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經疏鈔問辯
阿彌陀經疏鈔問辯
易。
問。若以五法對三自性者。應以名相對依他。妄想
對徧計。楞伽。唯識。皆如此說。今何不然。楞伽云。彼
名及相。是妄想自性生。請觀生之一字。此即依他
起自性。分別緣所生也。非謂名相即是妄想。乃是
妄想之所生耳。如言舍利弗。鶖之所生。豈子即鶖
耶。
答。謂名相等三性錯配。又謂名相為妄想所生。非名
相即是妄想。而引楞伽之文以證。然楞伽乃云。彼名
及相。是妄想自性。則名相屬徧計。又分明下箇是字。
而無生字。魏譯唐譯皆同。其分配與汝所說相反。我
依古譯直述。是金口所出。將非之耶。將無別得梵本。
而欲更為一譯耶。又言楞伽唯識皆然。却是不曾見
楞伽來。可駭也。且五法入三自性。本出自楞伽。賢首。
清涼。據楞伽判頓教。不據唯識也。今論頓教。正當用
楞伽文。又不講唯識論。不必雜入。嗟乎。三譯文字。昭
如日月。今是譯人錯耶。世尊錯耶。吾不得而知之矣。
記取當來問彌勒。
問。引大本觀經證圓義。有多違妨。一者引他成巳
妨。他經圓意。不關此故。二者前後相違妨。今疏前
後多云此經勝於大本。及十六觀。乃要中之要。妙
中之妙故。三者分全混同妨。今疏判此為分圓。妙
宗判彼為純圓故。四者觀念混同妨。此經持名。彼
觀佛故。五者繁約混同妨。此經至要。彼文煩故。故
知不應引彼為此證也。
答。初通引他成巳妨。於中復二。一通大本。曰。二經一
體。不名巳他。良以無量壽經。五正譯。一參會。其本有
六。皆號大本。而今經乃名小本。是同為一經。但言有
多寡耳。何得判為巳他。如所引大本。或以一寶嚴樹。
或以雜寶嚴樹。則今經雖無此文。而其云七重行樹。
實以四字攝純嚴互嚴之義也。又所引大本。無量寶
華。出無量寶光。則今經雖無此文。而其云青黃赤白。
實以四種攝無量華光之義也。故疏鈔屢言經中具
有此義。但文省耳。正謂此也。是知大本當引。固不待
論。二通觀經。曰。觀經稍疏。亦非異體。良以於文或無。
亦於義實有。如所引觀經。佛既現六十萬億廣大之
身。而又現丈六小身。則今經雖無此文。而壽無量。光
無量。即廣大身故。與諸聖眾現在其前。即或現大身
或現小身故。例而推之。觀經有鳧鴈鴛鴦。豈今經之
極樂。只白鶴孔雀等耶。觀經有五百億樓閣。豈今經
之極樂。只七重樓閣耶。觀經有觀音勢至。豈今經之
極樂。只彌陀一佛。而缺二侍耶。又反而論之。今經有
七重欄楯。觀經無此語。豈彼之極樂。只行樹無欄楯
耶。今經有菩薩眾無量無邊。觀經無此語。豈彼之極
樂。只觀音勢至二菩薩耶。如是參合。故云文互見。而
義必周也。則大本原同一體。觀經亦復極親。引以為
證。非引圓覺證法華。引華嚴證涅槃之比也。二通前
後相違妨。前言其同。後不曾言其異。只說尤為簡約。
故稱要妙。以其簡而該也。非對散而名要。對麤而名
妙也。三通分全混同妨。此經雖曰分圓。正與觀經之
圓不異。何以故。觀經對華嚴。亦分圓故。蓋是同分別
教一乘之圓也。此別字。非藏通別圓之別也。四通觀
念混同妨。汝蓋以念字專屬持名。然觀經下品文云。
其人苦逼。不遑念佛。豈非觀即是念乎。今經亦說光
明無量。行樹樓閣。種種莊嚴。豈非觀境乎。又持名觀
想。同出一心。一心觀想。一心持名。皆得名為念佛也。
五通繁約混同妨。上巳詳陳言有多寡。義無差殊。不
勞更辯矣。噫。若入華藏玄門。則巳他前後。乃至繁簡。
相即相入。不可思議。故此經名不可思議。
問。西竺之言。稱梵語者。乃本乎光音天人之所傳
也。今言梵者。淨也。對華而言。文質之謂。蓋不足以
盡之。況彼梵音。豈有質而無文。此土華言。豈有文
而無質。儒稱文質彬彬。然後君子。釋稱文隨於義。
義隨於文。若彼質此文。則互有闕。輔行云。古來諍
競未生。西方之言。皆稱胡語。後因道士偽造化胡
經。方以葱嶺之西為梵。葱嶺之東為胡。今若以淨
釋梵而為質。豈可以亂而釋胡。致使文質俱喪也。
