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藏一覽
大藏一覽
何等名闍陀伽經。說佛因地修諸苦行。何等名
毘佛略經。大乘方等其義廣大。何等名未曾有
經。說佛初生能行七步。至入天廟令像起禮。何
等名優波提舍經。分別廣說。辯其相貌。(一字函第三卷)。
阿毘曇論。問。修多羅。毘尼。阿毘曇。三藏有何差
別。答曰。或有說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皆從一
智海說故。復有說者。亦有差別。為分別心。名修
多羅。為分別戒。名為毘尼。為分別慧。名阿毘曇。
復次為初入法名修多羅。巳入法中。為受持戒
名曰毘尼。巳受戒者。為令正解。名阿毘曇。
○問
曰。迦旃延尊者。以何因緣造作此經。答曰。饒益
他故。若是受持通利憶念。所有煩惱。及諸惡作
不現在前。以此勤修能入法相。譬如有人。欲饒
益他。於黑闇中。然大燈明。為有目者。見種種色。
尊者亦爾。佛亦如是。為饒益他。說十二部經。所
以者何。若是眾生。雖有內因。無外緣者。終不能
修勝進之行。若遇外緣。則能修行。譬如闇室。有
種種物。若無燈照。終不可見。有燈則見。眾生亦
然。雖有內因。若無外緣。終不能修勝進之行。若
遇外緣。則能修習。佛即說偈曰。
「 譬如闇室中
雖有種種物
若無燈明照
有目不能見
若人雖有智
不從他聞法
是人終不能
分別善惡義」
(京字函第一卷)。
「 ○藏師初判作五乘
○長者復分為十教」
合論云。唐藏法師。立五乘教。一小乘教。聲聞緣
覺之學。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始終二教。並隨地
位。漸次修成。俱為漸教。四頓教。但一念不生。即
名為佛。不從地位漸次而說。五圓教。真俗互融
具足圓滿。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無礙法門。
○長
者立十教。
○第一時。說小乘。有教者。為諸凡夫。
繫著世法。以為實有。隨於色塵。作諸不善。以不
善故。墮於惡趣。還將有法。轡勒彼心。以戒防護
制諸不善。故名有教。
○第二時。說般若。破有明
空教者。既說小乘實有。戒其身口意業。令住善
法。方說法空。破彼繫著漸向法身。
○第三時。說
解深密經。為和會空有教者。令彼空有不滯一
邊。為不空不有教。以二乘人滅識證寂。住寂無
知。為回彼故。寄說阿阤那識。為第九純淨識。如
五六七八等識。常依九識以為依止。凡愚不了
妄執為我。如水瀑流不離水體。諸波浪等。以水
為依。五六七八識常以淨識為依。何故安立九
識為淨識者。為二乘人久在生死業種。六七八
識。有怖畏故。恐彼難信。方便於生死種外。別立
淨識。使令悲智漸漸得生。達識成智。
○第四時。
說楞伽經。明假即真教者。直為大乘根堪之者。
頓說第八業種之識。名為如來藏識。明與無明
其性不二。此教雖說無明業種成智。猶希出俗。
未現同廛也。
○第五時。說維摩經。即俗恒真教
者。破前四種教中。聲聞菩薩染淨未融。常忻出
俗。即以淨名俗士。明即俗常真。使三乘眾。淨相
心亡。出俗入廛。平等無礙。方明實德也。
○第六
時。說法華經。引權歸實教者。為羅漢隨空會寂。
緣覺會十二緣。生法。皆無體性。如是二人皆心
識滅三界業滅。智慈不生。又有析法明空。以空
破惑。樂生淨土。及留惑潤生。菩薩並不了一切
眾生。無明諸惑皆從一切如來根本智性之所
生。所以見有淨土穢土。自佛他佛若忻若厭。不
稱真理。引此三根。令歸本智故。
○第七說涅槃
經時。令諸三乘。捨權向實教者。以前三乘。慢不
信故。不得成佛。此明一切有情。皆有佛性。與佛
無異。捨權就實相。盡見性之門。
○第八說華嚴
經時。於剎那際。通攝三世圓融教者。性智本無
時故。法界體無礙故。如圓珠無方。如明鏡頓照。
該括始終。一際圓滿。無成無壞。無出無沒。常轉
法輪。
○第九共不共教者。說大乘經。人天三乘
雖是同聞。得益各別。如聲聞在華嚴會上。若盲
若聾。是名共不共教。
○第十不共共教者。華嚴
經中。十方雲集諸來菩薩。方來雖異。共會說法。
是名不共共教。
○如是辨明教相差殊。使始學
之流知其權實也(第三卷)。
「 但原觀色之一法
隨機立教有多般」
宗鏡云。故知立教。皆為對機。機宜不同。教分多
種。且如觀色一法。五教證入不同。
○初小乘見
是實色。不說性空。
○初教見此色法。從緣所成。
必無自性。即空無所有。如波歸水。
○終教見色
空無礙。以真空不守自性。隨緣成色。即是幻色
虛相無體。是故色即空而常泯。空即色而常存。
要由自盡之色。方是空色。成色之空。乃是真空。
舉體互融。無有障礙。如水入波。
○頓教一色法
無非真理所收。是故此色即真理一味。更無別
法。而可顯說。水波雙絕。
○圓教起即全收。一多
互攝。同時成立。一塊圓明。隨舉即色。隨舉即空。
義味自在。隨智取用。何以故。隨舉一門無不顯
現。古德云。皆本一心而貫諸法。(車字函第七卷)。
「 醫王用藥分三品
如來逗教亦復然」
又云。譬如上醫。以非藥為藥。中醫以藥為藥。下
醫藥成非藥。且非藥為藥者。如云無有一物不
是乎藥。攬草皆成。如行非道而通佛道。即煩惱
而成菩提。以藥為藥者。即應病與藥。隨手痊愈。
附子治風。橘皮消氣之類。如觀根授法。思覺多
者。修數息觀。婬欲多者。修不淨觀之類。藥為非
藥者。不識病源又增其疾。如說法者。不逗其機。
則醍醐上味。為世珍奇。遇斯等人翻成毒藥(富字
函第三卷)。
「 因其中道以辭遙
遂設化城令暫息」
法華經云。佛告比丘。當知如來方便深入眾生
之性。知其志樂小法。深著五欲。為是等故說於
涅槃。是人若聞則便信受。譬如五百由旬險惡
之處。有一導師。善知險道通塞之相。將導眾人
欲過此難至珍寶處。所將人眾。中道懈退。白導
師言。我等疲極。前路猶遠。今欲退還。導師愍彼。
捨大珍寶。以方便力。於險道中。化作一城。告眾
人言。汝莫退還。今此大城可於中止。是時疲極
之眾。心大歡喜。前入化城。生安隱想。爾時導師。
知此人眾。既得止息無復疲倦。而滅化城。語眾
人言。寶所在近。向者大城。我所化作。為止息耳。
如來導師亦復如是。知諸生死惡道懸遠。若諸
眾生。聞一乘者便作是念。佛道長遠。久受勤苦。
乃可得成。佛知怯劣。以方便力。而於中道為上
息故說二涅槃。若眾生生於二地。如來即便為
說。汝等所作未辦。汝所住地。近於佛慧。應當籌
量。所得涅槃。未真實也。但是如來方便之力。於
一佛乘。方便說三。(竹字函第三卷)。
要集云。昔一聚落。去王城五由旬。彼有美水。王
敕日日送水。村人疲苦。悉欲逃移。村主語之。汝
等莫去。我當為汝白王。改五由旬作三由旬。使
汝得近。往來不疲。即往白王。王為改之作三由
旬。眾人聞巳。便大歡喜。世間之人。修行正法。度
於五道向涅槃城。心生疲倦便欲捨離。如來法
王有大方便。於一乘法分別說三。小乘之人聞
之歡喜。以為易行。進德求度。如彼村人。亦復如
是。(悵字函第二卷)。
「 說諸法相分三種
依他遍計與圓成」
瑜伽論云。如來說諸法相。略有三種。一者遍計
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
令隨起言說。二者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
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
至招集純大苦蘊。三者諸法圓成相。謂一切法
平等真如。漸漸修集乃至菩提。方證圓滿。如眩
翳人眼有翳病。遍計執相。當知亦爾。如眩翳人
青黃等相。差別現前。依他起相。當知亦爾。如淨
眼人離眩翳患。本性所行。無亂境界。圓成實相。
當知亦爾。(緣字函第六卷)。
「 語默視瞬皆為說
見聞知覺豈非聽」
