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靈驗傳

法華靈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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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纔訖。賜七寶湯。令別築香壇。專為受戒。賜名大光。

封天下上座。勑居千福寺。玉梵音遍滿。常通帝聽。又

別居藍田精舍。寺僧夢天童來降告言。大光經聲通

于有頂。非聊爾人也。時眾咸謂師即梁朝尼總持後

身。後乞歸吳興。時李伸剌于吳興醉。於持經道場夜

醒。忽見白光滿室。往覘。光公宴坐持經。光起面門。經

聲向息。光亦隨歛。李相索於空門寡信。而篤敬於師。

親著碑文。題曰墨詔持經大德神異碑。文初。師上表

乞歸吳興。帝賜墨詔一道。

* 第十段 隨喜功德品 法師功德品

* 埋即生蓮

* 舌常諷典

* 窰瓦變作蓮華而警俗

* 函經化為草束而拯生

* 經一通而更不忘

* 髮三剪而輙自長

** 埋即生蓮

紹興末。明州奉化縣有姓趙人。其母安人。重佛齋戒。

誦法華經。房下有一女使。每竊聽。久久忽記得四句。

所謂青蓮花香白蓮花香花樹香菓樹香。自此動靜

施為常吟詠不絕。人聞之謂為笑語。殊不知此女亦

有用心處。一日作事乖主意。陵遲至死。遂以其屍潛

󰢍後園。異時忽於其上秀出青蓮花一朵。香色可愛。

餘人不知。其由獨安人默而識之。蓋所誦四句經感

應之如是也。安人復不匿其德。密說與虗堂法師本

空。空每舉以化人。宗曉甞親聞其說。聊記于此。 出

現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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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舌常諷典

俗士楊難及。雍州萬年縣人也。幼而耿介。年將知命

方祈妙典。聞法誠法師有道。遂師事焉。誠乃授以法

華。數月之間悉得通利。曉夜忘疲。雖涉眾務其聲不

輟。於後無疾奄然而終。終後焚燒。髏舌獨存。試收藏

之石函置法華堂。時加供養。屢聞函內諷誦之聲振

動石函。詞句明了。聞者敬悚。知受持之力焉。 出弘

贊第八。

** 窰瓦便作蓮花而警俗

釋慧超。丹陽建元人也。作有遠量。誦法華經以為恒

業。甞遇法令嚴峻。禁勒沙門。超潛伏瓦窰緜歷多年。

後時難廓清。拂衣而去。告窰主曰。貧道此中誦法華

經巳千餘遍。可洒掃供養。勿更用之。其人不信。乃修

舊貫所燒之瓦。遂變作蓮花之形。周植四壁。遠近見

者咸歎異之。又甞在寺誦經。有一猛獸來聽。超兼為

受戒。略如家犬。語曰。檀越好去。即依言而返。感徹幽

明。難以具記。後臥疾。弟子流涕。超曰。長生不欣。夕死

不慼。乃面西而坐。奄然長往。年七十有七。即武德五

十二月六日也。有門人善思者。亦誦法華萬有餘徧。

臨終之日。幡花音樂紛聆空際。在寺僧眾咸悉見聞。

又自見花臺迎之。思乃端然拱立。合掌而化。遠近觀

者如堵墻焉。 出弘贊第八。

** 函經化為草束而拯生

儀鳳年。汝州梁縣北村劉氏男。從征東討高麗。沒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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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於遼海東岸牧馬。因而寢睡。屢夢有一僧喚令入

海共汝歸家。若此非一。劉氏子自惟。漂落與死莫殊。

頻感斯夢。遂投身海浦。於水中抱得菊草一束。隨波

漂流浮渡海西至于岸上。行餘一里。思念此草能濟

吾身命。却迴取草解束曝之。乃於其中得法華經第

六卷。遂持還。其父劉老。先緣子沒蕃。遂為造法華經

一部。書寫清淨。每事嚴潔。及見子到。相持悲慶。恠問

所由。子具說前事。父子遂共於精舍中開視經函。乃

欠第六一卷。驗其子海中得者。果是其父為子所造

之經。紙墨僉同。宛然符會。 出弘贊第十。

** 經一通而更不忘

清信士謝智藏。雍州藍田人也。雖處田家。恒持五戒。

因緣暫至縣下。見寺中有沙門講法華經至第六卷。

持經眼耳鼻舌身意功德。乃即發心歸家誦持第一

卷。除人事外不曾休息。其人心願更進。餘卷既遠。居

田無人教授。思遇明師。經於數年。忽見一波羅門僧

來扣門謂藏曰。汝有食不。乞我一齋。智藏欣然。隨家

所有如法供設。僧既食畢。謂智藏曰。汝欲得受法華

經者。可將本經來。智藏歡喜。深適所願。即授其經。一

從聞受。更不忘失。受經既了。僧忽不現。智藏情甚惆

悵。不識神人。自師去後。但聞異香。數日不絕。 出弘

贊第八。

** 髮三剪而輙自長

釋弘照。年二十出家。即誦法華。數月便度。卜宅終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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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誦千徧。頻感具祇潛來翼衛。又逢深雪。麵唯一斗

