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請問經疏

天請問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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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文〕

天請問經疏

沙門文軌撰

如來大悲,隨機攝誘,兼濟十惡,匪直五乘。所以化創憍陳,道

終須跋。文積鉅萬,簡累大千。幽宗妙旨,奚易稱述。或談空,

空於實際,性相俱亡;或論有,有於假名,果因雙備。然則空不離有,

悟有即空;有不離空,迷空成有。或談權道之三乘,乃分羊鹿之殊騖

(音務,謂馳騖也。);或論究竟之一實,復合白牛之同驅。然則,實

不離權,因權入實;權不離實,為實施權。有雖不離空也,然以因果

為宗;權雖不離實也,明是聲聞藏攝。

已知經宗藏攝,次釋經首題名。所言《天請問經》者,因天請問,

說此經也。此天知己勝報,由昔勝因,為令他知,故來請佛。或問罪

福,或問犯持,或問苦樂,或問愚智。然為至理深玄,法門浩瀚,故隨

事寄喻,以啟問端。所冀籍淺以涉深,因近以梯遠,即從此「請」,以

制經名。所言「經」者,貫攝義也。以佛聖教貫穿攝持所說之義,名

為「經」也。故云《天請問經》。

「《經》曰: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誓多林給孤獨

園。」

【述曰:經分三分:一、教起因緣分,即序分;二、聖教所說分,即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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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三、依教奉行分,即流通。序分有二:一、通序,為證信,諸經通有

此序故。二、別序,為發起,唯為發起此經故。此即通序也,有四句:

一、總顯己聞;二、說教時節;三、說教之主;四、說教之處。

「如是我聞」者,此依《佛地論》釋,謂「總顯己聞」也。傳佛教者,

言如是事,我從佛聞,故言「如是我聞」。若別釋「如是」,依四義轉:

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許可。今且依「許可」

解釋。謂結集時,諸大聖眾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

之者,便許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故言「如是我聞」。「我」謂諸

蘊,世俗假者。「聞」謂耳根發識聽受。廢別就總,故說「我聞」。又

釋:如來慈悲本願增上緣力,聞者識上,文義相生。此文義相,雖親

依自善根力起,而就強緣,名為佛說。由耳根力,自心變現,故名「我

聞」。

「一時」者,說教時節也,謂說此一部經法竟時也。又說者、聽者

相遇時等,故名「一時」。

「薄伽梵」者,說教主也。舊云「婆伽婆」,訛也。佛有十號,此

第十號也。諸經之首,皆置此名者,以此名中總攝眾德,餘九不

爾。又,此之一名,世咸尊重,是故經首皆置此名。然舊譯人初傳佛

號,故以佛名替薄伽梵也。依《佛地論》,「薄伽」聲中具含六義:一、

自在義,謂諸如來永不繫屬諸煩惱故。二、熾盛義,猛炎智火所燒煉

故。三、端嚴義,妙三十二大士夫相所莊嚴故。四、名稱義,勝德

圓滿,無不知故。五、吉祥義,世間供養,咸稱贊故。六、尊貴義,利

樂一切,無懈廢故。「梵」者,圓滿義,即是如來圓滿成就如上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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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為「梵」。然舊譯為「世尊」者,但得第六一義,不得餘五。《智度

論》等云:能破四魔怨敵,名婆伽婆者,但得初自在義也。又《涅槃》

云:「婆伽,名破;婆,名煩惱。」能破煩惱,名婆伽婆者,亦當自在

義也。

「在室羅筏,住誓多林給孤獨園」者,說教處也。舊云「舍衛」,

或云「舍婆提」,皆訛也。諸來三藏,音有楚夏故也。具足應云「室羅

筏悉底(丁履反)」,今略去「悉底」也。唐云「好名聞」也。上古之

時,有二兄弟於此修學,俱獲仙證,有好名聞。後王於此建立都城,

即以仙名為城之稱。又曰「多聞城」。此城多有聰明學問,能造

記論。九十五種外道師弟此中最多。又,十六大國有六大城,此城

最勝,有四德故:一、財物德;二、欲塵德;三、善法德,謂施戒修;四、

解脫德,謂出世果。故曰「多聞」。此但城名,舊云「國」者,謬也。其

國名憍薩羅也。或可以城名國,亦名「室羅筏國」也。

「在」者,亦名為「住」。「住」有八住,如餘處說。又有四住:一、

天住,住四靜慮;二、梵住,住四無量;三、聖住,住三解脫門;四、佛

住,住真法界。今此「住」者,隨諸化緣,義合四住。前受頻婆娑羅王

請故,住王舍城;後受須達多長者請故,住室羅筏。又,為報法身恩

故,住王舍城,以於王捨取正覺故;為報生身恩故,住室羅筏,以始本

祖居室羅筏故。

「誓多」者,舊云「祇陀」,訛也。唐云「戰勝」。太子生時,鄰國怨

至,戰而得勝,因以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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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孤獨」者,梵云「須達多」,此云「善施」,即此國之大臣也。

