慨古錄
慨古錄
不躬之。擊鮮烹肥。種秫釀酒。甘膬充滿香積厨中。間
一扣扉而入。則酒氣拂拂。遶繩床間。經年不一省青
猊座。其他一瓢一笠。荷錫雲遊。禮洛伽。瞻峨眉。得青
源。參少林。一生之事巳畢。竟不知五蘊六塵四禪八
解為何語矣。此湛師慨古錄之所由作也。湛師振起
叢林之意。大旨在定官制擇住持。考試度制遊行。似
不專在於律。然律與戒。相為表裏。則欲群空門萬有
不齊之眾。使之眺首抑心。而奉空王之三尺者。舍律
其何由焉。是錄真佛法之金湯。而迷途之寶筏矣。昔
山谷老人之答普覺也。謂妙德法界不容一塵。普賢
行門不剩一法。如轉輪藏。轉者誰轉。止者誰止。一念
正真。權慧具足。若能如是觀者。即絕眾生生死流轉。
即具普賢一切行門。不如是觀。雖八萬四千寶目。遍
入五千四十八卷。字字照了。[┬/(ㄇ@土)/凡]觀水磨。竟是何物。常
生不動道場。即此以為佛事。普覺欣然曰。我今有六
十衲子坐夏。而山谷老人為轉此法輪。省老翁無量
葛藤。今湛師方與十方善知識。展華嚴妙義。試以慨
古之意。剗盡一切虗浮之見。而能以入微一念。領會
於佛諦之先。則經中十萬偈。與四十八品。皆一言可
蔽。而不慧不自附於恒河沙之供養可矣。
弟子祁承㸁漱手書
No. 1285
慨古錄
無名叟 著
丁未季夏之望。無名叟喟然而嘆。二三子問云。和尚
何嘆。曰。去古日遠。叢林之規掃地盡矣。佛日將沉。僧
寶殆滅。吾懼三武之禍。且起於今日也。能無嘆乎。二
三子曰。敢問其略。無名叟曰。坐吾語汝。昔我
釋迦如來。曠劫難行苦行。成就未曾有法。用付摩訶
迦葉。囑令護持。代代相承。作人天之眼目。維眾生之
慧命。所謂如來一大事因緣。出世本懷。惟此而巳。故
如來付法之際。懸讖未來法難。令受法者。立誓堅持。
無令斷絕。師子尊者。知宿業之不可苟免。復憂道法
之不可無寄。故預尋法嗣。囑往他國。然後罹難。達磨
大師受般若之囑航海而來。致使六度受毒。乃謂二
祖曰。吾始來此。多遇毒藥。甞自出試之。石為之裂。今
得子授受。能事畢矣。不復救也。遂付衣法曰。內傳法
印。以契證心。外付袈裟。以定宗旨。後代澆薄。疑憲競
生。云吾西天之人。言汝此方之子。憑何得法。以何為
證。汝今受此衣法。却後難生。伹出此衣。并吾法偈。用
以表明。授受既終。乃奄然而化。後二祖囑付三祖曰。
汝受吾教。宜處深山。未可行化。當有國難將作。吾有
宿累。今要酬之。汝宜深晦待時行化。觀諸祖用心。可
謂至殷至重。無忘佛囑者矣。厥後風穴灋堂痛哭。大
陽遙囑浮山。莫不皆深體祖佛授受之意。非苟然而
巳也。所以自唐歷宋。龍象接踵而起。今之諸方。絕口
不提此事。間有稱善知識者。究其授受之源。全無的
據。如來慧命。將絕於斯。可不悲夫。問曰。善知識者。既
受佛祖付托之重。當以無量方便。無量忍辱。提接四
方。使學者親附。是以前輩師資之間。親於父子。今也
動輙譏呵。自行不端。學者疑憚。古人之心當不爾也。
曰。誠如子言。師僧寔過。然而逆順二儀。皆原古範。要
且順適當時。逆為今日。何也。彼時大士。善根純熟。容
易成辨。其猶良馬見影而行。今時頑鈍。苟不痛劄。安
肎即行。故霜雪不嚴。無從顯松栢之操。砥石非堅。何
由利刀劒之鋒。是以大士求偈於羅剎。不患其食血。
輪王聽法於提婆。豈厭惡人。但求自利。不問其人。至
如二祖立雪齊腰。初祖猶呵其輕慢。臨濟叩黃檗三
度。賜六十痛棒。慈明參汾陽。唯聞詬罵。慈明接南公。
一味譏呵。復有用酒肉為探竿。以斬猫為佛事。當時
及第高門。初未甞以為疑憚。不之學也。子試思之。於
言學道。為復欲彰師僧之德耶。為復欲度自己生死
耶。若唯欲彰師德而學者。利寔歸他。學之奚為。若欲
自度生死而學者。利實在我。何責師僧。況乎曠劫以
來。流浪六道。亡而不返。而中間細推。聖賢超越。我之
沉迷。日夜精勤。無補萬一。而何暇責於他人耶。且世
間傭作資利之徒。呵罵在前。鞭杖在後。皆不之顧。唯
圖獲利以資其身。豈汝欲脫生死。就無量樂。視為他
人之事。而辭勞苦耶。且人之欲其子之識字。延師唯
恐其師之不嚴也。即鞭杖日施而不敢怨。況汝欲求
無上妙道。而唯欲師僧之親愛汝耶。曰。古之用逆者。
間為一二利根而設。非謂槩施之叢林也。若純以逆
用。何能容千百眾乎。故知慈愛者攝眾之要樞。不可
廢也。曰。子徒知上古千百眾同居。而不知千百眾之
心。一皆以求道之心為心也。且如世有奇寶。知者不
遠千里而觀之。否則咫尺之間。不獲覩也。是豈寶之
能親踈人耶。亦由其人之重不重耳。夫學者之欲出
生死。莫先於道。道之所依。莫如知識。而知識者。間世
而後有之。幸而出現於世。學者將不遠千里而往依
之。惟恐其不我容也。豈敢責知識之不相親愛耶。昔
者浮山遠。天衣懷。與眾同參葉縣省。共七十餘人。省