許。二十餘日食之不盡。乃與友人履信及一居士移

往寒山。並結草庵。更修前業。忽一虵長百尺。斑文五

色。頭高丈餘。直來庵所低身俛聽。照初驚惶戰慄。不

敢視之。起大悲心。發深重願。合掌流泪抗聲終部。蛇

少選而退。自爾頻來不息。照雖頗知無害。然惡其腥

臭。懼其形狀。令居士驅之。其乃以繩纏頸引致深叢。

繫於大樹。至夜。照信及居士同夢一女人掩泪泣而

前曰。弟子是此山神女。性樂聞法數。以穢形干突法

眾。今被驅繫。辭師遠去。不復聞誦大乘。以此為恨。照

等各自驚覺。遽相徵問。所夢既同。疑其致死。即執炬

往看。果有斯事。居士呼泣投地。披誠懺謝。就其屍所

共為誦經。又欲設千僧齋。乃於庵側獲銀數餅。下山

饌會。恰然周足。甞行至一村。有貧女劉氏請留供養。

照愍之而止。於七日中罄其所有。照便欲去。信女啟

勸復留。更無資貨。遂剪頭髮以買齋食。更經七日。照

復欲去。貧女悲泣固留。因復停止。女賣髮之直用之

巳盡。憂恨通宵。莫知出處。忽以手摩頭。覺髮生如故。

驚喜踊躍。即便更剪。復經七日還長如前。凡經三剪。

照以淹留留久。執持衣鉢決不肯住。女乃頂禮具陳

云。師自有料。照等聞此。噎不得言。悼嘖微軀。當斯厚

意。照於永淳中忽無疾終於甘泉。寺四輩聚火燒之。

唯舌不然。紅赤如本時。慶喜寺寺主戒因等。行頗流

俗類。不信有之。乃與合寺僧徒士俗五百。柴炭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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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燒十遍。形色儼然。方皆悔伏。其舌盛以香函。流傳

供養。 出弘贊第八。

* 第十一段 常不輕品 如來神力品 囑累品

* 芝生墓側

* 蓮出舌根

* 舍利流出於金文

* 光明照耀於寶塔

* 瓶水冬溫夏冷

* 天兵匝地盈空

** 芝生墓側

清信士韋仲珪。臨卭人也。天性孝弟。武德中父遘病。

仲珪勤於孝養。父之卒也。捨遣妻妾。廬於墓左。尤信

佛教。誦法華經。晝則負土成墳。夜則誦經。精勤不倦。

常有猛獸夜至廬前。蹲踞聽經久而不去。仲珪正念

曰。不願猛獸之相逼也。獸即起去。明旦見繞墓生芝

草七十三莖。當墳前者行列次第如人種植。皆朱莖

紫蓋。蓋徑五寸。光色異常。鄰里以告州縣。時爭君昌

為剌史。說裕為別駕。共至墓所嗟歎。採芝草對奏詔

表門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八。

** 蓮出舌根

釋智業。俗姓楊氏。住楊州長樂寺。精勤戒業。誦法華

經。隋大業末年。宇文化及在楊州作逆。殺煬帝於宮

闈。于時天下崩離。百姓飢饉。斗米萬錢。智業時在別

院。居一小屋。專誦不輟。遂餓死房中。無人收葬。此屋

因復傾倒。業屍骸竟在其下。及義寧初平定之後。其

處忽生一莖蓮花。光色異常。道俗驚嗟。莫知其故。時

寺僧有耆舊者乃語曰。此地會有一僧。專誦法華。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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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既屬喪亂。於茲捨命。無人埋殯。骸骨在此。必是僧

之靈也。乃尋掘花根。其青蓮花乃從髑髏中舌根下

生。舌如生存。都不爛壞。寺眾乃將舌及花上堂。鳴鍾

集眾為轉法華。其舌聞經猶能振動。道俗聞之觀者

如堵。莫不嗟歎咸發勝心。 出弘贊第七。

** 舍利流出於金文

釋智儼。同州人也。年至十三忽遇梵僧出家。住戒業

寺。徧學法華.維摩.般若等。並窮其了義。遂當法匠。實

所謂高潔法師。言行兼至者也。顯慶三年。太州仙掌

縣道俗請儼於靈仙寺講法華經。儼於寺僧還香房

居止閤舍。初夜取法華經舒披案上。方欲尋讀。于時

還香并侍者三人並在其處。儼焚香未訖。忽見經上

佛字中出三舍利。五色光明散滿經上。流行不住。還

香等徧告寺僧俱來禮拜。欲共收取舍利。舍利還流

入於佛字。僧等禮拜悲泣。然香發願。更覩真容。舍利

還從佛字中出。流行不住。少選之間。別於他佛字中

相從隱沒。儼講法華凡數十餘徧。感靈獲瑞難以具

言。將終數日。處處巡行。法朋舊識人人共別。忽一旦

灑掃庭院。端坐入定。於是而終。忽有異香氛氳滿院。

經餘七日。亡後數年其舌不壞。𩯭髮加長二寸。顏色

如舊。識者以為得道之流也。 出弘贊第三。

** 光明照耀於寶塔

左僕射宋國公蕭瑀。字時文。高祖梁武帝。父明帝。公

深信釋典。時處會讌。每勑別賜素食。公雖參國務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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誦念無虧。手著法華義記凡十卷。時於第四為子姪

