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持驗記
金剛經持驗記
* 唐邑令李虗
* 唐吳逵
* 唐王待制
* 唐邑令李惟燕(附惟玉)
* 唐孫明
* 唐推司楊旬
* 唐孫翁
* 唐宋參軍
* 唐節度張齊丘
* 唐府掾陸康成
* 唐張國英
* 唐徐𤣱
* 唐王孝廉
* 唐別駕周伯玉
* 唐任自信
* 唐太常段成式
* 唐節度吳少陽
* 唐強伯達
* 唐司空嚴綬
* 唐吳可久
* 唐邢行立
* 唐趙安
* 唐倪勤
* 唐兖州軍將
* 唐牙將甯勉
* 唐張政
* 唐房翥
* 唐竇夫人盧氏
* 唐烽子母
* 唐善化縣婆
* 唐何軫妻劉氏
* 唐康仲戚母
* 唐宋衎妻楊氏
* 唐釋明度
* 唐釋明濬
* 唐釋䖍慧
* 唐三刀師
* 唐釋會宗
* 唐釋法正
* 唐釋靈幽(後續唐盧弁唐張無是)
* 下卷
* 宋宋承信
* 宋朱進士
* 宋承局周興
* 宋參軍郭承恩
* 宋范文正公
* 宋馮侍御
* 宋司理柴注
* 宋華友
* 宋陸翁
* 宋李玄宗女
* 宋王廸功妻
* 宋王氏
* 宋蔣大士
* 宋釋道寧
* 宋釋嵩明教
* 宋釋清虗
* 元釋聰禪師
* 明孫廿二
* 明道士陳入玄
* 明嚴江
* 明周廷璋
* 明少保戚繼光
* 明馮勤
* 明大參顏光裕
* 明周少岳
* 明進士陳明遠
* 明州守李時英
* 明侍中鍾復秀徐遵壽
* 明盛在德
* 明進士王泮
* 明縣令屠隆
* 明張元
* 明大司𡨥姜寶
* 明王公方麓
* 明沈濟寰
* 明沈公光華
* 明晉陵訟師
* 明鄒軏
* 明內監張愛
* 明范氏僕
* 明胡燃
* 明憲副項希憲
* 明文伯仁
* 明吳奕德
* 明(邑令王立轂閬州龍義)
* 明郡守蔡槐庭
* 明汪公可受
* 明二府文元發
* 明朱恭靖公
* 明鄧少峰
* 明吳君平
* 明(計仲偉高貴)
* 明李受伯
* 明施嶧陽
* 明張守誠
* 明揮使朱壽增
* 明別駕唐時
* 明布政冐宗起
* 明庠生高孝纘
* 明錢永明妻張氏
* 明劉道隆母李氏
* 明唐別駕姪女
* 明譚工部母
* 明濮可重妻王氏
* 明費氏
* 明釋懷林
* 明釋楚石
* 明洞庭寺僧
* 明釋普靜
* 明釋廣徹
* 明釋寒灰
* 明釋法禪
* 明釋周淨山
* 明獨目金剛尼
* 明尼慧貞
* 大清孝廉虞庶顏
* 大清周德聞
* 大清王有義
* 大清袁應和
* 念經儀式
若有人受持金剛經者。先須淨手焚香開卷。至心念
淨口業真言。淨法界真言。各三遍。然後啟請八金剛。
四菩薩名號。
** 淨口業真言
脩唎脩唎摩訶脩唎。脩脩唎。薩婆訶
** 淨法界真言
唵㘕
** 請八金剛
* 奉請青除災金剛
* 奉請辟毒金剛
* 奉請黃隨求金剛
* 奉請白淨水金剛
* 奉請赤聲火金剛
* 奉請定持災金剛
* 奉請紫賢金剛
* 奉請大神金剛
** 請四菩薩
* 奉請金剛眷菩薩
* 奉請金剛索菩薩
* 奉請金剛愛菩薩
* 奉請金剛語菩薩
** 發願文
「 稽首三界尊
歸命十方佛
我今發弘願
持此金剛經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
** 開經偈
「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 No. 1635-A
金剛經持驗紀序
佛說般若經六百卷。金剛則其中第五百七十七卷
也。中峰云。六百卷廣說般若。專為小乘人。融通陶汰。
欲其淨治心器。然後以上乘圓頓甘露之味貯之。故
此經大旨。以無相無住無為為宗。重疊翻覆。隨立隨
掃。極是談空。究竟不是談空。所謂如來是真實語者。
不誑語者。故又云。信心清淨。即生實相。如龜毛兔角。
只說龜無毛。兔無角。此語最堪破俗。只看中間無實
無虗四字。世尊巳自道破全經註脚矣。實處都虗。虗
處都實。不生不滅。滅滅生生。塵勞法相。一刀齊斷。勇
猛撇脫。直尋本來。是之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是之謂金剛般若波羅蜜。然經中一邊說應住降伏。
即一邊說信心淨信。一邊說經義。即一邊說果報。一
片婆心。千般苦舌。其欲度善男子女人。急於護念。囑
付諸菩薩。其欲度一切眾生。更急於度善男子女人。
故凡所言諸法相。如潭中雲影。雪上爪痕。空靈脫化。
說無可說。獨至來世有人。於此經受持演說。乃至四
句偈等。輒盛推荷擔。讚嘆希有。極口許以無量無邊
福德。此語前後凡十數見。無非鼓舞五百歲以後人。
一下破除諸相。親證般若故。此經者世尊誨人不倦
之書也。以眾生度眾生。以非眾生度眾生。實則眾生
各各自度。我非度眾生。眾生亦不見為我度眾生。故
眾生即佛。佛即眾生。無分相。亦無合相。或謂果報之
說。專為第三等人說法。似於六祖諸師。高占地步。將
作是紀者。不應以第一第二等人待來世耶。古云滿
街是聖。即可云滿塵界是佛。既云是佛。何分三等。為
此說者。所稱凡夫之以我為見。猶之四相未空者耳。
佛曾說應以某身得度者。即現某身而為說法。我今
亦不論第一第二第三等人。只是有三千大千世界
千萬億受持此經者。即不難現三千大千世界千萬
億佛身而為說法。但令得聞是說。歡喜奉行。是諸佛
慧命不斷。自然虗空落地。鐵樹夜花。任搜羅增續。繁
辭累冊。如叚柯古以來諸人。不過以佛語證明佛語。
非另添一般說法也。佛又云。我若具說。人或狂亂。狐
疑不信。今日倘有淨信無疑之人。佛將以所欲具說。
歡喜向其人傾倒吐之。佛固是真實語者。不誑語者。
況此編紀事。徵信古今。又何狂亂狐疑之有。雖然。菩
薩於法。應無所住。寧福德相可如是住乎。知無相無
我。即知福德不應貪著。佛非伹為諸菩薩言也。請為
受持者轉一語曰。佛說果報即非果報。是名果報。佛
說不受福德。即非不受福德。是名不受福德。
* No. 1635-B
勸流通金剛經引
金剛經為最上乘法。五祖於般若六百卷中。獨推此
經。為見性成佛要門。普勸僧俗受持。自秦魏諸法師
翻譯後。帝王宰官以迄士庶。無不奉行轉誦。其持驗
靈應。代著明徵。唐有叚太常鳩異。宋太宗有太平廣
記。近代則唐宜之巾馭乘。王載生新異錄。冒宗起受
持果報諸編。莫不竭力宣揚聖鐸。廣度迷津。弘法施
而續慧命。厥功誠不朽哉。集中所載。因果縷縷。火可
使返。水可使出。疾可使甦。厄可使脫。算可使綿。名可
使成。嗣可使續。福可使集。枷杻可使自開。刀鋸可使
自落。上可超拔先亡。下可消釋宿冤。陰吏鬼使不敢
近。太山神君不敢錄。諸天設寶葢浮圖覆貯之。閻羅
具金榻銀床供奉之。更能解脫塵勞。往生淨土。冥府
稱之。曰續命經。功德經。其為幽明尊禮。至極可知。即
書寫誦讀功德。巳不可思議如是。而況能發明心地。
精進受持者哉。所謂護法諸神。既護法寶。自護闡法。
