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禪解

周易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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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往。至于過旬。不免日中則昃而有災矣。】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象曰。

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六二為離之主。至明者也。上與六五柔中合德。可

以互相資益。而六五為九四所隔。如豐其蔀而日

中見斗者焉。夫六五燮友。可以誠感。而不可以急

應。故往則反得疑疾。惟有孚發若則吉。蓋信以除

疑。發以撤蔀也。蔀本無實。因疑故有。志發則疑除。

疑除。則蔀撤而見九二之日矣。五本賢君。故其志

可發。】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沫。折其右肱。無咎。象曰。豐其沛。

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以剛正而居離體。可以照天下者也。應于上六。陰

陽交而霈然大雨。故于日中但見水沫紛飛。失王

假尚大之事。終不可以有為矣。明莫若左。動莫若

右。上六居震之極。妄動自傷。故在九三如折右肱。

此上之咎。非三咎也。】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象曰。豐其蔀。位

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以陽剛為震之主。興雲蔽日。故為豐蔀見斗。幸遇

初九剛正。如日方升而往有尚。力能等我而為夷

主。相與摧散陰霾。行照天下。不失豐亨之義。故吉

也。六二之豐蔀見斗。乃指六五被九四所蔽。今九

四則自豐其蔀。致使日中見斗。故以位不當幽不

明責之。】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柔中居尊。而六二以信發之。雖全賴彼離明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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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實由我能來之也。君臣合德。天下胥蒙其慶矣。】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闚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闚其戶。闃其無人。自藏也。」

【以陰居陰。處震之極。豐之上。拒絕離明。惟恐容光

之或照及我也。故豐其屋。則堂高數仞。飛檐斜桷。

若欲翔于天際者。蔀其家。則多設覆蔽。深自藏隱。

縱闚戶而闃若無人者。此乃從闇至闇。雖至三歲

猶不相覿。凶何如哉。三歲言其甚久。亦以隔于九

三。共三爻故。】

「<img:>(艮下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故次豐之後明旅也。豐以尚

大。旅以小亨。貞豈有大小哉。在大則大。在小則小。

要不失其貞而巳。不失其貞。則無往而不吉矣。】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

以小亨旅貞吉也。旅之時義大矣哉。」

【在外故名為旅。處旅莫尚于柔。用柔莫貴于得中。

得中則能順剛。而天下無難處之境矣。止故能隨

寓而安。麗明故能見機而作。此旅之貞。即乾之貞。

即坤之貞。即大易之貞也。從來大聖大賢。自天子

至于庶人。無不全以乾坤大易之貞而處旅。無不

即于旅時而具見乾坤大易之貞者。詎可以造次

而忽其時義之大哉。佛法釋者。下三土無非旅泊

于三土中作大佛事。故時義大。若以寂光法身視

之。仍名小亨。】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山如亭舍。火如過客。君子之省方巡狩也。法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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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艮之慎。故刑可用而獄不可留。蓋設使留獄

不決。則不惟失離之明。亦且失艮之慎矣。觀心釋

者。念起即覺。覺即推破。不墮掉悔也。】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陰柔在下。不中不正。旅而瑣瑣者也。瑣瑣猶云屑

屑。由無高明遠大之志。所以自取其災。】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象曰。得童僕貞。終無

尤也。」

【當旅之時。各以在上相近之爻為次為處為巢。而

陰宜依陽。陽宜附陰。今六二陰柔中正。順乎九三

之剛。故為即次。以陰居陰。而在艮體。為懷其資。下

有瑣瑣之初六。而無二心于我。為得童僕貞。夫即

次懷資猶屬外緣。得童僮貞則由內德。有德如是。

可謂旅貞吉矣。故終無尤。】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象曰。旅焚其次。亦以

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三以四為其次。而以陽遇陽。又屬離體。故焚其次

而亦可傷矣。又復過剛不中。處此旅時。猶不知所

以善與其下。致使童僕離心遠去。此豈人之罪也

哉。】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象曰。旅于處。未得

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君子行役。志元不在資斧。九四近附六五。聊可處

矣。以陽居陰。陰為資斧。猶云資糧。可以致用。故名

資斧。然五方在旅。不能即大用我以行其志。故雖

獲于處。而猶未得位也。既未得位。故雖得其資斧。

而于行道之心仍未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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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此正所謂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者也。虛心以招