一見即呵之曰。汝輩踏州縣僧。來此何為。我那有間
飯養你閒漢耶。叱之去。眾不為動。遂取水潑之。眾又
不散。復以灰撒之眾皆怒。捨去。惟懷遠二人。端坐如
故。省曰。彼皆去矣。爾胡不去。遠曰。久慕和尚道德。不
遠千里而來。豈因一杓水。一把灰。遽即去耶。省曰。爾
二人既真為佛法。此間缺典座。能為之否。遠曰。弟子
願為。懷得參堂。一日省他出。眾不堪枯淡。乞煑佳粥。
遠因為六和粥。粥熟省還。共赴堂竟召問知事。今日
有施主設齋耶。答曰無。堂中納襯耶。曰無。如此則此
粥從何所得。曰。問典座。於是遠自首云。某甲見大眾
枯淡。實自為之。省曰。爾如此好心。待他日為住持時。
為之不晚。何得私盜常住物。做人情耶。令知事估遠
衣鉢。值幾何。悉歸之常住。逐遠出眾。遠懇求再三。皆
不之允。轉求諸山尊者并檀越。乞求挂搭。省大怒曰。
我道爾不是好人。汝欲以勢位壓我耶。速去。遠曰。如
此則挂搭不敢望。但上堂時容某一聽法。足矣。省始
頷之。遠寓山下他寺廊房。省一日見之。問曰。爾住此
幾時耶。曰。巳半年矣。曰。還常住房錢否。曰無。曰。此常
住房。爾何敢盜住。速須還他去。不爾。我當告官。遠即
化與之。而別住城中。每見省。則轉加敬容。於是省歸
山。告眾云。葉縣有古佛。汝等宜知之。眾云。古佛是誰。
省曰。如遠公。真古佛也。一眾始驚。盛排香華。入城迎
歸。省特為上堂。面付佛法。自古今以來。法堂付法。唯
遠一人而巳。且遠職當典座。用常住物。供常住僧。於
理無虧。估賠巳甚。何更逐之。住他寺房。於省何有。不
還房錢。則告官相逐。省為太過矣。而遠公終不為移。
予觀其心。真如須彌山王。八風吹不能動。美播萬世。
皆省公成就之也。若今時人。見如此事。公議紛然。則
何處有芳馨。如遠公者矣。吁。去古日遠。吾安得無嘆。
二三子曰。是誠然矣。然叟之所嘆止是耶。曰未也。吾
欲悉數之。恐子之煩於聽也。姑為子言其大者。昔漢
明帝時。佛法東來。人未之信。五岳道士。競生障礙。置
壇於郊。用火燒驗。然後邪正始分。人心歸向。男女剃
髮為僧尼者。將及萬人。創白馬寺以居之。自後歷代
帝王。共隆此道。凡名山巨剎。莫不皆由降勅建造。其
住持者。皆名僧碩德。素為一眾所推。或天子詔迎。或
大臣論薦。非有勅旨。不得住持。故有私造寺院。并私
自住持之禁。其間領眾之多。每至千百而上。未甞以
為疑也。今之叢林眾滿百餘。輙稱紅蓮白蓮之流。一
例禁之。致使吾教之衰。莫可振救。夫紅蓮白蓮之教。
本皆俗人。於沙門何預。其所有書籍。多暗昧之言。不
可與人知者。釋氏之典。則皆前代聖王。選人翻譯。勅
賜入藏。沙門講演。必登堂升座。四眾同聞。與彼夜聚
曉散私相傳習者。逈然不同。而皆同類禁絕。豈不悲
夫。三聖人之設教。其旨趣本同。鹿則欲使人改惡遷
善。去邪歸正。脩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細則欲使人正
心誠意。破有出空。以至超生脫死。證果成道。皆一貫
也。後世有不肖者出。豈三聖人之教有不善耶。良由
種性不同。不能一齊其化耳。故曰堯之子不肖。舜之
子亦不肖。以舜堯之聖而不能化其子。又何尤乎三
聖人之徒。多不肖耶。且夫三代巳降。其間篡位竊國
之士。曾有不讀聖人之書者乎。然不聞以是故。廢儒
書而罪尼父也。又其人例皆王臣。何甞以是故禁爾
人為官耶。今沙門之中。固亦有不肖者矣。然未至若
是其甚也。而沙門之流。於此之輩。曾無一人所預。何
嚴甞若此之切耶。然沙門其類繁多。種性不能一齊。
非佛之教不善。而國家設教未盡善耳。何也。且先代
之度僧。必由考試。中式者與之給牒披剃。今時度僧。
立例上銀。既稱貧僧。安能納牒。而
太祖祐於例外。致使無名之流。得以潛之。然則此之
流類。滿於天下。幸有叢林師德講論。宗教傍談。因果
罪福。地獄天堂。攝伏其心。使賢愚好惡。有所分辨。故
賢者衣冠濟濟。禮貌堂堂。不肖者一皆反此。今也槩
禁講演。非惟賢愚不可辨。仍恐世間不成安立矣。何
也。彼無名之徒。常道有所不聞。更不以佛法訓導之。
不知置此輩於何處耶。夫如此之流。既不知儒禮。又
不諳佛法。無鄉山可戀。無妻子可牽。倘有不軌之徒。
一呼而應。其依附如鷹犬。其狂悖如狼虎。不知此時。
將何法以收之。故吾謂非佛法之不善。而制法之不
盡善耳。且先代聖王。見一高僧。敦請出世。座下容五
百一千二千。乃至三千同住。日夕講論。尚不能盡佛
之深妙。復不能盡挕頑類。今也。欲禁其不談。豈今之
輩。皆聖賢之資。不須學耶。為復任其狂悖而不必學
耶。由是而推。執政者盡禁講經論道。而資彼無名者
流。狂悖懶惰。以為是者。其猶返戈倒授而養成其惡
也。豈若因敝制法。防其未然。則吾釋氏受賜多矣。曰。