宗鏡云。語默動靜。無非佛事。如雲臺寶網盡演
妙音。毛孔光明皆能說法。香積世界。餐香飯而
三昧顯。極樂國土聽風柯而正念成。絲竹可以
傳心。目擊以之存道。既語默視瞬皆說。則聞見
覺知盡聽。苟能得法契神。何必要因言說。如琴
中傳意於秦王。脫荊軻之手。相如調文君之女。
終獲隨車。帝釋有法樂之臣。馬鳴有和羅之技。
皆絲竹傳心也。目擊道存者。莊子云。夫子欲見
溫伯雪子。久而不見。及見。寂無一言。及出子路
怪而問曰。夫子欲見溫伯雪子久矣。何以寂無
一言。子曰。若斯人者。目擊而道存。亦不可以容
聲者矣。若雲臺。若寶網。若毛孔。若光明。皆能說
法者。華嚴經中可見。(富字函第四卷)。
「 善哉若有聞法人
由斯無一不成佛」
宗鏡舉法華經偈云。
「 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昔泥蛤聞法而生天(故事見十善品)。廄象聽經而悛惡
(故事見雜緣品)。比丘信受而獲果。女人思惟而悟空(故事
見禪定品)。○(富字函第六卷)。
「 或因惡境接眾生
譬若蓮華開烈日」
大乘論云。有時菩薩正居王位。或現種種逼惱
眾生。是以安立於戒律中。
○釋曰。眾生有二種。
或宜歡喜教化。譬如拘物頭花因涼月開敷。或
宜逼惱教化。譬如蓮花因烈日開敷。菩薩亦爾。
如那羅王。及善財童子。或現可愛事。或現可畏
事。安立眾生於善處。(與字函第四卷)。
「 然佛從來平等法
接物何嘗貴賤分」
大莊嚴論云。佛難波斯匿王。分別出家貴賤。我
不以為貴選擇王賢等。亦度下賤優波離等。我
不齊為大富長者須達多等。亦度貧賤須賴多
等。我不齊為大智舍利弗。亦為鈍根周離槃特
等。我不齊為少欲知足摩訶迦葉。亦為多欲婆
難阤等。我不齊為耆舊宿德優樓頻螺迦葉。亦
為幻稚須阤耶等。我不齊為憍慢婆迦賴等。亦
為極惡鴦掘摩羅。我不齊為多智男子而為說
法。亦為淺智女人而為說法。佛告波斯匿王。若
娶婦嫁女。應擇種姓。此佛法中。唯觀宿世善惡
因緣。不擇種姓。唯觀信施。不觀珍寶。索戒清淨。
不索家門清淨。偈曰。
「 佛法無偏黨
平等示正道
為一切眾生
作安隱正路
譬如大市中
示買一切物
我法市亦爾
不擇其種姓」
(君字函第七卷)。
「 豈是文殊不知者
俯為眾生故問之」
涅槃經云。佛答文殊。譬如輪寶上下回轉。如來
說法亦復如是。能令下趣諸惡眾生。上生人天。
乃至佛道。是故汝今不應讚言。如來於此更轉
法輪。文殊白佛。我於此義非為不知。所以問者。
為欲利益諸眾生故。(一字函第三卷)。
「 若受如來所說法
甘投火聚願求聞」
華嚴經云。菩薩勤求佛法。所有珍財。皆無吝惜。
不見有物難得可重。但於能說佛法之人。生難
遭想。是故菩薩於內外財。為求佛法。悉能捨施。
無有恭敬而不能行。無有憍慢而不能捨。無有
承事而不能作。無有勤苦而不能受。若聞一句
未曾聞法。生大歡喜。勝得轉輪王位。若得一偈
未曾聞法。能淨菩薩行。勝得帝釋梵王位。住無
量劫。若有人言。我有一句佛所說法。能淨菩薩
行。汝今若能入大火坑。受極大苦。當以相與。菩
薩尒時作如是念。我以一句佛所說法。淨菩薩
行故。假使三千大千世界。大火滿中。尚欲從於
梵天之上。投身而下。況小火坑。而不能入。然我
今者為求佛法。應受一切地獄眾苦。何況人中
諸小苦惱。菩薩如是求於佛法。如其所聞觀察
修行。非但口言而可清淨。(愛字函第五卷)。
「 聽法之人不宗敬
如斯之輩莫與談」
菩薩戒經。人在高處。巳身處下。不應說法。除為
病患。心不信者。不應為說。不厭生死者。不應為
說。人在巳前。人覆頭者。求過失者。不應為說。何
以故。諸佛菩薩。恭敬法故。若說法者。尊重於法。
聽法之人。亦生宗敬。至心聽受。不生輕慢。是名
清淨說。(賢字函第三卷)。
「 按教明心指標月
由文見義色因燈」
圓覺經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
所標。畢竟非月。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
亦復如是。
楞伽經云。佛告大慧。善於語義。知語與義。不一
不異。義之與語。亦復如是。若義異語。則不應因
語而顯於義。而因語見義。如燈照色。大慧。譬如
有人持燈照物。知物如是。在如是處。菩薩亦爾。
因語言燈。入離言說。自證境界。(四字函第四卷)。
「 燈雖顯色見由眼
眼非見性乃由心」
楞嚴經云。佛告阿難。諸盲無眼。唯觀黑暗。與有
眼人。處於暗室。二黑有別。為無有別。如是世尊。
此暗中人。與彼群盲。二黑校量曾無有異。阿難。
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
種色。名眼見者。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
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若燈見者燈能
有見。又則燈觀。何關汝事。是故當知燈能顯色。
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
非眼。(染字函第一卷)。
「 依趣於義不依文
依趣於智不依識」
寶積經云。菩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故。於四依
趣善能具足。所謂依趣於義不依趣文。依趣於
智。不依趣識。依趣於了義經。不依趣不了義經。
依趣於法。不依趣數取趣者。云何名為依趣於
義不依文。所言文者。謂世間法。傳習文詞。所言
義者。謂通達出世間法。乃至如來所演八萬四
千法藏聲教。皆名為文。諸離一切言音文字。理
不可說。是名為義。云何依趣於智。不依趣識。謂
善巧了知諸有言教數取趣義。是名為識。此不
應依。諸有言教。如法性義。即是於智。此應依趣。
云何不依趣不了義經。依趣了義經。若諸經中。
說世俗諦。名不了義。說勝義諦。名為了義。乃至
經中所說厭背生死。欣樂涅槃。名不了義。若有
宣說生死涅槃。二無差別。是名了義。云何依趣
於法。不依趣數取者。若有依止數取之見諸所
緣法。如是之相名數取者。如來依世俗諦為眾
生說。若有眾生於此言教起於執著。如是等類。
不應依趣。何以故。如來欲令於彼正依趣故。說
如是法。汝等依趣諸法實性。無宜依趣彼數取
者。何等是為諸法實性。謂無有變異。無有增益。
無作。無不作。不住無根本。如是之相。是名法性。
(官字函第二卷)。
「 攝心歸一魔無便
如龜藏六狗難傷」
宗鏡舉禪門中云。不怕念起。唯慮覺遲。又云。瞥
起是病。不續是藥。是以初心攝念為先。是入道
之階漸。昔佛在世。有一道人。在河邊樹下學道。
十二年中。貪想不除。目色耳聲。身靜意遊。曾無
寧息。十二年中。不能得道。佛知可度。化作沙門。
往至其所。樹下共宿。須臾月明。有龜從河中出。
來至樹下。復有水狗飢行求食。與龜相逢。便欲
噉龜。龜縮頭尾。及其四腳。藏於甲中。不能得噉。
水狗少遠。復出頭足。行步如故。不能奈何。遂乃
得脫。於是道人問化沙門。此龜有護命之鎧。水
狗不能得其便。化沙門答言。吾念世人。不如此
龜。不知無常。放恣六情。外魔得便。即說偈言。
「 藏如六龜。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勝則無患。」
(車字函第八卷)。
「 四相人我壽眾生
四病作止并任滅」
(附理
事障)。
金剛經云。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即非菩薩助深記注云。我相謂於自身不計為
我故。人相不計我轉趣。餘趣為人故。眾生相不
計我盛衰苦樂。為眾生故。壽者相不計我。一報
命根不斷。為壽者故。今菩薩既亡四相。巳達身
空。即除我執。又有注云。無我者。則無色受想行
