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釋氏資鑑

歷朝釋氏資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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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建極。大弘像化。廣闢慈門。海內名德。咸慕義歸仁

焉。惜乎天不假其壽矣。丁丑九月崩。

丁丑 九月。世宗孝明帝。毓即位。帝上奉三乘。內親

九族。乃至本枝維翰。列辟庶官。五向十行。俱識歸依

之道。外觀內覺。同登解脫之門。歲戊寅。為先皇造盧

舍那織成像一軀。并二菩薩。高二丈六尺。等身檀像

一十六軀。各二菩薩。及金剛師子等。麗極天成。妙同

神製(卞正)。

己卯 陳高祖將欲修葬。造溫凉車。文帝欲取梁武

帝重雲殿中佛帳珠佩。以飾送終。人力既足。忽見雲

氣擁結。大雨洪澍。雷震電燁。煙張殿表。火烈雲中。欻

見重雲殿影金銀二像。八部神王。及帳座一時騰舉。

烟火挾之。忽然遠逝。觀者傾國。晴後覆看。故所唯礎

存焉。是日人見殿像乘空飛於海上(感通錄)。

庚辰 周高祖武帝邕即位。為文皇帝。造釋迦像一

丈六尺。并菩薩聖僧。金剛師子。周迴寶塔二百二十

軀。仍於京下。造寧國會昌永寧三寺。以追冥福焉(卞正)

齊文宣帝。暇日甞對稠禪師曰。朕欲覩佛之靈異。稠

曰。非沙門之所宜。帝強之。稠乃投袈裟于地。帝使十

人舉之不動。稠命沙彌取之。無難焉。因爾篤信。勞賜

優渥。帝每年元日。問稠師一歲吉凶。至天保十年。師

云今年不好。帝不悅。復問何如師云。貧道亦不久。是

夏師示寂。至冬帝崩(本傳)。

辛巳 周武帝保定元年。涼州御谷山上。年雷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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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挺出石像。高丈八尺。無首。至周初。州城東㵎有光

發。視之乃像首也。奉安像身。宛然符合。計四十年。靈

像方足。是年立為瑞像寺。建德將廢教。像首自落。帝

令安之。次早如故。遂有廢教滅國之讖。周雖滅法。不

及此像。靈異非一(感通)。

壬午 齊世祖武成帝。篤敬佛乘。創營寺塔。脫珍御

服。並人檀財。轉大品經。月盈數遍。層臺別觀。皆建伽

藍。壁玉珠璣。咸充供具。築壇於內。請上法師。授歸戒

法師。髮于地。合踐升座。受畢。令八座重臣及后妃戚

屬。皆受歸戒。剏報德寺。移上法師主之○上法師者。

戒山崇峻。慧海幽深。德可軌人。威能肅物。雖當大統

位國師。而衣布褐。未甞乘肩輿。世益以此重之。故魏

齊之世。歷為統都。僧尼將二百萬。而上綱紀將四十

年。當文宣時。盛行釋典。上統擔荷緝諧。內外闡揚。黑

白成允(僧史)。

已丑 周天和四年。武帝。三月召名儒僧道百官於

正殿。帝昇御座。親量三教優劣。至四月初。勑廣召僧

俗。令極言陳理。又勑大夫甄鸞。詳佛道二教定其先

後淺深。鸞上笑道論三卷(出大藏)。五月又集群臣。詳鸞

之論。九月法師道安慨之。乃作二教論十二篇。以救

形之教。教稱為外。濟神之教。教稱為內。若論內外。則

該彼華夷。若局命此方。則可云儒釋。以儒道九流。同

屬儒宗為外教。以釋之窮理盡性為內教。詳闡正義。

奏之于朝(全文出大藏)。帝為張賓搆譖。意在排斥佛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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覽安論。其議遂寢○道安法師。風韵踈通。雅調翔簡。

仁被朝貴。儒宰知名。善流天下。草偃從之。武帝禮敬。

勑住大中興寺(僧史)。

庚寅 周武帝製二教鐘銘。有云。五月丙寅。造鐘一

口。弘宣兩教。同歸一族。九宮九地。遙徹洞玄。三千大

千。遠聞邊際。延法侶而瓊樓應供。侯仙冠而金闕降

真云(弘明集)○是年陳宣帝重為太妃建靈剎一十五

丈。下安佛爪長二寸闊一寸。藏諸寶篋或光五色焰

起一尋。神變不窮。覩者生信(陳史)。

辛卯 陳天建三年。宣帝詔國內。初受戒者。未滿五

夏。皆參律部。可於都邑大寺。廣置聽場。仍賜瑗律師

總知監檢。明示科舉。有司給衣俸。又勑瑗為國大僧

正。

壬辰 周建德元年。釋僧勐。以邪正相參。乃著難道

論十八章。以三科釋之。賢聖既序。凡位皎然。其序略

云。勐以老子與尹喜化胡出家。又稱鬼谷先生撰。啇

山四皓注。乃無識異道所作也。然教有內外。用生疑

似。人有聖賢。多述本迹。故班固漢書。品人九等。以孔

丘之徒。為上上類。例皆是聖。以李老之儔。為中上類。

例皆是賢。何晏王弼云。老子未及於聖。魏文帝勑云。

老聃賢人。未宜先孔子。此聖賢天分。優劣自顯。今依

內經外典。區別真假。使一覧便見也(僧史)。

甲午 陳天建六年○後梁天保十三年○齊武平

五年○周建德三年。此夷佛滅僧之第二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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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五月。周武帝邕。惑於道士張賓等妖言惡黑衣

