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音響補遺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
【△次舉本頌答。】
「頌曰即依此三性(至)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三末論釋成(二)初正釋頌文(二)初釋三種無性
(二)初總明三無性是密意說。】
「論曰即依此前所說三性(至)於有及無總說無性。」
【音義 先釋初二句。故佛下。次釋後二句。密意者。
謂若顯了說。則雙明三性二無性。方是不有不無
之中。謂後下轉釋。意明。依圓二性。雖有實體。愚夫
於此依圓。妄起我法實有之執。此我法執即是徧
計。佛為除此。併說皆無。
合響 玄談第五卷云。第三時中。就大乘正理。具
說三性三無性等。方為盡理。鈔釋云。具說三性三
無性等者。此有兩重。一約三性。則初時約依他說
有。二約徧計說空。三具說三性。則徧計是空。依圓
是有。以為中道。二者約三性皆有。約三無性皆空。
第一時中說三性皆有。第二時中總說諸法皆悉
無性者。約三無性密意說耳。謂若顯了說。則雙明
三性三無性。方是中道。故為盡理。又疏云。是故於
彼三時。初墮有邊。次墮空邊。俱非了義。後時具說
徧計性空。餘二為有。契會中道。方為了義(文)。據此
則經中說三無性。是佛密意。若約時而論。乃是第
二時。墮空邊教。非為了義。今明大乘唯識正理。必
當於三自性。依圓是有。徧計是空。方是中道了義
耳。
△次別釋三無性依三性立(二)初徵。】
「云何依此而立彼三。」
【△次釋(二)初正釋。】
「謂依此初徧計所執(至)而是眾色無性所顯。」
【音義 先明徧計畢竟無性。此非假說。依次下釋
依他無性。謂依他起法。從四緣生。譬猶幻師所作
幻事。託眾緣起。無如外道妄執自然生義。假說無
性。非依他起性體全無。依後下釋勝義無性。謂勝
義中無我法性故。亦但假說。非性全無。如太虗下。
喻明太虗有勝義。眾色喻依他起。謂此勝義。是依
他起上無。徧計所顯故。名勝義無性。
△次簡濫。】
「雖依他起非勝義故(至)而濫第二故此不說。」
【合響 謂有問曰。雖依他起。非第四廢詮談旨之
勝義故。不得正名為勝義無性。然淨分依他中。四
智菩提。隨在何諦。皆以勝法而為所緣。亦以勝為
義故。即第八卷末所云行勝義也。是則依他。雖不
得正名為勝義無性。據淨分邊。亦得說為勝義無
性。何不依依他立勝義無性耶。釋曰。而濫第二故。
此不說意。謂淨分依他。雖亦得名為勝義。然既依
圓成實。立為勝義無性。更若立依他。為勝義無性
者。則濫同第二依圓成實所立勝義無性故。略而
不說。以依他若立為勝義。則依圓成所立之勝義
無性。是第二故。問據何文義。作如此釋。答瑜伽第
七十四卷云。復次三種自性。三種無自性性。謂相
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由相無自
性性故。徧計所執自性。說無自性。由生無自性性
故。及勝義無自性性故。依他起自性。說無自性。非
自然有性故。非清淨所緣性故。唯由勝義無自性
性故。圓成實自性。說無自性。何以故。由此自性亦
是勝義。亦一切法無自性性之所顯故(文)。既云及
勝義無自性。又云唯由勝義無自性。是知依他亦
有勝義無性之義。但不得正立為勝義無性耳。
△次釋唯識實性(二)初會圓成即勝義真如(二)初
會歸勝義。】
「此性即是諸法勝義(至)作是說此諸法勝義。」
【合響 此性者。即上勝義。非性全無之性。然勝義
下。會玄第十卷釋云。四種勝義等者。准法苑云。初
釋名。後出體。初釋名復二。初釋總名。次釋別名。釋
總名者。護法釋云。勝義者。勝謂殊勝。義有二種。一
境界名義。二道理名義。第三勝義。諸論多說。即是
勝義。或四勝義皆勝之義。論說依他圓成二性。隨
其所應。根本後得二智境界故。其無漏真智。隨在
何諦。亦以勝為義。真如為境故。通其有財釋。第四
勝義。多依於道理名義。廢詮談旨。非境界故。前三
勝義境界為義。諦者實義。事如實事。理如實理。理
事無謬。名之為諦。勝義即諦。勝義之諦。二釋如次。
世俗者。世謂隱覆空理。有相顯現。如結巾為兔等
物。隱本之巾。兔相顯現。此亦如是。今隨古名世俗
諦。又復性隨起盡。名之為世。體相麤顯。目之為俗。
世即是俗。名為世俗。或世之俗義。亦相違。諦者實
義。有如實有。無如實無。有無不虗。名之為諦。世俗
即諦。世俗之諦。二釋如前。次釋別名者。一世間勝
義者。事相麤顯。猶可破壞。名曰世間。亦聖所知。過
第一俗。名為勝義。二道理勝義者。智斷證修因果
差別。名為道理。無漏智境。過第二俗。名為勝義。三
證得勝義者。聖智依詮空門顯理。名為證得。凡愚
不測。過第三俗。名為勝義。四勝義勝義者。體玅離
言。逈超眾法。名為勝義。聖智內證。過第四俗。復名
勝義。此中世間即勝義諦。乃至勝義即勝義諦。皆
持業釋。或勝義之諦。依士無失。四世俗中。一世間
世俗者。隱覆真理。當世情有。墮虗偽中。名曰世間。
凡流皆謂為有。依情是名。假言世俗。二道理世俗
者。隨彼彼義。立蘊等法。名為道理。實相顯現。差別
易知。名為世俗。三證得世俗者。施設染淨因果差
別。令其趣入。名為證得。有相可知。名為世俗。四勝
義世俗者。妙出眾法。聖者可知。名為勝義。假相安
立。非體離言。名為世俗。此中世間即世俗。乃至勝
義即世俗。皆持業釋。次出體者。第一勝義體者。成
唯識說。謂蘊處等事。涅槃亦云。有名無實。名第一
義。蘊處界等。亦是勝義。第二勝義體者。成唯識云。
謂四諦等因果體事。涅槃亦言。苦集滅道。名第一
義諦。第三勝義體者。成唯識說。依詮門顯二空真
如。涅槃亦言。無八苦相。名第一義。總觀諸法。為二
無我故。無苦等八。名勝義也。第四勝義體者。瑜伽
論說。謂非安立一真法界。涅槃亦言。實諦者。即是
如來虗空佛性。又言。無燒割等。名第一義。不依無
我而顯真故。前三勝義有相故安立。第四勝義無
相故非安立。第一世俗體者。顯揚論說。謂所安立
軍林瓶等(等於衣飲食車兼嚴具城舍等一切物也)。我有情等。或無實
體。或體實無。但有假名。都無實性。然通有用無用
二法。瓶等有用。我等無用。涅槃經云。有名無實。如
我眾生。乃至旋火之輪。及名句等五種世法。是名
世諦。眾生等無用。火輪等體無。第二世俗體者。瑜
伽論說。所安立蘊處界等。涅槃亦云。諸陰界入名
世俗。即有為諸法體事。有別體用。異於初俗。第三
世俗體者。顯揚論說。謂所安立預流果等。及所依
處。即諸聖果四諦理等。涅槃亦云。有八苦相。名世
俗諦。第四世俗體者。瑜伽說。即所安立勝義諦性。
涅槃說言。若燒若割。若死若壞。名為世俗。由可燒
割等。無有常一我法等相。即二無我。名為世俗諦
也。第一世俗體假安立。後三世俗體有安立也(文)。
開蒙。問四俗諦名義相攝。答一假名無實諦。謂軍
林瓶車。二隨事差別諦。蘊處界等。三方便安立諦。
苦集等。四法假名非安立諦。二空真理。問四真諦
義。答一體用顯現諦。當第二俗蘊處等法。二因果
差別諦。當第三俗苦等四諦。三依真顯實諦。當第
四俗二空真如。四廢詮談旨諦。一實真如(文)。文雖
不說四種世俗。為對顯四種勝義。故具引之。此中
下舉頌簡非。謂頌所言諸法勝義者。簡非前三。唯
取第四一真法界。以是最勝道品所行之境義故。
△次會歸真如(二)初正會歸。】
「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至)即是湛然不虗妄義。」
【△次釋亦言。】
「亦言顯此復有多名(至)如餘論中隨義廣釋。」
【△次會圓成即唯識實性。】
「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至)為簡世俗故說實性。」
【補遺 先以虗妄簡。復有下。次以真俗簡。宗鏡。問
唯識性與唯識。有何同異。答各有二義。且唯識性
二義者。一者虗妄唯識性。即徧計性所遣清淨。二
者真實唯識性。即圓成實性所證清淨。若言唯識
者。有二義。一者世俗唯識。即依他起所斷清淨。二
者勝義唯識。即圓成實所得清淨。
△次結示勸信。】
「三頌總顯諸契經中(至)總撥諸法都無自性。」
【音義 巳上廣明唯識相性。顯前頌意竟。
△三後有五頌明修行之位次(二)初略明五種行
位(二)初牒前問後。】
「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誰於幾位如何悟入。」
【音義 初句牒前二十五頌之義。初二十四頌。成
唯識相。次後一頌。成唯識性。次句正問。謂是誰人。
於幾位次。乃能悟入唯識相性。
△次如次答釋(二)初標。】
「謂具大乘二種性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
【△次釋(三)初明二種種性。】
「何謂大乘二種種性(至)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音義 初句徵。一本下釋。一本性住種性者。宗鏡
釋云。未聞正法。但無漏種。無始自成。不曾熏習令
其增長。名本種性。性者體也。類也。謂本性成住。此
菩薩種子。性類差別。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種性。菩
薩地說。無始法爾六處殊勝(會玄記第八卷云。無始法爾等者。言總意
別故。意顯第六意處中有第八識內含藏無漏勝種子故。不同自餘有漏諸法。故名殊勝。自無始來法爾
而有。展轉相續窮未來際相續不盡。種子引種子故。即性種性也。以此種子。在藏識中。第八識體。屬意處
攝。是故總名六處殊勝。開蒙三科。攝百法中。十二處攝法。第六意處。收八王故。八在六內)。名本
性住種性。習所成種性者。此聞正法巳去。令無漏
舊種增長。數習種性。廣如彼說。要具下結示(菩薩地說。
聞十二分教法界等流平等而流。又法界性善順惡違。具諸功德。此亦如是。故名等流)。
合響 開蒙云。何謂大乘二種種性。一本性住種
性。二習所成種性。問本性住種性。答謂無始來。依
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問何者名為具本性
人。答外凡人是。問何名外凡。答雖具此性。未發堅
固大菩提心。名外凡位。問習所成性。答謂聞法界
等流法巳。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問此何等人名習
性。答內凡人是。問何名內凡。答此性定在發心巳
後。約初入劫。名內凡位。問云何入劫。答謂發心後
修十千劫。方入十信。言入劫者。乃三僧祇之初首。
名為入劫(文)。
△次明五位悟入。】
「何謂悟入唯識五位(至)謂住無上正等菩提。」
【音義 初句徵。一資下釋。順解脫決擇義。並見下文。
△三明漸次悟入。】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至)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音義 初句徵。謂諸下釋。於五位中。後後勝於前
前。唯究竟位。乃能圓滿唯識相性。故云漸次悟入。
△次廣明五種行位(五)初資糧位(三)初末論設問。】
「初資糧位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乃至未起識(至)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二末論釋成(三)初正釋頌文(二)初明位即前二句。】
「論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至)由此亦名順解脫分。」
【音義 清凉鈔第十六卷之三。釋曰。資糧位者。即
是三賢。謂修福智二事資糧。益巳身之糧用故。涅
槃名為解脫行。行行不違。故名為順。分者因義。支
義。是解脫因之一分故。
合響 開蒙。問又何名為順解脫分。答為有情故。
勤求究竟大解脫果。由此亦名順解脫分。資糧自
利之名。順分利他之號。問此資糧位。有幾行位。答
有四十心。謂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文)。
△次明惑即後二句(二)初略釋。】
「此位菩薩依因善友(至)令彼不起二取現行。」
【合響 宗鏡第八十七卷。引攝論云。能悟入中。大
乘多聞熏習相續。此乃因力。巳得奉事無量諸佛。
出現於世。即善友力。巳得一向決定勝解。非諸惡
友所能動搖。名作意力。巳善積習諸善根等。名資
糧力(文 開蒙云。由三力積集無間。名資糧力)。多住外門修菩薩行者。
謂由未了能所取空。所修施等。多依事相。不能稱
理而修行故。開蒙。問此位伏除何障染法。答少能
伏除取二取現。問何故少能不多能也。答多住外
門。修菩薩行。所以少能。問何名外門。答散心名外。
問何知如此。答本論頌云。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
滅。故唯能伏取二取現(文)。
補遺 多住外門修菩薩行者。謂未能伏六七識
中俱生我執。所修施等。多著有相。不能三輪體空
故。二取隨眠。猶未伏滅。唯少能伏二取麤現耳。
△次廣釋(二)初釋二取隨眠(二)即正釋頌義。】
「此二取言顯二取取(至)即是所知煩惱障種。」
【音義 謂此頌中所言二取者。顯是能執相見等
