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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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五由引發力。六由因力。七由境界力。八

由憶念力。九由作意力。十由相續力。

串習力者復有三種。謂下中上品。若於諸定

入住出相。未了達故是下品。雖已了達未善

串習故是中品。既了達已復善習故是上品。

若有下品串習力者。於諸靜慮諸無色定唯

能次第入。若有中品串習力者。亦能超越入。

唯能方便超越一間。若有上品串習力者。隨

其所欲或超一切。若順若逆入諸等至。

樂欲力者。謂已得第二靜慮者入初靜慮已。

若欲以第二靜慮地心出。或欲以欲界善及

無覆無記心出。即能現前而出於定。如是廣

說。餘一切地如理當知。方便力者。謂初修

行者唯欲界善心無間色界心生。未至定善

心無間初根本靜慮心生。初根本靜慮善心

無間第二靜慮地心生。如是廣說。乃至有頂

皆如理知。等至力者。謂已入清淨三摩鉢底。

或時還生清淨等至。或時生染。引發力者。謂

從三摩地起乃至現行定地心。與不定剎那

心間雜隨轉。乃至由彼相違煩惱現行故。即

便退失。此相違煩惱相應心。復由因等四力

方得現行。因力者。謂先以積習能退障故決

定應退。境界力者。謂淨相勢力增上境界現

前故。能隨順生貪等煩惱。憶念力者。謂憶念

分別過去境界而生戲論。作意力者。謂由觀

察作意思惟種種淨妙相貌。

相續力者有九種。命終心與自體愛相應。於

三界中各令欲色無色界生相續。謂從欲界

沒還生欲界者。即以欲界自體愛相應命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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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結生相續。若生色無色界者。即以色無色

界自體愛相應命終心結生相續。如是從色

無色界沒。若即生彼若生餘處。有六種心。如

其所應盡當知。又此自體愛唯是俱生。不了

所緣境。有覆無記性攝。而能分別我自體。生

差別境界。由此勢力諸異生輩。令無間中有

相續。未離欲聖者亦爾。臨命終時乃至未至

不明了想位。其中能起此愛現行。然能了別。

以對治力之所攝伏。已離欲聖者。對治力強

故。雖未永斷然此愛不復現行。彼由隨眠勢

力令生相續中有。初相續剎那唯無覆無記。

以是異熟攝故。從此已後或善或不善或無

記。隨其所應除彼沒心。以中有沒心常是染

污。猶如死有生有相續心剎那。亦唯無覆無

記。若諸菩薩願力受生者。命終等心當知一

切一向是善。已說因論生論等無間緣義。所

緣緣者。謂有分齊境所緣故。無分齊境所緣

故。無異行相境所緣故。有異行相境所緣故。

有事境所緣故。無事境所緣故。事所緣故。分

別所緣故。有顛倒所緣故。無顛倒所緣故。有

礙所緣故。無礙所緣故。是所緣緣義。有分齊

境所緣者。謂五識身所緣境界。由五識身各

別境界故。無分齊境所緣者。謂意識所緣境

界。以意識身緣一切法為境界故。

無異行相境所緣者。謂不能了別名想眾生

意識所緣境界。由彼於境不能作名字故。有

異行相境所緣者。謂與此相違。

有事境所緣者。謂除見慢及此相應法。餘所

緣境界。無事境所緣者。謂前所除所緣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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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彼於我處起故。事所緣者。謂除無漏緣不