之讖。乃欲遍廢釋教。因大集百僚。命沙門道士。辨其

優劣。且云。長留短廢。道士張賓。預令其徒飾詭辭。以

挫釋子。冀其義負而擠之。於是華野高僧。方岳道士。

千里之外。有大術者大集京師。於大極殿。陳設高座。

帝躬臨。勑道士先登。道士張賓最為首長。登座唱言

曰。原夫大道清虗。淳一無雜。祈恩請福。上通天曹。白

日昇仙。壽與天地同畢。風教先被中夏。無始無終。含

生賴之。以得長生。洪恩厚利。不可較量。豈如佛法虗

幻。言過其實。不容本土。客寓中華。百姓無知。信其詭

說。今日欲定臧否。可出頭來看。襄城公何妥。自行如

意。座首少林寺行禪師發憤而起。諸僧止曰。師為佛

法大海。眾咸仰知。可令末座對揚。共推如意付智炫。

安詳而起。徐升論座。坐定執如意。謂張賓曰。先生向

者所陳。大道清虗。淳一無雜。又云。風教先被中夏。未

知風教起自何時。所說之教。於何處說。又言。不容本

土。客寓中華。可卞道是何時生。佛是何時出。賓曰。聖

人出世有何定時。說法興行有何定處。道教舊來本

有。佛法近自西來。炫曰。若時無時。亦應無出。若無定

處。亦應無說。舊來本有。非復清虗。上請天曹。豈得無

雜。壽與天地同畢。豈得無始無終。賓曰。道人浪語。為

前王無識。留汝等輩。得至于今。今日聖帝盡須殺却。

帝惡其理屈。令舍人喚賓下座。帝自升座言。佛法中

有三種不淨。納耶輸陀羅生羅睺羅。此主不淨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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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律中。許僧食三種淨肉。此教不淨二也。僧多造罪

過。好行婬妷。佛在世時。徒眾不和。遞相攻伐。此眾不

淨三也。主法眾俱不淨。朕意將除之。以息虗幻。道教

中無此事。朕將留之。以助國化。[(厂@?)*頁]謂炫師曰。能解此

三難。真是好人。炫應聲曰。階下所陳。並引經論。誠非

謬言。但見道教之中三種不淨猶甚於此。案天尊處

紫微宮。恒侍五百童女。此主不淨。猶甚於耶輸多羅

一人。道士教中章醮諸福之時。必須麞哺百柈清酒

十斛。此教不淨。又甚於三種淨肉。道士罪過代代皆

有。千古亂常。姜斌犯法。此尤甚於眾僧。僧眾自造罪。

乃言佛法可除。猶如至尊亨國。嚴設科條。不妨逆子

叛臣相繼而出。豈以臣逆子叛。遂欲空於大寶之位

耶。大寶之位。固不以臣子叛逆而空。佛法正真。豈得

以眾僧犯罪而廢。帝愕然良久。謂炫曰。所言天尊侍

五百童女。出何經。炫曰。出道教三皇經。帝曰。三皇經

何曾有此。炫曰。陛下自不能見。非是經上無文。今欲

廢佛存道。猶如以庶代嫡。帝動色而下。因入。群臣眾

僧皆驚。語觸天帝。何以自保(周武庶生)。炫曰。主辱臣死。就

戮如歸。有何可懼。乍可早亡神遊淨土。不與無道之

君同生於世乎。至十七日。詔下二教俱廢○時朝貴

仍相器重。許以婚姻。期以共政。法師雅調抑揚。志操

愈勵。與同學三人赴齊。時周齊之界。皆被槍布棘。彼

有富姓張者。鋪氈三十里。令炫得過至齊。盛為三藏。

名振東國○張賓罔上。蠅飛黃屋。潛進李宗。欲廢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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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與前僧衛元嵩。唇齒相副。然帝精悟朗鑒。內烈外

溫。召僧入內。七宵禮懺。欲親𠎝犯。帝亦七宵同僧不

眠。為僧誦唄并諸佛事。經聲七轉。莫不清靡。事訖設

會。公陳本意。有猛法師。躬抗帝旨。言頗激切。帝但述

懷。曾無赦退。法師靜藹詣闕上表。談敘正義。據證顯

然。所謂報三寶慈恩。酬檀越厚德。帝雖愜其詞理。而

毀滅之情巳決。既不納諫。又不見遣。藹又進曰。請索

油鑊殿庭身兩宗人法俱煑。不害者立可知矣帝乃

引遣。事既不濟。乃携門人三十四人。終南山東西。造

寺二十七所。依岩附嶮。使逃逸僧得游游。及法滅之

後。帝遂以關東西。數百年來。公私佛法掃地而巳。融

刮聖像。焚燒經典。禹貢八州。見成寺庿出四十千。並

賜王公充第宅。五眾釋子滅三百萬。皆復軍民。還歸

編戶。三寶福財。其貲無數。簿錄入官。登即賞賜。分散

蕩盡矣(僧史)。

建德三年五月行虐。至六月十五日罷朝。有金城公

民部侍郎任君。於所治府。忽見五六段物。飛騰青霄。

大如小斛圍。自餘數段小者。其色黃白。舒卷空際。一

最小者如幡墜於重墻。及取視之。乃摩訶般若經第

十九卷。取而秘之。後宣帝復教。任乃奏上。蓋帝年十

九云(北史)。

丁酉 陳大建九年。宣帝聞南岳思大禪師道風之

盛。俄有道士。生妬害心。密告帝誣師。乃以北僧受齊

國劵。斸斷岳心。釘石興妖。帝遂遣使追師。使至石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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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見二虎跑憤。大蛇當路。使驚乃誓曰。我見思禪師

當如佛想。若起惡心。任汝所傷。蛇虎乃退。使見師再

拜。以事白師。師曰。使先去。貧道續來。使未至之前。師

見一小蜂。來螫其面。即為大蜂咬殺。銜至師前。師入

定觀之。知是宿冤。欲相撓害矣。師七日後。乃飛錫而

往。四門關吏。齊奏師入。帝巳驚異。及師朝見。帝遂下

迎。復問左右。卿等見此僧何如人。對云常僧。帝曰。朕

見其踏寶華乘空而至。迎師入殿供養。其道士罪以

欺罔。欲盡誅之。師懇帝曰。此宿冤。願陛下赦之。乃可

其奏。勑彼道士。以供師役。師奏辭還山。帝餞以殊禮。

師還未幾。道士誣師者。一人暴死。一人為犬所嚙而

斃。應蜂兆矣。自是陳主。每年三信參勞。供填眾積。榮

盛莫加。而神異難測。遇雨不濕。履泥不污。或現形小

大。或寂爾藏身。是年六月二十二日。屏眾泯然而逝。

小師靈辨號慟。乃開目曰。何驚動吾耶。癡人出去。言

訖長往。壽六十四。有著述行五部及偈頌并戒文。行

於世。師名思慧。避其下字。稱思大和尚(有問。何不下山教化眾生。

目視雲漢作麼。師云。三世諸佛。彼我一口吞盡。有何可化)。

智者大師智顗。字德安。荊州陳氏。眼有重瞳。七歲聞

誦法華。便能記憶。十八出家。往大蘇山。謁思大禪師。

即示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便悟法華三昧。思游

南岳。顗欲從之。思曰。汝於陳國有緣。往必利益。便詣

金陵瓦官寺。創弘禪法。僕射徐陵。尚書毛喜。明時貴

望。並稟禪旨。甞夢登高山見一僧。以手招之。門人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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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也。陳宣帝大建七年九月。領徒至天台山。定