講之。疏成之日。夢多寶佛塔炳耀空中。因召名工造

茲妙塔。 出弘贊第三。

** 瓶水冬溫夏冷

長干寺東闍梨。誦法華經。甚有節行。每有所誦。瓶水

冬溫夏冷。略為常候。 出弘贊第七。

** 天兵匝地盈空

釋玄秀。少出家。住黃州隨化寺。常誦法華。每感徵異。

時屬炎暑。同友逐涼。遣召秀來。欲有談笑。既至房前。

但見羽衛嚴肅。人馬偉大。怖而返告。同往共觀。如初

不異。轉至後門。其徒彌盛。上望空中。填塞無際。多乘

象馬。類雜鬼神。乃知其感通也。置而遂却。明晨慚謝。

朋徒遂絕。秀專斯業。隋末終寺。 出弘贊第七。

* 第十二段 藥王菩薩本事品

* 自識前身

* 難通二字

* 檀香遠達

* 佛手親摩

* 藥精入懷

* 池水療病

* 癩瘡即愈

* 氣力鬱增

* 急疾乃瘳

* 大風亦利

** 自識前身

隋開皇中魏州剌史崔彥武。受職行郡。至一邑。忽謂

從者曰。吾昔在此邑中為人婦。今知舊住處。因乘馬

循巷屈曲至一家。命扣門。主人老翁開門請入。武升

堂而坐。老翁曰官人何事至此。武即言。吾前身是汝

之妻。老翁曰憑何為驗。武曰。吾昔誦法華經。并金釵

五隻藏東壁中。去地六七尺。其隆高處是也。其經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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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卷後一紙。火燒失去文字。吾今誦此經。其後恒忘

失也。令人穿壁高處。果然得經。火損後紙。并獲金釵。

一如其言。主人泣曰。亡妻在日。常誦此經。金釵亦其

所有。彥武又曰。庭前槐樹。吾昔產時解頭髮置樹空

中。令人探之。果得其髮。主人見巳悲喜交集。武即留

衣物賜之而去。 出靈瑞集.弘贊傳.現應錄。

** 難通二字

釋某。失其名。住秦郡東寺。有沙彌誦法華經甚通利。

唯到藥草喻品靉靆二字。隨教隨忘。如是至千。師苦

嘖之曰。汝法華一部熟利如此。豈不能作意憶此二

字耶。師夜夢見一僧謂之曰。汝不應嘖。此沙彌前生

在寺側東村受優婆夷身。本誦法華一部。但其家法

華當時藥草喻品白魚食去靉靆二字。于時經本無

此二字。為其今生新受。習未成耳。其姓名某。經亦現

在。脫不信者。可往驗之。師明旦就彼村訪問此家。言

畢問主人云有何經書。答云有法華經一部。索取看。

藥草喻品果缺二字。訪云。是太兒亡婦生存受持之。

計亡巳得一十七年。果與此沙彌年時胎月相應也。

沙彌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 檀香遠達

師諱灌頂。吳越王謚號總持。生於章安吳氏。三歲時

便能隨母稱三寶名。稟承天台定慧之法。晚至稱心

精舍。長講法華。化流囂俗。時有法龍村人。去山三十

里。染患將絕。其子奔來求救。師為轉法華經。焚栴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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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病者遙聞香氣即愈。 出弘贊第三及現應錄。

** 佛手親摩

宋朝羅璵。妻費氏。寧州人也。費信敬三寶。誦法華經。

數年之間勤苦不懈。俄而染患心痛。浸成極熱。闔門

惶懼。費作念言。我誦經勤苦。必有善祐。終不因此至

死地也。既而睡臥。即夜佛身舒手過窓以摩其心。內

外皆都。金光滿室。又聞異香襲入。自此病愈。見者莫

不生信。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 藥精入懷

釋淨見。不知何許人也。童稚出家。多住崇高及龍門

山。誦法華經一萬三千部。既誦持積久。身力疲困。過

二十餘年後。忽聞住處北邊有諸小兒言語閙亂。轉

覺煩悶。亦不測小兒從何所來。有一白頭老翁著白

練裙襦。每參問云。禪師四大何如。師答漸覺羸頓。又

不知何處得多許小兒日相煩亂不復可忍。老公云。

師往其戲處坐。待彼脫衣入水洗浴。師隨抱一小兒

衣還。若來取者慎勿與之。其若罵師師慎勿應答。弟

子自來語之。見隨老公語往俟之。諸小兒果脫衣入

池洗浴。乃抱小兒衣還房。小兒尋後索衣。見憶老公

言囑永不還之。小兒即惡口毀謗禪師及宗祖。師亦

不應。白頭老公尋至。語小兒云。汝入師懷裏。小兒初

不肯從。老公駈逼數迴。始入見懷。沒在腹內。老公問

師四大何如。見云氣力勝於從來。老公尋去。自爾巳

後氣力休強。誦數倍。識者云。此當是普賢菩薩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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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駈諸藥之精變為小兒。使其服之。除疾病耳。見後

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六。

** 池水療病

釋僧明。住濠州石門山。於山頂石山累甎造彌勒天

宮一所并彌勒像常。誦法華經。每聞空中彈指及稱

善哉聲。至天監年中奏啟梁武請欲焚身。頻煩再三。

方蒙聞許。乃於彌勒宮前方石上遂其先志。身並灰

燼。唯餘一甲。燒訖。其氏方四五尺。忽陷成池。信宿花

生鮮榮絕代。諸飲池者疾病皆愈。後人造一小像重

燒此甲。以灰塗之。人或玷汙像即移去。其行道之處

皆悉生花。大如梨棗。數過千百。現有表塔。具旌其事。

 出弘贊第五。

** 癩瘡即愈

唐絳州孤山陷泉寺。有法轍禪師。山行見一癩人在

土穴中從師乞食。師憫之。引歸寺中。仍鑿土穴安之。

授與衣食。教誦法華經。其人素不識字。加又凡鄙。師

句句授之。終不辭倦。誦之將半。忽夢一僧指教。自後

漸覺聰慧。及五六卷。身瘡漸安。一部通利。四大專蘇。

佛言病之良藥。斯言驗矣。 出靈瑞集.弘贊第八及

現應錄。

** 氣力鬱增

釋僧歡。出家住金陵治城寺。本羸病。乏氣力。乃志心

於寺塔下懺悔。祈請懇到。誦法華經不輟。於小時間

鬱然旋力。寺塔前有兩石獅子。形甚重大。歡忽以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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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各貫獅子腹下。擎之而走。行十許里。都不覺倦。