須達內慈外施,賑貧恤寡,國人美之,號為「給孤獨長者」也。園是須

達所買,林是誓多所施,二主齊舉,以目林園。事在別經,不可委錄。

真諦三藏云:「須達多為過去鳩留村馱佛,於此地起精舍。」爾時地廣

四十里,佛及人眾壽四萬歲,須達爾時名「毗沙長者」,以金板佈

地,寶衣覆上,而為供養。俱那含牟尼佛時,佛及人壽三萬歲,須達

爾時名「大家主長者」,以銀佈地而為供養,爾時此地廣三十里。迦

葉波佛時,佛及人壽二萬歲,須達爾時名「大幢相長者」,以七寶佈

地,地廣二十里。今第四釋迦牟尼佛,佛及人壽百歲,地廣十

里,以金餅佈地,周滿其中,買園奉佛。後彌勒佛出時,佛及人壽

八萬歲,地廣四十里,以七寶佈地,須達爾時名為「蠰佉」,出家

修道,獲阿羅漢果。】

「《經》曰:時有一天,顏容殊妙。」

【述曰:此下別序。以天來下,發請如來,方始起說,故是發起序

也。有五:一請者,二請時,三請處,四請儀,五請德。此即請者。

「時有一天」者,或是六欲諸天,或是四靜慮諸天,或是五淨居諸

天,或是十王果報菩薩諸天,或是佛所化天,為物請疑,發起深法也。

此天獨來,故言「一」也。「顏」為姿顏,「容」為容貌,「殊」謂殊特,「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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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微妙。此天昔行戒忍殊妙之因,今得顏容殊妙之報也。】

「《經》曰:過於夜分,」

【述曰:此請時也。西國法,晝三時,夜三時,合有六時。天避人

喧,又惡人穢,故於靜夜詣佛諮疑。言「過於夜分」者,謂過初夜之

分,即中夜分,人正寢時。又釋:過中夜分時,故言「過於夜分」。初

分,如來教授門徒;中分,如來入諸禪定;後分,如來出已說法。】

「《經》曰:來詣佛所,」

【述曰:此請處也。如來五眼內觀,四恩外度。凡諮疑請護,

孰不投之。故天懷問,詣佛請決也。依《佛地論》,有四義釋

佛:一具二智,謂一切智、一切種智;二斷二障:一、煩惱障,二、所知

障,並斷盡故;三圓二覺,謂自覺、覺他,並圓滿故;四、如二喻,謂

如睡夢寤、如蓮花開。如睡夢寤,是破障義;如蓮花開,是顯德

義。故名為「佛」。】

「《經》曰:頂禮佛足,卻坐一面。」

【述曰:此請儀也。既睹尊顏,理須申敬;將請疑問,故復卻坐。

「頂」謂天頂,「足」謂佛足。天以頭頂禮佛腳足,故言「頂禮佛足」。

此顯敬之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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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是天威光,甚大赫奕,周遍照曜誓多園林。」

【述曰:此請德也。《涅槃經》云:多光明故,名之為天。此由前身

戒忍光潔,進定明淨,故感天報,光明赫然也。】

「《經》曰:爾時彼天以妙伽他而請佛曰:」

【述曰:此下聖教所說分,即經體也。合二十頌,有九重請答。一

一請答中,皆先請後答。一一請中,皆先序請,後正請。答亦先序

答,後正答。此即第一請答中先序請也。「伽他」者,唐云「諷誦」,

以美妙音詞,吟詠諷誦也。舊譯云「歌經」,或云「詩經」,皆其義也。

舊云「伽陀」,或云「偈他」,皆訛也。】

「《經》曰:云何利刀劍?云何磣毒藥?云何熾盛火?云何極重

闇?」

【述曰:此正請也。有四問:一問利劍,二問磣毒,三問熾火,四問

極闇。「云何利刀劍」者,此第一問。此問意云:世間刀劍能傷害人,

未知法中,頗更有傷害利過刀劍以不?「云何磣毒藥」者,此第二問。

「磣」謂磣剌。此問意云:世間毒藥能損身害命,未知法中,頗更有損

害磣過毒藥以不?「云何熾盛火」者,此第三問。「熾」謂炎熾。此問

意云:世間盛火能燒於人,未知法中,頗更有燒人熾於盛火以不?

「云何極重闇」者,此第四問。「極」謂過極,「重闇」謂黑。月昏夜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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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或生盲覆障,名為重闇。此問意云:世間重闇,覆障既然,

未知法中,頗更有覆障極過重闇以不?】

「《經》曰:爾時,世尊亦以伽他告彼天曰:」

【述曰:此下答也。初序答,後正答。此序答也。】

「《經》曰:粗言利刀劍,貪欲磣毒藥,瞋恚熾盛火,無明極重闇。」

【述曰:此正答也。即以惡口及意地三業,次第答前四問。

「粗言利刀劍」者,答第一問也。「粗」謂粗曠,即惡口業道也。

世間刀劍,但損害身;粗言惡口,兼害慧命。問:餘三語業亦兼害

法身,何故此中但名惡口?答:兼害慧命,誠如所徵。但交惱前人,

非餘三業。謂妄語誑他,他非即惱。兩舌傳鬥,未卒傷人。

綺語乖典,交非損物。唯粗言惡口,毀辱前人,發怒生瞋,最為切害。

所以佛答:粗言利過刀劍也。且如釋種,以一句粗言詈琉璃王以

為婢子,琉璃王發怒,誅煞釋種得須陀洹者九十六億,後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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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鼻地獄。故知粗言不但能害肉身,亦害法身也。又俗語云:

「一語傷人,痛於劍刃。」故知粗言利於刀劍也。

「貪欲磣毒藥」者,此下三句,即貪、瞋、癡三毒也,此通障

見、修二斷。見道所斷盡,得初果;得初果已,漸斷修道所斷,

至羅漢果,方始斷盡。未得羅漢已來,皆為三毒所惱也。此答第二

問也。「貪」謂貪求,「欲」謂欲染。貪即是欲,亦名「渴愛」。如飲

咸海,此海有竭,渴愛無盡。於已得、未得五欲塵中,永無厭足。故

此貪欲有四:一、色欲,二、心欲,三、食欲,四、淫欲。欲界眾生,俱有

四欲。色界眾生,但有色、心二欲。無色界眾生,唯有心之一欲。三

界眾生,皆為貪欲之所害故,不證解脫法身慧命也。此答意云:世間

百味,雜以鴆毒,但害欲界一身之命,不能損三界離食貪者。若

凡夫欲樂,及以八定,雜以貪欲,能害三界多身慧命。所以佛答:

