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禪解
周易禪解
既專。則佛說法應之。約觀心者。艮為觀。兌為境。觀
智研境既專。則境諦開發而得悅矣。世出世法。皆
以感而成事。故可以見天地萬物之情。】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慢如高山。法水不停。今山上有澤。豈非以其虛而
能受哉。】
「初六。咸其拇。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咸雖感而遂通。須不違其寂然不動之體。又須善
識時位之宜。倘因感而搖其主宰。則反失能應之
本矣。大概感應之道。互為能所。然下三爻既居止
體。且在下位。故皆不宜妄應于他。上三爻既居悅
體。且在上位。故皆宜善應于物。今初六以陰居下。
而為九四所感。未免腳指先動。夫用行舍藏原無
定局。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行得其當則吉。不得其
當則凶。故未可判定是非。即所謂志在外者亦自
不同。若志在天下。不顧身家。則吉。若志在利名。不
顧心性。則可羞矣。】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陰柔中正。而為九五所感。倘躁妄欲進則凶。惟安
居自守則吉。蓋安居自守。乃順乎柔中之道而不
害也。】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
在隨人。所執下也。」
【以剛正居止極。而為上六所感。未免亟亟以利生
為務。不知欲利他者。先須自利成就。若一被順境
所牽。則頓失生平所養。亦可羞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象曰。貞吉悔亡。
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剛而不過。定慧齊平。得感應之正道。故吉而悔亡。
見其巳心他心。互含互攝。有憧憧往來之象。既以
心為感應之本。則凡有血氣莫不尊親。有朋從爾
思之象。惟其得感應之正。雖終日感而不違其寂
然不動之體。故未感害也。惟其悟一心之往來。雖
知本自何思何慮。而還須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
安身以崇德。窮神知化以深造于不可知之域。故
未肯遽以現前所證為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無悔。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陽剛中正而居悅體。如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
不見其人之象。乃允合于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之
妙。故得毫無過失可悔。而善始善終。證于究竟。名
為志末。末。猶終也。】
「上六。咸其輔頰舌。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柔而得正為兌之主。內依止德。外宣四辯。為咸其
輔頰舌之象。說法無盡。誨人不倦。故曰滕口說也。
然初之咸拇。上之咸舌。皆不言吉凶者。以初心初
步。有邪有正。事非一概。說法利生。亦有邪有正。轍
非一途故也。觀于彖辭亨及利貞之誡。則思過半
矣。】
「<img:>(巽下震上)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夫感應之機。不可一息有差。而感應之理。則亙古
不變者也。依常然之理而為感應。故澤山得名為
咸。依逗機之妙而論常理。故雷風得名為恒。澤山
名咸。則常即無常。雷風名恒。則無常即常。又咸是
澤山。則無常本常。恒是雷風。則常本無常。二鳥雙
遊之喻。于此亦可悟矣。理既有常。常則必亨。亦必
無咎。但常非一定死執之常。須知有體有用。體則
非常非無常。用則雙照常與無常。悟非常非無常
之體。名為利貞。起能常能無常之用。名利有攸往
也。】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
應恒。恒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
不巳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
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恒何以名久。以其道之可久也。震體本坤。則剛上
而主之。巽體本乾。則柔下而主之。此剛柔相濟之
常道也。雷以動之。風以鼓之。此造物生成之常道
也。巽于其內。動于其外。此人事物理之常道也。剛
柔相應。此安立對待之常道也。久于其道。即名為
貞。便可亨而無咎。天地之道亦若是而巳矣。始既
必終。終亦必始。始終相代故非常。始終相續故非
斷。非斷非常。故常與無常二義俱成。天地則有成
住壞空。日月則有晝夜出沒。四時則有乘除代謝。
聖道則有始終體用。皆常與無常二義雙存。而體
則非常非無常。強名為恒者也。】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方者。至定而至變。至變而至定者也。東看則西。南
觀成北。不亦變乎。南決非北。東決非西。不亦定乎。
立不易方。亦立于至變至定至定至變之道而巳。】