 出弘贊第六。

** 急疾乃瘳

趙仠。受性貞固。不幸遭急發之疾。雖種種治。無一驗

効。遂秉志誦蓮經。厥疾頓愈。仠自是常誦不怠。乃與

陰陽僧日資.演源并緇素若干人結法華徒。同修佛

慧。

** 大風亦利

釋亡名。不知何許人也。不幸遭黑癩。萬方無効。忽聞

法華是閻浮提人病之良藥。誓志全誦。厥疾乃瘳。又

有南臺錄事劉氏。亦感此疾。雖種種治。無驗。一日亡

名路逢劉氏曰。我亦曾得此病。賴誦蓮經即得除愈。

劉氏於是生決定信。即覔蓮經。手不釋卷。一部乃畢。

忽夢有異僧以手摩挲身巳。即以艾炷渾身灸之。驚

駭即覺。白汗如流。身心豁然。如雲霧撥。平復如舊。

* 第十三段 妙音菩薩品

* 亡母脫苦

* 神人住空

* 水不能漂

* 屍不生臭

* 虎吼退賊

* 字化為金

** 亡母脫苦

長安通輙坊劉公信。妻陳氏之母因病先卒。後陳氏

暴亡。見一人引入地獄。備覩諸罪相。後見一獄。石門

忽開。母在其中受極重苦。母見女曰。汝可為吾寫法

華經一部。使吾脫免。言巳門閉。陳氏再蘇。說之。公信。

即憑妹婿趙師子寫是經。忽有經生持新寫蓮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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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來貿錢。趙言幸有此經可贖之。不必寫也。劉從之

授與陳氏。陳氏一日設母食。乃夢母曰。吾先令汝寫

經一部。何不為之。女曰巳為贖一部訖。母曰吾為此

經增受重罪。獄卒打吾脊破。以不合取范家經為巳

有故。女夢覺。急請人書之。經成。又夢母報曰。吾承經

力。巳脫冥司。好處安身。今來報汝。汝當信心。好住世

間。及詢前經。果是姓范人寫。唐龍朔中也。 出法苑

珠林傳。釋道世撰。也有一百卷入藏本。

** 神人住空

釋玄真。壽春人也。居永福寺。誦法華經無時懈息。時

於秋天月夜持誦此經。至第七卷方半。比房有一沙

門忽起如廁。乃見庭中有大人形影。因舉頭四望。即

觀空中有一神人嶷然而住。此沙門因立足瞻仰。更

不移步。久之經文亦了。神忽不現。其僧從此始學誦

持。終身不懈。 出弘贊第八。

** 水不能漂

唐武德中蘇長授巴州剌史。帶家族赴官。因渡嘉陵

江。中流風作。船帆傾沒。男女六十餘人一時喪失。唯

一女使常讀法華經。浪入船中。女乃頭戴經函。誓與

俱沒。既而女即不沉。隨波泛泛。頃刻至岸。捧函而上。

開視其經。了無霑濕。此女後嫁於楊州某。篤信讀誦。

愈於舊也。 出法苑珠林傳又出弘贊第九及現應錄。

** 屍不生臭

道士史崇。長安郊南人也。小屬道流。早預黃巾。住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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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觀。後忽發心誦法華經。日恒一徧。私立佛像六時

禮懺。每為諸道所嫉。因茲返俗。彌精諷誦。後忽染患

身亡。時在盛夏。一無變壞。唯聞香氣。親里敬之。鑿龕

安。堵側時時常聞妙香。後經年。餘筋肉都盡。唯舌形

顏色與常人不異。或有疑駭之者。乃火燒不變。斧斫

無損。遠近見聞。信倍恒百。 出弘贊第八。

** 虎吼退賊

釋法愛。長沙人也。誦法華經。因緣往交趾。值交人反

亂。愛隨例藏避。忽為五賊所得。置在一處。口云待我

食竟殺却道人。愛乃見壁邊有一槊子。挾將出外。向

北直走。賊食竟起。遙以見愛。奔馳競往。愛到一棘林

即投中隱避。乃遇兩虎相抱而臥。虎見愛來。並舉頭

看愛。愛轉惶懼。口云。二檀越。貧道被賊逐。急投檀越。

願將接救護。二虎即出外奮迅驚吼。賊便退散。愛又

北走。虎隨送之。到一水邊。見人持數片飲食授與愛。

愛而食之。氣味甚美。即便渡水上洲。虎亦捨去。仍宿

洲上。又遇二人亦同在宿。大設異味。至曉方別。仍又

囑云。但北向行。自當得脫。於是北出三十餘里。乃逢

舊知。相見歡喜。始得免脫。愛後向道俗說之。不知所

終。 出弘贊第七。

** 字化為金

張萬福。貞觀中為洛州剌史。其人性麤獷。不甚敬信。

初至任所。問訪左右管內有何德行眾僧。左右報云。

廓下有一尼。名妙智。甚精進。又造一部法華經。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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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持供養。緣此譽滿鄉閭。萬福試使人索經來看。尼