載寶之人。斷斷如矣。(克復)甫發心纂次記事。適遇同
志善友。共發菩提。捐費助刊。彚古今。參聞見。頗竭心
目之力。未能僣謂大成。較昔庶云善本。念從來諸刻
多在吳中。他省尚希刊布。並生莊嚴佛土之中。未睹
法事流通之勝。豈非天壤間一缺陷事。謹告同志善
信。獲見是紀。不吝廣為刻施。或仍原本。或易新編。其
見聞所及。有關持驗者。尤冀續輯。俾足鼓勵將來。歸
依不朽。昔賢有為劈窠圖者。勸人念佛。卒以他人念
佛。往往得生淨土。乃歸功施圖之人。亦生淨上。又善
過格云。能以最上乘法授人。使之因言省悟。傳一人
者當十善。十人當百善。傳大貴人。大力量。大豪傑者。
當千善。蒐採繕梓。印卷施人者。當萬善。今此般若要
典。無上密諦。誠能羽翼傳播。自覺覺他。將見慧光不
斷。善果同圓。八部天龍。共擁琅函之軸。六塵火宅。齊
開曇鉢之花。謹疏短引。用勸同人。
同善道人 克復 敬懇
* 凡例八則
* 經文流傳久遠。前後凡六譯。字句不無稍殊。茲一遵姚秦三藏法師原譯。則諸疑可決矣。
* 本經三十二分。相傳分自昭明太子。南唐保大五年。壽春所刻。遵原藏本。不標分數。實稱融貫。近多因之。但標分世傳巳久。中峰略義。亦仍彼分。便誦持也。
* 經中字音。梵與華異。一字有讀作數音。本字另讀別音者。及間有難字。俱明註以便初學。
* 紀事首敘歷朝。始自後魏。迄昭代。古今並列。方信從有據。但唐及明事頗詳。而宋元遂爾寥寥。以時無叚太常唐別駕諸賢故也。善事湮沒。令名不彰。後起纂述之功。其可少乎。
* 紀事先善男子。善女人。次比丘比丘尼。往刻多廣列緇屬。空門弟子。崇信佛典。分固應爾。唯俗家學道。真如青蓮。出污泥而不染。尤嘆希有。故集中編次為詳。
* 稗官野史。類多荒唐。風聞塗說。未堪傳信。茲集考據最嚴。凡事跡稍涉可疑。俱行刪汰。務使表章真實。足供激勸。每條下詳注所出。以昭信也。
* 評論所以發明本案旨意。必言之前後。觸處醒發。
則閱者心眼頓開。自然關著痛癢。巵言無當之誚。庶幾免之。
男石百拜敬述No. 1635
歷朝金剛持驗紀卷上
荊溪周克復重朗纂男周石訂
吳門陳濟生皇士參
後魏盧景裕字仲儒。節閔初。為國子博士。崇信釋氏。
註周易論語。族兄神禮據鄉人謀叛。逼裕同力以應
西魏。繫晉陽獄中。至心念金剛經。枷鎻自脫。齊神武
作相。特見原宥。嗟夫。人有受陽世陰司之枷鎻桎梏。
而不求脫者乎。然眼前之恩愛枷鎻。快樂桎梏。何以
認為性命。而不知脫。且重重糾結。而不肯脫也大惑
不解。可悲可憐。若能等一受持如景裕。則前因後際。
一齊斷絕。得大自在矣(出報應記)。
梁天監中。有琰法師。居長安招提寺。年十一。出家。偶
同寺僧。往相士家。相士謂琰曰。可惜聰明。止十八歲
耳。琰聞不樂。歸詣藏經殿。焚香禮佛。願賜經一卷。畢
世受持。隨手於藏函內。抽得金剛經。晝夜持誦。忽一
日更深。房中有五色光明。須臾見一梵僧。身長丈五
許。語琰曰。汝壽十八當亡。以真誠持大乘經力增延
矣。言訖不見。琰年踰十九。復遇相士。愕然曰。吾夭師
相全消。何脩至此。琰曰。專心持念金剛經。相士曰。師
壽當至九十二矣。屆期坐化。異香滿室(出金剛證果)。
隋趙文若。開皇初。病亡。經七日。家人將殮。忽縮一足
遂停。既蘇云。被一人追入冥城。王問在生有何功德。
答云。惟持金剛經。王曰。此第一功德。算雖盡可延。又
曰。諸罪更重殺生。卿每以猪羊充庖。遣使領至受苦
處。北行二三里。高牆下有穴。僅可容身。從此穴出。登
一高阜。四望遙濶。一城極高峻。煙火接天。黑氣溢地。
備聞哀號聲。文若掩蔽耳目。叩頭求出。仍覺心破。口
中出血。使者引回見王曰。汝好啖肉。薄罰難免。索長
釘五枚。釘頭及兩手足。痛楚異常。從此絕肉持經。後
因公事至驛。忽夢一青衣女求救。因問驛吏。有何物
食。報云。一羊甚肥嫰。視之則。青㹀也。文若云。我不食
肉。遂贖放之。楞嚴經云。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
羊。乃至死死生生。互來相啖。趙文若雖持經延算。終
以嗜肉受長釘。若無此功德。則殺報輪迴。無休息矣
(出太平廣記)。
隋開皇十一年。大府寺丞趙文昌暴卒。惟心尚煖。復
活云。初死。有人引見閻羅王。王問曾作福業否。文昌
答以家貧。無力營善事。惟專心持誦金剛經。王合掌
讚言善哉。汝持此因果甚大。使人引向藏內取經。昌
西行五六里。見屋數十間甚華麗。滿貯經典。信手抽
取一卷。即金剛經也。捧至王所。一人執卷在西。文昌
東立向誦。一字不遺。王大歡喜。即放昌還。令引從南
門出。見周武帝在門側房。身著三重鉗鎻。喚昌云。汝
是我本國人。識我否。文昌云。臣昔宿衛陛下。帝曰。卿
是舊臣。還家。可向隋皇帝說。吾諸罪辯了。唯滅佛法
罪重難免。望代營功德。得離地獄。昌辭行出南門。見
一人在大糞坑中。頭髮上出。引人指云。此是秦將白
起寄禁於此。罪猶未了。昌既蘇。奏聞。詔天下戶口錢。
為武帝轉。金剛經。仍錄事狀入隋史。桉周世宗毀銅
佛像曰。佛教以頭目髓腦。有利眾生。尚無所惜。寧復
以銅像為愛乎。鎮州大悲像。甚有靈應。擊毀之。以斧
鉞自胸鑱破。其後世宗北征。疽發洞胸。果報亦何慘
也(出法苑珠林)。
隋國子博士徐孝克。自少欽信釋典。經論多所解釋。
陳天嘉中。除剡令。大建四年。徵秘書丞不就。遭侯景
亂鬻妻養母。蔬食長齋。持菩薩戒。都宮省多鬼怪。孝
克居之。妖變皆息。陳亡入長安。文帝聞其名行。召令
於尚書都堂。講金剛般若經。時開皇十二年。卒年七
十三。臨終念佛。室有異香。隣里驚異。史載孝克。徐陵
弟。性至孝。出家改名法整(出受持果報)。
隋書生荀氏。居益州。新繁縣西四十里王李村。素行
韜晦。人莫知之。甞於村東空地上。遙望虗空。手書金
剛經。遂感諸天龍神覆護。此地丈許。遇雨不濕。如屋
覆然。諸牧牛小兒。皆於此處避雨。至唐武德中。有異
僧語村人曰。此地空中。有人書金剛經於此。諸天設
寶葢於其上。不可汙褻。自是設欄圍遶。供養佛像。每
齋日。遠近設供誦經。常聞天樂。聲震一方。按金剛般
若。體同虗空。世人書經。多繇福報起念。荀子向空書
經。明是解空榜樣。書而無書。所謂無住相書也。證悟
從虗空不可思議來。感諸寶葢天樂。福德亦不可思
議(出三寶感通記)。
隋睦彥通宰武牢邑。日持金剛經十卷。李密盜起。人
欲殺之。以應義旗。彥通遂投身城下。賊拔刀逼殺。前
有深㵎。遂躍入。空中見金剛神。以手接彥通臂。置盤
石上。都無傷損。呼曰。感汝念經。故來相救。彥通還家。
所接右臂。奇香累日不散。後位至方伯。一日無病。索
筆書偈。沐浴而逝。偈曰。八十九年在世。隨身做些活
計。今日撒手便行。明月清風自在。冒宗起曰。今日殺
運相續。人命如絲。余與宜之。皆從箭鋒頭弄弗律也。
此時聞此因果者。急急發願持誦。借刀兵地獄。為解
脫津梁。莫到沒巴鼻處。呌苦呌屈(出報應記)。
隋杜之亮。仁壽中。為漢王諒府參軍。後諒於并州舉
