盡名曰無餘。其論身智本非曾有。今何

以無。對惑情之有。明於無也。

* 佛性義

解正因佛性。凡有十家。第一解云。心為正因。故經云。

凡有心者必得菩提。第二云。眾生為正因。故經云。正

因謂諸眾生。第三云。以六法為佛性。六法者。五陰及

眾生。故經云。不即六法。不離六法也。第四解云。避苦

求樂心為佛性。第五解云。以當果為佛性。第六解云。

以冥傳不朽為佛性。第七解以真神為佛性。第八解

云。以得佛之理為佛性。第九解以真如為佛性。第十

師以梨耶識為佛性也。今明如此等釋。須皆破之。今

明者。以中道為佛性。不同十家也。問中道為佛性。出

何處文。答略有四文。第一即瑠璃珠譬。明此寶珠圓

而且正。喻此中道無餘為佛性。故云明與無明。愚者

謂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也。次

師子吼云。佛性者名第一義空。所言空者。不見空與

不空。即是中道。次迦葉白佛言。以何為佛性。答汝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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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失意。作如是問。我先不說中道為佛性耶。故知

中道為佛性也。常解云。佛性有五。一緣因佛性。二了

因佛性。三正因佛性。四果佛性。五果果佛性。緣因佛

性。言境界能為觀智作緣。故名緣因。通善惡等法。了

因者。即六度萬行。了出佛果。唯取善。不取餘法。言正

因法者。如前十釋。以所因能感佛故。名正因也。果性

者。即三菩提名為智德也。果果性者。即大涅槃名為

斷德。以因智而得是果中之果。今云五性然異常用

也。今明五性。此開為二。一者正性。即非因非果。二者

緣性。即有因有果。是因中更開為二。就果中更開兩

異。因者即十二因緣。名之為境。因因者即觀照。名之

為智。問經云是因非果。名為佛性。是果非因。名大涅

槃。亦因亦果。即十二因緣所生之法。非因非果即是

佛性。此義云何。答是因非果。即境界佛性。是果非因

即大涅槃。謂果果性。亦因亦果。即是觀智諦。境界是

果。望菩提故是因故。非因非果。即是中道正性。亦得

通於因果諦。觀智即是果諦。涅槃斷得即是因。問既

云正因。何者為正果。答他云以涅槃為正果。今明涅

槃是果法。非正果也。以正性非因非果名帖正性。故

名正因。果名帖正性。為正果也。

* 二河義

二河者。凡有五種相對。一者緣河對佛性。二者生死

河對涅槃。三者眾生河對佛性河。四者善法河對惡

法河。五者煩惱河智慧河。問此五種二河並出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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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經教不同。釋迦教其中。具有河之與海。多借河名。

舍那教中。具有河之與海。多借海喻。此因取其深廣

無邊流注不沈浮等義。若是師子吼品。明生死河中。

有七種人。欲度生竭死。即生死河也。迦葉品中。有七

類人求涅槃。即涅槃河。又云。眾生壽命入如來壽海

中。即眾生河。佛陀海佛也。又云。雖有龜魚。並不離於

河。大智論云。舍利弗不能度布施。即河善法。又云。如

來海。眾生海。佛智慧海。即善法惡法等河也。問師子

吼明七種眾生。迦葉品明河中七人。云何判一是生

死二是涅槃耶。答師子吼明七種人。同欲度生死。有

度有不度者。欲斷煩惱。有斷有不斷者。故是生死河。

迦葉品明七人。同欲求涅槃。有得有不得。同欲見佛。

有見有不見者。故是涅槃河也。問此中河義為同異。

答總而論。唯有二河。一生死河。二涅槃河。今一往離

之。故或十也。若是十二因緣河與佛性河。此是二用

相對。若是生死河涅槃河。此是得失兩果相對。眾生

河佛河。此得失兩人相對。若是善法河惡法河。此明

乖扶兩法相對。煩惱河智慧河。此就迷悟解惑相對。問

二河云何有始終二義。答十二因緣河。具有始終義。

無始終義。無始終者。無明為因。老死為果。老死復為

因。無明復為果。此則往還無盡。牽果不窮。即無始終

義。始終者。中論引四百觀論云。真法及說者。聽者難

得故。如是即生死。非有邊無邊。得真法說者聽者。以

無明為因。因更作果。以老死為果。果更作因。此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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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緣。始終即無始終也。佛性河亦有始終無始終

