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禪解

周易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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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專。則佛說法應之。約觀心者。艮為觀。兌為境。觀

智研境既專。則境諦開發而得悅矣。世出世法。皆

以感而成事。故可以見天地萬物之情。】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慢如高山。法水不停。今山上有澤。豈非以其虛而

能受哉。】

「初六。咸其拇。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咸雖感而遂通。須不違其寂然不動之體。又須善

識時位之宜。倘因感而搖其主宰。則反失能應之

本矣。大概感應之道。互為能所。然下三爻既居止

體。且在下位。故皆不宜妄應于他。上三爻既居悅

體。且在上位。故皆宜善應于物。今初六以陰居下。

而為九四所感。未免腳指先動。夫用行舍藏原無

定局。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行得其當則吉。不得其

當則凶。故未可判定是非。即所謂志在外者亦自

不同。若志在天下。不顧身家。則吉。若志在利名。不

顧心性。則可羞矣。】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陰柔中正。而為九五所感。倘躁妄欲進則凶。惟安

居自守則吉。蓋安居自守。乃順乎柔中之道而不

害也。】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

在隨人。所執下也。」

【以剛正居止極。而為上六所感。未免亟亟以利生

為務。不知欲利他者。先須自利成就。若一被順境

所牽。則頓失生平所養。亦可羞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象曰。貞吉悔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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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剛而不過。定慧齊平。得感應之正道。故吉而悔亡。

見其巳心他心。互含互攝。有憧憧往來之象。既以

心為感應之本。則凡有血氣莫不尊親。有朋從爾

思之象。惟其得感應之正。雖終日感而不違其寂

然不動之體。故未感害也。惟其悟一心之往來。雖

知本自何思何慮。而還須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

安身以崇德。窮神知化以深造于不可知之域。故

未肯遽以現前所證為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無悔。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陽剛中正而居悅體。如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

不見其人之象。乃允合于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之

妙。故得毫無過失可悔。而善始善終。證于究竟。名

為志末。末。猶終也。】

「上六。咸其輔頰舌。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柔而得正為兌之主。內依止德。外宣四辯。為咸其

輔頰舌之象。說法無盡。誨人不倦。故曰滕口說也。

然初之咸拇。上之咸舌。皆不言吉凶者。以初心初

步。有邪有正。事非一概。說法利生。亦有邪有正。轍

非一途故也。觀于彖辭亨及利貞之誡。則思過半

矣。】

「<img:>(巽下震上)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夫感應之機。不可一息有差。而感應之理。則亙古

不變者也。依常然之理而為感應。故澤山得名為

咸。依逗機之妙而論常理。故雷風得名為恒。澤山

名咸。則常即無常。雷風名恒。則無常即常。又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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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山。則無常本常。恒是雷風。則常本無常。二鳥雙

遊之喻。于此亦可悟矣。理既有常。常則必亨。亦必

無咎。但常非一定死執之常。須知有體有用。體則

非常非無常。用則雙照常與無常。悟非常非無常

之體。名為利貞。起能常能無常之用。名利有攸往

也。】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

應恒。恒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

不巳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

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恒何以名久。以其道之可久也。震體本坤。則剛上

而主之。巽體本乾。則柔下而主之。此剛柔相濟之

常道也。雷以動之。風以鼓之。此造物生成之常道

也。巽于其內。動于其外。此人事物理之常道也。剛

柔相應。此安立對待之常道也。久于其道。即名為

貞。便可亨而無咎。天地之道亦若是而巳矣。始既

必終。終亦必始。始終相代故非常。始終相續故非

斷。非斷非常。故常與無常二義俱成。天地則有成

住壞空。日月則有晝夜出沒。四時則有乘除代謝。

聖道則有始終體用。皆常與無常二義雙存。而體

則非常非無常。強名為恒者也。】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方者。至定而至變。至變而至定者也。東看則西。南

觀成北。不亦變乎。南決非北。東決非西。不亦定乎。

立不易方。亦立于至變至定至定至變之道而巳。】

「初六。浚恒。貞凶。無攸利。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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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居咸者。每患無主靜之操持。而居恒者。每患無

變通之學問。今初六以陰居下。知死守而不知變

通。求之愈深。愈失亨貞攸往之利。故凶。】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以剛居柔。且在中位。不偏不倚。無適無莫。乃久于