兵反敗。亮與僚屬皆繫獄。日夜涕泣。忽夜夢一僧曰。
汝但念誦金剛經。此厄可度。至曉。取經專誠習念。及
主者引眾就戮。唱者俱死。惟無亮姓名。主者皆坐罰。
俄以赦免。顯慶中。卒於黃州剌史。異哉亮當引頸就
戮時。忽失姓名。轉無頭之鬼。為不壞之身。則以專。誠
勝口誦也。視枷鎻自脫者。更奇矣(出太平廣記)。
隋蕭瑀梁武帝玄孫。入隋。為中書令。封宋國公。女為
帝后。瑀篤信佛法。常持金剛經。因議伐高麗。忤帝旨。
與賀若弼高熲同禁。欲寘於法。瑀八日間。念金剛經
七百遍。明日桎梏忽自脫。守者失色。復為著至殿前
瑀獨蒙宥。弼熲俱重罰。瑀因著。般若靈驗十八條。造
三尺檀香塔貯經。按唐太宗以瑀好佛。甞齎繡佛一
軀。竝繡瑀狀於像側。又賜王褒所書大般若經。并賜
袈裟。充講誦用。又甞稱瑀。不可以利誘。不可以死脇。
想是金剛定力(出報應記)。
隋沙門法藏。居鄜州寶室寺。性淳行古。開皇中。在洛
川縣。建造寺宇。變賣衣鉢。起葢殿屋二所。又寫經八
百餘卷。至唐武德二年二月。染疾。昏寐中。見金剛神
執經一卷。謂汝造寺寫經。有互用之罪。我今授金剛
經一卷。果能至心書寫。流通讀誦。互用之罪悉滅矣。
俄疾愈。遂罄鬻所有。寫經百卷。修諸善行。不涉世緣。
壽至九十九歲。正月十五日。延眾念法華。金剛。各一
七卷。端坐書偈。別大眾曰。今年九十九。看看無所有。
更莫問如何。憑空打筋斗。一時緇素。咸覩阿彌陀佛
化身接引。往生極樂。按張安道寫楞伽寘金山。後世
轉生。覺為已書。東坡屬公書完。藏為家寶。坡寫一卷。
藏之山中。古人寫經。願力如此。又佛門中因果。較世
法更嚴。所云磚錢不許買瓦也。均之善法。尚錯不得。
矧不善法哉。昔靈覺寺僧寶明。自云。出家之前。曾作
隴西太守。造靈覺寺成。即棄官入道。雖不禪誦。禮拜
不缺。死後。冥王責之曰。卿作守時。屈理枉法。劫取民
財。雖造佛寺。非卿之力。合此案觀之。凡世自謂功德。
而竟成惡業者多矣。寧獨造寺寫經。有互用之罪(出
金剛證果)。
唐武德間。長安富豪蘇仁欽。恣意宰割烹炮。被殺者。
陳訴陰司。追魂繫獄。仁欽重病經年。減算夭亡。冥王
語曰。緣爾前生修善。現世富饒。爾今恣殺業重。惡報
當償。即令驅至刀山劒樹。欽惶怖哀告。在生雖未作
善。曾請金剛經一卷。捨與安國寺巳化僧神敬受持。
僧雖遷化。可以對證。須臾異香芬馥。一僧執經至殿。
言久。與仁欽受持。有般若功。王即合掌放還。得再生。
因印施法華經一百部。金剛經一千卷。修水陸大齋
濟眾。忽夜夢亡父文忠曰。我為富不仁。殺生害命。老
墮廁中。死陷地獄。因汝修功德。得生天界矣(出金剛證果)。
唐武德年間。江陵人陳昭。奉齋持念金剛經。累積功
行。有大蟒。每日在座側。聽經畢。即退。隣人力昌勇悍。
疑為妖。擊殺之。蛇訴冥司。追攝力昌。令蛇纏身噬囓。
遂託夢告妻曰。蛇願聽經百卷。便可昇騰。只欠七卷
耳。我誤殺之。今受苦厄。速請僧寫金剛經七卷。懺悔
救我。妻貧甚不能為。有五歲男名僧護。見母悲泣。謂
曰。何不賣兒救父乎。母遂抱兒出市。賣蜀客得錢兩
貫。請僧寫經。禮祝三寶。一願亡夫滅罪。二願母子重
逢。自是憶子目盲。日誦金剛。行乞於市。其子隨客往
蜀三十年。繼父母俱亡。忽念生母。回江陵尋覓未見。
買宅暫居。偶值節臘祭祖。祝云。我不幸幼孤。母賣子
薦父。今尋母無踪。願父母同超三界。適其母就齋求
乞。聞此語。大呼云。我是汝母。當年賣契。現在住處籃
內。護抱母痛哭。焚香拜天。取水潄口。與母䑛目。左右
皆明(出金剛證果)。
唐括州剌史。樂安任義方。武德年中。死經數日而蘇。
自云。被引見王。王令人引觀地獄。與佛經所說不殊。
地下盡夜昏暗。如霧中行。家人以義方心有溫氣。即
請僧誦金剛經。義方於地下。隱隱聞經聲。王檢其案。
謂吏曰。彼算未盡。何錯追。遂放歸。送者云。但隨經聲
即到舍。忽見一大坑當道。意欲跳越。遂落坑中。應時
即起。既得回生。因論說地獄。畫地成圖。所得俸祿。皆
造經像。延僧寫金剛般若千餘部。冒宗起曰。經聲出
於僧口。便出鬼門關。若妙法攝入信心。永斷生死種
矣(出法苑珠林)。
唐遂州人趙文信。貞觀元年暴死。三日復蘇云。初死
時。被人擁逐。同伴十人。相隨至閻羅王所。中有一僧。
王先問云。師在世修何功德。答云。唯誦金剛經。王起
合掌曰。師當昇天。何錯至此。言未訖。忽有天衣來下。
引師上天去。王復喚文信問之。答言。一生不讀佛經。
唯好庾信文章。王言庾信是大罪人。現受罪於此。汝
見識否。答以雖讀渠文章。未識其人。王令引信出。乃
龜也。隨令引去。少時復作人來。語云。我為生時好作
文章。妄引佛經。雜揉俗書。又誹謗佛法謂言不及孔
老之教。受此惡報。不能解脫文信回生。為人具述其
事。按唐扶溝令田霽。歿巳歲餘。見夢其妻云。生前叨
中科第。自恃才俊。於往古聖喆之書。妄有譏駁。遇當
世名流。摘其所短。今在地下。日有兩蛇。三蜈蚣。出入
七竅歷諸苦痛。滿三百六十日。方得託生。然則口業
不除。雖誦經何益(出法苑珠林)。
唐大理司直司馬喬卿天性純謹。有志行。永徽中。為
揚州司戶曹。母亡。毀瘠骨立。剌血寫金剛經二卷。方
畢。忽見墓側。生二芝草。九日長尺有八寸。綠莖朱葢。
日瀝汁一升。味甘如蜜。取而復生(出法苑珠林)。
唐陳文達郪縣人。常持金剛經。為亡父母誦至八萬
四千卷。多見祥瑞。為人轉經。疾厄皆免。銅山人陳約。
曾追赴陰司。見地下築臺曰。此般若臺。待陳文達者。
其為冥司所敬如此。雲棲竹窗隨筆云。予生也晚。甫
聞佛法。而風木之悲巳至。雖欲追之。末由也巳。奉勸
世人。父母在堂。早勸念佛。父母亡日。誦經報恩(出法
苑珠林)。
唐白仁哲龍朔中。為虢州朱陽尉。運米遼東。過海遇
罡風。四望昏黑。仁哲焚香。急念金剛經。纔數遍。忽如
夢寐。見空中有一梵僧。謂曰。汝念真經。故來救汝。須
臾風定。八十餘人俱濟(出報應記)。
唐陳利賓會稽人。弱冠擢第。善屬詩文。釋褐長城尉。
少誦金剛經。遇厄多獲其助。開元中。賓自會稽江。赴
東陽。天久雨。江水瀰漫。同行二十餘船。乘風掛帆。須
臾天晦風烈。至界石竇。上水急流而下。波濤衝擊。不
得泊。前二十餘舟。皆至竇口敗。舟人恐懼無措。利賓
急誦金剛經。至急流所。忽有一物。狀如赤龍。橫出扶
舟。因得上。咸謂誦經之功(出廣異記)。
唐元初九江人。販薪於市。年七十。常持金剛經。晚歸
江北。中流風浪大起。同舟俱沒。惟初浮水上。即漂南
岸。羣舟泊者皆大商。見初背上光高數尺。疑是貴人。
爭遺之衣服與飯。乃知為村叟也。因詰光所自。云讀
金剛經五十年矣。在背者經也(出太平廣記)。
唐王令望。少持金剛經。還卭州臨溪。路極險阻。突遇
猛獸。急念此經。猛獸熟視。曳尾去。曾任安州判司。過
揚子江。夜暴風起。泊船百艘。相接盡沒。惟令望船獨
全。後終亳州譙令。閱此知罡風不能壞。大水不能沒。
猛獸不能傷。乃見不驚不怖之實際(出報應記)。
唐魏恂。左庶子尚德之子。持金剛經。神功初。為監門
