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持驗記

金剛經持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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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邑令李虗

* 唐吳逵

* 唐王待制

* 唐邑令李惟燕(附惟玉)

* 唐孫明

* 唐推司楊旬

* 唐孫翁

* 唐宋參軍

* 唐節度張齊丘

* 唐府掾陸康成

* 唐張國英

* 唐徐𤣱

* 唐王孝廉

* 唐別駕周伯玉

* 唐任自信

* 唐太常段成式

* 唐節度吳少陽

* 唐強伯達

* 唐司空嚴綬

* 唐吳可久

* 唐邢行立

* 唐趙安

* 唐倪勤

* 唐兖州軍將

* 唐牙將甯勉

* 唐張政

* 唐房翥

* 唐竇夫人盧氏

* 唐烽子母

* 唐善化縣婆

* 唐何軫妻劉氏

* 唐康仲戚母

* 唐宋衎妻楊氏

* 唐釋明度

* 唐釋明濬

* 唐釋䖍慧

* 唐三刀師

* 唐釋會宗

* 唐釋法正

* 唐釋靈幽(後續唐盧弁唐張無是)

* 下卷

* 宋宋承信

* 宋朱進士

* 宋承局周興

* 宋參軍郭承恩

* 宋范文正公

* 宋馮侍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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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司理柴注

* 宋華友

* 宋陸翁

* 宋李玄宗女

* 宋王廸功妻

* 宋王氏

* 宋蔣大士

* 宋釋道寧

* 宋釋嵩明教

* 宋釋清虗

* 元釋聰禪師

* 明孫廿二

* 明道士陳入玄

* 明嚴江

* 明周廷璋

* 明少保戚繼光

* 明馮勤

* 明大參顏光裕

* 明周少岳

* 明進士陳明遠

* 明州守李時英

* 明侍中鍾復秀徐遵壽

* 明盛在德

* 明進士王泮

* 明縣令屠隆

* 明張元

* 明大司𡨥姜寶

* 明王公方麓

* 明沈濟寰

* 明沈公光華

* 明晉陵訟師

* 明鄒軏

* 明內監張愛

* 明范氏僕

* 明胡燃

* 明憲副項希憲

* 明文伯仁

* 明吳奕德

* 明(邑令王立轂閬州龍義)

* 明郡守蔡槐庭

* 明汪公可受

* 明二府文元發

* 明朱恭靖公

* 明鄧少峰

* 明吳君平

* 明(計仲偉高貴)

* 明李受伯

* 明施嶧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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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張守誠

* 明揮使朱壽增

* 明別駕唐時

* 明布政冐宗起

* 明庠生高孝纘

* 明錢永明妻張氏

* 明劉道隆母李氏

* 明唐別駕姪女

* 明譚工部母

* 明濮可重妻王氏

* 明費氏

* 明釋懷林

* 明釋楚石

* 明洞庭寺僧

* 明釋普靜

* 明釋廣徹

* 明釋寒灰

* 明釋法禪

* 明釋周淨山

* 明獨目金剛尼

* 明尼慧貞

* 大清孝廉虞庶顏

* 大清周德聞

* 大清王有義

* 大清袁應和

* 念經儀式

若有人受持金剛經者。先須淨手焚香開卷。至心念

淨口業真言。淨法界真言。各三遍。然後啟請八金剛。

四菩薩名號。

** 淨口業真言

脩唎脩唎摩訶脩唎。脩脩唎。薩婆訶

** 淨法界真言

唵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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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八金剛

* 奉請青除災金剛

* 奉請辟毒金剛

* 奉請黃隨求金剛

* 奉請白淨水金剛

* 奉請赤聲火金剛

* 奉請定持災金剛

* 奉請紫賢金剛

* 奉請大神金剛

** 請四菩薩

* 奉請金剛眷菩薩

* 奉請金剛索菩薩

* 奉請金剛愛菩薩

* 奉請金剛語菩薩

** 發願文

「 稽首三界尊

 歸命十方佛

 我今發弘願

 持此金剛經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

** 開經偈

「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No. 1635-A

金剛經持驗紀序

佛說般若經六百卷。金剛則其中第五百七十七卷

也。中峰云。六百卷廣說般若。專為小乘人。融通陶汰。

欲其淨治心器。然後以上乘圓頓甘露之味貯之。故

此經大旨。以無相無住無為為宗。重疊翻覆。隨立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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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極是談空。究竟不是談空。所謂如來是真實語者。

不誑語者。故又云。信心清淨。即生實相。如龜毛兔角。

只說龜無毛。兔無角。此語最堪破俗。只看中間無實

無虗四字。世尊巳自道破全經註脚矣。實處都虗。虗

處都實。不生不滅。滅滅生生。塵勞法相。一刀齊斷。勇

猛撇脫。直尋本來。是之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是之謂金剛般若波羅蜜。然經中一邊說應住降伏。

即一邊說信心淨信。一邊說經義。即一邊說果報。一

片婆心。千般苦舌。其欲度善男子女人。急於護念。囑

付諸菩薩。其欲度一切眾生。更急於度善男子女人。

故凡所言諸法相。如潭中雲影。雪上爪痕。空靈脫化。

說無可說。獨至來世有人。於此經受持演說。乃至四

句偈等。輒盛推荷擔。讚嘆希有。極口許以無量無邊

福德。此語前後凡十數見。無非鼓舞五百歲以後人。

一下破除諸相。親證般若故。此經者世尊誨人不倦

之書也。以眾生度眾生。以非眾生度眾生。實則眾生

各各自度。我非度眾生。眾生亦不見為我度眾生。故

眾生即佛。佛即眾生。無分相。亦無合相。或謂果報之

說。專為第三等人說法。似於六祖諸師。高占地步。將

作是紀者。不應以第一第二等人待來世耶。古云滿

街是聖。即可云滿塵界是佛。既云是佛。何分三等。為

此說者。所稱凡夫之以我為見。猶之四相未空者耳。

佛曾說應以某身得度者。即現某身而為說法。我今

亦不論第一第二第三等人。只是有三千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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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億受持此經者。即不難現三千大千世界千萬

億佛身而為說法。但令得聞是說。歡喜奉行。是諸佛

慧命不斷。自然虗空落地。鐵樹夜花。任搜羅增續。繁

辭累冊。如叚柯古以來諸人。不過以佛語證明佛語。

非另添一般說法也。佛又云。我若具說。人或狂亂。狐

疑不信。今日倘有淨信無疑之人。佛將以所欲具說。

歡喜向其人傾倒吐之。佛固是真實語者。不誑語者。

況此編紀事。徵信古今。又何狂亂狐疑之有。雖然。菩

薩於法。應無所住。寧福德相可如是住乎。知無相無

我。即知福德不應貪著。佛非伹為諸菩薩言也。請為

受持者轉一語曰。佛說果報即非果報。是名果報。佛

說不受福德。即非不受福德。是名不受福德。

* No. 1635-B

勸流通金剛經引

金剛經為最上乘法。五祖於般若六百卷中。獨推此

經。為見性成佛要門。普勸僧俗受持。自秦魏諸法師

翻譯後。帝王宰官以迄士庶。無不奉行轉誦。其持驗

靈應。代著明徵。唐有叚太常鳩異。宋太宗有太平廣

記。近代則唐宜之巾馭乘。王載生新異錄。冒宗起受

持果報諸編。莫不竭力宣揚聖鐸。廣度迷津。弘法施

而續慧命。厥功誠不朽哉。集中所載。因果縷縷。火可

使返。水可使出。疾可使甦。厄可使脫。算可使綿。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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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成。嗣可使續。福可使集。枷杻可使自開。刀鋸可使

自落。上可超拔先亡。下可消釋宿冤。陰吏鬼使不敢

近。太山神君不敢錄。諸天設寶葢浮圖覆貯之。閻羅

具金榻銀床供奉之。更能解脫塵勞。往生淨土。冥府

稱之。曰續命經。功德經。其為幽明尊禮。至極可知。即

書寫誦讀功德。巳不可思議如是。而況能發明心地。

精進受持者哉。所謂護法諸神。既護法寶。自護闡法。

載寶之人。斷斷如矣。(克復)甫發心纂次記事。適遇同

志善友。共發菩提。捐費助刊。彚古今。參聞見。頗竭心

目之力。未能僣謂大成。較昔庶云善本。念從來諸刻

多在吳中。他省尚希刊布。並生莊嚴佛土之中。未睹

法事流通之勝。豈非天壤間一缺陷事。謹告同志善

信。獲見是紀。不吝廣為刻施。或仍原本。或易新編。其

見聞所及。有關持驗者。尤冀續輯。俾足鼓勵將來。歸

依不朽。昔賢有為劈窠圖者。勸人念佛。卒以他人念

佛。往往得生淨土。乃歸功施圖之人。亦生淨上。又善

過格云。能以最上乘法授人。使之因言省悟。傳一人

者當十善。十人當百善。傳大貴人。大力量。大豪傑者。

當千善。蒐採繕梓。印卷施人者。當萬善。今此般若要

典。無上密諦。誠能羽翼傳播。自覺覺他。將見慧光不

斷。善果同圓。八部天龍。共擁琅函之軸。六塵火宅。齊

開曇鉢之花。謹疏短引。用勸同人。

同善道人 克復 敬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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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例八則