聞剌史索經。拒而不與。為使君不護淨。又未齋潔。萬

福大嗔。更使人往。尼不敢留。即付經去。萬福得經。竟

不洗手即取經開卷。中並黃紙。遂無一字。萬福大怒。

曰此妖老嫗。何由可耐。即命左右追取尼來。使往語

尼曰。師經上並無一字。使君大嗔。令追師來。尼甚憂

懼。莫知所由。汗流浹體。隨使往至剌史牙門。入屏墻。

尼見一雙金剛手擎杵棒。如似授尼。尼遂心安。即入

至剌史前。其經文並在空中化作金字。剌史見尼至。

并見金剛及金字在虗空中。因即驚懼走起。下廳號

咷悲泣謝罪懺悔禮拜。遂即迴心信向。發願造法華

咷一千部。通十方供養。仍自受持。不敢懈怠。自剌史

歸向之後。人皆以法華為業。萬福乃問造經由緒。尼

曰。欲造經之時。於山中先種糓樹。每用香水溉灌。令

得滋長。樹成之後。以香水和泥造作紙屋。乃採取穀

皮。雇匠如法香水清淨造紙。募訪能護淨之人。後有

一江南人士。年可二十四五。應募為書。其書經屋還

以香水和泥清淨造屋。書生著新淨衣。未寫經前預

四十九日護清淨齋。然後始書。每出訖。改易衣服。洗

浴畢。然後始就書。書時尼手執香爐胡跪經前。供養

書生。如是不闕。經了。莊嚴成就。乃作僧尼男女四色

人衣各十通。每來借經。預令七日護淨。兼與新衣著。

然後始付經。如是恭敬。永不虧闕。 出弘贊第十。

* 第十四段 普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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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不能燒

沙門法智。為白衣時。獨行大澤。猛火四面一時俱起。

自知必死。乃合面於地。至心稱觀音。恠火不至。舉頭

看之。一澤之草纖微皆燼。唯所伏地火不燒耳。因此

感悟。捨俗出家。 出普朝謝敷觀音傳。

** 水不能漂

中書令岑文本。江陵人也。少懷正信。常誦法華普門

品。過吳松江。中流風作。人船俱沒。文本浮在水面。聞

人語曰。但念佛誦經。必不死也。如是者三。自此隨波

達于址岸。後於江陵設齋。僧徒並集。有一僧獨後去。

謂文本曰。天下方亂。君幸不遇害。當逢大平。致富貴

也。言巳而去。文本忽一時食梡中得舍利土顆。獲大

平富貴。皆如僧言。 出靈瑞集及現應錄。

海濫縣有人落水。同伴皆沉。此人稱觀音。遇得一石。

困倦如眠船。見兩人乘船喚入。開眼果見有人船。送

達岸巳。遂不見之。 出謝敷傳。

** 脫羅剎難

外國百餘人從師子國向扶南。忽遇惡風墮鬼國。鬼

便欲食。一船人眾怖稱觀音。其中有一小乘沙門。不

信不稱。鬼便索之。心怖。稱名亦免。 出謝敷觀音傳。

** 黑風吹其船舫

新羅時有女名寶開。居王京。隅金坊。有一子名長春。

隨商舶泛海而去。過期不知所之。朝夕思念至於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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悴。幸聞普門示顯神通之力。假使黑風吹其船舫。漂

墮羅剎鬼國。稱其名故。即得解脫。便生深信。就敏藏

寺觀音像前約一七日精勤祈禱。至七日忽感長春

執母手。驚喜哭泣。寺僧恠問所由。春曰。離家泛海。忽

值惡風。同船之人皆葬魚腹。余獨乘一板至於吳。吳

人收之奴。使之耕於野田。忽有異僧來謂曰。憶汝國

乎。余即跪曰。有老母在。戀慕無極。僧曰。若欲見母。隨

我而來。言訖東行。余隨之。有一渠僧乃執手超之。昏

昏如夢。忽聞母語。到此敏藏寺像前。雖審知我母。猶

疑夢中矣。即天寶四年乙酉四月八日申時離吳。戌

時到此堂中。景德王聞而敬重。優頒信賄。永充供養。

每於月生八日。幸寺禮讚。永為定式。寶開與長春約

結鄰里清信士女。特成金字蓮經一部。每至春三月

為立道場。敷宣妙理。精修禮敬。仰賽玄恩。 出敏藏

寺記又見雞林古記及略傳弘錄。

** 刀段段壞

晉太中彭城有一人被枉為賊。其人本曾供養金像。

帶在髻中。後伏法。刀下聞金聲。刀三斫頸。終無異。解

看。像有三痕。由是免罪。 出謝敷觀音傳。

有高簡。犯法臨刑。一心歸命。下刀。刀折絞之寸斷。遂

賣妻子及以自身。起五層塔。

** 枷鏁自脫

晉有張暢。為譙王長史。王與暢因事繫廷尉。暢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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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便即發心誦法華普門品一千徧以求脫免。念