衛大將軍。時京有蔡䇿者。暴亡數日方蘇。自云。初至
冥司官以追人不得。將撻其使者。使者云。魏將軍持。
金剛經。善神擁護。追之不得。即別遣使復追。須臾還。
報並同。冥官曰。且罷追。恂聞之。更加精進(出廣異記)。
唐王陀為鷹揚府果毅。因病斷葷酒。發心誦。金剛經
日五遍。後染瘴疾。見羣鬼來。聞陀誦經聲便退。遙曰。
王令追汝。且止誦經。陀歇。鬼悉向前。陀乃昏迷欲絕。
須臾又來一鬼云。念經人。王令權放六月。既寤。遂一
心持誦。昏旦不息。過六月而鬼寂然矣。夜聞空中有
聲呼曰。汝以持經功德當壽九十。竟符其數(出太平廣記)。
唐易州田參軍慣畜鷹犬。畋獵為事。天寶初。易州放
鷹。於叢林棘上。見書一卷。乃金剛經也。遂發心持誦。
越數年。誦及二千餘遍。畋獵如故。後遇疾暴卒。至地
府。見諸鳥獸。周迴數畝索命。王問作罪何多。田無以
對。因發往吏局推問。其徒十人。吏令啟口。以一丸藥
擲入口。便生烈火。遍身焦爛。須臾灰滅。俄復成人。如
是六七輩。至田氏。累三丸不見火狀。吏怪之。復引見
王。具白初好畋獵。曾得金剛經於易州棘上。持誦二
千餘遍。王云。只此滅一切罪。命左右檢其福簿。果如
所白。王因令誦。經纔三紙。庭中禽獸。忽然不見。遂放
還。更延壽十五年。葢世人縱然一日戒殺。但得今日
無業而巳。其巳作之冤。依然猶在。惟持經。則息冤仇
於既往。種善果於將來。大有利益(出廣異記)。
唐李丘一。好鷹犬畋獵。萬歲通天元年。任高郵丞。忽
暴死。見兩人來追。一云姓段。同被追者。男女百餘人。
丘一被鏁前驅。行可十餘里。見數十大槐樹。下有馬
槽。段云。五道大神。巡察人間善惡。於此歇馬。丘一方
知身死。至王門。段指一胥云。此人姓焦名䇿承行公
事。遂被領見。王曰。汝好殺造業。忽見所殺禽獸。皆作
人語。乞早處分。䇿進云。丘一未合死。曾造金剛經一
卷。王云。冥間號金剛經。為最上功德。即令領向經藏
親驗。至一殿。眾經充滿。丘一手。抽一卷。果是所造。既
迴見王。所殺生類。求造功德。丘一願。寫金剛經一百
卷眾歡喜盡散。王曰。放去。䇿領出城云。盡力如此。何
以相報。丘一許。錢三百千。不受。云與造經二十部。至
一坑。䇿推之。遂活。身在棺中。巳三日矣。惟聞哭聲。驚
呼人至。破棺而出。旬日。寫經二十卷。焦䇿復來謝。尋
百卷亦畢。揚州剌史奏其事。敕加丘一五品。仍充嘉
州招討使(出報應記)。
唐崔文簡先天中。任坊州司馬。屬吐蕃奄至。同被驅
掠。鎻械甚嚴。至心念金剛經。三日。鎻忽自開。吐蕃疑
有奸。箠撻。具以實對。復鎻之。念未終又解。眾皆嘆異。
遂送出境。昔劉公安世。甞取楞嚴經。謂弟子馬永卿
曰。觀音大士。音性圓通。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
生。禁繫枷鎻。所不能著。謂人得無畏力。則枷鎻不能
為害。吾友可以此理諭人。使後人不至謗佛。夫元城
從司馬溫公受學者。其言如是。可開俗學之眼矣(出
太平廣記)。
唐吳思玄。天后朝。為太學博士。持金剛經日兩遍。多
有靈應。在京有疾。有巫褚細兒。星下祈禱。言事如神。
思玄往就見。細兒驚曰。公有何術。鬼見皆走。思玄知。
是經力。倍加精勵。日念五遍兒病。醫無效。思玄至。心
念經三日愈。又曾於渭橋見一老人。鬚髮皓然。著粗
縗服。怪問之。曰為所生母也。因言母年四十三時。有
異僧教云。汝欲長壽否。但念金剛經。母發心。日念兩
遍。終一百七歲。姨及鄰母誦之。並過百歲。余遵母訓。
年業巳九十矣(出報應記)。
唐呂文展開元三年。任閬中縣丞。雅好佛典。尤專心
持誦金剛經至三萬餘遍。靈應奇異。年既衰暮。三牙
并落。忽牙生如舊。在閬中。時屬亢旱。剌史劉浚令祈
雨。纔持一遍。遂獲沛然。又苦霖潦。別駕又令誦經祈
晴。應時開霽。前後證驗。不能徧舉(出太平廣記)。
唐劉逸淮在汴時。韓弘為右廂虞候。王某為左廂虞
候。與弘相善。或謂二人取軍情。將不利於劉。劉大怒。
召詰之。弘即劉甥。控地碎首大言。劉意稍解。王某年
老。股戰不能辯。劉叱杖三十。時新造赤棒。頭徑數寸。
固以筋漆。受杖必死。弘昏造其家探之。無哭聲。又謂
其懼不敢哭。直入臥內。王竟無恙云。我讀金剛經四
十年。今方得力。初被杖時。見巨手如簸箕。翕然遮背。
因袒示韓。都無撻痕。弘素不好佛。自此與僧來往。日
自寫經十紙。積之計數百軸。後在中書。盛暑。有諫官
以事謁見。弘方洽汗寫經。怪問之。因具述王某事(出
鳩異)。
唐臨安陳哲。家住餘杭。精一練行。持金剛經。廣德初。
武康賊宋潭宼餘杭。哲富於財。將移徒避。之賊尋至。
哲謂是官軍。問賊今近遠。賊大怒曰。何物老奴。敢辱
我。爭以劒剌之。每下一劒。有五色圓光。徑五六尺。蔽
哲身不能中。賊驚嘆慚悔。捨之去(出廣異記)。
唐開元間。京兆武功丞蘇朗。持金剛經。闔門五十餘
口。歷年蔬食。妻崔氏亦誦此經。有親表見其因疾減
食。勸崔暫開肉禁。因市羊肉。啖之。纔入一臠。忽變為
骨。咽塞不下。又不能出。日暮氣絕。以體煖未殮。六日
方蘇云。冥王言汝夫是大菩薩。汝因食肉。金剛善神
變肉為骨。以此警汝。合年七十。為汝受持金剛般若。
今增至九十。放還。氏因悔悟不再犯。帝聞。御注經文。
流布天下。按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親註金剛經。中
書令張九齡等。請降御文。內外傳授。帝手詔報曰。偶
有所感。疏其所見。今請頒布。仍慮未愜。檢校沙門恩
有。請具幡花。奉迎於敬愛寺。以示天下。宣付史舘。從
之。豈因蘇武功之事乎(出受持果報)。
唐開元十五年。敕天下佛堂。小者並拆。除功德移入
側近佛寺。一時望風希旨。雖大屋大像。亦遭殘毀。敕
到豫州。新息令李虗。嗜酒倔強方醉。州符至。勒限三
日。虗見大怒。便約胥正。毀拆者死。一界並全。歲餘。虗
暑月病死。隔宿即殮。明日將殯。母與子。繞棺號哭。夜
久。聞棺中若指爪戞棺聲。斯須增甚。妻子驚走。母獨
不去。即命開棺。左右曰。溽暑恐壞。母怒促開之而虗
生矣。身頗瘡爛。沐浴將養月餘。虗曰。初拘攝至王前
王不在。見堦前典吏。乃新息吏也。亡經年矣。見虗拜。
問長官何得來此。虗曰。被錄至。吏曰。長官素。多殺害。
不知罪福。今受報奈何。虗惶懼請救。吏曰。長官界內
佛堂獨全。有大功德。雖死。亦不合此間追攝。少間但
以此對。虗方憶及往事。而主者巳引虗見王。王命索
善惡簿來。即有人持一通案到。大至合抱。王命啟牘
唱罪。階吏讀曰。專好割羊脚。吏曰。合杖一百。仍割其
身肉百斤。王曰可。虗曰。去歲有敕。拆毀佛堂佛像。虗
界內獨存。可折罪否。王驚曰。審有此乎。新息吏進曰。
有福簿在天堂。王命吏登殿前垣南樓上。檢取未至。
有二僧至殿前。王問師何所有。一曰。甞誦金剛經。一
曰。甞讀金剛經。王起合掌。請法師登堦。王座後。右金