二之執。執取二取。是故亦得二取之名。即現煩惱
所知二障。二取習氣。名彼隨眠。隨逐下釋隨眠義。
隨眠即是二障種子。
合響 宗鏡第八十七卷云。隨眠義者。隨逐有情。
常在生死。眠伏藏識。不現餘處。故名隨眠。或隨增
過。故名隨眠。隨逐有情。多增過失。故名隨眠。何故
眠者乃是增義。如人睡眠。眠即滋多。故過失增。是
隨眠義。即二障種也(文)。
補遺 二取取者。二取即相見等是。能所取故。下
取字是二取。上取字執著義。執取能所取故。即二
障現行取也。
△次轉解二障(二)初正釋(二)初煩惱障。】
「煩惱障者謂執徧計(至)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音義 清凉釋曰。欲界四諦。各有十惑。為四十。上
二界各除瞋。有七十二。為百一十二。並是見道根
本之惑(開蒙云。我執為根。生諸煩惱。法執為根。餘障得生)。然疑及三見(謂見
取戒取邪見也)。唯是見斷。修道之中。欲界唯六(謂任運貪瞋癡慢身
見邊見)。上二界除瞋為十。故修有十六。見修合辯。有
一百二十八。
△次所知障(二)初正釋。】
「所知障者謂執徧計(至)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音義 清凉釋云。見疑巳下。辯出頭數。與煩惱障
同。煩惱障麤。有多品類。二乘所斷。唯是不善有覆
性。故以數顯。今所知障細。無多品類。唯菩薩斷。亦
是異熟無記所攝。故不顯數(開蒙。問二障頭數。是同是別。答同是根隨
二十六惑。問既同根隨。何稱二障。答由貪上有擾惱用。名煩惱障。有覆盖用。名所知障)。又顯
法執無明。唯一住地。煩惱即是四住地攝。故不顯
數。慢等者。亦等隨惑。所知境者。有為無為。無顛倒
性者。謂真如理。由覆此境。令智不生。前煩惱即障
(持業釋)。今所知之障(依主釋)。
△次料簡(五)初分對諸識。】
「此所知障決定不與(至)餘由意力皆容引起。」
【音義 先對第八定不與俱。何者。此障強勝。要與
無明慧俱。法空智心品俱起。彼異熟微細故。不與
無明及慧俱。故無法空智品。故不相應。七轉下。對
前七識。或少或多如煩惱說者。末那有四。謂法見
法癡法慢法愛。意識具十。眼等五識。無計度分別
故。由稱量等起慢等故。定不與法慢見疑俱。餘法
貪法恚法無明。由意識力。皆容引起。
△二對三性心。】
「此障但與不善無記(至)癡無癡等不相應故。」
【音義 唯通二性。非善心俱。論說下引證。癡無癡
等不相應者。謂善心定與無癡俱。此與癡俱。如暗
與明。非定俱故。
△三二障辯異。】
「煩惱障中此障必有(至)有勝有劣斷惑前後。」
【音義 彼定用此為所依者。此如株杌。由迷杌故。
方謂人等。二障亦爾。由迷法故。方起我執。以我執
必依法執而起。故云彼定用此而為所依。問二障
皆以見疑等為體。云何聖道斷二隨眠說有前後。
答由此二障。執我執法。作用有別。隨聖道用。有勝
有劣。故二隨眠斷有前後。
△四對四無記。】
「此於無覆無記性中(至)若望菩薩亦是有覆。」
【音義 初對四無記。簡非餘三。謂此於四種無覆
無記性中。唯是異熟無記中。異熟生無記所攝。非
餘三種。何者。威儀等三。勢用微劣。不能覆理及障
智故。此名下。約大小乘。簡覆無覆。問前文云。覆所
知境。名所知障。今復云何名無覆耶。釋意可知。
△五問答釋妨(二)初問。】
「若所知障有見疑等如何此種契經說為無明住地。」
【音義 問云。經說五住地煩惱。此障種子。名為無
明住地。若言此障有見疑等。豈不違經。
△次答。】
「無明增故總名無明(至)豈彼更無慢無明等。」
【音義 先直答。如煩下例明。契經亦說。煩惱種子
屬惡見者。立為見一切住地。屬欲界色無色界攝
者。即立彼為欲愛色愛有愛三住地名。豈彼煩惱。
唯是見愛。更無慢無明等耶。故知契經說此為無
明住地者。依增盛說。非無見等。
△次結判。】
「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至)能伏二現行通有漏道。」
【音義 先明二障通見修斷。謂依邪師邪教邪覺
觀生者。名分別起。若不由邪師等生者。名任運起。
二乘下約人說。永斷下約道說。永斷二障分別起
種。在初地無間聖道。永斷任運二障種子。在十地
中無間聖道。二障現起。若分別。若任運。地前漸伏。
餘義見下第十卷初。
△次釋未能伏滅。】
「菩薩住此資糧位中(至)止觀力微未能伏滅。」
【△次明地所攝。】
「此位未證唯識真如(至)應知亦是解行地攝。」
【音義 依勝解力者。謂此位菩薩不著果報。不破
禁戒。於苦不動。修道無懈。此等諸障礙因不生故。
心得專一。故於唯識教中。依聞思殊勝解力修福
智殊勝諸行。能於諸法決定了知唯識。亦是解行
地者。應知解行地攝有二位。一資糧。二加行。故言
亦是。
合響 清涼鈔卷第十六之三。引瑜伽四十九及
顯揚第七。於十三住。建立七地。第二即勝行解地。
彼疏釋云。即以此住有漏種現。及無漏種諸善為
體。而猶未證真寂之理。但印持決定。而起諸行。故
名勝解行(文)。
△三所修行相(二)初正釋行相(三)初標徵。】
「所修勝行其相云何。」
【△次別釋(二)初福智行。】
「略有二種謂福及智(至)後一唯智餘通二種。」
【音義 先以六度福智攝諸勝行。餘通二種者。若
為智慧。而行精進。是智慧資糧。若為福德。而行精
進。是福德資糧。若緣四無量。而修靜慮。是福德資
糧。餘是智慧資糧。又復為布施忍辱。而行精進。則
屬福。若為聞思修慧。而行精進。則屬慧。若依四無
量起緣眾生為境。則屬福。為生盡智無生智及無
分別智等。則屬慧。
△次二利行。】
「復有二種謂利自他(至)一切皆是利他行攝。」
【音義 菩提分等者。謂四念處。四正勤。乃至八聖
道等。三十七品道法。四攝事者。謂布施愛語利行
同事。四無量者。慈悲喜捨。
△三結示。】
「如是等行差別無邊皆是此中所修勝行。」
【△次明退不退(三)初標。】
「此位二障雖未伏除(至)於所證修勇猛不退。」
【音義 謂有問曰。此位菩薩二障未除。於所修行。
為有退耶。為不退耶。故釋曰此位等。
△次釋(三)初菩提廣大屈引他況巳練。】
「一聞無上正等菩提(至)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音義 廣者無邊。大者無上。深者難測。遠者長時。
由此退屈。引他巳證。以况於我。我同彼類。何故退
耶。攝論頌云。十方世界諸有情。念念巳證善逝果。
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
△次萬行難修屈省巳增修練。】
「二聞施等波羅蜜多(至)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合響 謂六度行難可修故。心生退屈。於退屈時。
即便省察。我巳獲得如是意樂。離諸弊惡。謂此意
樂。遠離慳貪恚等。我由此故。少加功用。修習施等。
當得圓滿。攝論頌云。汝昔惡道經多劫。無益勤苦
尚能超。今行少善得菩提。大利不應生退屈。
△三轉依難證屈引麤況玅練。】
「三聞諸佛圓滿轉依(至)練磨自心勇猛不退。」
【音義 謂於退屈時。引他微因小善。况已勝大玅
因。如行施等尚感貴樂。況我所修清淨玅善而無
果耶。攝論頌云。博地一切諸凡夫。尚擬遠證菩提
果。汝以勤苦經多劫。不應退屈却沉淪。
△三結。】
「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修諸勝行。」
【音義 雖有三退屈之義。由三事練磨其心。所以
不退。
合響 開蒙。問此位中斷修之相。答由三種練磨
心。除四處障。問四處障。答一離二乘作意障。二諸
疑離疑障。三離聞思我我所執障。四斷除分別緣
似我法義境障(文)。
△二加行位(三)初末論設問。】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現前立少物(至)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二末論釋成(三)初正釋頌文(三)初結前標列。】
「論曰菩薩先於初無數劫(至)謂煖頂忍世第一法。」
【△次釋總別名(二)初釋加行總名。】
「此四總名順決擇分(至)非前資糧無加行義。」
【音義 順趣真實決擇分故者。決以無疑為義。擇
以分別法相為義。此二即是聖道。由聖道能滅一
切疑故。能分別四聖諦相故。謂此法是苦。乃至此
法是道。是故一切聖道。名為決擇。然加行位。方將
見道故。有隨順趣入真實決擇分義。近見道等者。
意明煖等善根。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
加行義。
合響 清凉鈔卷第三十四之四釋曰。決擇是智。
即擇法也。決擇疑品。擇揀見品。疑品擇而不決。以
猶豫故。見品決而不擇。非正見故。今此具二。決擇
即分(文)。開蒙。問加行名。答加功用行。名為加行。近
見道故。立加行名。問此又何名順決擇分。答欣遠
之心。不如始業。且求見道。名順決擇分。見道之智
名決擇故。問不如始業。答非屬力劣行合如此。是
知涅槃不越於此。故且求近。云不如始。問始業。答
始初發心。一至遠求大涅槃故。問此位行業。答即
修大乘順決擇分。便是行業。難曰。近見道故。名加
行者。資糧遠見道。無加行義。答若加功用行。而行
資糧。亦名加行。若近見道。加功四善。獨名加行。故
對法說。有資糧皆加行。有加行非資糧。問資益巳
身之糧加行。不名資糧。加功用行。求果資糧。不名
加行。答資糧遠望大果最初。獨名資糧。加功萬行。
加功資糧。亦名加行。問加功而行萬行資糧。得名
加行。加行亦望大果。加行亦名資糧。答初位發心
最猛四善。不名資糧。萬行加力方行初位。亦名加
行。問初位心猛。獨名資糧。四善近見。獨名加行。答
曰可爾。若加功行萬行初位名加行。若近見名加
行。初位不得名。問若果資糧四善。亦得名資糧否。
答曰不爾。若如爾難。見道亦是果之資糧。應名資
糧。恁麼則如何即得。答從增立名。但可名見道。不
得名資糧。難曰。從增立名。見非資糧。既是從增立
名。資糧亦是加行。答固知如是。所以五位。立名不
同。互不相濫(文)。
△次釋煖等別名(三)初標。】
「煖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後位立。」
【音義 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後立者。初後即上
下義。依下尋思。立為煖法。依上尋思。立為頂法。依
下如實智。立為忍法。依上如實智。立世第一法。
△次釋(二)初總明。】
「四尋思者尋思名義(至)二二相同故合思察。」
【音義 四尋思者。一尋思名。二尋思義。三尋思名
義自性。四尋思名義差別。名即能詮。義為所詮。名
中有句。名詮自性。句詮差別。則名中有自性差別。
義中亦有自性差別。假有實無者。謂以方便智了
此名等。唯意言境。依識假立。非實有故。若能如實
徧知所取名等。離識非有。及能取識。亦不可得。名
為四如實智。攝論曰。謂推求名。唯是假立。實不可
得。說名尋思。若即於此果智生時。決定了知假有
實無。名如實智。如是於義自性差別。說亦應爾。名
義相異下。謂有問曰。何故名義各別尋求。名義自
性。及與差別。合觀察耶。答曰。名義相異。故別尋求。
若名義自性。名義差別。此二種二。其相是同。故合
思察。
合響 顯揚論第六卷云。四種尋思者。一名尋思。
二事尋思。三自性假立尋思。四差別假立尋思。名
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名唯見名。事尋思者。謂諸菩
薩。於事唯見事。自性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假
立自性。唯見假立自性。差別假立尋思者。謂諸菩
薩。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是名差別假立尋
思。此諸菩薩。於名事二種。或離相觀。或合相觀。依
名事合觀故。通達自性假立差別。假立四種如實
智者。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二事尋思所引如實
智。三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四差別假立尋
思所引如實智。
補遺 開蒙。問加行位所修之法。答有四位。四能
發。四所發。四能觀。四所觀。四位。謂煖。頂。忍。世第一。
四能發。謂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無間定。四所發。
謂下四尋思觀。上四尋思觀。下如實智觀。上如實
智觀。所觀四。謂名空。義空。自性空。名義差別空。能
觀四。即前尋思如實四觀是也。
△次別釋(四)初煖位。】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至)道火前相故亦名煖。」
【音義 先正釋煖位。明得定者。攝論云。明謂能照
無有義智。所取果遂。故名為得。此定創得無義智
明。故獲明得三摩地。譬如最初求得火等。發下尋
思觀無所取者。尋思即是明智。謂以明智。推求名
等假立為體。實不可得。故曰無所取。謂此下轉解。
先釋發下等八字義。如文。初獲下。釋明得二字義。
日前行相。謂東方日未出時之精色。喻慧前方便。
