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統編年

宗統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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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五年(東魏興和元年)。

詔取初祖遺履少林寺供養。

宋雲奉使西域回。遇初祖於葱嶺。見手携隻履。翩

翩而逝。雲問祖何往。曰。西天去。雲歸具奏其事。帝

令啟壙。唯空棺。一隻革履存焉。舉朝為之驚歎。奉

詔取遺履於少林寺供養。

梁主撰初祖道行碑。

初帝遇初祖。因緣未契。及聞化行魏邦。遂欲自撰

祖碑。而未暇也。及聞宋雲事。乃成之。刻石鍾山。

庚申六年。

辛酉七年。

壬戌八年。

癸亥九年。

甲子十年。

乙丑十一年。

丙寅中大同元年。

丁卯太清元年。

湘東王記室虞孝敬撰內典博要三十卷。

戊辰二年。

己巳三年(或問梁武事佛。而困殍臺城。佛法之驗安

在也。答曰。業報各有因緣。佛法一切平等。梁武奉佛。誕登道岸。將來决證菩提。臺城之報。乃徃昔已定之

業。于今會值。亦復何尤。具正信者。自可無此疑也)。

文帝(諱綱在位二年)。

文帝庚午大寶元年(北齊天保元年)。

法師慧聞遙稟能樹祖。

聞。北齊高氏。因閱龍樹祖大智度論。發明中道。遂

遙稟承(是為台宗二祖)。

辛未二年(北齊天保二年)。

祖度僧璨(作北齊天平二年者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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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居士。年踰四十。不言名氏。聿來設禮。而問祖

曰。弟子身纏風恙。請和尚懺罪。祖曰。將罪來與汝

懺。士良久曰。覓罪了不可得。祖曰。與汝懺罪竟。宜

依佛法僧住。士曰。今見和尚。己知是僧。未審何名

佛法。祖曰。是心是佛。是心是法。佛法無二。僧寶亦

然。士曰。今日始知罪性不在內外。不在中間。如其

心然。佛法無二也。祖深器之。即為剃髮。曰。是吾寶

也。宜名僧璨。其年三月十八日。於光福寺受具。自

茲疾漸愈。

祖回示向居士書偈。

向居士幽棲林野。木食㵎飲。北齊天保初。聞祖盛

化。乃致書曰。影由形起。響逐聲來。弄影勞形。不識

形為影本。揚聲止響。不知聲是響根。除煩惱而趣

涅槃。喻去形而覓影。離眾生而求佛果。喻默聲而

求響。故知迷悟一途。愚智非別。無名作名。因其名。

則是非生矣。無理作理。因其理則爭論起矣。幻化

非真。誰是誰非。虗妄無實。何空何有。將知得無所

得。失無所失。未及造謁。聊申此意。伏望答之。祖回

示曰。備觀來意皆如實。真幽之理竟不殊。本迷摩

尼謂瓦礫。豁然自覺是真珠。無明智慧等無異。當

知萬法即皆如。愍此二見之徒輩。申辭措筆作斯

書。觀身與佛不差別。何須更覓彼無餘。居士捧披

祖偈。乃申禮覲。密承印記。

佛滅後一千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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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名繹在位三年)。

元帝壬申承聖元年。

癸酉二年。

祖付僧璨衣法。

僧璨執侍經二載。祖遂囑累。付以衣法。偈曰。本來

緣有地。因地種花生。本來無有種。花亦不曾生。又

曰。汝受吾教。宜處深山。未可行化。當有國難。般若

多羅懸記。所謂心中雖吉外頭凶者。是也。吾亦有

宿累。今往酬之。汝諦思聖記。勿罹世難。俟時傳化。

祖度僧那。

那馬氏子。少而神雋。年二十一。講禮易於東海。聽

者如市。投祖出家。自是手不執筆。盡棄世典。惟一

衣一鉢。一坐一食。奉頭陀行。後謂門人慧滿曰。祖

師心印。非專苦行。但助道耳。若契本心。發隨意真

光之用。則苦行如握土成金。若惟務苦行。而不明

本心。為愛憎所縛。則苦行如黑月夜。履於險道。汝

欲明本心者。當審諦推察。遇色遇聲。未起覺觀時。

心何所之。是無耶。是有耶。既不墮有無處所。則心

珠獨朗。常照世間。而無一塵許間隔。未甞有一剎

那頃斷續之相。

甲戌三年。

祖往鄴都化導。

詔國內一切禪師入臺供養(應供。不書。此書。以其普也)。

慧思謁法師慧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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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武津李氏子。頂有肉髻。牛行象視。辭親入道。及