貪欲磣於毒藥也。且如郁頭藍子,得非想定,於頻婆娑羅王女生

貪染心,退失神足。後修禪定,情忿魚鳥,非想報盡,受飛狸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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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害物命,墮阿鼻獄。此由心欲未盡,故墮阿鼻。若欲色界

眾生,為於四欲,或為二欲,輪墮三塗,不言可悉。故知貪欲磣過

毒藥也。

「瞋恚熾盛火」者,答第三問也。發怒作色為「瞋」,憤擊擾心為

「恚」。《遺教經》云:「瞋恚之害,破諸善法,壞好名聞。今世後

世,人不喜見。」又《經》云:「劫功德賊,無過瞋恚。」又《經》云:「瞋心一

起,能障百法明門。」又《經》云:「多瞋業故,所生之處,多受蚖蛇蝮蠍

等身。」此答意云:世間盛火,但燒肉身;瞋恚之害,並損慧命。

又,世間之火,但燒一生;瞋恚之害,能損多世。是故佛答:瞋恚熾於

盛火也。且如提婆達多以瞋恚故,造三逆罪,墮阿鼻獄。

又如「無明極重闇」者,答第四問也。自體昏闇,無有慧明,故名

無明;亦名為愚,於境迷故;亦名為癡,體昏憨故。故《攝大乘

論》云:「於諦、寶、因、果,心迷不解,名曰無明。」「諦」謂四諦,「寶」謂

三寶,「因」謂善、惡二因,「果」謂苦、樂兩果。此之無明,不解四諦之

理,不知三寶之尊,不知惡是苦因,不了善招樂果。於此諦、寶、

因、果境中,體性癡憨,迷闇不明,故曰「無明」。此之「無明」,或與諸

使相應,或獨頭而起,與諸煩惱為根,能令眾生流轉生死。故十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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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中,無明為初支也。此答意云:世間重闇,但障肉眼;無明之

障,能覆慧眼。所以佛答:無明之障,極過重闇也。且如鴦崛魔羅,

以無明故,煞害千人。取指為鬘,貫其身首。求望生天,並欲害

母煞佛。】

「《經》曰:天復請曰:「何人名得利?何人名失利?何者堅鉀冑?

何者利刀杖?」」

【述曰:此下第二請答也。此即先請。此亦有四問:一問得利,二

問失利,三問堅鉀,四問利杖。

「何人名得利,何人名失利」者,此第一、第二問也。「利」謂福

利。泛問凡俗之人,未得財寶,求而得之,名為得利。已得財寶,守

而失之,名為失利。未知佛法之中,有此得利、失利人耶?

「何者堅鉀冑」者,此第三問。此問意云:世間鉀冑能御怨敵,頗

更有御怨堅於鉀冑以不?

「何者利刀杖」者,此第四問。此問意云:世間刀杖能煞讎怨,

頗更有煞怨利於刀杖以不?】

「《經》曰:世尊告曰:「施者名得利,受者名失利。忍為堅鉀冑,慧

為利刀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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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此答也,亦次第答其四問。

「施者名得利,受者名失利」者,此答第一、第二問也。施有三

種:一、財施,二、法施,三、無畏施。今此意明財施。財施得三果:

一施得相似果,二物得相似果,三用得相似果。施得有四:一

自手施,得財能用;二尊重施,得敬重財;三不惱施,財不損失;四應

時施,得應時財。物得有四:一施好色,得可喜色;二施好香,得

好名聞;三施好味,得美妙身;四施好觸,得細軟觸,如寶女觸身等。

用得有五:由受施食人得色、力、命、樂、辯五事故,施者未來多生

之中,得五事果也。然此若施畜生,得百倍報;若施闡提人,得千

倍報;若施善人,得萬倍報;施持戒人,得千萬倍報;施離欲人,得百

千萬倍報;施諸聖人,得無數倍報。此謂世倍,非事倍。如施畜生

一口飲食,百生之中,常豐飲食,故言百倍也。餘皆准此。若發增

上施心,奉勝福田,即得現報。故《雜心》云:「慈無諍滅定,見道及無

學,從彼正受起,施者得即果。」既行少施,受多果報,故言「施者名得

利」也。若自不行施,但受他施,新福不生,舊福漸盡,故言「受者

名失利」也。如有穀種,下在田中,名為得利。若熟而食之,名為失

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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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為堅鉀冑」者,答第三問。《莊嚴論》說忍有三種:一、他毀

忍,以不報為性;二、安苦忍,以耐為性;三、觀解忍,以智為性。今此

正明他毀辱忍。此忍得起,由三思、五想。三思者,一思

他毀是我自業,若報則重自造苦,不由於他。二思彼我俱是行

苦。彼以無智,於苦加苦;我今有智,云何復爾!三思聲聞自

利,尚不以苦加人;菩薩利他,豈得以苦加物?五想者,一修本親

想,捨願想。一切眾生,久來無非親屬故。二修法想,離生想。罵

者、打者不可得故。三修無常想,離常想。眾生性是死法,尚不應

瞋,況加害故。四修苦想,離樂想。眾生不離三苦,正應令離,

不應加故。五修攝取想,離他想。本願令樂,不令苦故。由此三

思、五想,於他毀辱,便能忍之。《遺教》云:「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

不能及。能行忍者,乃可名為有力大人。」《阿含經》云有六種力:

小兒以啼為力,欲有所索,必先啼故;女人以瞋為力,欲有所索,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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瞋故;國王以嬌豪為力;阿羅漢以精進為力;諸佛以大悲