即此下。釋煖字義。謂如鑽木取火。先有煖氣。是引
火之前相。喻此位是實智火之前相。故立煖名。
補遺 開蒙。問依何位。入何定。發何智。觀何法。答
初依煖位。入明得定。發下尋思。創觀所取名義。自
性差別皆空。問何由得空。答觀所取四。皆自心變。
皆假施設。實不可得。不空而何。清涼云。明得是定。
尋思是慧。故云發也。
△二頂位。】
「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至)尋思位極故復名頂。」
【音義 先正釋。謂此下轉解。煖位巳觀。故名重觀。
方便智增。故名明增。尋思至極位。復名頂。
合響 開蒙。問何故頂位。重觀四法。答初伏難故。
所以重觀(文)。
△三忍位。】
「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至)境識空故亦名忍。」
【立義 先正釋。印前所取。順後能取。名為印順。創
得如實智果故。名為下忍。即別境中。勝解有二義
故。一者印持決定。二者順樂忍可。今則印前無所
取。順後無能取。二義皆具。故名曰忍。又准下文。忍
有三品。謂輭中上。此中印順。即輭中二品也。既無
下轉解。先能所對辨。謂既無所取名等。寧有能取
實識。何者。所取能取。相待有故。
合響 開蒙。問此忍有幾。答有下中上。下忍印無
所取。中忍印無能取。問第三位何義名忍。答忍境
識空。故名為忍(文)。
△四世第一位。】
「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至)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
【音義 先正釋。謂此位中。重發如實智果。方前為
優。故名為上。謂前下次轉解。謂前忍位下忍印所
取空。中忍順能取空。上忍印能取空。似屬次第故。
總立忍位。此位雙印能所二空。非屬次第故。異於
前立世第一名。餘義如文。
△三結。】
「如是煖頂依能取識(至)世第一法雙印空相。」
【音義 謂前煖頂二位。以下上品尋思觀。名等四
所取是空。下忍於無所取決定印持。中忍於無能
取順樂忍可。上忍印無能取。世第一法。能所雙印。
△三結屬頌文(二)初正結。】
「皆帶相故未能證實(至)彼相滅巳方實安住。」
【合響 清涼鈔卷三十四之二。引古疏釋云。心上
變如。名為少物。此非無相。故名帶相。若證真如。彼
相便滅者。即是空所執相。有依他相。名空有相位。
謂有空相。是彼唯識真勝義性。由有此相。未證真
理。滅空有相。方證真故(文)。
△次引證。】
「依如是義故有頌言(至)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音義 清涼鈔卷三十四之四釋曰。此偈初二句
煖位。次二句頂位。次二句下忍位。第七句中忍。合
前三句。為上忍位。其世第一。住時促故。此偈略無。
末句見道位(文)。世親攝論。釋此二頌云。菩薩於定
位。觀影唯是心者。謂觀似法似義影像。唯是內心。
誰能觀。謂菩薩在何位。於定位。義想至唯自想者。
謂此位中。義想既遣。審觀似義似法之相。唯是自
心。如是住內心者。能攝自心。住於無義。即是令心
住於內心。知所取非有者。謂了所取義無所有。次
能取亦無者。由所取義。既是非有。故能取心能取
性。亦不得成。後觸等者。謂從此後觸證真如。無所
得故。名無所得。
△次復申頌義(三)初伏惑義別。】
「此加行位未遣相縛(至)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音義 謂此位中。由未遣除空有二相。故於分別
二障種子。亦未能斷。唯能伏除分別二障現行二
取。何者。違見道故。見道位中。方能永斷分別二障
麤重縛故。然於俱生二障現起。有少分伏。未全伏
除。二障種子。全未能滅。何者。帶相觀心。有所得故
(開蒙云。帶相觀心。名有所得。即前少物也。此名相縛)。未得無分別無漏心故。
△次所觀二諦。】
「此位菩薩於安立諦(至)非如二乘唯觀安立。」
【音義 安立諦者。即方便安立諦。謂於苦等諸法
之中。安立苦等四諦理也。二空真如。名非安立諦。
此諦通一切法。無有差別。即法假名非安立。離顛
倒無變異故名諦。為引當來二種見者。謂安立諦。
唯引相見道。非安立諦。雙引真相二見道。餘義如
文。
△三所依界地(二)初明成滿定在第四靜慮。】
「菩薩起此煖等善根(至)託最勝依入見道故。」
【音義 善根者。能引生通達位故。諸靜慮者。謂初
二三禪定也。而依第四方得成滿等者。謂第四靜
慮。捨念清淨。遠離喜樂覺觀之動。諸佛於此證果。
一切功德。一切佛法。皆依止而生。此為最勝依。煖
等四善根。託此勝依。方得成滿。入見道故。
△次明初起唯依欲界善趣。】
「唯依欲界善趣身起餘慧厭心非殊勝故。」
【音義 問曰。此四善根。於三界中。依何界起。五趣
之中。何趣身起。釋曰。唯依欲界人中善趣身起。以
餘界趣中慧心。及與厭離心。非殊勝故。
△三明地所攝。】
「此位亦是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真勝義故。」
【音義 亦是解行地攝者。由此位中。未證真如。亦
唯依勝解力。修加行故。清凉釋云。即順攝論。唯四
位義也。
△三通達位(三)初末論設問。】
「次通達住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若時於所緣(至)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三末論釋成(二)初略釋(二)初總釋頌文。】
「論曰若時菩薩於所緣境(至)有所得心戲論現故。」
【音義 不取者。離於能取。種種相者。離於所取。智
如平等平等者。即無分別義。菩薩入真見時。智是
根本。所證真如。依十種平等。俱離能取所取二相。
無分別故。所以皆得平等之名。勝鬘經云。無有智
外如為智所證。無有如外智能證於如。
合響 無分別智者。清涼鈔三十四之三。引無性
攝論第九卷云。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
性。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離想
受滅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離於真義異計度
故。離此五相應智。是無分別智(文)。平等平等者。宗
鏡第五十九卷云。依二種平等。謂能緣所緣。即無
分別智。以智無分別。故稱平等。所緣即真如境。境
亦無分別。故稱平等。又此境智。不住能取所取義
中。譬如虗空。故說平等平等(文)。
△次別解本智(三)初師相見俱無。】
「有義此智二分俱無說無所取能取相故。」
【音義 此師意謂。緣真如智。無能所取。是以相見
二分皆無。
△次師相見俱有。】
「有義此智相見俱有(至)故應許此定有見分。」
【音義 先申巳釋。謂相見俱有。若無下。清涼釋云。
即破前師義。先破無相分。謂若如智之上。不帶真
如之相。而能緣如。則色等智上無聲等相應緣聲
等。若無下。次破無見分。勿真如性亦是能緣者。同
無見分而能緣故。
△三師唯見無相。】
「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至)故應許此有見無相。」
【音義 先標正釋。說無相取不取相故者。即瑜伽
第七十三卷文。謂真如無相。可取正智。不取於相
故。雖有下釋有見分。恐有難曰。若有見分。即有分
別。斯則本頌應言唯離所取。不應言離二取。故釋
云雖有見等。雖無下。釋無相分。復有難曰。既無相
分。何名緣彼。故釋云雖無相分等。意謂。此緣真智。
挾帶真如之體相起。故名緣彼。非帶相分影像而
起。名緣於如。不離如故。如自下例明。變而下。責難
前解。
合響 宗鏡第七十卷。引百法云。護法明此所緣
如見相。無定相分。以本智親證如體。不取相故。與
如體冥合故。即無相狀之相。即伹有體相之相。即
挾帶之義。亦所緣緣。難云。若有見分。即有分別相。
何名無分別相也。又云無能取耶。答雖有見分。而
無分別。復無能取。正智緣如。親挾附體相緣故。更
無相狀之相。說無相分。無能取者。即無分別妄執
實能取故。不無內分能緣見分。又難。若言無相分
者。所緣緣論云。依彼生帶彼相故。名所緣相。若無
真如相分者。即無所緣。護法云。亦有所緣緣義。雖
無相分。而可有帶如相起。不離如故。即本智見分。
親挾帶真如之體相起者。名所緣緣。如自證分。親
帶見分。名所緣緣。此亦應爾。實無變帶之義。唯有
挾帶。名所緣緣故。與後得別也。若變相分緣者。便
非親證。即如後得智。應有分別。既異後得。明知有
見分。無相分也(文)。
△次廣釋(二)初釋位名。】
「加行無間此智生時(至)初照理故亦名見道。」
【音義 清涼釋云。此智者。即無分別智。體者通也。
會者達也(開蒙云。謂無漏智體會真如。故名通達)。照理名見。見即是
道。而言初者。此應有難。若照理名見。二地巳上。
豈不照理。故今釋云。此最初故。以此受名。餘隨別
義。
合響 清涼鈔第三十四卷之三云。應有竝云。修
道能斷惑。斷惑名修道。見道既斷惑。亦應名修道。
又竝云。見道能見理。見理名見道。修道既重觀。亦
應名見道。釋云。從增勝義。各舉一名。見理義增者。
初見理故。即顯斷惑義微。不斷俱生故。修道除障
義勝者。能除難斷俱生惑故。數數斷故。前巳見理。
故此為微(文)。
△次釋見道(三)初總標。】
「然此見道略說有二。」
【△次別釋(二)初釋二見道(二)初釋二道義(二)初真
見道。】
「一真見道謂即所說(至)由意樂力有堪能故。」
【音義 清涼釋曰。雖多剎那者。此一心見道。以無
間解脫。并一切勝進故。中間有多剎那。有義下釋
斷證。別有二師。一云漸。一云頓。由意樂力等者。謂
加行意樂。欲俱斷故。
補遺 開蒙。問一心真見道。答雙空智起。無間道
中。雙斷二障。解脫道時。雙證二空。
△次相見道(二)初正釋相見道(二)初標。】
「二相見道此復有二。」
【△次釋(二)初明緣非安立諦三心(二)初正釋。】
「一觀非安立諦有三品心(至)別總建立名相見道。」
【音義 清涼引古疏釋曰。即三心見道非安立諦。
即真如也。內謂內身。假者談其無體。先計有情。皆
妄所計。但有內心。似有情現。今能遣之。緣智者。謂
能緣心。即緣內身為境。遣有情假緣之智。然此中
人法二障。各分上下。麤者為上。細者為下。合為四
類然二麤者。各別除之。以智猶弱。未雙斷故。若上
品智。方能雙斷。此即隨智。說為輭等。輭者下也。初
智名輭。次智名中。勝前劣後。後起名上。能斷見惑。
此智最上。然初二智。未能殊勝。別緣內身。除我法
假。第三心時。其智上品。廣緣內外若我若法。故三
別也。類智者。前智類故。法真見道等者。法者倣學
為義。真見道中。雖有二空自證分。而見分親緣真
如。所以法之。然見分中。有無間解脫。隨自所斷障。
有四見分。無間道中。斷惑別故。人法二見分各別
法之。立初二心。解脫道中。證理同故。人法二見。總
以法之。有第三心。故論云。別總見立。名相見道。
合響 開蒙。問三心相見道。答內遣有情假緣智。
倣無間道見分斷我執。內遣諸法假緣智。倣無間
道見分斷法執。此二別緣。名之為法。徧遣有情法
假緣智。倣解脫道二空見分。證二空理。此一總緣。
名之為類。問又如何理此三名真。答若三名真。不
說倣法。乃根本智別斷總證(文)。
補遺 開蒙。問通達位分齊。答於十地中。地地有
三。謂入出住。此通達位。當其初地入心也。出住二
心。屬修道故。問何故見道時偏促也。答明來暗謝。
智起惑亡。一念尚無。何怪時促。問既無一心。何當
入心。答約相見道。多時排布。事方究竟。說當入心。
若真見道。豈屬三際也。
△次簡名。】
「有義此三是真見道(至)以真見道不別緣故。」
【合響 開蒙云。若一心真見道。三心相見道。若三
心真見道。十六心相見道(文)。又問。何故此名相見
道。答似真見道。不別緣故。今者別緣。是相見道。問
三心真見道。答前三心。說為真見。問復約何理却
說為真。答以相見道。緣四諦故。今不緣彼。為真見
道。
△次明緣安立諦十六心(二)初正明二種十六心
相見道(二)初標。】
「二緣安立諦有十六心此復有二。」
【合響 開蒙。問一種十六心。皆小乘法。菩薩何作。
答此約菩薩修作說之。問何故修彼。答降伏二乘
故。修成徧知故。
△次釋(二)初依能所取以立十六。】
「一者依觀所取能取(至)差別建立名相見道。」
【音義 先標。謂於下次釋。先苦諦下四心。一苦法
智忍者。清涼釋云。苦即苦諦。法者即彼能詮之教。
智者所謂加行道中。緣苦法智。忍者無漏忍。忍前
苦法智也。此苦法智忍。觀苦下如。能斷三界見道
二十八種分別隨眠。謂欲苦有十。上二界苦各九。
以除瞋故。三界合有二十八也。二苦法智者。法謂
苦如。能緣苦如之智。名苦法智。三苦類智忍者。謂
苦法智無間無漏慧生等。意云。此第三心。於一剎
那。各別內證法忍法智。謂二心後。乃至無學。一切
聖法。從此二心。彼得生故。故云皆是此類。四苦類
智者。此智但緣第三苦類智忍故。雜集云。於苦類
智忍。內證印可故。名苦類智。如於下例餘三諦。有
十二心。謂集法智忍集法智等。此十六心八觀真
如八觀正智者。謂法忍法智觀如。類忍類智觀智。
如苦下有四。三諦亦然。法真見道等者。謂法忍法
真無間道見分。法智法真解脫道見分。類忍法無
間自證分。類智法解脫道自證分。印前智故。差別
立也。
合響 開蒙。問能所取十六心。答法智法忍緣於