天下之賢以濟吾旅。如射雉者。雖或亡其一矢。終

必得雉。故人譽之。天命之矣。蓋以人合天。天必祐

之。名為上逮。】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象曰。

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處旅莫尚于柔。今以剛不中正。而在離極。更無覆

護之者。如鳥焚其巢矣。先則以處高為樂故笑。後

則以焚巢無歸故號咷。離本有牝牛之德。乃以任

剛傲慢。不覺喪之。凶何如哉。然巢之焚。由其以旅

在上。乃是高亢加人。故義能招之。豈可歸咎于命

數。牛之喪。由其不知內省。驕矜自是。故禍生于所

忽。而終莫之聞。豈可怨尤于他人。】

「<img:>(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善處旅者。無入而不自得。不巽則無以自容矣。巽

以一陰入于二陽之下。陰有能而順乎陽以致用。

故小亨而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也。觀心釋者。增上

定學。宜順于實慧以見理。】

「彖曰。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

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君子之在旅也。得乎丘民而為天子。民有能而順

乎君。君則殷勤鄭重。申吾命以撫綏之。蓋由剛巽

乎中正之德。故其志得行。故柔皆順之也。剛不中

正。則不足以服柔。柔不順剛。則亦不得小亨矣。利

有攸往。利見大人。正所以成其小亨。不往不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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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得亨也哉。】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風必相隨繼至。乃可以鼓萬物。君子必申明其命。

篤行其事。乃可以感萬民。故曰君子之德風。】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

貞。志治也。」

【初六。巽之主也。巽主于入。而陰柔每患多疑。故或

進而且退。夫天下事本無可疑。特其志自疑耳。決

之以武人之貞。則志治而天下事不難治矣。此所

云武人之貞。即彖所云有攸往而見大人者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象曰。紛若之吉。

得中也。」

【九五陽剛中正。為巽之主。如坐床上。則九二巽德

之臣。固宜在床下矣。然以剛中得初六之順。未免

有僭竊之嫌。故必用史以紀吾所行。用巫以達吾

誠悃。紛若不敢稍疏。乃得中而吉無咎也。】

「九三。頻巽。吝。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以剛居剛。非能巽者。勉強學巽。時或失之。蓋志窮

則不止于志疑。疑可治而窮則吝矣。】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陰柔得正。為巽之主。順乎九五陽剛中正之君。此

休休有容之大臣。天下賢才皆樂為用者也。故如

田獲三品而有功。三品者。除九五君位。餘三陽皆

受其羅網矣。】

「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

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雖有其德。苟無其位。則不敢變更。雖有其位。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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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德。則不能變更。九五蓋德位相稱者也。故得其

巽之貞。而亦吉。亦悔亡。亦無不利。然事既變更。則

是無初。變更得正。所以有終。又必丁寧于未更三

日之先。且豫揆度于既更三日之後。則吉也。盤庚

以之。】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凶。象曰。巽在床下。上窮

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

【以陽剛居卦上。舉凡九五九二之能巽者。皆在我

床下矣。而我方上窮而不知。故初六六四之資斧。

皆為二五所用。而不為我用。其凶也。是其正也。何

所逃乎。

佛法釋六爻者。初是世間事禪。有進有退。二是空

慧。宜史巫以通實相。三是乾慧。不能固守。四是出

世間禪。多諸功德。五是中道正慧。接別入圓。故無

初有終。上是邪慧。滅絕功德。】

「<img:>(兌下兌上)

兌。亨。利貞。」

【入則自得。自得則說。自得則人亦得之。人得之則

人亦說之矣。說安得不亨哉。然說之不以正。君子

不說。故利貞焉。書云。無拂民以從巳之欲。罔違道

以干百姓之譽。】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

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

之大。民勸矣哉。」

【剛中則無情欲偏倚之私。柔外則無暴戾粗浮之

氣。此說之至正。天地同此一德者也。以此德而先

民。民自忘勞。以此德而犯難。民自忘死。即此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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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大。民自勸而胥化于善。非以我勸民也。】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澤相麗則不枯竭。學有朋則不孤陋。以文會友。講