答。疏中文質。略借此間語而為影喻。意以梵者清白
之相。華者文彩之相。殊無大故。何必費辭。然古人既
取華對梵。必有義也。不可忽也。又引文質彬彬。甚為
不當。文質必兼。何以商尚質。周尚文耶。二代何以稱
聖世耶。優波離之淨戒。迦旃延之文飾。二尊者不彬
彬耶。蓋從其所重。固無妨也。又行之潔白者名梵行。
音之古淡者名梵言。奚不可以淨而釋梵也。況以淨
釋梵。出自古譯。清涼大師華嚴疏亦云。梵是西域之
音。具云勃㘕摩。此翻云淨。離染中極。故名為梵。夫離
染而言極者。正清淨之至也。又引文義相隨。以證文
質。然義之一字。安可為質。華梵尚不得稱文質。文義
顧可稱文質耶。又胡者。夷狄也。五天。贍部之中央。諸
佛之生處。槩之為胡者。謬人之論。非僧所宜言也。又
淨亂何可相對。淨是染淨之淨。非動靜之靜。而云以
淨釋梵。以亂釋胡。使文質俱喪。何言之無謂也。
問。妙宗云。教教四門。門門四悉。今何以四悉為門。
答。凡能引人入道者。皆可言門。四悉亦門也。妙宗意
謂教教各有四門。四門亦復各有四悉檀門也。無門
字者。省文也。不信此言。更參考天台下尊宿。
問。經通五人所說。餘四佛印。即同佛說。今言佛說
如聖王勅。不同臣下之言。有揚此抑彼之失。真諦
釋金光明經。偏讚本典。智者云。使愚者有忽他經
之失。不宜偏讚。今若云菩薩因人等者。華嚴多菩
薩說。維摩不二法門。皆菩薩說。涅槃夜叉說偈。法
華仙人傳經。豈以人微而忽其道。經云。依法不依
人。何得以人而判於法。若以人而判法者。則空生
所說般若。應入阿含。如來所說小乘。應歸大教。此
疑梗塞。願垂教之。
答。對臣子而尊君父。天理人情之至也。本非平肩人。
何得謂之揚抑。若謂真諦偏讚金光明為失。則智者
偏讚法華。亦乃有失耶。若云法華更無勝者。則華嚴
其可抑耶。世尊於法華讚諸經之王。於金光明經亦
讚諸經之王。隨宜而讚。皆是也。豈世尊亦有失耶。又
云。華嚴多菩薩說。至雜引夜叉等。然謂佛印者即同
佛說則可。謂即是佛說則不可。今百官所出政令。凡
巳稟國王者。豈即名之為詔書耶。又菩薩等既與佛
無別。何不自立。而待佛印。待佛印。則師資上下。了然
辯矣。況今只明此是佛說。不同餘人。不曾非詆菩薩
等。謂不得說經。何為作此無風起浪之語。助臣子與
君父爭高。於天理不順。於人情不安。況佛法耶。又云。
空生般若。應入小乘等。亦非也。今論人不論法。非有
羅漢說大法而我小之也。此等處本無人生疑。疑自
今始矣。因疑此。并疑經。遂不信淨土。其慎辭哉。
問。毗婆尸佛。至釋迦時。九十一劫。何故言二。若言
是大劫。應增一大字。況以大劫論之。八十小劫為
一大劫。但一劫有餘耳。
答。何不看鈔中首尾二劫四字。七佛。三屬莊嚴劫尾。
四屬賢劫首。是首尾二大劫否。首尾二大劫。正九十
一小劫也。分明是大劫。何必更加大字。唐譯成佛以
來十劫。云十大劫。什師止云十劫。即是十大劫也。亦
不更加大字。又云止是一劫有餘。一劫有餘。非首尾
二劫乎。思之。
問。何得說什師為千佛譯師。引父母為例。千佛父
母。乃在佛世。況父母與子。及侍者等。此人不多。無
他可並。惟權無實。無別所妨。今譯師則多。若羅什
為千佛之譯師。則義淨玄奘等例爾。若一切皆然。
何貴乎羅什所譯。偏堪弘讚。若譯師既然。則禪律
等例爾。聖人既然。凡亦應爾。則大亂權實。是故不
可。惟應守舊。
答。是何小視什師耶。因舉七佛。故曰七佛以來。若舉
八佛九佛十佛。安知不曰多佛以來譯經師也。若定
執七佛。則文殊亦定止是七佛師耶。釋迦亦定出自
伽耶城。今方成佛。而非成佛以來無量無邊劫耶。又
言必在佛世。是不知雖無文王猶興也。又引母佛子
佛侍佛者無二人。而譯經者有多眾。夫母一。子一。則
誠然矣。佛成道三十年。阿難始為侍者。佛弟子無量。
三十年都無一人侍佛耶。侍佛者有多眾。則阿難亦
無世世侍佛之理耶。又引義淨玄奘等亦應爾。諸師
凡夫亦應爾。復大不然。譯師更無勝劣耶。聖凡更無
分別耶。則今日四夷館通使。其智慧皆與什師等耶。