中道。非固執不通之恒。故悔亡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象曰。不恒其德。無所

容也。」

【過剛不中。以應上六。未免宜久而不肯久。正與初

六相反。然過猶不及。且陽剛而反不恒。尤可羞矣。

張慎甫曰。三之不恒。藉口圓融變通而失之者也。】

「九四。田無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四為震主。恒于動者也。動非可久之位。安能得禽。

蓋靜方能有獲耳。】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象曰。婦人貞吉。從一

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柔中而應九二之賢。似得恒之正者。然大君宰化

導之權。乃絕無變通闔闢之用。不幾為婦道乎。】

「上六。振恒。凶。象曰。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陰居動極。志大而才小。位尊而德薄。且下應九三

不恒之友。其何以濟天下哉。王安石方孝孺似之。】

「<img:>(艮下乾上)

遯。亨。小利貞。」

【夫世間之道。久則必變而後通。進則必退而後久。

此卦剛而能止。是不以進為進。而正以退為進者

也。故亨。然說一退字。便有似于自利之小道矣。若

充此小道。不幾失立人達人之弘規乎。故誡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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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貞。言雖示同小道。而終利于大人之貞也。】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小利貞。

浸而長也。遯之時義大矣哉。」

【尺蠖尚屈而後申。龍蛇亦蟄而後震。君子之學。欲

自利利他者。豈不以遯而得亨哉。且九五剛當其

位。以應六二之賢。乃與時偕行之道。所以亨也。所

言小利貞者。慮其陰柔自守之志。漸漸浸而長也。

夫善遯者。則退正所以為進。不善遯者。則退竟終

于不進矣。所關顧不大哉。】

「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外健內止。未嘗有意于遠小人。而小人自不能媚

也。以小人為用。故不惡。小不能擅權。故而嚴。約聖

學者。天君為主。百骸聽命。耳目口腹之欲不能為

亂也。】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

也。」

【處遯之時。須隨其德位以為進退。方不失亨貞之

道。今初六陰柔居下。才位俱卑。惟固守為宜。不可

妄往以取災也。此如樂正裘牧仲。】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象曰。執用黃牛。固

志也。」

【柔順中正。非榮名利祿之所能牽。上應九五剛健

中正之君以行其志。國有道。不變塞焉。故象以執

用黃牛之革。此如伊尹。】

「九三。係遯。有疾厲畜臣妾吉。象曰。係遯之厲。有疾憊

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剛而得正。可以有為。而居止極。則未免為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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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所係。此絕人忘世之道。君子之疾也。然雖不能

大有所為。亦須厲勉其精神以畜臣妾則吉。所謂

不能治國。亦且齊家以為天下風可也。丈人現二

子于子路。亦是此意。但無援天下之大手段耳。】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以剛居柔。上輔九五。下應初六。承天子之德。撫天

下之民。休休有容。君子之吉道。非小人所能學也。

此如衛武公。(否本音)】

「九五。嘉遯。貞吉。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剛健中正。下應六二陰柔中正之賢。當此遯時。雖

有英明神武作略。不自露其才華。遯之嘉美。貞而

且吉者也。此如湯王。】

「上九。肥遯。無不利。象曰。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

【剛而不過。尊居師保之位。望隆于天下。而不自伐

其德。故為肥遯而無不利。此如太公。】

「<img:>(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夫退養之功愈密。則精神道德益壯。然大者既壯。

不患不能致用。特患恃才德而妄動耳。利貞之誡。

深為持盈處滿者設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

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夫人一體之中。有大者。有小者。從其大體為大人。

從其小體為小人。今言大壯。乃是大者壯也。剛則

非情欲所能撓。動則非舊習所能囿。所以壯也。言

利貞者。以大者本自正也。不正何以稱大。故正大

而天地之情可見矣。約佛法者。天地即表理智。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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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定慧。】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非禮弗履。正佛法中所謂悲體戒雷震也。】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雖云大者必正。須知正者乃大。若恃其大以為正。

正便成邪。恃其壯以為大。大必不久。恃其正以為

壯。壯必有衰。洪範所以有高明柔克之訓。正為此

耳。今初九過剛不中。故往則必凶。以其自信自恃。

乃必窮之道也。】

「九二。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陽居陰位。剛而不過。又得其中。得中即得正矣。】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象