光出迎曰。憶昨相招否。師驚異而禮之。光曰。此處金

地。吾既有之。佛隴北峯螺溪銀地。宜居行道。師開山

創菴。光曰。隨宜安堵。至國清時。三方總一。當有貴人。

為立寺矣。陳宣帝以師為國之望。割始豐縣調。以充

眾費。蠲兩戶用供薪水。夏講。空中見寶階三道。數十

梵僧乘階下。入堂禮拜。圍遶而去永陽王百智。出撫

吳興。請戒習觀。願世世歸依。陳主七使詔師還都。禮

迎講法。百僚盡敬。移居光宅。帝幸寺修行大施。請講

仁王經。帝殷勤到拜。儲后巳下並崇戒範。請為國師。

師以施金。買臨海四百餘里。曲為放生池。表聞。帝勑

嚴禁。不得採捕。仍為立碑(僧史)。

高齊六主。二十八年中。翻譯六人。所出經論五十二

卷。度僧二百餘萬。寺院四百餘所。

丁酉 承先元年正月。幼主即位。方八歲。與後主如

青州。為周所滅○是歲周既滅齊。據鄴都。集僧道。宣

廢教之旨。略曰。世弘三教。其風彌遠。考定至理。多愆

陶化。六經儒教。文通治道。於世有宜。故須存立。且真

佛無像。遙敬表誠。而崇節塔庿。無能恩惠。既虗糜費。

不足以留。凡是經像皆從毀滅。父母恩重。僧道不敬。

並宜反服。以崇孝養。朕意如此。卿等若別有理可對。

無退有謗言。法師惠遠出對曰。陛下既統臨大域。憲

法三教。而明詔曰。真佛無像。誠如綸旨。然耳目蒼生。

賴經聞佛。藉像表真。若將廢之。無以興善。帝曰。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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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佛。咸自有之。何假經像。遠曰。漢明以前。經像未至。

何故不知真佛。帝無答。又曰。若不藉經。三皇以前。未

有文字。人何不知五常。帝無答。遠又曰。若以泥像無

情。事之無益。國家七庿。亦是敬順之道。詎可廢耶。又

詔旨。遣僧反服。以崇孝養。孔曰。立身行名。以顯父母。

即是孝行。何必還家。帝以遠抗旨。怒見詞色。遠坦然

無懼。復曰。陛下縱勢力毀大教。佛言幽冥之報。不揀

貴賤。貧道切為陛下惜之。帝曰。但令百姓得樂。朕亦

不辭地獄之苦。遠曰。陛下以邪法化人。現種苦業。當

共陛下同趣阿鼻。何處有樂。帝理屈。伹云僧等且還。

乃勑左右引退。不懌而罷。齊境僧尼。並令反服(僧史)。

戊戌 陳大建十年○周宣政元年五月。大舉兵北

伐。六月帝疾。還崩于道。太子即位 周武帝自毀佛

法後。癘氣內蒸。惡瘡外發。業相巳顯。無悔可消而崩。

年三十六(論衡)○戊戌六月宣帝贇即位○衛元嵩毀

法之後。身著熱風。痿頓而死。

已亥 六月。周高帝傳位于太子靜帝。高祖自稱天

元皇帝。

釋僧明。初見岸有異光。尋見㵎有大石趺。又遠望高

岸。臥石如像。掘之。乃佛相高三丈。純如銕礦。召人舉

之。不起。乃誓曰。若佛法重興。願現威靈。像忽輕舉。徑

趣趺孔。不假扶持。卓然峙立。因以奏聞帝為嘉瑞。乃

改元為大像焉。自是佛教漸弘。明之力也。尋勑明所

住。為大像寺。遇暗。像即放光(僧史)。○大像元年九月。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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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紫蓋山沙門法藏。削髮具僧儀入都。有司以聞。帝

忻然曰。朕欲興復釋氏。而僧自紫蓋來。召見問曰。朕

巳處分修陟岵寺。將復釋教。而朝議以為先朝所行

未易遽革。師今遠來。何以教朕。藏奏對有理。帝大悅。

勅令長髮菩薩衣冠。為陟岵寺主○法師道琳先與

周武議論。二十餘日。酬酢七十番。周武不能屈。甞許

復教。會其崩弗果。至是道琳伸請尤力。帝從之○十

月天元幸道會死。大醮以高祖配醮。初復佛像及天

尊像。天元與二像。俱南面坐。大陳雜戲。令長安士民

縱觀(北史)。

庚子 大像二年二月。詔曰。佛法弘大。前古共崇。詎

宜隱沉捨而不行。自今應王公下逮黎庶。並悉修事。

知朕意焉(北史)○四月復詔曰。教義幽深。神奇弘大。雖

廣開化儀。通其修事。而崇奉之徒。勿俱剪髮。宜規菩

薩儀範。權服冠纓。所司條為儀注。於是琳等妙撰。舊

沙門名德者。百二十人。入陟岵寺。仍舊住持(同上)○五

月天元帝殂。帝造像四龕一萬餘軀。寫般若經三千

部。六齋八戒。誦念不替(卞正論)。

靜帝幼冲。楊堅輔政。尋封隨公。大弘佛教○六月釋

法藏下山。與隨公對論三寶經宿。即蒙剃髮。賜法服

等還山 釋道二教。舊沙門道士精志者。簡令入道

○七月召法藏下山。更詳開化。至十五日。令遣藏檢

校。度僧百二十人。並賜法服各還所止(並通鑑)。

法師智炫城都徐氏子。少小出家。入京聽學。擅名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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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會周武詔對。辯論超群。言音朗潤。後還鄉。大隋開

