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藏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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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結法。不生貪染。所以者何。行非梵行。生於梵
天尚能為礙。況證菩提。是故菩薩斷欲出家。修
行梵行者。能得菩提。舍利子。白佛。諸菩薩為要
當有父母妻子耶。佛言。或有菩薩具有妻子眷
屬而修菩薩行。或有菩薩無有妻子。從初發心
乃至成佛。常行梵行。不壞童真。或有菩薩方便
善巧。先現受用五妙欲境。後方厭捨勤修梵行
乃得菩提。舍利子。如工幻師。化作種種五欲。其
中受樂。於意云何。彼幻所作。為有實不。舍利子
言。不也。佛告舍利子。菩薩亦復如是。方便善巧。
為欲成熟諸有情故。示受五欲。而無實染。所以
者何。諸菩薩於五欲中。深生厭患。不為彼過之
所塗染。(崗字函第十卷)。
復次善現白佛。住正性定聚菩薩墮惡趣不。佛
告善現。此菩薩決定不墮諸惡趣中。復告善現。
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墮惡趣不。善現對
曰。不也。佛告善現。諸菩薩亦復如是。從初發心
修諸佛法。斷諸惡法。由此因緣。墮諸惡趣。或生
難地。或生邪見之家。無有是處。謂彼善法不得
現前。多起惡見。撥無妙行惡行及果。善現復白
佛言。若菩薩從初發心。成就善根。不生惡處。何
故如來每為眾說自本生事亦生惡趣。爾時善
根何在。佛告善現。諸菩薩不由穢業受惡趣身。
但為饒益諸有情類。願受彼身。是故不應引彼
為難。當知菩薩方便善巧。饒益有情。雖受種種
傍生之身。而不為傍生過失所染。雖作傍生身
時。非實傍生。不受彼苦。(岡字函第七卷)。
「 慈悲行欲超多劫
方便殺人越萬生」
寶積經云。佛告阿難。過去劫有梵志。名曰樹提。
於四十二億歲。在空林中。常行梵行。因入極樂
城。有一女人。見此梵志。儀容端正。即起欲心。執
梵志足。即時擗地。梵志告曰。姊何所求。女曰。我
求梵志。梵志言。姊。我不行欲。女曰。若不從我。我
今當死。爾時梵志如是思惟。此非我法。我於四
十二億歲淨修梵行。云何於今而當毀壞。彼時
梵志。強自頓枻。離七步巳生哀愍心。我雖犯戒
墮於惡道。我能堪忍地獄之苦。我今不忍見是
女人。受此苦惱以我致死。梵志復還喚言。姊起。
恣汝所欲。以此十二年共為家室。後復出家。具
四無量心。命終生梵天中。善男子。汝勿有疑。爾
時梵志即我身是。彼女人者今瞿夷是。我於爾
時。為彼女欲暫起悲心。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
苦。善男子。汝如是觀。若餘眾生由愛欲故。墮於
地獄。行方便菩薩由生梵天。是名菩薩行於方
便。(文字函第六卷)。
復次然燈佛時。有五百賈人。入海採寶。內一惡
人。善知兵法。恒為寇盜。欲殺諸人。謀取其寶。還
閻浮提。爾時有人。名曰大悲。眾中導師。夜夢神
報。此有惡人。起不善心。殺五百眾。取其財寶。此
五百人。皆不退轉菩薩。惡人殺者。墮在地獄。汝
為導師。可作方便。令彼惡人。不墮地獄。彼五百
菩薩亦復可得全其身命。爾時大悲。如是思惟。
更無方便。惟有除此一惡人者。乃可令此五百
人得全身命。我若說時。此五百人當生惡心。殺
此惡人。彼諸人等。皆墮惡道。大悲思惟。我今當
自殺之。雖百千劫墮惡道中。受地獄苦。我能忍
之。爾時大悲生哀愍心。作是方便。吾護五百人
故。害此惡人。即以𥎞矛刺殺。令諸商人。安隱得
還。善男子。導師則我是。五百賈人。則賢劫中五
百菩薩。當此劫中。得證菩提。我行方便故。即得
超越百千劫生死之難。(文字函第八卷)。
「 斷命雖重能除惡
如醫加苦病方寧」
攝大乘論釋曰。有人必應。作無間等惡業。菩薩
了知其心。無別方便。令離此惡。唯有斷命。為善
方便。能使不作此惡。若不捨命。決行此業。墮極
難處。長時受苦。菩薩念言。若我行此殺業。必墮
地獄。願我為彼受此苦報。當令彼人。於現在世。
受少輕苦。於未來世。久受大樂。譬如良醫。治有
病者。先加輕苦。後除重疾。菩薩所行。亦復如是。
因此生長無量福德。疾證菩提。(與字函第四卷)。
毗婆沙云。王子白佛言。佛有所說能令他瞋不。
佛答。是事不定。佛或憐憫心故。令他人瞋。得種
善緣。如乳母以曲指鉤出小兒口中惡物。雖傷
無患。(資字函第十卷)。
「 ○化盜聽者斷命根
○警毀法者令自出」
涅槃經云。佛告迦葉。我於眾生。實作子想。如羅
㬋羅。迦葉復白佛言。世尊。昔十五日。僧布薩時。
曾於受具清淨眾中。有一童子。不善修習身口
意業。在屏𢉝處。盜聽說戒。密跡力士。承佛神力。
以金剛杵。碎之如塵。世尊。是金剛神。極成暴惡。
乃能斷是童子命根。云何如來視諸眾生。同於
子想。佛告迦葉。是童子者。即是化人。非真實也。
為欲驅遣破戒毀法令出眾故。金剛亦化耳。(邇字
函第三卷)。
「 化端正女以忽死
令貪染者而厭離」
寶雲經。云何菩薩回轉毒塵。菩薩見諸眾生。深
著貪欲。方便化作女色。形容端正。眾生見巳。而
生貪著。於所眠息愛樂之時。忽然而死。一念之
頃。即成臭爛。見即怖畏大生厭離。如是菩薩。善
解回轉毒塵方便。(木字函第二卷)。
「 ○入彼外道與同流
○化他邪見令歸正」
寶雲經。降伏一切障礙。菩薩白佛。云何菩薩善
解回轉外道方便。菩薩於外道中。化作道士。梵
志尼楗。就學經法。精進勇猛。細密威儀勝彼外
道。反作他師。可尊可重。知其信巳。方貶其道。示
其過失。仁者。汝所學道。非為清淨。非為離欲。不
能滅障。從其邪道而回轉巳。以佛正法而安立
之。如是菩薩善解回轉外道方便。(木字函第二卷)。
「 隨順一切世間緣
而行一切出世法」
華嚴經云。此菩薩得三昧智力。以大方便。雖示
生死。而恒住涅槃。雖眷屬圍遶。而常樂遠離。雖
以願力三界受生。而不為世法所染。雖常寂滅。
以方便力。而還熾然。雖然不燒。雖隨順佛智。而
示入聲聞辟支佛地。雖得佛境界藏。而示住魔
境界。雖超魔道。而現行魔法。雖示同外道行。而
不捨佛法。雖隨順世間。而常行出世間法。(愛字函第七卷)。
「 ○諦觀吾佛示報業
○俯作兒孫方便因」
寶積經云。昔舍衛城有二十人。皆是最後邊身。
更有怨家二十人思惟。我當作為親友。而至其
舍。奪其命根。爾時如來。為調伏是四十人故。於
大眾中。告目連言。今此地中。出佉違羅剌。欲剌
吾足。此剌即長一肘。目連白佛。我取此剌擲他
方界。佛告目連。非汝所能。目連即以神力拔之。
大千世界。皆大震動。隨剌而舉。爾時如來上四
王天。彼剌亦隨佛去。復上三十三天。乃至梵天。
亦復如是。如來還閻浮提本所坐處。剌亦逐還
豎向如來。如來即捉此剌。右腳踏之。天地震動。
阿難白佛。昔作何業。得如是報。佛言。我過去世。
入大海中。持𥎞剌人。斷其命根。今招此報。彼時
二十怨賊。欲害二十人者。作是思惟。如來法王。
尚不免報。況我等輩。即從坐起。向佛悔過。時佛
為說作業因緣。即得正解。是故如來金剛之身。
無能壞者。示佉違羅剌。是名方便力也。
如來
入城乞食。空缽而出。善男子。如來無有業障。爾
時矜愍當來比丘無福德者。乞食不得。當作是
念。佛大福德持缽尚空。何況我等善根微薄。不
應以乞食不得。而生憂惱。善男子。惡魔等。不能
障如來食也。
何因緣故。旃遮婆羅門女。以木
杅繫腹。誹謗如來。而作是言。由沙門瞿曇。令我
妊身。應當與我飲食。善男子。如來於此事中都
無業障。若有業障。我能擲此女置恒河沙世界
之外。如來以方便力故。現此業障。何以故。當來
之世。有諸比丘。於我法中。出家學道。尒時或為
他人所謗。心生慚愧。捨戒還俗。彼諸比丘。若被
謗巳。當念如來尚被誹謗。而況我等。則除慚愧
修習梵行。(文字函第八卷)。
大乘十法經云。淨無垢妙淨寶月王光菩薩白
佛。云何告阿難言。吾患背痛。佛答。吾愍後世眾
生。故說此言。佛金剛身尚患背痛。況其餘者。
云何目連。往耆婆醫王所取藥。亦為後世故。見
法者尚妄。何況凡夫。
云何如來。共諸外道。諍
其伎者。亦為後世。如來尚有怨家。況於我等。然
彼愚癡眾生。實說如來有怨家等。轉輪聖王。微
善根故。尚無諸怨。況如來成就諸功德藏。
云
何取提婆達多。是善知識。復是如來久遠親近。
是怨家者。善男子。若無提婆達多善知識者。不
顯如來諸佛功德。若提婆達多承王教巳。於大
眾中。放象堪害如來。而如來力善令降伏。無量
人眾。見象伏巳。生希有心即歸依三寶。是名提
婆達多善知識之相。(服字函)。
「 雖施不置於善處
非為方便之法門」
深密經云。何等名為非方便行。若諸菩薩。以波
羅密饒益眾生時。伹以財施便為喜足。而不令