也。以友輔仁。習也。講而不習則罔。習而不講則殆。

講則有言不背于無言。習則無言證契于有言。又

講則即無言為有言。習則即有言成無言矣。】

「初九。和兌。吉。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剛正無應。和而不同。得兌之貞者也。無私故未有

疑。】

「九二。孚兌。吉。悔亡。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剛中則誠內形外。自信其志。亦足以取信于天下

矣。】

「六三。來兌。凶。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六三為兌之主。何以凶哉。乾得坤之上爻而為兌。

以陽為體。以陰為用者也。若內無其體。徒欲外襲

其用以來取悅于人。則亂義必矣。君子所以惡夫

佞者。】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兌不可以不利貞也。三之來兌。何足戀惜。乃不忍

絕而商之。心必未寧。惟介然自斷。速疾勿遲。則有

喜矣。大臣不為諂媚所惑。天下且受其慶。不止一

身有喜而巳。】

「九五。孚于剝。有厲。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

【陽剛中正。誠內形外之至者也。故不惟可孚于君

子。亦可孚于剝正之小人。使彼改惡從善。反邪歸

正。而有厲焉。蓋既有其德。又有其位。故化道如此

之盛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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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引兌。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上六亦為兌主。然既無其體。惟思以悅引人。則心

事亦曖昧矣。三欲來四。上欲引五。其情態同。而三

不當位故凶。上猶得正故不言凶。】

「<img:>(坎下巽上)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悅而後散之。謂公其悅于天下。而不獨樂其樂。故

亨也。既能與民同樂。則上可以悅祖考。故王假有

廟。遠可以悅四夷。故利涉大川。而悅不可以不正

也。故誡之以利貞。】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

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九二剛來而不窮。六四柔得位乎外而上順于九

五。此能擴充兌卦剛中柔外之德。而渙其悅于天

下者也。安得不亨。又九五居上卦之中。此王假有

廟以悅祖考之象。乘巽木而涉坎水。此遠悅四夷

決定有功之象。而貞在其中矣。】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風行水上。不勞力而波濤普遍。先王享帝以事天。

立廟以事先。盡其一念誠孝。即足以感通天下。恩

波亦無不遍矣。故曰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

國其如視諸掌乎。】

「初六。用拯。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初居坎下。受四之風而用拯。拯則出水而登陸矣。

坎于馬為美脊。今初六順于九二。故為馬壯而吉。】

「九二。渙奔其杌。悔亡。象曰。渙奔其杌。得願也。」

【此正彖傳所謂剛來而不窮者也。當渙時而來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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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于杌。卓然安處中流。得其自悅悅他之願。故悔

亡。】

「六三。渙其躬。無悔。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陰居坎體之上。六四上同上九之風而渙之。舉體

散作波濤以潤于物。志在外而不在躬。故無悔也。】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渙其群元

吉。光大也。」

【此正彖所謂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也。陰柔得正。

為巽之主。上同九五。下無應與。盡渙其群以合于

大公。此則天下一家。萬物一體。名雖為渙。而實乃

有丘矣。聖人無巳。無所不巳。光明正大之道。豈平

常思慮所能及哉。】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象曰。王居無咎。正位

也。」

【發大號以與民同悅。如汗之發于中而浹于四體。

蓋四之渙群。由五為王而居于正位。四乃得上同

之。是故大號如汗渙于外。王居正位常在中。故無

咎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血者。坎之象。逖者。遠也。人有大患。為其有身。常情

執之。保為巳躬。正理觀之。乃膿血聚。毒害本耳。上

九用六四之風。以渙六三之躬。六三可謂忘身為

國。故志在外而無悔。然非上六為其遠害。則六三

何能興利乎。合六爻言之。九二如賢良民牧。承流

宣化。六四如名世大臣。至公無私。九五如治世聖

王。與民同樂。上九如保傅司徒。教民除害。初因此

而出險。既拔苦必得樂。故吉。三因此而忘我。既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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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必興利。故無悔也。】

「<img:>(兌下坎上)