稟具。常習坐。日唯一食。晝夜攝心。乃往受學聞大

師。經三七日。獲宿智通。悟法華三昧。

敬帝(名方智在位三年)。

敬帝乙亥紹泰元年。

丙子太平元年(酉魏禪周)。

丁丑二年(梁禪陳又陳永定元年)。

陳(姓陳氏)。

武帝(名霸先代梁在位三年)。

武帝戊寅永定二年。

法師慧思造金字經。

思甞示眾曰。道源不遠。性海非遙。但向巳求。莫從

他覓。覓即不得。得亦不真。以末法多難。發大誓願

修行度世。造金字摩訶般若波羅蜜。及法華經二

部。函以七寶琉璃。發願普見色身。盡未來際。為眾

講說。令眾生信不退惡法消除。善緣成就。至彌勒

佛出世。說般若時。金經出見。光明震耀。見聞證道。

於十方佛界。亦復如是。

己卯三年。

文帝(名蒨在位七年改元者二)。

文帝庚辰天嘉元年(齊乾明元年)。

智顗謁大蘇山。

顗字德安。荊州華容人。七歲聞僧誦法華經。忽自

記憶。十五禮佛。誓志出家。十八依果願寺僧法緒

剃度。二十進具。謁光州大蘇山慧思大師。思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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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賢道場。說四安樂行。顗入觀三日。悟法華三昧。

獲旋陀羅尼。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

辛巳二年(周保定元年齊太甯元年)。

壬午三年(齊河清元年)。

癸未四年。

甲申五年。

乙酉六年(彗星見)。

栴檀佛像至淮南。

丙戌天康元年。

臨海王丁亥光大元年。

戊子二年。

大師慧思自大蘇山往南嶽。

思嘗以般若。法華二經。為眾發解。命門人智顗代

講。至一心具萬行。有疑。請決。思曰。汝所疑。乃大品

次第意耳。未是法華圓頓旨也。吾昔於夏中。一念

頓發。諸法見前。吾既身證。不必致疑。遂以是年至

南嶽。謂眾曰。吾寄此山。止期十載。吾身前曾歷此

處。指示宿蹟。宛然猶在。又指一林泉勝異處曰。此

古寺也。吾昔曾居。俾掘之。基址猶存。自此化道彌

盛。陳主屢致供訊。目為大禪。

宣帝(名頊在位十四年)。

宣帝己丑大建元年(齊武平元年)。

智顗辭南嶽往金陵闡化。

顗辭思往金陵宣化。凡說法。辯才無倦。以五時(華嚴

阿含。方等。般若。法華涅槃)判如來一代教相。以四教(頓漸秘密不定)判

化儀。以四教(藏通別圓)判化法。謂法華為一乘妙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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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玄義(釋名。辯體。明宗論用。判教相)以釋之。依一心三諦示

三止觀。(空假中)一一觀心。念念不可得。復示六即。(一理

即佛。即本體。以化執名相者。二名字即佛。令未除妄想者。聞名信解。三觀行即佛。令因解修觀。返源達本。

四相似即佛。觀行功深。發相似用五分真即佛。得真如用。一念成佛。六究竟即佛。無明永盡。證無所證故)