如所論。則理或可當。未審何所設制得合其宜。而使
法久住於世也。曰。我恐不得其人。如房融褚遂良許
由之輩。如得其人。制之何難哉。據其所制。不過四種。
一曰定官制。二曰擇住持。三曰考試度。四曰制遊行。
官制者。如先代武臣。受茅土之賜。各蓄家臣。由是武
強文弱。天下分崩。而我國朝以文制武。柔制於剛。不
受其咎。豈不為制之得宜也。
太祖制僧錄司官八員。曰。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
覺義。左右紀錄。乃至僧綱僧會。非洞明道學。德行可
推者。莫堪此職。奈何至柔之教。受制於儒者之門。其
猶萌芽之木。處於磐石之下。雖有參天之能。豈能伸
其志哉。致使真正高賢。蔑視如介。棄而勿顧。不肖之
徒。或上銀請納。或囑托人情。曾何知節義廉耻。乞尾
哀憐。教顰模範。又何甞諳宗律教乘。如有首領。欲望
其治於下者。吾不知其可也。書云。已不正而欲治人
者。未之有也。且宰相之任。必須俻諳民情。乃可稱職。
朝廷為作養人品。故翰林不受考察。不典政務。況我
塵外之人。區區受制於人。致使有道之者。遁世不見矣。
如欲重隆此道。必須將僧錄司。制為客司。不受左右
司所轄。考選有道德者主之。僧綱僧會。以才德入試
中選者領其事。必須調屬不受府縣所制。是之謂端
其本。然後清其源。治之為不難矣。住持者。此為道德
之任。非苟然者也。所以前代住持。必推一方有道德
者。有司推舉。朝廷勅住。或為世主知名。持詔演道。由
是千百共居。人不之疑。今也不然。才德一無所有。道
學有所未聞。世緣頗足。便名住持。致使叢林衰落。禮
義絕聞。更兼官府。不辨清白。動輙行禁。使真道者退
身不就。而不肖者百計鑽謀。佛法愈衰。叢林愈薄。復
有屑屑之徒不知大體所開。纔出家來。苟圖聲譽。以
為己任。急急於名利之場。或私創山居。或神廟家祠。
男女共住。或典賃民房。漫不可稽。欲望古時千百同
居。其可得乎。所以欲使法道之興。必先乎住持。苟得
其人。何愁佛法之不揚。小人之不革。世獘之不驅。顛
亂之不正也。盡禁一切無名住持。并私創庵院。及神
祠男女共處之流。其敝可以槩之也。考試度者。右之
沙門。一以試經。中式者。方與給牒披剃。故得免其濫
為。今
太祖將禪教瑜伽開為二門。禪門受戒為度。應門納
牒為度。自嘉靖間。迄今五十年。不開戒壇。而禪家者
流。無可憑據。散漫四方。致使玉石同焚。金鍮莫辨。如
欲盡稽其敝者。凡出家者。必須十夏為限。如鈍根不
能考試。但有德行可稽者。雖不識字。亦須本師與諸
山住持保結。上銀二等。上等三兩。下等一兩。僧綱司
起送。律司。披剃給牒。但不許收徒。其利振者。經律論
定為三學。亦以十夏為則。次第起送入試。能誦律者
復取本師。與諸山耆舊稽行結狀。與之給牒剃度。凡
三年。朝廷差僧錄司官。巡案各省。題場考試。并考察
各寺住持賢否。如三場中式者。起送赴京。僧錄司官
題請復試。中式者就職管事。其賢否升降。一如有司。
如此則賢愚可辨。混濫可稽。人才可得。佛法可安。野
無曠民。國有常課。比今之禁僧者。不知以為何如也。
禁遊行者。古人以生死不明。遠涉江湖。參求知識。故
有行脚之稱。今則不然。一以焚香為由。間踏州縣。訪
探名山。似名行脚。去古實遠。然則習以成風。不能禁
絕。凡欲遠遊於千里外者。必於本司。批給執照。然後
許其遠出。不爾。則如私行論。如千里內者。但照牒而
巳。如叢林見行脚者至。必討執照。并度牒登簿。以便
稽查。如無執照度牒者。不許容留。若人情苟納者。查
出。則私行私納。一并究罪。如欲共住。將牒呈納庫司
乃可。如欲起身。則查無過咎。付還度牒。如此則負罪
迯匿者。莫之能混。如此則比今之所謂。禁遊食僧道。
并來歷不明者。何啻萬一矣。所以世態之久。不能無
敝。因敝制法。聖人常規。養習成風。古今大病。若非至
人深慨末世。細掬其源。何能成其純化。吾觀儒門。自
三王以降。叛欵極多。皆由前代聖賢。斬革斬余。以至
於今。所以歷代朝制。各有不同增減不常者。莫不皆
因時所制也。即如求士一節。自訪賢良而後孝廉。自
孝廉而詩賦。目詩賦而文章。而今又禁生員。不許擅
入府縣。以及舉人有考察之制。假如今之生員不以
考而取。則其敝害蔓延。君子小人。莫可能敕。然文章
寔學。非可濫為。然亦有夤緣之弊。況我出家之徒。朝
方出家。暮可為僧。安能一齊其化。是故予謂欲齊其
化。必須考試。依此四條。不攝自齊。不令而行。不言而
喻。其在是矣。
曰。古云鬚髮落地。高超五百大劫。所以帝釋尚生渴
仰。乃云能勾我生釋迦牟尼佛。正像法中。剃除鬚髮。
受具足戒。為大比丘。只如摩登伽女。宿為優人。戲着
袈裟。猶能證果。如師所度議。考試得度。十無一二。豈
能如今之廣耶。苟不能如此。則斷一切人之善根。是