「初六。浚恒。貞凶。無攸利。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夫居咸者。每患無主靜之操持。而居恒者。每患無
變通之學問。今初六以陰居下。知死守而不知變
通。求之愈深。愈失亨貞攸往之利。故凶。】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以剛居柔。且在中位。不偏不倚。無適無莫。乃久于
中道。非固執不通之恒。故悔亡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象曰。不恒其德。無所
容也。」
【過剛不中。以應上六。未免宜久而不肯久。正與初
六相反。然過猶不及。且陽剛而反不恒。尤可羞矣。
張慎甫曰。三之不恒。藉口圓融變通而失之者也。】
「九四。田無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四為震主。恒于動者也。動非可久之位。安能得禽。
蓋靜方能有獲耳。】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象曰。婦人貞吉。從一
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柔中而應九二之賢。似得恒之正者。然大君宰化
導之權。乃絕無變通闔闢之用。不幾為婦道乎。】
「上六。振恒。凶。象曰。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陰居動極。志大而才小。位尊而德薄。且下應九三
不恒之友。其何以濟天下哉。王安石方孝孺似之。】
「<img:>(艮下乾上)
遯。亨。小利貞。」
【夫世間之道。久則必變而後通。進則必退而後久。
此卦剛而能止。是不以進為進。而正以退為進者
也。故亨。然說一退字。便有似于自利之小道矣。若
充此小道。不幾失立人達人之弘規乎。故誡以小
利貞。言雖示同小道。而終利于大人之貞也。】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小利貞。
浸而長也。遯之時義大矣哉。」
【尺蠖尚屈而後申。龍蛇亦蟄而後震。君子之學。欲
自利利他者。豈不以遯而得亨哉。且九五剛當其
位。以應六二之賢。乃與時偕行之道。所以亨也。所
言小利貞者。慮其陰柔自守之志。漸漸浸而長也。
夫善遯者。則退正所以為進。不善遯者。則退竟終
于不進矣。所關顧不大哉。】
「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外健內止。未嘗有意于遠小人。而小人自不能媚
也。以小人為用。故不惡。小不能擅權。故而嚴。約聖
學者。天君為主。百骸聽命。耳目口腹之欲不能為
亂也。】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
也。」
【處遯之時。須隨其德位以為進退。方不失亨貞之
道。今初六陰柔居下。才位俱卑。惟固守為宜。不可
妄往以取災也。此如樂正裘牧仲。】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象曰。執用黃牛。固
志也。」
【柔順中正。非榮名利祿之所能牽。上應九五剛健
中正之君以行其志。國有道。不變塞焉。故象以執
用黃牛之革。此如伊尹。】
「九三。係遯。有疾厲畜臣妾吉。象曰。係遯之厲。有疾憊
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剛而得正。可以有為。而居止極。則未免為遯之一
字所係。此絕人忘世之道。君子之疾也。然雖不能
大有所為。亦須厲勉其精神以畜臣妾則吉。所謂
不能治國。亦且齊家以為天下風可也。丈人現二
子于子路。亦是此意。但無援天下之大手段耳。】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以剛居柔。上輔九五。下應初六。承天子之德。撫天
下之民。休休有容。君子之吉道。非小人所能學也。
此如衛武公。(否本音)】
「九五。嘉遯。貞吉。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剛健中正。下應六二陰柔中正之賢。當此遯時。雖
有英明神武作略。不自露其才華。遯之嘉美。貞而
且吉者也。此如湯王。】
「上九。肥遯。無不利。象曰。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
【剛而不過。尊居師保之位。望隆于天下。而不自伐
其德。故為肥遯而無不利。此如太公。】
「<img:>(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夫退養之功愈密。則精神道德益壯。然大者既壯。
不患不能致用。特患恃才德而妄動耳。利貞之誡。
深為持盈處滿者設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
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夫人一體之中。有大者。有小者。從其大體為大人。
從其小體為小人。今言大壯。乃是大者壯也。剛則
非情欲所能撓。動則非舊習所能囿。所以壯也。言
利貞者。以大者本自正也。不正何以稱大。故正大
而天地之情可見矣。約佛法者。天地即表理智。亦
表定慧。】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非禮弗履。正佛法中所謂悲體戒雷震也。】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雖云大者必正。須知正者乃大。若恃其大以為正。