其出不善處。安置善處。如是名為非方便行。何
以故。一切有為行苦。攝取眾生。不可為樂。若置
眾生在於第一上善法中。究竟樂處。名為攝處
與大利益。(此字函第四卷)。
「 普賢願海難思議
救脫誓心曷測量」
(願)。
華嚴行願品云。普賢告諸菩薩。及善財言。如來
功德。假使十方諸佛。經不可說佛剎微塵數劫
相續。演說不可窮盡。若欲成就此功德門。應修
十種廣大行願。
○一願常修禮敬者。盡法界虛
空界。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我以普賢行願力故。
深心信解。如對目前。悉以清淨身語意業。現不
可說身。一一身遍禮不可說佛。
○二願常修稱
讚者。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我以
勝解現前知見。各以出過辯才天女微妙舌根。
一一舌根。出無量音聲海。一一音聲。出一切言
辭海。稱讚諸佛諸功德海。窮未來際。相續不斷。
○三願廣修供養者。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
一切諸佛。我以信解現前知見。悉以香雲華雲
鬘雲。衣雲幢幡雲。音樂雲。種種上妙諸供養雲。
一一量如須彌山王。燃種種燈油如大海水。諸
供養中法供養最。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
養。不捨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如前供
養。比法供養。筭數譬喻所不能及。何以故。如是
修行是真供養故。
四願懺除業障者。念自無
始劫中。由貪瞋癡。發身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
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我
今悉以清淨三業。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
佛菩薩眾前。誠心懺悔。後不復造。恒住淨戒。
五願隨喜功德者。盡虛空遍法界。三世諸佛。從
初發心。所修福聚。圓滿菩提。至般涅槃。分布舍
利。所有善根。乃至一切菩薩。一切二乘。有學無
學。所有功德。及十方界六趣四生。所有功德。乃
至一塵。我皆隨喜。
○六願請轉法輪者。盡虛空
遍法界。十方三世。一切剎中。佛成正覺。我悉慇
勤請轉法輪。
○七願請佛住世者。盡虛空遍法
界。諸佛菩薩。大善知識。二乘聖人。將欲入滅。我
悉勸請莫般涅槃。
○八願常隨佛學者。如此娑
婆毗盧遮那如來。從初發心。種種修行。至成菩
提。或處菩薩聲聞。或處天龍八部種種眾會。以
圓滿音。成熟眾生。至般涅槃。我皆隨學。盡法界。
虛空界。一切如來。我亦如是念念隨學。
○九願
恒順眾生者。盡法界虛空界。十方剎海。四生六
道。我皆於彼隨順而轉。於失道者。示其正路。在
冥闇者。為作光明。於貧窮者。令得伏藏。種種承
事供養。如敬父母師長。若眾生歡喜。則諸佛歡
喜。何以故。佛以悲心為體。因於眾生而起大悲。
因於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是故
菩提屬於眾生。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成道。
應如是解。於諸眾生心平等故。
○十願普皆回
向者。從初禮拜。乃至隨順。皆悉回向盡法界。虛
空界。一切眾生。願令安樂。惡業不成。善根成就。
若因積惡所感苦果。我皆代受。令彼解脫。究竟
菩提。如是所修十願。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
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十願。無有窮盡。念念相
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若諸菩薩。於
此十願隨順趣入。則能成熟一切眾生。則能隨
順阿耨菩提。則能成滿普賢願海。復次。持誦者。
滅五無間業。福聚無邊。善神守護。臨命終時。親
屬財寶。一切威勢。無復相隨。唯此願王。不相捨
離。引導其前。往生極樂。如是功德。除佛世尊。餘
無知者。莫生疑念。應當諦受。(臣字函)。
七佛神咒經云。救脫菩薩發四弘誓。不與聲聞
辟支佛共。一者。願使我心。猶如大地。一切草木。
聚林萌芽。因之增長。地無憎愛。二者。願使我心
猶如橋船。運度眾生。無有疲厭。三者。願使我心
猶如大海。容受一切。百川眾流。投之不溢。四者。
願使我心猶如虛空。包容萬物。猶如法性(羔字函第
四卷)。
「 深信力堅莫能摧
真實智明無不矚」
(力度
智度)。
華嚴經云。具深心力。無有雜染故。具深信力。無
能摧伏故。具大悲力。不生疲厭故。具大慈力。所
行平等故。具總持力。能以方便持一切義故。具
辯才力。令一切眾生歡喜滿足故。具波羅蜜力。
莊嚴大乘故。具大願力。永不斷絕故。具神通力。
出生無量故。具加持力。令信解領受故。是則能
盡力波羅蜜。
○復次知貪欲行者。知瞋恚行者。
知愚癡行者。知等分行者。知修學地行者。一念
中知無邊眾生行。知無邊眾生心。知一切法真
實。知一切如來力。普悟法界門。是則能淨智波
羅蜜。(平字函第八卷)。
「 ○復論四度之施設
○對治十地以熏修」
攝大乘論下云。十地中別修十種波羅蜜。於前
六地。所修六者。如先巳說。後四地中。所修四者。
一方便波羅蜜。謂以前六波羅蜜。所集善根。共
諸有情回求無上正等菩提故。二願波羅蜜。謂
發種種大願引攝當來波羅蜜。殊勝眾緣故。三
力波羅蜜。謂由思擇修習二力。令前六波羅蜜
無間現行故。四智波羅蜜。謂由前六波羅蜜。成
立妙智。受用法樂。成熟有情故。(嚴字函)。
「 休隨十度生差異
但於一念打圓成」
華嚴經云。菩薩為求佛智。施與眾生。是名檀波
羅蜜。滅諸煩惱。是名尸羅波羅蜜。慈悲為首。不
損眾生。是名羼提波羅蜜。求勝善法。無有厭足。
是名毗梨耶波羅蜜。一切智道。常現在前。未嘗
散亂。是名禪波羅蜜。能忍諸法無生無滅。是名
般若波羅蜜。能出生無量智。是名方便波羅蜜。
能求上上勝智。是名願波羅蜜。一切異論。及諸
魔眾。無能沮壞。是名力波羅蜜。如實了知一切
法。是名智波羅蜜。此十波羅蜜。菩薩於念念中。
皆得具足。(愛字函第七卷)。
「 隨喜善根功最勝
回向菩提果更深」
諸經要集偈云。
「 若有貧窮人。無財可布施。見他修施時。而生隨喜心。隨喜之福報。與施等無異。」
(對字函第十一卷)。
智度論云。有人行施。菩薩但以隨喜心過於求
二乘人上。何況自行。問曰。菩薩云何以隨喜心。
過二乘人以財施上。答曰。二乘行是布施。菩薩
見之一心隨喜。讚言善哉。以此隨喜福德回向
菩提。為度一切眾生故。得無量佛法故。以二種
功德過求二乘人所行布施上。
復次。二乘勤
作功德疲勞。菩薩默然隨喜。以智福力。過於其
上。譬如工匠。伹以智心指授而去。執斤斧者。疲
苦終日。計工受賞。匠者三倍。又如征伐。鬥者致
死。主將受功。問曰。若隨喜心勝於布施持戒者。
何以伹說菩薩隨喜勝。答曰。凡夫人煩惱覆心。
吾我未斷著世間樂。云何能勝二乘。(建字函第八卷)。
般若經云。彌勒問善現言。菩薩若念諸佛。及弟
子眾。所有功德。并人天等。所種善根。如是合集。
現前發起隨喜之心。比餘善根為最為勝。復以
如是隨喜善根。與諸有情。同共回向菩提。是菩
薩不墮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善現答言。若菩
薩於所念佛。及弟子眾。所有功德。不起佛及弟
子功德之想。於人天等。所種善根。不起人天等
想。於所發起隨喜回向菩提之心。亦復不起回
向之想。是菩薩所起隨喜無想等顛倒。若以如
是隨喜心。念一切佛等功德。正知此心盡滅離
變。非能隨喜。正知彼法。其性亦然。非所隨喜。又
正了達能回向心。法性亦爾。非能回向。及正了
達所回向法。其性亦爾。非所回向。若有能依如
是隨喜回向。是正非邪。何以故。一切法自性皆
空。空中都無能所隨喜回向法故。復次若於其
中。起有所得。取相分別隨喜回向。譬如美食。而
雜毒藥。雖初適意。而後受苦。應作是念。如諸如
來以無上智達諸功德。如是體如是相。如是法
而可隨喜。我亦如是隨喜回向。不雜眾毒。終至
甘露菩提。(寒字函第十卷)。
「 罄將我巳一毫利
普及冤親一切人」
華嚴經云。菩薩行六波羅蜜時。願普饒益一切
眾生。皆使清淨。至於究竟永離苦趣。如是回向。
於非親友與親友等。何以故。菩薩入一切法平
等性故。設有眾生。於菩薩所。起怨害心。慈眼視