通具三身。(法報化)隨居四土(一常寂光土。法身居之。二實報無障礙土。登地

菩薩所居。三方便有餘土。四淨穢同居土。並為應化上。二乘凡夫所居)身土互融權

實無礙。晝夜宣演。生四種益。具四悉檀。門人灌頂

編記之。為天台教(顗傳章安頂。頂傳縉雲威。威傳東陽威。威傳左溪朗。朗傳荊溪

然。皆以教觀輔翼禪宗。後因安史。之亂。會昌之廢。五代兵火之變。幾至失傳。螺溪尋訪舊。聞天台一宗復

弘江浙。傳至四明荊溪。中興教觀。至明雲棲宏復闡明之。迄今曲水蓮居。臯亭龍溪之間。傳持未泯。諸方

講席。目為性宗)。

大士傳善慧寂。

慧示跡雙林。廣弘法化。如傳所載。甞有偈曰。空手

把鋤頭。步行騎水牛。人從橋上過。橋流水不流。四

月二十四日示眾曰。此身甚可厭惡。眾苦所集。須

慎三業。精勤六度。若墮地獄。卒難得脫。當須懺悔。

弟子問。師之發跡。可得聞乎。曰。我從第四天來。為

度汝等。次補釋迦。故大品云。有菩薩從兜率天來。

諸根猛利疾。與般若相應。即吾是也。言訖。趺坐而

逝。七日後有沙門法猛。持繡彌勒像。及九乳鐘來。

鎮其龕。

庚寅二年。

辛卯三年。

壬辰四年。

癸巳五年。

甲午六年。

五月周主宇文邕毀像法 發明(大道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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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毀也。邕所毀者。乃像法耳。故書法如此)。

沙門惠遠道琳抗論廷辯法師靜藹咼身狥法。

發明 (遠排眾出對。琳抗論酧酢。雖不能迥邕之妄然衛法救世之心盡矣。至藹痛切捐生。捧心

而逝。其悲愍血誠。不可泯也。故並書之)。

毀法詔下。沙門惠遠排眾出對。與邕反復論辯。邕

皆屈無對。道琳與邕議論二十餘日。酧酢七十番。

邕亦不能屈。然邕決欲行。法師靜藹聞詔下。慨然

詣闕。上表引見。極陳禍福。指證明白。邕為改容。顧

己行之詔不可返。謝遣。欲官之。藹退而泣曰。何忍

見之。遂入終南山。號泣七日夜。撰三寶錄二十卷。

坐磐石。自條其肉。并腸胃掛松枝上捧心而逝。

乙未七年。

丙申八年。

法師智顗謝遣徒眾隱天台山佛隴峯。

丁酉九年(周主邕感癘疾殂。邕入地獄。受大極苦。求隋文帝救之。見冥報記)。

性宗第三世南嶽大師慧思寂。

思習慈忍行。奉持三聚戒。將順世。囑門人常修法

華。般舟。念佛三昧。方等懺悔。期於見證。是年六月

二十二日。屏眾泯然而逝。

戊戌十年。

己亥十一年。

庚子十二年。

辛丑十三年(是年隋代周又為隋開皇元年)。

隋(姓楊氏都長安天下為一)。

壬寅(陳大建十四年隋開皇二年)。

長城公(名叔寶立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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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陳後主叔寶至德元年隋開皇三年)。

甲辰(至德二開皇四)年。

乙巳(三五)年。

丙午(四六)年。

丁未(陳禎明元隋開皇七)年。

祖韜光晦跡。

祖於鄴都化導。四眾皈依。凡三十四年。遂韜光混

迹。變易儀相。人莫之測 發明(祖雖償業。尚有六年。然既混迹韜光。

宗統之紀。當止於是年)。

*** 第三世祖

諱僧璨。不言姓氏邑里。以白衣謁二祖。得度傳

法。後隱舒之皖山。往來太湖縣司空山。後周毀

法時。祖深自韜晦居無常處。積十餘載。人無知

者。至是二祖韜光。祖乃紹化。

戊申(陳禎明二隋開皇八)年。

第三世羅浮祖嗣宗統(十九年)。

隋文帝(名堅代周在位二十四年改元者二)。

文帝己酉開皇九年(是年陳亡天下為一)。

庚戌十年。

辛亥十一年。

壬子十二年。

祖示沙彌道信解脫法門。

有沙彌(梵語沙彌此云勤息)道信者。年十四。來禮祖曰。願和

尚(梵語和尚。此云力生。謂一切道法。由此師之力而生也)慈悲。乞與解脫法

門。祖曰。誰縛汝。曰無人縛。祖曰。何更求解脫乎。信

於言下大悟。

癸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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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世鄴都大祖祖示寂。