又言七佛譯師。天人所說。然安知天人止見七佛。而
未見七佛以前耶。如佛世老人求出家。而羅漢不知
彼八萬劫前之善根。汝又安能測什師多劫之因緣
耶。且鈔中初未嘗以舊說七佛為非。特以理度之。容
有多佛譯經之理耳。昔人云。旻法師。毗婆尸佛時即
為法師。又云。毗婆尸佛早留心。蓋遠指者。尋常以七
佛為率。而非定限七佛也。孟子曰。聖人百世之師也。
豈定限百世。而不能師二百三百世耶。許可人者曰。
此五百僧善知識。豈定限五百。而六百七百便不可
耶。讚老子云。無世不出。永嘉云。吾早曾經多劫修。何
必不使什師寬一佛地耶。此語且置。法華稱富樓那
七佛以來說法第一。又云。九十億佛以來。說法人中。
亦為第一。是金口語否。試展卷一觀之。
問。顯教者。脩多羅是也。密教者。呪是也。何乃以梵
語為密。華言為顯。為以東方不測西竺之言為密
耶。為以梵語在彼即密耶。若在彼即密者。則西土
無顯教。若此土不測彼言為密者。則此土典籍。傳
至西土。未翻譯時。亦應云密。若未翻譯。則不可測。
若巳翻譯。是則可知。若爾。何故云呪者非下凡可
測。
答。凡稱理二字下語句。須另著眼始得。蓋格外之譚。
不可拘文滯相。逐逐然以訓詁之法而等例之也。況
今非正釋經呪顯密時也。夫新學沙彌。莫不知經之
為顯。呪之為密矣。寧知影略借喻。權實無方。反覆轉
移。縱橫不礙。類而推之。世出世間。凡昭然易見者。皆
可言顯也。凡幽然難知者。皆可言密也。且必以不可
測為密。可測為顯乎。經中法華云。是法非思量分別
之所能解。維摩云。不知是何言。不知以何答。涅槃會
上。世尊拈華云眾。百萬人天。悉皆罔措。是經有時乎
不可測也。則經反成密矣。呪中。阿字是毗盧全身。吽
字是三解脫門。文殊五字呪。阿者無生義。囉者無染
義。是呪有時乎可測也。則呪反成顯矣。故知汝言梵
語為密。則西土無顯教。此方之言。西土不知。亦可言
密。以此為難者。皆繇執泥訓詁顯密二字之過也。且
顯密二字。是從來世間字義。欲發明經呪圓通者。取
此二字配之。非許氏說文。及古篇韻家。曾訓詁云。顯
者經也。密者呪也。則此二字。何為更不可別處一用。
故云。凡昭然易見者皆可言顯。凡幽然難知者皆可
言密也。試舉一例。論語云。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
則見者出義。隱者處義。既隱見是出處。何得釋中庸
莫見乎隱者。以見為明處。隱為暗處。隱見可以明暗
出處通用。顯密獨不可以經呪華梵通用耶。然此且
據外書而言。若以內典言之。顯密者。非即半滿新舊
之類乎。既以小乘為半。大乘為滿矣。何又云。悉曇章
生字之根本名半。餘章文字具足為滿耶。是半滿可
通用也。既以佛王三界為新。輪王十善為舊矣。何又
云。三德相即為新。三德不相即為舊耶。是新舊可通
用也。然此猶據比例而言。若的就顯密言之。既以經
為顯。呪為密矣。何又云。聲聞見八萬一人得道為顯。
菩薩見無量阿僧祇人得道為密耶。是顯密可通用
也。何於華梵而疑之。又此且就震旦。若通二土。亦可
東土華顯而梵密。西土梵顯而華密也。以上急為辯
疑。作是煩碎語。如實而說。夜半正明。天曉不露。爾從
何處辯顯密來。不見道蓮華荷葉報君知。出水何如
未出時。江北江南問王老。一狐疑了一狐疑。
問。前藏乘分攝中。言惟有二藏。一聲聞藏。二菩薩
藏。而緣覺即攝入聲聞藏中。何故今阿難持緣覺
藏耶。
答。二藏者。賢首清涼。依攝論及莊嚴論所出也。且合
緣覺聲聞為一藏。單菩薩為一藏。分合之常例也。有
何不可。譬如兄弟三人。二人同居一宅。一人獨居一
宅。亦何不可。而便謂既分二宅。不得名三兄弟耶。仲
兄附季弟之宅。非謂無仲也。緣覺攝聲聞之藏。非謂
無緣覺也。時合時分。固並行而不悖也。
問。金剛疏云。舍衛亦名舍婆提。此以人為名。昔有
兄弟二人。名舍婆提。故立此名。今何故云多賢人
故。
答。彼疏云兄弟二仙。夫世人兄弟聯登者。號多才之