為力;比丘以忍為力。《大智度論》云:「自除瞋恚刀箭,亦除他人

瞋恚刀箭。」《法花經》云:「柔和忍辱衣。」據此等經論,並將瞋恚以為

刀箭,忍為衣鉀,以御捍之。且如律中,佛為比丘鬥諍不止,乃為

廣說梵磨達王煞長生王,長生王臨死,誡其太子長摩納曰:

「以怨報怨,怨終不止。唯有無怨,怨乃息耳。」太子於後得讎

怨,便欲煞梵磨達王,三思父王遺言,遂放不煞。梵磨慶喜,還

以長生本國,策長摩納為王,兩國和好。佛復為諸比丘更說偈

云:「若以諍止諍,諍終不可止。唯有無諍法,此法最尊貴。」比丘

聞此,瞋恚休息,更無鬥諍。故知忍力能敵瞋恚。由此忍故,所

生端正,乃至作佛,感得三十二相可喜之身。此答意云: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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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鉀冑但御一身怨敵,忍力能御多身怨敵。故云「忍為堅鉀冑」

也。

「慧為利刀杖」者,答第四問。九十八使能害法身慧命,故是

怨賊。修道之人,初以聞、思二慧,作五停心觀、別相念處、總

相念處,三方便觀。次以修慧作燸、頂、忍、世第一,四達分觀,折

伏煩惱,如執利刀,怖擬怨賊。次以四諦無漏聖慧,斬煞見道所斷八

十八使,得須陀洹果。次更重用四諦無漏聖慧,斬煞修道所斷十

使,得第二、第三及阿羅漢果。故阿羅漢翻為「煞賊」。此答意云:世

間刀杖但煞一身之怨,無漏聖慧能煞多身之敵。故言:其慧利於刀

杖也。問:慧與智何殊,而不言其智?答:觀達稱慧,決斷名智。

此則觀中稱慧,出觀名智也。又十度中,第六名慧,第十名智。

又正體名慧,後得名智也。今問斷惑,正是觀中,故言其慧。若通而

言之,智即是「是」,甲本無。慧也。】

「《經》曰:天復請曰:「云何為盜賊?云何智者財?誰於天世間,

說名能劫盜?」」

【述曰:此下第三請答。此即請也,此有三問:一問盜竊,二問聖

財,三問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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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為盜賊」者,此第一問。盜謂竊盜,賊為殘賊。此問意云:

世間盜賊私竊珍財,未知法中盜何名賊?

「云何智者財」者,此第二問也。世間凡人皆畜錢貨,佛法智者,

儲何為財?

「誰於天世間,說名能劫盜」者,此第三問也。「天」謂二十八

天,即欲界六天,色界十八天,無色四天也。「世間」為四天下人

也。此問意云:強奪人財,世名劫盜。未知法中,天上人間誰最強

奪,名能劫盜?】

「《經》曰:世尊告曰:「邪思為盜賊,尸羅智者財,於諸天世間,

犯戒能劫盜。」」

【述曰:此答也。即次第答前三問。

「邪思為盜賊」者,答第一問。「邪思」者,謂不正思惟也。由不

正思惟發起無明,由無明廣造諸業,由諸業恒受生死,不得解脫。

所有功德、聖財,盡皆喪失。此邪思起時,人皆不覺,故為私竊,盜賊

也。

「尸羅智者財」者,答第二問。「尸羅」,梵音,此云「戒」也。戒

有五戒、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及菩薩三聚戒等。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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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名為戒也。《經》云:「戒如大地,眾善之基,一切功德,因之

增長,有智之人,護若明珠。」由此戒故,近得人天福樂勝報,遠得三

乘菩提涅槃,故是財也。諸經之中,多明七聖財:一信、二戒、三聞、

四慧、五捨、六慚、七愧。前五為財體,後二如守財人,若無慚、愧,失

戒等故。今此經中但舉戒者,以有戒者,必有餘六,故略言也。

「於諸天世間,犯戒能劫盜」者,答第三問。謂犯四重禁戒、十三

僧殘等,皆名犯戒,律中廣明。如斷多羅樹頭,畢竟不生。猶如

析石,不可還合。又如死屍,無還生義。《彌勒問論》明犯戒有六事:

一破、二嘿、三污、四屬、五食、六呵。破者少分,謂少分不修故。

嘿者,自不修,教他修故。污者,見他不修,心隨喜故。屬者,依於他

人,方能修故。食者,取有資生故。呵者,迴向世間,智者不贊故。

由犯戒罪,應得三乘法財盡皆散失,身壞命終,墮於惡趣。

故於天上世間之中,無過犯戒,名「能劫盜」。此中應引諸經律中

犯戒之事,廣說其相。】

「《經》曰:天復請曰:「誰為最安樂?誰為大富貴?誰為恒端

嚴?誰為常醜陋?」」

【述曰:此下第四請答。此先請也。此有四問:一問最安樂,

二問大富貴,三問恒端嚴,四問常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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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最安樂」者,此第一問。五欲迷心,四倒亂想,耽淫嗜酒,

乘肥衣輕,多欲多求,謂為安樂。未知佛法之中,更有安樂過此以

不?

「誰為大富貴」者,此第二問。財多為富,體重為貴。未知佛法

之中,頗有富貴過此以不?

「誰為恒端嚴」者,此第三問。「端」謂端正,「嚴」謂嚴儀。世

間端嚴,老至即皆衰壞,未知法內,誰得始終端嚴?