祖韜光六載。以宿業故。因至莞城縣。匡救寺。說法。

有憤嫉之者。興謗於邑宰。祖怡然委順而化。時年

一百七歲。

安隱忍曰。永明壽禪師垂誡云。學道之門。別無奇

特。只要洗滌根塵下無量却來業識種子。汝等但

能消除情念。斷絕妄緣。對世間一切愛欲境界。心

如木石相似。直饒未明道眼。自然成就淨身。又云。

深嗟末世。只學虗頭。全無實解。步步行有。口口談

空。自不責業力所牽。更教人撥無因果。便說飲酒

食肉。不礙菩提。行盜行婬。無妨般若。生遭王法。死

陷阿鼻。諸佛出來。也無救你處。若割心肝。如木石

相似。便可食肉。若喫酒。如喫屎尿相似。便可飲酒。

若見端正男女。如死屍相似。便可行婬。若見己財

他財。如糞土相似。便可侵盜。饒你鍊得到此田地。

亦未可順汝意在。直待證無量聖身。始可行世間

逆順事。古聖施設。豈有他心。只為末世僧尼。少持

禁戒。恐賺他向善俗子。多退道心。所以廣行遮護。

千經所說。萬論所陳。若不去婬。斷一切清淨種。乃

至若不去酒。斷一切智慧種。如何後學。略不聽從。

自毀正因。反行魔說。夫永明無量壽之應身。觀其

垂誡。與楞嚴三決定義。同一慨切。後代魔子。或借

二祖調心之言為口實。如刻糞作檀佛。說名為可

憐憫者。昔玉泉皓禪師製犢鼻裩。書歷代祖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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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有狂僧效之。皓見而詬曰。汝具何道理。敢以為

戲事耶。嘔血無及矣。僧尋於鹿門。如所言而逝。夫

酒仙蜆子。皆散聖中人。應時而出。以救一期之病。

非傳佛心宗者所宜效顰也。至於末後一段光明。

輔疑為信。今之大言不慚者。能如是乎。

或謂之祖住世一百七歲。韜光混迹。皆為償債而

然。祥符曰。似則似也。然祖之方便。有非一切所能

測識者。唯證乃知。毋庸擬議也。

甲寅十四年。

乙卯十五年。

丙辰十六年。

丁巳十七年。

性宗天台第一世智者大師智顗寂於剡東石城寺。

十一月十七日。帝遣使至天台。詔迎顗將行。告門

人曰。吾今往而不返。汝等當成就佛隴南寺。一依

我圖。門人曰。若非師力。豈能成辦。顗曰。乃是王家

所辦汝等見之。吾不見也。二十一日。到剡東石城

寺。百尺石像前。不進。二十四日。顧侍者曰。不久應

去。大士來迎吾其西矣。門人智朗請曰。不審何位

何生。顗曰。吾不領眾。必淨六根。損己利他。獲預五

品耳。命筆作觀心偈。示諸法門綱要訖。趺坐而逝。

壽六十。臘四十。

祥符蔭曰。止觀玄義。皆圓極一心。妙該萬法。當禪

宗初來。未大舉揚之時。而師能表裏導引之。至其

玉立精嚴。淨業成就。則又師之緒餘也。

戊午十八年。

己未十九年。

庚申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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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仁壽元年。