節。亨。苦節不可貞。」

【水以風而渙。以澤而節。節則不潰不涸。而可以常

潤。故亨。夫過于渙必竭。故受之以節。然過于節則

苦。又豈可常守乎。】

「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

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

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得中則不苦。苦則窮。窮則不可以處常。不苦則說。

說則并可以行險。惟節而當位。斯為中正。惟中正

故通而不窮。天有四時。王有制度。皆所謂中正以

通者也。】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若冕旒。若宗廟。若樂舞。若階陛。若蓍龜。若爵祿等。

皆有其數以為度。制使各得其節。則無過與不及。

而不奢不儉。若見君。若事親。若接賓。若居喪等。皆

根乎德以成行。議使各當其節。則無過與不及。而

可繼可傳。如澤節水。稱其大小淺深。要使不潰不

涸而巳。】

「初九。不出戶庭。無咎。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節之義亦多矣。或時節。或裁節。或品節。或名節。或

樽節。或符節。或節制。或節文。或節限。或節操。今且

以時節言之。剛正而居下位。九二塞于其前。故順

時而止。不出戶庭。既知裁節。則品節名節皆善矣。

復以節制言之。上應六四。水積尚淺。故宜塞使不

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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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不出門庭。凶。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若以時節言之。既在可為之位。又有剛中之德。六

三巳闢其門。而乃上無應與。固守小節。豈非大失。

復以節制言之。上對九五。水積漸深。便宜通之使

流。胡須阻塞以致洪汎。豈非失時之極。】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若以時節言之。陰不中正。居下之上。又為悅主。故

始則恣情適意而不知節若。後則憂患洊至而徒

有嗟若。自取其咎。無可以咎誰也。復以節制言之。

上對上六。水巳汎濫。而澤口不能節之。徒有嗟若

而巳。將誰咎乎。】

「六四。安節。亨。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若以時節言之。柔而得正。居大臣位以承聖君。故

為安節。所謂太平宰相也。復以節制言之。下應初

九。塞而不流。任九五上六之波及于物。而我獨享

其安。故亨。】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陽剛中正。居于尊位。所謂當位以節者也。無過不

及。故甘而吉。行之無敝。故往有尚。自居位中。故非

失時。極之九二所能阻礙。】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若以時節言之。純陰而居節之極。固守不通。故其

道既窮。雖正亦凶。彼執為正。實非正也。惟悔而改

之則不窮。不窮則凶可亡矣。復以節制言之。水以

流下為其節操。六三兌口上缺。不能節制。故上六

盡其流下之節而不稍留。遂至枯竭而為苦節。故

曰其道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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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兌下巽上)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四時有節。故萬物信之。而各獲生成。數度德行有

節。故天下信之。而成其感應。孚者。感應契合之謂。

中者。感應契合之源也。由中而感。故由中而應。如

豚魚之拜風。彼豈有安排布置思議測度也哉。中

孚而能若豚魚拜風。則吉矣。然欲致此道。則利涉

大川。而又利貞。蓋不涉川。不足以盡天下之至變。

不利貞。不足以操天下之至恒。不涉川。則不能以

境鍊心而致用。不利貞。則不能以理融事而立本

也。】

「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

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

貞。乃應乎天也。」

【合全卦而觀之。二柔在內。則虛心善順。毫無暴戾

之私。分上下而觀之。兩剛得中。則篤實真誠。毫無

情欲之雜。兌悅則感人以和。巽順則入人必洽。故

邦不祈化而自化也。信及豚魚。猶言信若豚魚。蓋

人心巧智多而機械熟。失無心之感應。不及豚魚

之拜風者多矣。故必信若豚魚。而後可稱中孚也。

巽為木。為舟。浮于澤上。內虛而木堅。故能無物不

載。無遠不達。人之柔在內如虛舟。剛得中如堅木。

斯可歷萬變而無敗也。夫中孚即天下之至貞。惟

利貞乃成中孚。此豈勉強造作所成。乃應乎天然

之性德耳。試觀颶風將作。豚魚躍波。魚何心于感

風。風何心于應魚。蓋其機則至虛。其理則至實矣。

吾人現在一念心性亦復如是。不在內。不在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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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間。不在過去。不在現在。不在未來。覓之了不