義。無始而始。始自發心。不終而終。終於佛果。此即無

始終始終義也。問云何交終論始終等四句。答自有

生死之始為涅槃之終。涅槃之終為生死之始。涅槃

之始為生死之終。生死之終為涅槃之始。所言生死

之始涅槃之終者。若起一念有無顛倒。生死之始。便

失正道。無復涅槃。故是涅槃之終為生死之始者。即

是上句無別意也。但明涅槃若其終盡。便是生死之

始也。涅槃之始為生死之終者。若一念與般若相應。

即涅槃之始。生死即便盡淨。故有生死之終。

* 二種次第義

釋妙莊嚴等品。三世諸佛。唯有二種次第。一根緣次

第。二義次第。亦云論次第。言義次第者。如先說苦諦。

次說集諦也。根緣次第者。如先說苦諦。後說十善等。

非四諦之次。但隨根緣也。佛說法具此二種次第。而

多就根緣次第。諸菩薩造論。亦具二種次第。但弟子

欲解佛語。多依義門次第。撰集佛語。次第釋之。問二

次第何者為正。答以根緣次第為正。所以然者。佛及

弟子。說經造論。唯令人悟。而教無有定。問叵有定義

以不。答如前云。唯以悟為定。故則不定。如大經云。菩

薩餘事諍論得皆是如來隨根緣說。以此眾生非一

國土一種根性一善智識。是故如來不作一說。但令

取悟耳。若爾前說法華壽量。後則明諸菩薩。又前說

陀羅尼呪。後說妙莊嚴王本事。根緣次第。不必辨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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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第一。妙莊嚴王為第二故。非義次第。此通釋二十

八品經八萬四千法藏也。問直聞妙莊王本事。云何

悟道耶。答佛見根緣。說必得道。無論事理及以古今。

設不見機。雖說妙道。於緣無益。問上說妙音來往。得

悟無生。今聞往古事。復得淨眼。然大小二悟。要見空

後得道。今說有事。云何成聖。答雖質小疑。實壯哉大

問。成論人云。見空得道。數人云。見有成聖。諍論紛然。

由來久矣。今明如數論等四句。皆不得道。何以故之。

釋論解般若度中云。不得般若方便力故。學阿毗曇。

墮有見中。學空門墮空見。學有無門。墮亦定亦有見

中。學非有無門。隨愚癡論。故知四句皆不得道也。若

得般若方便。學此四句。不墮四見。若爾者。善巧學四

句皆得道。不善巧學四句。四句皆不得道。又即此明

菩薩往來而得道者。即是善巧方便學有。故得道。問

云何善巧。答菩薩來者。此是不來於來。雖來不來。悟

解此來。即生二慧。是以得道。問見有得道為。作有解

故得道。作空解故得道。答巳前說。作有解即有見。作

空解即空見。如是四句皆不得道。識有是空有。雖有

而不有。因此得入道。有終非道。乃是道門耳。空等亦

然。

* 正像義

此義總釋諸受記中法住久近。問釋迦佛法住世。凡

得幾年。答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年。出祇桓精

舍碑。善見毗婆沙中。亦有此說。伹度女人出家。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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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五百年。有人言。都失五百年。正法但五百。像法千

年。故摩耶經但明千五百年中。論文亦爾。有人言。損

正法五百。流入像法。像法便有千五百年。有人言。修

八敬故。正法還復千年。問何故三時復但言像正。答

言像正者。攝末法入像也。言末法者。開像為二。謂像

及末。問何以故像即末耶。答十二門論云。末世眾生

薄福鈍根。即名像為末也。問云何為像正。答此具多

義。一者佛在世為正。佛滅度後為像。二者未有異部

為正。有異部為像。則百十六年後方樂像法耳。三者

得道多為正。得道少為像。故釋迦前五百年得道多。

不得少。後五百年得道少。不得者多。四者破正法未

破正法分像正。大經耶正品。我滅度後七百年中。是

魔波旬漸當破壞我之正法。則六百年未破為正。七

百年破為像。五者諸惡法起分像正。像法決疑經云。

千一百年諸惡法起名像。若千年內惡法未起為正。

然千年內雖有惡法起。起猶未盛。故屬正也。惡盛為

像。六者二千年皆屬正法。萬年轉衰微為像法。七者

諸菩薩見如來法無有滅。常見諸佛。則萬二千。乃至

一切時皆是正法。二乘人見佛法有興衰。故有像正

耶。問何故釋迦正法伹得千年耶。答過去釋迦佛。正

法千年住世。而釋迦本作陶師。因發願。願我作佛為

釋迦。令我正法亦千年住也。以是事故。正法伹千年。

問佛滅度以來凡得幾年。答至今巳得一千五百九

十六年。問經何故云正法千年住世。何故千年外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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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佛法。答此不相違。所以然者。佛法有二種。一正得。