識之見也。無人者。了四大不實。終歸地水火風
也。無眾生者。則無生滅心也。無壽者則我身本
空。寧有壽者。四相既空。法眼明矣。
圓覺經云。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離四病。一者
作病。有作是言。我於本心作種種行欲求圓覺。
彼圓覺性非作得。故說名為病。二者任病。有作
是言。我等今者。不斷生死不求涅槃。涅槃生死
無起滅念。任彼一切。隨諸法性。欲求圓覺。彼圓
覺性非任有。故說名為病。三者止病。有作是言。
我今自心永息諸念。得一切性。寂然平等。欲求
圓覺。彼圓覺性非止合。故說名為病。四者滅病。
有作是言。我令永斷 切煩惱。身心畢竟空無
所有。何況根塵虛妄境界。一切永寂欲求圓覺。
彼圓覺性非寂相。故說名為病。悉當離之。
○又
云。理事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續
諸生死。若捨貪欲。先除事障未斷理障。但能悟
入聲聞緣覺。未能顯住菩薩境界。欲汎如來大
圓覺海。先當發願勤斷二障。二障巳伏即能悟
入菩薩境界。若二障巳永斷滅即入如來微妙
圓覺。
「 有為無為善巧修
有餘無餘涅槃界」
般若經云。菩薩於一切法。遍攝有為無為應修
善巧。云何名有為。謂妙善身語意行。是名有為。
云何無為。即以如是妙善身語意行。回向於菩
伐若(此云一切智)是名無為。
○又復有為。即是積集
五到彼岸。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靜慮。是名有
為。若由般若波羅蜜多。無為智故。則五到彼岸。
如此妙智。及以回向。一切智智。是名無為善巧。
(官字函第三卷)。
增一阿含經云。佛告比丘。有二涅槃。有餘涅槃
界。無餘涅槃界。於是滅五下分結。不還此世。是
謂有餘涅槃界。盡有漏。成無漏。意解脫。智慧解
脫。而自遊戲。生死巳盡。梵行巳立。所作巳辦。不
復受有。如實知之。是謂無餘涅槃界。(闌字函第七卷)。
宗鏡舉思益經云。諸佛出世。不為令眾生出生
死入涅槃。但是度生死涅槃之二見。(富字函第六卷)。
「 善財能發菩提心
彌勒稱揚佛種子」
華嚴經云。彌勒菩薩指善財童子。告大眾言。此
長者子曩於福城受文殊教。展轉經由諸善知
識巳。然後來至我所。發心救護一切眾生。為四
流漂汩者。造大法船。為被見泥沒溺者。立大法
橋。為被癡暗昏迷者。然大智燈。為行生死曠野
者。開示聖道。為嬰煩惱重病者。調和法藥。為遭
生老死苦者。飲以甘露。為入貪恚癡火者。沃以
定水。近惡友者。示其善友。樂凡法者。誨以聖法。
著生死者。令趣智城。此長者子。恒以此行救護
眾生。發菩提心未嘗休息。善男子。餘諸菩薩經
無量劫。乃能滿足。菩薩願行。乃能親近諸佛菩
提。此長者子。於一生內。具足成就。善男子。菩提
心者。猶如種子。能生一切諸佛法故。菩提心者。
猶如良田。能長眾生白淨法故。菩提心者。猶如
大地。能持一切諸世間故。菩提心者。猶如淨水。
能洗一切煩惱垢故。菩提心者。猶如大風。普於
世間無所礙故。菩提心者。猶如盛火。能燒一切
諸見薪故。菩提心者。猶如帝王。一切願中得自
在故。菩提心者。猶如虛空。諸妙功德。廣無邊故。
菩提心者。猶如蓮華。不染一切世間法故。菩提
心者。如如意珠。周給諸貧乏故。菩提心者。如功
德缾。滿足一切眾生心故。菩提心者。如那羅延。
能摧一切我見敵故。菩提心者。如勇將幢。能伏
一切諸魔軍故。菩提心者。猶如湧泉。生智慧水
無窮盡故。菩提心者。則為所歸。不拒一切來者
故。菩提心者。則為義利。能除一切衰惱事故。菩
提心者。則為妙寶。能令一切心歡喜故。菩提心
者。如大施會。充滿一切眾生心故。菩提心者。如
佛支提。一切世間應供養故。善男子。菩提心者。
成就如是無量功德。舉要言之。三世如來。從菩
提心而出生故。善男子。如人學射。先安其足。後
習其法。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先當安住菩提
之心。然後修行一切佛法。善男子。如人護身。先
護命根。菩薩摩訶薩。護持佛法。亦當先護菩提
之心。善男子。譬如有人命根若斷不能利益父
母宗親。菩薩摩訶薩捨菩提心。不能利益一切
眾生。不能成就諸佛功德。善男子。譬如王子。雖
於臣佐之中。未得自在。巳具王相。不與一切諸
臣佐等。以生處尊勝故。菩薩摩訶薩。雖於一切
業煩惱中。未得自在。然巳具足菩提之相。不與
一切二乘齊等。以種性第一故。善男子。譬如金
剛。雖破不全。一切眾寶。猶不能及。菩提心金剛。
雖復志劣。少有虧損。猶勝一切二乘功德。善男
子。譬如金剛。非凡人之所得。菩提心金剛。非劣
意眾生之所能得。善男子。譬如金剛。不識寶人。
不知其能。不得其用。菩提心金剛。不知法人。不
了其能。不得其用。善男子。譬如金剛。餘不能持。
唯金剛之所能持。菩提之心。聲聞緣覺皆不能
持。唯趣薩婆若者。善男子。若有眾生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則獲如是勝功德法(臣字函第
八卷)。
又善財參彌伽大士。白言。我巳先發菩提心。而
未知云何學菩薩行。彌伽遽即下座。於善財前
散花作禮。讚言善哉。能發菩提心者。則為不斷
一切佛種。則為成熟一切眾生。乃至則為一切
天龍禮敬。如是讚巳。還昇本座。為善財說法(首字
函第三卷)。
「 法界觀通大千卷
六相義圓無量門」
法界觀云。華嚴大教浩博難明。杜順和尚文殊
應身。以自智見華嚴一真法界。總該萬有即是
一心。其中諸佛眾生。若國土若莊嚴。義境無量。
於無量境集其義類。總舉色空理事為例。束為
三重觀門。一曰。真空法界。二曰。理事無礙。三曰。
周遍含容。若達此三門。則法界重重。縱橫達矣。
第一真空觀(理法界也。原其實體但是本心。今簡非虛妄念慮故云真也。簡非形
礙色相故云空也)。復開四句。
○一會色歸空(以色等本是真如一
心與生滅和會。名阿賴耶識等。變起根身器界。今推之都無其體。歸於真心之空。非斷滅空)。
二明空即色(凡是真空必不異色。真空既不異色。亦不易一切法。以上二觀復開
八門。畢竟不出此理。冗不盡錄。詳見本文)。三空色無礙(謂色舉體全是盡色之空。
則色盡而空現。空舉體不異全盡空之色。則空即色而空不隱也。若色是實色即礙於空。空是
斷空即礙於色。今既色是幻色故不礙空。空是真空故不礙色)。四泯絕無寄(所觀
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亦不可言即空不即空。一切法皆不可。不可亦不可。迥絕無寄。非言
所及)。
第二理事無礙(所觀)觀(能觀)。○(前雖說色。是簡情計以成真空。空色無礙
泯絕無寄。唯是真空觀門方為真如之理。至此理事無礙觀門始顯真如之用)。一理遍
於事門(謂能遍之理性無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別。一一事中理皆全遍)。二事
遍於理門(謂能遍之事是有分限。所遍之理要無分限。此有分之事於無分之理全
同。非分同。如全一大海。在一波中。而海非小。如一小波。匝於大海而波非大。同時全遍於諸波
而海非異。俱時各匝於大海而波非一)。三依理成事門(謂事無別體。要因真
理而得成立。如波要因於水能成立故)。四事能顯理門(由事攬理。則事虛而
理實。以事虛故全事中之理挺然露現如波相虛水體露現)。五以理奪事門
(事既攬理遂令事相皆盡。唯一真理平等顯現。如水奪波。波無不盡)。六事能隱理
門(真理隨緣成諸事法。遂令事顯理不顯也。如水成波。動顯靜隱)。七真理即事
門(謂此真理舉體皆事。如水即波。靜而非動)。八事法即理門(緣起事法必無
自性。無自性故舉體即真。如波即水。動而非靜)。九真理非事門(即事之理而非