* 經文流傳久遠。前後凡六譯。字句不無稍殊。茲一遵姚秦三藏法師原譯。則諸疑可決矣。

* 本經三十二分。相傳分自昭明太子。南唐保大五年。壽春所刻。遵原藏本。不標分數。實稱融貫。近多因之。但標分世傳巳久。中峰略義。亦仍彼分。便誦持也。

* 經中字音。梵與華異。一字有讀作數音。本字另讀別音者。及間有難字。俱明註以便初學。

* 紀事首敘歷朝。始自後魏。迄昭代。古今並列。方信從有據。但唐及明事頗詳。而宋元遂爾寥寥。以時無叚太常唐別駕諸賢故也。善事湮沒。令名不彰。後起纂述之功。其可少乎。

* 紀事先善男子。善女人。次比丘比丘尼。往刻多廣列緇屬。空門弟子。崇信佛典。分固應爾。唯俗家學道。真如青蓮。出污泥而不染。尤嘆希有。故集中編次為詳。

* 稗官野史。類多荒唐。風聞塗說。未堪傳信。茲集考據最嚴。凡事跡稍涉可疑。俱行刪汰。務使表章真實。足供激勸。每條下詳注所出。以昭信也。

* 評論所以發明本案旨意。必言之前後。觸處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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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閱者心眼頓開。自然關著痛癢。巵言無當之誚。庶幾免之。

男石百拜敬述No. 1635

歷朝金剛持驗紀卷上

荊溪周克復重朗纂男周石訂

吳門陳濟生皇士參

後魏盧景裕字仲儒。節閔初。為國子博士。崇信釋氏。

註周易論語。族兄神禮據鄉人謀叛。逼裕同力以應

西魏。繫晉陽獄中。至心念金剛經。枷鎻自脫。齊神武

作相。特見原宥。嗟夫。人有受陽世陰司之枷鎻桎梏。

而不求脫者乎。然眼前之恩愛枷鎻。快樂桎梏。何以

認為性命。而不知脫。且重重糾結。而不肯脫也大惑

不解。可悲可憐。若能等一受持如景裕。則前因後際。

一齊斷絕。得大自在矣(出報應記)。

梁天監中。有琰法師。居長安招提寺。年十一。出家。偶

同寺僧。往相士家。相士謂琰曰。可惜聰明。止十八歲

耳。琰聞不樂。歸詣藏經殿。焚香禮佛。願賜經一卷。畢

世受持。隨手於藏函內。抽得金剛經。晝夜持誦。忽一

日更深。房中有五色光明。須臾見一梵僧。身長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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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語琰曰。汝壽十八當亡。以真誠持大乘經力增延

矣。言訖不見。琰年踰十九。復遇相士。愕然曰。吾夭師

相全消。何脩至此。琰曰。專心持念金剛經。相士曰。師

壽當至九十二矣。屆期坐化。異香滿室(出金剛證果)。

隋趙文若。開皇初。病亡。經七日。家人將殮。忽縮一足

遂停。既蘇云。被一人追入冥城。王問在生有何功德。

答云。惟持金剛經。王曰。此第一功德。算雖盡可延。又

曰。諸罪更重殺生。卿每以猪羊充庖。遣使領至受苦

處。北行二三里。高牆下有穴。僅可容身。從此穴出。登

一高阜。四望遙濶。一城極高峻。煙火接天。黑氣溢地。

備聞哀號聲。文若掩蔽耳目。叩頭求出。仍覺心破。口

中出血。使者引回見王曰。汝好啖肉。薄罰難免。索長

釘五枚。釘頭及兩手足。痛楚異常。從此絕肉持經。後

因公事至驛。忽夢一青衣女求救。因問驛吏。有何物

食。報云。一羊甚肥嫰。視之則。青㹀也。文若云。我不食

肉。遂贖放之。楞嚴經云。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

羊。乃至死死生生。互來相啖。趙文若雖持經延算。終

以嗜肉受長釘。若無此功德。則殺報輪迴。無休息矣

(出太平廣記)。

隋開皇十一年。大府寺丞趙文昌暴卒。惟心尚煖。復

活云。初死。有人引見閻羅王。王問曾作福業否。文昌

答以家貧。無力營善事。惟專心持誦金剛經。王合掌

讚言善哉。汝持此因果甚大。使人引向藏內取經。昌

西行五六里。見屋數十間甚華麗。滿貯經典。信手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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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卷。即金剛經也。捧至王所。一人執卷在西。文昌

東立向誦。一字不遺。王大歡喜。即放昌還。令引從南

門出。見周武帝在門側房。身著三重鉗鎻。喚昌云。汝

是我本國人。識我否。文昌云。臣昔宿衛陛下。帝曰。卿

是舊臣。還家。可向隋皇帝說。吾諸罪辯了。唯滅佛法

罪重難免。望代營功德。得離地獄。昌辭行出南門。見

一人在大糞坑中。頭髮上出。引人指云。此是秦將白

起寄禁於此。罪猶未了。昌既蘇。奏聞。詔天下戶口錢。

為武帝轉。金剛經。仍錄事狀入隋史。桉周世宗毀銅

佛像曰。佛教以頭目髓腦。有利眾生。尚無所惜。寧復

以銅像為愛乎。鎮州大悲像。甚有靈應。擊毀之。以斧

鉞自胸鑱破。其後世宗北征。疽發洞胸。果報亦何慘

也(出法苑珠林)。

隋國子博士徐孝克。自少欽信釋典。經論多所解釋。

陳天嘉中。除剡令。大建四年。徵秘書丞不就。遭侯景

亂鬻妻養母。蔬食長齋。持菩薩戒。都宮省多鬼怪。孝

克居之。妖變皆息。陳亡入長安。文帝聞其名行。召令

於尚書都堂。講金剛般若經。時開皇十二年。卒年七

十三。臨終念佛。室有異香。隣里驚異。史載孝克。徐陵

弟。性至孝。出家改名法整(出受持果報)。

隋書生荀氏。居益州。新繁縣西四十里王李村。素行

韜晦。人莫知之。甞於村東空地上。遙望虗空。手書金

剛經。遂感諸天龍神覆護。此地丈許。遇雨不濕。如屋

覆然。諸牧牛小兒。皆於此處避雨。至唐武德中。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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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語村人曰。此地空中。有人書金剛經於此。諸天設

寶葢於其上。不可汙褻。自是設欄圍遶。供養佛像。每

齋日。遠近設供誦經。常聞天樂。聲震一方。按金剛般

若。體同虗空。世人書經。多繇福報起念。荀子向空書

經。明是解空榜樣。書而無書。所謂無住相書也。證悟

從虗空不可思議來。感諸寶葢天樂。福德亦不可思

議(出三寶感通記)。

隋睦彥通宰武牢邑。日持金剛經十卷。李密盜起。人

欲殺之。以應義旗。彥通遂投身城下。賊拔刀逼殺。前

有深㵎。遂躍入。空中見金剛神。以手接彥通臂。置盤

石上。都無傷損。呼曰。感汝念經。故來相救。彥通還家。

所接右臂。奇香累日不散。後位至方伯。一日無病。索

筆書偈。沐浴而逝。偈曰。八十九年在世。隨身做些活

計。今日撒手便行。明月清風自在。冒宗起曰。今日殺

運相續。人命如絲。余與宜之。皆從箭鋒頭弄弗律也。

此時聞此因果者。急急發願持誦。借刀兵地獄。為解

脫津梁。莫到沒巴鼻處。呌苦呌屈(出報應記)。

隋杜之亮。仁壽中。為漢王諒府參軍。後諒於并州舉

兵反敗。亮與僚屬皆繫獄。日夜涕泣。忽夜夢一僧曰。

汝但念誦金剛經。此厄可度。至曉。取經專誠習念。及

主者引眾就戮。唱者俱死。惟無亮姓名。主者皆坐罰。

俄以赦免。顯慶中。卒於黃州剌史。異哉亮當引頸就

戮時。忽失姓名。轉無頭之鬼。為不壞之身。則以專。誠

勝口誦也。視枷鎻自脫者。更奇矣(出太平廣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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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蕭瑀梁武帝玄孫。入隋。為中書令。封宋國公。女為