門。今兄弟俱證仙品。謂多賢之國。亦奚不可。
問。前以無恃無怙而釋孤獨。所引證者。亦應同上。
語云君子周急不繼富。此但無財。何謂無恃。
答。定以無財貧窮名急乎。夫言孤獨。意該貧窮。言貧
窮。意該孤獨。鈔中非不普慈。其意甚明。何乃執泥孤
獨二字。以辭害意。假使一人無父而大富。須達亦給
之耶。假使一人有子而貧甚。須達以其非孤獨而不
給之耶。今養濟院。俗曰孤老院。豈其皆無父無子而
多財者耶。且鰥寡孤獨。乃有四種。其鰥夫寡婦。須達
決所不給耶。至於孔子。又豈止周無財。而孤獨之輩
皆在所棄耶。又怙恃是玄序中語。與此無涉。不可援
引。
問。亡僧全戒。先見佛者。此但心見。非是見心。以佛
色身對彼識故。若引華色見佛色身。善現見佛法
身。此正見心。有何不可。
答。佛法即是佛心。此僧寧守戒死。不破戒生。得佛心
矣。故梵網以戒為千佛心地也。得佛心者。是名見佛。
且所云心見者。為以何心見佛乎。若是妄心。妄屬虗
偽。不能見佛。若是真心。真無去來。真無生滅。無去無
來。無生無滅。即佛法身。何得不名見心。又云以佛色
身對彼識故。尤為不通。將謂彼既亡矣。彼識迅速。疾
於人行。先往佛所而見佛之金色身乎。則何殊人死
見閻羅也。安足取也。故須菩提之見佛。與此僧之見
佛。均之見佛法身也。何得不名見心。
問。迦葉身光。映蔽餘光。使不現故。名曰飲光。何故
云色。若吞餘色。應云飲色。何況色不可吞。以色對
光。逾明顯故。
答。繇色有光。無金色者。光從何來。色不可吞。光獨可
吞耶。夫吞之為義。體貼飲字。既知是映蔽之意。映蔽
餘色。使光不現。即名飲耳。豈真吞噉入彼腹耶。拘執
之病。一至於是。
問。拘絺羅下。應當言其入道因緣。然後論其答問
第一。若不爾者。則似此人。於外道法中。答問第一。
答。鈔中繇精勤故。正入道因緣也。以精勤二字。略攝
多種因緣。又云恐濫外道論議。不知外道具四辯才
否。況此專重發揚念佛。與會之眾。略敘而巳。今日不
作拘絺羅行實傳也。
問。羅睺下。應云是佛之子。然後消釋。義有所歸。若
不云者。下諸文義。都無下落。而亦迷却此人所從。
答。試觀佛為所障不即出家。及指腹等語。此人是佛
子耶。佛姪耶。佛孫耶。尚復迷却所從耶。
問。正宗初科。廣明依正。此乃生信發願起行之境。
今何故唯言生信境耶。
答。入道以信為主。經中說若有信者。又云難信之法。
信該行願故。信為道元功德母故。
問。此中應云須摩提。此云極樂。然後乃以餘名綴
之。何故不云本經極樂。但言他名耶。
答。經文若言有世界名須摩提。則應云須摩提此云
極樂。今經文乃言有世界名極樂。則應云極樂者。梵
語須摩提。此不易之法也。況下文舉安樂安養等餘
名巳竟。而以極樂總結。前後照應。明亦甚矣。
問。天台諸處所明四土皆以同居為第一。乃至寂
光第四。今何以寂光為第一耶。
答。從劣而勝。同居第一。從勝而劣。寂光第一。喻如登
仕者先九品而至一品。序爵者先一品而至九品。皆
可也。有時而言兄弟。有時而言弟兄。皆可也。今不講
四教儀。不須費辭於無益之地。
問。經云無有眾苦。但受諸樂。苦樂有於多種。應以
四土簡之。如妙宗鈔說。今若直言無二死苦。故名
極樂。但以寂光。失下三土。以寂光淨土方離二死
故。九品往生。惟上上品。方分離變易。上中。上下。方
離分段。其餘六品。二死全在。豈二死在。不名極樂
耶。故須細釋。方免此妨。
答。多種苦樂。勝劣不同。自有鈔文在後。繇同居以至
寂光。四種顯然。何謂不細釋也。今文總明無苦。故詳
舉諸苦巳竟。而以二苦結歎。言蓮華化生。則便離分
段。一生不退。則終離變易也。然謂中下六品。二死全
在。全之一字。死之一字。大為不可。變易可說尚存。分
段何云全在。略說有三。一者。分段乃有質有礙。故有
生死。大本云。生彼國者。皆清虗之身。安得有分段死
也。二者。只聞從蓮華中生。未聞於蓮華中死。故此經
云。及其人民。壽命無量。大本云。若我成佛。國中有情。
壽有齊限者。不取正覺。智者大師云。生彼國者。即得