運。蜀長史周宣明。入朝赴考。隋文帝謂曰。炫法師安

和耶。宣明莫知所對。文帝曰。一國名僧。卿遂不識。何

成檢校。宣明稽首陳謝。及還。先往入寺參禮。師住福

勝。後入三學山。自感賦詩曰。秀嶺接重烟。嶔岑上半

天。絕岩低更舉。危峯斷復連。側石傾斜㵎。迴流瀉曲

泉。野紅知草凍。春來鳥自傳。樹錦無機織。猿鳴詎假

絃。葉密風難度。枝踈影易穿。抱帙依閑沼。䇿杖戲芳

田。游心清漢表。置想白雲邊。榮名非我願。息意且蕭

然。喧楊覺倦。遂歸隱焉。怡笑而逝。壽一百二歲。

後周五主。二十五年中。初宇文泰。及大冢宰宇文護。

並崇佛法。與西域三藏十餘人。譯經百餘卷(辛丑改大定元

年)○北朝元魏。東西魏。北齊。後周。五國凡一百六十

八年。禪于隋。

唐虞世南通曆。有問曰。梁武夷㐫剪暴。克成帝業。南

面君臨。五十餘載。盖文武之道焉。至於留心釋典。桑

門此行。以萬乘之君。為匹夫之善。熏修不染。危亡巳

及。豈其梁之非耶。何福謙之無効。先生對曰。夫釋教

出世之津梁。絕塵之軌躅。運於方寸之間。超於無有

之表。塵累既盡。攀緣巳息。然後入於解脫之門。至於

化俗之法。則有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是類

為六波羅蜜。與夫仁義禮智信。亦何異哉。盖以所脩

為因。所報為果。人修此六行。皆多不全。有一缺焉。果

亦隨滅。是以鬷明醜於貌。而慧於心。趙臺高於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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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於位。□褒富而無文。原憲貧而有道。其不同也。如

斯懸絕。興喪得失。咸必由之。下士庸夫。見比干之剖

心。以為忠直。不可為也。聞偃王之亡國。以為仁義。不

足法也。若然者。盜跖高枕於東陵。莊蹻懸車於西蜀。

考終厥命。良足貴乎。又問。周武毀滅二教。是耶非耶。

先生曰非邪。或曰。請問其說。先生曰。釋氏之法。則色

空無滯。人我兼忘。超出生死。歸於寂滅。此象外之談

也。老氏之儀。則谷神不死。玄妙長存。長生久視。騰雲

駕鶴。此區中之教也。至於止惡尚仁。勝殘去殺。並有

功益於王化。無乖俗典。今之常僧犯律。道士違經。便

謂其教可弃。其言可絕。何異責檮杌而廢堯。怨有苗

而黜禹。見匏子泛濫。遠塞河源。崑岳方陽。遽投金燧。

曾不思潤下之德。有利巳深。變腥之用。其功甚愽。井

蛙觀井。躅於所見。輪回長夜之迷。自取沉溺之苦。疑

誤後學。良可痛哉。文中子周公篇云。詩書盛而秦世

滅。非仲尼之罪也。玄虗長而晉室亂。非老莊之罪也。

齋戒修而梁國亡。非釋迦之罪也。或問佛子。曰聖人

也。其教何如。曰西方之教也。又問易篇程元曰。三教

何如。子曰。政惡多門久矣。曰廢之何如。曰非爾所及

也。真君建德之事。適足推波助瀾。縱風止燎。子讀洪

範。皇極讜議曰。三教於是乎可一矣。嘻易不云乎。苟

非其人。道不虗行。

* 大隋

揚氏。名堅。都長安。自辛丑至戊寅。三

主。三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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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 隋開皇元年 周大定元年二月。靜帝禪位

于高祖○梁世宗天保二十年○陳宣帝大建十三

年。

高祖文帝。二月受周禪即位。帝君臨億兆。庶政更新。

薄賦輕刑。省徭減役。含齒戴髮。俱喜太平。既清廓兩

儀。即興復三寶。由是佛日還曜。法水流通。三月詔。於

五岳之下。各置寺一所。崇奉三寶(三寶紀)。

帝以魏大統七年。六月十三日。生于同州般若尼寺。

時赤光照室。紫氣滿庭。有神尼。曰智仙。謂太祖曰。此

兒佛天所祐。身如金剛。不可壞也。遂名帝曰那羅延。

又曰。兒來處異倫。俗家穢雜。可就寺養三歲。大祖乃

割宅為寺。以兒委尼。後皇妣來抱。忽化為龍。驚惶墮

地。尼曰。何因妄觸我兒。遂令晚得天下。及七歲。尼告

帝曰。兒後大貴。當自東方來。佛法將滅。賴汝而興。尼

沉靜寡言。時言吉凶。莫不符驗。帝年十三。方始還家。

及周武滅教。尼隱于帝家。未幾而逝。至是帝果自山

東入為天子。大興佛法。皆如尼言。及登位後。每顧群

臣。追念阿闍梨。以為口實又云。朕興由佛法。而食麻

荳。前身以從道。人中來由。少時在寺。至今樂聞鐘磬

之聲。後於寺塔。立神尼之像。仍命史官。為尼作傳(釋道論衡)

七月制曰。伏惟太祖武元皇帝。間關三代。造我帝基。

追仰神猷。事冥真寂。思廣崇寶剎。經始伽藍。增長福

因。微副幽旨。其襄陽隋郡。江陵晉陽。並宜立寺一所。

建碑頌德。庶使莊嚴寶剎。比虗空而不壞。導揚茂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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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天地以久長。自是每年至國忌日。廢務設齋。造像

行道。八關懺法。奉資神靈○八月制曰。昔歲周道既

衰。群兇鼎沸。朕出車煉。卒蕩滌妖醜。節義之徒。輕身

忘死。干戈之下。每聞徂落。永念群生蹈兵刃之苦。有

壞至道。興度脫之業。思建福田。法力冥助。庶死事之

臣。菩提增長。悖逆之侶。從暗出明。並究苦空。咸拔生

死。鯨鯢之觀。化為微妙之臺。龍蛇之野。永作玻瓈之

境。可於相州戰地。建伽藍一所。又民犯法處盡之人。

率為營齋(開皇三寶記)。

壬寅 六月隋詔。以龍首山。宜建都邑。因即域城曰

大興城。殿曰大興殿。縣及門園。皆曰大興善。帝昔龍

潛。所經四十五州。至是同時起大興善寺。詔境內之

民。任聽出家。仍計口出錢。營造經像。於是時俗從風

而靡。民間佛書多於六經。數千百倍(通鑑)。

癸卯 三年下詔曰。朕欽崇聖教。念存神宇。其周朝

所廢之寺。咸可修復。京兆太守蘇感奉勑。於京城之

內。選形勝之地。安置伽藍。於是合京城內。無問寬狹。

有僧行道處。皆許立寺○帝又以生同州般若寺。以

其故基。為太祖武元皇帝元明太后。造大興國寺(卞正)