正便成邪。恃其壯以為大。大必不久。恃其正以為
壯。壯必有衰。洪範所以有高明柔克之訓。正為此
耳。今初九過剛不中。故往則必凶。以其自信自恃。
乃必窮之道也。】
「九二。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陽居陰位。剛而不過。又得其中。得中即得正矣。】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象
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雖本君子。但好剛任壯。未免同于衽金革蹈白刃
暴虎馮河之小人。適足取困而巳。何能決斯世之
藩哉。若真是君子。則勢雖壯盛。而不自恃。慊然似
罔也巳。】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象曰。藩決
不羸。尚往也。」
【陽居陰位。以柔濟剛。得大壯之貞者。所以削平禍
亂而不損其神。以此運載天下。無往而不得也。】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柔而得中。故絕無剛壯喜觸之態而無悔也。位不
當。猶所謂有天下而不與。】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象曰。
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質位俱柔。但有壯名。而無壯義。故無攸利。然善用
柔者。正不必慕大壯之虛名。惟艱守其柔克之道。
則柔能勝剛。反得吉矣。此勸其不能遂則須退也。】
「<img:>(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大壯而能貞。則可進于自利利他之域矣。當此平
康之世。賢侯得寵于聖君。錫馬蕃庶。錫之厚也。晝
日三接。接之勤也。觀心釋者。妙觀察智為康侯。增
長稱性功德為錫馬蕃庶。證見法身理體為晝日
三接。】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明若未出。不名平康之晉時。不順不麗。不名晉世
之賢侯。不柔不進。不得錫接之蕃數。蓋六五之柔
即坤全體。坤與合德。故進而上行以麗之也。觀心
釋者。根本實智光明。破無明住地而出。故云明出
地上。定與慧俱。止觀不二。故云順而麗乎大明。無
明實性即佛性。無明轉。即變為明。故柔進而上行。
是以功德智慧重重增勝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本覺之性名為明德。始覺之功名之為昭。心外無
法名之為自。自昭明德。則新民止至善在其中矣。】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象曰。晉如摧如。獨
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
【晉之六爻。皆應自昭明德以新民者也。而時位不
同。所養亦異。故吉凶悔吝分焉。初六以陰居陽。定
有其慧。且居順體。故可進而晉如。然在卦下。又與
鼫鼠為應。非我良朋。則斷不宜欲速。故有阻而摧
如。夫晉與摧皆外境耳。何與于我。但當守正則吉。
縱令一時不足取信。惟寬裕以待之。終無咎矣。言
獨行正者。自信自肯不求人知之意。言未受命者。
猶孟子所謂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之意。】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象曰。受茲
介福。以中正也。」
【柔順中正。自昭明德。常切望道未見之愁。正而且
吉者也。上與六五王母合德。錫以本分應得之福。
故名介福。縱令貴極人臣。非分外也。】
「六三。眾允。悔亡。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以陰居陽。定有其慧。當晉之時。而在順體之上。初
六所謂罔孚者。裕養至此。眾皆允之。而悔亡矣。隱
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故曰志上行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君子之自昭明德也。外宜晦而內宜明。故闇然而
日章。以九居四。則外剛而內柔。外明而內晦者也。
如鼫鼠。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遊不能
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不亦危乎。
蕅益子曰。予昔初入閩中。見有鬻白兔者。人爭以
百金買之。未幾。生育甚多。其價漸減至一錢許。好
事者殺而烹之。臭不可食。遂無人買。博古者云。此
非白兔。乃鼫鼠耳。噫。本以賤鼠。謬膺白兔之名。無
德居高位者蓋類此矣。】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象曰。失得勿恤。往
有慶也。」
【以六居五。定有其慧。又為離明之主。得中道而處
天位。正所謂自新新民。無所不用其極者也。雖俯
乘鼫鼠之九四。仰承晉角之上九。而與坤順合德。
故往接三陰。同成順麗大明之治。則吉無不利。舉
世皆蒙其福慶矣。又何失得之可恤哉。】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象曰。維用伐
邑。道未光也。」