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雖本君子。但好剛任壯。未免同于衽金革蹈白刃

暴虎馮河之小人。適足取困而巳。何能決斯世之

藩哉。若真是君子。則勢雖壯盛。而不自恃。慊然似

罔也巳。】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象曰。藩決

不羸。尚往也。」

【陽居陰位。以柔濟剛。得大壯之貞者。所以削平禍

亂而不損其神。以此運載天下。無往而不得也。】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柔而得中。故絕無剛壯喜觸之態而無悔也。位不

當。猶所謂有天下而不與。】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象曰。

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質位俱柔。但有壯名。而無壯義。故無攸利。然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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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者。正不必慕大壯之虛名。惟艱守其柔克之道。

則柔能勝剛。反得吉矣。此勸其不能遂則須退也。】

「<img:>(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大壯而能貞。則可進于自利利他之域矣。當此平

康之世。賢侯得寵于聖君。錫馬蕃庶。錫之厚也。晝

日三接。接之勤也。觀心釋者。妙觀察智為康侯。增

長稱性功德為錫馬蕃庶。證見法身理體為晝日

三接。】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明若未出。不名平康之晉時。不順不麗。不名晉世

之賢侯。不柔不進。不得錫接之蕃數。蓋六五之柔

即坤全體。坤與合德。故進而上行以麗之也。觀心

釋者。根本實智光明。破無明住地而出。故云明出

地上。定與慧俱。止觀不二。故云順而麗乎大明。無

明實性即佛性。無明轉。即變為明。故柔進而上行。

是以功德智慧重重增勝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本覺之性名為明德。始覺之功名之為昭。心外無

法名之為自。自昭明德。則新民止至善在其中矣。】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象曰。晉如摧如。獨

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

【晉之六爻。皆應自昭明德以新民者也。而時位不

同。所養亦異。故吉凶悔吝分焉。初六以陰居陽。定

有其慧。且居順體。故可進而晉如。然在卦下。又與

鼫鼠為應。非我良朋。則斷不宜欲速。故有阻而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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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夫晉與摧皆外境耳。何與于我。但當守正則吉。

縱令一時不足取信。惟寬裕以待之。終無咎矣。言

獨行正者。自信自肯不求人知之意。言未受命者。

猶孟子所謂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之意。】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象曰。受茲

介福。以中正也。」

【柔順中正。自昭明德。常切望道未見之愁。正而且

吉者也。上與六五王母合德。錫以本分應得之福。

故名介福。縱令貴極人臣。非分外也。】

「六三。眾允。悔亡。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以陰居陽。定有其慧。當晉之時。而在順體之上。初

六所謂罔孚者。裕養至此。眾皆允之。而悔亡矣。隱

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故曰志上行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君子之自昭明德也。外宜晦而內宜明。故闇然而

日章。以九居四。則外剛而內柔。外明而內晦者也。

如鼫鼠。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遊不能

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不亦危乎。

蕅益子曰。予昔初入閩中。見有鬻白兔者。人爭以

百金買之。未幾。生育甚多。其價漸減至一錢許。好

事者殺而烹之。臭不可食。遂無人買。博古者云。此

非白兔。乃鼫鼠耳。噫。本以賤鼠。謬膺白兔之名。無

德居高位者蓋類此矣。】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象曰。失得勿恤。往

有慶也。」

【以六居五。定有其慧。又為離明之主。得中道而處

天位。正所謂自新新民。無所不用其極者也。雖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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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鼫鼠之九四。仰承晉角之上九。而與坤順合德。

故往接三陰。同成順麗大明之治。則吉無不利。舉

世皆蒙其福慶矣。又何失得之可恤哉。】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象曰。維用伐

邑。道未光也。」

【上九亦外剛而內柔。外明而內晦者也。而居晉極。

則如獸之角矣。以角觸人則凶。維用以自治。如伐

邑然。則厲吉而無咎。然不能自治于早。至此時而

方自治。雖得其正。不亦吝與。四十五十而無聞焉。

斯亦不足畏也巳。故曰道未光也。】

「<img:>(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知進而不知退。則必有傷。夷者。傷也。明入地中。其

光不耀。知艱貞之為利。乃所謂用晦而明。合于文

王箕子之德矣。】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

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

之。」

【文明柔順。雖通指一卦之德。意在六二。內難正志。

專指六五。艱貞晦明。則文王箕子所同也。觀心釋

者。煩惱惡業。病患魔事。上慢邪見。無非圓頓止觀

所行妙境。】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甯武子之愚不可及。兵法之以逸待勞。以靜制動。