同分界地遍行於事不決了及未來所緣。餘

所緣境界。分別所緣者。謂前所除所緣境界。

由彼唯緣自所分別為境界故。有顛倒所緣

者。謂常等行所緣境界。無顛倒所緣者。謂無

常等行所緣境界。有礙所緣者。謂未斷所知

障者所緣境界。無礙所緣者。謂已斷所知障

者所緣境界。復次若欲決擇所緣緣義。應以

相故差別故安立故遍知故斷故。建立所緣

相者。謂若義是似此顯現心心法生因。彼既

生已還能執著。顯了內證此義。是所緣相。

差別者有二十九種。一非有所緣。謂顛倒心

心法及緣。過去未來夢影幻等所緣境界二

有所緣。謂餘所緣境界。三無所緣所緣。謂色

心不相應行無為。四有所緣所緣。謂心心法。五正性所緣。謂善法。六邪性所緣。謂染

污法。七非正性非邪性所緣。謂無覆無記法。

八如理所緣。謂善心心法。九不如理所緣。

謂染污心心法。十非如理非不如理所緣。謂

異此心心法。十一同類所緣。謂善等緣善

等。自地緣自地。有漏緣有漏。無漏緣無漏。

如是等。十二異類所緣。謂善等緣不善等。餘

地緣餘地。有漏無漏緣無漏有漏。如是等十

三異性所緣。謂有尋有伺心心法所緣。十四

一性所緣。謂無尋無伺心心法所緣。十五威

勢所緣。謂無想及彼方便心心法所緣境界。

及空識無邊處所緣境界。此中前二句能除

想故名威勢。所餘性大故名威勢。十六略

細所緣。謂無所有處所緣境界。十七極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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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謂非想非非想所緣。過此更無極細性故。

十八煩惱所緣。謂即此能有所緣故。如經中

說斷滅所緣。十九法所緣。謂聖教名句文身。

二十義所緣。謂依此法義。二十一狹小所緣。

謂聲聞乘等。二十二廣大所緣。謂大乘。二十

三相所緣。謂止舉捨相。二十四無相所緣。

謂涅槃及第一有。二十五真實所緣。謂真如

及十六行所緣諸諦。二十六安住所緣。謂滅

盡定及定方便心心法所緣。二十七自在所

緣。謂解脫等乃至一切種智諸功德所緣。二

十八須臾所緣。謂無學所緣唯此生故。二十

九隨轉所緣。謂佛菩薩所緣境界。

安立者。謂所緣境體非真實。唯安立故。由四

種因知所緣境體非真實。謂相違識相故。無

所緣境。識可得故不由功用。應無倒故隨三

智轉故。由此道理能取體性亦非真實。三

智者。謂自在智。觀察智無。分別智。為顯四

因。乃說頌曰。

「 鬼傍生人天

 各隨其所應

 等事心異故

 許義非真實

 於過去事等

 夢像二影中

 雖所緣非實

 而境相成就

 若義義性成

 無無分別智

 此若無佛果

 證得不應理

 得自在菩薩

 由願解力故

 如欲地等成

 得定者亦爾

 成就簡擇者

 有智得定者

 思惟一切法

 如義皆顯現

 無分別智行

 諸義皆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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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知無有義

 由此亦無識」

遍知者。謂如實知相差別安立所緣境界。

斷者。謂聲聞等及與大乘所得轉依。聲聞乘

等所得轉依。雖於蘊界處所緣得解脫。然於

彼不得自在。大乘所得轉依具得二種已說。

所緣緣隨文決擇義。

增上緣者。謂任持增上故。引發增上故。俱有

增上故。境界增上故。產生增上故。住持增

上故。受用果增上故。世間清淨離欲增上故。

出世清淨離欲增上故。是增上緣義。

任持增上者。謂風輪等。於水輪等器世間。

於有情世間大種。於所造諸根。於諸識如是

等。引發增上者。謂一切有情共業於器世間

故。有漏業於異熟果。如是等俱有增上者。謂

心於心法作意。於心觸。於受。如是等。此後

增上依二十二根建立。境界增上者。謂眼耳

鼻舌身意根。由此增上力色等生故。產生增

上者。謂男女根。由此增上力得入胎故。住持

增上者。謂命根。由此增上力眾同分得住故。

受用果增上者。謂苦樂憂喜捨根。依此能受

愛非愛異熟故。世間清淨離欲增上者。謂信

勤念定慧根。由此制伏諸煩惱故。出世清淨

離欲增上者。謂所建立。未知欲知根。已知

根。具知根。由此永害諸隨眠故。

云何同分彼同分。幾是同分彼同分為何義

故。觀同分彼同分耶。謂不離識彼相似根於

境相續生故。離識自相似相續生故。是同

分彼同分義。初是同分。諸根與識俱識相似。

於諸境界相續生故。由根與識相似轉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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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同分。第二是彼同分。諸根離識自類相似。