【上九亦外剛而內柔。外明而內晦者也。而居晉極。
則如獸之角矣。以角觸人則凶。維用以自治。如伐
邑然。則厲吉而無咎。然不能自治于早。至此時而
方自治。雖得其正。不亦吝與。四十五十而無聞焉。
斯亦不足畏也巳。故曰道未光也。】
「<img:>(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知進而不知退。則必有傷。夷者。傷也。明入地中。其
光不耀。知艱貞之為利。乃所謂用晦而明。合于文
王箕子之德矣。】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
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
之。」
【文明柔順。雖通指一卦之德。意在六二。內難正志。
專指六五。艱貞晦明。則文王箕子所同也。觀心釋
者。煩惱惡業。病患魔事。上慢邪見。無非圓頓止觀
所行妙境。】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甯武子之愚不可及。兵法之以逸待勞。以靜制動。
以闇伺明。皆明夷之用也。聖學則闇然而日章。】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
主人有言。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此如太公伯夷之避紂也。先垂其翼。則不露其飛
之形。及行之速。則三日而不遑食。蓋義當遠遯。不
欲主人知之而有言耳。】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
以則也。」
【文明中正之德。當此明夷之時。雖左股業巳受傷。
猶往拯救。唯馬壯故吉耳。羑里既囚之後。仍率三
分天下之二以服事殷。順而不忤。誠萬古人臣之
則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象曰。南狩之
志。乃大得也。」
【以剛居剛。在離之上。夜盡將旦之時也。正與上六
闇主為應。如武王伐紂。得其大惡之首。然以臣伐
君。事不可疾。當持之以貞耳。象云南狩之志。猶孟
子所云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辭
義凜然。】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象曰。入于左
腹。獲心意也。」
【巳居坤體。入暗地矣。柔而得正。稍遠于上。故猶可
獲明夷之心而出門庭。如微子抱祭器以行遁。但
出門庭。遜于荒野。非歸周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迫近暗君。身巳辱矣。外柔內剛。居得其中。用晦而
明。明照萬古。洪範九疇之燈誰能息之。】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象曰。初登于天。照
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以陰居陰。處夷之極。初稱天子。後成獨夫者也。蓋
下五爻皆明而示晦。故能用晦而明。此則不明而
晦。故失則而終入地耳。】
「<img:>(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
【欲救天下之傷。莫若反求于家庭。欲正家庭之化。
莫若致嚴于女貞。牝雞之晨。維家之索。不可以不
誡也。佛法釋者。觀行被魔事所擾。當念唯心。唯心
為佛法之家。仍須以定資慧。以福助智。以修顯性。
名利女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
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
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佛法釋者。禪定持心。則內冥法體。智慧了境。則外
施化用。修德之定慧平正。本乎性德之寂照不二
也。在因名男女。在果名父母。既證果德。十界歸仰。
故名嚴君。性修不濫。名父父子子。真俗並照。名兄
兄弟弟。福慧互資。名夫夫婦婦。一世界清淨故。十
方世界皆悉清淨。名正家而天下定也。】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火因風鼓。而今風自火出。猶家以德化。而今德從
家播也。有物則非無實之言。有恒則非設飾之行。
所以能形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耳。佛法
亦然。律儀清淨。則可以攝善攝生矣。】
「初九。閑有家。悔亡。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以剛正居有家之初。即言有物行有恒以閑之。則
可保其終不變矣。佛法釋者。即是增上戒學。】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陰柔中正。而為內卦之主。故每事不敢自專自遂。
唯供其中饋之職而巳。佛法釋者。即是增上定學。】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
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過剛不中。似失于嚴厲者。然以治家正道觀之。則
未失而仍吉。倘畏其悔厲。而從事于嘻嘻。始似相
安。終以失家節而取吝矣。佛法釋者。即是增上慧