是事。以真妄異故。如即波之水非波。以動濕異故)。十事法非理門(全理之事。
事恒非理。相性異故。如全水之波非水。以動義非濕故)。
第三周遍含容觀(事如理融。遍攝無礙。交參自在)。一理如事門
(事法既虛。相無不盡。理性真實。體無不現)。二事如理門(謂諸事法與理非異。如一
微塵溥遍法界。此一微塵亦如理性。全在一切法中)。三事含理門(謂諸事法與理
非一。存本一事而能廣容。如一微塵其相不大而能含攝無邊法界)。四通局無礙
門(謂諸事法與理非一即非異。故令此事法不離一處即全遍十方。一切塵內由非異即非
一故全遍十方。而不動一位。即遠即近。即遍即往。無障無礙)。五廣陜無礙門
(謂事與理非一即非異故。不壞一塵而能廣容十方剎海)。六遍容無礙門(謂此
一塵望於一切。由溥遍義即是廣容。以鏡燈喻。如四方四維上下各安一鏡。中安一燈。即十鏡
互又。如一鏡遍九鏡。時即容九在一內也)。七攝入無礙門(謂彼一切望於一法
以入他故。即是攝他一切全入一中之時。即令彼一還復在自一切之內。同時無礙。如九鏡入
彼一鏡中時。即攝彼一鏡還在能入九鏡之內。同時交互故云無礙)。八交涉無礙
門(謂一法望一切。有攝有入。通有四句)。一攝一切一入一切(一如東鏡
為能攝。一切如九鏡為所攝)。一切攝一。一切入一(文勢一一反上釋之)。
一攝一。一入一(如東鏡攝彼西鏡。入我東鏡中來。即我東鏡便入彼西鏡中去)。
一切攝一切。一切入一切(但以言不頓彰故假前三句。用此句圓滿
也)。九相在無礙門(謂一切望一亦有入有攝。此與前句不同。前但此彼同時
攝入。今則欲入彼時必別攝餘法帶之將入彼中。發起重重無盡之勢也。亦有四句)。攝一
入一(如東鏡能攝南鏡。帶之將入西鏡之中。即東鏡為能攝能入。南鏡為所攝。西鏡為所
入。此即釋迦攝文殊入普賢中也)。攝一切入一(如東鏡攝餘入鏡。帶之將入西
鏡中時。即東鏡為能攝能入。八鏡為所攝。西鏡為所入也。則一佛攝一切佛。一切眾生帶之同
入一眾生中)。攝一入一切(如東鏡攝南鏡。將入八鏡中也)。攝一切入
一切(此明諸法互相攝入。一時圓滿重重無盡也。但入一燈當中之時。即鏡鏡中一時各
有多多之燈。無先後也。即諸佛菩薩六道眾生不有即巳有。則一剎那中便徹過現未來十方
一切凡聖中也)。十溥融無礙門(謂一切及一溥皆同時更互相望。一一具前兩
重四句。圓明顯現稱行境界無障無礙。深思之)。
長者合論。歡喜地中六相義。
<img:>
此一字中有六相。一切字。一切法。皆
有此六相。若善見者得智無礙總持
門。於諸法不滯。有無斷常等障。可以
離情。照之可見。此六字義。闕一即理智不圓。是
初歡喜地中觀通世間一切法門。故此六字有
三對法。一總別一對。二同異一對。三成壞一對。
總不相離。不可廢一留一。亦不可雙立雙捨。總
是斷常生滅。今以人類之。餘。可准知。
○謂如一
切眾生。名為總相。愚智區分。名為別相。皆同佛
智。名為同相。隨報業異。名為異相。作業受報。名
為成相。心無所依。名為壞相。
○又如人身具足
名為總相。手足眼耳名為別相。一空無體。名為
同相。應用有殊。名為異相。共成一身。名為成相。
無體無相。名為壞相(五十七卷)。
又宗鏡云。譬如一舍是總相。椽等是別相。椽等
諸緣和同作舍。故名同相。椽等相望一一不同
故名異相。椽等相成。故名成相。椽等自法。本不
作故。故名壞相。(駕字函第六卷)。
「 但了人空與法空
便達此岸為彼岸」
金剛經頌。
「 人法俱名執。了即二無為。菩薩能齊證。聲聞離一非。所知煩惱盡。空中無所依。常能作此觀。得聖定無疑。」
宗鏡云。祖佛大意唯說二空。證會一心。如世尊
言。一切法無我。云何一切法。所謂心法。云何二
無我。所謂人無我。法無我。若一切眾生但得人
法俱空。知一切法。即心自性。復更有何異法而
敷演乎。(駕字函第五卷)。
阿含經。云何此岸。云何彼岸。謂此岸者身邪是。
彼岸者身邪滅是。(斯字函第六卷)。
又云。佛告婆羅門。邪見者非彼岸。正見者是彼
岸。(川字函第八卷)。
「 當知實性非空有
未偶斯文墮斷常」
宗鏡云。真實之性。非一非異。非有非空。此宗鏡
奧旨自在圓融。謂欲一則一。欲異則異。欲存即
存。欲泯便泯。異不礙一。泯不礙存。方為自在。常
一常異。常存常泯。名為圓融。又如弄珠鈴之者。
其珠不住空中。不落地上。不在手裏。既不在三
處。亦不住一處。然不住空中。即喻不住空觀。不
落地上。即喻不住假觀。不在手裏。即喻不住中
觀。既不住三。亦不成一。則非一非三而三而一。
斯為妙矣。未偶斯旨。所有見聞。皆墮斷常(車字函第
八卷)。
「 若是真心無滯礙
宛同水性善炎涼」
宗鏡云。皆同一性。所謂無性。良以心境同一性
故。是以真心不守自性。舉體隨緣。成諸萬法。性
即體也。以諸法唯心所現各無自體。虛假相依
無決定性。以無性故。能隨異緣成立一切。若有
定性。猶如金石。各有堅性。不可令易。今此無性
猶如於水。遇冷成冰。逢火便煖。故中論偈云。
「 集若有定性。先來所不斷。於今云何斷。道若有定性。先來所不修。於今云何修。」
故知若有定性。一
切諸法皆悉不成。若無定性。一切皆成。若眾生
各各有性。自體不移。則永作眾生。無因成佛(侈字
函第四卷)。
「 性空無而且不無
緣會有而終非有」
又云。萬法從緣。無自體耳。體而無自。故名性空。
性之既空。雖緣會而非有。緣之既會。雖性空而
不無。是以緣會之有。有而非有。性空之無。無而
不無。何者。會則性空。故言非有。空則緣會。故曰
非無。今言不有不無者。非是離有別有一無也。
亦非離無別有一有也。如是則明法非有無故。
以非有非無名耳。不是非有非無。既非有無。又
非非有。非非無也。如是則何獨言語道斷。亦乃
心行處滅也。如是則名體既空。言思自絕。可謂
萬機泯跡。獨朗真心矣。真諦性空之理。空而不
空。俗諦幻有之事。有而不有。不有之有。有不礙
空。不空之空。空不絕有。彼此無寄。遞互相成。若
心內定一法是有。即墮常。若心外執一法是無。
即沉斷。俱成見網。不入圓宗。(侈字函第二卷)。
「 心滅諸法以皆滅
心生萬境以從生」
又云。問。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言
滅。答。實然。今言滅者。但心相滅。非心體滅。如水
因風而有動相。以風滅故。動相即滅。非水體滅。
既水體不滅。所以動相相續。釋曰。種種心境。皆
由無明薰習力起。然依因依緣。因是不覺。緣是
妄境者。只謂不覺自心。妄生外境。故知境無自
性。從心而生。和合而起。故云。心生即法生。因滅
則緣滅矣。以水體不滅。動相相續者。此況真心
自體。非動非止。因無明風起。生死動搖。若妄風
息時。心之動相即滅。非心體滅。以心體是所依。
萬法是能依。若無所依。能依非有。故知一心之
體。為群有之依。猶如太虛。作萬象之體。(車字函第三卷)。
又舉。昔東國。元曉義相。二法師。同來唐國尋師。
遇夜宿荒。止於塚內。元曉法師因渴思漿。見一
泓水。掬飲甚美。及至天明。觀是死尸之汁。心惡
吐之。豁然大悟。乃曰。我聞。佛言。三界唯心。萬法
唯識。故知美惡在我。實非水乎。(侈字函第一卷)。
「 凡一切法皆佛法
總萬行門一心門」
問。如何是一切法皆是佛法。答。一切法唯心。心
即是佛。心即是法。如學人問忠國師。經云。一切
法皆是佛法。殺害還是佛法不。答。一切施為。皆
是佛智之用。如人用火香臭不嫌。亦如其水淨
穢非汙。以表佛智也。是知火無分別。蘭艾俱焚。
水同上德。方圓任器。所以文殊執劍於瞿曇。鴦
掘持刀於釋氏。豈非佛事乎。若心外見法。而生
分別。直饒廣作勝妙之事。亦非究竟。(侈字函第三卷)。
夫一心者。萬事之總也。分而為戒定慧。開而為
六度。散而為萬行。萬行未嘗非一心。一心未嘗
違萬行。(車字函第七卷)。
問。法門無量。何故偏讚一心。答。此是起惑之初。
發真之始。故經云。心作天堂。心作地獄。但了一
心。萬法皆寂。如解脫長者告善財言。我若欲見
安樂世界阿彌陀如來。隨意即見。我若欲見栴