之。終無恚怒。譬如大海。一切眾毒。不能變壞。菩
薩不但為一眾生。一佛一法故。起願回向。普為
救護一切眾生。供養一切諸佛。解了一切佛法
故。發起大願。修諸善根。回向菩提。(章字函第三卷)。
「 雖則善根元一體
良由回向有千差」
譬喻王經上。佛告舍利弗。譬如劫波娑縷。同一
樹生。於中一人。善作細衣。價直百千。一人欲作
僕使麤衣。織師報言。劫波娑縷價直百千。何作
麤衣。彼人不納織師善語。但作僕衣。舍利弗。雖
同一善。或有攀緣聲聞。或有回向菩提。亦復如
是。(發字函)。
** 造像品
「 佛升忉利安居久
王慕尊顏刻像初」
造像功德經上。帝釋請佛。昇忉利天。度夏三月。
為母摩耶說法。不言而去。爾時優填王。常懷渴
仰。而不得見。敕彼國內巧匠之人。造佛形像。禮
拜供養。毗首羯磨天。化為匠者。即白王言。但我
工巧世中為上。王即選擇香木。肩自荷負。持與
天匠。操斧斫木。其聲上徹三十三天。至佛會所。
以佛神力。聲所及處。眾生聞者。罪垢煩惱皆得
消除。爾時如來種種歎王功德。遙授菩提之記。
帝釋白佛。今在人間。有人曾曩生作佛像不。佛
言。諸有曾經作佛像者。皆於過去巳得解脫。在
天眾中。尚復無有。況於餘處。(悲字函)。
入法華偈云。
「 或以七寶成
鋀鉐赤白銅
白鑞及鈆錫
鐵木及與泥
或膠漆嚴飾
彩畫作佛像
自作若使人
皆巳成佛道
乃至童子戲
若草木及筆
或以指爪甲
而畫作佛像
如是諸人等
漸漸積功德
具足大悲心
皆巳成佛道」
(竹字函第一卷)。
觀佛三昧經云。佛昇忉利天上既久。時優填王
不勝戀慕。鑄金為像。聞佛當下。以象載之。仰候
世尊。猶如生佛。乃遙見佛。足步虛空蹈雙蓮華。
放大光明。佛語像言。汝於來世。大作佛事。吾滅
度後我諸弟子。付囑於汝。若有眾生。造立形像。
種種供養。是人後世。必得念佛清淨三昧。佛告
阿難。持我語遍告弟子。我滅度後。造佛形像。及
畫佛跡。令人見之。心生歡喜。能滅恒河沙劫生
死之罪。(靈字函第七卷)。
「 若造若修之妙利
乃天乃佛之良因」
造像功德經上。有人能於我法未滅盡。來。造佛
像者。於彌勒初會。皆得解脫。當知此為三十二
相之因。能令成佛。(悲字函)。
優填王經云。王白佛言。作佛形像。當得何福。佛
告王言。此人世世生生不墮惡道。天上人中。受
福快樂。身體金色。面貌端正。人所愛敬。若生人
中。常生帝王大臣長者。賢善家子。豪尊富貴。若
作帝王。王中特尊。若作天主。天中最勝。過無數
劫。當得成佛。(對字函第八卷)。
華嚴經云。普救眾生妙德夜神。於因地時。為妙
眼女。普賢勸修故壞佛像。而復彩畫。以寶莊嚴。
發菩提心。由普賢善知識故。從是以來。不墮惡
趣。常生天人王種族中。眾相圓滿。常見諸佛。親
近普賢。開悟成熟。(首字函第十卷)。
造像功德經上云。憍梵波提。昔為牛身。追求水
草。右遶精舍。因見尊容。發歡喜心。乘茲福故。今
得解脫。(悲字函)。
「 相不端嚴應有罪
盜將供養且無愆」
諸經要集云。若像師。造像不具相者。五百萬世
中。諸根不具。第一用心。為上妙果。(對字函第八卷)。
又云。盜佛像者。並為淨心供養。自念云。彼亦弟
子。我亦弟子。如是之人。雖不語取供養皆不犯
(此謂施主情通者不犯。局者犯重也)。○(字函)。
「 匠者不應逆取直
佛檀安可互他為」
佛在金棺敬福經云。像主莫論道。雇經像之匠。
莫云客作。造佛布施。二人獲福。不可度量。受吾
約敕。是佛真子。問。工匠之法作經像得物。合取
直不。佛言。不得取價直。如賣父母。取財者。逆過
三千。真是天魔。急離吾佛法。非我眷屬。飲酒食
五辛之徒。不依聖教。雖造經像數如塵沙。其福
甚少。劫燒之時。不入龍宮。勞而少功。不敬之罪。
死入地獄。主匠無益。諸天不祐。不如不造。直心
禮拜。得福無量。
又罪福決疑經云。僧尼白衣。或自捨財。及勸化
物。擬佛受用經營。人將此物造作鳥獸。安形像
前安佛槃上者。計損滿五錢。直犯逆罪。究竟不
還。一劫墮阿鼻地獄。贖香油燈供養者無犯。佛
不求利。無人堪消。(對字函第八卷)。
「 曾有造像心既誠
立報使人目所擊」
法苑云。魏天平中。定州孫敬德。造觀音像。常加
禮事。後為劫賊所加。不勝考掠。遂妄承罪。將斷
死刑。夢一沙門。令誦救生觀世音經千遍得脫。
有司執縛向市。且行且誦。臨刑滿千。刀斫自折。
以為三段。皮肉不損。凡經三換。刀折如初。官吏
驚異。具奏免死。敬德放還。見像項上。有三刀痕。
通感如此。(稿字函第七卷)。
又隋時。凝觀寺僧法慶。開皇三年。造釋迦立像
一軀。高一丈六尺。工猶未畢。慶身遂卒。其日有
僧大智。死經三日而穌。云。閻王前。見法慶。少間
像至。王遽下階作禮。像謂王曰。法慶造我未畢。
柰何令死。左右答曰。法慶命未合終。而食料巳
盡。王曰。可給荷葉。令終其福業也。須臾法慶還
活。所說亦同。常食荷葉。以為隹味。餘食不下。像
成之後數年乃卒。(稿字函第四卷)。
「 擬盜像珠身漸聳
退求佛愍首還低」
西域記云。僧伽羅國精舍。有金像。而肉䯻以貴
寶飾焉。後有盜者。遂欲取寶。像漸高遠。盜既不
果。退而歎曰。如來昔修菩薩行。起廣大心。發弘
誓願。上自身命。下至國城。悲憫眾生。周給一切。
今者如何遺像吝寶不明昔行。像乃俯首。而授
寶焉。盜者敗露。擒以白王。問所從得。盜者曰。佛
自與我。我非盜也。王以為不誠。命使觀驗。像猶
俯首。王念聖靈。不罪其人。再贖珠寶置於像頂。
俯首至今。(疑字函第一卷)。
「 真儀在壁人何許
黃櫱呼名渠便知」
傳燈云。裴相國。名休。入寺燒香。因觀壁畫。乃問。
真儀可觀。高僧何在。僧皆無對。裴曰。此間有禪
人不。曰。有一運師。後住黃蘖。請相見曰。休有一
問。請下一語。師曰。請相公問。裴舉前話。師震聲
曰。裴休。裴應諾。師曰。在甚麼處。裴當下知旨。(振字
函第二卷)。
「 因燒木佛遭訶責
既無舍利又何妨」
又云。丹霞禪師。宿慧林寺。大寒。乃取木佛焚之。
院主訶責。師曰。我燒取舍利。主曰。木頭何有。師
曰。既無舍利。再燒兩尊。後院主眉鬚墮落。
「 未審魔徒何識見
也云色像不堪崇」
楞嚴經云。有一種陰魔。起我慢者。不禮塔廟。摧
毀經像。謂檀越言。此是金銅。或是土木。經是樹
葉。或是疊花。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卻崇土木。實
為顛倒。疑誤眾生。從其毀碎。入無間獄。(染字函第九卷)。
「 有無活語千機變
莫把死蛇一樣看」
統要云。智藏禪師。因張拙秀才問。山河大地。是
有是無。三世諸佛。是有是無。師皆曰有。張云。錯。
師云。先輩參見什麼人來。張云。曾參百丈。凡有
問詰。皆云無。師云。先輩有甚血屬。曰。有一山妻。
兩箇癡頑。又問。百丈有甚血屬。云。百丈古佛。和
尚莫謗渠好。師云。待先輩得似百丈時。一切皆
無。張俛首而巳。(第三卷)。
○(丹霞燒佛。陰魔斥像。其事雖同。所見甚異。須是
人人丹霞方許燒佛。箇箇百丈方許道無。其或未然。入地獄如箭)。
「 沐浴如來功德相
普願眾生清淨身」
浴像經云。問。於浴像云何。佛言。應以牛頭旃檀
紫檀。多摩羅香松芎藭。白檀鬱金。龍腦沉香。麝
香丁香。隨所得者。以為湯水。置淨器中。先作方
壇。敷妙床座。於上置佛。香水次第浴巳。復以淨
水淋洗。其浴像者。各取少許浴像之水。置自頭
上。燒香供養像。初下水之時。應誦以偈。
「 我今灌
沐諸如來。淨智莊嚴功德聚。五濁眾生令離垢。願證如來淨法身。」
燒香之時。當誦斯偈。
「 戒定慧解知見香。遍十方剎常芬馥。願此香雲亦如是。無量無邊作佛事。亦願三塗苦輪息。悉令除熱得清涼。皆發無上菩提心。永出愛河登彼岸。」
(女字
函第八卷)。
「 這箇任從與麼浴
那箇還能可浴麼」
統要云。遵布衲浴佛次。藥山問。汝祗浴得這箇。
還浴得那箇麼。遵云。把將那箇來。藥休去。(第七卷)。
「 育王作塔功非淺
眾生奉此福無涯」
阿育王經云。八國共分舍利。阿闍世王。得八萬
四千。以金函盛。作百歲燈。藏恒河中。後阿育王。
得其國土。因於妒嫉殺八萬四千宮人。阿育王
後於城外。造立地獄。治諸罪人。於是消散。比丘
化王。王即信悟。問比丘言。殺八萬四千宮人。罪
可得贖不。道人言。各為人起一塔。下著舍利。當
得脫罪耳。王即尋覓舍利。見燈尚明。舍利既出。
燈亦盡滅。王怪而問。蓮華比丘云。阿闍世王裁
量燈油。至取舍利乃滅。又問道人。何處起塔。道
人曰。即以神力。左手掩日光。作八萬四千道。散
照閻浮提。所照之處。皆可起塔。作八萬四千金
銀琉璃頗梨篋。盛佛舍利。又作八萬四千寶瓶。
復盛此篋。又作無量百千幡幢繖蓋供養之具。
敕諸鬼神。於閻浮提。城邑聚落。滿一億家者。立
塔一座。時有上座。名曰耶舍。王詣白言。我欲一
日之中。立八萬四千塔。遍閻浮提。上座。答言。善
哉。剋十五日。食時一時起畢。
十二因緣經云。有八人得起塔。一如來。二菩薩。
三緣覺。四羅漢。五阿那含。六斯阤含。七須阤洹。