學。】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陰柔得正。為巽之主。所謂生財有大道者也。佛法
釋者。即緣因善心發。富有萬德。名為解脫。】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假。大也。書云不自滿假。詩云假以溢我。又曰假哉
皇考。皆取大義。九五陽剛中正。而居天位。以六合
為一家者也。大道為公。何憂恤哉。樂民之樂者。民
亦樂其樂。故交相愛。佛法釋者。正因理心發。性修
交徹。顯法身德。】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剛而不過。居巽之上。卦之終。其德可信。故不猛而
威如。所謂其儀不忒正是四國者也。佛法釋者。了
因慧心發。稱理尊重。名般若德。】
「<img:>(兌下離上)
暌。小事吉。」
【夫善修身以齊家者。則六合可為一家。苟齊之不
得其道。則一家之中暌隔生焉。如火與澤。同在天
地之間。而上下情異。又如二女。同一父母所生。而
志不同行。是豈可以成大事乎。姑任其火作火用。
澤作澤用。中女適張。小女適李可耳。觀心者亦復
如是。出世禪定。世間禪定。一上一下。所趣各自不
同。圓融之解未開。僅可取小證也。】
「彖曰。暌。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
吉。天地暌。而其事同也。男女暌。而其志通也。萬物暌。
而其事類也。暌之時用大矣哉。」
【火澤因動。則上下勢暌。靜則未始上下也。二女因
行。則其志不同。居則未始不同也。故曰吉凶悔吝
生乎動。雖然。世豈能有靜而無動。有居而無行哉。
今此卦以兌說而附麗乎離明。六五又以柔為離
主。進而上行。且得中位。下應九二之剛。是以小事
可獲吉也。此亦文王曲就人情被暌所局而言之
耳。若充此暌之理性。以盡暌之時用。則天地暌而
其事同。男女暌而其志通。萬物暌而其事類。有何
一法不攝于暌。有何一法不從暌出哉。蓋于同起
暌。則其吉小。于暌得同。則其用大也。佛法釋者。寂
照一體。名天地暌而其事同。止觀雙行。名男女暌
而志通。萬行不出正助二行。二行不離性具。如萬
物不出陰陽二爻。二爻不離太極。名萬物暌而事
類。】
「象曰。上火下澤。暌。君子以同而異。」
【離得坤之中爻。澤得坤之上爻。其性同也。火則炎
上。澤則潤下。其相異也。觀相元妄。則相異而性亦
似異矣。觀性元真。則性同而相亦本同矣。惟君子
知其以同而異。故不以異而昧同也。知異本同。故
六而常即。不生退屈。知同而異。故即而常六。不生
上慢。知異本同。故冥契真源。知同而異。故雲興萬
行。知異本同。故上無佛道可成。下無眾生可度。知
同而異。故恒莊嚴淨土。教化諸眾生。知異本同。故
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知同而異。故或遊戲生
死。或示現涅槃。】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象曰。見惡人。
以辟咎也。」
【剛正無應。居暌之初。信此以往。則無過而悔亡矣。
縱令喪馬。不必逐之。馬當自復。勸其勿以得失亂
吾神也。縱遇惡人。不妨見之。可以無咎。勸其勿以
善惡二吾心也。如孔子見季康子見南子見陽貨
等。皆所以辟咎耳。豈真有所利之也哉。蓋凡得失
之念稍重。善惡之心太明。則同者必異。異者必不
可同。惟率其剛正之天德。則得失泯。善惡融。雖居
暌世而悔亡矣。】
「九二。遇主于巷。無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剛而得中。上應六五柔中之主。而當此暌時。近與
六三相鄰。五必疑其遇三而舍巳也。故須委曲明
其心事。如遇主于巷焉。夫君臣相遇。萬古常道。豈
以于巷而謂之失哉。】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象曰。見
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本與上九為應。而當暌之時。不中不正。陷于九二
九四兩陽之間。其跡有可疑者。夫二自遇主于巷。
四亦自遇元夫。何嘗有意汙我。我無中正之德。而
自疑焉。故妄見其輿若曳。其牛若掣。而不敢往從
上九。且自謂我之為人。必當被上九之天所劓。不
得通其貞潔之情。如此。則無初矣。但暌極必合。心
跡終必自明。賴遇上九之剛。後說弧以待之。故有
終也。】
「九四。暌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象曰。交孚無咎。志行
也。」
【暌必有應。乃可相濟。二與五應。三與上應。四獨無
應者也。故名暌孤。然初九剛正在下。可以濟暌。當
此之時。同德相信。互相砥礪。可以行其濟暌之志
而無咎矣。蓋君子深知以同而異。故陰與陽異而
相應亦可。陽與陽同而相孚亦可耳。】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
也。」
【六五乃九二之主也。陰柔不正。反疑二之遇于三
焉。以其居中。則猜忌未深。終與二合。故得悔亡。聖
人又恐其躊躕未決也。故明目張膽而告之曰。厥
宗上九。巳說弧以待六三。其相合如噬膚矣。爾往
從九二于巷。有何咎哉。孔子更為之鼓舞曰。不惟
無咎。且君臣相合。暌終得濟而有慶也。】
「上九。暌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
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上九與六三相應。本非孤也。暌而未合。則有似乎
孤矣。三本不與二四相染。而其跡似汙。故見豕負