相續生故。由根不與識合。唯自體相似相續

生。根相相似義。說名彼同分。色蘊一分。眼

等五有色界處一分。是同分彼同分。為捨執

著與識相應不相應我故。觀察同分彼同分。

云何執受。幾是執受。為何義故觀執受耶。謂

受生所依色故。是執受義。若依此色受得生。

是名執受。色蘊一分。五有色界處全。及四

一分。是執受。色蘊一分者。謂根根居處所

攝。五有色界處全者。謂眼等。四一分者。

謂不離根色香味觸。為捨執著身自在轉我

故。觀察執受。

云何根幾是根。為何義故觀根耶。謂取境增

上故。種族不斷增上故。眾同分住增上故。受

用淨不淨業果增上故。世間離欲增上故。出

世離欲增上故。是根義。取境增上者。謂眼等

六由此增上力。於色等境心心法轉故。種族

不斷增上者。謂男女根由此增上力。子孫等

胤流轉不絕故。餘如增上緣中說。受識蘊全。

色行蘊一分。十二界六處全。法界法處一

分是根。色蘊一分者。謂眼耳鼻舌身男女根。

行蘊一分者。謂命信勤念定慧根。十二界全

者。謂六根六識界。六處全者。謂內六處。法

界法處一分者。謂命及樂等信等五根。為捨

執著增上我故。觀察根。

云何苦苦性。幾是苦苦性。為何義故觀苦苦

性耶。謂苦受自相故。隨順苦受法自相故。是

苦苦性義。苦受自相者。謂苦受即用苦體為

自相故。名苦苦性。隨順苦受法自相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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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生此受根境及相應法隨順苦受故。名苦

苦性。一切一分是苦苦性。為捨執著有苦我

故。觀察苦苦性。

云何壞苦性。幾是壞苦性。為何義故觀壞苦

性耶。謂樂受變壞自相故。隨順樂受法變壞

自相故。於彼愛心變壞故。是壞苦性義。此中

樂受及隨順樂受法。於變壞位能生憂惱故。

此變壞是壞苦性。又由愛故令心變壞。亦是

壞苦。如經中說。入變壞心一切一分。是壞苦

性。為捨執著有樂我故。觀察壞苦性。

云何行苦性。幾是行苦性。為何義故觀行苦

性耶。謂不苦不樂受自相故。隨順不苦不樂

受法自相故。彼二麁重所攝受故。不離二無

常所隨不安隱故。是行苦性義。不苦不樂受

者。謂阿賴耶識相應受。隨順不苦不樂受法

者。謂順此受。諸行。彼二麁重所攝受者。謂

苦壞二苦麁重所隨故。不離二無常所隨不

安隱者。謂不解脫二苦故。或於一時墮在苦

位。或於一時墮在樂位。非一切時唯不苦不

樂位。是故無常所隨不安隱義。是行苦性。除

三界二處諸蘊一分。一切是行苦性。三界

者。謂意界法界意識界。二處者。謂意處法

處。一分者。謂除無漏相。為捨執著有不苦不

樂我故。觀察行苦性。

云何有異熟。幾是有異熟。為何義故觀有異

熟耶。謂不善及善有漏。是有異熟。由不善及

有漏善法。能有當來阿賴耶識及相應異熟。

由彼異熟故此二種名有異熟。十界四處諸

蘊一分。是有異熟。十界者。謂七識色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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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四處者。謂色聲意法處。一分者。謂除無