壽命永劫。共佛菩薩齊等。安得有分段死也。三者。死
必有生。未聞彼國有死此一華中。別生彼一華中者
智者大師云。但生彼國巳。即得無生法忍。未有一人
退落三界生死業縛者。安得有分段死也。離生死苦。
故願求生。生死問於娑婆。求生何益。慈雲懺主云。彼
國無復生死。無為居士云。彼國身非分段。二公縱不
足信。智者大師猶不足信乎。若據伏惑斷惑。而曰未
斷惑者。有分段死。乃此土修行則然耳。豈不聞淨土
是帶惑往生。故殊勝異常也。如極樂與諸世界等。何
智者云。釋迦佛時。大有眾生見佛。不得聖果者。彌勒
出世亦爾。而獨讚極樂也。況極樂果報不可思議。毋
以名相拘之。
問。古人以夏仍飛雪。冬積堅冰。釋清涼山。有人難
云。若爾。應云清冷。故知涼之與冷。宜應別焉。
答。夏仍飛雪。冬積堅冰。不得云清涼者。此齊東語也。
夫五臺夏雪冬冰。至今猶然。而古稱萬菩薩所居。何
無一菩薩為正其錯。改作清冷山耶。以其曾無炎暑。
故號清涼。正涼冷通用也。又曰。不寒不熱。乃名清涼。
寧知不寒不熱。則和之謂耳。春溫夏熱。總之屬陽。秋
涼冬冷。總之屬陰。故可通用也。何必瑣瑣焉較涼冷
二字於無益之地。亦惑矣。又法數釋唐譯清冷。亦曰
清瀅涼冷。
問。清涼潤澤。不可以劫火不可使其熱涸等銷之。
何則。萬法從緣。變化不測。真如性非生滅。尚自隨
緣。淨土雖曰唯心。寧無轉變。若不轉變。是頑礙物。
何足為妙。是故經云。欲冷則冷。欲煖則煖。欲滿欲
淺。皆隨人意。故知不必以不熱不涸而釋清冷潤
澤。
答。若只平常說箇清冷潤澤。凡水皆然。何得西方獨
擅功德之名也。如必以不變為頑礙之物。佛言。劫火
所燒時。我此土安隱。是亦可謂之頑礙耶。例而推之。
油鼎不能爛惠公之手。汝縱以為頑礙手。烈𦦨不能
燔摩騰之經。可亦以為頑礙經耶。猶未也。鬼母傾家
屬不能啟如來之鉢。外道誦千呪。不能飛稠師之衣。
文殊盡神力。不能出女子之定。日可令冷。月可令熱。
不能易四諦之法。汝以為披頑礙衣。持頑礙鉢。入頑
礙定。說頑礙法耶。劫火洞然毫末盡。青山依舊白雲
中。是則此土尚不曾移易一絲毫許。而云淨土寧無
轉變可乎。無量壽經論云。勝過三界道。究竟如虗空。
虗空還可轉變否。水火風難。大三災所不能動之地。
故勝過三界也。又引寶池隨意之文以證轉變。尤為
不可。寶池是自心受用之樂。劫火是外難侵逼之苦。
外難可侵。則繇境不繇心矣。尚得為隨意轉變乎。果
如汝言。寶池必可乾涸。金地必可銷鎔。行樹必可摧
殘。樓閣必可傾毀。然後為妙土耶。又前言二死全在。
今言劫火可燒。則極樂乃成穢土耳。豈理也哉。
問。五方之屬五行。乃震旦之世數也。於其西域。尚
未盡通。況十萬億土之外極樂乎。若極樂在娑婆
之西。而屬庚辛金者。則從是西方巳去。不可說不
可說佛剎。皆在娑婆之西。皆屬庚辛金。盡雨白華。
理豈然乎。若西方屬金。而雨白華。娑婆在極樂之
東。應屬甲乙木。而常雨青華。何故佛說法華。而雨
大小赤白。何況極樂蓮開四色。而更有間雜等耶。
故知不應以此五行。而判彼佛土也。
答。鈔文先敘多種雜色天華。正意巳竟。後出言外餘
意。故安亦可二字。言亦可西方屬金。以表白業。蓋取
雜色中之白華。何曾說彼國純白華耶。如此分別。何
必引蓮開四色而為證也。又此經單舉白華以該餘
色。故微露世尊巧妙勸導之神機耳。可與知者道。未
易與拘士譚也。棗柏以八卦判方隅。其世界亦不少。
未可議其為非也。如以娑婆西去。世界無量。不得皆
名西方。意以東看成西。西看成東。不知華嚴以東方
表不動智。文殊從東方無量剎來。其國皆名不動。夫
既以東方為不動。則娑婆看之成東。彼世界外看之
乃成西耳。何得仍名不動。善財南詢。以南方為正位。
意亦如是。噫。若入華嚴玄門。盡世界可名西。盡天華
可名白。正西之時。不礙五方齊現。正白之時。不妨五
色爛然。他方他色。即入融通。亦復如是。
問。自歸於佛。當願眾生。此則以他對巳而稱為自。
自為能歸。佛為所歸。何故以歸依自佛釋之。禪宗