可得。可謂至虛。天非此無以為覆。地非此無以為

載。日月非此無以為明。鬼神非此無以為靈。萬物

非此無以生育。聖賢非此無以為道。體物而不可

遺。可謂至實。夫十方三世之情執本虛。而心體真

實。決不可謂之虛。天地萬物之理體本實。而相同

幻夢。決不可謂之實是故柔與剛非二物。內與中

非二處也。知乎此者。方可名貞。方可涉川。方信及

豚魚而吉矣。】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澤感而風應。風施而澤受。隨感隨應。隨施隨受。此

中孚之至也。君子知民之為惡也。蓋有出于不得

巳者焉。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故于獄則議之。

功疑惟重。罪疑惟輕也。于死則緩之。與其殺不辜。

寧失不經也。如此。則殺一人而天下服。雖死不怨

殺者矣。】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皆是向

一念未生前下手。即本體即功夫。即功夫即本體。

故能遯世不見知而不悔。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所謂闇然而日章者也。纔起一念。則名為他。則志

變而不燕矣。小人而無忌憚。行險徼倖。皆從此一

念構出。可不虞之于初也哉。中孚以天地萬物為

公。若專應六四。便名有他。】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吾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象

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剛得中而居二陰之下。此正闇然日章者也。鶴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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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和。感應並出于天然。豈有安排勉強。故曰中心

願也。子無專指。但取同德相孚之人。】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罷。位不

當也。」

【若以卦體合觀。則三與四皆所謂柔在內者也。今

以諸爻各論。則六三陰不中正。為兌之主。本應上

九而彼方登天獨鳴。不來相顧。近得六四。敵體同

類。故有時欣其所得。則或鼓。有時怨其所應。則或

罷。有時遙憶上九。則或泣。有時且娛六四。則或歌。

皆由無德。不能當位故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

【柔而得正。陰德之盛者也。故如月幾望焉。六三妄

欲得我為匹。我必亡其匹。絕其類。乃上合于天地

萬物為公之中孚而無咎也。】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陽剛中正。居于尊位。德位相稱。天下信之。攣如而

不可移奪者也。然亦止盡中孚之道而巳。豈有加

哉。故但曰無咎。亦猶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之旨歟。】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

【剛不中正。居巽之上。卦之終。自信其好名好高情

見。而不知柔內得中之道者也。如雄雞捨其牝而

登鳴于屋。巳為不祥。況欲登天。天不可登。人必以

為怪而殺之矣。何可長也。】

「<img:>(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

宜下。大吉。」

【君子之制數度議德行也。使其節如天地四時。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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豚魚亦信之矣。夫豈有過也哉。自其不能應乎天

者。以有他而不燕。故過或生焉。然過從求信而生。

過則小矣。過生。而聖賢為之補偏救弊。如行過乎

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之類。未免矯枉過正。此亦

所謂小過也。夫求信而成小過。其過可改也。故亨。

矯枉而為小過。其過可取也。故亨。然必要于得正

而巳矣。貞則小過便成無過。不貞則小過將成大

過。是故當小過時。但可為小事以祈復于無過之

地。不可更為大事以致釀成不測之虞。譬如飛鳥

巳過。遺我以音。不宜上而宜下。上則音啞而我不

得聞。下則音揚而我得聞之。得聞鳥音。以喻得聞

我過而速改焉。則復于無過之地。過小。而吉乃大

矣。】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

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

而下順也。」

【小者即小事。小事有過。故仍不失其亨。設大者過。

則必利有攸往乃亨矣。惟與時行。故雖過不失其

貞。彖但言貞。傳特點出時行二字。正顯時當有過。

則過乃所以為貞。倘不與時行。雖強欲藏身于無

過之地。亦不名為貞也。且人有剛柔二德。任大事

則宜用剛。處小事則宜用柔。今此卦柔得其中。得

中則能與時行。故小事吉。剛失位而不中。不中則

不能與時行。故不可以大事。且卦體中二陽爻如

鳥之背。外各二陰如舒二翼。有似飛鳥之象。鳥若

上飛。則風逆而音啞。鳥若下飛。則風順而音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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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啟新曰。大過。大者過也。曰剛過而中。小過。小者