以闇伺明。皆明夷之用也。聖學則闇然而日章。】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

主人有言。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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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如太公伯夷之避紂也。先垂其翼。則不露其飛

之形。及行之速。則三日而不遑食。蓋義當遠遯。不

欲主人知之而有言耳。】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

以則也。」

【文明中正之德。當此明夷之時。雖左股業巳受傷。

猶往拯救。唯馬壯故吉耳。羑里既囚之後。仍率三

分天下之二以服事殷。順而不忤。誠萬古人臣之

則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象曰。南狩之

志。乃大得也。」

【以剛居剛。在離之上。夜盡將旦之時也。正與上六

闇主為應。如武王伐紂。得其大惡之首。然以臣伐

君。事不可疾。當持之以貞耳。象云南狩之志。猶孟

子所云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辭

義凜然。】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象曰。入于左

腹。獲心意也。」

【巳居坤體。入暗地矣。柔而得正。稍遠于上。故猶可

獲明夷之心而出門庭。如微子抱祭器以行遁。但

出門庭。遜于荒野。非歸周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迫近暗君。身巳辱矣。外柔內剛。居得其中。用晦而

明。明照萬古。洪範九疇之燈誰能息之。】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象曰。初登于天。照

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以陰居陰。處夷之極。初稱天子。後成獨夫者也。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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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五爻皆明而示晦。故能用晦而明。此則不明而

晦。故失則而終入地耳。】

「<img:>(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

【欲救天下之傷。莫若反求于家庭。欲正家庭之化。

莫若致嚴于女貞。牝雞之晨。維家之索。不可以不

誡也。佛法釋者。觀行被魔事所擾。當念唯心。唯心

為佛法之家。仍須以定資慧。以福助智。以修顯性。

名利女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

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

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佛法釋者。禪定持心。則內冥法體。智慧了境。則外

施化用。修德之定慧平正。本乎性德之寂照不二

也。在因名男女。在果名父母。既證果德。十界歸仰。

故名嚴君。性修不濫。名父父子子。真俗並照。名兄

兄弟弟。福慧互資。名夫夫婦婦。一世界清淨故。十

方世界皆悉清淨。名正家而天下定也。】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火因風鼓。而今風自火出。猶家以德化。而今德從

家播也。有物則非無實之言。有恒則非設飾之行。

所以能形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耳。佛法

亦然。律儀清淨。則可以攝善攝生矣。】

「初九。閑有家。悔亡。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以剛正居有家之初。即言有物行有恒以閑之。則

可保其終不變矣。佛法釋者。即是增上戒學。】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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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柔中正。而為內卦之主。故每事不敢自專自遂。

唯供其中饋之職而巳。佛法釋者。即是增上定學。】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

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過剛不中。似失于嚴厲者。然以治家正道觀之。則

未失而仍吉。倘畏其悔厲。而從事于嘻嘻。始似相

安。終以失家節而取吝矣。佛法釋者。即是增上慧

學。】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陰柔得正。為巽之主。所謂生財有大道者也。佛法

釋者。即緣因善心發。富有萬德。名為解脫。】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假。大也。書云不自滿假。詩云假以溢我。又曰假哉

皇考。皆取大義。九五陽剛中正。而居天位。以六合

為一家者也。大道為公。何憂恤哉。樂民之樂者。民

亦樂其樂。故交相愛。佛法釋者。正因理心發。性修

交徹。顯法身德。】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剛而不過。居巽之上。卦之終。其德可信。故不猛而

威如。所謂其儀不忒正是四國者也。佛法釋者。了

因慧心發。稱理尊重。名般若德。】

「<img:>(兌下離上)

暌。小事吉。」

【夫善修身以齊家者。則六合可為一家。苟齊之不

得其道。則一家之中暌隔生焉。如火與澤。同在天

地之間。而上下情異。又如二女。同一父母所生。而

志不同行。是豈可以成大事乎。姑任其火作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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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作澤用。中女適張。小女適李可耳。觀心者亦復