豈佛祖之心耶。曰。吾聞珠玉之為寶者。以世間所稀
有故也。既稱僧寶。豈人人所易為乎。乃如金章紫綬
之榮。人皆知其為貴。非君子苦志於寒窻。而安可得
之哉。苟常人慕其榮。而可濫為之。則君子於常人何
分焉。而貴賤何別焉。而又誰肻苦志於寒窻耶。又如
秀才。一登黌門。則終身優免。出於常類。苟不考試得
之。而誰不效尤。苟可效尤。則朝廷作養人才。何所施
焉。吾謂聖賢之資不易得。使其漸種善根可也。然亦
不必定須剃髮。如儒門者流。豈能盡戴烏紗然後讀
書耶。必自童稚而後成就於無心矣。吾謂聖賢之位。
不可妄竊。故須考擇也。且前輩沙門。王侯仰重。過於
至尊。設使如今之流。有何所長。而處王侯之上。古云。
佛法付囑國王大臣者。豈盡不欲使惡人負慢而付
囑耶。盡欲使揀辨賢愚。作佛法永久之計矣。司府既
失揀辨。其濫為之謬。遍於天下。莫之能救矣。何也。古
之考試為僧。尚不能免其一二漏網。今之槩無憑據。
則漫不可究。故或為打劫事露而為僧者。或牢獄脫
逃而為僧者。或悖逆父母而為僧者。或妻子閗氣而
為僧者。或負債無還。而為僧者。或衣食所窘而為僧
者。或要為僧而天戴髮者。或夫為僧而妻戴髮者。謂
之雙脩。或夫妻皆削髮。而共住庵廟。稱為住持者。或
男女路遇而同住者。以至姦盜詐偽。技藝百工。皆有
僧在焉。如此之輩。既不經於學問。則禮義廉耻。皆不
之顧。惟於人前。裝假善知識。說大妄語。或言我巳成
佛。或言我知過去未來。反指學問之師。謂是口頭三
昧。杜撰謂是真實脩行。哄誘男女。致生他事。官府不
究其端。一槩禁輩。子謂不可斷人善根。吾謂不可絕
佛慧命。謂孰長矣。假如中試得度。則知僧之難得。非
惟各為其道。又且競慕其榮。利根者日夜讀習。鈍根
者生勝渴仰。其種善根者。不亦多多矣。若不以學問
為重。則賢愚不分。將佛法視之蔑如也。可謂愚者得
其計。而智者空資嘆息矣。書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
其器。又云才難而聖賢甞云。人皆可以為堯舜。途之
人可以為禹。又云。才難之歎者。豈非聖賢必欲得器
也。設使珠玉。如瓦礫之易得者。烏足云其為貴為寶
也。子宜思之。曰。聖賢擇器。不可濫為。理果有在。所以
經云。毋以穢器貯於甘露。此之謂也。前云住持之任
必出王侯召住。此恐未盡然也。何也。即如六祖以下。
馬祖百丈大溈南岳之輩。皆自住山。然後為帝王所
知。不聞有詔住之說。若云必須考擇。受帖住持。則人
競於名譽。而實學皆喪矣。曰。子不知時世之相異矣。
且如上古。傅說之親於版築。太公之釣於渭水。諸葛
之臥南陽。子陵之隱富春。莫不皆蘊玉而待諸售者。
以有別寶者。不惜萬乘之尊。躬造而聘之。今也不然。
帝王不出禁門。賢者苟不就試取仕。則聖賢之路。幾
不絕乎。且前代之時。道德隆盛。帝王仰重。常遣近侍。
遍訪山林。得一尊宿。必迎歸供養。故有內道場之說。
今也僧尼不許入於禁門。豈古時之可比也。夫住持
之任。非尋常之務。實為佛祖代化之位也。既云代佛
祖之位。豈泛泛之徒。可以僭之耶。且沙門輩遍滿天
下。苟不以道德之師。力主其事。將何以補其化也。故
必須悟大知見。其大機用。然後握金剛王寶劍。提佛
祖正令。淘汰人天。使宗風不墜。是佛祖之所付囑者
矣。是國王大臣護法之心也。今也末法澆漓。真風墜
地。上下之名分混濫。叢林之禮義絕聞。有一兩擔米
之檀那。住一三眾之小廟。彼此朦朧。虗消歲月。謂之
住持。故予不能不興吊古之歎也。吾又謂住持者。乃
聖賢之師也。夫師之位。非易易言者也。孟子云。患在
好為人師者也。彼大賢也。猶云患為人師。況天人之
師。而可濫據乎。故天台大師亦云。吾不匡徒領眾。則
位在六根清淨。由領眾故。祇在五品矣。故吾謂師之
位。不易易言者矣。且父母之養子。竭盡劬勞。受禮祇
得四拜。待師之禮。必以九拜。可謂倍之倍矣。不知師
之功德。何所超於父母。而禮過於彼耶。盖謂父母祇
養色身。利祇一世。身滅則識投他處。而彼此不憶故。
師友成我法身。利實曠劫。所以古之住持。有小參。夜
參。茶話。普說。入室。上堂。日無有空。提𢹂學者。恩宜過
彼。故曰生我者父母。成我者師友。昔汾陽大師一夜
不說小參。見一胡僧。持錫而至。勸請云。會有六人成
器。胡為不說夜參。言訖而去。次日上堂云。胡僧金錫
光。請法到汾陽。六人成大器。勸請為敷揚。由是慈明
谷泉等。六人成道。且一夜不說小參。聖僧勸請。日日
提携。則恩德豈不過於父母。故香嚴悟道。則遙禮溈
山。乃云溈山大慈。恩預父母。當時若為我說破。何處
更有今日。由是而觀。則知師德非常。法華所云。有能
竊為一人說一句者。是人即如來使。應以如來供養
而供養之。今也不然。諸方各剎。上堂小說槩不之聞。