檀世界金剛光明如來。乃至十方如來。悉皆即
見。然彼如來不來至此。我身亦不往詣於彼。知
一切佛及與我心悉皆如夢。知一切佛猶如影
像。自心如水。知一切佛所有色相及以自心悉
皆如幻。知一切佛。及以巳心悉皆如響。我如是
知。如是憶念。所見諸佛。皆由自心。善男子。當知
菩薩。修諸佛法。乃至成佛。悉由自心。(駕字函第二卷)。
「 了知法法皆平等
自然物物非短長」
又云。以齊而齊不齊者。未齊矣。以齊而齊於齊
者。未齊焉。余聞。善齊天下者。以不齊而齊天下
者也。何須夷嶽實淵。然後方平。續鳧截鶴。於焉
始等。故知但了法法皆如。自然平等。則青松綠
蕙。不見短長。鵬翥蜎飛。自忘大小。如肇論舉經
云。諸法不異者。豈曰續鳧截鶴。夷嶽盈壑。然後
無異哉。誠以不異於異。故雖異而不異耳。乃至
經云。般若與諸法。亦不一相。亦不異相。信矣。莊
子南華經云。長者不為有餘。短者不為不足。故
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故性
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以明境智雖異而同。不
待同而後同也。若能如上了達同異二門。或諸
佛出世不出世。眾生可度。不可度。乃至有無高
下。皆絕疑矣。(富字函第三卷)。
「 無量劫時彈指頃
十方世界一毛中」
問。悟此心宗。修行之人。得圓滿普賢行不。答。一
切理智。無邊行願。皆不出普賢一毛孔。若實入
華嚴境界。乃至凡聖之身。一一毛孔。皆能圓滿
普賢之行。如海幢比丘入于三昧。從其身分。出
十法界身雲。又如善見比丘。一念之中。一切世
界皆悉現前。又如喜目觀察眾生。夜神。一一毛
孔出無量種變化身雲。又如普賢一一身分。一
一毛孔。悉有三千大千世界風輪。地水火輪。江
海山林。村落城邑。地獄鬼畜。色欲等界。晝夜年
劫。諸佛出世。菩薩眾會。如是等事。悉皆明見。如
見此界。十方世界悉如是見。如見現見十方世
界。前際後際。十方世界亦如是見。各各差別不
相雜亂。如說海幢身分之上。善見一念之中。普
賢毛孔之內。盡十方法界虛空界。所有一切凡
聖境界。淨穢國土。靡所不現。無法不含。如卷大
海之波瀾。收歸一滴。撮十方之剎土。指在一塵。
(車字函第十卷)。
又云。須彌納芥子。而無增減亦不迫迮。此義難
解。有師言。神力能爾。有師言。小無小相。大無大
相。故得入也。今謂小是小。大是大。是自性大小。
不得相入也。如華嚴云。一微塵中。大千經卷。今
觀眾生一念無明心。即是如來心。若見此心。則
能以須彌入芥子。無相妨也。
「 玄珠有意定難求
罔象無心而乃得」
又云。法無動念。不可以有念求。又非無念。不可
以無心得。應可玄會耳。如赤水求於玄珠。罔象
而得之。故云。藏於身。不藏於川。在於心。不在乎
水。故莊子云。黃帝遊於赤水之北。登崑崙之丘。
南望還歸。遺其玄珠。使智索之而不得。使离婁
索之。而不得。乃因罔象得之。夫真不可以定求。
故無心以得之。如弄珠吟云。罔象無心卻得珠。
能見能聞是虛偽。然雖不落於見聞。又且非無
覺與知。(車字函第七卷)。
又問。無心者。為當離心是無心。即心得無心。答。
即心得無心。問。即心是有心。云何得無心。答。不
壞心相而無分別。問。豈不辨知也。答。即辨知無
能所。是無心也。豈渾無用始是無心。譬如明鏡
照物。豈有心耶。當知一切眾生。恒自無心。心體
本來常寂。寂而常用。用而常寂。隨境鑒辨。皆是
實性自爾。非是有心。方始用也。(罵字函第五卷)。
又舉寶藏論云。離者無身。微者無心。無身故大
身。無心故大心。大心故則智周萬物。大身故則
應備無窮。是以執身為身者。則失其大應。執心
為心者。則失其大智。故千經萬論。莫不說離身
心。破彼執著。乃入真實。譬如金師銷礦取金方
為器用。若執有身者。則有身礙。有身礙故。則法
身隱於形㲉之中。若有心者。則有心礙。有心礙
故。則真智隱於念慮之中。故大道不通。妙理沉
隱。六神內亂。六境外緣。晝夜惶惶。無有止息矣
(同上卷)。
「 求佛不可無念成
證道安可以功得」
又舉。永嘉云。誰無念。誰無生。若實無生無不生。
喚取機關木人問。求佛施功早晚成。若以息念
歸無念。如同寒木死灰。與木人何別。豈有成佛
之期。然無念者。即念而無念。以念無自性。緣起
即空。又緣起者。皆是真性中緣起。豈屬有無。乃
至即生無生。即滅無滅。亦復如是。故寶藏論云。
若言其生。無狀無形。若言其滅。今古常靈。又云。
是以斬首灰形。其無以損生。金丹玉液。其無以
養生。故真生不滅。真滅不生。可謂常滅。可謂常
生。其有愛生惡滅者。斯不悟常滅。愛滅惡生者。
斯不悟常生。華嚴疏云。生之無生。真性湛然。無
生之生。業果宛然。是知若即念存有念。即是常
見。離生求無生。即是斷見。皆不達實相無生無
滅之理。若正了無生。則無生無不生。豈定執有
生無生二見乎。
○又云。玄道者。不可以設功得。
聖智者。不可以有心知。真諦者。不可以存我會。
至功者。不可以營事為。忘言者可以道合。虛懷
者。可以理通。冥心者。可以真一。遺智者。可以聖
同。雖云道合。無心於合。合者合焉。雖云聖同。不
求於同。同者同焉。無心於合。則無合無散。不求
於同。則無異無同。超非於百非之外。非所不能
非焉。忘是於萬是之前。是所不能是焉。是所不
能是則無是矣。非所不能非。則無非矣。無異無
同。則怨親不二。無非無是。則毀讚常一。是以忘
言者。捨筌蹄也。虛懷者。離取著也。冥心者。不巳
見也。遺智者。泯能證也。若運心合道。則背道。若
起念求同則失同。若為是所。是則沒是。若為非
所。非則沉非。但得直下無心。則同異俱空。是非
咸泯。斯泯亦泯。茲空亦空。此猶寄言。因跡對待。
若得絕待。頓悟一心。唯契相應。不俟更說(車字函第
七卷)。
「 雖然迷悟之本同
爭柰時節之有異」
又云。究之於心。塵勞為菩提之妙用。失之於旨。
常樂作生滅之苦輪。故知染淨非他。得喪在我。
似手反覆。如人醉醒。何者。反亦是手。覆亦是手。
要且反時非覆時。覆時非反時。然俱不離手。醉
亦是人。醒亦是人。要且醉時非醒時。醒時非醉
時。然不離醉有醒。亦不即醉是醒。如迷亦是心。
悟亦是心。要且迷時非悟時。悟時非迷時。然迷
悟非別。即時節有異。唯在般若轉變臨時。一體
匪移。千差自別。迷之枉遭沉沒。念念成凡。悟之
本自圓明。心心證聖。(肥字函第五卷)。
「 先修後悟功生滅
巳悟方修用不虛」
又云。學人問本淨和尚云。師還修行也無。對云。
我修行與汝別。汝先修而後悟。我先悟而後修。
是以若先修而後悟。斯則有功之功。功歸生滅。
若先悟而後修。此乃無功之功。功不虛棄。若具
智眼之人。豈得妄生叨濫。況似明目之者。終不
墮於溝坑。古人云。一生可辦。豈虛言哉。(侈字函第三卷)。
** 持誦品
「 為何言教戒休看
秪恐牛皮遭覷破」
宗鏡。問。若欲明宗。只合純提祖意。何用兼引諸
佛菩薩言教。以為指南。故宗門中云。借蝦為眼。
無自巳分。只成文字。聖人。不入祖位。答。從上非
是一向不許看教。恐慮不詳佛語。隨文生解。失
於佛意。以護初心。或若因詮得旨。不作心境對
治。直了佛心。又有何過。只如藥山和尚。一生看
涅槃經。手不釋卷。時有學人問。和尚尋常不許
學人看教。和尚為什麼自看。師云。只為遮眼。問。
學人還看得不。師云。汝若看。牛皮也須穿。且如
西天第一祖師。是釋迦牟尼佛。首傳摩訶迦葉
為初祖。次第相傳迄至此土六祖。皆是佛弟子。
今引本師之語訓示弟子。令因言薦道。見法知
宗。不外馳求。親明佛意。得旨即入祖位。誰論頓
漸之門。見性現證圓通。豈標前後之位。若如是
者。何有相違。且如西天二十八祖。此土六祖。乃
至馬大師。忠國師等。並博通經論。圓悟自心。所
有示徒。皆引誠證。終不出自胸臆。妄有指陳。是
以綿歷歲華。真風不墜。以聖言為定量。邪偽難
移。用至教為指南。依憑有據。故圭峰云。諸宗始
祖。即是釋迦。經是佛語。禪是佛意。諸佛心口。必