帝后。瑀篤信佛法。常持金剛經。因議伐高麗。忤帝旨。

與賀若弼高熲同禁。欲寘於法。瑀八日間。念金剛經

七百遍。明日桎梏忽自脫。守者失色。復為著至殿前

瑀獨蒙宥。弼熲俱重罰。瑀因著。般若靈驗十八條。造

三尺檀香塔貯經。按唐太宗以瑀好佛。甞齎繡佛一

軀。竝繡瑀狀於像側。又賜王褒所書大般若經。并賜

袈裟。充講誦用。又甞稱瑀。不可以利誘。不可以死脇。

想是金剛定力(出報應記)。

隋沙門法藏。居鄜州寶室寺。性淳行古。開皇中。在洛

川縣。建造寺宇。變賣衣鉢。起葢殿屋二所。又寫經八

百餘卷。至唐武德二年二月。染疾。昏寐中。見金剛神

執經一卷。謂汝造寺寫經。有互用之罪。我今授金剛

經一卷。果能至心書寫。流通讀誦。互用之罪悉滅矣。

俄疾愈。遂罄鬻所有。寫經百卷。修諸善行。不涉世緣。

壽至九十九歲。正月十五日。延眾念法華。金剛。各一

七卷。端坐書偈。別大眾曰。今年九十九。看看無所有。

更莫問如何。憑空打筋斗。一時緇素。咸覩阿彌陀佛

化身接引。往生極樂。按張安道寫楞伽寘金山。後世

轉生。覺為已書。東坡屬公書完。藏為家寶。坡寫一卷。

藏之山中。古人寫經。願力如此。又佛門中因果。較世

法更嚴。所云磚錢不許買瓦也。均之善法。尚錯不得。

矧不善法哉。昔靈覺寺僧寶明。自云。出家之前。曾作

隴西太守。造靈覺寺成。即棄官入道。雖不禪誦。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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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缺。死後。冥王責之曰。卿作守時。屈理枉法。劫取民

財。雖造佛寺。非卿之力。合此案觀之。凡世自謂功德。

而竟成惡業者多矣。寧獨造寺寫經。有互用之罪(出

金剛證果)。

唐武德間。長安富豪蘇仁欽。恣意宰割烹炮。被殺者。

陳訴陰司。追魂繫獄。仁欽重病經年。減算夭亡。冥王

語曰。緣爾前生修善。現世富饒。爾今恣殺業重。惡報

當償。即令驅至刀山劒樹。欽惶怖哀告。在生雖未作

善。曾請金剛經一卷。捨與安國寺巳化僧神敬受持。

僧雖遷化。可以對證。須臾異香芬馥。一僧執經至殿。

言久。與仁欽受持。有般若功。王即合掌放還。得再生。

因印施法華經一百部。金剛經一千卷。修水陸大齋

濟眾。忽夜夢亡父文忠曰。我為富不仁。殺生害命。老

墮廁中。死陷地獄。因汝修功德。得生天界矣(出金剛證果)。

唐武德年間。江陵人陳昭。奉齋持念金剛經。累積功

行。有大蟒。每日在座側。聽經畢。即退。隣人力昌勇悍。

疑為妖。擊殺之。蛇訴冥司。追攝力昌。令蛇纏身噬囓。

遂託夢告妻曰。蛇願聽經百卷。便可昇騰。只欠七卷

耳。我誤殺之。今受苦厄。速請僧寫金剛經七卷。懺悔

救我。妻貧甚不能為。有五歲男名僧護。見母悲泣。謂

曰。何不賣兒救父乎。母遂抱兒出市。賣蜀客得錢兩

貫。請僧寫經。禮祝三寶。一願亡夫滅罪。二願母子重

逢。自是憶子目盲。日誦金剛。行乞於市。其子隨客往

蜀三十年。繼父母俱亡。忽念生母。回江陵尋覓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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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宅暫居。偶值節臘祭祖。祝云。我不幸幼孤。母賣子

薦父。今尋母無踪。願父母同超三界。適其母就齋求

乞。聞此語。大呼云。我是汝母。當年賣契。現在住處籃

內。護抱母痛哭。焚香拜天。取水潄口。與母䑛目。左右

皆明(出金剛證果)。

唐括州剌史。樂安任義方。武德年中。死經數日而蘇。

自云。被引見王。王令人引觀地獄。與佛經所說不殊。

地下盡夜昏暗。如霧中行。家人以義方心有溫氣。即

請僧誦金剛經。義方於地下。隱隱聞經聲。王檢其案。

謂吏曰。彼算未盡。何錯追。遂放歸。送者云。但隨經聲

即到舍。忽見一大坑當道。意欲跳越。遂落坑中。應時

即起。既得回生。因論說地獄。畫地成圖。所得俸祿。皆

造經像。延僧寫金剛般若千餘部。冒宗起曰。經聲出

於僧口。便出鬼門關。若妙法攝入信心。永斷生死種

矣(出法苑珠林)。

唐遂州人趙文信。貞觀元年暴死。三日復蘇云。初死

時。被人擁逐。同伴十人。相隨至閻羅王所。中有一僧。

王先問云。師在世修何功德。答云。唯誦金剛經。王起

合掌曰。師當昇天。何錯至此。言未訖。忽有天衣來下。

引師上天去。王復喚文信問之。答言。一生不讀佛經。

唯好庾信文章。王言庾信是大罪人。現受罪於此。汝

見識否。答以雖讀渠文章。未識其人。王令引信出。乃

龜也。隨令引去。少時復作人來。語云。我為生時好作

文章。妄引佛經。雜揉俗書。又誹謗佛法謂言不及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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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之教。受此惡報。不能解脫文信回生。為人具述其

事。按唐扶溝令田霽。歿巳歲餘。見夢其妻云。生前叨

中科第。自恃才俊。於往古聖喆之書。妄有譏駁。遇當

世名流。摘其所短。今在地下。日有兩蛇。三蜈蚣。出入

七竅歷諸苦痛。滿三百六十日。方得託生。然則口業

不除。雖誦經何益(出法苑珠林)。

唐大理司直司馬喬卿天性純謹。有志行。永徽中。為

揚州司戶曹。母亡。毀瘠骨立。剌血寫金剛經二卷。方

畢。忽見墓側。生二芝草。九日長尺有八寸。綠莖朱葢。

日瀝汁一升。味甘如蜜。取而復生(出法苑珠林)。

唐陳文達郪縣人。常持金剛經。為亡父母誦至八萬

四千卷。多見祥瑞。為人轉經。疾厄皆免。銅山人陳約。

曾追赴陰司。見地下築臺曰。此般若臺。待陳文達者。

其為冥司所敬如此。雲棲竹窗隨筆云。予生也晚。甫

聞佛法。而風木之悲巳至。雖欲追之。末由也巳。奉勸

世人。父母在堂。早勸念佛。父母亡日。誦經報恩(出法

苑珠林)。

唐白仁哲龍朔中。為虢州朱陽尉。運米遼東。過海遇

罡風。四望昏黑。仁哲焚香。急念金剛經。纔數遍。忽如

夢寐。見空中有一梵僧。謂曰。汝念真經。故來救汝。須

臾風定。八十餘人俱濟(出報應記)。

唐陳利賓會稽人。弱冠擢第。善屬詩文。釋褐長城尉。

少誦金剛經。遇厄多獲其助。開元中。賓自會稽江。赴

東陽。天久雨。江水瀰漫。同行二十餘船。乘風掛帆。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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臾天晦風烈。至界石竇。上水急流而下。波濤衝擊。不

得泊。前二十餘舟。皆至竇口敗。舟人恐懼無措。利賓

急誦金剛經。至急流所。忽有一物。狀如赤龍。橫出扶

舟。因得上。咸謂誦經之功(出廣異記)。

唐元初九江人。販薪於市。年七十。常持金剛經。晚歸

江北。中流風浪大起。同舟俱沒。惟初浮水上。即漂南

岸。羣舟泊者皆大商。見初背上光高數尺。疑是貴人。

爭遺之衣服與飯。乃知為村叟也。因詰光所自。云讀

金剛經五十年矣。在背者經也(出太平廣記)。

唐王令望。少持金剛經。還卭州臨溪。路極險阻。突遇

猛獸。急念此經。猛獸熟視。曳尾去。曾任安州判司。過

揚子江。夜暴風起。泊船百艘。相接盡沒。惟令望船獨

全。後終亳州譙令。閱此知罡風不能壞。大水不能沒。

猛獸不能傷。乃見不驚不怖之實際(出報應記)。

唐魏恂。左庶子尚德之子。持金剛經。神功初。為監門

衛大將軍。時京有蔡䇿者。暴亡數日方蘇。自云。初至

冥司官以追人不得。將撻其使者。使者云。魏將軍持。

金剛經。善神擁護。追之不得。即別遣使復追。須臾還。

報並同。冥官曰。且罷追。恂聞之。更加精進(出廣異記)。

唐王陀為鷹揚府果毅。因病斷葷酒。發心誦。金剛經

日五遍。後染瘴疾。見羣鬼來。聞陀誦經聲便退。遙曰。

王令追汝。且止誦經。陀歇。鬼悉向前。陀乃昏迷欲絕。

須臾又來一鬼云。念經人。王令權放六月。既寤。遂一

心持誦。昏旦不息。過六月而鬼寂然矣。夜聞空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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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呼曰。汝以持經功德當壽九十。竟符其數(出太平廣記)。