言之至。枷鏁尋即斷壞。二人俱得。 出晉謝敷觀音

傳及現應錄。

盖護。山陽人。繫獄應死。三日三夜稱名無間。眼見觀

音放光照之。鏁脫門開。尋光而去。行二十里。光明方

息。 出處同上。

** 賊不能害

晉隆安中僧慧達於山北隴掘甘草時。羌人飢荒。捕

人而食。達為所獲。寘之構中。擇肥者先食。達懼甚。一

心稱觀音名。誦普門品。食人取盡。唯達與小兒在。命

只一日耳。達持念不捨。至旦忽一虎自草中跳出。咆

吼震山。諸羌畏走。虎乃嚙構而去。達與小兒奔走得

免。 出天台別行疏。

尚書徐義。秦末兵革蜂起。賊獲徐義將欲殺之。乃埋

兩足。編髮於樹。夜中至心專念觀音。有頃得眠。夢人

謂曰。今事極矣。何暇眠乎。義便驚起。見守衛人並疲

而睡。義乃奮動。手髮既解。足亦得脫。行百餘步。隱草

叢中。便聞賊追。火炬星陳。竟無見者。天明賊散。遂免

之。 出謝敷傳。

** 求男得男

晉時益州孫道德。年過五十未有子息。有僧令其至

心稱誦觀世音經。其即依之。少日之中而自得夢。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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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有孕。遂生男也。 出謝敷傳。

** 現身說法

唐大和中。文宗嗜蛤蜊。㳂海官吏先時遞進。人亦勞

止。一日䘖饌中有擘不張者。帝以其異。即焚香禱之。

俄變為菩薩形。梵相具足。即貯以金粟檀香合。覆以

美彩。賜興善寺。令眾僧瞻禮。因問群臣斯何祥也。或

言大一山有惟政禪師。深明佛法。博問強識。帝即令

召至。問其事。師曰。臣聞物無虗應。此乃啟陛下之信

心耳。故契經云。應以此身得度者。即現此身而為說

法。帝曰。菩薩身巳現。且未聞說法。師曰。陛下覩此為

常非常耶。信非信耶。帝曰。希奇之事。朕深信焉。師曰。

陛下巳聞說法了。時皇情悅豫。得未曾有。詔天下寺

院各立觀音像以答殊俗。 私云。菩薩以身為舌而

說。文宗以心為耳而聽。

** 顯童女身

馬郎婦。不知出處。大唐隆盛佛教。而陜右俗習騎射。

篾聞三寶之名。婦憫其愚。乃之其所。人見少女風韻。

單子欲乞為養。女曰。我無父母。亦欲有歸。然不好世

財。伹聰明賢善人能誦佛經則願事之。男子眾皆聚

觀。女即授與普門品若。能一夕通此則歸之。至翌日。

誦徹者二十餘輩。女曰。女子一身。家世貞潔。無以一

體事多人也。可更別誦。因授以金剛般若。至旦背者

十數。女更授與法華經七軸。約三日通之。至期獨馬

氏子能徹。女曰。君既能過眾人。可白父母。具媒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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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然後成姻。乃馬氏以禮迎之。女將至門且白。適以

應接體小。少不佳。願求別室。俟安與君相見。因頓止

他房。筵客未散而女命終而壞爛。乃卜葬之。未數日。

有僧紫伽梨。姿貌古野。來尋女子。馬氏引之葬所。僧

即以錫杖撥開沙土。見屍巳化。唯金鏁骨存焉。僧取

就河浴洗。挑於錫上。謂眾曰。此聖者憫汝等不信正

法。方便諭化。當思善因。免墮苦海。忽然凌空而去。眾

見。悲泣瞻禮不巳。自爾一境奉佛誦經。由女之力也。

山谷道人觀音讚云。

「 若欲真見觀世音

 金沙灘頭馬郎婦」

平江萬壽體禪師頌曰。

「 十分美貌誰家女

 百倍聰明是馬郎

 堪笑金沙灘畔約

 始終姻婭不成雙」

** 顯比丘尼身

新羅憬興國師。住京師三郎寺。病久不瘳。有一尼請

看門人引視之。尼曰。師雖悟大法。合四大為身。豈能

無病。病有四種。從四大生。一曰身病。風黃痰熱為主。

二曰心病。顛狂昏亂為主。三曰客病。刀杖所傷動作

過勞為主。四曰俱有病。飢渴寒暑苦樂憂喜為主。其

餘品類展轉相因。一大不調。百病俱起。今師之病非

藥石所療。若觀戲謔事則理矣。於是作十一樣面而

舞之。師視詭譎之態。頗歡悅。不知病之去也。尼出。師

使跡之。入南花寺佛殿而隱其所。持竹杖在十一面

觀音像前。 出海東高僧傳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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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段 陀羅尼品 妙莊嚴王品 普賢

勸發品

* 崇自出竇

* 鬼乃扣頭

* 閻王指送第四天

* 菩薩來乘六牙象

** 崇自出竇

宋建初中。有僧普明。少出家。性純素。常蔬食布衣。以

法華為日課。誦時有別衣別座。未甞混雜。每誦至勸

發品。即見普賢乘象前立。鄉人王道真妻病革。請師

持呪。方入門。病者悶絕。忽見一物如狸。長數尺。從狗

竇出。其病即愈。又甞行水旁。有巫者云。神明見明法

師悉皆奔走。 出弘贊第六及現應錄。

** 鬼乃扣頭

寶通。梵行精修。長誦法華陀羅尼品。稍有靈異。時楊

橋村有趙氏家。妻為神所魅。請通持呪。通既至。神即

現形。通告曰。神在村中。合當興福。如何反魅於人。神

曰。非弟子事。此乃部下小鬼耳。遂呼小鬼至前嘖罰。

趙妻因此得差。續後趙妻之病仍發。歌吟竟日。又來

告通。通又至。見所責鬼在病床前。通曰。前曾誡治。那

得再來。汝若不去。吾當誦呪。令汝頭破作七分。如阿

梨樹枝也。鬼乃扣首求哀。不煩呪也。從此病差。鬼不

復至矣。 出靈瑞集及弘贊第七.現應錄。隋開皇年

中事。

** 閻王指送第四天

釋道璡。荊州人也。諷誦茲典。布衣一食。殆有遇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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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止辨才寺。忽體仆息微。經數日。自見冥官追錄。將