如是。出世禪定。世間禪定。一上一下。所趣各自不

同。圓融之解未開。僅可取小證也。】

「彖曰。暌。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

吉。天地暌。而其事同也。男女暌。而其志通也。萬物暌。

而其事類也。暌之時用大矣哉。」

【火澤因動。則上下勢暌。靜則未始上下也。二女因

行。則其志不同。居則未始不同也。故曰吉凶悔吝

生乎動。雖然。世豈能有靜而無動。有居而無行哉。

今此卦以兌說而附麗乎離明。六五又以柔為離

主。進而上行。且得中位。下應九二之剛。是以小事

可獲吉也。此亦文王曲就人情被暌所局而言之

耳。若充此暌之理性。以盡暌之時用。則天地暌而

其事同。男女暌而其志通。萬物暌而其事類。有何

一法不攝于暌。有何一法不從暌出哉。蓋于同起

暌。則其吉小。于暌得同。則其用大也。佛法釋者。寂

照一體。名天地暌而其事同。止觀雙行。名男女暌

而志通。萬行不出正助二行。二行不離性具。如萬

物不出陰陽二爻。二爻不離太極。名萬物暌而事

類。】

「象曰。上火下澤。暌。君子以同而異。」

【離得坤之中爻。澤得坤之上爻。其性同也。火則炎

上。澤則潤下。其相異也。觀相元妄。則相異而性亦

似異矣。觀性元真。則性同而相亦本同矣。惟君子

知其以同而異。故不以異而昧同也。知異本同。故

六而常即。不生退屈。知同而異。故即而常六。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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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慢。知異本同。故冥契真源。知同而異。故雲興萬

行。知異本同。故上無佛道可成。下無眾生可度。知

同而異。故恒莊嚴淨土。教化諸眾生。知異本同。故

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知同而異。故或遊戲生

死。或示現涅槃。】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象曰。見惡人。

以辟咎也。」

【剛正無應。居暌之初。信此以往。則無過而悔亡矣。

縱令喪馬。不必逐之。馬當自復。勸其勿以得失亂

吾神也。縱遇惡人。不妨見之。可以無咎。勸其勿以

善惡二吾心也。如孔子見季康子見南子見陽貨

等。皆所以辟咎耳。豈真有所利之也哉。蓋凡得失

之念稍重。善惡之心太明。則同者必異。異者必不

可同。惟率其剛正之天德。則得失泯。善惡融。雖居

暌世而悔亡矣。】

「九二。遇主于巷。無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剛而得中。上應六五柔中之主。而當此暌時。近與

六三相鄰。五必疑其遇三而舍巳也。故須委曲明

其心事。如遇主于巷焉。夫君臣相遇。萬古常道。豈

以于巷而謂之失哉。】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象曰。見

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本與上九為應。而當暌之時。不中不正。陷于九二

九四兩陽之間。其跡有可疑者。夫二自遇主于巷。

四亦自遇元夫。何嘗有意汙我。我無中正之德。而

自疑焉。故妄見其輿若曳。其牛若掣。而不敢往從

上九。且自謂我之為人。必當被上九之天所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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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通其貞潔之情。如此。則無初矣。但暌極必合。心

跡終必自明。賴遇上九之剛。後說弧以待之。故有

終也。】

「九四。暌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象曰。交孚無咎。志行

也。」

【暌必有應。乃可相濟。二與五應。三與上應。四獨無

應者也。故名暌孤。然初九剛正在下。可以濟暌。當

此之時。同德相信。互相砥礪。可以行其濟暌之志

而無咎矣。蓋君子深知以同而異。故陰與陽異而

相應亦可。陽與陽同而相孚亦可耳。】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

也。」

【六五乃九二之主也。陰柔不正。反疑二之遇于三

焉。以其居中。則猜忌未深。終與二合。故得悔亡。聖

人又恐其躊躕未決也。故明目張膽而告之曰。厥

宗上九。巳說弧以待六三。其相合如噬膚矣。爾往

從九二于巷。有何咎哉。孔子更為之鼓舞曰。不惟

無咎。且君臣相合。暌終得濟而有慶也。】

「上九。暌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

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上九與六三相應。本非孤也。暌而未合。則有似乎

孤矣。三本不與二四相染。而其跡似汙。故見豕負

塗也。二四各自有遇。本無心于染三。而虛妄生疑。

故載鬼一車也。先則甚疑。故張弧而欲射之。後疑

稍緩。故說弧而往視之。逮見其果非與寇結為婚

媾。于是釋然如雲既雨而吉矣。既不疑三。亦不疑

二與四。故群疑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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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論六爻。惟初九剛正最善濟暌。餘皆不得其正。

故必相合乃有濟也。佛法釋者。惟根本正慧。能達

以同而異。故即異而恒同。否則必待定慧相資。止

觀雙運。乃能捨異生性入同生性耳。】

「<img:>(艮下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大凡乖異不合。則所行必多阻難。然正當阻難時。