唐易州田參軍慣畜鷹犬。畋獵為事。天寶初。易州放

鷹。於叢林棘上。見書一卷。乃金剛經也。遂發心持誦。

越數年。誦及二千餘遍。畋獵如故。後遇疾暴卒。至地

府。見諸鳥獸。周迴數畝索命。王問作罪何多。田無以

對。因發往吏局推問。其徒十人。吏令啟口。以一丸藥

擲入口。便生烈火。遍身焦爛。須臾灰滅。俄復成人。如

是六七輩。至田氏。累三丸不見火狀。吏怪之。復引見

王。具白初好畋獵。曾得金剛經於易州棘上。持誦二

千餘遍。王云。只此滅一切罪。命左右檢其福簿。果如

所白。王因令誦。經纔三紙。庭中禽獸。忽然不見。遂放

還。更延壽十五年。葢世人縱然一日戒殺。但得今日

無業而巳。其巳作之冤。依然猶在。惟持經。則息冤仇

於既往。種善果於將來。大有利益(出廣異記)。

唐李丘一。好鷹犬畋獵。萬歲通天元年。任高郵丞。忽

暴死。見兩人來追。一云姓段。同被追者。男女百餘人。

丘一被鏁前驅。行可十餘里。見數十大槐樹。下有馬

槽。段云。五道大神。巡察人間善惡。於此歇馬。丘一方

知身死。至王門。段指一胥云。此人姓焦名䇿承行公

事。遂被領見。王曰。汝好殺造業。忽見所殺禽獸。皆作

人語。乞早處分。䇿進云。丘一未合死。曾造金剛經一

卷。王云。冥間號金剛經。為最上功德。即令領向經藏

親驗。至一殿。眾經充滿。丘一手。抽一卷。果是所造。既

迴見王。所殺生類。求造功德。丘一願。寫金剛經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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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眾歡喜盡散。王曰。放去。䇿領出城云。盡力如此。何

以相報。丘一許。錢三百千。不受。云與造經二十部。至

一坑。䇿推之。遂活。身在棺中。巳三日矣。惟聞哭聲。驚

呼人至。破棺而出。旬日。寫經二十卷。焦䇿復來謝。尋

百卷亦畢。揚州剌史奏其事。敕加丘一五品。仍充嘉

州招討使(出報應記)。

唐崔文簡先天中。任坊州司馬。屬吐蕃奄至。同被驅

掠。鎻械甚嚴。至心念金剛經。三日。鎻忽自開。吐蕃疑

有奸。箠撻。具以實對。復鎻之。念未終又解。眾皆嘆異。

遂送出境。昔劉公安世。甞取楞嚴經。謂弟子馬永卿

曰。觀音大士。音性圓通。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

生。禁繫枷鎻。所不能著。謂人得無畏力。則枷鎻不能

為害。吾友可以此理諭人。使後人不至謗佛。夫元城

從司馬溫公受學者。其言如是。可開俗學之眼矣(出

太平廣記)。

唐吳思玄。天后朝。為太學博士。持金剛經日兩遍。多

有靈應。在京有疾。有巫褚細兒。星下祈禱。言事如神。

思玄往就見。細兒驚曰。公有何術。鬼見皆走。思玄知。

是經力。倍加精勵。日念五遍兒病。醫無效。思玄至。心

念經三日愈。又曾於渭橋見一老人。鬚髮皓然。著粗

縗服。怪問之。曰為所生母也。因言母年四十三時。有

異僧教云。汝欲長壽否。但念金剛經。母發心。日念兩

遍。終一百七歲。姨及鄰母誦之。並過百歲。余遵母訓。

年業巳九十矣(出報應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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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呂文展開元三年。任閬中縣丞。雅好佛典。尤專心

持誦金剛經至三萬餘遍。靈應奇異。年既衰暮。三牙

并落。忽牙生如舊。在閬中。時屬亢旱。剌史劉浚令祈

雨。纔持一遍。遂獲沛然。又苦霖潦。別駕又令誦經祈

晴。應時開霽。前後證驗。不能徧舉(出太平廣記)。

唐劉逸淮在汴時。韓弘為右廂虞候。王某為左廂虞

候。與弘相善。或謂二人取軍情。將不利於劉。劉大怒。

召詰之。弘即劉甥。控地碎首大言。劉意稍解。王某年

老。股戰不能辯。劉叱杖三十。時新造赤棒。頭徑數寸。

固以筋漆。受杖必死。弘昏造其家探之。無哭聲。又謂

其懼不敢哭。直入臥內。王竟無恙云。我讀金剛經四

十年。今方得力。初被杖時。見巨手如簸箕。翕然遮背。

因袒示韓。都無撻痕。弘素不好佛。自此與僧來往。日

自寫經十紙。積之計數百軸。後在中書。盛暑。有諫官

以事謁見。弘方洽汗寫經。怪問之。因具述王某事(出

鳩異)。

唐臨安陳哲。家住餘杭。精一練行。持金剛經。廣德初。

武康賊宋潭宼餘杭。哲富於財。將移徒避。之賊尋至。

哲謂是官軍。問賊今近遠。賊大怒曰。何物老奴。敢辱

我。爭以劒剌之。每下一劒。有五色圓光。徑五六尺。蔽

哲身不能中。賊驚嘆慚悔。捨之去(出廣異記)。

唐開元間。京兆武功丞蘇朗。持金剛經。闔門五十餘

口。歷年蔬食。妻崔氏亦誦此經。有親表見其因疾減

食。勸崔暫開肉禁。因市羊肉。啖之。纔入一臠。忽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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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咽塞不下。又不能出。日暮氣絕。以體煖未殮。六日

方蘇云。冥王言汝夫是大菩薩。汝因食肉。金剛善神

變肉為骨。以此警汝。合年七十。為汝受持金剛般若。

今增至九十。放還。氏因悔悟不再犯。帝聞。御注經文。

流布天下。按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親註金剛經。中

書令張九齡等。請降御文。內外傳授。帝手詔報曰。偶

有所感。疏其所見。今請頒布。仍慮未愜。檢校沙門恩

有。請具幡花。奉迎於敬愛寺。以示天下。宣付史舘。從

之。豈因蘇武功之事乎(出受持果報)。

唐開元十五年。敕天下佛堂。小者並拆。除功德移入

側近佛寺。一時望風希旨。雖大屋大像。亦遭殘毀。敕

到豫州。新息令李虗。嗜酒倔強方醉。州符至。勒限三

日。虗見大怒。便約胥正。毀拆者死。一界並全。歲餘。虗

暑月病死。隔宿即殮。明日將殯。母與子。繞棺號哭。夜

久。聞棺中若指爪戞棺聲。斯須增甚。妻子驚走。母獨

不去。即命開棺。左右曰。溽暑恐壞。母怒促開之而虗

生矣。身頗瘡爛。沐浴將養月餘。虗曰。初拘攝至王前

王不在。見堦前典吏。乃新息吏也。亡經年矣。見虗拜。

問長官何得來此。虗曰。被錄至。吏曰。長官素。多殺害。

不知罪福。今受報奈何。虗惶懼請救。吏曰。長官界內

佛堂獨全。有大功德。雖死。亦不合此間追攝。少間但

以此對。虗方憶及往事。而主者巳引虗見王。王命索

善惡簿來。即有人持一通案到。大至合抱。王命啟牘

唱罪。階吏讀曰。專好割羊脚。吏曰。合杖一百。仍割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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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肉百斤。王曰可。虗曰。去歲有敕。拆毀佛堂佛像。虗

界內獨存。可折罪否。王驚曰。審有此乎。新息吏進曰。

有福簿在天堂。王命吏登殿前垣南樓上。檢取未至。

有二僧至殿前。王問師何所有。一曰。甞誦金剛經。一

曰。甞讀金剛經。王起合掌。請法師登堦。王座後。右金

座。左銀座。王請誦者坐金。讀者坐銀。開經誦讀將畢。

忽有五色雲。至金座前。紫雲至銀座前。二僧乘雲。飛

去空中遂滅。王謂階下人曰。見二僧乎。皆生天矣。時

吏檢福簿至。惟一紙讀曰。十五年敕毀佛堂。新息一

縣獨全。合折一生之罪。延年三十。仍生善道。言畢。罪

簿中火出焚盡。王敕兩吏送歸。出城南門。見夾道皆

高樓大屋。男女雜坐。樂飲笙歌。虗好絲竹。悅之。吏謂

曰。急過此無顧。顧當有損。虗佇立觀之。店中人呼曰。

來。吏曰。此非善處。既不相信。可任其去。虗未悟。至飲

處。人皆起。就坐。奏絲竹。酒至。乃一杯糞汁也。臭穢特

甚。虗不肯飲。即有牛頭獄卒。出於床下。叉剌之洞胸。

虗連飲數杯。乃出。吏引虗南入荒田小徑中。遙見一

燈烱然。旁有一大坑。昏黑不見底。吏推墮之。遂蘇。夫

李虗素性兇頑。罔知罪福。以被酒違戾。致全佛堂。原

非從佛起見也。然猶身得生天。火焚罪簿。非護法之

報乎。若能日夜精勤禮誦。既持僧律。復行佛事。而不

脫離生死者。未之有也。二僧生天。誦經勝讀經者何。

誦者背也。無經文在前。心逾靜耳(出紀聞)。

唐天寶年中。常州義興人吳逵。每日五更。佛前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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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經七卷。禮拜念佛。有詩曰。五更鐘動莫貪眠。抖搜