記無漏。為捨執著能捨能續諸蘊我故。觀察

有異熟。又異熟者。唯阿賴耶識及相應法。餘

但異熟生非異熟餘者謂眼耳等及苦樂等。

是阿賴耶識餘。此唯得名異熟生。從異熟生

故。云何食。幾是食。為何義故觀食耶。謂變

壞故有變壞者。境界故有境界者。悕望故有

悕望者。取故有取者。是食義。初是段食。由

變壞時長養根大故。二是觸食。由依可愛境

觸攝益所依故。三是意思食。由繫意悕望可

愛事力攝益所依故。四是識食。由阿賴耶識

執持力身得住故。所以者何。若離此識所依

止身便爛壞故。三蘊十一界五處一分是食。

為捨執著由食住我故。觀察食。又此四食差

別建立略有四種。一不淨依止住食。謂欲界

異生由具縛故。二淨不淨依止住食。謂有學

及色無色界異生有餘縛故。三清淨依止住

食。謂阿羅漢等解脫一切縛故。四示現住食。

謂諸佛及已證大威德菩薩。由唯示現食力

住故。

云何有上。幾是有上。為何義故觀有上耶。謂

一切有為故。無為一分故。是有上義。除法界

法處一分。一切是有上。以一切法中涅槃及

清淨真如是最勝相故。為捨執著下劣事我

故。觀察有上。

云何無上。幾是無上。為何義故觀無上耶。謂

無為一分故。是無上義。法界法處一分。如前

所說是無上。為捨執著最勝事我故。觀察無

上。由此所說差別道理。餘無量門可類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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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蘊界處差別略有三種。謂遍計所執相

差別。所分別相差別。法性相差別。遍計所執

相差別者。謂於蘊界處中遍計所執。我有情

命者生者養者數取趣者意生者摩納婆等。

於蘊等中實無我等自性。但是遍計所執相

故。所分別相差別者。謂即蘊界處法。由於此

處我有情等虛妄分別轉故。法性相差別者。

謂即於蘊界處中我等無性無我有性。由離

有無相真如用蘊等中我等無性無我有性為

相故。當知此中依三自性及多分依數取趣

無我理說三種相。

復有四種差別。謂相差別。分別差別。依止差

別。相續差別。相差別者。謂蘊界處一一自相

差別如色受等。分別差別者。謂即於蘊界處

中。實有假有。世俗有勝義有。有色無色。有

見無見。如是等無量差別。分別如前說。依止

差別者。謂乃至有情依止差別有爾所。當知

蘊界處亦爾。由依各別內身蘊等諸法種種

異故。相續差別者。謂一一剎那蘊界處轉。於

一身中蘊等諸法一一剎那性變異故。

問於相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耶。答了知我

執過患。問於分別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耶。

答了知聚想過患。問於依止差別善巧為何

所了知耶。答了知不作而得雖作而失想過

患。問於相續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耶。答了

知安住想過患。

又蘊界處有六種差別。謂外門差別。內門差

別。長時差別。分限差別。暫時差別。顯示差

別。外門差別者。謂多分欲界差別。多分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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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等流法。為因聞思所生慧。內門差別者。