豈無拯難良策哉。往西南。則說也。順也。明也。拯難

之要道也。往東北。則止也。險也。益其蹇而巳矣。惟

大人能濟蹇。惟正道能出蹇。蹇故可以動心忍性

增益其所不能而吉。】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

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

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愚者汩于情欲之私。雖有不測之險臨其前。盲無

見也。況能止哉。能止。不惟不陷于險。從此必求出

險之良策矣。安得非智。本以東北之坎艮。往就西

南之離兌與坤。故剛柔相濟而得其中。若守此東

北。則終于險。終于止而巳矣。惟九五陽剛中正。當

大人之位。以拯邦國之蹇。故往見之者。必有拯蹇

之功。然爻中獨上六明利見大人餘不言者。見大

人亦待其時。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蹇之時用。即全

體大易之時用也。六十四卦皆爾。每于人所忽者

一提醒之云爾。】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本毓泉。宜涵而不宜汎。今水流于上。使人不能

厝足。此乃山有缺陷。非水之過也。君子知一切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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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境界。惟吾心自造自現。故不敢怨天尤人。但反

身以修其德。如治山者。培其缺陷。則水歸澗壑。而

不復橫流矣。】

「初六。往蹇來譽。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蹇以見險能止為知。故諸爻皆誡其往而許其來。

來即反身修德之謂也。初六見險即止。知機而不

犯難。其反身修德功夫最早。故可得譽。夫豈逡巡

畏縮也哉。理宜修德以待時耳。】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陰柔中正。反躬無怍。而上應九五陽剛中正之君。

方居險地。安得不蹇其蹇以相從事。然諸爻皆以

能止為知。而此獨不然者。正所謂事君能致其身。

公爾忘私。故雖似冒險。終無尤也。易讀曰。匪躬正

本反身來。平日能反身以體蹇。纔能臨時匪躬以

濟蹇。】

「九三。往蹇來反。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九三為艮之主。剛而得正。見險能止者也。既知往

則必蹇。故來而反身修德。則內二爻無不喜之。】

「六四。往蹇來連。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巳入坎體。其蹇甚矣。然設能來而反身修德。則猶

可連于艮之三爻而獲止也。陰本不實。故來連于

當位而實之九三也。】

「九五。大蹇朋來。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居坎之中。蹇之大者也。剛健中正。六二應之。故得

朋來共濟大蹇。然非朋之能來助我。實由我之中

道足為拯蹇節則。故上下諸爻皆取節則于我耳。

釋迦出五濁世。得無上菩提。為一切眾生說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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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其真能為甚難希有之事者乎。】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

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陰柔居險極。豈可更有所往。亦惟來而反身修德

則碩吉耳。碩者。實也。大也。吉之所以能實大者。以

利見九五大人故也。君子求諸巳。故志在內則吉。

輔世長民莫如德。故利見為從貴。此指天爵為貴。

非徒以人爵也。須跋陀羅最後見佛得度。其碩吉

之謂乎。】

「<img:>(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世間之局。未有久蹇窒而不釋散者。方其欲解。則

貴剛柔相濟。故利西南。及其既解。則大局巳定。更

何所往。唯來復于常道而巳。設有所往。皆當審之

于早。不審輒往。凶且隨之。寧得吉乎。此如良將用

兵。秖期歸順。良醫用藥。秖期病除。觀心修證。秖期

復性。別無一法可取著也。】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

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

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時大矣

哉。」

【險在前則宜止。險在下。則可動以免之。此皆時節

因緣之道。不可得而強也。西南為坤。故往則得眾。

來復東北。不過于柔。故乃得其中。早鑒事機。故往

可有功。如天地之雷雨作。亦因夙得其時。故百果

草木皆甲拆耳。觀心釋者。兼修禪定。為利西南。萬

行顯發。為往得眾。不捨正觀。名為來復。證于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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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乃得中。有攸往而利生。必須夙能鑒機則吉。說

法不虛。為往有功。性修融合。為天地解。悲體戒雷

震。澍甘露法雨。則世出世果。三草二木。各得以時

生長熟脫。非佛菩薩何能用此解之時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誤犯之過。則直赦之。令其自新。輕重諸罪。亦寬宥