精神向佛前。一拜一聲彌陀佛。花池巳種一枝蓮。年

至九十二。無疾告終。引見冥王。自述從。幼至老。專念

金剛經。王合掌命坐。逵朗誦一卷。方念至舍衛國。口

中即出妙香。見佛顯現。王喜曰。君有般若功。敕送生

舍衛國中。承品官後。享富貴。福子孫。逵過舊舍。空中

報兒女曰。吾得經力。生舍衛國。汝等宜。受持金剛法

華。陰府深敬此二經也。若不能受持。以諸花香。恭敬

供養。得福無量。更慎勿殺生。能放生。得長壽報。兒女

聞之悲哭。曰不用傷感。人生世間。有一善可憑。命盡

如夜眠天曉。還覩日月。一向在惡中行。必入黑闇。勉

之。言訖不見(出金剛證果)。

唐王待制。船至漢江。風濤洶湧。檣傾楫斷。人盡驚怖。

待制不得巳。以平日持誦金剛經投江中。遂爾風息

波平。待制深憶此經。鬱鬱不樂。踰兩月。抵鎮江。見舟

尾百步許。有物如毬。出沒無時。眾異之。待制命漁人

網取。乃螺螄結聚成團。剖之則外濕內乾。漢江所投

之經在焉。待制嘆曰。漢水會於九江。至南徐。動數千

里。舟船不可計數。經得至此。異矣。夫以恒情度之。不

過待制憶經一念所感。乃宋清了禪師則曰。螺螄見

經不捨。其為名耶。利耶。財耶。色耶。必求脫輪迴生死

者也。嗚呼。萬物惟人最靈。有畢世不聞是經。有聞而

不見。見而不信。信而為名利財色役其心。不能受持

者。孰謂之最靈哉。讀此又增一警䇿(出金剛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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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德縣令李惟燕。少持金剛經。天寶末。為餘姚郡

參軍。秩滿北歸。過五丈店。屬上虞江埭。值水竭難行。

中夜晦暝。四曠無人。此路舊多盜。惟燕舟中有吳綾

數百疋。懼為賊取。因持一劒。至船前誦經。三更後。見

堤上兩炬火。自遠至。去船百步却迴。心頗異之。益厲

聲誦經。復念水竭。當得水助。時內塘竭而外塘滿。半

夕後。忽聞船頭有流聲。驚曰。塘濶數丈。何繇得破。久

之覺船浮。及明河水巳滿。對船所一孔大數。尺乃知

水火皆金剛神力所助云。惟燕弟惟玉。見任虔州別

駕。效兄誦金剛經。後泛舟出峽。水急櫓拆。船將沒。乃

力念經。忽見一櫓隨流而下。遂獲濟(出廣異記)。

唐孫明。鄭州陽武人。世貧賤。為盧氏莊。客絕葷持金

剛經。日誦二十遍。經二十年。後正念誦時。忽見二吏

來追。明謂是縣吏。便偕往。行可五六里。至一府門。值

王出巡。吏因閉明空室中。甚幽暗。經七日。王至。吏引

明入見。自陳二十年持金剛經。王言此。大因果也。延

算二十年。令吏送還。巳殯矣。神雖復體。家人不知。會

獵者過其棺前。聞號呼聲。報其家人。剖棺得活。天寶

末年事。冒宗起曰。多才之人。自迷識神。不悟本性。萬

緣交擾。八面應酬。一念來。一念去。如空中風。無依止

處。如石壓草。旋止旋生。安得志誠持誦。即談經說典

者不少。往往功闕行虧。著相隕根。良可痛惜。孫莊客

廿年持誦。信心專念。其植果甚深。政在混沌不鑿。故

妙喜云。若使聰明靈俐。無擔荷分(出廣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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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大曆中。夔州推司楊旬。常持金剛經。正直積善。子

年二十三。將應試。忽夜夢。金剛神曰。汝子改名楊椿。

中第六名。次年赴省試。又夢試題。行王道而王。中九

十六名。殿試出。又夢云。汝子䇿不中主文意。置第三

甲。吾於御榻上。換第一名矣。此汝生平來念經積德

之報也。夔守聞旬子中殿元。賜坐。令解職。答曰。旬家

無資產。惟勉積陰德。留得三囊。乞取開看。第一箇有

大錢三十九文。第二箇有中錢四千餘文。第三箇計

萬數小錢。守問之。旬曰。每年鞠勘死囚。詳其情理可

逭。定為流。即投一大錢。有犯流罪者。定為徒。投一中

錢。有犯杖罪者。量輕或釋放之。便投一小錢。又效周

箎行太上感應篇十種善業。一收遺棄嬰孩。倩人看

養。俟年稍長。還其父母。二每仲冬朔。收貧困無依者。

六十巳上。十五巳下。日給升米養之。又與錢十五文。

至季春聽其自便。三施應驗湯藥。救人疾苦。四施棺

木。周急無力津送之家。五女婢長大。不計身價。量給

適人。六持殺生戒遇物買放。七每遇荒年。貴糴賤糶。

賑濟貧民。八修造寺觀橋梁。九資助窮旅還鄉。十身

任推司。每遇囚犯。無不矜恤。今徼倖得子一第。或亦

旬奉公行善所致。豈敢遽爾退職公門。而自求安逸

耶。守聞言嘆服不巳。語云。一命之士。苟存心干利物。

必有所濟。況行之不倦耶。以陰隲得殿元。視為兒孫

作馬牛者何如(出金剛證果)。

唐政和中。真州石匠孫翁。每日持金剛經三卷。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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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二十餘人。入山鑿石。山崩盡沒。惟孫在石罅處。歷

十二年。子孫鑿石穿山。見翁端坐。容貌如故。子驚拜

問。何以得生。翁曰甞持金剛經。問饑否。曰。初啖一酥

餅。至今不饑。翁曰。我昔所誦之經。尚在否。子曰。尚在。

還家取經視之。經上有一圓孔。恰如餅大(出金剛證果)。

唐坊州宋參軍少。持金剛經。及之官。權寓司士宅。宅

素凶。每夕恒誦經。忽見婦人立戶外。宋問非鬼耶。曰

然。又問若有冤乎。婦人泣告曰。身是前司士婦。司士

奉使。其弟見逼不從。遂被殺。以氈裹屍。投堂西北角

溷廁中。久欲陳訴。俗人見形必懼。幽憤難白。執事以

持念為功。大庇含識。眷言枉穢。豈不憫之。宋云。吾職

卑。當為白上官。及明。掘地及溷。不獲尸。宋誦經。婦人

又至。曰。西北只差一尺耳。依言獲之。氈內但存餘骨。

洗濯移之別所。其夕又來拜謝。曰。深恩難答。冥昧有

知。君二子。小者有後。且有榮位。兼言宋後改官。當遷

桂州別駕。皆驗。宋問何不報讐。云。其弟今尚為官。命

未合死。是以未也。冒宗起曰。婦人訴冤於參軍。寧愛

此委蛻哉。葢欲藉經力拔沉淪也。至於命未合死。是

以未報二語。尤堪醒世。每見亂臣賊子。無不以惡因

得惡果。而曹阿瞞。秦繆醜輩。凶惡絕世延祚考終。令

人致疑於因果之無定。不知特數未盡耳。一旦眼光

落地。累劫輪迴。地獄之苦。雷斧之災。牛馬蛇虺之腹。

業報政不知何時得滿。此婦餘骨雖出廁中。異日未

必不索債於地下也(出廣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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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張鎰相公。先君齊丘。䖍奉空王。每旦更新衣向佛。