詔天下建舍利塔(書何著普也)。

帝龍潛時。遇梵僧授舍利一裹曰。檀越他日為普

天慈父。此大覺遺靈。留與供養帝作七寶箱貯之

是年六月十三日。詔岐州等三十州。各建塔。帝親

以七寶箱。奉三十舍利。置於御座。燒香禮拜曰。願

弟子常以正法護持三寶。救度一切眾生。乃取金

瓶。瑠璃瓶。各三十。以瑠璃瓶盛金瓶。置舍利於其

內。薰陸為泥。塗葢而印之。諸沙門各奉而行。初入

州境。總管剌史。夾道步引。四部大眾。威儀齋肅共

以寶葢旛幢。華臺珠幔。種種音樂。盡來供養圍繞

限十月十五日。午時同下石函。帝於是時。執珪降

階。率文武百僚。燒香。及舍利入塔。處處表聞。皆有

感應。

壬戌二年。

祖付道信衣法。

信服勞九載。後於吉州受戒。侍奉尤謹祖屢試以

玄微。知其緣熟。乃付衣法偈曰。華種雖因地。從地

種華生。若無人下種。華地盡無生。

癸亥三年。

祖適羅浮山。

祖告道信曰。昔可大師付吾法後。往鄴都行化。三

十餘年。今吾得汝。何滯此乎。乃適羅浮山。

甲子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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煬帝(名廣在位十三年按諡法好內遠禮日煬)。

煬帝乙丑大業元年。

祖自羅浮山還著信心銘。

信心銘曰。至道無難。惟嫌揀擇。但莫憎愛。洞然明

白。毫釐有差。天地懸隔。欲得見前。莫存順逆。違順

相爭。是為心病。不識玄旨。徒勞念靜。圓同太虗。無

欠無餘。良由取舍。所以不如。莫逐有緣。勿住空忍。

一種平懷。泯然自盡。止動歸止。止更彌動。惟滯兩

邊。甯知一種。一種不通。兩處失功。遣有沒有。從空

背空。多言多慮。轉不相應。絕言絕慮。無處不通。歸

根得旨。隨照失宗。須臾返照。勝却前空。前空轉變。

皆由妄見。不用求真。惟須息見。二見不住。慎莫追

尋。纔有是非。紛然失心。二由一有。一亦莫守。一心

不生。萬法無咎。無咎無法。不生不心。能由境滅。境

逐能沉。境由能境。能由境能。欲知兩段。原是一空。

一空同兩。齊含萬象。不見精麤。甯有偏黨。大道體

寬。無易無難。小見狐疑。轉急轉遲。執之失度。必入

邪路。放之自然。體無去住。任性合道。逍遙絕惱。繫

念乖真。昏沉不好。不好勞神。何用疎親。欲取一乘。

勿惡六塵。六塵不惡。還同正覺。智者無為。愚人自

縛。法無異法。妄自愛著。將心用心。豈非大錯。迷生

寂亂。悟無好惡。一切兩邊。良由斟酌。夢幻空花。何

勞把捉。得失是非。一時放却。眼若不寐。諸夢自除。

心若不異。萬法一如。一如體玄。兀爾忘緣。萬法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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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歸復自然。泯其所以。不可方比。止動無動。動止

無止。兩既不成。一何有爾。究竟窮極。不存軌則。契

心平等。所作俱息。狐疑盡淨。正信調直。一切不留。

無可記憶。虗明自照。不勞心力。非思量處。識情難

測。真如法界。無他無自。要急相應。惟言不二。不二

皆同。無不包容。十方智者。皆入此宗。宗非延促。一

念萬年。無在不在。十方目前。極小同大。忘絕境界。

極大同小。不見邊表。有即是無。無即是有。若不如

是。必不須守。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但能如是。何慮

不畢。信心不二。不二信心。言語道斷。非去來今。

丙寅二年。

第三世羅浮鑑智祖示寂 發明(禪宗初來。祖師弘道傳法。居無定止。

二祖稱鄴都。三祖稱羅浮者。以曾過化存神。故從稱之也)。

祖還山逾時。士民奔禮。大設檀供。祖為四眾。廣宣

心要訖。於法會大樹下。合掌立化。時十月十五日

也。四眾建塔供養。塔曰覺寂。

祥符蔭曰。祖信心銘。如取香水海中乳。注之七寶

瓶。以灌一切凡聖頂。蒙其一滴者。無不透體清凉。

當下受用。後來法海波瀾。盡從這裏流出。千古而

下。其尚知所朝宗乎。毋為飲水區河之見也。

*** 第四世祖

諱道信。姓司馬氏。世居河內。後徙於蘄州廣濟

縣。生而超異。幼慕空宗。諸解脫門。宛如宿習。既

嗣祖法。攝心無寐。脇不至席者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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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大業三年。