八輪王。若輪王以下起塔。安一露盤。即不得禮。
非聖塔故。初果二露盤。至如來。八露盤。巳上並
是佛塔。安塔有其三意。一表人勝。二令他信。三
為報恩。若是凡夫比丘有德望者。亦得起塔。餘
者不合。(隸字函第七卷)。
浴像經云。清淨慧菩薩白佛。若佛在世親近供
養。及滅度後。供養舍利。此二種人。功德等不。世
尊答曰。佛清淨身。能以香華幡蓋香水沐浴。飲
食鼓樂歌詠如來。以此功德回向。一切種智。所
得功德無量無邊。乃至成就菩提。滅度之後。造
佛形像。如大麥等。造塔如菴羅果。表剎如針。蓋
如浮萍。持佛舍利如芥子大。安置其中。所得功
德。如我在世。等無差別。得十五種功德。一得清
淨念心。二得順法心。三得慚愧心。四得見如來。
五發淨信心。六能持正法。七如說修行。八得親
諸佛。九諸佛國土隨喜受用。十生大姓家。人所
敬重。十一纔生人中得念佛心。十二魔不能亂。
十三能護正法。十四諸佛覆護。十五成就法身。
(女字函第八卷)。
「 造塔復壞大魚報
故塔還修天子榮」
譬喻經云。昔有沙門。其家大富。造作塔寺。以旃
檀為柱。七寶為剎。未成之頃。有五百沙門。從遠
方來。而國內有五百賢者。各各捨與袈裟被服。
寺主沙門言。我之功德積若須彌。而國人不助。
但賤近貴遠。便以火燒寺塔。後入地獄畜生。各
九十劫。復作大魚。身長四十萬里。眼如日月。牙
長二萬里。白似雪山。舌廣四萬里。赤似火山。目
廣五萬里。時有五百人。入海採寶。正是先身給
五百沙門衣者。因緣宿對。其魚張口飲水。舫即
從流甚疾。皆大恐怖。稱南無佛。魚聞其音。合口
而聽。水住不流。魚乃淚出。不聞此音。其來甚久。
不食命終。浮尸著岸。神生法家。墮地能語。便識
夙命。年滿八歲。得羅漢道。還詣海邊。見其故身。
積骨如山。坐燒塔寺。百八十劫。在惡道中。
出曜經云。迦葉佛泥洹闍維之後。以佛舍利起
七寶塔。經歷數世。後自凋壞。無補治者。瓶沙因
地為上首。告眾人曰。佛世難遇。人身難得。雖得
為人。或墮邊地。生邪見家。我等叨幸。何貪俗樂。
率九萬三千人。共治故塔。乃同發願。不墮三塗
及八難處。共生人天。見釋迦文。初會說法皆得
度脫。命終生天經歷數世。釋迦出興。九萬三千
人生摩竭國。瓶沙作王。果符前願。(巳上虛字函第六卷)。
「 因竊塔花瘡遽作
復償牛首體還安」
百緣經云。拘樓孫佛時。有長者子。好色。見一婬
女。心生耽著。無財可與。遂至塔中。盜花與之。乃
共夜宿。曉見身體。遽發惡瘡。痛不可言。喚醫療
治。云。須牛頭旃檀。用塗瘡上。可得除愈。時長者
子即賣家宅。計得金錢滿六十萬。買香六兩。擬
用塗瘡。心自思惟。即語醫言。我今所患乃是心
病。即時所買牛頭旃檀。擣以為末。入其塔中。發
誓願言。如來往昔修諸苦行。誓度眾生。隨其厄
難。唯願慈悲。除我此患。作是誓巳。用香塗塔。以
償花價。求哀懺悔。瘡尋得瘥。毛孔香氣。緣此功
德。不墮惡道。生天人中。隨其行處蓮華承足。身
諸毛孔。常有香氣。後悟無常。成辟支佛。(隸字函第八卷)。
「 無縫塔樣分明舉
不透玄關蹉過來」
傳燈云。南陽忠國師。化緣將畢。乃辭代宗。宗曰。
師滅度後。弟子將何所記。師曰。告檀越造取一
無縫塔。曰。就師請樣。師良久曰。會麼。曰。不會。師
曰。貧道去後。有侍者應真。卻知此事。後詔應真
入內。舉問前語。真良久曰。聖上會麼。曰。不會。真
述偈曰。
「 湘之南潭之北。中有黃金充一國。無影樹下合同船。琉璃殿上無知識。」
(振字函第五卷)。
** 事親品
「 荷檐父母難酬德
敬事天龍曷若親」
父母恩難報經云。父母於子。有大增益。乳哺長
養隨時將育。四大得成(記胎品見其詳)。設若右肩負父。
左肩負母。經歷千年。正使便利背上。未足報父
母恩。(學字函第六卷)。
四十二章經云。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親。
二親最神也。(辭字函第七卷)。
彌勒勸孝偈(六言)。
「 堂上有佛二尊。懊惱世人不識。不用金彩粧成。非是檀香雕刻。只看現世爺娘。便是釋迦彌勒。若能供養得他。何用別作功德。不因父母所生。且道你身何得。母娘十月懷擔。多少辛勤勞役。及其坐草之時。性命懸絲危厄。須臾子母相見。慚愧冤家解釋。不論是女是男。明月寶珠憐惜。何期長大成人。全無孝義禮節。問著瞋眼努睛。應對如同抵敵。父母彈指嗟呼。
惆悵雙雙淚滴。君還如此為人。休問前程消息。我見不孝之人。虛空雷公霹靂。折罰現世貧窮。伶俜不度朝夕。勸君省定晨昏。竭力和顏悅色。若要鳳髓龍肝。也著為他求覓。有無款曲披陳。不可言前阻逆。在生甘旨無虧。死後不須追憶。君能如是用心。天地龍神佑翼。若不富有起家。定須高官顯職。」
「 奉養甘旨未為孝
能勉修心乃報恩」
孝子經云。佛言。子之養親。甘露百味。以恣其口。
天樂眾音。以娛其耳。名衣上服。光耀其體。兩肩
荷負。周流四海。唯孝之大。莫尚于茲。世尊曰。未
為孝矣。若親頑闇。不奉三尊。凶虐殘戾。濫竊非
物。情染外色。偽詞非道。耽醉荒亂。違背正真。凶
孽若此。子當極諫。以啟悟之。心崇正道。奉佛五
戒。仁懼不殺。清讓不盜。真潔不婬。守信不欺。孝
順不醉。於是二親。處世常安。壽終生天。諸佛共
會。得聞法言。長與苦別。唯此為孝耳。(無字函第十卷)。
「 供母兩錢寶城樂
絕他莖髮火輪殃」
雜寶藏經云。佛言。若人於父母所作少供養。獲
福無量。作少不順。罪亦無量。我於過去波羅柰
國。為長者子。字慈童女。父喪母存。家貧賣薪。日
得二錢。奉養於母。獲利轉勝。日得四錢。或得八
錢。至十六錢。加奉於母。後因結伴。入海採寶。辭
母不聽。兒便掣出絕母數髮。入海得寶。還至中
途。失伴錯路。到一山上。見琉璃城。有四玉女。擎
四如意珠。伎樂來迎。住四萬歲。受大快樂。次到
頗梨城。八女八珠。住八萬歲。次到銀城。金城。前
前漸倍。享無量樂。後到鐵城。見有一人。頭戴火
輪。捨著童女頭上而去。時童女問。我戴此輪。何
時可脫。獄卒答言。有人作罪福業。歷諸城巳。當
來代之。若無代者。終不墮地。復問。我何罪福乃
爾。獄卒答言。汝昔兩錢供養母故。得琉璃城。四
女四珠。四萬歲樂(餘城巳上見文)。以絕母髮。今入鐵城
火輪之報。復問獄卒。今此獄中。頗有受罪如我
不。答言。不可稱計。童女即作是念。我今不免。願
使諸受苦者。盡集我身。鐵輪忽墮。命終生兜率
天。佛言。慈童女者。今我身是。(漆字函第九卷)。
「 ○目連哀請援慈母
世尊特為設蘭盆」
報恩奉盆經云。大目犍連。始得六通。欲度父母。
報乳哺恩。即以道眼。觀見亡母。生餓鬼中。目連
悲哀。持飯往餉。化成火炭。目連白佛。佛言。汝母
罪根深結。非汝一人之所柰何。當須十方眾僧
威神之力。乃得解脫。佛告目連。七月十五日。當
為七世父母。在厄難中。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盡
世甘美。以著盆中。香油鋌燭床臥眾具。供養十
方諸佛。大德眾僧。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山間
禪定。或得四道果。或樹下經行。或得六神通。聲
聞緣覺菩薩大人權示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
心。受缽和羅。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有
能供養此等自恣僧者。七世父母。六種親屬。得
出三塗。應時解脫。現在父母。壽命百年。佛敕眾
僧。當為施主。七世父母。行禪定意。後受供養。(女字
函第八卷)。
「 生奉甘美得親嘗
死別杯盤徒尚享」
雜譬喻經云。昔有賢者。奉法精進。亡。乃生天。妻
子追慕。烹殺餚饌。上塚哀號。天眼遙見。愍其愚
痴。化作小兒。於邊牧牛。牛便卒死。兒乃嗥哭。刈
草著前。呼起令食。眾人怪笑。問。誰家子。牛既巳
死。當歸語家。嗥哭何益。牛死豈知乎。兒曰。我不
愚也。牛死尚在。猶可有望。汝父早死。設百種食。
共向嗥哭。焦骨何知。眾聞忽解。兒曰。吾本汝父。
蒙佛生天。故來釋卿。還復天身。欲如我者。宜修
道業。巳忽不現。妻子眷屬。自此省悟。奉佛布施。
皆得道跡。同時生天。(圖字函)。
「 鶴因救子天稱歎
鸚尚瞻親人負慚」
六度集經云。過去鶴鳥生子有三。時國大旱。無
以食之。自裂腋肉。以濟其命。三子疑曰。斯之氣
味。得無吾母以肉飼乎。寧殞吾命。無損母體也。
閉口不食。天神歎曰。母慈子孝。誠希有耶。佛言。
鶴母者吾是。三子者。舍利弗。目連阿難是。
○雜
寶藏經云。昔雪山中。有一鸚鵡。父母都盲。常取
好果。以奉盲親。時有田主。初種穀時。願與眾生
而共噉食。鸚鵡子。以彼田主。先有施心。常取其
穀。以供父母。田主後見蟲鳥作踐。瞋恚。便設羅
網捕得鸚鵡。鸚鵡語之。見施心故。乃敢來取。何
又見捕。田主問言。取穀為誰。鸚鵡答言。有盲父