塗也。二四各自有遇。本無心于染三。而虛妄生疑。
故載鬼一車也。先則甚疑。故張弧而欲射之。後疑
稍緩。故說弧而往視之。逮見其果非與寇結為婚
媾。于是釋然如雲既雨而吉矣。既不疑三。亦不疑
二與四。故群疑亡。
統論六爻。惟初九剛正最善濟暌。餘皆不得其正。
故必相合乃有濟也。佛法釋者。惟根本正慧。能達
以同而異。故即異而恒同。否則必待定慧相資。止
觀雙運。乃能捨異生性入同生性耳。】
「<img:>(艮下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大凡乖異不合。則所行必多阻難。然正當阻難時。
豈無拯難良策哉。往西南。則說也。順也。明也。拯難
之要道也。往東北。則止也。險也。益其蹇而巳矣。惟
大人能濟蹇。惟正道能出蹇。蹇故可以動心忍性
增益其所不能而吉。】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
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
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愚者汩于情欲之私。雖有不測之險臨其前。盲無
見也。況能止哉。能止。不惟不陷于險。從此必求出
險之良策矣。安得非智。本以東北之坎艮。往就西
南之離兌與坤。故剛柔相濟而得其中。若守此東
北。則終于險。終于止而巳矣。惟九五陽剛中正。當
大人之位。以拯邦國之蹇。故往見之者。必有拯蹇
之功。然爻中獨上六明利見大人餘不言者。見大
人亦待其時。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蹇之時用。即全
體大易之時用也。六十四卦皆爾。每于人所忽者
一提醒之云爾。】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本毓泉。宜涵而不宜汎。今水流于上。使人不能
厝足。此乃山有缺陷。非水之過也。君子知一切險
難境界。惟吾心自造自現。故不敢怨天尤人。但反
身以修其德。如治山者。培其缺陷。則水歸澗壑。而
不復橫流矣。】
「初六。往蹇來譽。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蹇以見險能止為知。故諸爻皆誡其往而許其來。
來即反身修德之謂也。初六見險即止。知機而不
犯難。其反身修德功夫最早。故可得譽。夫豈逡巡
畏縮也哉。理宜修德以待時耳。】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陰柔中正。反躬無怍。而上應九五陽剛中正之君。
方居險地。安得不蹇其蹇以相從事。然諸爻皆以
能止為知。而此獨不然者。正所謂事君能致其身。
公爾忘私。故雖似冒險。終無尤也。易讀曰。匪躬正
本反身來。平日能反身以體蹇。纔能臨時匪躬以
濟蹇。】
「九三。往蹇來反。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九三為艮之主。剛而得正。見險能止者也。既知往
則必蹇。故來而反身修德。則內二爻無不喜之。】
「六四。往蹇來連。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巳入坎體。其蹇甚矣。然設能來而反身修德。則猶
可連于艮之三爻而獲止也。陰本不實。故來連于
當位而實之九三也。】
「九五。大蹇朋來。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居坎之中。蹇之大者也。剛健中正。六二應之。故得
朋來共濟大蹇。然非朋之能來助我。實由我之中
道足為拯蹇節則。故上下諸爻皆取節則于我耳。
釋迦出五濁世。得無上菩提。為一切眾生說難信
法。其真能為甚難希有之事者乎。】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
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陰柔居險極。豈可更有所往。亦惟來而反身修德
則碩吉耳。碩者。實也。大也。吉之所以能實大者。以
利見九五大人故也。君子求諸巳。故志在內則吉。
輔世長民莫如德。故利見為從貴。此指天爵為貴。
非徒以人爵也。須跋陀羅最後見佛得度。其碩吉
之謂乎。】
「<img:>(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世間之局。未有久蹇窒而不釋散者。方其欲解。則
貴剛柔相濟。故利西南。及其既解。則大局巳定。更
何所往。唯來復于常道而巳。設有所往。皆當審之
于早。不審輒往。凶且隨之。寧得吉乎。此如良將用
兵。秖期歸順。良醫用藥。秖期病除。觀心修證。秖期
復性。別無一法可取著也。】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
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
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時大矣
哉。」
【險在前則宜止。險在下。則可動以免之。此皆時節
因緣之道。不可得而強也。西南為坤。故往則得眾。
來復東北。不過于柔。故乃得其中。早鑒事機。故往
可有功。如天地之雷雨作。亦因夙得其時。故百果
草木皆甲拆耳。觀心釋者。兼修禪定。為利西南。萬
行顯發。為往得眾。不捨正觀。名為來復。證于法身。
為乃得中。有攸往而利生。必須夙能鑒機則吉。說
法不虛。為往有功。性修融合。為天地解。悲體戒雷