過也。曰柔得中。其所謂過。皆有餘之謂。大成其大。

如獨立遯世等事。小成其小。如過恭過哀過儉等

事。初不是過剛過柔。更不是過中。故大過之後。受

之以坎離之中。小過之後。受之以既濟未濟之中。

君子以天下與世論。須是大過。以家與身論。須是

小過。大過以剛大有餘為用。剛中之能事。小過以

柔小有餘為用。柔中之能事。剛中又巽兌二柔之

用。柔中又震艮二剛之用。都不是過中之過。又匪

專以坎為剛中。離為柔中。故隨小大而皆亨。】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

過乎儉。」

【吳草廬曰。恭以救傲。哀以救易。儉以救奢。救其過

以補其不足。趣于平而巳。所謂時中也。項氏曰。曰

行曰喪曰用。皆見于動。以象震也。曰恭曰哀曰儉。

皆當止之節。以象艮也。】

「初六。飛鳥以凶。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陰不中正。上應九四。宜下而反上者也。凶決不可

救矣。】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象曰。不

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設欲上進。則必過九四之祖。遇六五之妣。然兩陰

不相應。而六二陰柔中正。居于止體。故不復上及

六五之君。但遇其九四之臣。以知九四雖臣。而實

有德。決不可過故也。二與四同功而異位。故有相

遇之理。太公避紂而遇文王。此爻似之。】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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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重剛不中。而應上六。如鳥身不能為主。反隨翼而

高飛。既弗肯過防閑之。必有從而戕之者矣。其凶

何如。】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象曰。弗過

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九三信其剛正。自以為無咎者也。乃弗防而致戕。

九四居位不當。自知其有咎者也。乃周公許其無

咎。何哉。蓋人惟自見有不足處。方能過于省察。堯

舜其猶病諸。文王望道未見。孔子五十學易。伯玉

寡過未能。皆此意耳。四與初應。故弗過而遇之。但

使初來聽命于四。則四為主而無咎。設使四往聽

命于初。則初反為主。喜上而不喜下。初得凶。而四

亦甚厲矣。故必戒而勿用。須是永守其不宜上宜

下之貞。乃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雲

不雨。巳上也。」

【陰柔不正。下無應與。雖為天下共主。膏澤不下于

民。如雲自西郊。雖密不雨者焉。乃使九四之公。坐

收下位群賢。如弋彼在穴而不費力。蓋由六五之

巳上。違于不宜上宜下之貞故也。此如紂不能用

太公反使文王取之。】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象曰。弗遇過

之。巳亢也。」

【下應九三。而陰居動體卦極。方與初六鼓翰奮飛。

故弗遇九三。而竟過之。一切飛鳥皆悉離之。遺群

獨上身死羽落而後巳。其凶也。蓋天擊之。故曰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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眚。其災也。實自取之。故曰巳亢。桀紂亡國。亦僅失

其不宜上宜下之貞所致而巳。豈有他哉。設肯行

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何以至此。】

「<img:>(離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君子之于事也。恭以濟傲。哀以濟易。儉以濟奢。凡

事適得其中。則無不濟者矣。無不濟故亨。不惟在

大。而亦及小。蓋無所不亨者也。然安不忘危。存不

忘亡。治不忘亂。乃萬古之正理。試觀舟不覆于龍

門。而覆于溝渠。馬不蹶于羊腸。而蹶于平地。豈謂

溝渠平地反險于龍門羊腸哉。禍每生于不測。患

莫甚于無備故也。故必利貞以持之。不然。方其初

得既濟。皆以為吉。終必以此致亂。不可救矣。如水

得火濟而可飲可用。然設不為之防閑。則火炎而

水枯。水決而火滅。不反至于兩傷乎。】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

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小者尚亨。則大者不待言矣。六十四卦。惟此卦剛

柔皆當其位。故貞。六二柔得其中。為離之主。以此

濟水。水方成用。故初吉。然設以為既無不濟。便可

終止。則必致水決火滅火炎水枯之亂。或任其火

燼水竭。故曰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方其既濟。似未有患。患必隨至。故君子深思而豫