真如。其真如者。是智所取。類忍類智緣智見分。其
見分者。是能取智。名能所取十六心也。問示能所
取。答且苦法智忍緣如。倣真見道中無間道見分。
斷苦諦惑。苦法智緣真如。倣真見道中解脫道見
分。證苦諦下理。苦類智忍。緣前能倣之心見分。倣
第一心無間道自證緣見。苦類智緣前見。倣第二
心解脫道自證緣見。集滅道三。倣此作法(文)。
補遺 問論文第三類忍。雙證前二。第四類智。唯
印第三。清涼開蒙兩釋。乃以第三倣第一自證緣
見。第四倣第二自證緣見。論文註釋不同。如何消
會。答論中第三各別。雙證前之二見。第四緣第三
者。乃重印前之所證二見耳。故第三云各別內證。
第四云審定印可。勿得謬謂第四復以證自證分。
證第三自證也。若爾則違八觀正智。且前後文中。
竝無證自證分之義。但論文三四兩番。雙證二見。
註中四心各別開說。文雖不同。義實無殊。
△次依下上諦以立十六。】
「二者依觀下上諦境(至)分別隨眠名相見道。」
【音義 清涼釋曰。欲界名下。是現前界。色無色名
上。是不現前界。十六心者。謂觀欲界四諦。別立法
忍法智八種。依觀上二界四諦。別立類忍類智八
種。然論但舉欲界苦諦。以為法也。一現觀忍。是無
間道。二現觀智。是解脫道。餘可準知。如其所應法
真見道等者。古疏云。以於前十六心後。而作此觀。
觀漸麤故。今謂觀智即法自證。既不觀智。故不法
耳。百一十二者。欲界四諦四十。上二界四論。各除
嗔故。八諦減八。故百一十二。
合響 開蒙問。上下諦境十六心。答法忍法智。緣
下界如。類忍類智。緣上界如。名上下諦境十六心
也。問何故如此。答下界入見現前名法。上界名類。
問請示上下。答苦法智忍緣欲界如。倣無間道見
分。斷欲界惑。苦法智緣欲界如。倣解脫道見分。證
欲界理。苦類智忍。緣上二界如。倣無間道見分。斷
上界惑。苦類智緣上界如。倣解脫道見分。證上界
理。餘三諦准(文)。
△次兼辯九心相見道。】
「若依廣布聖教道理(至)由此九心名相見道。」
【音義 二十六者。即前二種十六也。法類品忍智
合說等者。謂以前依觀能所取中。苦諦下法忍法
智。類忍類智四種。合為一心。如苦諦。集等亦爾。故
總有四心。以次依觀下上現前不現前二種。苦諦
下現觀忍智二種。合為一心。餘三例此。亦共有四
心。前四後四。故言各有四觀。即為八心。八觀相應
之止。總為一心。止觀合說。故有九種。問菩薩於此
見道位中。止觀雙運。竝行不悖。何得觀有八。止為
一耶。故釋云。雖見道等(云云)。
△次結示唯假立。】
「諸相見道依真假說(至)分別隨眠真巳斷故。」
【音義 先正申。諸相見道。依真假立非實。如是真
見道下。出其所以。
△次簡二道別(二)初明證性相別。】
「前真見道證唯識性(至)二中初勝故頌偏說。」
【音義 頌偏說者。以本頌云。智都無所得者。謂真
見道。捨二取相故。
△次明本後攝別(二)初正明二智攝二見道。】
「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得智攝。」
【△次別簡後得智有二分(二)初徵。】
「諸後得智有二分耶。」
【△次釋(三)初師二分俱無。】
「有義俱無離二取故。」
【△次師有見無相。】
「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至)不執著故說離二取。」
【合響 此智有分別故。有見親照境故。無相下二
句。斥前無見。
△三師二分俱有。】
「有義此智二分俱有(至)由斯後得二分俱有。」
【音義 說此之此。指後得言。謂此智托真如為質。
變似真如相而觀。不能如實見真如體故。所變真
如。即是相分。思惟之心。即是見分。所以二分俱有。
又說下。廣明聖教有相見義。所現身土。謂他受用
身土等。即變似色也。所說正法。即變似聲。若不下。
反顯有聲色轉。色蘊下。恐有救曰。轉依位中。巳轉
色蘊故。無現色之事。釋中先牒救詞。轉四蘊下例
明。意云。既轉餘四蘊。不無受等。豈轉色蘊。便不現
色。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即其義也。又若下立理。宗鏡第八十七卷釋曰。又
若此智不變似境。離自體法應非所緣者。既無相
分。自他之心。他身土等。離自巳體之法。不帶影像。
應非所緣緣。直親照彼不變為相故。不同真如。真
如即是智自體故。問若爾真如。應非所緣緣。無似
境相故。答不然。帶如之相起故。離自體法。既無影
像。不可言帶彼相起。如何說有所緣緣。彼皆離自
體故。既不帶相起名所緣。緣色等時。應緣聲等。緣
色等智。不帶聲等相故。又緣無法等。應無所緣緣
者。不變為無相。為見所緣緣故(如過未等法。現在無體。設不變相。無
所緣故)。以無相分直照於無。無非有體。所緣緣義。如
何得成。由此故知。佛亦不能親緣於無(文)。由斯下。
結示。
△次攝六現觀(二)初徵。】
「此二見道與六現觀相攝云何。」
【△次釋(二)初明現觀體。】
「六現觀者一思現觀(至)謂盡智等究竟位智。」
【音義 清涼引古疏釋云。一思現觀者。思有三品。
上簡餘二。劣故非也。喜受相應。簡於捨受。此明利
故。共相即是無常苦等。能引煖等者。思生修故。雖
未證理。而觀於法。勝於煖等。用最猛故。偏立現觀。
煖等近見境界微略。又未證理。故非現觀。二信現
觀者。信亦上品。通漏無漏。現觀是慧。故信為助。三
戒現觀者。即道共戒。四現觀智諦現觀者。謂在何
位。但緣非安立。即通二智。皆是此攝。故言一切種。
大論第七十五卷。說三心見道。是此現觀。故知亦
是後得智攝。即見道修道之二智也。不取無學之
二智者。與究竟現觀。不殊別故。五現觀邊智諦現
觀者。謂緣安立諦等。後所得智。然通有漏無漏。一
切見修道。緣安立諦智。大論七十一等說。緣安立
諦境慧。是此自性故。六究竟現觀者。即無學道後
無生智等。而為自性。若欲廣明六種體性。及現觀
勝利益等。如顯揚第十七卷文。
合響 宗鏡第七十六卷云。現謂現前。觀謂觀察。
即真理常現在前。妙智恒能觀察。不令間斷。任運
相應。古釋。前思現觀。資糧加行。所有智慧。但能伏
未能斷。初地巳上信戒智諦。及邊現觀。當地即斷。
後地即伏。究竟一觀。非伏非斷。此斷有二。一共相
斷。二自相斷。若斷惑證理之時。作空行相。及無我
行相。即名共相。為空無我。該通四諦。故名共相斷。
若斷惑證理之時。作真如寂滅行相。不通諸諦。唯
在滅諦。名自相斷(文)。
補遺 顯揚第十六卷云。知八苦後。次正觀察四
種諦理。起十六行智。前為後後之所依止。謂為對
治四顛倒故。起苦諦四行。一為對治常顛倒。起無
常行。二為對治樂淨顛倒故。起於苦行。三為對治
我顛倒故。起於空行。四即為治此。起無我行。所以
者何。離諸行外餘我空故。即諸行體。非我性故。次
於常樂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緣四行。次於此
斷滅諦。起滅淨妙離四行。次於此能證道諦。起道
如行出四行(文)。空無我二行。既即諸行體。非我性
故。所以該通四諦。名共相斷。
△次明相攝義。】
「此真見道攝彼第四(至)而非自性故不相攝。」
【音義 清涼釋曰。第四觀緣非安立諦根本智。即
真見道攝。緣非安立後得。即三心相見道攝。第五
觀緣安立諦故。十六心相見道攝。並通修道。故云
少分。
補遺 彼第二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
者。顯掦第十七卷云。問思現觀。以何為體。答以上
品思所生慧為體。或此現行菩提分法為體。信現
觀。以上品世出世緣三寶淨信為體。或此俱行菩
提分法為體。戒現觀。以聖所愛身語等業為體。或
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第四現觀。以緣非安立諦
聖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第五現觀。以
緣安立諦聖慧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法為體。第
六現觀。以盡智無生智等為體。或此俱行菩提分
法為體(文)。凡觀必以慧為體性。今六現觀。除第二
三觀。餘四俱以慧為體性。菩提分法。是六種通體。
而上品淨信。與聖所愛身語意業。是第二第三兩
觀別體。但助令不退。及令觀增明。俱非慧之自性
故。不為二道相攝。第一不攝者。以增明故。第六不
攝者。尚未起故。
△三結益。】
「菩薩得此二見道時(至)能盡未來利樂一切。」
【音義 諸平等者。攝論第六。得三平等。謂一切眾
生。一切菩薩。一切如來。於多百門巳得自在者。能
於百世界中作佛。得百法門。百菩薩而為眷屬等。
餘義如攝論中釋。
合響 此百法明門。大乘菩薩。初地方了。乃至十
方諸佛。本後二智。俱證俱緣。若不證唯識之性。不
成根本智。無成佛之期。若不了唯識之相。百法明
門。不成後得智。闕化他之行。此唯識百法者。乃是
有為無為真俗一切法之性相根本。所以經云。若
不證真如。焉能了諸行。若不證唯識真如之性。焉
能了唯識百法之行相。故云根本智。證百法性。後
得智。緣百法相(文)。
△四修習位(三)初末論設問。】
「次修習位其相云何。」
【△次舉本頌答。】
「頌曰無得不思議(至)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
【△三末論釋成(二)初略釋頌文(四)初釋第一句。】
「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巳(至)玅用難測名不思議。」
【合響 菩薩從前見道起巳者。應知初地有入住
出三心。此當住出巳去。修習之位。非初照理時。故
云從見道起巳。開蒙云。通達位。當其初地入心。住
出二心。是修道故(文)。清涼鈔三十四之一釋曰。此
釋偈初句。餘障者。即俱生二障。此上辯立修意。斷
俱生惑故。從復數修下。出所修法體。離能所取下
辯修之德。即釋偈無得不思議言。此有二釋。初遠
離所取。名為無得。遠離能取。名不思議。上唯就體
釋。下約體用對明(文)。
△二釋第二句。】
「是出世間無分別智(至)即十地中無分別智。」
【音義 謂前所云無得不思議者。即是出世間無
分別智。斷世間下轉解。餘智者。清涼云。後得智也。
△三釋第三句。】
「數修此故捨二麤重(至)令彼永滅故說為捨。」
【音義 此根本智。即是俱生無分別智。謂於十地
中。地地數數修習。此無分別智。方能捨彼二障。麤
重種子。何為麤重耶。謂二障之種子。性無堪任。違
彼細輕。無分別智故。言細輕者。謂彼無漏之種子
體相。精細輕微。有堪能用。此無分別智。能滅彼也。
故名之為捨。三種麤重中。此中正屬第二種子麤
重。以其能障諸智故耳。
△四釋第四句(二)初牒頌總標。】
「此能捨彼二麤重故便能證得廣大轉依。」
【△次釋成轉依(二)初轉持種依得二果。】
「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至)證得如斯二轉依果。」
【音義 依他起者。謂根本識。此與染淨諸法為。所
依止。故名為依。染謂下轉釋染淨義。轉謂二分等
者。二分謂依他起中。染淨二分。轉捨染分。轉得淨
分。故名為轉。由數下。出轉依之所因。成立下結示。
論意。菩提涅槃。名為二轉依果。
△次轉迷悟依得涅槃(三)初正釋。】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至)此即真如離雜染性。」
【音義 依即真如此為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
下轉解。謂迷此真如。而有凡夫生死。悟此真如。而
有聖者涅槃。由數下出所以。
△次通妨。】
「如雖性淨而相雜染(至)修習位中斷障證得。」
【音義 恐有謂云。真如之體。猶淨明珠本來清淨。
那言離染。方證得耶。釋意可知。
△三簡示。】
「雖於此位亦得菩提(至)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音義 疑云。此位亦得菩提。云何但說轉證依如
涅槃頌意。但顯唯識性者。以唯識性即涅槃故此
唯識性。若在二乘究竟位中。名為安樂解脫身。於
大乘究竟極果。名曰法身。牟尼者。此云寂默。善寂
空有二邊。默契中道理故。
△次廣釋頌義(三)初徵標。】
「云何證得二種轉依。」
【△次正釋(二)初總標。】
「謂十地中修十勝行(至)二種轉依由斯證得。」
【△次別釋(二)初明十地因(四)初釋十地名義(三)初
標。】
「言十地者。」
【音義 清涼疏三十四之二云。此十得名略有四
對。一約法喻𦦨慧法雲法喻合目。餘皆就法。二約
體用歡喜善慧約體為名。餘皆就用。三約自他離
垢不動。就他受稱。餘皆自義立名。四約當位相形
難勝。遠行形他受稱。餘皆當位受名(文)。
△次釋(十)初極喜地。】
「一極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
【音義 清涼釋云。此有二義。一二利創成故。二聖
位新得故。遂本期心。故生歡喜。
合響 清涼疏云。十地之中。最初斷障證理。得聖
性故。此有三義。一得位。二證理。三成行。由此三故。
名極歡喜。一得位者。謂既斷異生之位。便獲聖人
之性。以成聖位。下二揀異二乘。二揀唯證生空。三
揀唯能自利對於二空。故云具證。又云說有三喜。
云多歡喜。一心喜謂。入觀之心適悅。二體喜。出觀
喜受相應。三根喜。由前心體歡喜內充外及五根。