母。時以奉之。田主咨嗟。禽獸尚爾孝養父母。豈
況於人。自今以後。常於此取勿疑。佛告比丘。鸚
鵡者。今我身是。田主者。舍利弗是。盲父母者。淨
飯摩耶是。由昔孝養。今得成佛。(以上漆字函第九卷)。
「 責母一言如鹿畜
罰身多世歷渠胎」
報恩經云。佛告阿難。鹿女夫人。以其一食。淨華
覆上。施辟支佛。五百世中。尊榮豪貴。蓮華承足。
當時以不知恩。出一惡言。毀罵其母。喻如獐鹿。
於五百世生鹿腹中。佛言。父母眾僧。宜應讚歎。
眾僧出三界之福田。父母三界內之勝福田。(器字
函第三卷)。
「 母令兒殺罪吾當
兒痛母言非我代」
釋教錄云。罽賓國沙門求跋摩。仁愛汎博。崇德
務善。其母嘗須野肉。令跋摩辦之。跋摩啟曰。有
命之類。莫不貪生。夭彼之命。非仁人矣。母怒曰。
設令有罪。吾當代汝。跋摩他日煮油。誤澆其指。
因謂母曰。代兒忍痛。母曰。痛在汝身。吾何能代。
跋摩曰。眼前之苦。尚不能代。況三塗耶。母乃悔
悟。終身斷殺。(笙字函第五卷)。
「 子雖修善父不善
父假餘庥子怎庥」
優婆塞戒經云。佛言。子修善法。父作不善。因子
修善。令父不墮三惡道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身
口意業各別異故。若父喪巳。墮餓鬼中。子為追
福。當知即得。(剋字函第五卷)。
「 女雖福報非干父
穀由雨長豈無恩」
雜寶藏經云。波斯匿王。女名善光。聰明端正。舉
宮愛敬。父語女言。汝因我力。女答父曰。我自業
力。王聞怒之。即遣左右。覓一窮人。以女付之言。
不假我。從今可驗。女猶復答。我有業力。即共窮
人。相將出去。婦問夫言。有父母不。答曰。我是舍
衛城中。長者之子。父母死盡。無依窮乞。婦復問
言。汝知故宅處不。答曰。只有基地尚存。夫婦同
往。周歷按行。伏藏自出。即以珍寶造宅。盈月悉
成。宮人妓使不可稱計。王忽宣問。左右奏言。善
光女郎。宮室錢財。不減於王。王往而見。歎未曾
有。即詣問佛。此女先世。作何福業。佛告。昔一婦
人。發心營辦。供養佛僧。而夫遮斷。婦即勸諭。事
幸成辦。夫還復聽。尒時婦者。今善光是。尒時夫
者。今日夫是。由昔遮婦。恒常貧賤。以還聽故。要
因其婦。得大富貴。無婦復貧。善惡隨報。未曾違
失。(對字函第一卷)。
智度論云。知恩報恩者。有人言。我當宿世。福德
因緣應得。或言。我自然尊貴。汝有何恩。墮是邪
見。此人雖有宿世樂因。今世事不和合。則無由
得樂。譬如種穀在地。無雨則不生。不可以地能
生穀故言雨無恩。雖所受之物。是宿世所種。父
母妻子供奉之人。豈非恩分。(立字函第九卷)。
「 玉耶不循於婦節
如來一誡乃心歸」
玉耶經云。給孤長者子婦玉耶。端正姝好。而生
憍慢。不事翁姑夫婿。給孤念言。佛能化於一切。
即詣具陳。欲屈一飯。而為玉耶說法。化令改過。
佛既到家。大小皆來禮佛。惟玉耶不出。佛即變
化其舍墻壁。皆如琉璃。內外相見。玉耶驚出。禮
佛懺悔。佛告玉耶。女人不當自恃端正。輕慢其
婿。何者。端正。除去邪態八十四垢。定意一心。是
為端正。不以顏色為端正也。女人身中。有十惡
事。一者初生父母不喜。二者舉養視無滋味。三
者心常畏人。四者父母憂嫁。五者父母生離。六
者畏夫喜怒。七者懷產甚難。八者小為父母檢
錄。九者中為夫婿禁制。十者老為兒孫所訶。從
生至終。不得自在。玉耶白佛。稟受下賤。不知禮
儀。願訓為婦之法。佛言。婦有五善三惡。何等五
善。一者夜臥早起。心常恭順。執事先啟。所尊甘
美不得先食。二者夫罵無恨。三者不得邪非。四
者願夫長壽。五者夫出整家。何等三惡。一者不
事翁姑夫婿。美食先噉。早臥晚起。夫訶應拒。二
者心不向夫。念他男子。三者欲其夫死別嫁。佛
又告玉耶。世間復有七輩婦。如母婦者。愛夫如
母。二如妹婦者。敬夫如兄。三如善知識婦者。訶
夫之過。教夫之善。四婦婦者。竭誠事夫。唯和為
貴。五婢婦者。務循婦節。不妒聲色。如事大家。六
怨家婦者。見夫不歡。常如寄客。七奪命婦者。毒
心相向。毒藥害之。佛言。為五善婦者。常有顯名。
後得生天。為二惡婦者。常得惡名。後入三塗。玉
耶流涕。白佛言。我愚癡。自今以後。改往修來。當
如婢婦。奉事翁姑夫婿。盡壽不慢。受戒為優婆
夷。佛言。善哉。人誰無過。過能改者。善莫大焉。(言字
函第八卷)。
「 以蚓誑姑頭變狗
順妻殺母自傷軀」
冥報記。隋大業中。河南有婦不孝。姑盲兩目。婦
以蚯蚓為羹。以食之。姑怪其味。竊藏一臠留以
示兒。特欲送官。忽然雷雨。其婦乃失。少頃從空
而落。身衣如故。易為狗頭。語言不異。因問其故。
答云。以不孝姑。天神所罰。惡報如此。
○雜寶藏
經云。昔有一婦。稟性很戾。每所云為。常與姑反。
後作方計。教夫殺母。夫用婦言。便將其母。至曠
野中。結縛手足。將欲加害。感徹上天。風雷霹靂
霹殺其兒。母即還家。其婦開門。謂是夫主。問言
殺未。姑答巳殺。此報尤輕。地獄可懼。(以上漆字函第九卷)。
「 ○莫謂家財皆有分
○若背夫兒自取殃」
法苑云。唐李信。為隆政府衛士。顯慶年中赴蕃。
乘草馬一匹。并將草駒。是時風雪。馬遂不進。信
以蕃期所迫。撻之數鞭。馬作人語。我是汝母。為
生平避汝父。將碩餘米乞女。故獲此報。此駒即
是汝妹也。償債向了。何苦敦逼。信聞之驚愕流
涕。乃拜謝之。謂曰。若是信娘。當自行歸家。馬遂
前行。信負鞍轡。隨之至家。養飼有同事母。屈僧
營齋。鄉閭咸歎。異之。(書字函第二卷)。
隋大業中。洛陽有人。父喪母寡。一男一女。女嫁
後而母亡。二年矣。寒食祭墓。乘驢而往。驢不渡
水。鞭其頭面血出。既至墓所。放驢而祭。是時妹
在兄家。忽見亡母入來。頭面血流號哭告女。我
避汝兄。送米五升與汝。報受驢身。償汝兄五年
矣。今日水深畏過。汝兄鞭我。頭破面裂。償債垂
畢。何太非理也。言訖不見。其兄既還。女先觀驢
頭面血流。如適見母。女抱大哭。以告於兄。言由
相符。兄妹慟哭。驢亦垂淚不食水草。兄妹跪請。
果是母者。願為食草。驢即為食。後死葬焉。(書字函第
十卷)。
「 多見冤從親處起
不生親想冤自無」
懺法云。一切眷屬。皆是我等三世怨根。一切怨
對。皆從親起。若無有親。亦無有怨。若能離親即
是離怨。何以故尒。若居異處。遠隔他鄉。如是二
人終不得起怨恨之心。得起怨恨。皆由親近。以
三毒根相觸惱故。或父母責望於子。或子責望
父母。兄弟姊妹。一切皆然。小不適意。便生瞋怒
(第三卷)。
「 一切眾生皆父母
坦平心地絕疏親」
懺法云。發菩提心。滿十方界。見東方眾生。盡是
其父。西方眾生。盡是其母。南方眾生。悉是其兄。
北方眾生。悉是其弟。下方眾生。悉是其姊妹。上
方眾生。悉是其師長。其餘四維。悉是沙門婆羅
門等。若受苦時。誓拔其苦。見其受樂。如巳無異。
恒作度脫眾生心。不得佛者。不先成佛。(第二卷)。
「 父母非親心最親
諸佛非道行合道」
傳燈云。第八祖佛陀難提尊者。年巳五十。口未
曾言。足未曾履。見婆須蜜尊者。遽起禮拜。而說
偈言。
「 父母非我親。誰是最親者。諸佛非我道。誰為最道者。」
尊者以偈答曰。
「 汝言與心親。父母非可比。汝行與道合。諸佛心即是。外求有相佛。與汝不相似。欲識汝本心。非合亦非離。」
(振字
函第一卷)。
「 善哉慧母方便父
樂矣法妻真諦兒」
無垢稱經云。室中有一天女。舍利子言。天止此
室。經今幾何。天女答言。我止此室。如舍利子所
住解脫。天謂舍利子曰。為諸增上慢者。說離一
切貪瞋癡等。以為解脫。若為遠離增上慢者。即
說一切貪瞋癡等。本性解脫。即說偈曰。
「 慧度菩薩母
善方便為父
妙法樂為妻
大慈悲為女
真實諦法男
煩惱為賤隸
僕使隨意轉
覺分成親友
六度為眷屬
四攝為妓女
結集正法言
以為妙音樂
或現作婬女
引諸好色者
先以欲相招
後令修佛智
總持作園苑
大法成林樹
覺品華莊嚴
解脫智慧果
八解之妙池
定水湛然滿
神通為象馬
大乘持作車
遊八道支路
調御菩提心」
(白字函第二卷)。
** 雜緣品
「 語貧可賣婆非信
授道能修事果然」
賢愚經云。迦旃延尊者。在阿槃提國。時一老婢。
少有愆過。大家鞭打。晝夜走使。衣不蓋形。食不
克口。年老辛苦。欲死無門。詣河取水。舉聲大哭。
尊者乃問其由。即語之言。汝若貧者。何不賣之。
老婢答言。貧云何賣。尊者向言。一隨我語。教汝
以施。婢曰。我今貧窮。當以何施。尊者即持缽與。
教取水施。授為咒願。次與受戒。教念佛竟。問言。
汝止何處。婢曰。若舂若磨。即隨其處。或在糞堆。
無有定止。尊者語言。汝好勤心。恭謹走使。伺其
大家。臥竟。入於戶內敷草而坐。思惟觀佛。婢受
教既巳。夜坐命終。生忉利天。大家曉見。以草繫
腳。棄寒林中。此婢天眼觀見故身。遂將五百天
子。齎持香花。至於寒林。供養死尸。放大光明。照
於村林。大家見怪。普告遠近。詣林觀看。以問其
故。天子報言。此吾故身。即為其說生天因緣。後
皆回詣迦旃延所。禮拜供養。因而說法。五百天