間有一二商確者。亦不過依經傍教而巳。其次皆世
諦流布。不足聽也。懸說懸談。抽釘㧞楔。舉世不聞。非
謂故不談也。此事非親證親悟。莫之能矣。大抵叢林
多有不識字者主之。其領徒不過三等。上者勸其作
福。次者令其應務。再次者平交而巳。其賢者不耻下
問。向徒弟學經。其不賢者。恐弟子處我之上。見其習
學。怒云。你不老實脩行。學此擬裝大漢耶。又云。學此
口頭三昧奚為。何不老實脩行。敢問老實者何謂也。
若守其志誠。無所教誨。則師義不成。何也。師者摸範
也。且如世間好人。初不識字。其所行之事。與孝悌合。
故曰。入則孝。出則弟。汎愛眾。而親仁。雖曰未學。吾必
謂之學巳。如此僅可自利。何能教於人也。假如有人。
見其行之端方。請之訓子。其人必却曰。我不識字。安
能教汝子耶。是可以稱老實矣。若自無所識。而受弟
子者。實為虗妄。烏得為老實也。如此則一拜猶名濫
受。況九拜乎。故黃蘗云。爾輩噇酒糟漢。我行脚時。見
草窠下有箇漢。見略有氣息。便布袋盛米供養他也。
若是爾輩這等容易。則驢年去未夢見在。良久云。還
見大唐國裏有禪師麼。答曰。諸方各剎。領眾匡徒。豈
不是禪師。蘗云。不道無禪。只是無師。其意謂。不道無
禪。要如馬大師一喝。使弟子三日耳聾。這樣大機大
用的師沒有。惜哉今時。非唯沒有禪與師。要如撥草
瞻風之學者亦少矣。何也。間有一二到知識所。曾不
有真實工夫吐露。只要許他一箇是。即歡喜。以為得
印證矣。若用抽釘拔楔手段。削去他的所重。或移換
他知見。便謂屈抝他的。忿然去矣。此猶是第一等有
志氣英豪者。又有一等。宗教曾不之聞。出家又且不
久。便去守山。或復坐關。稱善知識。誑諕人者。且古尊
宿。行脚經年。煩厭叢林。而自亦頗有所得。然後守山
及坐關。養其平生所造之學。豈區區出家。一無聞見。
便擬僭耶。只如觀音菩薩莫大聖賢。尚云從聞思脩。
入三摩地。普賢菩薩。位隣極聖。猶云願我恒隨三世
學。古之人。必依知識千百同居。日夜參究。遞相發明。
互申問答。尚不奈何。未悟且置。只如悟後。猶依知識
一二十年。商確古今。窮盡差別。本師許其出世則出
世。不爾。則終身隱遁。不知今時之輩。既不依於知識。
又不近於叢林。豈有不學而自悟者。縱然自悟。從誰
印證。得法於誰。將何憑據。若云不假師承。不須印證。
則正像法人不如今耶。我誰欺。欺天耶。欺人耶。還自
欺爾。嗚呼。不意汎濫。一至於此。若非國王大臣。整此
頹綱。此世此弊。莫能救矣。所以住持。必須考試才德。
然後可以持衡也。而復有慨者。更為子舉其數端。惠
子。所問。昔者洞山介公。七歲時學般若心經。向本師
自拉其面曰。經言無眼耳鼻舌身意。某甲現有眼耳
鼻舌。何得言無。師驚曰。吾非汝師。當別參去。又圓悟
大師。讀法華經。至屎尿臭處問本師曰。屎尿何得上
於經本。師曰。子根性太利。可遍參去。二人皆成偉器。
今之師僧。見弟子有英俊之資。便乃關門就養。不許
其動步。何也。恐近好人。不附於我也。欲望其成器。其
可得哉。昔者古靈禪師行脚回。本師令其揩背。靈撫
背云。好座佛殿。只是無佛。師即張目視之。靈曰。佛雖
不靈。且能放光。本師誦經次。靈作偈曰。世界許大
不肻去。鑽他故紙欲何為。本師曰。見汝發言有異。曾
見什麼人來。靈曰。某甲曾見百丈和尚來。於是本師
普集大眾。請弟子登座。靈即昇座。告曰。靈光獨耀。逈
脫根塵。但雖妄緣。即如如佛。本師即豁然大悟。禮拜
起云。何期老朽。得聞至教。可謂賢師矣。又鳩摩羅什。
幼從鬱頭藍弗。學小乘法。後鬱頭藍弗。復從羅什學
大乘教。是知師無定位。各就其長。非如父子之一定
也。且師不能從弟子學。其失利且置弗論。只如班輩
所關者。亦不肻就學。何也。或云我是他師父輩。或云
我是他師公師大輩。豈可反就彼學耶。夫學者叩其
所長。奚論班輩。不見文殊。乃釋迦九世太祖。猶坐佛
側。行弟子禮。彌勒與八王子同師妙光。實為釋迦八
代班輩。何以補處釋迦。迦葉阿難法門昆仲。阿難猶
稱二祖。清源石頭。同師六祖。石頭復為清源之嗣。如
上聖賢。何曾以班輩為隔。以法為師。乃萬古不磨之
式。今人[古*川]不以古人為法也。
古之為宗師者。高提祖印。活弄懸拈。用佛祖向上機
關。作眾生㝡後開示。學者參叩不及處勸其日夜提
持。不記年月。然後悟入。今之宗師依本談禪。惟講評
唱。大似戲場優人。雖本欲加半字不得。學者不審皂
白。聽了一遍。巳謂通宗。宗果如是易者。古人三二十
年參學。竟為何事。豈今人之根。利於古人耶。由是而
推。今之談宗者。寔魔所持耳。
古來十八家判教門人。各擅己宗。皆有悟入。所以諍
論。有不巳者。今之講師。無經不講。求其悟入。恐或未
然。
古時叢林。間有尊宿自遠方來。必排香迎請。擊鼓升