「誰為常醜陋」者,此第四問也。「醜」謂醜拙,「陋」謂鄙陋。且

如嫫母,醜陋但在一身,未知法中,誰是多身醜陋?又如勝軍王女,

名曰金剛,容貌醜陋,見佛懺悔,遂得端嚴。此女醜陋,即不恒也。

未知法中,誰是常醜陋人?】

「《經》曰:世尊告曰:「少欲最安樂,知足大富貴。持戒恒端嚴,

破戒常醜陋。」」

【述曰:此答也,即次第答前四問。

「少欲最安樂」者,答第一問。儉約為「少」,耽嗜名「欲」。世

間耽嗜,唯多唯廣。暫隨愚情,速即破壞。尋生追戀,苦惱切

心。佛法反俗,貴尚無為。少欲少求,最為安樂。又《經》云:「少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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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則無諂曲以求人意。」直爾少欲,尚應修習,何況能生諸

善功德。有少欲者,則有涅槃。涅槃之樂,樂中之最。如此最

樂,因少欲得。因含果說,故言「少欲最安樂」也。

「知足大富貴」者,答第二問。世間凡愚,雖得富貴,貪求轉甚,

常懷不足。知足之人,無為無事,無可減衰,常自有餘,故大富貴。

《經》云:「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

不稱意。」如頂生王等,即是其事。又云:「不知足者,雖富而貧;知足

之人,雖貧而富。」故言「知足大富貴」也。

「持戒恒端嚴」者,答第三問。持戒之人,尸羅清淨,近得人天可

喜妙相,遠得三乘端嚴法身,故言「持戒恒端嚴」也。如優陀羨王有

相夫人,持一日戒,其夜命終,即生天上,得端正身。依王先契,還下

報王。嫌王身臭,卻歸天上。即是其事。

「破戒常醜陋」者,答第四問。破戒之人,罪業增長,墮三惡道,

受醜陋身。若生人中,諸根不具,邊地下賤,形儀鄙拙,人不喜見,經

百千生。故言:「破戒常醜陋」也。】

「《經》曰:天復請曰:「誰為善眷屬?誰為惡心怨?云何極重苦?

云何第一樂?」」

【述曰:此下第五請答。此即請也。亦有四問:一問善眷屬,二問

惡心怨,三問極重苦,四問第一樂。

「誰為善眷屬」者,此第一問。「眷」謂家眷,「屬」謂親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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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眷屬,或父不慈,或子不孝;或兄不順,或弟不恭;或內外諸親,

不仁不義。情相乖阻,狀若怨家,雖名眷屬,而非是善。若父慈子

孝,兄順弟恭,內外諸親,仁義相向,情無乖阻,水乳和同,如此眷屬,

名之為善。未知法中,誰得名為純善眷屬?

「誰為惡心怨」者,此第二問。妒賢嫉勝,名為惡心;欲相加

害,名為怨也。未知法中,誰是行者惡心怨也?

「云何極重苦」者,此第三問。世間煞縛,枷鎖囚禁,怨會愛離,

病死所逼,名之為苦。未知法中,更有苦惱過此以不?

「云何第一樂」者,此第四問。世間富貴,乘肥衣輕,目觀美艷,

耳聽絲竹,田遊煞獵,耽淫嗜酒,縱恣歡娛,名之為樂。未

知法中,更有快樂過此以不?】

「《經》曰:世尊告曰:「福為善眷屬,罪為惡心怨。地獄極重苦,無

生第一樂。」」

【述曰:此答也,次第答前四問。

「福為善眷屬」者,答第一問。福謂施、戒、修三德。施有三種:

一、財施,由無貪善根成;二、無畏施,由無瞋善根成;三、法施,由無

癡善根成。戒有三種:一、攝他戒,謂身三,由無貪善根成;二、不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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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戒,謂口四,由無瞋善根成;三、饒益戒,謂受持。此二福相續生,

由無癡善根成。修有三種:一、四靜慮,由無貪善根成;二、四無量,

由無瞋善根成;三、四無色,由無癡善根成。又六度中,前五亦是福

也。如是福德,皆以十善業道為性。若施、戒二福,生生之處,內

感欲界人天勝身,外招十善清淨眷屬:所謂命不中夭、大富、梵行、所

言誠諦、常以軟語、眷屬不離、善和諍訟、言必饒益、不嫉、不恚,正見

之人以為眷屬。若修定福,感得色、無色界殊勝之身。此之三福,乃

至遠得三乘聖果也。此答意云:世善眷屬,暫會永離,難聚易散,

不保終久。未若法中,三福善業,真實牢固,常資行人,多有利

益。諸眷屬中,此為最善也。

「罪為惡心怨」者,答第二問。破滅三寶,五逆、十惡,並名為

罪。由此罪故,能令諸眾生輪墮三塗,長劫受苦。此答意

云:世間惡心,但害一身,尚名為怨;法中罪業,能害多身,豈非大怨?

故言「罪為惡心怨」也。

「地獄極重苦」者,此答第三問。梵云「那落迦」,舊云「泥犁」,

訛也。唐云「不可樂處」。然以不可樂處即是其獄,多在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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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云「地獄」。地獄有三:一熱,二寒,三邊。熱地獄有八:一等

活,二黑繩,三眾合,四叫喚,五大叫喚,六燒熱,七大燒熱,八無間。

此八在瞻部洲下,重累而住。前二有主治,次三少主治,後三無主

治。然此八為本,一一各有十六圍。一面有四,四面合十六。通本

為十七,八個十七,合有一百三十六所。罪人於中,受熱惱苦。寒地

獄亦八:一頞浮陀,由寒苦所逼,肉生細皰;二尼賴浮陀,由寒風所

吹,遍身成皰;三阿吒吒,由唇不得動,唯舌得動,故作此聲;四阿

波波,由舌不得動,唯唇得動,故作此聲;五嘔喉喉,由唇舌皆不得

動,振氣故作此聲;六郁波羅,此是青蓮華,此花葉細,由肉色細坼,

似此花開;七波頭摩,此是赤蓮華,由肉色大坼,似此花開;八芬陀

利,此是白蓮華,由彼骨坼,似此花開。前二從身相受名,次

三從聲相受名,後三從瘡相受名。又前二可叫,次三不可叫,後

三不叫。此八在四洲間,著鐵圍山底,仰向居止。罪人於中,受寒凍

苦。邊地獄有三:一山間,二水間,三曠野。受別業報,寒熱雜受。

此答意云:雖有人間煞縛、枷鎖、怨會、愛離、病死等苦,及以畜生、餓

鬼之苦,比於地獄,百分不及其一。乃至千萬那由他分,亦不及

其一。故言「地獄極重苦」也。

「無生第一樂」者,答第四問。涅槃之體,名曰「無生」。以無生

故,畢竟不滅。聖人證此,寂然涅槃,常住安隱,故是極樂。此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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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世間欲樂,樂極則苦;豈若涅槃,無苦常樂。故《經》云:「高者

