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鳩異

金剛經鳩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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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東門。闢尋有帖。不令諸縣官離縣。其夕陰風及返

出郭二里。見火兩炬夾道。百步為導。初意縣吏迎候。

且恠其不前。高下遠近不差。欲及縣郭方滅。及問縣

吏。尚未知府帖也。時先君念金剛經。巳五六年數。無

虗日。信乎至誠必感。有感必應。向之導火。乃經所著

迹也。後闢逆節漸露。詔以袁公滋。為節度使。成式再

從。叔少從軍。知左營事。懼及禍。與監軍定計。以蠟丸

帛書通謀於袁。事旋發。悉為魚肉賊。謂先君知其謀。

於時先君念經。夜久不覺。因寐門戶悉閉。忽覺聞開

戶而入。言不畏者再三。若物投案爆然有聲。驚起之

際。音猶在耳。顧視左右。吏僕皆睡。俾燭樺四索。初無

所見。向之門扄。巳開闢矣。先君受持此經。十餘萬遍。

徵應事孔著。成式近觀。晉宋巳來。時人咸著傳記。彰

明其事。又先命受持講解。有唐巳來。金剛經靈驗記

三卷。成式當奉先命受持講解。太和二年。於揚州僧

栖簡處。聽平消御注一遍。六年。於荊州僧靖奢處。聽

大雲疏一遍。開成元年。於上都懷楚法師處。聽青龍

疏一遍。復日念書寫。猶希傳照罔極。盡形流通。摭拾

遺逸。以備闕佛事。號金剛經鳩異。

* 張齊丘

張鎰相公先君齊丘。酷信釋氏。每旦。更新衣執經。於

像前念金剛經。十五遍。積數十年不懈。永泰初為朔

方節度使。衙內有小將。負罪懼事露。乃扇動軍人數

百。定謀反叛。齊丘因衙退。於小廳閒行。忽有兵數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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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刃走入。齊丘左右唯奴僕。遽奔宅門。過小廳數步。

迴顧又無人。疑是鬼物。將及門。其妻女奴婢。復呌呼

出門云。有兩甲士。身出廳屋上。時衙隊軍徤聞變持

兵亂入。至小廳前。見十餘人。仡然庭中垂手張口。投

兵於地。眾遂擒縛。五六人瘖不能言。餘者具首云。欲

上廳忽見二甲士。長數丈。瞋目叱之。初如中惡。齊丘

聞之。因斷酒肉。張鳳翔即予門吏。盧邁親姨夫邁語

予云。

* 虞候王某

劉逸淮在汴時。韓弘為右廂。虞候王某為左廂。虞候

與弘相善。或謂二人取軍情。將不利於劉。劉大怒。俱

召詰之。弘即劉之甥。因控地碎首大言。劉意稍解。王

某年老。股戰不能自辯。劉叱令拉。坐杖三十。時新造

赤棒。頭徑數寸。固以筋漆拉之。不什數五六當死矣。

韓意其必死。及昏造其家。恠無哭聲。又謂其懼不敢

哭。訪其門卒。即云。大使無恙。弘素與熟遂至臥內。問

之。王云。我讀金剛經四十年矣。今方得力。言初被坐

時。見巨手如簸箕。翕然遮背。因袒示韓。都無撻痕。韓

舊不好釋氏。由此始與僧往來。日自寫十紙。乃積計

數百軸矣。後在中書。盛暑有諫官。因事謁見。韓方洽

汗寫經。恠問之。韓乃具道王某事。予職在集仙常侍。

柳公為予說。

* 孫咸

梁崇義在襄州。未阻兵時。有小將孫咸。暴卒。信宿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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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夢至一處。如王者所居。儀衛甚嚴。有吏引與一僧