子。皆獲須阤洹果。(悵字函第六卷)。
「 佛見伏藏言毒蛇
農聞採歸遭害巳」
大莊嚴經論云。佛與阿難行舍衛國。曠野之中。
見有伏藏。佛告阿難。是大毒蛇。阿難白佛。是惡
毒蛇。尒時田中有一耕人。聞佛阿難說有毒蛇。
即往視之。見真金聚。取歸驟富。王知糾舉。繫於
獄中。先所得金。既巳用盡。猶不得免。將加刑責。
其人唱言。惡毒蛇阿難。大毒蛇世尊。王聞喚問。
何言毒蛇。其人白王。我與往日。在田耕種。聞佛
阿難。說言毒蛇。往視得金。今實毒蛇。而說偈言。
「 諸佛語無二
說為大毒蛇
惡毒蛇勢力
我今始證知
於佛世尊所
倍增信敬心
我今臨危難
是故稱佛語
毒蛇之所螫
止及於一身
財寶毒蛇螫
盡及家眷屬
我謂得大利
而反獲衰惱」
王聞偈巳。深知是人信解佛語。即說偈言。
「 汝今能信敬
悲愍之大仙
所說語真實
未曾有二言
先所伏藏財
盡以用還汝
更復以財寶
而以供養汝」
(君字函第六卷)。
「 親於惡友穿魚茅
擇以良朋裹香紙」
佛本行集經云。佛知難陀學彼六群比丘。恐畏
損其功行。即領難陀。入毗羅城。至一魚店。令於
此取一把臭惡茅草。經一時頃還放於地。復令
嗅手。唯有不淨腥臭氣也。佛告難陀。若人親近
諸惡知識。共為朋友。相染習故。惡聲遠至。因斯
事故。而說偈曰。
「 猶如在於魚鋪下。以手執取一把茅。其人手即同魚臭。親近惡友亦如是。」
世尊又共難阤至於一賣香。令取香褁。還放
地上。嗅於手看。香氣微妙。佛告難陀。若人親善
知識。隨順染習。得大名聞。而說偈言。
「 若有手執沉水香。及以藿香麝香等。須臾執持香自染。親附善友亦復然。」
(籍字函第六第七卷)。
莊嚴論偈。
「 無病第一利。知足第一富。善友第一親。涅槃第一樂。」
(書字函第一卷)。
「 象因善惡心隨轉
人從染習理亦然」
付法藏經云。佛言。一切眾生。志性無定。隨所染
習。近善則善。近惡則惡。若近惡友。便造惡業。流
轉生死。若近善友。信心聽法。受最勝樂。華氏國
王。有一白象。能滅怨敵。若人犯罪。令象踏殺。後
時象廄為火所燒。移象近寺。象聞說法。心便慈
悲。後付罪人。但以鼻嗅。舌舐而去。都不肯殺。王
怪問之。智臣奏曰。此象近寺聞法故爾。今可移
近屠肆繫之。王用其言。象見屠殺。惡心轉熾。眾
生尚爾。豈況於人不因染習。(悵字函第二卷)。
「 夢有四種真不真
食有九品世出世」
善見律云。佛告諸比丘。夢有四種。一四大不和
夢者。於睡眠時。謂夢見山崩。或飛騰虛空。或見
虎狼師子賊逐。此虛不實。二先見夢者。謂晝日
見或白或黑。或男或女等。此亦不實。三天人夢
者。謂有善知識。天人為現善夢。令人得善。有惡
知識。天人為現惡夢。令人得惡。此即真實。四想
夢者。謂此人前身。或有福德即現善夢。或有罪
業。即現惡夢。如菩薩母夢菩薩初入胎時。夢見
白象。從天而下。入其右脅。此是想夢也。若夢禮
佛誦經持戒布施種種功德。此亦想夢也。問。夢
為善不善。無記耶。答。言善不善無記。若夢見禮
佛。聽法說法。此是善功德。若夢見殺盜婬。此是
不善夢。若夢見青黃赤白色等。此是無記夢也。
問曰。若尒者。應受果報。答曰。不受果報。何以故。
以心業羸弱。故不感報。律云。夢中不犯。(隸字函第二卷)。
增一經云。佛告阿那律曰。一切諸法。由食而存。
眼以色為食。耳以聲為食。鼻以香為食。舌以味
為食。身以細滑為食。意以法為食。涅槃以不放
逸為食。夫飲食有九。人間四食。一段食。二更樂
食。三念食。四識食。出世間五食。一禪食。二願食。
三念食。四八解脫食。五喜食。
○攝大乘論云。食
有四種。一段食。二觸食。三思食。四識食。段食者。
變成為相。若變異。能作身利益事。觸食者。依塵
為相。緣色等塵。作身利益。思食者。望得為相。此
望得意作身利益。如人饑渴。至飲食處。望得飲
食。令身不死。識食者。執持為相。由此識故。持身
不壞。若無識執持。則同死人。身即爛壞。觸食屬
於六識。思食屬意望得。段食屬色。不關於心。識
食屬阿梨耶。(言字函第八卷)。
** 十惡品
「 三不善根為種子
十惡因緣由彼生」
毘婆沙論。云。何三不善根。起十惡業。答曰。殺有
三種。或從貪生。或從恚生。或從癡生。盜婬乃至
邪見亦復如是。(歲字函第六卷)。
懺法云。有身則苦生。無身則苦滅。而此身者。眾
苦之本。三塗劇報。皆由身得。未見他作我受。我
作他受。自作其因。自受其果。若一業成。罪無邊
際。何況終身所起惡業。從貪瞋癡。造十惡行。或
為財業。更相殺害。或殺眾生。噉食其肉。或決湖
池。惱害水性。或燒山野。設網張羅。或欺斗秤。或
破城邑。或盜他財。或著色欲。惑亂身心。隨其流
轉。不得自在。復次。三業之中。口業實重。或以妄
言。見言不見。不聞言聞。作言不作。自利傷他。或
以綺語。諂曲華詞。浮虛假飾。鬥合是非。或以惡
口。出言麤獷。發語無稽。惱亂父母。及諸眾生。或
以兩舌。向彼說此。向此說彼。讒亂君臣。紛擾一
切。復次。當知滅身。事由心造。身口業麤易遣。意
地微細難除。如來大聖。一切智人。於其意地域
得不護。況乎愚凡。而不守慎。防意如城。豈得不
護。或因貪業。自物他物。起貪作業。或因瞋業。小
不適意。便生大怒。或因癡業。隨逐無明。無惡不
造。或因邪見。不信三寶。行於邪法。如是等罪。無
量無邊。身壞命終。墮三惡道。(第六卷)。
「 五逆殺親無間獄
非法壞僧亦此愆」
正法念處經云。最大地獄。名曰阿鼻。何業生彼。
若人殺母。殺父。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殺阿羅漢。
彼人墮此。若五逆人。於此地獄。其身長大。五百
由旬。若四逆人。四百由旬。若三逆人。三百由旬。
若二逆人。二百由旬。若一逆人。一百由旬。(初字函第
三卷)。
地藏十輪經云。佛告地藏菩薩言。於未來世。此
佛土中。有諸眾生。煩惱熾盛。難可導化。謂剎帝
利旃荼羅。宰官旃荼羅。居士旃荼羅。沙門婆羅
門旃荼羅。如是等人。善根微少。無有信心。諂曲
愚癡。懷聰明慢。離善知識。言無真實。於諸正法。
猶豫倒見。不見不畏。後世苦果。好行殺生。乃至
邪見。欺誑世間。自他俱損。生受病苦。死入無間。
時彼國中。天龍神等。皆不擁護。兵軍競起。疾疫
饑饉。善男子。設有破戒。惡行苾芻。雖作越法重
罪。而依我法。剃除鬚髮。被服袈裟。進止威儀。同
諸賢聖。我尚不許國王大臣。諸在家者。依俗正
法。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閉牢獄。或復訶罵。退
令還俗。或斷其命。況依非法。國王大臣。諸在家
者。若作此事。定生無間地獄。何以故。斷滅善根。
焚燒相續。一切智者之所遠離。於諸破戒苾芻。
猶尚不應如是謫罰。何況持戒真善行者。是人
究竟。自損損他。一切諸佛所不能救。譬如有人
壓油為業。一一麻粒。皆有蟲生。以輪壓之。油便
流出。如是相續滿一千年。殺幾生命。所獲罪業。
不可稱計。又善男子。假使有人。為財利故。置十
婬坊。一一坊中。置千婬女。種種誑惑。如是相續
至滿千年。如前十輪壓油人罪。等一婬坊罪業。
又善男子。假使有人。為財利故。置十酒坊。一一
坊中招千酒人歡飲無廢。如是相續至滿千年。
如前十婬坊罪。等一酒坊所獲罪業。又善男子。
假使有人。為財利故。置十屠坊。一一坊中。於一
日夜。殺害千生。相續千年。如前十酒坊罪。等一
屠坊所獲罪業。如是所說十坊罪。等剎帝利。旃
荼羅王。乃至沙門。婆羅門等旃荼羅人。於前十
惡。一日一夜。所獲罪業。尒時世尊。而說頌曰。
「 十壓油輪罪
等彼一婬坊
置彼十婬坊
等一酒坊罪
置十酒坊罪
等彼一屠坊
置彼十屠坊
置等王罪一」
(唐字函第四卷)。
「 始自貪瞋分三品
廣及塵勞八萬門」
度無極經云。惡不善者。瞋恚愚癡貪欲三品。謂
上中下。其上品者。若聞欲名。遍身戰動。心踊歡
悅。不觀欲過。厭離不生。無慚無愧。何謂無慚。經
遊獨行。恒思欲境。心心相續。唯見妙好。不知過
患。若其父母。及餘尊長。呵彼所欲。於所尊前。不
覺起諍。是名無慚。此人命終。當生惡趣。中品欲
者。若離境界。不恒生心。下品欲者。但共言笑欲
情即歇。瞋亦三品。上品瞋者。憤恚若發。心惛目
亂。或造五逆。若謗正法。及大重罪。中品瞋者。以
瞋恚故。而造諸惡。即生悔心。下品瞋者。心無嫌
恨。但口呵毀隨生悔過。癡亦如是。雖作是觀。知
一切法。如幻夢響。乾闥婆城。虛妄不實。顛倒故
見。滅外境界。內生寂靜。不見我能行及所行法。
無二無別。自性離故。是名學般若波羅蜜。通禪
波羅蜜。(羽字函第一卷)。
懺法云。一切眾生無始以來。至于今日。依於六
根行於六識。取於六塵。眼著色。耳著聲。鼻著香。
舌著味。身著細滑。意著法塵。起種種業。乃至開
八萬四千塵勞門(第一卷)。
涅槃經云。殺罪有三。謂下中上。下者蟻子。乃至
一切畜生。是名下殺。墮於地獄餓鬼畜生具受
下苦。何以故。是諸畜生。有微善根。是故殺者。具