不相違。達磨過來。以楞伽經印眾生心。楞伽云。
佛語心為宗。無門為法門。心為宗者。即心即佛。
無門為法門者。達本性空。性無有相。亦無有門。
時有禪客問曰。阿那箇是佛心。師曰。牆壁瓦礫。
無情之物。並是佛心。禪客曰。與經大相違也。經
云。離牆壁瓦礫無情之物。名為佛性。今云一切
無情之物。皆是佛心。未審心之與性。為別不別。
師曰。迷人即別。悟人不別。禪客曰。又與經相違
也。經云。善男子。心非佛性。佛性是常。心是無常。
今云不別。未審此意如何。師曰。汝自依語不依。
義。譬如寒月結水為冰。及至煖時。釋冰成水。眾
生迷時。結性成心。悟時釋心成性。汝定執無情
之物非心者。經不應言三界唯心。故華嚴經云。
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今且問汝。無情之物。
為在三界內。為在三界外。為復是心。不是心。若
非心者。經不應言三界唯心。若是心者。又不應
言無情無佛性。汝自違經。我不違也。
○若欲研
究佛乘。披尋寶藏。一一須消歸自巳。言言使冥
合真心。但莫執義上之文。隨語生見。直須探詮
下之旨。契會本宗。則無師之智現前。天真之道
不昧。如華嚴經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
身。不由他悟。故知教有助道之力。初心安可暫
忘。細詳法利無邊。是乃搜揚纂集。(祿字函第一卷)。
詳夫看教。應驗甚多。山筆海墨。書亦不盡。今
且略引金剛華嚴二典數則。庶使未聞者聞。
「 虛空寫處堪逃雨
屋宇俱焚不壞經」
益州新繁縣。王李村。隋時有書生荀氏。善工書
而不顯跡。嘗於村東。空中書金剛般若經。乃曰。
此經擬諸天讀誦。人初不覺。後經雷雨。書經之
地。殊無點濕。可有丈許。村人怪之。每雨。樵夫牧
兒。皆逃其中。武德中異僧。謂鄉人曰。此地空中
有金剛經。諸天於上設寶蓋覆之。不可輕犯。自
爾周回欄楯。以防人畜履踐。每至齋日。四遠皆
來。就設佛供。常聞天樂耳。
○唐吳郡陸懷素。貞
觀二十年失火。屋宇並滅。經函乃至標軸亦盡。
唯金剛經字如故。見聞者莫不加額。其異若此。
「 ○無當大鬼難親近
○力士金剛密護持」
唐王陀。因病斷葷血。發心念金剛經。日日五遍。
後染瘴疾。見群鬼來。陀即急念。鬼聞皆退。遙曰。
王令追汝。且止念經。陀即為歇。鬼得向前。陀乃
昏迷欲絕。又見一鬼來報。念經人。王令權放。既
醒。日夜持誦不息。乃聞空中曰。汝以持經功德。
壽九十矣。竟如其言。
○梁鍾山開善寺沙門智
藏。有野姥工相人。為記吉凶。百不失一。謂藏曰。
命可三十一矣。時年二十有九。聞斯促報。竭誠
修行。探得金剛般若。畢生受持。至所厄暮年。香
湯沐浴。淨室誦經。以待死至。空中告曰。汝往年
三十一者。是報至之期。由般若力。得延倍壽。藏
後出山遇前相者。乃大驚曰。沙門誠不可相。後
壽六十有五。於是江左道俗。普誦此經。
○唐魏
恂。為監門衛大將軍。精持金剛。時京師有蔡策
者。暴亡復蘇。云。初至冥司。怪以追人不得。將撻
其使者。使云。將軍魏恂。持金剛經。善神擁護。追
之不得。即別遣使再追。須臾還報並同。冥官曰。
且罷追。恂聞尤加精進。
「 非特救夫淹巨浪
也能援子脫深蕃」
宋衎江淮人。為鹽鐵院書手。月雇兩千。通有押
綱者。且不識字。請衎同去。通管簿書。月給八千。
衎謂妻曰。我數月不得八千。苟一月而致。極為
利也。妻楊氏甚賢。勸不令往。曰。舟路險惡。身或
驚危。利亦何救。衎不納而去。殆至其所。果遇暴
風。群船盡沒。唯衎入水。捫得粟稿一束。泛之達
岸。抱稿謝曰。吾之微命。爾所賜也。存歿不捨。負
帶而歸。行數里宿一孤姥鬻茶之店。明旦解稿
略曬。於中得一竹筒。開之金剛經也。姥曰。汝妻
自汝來後。誠寫是經。蓬頭禮念。故能救汝。衎感
泣達家。見妻媿謝。驚問何知。詳告始末。楊氏怪
之。衎曰。經為何記。曰。寫時執筆者。誤羅漢數字。
請禪和尚添入。以老目昏。點劃過濃。此十來日。
失不知所。開驗如說。衎嗚咽拜妻。轉加精勤禮
誦。遂遣人致謝河濱之母。詢問此處。何嘗有人
與店。乃神化也。數歲相國鄭公絪。為東都留守。
召衎并妻。問於始末。與其男武職事。月給五千。
因求其經。至今為鄭氏所尊奉敬。
○唐永泰初。
豐州烽子。因陷西蕃。自此有功轉近牙帳。贊普
子。愛其了事。遂令執纛。因與酪肉。悲泣不食。贊
普問之。云。有老母。頻夜夢見。贊普頗仁。聞之悵
然。召帳中語曰。蕃法嚴。無放還例。我與汝馬力
者二匹。於某道縱汝歸。無言我也。烽子得馬。極
騁俱乏死。遂晝潛夜走。為刺傷足。倒於磧中。忽
風吹物。窣窣過其前。輒收裹足。覺不復痛。試走
如故。到家見母尚存。悲且喜曰。自汝一失我。唯
念金剛經以祈相見。今果其誓。因以取經。見斷
數幅。不曉其由。子言。磧中傷足。母令解看。厥瘡
巳愈。所裹瘡紙。正母所失之經。殊聖乃爾。
「 滅於佛法愆深重
存乎功德福非輕」
隋開皇中。太府寺丞趙文昌。死而復活云。有人
引至閻羅王所。王問。一生以來作何福業。答云。
家貧無力可營功德。唯持金剛般若。王聞合掌
讚言。善哉。功德甚大。即放還生。使人引至南門
首。見周武帝。在門側房中。三重鉗鎖。喚昌云。卿
既還家。為吾向隋皇帝說。吾諸罪並欲辯了。唯
滅佛法罪重。未可得竟。為營功德得出地獄。及
出門外。見大糞坑。有人頭髮上出。問引人云。此
是秦將白起。罪猶未了。昌歸得活。遂奏其事。敕
天下為周武帝轉金剛經。設大供。仍入隋史。
○
唐開元中。敕天下佛堂。小者除拆。功德移入大
寺。不信之徒。望風除毀。有豫州新息令李虛。貪
酒好殺。行事違戾。當時非惜佛屋。偶以醉中限
嚴而怒。故令界內存之。雖存亦不為意。歲餘病
死復生云。閻王未坐。先見階前判官。乃新息吏
也。吏曰。長官平生。唯以殺害為心。不知罪福。今
當受報。將如之何。虛大懼請救之。吏曰。去歲拆
佛堂。長官界內獨存。此功彌天。少頃引虛見王。
王索李明府善惡簿。讀曰。虛曾殺羊割肉。王曰。
何割他肉。虛答。有敕拆佛堂。毀佛像。獨虛界內
存之。可折罪不。王曰。是不。吏覆福簿在天堂。檢
至讀之。果有合折一生中罪延年三十。仍生善
道。言畢罪簿出火燒之殆盡。令人送還。遂蘇(以上
九則金剛感應傳)。
「 既誦華嚴凡冠聖
因遺盥掌蟻生天」
永徽年中。太白山有兩僧。名道祥。慧悟。祥持涅
槃。悟授華嚴。忽有居士作禮。請一僧齋。僧云。二
人。不知請誰。居士云。請華嚴師。悟乃赴請。於是
居士置悟於衣上坐。令其冥目。只聞耳颼颼風
聲。少頃放地。開目不知到處。唯見屋宇嚴麗。延
悟入堂。禮佛纔畢。忽五百僧。翔空而至。悟遂下
坐。居士語曰。此日齋意在師一人。雖五百羅漢。
臨時請耳。師持華嚴。是佛境界。何得於小聖下
坐。引悟坐於聖眾之上。齋罷。居士令一童子送
還。童子請悟開口。飛入口中。悟即騰身空中。謂
祥曰。神仙請齋。遂獲神通。今欲蹔之金闕。昇空
而去。
○昔有三藏梵僧至京。時藏公猶為童子。
頂禮三藏。請受菩薩戒。眾謂三藏曰。此童子誦
得華嚴。兼解其義。三藏驚歎曰。華嚴一乘。是諸
秘藏。尚難遭逢。況通其義。若有人誦得淨行一
品。巳得菩薩淨戒俱足。不復更受。西域傳記。有
人轉華嚴經。以洗手水滴一蟻子。命終生天。而
況人能受持通義。此子後必廣大。饒益眾生。
「 ○積功可救眉鬚厄
○一偈能停地獄酸」
天授二年。曾州牧宰。迎請藏公講釋華嚴。因論
邪正。時有小道士在側。歸觀云。講師誹毀道尊。
觀主甚怒。領眾來至講所。面興慍色。口發惡言。
謂藏公曰。但自講經。何故論道門事。藏曰。貧道
自講華嚴。無他論毀。觀主問曰。一切諸法。悉皆
平等耶。藏曰。諸法亦平等。亦不平等。觀主又問。
何法平等。何法不平等。答曰。一切法。不出二種。
一者真諦。二者俗諦。若約真諦。無此無彼。無自
無他。非淨非穢。一切皆離。故平等也。若約俗諦。
有善有惡。有尊有卑。有邪有正。豈得平等。道士