座。左銀座。王請誦者坐金。讀者坐銀。開經誦讀將畢。
忽有五色雲。至金座前。紫雲至銀座前。二僧乘雲。飛
去空中遂滅。王謂階下人曰。見二僧乎。皆生天矣。時
吏檢福簿至。惟一紙讀曰。十五年敕毀佛堂。新息一
縣獨全。合折一生之罪。延年三十。仍生善道。言畢。罪
簿中火出焚盡。王敕兩吏送歸。出城南門。見夾道皆
高樓大屋。男女雜坐。樂飲笙歌。虗好絲竹。悅之。吏謂
曰。急過此無顧。顧當有損。虗佇立觀之。店中人呼曰。
來。吏曰。此非善處。既不相信。可任其去。虗未悟。至飲
處。人皆起。就坐。奏絲竹。酒至。乃一杯糞汁也。臭穢特
甚。虗不肯飲。即有牛頭獄卒。出於床下。叉剌之洞胸。
虗連飲數杯。乃出。吏引虗南入荒田小徑中。遙見一
燈烱然。旁有一大坑。昏黑不見底。吏推墮之。遂蘇。夫
李虗素性兇頑。罔知罪福。以被酒違戾。致全佛堂。原
非從佛起見也。然猶身得生天。火焚罪簿。非護法之
報乎。若能日夜精勤禮誦。既持僧律。復行佛事。而不
脫離生死者。未之有也。二僧生天。誦經勝讀經者何。
誦者背也。無經文在前。心逾靜耳(出紀聞)。
唐天寶年中。常州義興人吳逵。每日五更。佛前誦金
剛經七卷。禮拜念佛。有詩曰。五更鐘動莫貪眠。抖搜
精神向佛前。一拜一聲彌陀佛。花池巳種一枝蓮。年
至九十二。無疾告終。引見冥王。自述從。幼至老。專念
金剛經。王合掌命坐。逵朗誦一卷。方念至舍衛國。口
中即出妙香。見佛顯現。王喜曰。君有般若功。敕送生
舍衛國中。承品官後。享富貴。福子孫。逵過舊舍。空中
報兒女曰。吾得經力。生舍衛國。汝等宜。受持金剛法
華。陰府深敬此二經也。若不能受持。以諸花香。恭敬
供養。得福無量。更慎勿殺生。能放生。得長壽報。兒女
聞之悲哭。曰不用傷感。人生世間。有一善可憑。命盡
如夜眠天曉。還覩日月。一向在惡中行。必入黑闇。勉
之。言訖不見(出金剛證果)。
唐王待制。船至漢江。風濤洶湧。檣傾楫斷。人盡驚怖。
待制不得巳。以平日持誦金剛經投江中。遂爾風息
波平。待制深憶此經。鬱鬱不樂。踰兩月。抵鎮江。見舟
尾百步許。有物如毬。出沒無時。眾異之。待制命漁人
網取。乃螺螄結聚成團。剖之則外濕內乾。漢江所投
之經在焉。待制嘆曰。漢水會於九江。至南徐。動數千
里。舟船不可計數。經得至此。異矣。夫以恒情度之。不
過待制憶經一念所感。乃宋清了禪師則曰。螺螄見
經不捨。其為名耶。利耶。財耶。色耶。必求脫輪迴生死
者也。嗚呼。萬物惟人最靈。有畢世不聞是經。有聞而
不見。見而不信。信而為名利財色役其心。不能受持
者。孰謂之最靈哉。讀此又增一警䇿(出金剛證果)。
唐建德縣令李惟燕。少持金剛經。天寶末。為餘姚郡
參軍。秩滿北歸。過五丈店。屬上虞江埭。值水竭難行。
中夜晦暝。四曠無人。此路舊多盜。惟燕舟中有吳綾
數百疋。懼為賊取。因持一劒。至船前誦經。三更後。見
堤上兩炬火。自遠至。去船百步却迴。心頗異之。益厲
聲誦經。復念水竭。當得水助。時內塘竭而外塘滿。半
夕後。忽聞船頭有流聲。驚曰。塘濶數丈。何繇得破。久
之覺船浮。及明河水巳滿。對船所一孔大數。尺乃知
水火皆金剛神力所助云。惟燕弟惟玉。見任虔州別
駕。效兄誦金剛經。後泛舟出峽。水急櫓拆。船將沒。乃
力念經。忽見一櫓隨流而下。遂獲濟(出廣異記)。
唐孫明。鄭州陽武人。世貧賤。為盧氏莊。客絕葷持金
剛經。日誦二十遍。經二十年。後正念誦時。忽見二吏
來追。明謂是縣吏。便偕往。行可五六里。至一府門。值
王出巡。吏因閉明空室中。甚幽暗。經七日。王至。吏引
明入見。自陳二十年持金剛經。王言此。大因果也。延
算二十年。令吏送還。巳殯矣。神雖復體。家人不知。會
獵者過其棺前。聞號呼聲。報其家人。剖棺得活。天寶
末年事。冒宗起曰。多才之人。自迷識神。不悟本性。萬
緣交擾。八面應酬。一念來。一念去。如空中風。無依止
處。如石壓草。旋止旋生。安得志誠持誦。即談經說典
者不少。往往功闕行虧。著相隕根。良可痛惜。孫莊客
廿年持誦。信心專念。其植果甚深。政在混沌不鑿。故
妙喜云。若使聰明靈俐。無擔荷分(出廣異記)。
唐大曆中。夔州推司楊旬。常持金剛經。正直積善。子
年二十三。將應試。忽夜夢。金剛神曰。汝子改名楊椿。
中第六名。次年赴省試。又夢試題。行王道而王。中九
十六名。殿試出。又夢云。汝子䇿不中主文意。置第三
甲。吾於御榻上。換第一名矣。此汝生平來念經積德
之報也。夔守聞旬子中殿元。賜坐。令解職。答曰。旬家
無資產。惟勉積陰德。留得三囊。乞取開看。第一箇有
大錢三十九文。第二箇有中錢四千餘文。第三箇計
萬數小錢。守問之。旬曰。每年鞠勘死囚。詳其情理可
逭。定為流。即投一大錢。有犯流罪者。定為徒。投一中
錢。有犯杖罪者。量輕或釋放之。便投一小錢。又效周
箎行太上感應篇十種善業。一收遺棄嬰孩。倩人看
養。俟年稍長。還其父母。二每仲冬朔。收貧困無依者。
六十巳上。十五巳下。日給升米養之。又與錢十五文。
至季春聽其自便。三施應驗湯藥。救人疾苦。四施棺
木。周急無力津送之家。五女婢長大。不計身價。量給
適人。六持殺生戒遇物買放。七每遇荒年。貴糴賤糶。
賑濟貧民。八修造寺觀橋梁。九資助窮旅還鄉。十身
任推司。每遇囚犯。無不矜恤。今徼倖得子一第。或亦
旬奉公行善所致。豈敢遽爾退職公門。而自求安逸
耶。守聞言嘆服不巳。語云。一命之士。苟存心干利物。
必有所濟。況行之不倦耶。以陰隲得殿元。視為兒孫
作馬牛者何如(出金剛證果)。
唐政和中。真州石匠孫翁。每日持金剛經三卷。一日
同二十餘人。入山鑿石。山崩盡沒。惟孫在石罅處。歷
十二年。子孫鑿石穿山。見翁端坐。容貌如故。子驚拜
問。何以得生。翁曰甞持金剛經。問饑否。曰。初啖一酥
餅。至今不饑。翁曰。我昔所誦之經。尚在否。子曰。尚在。
還家取經視之。經上有一圓孔。恰如餅大(出金剛證果)。
唐坊州宋參軍少。持金剛經。及之官。權寓司士宅。宅
素凶。每夕恒誦經。忽見婦人立戶外。宋問非鬼耶。曰
然。又問若有冤乎。婦人泣告曰。身是前司士婦。司士
奉使。其弟見逼不從。遂被殺。以氈裹屍。投堂西北角
溷廁中。久欲陳訴。俗人見形必懼。幽憤難白。執事以
持念為功。大庇含識。眷言枉穢。豈不憫之。宋云。吾職
卑。當為白上官。及明。掘地及溷。不獲尸。宋誦經。婦人
又至。曰。西北只差一尺耳。依言獲之。氈內但存餘骨。
洗濯移之別所。其夕又來拜謝。曰。深恩難答。冥昧有
知。君二子。小者有後。且有榮位。兼言宋後改官。當遷
桂州別駕。皆驗。宋問何不報讐。云。其弟今尚為官。命
未合死。是以未也。冒宗起曰。婦人訴冤於參軍。寧愛
此委蛻哉。葢欲藉經力拔沉淪也。至於命未合死。是
以未報二語。尤堪醒世。每見亂臣賊子。無不以惡因
得惡果。而曹阿瞞。秦繆醜輩。凶惡絕世延祚考終。令
人致疑於因果之無定。不知特數未盡耳。一旦眼光
落地。累劫輪迴。地獄之苦。雷斧之災。牛馬蛇虺之腹。