元有此語。恐難施於教乘。理論則可。事則不去。
答。這裏是什麼去處。說能說所。又云。禪宗難施於教。
低聲低聲。不獨迷禪。兼亦迷教矣。何謂迷禪。無佛處
不得住。有佛處急走過。試買草鞋行脚三十年。抱著
箇能歸。走盡天涯覓所歸去。如何是佛。即汝便是。汝
既是佛。則為所歸。能歸者畢竟在甚麼處。何謂迷教。
華嚴云。念念自心。常有佛成正覺。法華云。自知當作
佛。圓覺云。始知眾生。本來成佛。而四弘誓云。自性佛
道誓願成。豈不覽也。又既云理論事論。何不看此是
稱理下語。而復云於理可。於事不可。判禪教為兩途。
隔事理成二物。悲夫。
問。經云。轉輪聖王百千種樂。不如忉利天一音之
美。乃至他化天百千種樂。不如極樂樹中一音之
美。此中以多為能況。以少為所況。乃是以多況少。
何故云以少況多。若云極樂一音。勝如他化百千
種樂。此乃以少況多也。
答。疏云。以少況多。釋今經也。今經先言極樂風樹之
音。後言百千種樂。正以少況多故。鈔中乃引大本。則
先人天。後極樂。方是以多況少耳。何不審也。雖然。以
少況多。以多況少。將天比地。將地比天。朝暮四三。爭
論且止。
問。起信疏云。不退有三。初則十信初心。未嘗斷惑。
位非不退。但生彼國。無有退緣。是故不退。後之二
種。方是斷惑不退位人。此如天台所判九品。其義
是同。故知生彼土人。雖然皆名䟦致。初一種多。要
至無生。萬中一二。何故槩云頓超。而勝四教諸不
退者。弘讚大乘。理則應爾。抑揚太過。恐生諍競。
答。起信三種不退。鈔中自開。不須援引。今是總明不
退。以讚念佛。殊勝功德也。且四教都言到某處方不
退。則未到時。應有退緣。此經直言不退。是但生彼國。
畢竟當證無生。故異諸教。豈貶諸教為不美也。蓋世
尊悲心太切。既說諸教。猶恐利鈍不一。或墮退緣。今
以一法該羅。更無退者。乃相助諸教。速成弘濟。非與
諸教諍勝負也。當名和合。云何反說起諍。況前八地
文中。說無生極易。今此䟦致文中。又說無生極難。何
前倨而後恭。忽揚而忽抑也。豈不是諍競。
問。須陀洹七生者。分段生死也。一生補處者。惟有
一分無明。一變易生死也。故圓教初地。至妙覺位。
有十一生。皆約變易而論。所以法華有增道損生
之說。故知二種生死。不可雷同。豈得以須陀洹與
補處並。生西方者。補處甚難。下品生人。至阿羅漢。
尚經多劫。何況七生。而須陀洹位在中品。
大師
慈心太煞。讚經可。然再宜緩欵。使他莫測。
答。鈔中引三果四果聖人。去佛處尚遠。正比況讚歎
一生補處之難及耳。殊無須陀洹並於補處之意。來
說與鈔文略不相蒙。今此駁難。反成我義矣。奇哉。況
釋經貴圖令人易知。何必使他莫測。
* 續問答
有當問。而前問不及。自設為或問如左。
問。大本此經一體。既聞命矣。然大本三事。此經似
無。一。因地六八大願。二。願後廣修諸行。三。往劫五
十三佛。此經既無。何名一體。
答。只消經中阿彌陀佛成佛以來一句。上之三義。攝
無不盡。一者。言成佛。則必有本成之因。大願為因。在
其中矣。二者。言成佛。則必有助成之緣。眾行為緣。在
其中矣。三者。言成佛以來。則必有所繇來。佛佛相承。
在其中矣。一句而該三義。故曰尤為要妙也。又持名
亦具三義。彌陀萬德之名。無一願不包羅。無一行不
體備。無一佛不貫徹故。
問。此經既重持名。只宜以持名證圓。何兼取依正。
答。重持名者。言其為功之約。欲行人持少得多。非謂
一經只說持名。更無別義也。故此經以自性為體。以
依正清淨信願往生為宗。多義證圓。無足疑者。
問。文殊揀勢至念佛。謂諸行是無常。念性元生滅。
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今教念佛。何也。
答。玄敘中明無念之念。六方中明逗機之廣。巳見大
意。猶有未盡。今更論之。楞嚴謂因果勢必相符。念佛
是以無常生滅為因。而求真常不生滅果。故曰殊感。
然隨時而讚。則門門各異。刊落一切。獨顯耳根。如實