謂一切定地。長時差別者。謂諸異生。分限差

別者。謂諸有學及除最後剎那蘊界處。所餘

無學。暫時差別者。謂諸無學最後剎那蘊界

處。顯示差別者。謂諸佛及已得究竟菩薩摩

訶薩。所示現諸蘊界處。

*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本事分中攝品第二

復次若略說攝有十一種。謂相攝界攝種類

攝分位攝。伴攝方攝時攝一分攝具分攝更

互攝勝義攝。

相攝者。謂蘊界處一一自相即體自攝。如

色蘊攝色蘊。廣說乃至法處攝法處。界攝

者。謂蘊界處所有種子阿賴耶識能攝彼界。

由彼種子此中有故。種類攝者。謂蘊界處其

相雖異。蘊義界義處義等故展轉相攝。蘊義

等者。謂色受等皆有聚義。雖相各異一切相

攝更互相望同一類故。界義等者。謂眼耳等

皆有能持受用義故一切相攝。處義等者。謂

眼耳等皆生長門義相應故一切相攝。

分位攝者。謂樂位蘊界處即自相攝。苦位不

苦不樂位亦爾。分位等故。如色受等雖同蘊

類。然苦樂等分位差別。樂位還攝樂位非苦

等位。如是苦位不苦不樂位還自相攝。如蘊

界處亦爾。

伴攝者。謂色蘊與餘蘊互為伴故。即攝助伴。

餘蘊界處亦爾。如色蘊與餘受等互為助伴

能攝五蘊。如是受等一一助伴各攝五蘊。如

蘊界處亦爾。互為伴故。一一皆攝一切界處。

方攝者。謂依東方諸蘊界處還自相攝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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蘊界處亦爾時攝者。謂過去世諸蘊界處還

自相攝。未來現在諸蘊界處亦爾。

一分攝者。謂所有法蘊界處所攝。但攝一分

非餘。如戒蘊但攝色蘊等一分。定慧蘊等但

攝行蘊一分。欲恚害界但攝法界一分。空無

邊處等但攝意法處一分。如是等。

具分攝者。謂所有法蘊界處所攝。能攝全分。

如苦蘊攝五取蘊。欲界攝十八界。無想有情

處攝十處除香味。由此道理於餘經中諸蘊

界處所攝。一切法能攝全分。

更互攝者。色蘊攝幾界幾處。十全一少分。受

蘊攝幾界幾處。一少分。如受蘊想行蘊亦爾。

識蘊攝幾界幾處。七界一處。眼界攝幾蘊幾

處。色蘊少分一處全。如眼界耳鼻舌身色聲

香味觸界亦爾。意界攝幾蘊幾處。一蘊一處。

法界攝幾蘊幾處。三蘊全色蘊少分一處全。

眼識界攝幾蘊幾處。識蘊意處少分。如眼識

耳鼻舌身意識界亦爾。眼處攝幾蘊幾界。色

蘊少分一界全。如眼處耳鼻舌身色聲香味

觸處亦爾。意處攝幾蘊幾界。一蘊七界。法處

攝幾蘊幾界。三蘊全一少分一界全。如是

諸餘法以蘊界處名說。及餘非蘊界處名

說。如實有假有世俗有勝義有所知所識所

達有色無色有見無見。如是等如前所顯。隨

其所應。與蘊界處更互相攝盡當知。隨其所

應者。如蘊一一攝諸界處。界一一攝諸蘊處。

處一一攝諸蘊界。如是廣說當思了知。勝義

攝者。謂蘊界處真如所攝。

如是攝相。隨諸世間共所成立。相攝道理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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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六種。一依處攝。如世間說。贍部洲攝於

人。阿練若攝於鹿。當知此中眼等諸根攝眼

等識亦爾。二任持攝。如世間說。繩等攝薪

束等。當知此中身根攝眼等根亦爾。三同事

攝。如世間說。眾人同事共相保信更互相攝。

當知此中同一緣轉。諸相應法更互相攝亦

爾四攝受攝。如世間說。主能攝錄自僕使

等。當知此中阿賴耶識攝受自身亦爾。五不

流散攝。如世間說。瓶攝持水。當知此中。諸

三摩地攝餘心心法亦爾。六略集攝。如世間

說。海攝眾流。當知此中色受蘊等攝眼耳等

亦爾。如前所說十一種攝。皆依此中略集攝

說。

問於攝善巧得何勝利。答得於所緣略集勝

利隨彼彼境略聚其心。如是如是善根增勝。

*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本事分中相應品第

復次略說相應有六種。謂不相離相應。和合

相應。聚集相應。俱有相應。作事相應。同行

相應。不相離相應者。謂一切有方分色與極

微處互不相離。由諸色等極微所攝同一處

所不相離故。和合相應者。謂極微已上一切

有方分色更互和合。如濁水中地水極微更

互和合。聚集相應者。謂方分聚色展轉集會。

如二埿團相擊成聚。

俱有相應者。謂一身中諸蘊界處。俱時流轉

同生住滅。作事相應者。謂於一所作事展轉

相攝。如二苾芻隨一所作更互相應。

同行相應者。謂心心法於一所緣展轉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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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同行相應復有多義。謂他性相應非己性。