之。令得末減。佛法釋者。即作法取相無生三種懺

法。令人決疑出罪。又觀心釋者。即是端坐念實相。

銷滅眾罪也。】

「初六。無咎。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解則陰陽和矣。而以六居初。上應九四。適當其際。

故義無咎。】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

也。」

【以剛中而上應六五。本自無可狐疑。六三不中不

正。意欲乘我。象如三狐。我田獵而獲除之。得與六

五柔中相合。此正而吉者也。黃為中色。矢喻直道。

得其中直之道。故除疑而應乎貞矣。】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

我致戎。又誰咎也。」

【陰柔不中不正。自無應與。上思負四。下欲乘二。不

知其非道也。是故二以為狐而田之。四以為拇而

解之。五以為小人而退之。上以為隼而射之。不亦

至可羞乎。】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三在四下。欲負于四。故四以三為拇。四未當位。不

如九二剛中。故二自能田獲三狐以從五。四必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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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之至。始信拇之宜解也。二與四皆陽類。故名為

朋。】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

人退也。」

【六與二為正應。而三且思乘二。則五不能無疑于

二矣。賴九二之君子。剛而得中。決能解去六三。上

從于我而吉。但觀六三之退。則信九二之有解矣。】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象曰。公用

射隼。以解悖也。」

【隼高飛而善摯。以喻負且乘之六三也。當解之時。

人人樂為君子。獨六三悖理飛摯。二雖田之。四雖

解之。以皆各有正應。不同上六之在局外。又陽與

陰情必相得。故或以為狐。或以為拇。不如上六之

絕無情係。直以為隼。且居卦終。則公侯之位也。柔

而得正。則藏器于身。待時而動者也。故獲之而無

不利。

觀心釋六爻者。六三即所治之惑。餘五爻皆能治

之法也。初以有慧之定。上應九四有定之慧。惑不

能累。故無咎。九二以中道慧。上應六五中道之定。

而六三以世間小定小慧。乘其未證。竊思亂之。故

必獵退狐疑。乃得中直正道。六三依于世禪。資于

世智。起慢起見。妄擬佛祖。故為正道之所對治。九

四有定之慧固能治惑。以被六三見慢所負。且未

達中道。故必待九二中道之慧。始能解此體內之

惑。六五以中道定。下應九二中道之慧。慧能斷惑。

則定乃契理矣。上六以出世正定。對治世禪世智

邪慢邪見。故無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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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兌下艮上)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

享。」

【難既解矣。相安于無事。必將剝民以奉君。此世道

之損也。惑既治矣。從此增道損生。此觀心言損也。

且以世道言之。凡為上者。必其勞而不怨。欲而不

貪。真足以取信于民。則雖損之而元吉無咎。凡為

下者。必以可貞之事益上。勿貢諛。勿獻異。勿開勞

民傷財種種弊端。則利有攸往。蓋下事上。猶人事

天地鬼神祖宗也。享以其誠。不以其物。雖二簋便

可用享。豈以多物為敬哉。觀心者。信佛界即九界。

故元吉無咎。知九界即佛界。故不動九界而利往

佛界。不壞二諦而享于中道也。】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

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

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下濟為益。上行為損。此聖賢觀于天下萬世不易

之道而立此名也。上必有孚。乃可損下而元吉無

咎。下必可貞。乃利有攸往以益上。雖二簋亦可用

享。蓋不過各論其時。但貴與時偕行而巳。】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山下有澤。則山必日損。君子以為吾心之當損者

莫若忿欲。故懲忿則如摧山。窒欲則如慎壑。俾復

于平地而後巳也。】

「初九。巳事遄往。無咎。酌損之。象曰。巳事遄往。尚合志

也。」

【初與四為正應。宜損我以益四者也。四方陰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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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故宜巳我之事。而速往益之。則得無咎。然以剛

益柔。但使斟酌得中可耳。勿令過也。以剛正而應

柔正。故往則合志。】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

也。」

【九二剛中而不過剛。六五柔中而不過柔。各守其

貞可矣。又何須更往益之。以成過猶不及之凶哉。

弗損而益。其益乃大。故五有或益以十朋之龜者。】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象曰。一人

行。三則疑也。」

【六三與下二爻。皆損下以益上者也。初二仍陽。三

獨變而為陰。三人行損一人矣。今以一陰上行而

益上九。在我固為國爾亡家。而上九陽剛。反能以

弗損之益益我。不亦得其友乎。所以凡事宜專一

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陰柔不中。疾也。初九巳遄來益我。我但資初九以

自損其疾。則初有喜而我無咎矣。遄指初九。】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象曰。六五元吉。