第四世蘄春祖嗣宗統(四十五年)。

沙門靜琬創刻石藏經。

幽州智泉寺沙門靜琬。慮三災壞劫時。大法湮沒。

乃創刻石藏經板封於𣵠州之西。白帶山(山有七洞。洞洞

皆滿。由大業至唐貞觀十二年。願未終而化。門人導暹法儀等相繼五世。而經亦未完。歷唐。及宋。代不乏

人。元至正間。有高麗沙門慧月。纘其緒。尚未卒業。明無聞焉。其事顛末。具載雲居各碑記)。

祥符蔭曰。末劫眾生。非佛法。何以拯濟。但其福盡

障深。難逢佛法。南嶽思大師。誓以願力住世。奉持

佛法。俟見慈氏。琬公創刻石經。為三災苦海。作大

津梁。二師之大行弘慈。真塵剎身心。護持法脉者

矣。

戊辰四年。

己巳五年。

庚午六年。

辛未七年。

壬申八年。

癸酉九年。

甲戌十年。

乙亥十一年。

丙子十二年。

丁丑十三年。

祖抵吉州解賊難。

時隋季兵起。羣盜圍吉州。七旬不解。萬眾惶怖。祖

愍之。教令念摩訶般若。時賊眾。望雉堞間。若有神

兵。乃相謂曰。城內必有異人。稍稍引去。圍遂解。

隋文帝寫經四十六藏。十三萬卷。修治故經。四百

部。造金錮檀像。六千餘萬尊。修治故像。一百五十

萬九千尊。宮內造剌繡織成像。畫像。五彩珠幔。以

億計。崇葺寺宇。五千餘所。番譯經論。垂五百卷。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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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置翻經館。四時供養無乏。

祥符蔭曰。世俗之見。每以作福費財為言。試觀隋

朝莊嚴佛事。如是其盛。而當時海宇之大。戶財之

富冠絕古今。未曾少損。是知福報從心。供養三寶。

則其量無盡。若貪吝自封。轉瞬泡幻。終歸於空譬

如有嘉種良田。而不善加種穫。付之碩鼠荒茨也。

亦可悲夫。

唐(姓李氏都長安)。

高祖(名淵受隋禪而有天下在位九年)。

高祖戊寅武德元年。

己卯二年。

庚辰三年。

辛巳四年。

壬午五年。

癸未六年。

甲申七年。

祖返蘄春破頭山。

乙酉八年 夏沙汰僧道 太白經天 帝傳位。

傅奕上疏請除佛法。上詔百官議其事。唯太僕卿

張道源。是奕言。蕭瑀曰。佛。聖人也。而奕非之。非聖

人者無法。當治其罪。又曰。地獄之設。正為是人。典

儀李師政上內德論三篇。愷切詳明。上悟奕等挾

私。不獲巳。乃詔沙汰天下僧道。

祥符蔭曰。沙汰治世之教。是也。而實有功於佛門。

傅奕之所以言沙汰者。非也。而原未知夫佛法。佛

法之波靡。由於僧眾之汎濫。汰其不如法者。而佛

法自嚴。此正佛之所以付囑國王大臣者。其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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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也。而凡世之為國王大臣者。當體世尊付囑之

意。顯密護持。申明大道。毋狥私見。共正人心。斯得

之矣。李君之論。可謂精識讜議者也。

丙戌九年。

太宗(名世民在位二十三年)。

太宗丁亥貞觀元年 分天下為十道(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

隴右。淮南。江南。劒南。嶺南)。

戊子二年。

己丑三年。

庚寅四年。

辛卯五年。

祖度栽松道者。

祖住破頭山。學侶雲臻。有栽松道者。年已耋。禮祖

而請曰。法道可得聞乎。祖曰。汝已老。脫有聞。其能

廣化耶。儻若再來。吾尚可遲汝。道者禮拜而去。

壬辰六年。

性宗天台第二世法師章安灌頂寂。

頂住天台。甞著涅槃玄義疏。安洲溪流湍急。歲常

溺人。頂誓曰。若此溪平。當於此演法。俄白沙漲漫。

平如玉鏡。乃講光明法華以答靈惠。頂每宴坐。有

天花飄墜其側。八月日。室有異香。合掌稱佛。及二

大士名。而化。

癸巳七年。

甲午八年。

乙未九年。

丙申十年。

丁酉十一年。

戊戌十二年。

祖度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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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一日往黃梅縣。路逢一小兒。骨相奇秀。異乎常