必墮,常者必盡,合者必離,樂者必苦。」此偈明生死妄想,樂極必

苦。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此偈明

涅槃無苦,畢竟常樂,故言「無生第一樂」也。】

「《經》曰:天復請曰:「何者愛非宜?何者宜非愛?何者極熱病?

誰是大良醫?」」

【述曰:此下第六請答也。此即先請,亦有四問:一問愛非宜,二

問宜非愛,三問極熱病,四問大良醫。

「何者愛非宜,何者宜非愛」者,此第一、第二問。且如甘飯雜

毒,雖是所愛,而損身害命,不宜食之。又如良藥苦口,即非所愛,而

利於病,所宜服之。又如諂辭順情,雖是所愛,而損於行,不宜聽之;

忠言逆耳,雖非所愛,而利於行,所宜聽之。未知法中,何者是情所

愛而於身不宜,何者於身有宜而非情所愛也?

「何者極熱病」者,此第三問也。迦摩羅病,世稱熱病。遇此病

者,必定當死,世醫拱手。未知法中,頗更有病極過於此熱病以

不?

「誰是大良醫」者,此第四問。「良」者,善也;「醫」者,意也。善

識病源,妙閑藥性,療者必瘥,稱曰「良醫」。良醫有四義:一知

病,二知病因,三知病瘥,四知病瘥已不生。未知法中,頗有良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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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過如此良醫以不?】

「《經》曰:世尊告曰:「諸欲愛非宜,解脫宜非愛;貪為極熱病,佛

是大良醫。」」

【述曰:此答也,次第答前四問。

「諸欲愛非宜」者,答第一問。諸欲謂可愛色、聲、香、味、觸,五

欲境也。能生欲心,為欲所取,故名欲也。《經》云:「五欲誑人,

如蜜塗刀,舐者傷舌。」猶如灸疥,初雖少樂,後即大苦;如逆風執火,

如其不放,必定燒手。如國王貪色,遂失其位;仙人愛聲,從空墜林;

比丘嗅香,河神責罵;沙彌嘗味,投池作龍;藍弗染觸,退失神足。又

此五欲,現受三苦,謂覓時生勤勞苦,守時生怖畏苦,失時生熱惱苦。

又為非法,追求五欲,復墮地獄、餓鬼、畜生。多時受苦,後生人天。

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如此等苦,皆為貪著五欲因緣。

故知五欲雖是凡情欲心所愛,而於行者極非所宜,故言「諸欲愛非

宜」。

「解脫宜非愛」者,答第二問。涅槃無為,體絕眾縛,故名解脫。

證解脫者,永離生死,常住湛然。如此解脫,資潤行者,極是所

宜;而凡夫愚情之所不愛,故言「解脫宜非愛」。故《經》云:「凡夫寧

樂疥癩野干身,不樂涅槃。野干猶有眼、耳、身、心,涅槃無故。」

「貪為極熱病」者,答第三問。「貪」是貪使。體通三界,遍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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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六識俱行,六塵齊染;生死腳足,苦惱根源。世間熱病,豈能比

此?如《智度論》說:「欲火熾發,燒於祅祀。」豈非貪愛是極熱病

耶?現在尚自火燒,來生寧免湯鑊?故言「貪為極熱病」也。

「佛是大良醫」者,答第四問。如來五眼內明,六通外朗;豎觀三

際,橫睹十方。至於身心病源,對除藥法,悉皆洞照,無非目前。故

設教逗機,皆稱根性;隨病授藥,無不獲益。是故號「佛是大

良醫」。《阿含經》說佛有四智:一知苦、二知苦因、三知苦滅、四知苦

滅道,故曰「良醫」。又《經》云:「世醫所療治,雖瘥還復生。如來所

治者,必竟不復發。」故言「佛是大良醫」也。】

「《經》曰:天復請曰:「誰能覆世間?世間誰所魅?誰令捨親友?

誰覆障生天?」」

【述曰:此下第七請答。此即先請,亦有四問:一問覆世,二

問魅世,三問捨友,四問障天。

「誰能覆世間」者,此第一問。「覆」謂障蔽。世間眼目為闇盲覆

蔽,不見眾像。未知法中,更有何物覆蔽世間,不識道理?

「世間誰所魅」者,此第二問。如世間魅鬼,魅人令癡,或悲或

喜。未知法中,更有何物能魅世間,令其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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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令捨親友」者,此第三問。朋流交密,即為親友。若因財密,

財盡則疏;若因勢親,勢歇便阻。如張、陳兇終,蕭、朱隙末是也。未

知法中,誰令眾生捨於親友?