二正教。正得者即得道人也。正教者佛正法教也。言

千年佛法滅者。此就正得為言耳。千年內有得道人。

千年外得道人少。故名佛法滅也。正教法者。乃至萬

年住世也。問佛法滅時有幾因緣。答有七因緣。如思

益經廣說。問有三大劫三小劫。法華經中身子正法

住世三十二小劫。像法亦三十二。何故但言小劫。非

大劫耶。答應是小劫。所以然者。大刧則無佛世界。豈

有佛法住耶。而今云三十刧者。此是小刧耳。問三大

劫通淨穢土。三小劫伹是穢土。若爾身子成佛時皆

是淨土。云何有小刧起耶。答外國名刧波。此云分別

時節。今但有時節久近。如小刧起。有盡之數。名小刧

耳。實無小刧起也。問小刧時節云何。答從八萬四千

歲。漸減至十歲。名一小劫。問一大劫唯有八十小劫

耳。常不輕品中云。彼佛正法住世。如四天下微塵劫

耶。答大劫有長短不同。短大劫者。但有八十小劫耳。

長大劫者。其事不定。如娑婆一劫。比四方為一日一

夜。如是乃有百萬阿僧祇品。如華嚴廣說。以此推之。

無所疑也。論佛入涅槃。釋此經諸佛入滅事。諸佛有

六事故入涅槃。一者為所應成就眾生巳竟。故入涅

槃。二者令二乘人捨小涅槃。令歸大涅槃故。所以然

者。如來捨此身歸法身者。二乘之人亦應捨此身。求

佛法身也。三者為除眾生輕慢心故。淺識之流取信

耳。自謂如來身有生老病死。與巳身同。於如來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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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劣想。是故今明佛有二身。一變化身。捨之入滅。此

與人同。二者法身。無老病死。此與人異。四者為令眾

生生渴仰心。若恒見不滅。必生厭薄。示現捨滅。故生

渴仰心。五有令眾生懃加精進。悟世非常。諸佛有三

種力。勝一切眾生。一父母生身力。勝一切人天。二神

通力。勝一切人。三解脫力。勝一切人。雖有三力。為無

常所滅。故知無常其力最大。因此悟世無常。懃修道。

六者為巳懃修道者。速令成熟。是故現滅也。

* 金剛三昧義

金剛是譬喻。亦名三昧。直心行處。或云調直定。或喻

喻三昧。名金剛三昧。或喻心。金剛心。或喻般若名金

剛般若。或喻法身名金剛身。但金剛是世問之寶。體

堅用利。一切物不能寑體堅也。而能權一切物。用利

也。又此寶世間第一。此三昧亦爾。又此寶世人不能

評價。三昧亦爾。又此寶色。是即不定。此三昧亦爾。或

名三昧。或名般若。照靖為三昧。靖照名般若。伹三昧

之智。極細之惑。此心能斷。云金剛三昧也。然一往借

此為喻。而實非喻金剛。世間之寶。得之即憙。失之即

憂。三昧不爾。不憙不憂。一得不失。又世間金剛即破

壞。三昧不爾。畢竟不壞也。

* 生法二空義

五陰中。求眾生不可得。名眾生空。求法不可得。名為

法空。亦名眾生忍也。得眾生空。堪忍無我相。故名眾

生忍。法忍例然。大論云。行眾生忍。生諸福德。行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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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生諸智慧。此義將生法二空竝難之。生法二忍既