震。澍甘露法雨。則世出世果。三草二木。各得以時
生長熟脫。非佛菩薩何能用此解之時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誤犯之過。則直赦之。令其自新。輕重諸罪。亦寬宥
之。令得末減。佛法釋者。即作法取相無生三種懺
法。令人決疑出罪。又觀心釋者。即是端坐念實相。
銷滅眾罪也。】
「初六。無咎。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解則陰陽和矣。而以六居初。上應九四。適當其際。
故義無咎。】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
也。」
【以剛中而上應六五。本自無可狐疑。六三不中不
正。意欲乘我。象如三狐。我田獵而獲除之。得與六
五柔中相合。此正而吉者也。黃為中色。矢喻直道。
得其中直之道。故除疑而應乎貞矣。】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
我致戎。又誰咎也。」
【陰柔不中不正。自無應與。上思負四。下欲乘二。不
知其非道也。是故二以為狐而田之。四以為拇而
解之。五以為小人而退之。上以為隼而射之。不亦
至可羞乎。】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三在四下。欲負于四。故四以三為拇。四未當位。不
如九二剛中。故二自能田獲三狐以從五。四必待
二之至。始信拇之宜解也。二與四皆陽類。故名為
朋。】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
人退也。」
【六與二為正應。而三且思乘二。則五不能無疑于
二矣。賴九二之君子。剛而得中。決能解去六三。上
從于我而吉。但觀六三之退。則信九二之有解矣。】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象曰。公用
射隼。以解悖也。」
【隼高飛而善摯。以喻負且乘之六三也。當解之時。
人人樂為君子。獨六三悖理飛摯。二雖田之。四雖
解之。以皆各有正應。不同上六之在局外。又陽與
陰情必相得。故或以為狐。或以為拇。不如上六之
絕無情係。直以為隼。且居卦終。則公侯之位也。柔
而得正。則藏器于身。待時而動者也。故獲之而無
不利。
觀心釋六爻者。六三即所治之惑。餘五爻皆能治
之法也。初以有慧之定。上應九四有定之慧。惑不
能累。故無咎。九二以中道慧。上應六五中道之定。
而六三以世間小定小慧。乘其未證。竊思亂之。故
必獵退狐疑。乃得中直正道。六三依于世禪。資于
世智。起慢起見。妄擬佛祖。故為正道之所對治。九
四有定之慧固能治惑。以被六三見慢所負。且未
達中道。故必待九二中道之慧。始能解此體內之
惑。六五以中道定。下應九二中道之慧。慧能斷惑。
則定乃契理矣。上六以出世正定。對治世禪世智
邪慢邪見。故無不利。】
「<img:>(兌下艮上)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
享。」
【難既解矣。相安于無事。必將剝民以奉君。此世道
之損也。惑既治矣。從此增道損生。此觀心言損也。
且以世道言之。凡為上者。必其勞而不怨。欲而不
貪。真足以取信于民。則雖損之而元吉無咎。凡為
下者。必以可貞之事益上。勿貢諛。勿獻異。勿開勞
民傷財種種弊端。則利有攸往。蓋下事上。猶人事
天地鬼神祖宗也。享以其誠。不以其物。雖二簋便
可用享。豈以多物為敬哉。觀心者。信佛界即九界。
故元吉無咎。知九界即佛界。故不動九界而利往
佛界。不壞二諦而享于中道也。】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
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
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下濟為益。上行為損。此聖賢觀于天下萬世不易
之道而立此名也。上必有孚。乃可損下而元吉無
咎。下必可貞。乃利有攸往以益上。雖二簋亦可用
享。蓋不過各論其時。但貴與時偕行而巳。】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山下有澤。則山必日損。君子以為吾心之當損者
莫若忿欲。故懲忿則如摧山。窒欲則如慎壑。俾復
于平地而後巳也。】
「初九。巳事遄往。無咎。酌損之。象曰。巳事遄往。尚合志
也。」
【初與四為正應。宜損我以益四者也。四方陰柔有
疾。故宜巳我之事。而速往益之。則得無咎。然以剛
益柔。但使斟酌得中可耳。勿令過也。以剛正而應
柔正。故往則合志。】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
也。」
【九二剛中而不過剛。六五柔中而不過柔。各守其
貞可矣。又何須更往益之。以成過猶不及之凶哉。
弗損而益。其益乃大。故五有或益以十朋之龜者。】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象曰。一人
行。三則疑也。」
【六三與下二爻。皆損下以益上者也。初二仍陽。三
獨變而為陰。三人行損一人矣。今以一陰上行而
益上九。在我固為國爾亡家。而上九陽剛。反能以
弗損之益益我。不亦得其友乎。所以凡事宜專一
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陰柔不中。疾也。初九巳遄來益我。我但資初九以
自損其疾。則初有喜而我無咎矣。遄指初九。】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象曰。六五元吉。