「誰覆障生天」者,此第四問。天之勝報,人皆愛樂,由誰為

障,不得上生?】

「《經》曰:世尊告曰:「無智覆世間,世間癡所魅,慳貪捨親友,染

著障生天。」」

【述曰:此答也。次第答前四問。

「無智覆世間」者,答第一問。無苦、集、滅、道四諦智,或無真、

俗二諦智,名為無智。無智,即無明使也。由無智故,不知生死苦

果集因,不知解脫道因滅果,不知真諦一相無為,不知俗諦三世因

果。此答意云:世間盲闇,但覆肉眼,無智能覆世間慧眼。故言「無

智覆世間」也。

「世間癡所魅」者,答第二問。「癡」即無明別名也。由癡魅故,

於無常見常,於無我見我,於不淨見淨,於苦見樂。所有行解,普

皆顛倒。如此顛倒,並由愚癡。故言「世間癡所魅」也。

「慳貪捨親友」者,答第三問。「慳」是吝於己物;「貪」是欲於他

財。如律中說:有一比丘,池邊習定,池龍敬德,以身繞之。比丘心

惡,欲令其去,方便說偈,從索珠云:「光耀摩尼寶,纓絡莊嚴身;若能

施我者,是名為善親。」池龍慳惜,說偈答云:「我愛摩尼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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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比丘身;我終不施汝,任汝不相親。」佛因此事,復說偈云:「多貪人

所惡,數乞朋友乖;比丘乞龍珠,一去不復迴。」故知慳貪能捨親友

也。又由貪故,唯欲他財;由於慳故,不行惠施。所生之處,貧窮

乏少;無父無母,無妻無子;無善知識,無親友人。故言「慳貪捨

親友」也。《成實論》有五慳:一施慳、二家慳、三處慳、四讚慳、五法

慳。此之五慳,並捨親友也。

「染著障生天」者,答第四問。天謂二十八天,皆須厭下而得上

生。若染著下地,不得生上。若染著人中五欲,縱情放逸,不肯厭

離,不得上生六欲天中。如佛弟難陀厭孫陀羅,欣於天女,方

始持戒,願生天上。如經廣說。若染著六天五欲,不得上生色界

天中。若染著色天果報,不得上生無色天中。故言「染著障生天」

也。又三乘聖人,名為淨天,若染著三界二十八天有漏果報,不得入

彼三乘聖道。故言「染著障生天」也。】

「《經》曰:天復請曰:「誰非火所燒,風亦不能碎,誰非水

所爛,能浮持世間?誰能與王賊,勇猛相抗敵,不為人非人,之所

來侵奪?」」

【述曰:此下第八請答也。此即先請,問有兩意:一問誰無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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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問誰有一能。七難者:一火難、二風難、三水難、四王難、五賊

難、六人難、七鬼難。火以燒焦為難,風以飄碎為難,水以溺爛

為難,王以威力為難,賊以劫煞為難,人以侵害為難,鬼以精魅為

難。世間之人,多不免此七種災難。未知法中,誰能離免此七種

災難也?經文可解。一能者,能浮持世間也。世間有二:一器世間,

即依報;二眾生世間,即正報。如世水輪,能浮持地輪及眾生類。未

知法中,誰能浮持此二世間?此由水有二用:一能爛物,二能持地。

故問水爛物之次,即問浮持也。】

「《經》曰:世尊告曰:「福非火所燒,風亦不能碎;福非水所爛,能

浮持世間。福能與王賊,勇猛相抗敵;不為人非人,之所來侵奪。」」

【述曰:此答也,答前二問。「福」謂施、戒、修三種福也,如前善眷

屬中釋。

答無七難,意云:凡遭七種災難,為造十惡罪因。既修三種福

德,寧羅七種災難?問:賊行非理,容可拒之;人法屬王,何得抗

敵?答:如殷紂暴虐,周武拒之,雖是王人,有相抗敵。又,王是

總語,兼稱臣屬,銜王命者,並亦名王。如此王臣,暴行酷虐,非理同

賊,亦得抗之。且如經說:有王責臣,令簿錄家財。其臣遂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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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福物,王瞋責言:「已修福物,今並見無,何不錄汝家中現物?」臣答

王言:「已修福物,是臣之物。家中現物,原屬王家,非臣獨

有,所以不錄。」王心開悟,遂亦修福。故知其福,非他能奪。

答有一能,意云:由三福故,感得人天殊勝正報,兼感器界、屋

宇、資緣種種依果,故言「福能浮持世間。」問:孔、老等云,從道以生

一,從一以生二,從二以生三,從三生萬物。「道」謂虛通,「一」謂元

氣,「二」謂陰陽,「三」謂天地人,「萬物」謂雜畜草木等。又云:人

頭圓象天,足方象地,感天地精靈以成於人。據此而言,即是

外器世界,能持眾生世間;豈非是眾生內福,能持外器世界?

答:孔、老所說,則天地生人;釋宗所明,則人生天地。謂由眾生共相

業力,外感器界天地依報,若成若壞,如餘處廣說。故《經》云:

「三界所作,皆是一心。」又《論》云:「外由內得成。」此則孔、老但觀外

相先後,即謂天地生人;如來洞知內體因果,故說人生天地。三教深

淺,觀此可知。】

「《經》曰:天復請曰:「我今猶有疑,願佛為除斷。今世往後

世,誰極自欺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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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此下第九請答也。此則先請,上半序問,下半正問。

序問意云:上蒙廣答,已析諸滯;下情多惑,尚有餘疑。願

佛慈悲,為我除斷。

正問中云「今世」謂現在,「後世」謂未來,謂從今身往後身也。

問:有為無常,不來不去,又無主宰,說誰往耶?答:前滅後生,不常

不斷;因招果續,假說往來。譬如將燈從此至彼,雖念念滅,假說往

來也。問:三世輪環,果因圓備,何故偏請現、未,不問過耶?