童。問曰。子何姓。答曰。姓即有。不是常姓。祖曰。是何

姓。答曰。是佛性。祖曰。汝無姓耶。答曰。性空故無。祖

默識其法器。俾侍者至其母所。乞令出家。母以宿

緣故。殊無難色。遂捨為弟子。名弘忍。

己亥十三年。

庚子十四年。

相宗法師華嚴帝心法順寂。

順降迹雍州萬年杜氏。如晦族長也。神異炳著。帝

甞苦勞熱。詔問。何以蠲除。順曰。但頒大赦。聖躬自

安。帝從之。疾頓瘳。因錫號曰帝心。大弘華嚴圓頓

之旨。作法界觀。甞作法身頌曰。懷州牛喫禾。益州

馬腹脹。天下覓醫人。灸猪左膊上。五月寂。門人智

儼傳其教。

二祖支下第三世禪師慧滿寂。

滿滎陽張氏子。嗣法僧那。後奉頭陀行。唯蓄二鍼。

冬則乞補。夏則捨之。所至伽藍。破柴製履。住無再

宿。持鉢周行聚落。隨得隨散。索爾虗閑。有請宿齋

者。曰。待天下無僧。滿方受請。嘗示人曰。諸佛說心

令知心相虗妄。今乃重加心相。深違佛意。又增論

議。殊乖大理。於陶冶中坐化。

辛丑十五年。

壬寅十六年。

祖入牛頭山度懶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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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遙觀牛頭山氣象。知彼有異人。乃躬自尋訪。問

寺僧。此間有道人否。曰。出家兒。那個不是道人。祖

曰。阿那個是道人。僧無對。別僧曰。此去山中十里

許。有一懶融。見人不起。亦不合掌。莫是道人麼。祖

遂入山。見融端坐自若。曾無所顧。祖問曰。在此作

甚麼。融曰。觀心。祖曰。觀是何人。心是何物。融無對。

便起作禮曰。大德高棲何所。祖曰。貧道不決所止。

或東或西。融曰。還識道信禪師否。祖曰。何以問他。

融曰嚮德滋久。冀一禮謁。祖曰。道信禪師。貧道是

也。融曰。因何降此。祖曰。特來相訪。莫更是宴息之

處否。融指後面曰。別有小菴。遂引祖至菴所。繞菴

惟見虎狼之類。祖乃舉兩手作怖勢。融曰。猶有這

個在。祖曰。這個是甚麼。融無語少選。祖却於融宴

坐石上。書一佛字。融覩之竦然。祖曰。猶有這個在。

融未曉。乃稽首請說真要。祖曰。夫百千法門。同歸

方寸。河沙妙德。總在心源。一切戒門。定門。慧門。神

通變化。悉自具足。不離汝心。一切煩惱業障。本來

空寂。一切因果。皆如夢幻。無三界可出。無菩提可

求。人與非人。性相平等。大道虗曠絕思絕慮。如是

之法。汝今巳得。更無闕少。與佛何殊。更無別法。汝

但任心自在。莫作觀行。亦莫澄心。莫起貪嗔。莫懷

愁慮。蕩蕩無礙。任意縱橫。不作諸善。不作諸惡。行

住坐臥。觸目遇緣。總是佛之妙用。融曰。心既具足。

何者是佛。何者是心。祖曰。非心不問佛。問佛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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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融曰。既不許作觀行。於境起時。心如何對治。祖