詞窮無對。猶瞋不解。於如來所。生毒害言。歸去
經宿。明朝洗面。眉髮俱落。通身瘡皰。方生悔心。
歸敬三寶。求哀藏公。誓願受持華嚴經一百遍。
猶有十遍未畢。忽感眉髮重生。身瘡頓愈。
○昔
京師郭神亮。死去七日。復還云。使者追至平等
王所。問罪福巳。送入地獄。見一僧云。我今救汝。
地獄之苦。教誦一偈。
「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
○神亮志心。乃誦
此偈數遍。神亮及同受罪者。數十萬人。皆得離
苦。不入地獄。當知此偈。能破地獄。是時藏法師
云。出在華嚴經十行品。塵律師歎曰。纔聞一偈。
脫千萬人苦。況受持全部。講通深義耶。
「 ○威靈可以降天敵
○俗眼那能辨聖凡」
聖曆中有沙彌。名彌伽。雖未受具。身意清淨。專
誦華嚴。一日帝釋遣使迎請。伽曰。未審天帝。何
緣見命。使曰。帝與修羅時戰。欲求法力加被。縱
有羅漢。未辦斯事。唯見法師專持華嚴。可為人
天福田。所以見迎耳。於是受請。閉目俄頃。便至
天宮。延請入殿。誦華嚴經。坐于寶臺。乘空而行。
向其敵所。修羅軍眾。睹此威靈。怖竄藕孔之中。
帝喜。迎師還宮供養。施以七珍異寶。又白師言。
若須長生之藥。當以奉上。師曰。割愛出家。求無
上道。世間珍異。及長生事。非所志焉。帝釋禮謝。
曰。成菩提時。願相救度。遣使送還。
○上元中洛
州敬愛寺。有律僧歸覲。及鄭州界。迫暮投店。次
有僧至。不知其名。並房安泊。其後來僧。謂主人
曰。貧道疲餒。酒酤三升。肉買一斤。飲噉迨盡。律
師怒而訶之。身披法服。恣噉酒肉。不知慚愧。其
僧默而不答。少頃索水嗽口。端身趺坐。緩發梵
音。誦大方廣佛華嚴經。入如是我聞。至寂滅道
場。其僧口角兩邊。俱發光明。透射房舍。洎至三
更。猶聞誦經。聲聲不絕。光明轉熾。誦至六帙。即
歇收光。其僧乃臥。天明律師涕泣懺過。輕謗聖
賢。願罪消滅(以上六則出華嚴感應傳)。
「 ○誦持無驗為如何
○種植有虧安可得」
妙臂所問經云。行人持誦。不獲成就者。譬如種
子。因地因時。風雨不愆。溉潤無失。乃可生芽。以
至成熟。或種子不以其時。不植於地。使彼芽莖。
無由得生。何況枝葉及果實耶。持誦行人。若不
依法。又不清淨。於諸供養。曾無虔潔。於其所誦
真言文字。或有闕剩。至於呼吸。訛略不正。是以
悉地。而不現前。不獲成就。亦復如是。(八字函第二卷)。
「 ○因甚言教益非益
○良為眾生勤不勤」
華嚴經云。文殊師利。問勤首菩薩言。佛教是一。
眾生得見。云何不即悉斷諸煩惱縛。而得出離。
或有利益或無利益。勤首以偈答曰。
「 ○若欲求除滅。無量諸過惡。當於佛法中。勇猛常精進。如鑽燧求火。未出而數息。火勢隨止滅。懈怠者亦然。」
○復問法首菩薩言。如佛所說。若有眾生受
持正法。能斷煩惱。何故受持而不斷者。法首頌
答。
「 ○如人水所漂。懼溺而渴死。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如人數他寶。自無半錢分。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
(平字函第三卷)。
「 ○佛法豈非無果證
○善根成熟在他生」
智度論。問。若佛法得今世果。何故諸佛弟子。有
無得者。答曰。行者能如佛所說。次第修行。無不
得報。如疾病人。隨良醫教。將和治法。病無不差。
若不隨佛教。不次第行。破戒亂心。故無所得。非
法不良也。復次諸未得道。今世雖不得涅槃。後
世得受福樂。若速若遲。當得涅槃。終不虛也(建字
函第二卷)。
「 ○法不受人忘記報
○業消誦篲頓明心」
佛說處處經云。朱利槃特學道。經二十四年。得
五言解。何以故。宿見五百佛。悉通眾典。閉藏經
道。不肯教人。後病二十四日。臨死乃悔。呼人教
之。有是一福。故知五言。何況具足教人。得福不
可計。(無字函第四卷)。
又阿含經云。佛弟子朱利槃特。世尊使執掃篲。
汝誦此字。是時槃特。若誦得掃。便忘於篲。若誦
得篲。復忘於掃。誦經數日。以此掃篲。復名除垢。
槃特作念。何者是除。何者是垢。垢者灰土瓦石
也。除者清淨也。世尊以此教我。我今思惟此義。
我身亦有塵垢。我自作喻。縛結是垢。智慧是除。
我今可以智慧之篲。掃此結縛。得解脫智。生死
巳盡。梵行巳立。證阿羅漢。(斯字函第一卷)。
「 ○慚愧螺蚌尚知經
○可憫最靈蹉過佛」
真歇禪師。跋金剛經。驗云。昔王待制。船自漢江。
為風浪擊作。危急之甚。遂將平昔所誦金剛經。
投於水中。而風息浪靜。後至鎮江。見舟尾百步
外。似有一物。出入無時。使漁者取之。即無數螺
螄團成一毬。剖之外。濕而內乾。視中。迺昨所投
金剛經毫髮無所損。歎曰。且漢水會于九江。至
南徐動數千里。窮古逮今。舟船往來不可數計。
然未聞有持是經。自彼而至此者。螺螄一見而
不捨。其為名耶。利耶。財耶。色耶。將必求於脫輪
回生死也。嗚呼。萬物之中。唯人最靈。其有畢生。
不聞是經。有聞而不見。見而不信。信而為名利
財色蕩沒。不能受持者。尚螺螄之不如。謂之最
靈者。孰與之哉。
懈怠耕者經云。有一耕人。見佛行過。心中雖喜。
不去禮佛。乃云。田耕未竟。種又未下。若要見佛。
須待閑暇。佛難值遇。懈怠如此。巳過六佛。不得
度者。此即非今世也。(自釋迦至彌勒。方見二佛。蹉過六佛。不知幾多劫。甚
字函)。
「 ○當知經書即赦書
○可免鐵圍并鐵棒」
佛日禪師普說云。有任觀察。傾心釋氏。遍參知
識。每歎曰。余幸得為人。其形體不全。及不識所
生父母。想前世輕薄於人。招此報應。誓遇休日。
歸私家。絕人事。炷香禮佛。刺血寫華嚴經一部。
每一字禮三拜。願來生識所生父母。忽一日有
客相訪。任出遲。客怒曰。人來相訪。何懈怠如此。
任笑曰。在家中寫一卷赦書。客詢其故。乃露誠
出經示之。曰。此閻老子面前。吞鐵丸喫鐵棒底
赦書。客聞其語。扣頭回舍。亦如任寫經。
「 ○迷誦千章何所益
○洞明一句乃成功」
出曜經偈云。
「 雖誦千章。不義何益。寧解一句。聞可得道。」
(殿字函第五卷)。
問曰。作如是說。有看經而不曉理者。徒勞何益。
答曰。看經豈是無益。第恐隨行數墨。只貪遍數
為功。不窮其義。義既不窮。安得成道。問曰。吾佛
談玄說妙。眾生根有利鈍。終竟不能窮其義者。
又作麼生。答曰。義雖未明。其誠若至。足可扶危
益筭。亦為入道之初。如今生根鈍不明理趣者。
蓋於前世生中。教典未嘗入手。夙既不覽。今曷
強明。但且隨分看去。下箇最初種子。乃為後世
苗裔。次第結果。成佛有分。豈不見善財龍女。古
今知識。才出頭來。一聞千悟。蓋巳致力於多生。
豈此一旦頓能成辦爾。
「 ○寶闇無燈曷得知
○佛法雖慧莫能了」
華嚴經偈云。
「 譬如闇中寶。無燈不可見。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
(平字函第六卷)。
「 ○古者為法喪形軀
○今人何幸現公案」
宗鏡云。仰思曠古。求法之人。釋迦文等。投身大
火。翹足深林。析骨剜身。剝皮刺血。乃至常啼東
請。善財南求。藥上燒手。普明刎頭。皆是知恩報
德之人。為法亡軀之士。今勸後學。生殷重心。勿
得自輕。虛擲光景。(車字函第四卷)。
又云。圓宗罕遇。若芥子投於針鋒。正法難聞。猶
盲龜值於木孔。若非夙熏乘種。久積善根。焉偶
斯文。親得傳受。所以古人重教輕財。則輸金若
市。或亡身為法。則立雪幽庭。且金是身外之浮
財。豈齊至教。命是一期之業報。曷等真詮。(富字函第
六卷)。
「 ○利之至險尚可求
○道既在心何難得」
又舉管子云。利之所在。雖在千仞之山。無所不
上。深源之下。無所不入。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
以續日。千里不遠。利在前也。漁人入海。海水百
仞。衝波迸流。宿夜不出。利在水也。此乃世間勤
苦。求利之志耳。如或堅求志道。曉夕忘疲。不向