對事。僧法號懷秀。亡巳經年。在生極犯戒。及入冥無

善可錄。乃紿云。我常囑孫咸。寫法華經。故咸被追對。

咸初不省僧故。執之經時不決。忽見沙門。曰地藏尊

者語云。弟子若招承亦自獲祐。咸乃依言因得無事。

又說對勘時。見一戎王衛者數百。自外來。冥王降階。

齊級升殿坐。未久乃大風捲去。又見一人被拷覆罪

福。此人常持金剛經。又好食肉。左邊有經數千軸。右

邊積肉成山。以肉多將入重論。俄經堆中。有火一星

飛向肉山。頃刻銷盡。此人遂履空而去。咸問地藏。向

來外國王。風吹何處。地藏云。彼王當入無間。向來風

即業風也。因引咸看地獄。及門烟焰扇赫。聲若風雷。

懼不敢視。臨回鑊湯。跳沫滴落左股。痛入心髓。地藏

乃令一吏送歸。不許漏洩冥事。及𢌞如夢。妻兒環泣。

巳一日矣。遂破家寫經。因請出家。夢中所滴處成瘡。

終身不差。

* 僧智燈

貞元中。荊州天崇寺僧智燈。常持金剛經。遇疾死。弟

子啟手足猶熱。不即入木經七日。却活云。初見冥中

若王者。以念經故。合掌降階。因問訊言。更容上人十

年在世勉出生死。又問。人間眾僧。中後食薏苡仁及

藥食。此大違本教。燈報云。律中有開遮條如何。云此

後人加之非佛意也。今荊州僧眾。中後無飲藥者。

* 王從貴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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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潺陵林百姓。王從貴妹未嫁。常持金剛經。貞元

中。忽暴疾卒。埋巳三日。其家復(廣記作覆)墓聞塚中呻吟。

遂發視之。果有氣輿歸。數日能言。云。初至冥間。冥吏

以持經功德放還。王從貴能治木。常於公安靈化寺

起造其寺。禪師曙中常見從貴說。

* 左營伍伯

韋南康鎮蜀時。有左營伍伯。於西山行營。與同火卒

學念金剛經。性頑初一日讒得題目。其夜堡外拾薪。

為蕃騎縳去。行百餘里乃止。天未明。遂踣之於地。以

髮繫橛。覆以駞罽。寢其上。此人惟念經題。忽見金一

鋋放光止於前。試舉首動身。所縛悉脫。遂潛起逐金

鋌走。計行未得十餘里。遲明不覺巳至家。家在府東

市。妻兒初疑其鬼。具陳來由。到家五六日。行營將方

申其逃。初韋不信。以逃日與至家日不差。始免之。

* 陳昭

元和初。漢州孔目典陳昭。因患病見一人著黃衣。至

牀前云。趙判官喚爾。昭問所因。云至自冥間。劉闢與

竇懸對事。要君為證。昭即留坐逡巡。又有一人。手持

一物如毬。胞前吏恠其遲。答之曰。緣此候屠行開。因

笑謂昭曰。君勿懼。取生人氣。須得猪胞君可面東側

臥。昭依其言。不覺巳隨二吏行路甚平。可十餘里。至

一城。大如府城。甲士守門焉。及入見一人怒容可駭

即趙判官也。語云劉闢收東川。竇懸捕牛四十七頭。

送梓州稱准闢判殺闢。又云。先無牒君為孔目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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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事實。未及對。隔壁聞竇懸呼。陳昭好在。及問兄弟

妻子存亡。昭即欲參見。冥吏云。竇使君形容極惡。不

欲相見。昭乃具說殺牛實。奉劉尚書委曲非牒也。紙

是麻。面見在漢州某司房架。即令吏領。昭至漢州取

之。門舘扄鎖。乃於節竅中出入。委曲至闢乃無言。趙

語昭爾自有一過知否。竇懸所殺牛。爾取一牛頭。昭

未及對。趙曰此不同人間。不可抵假。須臾見一卒挈

牛頭而至。昭即恐懼求救。趙令檢格合決。一百考五

十日因謂昭曰。爾有何功德。昭即自陳。設若干人齋

畵某像。趙云。此來生緣爾。昭又言。曾於表兄家轉金

剛經。趙曰。可合掌請。昭依言。有頃見黃襥箱經自天

而下住昭前。昭取視。即表兄所借本也。有燒處尚在。

又令合掌。其經即滅。趙曰。此足以免。便放回復令昭

往一司。曰生祿檢其修短。吏報云。昭本名釗是金傍

刀至某年改為昭。更得十八年。昭聞惆悵。趙笑曰。十

八年大得作樂事。何不悅乎。乃令吏送昭。至半道見

一馬當路。吏云。此爾本屬可乘。此即騎乃活。死巳一

日半矣。

* 僧惟恭

荊州法性寺僧惟恭。三十餘年念金剛經。日五十遍。

不拘僧儀。好酒多是非。為眾僧所惡。後遇疾且死。同

寺有僧靈巋。其迹類惟恭。為一寺二害。因他故出。去

寺一里。逢五六人年少甚都衣服鮮潔。各執樂器。如

龜茲部。問靈巋。惟恭上人何在。靈巋即語其處。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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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中有供也。及晚回入寺。聞鐘聲。惟恭巳死。因說向