業報政不知何時得滿。此婦餘骨雖出廁中。異日未
必不索債於地下也(出廣異記)。
唐張鎰相公。先君齊丘。䖍奉空王。每旦更新衣向佛。
念金剛經十五遍。積數十年不懈。永泰初。為朔方節
度使。衙內有小將負罪。懼事露。乃扇動軍人數百。謀
叛。齊丘退衙。閒步廳前。忽有兵數十。露刃突入。齊丘
遽奔宅門。過廳數步。迴顧無人。疑為鬼也。將及門。其
妻女奴婢。復羣呼云。有兩甲士。身出廳屋上。時衙隊
軍健聞變。持兵直至廳前。見十數人。垂手張口。棄兵
於地。遂擒之。五六人瘖不能言。餘者具首云。欲上廳。
忽見二甲士。長數丈。怒目叱之。忽然中惡。齊丘聞之。
感佛神力。遂斷酒肉。持誦終身。凡在家居士。一面誦
經。一面應世。跨兩頭馬。操作輟心。即一日數遍者。尚
不可得。張節度每旦十五遍。積數十年。每年約有五
千餘卷。善根熟矣。怒目甲士。即金剛善神。摧伏自其
餘事(出鳩異)。
唐陸康成。甞任京兆府。法曹掾。不避強禦。公退忽見
亡吏抱案數百紙請押。問曰。汝去世。何得來此。曰。此
幽府文簿。康成視之。但有人姓名。無他事。吏曰。皆來
年兵刃死者。問曰。有我乎。吏曰。有。因大駭。曰舊吏得
無情乎。曰故來啟明公耳。惟金剛經可解。即失之。康
成遂讀金剛經日數十遍。明年。朱泚反。署為御史。康
成叱曰。賊臣敢干國士。泚震怒。命數百騎環射之。康
成默念金剛經。矢不能傷。泚曰。儒以忠信為甲冑。信
矣。乃捨去。康成遂隱終南山。不復仕(出太平廣記)。
唐崔寧。大曆初。鎮西蜀時。會楊林反。健兒張國英與
戰。射中腹。鏃沒不出。醫曰。一夕必死。家人將備葬具。
與同伍泣別。國英常持金剛經。至夜。夢胡僧以一丸
藥投之。及旦。瀉箭鏃出。瘡便合瘥(出報應記)。
唐徐[王*(厄-厂)]。家巨富。充浙西府吏。每夜五更。誦金剛經三
卷。方入公門。有賊百人。劫其家。縛[王*(厄-厂)]箭射。[王*(厄-厂)]云。金剛
不壞身。今如之何。須臾。見佛現空中。發箭百無一中。
賊驚問。知其為誦經之感。遂釋之。眾賊皆棄兵改行。
合觀康成箭蝟集而不傷。國英鏃沒腹而得活。乃知
在必死中仍有全生之捷徑(出金剛證果)。
唐大曆中。太原偷馬賊。以舊怨誣王孝廉同情。拷掠
旬日。苦極強服。推吏疑其冤。未即成獄。孝廉專持金
剛經。聲極哀切。晝夜不息。忽空中墮竹一段。兩頭有
節。墜獄中。正在王前。他囚爭取之。獄卒驚疑。對眾劈
視。乃金剛經中半偈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書蹟甚
工。賊首悲悔。孝廉得釋。獄不通風。此竹從何處來。兩
頭有節。此經從何處入。豈思議所能及。安得不令賊
人悲悔(出鳩異)。
唐大曆十一年。衛州別駕周伯玉。日持念金剛經。公
私不易其心。一日忽見梵僧來。問曰。是何尊者。答曰。
吾是般若會上須菩提也。汝誦經數年。惜未斷肉。若
果至心求佛。非長齋不可。伯玉自此蔬食誦經。後預
事前知。至九十坐化(出金剛證果)。
唐任自信。嘉州人。貞元十五年。曾住湖南。常持金剛
經。過洞庭湖中。忽有異物如雲冐舟上。俄頃方散。舟
中遂失自信。不知所在。久之。乃凌波至云。至龍宮謁
王。命昇殿。念金剛經。贈珠寶數事。二僧相送出宮。一
僧憑附信。至南嶽觀音臺。付紹真師。云是汝和尚送
來。令轉金剛經。比至嶽見紹真。知附信和尚滅度。巳
五六年矣(出太平廣記)。
唐太常卿叚成式曰。貞元十七年。先君自荊入蜀。應
韋臯。南康王辟命。洎韋暮年。為劉闢讒搆。遂攝尉靈
池縣。韋尋薨。闢知留後。先君舊與不合。聞之。連夜離
縣。至城東門。闢尋有帖。不令諸縣官離縣。其夕陰風
昏黑。出郭二里。見火兩炬。夾道百步為導。初意縣吏
迎候。且怪其不前。高下遠近不差。將及縣郭方滅。及
問縣吏。尚未知府帖也。向先君念金剛經。巳五六年。
並無虗日。所見導火。乃經所著迹也。後闢逆節漸露。
詔袁公滋。為節度使。成式再從叔少從軍。知左營事。
懼及禍。與監軍定計。以蠟書通於袁。事發。悉為魚肉。
賊謂先君知其計。時先君。念經夜久。不覺困寐。門戶
悉閉。忽覺聞開戶而入。言不畏者三。若物投案。爆然
有聲。驚起之際。音猶在耳。顧視左右。吏僕皆睡。俾燭
四案。初無所見。向之門扄巳開闢矣。先君受持此經
十餘萬遍。徵應孔著。成式近觀歷代傳記。足徵感應。
又先命受持講解金剛靈驗三卷。日念書寫。猶希傳
照罔極。摭拾流通。以備闕佛事。號金剛鳩異。成式父。
諱文昌。心空朱氏曰。唐世豪傑之士。皆去而主法席。
葢當其時。內而妖牝貂雄。外則叛藩悍將。皆手懸富
貴。以鼻息籠天下士。士之無識者爭趨焉。顧可以笯
龍檻象乎。趙州臨濟諸人。皆具王侯將相才。而息心
皈佛。大機大用。煞活自由。無俟外學相助也。是以金
剛果報記載。自晉迄宋。惟唐最多。因上有太宗玄宗
之御注。大轉法輪。故朝野士庶。無不承風向道。雖以
傅奕昌黎堅排痛毀。如蚍撼大樹。無損分毫。叚太常。
文章識力。柱礎一時。據所舉夾道雙炬。自明自滅。門
扃忽啟。有言有聲。家庭之實見實聞。詎道聽而耳食
者哉。鳩異一書。誠般若金湯矣(出鳩異)。
唐憲宗元和八年。三月。河南節度使吳少陽。出巡各
郡。舟行間。遠視一驛夫。足不蹈地。問其姓名。對曰。小
人全信。為公差捉充驛夫。問何生理。答曰。夫婦賣酒
腐營生。素食三十餘年。每日持誦金剛經三卷。得閒
念佛。又曰。汝所看金剛經肯賣否。信曰。可。吳曰。每月
計銀一兩。三十餘年。共與汝三百六十兩何如。即取
銀與信。吳再視之。信登岸。足著地矣。至九年。閏月十
五日。吳病。被拘執。忽天降一金剛神。叱鬼曰。此人買
有般若經功。不得繩縛。既數終。任散行可也。鬼吏跪
曰。諾。吳醒。告妻子曰。我生不持齋。罪業甚大。舊年途
次。買全信經力。罪減一半。爾等亟宜奉持金剛。莫到
臨終時悔是遲也。更囑以延僧䖍誦。救我冥中之苦。
言訖而終(出金剛證果)。
唐強伯達。元和九年。家房州。世傳惡疾。二百年矣。伯
達纔冠。即患風癩。囑父兄曰。疾必不起。慮貽後患。父
兄裹糧。置之空山巖下。泣而去。絕食未幾。忽有僧過
傷之曰。汝可念金剛經內偈四句。或脫斯苦。伯達受
教。念不絕口。數日間忽見一虎至。伯達懼甚。但瞑目
至誠念偈。虎遍䑛其瘡。氷冷如傅藥。了無他苦。虎去
而瘡漸瘥矣。明旦僧復至。於山邊拾青草一握授之。
令就㵎水浸草洗瘡。伯達嗚咽拜謝。僧推其背去。去
後洗之。風癩如脫。歸見父兄親族。無不驚異。從此傳
染之疾遂止(出報應記)。
唐嚴司空綬。元和中。在江陵時。涔陽鎮將王沔。常持
金剛經。因歸州勘事回。至咤灘船破。五人同溺。沔入
水若有人授竹一竿。隨波出沒。三百餘里。至下牢鎮。
著岸不死。視手中物。乃受持金剛經也(出鳩異)。
唐吳可久。越人。元和十五年。可久居長安。奉摩尼教。
妻王氏。亦從之。歲餘。妻暴亡。經三載。見夢其夫曰。某
坐邪見為蛇。在皇子陂浮圖下。明旦當死。願請僧就