曰。境緣無好醜。好醜起於心。心若不強名。妄情從

何起。妄情既不起。真心任徧知。汝但隨心自在。無

復對治。即名常住法身。無有變異。吾受璨大師頓

教法門。今付於汝。汝今諦受吾言。只住此山。向後

當有正人達者。紹汝玄化(先是融幽棲石室。有百鳥銜花之異。至是絕迹

後法席之盛。擬黃梅)。

癸卯十七年。

祖四紹不起。

帝嚮祖道味。欲瞻風釆。遣使詔祖赴京。祖上表遜

謝。前後三返。堅以疾辭。第四度命使曰。如果不起。

取首來。使至山。諭旨。祖引頸就刃。神色儼然。使異

之。回以狀聞。帝彌加欽歎。就賜珍繒。以遂其志。

甲辰十八年。

乙巳十九年。

三藏法師玄奘西域回至西京詔百官具儀仗迎經

像 發明(教法東來。譯經請法者不可勝紀。別有載籍。皆不具書。此書何。嘉法師之願力。

超于人也)。

奘以貞觀二年。離唐西逝。求佛大乘經論。以決羣

疑。經涉寒暑。一十七年。備歷艱難險阻。誓志不回。

奉身前邁。周覽大小百三十國。佛之遺蹟。一一躬

瞻致敬。所獲二乘三藏梵冊。總六百五十七部。將

抵西京。具表奏聞。時帝在洛陽。見表大悅。勅西京

留守左僕射房玄齡。使有司迎待。奘聞帝欲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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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濵。恐稽緩不及。乃倍途而進。於貞觀十九年。正

月二十七日至都亭驛。明日二十八已丑。左僕射

梁國公房玄齡。承勅遣右武侯。大將軍侯莫陳實。

雍州司馬李叔慎。長安縣令李乾祐。並普勅四眾

嚴設迎供之具。齊集朱雀街。其從如雲。儀仗周列。

金花散彩。珠珮流音。旌幢導前。爐薰殿後。奉迎新

至經像。於弘福寺。數十里內。都人士子。內外官僚。

瞻仰歌詠。闐噎道旁。有司恐相騰踐。各令當處燒

香散花。無得移動。時眾同見。天見五色綺雲。周圍

紛郁。至寺而合。奘所得舍利一百五十粒。金銀栴

檀寶像七尊。並經論等。具供弘福寺。奘以二月己

亥。見帝於儀鸞殿。帝迎慰甚厚。廣問山川風俗。欲

奘借征高麗。奘謝辭。願就少林譯經。帝令即就弘

福寺翻譯。勅玄齡供給所須(詳見本傳)。

丙午二十年。

帝撰大唐三藏聖教序(書何。嘉信法也)。

奘等譯經。上表以聞。帝親揮翰製序御慶福殿。詔

奘坐。百官侍。今弘文舘學士。上官儀宣讀序文。凡

七百八十一字。奘表謝。帝復報手書。

丁未二十一年。

戊申二十二年。

祖付弘忍衣法。

偈曰。華種有生性。因地華生生。大緣與性合。常生

生不生。付法巳。遂以學徒委之。祖一日告眾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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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武德中。遊廬岳登絕頂。望破頭山。見紫雲如葢。

下有白氣。橫分五道。汝等會否。眾皆默然。忍曰。莫

是他後。佛法分枝否。祖曰。善。

己酉二十三年。

高宗(名治在位三十四年)。

高宗庚戌永徽元年。

辛亥二年。

第四世蘄春大醫祖示寂。

閏九月四日。祖忽垂誡門人曰。一切諸法。悉皆解

脫。汝等各自護念。流化未來。言訖。安坐而逝。壽七

十有二。塔於本山曰圓寂。

安隱忍曰。汾陽無業禪師曰。古德道人。得意之後。

茅茨石室。向折脚鐺中煑飯喫。過三二十年。大忘

人世。隱跡巖叢。君王命而不來。諸侯請而不赴。豈

同我輩貪名愛利。如短販人。又僧問大珠。如何是

大涅槃。珠云。不造生死業。是大涅槃。曰。如何是生

死業。珠曰。求大涅槃是生死業。圓覺經云。生死涅

槃。猶如昨夢。夫涅槃且不可求。況餘事耶。

佛滅後一千六百年。

宗統編年卷之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