來所見。其日合寺。聞絲竹聲。竟無樂人入寺。當時名

僧云。惟恭葢承經之力。生不動國。亦以其跡勉靈巋

也。靈巋感悟。折節緇門。

* 董進朝

董進朝。元和中入軍。初在軍時。宿直城東樓上。一夕

月明。忽見四人著黃。從東來聚立城下。說巳姓名。狀

若追捕。因相語曰。董進朝常持金剛經。以一分功德。

祝庇冥司。我輩久蒙其惠。如何殺之。須枉命相代。若

此人他去。我等無所賴矣。其一人云。董進朝對門有

一人。同姓同年壽限相埒。可以代矣。因忽不見。進朝

驚異之。及明巳聞對門復魂聲。問其故。死者父母云。

子昨宵暴卒。進朝感泣。說之因為殯塟。供養其父母

焉。後出家法號慧通。住興元唐安寺(初陸其志於此有疑後識者云

壽限相埒則非枉命其疑乃釋)。

* 王沔

元和中。嚴司空綬在江陵時。涔陽鎮將王沔。常持金

剛經。因使歸州勘事。回至咤灘船破。五人同溺。沔初

入水。若有人授竹。一竿隨波出沒。至下牢鎮。著岸不

死。視手中物。乃授持金剛經也。咤灘至下牢。三百餘

里。

* 僧會宗

長慶初。荊州公安僧會宗。姓蔡。常中蠱得病骨立。乃

發願念金剛經。以待盡至五十遍。晝夢有人令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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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中引出髮十餘莖。夜又夢吐大螾長一肘。餘因此

遂愈。荊山僧行堅。見其事。

* 僧法正

江陵開元寺。般若院僧法正。日持金剛經三七遍。長

慶初。得病卒。至冥司見若王者。問師生平作何功德。

答曰。常念金剛經。乃揖上殿令登繡坐。念經七遍。侍

衛悉合掌。階下拷掠論對。皆停息而聽。念畢。後遣一

吏引還。王下階送云。上人更得三十年在人間。勿廢

讀誦。因隨吏行數十里。至一大坑。吏因臨坑自後推

之。若隕空焉。死巳七日。唯面不冷。法正今尚在。年八

十餘。荊州僧常靖。親見其事。

* 沙彌道蔭

石首縣有沙彌道蔭。常持念金剛經。寶曆初。(廣記云長慶)

因他出夜歸。中路忽遇虎。吼擲而前。沙彌知不免。乃

閉目而坐。但默念經。心期救護。虎遂伏草守之及曙

村人來往。虎乃去。視其蹲處。涎流於地。

* 王忠幹

元和三年。賊李同捷阻兵滄。景帝命劉祐統齊德軍

討之。初圍德州城。城堅不拔。翌日又攻之。自卯至未。

十傷八九。竟不能拔。時有齊州衙內八將官徤兒王

忠幹。博野人。常念金剛經。積二十餘年。日數不闕。其

日忠幹上飛梯。將及堞身。中箭如蝟。為櫑木擊落。同

火卒曳出。羊馬城外置之。水濠裏岸。祐以暮夜命抽

軍其時城下矢落如雨。同火人匇忙。忘取忠幹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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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既死。如夢至荒野。遇大河欲渡無因。仰天大哭。忽

聞人語聲。忠幹見一人長丈餘。疑其神人。因求指營

路。其人云。爾莫怕我。令爾得渡此河。忠幹拜之。頭低

未舉。神人把腰擲之空中。久方著地。忽如夢覺。聞賊

城上交二更。初不記過水。亦不知瘡。擡手捫面。血塗

眉睫。方知傷損。乃舉身強行。百餘步却倒。復見向人

持刀叱曰。起起忠幹。驚懼遂走一里餘。坐歇方聞本

軍喝號聲。遂及本營。訪同火卒。方知身死在水濠裏。

即夢中所過河也。忠幹見在齊德軍。

* 何軫妻

何軫。鬻販為業。妻劉氏少斷酒肉。常持金剛經。先焚

香像前。願年止四十五。臨終心不亂。先知死日。至太

和四年冬。四十五矣。悉捨資裝供僧。欲入歲遍別親

故。何軫以為病魅。不信。至歲除日。請僧授戒。入關沐

浴易衣。獨處一室趺坐。高聲念經。及辨色悄然。兒女

排室入看之。巳卒。頂熱灼手。軫以僧禮塟。塔在荊州

北郭。

* 王殷

蜀左營卒王殷。常讀金剛經。不茹葷飲酒。為賞設庫

子。前後為人誤。累合死者數四。皆非意得免。至太和

四年。郭釗司空鎮蜀。郭性嚴急。小不如意皆死。王殷

因呈綿纈。郭嫌其惡弱。令袒背將斃之。郭有番狗。隨

郭臥起。非使宅人。逢之輒噬。忽吠數聲。立抱王殷背。

駈逐不去。郭異之。怒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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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安