○降勑云。好生惡殺。王政之本。佛道垂教。善業可憑。

稟氣含靈。唯命為重。宜勸勵天下同心救護。其京城

及諸州官立寺之所。每年正五九月。常起八日至十

五日。當寺行道。其日遠近民庶。凡是有生之類。悉不

得殺(三寶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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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 四年關輔旱。帝引民就食洛州。先是律師靈

藏。與帝為布衣交。至是命藏陪駕。而趍向藏者極盛。

帝聞之。手敕曰。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師是道人天子。

有樂離俗者。任師度之。藏由是度人。前後數萬。晚以

事聞。帝大悅曰。律師化人為善弟子。禁人為惡。言雖

有異。意則無殊。師多處內禁。與帝同倫。坐必同榻。行

必同輿。榮莫加矣(僧史)。

乙巳 五年。帝請經法師。受菩薩戒。仍下詔曰。朕夙

膺多祉。嗣恭寶命。方欲歸依正覺。欽崇勝果。今請經

法師。於大興善寺。受菩薩戒。然菩薩之教。以解脫為

先。戒行之本。以慈悲為始。今囹圄幽暗。有働于壞。自

流罪以下。悉可原放。計天下輕囚。預得放者。二萬四

千九百餘人。其死罪降等者。三千七百餘人。有生之

類。同知迁善○其年敕云。佛以正法。付囑國王。朕是

人尊。受佛付囑。自今以後。訖朕一世。每月常請二七

僧。隨番上下轉經。經師四人。大德三人。於大興善殿。

讀一切經(卞正)。

丁未 隋開皇七年。後梁廣運二年。梁主琮入朝。文

帝命立封為莒國公。後陳文帝命廢其國。梁三主三

十八年。

法師曇迁。以齊入陳。隋興教法。迁携論渡江。道俗欽

承者眾。是年詔曰。皇帝敬問徐州曇迁法師。承勤精

道教。利益無邊。承風餐德。實懷虗想。願即來儀。以沃

勞望。當與師崇建正法。刊定經典。但道法初興。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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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創。弘獎建立。終藉通人云。迁應詔至京師。大弘法

化焉(僧史)。

己酉 開皇九年。陳禎明三年正月。後主降。封為長

城公。叔寶於禎明元年時。江南妖異特異。臨湖草久

塞忽開。帝惡之。乃自賣身於佛寺。為奴壓之。至是年

國為隋所滅 隋開國至此。天下混一。遣使召闍那

崛多至。勅於內史省。翻古梵書。勑專主翻譯(隋史)。

薛𤀹字道賾。開皇初。擢尚書虞部侍郎。尋轉考功侍

郎。兒時與宗中諸兒。戲于潤濵。見一黃蛇有角及足。

召群兒共視。了無見者。以為不祥。歸大憂悴。母遇問

之。𤀹以實對。時有僧詣宅求齋。母以事告之。僧曰。此

兒之吉兆。早有名世。然壽不過六七耳。言訖不見。後

入朝崇信佛法。終于四十二歲。四七之言驗矣。

庚戌 十年。帝幸晉陽。勑迁法師隨駕。既達并部。又

詔。令僧御殿行道。至夜召迁入內。與御同榻。帝曰。弟

子行幸至此。承大有私度之僧。意欲度之。迁曰。昔周

武滅法。眾僧遁跡。陛下統臨大運。更闡法門。無不歌

詠。有歸來投聖德。雖屢蒙引度。而來有先後。致差際

會。且天地覆載。莫非王民。至尊汲引萬方。寧止一郭

蒙慶。帝沉慮少時。方乃允焉。因下勑曰。自十年四月

以前。諸有僧尼私度者。並聽出家。故率土蒙度。數十

萬人。迁之力也。尋下詔。為第四皇子蜀王秀。於京置

勝光寺。敕請迁之徒眾住寺中。受王供養。僕射公卿。

朝務之暇。皆執卷承旨(僧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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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歲旱。有旨命曇延法師祈雨雨不降。帝問其故。對

曰。陛下君臣。雖通治體。然尚愆玄化。欲雨不雨。事由

一二也。帝識其意。勑有司。擇日於正殿設儀。命延受

八戒。群臣以次受訖。炎威如焚。而大雨沛然。帝大悅。

自是每入朝。必親奉御膳供之○是年。詔贊皇山智

舜禪師。詔曰。皇帝敬問趙州章洪山智舜禪師。道體

清勝。教導蒼生。使早成就。朕甚喜焉。朕弘護正法。夙

夜無怠。今遣開府盧元壽。指宣往意。并送香物。如別

幅(僧傳)。

辛亥 十一年。帝制曰。如來設教。義存平等。菩薩用

心。本無差別。故能津梁庶品。濟度群生。朕位在人主。

紹隆三寶。永言至理。弘闡大乘。諸法豁然。體無彼我。

況於福業。乃有公私。自今凡是營建功德。普天之內。

混同施造。隨其意願。勿生分別。庶一切法門。同歸不

二。十方世界。俱至菩提(開皇三寶紀)○法即曇延。臨終上

表辭帝。託以外護。帝哀甚。葬日百僚縞服送。內史[卄/(師-(白-日))]

道衡文祭。略曰。往逢道喪。玄綱落紐。棲心幽宕。確乎

不拔。高位厚祿。不能回其慮。嚴威峻法。不足懼其心。

聖皇啟運。像法再興。卓爾緇衣。鬱為稱旨。屈宸極之

重。申師資之義。三寶由之弘護。二諦藉以宣揚。信足

以追蹤澄什。超邁安遠矣(僧史)。

癸丑 十二年十二月八日。隋皇帝佛弟子楊堅。敬

白十方三寶。仰惟。如來慈悲弘道。濟度含生。斷邪惡

之源。開仁善之路。自朝及野。咸所依憑。自周代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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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蔑聖跡。寺塔毀廢。經像淪亡。致愚者無以導昏迷。