分福慧。生法二空亦應然也。生法二空。既名智慧。生

法二忍亦應並皆稱德。解云。此則通例。伹二空是自

行解心。故皆是智慧。二忍自他兩對。生忍忍他。法忍

自行。故濟也。

* 涅槃義

外國應云摩訶般涅槃那。摩訶此翻名大。大論具三

義。大。勝。多。以大為正。大有六義。一常故。大經云。所言

大者。名之為常。二者廣故。大經云。所言大者。其性廣

博也。三者多義故。大經云。勝如大城。多諸珍寶。涅槃

亦爾。多妙法珍寶。故名大也。四者深義為大。淵深難

測。故名為深。經云。大名不可思議。一切人天二乘所

不能測。五者高義為大。一切聖人所不能甲經云。勝

如大山。一切世人不能得上。二乘菩薩不能得上。故

名為大也。六者勝義為大。世間中上勝之人。名為大

人。涅槃亦爾。諸勝故名為大也。又大有二義。一體大。

謂甚深法性。二用大。應化無方。故經云。住大涅槃。能

建大義。又有二種大。一待大。二絕待大。一往相待名

大。再往絕待。乃是好大。非但無小。亦復無大。非大非

小。嘆美為大。故經云。無苦無樂。強名大樂也。般者翻

入。涅槃者翻滅。正翻入滅。亦云滅度。肇師云。大患永

滅。超度四流。故秤滅度。若翻解脫不生。此並義訓。非

正翻也。若翻解脫不生。物應不生非物。又今悉同名

涅槃。問名為成也。但今昔涅槃異。昔日有餘解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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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無餘。復闕身智。今日涅槃。法解般若三德。具足圓

備。涅槃有德。法身般若。各有三德。如是伊字。伊字如

今草下字也。如自在天面上三目也。云有餘無餘者。

小乘煩惱滅縛盡名有餘。身智果累滅即無餘。大乘

五住因有名為有餘。無常法滅為無餘。攝大乘論具

四義云。今所明者。有二煩惱。一客。二舊。生滅為客舊。

皆盡無餘。又云。伹為解脫觀名有餘。解觀但淨名無

餘也。

* 真應二身義

經云。佛真法身。猶如虗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故虗

空喻法身。以遍無礙義故也。水中月喻應身。如月昇

天。水皆現諸身照鑒。物感便顯形。又水濁不見月。水

清便見月。眾生心水不淨。不見佛身。心若清淨。即見

如來也。又有三佛義。地論像法決疑經。明三佛。謂法

報應身。如本有為法身佛。法身顯酬因義為報佛。以

應機化物為化佛。金光明經三佛。謂法應化也。法身

如前。應佛有三義。一與理相應。故名應佛。此猶報佛

也。然三皆秤佛。三皆名覺。覺義云何。別解法佛如理。

報佛知行也。應佛具知理行故也。又云。三佛俱知三

法。既秤佛。豈有不知者耶。又法報應三佛。即合應開

真。開真為法報二佛也。金光明經三佛即合真應。真

應為應化二佛也。然二佛更無別體。只真如正法為

體。真如本有為法佛。酬因名報佛。化物為化佛。又此

三佛皆常。皆是常者。法身本有故常。報佛修因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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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佛常說法化緣故常。有時云法報常。應佛無常。三

佛說法。有時云法佛說法。應佛不說。應佛說法。報佛

不說等耳知。又三佛因者。有時明因唯二種。謂了因

生因。法佛了因現也。報應生因生也。又云。法佛了因

現。報因具二因。親辨起為生因。疎而助為了因。如大

經云。六度為生因。佛性為了因。應佛無別因。既顯時

法報自然應物。又云。大悲誓願是應身因。只大悲誓

願般若身了因。能了法身也。

* 常無常二鳥義

故經云。云何共聖行。如娑羅鳥。迦隣提日月。大伯與

歲星。但二鳥有前後飛義。前說苦無常。後說常樂我

也。二鳥有並飛義。明涅槃之法。非常非無常。常無常

也。又說涅槃能建大義。具常無常二種方便。名為竝

飛。二鳥有上下飛。即常無常勝劣義。我今為汝說勝

三修法。苦無常無我三法為前為下。常樂我為勝為

上。此即三修六修義。昔日名三修。今昔合明之六修

也。

* 半滿義

經云。云何解滿字。及以半字義。還成常無常義耳。一

者無常為半字。常為滿字。何爾。昔日為破外道橫計

生死中有常樂我淨。故說苦無我。破外道邪見。為起

小乘。名為半字。明常之病既消。無常之患廢。又經文

云。其後不久須得病。須用常樂。為發菩提。故名滿字。

若今昔治病。並得名滿字。今昔相望。昔小今大。昔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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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滿也。但行始之徒。不知說此常樂為息無常之病。