如心不與餘心相應。受不與餘受相應。如是

等。又不相違相應非相違。如貪瞋不相應。善

不善不相應。如是等。又同時相應非異時。如

現在去來不相應。又同分界地相應非異分

界地。如欲界色無色界不相應。初靜慮第二

靜慮不相應。如是等。又有一切遍行同行相

應。謂受想思觸作意及識。由此六法於一切

位決定相應。隨無一法餘亦無故。又有染污

遍行同行相應。謂於染污意四種煩惱。由此

四法於一切時恒相應故。又有非一切時同

行相應。謂依止心或時起信等善法。或時起

貪等煩惱隨煩惱法。又有分位同行相應。謂

與樂受諸相應法。與苦受不苦不樂受諸相

應法。又有無間同行相應。謂在有心位又有

有間同行相應。謂無心定所間。又有外門同

行相應。謂多分欲界繫心心法。又有內門同

行相應。謂諸定地所有心心法。又有曾習同

行相應。謂諸異生所有心心法。及有學無學

者一分心心法。一分言謂攝一向世間善不

善無記法。如其所應。又有未曾習同行相應。

謂出世間諸心心法。及初後時出世後所得

諸心心法。初後時言為顯非先種類初念已

去及第二念等已去出世心心法是未曾習

性。

問於相應善巧得何勝利。答能善了悟。唯

依止心。有受想等染淨諸法相應不相應義。

由此了悟。即能捨離計我能受能想能思能

念染淨執著。又能善巧速入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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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本事分中成就品第

復次成就相如前已說謂於善不善無記法。

若增若減假立獲得成就。此差別有三種。謂

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

種子成就者。謂若生欲界。欲色無色界繫煩

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生

欲界。三界煩惱隨煩惱成就者依未離欲異

生說。若已離欲。或生上地隨所離欲地。即此

地煩惱隨煩惱亦成就。亦不成就。未永害隨

眠故。對治道所損故。如其次第。及生得善

者。隨所生地即此地成就。若生色界欲界繫

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

就。色無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

成就。及生得善。若生無色界。欲色界繫煩惱

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無

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

生得善。若已得三界對治道。隨如是如是品

類對治已生。如此如此品類種子成就。得不

成就。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未生。如此如此

品類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已得三界對治道

者。謂已得出世聖道。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

已生者。謂修道所斷。上品等煩惱對治已生。

如此如此種類種子成就得不成就者。謂已

永害隨眠故。

自在成就者。謂諸方便善法。若世出世靜慮

解脫三摩地三摩鉢底等功德。及一分無記

法。由自在成就故成就方便善法者。謂聞所

生慧等。雖先有種子。若離今生數習增長。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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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起現前故。一分無記法者。謂工巧處變

化心等。

現行成就者。謂諸蘊界處法。隨所現前若善

若不善若無記。彼由現行成就故成就。

若已斷善根者所有善法。由種子成就故成

就。亦名不成就。若非涅槃法。一闡底迦究竟

成就雜染諸法。由闕解脫因。亦名阿顛底迦。

以彼解脫得因畢竟不成就故。

問何等名為解脫得因。

答若於真如先以集起煩惱麁重。若遇隨順

得對治緣。便能永害此堪任性。名解脫得因。

若與此相違名無解脫因。

問於成就善巧得何勝利。答能善了知諸法

增減。知增減故。於世興衰離決定想。乃至能

斷若愛若恚。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