彼轉金剛經。脫免業報。可久夢中叱之。妻怒。唾其面
驚覺。面腫痛不可忍。妻復夢於夫之兄曰。可於園中。
取龍舌草搗傅之。兄寤取授其弟。立愈。詰旦兄弟。請
僧轉經。有大蛇從塔中出。舉首徧視。經終而斃。可久
舉家皈佛。誠奉此經。嗟夫。世亂則邪教繁興。今日之
長生無為涅槃等教。通國若狂從之。按可久妻王氏。
奉摩尼教而得蛇報。卒以正可治邪。轉誦金剛經。皈
依正等正覺。為解脫之門。亦可喚醒謬迷矣(出報應記)。
唐邢行立。陜州人。為商不識一字。長慶初。甞隨善友。
口授金剛經。一年始能背誦。偶販布帛三百貫。出同
州。過嶺。遇賊持刀追逼。棄箱篋。投嶺下深㵎中。忽見
金剛神。以手指行立。便覺身在水上。如履平地。行李
僅重五六十斤。賊舉之不能起。相視驚異。招行立扣
問。汝果有何法術。對曰。吾生平只䖍誦金剛經。出入
不離耳。賊發囊出經。五色光現。眾皆合掌悔過。盡捐
凶器。出錢百貫。請經持誦。誓不作賊。天下不識字人
讀經。每優於識字人。以其無雜想也。背誦經文。恒優
於看本誦經。以其能攝心也。佛門始進工夫。要在攝
心一處(出太平廣記)。
唐郭司空釗。離蜀之年。有百姓趙安。甞念金剛經。行
野外。見衣一樸。遺墓側。安以無主。遂持還。隣人告趙
盜物。捕送縣。縣怒安不承。以大關挾脛折三段。後令
杖脊。杖下輒折。令疑有他術問之。答云。惟念金剛經。
及申郭。郭亦異之。遂判放還。其妻云。某日聞經函中。
震裂數聲。懼不敢發。安馳視之。帶斷軸折。紙盡破裂
矣(出鳩異)。
唐倪勤。梓州人。以武略稱。太和五年。典涪州興教倉。
素持金剛經。倉有廳事面江。稱勝槩。勤設佛像。讀經
其中。六月九日。江水大漲。不至廳下。勤讀誦益䖍。洎
水退。周視數里。牆屋盡以淹沒傾壞。惟此廳與倉無
恙(出報應記)。
唐乾符中。兖州節度使崔尚書。法令嚴峻。一軍將衙
參不到。即令左右斬之。斬後顏色不變。眾咸驚異。是
夜三更歸家。妻子疑為鬼。軍將曰。初被斬時。如醉如
夢。不知痛苦。夜覺身倒街中。遂起還家耳。明旦入謝。
崔咤曰。爾有幻術耶。答云。素無幻術。但自少至今。讀
金剛經日三遍。昨日失曉。誦經過期。故悞衙參。崔問
記得斬時否。云初押出戟門外。便如醉夢。都不記憶。
崔又問經在何處。云在家中佛龕函內。急令人取到。
開函。經巳兩斷矣。崔大驚悔。慰諭再三。賜衣一襲。銀
書此經一百卷。誦讀供養。仍令於兖州延壽寺門外。
圖畵就戮之處。及斬經之像。以顯靈跡。軍將壽至一
百四歲(出太平廣記)。
唐甯勉。雲中人。少勇。善騎射。能力格猛獸。不用兵杖。
時北都守壯其勇。署為牙將。繼以兵四千。令守飛狐
城。值薊門帥驕悍。棄天子法。反書聞闕下。文宗詔北
都守攻其南。未至而薊門兵。夜襲飛狐。鉦鼓震地。城
中人心洶洶。咸求暫退。勉自度兵少。固不能折薊帥
之鋒。將聽父老之言。慮得罪天子。欲堅壁自守。又虞
一邑之人。盡屠賊手。深憂而䇿未決。忽有諜者告曰。
賊潰散矣。勉即登城瞭望。時月頗明。見賊眾馳走。顛
躓接踵。若有大軍追擊其後。勉大喜。不知救兵從何
處來。開門。縱士卒逐之。生擒數十人。得遺甲器械甚
多。先是勉好浮圖氏。甞閱佛書。喜誦金剛經。既敗薊
帥。擒叛黨鞫之。曰是夕望見城上。有大將四人。長二
丈餘。雄悍可畏。下城執劒驅殺。眾人驚怖走避。敢有
鬬心乎。勉悟四將。乃金剛神也。益自奇之。後官御史
中丞。為清塞副使(出宣室志)。
唐張政。邛州人。開成三年七月暴亡。初見四人來拘。
行半日。至大江甚廣。度深三尺許。細看皆膿血。便小
聲念金剛經。使者色變。入城見僧長八尺餘。罵使者
云。汝何得亂捉善人。使者驚拜。及引見王。僧上坐。告
曰。政係本家弟子。妄被拘來。王曰。待略勘問。僧色怒。
王即判放還。僧自領出城外。不復見所渡之水。僧曰。
吾是汝所宗和尚須菩提。始知持經之力。合掌叩禮。
僧曰。弟子合眼。以杖一擊。不覺失聲乃活。死巳三日。
唯心熱。故家人未就殮也(出報應記)。
唐房翥。生平崇信覺王。每日念佛持金剛經。一日暴
死。至冥司。主者謂曰。據案簿。君有般若功。且曾勸一
老人念佛。巳生淨土。君承此福力。亦合往生。翥曰。余
發願誦金剛萬卷。今尚未完。俟畢願往生可也。主云。
誦經滿願。固為好事。不如早生淨土為佳。知其志決。
遣吏送還(出金剛靈應)。
唐陳國竇公夫人盧氏。芮公寬姊。素信罪福。常誦金
剛經。未竟。忽頭痛。至夜愈甚。自念儻死。不得終卷矣。
力疾索燭。而火悉滅。忽見燭炬。漸升堂陛。直入臥內。
去地三尺許。無人執持。光明若晝。夫人驚喜。取經讀
誦。有頃。家人鑽燧得火。燭光即滅。自此病痊。日誦五
卷。一日芮公將死。謂夫人曰。吾姊誦經精恪。冥司記
注姓名。增遐壽矣。後年至九十。無疾終(出法苑珠林)。
唐永泰初。豐州烽子。其母常念金剛經。烽子暮出。為
党項縛入西蕃易馬。蕃將贊普。令穴肩骨貫皮索。以
馬數百蹄配之。經半歲馬息一倍。蕃將愛其了事。賞
以羊革數百。因轉近牙帳。令執纛左右。有剩肉餘酪。
輒與之。居半載。因與酪肉。悲泣不食。問之。云有老母。
頻夜夢見。贊普聞之悵然。夜召帳中語云。蕃法嚴。無
放還例。我與爾有力馬兩匹。於某道縱爾歸。無言我
也。烽子得馬極騁。俱乏死。晝潛夜走。數日。為剌傷足。
倒磧中。忽有風吹物過其前。攬之裹足。不復痛。走如
故。及豐州界。歸見其母。母悲且喜。曰自爾被掠。惟念
金剛經。以祈見爾。今果如誓。因取經拜之。縫斷亡數
幅矣。烽子因道磧中傷足事。母解。視所裹者。乃經也。
瘡亦尋愈。凡世間孝慈最能感格幽冥。烽子子母。更
益以金剛神力。故能使猛毒蕃漢。如贊普者。倐回惡
意。漸轉喜心。假馬縱歸。卒得母子重逢。異矣。然贊普
帳中數語。不滅子情。不壞國法。豈非宿因大有慧根
者乎(出鳩異)。
唐廖等觀。知善化縣時。有婆。每日誦金剛經於街市
乞食。夜則歸宿山阿。忽數日不見。羣鴉噪集於其止
處。人爭往視之。則懷金剛經傍巖而化。羣鴉銜土以
覆之。遂名鴉葬婆(出湖廣通志)。
唐何軫妻劉氏。年二十六歲。生一男三歲。一女方周
滿。夜夢入冥司。判云。來春三月命終。覺後憂泣。遂繪
佛斷葷。晝夜虔持金剛經。惟願得滿四十五歲。兒女
娶嫁。死亦目瞑。至三十八歲娶媳。及四十三歲嫁女。
至太和四年冬。恰滿四十五歲矣。劉悉捨衣資供佛。
遍告親戚。死期巳至。軫以魅語不信。至歲除日。劉自
請沙門受戒。沐浴更衣。跏趺一室。高誦金剛經畢。寂
然長逝。惟頂上熱氣灼手。軫依僧禮葬。塔在荊州北
郭。世人暫時發心學道。未幾又復退轉。究其因緣。有
三種累。無論男女僧俗。各為身口眷屬家計所累。忙
了一世。苦了一世。又因此三累。起了無量貪嗔癡。造
種種惡業。只是不悟。那知此臭皮囊。不由你作主。炎
天暑月。一箇健漢。夜間忽得急症而死。到天明。便看
聞不得。至於眷屬。誰能替代。眼光纔合。各不相識。隨
他受用家計。一毫也將不去。何不撥轉念頭。一心學
道。此善知識一字一血至言也。劉氏欲完婚嫁。持念