自上祐也。」
【柔中虛巳以應九二。九二守貞。弗以有形之物益
之。故能使天下歸心。罔不來益以重寶也。蓋人君
能虛心用賢。則合于上天。而自上祐之矣。】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象曰。
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受六三之益極矣。苟不有以報之。三雖無怨。
人必不服。安能無咎。安能貞吉。安能利有攸往。然
欲益三。正不必損我也。蓋三之為臣。固所謂國爾
亡家者。但深鑒其一人獨行之誠。則大得其志。而
三以為得友矣。是謂弗損益之。】
「<img:>(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損而有孚。則與時偕行。可以致益。此世間盈虛消
息之理也。增道損生。則日進于自利利他之域。此
觀心成益也。攸往以處常。涉川以處變。苟得其益
之道。則無不利矣。】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
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
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中正。指九五六二言之。震巽皆屬木。故其道可涉
川。天施。故坤得其初爻而為震。地生。故乾得其初
爻而為巽。然不止于震巽而巳。舉凡坎離艮兌等。
無非天施地生之益。故其益無方。而與時偕行也。
益即全體乾坤。全體太極。全體易道。其餘六十三
卦無不皆然。聖人姑舉一隅。令人自得之耳。佛法
釋者。損佛界之上。以益九界之下。損巳利人。故民
說無疆。本高跡下。故自上下下。而其道大光。天行。
聖行。名為中正。梵行起于嬰病二行。名為木道乃
行。放光現瑞以動之。四辯說法以巽之。開圓解以
顯性德名為天施。立圓行以成修德名為地生。種
而熟熟而脫。番番四悉。名為與時偕行。】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風以鼓之。遷善之速也。雷以動之。改過之勇也。陸
庸成曰。風之入也最微。故片善不遺。纖過必剔。雷
之發也最迅。故遷無留念。改無停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
事也。」
【居益之初。受上益最厚者也。以下位受此厚益。可
安然無所事乎。然剛正而為震主。必能大作以致
元吉。則無咎矣。蘇眉山曰。益之初九。損之上九。皆
正受益者也。彼自損而專益我。將以厚責我也。我
必有以塞之。故損上九利有攸往。益初九利用大
作。然上之有為也其勢易。有功則其利倍。有罪則
其責薄。下之有為也其勢難。有功則利歸于上。有
罪則先受其責。故元吉而後無咎。以所居者非厚
事之地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
吉。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陰柔中正。以受九五陽剛中正之益。惠我以心。而
不惠我以物。故能使天下歸心。罔不來益我以重
寶也。為臣則永貞吉。不可因天祐人助而異其心。
為王則用享于帝吉。自新新民而其命維新。象曰。
自外來者。明其非心所期。以本無計功謀利之私
故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
用凶事。固有之也。」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而受上九之擊。其擊我也。正
所以益我也。知凶事之真能益我。則無咎矣。位雖
不中。而有孚則為中行。可以告公用圭。公指上九。
圭以通信。信通則圭仍還公。不取公之物益我。但
取公之擊以益我耳。恒人每以凶事為非益。故聖
人特明凶事之益固有之。能信凶之為益。則不凶
矣。】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象曰。告公從。以益
志也。」
【六四與上二爻。皆損上以益下者也。五上仍陽。四
獨變而為陰。是直以身殉民。豈非遷國之象。豈非
中行之道乎。初爻既受我益。剛而得正。有大公之
心。方將利用大作以報我。我即以之為依可矣。由
其志在益民。故民皆以公心從之。】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象曰。有孚惠
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陽剛中正。應于六二。真實以益下為心者也。惠之
以心。則惠而不費。天下咸被其澤。其元吉何必問
哉。故能感六二永貞之吉。大得其志。而還報我以
好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象曰。莫益之。偏辭
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上九本宜損巳以益六三者也。因六三不中不正。
故不與其益而反擊之。三固得其凶事鉗錘之益。
然在上九。豈可恒以此立心哉。以此立心。則舉凡
在下者。皆亦莫益于我。而或擊于我矣。故誡以立
心勿恒。恒則必凶。上九不中不正。不仁而在高位。
但思益我。不料擊我。思益而不得益。故曰偏辭。不
料擊而得擊。故曰自外來也。】
周易禪解卷第五
弟子均華募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