郭司空離蜀之年。有百姓趙安。常念金剛經。因行野

外。見衣一樸遺墓側。安以無主。遂持還。至家言於妻

子。隣人即告官趙盜物。捕送。縣賊曹怒其不承認。以

大關挾脛折三段。後令杖脊。杖下輒折。吏意其有他

術問之唯念金剛經。及申郭。郭亦異之。判放。及歸其

妻云。某日聞君經函中震裂數聲。懼不敢發。安乃馳

視之。帶斷軸折。紙盡破裂。安今見在。

* 王翰

太和五年。漢州什邡縣百姓王翰。常在市。日逐小利。

忽暴卒。經三日。却活云。冥中有十六人。同被追。十五

人散配他處。翰獨至一司。見一青衫少年。稱是已姪。

為冥官廳子。遂引見推典。又云。是已兄貌。皆不相類。

其兄語云。有冤牛一頭訴爾。燒畬枉燒殺之爾。又曾

賣竹與殺狗人作箜篌。殺狗兩頭。狗亦訴爾。爾今名

未係死籍。猶可以免。為作何功德。翰欲為設齋及寫

法華經金光明經。皆曰不可。乃請曰。持金剛經日七

遍與之。其兄喜曰足矣。及活遂捨業出家。今在什邡

縣。

* 高涉

太和七年冬。給事中李公石。為太原行軍司馬。孔目

官高涉因宿使院。至鼕鼕鼓起時。詣隣房。忽遇一人

長六尺餘。呼曰。行軍喚爾。涉遂行。行梢遲。其人自後

拓之。不覺向北約行數十里。至野外漸入一谷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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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山。至頂四望。邑屋盡眼下至。一曹司所追者呼

云。追高涉。到其中。人多衣朱綠。當案者。似崔行信郎

中判云。付司對。復引出至一處。數百人露坐與猪羊

雜處。領至一人前。乃涉妹婿杜則也。逆謂涉曰。君初

得書乎時。作新人局。遣某買羊四口記得否。今被相

債。備甞苦毒。涉遽云。爾時祇使市肉非羊也。則遂無

言。因見羊人立齧則逡巡。被領他去。倐忽又見一處。

露架方梁。梁上釘大鐵環。有數百人。皆持刀以繩。繫

人頭。牽入環中。刳剔之。涉懼走出。但念金剛經。倏忽

逢舊相識楊演云。李說尚書時。杖殺賊李英道。為劫

賊事巳。於諸處受生三十年。今却訴前事。君常記得

否。涉辭以年幼不省。又遇舊典段怡先與涉為義兄

弟。逢涉云。先念金剛經莫廢忘否。向來所見。未是極

苦處。勉樹善業。今得還。乃經之力。因送至家。如夢。死

巳經宿。向所拓處。數日青腫。

* 豐州烽子

永泰初。豐州烽子。暮出為党項縛。入西蕃易馬。蕃將

令穴肩骨。貫以皮索。以馬數百蹄配之。經半歲。馬息

一倍蕃。將賞以羊革數百。因轉近牙帳贊普子愛其

了事。遂令執纛左右有剩肉餘酪與之。又居半年。因

與酪肉悲泣不食。贊普問之云。有老母。頻夜夢見贊

普頗仁。聞之悵然。夜召帳中語云。蕃法嚴無放還。例

我與爾馬有力者兩匹。於某道縱爾歸無言我也。烽

子得馬極騁俱乏死。遂晝潛夜走。數日後。為剌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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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磧中。忽有風吹物。窸窣過其前。因攬之褁足。有頃

不復痛。試起步走如故。經信宿方。及豐州界。歸家母

尚存。悲喜曰。自失爾。我唯念金剛經。寢食不廢。以祈

見爾。今果其誓因。取經拜之。縫斷亡數幅。不知其由。

子因道磧中傷足事。毋令解足視之。所褁瘡物。乃數

幅經也。其瘡亦愈。

* 王孝廉

大曆中。太原偷馬賊誣一王孝廉同情。拷掠旬日。苦

極強服。推吏疑其冤。未即具獄。其人惟念金剛經。其

聲哀切。晝夜不息。忽一日有竹。兩節墜獄中。轉至於

(廣記作止其)前。他囚爭取之。獄卒意藏刃。破視內。有字兩

行。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書蹟甚工。賊首悲悔。具承

以匿嫌誣之(廣記作舊嫌)。

金剛經鳩異(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