智者無以尋靈聖。弟子往藉三寶因緣。今膺昌運。作

民父母。思拯黎元。重顯尊容。再崇神化。頹基毀跡。更

事莊嚴。廢像遺經。悉令雕撰。雖誠心懇到。猶恐未周。

故重勤求。今得顯出。而沉頓積年。汙毀非處。如此之

事。事由弟子。今於三寶前。志心懺悔。周室除滅之時。

公私上下。毀像殘經。慢僧破寺。如此重罪。悉為懺悔。

敬施一切毀廢經像。絹十二萬疋。皇后亦施如前數。

王公巳下。爰及黔黎。又敬施錢百萬。願三寶證明。受

弟子懺悔。時臺宮主將。省府官僚。州縣佐史。諸寺僧

尼。京城宿德等。並相勸率。再日設齋。奉慶經像。百十

萬人。

天台智者。重返盧山。晉王再請出城。著淨名疏。偶蕭

妃疾苦。王致書請救。師建齋七日。行光明懺。忽一鳥

飛入壇。宛轉而死。須臾飛去。師知妃當愈。翌日果瘳。

王大喜慶。至丁巳十一月二十二日。於石城寺。端坐

而逝。作書七紙。與晉王敘別。囑以大法。釋灌頂。奉遺

書與晉王。王遣司馬王弘。到山為設千僧齋。造國清

寺(本傳)。

丁巳 十七年。翻經學士費長房。成都人。初為僧。周

廢教返俗。隋興乃習白衣。預參譯筆受詞義。是年十

二月二十三日。奏其所撰歷代三寶紀十五卷。備載

歷代翻譯之經。與傳譯僧俗之人名字首末。下勅行

之入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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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 帝與雙林寺沙門惠則等書曰。朕受天命。君

臨天下。撫育黎元。尊崇三寶。重興教法。四生蒙福。十

方含靈。俱登仁壽。汝等普為群生。宣揚聖教。精誠苦

行。深慰朕懷。既利益處多。勿辭勞也(本傳)。

辛酉 仁壽元年。初帝潛龍時遇梵僧。以舍利一裹

授之曰。檀越他日為普天慈父。此大覺遺靈。故留與

供養。帝登極後。甞與法師曇迁。各置舍利於掌而數。

或少或多。竟莫能定。迁曰。諸佛法身。過於數量。非世

門取測。帝始作七寶箱貯之。至是海內大定。帝憶其

事。於是以岐雍泰華岳衡州等三十州。各建舍利塔

○六月詔曰。仰惟。正覺大慈大悲。救護眾生。津梁庶

品。朕歸依三寶。重興聖教。思與四海。共修福業。永作

善因。同登妙果。宜請沙門三十人。請解法相。堪宣導

者。各將二人。散官一人。薰陸香百二十斤。分道送舍

利。往三十州建塔。每州僧三百六十人。為朕及內外

臣民。七日行道。任人布施。限十文而止。所施之錢。以

供營塔。別外僧尼。普為舍利設齋。限十月十五日午

時。同下石凾。總管刺史以下。自非軍機。停常務七日。

專檢校行道。務盡誠敬。是月十三日。帝親以七寶箱。

奉三十舍利。自內而出。置於御案。與諸沙門。燒香禮

拜。願弟子常以正法。護持三寶。救度眾生。乃取金瓶

琉瑠瓶各三十。琉璃瓶盛金瓶。置舍利於其內。諸沙

門各奉舍利而行。初入城。總管刺史諸官夾道步引。

四部大眾。威儀齊肅。共以幡盖臺輦。種種音樂。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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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養。圍繞讚唄。沙門對四部眾。作是唱言。至尊以菩

薩大慈。哀愍眾生。是故分布舍利起塔。共天下同作

善因。乃請懺悔文曰。菩薩戒弟子。大隋皇帝某敬曰。

三寶弟子。蒙三寶力。為蒼生君父。今故分布舍利起

塔。願為眾生懺悔眾罪。時大眾聞之。捨施財賄衣服。

不可勝計。咸發誓言。從今巳往。修善斷惡。雖屠獵殘

賊之人。亦躬念善。至舍利將入凾。沙門高奉寶瓶。巡

示大眾。共覩光明。哀戀號泣。聲響震地。凡安置處。悉

皆如是。帝於十月十五日午時。在大興殿西南。執珪

而立。延請佛像。及沙門三百六十人。幡盖香華。讚唄

音樂。自大興善寺來居殿堂。燒香禮拜。降御東廂。親率

文武百寮。素飡齋戒。及舍利入塔畢。帝曰。佛法重興。

必有感應。其後處處[袁-口]奏。皆瑞有應(弘明集)○十月內帝

及后。每因食次。於齒下得舍利。以金椀水浮其一。出

示百官。須臾忽有兩粒。凡得十九粒。多放光明。王公

百僚。以舍利應感非一。上表奉賀。復下詔曰。仰惟正。

覺普盖眾生。朕所以志心回向。思崇勝業。普及率土。

共為善因。故分布舍利。營建神塔。而大聖垂慈。頻示

光相。宮殿之內。舍利降靈。斯實群生多幸。延此嘉福。

朕與王公等。及一切民庶。宜更加勉勵興隆三寶。今

真身舍利。猶有五十餘。有司可依前式。分送海內。庶

三途六道。俱免盖纏。稟性含靈。同登妙果○旹高麗

百濟新羅三國使者將還。各請一舍利。於本國起塔

供養。詔並許之(並隋書)○十二月二日。勑送舍利於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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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大興善寺起塔。僧俗萬億。仰引至寺。設無碍大會。