受罪報。中殺者。從凡夫至阿那含。是名為中。墮
三惡道。具受中苦。上殺者。父母乃至阿羅漢辟
支佛。是名為上。墮於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上苦。
若有能殺。一闡提者。不墮此三種殺中。譬如掘
地割草。斬截死尸。無有罪報。何以故。諸婆羅門
乃至無有信等五法。是故雖殺不墮地獄。(一字函第
七卷)。
「 避於自殺求無罪
若是令人詎免殃」
阿難分別經云。阿難白佛言。人不自手殺者。為
無罪耶。佛答。教人殺人。重於自殺也。何以故。或
是奴婢。愚下小人不知罪福。或為縣官所見促
逼。不自出意。雖獲其罪。事意不同。輕重有差。教
人殺人者。知而故犯。其罪莫大。(言字函第七卷)。
「 雖他所制殺難免
若彼樂從罪乃同」
毗婆沙論云。問。若為王等。逼令行殺。得殺罪不。
有說。不得。所以者何。他力所制非彼意樂故。如
是說者。亦得殺罪。除自要心。寧捨巳命。終不害
他。如是則無罪。(匪字函第八卷)。
「 不屠但買應同惡
無心令殺誤何憂」
楞伽經云。大慧菩薩問佛。食肉之過。佛言。食肉
之人。斷大慈種。我觀眾生輪回六道迭為父母。
六親眷屬。更相噉肉。無非親者。常生害心。增長
苦業。流轉生死。不得出離。不食肉者。即是無量
功德之聚。若一切人不食肉者。亦無有人殺害
眾生。由人食肉。若無可食。處處求買。為財利者。
為買者殺。是故買者。與殺無異。偈曰。
「 為利殺眾生。以財網諸肉。二業俱不善。死墮叫喚獄。」
(髮字
函第八卷)。
善見律云。阿育王太子帝須出家。佛法興隆。時
有一臣。僻取王意。殺諸比丘。帝須遮護。臣即置
刀。往白王言。我受王敕。令諸比丘。和合說戒。而
不順從。我巳依罪次第。斬殺未盡。帝須遮護。王
聞是語。悶絕擗地。良久乃蘇。即語臣言。我遣汝
入寺。令眾僧和合說戒。何以輒殺。王往寺中。白
於眾僧。不審此事。誰獲罪耶。有一比丘。即問王
言。有殺心不。王曰。我本以功德意遣。無殺心也。
若王如此。王自無罪。殺者得罪。(伯字函第二卷)。
達磨顯宗論云。若有多人。集為軍眾。欲殺怨敵。
或獵獸等。於中隨有一殺生時。何人得成殺生
業道。頌曰。
「 軍等若同事。皆成如作者。」
論曰。於軍
等中。若隨有一作殺生事。如自作者。一切皆成
殺生業道。由彼同許為一事故。如為一事。展轉
相教故。殺一生。餘皆得罪。若有他力。逼入此中。
因即同心。亦成殺罪。惟除若有立誓要期。救自
命緣。亦不行殺。無殺心故不得殺罪。(自字函第二卷)。
「 殺生祀祠終無福
貪羶詭祭自招愆」
優婆塞戒經云。若有祀祠山林神等。亦得福德。
何以故。令彼受者。生喜心故。是祀福德。能護身
財。若說殺生祀祠得福。是義不然。何以故。不見
世人種伊蘭子。生旃檀樹。斷眾生命。而得福德。
(剋字函第五卷)。
雜寶藏經云。昔有富公。思得肉食。詭作方便。指
田頭樹神。語諸子言。今我巨富。由此樹神恩福
故爾。今日汝等。宜可群中取羊。以用祭祀。因此
殺羊禱賽。即於樹下立天祠舍。父後壽盡。業追
為羊。子祀樹神。以遇厥父。將欲殺之。羊笑言曰。
而此樹者。何有神靈。我於往時。為思肉故。妄使
汝祀。皆共汝食。今償殃罪。獨先當之。時有羅漢。
偶到乞食。見其亡父。受於羊身。即借主人道眼
令自觀之。乃見是父。即壞樹神。悔過修福。不復
殺生。(驚字函第七卷)。
「 㲲覆乳兒多壓死
眼初不顧罪何加」
十誦律云。迦留阤夷比丘。往一居士舍。是家有
未斷乳兒。持著床上。以㲲覆之。比丘不看便坐。
此兒遂死。還寺白佛。佛問。汝。以何心作。答言。我
先不看床上便坐。佛言。無犯。(職字函第二卷)。
「 文殊佛會上殺人
盤山肉按頭悟道」
寶積經云。會中有五百菩薩。宿命通故。自見往
昔所行惡業。或殺父母。殺阿羅漢。毀寺塔僧。見
是餘業。深生憂悔。常不離心。於甚深法。不能證
入。我心分別。彼罪未亡。是故不能獲深法忍。尒
時世尊。為欲除彼五百菩薩分別心故。即以威
神覺悟文殊。文殊承佛神力。從座而起。手執利
劍。直趣世尊。欲行逆害。時佛遽告文殊。汝住不
應造逆。勿得害我。我必被害。為善被害。何以故。
文殊。從本以來。無我無人。但是內心。見有我人。
內心起時。彼巳害我。即名為害。時諸菩薩。聞佛
說巳。咸作是念。一切諸法。悉如幻化。是中若有
一法。和合集聚。決定成就。得名為佛。名法。名僧。
名父。名母。名阿羅漢。定可取者。則不應盡。然而
諸法無體無實。非有非真。虛妄顛倒。空如幻化。
是故於中。無人得罪。無罪可得。誰為殺者。而得
受殃。彼諸菩薩。如是觀察。明了知巳。即時獲得
無生法忍。(文字函第五卷)。
統要云。盤山寶積禪師。因行市肆。見一客人買
豬肉。語屠家曰。精底割一斤來。屠家放下刀。叉
手云。長史那箇是不精底。師於言下有省。
「 既知生命自反射
無下手處業齊消」
又云。石鞏慧藏禪師。昔為獵人。趁鹿。從馬祖菴
前過。問祖。見鹿過不。曰。汝是何人。云。射獵人。祖
曰。汝一箭射幾個。曰。一箭射一箇。祖曰。汝不善
射。曰。和尚善射不。曰。吾一箭射一群。曰。彼此是
生命。何射他一群。祖云。既知如是。何不自射。曰。
若教某甲自射。即無下手處。祖曰。這漢曠劫無
明煩惱。今日頓息。師當擲弓箭。投祖出家。(巳上第三
卷)。
「 盜者但貪目前利
阿誰肯顧後來殃」
千佛名經懺悔云。若物屬他。他所守護。一草一
葉。不與不取。何況盜竊。眾生唯見現在利故。種
種不道而取。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
受牛馬等形。身力血肉償他宿債。若生人中。為
他奴婢。或強以奪。或逼迫取。或恃公威。或假勢
力。吞納姦貨。身罹憲網。侵公益私。侵私益公。損
彼利此。損此利彼。如是等罪。無量無邊。(張字函)。
「 須知婬境大慌迷
能喪眾生一切智」
智度論云。若受五欲。障生梵天。何況阿耨菩提。
世間中五欲第一。無不愛樂。於五欲中。觸為第
一。能繫人心。如人墮在深泥。難以拯濟。若受餘
欲猶不失智慧。婬欲會時。身心慌迷。深著自沒。
(名字函第五卷)。
「 可憐少女所愛纏
直縛諸天之惡道」
諸經要集。優填王經偈云。
「 女人最為惡。難與為因緣。恩愛一縛著。牽人入罪門。」
正法念處經
偈云。
「 天中大係縛。無過於女色。女人縛諸天。將至三惡道。」
智度論偈云。
「 含笑作姿。以惑於人。婬羅彌網。人皆投身。坐臥行立。回面巧媚。薄智愚人。為之心醉。執劍向敵。是猶可勝。女賊害人。是不可禁。毒蛇含毒。猶可手捉。女情惑人。是不可觸。」
(楹字函第十四卷)。
智度論。問曰。人守人瞋。法守破法。應名邪婬。人
自有妻。何以為邪。答曰。既聽受一日戒。墮於道
中。本雖是婦。今不自在。過受戒時。則非法守。有
身婦人。以其身重。強以非理。故名邪婬。復次若
彼侵我妻。我則忿毒。若我侵彼。彼亦何異。恕巳
自制。故應不作。如佛說。邪婬之人。後墮劍樹地
獄。得出為人。家道不穆。常值婬婦。(德字函第三卷)。
「 群仙因之神足失
獨角忘於騎頸羞」
毗婆沙論云。昔優阤延王。將諸宮人。詣鬱毒波
阤山林。除卻男子。純與女人。五樂自娛。或有裸
形而起舞者。尒時五百仙人。以神足力。飛騰虛
空。經過彼處。時諸仙人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
便失神足。猶無翼鳥。墮彼林中。時王見之。問言。
汝得非非想處定耶。答言。不得。乃至問言。汝得
初禪耶。答言。曾得。而今巳失。時王瞋恚。有欲之
人。見我宮人。非其所以。便拔利劍斷五百仙人
手足。彼諸仙人。或有住眼識退者。或有住耳識
退者。或有住鼻識退者。(規字函第七卷)。
諸經要集云。昔波羅柰國。有一仙人。小便墮精。
麈鹿飲之。有身生子。如人頭有一角。其足似鹿。
仙人收養。教其學問。通十八種大經。又學坐禪。
四無量心。得五神通。偶因大雨。泥滑躄地。便生
瞋恚咒十二年不雨。仙人福德諸龍鬼神。皆為
不雨。五穀不生。人民饑餒。大臣集議奏王上事。
出敕招募。其有能令此仙失五神通者。當分國
半治。時有婬女。名曰扇佗。來應王募。我能壞之。
當騎彼項而來。婬女即求五百乘車。載五百美
女。五百鹿車。載歡喜圓。草樂和之。畫如雜果。及
具美酒。色味如水。近仙人處。作草菴住。仙人遊
行。諸女皆出迎。送好華。妙音供養。仙人大喜。諸
女引入房中。與酒以為淨水。與歡喜圓。以為果
蓏。次第親近。遂成婬事。即失神通。大雨七日。酒
食俱罄。繼以山水木果。其味不美。仙人更索前
者。女答。巳盡。云此不遠。有可得處。仙人隨往。相
將入城。女便臥路。言不能行。仙人即令騎於頸
上。女先遣信奏王。嚴駕出觀問言。何由得尒。女
陳上事。佛告諸比丘。其一角仙。即我是也。其婬
女者。今耶輸是。尒時我未斷結。為之所惑。故知
欲法能動仙人。況愚夫也。(對字函第十二卷)。
「 兩女雖誇端正好