堂。懇求法要。近來諸方。為住持者恐彼師勝我。學者
不敢自專。如此風規。絕世不聞矣。嗚呼。
古之出家者。必曰五夏以前。習學律儀。五夏以後。方
乃聽教參訪。自優婆塞而後沙彌。彌而後比丘。比丘
而後菩薩。非徒有名而巳。階級次第。皆由學問以分
其後先。今也纔出家來。便以剃頭受菩薩戒。謂之直
受。門風大體。全然未諳。不二三年。稱善知識。遞相聾
瞽。大可悲夫。
古之首座者。乃秉拂之位。盖堂頭不能日日上堂。首
座代說。故謂秉拂。然必以發明見地。曾受許可。為眾
所推。然後點茶白眾。表明師承。方乃就位。商確古今。
發揮蘊奧。勘驗學者。亞次堂頭。今之首座。不通一經。
不識一字。師承無據。但有幾家供養。辨得幾擔米。設
得幾堂供。便請為之。所言發揮蘊奧。勘驗學者。斥為
閒事。一味不言。是其談柄。宛其所以。非不言也。世諦
雜話。未甞無之。如此以稱人天師者。可為一笑矣。
古之出家者。本以生死為急。晝夜參究。孜孜矻矻。曾
無別念。若不了悟。則一二十年。曾無自歇。所以外道
亦云。無暇剪爪。今之出家者。纔入空門。便學自在。現
成受用。所謂生死。視為閑話。有等好事者。營謀世務。
興建寺宇。以為能事。比彼學自在者。似乎勝矣。如能
因果不差。福報非無。生死到來。恐難抵敵。昔者楊岐
大師。輔翼慈明。親總十年院事。暨乎住楊岐時。殿宇
頹敗。執事者請代脩營。却曰爾輩生死未明。脚跟未
穩。那有閑工夫。幹此餘事。以偈却之曰。楊岐乍住屋
壁踈滿床盡撒雪珍珠。縮却頸。暗嗟噓。番憶古人樹
下居。一時叢林。以為佳話。不知實為良範矣。
古之帝王。創制梵剎。選有道者住持。轉揚國化。今則
不然。皇上造寺。費經百萬。選童子住持。謂之替脩。
替脩者何謂也。經云。將謂如來惠我三昧。無勞我脩。
而今始知身心本不相代。且如來不能惠人三昧。而
童子豈能替。
皇上脩乎如此。則薦舉者妄立異端。空耗國本。有辜
聖心。大可哀哉。何也。夫住持之任。位侔佛祖。非三二
十年精操苦行。博煉宗乘者不能也。若愚童子住持。
非唯宗教不揚。抑亦規矩不振。所費巨金。當復何圖。
自天人以降。乃至昆虫。皆有無子之苦。多見沙門。勸
人出家。曾不願其無子。乃云輪迴之本。在乎貪愛。捨
愛出家。當得解脫。故經云恩愛相結。愛不能離。父父
子子。常在纏縛。觀其所言。極為有理。且不知自已半
世未滿。恐絕其後。繼十餘代。十歲之童作三代祖。較
彼勸人。自相顛亂。其無知者。置之。為法師者。亦復如
此。可為一咲。且孟子云。患在好為人師。童子稱師。寧
不愧乎。由是而推此輩。皆孟子罪人也。
戒經云。君王不拜。父母不禮。鬼神不敬。如此則沙門
之徒。履出塵行。貴超人天。何以今之流輩。毋論富貴
貧賤。或妓女丐婦。或大士白衣。但有衣食可資。拜為
父母。棄背至親。不願廉耻。作忤逆罪。在明教中。逆之
大逆。在佛教中。割愛出家。當為何事。
右之所謂齋僧者。我佛在時。有分衛之設。早往乞食。
午歸聽法。盖緣後世不堪。故開齋僧之門。令學者安
心在道。施主漸種檀度之因。其緣盖為行道者之所
設也。今之沙門。不諳大體。以為齋僧者。皆為燒香行
路之所立也。若將此米。講經行道。恐差因果。是不知
所謂因果者矣。
大凡出家者。所修二事。曰慧曰福。慧者聽教參禪。以
及博學經書是也。福者執勞負勤。營運供眾是也。所
以六祖肉身菩薩。尚乃八月磑坊。丹霞天然悟道。猶
以三年槽厰。乃至溈山興座。雪峰飯頭。故百丈有一
日不作。一日不食之戒。時輩纔出家來。便學大漢。手
不沾水。坐消信施。即且置。我恐行行之師。皆爾上輩。
受其血汗之供。能無慚乎。
昔者世尊入滅。摩耶夫人。自忉利天下。如來從金棺
中湧身七多羅樹。為母說法。弟子問曰。世尊巳斷情
愛。如何滅度之後。天人哀懇。曾不一[(厂@((既-旡)-日+口))*頁]。佛母來時。即
湧棺說法耶。答曰。我為末世不孝眾生故也。所以六
祖遺金奉母。五祖山門養母。睦州織履供親。敬脫擔
母聽學。皆不敢背於親者矣。故孝行鈔云。大孝釋迦
尊。歷劫報親恩。然則沙門流。棄親出家者。盖為生死
事大。出於萬不得巳。如儒者遠家就學。非不孝親也。
圖成名以報效其親。沙門之所以辭親者。亦望成道
以度其親也。故釋迦成道。父母及眷屬。七萬生天。諺
所云一子受皇恩。全家食天祿。不意時輩。自圖安逸。
假名出家。生死之念全無。求道之心何有。不假十年。
子孫數輩。終其身而不一省其父母者。豈吾教之謬
也。實在人耳。
昔者摩訶波若波提。乃佛之姨母也。欲求出家。佛不
之許。姨即轉凂阿難。阿難為請。佛云。女人出家。減我
正法千年。阿難曰。蠢動含靈皆有佛性。豈女人獨無
耶。如其有之。云何不令出家。外道聞之。以為佛心不
普。如是啟請再四。佛告阿難。若彼女人。能將我八敬