而禮懺焉(同上)。

壬戌 二年正月。帝復分舍利。於秦陜恒杭等五十

三州。並建靈塔。令總管刺吏以下。縣尉以上。停常務

七日。請僧施錢。一如前式。期用四月八日午時同下

石凾。每州各有瑞應○陜州。四度放光。內見華樹佛

菩薩等。非一事○五月雍州京城內。天雨銀華○六

月。諸州送舍利使還宮。慰勞訖。九日起慈善寺。為慶

光瑞齋。復雨銀花○勝光寺日日放光。禮者塞路。皆

發道心。模影像者。亦放光○七月十五日。京城延興

寺。鑄丈六金銅像。天雨銀花○元琬法師。鑄丈六像

成。雨華如雲母。天樂彌空。次旦乃息(以上並弘明集)○八月

文献皇后崩。空發音樂。因問闍提斯那。那曰。皇后生

彌陀淨土。諸天來迎也。散騎常侍王劭上表曰。佛經

云。人應生天及上品上生無量壽佛國之時。天佛放

大光明。以香華伎樂來迎之。伏惟。大行皇后。聖德仁

慈。福善禎祥。符諸秘記。皆云妙善菩薩。八月二十二

日仁壽宮中。再雨金銀之華。次日大殿後。夜有神光。

又次日。宮北自然種種音樂。震滿虗空。至二十四日

五鼓。奄然如寐。便即升遐。與經文所說。事皆符驗。升

遐之日。苑內夜有鐘聲二百餘杵。此生天之應顯然

也。上聞之。且悲且喜(隋書通鑑)。

甲子 仁壽四年。帝又詔曰。朕祗承肇命。撫育生民。

遵奉聖經。重興善法。而如來大慈。普覆群品。感見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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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開導含生。造巳分布遠近。皆起靈塔。其間諸州。猶

有未遍。今請大德。奉送舍利。各往諸州。依前造塔。當

與蒼生。同斯福業。乃敕法遵律師等。送舍利。往愽絳

等三十餘州。於四月八日。同下塔。皆有瑞應○七月

帝崩。帝在位二十四年。興心厝意。皆崇福基。布令吐

言。必懷善誘。寫經四十六藏。及修故經。造金銅檀像

六千萬餘軀。修治故像無數。織繡𦘕像。五綵珠幡。不

可稱計。崇建寺塔五千餘所○詳于斯時。四海浪靜。

九州無塵。番譯僧俗。二十四人。所出經論。垂五百卷。

三寶慈化。自是大興。萬國仁風。緣茲重闡。伽藍鬱峙。

綺錯城隍。幡盖飛騰。莊嚴國界。法堂佛殿。既等天宮。

震旦神州。還同淨土。沙門濟濟。習六度以熏心。信士

詵詵。修十善而為行。於是鼓腹黃齒。爭買祗陀之園。

擊壤青衿。竟聚育王之土。浮屠於焉間發。寶剎翕爾

星羅。天下混一。古所未有也。嗚呼盛哉。是年太子廣

即位。

乙丑 煬帝。改元大業。帝臨朝。凝重發言。降詔辭義

可觀。而存聲色。其在兩都及巡遊。以僧道自隨。為內

道場。□造金銅釋迦坐像。又於龍山。作彌陀坐像。高

百三十尺。并造寺七所。設無遮會。為文帝追冥福。十

月克新羅林邑。獲梵書五百六十夾。並貝葉崑崙寫

之。尋付釋經舘(並通鑑)。

丙寅 二年。倭國在百濟新羅東南。水陸三千里。於

大海中。依山島而居。其王多利思北孤遣使朝貢。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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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曰。聞海西菩薩天子重興佛法。故遣朝拜兼沙門

教十人。來就學焉。其國書曰。日出處天子致書曰。日

入處天子無恙(云云)。帝覧之甚悅(隋書)。

丁卯 三年正月二十八日。皇帝菩薩戒弟子白三

寶。謹於率土之內建立勝緣。州別請僧。七日行道。仍

度一千人出家。以此功德。普為眾生。清淨罪垢。同至

菩提(弘明集)○帝既定鼎東都。復於上林園。置翻譯館。

延達摩笈多羅譯經。為文皇献。后於長安造寺塔二

所。治故經六百十二藏。別立寺十所(隋書)。

大業三年四月。北巡至恒安。見白骨被野。以問侍臣。

侍臣對曰。往者韓洪與虜戰處也。帝憫然傷之。收葬

骸骨。命五部沙門。為設佛供(隋書)。

戊辰 四年始。平令楊宏。率道士名儒。入智藏寺。啟

會義法筵。命法師慧淨。與道士余永通論義。淨問道

士曰。老子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

曰道。且道體一故混耶。體異故混耶。若體一故混。則

正混之時。巳自成一。是則一非道生。若體異故混。且

未混之時。巳自成二。則二非一起矣。道士茫然。不知

所對。無言而罷(僧史)。

己巳 五年。帝大業初下令。僧道有所啟請者。並先

須致敬。然後陳禮。此令僧竟不行。釋彥悰不忍其事。

乃著福田論以抗之。總有七條(文在弘明集)帝後朝諸沙

門。並無致敬者。是年南郊大張文物。兩宗朝見。勑云

條式久行。因何不拜道流。聞命連拜不巳。僧尼儼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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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善寺沙門明瞻答帝。僧等據佛戒。不合禮俗。帝曰。

宋武之時。僧何致拜。瞻曰。宋武狂㪍。不拜便有嚴誅。

陛下有道。不拜。不懼顯戮。帝問對僧名遂散。夷然不

述。乃勑下。於西禪定寺。設京城僧尼齋。人別施錢帛。

後帝至西郊。[(厂@?)*頁]謂蘇威曰。朕謂京師無僧。昨南郊中。

亦有人焉。拜事因寢(僧史)。

秦孝王俊。字阿祗。文帝第三子也。拜上柱國河南行

臺尚書。令雒州刺史。恕慈□愛崇敬佛道。表請為沙

門。帝許之(隋史)。

庚午 六年。帝好食蛤。忽有一蛤。劈不開者異之。寘

之几下。乙夜有光。內乃自脫。有一佛二菩薩像。帝悔。

自是不食蛤○蚌蛤事有三。唐文宗。宋徽宗。李啇凝

式有詩云。雖因雀變化。不逐月虧盈。縱有天中像。神

功詎可成(詩話)。

壬申 八年。法師道積。法化大行。先是沙門寶證。於

普救寺。營彌勒像百丈。萬工才登其一。證逝。眾請積

繼之。夢二師子。連吐明珠。有財施不窮之讖。積修建

十年。雕莊並畢。道俗欣慶。河東守楊素。議以沙門登

城。守固敢諫者斬。積乃引法遜歷階。諫曰。城之存亡。

公之略也。世之否泰。公之運也。豈存三五虗怯。而能

濟乎。漢欽四皓。天下隆平。魏重于本。舉國大治。今狗

梵徒。而運役反天。常以會靈祇。恐不祥之兆耳。[(厂@?)*頁]深

圖之。無空肆。一朝自傾。於為後天下笑也。素張目直

視曰。異哉斯人。心氣若是壯耶。因捨而不問(本傳)○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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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遼東。王文同。隋之酷吏也。令之巡察。河北諸郡。文