而說。則法法皆圓。念佛耳根。有何差別。蓋常不出於
無常之外。不生滅性。在生滅中。故菩薩雖知諸行無
常。而不廢行門。雖知念屬生滅。而不忘攝念。明於此
義。則知上智念佛。當處有念。當處無念。中下念佛。繇
乎有念。入於無念。何殊感之有。
問。為惡之人。未嘗願生惡道。而自然墮落。則為善
亦爾。念佛者。信行足矣。何以願為。
答。為善如登。為惡如崩。登高則難。崩下則易。易故不
願而獲。難故非願不成。且本師莊嚴淨邦。實惟四十
八願。普賢導歸極樂。亦以十大願王。故經中願生彼
國。疊言之不置。豈徒然哉。
問。歷代祖師。皆因參禪得悟。念佛亦有悟否。
答。試問渠悟者悟箇甚麼。豈非破生死惑。得自本心。
脫然如大寐之得醒耶。若向是誰念佛處覰破。一生
參學事畢。更說往生。巳是不唧留漢。雖然。一生彼國。
即得不退菩提。則終當大悟耳。尚何問參禪念佛為
同為異。
問。往生呪功德。何言不及持名。且平等稱之。亦奚
不可。必此揚抑。
答。此有二義。一者。較論功德。則念佛功德。六方佛讚。
其往生呪未有此文。故華嚴念佛三昧。名無邊海藏。
即不可思議功德也。二者。隨逐時宜。則無定法。有時
隨宜。持名第一。有時隨宜。持呪第一。今重持名。非揚
抑也。蓋易地則皆然耳。
問。天如謂參禪念佛。門戶雖不爭多。却不許互相
兼帶。今體究念佛。得非兼帶乎。
答。疏鈔巳見大意。今更詳為決疑。言不許兼帶者。良
繇念佛者。自疑與參禪異致。念外求禪。參禪者。自疑
與念佛殊歸。禪外覓佛。心分二路。業不專精。故所不
許。今念佛者。即於念上體究。不曾別有作為。即拳究
手。即波究水。是一非二。何得名兼。縱名為兼。如是之
兼。非世之所謂兼也。兼亦何礙。勢至以念佛心。入無
生忍。佛兼禪也。普賢以不可思議解脫。往生安樂。禪
兼佛也。故永明謂有禪有淨土。猶如帶角虎。而圓照
稟單傳之旨。亦以淨土密修。是皆兼而不二。一而常
兼者也。復何疑哉。
問。前解晝夜六時。謂彼無日月。唯以蓮開鳥鳴為
晝。蓮合鳥棲為夜也。今云晝夜六時。出和雅音。則
無棲時矣。似與前解不類。
答。大本所云鳥棲。棲者。止也。止謂不飛。非不鳴也。吾
窻前叢竹。羣雀暮棲。按更齊鳴。而不失節。是且棲且
鳴也。況彼土之鳥。佛力所化。出音說法。何可思議。
問。疏云。華嚴圓極。此經分圓。圓全攝此。此分攝圓。
然圓無全分。全中有分。圓即有段。分中非全。圓即
不徧。如月在水。寸水全月。如風在樹。片葉全風。分
全雙乖。圓義不成。
答。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知者。無全無分。始得名圓。不
知者。可全可分。正所以為圓也。如曰全中有分。圓即
有段。然月落千江。月分為千。風入萬竅。風分為萬。全
中分也。而實無千無萬。何慮圓之有段。如曰分中非
全。圓即不徧。然窻楞之月。一隙而巳。橐籥之風。一掬
而巳。分非全也。而全體是月是風。何慮圓之不徧。真
如可分分而證。無明可分分而斷。即全而分。即分而
全。亦何礙焉。故華嚴號大不思議。維摩號小不思議。
即此全攝彼。彼分攝此之義也。既不思議。故無全無
分。而又可全可分也。是乃所以為圓極之教也。胡可
以常情測之也。
△復次。孟子曰。孔子聖之時者也。時。
即儒之圓也。而子夏子游子張。各有聖人之一體。冉
牛閔子顏淵。則具體而微。信如全中有分。圓則有段。
未聞孔子之圓。因各得其一體者。而遂割截成段也。
信如分中非全。圓則不徧。未聞孔子之圓。因一體非
全體者。而遂局隘不徧也。若云圓自屬具體者。然具
體而微。微對巨得名。巨與微。即全與分之謂也。是故
圓全攝此。此分攝圓。圭峰所以楷定圓覺者。萬世不
易之至論也。比而例之。孔子全攝諸賢。諸賢分攝孔
子。亦猶是矣。又何疑焉。
問。能詮體性。其隨識門四句。末云非本非影。夫非
本非影。頓也。頓則八識俱空。而列之隨識門。何也。
答。圭峰本清涼所敘十體。約之為四。予以其簡而明。