金剛。是為眷屬所累。非能頓空塵念者。但佛教中。最
重一信。故雖見未明了。亦生勝處(出荊州志)。
唐康仲戚。於元和十一年。別母往海東。數歲不歸。其
母唯一子。日久憶念。有僧化食。母具語之。僧曰。但持
金剛經。兒即回矣。母不識字。乞人寫經。乃鑿屋柱以
貯之。加漆其上。晨暮敬禮。一夕雷霆大震。拔此柱去。
月餘兒果還。携巨木至家。見母泣拜。母問之。仲戚曰。
海中遇風。舟破墜水。忽有雷震。投此木於波上。兒抱
浮至岸。得以再生。母驚曰。豈即吾藏經之柱乎。即破
柱得經。母子終身誦念。鑿柱供經。事奇。震木投波。報
奇。不識字老媼。勝於三心兩意。乾打閧者百倍(出報應記)。
唐楊氏。江淮人宋衎妻。衎應明經舉。元和初。至河陰
縣。因病廢業。為鹽鐵院書手。月錢兩千。娶氏為妻甚
賢。安居無事。年餘。有為米綱過三門者。請衎同去。通
管簿書。當月給錢八千文。衎以告妻。妻止之曰。三門
險惡。利不勝害。衎不納而往。果遇暴風。擊沒羣船。惟
衎入水。捫得粟藁一束。漸漂至岸。餘數十人皆不救。
因祝曰。吾命藁所賜也。誓存沒不捨。抱之疾行數里。
投宿於老嫗茶舍。具白其事。嫗憐之。為設粥。明旦於
屋南暴衣。解曬其藁。於中得一竹筒。開之。乃金剛經
也。愕然不解其故。嫗曰。自汝出門。汝妻蓬頭叩祝。求
人寫金剛經。持誦誠切。故能救汝。衎感泣告歸。嫗與
米二升。指東南一徑曰。此去二百里。後日可到家。後
二日果達河陰。見妻媿謝。妻問何以知之。衎盡述本
末。妻益驚異。衎乃出經。與妻涕泣頂禮。又問有記色
否。妻曰。寫時執筆者。悞羅漢羅字。維上脫四。遂詣護
國寺和尚請添。和尚年老眼昏。半字獨黑。十日來不
知所去。驗之悉如所說。越日往謝老嫗。其人及居。皆
不見。詰牧豎。曰此處水漲無涯。何人鬻茶。數歲後。鄭
相國絪。留守東都。召衎問前事。授其男武職。月給俸
五千。因求其經。至今為鄭氏所尊奉。岳州剌史丞相
弘農公。覩其事。遂敘之。合觀康母宋妻。一以禮拜為
奉持。一以寫念為拯救。經藏屋柱。母所為也。經入竹
筒。籍誰手乎。柱木投波上。賴有雷神。水門如奔馬。豈
客粟藁。自非設室授餐。步步接引。不死於溺。亦死於
饑矣(出楊媛徵驗)。
唐貞觀末。僧明度。慈濟為心。勤修淨業。日誦金剛般
若為課。有鴿巢於屋楹。乳抱二雛。度每以餘粥哺之。
復呪曰。乘吾經力。羽翼速成。雛忽學飛。墜地皆殞。度
憫畢。旬餘。夢二小兒曰。兒等本受卵生。蒙上人育
養。誦持迴向。今幸轉生人道。距此東十里間。某家是
也。度默誌之。約過歲餘。往其家詢視。果雙生二子。度
因呼為鴿兒。二子相視嘻笑。如熟識(出金剛靈應)。
唐永徽元年。釋明濬暴死。見二青衣引見冥王。問一
生何藝。𤀹答以但誦金剛經。王曰。善哉。若誦十萬遍。
明年必生淨土。弟子不見師也。乃放還。𤀹愈加精進。
至二年三月坐化。咸聞異香。經云。眾生愚鈍。觀不能
解。但令念聲相續。自得往生淨國。明師精進發異香
是也(出金剛證果)。
唐乾元年中。廣州僧䖍慧。自幼受持金剛經。無間寒
暑。後與十數人泛海。往南安都護府。風濤大作。舟人
覆沒。惟䖍慧在浪中。偶遇蓬蒿一叢。以手緊抱。隨浪
三日夜。得至岸。解視蒿中。則金剛經一卷也。䖍慧拜
持彌進。年至百三十歲。端坐告終。其經本自出香煙。
漸成五色雲氣。徐徐上昇天界。僧眾與太守官僚。遠
近老幼。咸見之(出金剛證果)。
唐三刀師者。俗姓張。名伯英。乾元中。為壽州健兒。性
至孝。以父在潁州。竊取官馬迎省。至淮陰。為邏者所
得。剌史崔昭。令押市曹處斬。劊手連斫三刀自折。剌
史問曰。汝有何術。答曰。年十五時。即齋食誦金剛經
者十餘年。以世亂從軍遂輟。昨罹不測。惟至心念誦
爾。遣人開函。經巳作三段。遂得釋罪。出家。時人號為
三刀和尚。經曰。我若向刀山。刀山自摧折。佛語了然。
而天性至孝。其種子也。若心作逆而口誦經。何異蒸
砂作飯(出廣異記)。
唐長慶初。荊州僧會宗。姓蔡。甞中蠱。體削骨存。發願
念金剛經以待盡。至五百遍。晝夢有人令開口。喉中
引出髮十餘莖。夜又夢吐大蚘。長一肘餘。病尋愈。荊
山僧行堅。見其事。姚萇河間王之癥瘕。乃六世餘殃。
悟達師之膝痬。為十代冤債。此謂定業。第患不得道
耳。得道則何定之有。故河間卒逢玄俗。悟達終遇諾
迦也。會宗之業。定否未可知。而能消垂危之蠱毒。信
道足勝魔矣(出鳩異)。
唐江陵般若院僧法正。日持金剛經三七遍。長慶初。
年六旬。得病卒。至冥司。王詰問。答以甞念金剛經。王
揖上殿。令登繡座。念經七遍。侍衛悉合掌。階下拷掠
論對。皆停息。聽誦畢。遣吏引還。王下階送云。上人更
得三十年在人間。勿廢讀誦。勉出生死。隨行數十里。
至一大坑。吏自後推之。若隕空焉。死巳七日。惟面不
冷。今享年八十餘矣。荊州僧常靖。親見其事(出鳩異)。
唐釋靈幽。在京大興善寺出家。長慶二年。暴亡。七日
未殯。自見二使者。引見冥王。敕問所作。以一生甞持
金剛經為對。王合掌賜坐。命幽朗誦一遍。地獄諸苦。
一時停息。誦畢。又問幽曰。經中尚少一章。師算合終。
今增壽十年。歸勸世人受持。真本在濠州鍾離寺石
碑上。幽還魂。具表奏聞。敕遣中使往濠州。碑上。無法
可說。是名說法後。增爾時慧命須菩提。至如來說非
眾生。是名眾生是也。補闕真言。與石碑真本。俱自冥
府傳授。世世眾生。有佛引其前。有閻羅鞭其後。始知
佛與閻羅。都是慈悲功德主(出巾馭乘續集)。
唐盧弁。有伯任湖城令。自東都赴省。夜宿邸中。夢見
黃衣吏攝入冥。將見判官。會有使至出迎。吏領往一
所。其屋上有石壁。下無梁柱。內置大磨十數部。傍有
婦女百餘人。磨恒自轉。牛頭卒。又擲婦人入孔。隨磨
而出。血肉淋漓。骨亦粉碎。號痛之聲。慘不忍聞。弁見
湖城伯母亦在其中。驚問此等受罪因何。伯母曰。坐
生前妬忌。死受此報。又痛求曰。汝素持金剛經。急為
我誦。或得減罪。弁因至誠念經。磨遂不轉。受罪者俱
獲少息。卒持又前向曰。何人來此誦經。轉法度厄。弁
對曰。欲救伯母。卒曰。急稟主者。判官仍遣黃衣吏。送
弁與伯母還陽。初弁唯小奴同行。見其死巳半日。驚
惶無措。甦後至湖城。入門。遇伯方禮懺諷經。伯母迎
執其手曰。不遇汝。骸骨巳入磨中矣。今得重生。大乘
與汝力也(出廣異記此則應入善男子)。
唐天寶間。張無是。居布政坊。暮歸門閉。蹲伏大橋下。
夜半忽數騎至橋。云一騎至布政坊。取張無是妻。及
同曲王叟。又一騎往某處取數人。無是聞之大驚。俄
取者至。云諸人盡得。唯無是妻誦金剛經。善神護之。
故不得。唱所得人名皆應。無是素識王叟聲。亦應。俄
鼓絕急歸。見妻猶端坐誦經。妻曰。吾恐汝犯夜。誦經
相待。忽聞南鄰哭聲。則王叟死矣。無是因以所見告
妻。夫婦大懼。遂發誓持長齋。日誦般若四十九遍。得
不死(出記聞此則應入善女人)。
金剛持驗紀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