防。即彖所謂利貞者也。說統云。體火上之水以制

火而防其溢。體水下之火以濟水而防其烈。】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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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爻皆思患豫防之旨也。既濟則初巳濟矣。輪猶

曳而若欲行。尾猶濡而若欲渡。無事不忘有事。防

之于初。則不至于終亂。故義無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五陽剛中正而居君位。二以陰柔中正應之。必

有小人欲為離間而竊其茀者。二得中道。故安然

不尋逐之。惟勿逐乃七日自得。逐則失中道而弗

得矣。勿逐二字。即思患豫防之妙。】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

之。憊也。」

【以重剛居明極。高宗伐鬼方之象也。然且三年克

之。困憊甚矣。況剛明未必如高宗者乎。況可用小

人以窮兵黷武殃民賊國乎。奈何不思患而豫防

之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美帛曰繻。敝絮曰袽。繻必轉而為袽。可無戒乎。潘

雪松云。四居三之後。離明盡而坎月方升時也。在

三巳稱日昃之離。在四何可忘終日之戒。蕅益曰。

疑即是思患豫防之思。】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象曰。東

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離東坎西。下卦盡離明之用以致濟。猶如殺牛。九

五以坎中剛正之實德而享受之。曾不費力。猶如

禴祭。蓋雖有其德。苟無其時。不能致此。雖有其時。

苟無實德。亦不能致此也。而思患豫防之旨。則在

以誠不以物中見之。】

「上六。濡其首。厲。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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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陰柔居險之極。在濟之終。所謂終止則亂。不能

思患豫防者也。如渡水而濡其首。不亦危乎。】

「<img:>(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既有既濟。必有未濟。以物本不可窮盡故也。既有

未濟。必當既濟。以先之既濟。原從未濟而濟故也。

是以有亨道焉。然未濟而欲求濟。須老成。須決斷。

須首尾一致。倘如小狐之汔濟而濡其尾。則無所

利矣。】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

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六五之柔得中。所謂老成決斷。而能首尾一致者

也。未出中。言尚未出險中。此時正賴老成決斷之

才識。首尾一致之精神。而可不續終如小狐乎。然

雖不當位。而剛柔相應。則是未濟所可以可亨之

由。】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物之性不可不辨。方之宜不可不居。故君子必慎

之也。如火性炎上。水性潤下。此物之不可不辨者

也。炎上而又居于上。不巳亢乎。是宜居下以濟水。

潤下而又居于下。將安底乎。是宜居上以濟火。此

方之不可不居者也。如水能制火。亦能滅火。火能

濟水。亦能竭水。又水火皆能養人。亦皆能殺人。以

例一切諸物無不皆然。辨之可弗詳明。居之可弗

斟酌耶。】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陰柔居下。無濟世才。將終于不濟而可羞矣。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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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勢巳極。固易為力者哉。】

「九二。曳其輪。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剛而不過。以此曳輪而行。得濟時之正道者也。由

其在中。故能行正。可見中與正不是二理。】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陰不中正。才德俱劣。故往必得凶。然時則將出險

矣。若能乘舟以涉大川。不徒自恃其力。則險可濟

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象曰。

貞吉悔亡。志行也。」

【剛而不過。如日方升。得濟時之德之才之位者也。

故貞吉而悔亡。于以震其大明之用。伐彼幽暗鬼

方。三年功成。必有賞于大國矣。濟時本隱居所求

之志。今得行之。】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

暉吉也。」

【柔中離主以居天位。本得其正。本無有悔。此君子

之光也。又虛巳以孚九二。而其暉交映。天下仰之。

吉可知矣。】

「上九。有孚于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飲酒

濡首。亦不知節也。」

【六五之有孚吉。天下巳既濟矣。故上九守其成。而

有孚于飲酒。乃與民同樂。無咎之道也。然君子之

于天下也。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苟一任

享太平樂。而無競業惕厲之心。如飲酒而濡其首。

吾信其必失今日此樂。以彼不知節故。節者。如天

地之四時必不可過。亦謂之極。初六柔疑太過。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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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亦不知極。上九剛信太過。故云亦不知節。知極

知節。則未濟者得濟。巳濟者可長保矣。】

周易禪解卷第七

弟子崇存大弘仝募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