故全用之。清涼疏云。取楞伽等經頓教中義。八識雖
空。而說唯識。又云。本影四句。於一聖教。圓融無礙。方
為究竟甚深唯識道理。其義深玄。思之可見。
問。大本三輩往生。上輩者曰。捨家離俗。而作沙門。
則在家者。將上輩無望歟。
答。佛為眾生說法。隨時隨機。固無定法。一法也。有此
處立而彼處破者。有此處輕而彼處重者。觀經為王
后說法。但就所修之勝劣而定其品。大本為一切人
說。故普該僧俗。而僧與三寶之列。世間法俗宜遜僧
故也。若極論其理。但破除煩惱障礙。即是捨家離俗。
固不必問其髮之有無。人之緇素矣。
問。共命鳥。鈔云。今作人首者非。而山海經鳥之人
首者頗眾。何以非之。
答。不謂鳥類無人首也。但此共命。若果人首。法華諸
經當有明註。而止言二首。不言二人首。焉可杜撰。況
山海經曾無共命鳥名。其中鳥之人首者。如人首而
一足。名曰蠹𩇯。人首而二足。名曰鳧溪。人首而四目。
名曰顒顒。則一首耳。非二首也。有三首者。名曰瞿如。
則鳥首耳。非人首也。瞿如三首。共命二首。蓋彷彿相
似也。自應例以瞿如而稱鳥首。豈得以畫工塑匠為
憑準乎。
* 答問
** 答虞德園
前與彼辯者。姑置勿論。更辯之。前辯是折伏狂愚。今
辯是與賢智者平氣商確。乞勿作一例視之。極知居
士愛我。必欲此刻為全書耳。我今此辯。亦如居士愛
我。惟諒炤是幸。
** 共命鳥
非也。巳改作恐非矣。然不可不辯。共命不專極樂。雪
山五天竺皆有之。法華諸經屢取為喻。註釋者止言
兩頭。及翻譯名義俱然。曾無人身之說。即雞頭摩所
傳圖繪。然亦無存。亦未聞何經傳載此五通菩薩言
是人身也。豈得以工匠所作為準憑耶。故前辯云。有
經論出載則可。且極樂地平如掌。無有諸山。今裝塑
西方。竟作山形。安可信也。時人于古聖賢註疏。恒求
其錯。工匠人所作。反蹈常襲故。不敢作一語辯正。獨
何歟。又云蛇身亦得稱帝。夫蛇身者。尚稱為帝而不
稱為蛇。今人身者。反不稱人而稱鳥耶。故前辯云。既
是人身。不得稱鳥。愚意蛇身者。膚鱗鱗如蛇皮耳。非
真蛇也。若真蛇者。將橫身而稱帝歟。則儼然一蛇。何
以御臣民。將正身而稱帝歟。則無手無足。裊裊如竹
竿。何繇而立。何繇而坐。何繇指揮動作。而行政事。乃
至神農牛首。亦狀貌似牛。如沛公龍顏。班超虎頭之
類耳。若真雙角指天。兩耳披風。針其毛。長其喙。世所
謂牛頭馬面者。閻羅王之部卒也。人將走而避之之
不暇矣。故昔人謂外紀不可盡信。而共工頭觸不周。
王充辯云。既不周號為天柱。共工力能觸之使折。何
以戰而不勝。此論不徇舊說。痛快千古。今之共命。恐
亦類是。
** 白鶴
按政和圖經云。鶴有玄黃蒼白。白為最良。穆天子傳
云。天子至巨蒐二氏。二氏獻白鶴之血以飲天子。如
尋常白鶴。畜者頗眾。何必以獻至尊。若其獻者。必珍
貴異常。世所希有故也。稍有黑毛。非真白鶴。若真白
鶴。毛羽純白。不肖兒童時。聞一博古老人所說。高瑞
南亦聞之可證。又引鵝鷺亦白。然此等原不以白為
貴。不可以例。如鶴白。鸚鵡白。龜白。鹿白。兔白。象白。皆
以白為貴。世所希有。鶴之純白。正是此類。請更詳之。
** 耳所未聞目所未見
經云。尚無惡道之名。即耳不聞此名也。不過極言其
決無惡道耳。若云亦必談及惡道。當有聞者。則彼土
目中且實見鶴雀。寧止耳聞。據此。應改文云尚有惡
道之實。何況有名耶。前以彼怪行文倒說。不知其意
若此。
居士奇卓之才。淹博之學。震旦國中等埒無幾。今在
禪門。正儒釋二家望以為赤幟。而隨之轉移者也。不
宜反為拘名滯相者所惑。宜以大方之論。折其小見。
圓通之旨。破其偏枯。使正法大明於世。以報佛恩。乃
分內事。柰何塞毗耶不二之門。較東西於曲徑。撤燈
王師子之座。爭尺寸於繩牀。非所望於後身之金粟
也。如不肖者。不希法師之位。不慕善知識之名。不貪
求四眾歸仰。即謗滿天下。甚而覆瓿代薪。亦任之而
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