而復但為至極。故次明常無常並為息。俱非究竟。悉

名半字也。非常非無常不二。乃名滿字也。為破二病

故明不二為滿。此未具足。亦未是滿。前明常無常二

皆是用滿。次明非常非無常不二皆是體滿。又若單

明體。亦非好滿。若能非常非無常常無常具足。二鳥

雙遊。體用具足。乃名滿字也。

* 佛性義

夫如如至道。非迷非悟。蕩蕩玄津。無縛無解。特由虗

妄眾生。撫執成惑。金揚錭葉。刀似蓮華。乳色不分。象

形莫了。隨其流處。六味不同。競捉瓦礫。謂為真寶。故

種智靈覺。世雄調御。示金錍之旨。眼瘼即除。處良醫

之方。眉珠便顯。言佛性者。以覺了名佛。不改名性。十

方諸佛以此為性。故言佛性也。佛性有五種。他釋不

同。開善云。一正因。二緣因。三了因。四果。五果果。正因

者心也。凡有心者。皆當作佛。故心為正因。緣因者。即

十二因緣。了因即所生智慧。了出菩提也。果性即菩

提。果果即大涅槃也。莊嚴云。眾生為正性。經云。正因

者。謂諸眾生。緣因謂六波羅蜜。餘同開善也。山門明

中道為佛性。大經云。何故失意。我先不言中道為佛

性耶。又云。第一義空名為佛性。第一義即中道也。更

無有多。但有時為眾生故。開之為二。謂正性與緣性。

緣性名傍性。就緣性中。復開因果。因中二因。因與因

因。果中亦二。果與果果。因中有境智。境為因。智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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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智菩提智為果。涅槃為果果。故今五性。一因。二

因因。三果。四果果。五正性。非因非果也。但經文有兩

四句。初四句云。因與因因。果與果果。此並緣緣性。十

二因緣名因。所生智是因因故。是因因從因故。所以

名因因。菩提是果。涅槃是果果者。涅槃是果德果。故

果果也。後四句謂是因非果。是果非因。是因果。非因

非果。他云。此四句但明三性。今明此四句具足。明緣

正五性。是因非果。即十二緣境性也。是果非因。即涅

槃果果性也。是因是果。具於二性。觀智與菩提。此二

同是果。智性又是因是果。觀智是境果果。是菩提因

因。菩提由觀智果。是涅槃因。故是因是果具二性也。

非因非果名佛性。即正性。但正性非因因名帖。強名

正性。非果果名帖。強名正果。若爾此有三。足前四句。

便成七種。解云。不然。正性雖三名。只是一法。若作正

性名。即沒正因正果名。若作正因名。即沒正性正果

名。故唯是一法。足前四句五句。問正性帖緣性。亦帖

不。解云。正性非因非果。故帖名因果。緣性是因是果。

更令帖作何物。又並正性帖。緣性不帖。正性中。緣性

非中。皆中皆帖。經云。十二因緣不生不滅。非因非果。

既雙非。何故不名帖。解云。即通例。今明義涅槃十二

緣。非因非果。非生死因果。如是佛性因義。正性非因

非果。即非佛性因果。故不例也。復有四句佛性。善根

人有。闡提人有。善根人無。二人俱有。二人俱無。釋者

不同。一云。善根人有。有觀智性。闡提人無此也。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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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有即境界性。善根人無。無惡境界性。二人俱有。

有正因性。正因是心故。二人俱無。無果性也。山門釋

佛性非善非惡。善惡方便。及理內外義。理內闡提有

佛性。理外善根無佛性也。理內善根有。理外闡提無

也。二人俱有並是理內。二人俱無並是理外也。人有

五性。凡夫如雜血乳。須斯二理如純乳。那含如酪。羅

漢如生蘇。辟支如熟蘇。佛如醍醐。復有七種六種五

種佛性。如迦葉品三十二廣釋也。

三論略章造 道藏為七世父母現在父母及一切

六道四生眾生。

卍云。此書恐邦人所摘錄。而所抄出者。則係嘉祥

大師製作。故姑收藏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