輕安調暢故。此喜者亦名為樂。又內及觀心即無
喜之喜。不同二禪浮動之喜。故梵本他經。多名極
喜喜之極故(文)。
△二離垢地。】
「二離垢地具淨尸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
【音義 清涼釋曰。離能起誤心犯戒。煩惱垢等。清
淨戒具足故。名離垢地。此有三義。一即因離。謂離
能起誤犯煩惱。二果行離。謂離犯戒惡業。三對治
離。謂淨戒具足。然惑有二。一麤。二細。犯亦有二。由
麤煩惱起。於故犯由。細煩惱起於誤犯。今無細惑。
故不起誤。何況故耶。
合響 清涼云。初地見道。是出世間。依此修於三
學戒。最在初前地。雖證真具戒。未能無誤。又以十
度明義。前施此戒。故次明之。離垢者。慈氏云。由極
遠離犯戒垢故。謂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
不在作意。而無誤故。又云具淨尸羅。乃有二意。一
云具足別解脫。及定共道共故。雖第三地。始發定
增。能離過時。此地巳滿。故有定共。二云或唯別解
脫。亦能全離加行根本。後起罪故(文)。
△三發光地。】
「三發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玅慧光故。」
【音義 亦名明地。清涼釋曰。隨聞思修照法顯現
故名明地。謂三慧照當地所聞之法。此名發光者。
定為能發。持為能持。後地慧光為所發所持。然三
慧就初發。光約後故。受名不同。
合響 清涼云。前三地寄同世間施戒修法。深密
云。前位能持微細戒品。未得圓滿世間等持等至。
及圓滿聞法總持。為令得此。因說此地令勤修學。
總有三義。立發光名。一以初住地十種淨心為能
發勝定聞持為所發。以安住地竟。方始聞法修得
定故。二以聞持為能發。勝定為所發。以聞法竟。靜
處修行。方發定故。三以勝定總持。並為能發。彼四
地證光明相。以為所發。謂由得勝定。發修慧光。由
得總持教法發聞思光。就此慧中四地證法為所
照。三慧光明為能照。三慧是彼證智光明之相(文)。
△四𦦨慧地。】
「四𦦨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𦦨增故。」
【音義 清涼釋曰。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名𦦨。
地𦦨即慧𦦨。此亦兼二義。一即根本智火。能燒前
地聞持不忘恃。以成慢之煩惱故。二就後智起用
故。論云。彼證智法明摩尼寶光中。放阿含光明。入
無量法門義。光明智處。普照示現。以是義故。此地
釋名為𦦨。問約初義者。前後諸地。豈不燒惑。有二
義故。此偏受名。一就寄位言。此地寄當出世間無
漏故。二以三學。此地當慧初得慧故。鈔云。疏釋二
義。前約內證。後約外用。據能燒惑。應名火地。但火
能燒。未必有𦦨。今取有𦦨故能普照。
合響 清涼云。瑜伽七十八。引解深密。明四種清
淨能攝諸地。前三即意樂戒定增上三清淨。訖此
下。第四訖於佛地。明慧增上。又前地雖得世定總
持。而未能得菩提分法。捨於定愛。及與法愛。今修
證彼行故。𦦨慧者。法喻雙舉。亦有三義。一約初入
地釋。初入證智。能燒前地。解法慢薪故。本分云。不
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二約地中釋。由住第四地
竟。方修菩提分法。明是地中。若唯取此而為慧者。
未修道品。應非𦦨地。以此地正明菩提分法中該
初後。諸論多依此釋。攝論云。由諸菩提分法。焚燒
一切障故。障即二障。莊嚴論云。以菩提分慧。為𦦨
自性。以惑智二障為薪自性。此地菩薩。能起𦦨慧。
燒二障薪。名𦦨慧地。三約地滿。從證智摩尼。放阿
含光。故名為𦦨(文)。
△五難勝地。】
「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至)合令相應極難勝故。」
【音義 清涼釋曰。得出世間智。方便善巧。能度難
度。故名難勝。謂真俗無違。極難勝故。以三地同世
未能得出四地。雖出而不能隨俗。多滯二邊。難以
越度。今得出世。又能隨俗巧達五明。真俗無違。能
度偏滯。實為難勝。若爾六地巳上。豈不然耶。此初
得故。偏受其名。
合響 清涼云。難勝者。解深密云。即由於彼菩提
分法。方修習艱難。名極難勝。故攝大乘。云由真諦
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此難合令相應故。世親
釋云。由此地中。知真諦智。是無分別。知世間工巧
等智。是有分別。此二相違。應修令合。能合難合。令
相應故。名極難勝。莊嚴論云。於此五地。有二種難。
一勸化無惱難。二生不從心無惱難。此地菩薩。能
退二難。於難得勝。
△六現前地。】
「六現前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
【音義 清涼釋曰。般若波羅蜜行。有間大智現前
故。名現前地。謂玅達緣生。引無分別。名般若行。親
如目覩。名曰現前。對後彰劣。名為有間。以第七地。
常在觀故。
合響 清涼云。巳說諸諦相應慧。次說緣起。流轉
止息。相應慧。寄緣覺地四地出世。未能隨世。五地
能隨。而不能破染淨之見。此地觀察無染淨法界。
破彼見故。名現前者。莊嚴論云。不住生死涅槃。觀
慧現前故。以前五地雙觀故。今得現前。瑜伽引深
密經云現前觀察。諸行流轉。又於無相。多修作意。
方得現前名。多修無相。此約地初觀十平等故。觀
察流轉。此約地中。巳入地竟。方觀緣起故。攝論云。
由緣起。智能令般若波羅密多。現在前故。此約地
中說。無性釋云。謂此地中。住緣起智。由此智力。令
無分別智。而得現前悟一切法無染無淨(文)。
△七遠行地。】
「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
【音義 清涼釋曰。善修無相行。功用究竟。能過世
間二乘出世間道。故名遠行。此有三義。一善修無
相。到無相邊。故名遠行。二功用至極。故名遠行。三
望前超過。故名遠行。善修無相行。釋行字功用。下
皆釋遠字。然善修有二義。一地前有間。不名善修。
今常在觀。故云善修。二捨有之無。非善修無。今有
無雙離。故名善修。云何雙離。謂空中方便慧故。離
有有中。殊勝行故。離無下。釋遠中功用究竟。正明
遠義。如極一界之邊故。遠何所過。望前三地。相同
世間過之。巳遠望四五六相同二乘。今亦超過五
地。真俗無違何異。此中有無雙離。略有三異。一彼
猶未能過二乘故。二雖以真入俗猶。於雙行未自
在故。三彼尚未得甚深般若故。於雙行非深玅故。
合響 清涼引瑜伽云。前地雖能多住無相作意。
而未能令無相。作意無間無缺。多修習住。前功用
未滿。今令滿故。遠行者。通有二義。立遠行名。一從
前遠來。至功用邊。二此功用行邊。能遠去後位故。
十住論云。去三界遠近法王位。故名遠地(文)。
△八不動地。】
「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
【合響 清涼引瑜伽云。雖於無相作意無缺無間
多修習住。而未能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又未能
得於相自在修習得滿。初之三地。寄同世間。次有
四地。寄三乘法。第八巳去。寄顯一乘報行。純熟無
相無間故。名不動地。此亦三義。一捨三界行。生受
變易果。故云報行。依此起行任運而成故。功用不
動。二得無生忍。無相玅慧。則有相不動。三此二無
間。煩惱不動。謂前地無相。巳得無間相。及煩惱。亦
不能動。而為功用所動。無不動名。今由無功用故。
令無相。觀任運無間故。三不能動(文)。
△九善慧地。】
「九善慧地成就微玅四無礙解能徧十方善說法故。」
【音義 清涼釋曰。得無礙力說法。成就利他行故。
名善慧地。得無礙慧。尚未稱善。徧說徧益。方名為
善。
合響 清涼云。前雖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亦能
於相自在。而未能於異名眾相。訓詞差別。一切品
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為令此分得圓滿故。莊嚴
論云。於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為殊勝。云何勝耶。於
一剎那。三千世界。所有人天。異類異音異義。問此
菩薩。能以一音。普答眾問。徧斷眾疑故(文)。
△十法雲地。】
「十法雲地大法智雲(至)空麤重充滿法身故。」
【音義 大法智雲。謂總緣一切諸法之智。眾德謂
陀羅尼門。三昧門等。喻如水者。智能藏彼眾德。如
雲含水。有能生彼勝功能故。蔭蔽者。隔斷之義。如
空麤重。即所知障少分。及煩惱障種。謂此麤重。廣
大如空。此皆能蔭蔽之。令不為障礙故。攝論云。又
如大雲覆隱。如空廣大無邊。惑智二障故。又此智
充滿所證所依法身。猶如大雲。充滿虗空故。
合響 清涼云。雖於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
在。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今精勤修習巳
得圓滿。又一乘中最居極故。又云雲者。是喻略有
三義。一含水義。二覆空義。三注雨義。攝大乘論云。
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
門。此喻含水義。總緣一切法契經等。智不離真如。
如雲含空。總持三昧。即是水也。又云譬如大雲能
覆。如空廣大障故。此喻覆空義。即以前智。能覆惑
智二障。又云。於法身能圓滿故。此有二義。一喻霔
雨義。即上之智。出生功德。充滿所依法身故。二喻
徧滿義。即前之智。自滿法身耳。又云。不出三義。謂
以智慧含德。徧斷諸障。徧證法身故(文)。
△三結。】
「如是十地總攝有為(至)令得生長故名為地。」
【音義 先出體性有為功德。謂四智中。玅觀察。平
等性之二智也。非餘二智者。此唯因位故。無為功
德。謂地地中。所證真如。與所下釋地義。地有依持
生長之義。故以為喻。
合響 清涼引本業云。地名為持。持百萬阿僧祇
功德。亦名生成一切因界。故名為地。唯識第九云。
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者。但語其因。缺生
果義。鈔云。本業有三義。一持。二生。三成。本論開為
四義。住持為二故。一生者出生。謂出生因果。二成
者成就。亦通因果。又以因望果。始起名生。終滿名
成。又為因名生。為緣名住故。第三名住住亦住。處
故。
△二釋修十勝行(三)初總標行名。】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蜜多。」
【合響 清涼云。隨緣順理。造修名行。梵語波羅蜜。
此云到彼岸。亦云度無極。即十勝行之通名。
△次正釋行義(十二)初明數門。】
「施有三種謂財施(至)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音義 此十勝行。前六各有三品。後四各有二種。
顯示差別。財施者。攝論釋曰。謂無染心捨資生具。
無畏施者。謂止損害濟拔驚怖。法施者。謂無染心。
如實宣說契經等法。律儀戒者。謂於不善能遠離
法。防獲受持。由能防獲諸惡不善身語等業。故名
律儀。此即是戒。此能建立後二戶羅。由自防獲。能
修供養佛等善根。能令證得力無畏等。一切佛法。
及能饒益一切有情。令修一切善根法故。耐怨害
忍是成熟有情因。安受苦忍。是成佛因。寒熱饑渴。
種種苦事。皆能忍受。無退轉故。諦察法忍。是前二
忍所依止處。堪忍甚深廣大法故。被甲精進。謂最
初時自勵。我當作如是事。即經所說。有勢句攝。善
精進。即經所說有勤句。利樂精進。即經所說。有勇
句等。安住靜慮。為得現法樂住。離慢見愛。得清淨
故。引發靜慮。為能引發。六神通等。殊勝功德。辦事
靜慮。為欲饒益諸有情類。以能止息饑儉疾疫諸
怖畏等。苦惱事故。巳上皆依攝論所釋般若三品。
如文可知。方便二者。由大智故。所作施等。不為自
求。迴向有情故。不住生死。有大悲故。為欲拔濟諸
有情類。不專利巳故。不住涅槃。二俱無住故。稱善
巧願為要誓。求菩提願者。佛道無上。誓願成故。利
樂他願者。眾生無邊。誓願度故。力謂堪能。由思擇
力故。有勝堪能。正思決擇。應作不應作故。由修習
力故。所修靜慮。有勝堪能。無怯弱故。智有二者。由
智助成般若。令所修滿足故。得受用覺法之樂。復
由此智。成熟有情。亦得受用覺法樂故。
合響 方便二者。清涼疏第二十卷。引無性釋云。
方便善巧者。謂不捨生死。而求涅槃。是則說名方
便善巧。若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共諸有情。
為欲饒益諸有情故。不捨有情。當知即是。不捨生
死。即拔濟方便。若以此善迴求無上正等菩提。為
證無上佛菩提故。當知。即是希求涅槃。即迴向方
便力有二者。梁攝論云。由思擇力能伏一切正行
等。所對治障。令不起故。由修習力。能令一切善行。
堅固決定。智有二者。無性釋云。由施等六。成立此
智。復有此智。成立六種。謂相教等種種品類。是則
名為受用法樂。由此玅智。能正了知此施此忍進