念金剛經十五遍。積數十年不懈。永泰初。為朔方節

度使。衙內有小將負罪。懼事露。乃扇動軍人數百。謀

叛。齊丘退衙。閒步廳前。忽有兵數十。露刃突入。齊丘

遽奔宅門。過廳數步。迴顧無人。疑為鬼也。將及門。其

妻女奴婢。復羣呼云。有兩甲士。身出廳屋上。時衙隊

軍健聞變。持兵直至廳前。見十數人。垂手張口。棄兵

於地。遂擒之。五六人瘖不能言。餘者具首云。欲上廳。

忽見二甲士。長數丈。怒目叱之。忽然中惡。齊丘聞之。

感佛神力。遂斷酒肉。持誦終身。凡在家居士。一面誦

經。一面應世。跨兩頭馬。操作輟心。即一日數遍者。尚

不可得。張節度每旦十五遍。積數十年。每年約有五

千餘卷。善根熟矣。怒目甲士。即金剛善神。摧伏自其

餘事(出鳩異)。

唐陸康成。甞任京兆府。法曹掾。不避強禦。公退忽見

亡吏抱案數百紙請押。問曰。汝去世。何得來此。曰。此

幽府文簿。康成視之。但有人姓名。無他事。吏曰。皆來

年兵刃死者。問曰。有我乎。吏曰。有。因大駭。曰舊吏得

無情乎。曰故來啟明公耳。惟金剛經可解。即失之。康

成遂讀金剛經日數十遍。明年。朱泚反。署為御史。康

成叱曰。賊臣敢干國士。泚震怒。命數百騎環射之。康

成默念金剛經。矢不能傷。泚曰。儒以忠信為甲冑。信

矣。乃捨去。康成遂隱終南山。不復仕(出太平廣記)。

唐崔寧。大曆初。鎮西蜀時。會楊林反。健兒張國英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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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射中腹。鏃沒不出。醫曰。一夕必死。家人將備葬具。

與同伍泣別。國英常持金剛經。至夜。夢胡僧以一丸

藥投之。及旦。瀉箭鏃出。瘡便合瘥(出報應記)。

唐徐[王*(厄-厂)]。家巨富。充浙西府吏。每夜五更。誦金剛經三

卷。方入公門。有賊百人。劫其家。縛[王*(厄-厂)]箭射。[王*(厄-厂)]云。金剛

不壞身。今如之何。須臾。見佛現空中。發箭百無一中。

賊驚問。知其為誦經之感。遂釋之。眾賊皆棄兵改行。

合觀康成箭蝟集而不傷。國英鏃沒腹而得活。乃知

在必死中仍有全生之捷徑(出金剛證果)。

唐大曆中。太原偷馬賊。以舊怨誣王孝廉同情。拷掠

旬日。苦極強服。推吏疑其冤。未即成獄。孝廉專持金

剛經。聲極哀切。晝夜不息。忽空中墮竹一段。兩頭有

節。墜獄中。正在王前。他囚爭取之。獄卒驚疑。對眾劈

視。乃金剛經中半偈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書蹟甚

工。賊首悲悔。孝廉得釋。獄不通風。此竹從何處來。兩

頭有節。此經從何處入。豈思議所能及。安得不令賊

人悲悔(出鳩異)。

唐大曆十一年。衛州別駕周伯玉。日持念金剛經。公

私不易其心。一日忽見梵僧來。問曰。是何尊者。答曰。

吾是般若會上須菩提也。汝誦經數年。惜未斷肉。若

果至心求佛。非長齋不可。伯玉自此蔬食誦經。後預

事前知。至九十坐化(出金剛證果)。

唐任自信。嘉州人。貞元十五年。曾住湖南。常持金剛

經。過洞庭湖中。忽有異物如雲冐舟上。俄頃方散。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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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遂失自信。不知所在。久之。乃凌波至云。至龍宮謁

王。命昇殿。念金剛經。贈珠寶數事。二僧相送出宮。一

僧憑附信。至南嶽觀音臺。付紹真師。云是汝和尚送

來。令轉金剛經。比至嶽見紹真。知附信和尚滅度。巳

五六年矣(出太平廣記)。

唐太常卿叚成式曰。貞元十七年。先君自荊入蜀。應

韋臯。南康王辟命。洎韋暮年。為劉闢讒搆。遂攝尉靈

池縣。韋尋薨。闢知留後。先君舊與不合。聞之。連夜離

縣。至城東門。闢尋有帖。不令諸縣官離縣。其夕陰風

昏黑。出郭二里。見火兩炬。夾道百步為導。初意縣吏

迎候。且怪其不前。高下遠近不差。將及縣郭方滅。及

問縣吏。尚未知府帖也。向先君念金剛經。巳五六年。

並無虗日。所見導火。乃經所著迹也。後闢逆節漸露。

詔袁公滋。為節度使。成式再從叔少從軍。知左營事。

懼及禍。與監軍定計。以蠟書通於袁。事發。悉為魚肉。

賊謂先君知其計。時先君。念經夜久。不覺困寐。門戶

悉閉。忽覺聞開戶而入。言不畏者三。若物投案。爆然

有聲。驚起之際。音猶在耳。顧視左右。吏僕皆睡。俾燭

四案。初無所見。向之門扄巳開闢矣。先君受持此經

十餘萬遍。徵應孔著。成式近觀歷代傳記。足徵感應。

又先命受持講解金剛靈驗三卷。日念書寫。猶希傳

照罔極。摭拾流通。以備闕佛事。號金剛鳩異。成式父。

諱文昌。心空朱氏曰。唐世豪傑之士。皆去而主法席。

葢當其時。內而妖牝貂雄。外則叛藩悍將。皆手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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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以鼻息籠天下士。士之無識者爭趨焉。顧可以笯

龍檻象乎。趙州臨濟諸人。皆具王侯將相才。而息心

皈佛。大機大用。煞活自由。無俟外學相助也。是以金

剛果報記載。自晉迄宋。惟唐最多。因上有太宗玄宗

之御注。大轉法輪。故朝野士庶。無不承風向道。雖以

傅奕昌黎堅排痛毀。如蚍撼大樹。無損分毫。叚太常。

文章識力。柱礎一時。據所舉夾道雙炬。自明自滅。門

扃忽啟。有言有聲。家庭之實見實聞。詎道聽而耳食

者哉。鳩異一書。誠般若金湯矣(出鳩異)。

唐憲宗元和八年。三月。河南節度使吳少陽。出巡各

郡。舟行間。遠視一驛夫。足不蹈地。問其姓名。對曰。小

人全信。為公差捉充驛夫。問何生理。答曰。夫婦賣酒

腐營生。素食三十餘年。每日持誦金剛經三卷。得閒

念佛。又曰。汝所看金剛經肯賣否。信曰。可。吳曰。每月

計銀一兩。三十餘年。共與汝三百六十兩何如。即取

銀與信。吳再視之。信登岸。足著地矣。至九年。閏月十

五日。吳病。被拘執。忽天降一金剛神。叱鬼曰。此人買

有般若經功。不得繩縛。既數終。任散行可也。鬼吏跪

曰。諾。吳醒。告妻子曰。我生不持齋。罪業甚大。舊年途

次。買全信經力。罪減一半。爾等亟宜奉持金剛。莫到

臨終時悔是遲也。更囑以延僧䖍誦。救我冥中之苦。

言訖而終(出金剛證果)。

唐強伯達。元和九年。家房州。世傳惡疾。二百年矣。伯

達纔冠。即患風癩。囑父兄曰。疾必不起。慮貽後患。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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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裹糧。置之空山巖下。泣而去。絕食未幾。忽有僧過

傷之曰。汝可念金剛經內偈四句。或脫斯苦。伯達受

教。念不絕口。數日間忽見一虎至。伯達懼甚。但瞑目

至誠念偈。虎遍䑛其瘡。氷冷如傅藥。了無他苦。虎去

而瘡漸瘥矣。明旦僧復至。於山邊拾青草一握授之。

令就㵎水浸草洗瘡。伯達嗚咽拜謝。僧推其背去。去

後洗之。風癩如脫。歸見父兄親族。無不驚異。從此傳

染之疾遂止(出報應記)。

唐嚴司空綬。元和中。在江陵時。涔陽鎮將王沔。常持

金剛經。因歸州勘事回。至咤灘船破。五人同溺。沔入

水若有人授竹一竿。隨波出沒。三百餘里。至下牢鎮。

著岸不死。視手中物。乃受持金剛經也(出鳩異)。

唐吳可久。越人。元和十五年。可久居長安。奉摩尼教。

妻王氏。亦從之。歲餘。妻暴亡。經三載。見夢其夫曰。某

坐邪見為蛇。在皇子陂浮圖下。明旦當死。願請僧就

彼轉金剛經。脫免業報。可久夢中叱之。妻怒。唾其面

驚覺。面腫痛不可忍。妻復夢於夫之兄曰。可於園中。

取龍舌草搗傅之。兄寤取授其弟。立愈。詰旦兄弟。請

僧轉經。有大蛇從塔中出。舉首徧視。經終而斃。可久

舉家皈佛。誠奉此經。嗟夫。世亂則邪教繁興。今日之

長生無為涅槃等教。通國若狂從之。按可久妻王氏。

奉摩尼教而得蛇報。卒以正可治邪。轉誦金剛經。皈

依正等正覺。為解脫之門。亦可喚醒謬迷矣(出報應記)。

唐邢行立。陜州人。為商不識一字。長慶初。甞隨善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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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授金剛經。一年始能背誦。偶販布帛三百貫。出同