至王前。王曰。師誦法華。律行清淨。應生第四天中。慈

尊眾所弟子。罪惡之身。恐不復相遇。故欲見師。願垂

救也。璡遂暫蘇。向諸僧具說。言訖而卒。 出弘贊第

八。

** 菩薩來乘六牙象

高麗時有僧。失其名。在靈岩寺東林誦法華經。每精

誠懇到。中表潔淨。焚香禮佛。以求證驗。初有大虵及

雉鹿俱來立聽。誦訖乃散。中時山神將食自來供養。

後忽見光明從東山而下。有大菩薩乘六牙白象。大

眾圍繞。直至其前。僧望光拜。慶悅深至。疑義闕文皆

為敷釋。餘眾伹聞異香。經久方隱。 出弘贊第七。

* 第十六段

* 幼尼誦出真詮

* 侍女冥通梵部

* 舟人護涉

* 天樂來迎

* 深敬辯山人之精書

* 堪歌崔牧伯之慶會

* 光明出於口角

* 菡萏生於舌根

* 寶岩徒之或講或疑

* 蓮華院之若讀若說

* 珍禽現瑞

* 亡妹告徵

* 誦舌長存

* 燒經不改

* 經無一字

* 爪生五花

** 幼尼誦出真詮

梁大學博士江泌女。少而出家。名僧法。年八九歲。有

時靜坐閉目。誦出一卷法華經。楊州道俗咸稱神授。

費長房云。驗於經論。斯理皎然。是宿習來。非開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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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次生事。憶而不忘。其神功乎。 出弘贊第二。

** 侍女冥通梵部

尤肅機崔義起有一突厥侍女。素不識文。於麟德中

病死。經夜見一梵僧。突厥求哀。僧以錫扣其頂。教誦

法華經一部。言作梵音。比晚乃蘇。自陳其事。家人不

信告義起。起試之。突厥便誦經如流。即請西域梵僧

來聽。侍女所誦之經。自首至尾言音通正。一字不遺。

時以奏聞。上云冥道如此。豈得不信。當時朝臣無不

知者。 出弘贊第八。

** 舟人護涉

僧智聰。住楊州白馬寺。尋渡江住安樂寺。值隋國崩。

思歸無計。隱江荻中誦法華經。七日不飢。恒有四虎

馴繞。忽見一老翁腋下挾小舟來曰。師欲渡江即上

船。其四虎見而淚出。聰曰。持危拔難正在今日。即同

四虎利涉南岸。船及老人忽然不現。聰領四虎止西

霞塔西。經行禪誦。安眾八十餘人。若有㐫事。虎來大

吼。由此驚覺。至貞觀中。年九十九。於佛降生日熏鑪

徧禮聖像。還歸靜室。端坐而化。 續高僧傳。出弘贊

第八及現應錄。

** 天樂來迎

釋智友。蔣州人。住普雲寺。誦法華經。略無弃日。每誦

經之時。必執爐閇目。香煙不絕。凡經四十二年。前後

總計將五萬徧。所用澡瓶居常溢滿。貞觀八年無疾

坐卒。將終之日。有天樂來迎於房戶空中。繁會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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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香氣惹空。充塞院宇。久之而滅。弟子及道俗千

有餘人迂[木*(合/(冓-再+(冓-冉)))]于東南。坐屍樹下。經宿就視。莫知所在。

 出弘贊第八。

** 深敬辯山人之精書

山人洪辯。淳昌趙氏子。出家于曹溪。中高科。往入巨

滲山菴。精進持戒。一字一拜。書法華經一部。極盡莊

嚴。朝夕禮拜供養。適有倭國僧來見。懇求之乃付囑

流通。其僧頂戴賷歸本國。船中放光。到巳安崇福寺

道場中。眾僧禮敬。感得舍利。後一年道人法行隨使

舸入彼國。親見而來。即中統元年庚申也。 出海東

傳弘錄。

** 堪歌崔牧伯慶會

少卿崔璘將赴官羅州使。宋人楊赫推命曰。宜精設

大會。供養大乘。則必當遠到。公及下車。請圓妙結夏

安居于雲谷寺。及指揮使行色近境。公入官時。小婢

忽得顛狂。種種對治。婢即語曰。我非顛狂。我是乳母

之夫某也。物故許多年。冥遊未得超升。今幸竭誠張

皇梵席。欲問一二大旨。然守護神將呵禁不入。彷徨

門外數日矣。非但某耳。先亡親屬某與某亦欲聞法。

隨我來耳。然飢渴害志。請先酧酌。又令吾輩至雲谷

寺。呼名許入於道場。冀得度脫。公聞之恠甚。送客巳。

到寺一一如其呼名設席。使之聞法。公自是常讀蓮

經。翌年秋召為右承宣。不數年拜相。至門下平章事。

立極人品而卒。 出海東傳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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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出於口角