自上祐也。」

【柔中虛巳以應九二。九二守貞。弗以有形之物益

之。故能使天下歸心。罔不來益以重寶也。蓋人君

能虛心用賢。則合于上天。而自上祐之矣。】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象曰。

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受六三之益極矣。苟不有以報之。三雖無怨。

人必不服。安能無咎。安能貞吉。安能利有攸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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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益三。正不必損我也。蓋三之為臣。固所謂國爾

亡家者。但深鑒其一人獨行之誠。則大得其志。而

三以為得友矣。是謂弗損益之。】

「<img:>(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損而有孚。則與時偕行。可以致益。此世間盈虛消

息之理也。增道損生。則日進于自利利他之域。此

觀心成益也。攸往以處常。涉川以處變。苟得其益

之道。則無不利矣。】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

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

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中正。指九五六二言之。震巽皆屬木。故其道可涉

川。天施。故坤得其初爻而為震。地生。故乾得其初

爻而為巽。然不止于震巽而巳。舉凡坎離艮兌等。

無非天施地生之益。故其益無方。而與時偕行也。

益即全體乾坤。全體太極。全體易道。其餘六十三

卦無不皆然。聖人姑舉一隅。令人自得之耳。佛法

釋者。損佛界之上。以益九界之下。損巳利人。故民

說無疆。本高跡下。故自上下下。而其道大光。天行。

聖行。名為中正。梵行起于嬰病二行。名為木道乃

行。放光現瑞以動之。四辯說法以巽之。開圓解以

顯性德名為天施。立圓行以成修德名為地生。種

而熟熟而脫。番番四悉。名為與時偕行。】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風以鼓之。遷善之速也。雷以動之。改過之勇也。陸

庸成曰。風之入也最微。故片善不遺。纖過必剔。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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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發也最迅。故遷無留念。改無停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

事也。」

【居益之初。受上益最厚者也。以下位受此厚益。可

安然無所事乎。然剛正而為震主。必能大作以致

元吉。則無咎矣。蘇眉山曰。益之初九。損之上九。皆

正受益者也。彼自損而專益我。將以厚責我也。我

必有以塞之。故損上九利有攸往。益初九利用大

作。然上之有為也其勢易。有功則其利倍。有罪則

其責薄。下之有為也其勢難。有功則利歸于上。有

罪則先受其責。故元吉而後無咎。以所居者非厚

事之地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

吉。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陰柔中正。以受九五陽剛中正之益。惠我以心。而

不惠我以物。故能使天下歸心。罔不來益我以重

寶也。為臣則永貞吉。不可因天祐人助而異其心。

為王則用享于帝吉。自新新民而其命維新。象曰。

自外來者。明其非心所期。以本無計功謀利之私

故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

用凶事。固有之也。」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而受上九之擊。其擊我也。正

所以益我也。知凶事之真能益我。則無咎矣。位雖

不中。而有孚則為中行。可以告公用圭。公指上九。

圭以通信。信通則圭仍還公。不取公之物益我。但

取公之擊以益我耳。恒人每以凶事為非益。故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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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特明凶事之益固有之。能信凶之為益。則不凶

矣。】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象曰。告公從。以益

志也。」

【六四與上二爻。皆損上以益下者也。五上仍陽。四

獨變而為陰。是直以身殉民。豈非遷國之象。豈非

中行之道乎。初爻既受我益。剛而得正。有大公之

心。方將利用大作以報我。我即以之為依可矣。由

其志在益民。故民皆以公心從之。】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象曰。有孚惠

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陽剛中正。應于六二。真實以益下為心者也。惠之

以心。則惠而不費。天下咸被其澤。其元吉何必問

哉。故能感六二永貞之吉。大得其志。而還報我以

好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象曰。莫益之。偏辭

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上九本宜損巳以益六三者也。因六三不中不正。

故不與其益而反擊之。三固得其凶事鉗錘之益。

然在上九。豈可恒以此立心哉。以此立心。則舉凡

在下者。皆亦莫益于我。而或擊于我矣。故誡以立

心勿恒。恒則必凶。上九不中不正。不仁而在高位。

但思益我。不料擊我。思益而不得益。故曰偏辭。不

料擊而得擊。故曰自外來也。】

周易禪解卷第五

弟子均華募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