六根不善又何堪」
雜譬喻經云。昔婆羅門兩女端正。乃懸金團。期
十日內募索。有能訶女醜者。便輸與金。竟無應
募者。將至佛所。佛便訶言。此女皆醜。無有一好。
阿難白佛。此女有何不好。佛言。人眼不視色。是
為好眼。耳鼻及口亦爾。身不著細滑。是為好身。
手不盜他財。是為好手。身喜細滑。手喜盜財。如
此等者。皆不好也。(啟字函第一卷)。
七女經云。長者有其七女。端正無比。國人無敢
說其不好。將至佛所。佛云。不好。所言好者。不貪
世間色聲香味為好。此女何好也。迦葉佛時。國
王七女。不著歡娛。入尸阤林。觀見死尸。各各說
其所以。帝釋讚言。諸女若有所願。我當與之。女
曰。一要無根樹子一株。二要無陰陽地一片。三
要無音響山一座。帝釋曰。諸物皆有。若此三願。
我即無之。迦葉佛以天眼觀見。攝來會中。為天
帝言。諸大聲聞尚不曉此。佛言。國王女如此。汝
女何者好也。(詞字函)。
「 持世拒他將女施
維摩云我在家宜」
(維摩
乃無垢稱)。
無垢稱經云。持世菩薩。因惡魔怨。將天女等。狀
如帝釋。鼓樂絃歌。來至我所。謂真帝釋語。將此
女以施供侍。持世答言。女乃非法之物。此非我
宜。時無垢稱知是惡魔而語之曰。可以此女回
施於我。是我在家。白衣所宜。惡魔驚怖欲隱而
去。遭無垢稱神力所持。欲隱不能。空中告曰。汝。
惡魔怨應以天女。施此居士。乃可得還。惡魔怖
畏。俛仰而與。時無垢稱語諸女言。汝巳施我。當
發正等覺心。有法苑樂。可以自娛。不應復樂五
欲樂也。諸天女言。云何名法苑樂。無垢稱曰。於
惠施中。離慳貪樂。於淨戒中。無慢緩樂。於忍辱
中。堪調順樂。於精進中。習善根樂。於靜慮中。知
無亂樂。於般若中。離惑明樂。於菩提中。廣大妙
樂。於眾魔怨能摧伏樂。諸大菩薩常住其中。汝
等當樂。勿樂欲樂。時惡魔怨告天女曰。今欲與
汝俱還天宮。諸女答言。我等今者。樂法苑樂。不
樂欲樂。汝惡魔怨。宜可獨還。時惡魔怨。白無垢
稱。唯大居士。可捨此女。心不耽著。而惠施者。是
為菩薩摩訶薩也。無垢稱言。吾巳捨矣。汝可將
去。諸女禮無垢稱。而問之言。今還魔宮。云何修
行。答言。諸姊當知。有妙法門。名無盡燈。譬如一
燈。然百千燈。冥者皆明。明終不盡。汝等當學。雖
住魔宮。當勸無量天子天女。發菩提心。(自字函第二卷)。
「 見女態如母如子
在色欲何害何妨」
經律異相云。世尊曰。雖睹女人。長者如母。中者
如姊。少者如妹。如子如女。當內觀身。念皆惡露。
無可愛者。外如畫瓶。中滿不淨。觀此四大因緣
假合。本無所有。(丙字函第九卷)。
「 因念婬女夢從事
乃悟諸緣法本空」
智度論云。如佛在時。三人為伯仲。聞毗耶離國
婬女。名菴羅婆利。舍衛國婬女。名須蔓那。王舍
城婬女。名優缽羅槃那。各各揚讚。此三女者。端
正無比。晝夜專念。心著不捨。便於睡中。夢與從
事。覺巳心念。彼女不來。我亦不往。而婬事得辦。
因是而悟一切法空。(聖字函第七卷)。
「 飲多過失三十六
命盡波吒億萬年」
善惡所起經云。飲酒三十六過。一資財散失。二
現多疾病。三因興鬥諍。四增長殺害。五增長瞋
恚。六多不遂意。七智慧漸寡。八福德不增。九福
德轉減。十顯露秘密。十一事業不成。十二多增
憂苦。十三諸根闇昧。十四毀辱父母。十五不敬
沙門。十六不信婆羅門。十七不尊敬佛。十八不
敬僧法。十九親近惡友。二十捨離善友。二十一
棄捨飲食。二十二形不隱密。二十三婬欲熾成。
二十四眾人不悅。二十五多增語笑。二十六父
母不喜。二十七眷屬嫌棄。二十八受持非法。二
十九遠離正法。三十不敬賢善。三十一違犯過
非。三十二遠離圓寂。三十三顛狂轉增。三十四
身心散亂。三十五作惡放逸。三十六身謝命終。
墮大地獄。受苦無窮。(無字函)。
「 ○既醉蝦蟆猶沒柰
且道惡龍豈可降」
諸經要集云。長老莎伽陀。能降惡龍。偶因施主。
持酒與飲。醉倒在地。無所覺知。佛與阿難。行到
是處。見之。知而故問。是誰耶。阿難答言。降龍長
老莎伽陀。佛言。蝦蟆今尚不能降。爭柰龍耶。佛
歎曰。聖人飲酒。尚有此失。何況凡夫耳。(楹字函十七卷)。
「 初由淺劣通盃臠
殆將成熟絕纖毫」
又云。如未曾有經開飲酒。文殊問經開食肉等。
計此乃佛初成道時。量眾生機。不可頓斷頓制。
所以漸開漸制。後知眾生根熟。便乃永斷永制。
纖毫不許。(對字函)。
「 禍生於口猶烈火
舌乃鑿身之斧斤」
大方便經云。佛告阿難。人生世間。禍從口生。當
護於口。甚於猛火。猛火熾然能燒一世。惡口熾
然。燒無數世。猛火熾然。燒世間財。惡口熾然。燒
聖七財。口中之舌。鑿身之斧。滅身之禍。(器字函第三卷)。
「 罵佛不納反歸身
坌佛逆吹翻污巳」
四十二章經云。佛道守大仁慈。以惡來。以善往
故。來罵佛。默然不答。愍之癡冥狂愚使然。罵止。
問曰。子以禮從人。其人不納。寶禮如之乎。曰。持
歸。今子罵我。我亦不納。子自持歸。禍子身矣。猶
響應聲。影之追形。終無免離。慎為惡也。
○又云。
惡人害賢者。猶仰天而唾。唾不汙天。還汙巳身。
賢者不毀。禍必滅巳。(辭字函第七卷)。
雜阿含經云。健罵婆羅門。遙見世尊。作麤惡語
瞋罵訶責。把土坌佛。時有逆風。還吹其土。反自
坌身。世尊說偈。
「 ○若人無瞋恨。罵辱以加者。清淨無結垢。彼惡還歸巳。猶如土坌彼。逆風還自汙。」
時婆羅門。懺過而去。(不字函第二卷)。
觀音經偈。
「 咒詛諸毒藥。所欲害身者。念彼觀音力。還著於本人。」
○圓通解文。毒藥交兼相咒詛。
惡心仍更禱神祗。彼來於我起侵傷。還著本人
招橫害。豈是等慈成過失。自然黑業果相隨。觀
音如此不思議。是故我今歸命禮(第三卷)。
「 獵人訪獵訪蹤由
見言不見不為犯」
五分律云。比丘見野豬被箭走來。共相語言。當
莫道見。獵師尋至。問比丘言。見我所射豬不。答
言。無豬。生疑。問佛。佛言。不犯。若有如是因緣。能
作餘語。破其所問。皆無罪。(和字函第八卷)。
「 有語隨生便隨滅
無主誰罵復誰瞋」
智度云。如有罵聲。聞便直過。若不分別。誰當瞋
者。凡人心著吾我。分別是非。而生恚恨。若人能
知語言隨生隨滅。前後不俱。則無瞋恚。亦知諸
法。內無有主。誰罵誰瞋。(聖字函第五卷)。
要集云。菩薩觀彼眾生。雖百千劫罵詈。不生瞋
心。若百千劫稱讚。亦不歡喜。了知音聲生滅。如
夢如響。(對字函第十二卷)。
「 何謂漂船羅剎國
正是呼名失色時」
統要云。唐州紫玉山。道通祖師。因于頔丞相問。
如何是黑風吹其船舫。漂墮羅剎鬼國。師云。于
頔這漢。問汝麼事作麼。于當時失色。師云。秪這
箇便是漂墮羅剎鬼國也。于聞巳信受(第三卷)。
「 豈有殺婬無罪過
作斯邪見陷阿鼻」
毗曇論云。何謂邪見。言。無善惡業報。無今世後
世。法說非法。非法說法。(面字函第八卷)。
如楞嚴經云。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婬
欲。妄言行婬。非殺非偷。無有業報。忽於女根。生
大猛火。及琉璃王為誅瞿(族曇)姓。善星比丘。妄說
一切法空。如是二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染字函第
八卷)。
「 波離為說增伊病
無垢除疑了性空」
無垢稱經云。優波離言。有二比丘犯所受戒。願
解憂悔得免斯咎。我即為其如法解脫。令除憂
悔。無垢稱言。優波離無重增此二比丘罪。所以
者何。彼罪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兩間。如佛所
說。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如
是心者。亦不住內。亦不出外。不在兩間。如其心
然。罪垢亦然。如罪垢然。諸法亦然。一切法性。生
滅不住。如幻如化。如是知者。亦善持律。(白字函第二卷)。
永喜云。有二比丘犯婬殺。波離螢光增罪結。維
摩大士頓除疑。猶如赫日消霜雪。
「 增上慢人斷怒癡
離上慢者何限礙」
宗鏡云。佛為增上慢人。說斷婬怒癡以為解脫。
離增上慢者。說婬怒癡本性解脫。六根六塵而
無限礙。(功字函第八卷)。
如金剛頌云。
「 在欲而無欲。居塵不染塵。」
○又張
拙秀才悟道頌云。
「 光明寂照遍河沙。凡聖含靈共我家。一念不生全體現。六根纔動被雲遮。去除煩惱重增病。趣向真如亦是邪。隨順眾緣無罣礙。涅槃生死是空華。」
○宗鏡問何法不變。何
法隨緣。答云。心也。不變是性。隨緣是相。當知性
相。皆是一心上義。良由不識真心。將謂只是八
識。不知八識但真心上隨緣之義。由不變故。始
能隨緣。由隨緣故。方能不變。若變自體。將何隨
緣。如無其水豈能成波。故知一心不動。義遍恒
沙。雖遍恒沙皆一心之義。(功字函第一卷)。
大藏一覽卷四(畢) 姚啟昌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