外求。虛襟澄慮。密室靜坐。端拱凝神。利在心也。
如利之所在。求無不獲。況道之在心。信無不得
矣。故知訓格之言。不得暫捨。可以鏤於骨。書於
紳。染於神。熏於識。所以楚莊輕千乘之國。而重
申叔一言。范獻賤萬畝之田。以貴舟人片說。此
乃成家立國。尚欽珍重言。況宗鏡中。言下契無
生。聞之成大道。寧容輕慢乎(同上)。
「 ○雖然流出大藏教
○爭奈元無一字談」
楞伽經云。大慧白佛。如世尊說。我於某夜。成最
正覺。乃至某夜。當入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
亦不巳說。亦不當說。不說是佛說。世尊。依何密
意。作如是語。佛言。大慧。依二密法。故。作如是說。
云何二法。謂自證法。及本住法。云何自證法。謂
諸佛所證。我亦同證。不增不減。證智所行。離言
說相。離分別相。離名字相。云何本住法。謂法本
性。如金在礦。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位。法
界法性。皆悉常住。大慧。譬如有人。行曠野中。見
向古城。平坦舊道。即便隨入。止息遊戲。大慧。於
汝意云何。彼作是道。及以城中種種物耶。白言。
不也。佛言。大慧。我及諸佛。所證真如。常住法性
亦復如是。是故說言。始從成佛。乃至涅槃。於其
中間不說一字。重說頌言。
「 某夜成正覺。某夜般涅槃。於此二中間。我都無所說。自證本住法。故作是密語。我及諸如來。無有少差別。」
(四字函第四卷)。
** 唐梵品
「 ○南無佛陀并菩薩
○乃至聲聞八部天」
南無(此云歸命。信順故。約法以南為離。離中虛。虛無即明也。表心達虛無之理。即心智明
故。出合論)。佛(此云覺。出合論)。婆伽婆(亦名薄伽梵。此云成就眾德。皆佛之異稱。出階
字音)。釋迦牟尼(釋迦此云能也。牟尼此云寂默。即心體本寂。弁字音)。彌勒(此云
慈氏。即真慈應物)。阿彌阤(此云無量壽。即真如性無盡故)。(巳上二出富字函)。菩
提薩埵(薩埵秦言眾生。以求菩提未得故名為菩提薩埵。此方好略即名菩薩。形字函)。
摩訶薩(摩訶此云大。即大菩薩也。立字函)。須陀洹(此云預流。預聖之流。更七
生天上人中。得盡苦際)。斯陀含(此云一來。謂一往天上一來人間。便取寂滅)。阿
那含(此云不還。只此滅度不復更還)。阿羅漢(有四義。一者殺賊。二者遠惡。三者應
供。四者不生。總言殺煩惱賊。遠離諸惡。堪應供養。更不受三界生也)。健達縛(亦云乾闥
婆。此云音樂神也)。阿素洛(亦云阿須倫。此云阿修羅)。揭路荼(亦云迦樓羅此
云金翅鳥)。緊捺洛(亦云緊那羅。乃歌神。頭作馬頭。亦言是人非人)。牟呼洛(亦云
摩睺羅伽。此云腹行蟒神)。藥叉(又云閱叉。此云夜叉)。(以上十弁字音)。苾芻(香草具五
德比出家人。日字音)。僧伽(此云眾。今略稱僧。以和合故。出要覽)。優婆塞(亦云鄔波
索迦。此云近事男。優婆夷亦云烏波斯迦。此云近事女。謂在俗親近三寶。盡壽持五戒也。日字
音)。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謂數數往來生死。虞字音)。摩納婆(此云年少
淨行。翔字音)。達絮(此云微信佛法人)。篾隸車(此云全不信人)。(以上二巨字音)。
闡提(此云無善心。火字音)。旃荼羅(此云執惡屠殺之者。麗字音)。補羯娑
(擔糞棄死尸之賤類。水字音)。剎利種(此云守田主。此方國王之稱)。婆羅門
種(亦云梵志。遠離惡法入山求道)。居士種(在家修業)。首阤羅種(伎藝生活)。
(以上四種混沌初時總分四姓。履字函)。
「 ○經具因緣十二分
○修證菩提多種門」
修多羅(亦云素怛纜。此云契經)。祗夜(此云重頌)。弊迦蘭那(此云受記)。
伽陀(此云不重頌)。優陀那(此云無問自說)。尼陀那(此云因緣)。阿波
陀那(此云譬喻)。伊帝目多伽(此云本事)。闍陀伽(此云本生)。毗佛
略(此云方廣大乘)。阿浮陀達磨(此云勝法)。優波提舍(此云分別廣說)。
(以上十二參殷一兩函)。阿毗曇(此云無比法。仙字音)。摩訶衍(摩訶此云大也。
衍此云乘也。弁字函)。檀波羅蜜多(此云施也。有信有財有福。三事和合破慳能捨。
是名檀也。波羅蜜此云彼岸也。多此云到也。總言施能到彼岸故)。尸羅(此云清淨戒。亦
云毗尼。此云調伏。謂調三業不造惡。故亦名波羅提木叉。此云解脫生死)。羼提(羼初眼反。
此云安忍)。毗梨耶(此云精進)。禪那(此云靜慮)。般若(此云慧)。(以上六出弁字音)。
阤羅尼門(此云總持門。冬字音)。楞嚴(此云健行定。孝字音)。三昧(或云三摩
提。或云三摩地。此云正定。謂任緣一境離諸邪亂也。亦云等持。等者正也。正持心也。持謂持諸
功德也。階字函)奢摩他(亦云寂靜。此云止息)。三摩跋提(此云在定)。毗婆
舍那(此云種種觀察)。(以上三羽字音)。三摩缽提(此云從幻起行。出圓覺)。瑜
伽(此云相應。謂一切乘境行果皆與心相應。一李字音)。阿蘭那行(此云無諍。翔字
音)。杜多(此云修治。謂修心治行棄貪。夜字音)。那羅延(此云堅固。弁字音)。阿
鞞跋致(此云不退地。羽字音)。薩婆若(若汝者反。此云一切智。夜字音)。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耨奴沃反。藐彌略反。阿此云無也。耨多羅此云上也。三藐
正也。三遍也等也。菩提覺也。總言無上正等覺故。弁字音)。
「 ○涅槃建塔附雜緣
○地里時分諸數量」
般涅槃(具云般利涅槃那。謂般利普也究竟也。涅出離也。槃那煩惱也。合言普究竟出
支諸煩惱故。弁字音。又云。涅而不生。槃而不滅故)。茶毗(亦云闍維。此云焚燒。賓字音)。
設利羅(此云舍利。暑字音)。宰堵波(上蘇沒反。亦云聚相。此云塔。臨字音)。支
提(此云可供養處。亦云靈廟。制底塔廟皆其一也。翔字音)。制多(此云可供養。巨字音)。
僧伽藍(此云眾園。納字音)。精舍(息心所棲之處。仙字音)娑婆(此云堪忍)。
震旦國(或云支那。或云真丹。此翻為思惟。以其國人多所思慮。多所計作。即今漢國是
也)。因阤羅(此云帝)。(以上三弁字音)。琰魔(或云閻羅。此云雙也。謂苦樂並受。導
字函)。捺洛迦(捺洛此云人。迦此云惡。惡人生彼故。亦云泥犁。此云無喜樂故。皆地獄之
異名。對字函)。薜荔(此云餓鬼。服字函)。阿賴耶(此云根本意識。孝字函)。羯
邏藍(此云和合。謂和合精血受胎七日。亦名歌羅邏。亦名頞浮阤。參有草二音)。薩迦
耶見(此云身見。謂於五取蘊隨執為我或為我所故。盡字函)。波羅夷罪(上云
棄諸善法永無懺悔。其餘輕重罪名突吉羅。等義並見本集持戒品)。懺悔(懺謂懺摩。此云
請忍。謂請前人忍受我悔罪也。字音)。布薩(此云我對說。謂相向說罪也。陛字音)。羯
磨(此云作法辦事。納字音)。曼阤羅花(此云雜色花)。瞻蔔花(此云黃色
花)。優缽羅花(此云黛色花)(此云赤蓮花)(此云白蓮花)(此云黃白色花)。拘物頭花(此云地喜花)。(以上七弁字音)。
摩尼寶(此云離垢寶。合論)。缽和羅飯(此云自恣食。納字音)。藥石(古人
以石為針。今人以鐵。皆謂療病也。陛字音)。吽(合口鼻中出聲呼。萬字音)。歌羅分(此云
柝一手為百分中之一分也。或云十六分中之一分也。弁字音)。一肘(二尺。果字音)。一
仞(高七尺。師字音)。踰繕那(亦云由旬。此方四十里。雲字音)。牟呼栗多(此云
須臾頃。三十牟呼栗多為一晝夜)。洛叉(此云萬)。俱胝(下珍遲反。此云億)。那
庾多(此云兆)。那由他(此云京)。(以上五弁字音)。垓劫(十億曰兆。十兆曰京。
曰垓。乃大數也。階字音)。無鞅(無盡之數。河字音)。阿僧祗(阿此云無。僧祗此云
數。合言無數。形字函。亦云僧企耶。翔字音)。
大藏一覽卷第九(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