等如所聞法。饒益一切有情之類。是則名為饒益
有情智(文)。
△二出體門。】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至)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音義 謂施以無貪善根。及行施時。身口意三業。
而為體。性戒以受學。戒時三業為性者。大論。律儀
以七眾別解脫戒在家出家戒為體。即唯二業。謂
表無表。不說語故。若攝善法戒者。謂諸菩薩受律
儀。後一切所作。為大菩提。由身語意。積集諸善。以
為其體。今論通三聚。及與受隨。故云三業攝眾生
戒。居然通三忍。以無瞋等為性者。清涼釋曰。無瞋
精進即善十一中二。審慧即別境五中慧。所以有
此三者。大論云。自無憤㪍。不報他怨。亦不隨眠流
注相續。是名菩薩耐怨害忍。即以無瞋及三業為
性。若安受苦忍。即精進三業為性。若諦察法忍。即
審慧三業為性。故此三業通於三忍。於三各配其
一。故有三耳。精進可知。靜慮但以等持為性者。清
涼釋曰。等持即三摩地。雖是別境心所之一。今約
定說。不通散心。故不說三業。對法論云。起三業自
在用時。所有一切種常安住。即通三業。以約用故。
後五以擇法為性者。謂般若乃至於智。此五皆以
七覺支中擇法覺支而為自性。何者。論說第六是
根本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本後二智皆擇法故。有
義下重解願性。願以此三為自性者。謂若不假善
欲善決定與深信者。則無由發起弘誓願故。是故
願以此三。而為體也。若并眷屬等者(此說自性故約尅實體性
而論。若并眷屬。則一一皆以俱行功德為性)。如行施時。以無貪等為體。
與無貪俱行餘信慚等。則是眷屬。如施既爾。如是
乃至智波羅蜜。以擇法為性。與擇法俱行心及心
所。皆名眷屬等。
△三明相門。】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至)一一皆應四句分別。」
【音義 要七最勝之所攝受者。由諸世間及聲聞
等。亦有施等。是故要說其相。以彰決定到彼岸故。
一要安住菩薩種性者。種性義見於前。依五性而
言。則簡餘四性。若非菩薩種性之人。則所行施等。
但感人天有漏及二乘果。而非無上極果之正因
故。二要依止大菩提心者。如經云。不發菩提心。而
行施等。是為魔業故。三要悲憫一切有情者。謂若
不憫有情。而行施等。秪求自利。非兼利故。所以非
波羅蜜多。四要事業勝者。若不具行一切善事。則
施等行寡。不能滿足無上菩提果故。五要無相智
所攝受者。即三輪體空也。如經云。不以色布施。不
以聲香味觸法布施。不住於相。名無相智。六要迴
向無上菩提者。問既言迴向菩提。何異依止。釋曰。
彼有道心。未必一切迴向菩提。此乃迴向。又依止
者。即行前心。今迴向者。乃行後願。七要不為二障
間雜者。古疏云。即三時無悔也。悔即煩惱。由不了
故。即是所知。又即此悔心。障於真智。亦所知也。一
一皆應四句分別者。清涼云有三四句。一者一一
自望種類。而為四句。施中四句者。一是施非度。不
與七勝相應施故。二是度非施。隨喜他施。具七勝
故。三亦施亦度。具七勝故。四非施非度。隨喜他施。
不與七勝共相應故。二者不約種類次第修者。以
明四句。唯施一種。但有二句。未成餘度。缺二句故。
謂是度非施。及非施非度。餘戒等五。得有四句。前
有施度。得為是度。非戒等故。謂一是戒非度。謂不
與七勝。共相應故。二是度非戒。即前施度。具七勝
故。三亦戒亦度。具七最勝。而持戒故。四非戒非度。
謂前布施。不具七故。忍度望戒。進度望忍。次第如
戒。三非次第修者。諸度各得具施四句。如施得望
戒忍等度。得有是度非施等句故。可以思準。
△四無增減門(三)初明十無增減。】
「此伹有十不增減者(至)證十真如無增減故。」
【音義 清涼云。即建立十度之所以。謂十障十如。
此能治證。依所證治唯十。故不增多。而減少耳。
△次明六無增減(三)初標。】
「復次前六不增減者。」
【△次釋(六)初對治六蔽門。】
「為除六種相違障故。」
【音義 清涼云。立六度所以。六種相違障者。一慳
悋蔽。二犯戒蔽。三瞋恚蔽。四懈怠蔽。五散亂蔽。六
惡慧蔽。施等六行。如次對除此六蔽故。
△三漸修佛法門。】
「漸次修行諸佛法故。」
【合響 清涼云。諸佛法者。謂十力等。攝論云。前之
四度。不散動因。第五一種。不散動成熟。第六依是
如實覺知。此約自利。
△三漸熟有情門。】
「漸次成熟諸有情故此如餘論廣說應知。」
【合響 清涼云。漸熟有情者。攝論云。由施能攝受。
由戒能不害。由忍雖遭若能受。由勤助彼所作。由
定心未定者令定。由慧巳定者令得解脫。此約化
他。
△四二道之因門。】
「又施等三增上生道(至)諸菩薩道唯有此二。」
【合響 清涼云。施感大財。謂多饒財寶。戒感大體。
謂尊貴身。忍感眷屬。有情歸附。由富勝形。及多眷
屬。趣中增上。名增上生道。亦即因。能伏煩惱者。謂
修善方便。成熟有情者。依此發通故。慧成佛法。佛
法由慧故。有此三德。名決定勝。諸菩薩道。唯有此
二。若闕一種。道不成故。
△五利生斷惑門。】
「又前三種饒益有情(至)永伏永滅諸煩惱故。」
【音義 准清涼釋曰。布施捨彼資財。持戒不損惱
彼。忍辱堪忍彼惱。以此三種。饒益有情。精進等三
對治煩惱者。問曰。定能伏惑。智能斷惑。對治煩惱。
此二可然。若精進一。那言亦能治煩惱耶。答曰。精
進於煩惱。雖無伏滅之義。而能勤修對治煩惱諸
善加行。能令煩惱永伏滅故。亦得對治煩惱之名。
廣如解深密經第四文。前三利生。後三斷惑。諸菩
薩道。唯有此二。是故伹有六數。不增不減。
補遺 瑜伽云。精進雖未永斷煩惱。永害隨眠。而
能勇猛修諸善品。彼諸煩惱。不能傾動善品加行。
由靜慮故。永伏煩惱。由般若故。永斷隨眠。
△六為無住涅槃因門。】
「又由施等不住涅槃(至)為無住處涅槃資糧。」
【音義 清涼釋曰。前三是大悲。饒益有情故。後三
是大智。斷滅諸惑故。故為無住涅槃因也。翻彼凡
小之雙住。
△三結。】
「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三重顯十義。】
「後唯四者為助前六(至)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音義 清涼釋曰。問六度既爾。後四云何。答四屬
六攝。義隨六異。於中分二。先總明。次方便下別顯。
如解深密廣說應知者。彼經云。觀自在菩薩。復白
佛言。世尊。何因緣故。施設所餘波羅蜜多。伹有四
數。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與前六種波羅蜜
多。為助伴故。謂諸菩薩。於前三種波羅蜜多。所攝
有情。以諸攝事。方便善巧。而攝受之。安置善品。是
故我說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與前三種。而為助伴。
若諸菩薩。於現法中。煩惱多故。於修無間。無有堪
能。羸劣意樂故。下界勝解故。於內心住。無有堪能。
於菩薩藏。不能聞緣善修習故。所有靜慮。不能引
發出世間慧。彼便攝受劣分狹劣福德資糧。為未
來煩惱輕微。心生正願。如是名願波羅蜜多。由此
願故。煩惱微薄。能修精進。是故我說。願波羅蜜多。
與精進波羅蜜多。而為助伴。若諸菩薩。親近善士。
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為因緣故。轉劣意樂。成勝意
樂。亦能獲得上界勝解。如是名力波羅蜜多。與靜
慮波羅密多。而為助伴。若諸菩薩。於菩薩藏。巳能
聞緣善修習故。能發靜慮。如是名智波羅蜜多。由
此智故。堪能引發出世間慧。是故我說智波羅蜜
多。與慧波羅蜜多。而為助伴。
△五次第門。】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至)釋總別名如餘處說。」
【音義 准清涼釋曰。前前引發後後者。謂諸菩薩。
若於身財。無所顧悋。便能受持清淨禁戒。為護禁
戒。便修忍辱。修忍辱巳。能發精進。發精進巳。能辦
靜慮。具靜慮巳。便能獲得出世間慧。得出世慧故。
能行方便。有慧方便巳。能發大誓。發大願巳。於諸
善品。有所堪能。有堪能故。便能獲得受用法樂。成
就有情之智。由前引發於後義故。次第如是。後後
持淨前前者。謂由任持智波羅蜜多。故能淨力波
羅蜜多。乃至由任持尸羅故。令施波羅蜜多清淨。
此明後能淨前。次第如是。又前前下。復以麤細易
難。顯次第義。布施則麤。持戒為細。戒望於忍。戒則
為麤。忍則為細等。故云前前麤後後細。前九並為
前前。從戒至智。並若後後。一一相望。故致重言。初
一唯前。後一唯後。中間八度。遞為前後。難易可知。
釋總別名如餘處者。無性釋論云。釋總名者。施等
善根。最為殊勝。能到彼岸。是故通名波羅蜜多。到
彼岸名。是最勝義。釋別名者。清涼疏云。輟巳惠人。
名之為施。防非止惡。名之為戒。防其未非。止巳起
惡故。忍者堪忍諸法。未能忘懷。名之為忍。此約生
忍。又忍即忍可。忍即是慧。雙忍事理。練心於法。名
之為精。精心務達。目之為進。梵云禪那。此云靜慮。
靜揀散心。慮揀無慧。止觀均故。般若此翻慧。推求
諦理。名之為慧。方便者。即善巧也。方謂方法。便謂
便宜。願者即希求。要誓力者。不可屈伏故。隨思隨
修。任運成就。攝論云。由此二力。令前六度無間現
前。決斷名智。謂如實覺了。
△六依止五修門。】
「此十修者有五種修(至)如集論等廣說其相。」
【音義 初總標。一依下別釋。任持修者。謂住種性
菩薩。於自體中。於所依中。具足一切佛法。悉能任
持。以此種性。修行施等。是名依止任持修。作意修
者。謂以勝解決定願樂等心。誓求菩提。以此作意。
修行施等。名曰依止作意修。意樂修者。謂以無厭
足。起大意樂。起大慈悲。憐憫一切有情。志期度脫。
用此意樂。修行施等。是為依止意樂修。方便修者。
謂三輪清淨。如一施中。由無施物施者受者等三
分別故。自在修者。謂地上菩薩。分證法身。而能隨
類現種種身。得自在故。分得四辯。而能宣說一切
佛法。得自在故。以此自在修行施等。謂之依止自
在修也。依此下結。又此五修。若會前七最勝義者。
於前七最勝中。唯除第四事業。及第六迴向。其餘
如次。即此五修。可以意得。
△七自類相攝門。】
「此十攝者謂十一一(至)展轉相望應作四句。」
【音義 此十種行。若通相攝者。一一波羅蜜多。皆
攝一切。何者。行相無違。互相順故。若別相攝者。依
前前引發後後而言之。則前定攝於後。以後必待
於前故。後不攝前。以前不待後故。依後後持淨前
前而言之。則後必攝於前。以後持淨前故。前不攝
後。以前不能持淨後故。若依下。復約純雜義釋。應
作四句者。一是純非雜。二是雜非純。三亦純亦雜。
四非純非雜。意云。一行為純。諸行為雜。如於初地
專修施行名純。望修戒等名雜。即是初句。餘九地
中。專修戒等。望初地施。即第二句。初地修施。餘非
不修。但隨力隨分。即第三句。末句可知。
合響 清涼疏第五之二。引般若論云。檀義攝於
六。資生無畏法等。智論云。有未莊嚴波羅蜜。即不
攝者。有巳莊嚴波羅蜜。即相攝者。鈔釋云。資生無
畏法等者。等取下半云。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
謂施有三種。一財。二無畏。三法。財施即資生。正是
檀度。故云此中一也。無畏攝二。謂尸不惱彼。忍受
彼惱。皆無畏相。故云二也。法施攝三。謂進定及慧。
決定勝道。漸熟佛法。是法施相。故云三也。即十八
住中。修行住也。檀度既爾。餘度亦然(文)。
△八六十互攝門。】
「此實有十而說六者(至)後得智攝緣世俗故。」
【音義 有處但說六種。不言十者。應知第六攝後
四故。本後二智。合為一故。開為十者。第六攝根本
智。後得攝後四種。以方便等。皆緣世俗而生起故。
△九感果門。】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至)或互相資或二合說。」
【音義 有漏有四者。謂資糧加行位中。所修諸行。
招果有四。謂等流。異熟。增上。士用果。除離繫者。此
唯無漏故。無漏有四者。謂通達修習位中。所修諸
行。感果亦四。謂等流。增上。士用。離繫果。除異熟者。
唯有漏故。而有處下通妨。謂有處言有漏無漏。皆
具五果者。或依互相資說。或漏無漏二位合說。
合響 或二合說者。安慧云。謂能永斷自所對治。
是諸波羅蜜多離繫果。於現法中。由此施等。攝受
自他。是士用果。於當來世後後增勝。展轉生起。是
等流果。大菩薩是增上果。感大財富。往生善趣。無
怨無壞。多諸喜樂。有情中尊。身無損害。廣大宗族。
隨其次第。是施等波羅蜜多異熟果。
△十三學相攝門(二)初標。】
「十與三學互相攝者。」
【△次釋(二)初釋三學(三)初戒學。】
「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至)甚深廣大如餘處說。」
【合響 此即攝論中四種殊勝。論曰。差別殊勝者。
謂菩薩戒有三品。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
有情戒。此中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攝善法
戒。應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義故。饒益有情戒。應