州。過嶺。遇賊持刀追逼。棄箱篋。投嶺下深㵎中。忽見

金剛神。以手指行立。便覺身在水上。如履平地。行李

僅重五六十斤。賊舉之不能起。相視驚異。招行立扣

問。汝果有何法術。對曰。吾生平只䖍誦金剛經。出入

不離耳。賊發囊出經。五色光現。眾皆合掌悔過。盡捐

凶器。出錢百貫。請經持誦。誓不作賊。天下不識字人

讀經。每優於識字人。以其無雜想也。背誦經文。恒優

於看本誦經。以其能攝心也。佛門始進工夫。要在攝

心一處(出太平廣記)。

唐郭司空釗。離蜀之年。有百姓趙安。甞念金剛經。行

野外。見衣一樸。遺墓側。安以無主。遂持還。隣人告趙

盜物。捕送縣。縣怒安不承。以大關挾脛折三段。後令

杖脊。杖下輒折。令疑有他術問之。答云。惟念金剛經。

及申郭。郭亦異之。遂判放還。其妻云。某日聞經函中。

震裂數聲。懼不敢發。安馳視之。帶斷軸折。紙盡破裂

矣(出鳩異)。

唐倪勤。梓州人。以武略稱。太和五年。典涪州興教倉。

素持金剛經。倉有廳事面江。稱勝槩。勤設佛像。讀經

其中。六月九日。江水大漲。不至廳下。勤讀誦益䖍。洎

水退。周視數里。牆屋盡以淹沒傾壞。惟此廳與倉無

恙(出報應記)。

唐乾符中。兖州節度使崔尚書。法令嚴峻。一軍將衙

參不到。即令左右斬之。斬後顏色不變。眾咸驚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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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三更歸家。妻子疑為鬼。軍將曰。初被斬時。如醉如

夢。不知痛苦。夜覺身倒街中。遂起還家耳。明旦入謝。

崔咤曰。爾有幻術耶。答云。素無幻術。但自少至今。讀

金剛經日三遍。昨日失曉。誦經過期。故悞衙參。崔問

記得斬時否。云初押出戟門外。便如醉夢。都不記憶。

崔又問經在何處。云在家中佛龕函內。急令人取到。

開函。經巳兩斷矣。崔大驚悔。慰諭再三。賜衣一襲。銀

書此經一百卷。誦讀供養。仍令於兖州延壽寺門外。

圖畵就戮之處。及斬經之像。以顯靈跡。軍將壽至一

百四歲(出太平廣記)。

唐甯勉。雲中人。少勇。善騎射。能力格猛獸。不用兵杖。

時北都守壯其勇。署為牙將。繼以兵四千。令守飛狐

城。值薊門帥驕悍。棄天子法。反書聞闕下。文宗詔北

都守攻其南。未至而薊門兵。夜襲飛狐。鉦鼓震地。城

中人心洶洶。咸求暫退。勉自度兵少。固不能折薊帥

之鋒。將聽父老之言。慮得罪天子。欲堅壁自守。又虞

一邑之人。盡屠賊手。深憂而䇿未決。忽有諜者告曰。

賊潰散矣。勉即登城瞭望。時月頗明。見賊眾馳走。顛

躓接踵。若有大軍追擊其後。勉大喜。不知救兵從何

處來。開門。縱士卒逐之。生擒數十人。得遺甲器械甚

多。先是勉好浮圖氏。甞閱佛書。喜誦金剛經。既敗薊

帥。擒叛黨鞫之。曰是夕望見城上。有大將四人。長二

丈餘。雄悍可畏。下城執劒驅殺。眾人驚怖走避。敢有

鬬心乎。勉悟四將。乃金剛神也。益自奇之。後官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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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丞。為清塞副使(出宣室志)。

唐張政。邛州人。開成三年七月暴亡。初見四人來拘。

行半日。至大江甚廣。度深三尺許。細看皆膿血。便小

聲念金剛經。使者色變。入城見僧長八尺餘。罵使者

云。汝何得亂捉善人。使者驚拜。及引見王。僧上坐。告

曰。政係本家弟子。妄被拘來。王曰。待略勘問。僧色怒。

王即判放還。僧自領出城外。不復見所渡之水。僧曰。

吾是汝所宗和尚須菩提。始知持經之力。合掌叩禮。

僧曰。弟子合眼。以杖一擊。不覺失聲乃活。死巳三日。

唯心熱。故家人未就殮也(出報應記)。

唐房翥。生平崇信覺王。每日念佛持金剛經。一日暴

死。至冥司。主者謂曰。據案簿。君有般若功。且曾勸一

老人念佛。巳生淨土。君承此福力。亦合往生。翥曰。余

發願誦金剛萬卷。今尚未完。俟畢願往生可也。主云。

誦經滿願。固為好事。不如早生淨土為佳。知其志決。

遣吏送還(出金剛靈應)。

唐陳國竇公夫人盧氏。芮公寬姊。素信罪福。常誦金

剛經。未竟。忽頭痛。至夜愈甚。自念儻死。不得終卷矣。

力疾索燭。而火悉滅。忽見燭炬。漸升堂陛。直入臥內。

去地三尺許。無人執持。光明若晝。夫人驚喜。取經讀

誦。有頃。家人鑽燧得火。燭光即滅。自此病痊。日誦五

卷。一日芮公將死。謂夫人曰。吾姊誦經精恪。冥司記

注姓名。增遐壽矣。後年至九十。無疾終(出法苑珠林)。

唐永泰初。豐州烽子。其母常念金剛經。烽子暮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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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項縛入西蕃易馬。蕃將贊普。令穴肩骨貫皮索。以

馬數百蹄配之。經半歲馬息一倍。蕃將愛其了事。賞

以羊革數百。因轉近牙帳。令執纛左右。有剩肉餘酪。

輒與之。居半載。因與酪肉。悲泣不食。問之。云有老母。

頻夜夢見。贊普聞之悵然。夜召帳中語云。蕃法嚴。無

放還例。我與爾有力馬兩匹。於某道縱爾歸。無言我

也。烽子得馬極騁。俱乏死。晝潛夜走。數日。為剌傷足。

倒磧中。忽有風吹物過其前。攬之裹足。不復痛。走如

故。及豐州界。歸見其母。母悲且喜。曰自爾被掠。惟念

金剛經。以祈見爾。今果如誓。因取經拜之。縫斷亡數

幅矣。烽子因道磧中傷足事。母解。視所裹者。乃經也。

瘡亦尋愈。凡世間孝慈最能感格幽冥。烽子子母。更

益以金剛神力。故能使猛毒蕃漢。如贊普者。倐回惡

意。漸轉喜心。假馬縱歸。卒得母子重逢。異矣。然贊普

帳中數語。不滅子情。不壞國法。豈非宿因大有慧根

者乎(出鳩異)。

唐廖等觀。知善化縣時。有婆。每日誦金剛經於街市

乞食。夜則歸宿山阿。忽數日不見。羣鴉噪集於其止

處。人爭往視之。則懷金剛經傍巖而化。羣鴉銜土以

覆之。遂名鴉葬婆(出湖廣通志)。

唐何軫妻劉氏。年二十六歲。生一男三歲。一女方周

滿。夜夢入冥司。判云。來春三月命終。覺後憂泣。遂繪

佛斷葷。晝夜虔持金剛經。惟願得滿四十五歲。兒女

娶嫁。死亦目瞑。至三十八歲娶媳。及四十三歲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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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太和四年冬。恰滿四十五歲矣。劉悉捨衣資供佛。

遍告親戚。死期巳至。軫以魅語不信。至歲除日。劉自

請沙門受戒。沐浴更衣。跏趺一室。高誦金剛經畢。寂

然長逝。惟頂上熱氣灼手。軫依僧禮葬。塔在荊州北

郭。世人暫時發心學道。未幾又復退轉。究其因緣。有

三種累。無論男女僧俗。各為身口眷屬家計所累。忙

了一世。苦了一世。又因此三累。起了無量貪嗔癡。造

種種惡業。只是不悟。那知此臭皮囊。不由你作主。炎

天暑月。一箇健漢。夜間忽得急症而死。到天明。便看

聞不得。至於眷屬。誰能替代。眼光纔合。各不相識。隨

他受用家計。一毫也將不去。何不撥轉念頭。一心學

道。此善知識一字一血至言也。劉氏欲完婚嫁。持念

金剛。是為眷屬所累。非能頓空塵念者。但佛教中。最

重一信。故雖見未明了。亦生勝處(出荊州志)。

唐康仲戚。於元和十一年。別母往海東。數歲不歸。其

母唯一子。日久憶念。有僧化食。母具語之。僧曰。但持

金剛經。兒即回矣。母不識字。乞人寫經。乃鑿屋柱以

貯之。加漆其上。晨暮敬禮。一夕雷霆大震。拔此柱去。

月餘兒果還。携巨木至家。見母泣拜。母問之。仲戚曰。

海中遇風。舟破墜水。忽有雷震。投此木於波上。兒抱

浮至岸。得以再生。母驚曰。豈即吾藏經之柱乎。即破

柱得經。母子終身誦念。鑿柱供經。事奇。震木投波。報

奇。不識字老媼。勝於三心兩意。乾打閧者百倍(出報應記)。

唐楊氏。江淮人宋衎妻。衎應明經舉。元和初。至河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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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因病廢業。為鹽鐵院書手。月錢兩千。娶氏為妻甚