法者。乃可出家。否則不可。八敬法者。百歲比丘尼。見
二十歲新戒比丘。應承迎禮拜。二十歲新戒比丘。見
百歲比丘尼。不應承迎禮拜。百歲比丘尼。見二十歲
新戒比丘。應脩供養。二十歲新戒比丘。見百歲比丘
尼。不應脩供。乃至說過等亦如是。阿難領旨。教誡波
若波提。波若波提願脩敬法。佛云。猶減正法五百年。
今也沙門。多有傍女人住者。或有拜女人為師者。或
女人為上輩。公然受沙門禮。而漫不知為非者。所謂
減正法者。不其然乎。
夫佛之為教。以慈悲為主。以和合為眾。故四海同居。
彼此一休。雖住千百眾。猶一人而巳。今則不然。或師
範誡訓過嚴。或道反議論不合。便欲殺身以報之也。
或造揭帖。或揑匿名。徧遞縉紳檀越。誘彼不生敬信。
破滅三寶。使彼此皆受地獄之報。寔可傷矣。何也。不
間律制說四眾過戒。謗三寶戒。皆十波羅夷羅所收。
梵語波羅夷。此云棄。犯者永棄佛法邊外。故謂之棄
也。唯破和合僧。則七逆罪收。彼果有過而告諸外人
者。律所謂有根波羅夷。彼果無過而告諸外人者。律
所謂無根波羅夷。故知有根無根。皆犯謗罪。所以朔
望布薩不許沙彌盜聽者。蓋佛祖恐沙彌無知。向外
人說。故深防之也。今則不然。諸方學者。自負英靈。幾
登法位者。多墮此謬。自損福祉。受三塗報。皆由不讀
戒律故也。
佛法自漢明初乘凡出家者。帝王待之上賓。宥於物
外。後來出家者眾。不能槩其賢愚。故開試度之例。以
利鈍不能盡攝。而我
太祖於試度之外立例。納度上銀五兩。則終身免其
差役。超然閒散。官府待以賓禮。今則不然。凡納度之
後。有田當差。有人當丁。迎官接府祈晴請雨。集儀拜
牌。過於亭長。夫欲遠累出家。而不知反增其累也。且
俗人當里長子姓百十。皆止一戶。更無二役。僧家則
不然。毋論一人二人。以及千百。皆要人人上納。似又
不如俗人之安省也。又俗人納農民者。則以優免。終
則就仕成家。而不知僧者何所圖而上銀納光頭役
使耶。若遲緩不納。則星牌火急催迸。過於他役。則執
事者當細推之。
古人所謂方丈者。即住持之位也。後之住持者。不能
說法。故別請法師。代主其席。今乃謬擇有世緣者。濫
立方丈。而法師稱為法雲房。吾不知其所出也。古時
並無抱本飯單之說。後時有等老宿。飽飫叢林。聽法
無厭。座上之師。是其下輩。盖為堂中無位。故在外隨
喜。若准古規。猶為不可。豈以新進晚學。敢效其尤。所
謂盜法之滅。非此之謂乎。
古之坐禪者。擔粮褁米。不遠千里。親近知識。盖欲參
問故也。時輩自進堂來。曾不請問。只是亂闖。遣昏敵
散。資為口實。老寔念佛。以為談柄。乃至十期二十期
曾未發明以期多故。便稱首座。聾瞽後人。舉世皆然。
莫之能敕其可哀歟。不可哀歟。
公府之治人者。在於刑政。沙門之齊眾者。在乎禮樂。
故凡有不如法者。必罰之跪香。或至罸齋。甚者出院。
古之出院者。為眾所棄名同死罪。律制被棄比丘。不
與同宿。犯波逸提。被棄者愧。不敢立於人前。今時沙
門。視叢林為戲場。眇規矩為閑事。乍入乍出。不受約
束。其猶世人𢬵一死罪。而刑政無所復施矣。嗚呼。
古之施主。請僧齋醮者。必選名德預俻香儀。叩請者
三。而沙門必以三辭乃就。盖謂德不堪應供故。道不
能度生故。今時沙門。或認門徒。或求薦帖。或用禮謀
求。何處有三辭之說乎。
古時叢林。凡有國士入寺。必上堂說法。以慰其遠來
之意。如此風規。絕不聞矣。
古時檀越人家有喪事。師僧往吊。必登座說法以資
亡者。其次則遠棺念佛。並無跪拜之禮。今之沙門。不
體古規。毋論男女老少。一往拜禮。吾不知於禮。是耶。
夫沙門之體。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戒經有不拜
父母之說。父母劬勞。尚云不拜。彼少年男女。有何恩
德。一槩禮拜。可為一笑。
古之沙門。帝皇之所重。如忠國師。天子扶輿自若之
䫫。有效其尤。多生傲慢。故有大士垂慈。行下劣行。或
含垢忍耻。或敝衣惡食。或跪階就乞。欲使傲慢之徒。
各知分耳。今時有等為法師者。不體古意。妄意效顰。
嚴整法服。跪街乞錢。學者持樂吹打。人不以為耻。彼
以為得志。吾謂不然。夫法王之位。人天所尊。循街跪
乞。有辱大體。譬如朝士雖貧。豈有循乞之理。古所謂
裨販如來。非此之謂乎。
世稱焰口。即相應之法。所言相應者。乃三密嚴持之
謂也。口密誦呪。手密結印。心密觀想。是以古師授受。
必擇行解相應。堪紹灌頂者。方為傳授。如緣起文中
所說。今所言行解相應者誰。只如觀想者必須坐禪
集靜。靜功若就。則於一念靜心流出。所謂變大地作
黃金。攪長河為酥酪。非偶然也。近來新學晚輩曾不
坐禪。又不習觀。伹學腔科。濫登此位。非唯生不可利。
仍恐損已福祉耳。不可不知。
古叢林之有書記。錄一時聞見善惡事實。及堂頭示