同見沙門齋戒菜食者。以為妖妄。皆收付獄。此至河

間。召諸郡官。入少有遲違者輙皆覆地。而箠殺之。求

沙門相聚講論。及長老共為佛事。會者數百人。文同

以為聚結惑眾。盡斬之。裸僧尼。驗有婬狀。非童男童

女者數千人。復將殺之。郡中士女。號哭於路。諸郡驚

駭。各奏其事。帝聞而大怒。遣使達以善意。馳鎻之斬

於河間。以謝百姓。讐人剖其棺。臠其肉而噉之。斯須

而盡(隋書)。

甲戌 十年神僧法喜。語默不常。皆為吉凶之兆。煬

帝幸維楊。聞其異召之。一日繞宮索羊頭。帝惡之。以

付廷尉。禁衛嚴甚。喜曰。丐于市飲食自若。有司以聞。

帝啟戶視之。唯見袈裟覆黃金鎻骨。遽白帝。詔以香

泥。其骨塑之。是夕泥像起行。言笑如故。遂釋其禁。及

帝幸江都遇弑。方悟喜索羊頭之驗。喜一日置簣上

下。以熾炭炙身。紅爛乃示寂。葬之香山寺。後數歲。有

自海上歸者。見喜無恚。其人發塚視之。唯空棺焉。計

其壽。巳三百餘歲矣(僧史)○煬帝在邸時。送法藏禪師

靈壽杖。書云每䇿此杖時。願相憶。又賜敬脫大扇。入

內講經論。

丙子 十二年。突厥國之先平涼雜胡也。有佗鉢可

汗。控弦數十萬。中國憚之。佗鉢益驕。每謂其下曰。我

在南兩兒。常孝順。何患貧也。齊有沙門惠琳。被掠入

突厥。琳謂佗鉢曰。齊國富強者。有佛法耳。遂說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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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果報之事。佗鉢聞而信之。建一伽藍。遣使聘于齊

氏。求淨名涅槃華嚴等經。并十誦律。佗鉢亦用躬行

齋戒。繞塔行道。恨不生內地。在位十年而卒(隋史)。

丁丑 十三年。釋法進初在益州。修水觀。家人見水。

以石投之。進出定。覺胷中痛。家人云。曾投石放水。進

令明日見水可取石。胸即愈。自是八十年不出山。開

皇中。蜀王秀臨益。妃患心痛。使諸毉治不損。乃遣使

兩度請師。不出。王大怒。自入山。將加罪焉。既見進。不

覺戰汗。王乃殷勤請行。進令王先行兩日。進一旦便

至。徑入妃堂。妃見進流汗即安。進辭還山。王與妃送

出。見進足離地四五寸。是年正月示寂(本傳)○是年。煬

帝孫越王侗立。十一月改元義寧。未幾遜位王世充。

世充使人齎藥。詣侗所曰。願王飲此酒。侗知不免。請

與母相見。不許。遂布席。燒香禮佛。祝曰。從今巳去。願

不生帝王尊貴之家也。偽謚恭帝(隋書)。

戊寅 大業十四年。恭帝義寧二年○帝南巡。以元

德太子之子代王侑。留守長安。丙子十一月。李淵克

長安。立侑為帝。尊帝為太上皇。十四年戊寅。煬帝遇

弑。進封淵為唐王。是年五月。恭帝遜位于唐(李淵)。

宋山谷居士黃庭堅。撰吉州慈恩寺仁壽塔記云。隋

皇文帝。方隱約時。有異人以舍利一掬遺之曰。以此

福蒼生。因忽不見。其後周失御。隋文受命。仁壽改元。

詔分舍利三十。置浮圖於天下高爽之地。皆發祥現

瑞。三年又以所餘舍利五十有三。分置五十三州。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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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有德行僧。調護至其州。卜吉地為浮屠。吉州發蒙

寺其一也。

僧之真偽。唯佛明之。自餘凡小。卒未能辯。良由導俗

化方。適緣不一。權道難謀。變現隨俗。不可以威儀取。

難得以事理求。通道為先。故無常准。經云。示眾有三

毒。又現邪見相。我弟子如是。方便度眾生。所以二十

四依。通三乘於季俗。一十六聖。窮六萬而弘持。又有

九十九億三達真人。四十七賢六通明士。冥通佛性。

顯蓋神功。遂使三有大州。釋門所統。四輪圍內。同稟

仁風。能使七眾歸依。碎四魔於法身。三十八部弘護。

證五翳於當時。固得代有澆淳。時逢信毀。淳信之俗。

感淳果而高昇。澆毀之徒。受濁報而下沒。斯並無辜

起惡。憫冐精靈。佛於爾無嫌。凡於佛有障。徒為謗訕。

終難絕之。故周魏兩武。威伏諸侯。輕欺佛法。妄使滅

除。自貽伊戚。禍及其身。命窮政改。吁嗟何巳。尋復興

復更顯由來。斯興亡在人。正法無沒。良由前列眾聖

冥力住持。存廢自彼。道無不在。豈得百年短壽。而距

六萬之修期乎。豈得以人中之聖睿。而抗天表之正

真乎。豈得以生死之形儀。不格金剛之寶質乎。以四

據星殊不可也。彼周魏兩君明后辟。知萬歲之焉有。

審百年之不期。寶位由於非道。神識抱於愚蔽者。則

自救無暇。焉能及人。皆謂常住萬邦。鄙三五之稱聖。

威加四海。蔑堯舜之獨夫。遂使誅除。佛化非我。誰能

坐受天殃。賢愚同笑。故集僧中。為住持之巨證乎(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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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

歷朝釋氏資鑑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