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無性攝論第七卷釋
云。差別殊勝。謂諸菩薩具三種戒。即律儀等。聲聞
乘等。唯有一種律儀尸羅。是故菩薩。望彼殊勝。律
儀戒者。謂正受遠離一切品類惡不善法。攝善法
戒者。謂正修習力無畏等一切佛法。饒益有情戒
者。謂不顧自樂。隨所堪能。令入三乘。捨生死苦。證
涅槃樂。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者。是二戒因
故。謂若防守身語意者。便能無倒修習一切清淨
佛法。亦能成熟一切有情。令入三乘。餘則不爾。論
曰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罪不現
行故。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故。與彼不共。於
此學處。有聲聞犯。菩薩不犯。有菩薩犯。聲聞不犯。
菩薩具有身語心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是故菩
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以要言之。一切饒益有情。
無罪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修學。如
是應知。說名為共不共殊勝。論曰甚深殊勝者。謂
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
而無有罪。生無量福。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
薩。現行變化身語兩業。應知亦是尸羅。由此因緣。
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有情事。安立有情毗奈耶
中。又現種種諸本生事。示行逼惱諸餘有情。真實
攝受諸餘有情。先令他心深生淨信。後轉成熟。是
名菩薩所學尸羅甚深殊勝。論曰廣大殊勝者。復
由四種廣大故。無性釋曰。種種無量學處廣大者。
謂諸菩薩。所學尸羅。種種品類。無量差別。所以廣
大。攝受無量福德廣大者。謂此尸羅。能攝無量福
德資糧。所以廣大。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
廣大者。謂此尸羅。攝諸有情。此世他世。世出世間。
捨惡攝善。若因若果。饒益意樂。所以廣大。建立無
上正等菩提廣大者。謂此尸羅。建大菩提。所以廣
大。諸聲聞等。無如是事。是故殊勝(文)。
△次定學。】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至)引發作業如餘處說。」
【音義 大乘義如常釋。光明乃從喻得名。全喻即
雙合體用。能發照了理教行果智者。理即二空真
如。教即聲名句文。行謂諸波羅蜜。果謂菩提涅槃
集福王定者。王者自在之義。此定能集無邊之福。
猶如國王。具大自在。有大勢力。能集多財。無與等
故。賢守徤行。此二如文。此四所緣等如餘處說者。
攝大乘本論云。所緣差別者。謂大乘法。為所緣故。
對治差別者。謂一切法。總相緣智。以楔出楔道理。
遣阿賴耶識中。一切麤重障故。堪能差別者。謂住
靜慮樂。隨其所欲而受生故。引發差別者。謂能引
發一切世界無障礙神通故。作業差別者。謂能振
動熾然。徧滿顯示。轉變往來卷舒。一切色像。皆入
身中。所往同類。或顯或隱。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
辯念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義如無性
攝論廣解。
合響 定學有四有三釋。英法師云。初定除不善
障。二除著障。三除煩惱障。四除所知障。賢首云。初
能除流雜染業障。二能除味定著靜障。三能除根
本無明障。四能除淨成果智障。與前說大同。清涼
云。謂以即事而真智。治於地前。成初地令得賢守
定。以此三昧。能守世間出世間賢善法故。前三地
為世。第四地為出世。以既了即事而真。能即散而
定故。二以即體之用智。對治四地。未能起用。令得
五地入俗。成集福王定。三以平等無相智。對治五
地。雖能隨俗。未得平等。令得六七二地。般若大光
功用。成大乘光明定。四以平等無功用智。對治七
地功用。令入八地。乃至佛果。得首楞嚴定。所作究
竟。以果既具四。因亦通修故。此解為正。
△三慧學(二)初正明三慧相。】
「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別慧(至)所緣行等如餘處說。」
【音義 加行無分別慧者。世親攝論釋。是尋思慧。
又云是希求慧。由此能生無分別智。是故亦得無
分別名。根本無分別慧者。攝論釋是正證慧。又云
是內證慧。又云。加行是此智因。後得是此智果。後
得無分別慧者。攝論釋是起用慧。又云是攝持慧。
是無分別智之後得。是故亦是無分別名。此三自
性者。無性釋云。謂於真義。不異計度。以為自性。此
三所依者。謂無分別智。所依心非思議故。亦非非
心為所依止。心種類故。以心為因。數習勢力。引得
此位。名心種類。此即顯示智所依心。出過一切思
量分別。此三因緣者。無性釋云。謂以大乘言音熏
習聽聞。由此所引功德差別。及如理作意等。此三
所緣者。即是一切補特伽羅。諸法無性所顯真如。
解脫增益損減二邊。斯是無分別智所緣境界。此
三行相者。無性釋云。於所緣境。相似而行。故名行
相無分別智。於真如境。相似而行。離一切相作意
行相。以為行相。三智行相差別者。攝論云。譬如啞
人求受境界。而未能受。亦不能說。如是加行無分
別智。求證真如。而未能證。寂無言說。當知亦爾。又
如啞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如是根本無分別智。
正證真如。離諸戲論。當知亦爾。如不啞人受諸境
界。亦起言說。如是後得無分別智。返照真如。現證
境界。能起言教。當知亦爾。言等者。等於此三。若任
持。若助伴。若異熟等。如彼攝論第八文中廣說。茲
不繁錄。
△次約位明具闕。】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至)加行現種俱已捨故。」
【音義 初二謂資糧加行。此二位中。三智種子皆
有。以具法爾無漏種故。現唯加行者。未證真如。無
本後二智故。通達位中現唯本後二智者。以初見
道十五心中。乍證真如。無加行故。修習位中。有二
義別。始從見道第十六心。乃至七地位中。種現皆
三。以七地巳前。位位之中。皆有無間解脫及勝進
道故。八地巳去現唯二者。以無功用。不假加行。而
勝進故。若爾進趣後位。以用何智。釋云。用後得智。
作無漏觀。任運進趣。入餘位故。究竟位中現種俱
二者。金剛道後解脫道中。并捨加行種故。
△次明相攝。】
「若自性攝戒唯攝戒(至)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合響 此中相攝有四種義。自性攝者。不取俱行
助伴之義。但各舉其當體而言。故云戒唯攝戒等。
若并助伴而相攝者。此三前十。一一皆攝一切。若
隨作用而相攝者。戒攝前三。施即資糧。戒即自體。
忍即戒之眷屬性故。若隨相顯而相攝者。戒攝前
四。前三如前。及加攝精進者。由精進力。守護防非。
令戒淨故。
△十一五位具修門。】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至)若現若種俱唯無漏。」
【音義 修習位中其相最顯者。如經云。初地菩薩。
於檀波羅蜜。最為增上。乃至第十地云。此位菩薩。
於智波羅蜜。最為增上等。即最顯義。然初下。復約
五位顯此十行通漏無漏。頓悟菩薩種通二種現
唯有漏者。應知有一類菩薩。於前二位中。煩惱所
知二障種現。俱未伏滅。直階初地。頓斷分別二障
種現。名為頓悟故。於初二位中。所修勝行。若現若
種。俱唯有漏。種亦通於無漏者。此指法爾無漏種
也。漸悟菩薩於初二位種現俱通漏無漏者。謂於
地前。巳伏分別煩惱現起。與生空觀俱十行。通無
漏故。然於俱生現起煩惱。猶未永滅。是故亦通有
漏攝耳。通達位中現唯無漏者。巳斷分別二障種
故。修習位中復分二者。七地巳前。生空法空。或出
或入。所修勝行。應通二故。八地巳去現唯無漏者。
生空智果。純無漏故。佛位可知。
△十二因位名異門。】
「此十因位有三種名(至)及煩惱種故未究竟。」
【音義 梵言阿僧祇。此云無數。即九大數中之一
數也。謂菩薩於初阿僧祇劫中。經無量時。所修施
等勢力尚微。但名波羅蜜多。未見其理。依勝解力。
修諸勝行。但有到彼岸之名字故。約位則屬資糧
加行位也。第二阿僧祇名為近者。爾時施等勢力
漸增。然由作意。方起施等。未得無功用住。任運轉
故。但名曰近。約位即是通達及修習位中。七地巳
前也。第三無數劫中所修施等名曰大者。以能永
伏一切煩惱。所修施等。純無漏故。約位則八地巳
去。至十地也。廣如解深密經。猶有下簡異究竟。義
可思准。
合響 清涼鈔第五卷之二云。初但名波羅蜜多
者。以一行中。修一行故。二名近者。一行之中。修一
切行。近菩提故。三廣大者。一切行中。修一切行。體
包博故。然未入劫。同於第一。巳成佛竟。同於第三
(文)。
△三結要簡修。】
「此十義類差別無邊(至)而皆攝在十到彼岸。」
【音義 文中先正結。十於下簡定。雖十下攝廣。並
可意知。
△三釋斷十重障(二)初標。】
「十重障者。」
【△次釋(二)初正明十障(十)初異生性障(三)初正釋
(二)初略釋障。】
「一異生性障謂二障中(至)依彼種立異生性故。」
【△次正明斷(三)初對小明斷二種(二)初正釋。】
「二乘見道現在前時(至)具斷二種名得聖性。」
【合響 謂此異生性障。依分別所起二障種立。斷
此二種。即得聖性。然於二乘見道位中。唯斷分別
煩惱一種。大乘見道雙斷二種。所以大小乘斷惑。
有廣狹別。
△次釋妨。】
「二真見道現在前時(至)是故二性無俱成失。」
【音義 清涼釋云。然此論意。為異薩婆多宗。彼宗
所立。見道之前。斷異生性。無間道起。與惑得俱。說
言斷耳。故為伏難云。若異生性。見道前捨。無漏果
起。無有凡聖俱成就失。今既依於見斷種立。即無
間道有惑種俱。異生未斷。如何凡聖無俱成失。故
云見道起時。彼種不成。猶如明生。不與暗並故。凡
聖二性。無俱成失。若無間道。與惑得俱。却有凡聖
俱成之失。雜集第七。亦顯此義。
合響 二真見道者。清涼鈔云。應是大小二乘為
二。以次前云二乘見道等故。大小俱是真見斷故
(文)。
△次簡明二道用別(二)初問。】
「無間道時巳無惑種何用復起解脫道為。」
【△次釋。】
「斷惑證滅期心別故(至)及證此品擇滅無為。」
【音義 由二義故。起無間巳。復起解脫。一者無間
期於斷惑。解脫期於證理。所期之心有別。二者為
捨彼惑品麤重性故。此中麤重。謂無堪任。解脫道
起方捨此故。無間下轉釋上義。證此品擇滅無為
者。意明無間道起。雖斷惑種。然所顯理。由解脫道。
能證得故。
△三釋不說業果疑。】
「雖見道生亦斷惡趣(至)能起煩惱是根本故。」
【音義 有問曰。經說菩薩見道。亦斷惡趣諸果。及
感惡趣諸業。云何但說斷異生性耶。釋意云。煩惱
是業果二種根本。以本攝末。故略不言業與果爾。
△次引證。】
「由斯初地說斷二愚(至)後麤重言例此應釋。」
【音義 即深密經文。先引次釋。一即異生性障。二
即惡趣業果。問曰。執著我法。可名曰愚。惡趣業果。
何亦名愚。答曰。應知惡趣業果。由愚而起。是愚品
類故。總說為愚。後九地中。如誤犯三業等。皆即愚
品。故云後准此釋。或彼唯說下。又一解。或彼初地
說斷二愚者。謂利鈍障相應二無明也。利即五見。
鈍即貪等。彼麤重言。即彼二愚種子。或麤重言。即
彼二愚無堪任性。云何知然。例如入第二靜慮時。
說斷苦根。然此苦根。雖非現種。而名麤重。此中麤
重。名無堪任。其義亦爾。一解。麤重即是種子。一解。
麤重謂無堪任性。後地地中。所斷麤重。皆有此二
義也。
合響 集論云。若善品所攝。有堪任性。及無記品
所攝。染法品所攝。皆名種子。若染污品所攝。及無
記品所攝。名為麤重。無堪任故。若染污品所攝。唯
名隨眠。瑜伽第二卷云。又於諸自體中。所有種子。
若煩惱品所攝。名為麤重。亦名隨眠。若異熟品所
攝。及餘無記品所攝。唯名麤重。不名隨眠。若信等
善法品所攝種子。不名麤重。亦非隨眠。何以故。由
此法生持。所依自體。唯有堪能。非不堪能(文)。
△三料簡(二)初簡異二乘所斷。】
「雖初地所攝實通二障(至)不斷隨眠故此不說。」
【音義 謂初地中見道所斷之惑。實通二障。其意
唯取所知為正。何者。經說十地。斷十障品。即是無
明。意顯是有覆性。不言煩惱染污性故。何以不言。
二乘亦能斷故。是與二乘共故。非此菩薩斷障中
說。略而不取。又十無明非染污者。唯依十地修所
斷說。非謂見道所斷。亦名不染污。以初地住出二
心。即屬修道故。問此修習位。亦伏煩惱。及彼麤重。
云何不說。釋意云。非正意者。地上菩薩。直趣菩提。
本意唯在斷所知故。煩惱隨眠。金剛喻定方斷此
故。由此二義。故略不言。此中麤重。謂現起麤重。意
指無堪任性而言。
△次簡初地亦斷俱生。】