眾法要。如朝廷史臣。名非浪得也。今但寫誦經疏文
而巳。當代賢否之事。善惡之跡。莫得而聞焉。嗚呼。
經云不事餘天。又云鬼神不禮。盖擇所依也。佛恐新
學沙門。不知所擇。擎事於彼。成其眷屬故也。所以乞
食比丘。不許入外道屠膾之家。有其由矣。今之沙門。
毋論神廟天祠乃至人家享堂。苟衣食可足。皆往住
焉。是非不懼來生。為其徒黨眷屬。但云火燒眉毛。且
圖眼下無事耳。
大聖人以無緣慈。運平等化。故座下不減四眾。男女
之所往來也。今時執政者。以為傷風敗俗。故不許入
寺燒香。聽法。似不究其端矣。何則。傷風敗俗之事。多
出於親鄰眷屬間。往來習熟。非朝夕之故。豈於稠人
廣眾之中。而有是事乎。故書云。十目所視。十手所指。
其嚴乎。又云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凡講經處必以千
百同居。豈千百人中。無一二忠信。而肯容其如是胡
為耶。吾一生之內。所聞傷風敗俗之事。僧道十無其
一。俗人十居其九。為復是俗人本分而不必禁耶。為
復不為傷風敗俗耶。抑豈盡燒香聽經而然耶。舍此
責彼。是不究其端矣。
昔者大士捨全身而求半偈。常提賣心肝以酬般若。
藥王然身謝法。輪王身當床座。其求法之誠。一至於
此。子見京中學者聽經。希圖單布。意初不在經也。若
法師有緣者。每人散布二三疋。少則一疋布。多者為
勝。少者蔑如也。苗有緣法師出世。薦帖如符。除聖上
不可致。其餘無處不求。故一人多有五六處討單者。
寔可笑矣。
昔者慧滿禪師。勅住弘濟寺時。證果寺尼。出入宮禁。
僣行無度。滿即集眾擯黜。尼訴於東宮。遣詹事杜正
倫解其擯事。滿執法不從。眾懼禍及。遂強解之。尼後
謝過。滿終不悅。且彼尼者。宮闈所重。非常可比。尚不
容僣越。今也一女大士。略有世緣。沙門之流。百意奉
承。不知其耻也。
昔者智正法師。住終南山聖相寺。二十八年不涉世
緣。凡有著作。弟子智現。執紙筆立侍。隨出隨書。曾不
賜座。一日足跛心悶。不覺仆也。師猶責之曰。昔人翹
足七日。汝今纔立顛仆。心輕故也。今為師徒者。一語
呵及。則終身不近矣。悲哉。
所謂坐禪者。謝絕世務。安置靜居。直如有氣死人一
般。方能學道。所以古之學道者。多以巖居樹宿。木食
草衣。前輩坐禪。皆遵素約。近來淳風大變。槩習奢華。
首座辨齋。必先於眾。眾亦競為奢侈。莫可救止。且學
道者。貴於清淡無水安心在定。是以世尊捨萬乘之
榮。而直至雪山飡松食柏。豈其無可辨耶。盖為道必
於無求乃得也。今之坐禪者。自無所出。干求施主。營
謀一年。樂享三月。以三月之享。換其一年之勞。未為
得計矣。
夫僧者。續佛真燈。繼佛慧命。是其正務。古人不得前
人印記。終身不敢歇心。故汾陽大師。歷參七十二員
善知識。㝡後見首山。方乃放參。乃云萬古碧潭空界
月。再三撈摝始應知。然後為其法嗣。接其原派。從上
尊宿。莫不皆然。菲繼真燈。曾無回祀之說。今時沙門。
曾不見為真燈。故回禮為師。或慕虗名。或依勢道。或
圖利養。或謀田宅。或於本師聞氣。棄舊從新。回禮於
他。舊師眇然視為閒人。曾有所謂繼佛慧命。故改易
師法乎。或有一等。守其愚見。以前師無所知者。以為
親師。坐禪聽經者。謂是首座師父法主。師父視之尋
常。究其所以。無他。將佛之慧命真燈。視為兒戲。曾不
知為出世之緊要也。哀哉。吾惓矣。休矣。不復與子言
也。且夫子聖人也。其作春秋。尚云知我罪我。其惟此
書。我何如人。而敢恣口輕言世之得失也。然欲與此
世此時。共扶正法。繫此大節。如有罪我。我何敢辭焉
問曰。前云試度內度。皆
太祖所設。今時極當。如師所議。爾來邊餉所急。朝廷
差官督內。人皆不肯奈何。答曰。夫欲取利於人者。先
思所以利人也。歷朝以來及
高皇帝。於各寺院。賜有頞曰。三千五千。少至三五百。
僧無乏食之憂。凡僧內牒巳。終身優免。官府待為上
賓。一切關津。無容阻滯。如俗人謳辱者。輕則笞罸。重
則斬手。所有田產。法不許賣。法不許買。與者受者各
罪。用強侵佔者流。一如欽錄所載。人所以樂為內度
者。盖為有利故也。今也不然。田產為勢豪所佔。而官
府不之究。僧為俗人所辱。而官府不之護。產罄寺廢。
募緣度日。將何內牒。倘有俗置新產。有田當役。有人
當丁。原同百姓。何更要內牒耶。況乎內牒之後。祈晴
請雨。集儀拜牌。迎官接府。反增其累。如點名不到。則
罸同有祿。列二七祖。若為俗人所辱。不若猪狗。曾何
云有祿人員。法不應辱。何所異於俗人。丁役之外。更
要內牒耶。嗚呼 高皇帝之欽錄猶在。高皇帝
之聖旨絕不之行。既無利於僧。而僧不肯內牒者。毋
怪其然也。
慨古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