僧亡名。寓尚州小寺。常以陰陽占卜出入里閭。男女

皆迎之問禍福。以此資衣食。一日官廳設法廗。州內

諸寺典香者咸會焉。亡名雖預。只是陰陽僧。居眾末。

皆忽之如草。比及夜半。燈燭巳息。昏昏假寐中。忽見

光明如燈火。眾皆驚起。試尋之。乃從亡名口中出也。

因委問其由。答曰。予扶身術數。反愧黑業。內自懺悔。

但誦課蓮經有年矣。諸僧皆歎伏修敬焉。 出海東

傳弘錄。

** 菡萏生於舌根

尚州戶長金義鈞。常樂讀法華經。募勸耆老少壯道

俗分為二徒。每月六齋日召耆老于私弟習誦蓮華

經。經畢略以茶菓慰之。及集少壯。則并寘酒侑之。自

此少壯之發心不飲者。壯入耆老徒。時人戲曰某與

某巳入無酒法華徒。某與某猶在有酒法華徒。其隨

機激發如此。比及無常。葬於山麓。蓮華發於塚上。

 出海東傳弘錄。

** 寶岩徒之或講或疑

松京宣祺門右臂。有嶺連亘。垂及保定門者。曰德山。

山之乾維有一蘭若。日寶岩。樓閣開豁。坐見山川縹

緲之外。東北里致仕卿相若林。樞密千表。秦尚書世

儀。梁大卿棟材。與諸退老并散逸四十餘人。同結法

華社。每月六齋日各持科本蓮經。差一人別座。點破

科端。銷釋義理。諸耆老證聽。或設疑問。如是次第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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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相續。益欲人人之盡能解說也。至十五日則精設

妙饌。供養彌陀。合院設齋。過夜精勤。同迴向淨土。故

至臨終之際。如意自在者不絕焉。 出海東傳弘錄。

** 蓮華院之若讀若說

松京駱馳橋東巷。有一招提曰蓮華院。凡城南里清

信士輩結法華社。每月六齋日同會于此。若讀若說。

其所以憑仗妙乘。迴向淨土者。多與寶岩社相為甲

乙。

** 珍禽顯瑞

居士崔彪。耽津人也。聞圓妙結於寶月山。與堂弟弘

請剏於萬德山。各占構堂宇。甚有力焉。平生未甞現

嗔怒相。其子往鄰邑。忽為大虫所害。彪為辨紙墨。請

山人一如書法華經。忽感青鳥來入經室。貌甚閑暇。

如是者至于再三。洎經將畢。夢亡子告曰。因寫經力。

得為純善美丈夫身。

** 亡妹告徵

女右侍禁金軾之第二女也。其弟道人之虗。常誦蓮

經。女忽遘疾。命終托之虗告曰。請為我設法華勝筵。

用助超升。時之虗住穴古寺。得得來家。即洒掃私弟。

約一七日。請持經開士六時精進。至罷席日。金氏又

現夢曰。暫間經力。得生勝處。後虗到社。委說如此。

* 第十七段

** 誦舌長存

秦州權氏女。常誦法華。死後十餘年。其家改葬。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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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肉略盡。唯舌如生。 出弘贊第八。

** 燒經不改

貞觀五年。隆州邑西縣令狐元軌。信重佛法。寫法華.

金剛.涅槃等經。恐致訛誤。遂憑土坑禪師撿挍。寫巳

即帶往岐州莊所。一日他行。其莊為外火延燒。一時

蕩盡。元軏迴。嗟歎莫窮。因令人撥灰取金銅軸頭。忽

見諸經完然。黃色猶不改。但金剛般若首題焦黑。自

言所因。乃初寫時有官人能書。其人行急。不獲潔淨。

直爾立題。由是被焚。 出弘贊第十及現應錄。

** 經無一字

唐武德中。有尼法信。通持法華經。仍欲精寫一部。遂

訪書人。倍酬其直。別置堂戶令書之。每一起一浴。更

着淨衣。仍於案上。壁鑿通外。加一竹筒。書生凡出息。

輙含竹筒吐息于外。寫經七卷。八年乃終。設齋慶懺。

立淨道場。香花崇奉。至貞觀十三年。有龍門寺僧法

端常講是經。以此尼經本精至。遣人往請。固辭不巳。

而自送去。及講法開讀。唯見黃紙。了無一字。端慚懼。

即還之。尼知有所犯。即以香湯灌滌其函。頂戴遶佛

行道凡七晝夜。及開視之。還復如舊。 本出法苑珠

林.傳弘贊第十。

** 爪生五花

尼。高郵縣人。志節霜淨。言行氷清。誦法華經。不捨晝

夜。初誦一卷。忽於右手爪上生一花。狀如綾絲。次至

五卷。五指爪上皆生一花。誦徹六七。掌併二花。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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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上。由是聲傳闕下。陳武皇勑入看之。從此郡人呼

為花手尼。 本出靈瑞集。

法華靈驗傳卷下(終)

* No. 1539-A

最乘之法。非後學所能辯。必考是法之驗。然後而人

信之。自法華東譯以後。諸家章疏蓋多。而智者解釋

獨行於世。然流傳或失本真。講演未達其奧。一源之

妙。岐於萬派。甞謂讀是經者要看講儀與夫靈驗傳。

以其直探玄旨。深求妙應。斷在二書也。(妙慧)謹捨貲

財。刊此二書。安寘于萬義寺。以壽不杇耳。寺生至亢

間。貞古玄默相繼主席。卒傳於余王文忠肅公之伯

父珍丘大禪師混其。其又傳於三藏法師義旋。旋後

三傳而至于余。要皆不出乎吾宗爾寺本。混其甞設

法華道場。故宜於此宣揚此法用匄。

皇明嘉靖十三年甲午六月日全羅道高敞文

殊寺重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