賢。安居無事。年餘。有為米綱過三門者。請衎同去。通

管簿書。當月給錢八千文。衎以告妻。妻止之曰。三門

險惡。利不勝害。衎不納而往。果遇暴風。擊沒羣船。惟

衎入水。捫得粟藁一束。漸漂至岸。餘數十人皆不救。

因祝曰。吾命藁所賜也。誓存沒不捨。抱之疾行數里。

投宿於老嫗茶舍。具白其事。嫗憐之。為設粥。明旦於

屋南暴衣。解曬其藁。於中得一竹筒。開之。乃金剛經

也。愕然不解其故。嫗曰。自汝出門。汝妻蓬頭叩祝。求

人寫金剛經。持誦誠切。故能救汝。衎感泣告歸。嫗與

米二升。指東南一徑曰。此去二百里。後日可到家。後

二日果達河陰。見妻媿謝。妻問何以知之。衎盡述本

末。妻益驚異。衎乃出經。與妻涕泣頂禮。又問有記色

否。妻曰。寫時執筆者。悞羅漢羅字。維上脫四。遂詣護

國寺和尚請添。和尚年老眼昏。半字獨黑。十日來不

知所去。驗之悉如所說。越日往謝老嫗。其人及居。皆

不見。詰牧豎。曰此處水漲無涯。何人鬻茶。數歲後。鄭

相國絪。留守東都。召衎問前事。授其男武職。月給俸

五千。因求其經。至今為鄭氏所尊奉。岳州剌史丞相

弘農公。覩其事。遂敘之。合觀康母宋妻。一以禮拜為

奉持。一以寫念為拯救。經藏屋柱。母所為也。經入竹

筒。籍誰手乎。柱木投波上。賴有雷神。水門如奔馬。豈

客粟藁。自非設室授餐。步步接引。不死於溺。亦死於

饑矣(出楊媛徵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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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貞觀末。僧明度。慈濟為心。勤修淨業。日誦金剛般

若為課。有鴿巢於屋楹。乳抱二雛。度每以餘粥哺之。

復呪曰。乘吾經力。羽翼速成。雛忽學飛。墜地皆殞。度

憫󰢍畢。旬餘。夢二小兒曰。兒等本受卵生。蒙上人育

養。誦持迴向。今幸轉生人道。距此東十里間。某家是

也。度默誌之。約過歲餘。往其家詢視。果雙生二子。度

因呼為鴿兒。二子相視嘻笑。如熟識(出金剛靈應)。

唐永徽元年。釋明濬暴死。見二青衣引見冥王。問一

生何藝。𤀹答以但誦金剛經。王曰。善哉。若誦十萬遍。

明年必生淨土。弟子不見師也。乃放還。𤀹愈加精進。

至二年三月坐化。咸聞異香。經云。眾生愚鈍。觀不能

解。但令念聲相續。自得往生淨國。明師精進發異香

是也(出金剛證果)。

唐乾元年中。廣州僧䖍慧。自幼受持金剛經。無間寒

暑。後與十數人泛海。往南安都護府。風濤大作。舟人

覆沒。惟䖍慧在浪中。偶遇蓬蒿一叢。以手緊抱。隨浪

三日夜。得至岸。解視蒿中。則金剛經一卷也。䖍慧拜

持彌進。年至百三十歲。端坐告終。其經本自出香煙。

漸成五色雲氣。徐徐上昇天界。僧眾與太守官僚。遠

近老幼。咸見之(出金剛證果)。

唐三刀師者。俗姓張。名伯英。乾元中。為壽州健兒。性

至孝。以父在潁州。竊取官馬迎省。至淮陰。為邏者所

得。剌史崔昭。令押市曹處斬。劊手連斫三刀自折。剌

史問曰。汝有何術。答曰。年十五時。即齋食誦金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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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十餘年。以世亂從軍遂輟。昨罹不測。惟至心念誦

爾。遣人開函。經巳作三段。遂得釋罪。出家。時人號為

三刀和尚。經曰。我若向刀山。刀山自摧折。佛語了然。

而天性至孝。其種子也。若心作逆而口誦經。何異蒸

砂作飯(出廣異記)。

唐長慶初。荊州僧會宗。姓蔡。甞中蠱。體削骨存。發願

念金剛經以待盡。至五百遍。晝夢有人令開口。喉中

引出髮十餘莖。夜又夢吐大蚘。長一肘餘。病尋愈。荊

山僧行堅。見其事。姚萇河間王之癥瘕。乃六世餘殃。

悟達師之膝痬。為十代冤債。此謂定業。第患不得道

耳。得道則何定之有。故河間卒逢玄俗。悟達終遇諾

迦也。會宗之業。定否未可知。而能消垂危之蠱毒。信

道足勝魔矣(出鳩異)。

唐江陵般若院僧法正。日持金剛經三七遍。長慶初。

年六旬。得病卒。至冥司。王詰問。答以甞念金剛經。王

揖上殿。令登繡座。念經七遍。侍衛悉合掌。階下拷掠

論對。皆停息。聽誦畢。遣吏引還。王下階送云。上人更

得三十年在人間。勿廢讀誦。勉出生死。隨行數十里。

至一大坑。吏自後推之。若隕空焉。死巳七日。惟面不

冷。今享年八十餘矣。荊州僧常靖。親見其事(出鳩異)。

唐釋靈幽。在京大興善寺出家。長慶二年。暴亡。七日

未殯。自見二使者。引見冥王。敕問所作。以一生甞持

金剛經為對。王合掌賜坐。命幽朗誦一遍。地獄諸苦。

一時停息。誦畢。又問幽曰。經中尚少一章。師算合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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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增壽十年。歸勸世人受持。真本在濠州鍾離寺石

碑上。幽還魂。具表奏聞。敕遣中使往濠州。碑上。無法

可說。是名說法後。增爾時慧命須菩提。至如來說非

眾生。是名眾生是也。補闕真言。與石碑真本。俱自冥

府傳授。世世眾生。有佛引其前。有閻羅鞭其後。始知

佛與閻羅。都是慈悲功德主(出巾馭乘續集)。

唐盧弁。有伯任湖城令。自東都赴省。夜宿邸中。夢見

黃衣吏攝入冥。將見判官。會有使至出迎。吏領往一

所。其屋上有石壁。下無梁柱。內置大磨十數部。傍有

婦女百餘人。磨恒自轉。牛頭卒。又擲婦人入孔。隨磨

而出。血肉淋漓。骨亦粉碎。號痛之聲。慘不忍聞。弁見

湖城伯母亦在其中。驚問此等受罪因何。伯母曰。坐

生前妬忌。死受此報。又痛求曰。汝素持金剛經。急為

我誦。或得減罪。弁因至誠念經。磨遂不轉。受罪者俱

獲少息。卒持又前向曰。何人來此誦經。轉法度厄。弁

對曰。欲救伯母。卒曰。急稟主者。判官仍遣黃衣吏。送

弁與伯母還陽。初弁唯小奴同行。見其死巳半日。驚

惶無措。甦後至湖城。入門。遇伯方禮懺諷經。伯母迎

執其手曰。不遇汝。骸骨巳入磨中矣。今得重生。大乘

與汝力也(出廣異記此則應入善男子)。

唐天寶間。張無是。居布政坊。暮歸門閉。蹲伏大橋下。

夜半忽數騎至橋。云一騎至布政坊。取張無是妻。及

同曲王叟。又一騎往某處取數人。無是聞之大驚。俄

取者至。云諸人盡得。唯無是妻誦金剛經。善神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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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得。唱所得人名皆應。無是素識王叟聲。亦應。俄

鼓絕急歸。見妻猶端坐誦經。妻曰。吾恐汝犯夜。誦經

相待。忽聞南鄰哭聲。則王叟死矣。無是因以所見告

妻。夫婦大懼。遂發誓持長齋。日誦般若四十九遍。得

不死(出記聞此則應入善女人)。

金剛持驗紀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