「理實初地修道位中(至)將成佛時方頓斷故。」
【音義 問曰。既十無明。依十地中修所斷說。是則
初地亦有斷俱生一分義。何前但云初地斷分別
起異生性耶。故釋云理實等。後九准知者。良以地
地。皆有三心(初地三心。入心當見道位。住心出心屬修道位。異生性障。見道初心巳斷。
住出二心。既屬修道。理實亦斷俱生一分。今且依最初斷者。說斷異生性障耳)。初心即入
心。中心即住心。後心即出心。進斷次地中惑。初地
既爾。餘九皆然。故云准此應知。住滿地下。出初地
斷俱生之所以。住即住心。滿心即出心也。所應斷
障。即俱生所知一分。三時道者。即入住出也。意明
初地住滿心中。若不進斷所應斷障。則初中後三
道。應無差別。既分差別。故知亦斷俱生一分障耳。
故說下引證。得現觀巳者。六現觀中。四五兩觀。見
道巳明。故云得巳。
補遺 理應進斷所應斷障者。觀其文意。通指十
地滿心中。皆應爾也。故今初地滿心。自應進斷俱
生所知一分。此正釋明初地修道位中。理實亦斷
俱生所知一分之意。
△二邪行障(二)初正釋。】
「二邪行障謂所知障(至)入二地時便能永斷。」
【合響 攝論云。謂於諸有身等邪行障。由前地生
大歡喜故。有誤犯三業。名為邪行。清涼鈔云。身等
三業。有十惡行。名邪行障。謂所知下出體。所知揀
異煩惱。俱生揀於分別。分別初地。巳斷盡故。一分
唯屬此地斷者。
△次引證。】
「由斯二地說斷二愚(至)或唯起業不了業愚。」
【合響 清涼云。開上二障。而為二愚。愚即現行。麤
重是種子。二種種業趣愚者。毀責為名。不取惡果。
豈名種種。業中不一。即為種種。種種非一。即是毀
責。論更釋云。或唯起業。不了業愚。謂前一是起業
之愚。後一即是不了業愚。非所發業。此二非必能
起於業。則其二愚。一向是愚。若依釋。後之一愚。亦
愚品類。問所知障。不能發潤。如何此中能發三業。
答唯識第一卷云。續生煩惱發犯戒業。通所知障。
此約誤犯。故不相違。
△三暗鈍障(二)初正釋。】
「三暗鈍障謂所知障(至)入三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清涼釋云。忘失三慧。故名闇鈍。三慧別障。
如下愚中。今但總說。
△次引證。】
「由斯三地說斷二愚(至)能障總持聞思慧者。」
【音義 清涼釋云。一欲貪愚。但略舉愚。應有問曰。
上標所知。今何得舉欲貪煩惱。故次釋云。彼昔多
與欲貪俱等。意云。以欲貪故。多住散亂故。障定修
慧。以此欲貪依障而轉。障盡欲亡。二圓滿下。此持
通四。一法持。二義持。三呪持。四能得忍持。以聞思
與彼聞持。極相近故。所以偏說。非不障修。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二)初正釋(三)初略釋障。】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至)隨現行故說名微細。」
【合響 清涼釋云。第六識言。揀第七識。第七識俱
以微細故。此地未斷。今言微細。望前地說。有三義
故立微細名。一第六識中分別身見。名為上品。唯
不善故。獨頭貪等。名為中品。通善不善。此唯無記。
故名下品。二不作意緣故。即任運生義。三遠隨現
行故。自無始來。隨逐於身故。有上三義。故名微細。
△次正明斷。】
「彼障四地菩提分法(至)故能永害此身見等。」
【音義 清涼釋云。彼障四地等者。以有身見。不能
觀身為不淨等。問上言所知障中俱生一分。那名
煩惱。答此所知障。昔時多分。與煩惱障同一體起。
立煩惱名。由菩提分。正斷所知。彼之身見。亦不行
故。前之三地。可不爾耶。以相同世間。今此出世。方
能離之。
△三復料揀(二)初揀第六識俱(二)初問。】
「寧知此與第六識俱。」
【音義 問意云。六七二識。皆有俱生身見。何理定
知此身見等。唯第六識俱耶。
△次釋。】
「第七識俱執我見等(至)故此但與第六相應。」
【合響 謂第七識俱身見煩惱。與生空純無漏道。
性相違故。七地巳前。未獲純無漏故。猶得現起。八
地巳去。方乃不行。何者。此之身見。與餘我愛等三
種煩惱。為依持故。此四煩惱。要至七地滿心。與第
六識俱。下下煩惱。同頓伏故。第六俱麤。第七俱細。
由麤細異。伏有前後。故此地中所伏煩惱。唯第六
俱。
△次揀身見等言。】
「身見等言亦攝無始(至)菩提分法特違彼故。」
【音義 前云第六識俱身見等言。此等字義。亦攝
所知障。攝定愛法愛。所知障攝者。定法二愛。本是
煩惱。由與二愚俱起。所以攝入所知。故下即云所
知障攝。二愚斷故。煩惱二愛。亦永不行。愛者躭玩
不忘之義。躭玩聞思修法。名為法愛。躭玩諸禪三
味。名為定愛。玩定法愛三地不無。故曰尚增。
△次引證。】
「由斯四地說斷二愚(至)煩惱二愛亦永不行。」
【音義 等至者。攝論釋曰。正受現前。名為等至。餘
並如文。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二)初正釋。】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至)入五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即前四地。住出世心。厭生死苦。樂取涅槃。
義同二乘厭苦欣寂。欣厭未忘。則取捨角立。是故
能障真俗並觀無差別道。無差別者。清涼云。此地
真如。名類無別。故緣彼道。名無差別。今入真俗無
差別道。便能斷之。
△次引證。】
「由斯五地說斷二愚(至)即是此中樂涅槃者。」
【音義 釋斷二愚即是欣厭。
△六麤相現行障(二)初正釋。】
「六麤相現行障謂所知障(至)入六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形於後地。名為麤相。揀非種子。故名現行。
無染淨道者。謂由無明緣故諸行起。乃至由生緣
故老死起。則有染法。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
老死滅。是有淨法。第六地中。最勝般若現前。都無
所得。即證無染淨真如。故能證道。亦得無染淨之
名。
△次引證。】
「由斯六地說斷二愚(至)未能多時住無相觀。」
【音義 執有染者。執有順生因緣。流轉門故。執有
淨者。執有逆觀因緣。還滅門故。相觀多行者。意顯
非無少時不取相故。
△七細相現行障(二)初正釋。】
「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至)入七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形於前地。故說為細。此與前異者。前執流
轉還滅之染淨相。此執流轉還滅之生滅相。又相
有二。一有。二無。有者麤。無者細。故異前耳。
△次引證。】
「由斯七地說斷二愚(至)未能空中起有勝行。」
【音義 細相現行者。由執流轉。故有生相。作意求
無相者。由執還滅。故求無相。未能空中起有勝行
者。謂由有此作意。勤求無相之愚。故未能於無相
空中。巧施方便有為之事也。
△八無相作加行障(二)初正釋。】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至)彼永斷故得二自在。」
【音義 清涼釋云。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名曰如行。
五地觀心劣故。無相觀少。六地觀染淨平等故。無
相觀多。七地作加行故。然准護法。於無相中。有加
行智。體非是障。以善住故。只由所斷障令作加行。
故說名為加行障也。由此第七。有加行故。雖現金
等諸相及土。非任運現。故以為障。
△次引證。】
「由斯八地說斷二愚(至)生空智果不違彼故。」
【合響 一無相作用愚。即念念加行。入無相觀故。
二相中不自在愚。現身現土。不能任運故。八地以
上純無漏道。方任運故。此地方能捨賴耶名。三界
煩惱。永不現起。離分段生。出三界故。唯第七識微
細俱生。猶可現起。以但證生空。法空未純無間故。
問何故生空智起。法執猶存。答以生空智。不違第
七法我執故。生空智果者。謂生空智所引後得智。
及滅盡定也。
△九利他不欲行障(二)初正釋。】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至)入九地時便能永斷。」
【音義 利他不欲行障者。如經云。第八不動地菩
薩。入無生法忍。三際平等。寂滅現前。若諸佛不與
此菩薩無量起智門者。彼時即入究竟涅槃。棄捨
一切利眾生事。即此障也。
合響 清涼疏三十八云。此用能障四無礙解。所
知障種。以為體性。以八地巳上。六識中所知障。無
現行故。
△次引證。】
「由斯九地說斷二愚(至)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音義 先明四無礙相。陀羅尼此云總持。義即所
詮之理。法即能詮名等。一中現多。故稱無礙。於一
言音中。訓詁解釋無量言音。名辭無礙。上三皆以
能持立名。辯無礙者。亦名樂說。此約能說立名。即
說上三耳。次愚能下。釋愚義。此愚之用。能障四無
礙解。即第七識中。細所知障也。
補遺 後後慧者。謂根本智。後後得慧中。流出詞
無礙解故。
△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二)初本地所斷未自
在障(二)初正釋。】
「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至)入十地時便能永斷。」
【△次引證。】
「由斯十地說斷二愚(至)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者。」
【音義 所起事業。謂化他神通。玅用難測曰神。自
在無壅曰通。如華嚴經云。佛子。此地菩薩。智慧明
達。神通自在。隨其心念。能以狹世界作廣世界。廣
世界作狹世界。或隨心念。於一毛孔。示現一切佛
境莊嚴事等。廣如彼說。大法智雲。謂能含之智。所
含藏者。謂力無畏諸功德。微細秘密。亦如莊嚴十
通品說。愚能障此二種。斷此障故。便能證得業自
在等所依真如。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
△次十地滿心所斷餘障(二)初正釋。】
「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至)彼皆頓斷入如來地。」
【音義 先結前起後。以明餘障。如瑜伽云。雖於一
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滿法身。
現前證受。亦餘障義(文)。
補遺 金剛喻定者。集論云。謂居修道位中。最後
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或加行道攝。或無間道攝
(文)。此中無間道攝者。大乘分別二執。初地初心一
時頓斷。俱生二執。於地地中。各斷一分。乃至等覺。
尚有二愚。金剛後心。一時頓盡。故曰分別我法。極
喜無六七俱生。地地除第七。修道除種現。金剛道
後等皆無。
△次引證。】
「由斯佛地說斷二愚(至)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合響 清涼疏第四十卷云。諸教開合不同。仁王
等。合此勝進。入於十地。是以不立等覺。故教化品
中。約五忍分位。於寂滅忍。唯有上下。下忍中行。名
為菩薩。即第十地。上忍中行。為薩婆若。此謂如來。
若依瓔珞。開此勝進。為無垢地。即是等覺。然等覺
照寂。妙覺寂照。又賢聖覺觀品中。說六種性。及六
賢六忍等。瑜伽具有二義。七十八引深密經。說十
一地。第十法雲。十一說名佛地。唯有二十二愚。得
佛地時(云云)。更不別說等覺斷證。論復有文。亦立
等覺。又菩薩地云。此菩薩雖巳修行功德海滿。由
未能捨三種法故。不名玅覺。一由未捨劣無漏法。
二由未捨白淨無記法。三由未捨有漏善法。至玅
覺位。方捨此三。如後第十卷中明。鈔云。論復有下。
即第五十論。明百四十不共佛法。約因果位。辯差
別中云。若時菩薩坐道場。住最後身。於菩薩道菩
提資糧。極善圓滿。爾時無師。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得一剎那。名無障礙智三摩地。是其菩薩學道所
攝金剛喻定。彼疏云。此明因滿。菩薩位中。最後位
也。此位亦名等覺菩薩。謂從此無間。第二剎那。頓
得其餘不共佛法。謂如來十力為初。一切種妙智
為後。皆極清淨。悉得無上。彼疏云。此障得果。釋曰。
准此論文。於十地後。金剛喻定一剎那中。名為等
覺第二剎那玅覺也。】
成唯識音響補遺卷第九
音釋
瓶
(與缾同)。
撥
(北末切。般入聲)。
練磨
(上郎殿切。連去聲。下眉波切。音摩)。
鬘
(莫官切。音
瞞)。
挾
(胡頰切。音恊。持也)。
促
(千玉切。音蔟。速也)。
悖
(步昧切。音佩。乖也)。
霔
(陟慮切。音
註。時雨也)。
耐
(乃帶切。音奈。忍也)。
勵
(力霽切。音例。勉力也)。
輟
(朱劣切。音拙。止也)。
楔
(先結
切。音屑)。
啞
(於加切。音鴉。聲也)。
詁
(公土切。音古。詰訓通古今之言。而明其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