答:前事已經,無勞更問,後身未受,故須請之。如諸天禮白骨,餓鬼

鞭死屍即是。已經之事,多分自知,故不問也。此問意云:世間欺

誑,但欲侵損他人。未知法中,更有從今向後而自侵損極欺誑耶?】

「《經》曰:世尊告曰:「若多有珍財,而不能修福,今世往後世,彼

極自欺誑。」」

【述曰:此答也。「珍」謂金銀八珍,「財」謂錢絹等物。世人愚

惑,自謂常存,不識果因,多積財寶。於悲田所,無慧施心;於

敬田中,無供養意。忽然命盡,無一福資,輪墜三塗,長時受苦。錢

財珍寶,他人用之,己無片善,豈非自負?故云:「若多有珍財,而不

能修福,今世往後世,彼極自欺誑。」又如《經》云:「惜財不布施,藏積

畏人知,捨身空手去,餓鬼中受饑。」又如《經》云:「親眷皆分離,唯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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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捨,善惡未來世,一切時隨逐。」此中應引畜三妻人為喻,又應

引有三子人為喻。又《經》云:「寧自割身肉而啖食之,不肯持

錢財布施,求後世之福。此人當墮地獄、畜生、餓鬼等。」】

「《經》曰:爾時,彼天聞佛世尊說是經已,」

【述曰:此下第三,依教奉行分,即是流通。有三:一聞法,二

申敬,三隱還。此即聞法也。】

「《經》曰:歡喜踴躍,嘆未曾有,頂禮佛足。」

【述曰:此申敬也。既聞妙法,不覺欣然,為申敬德,故復嘆

禮。】

「《經》曰:即於佛前,歘然不現。」

【述曰:此隱還也。來為諮疑,已蒙析滯,所懷既遂,故隱還宮也。】

天請問經疏一卷

〔錄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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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文軌的著作及其它

李際寧

文軌,唐初法相唯識宗僧人,因其撰寫有《因明入正理論疏》而

在因明研究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由於他的著作大多亡佚,歷代僧傳

又無記載,其主要事跡已經難以考證。現在敦煌遺書中又發現署名

為文軌的著作兩種:《天請問經疏》與《廣百論疏》。這兩部著作的發

現,為我們研究文軌及其思想提供了新的資料。

在此先談談《天請問經疏》。

文軌所撰該《天請問經疏》,我國歷代經錄失載,歷代大藏未收,

亡佚已久。日本《東域傳燈目錄》曾提到為《天請問經》作疏的有窺

基、靖邁、懷素等三家,未提及文軌。但高麗義天《新編諸宗教藏總

錄》則有載錄,謂「天請問經疏一卷,文軌述」。現知敦煌遺書中保

存的文軌《天請問經疏》共三號:伯2135號、北6662(黃19)號、北新

316號,另外,伯2416號與北新316號背面也是《天請問經》的疏釋,

內容與文軌疏不類,恐非一人所撰,詳請待考。

上述三號中最重要的是北京圖書館藏新316號。該號原為旅

順博物館所藏大谷藏品之一,其後由北圖收藏。首尾俱全。首題

「《天請問經疏》,沙門文軌撰。」卷端為舊黃麻紙引首,墨書「天請問

經疏一卷,王有吉」。字體與經文異,當是經卷原供養者王有吉自

書。尾題下書:「此文無一錯謬,勘定了也。善奴佛奴信。」字體亦與

經文異,蓋校勘者佛奴信自書題記。此卷書法一般,紙質較粗。卷

中有硃筆科分和校正處。第9紙以下各紙,劃有橫欄,形制同於藏

文寫經用紙。由以上特徵可知,此卷為九至十世紀寫經。該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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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抄寫錯謬較少,至為寶貴。故整理本以此為底本。伯2135

號、北6662(黃19)號等兩號均已殘破,無作者名。

雖說義天的著錄證明文軌的確撰有《天請問經疏》,但這個撰寫

了《天請問經疏》的文軌是否即為前述唯識宗之文軌還是一個問題。

當然,解決這個問題,還要靠經疏本身。仔細閱讀疏文,可以發現文

中所引述的經典異常廣泛,這為我們探究文軌的思想傾向提供了依

據。在這篇疏中,文軌引述較多的經論有玄奘譯《佛地經論》、《攝大

乘論》;鳩摩羅什譯《大智度論》、《遺教經》、《妙法蓮華經》。其餘還

有波羅頗蜜多譯《大乘莊嚴經論》,僧伽跋摩譯《雜阿毗曇心論》,菩

提流支譯《彌勒菩薩所問經論》,求那跋陀羅譯《雜阿含經》,僧伽提

婆譯《增一阿含經》,曇無讖譯《大般涅槃經》等。所引經論,皆無玄

奘以後所出者。而觀其疏中文義,亦偏於法相唯識。如文中強調

「三界所作,皆是一心」、「外由內得成」,完全是唯識宗的思想。因

此,無論從該疏的出現時代、還是從該疏的思想傾向,說此疏作者就

是唯識宗文軌,當無大錯。

由於《天請問經》係玄奘於貞觀二十二年(648)三月在弘福寺譯

出,第二年玄奘又譯出《因明正理門論》。此後,玄奘門下弟子,包括

文軌都把主要精力放在因明的研討上。因此,文軌著《天請問經疏》

的時間大約在貞觀二十二年至貞觀二十三年(649)左右。

關於《天請問經》的歸屬,《大周錄》將其歸在大乘單譯經中。

智昇《開元釋教錄》認為,此經「文理頗涉小宗」,故歸在「聲聞藏有譯

有本」中。此後,歷代大藏多從《開元錄》入小乘經藏。智旭《閱藏知

津》題解《天請問經》曰:「說福非火所燒,少欲最安樂等,九問九答,

皆切於開示眾生者。」亦將其歸入小乘。文軌在《天請問經疏》開篇,

闡明經中藏攝云:「實不離權,因權入實;權不離實,為實施權。有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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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空也,然以因果為宗;權雖不離實也,明是聲聞藏攝。」但在解釋

中,他卻站在大乘立場上疏釋之,如「三思聲聞自利,尚不以苦加人;

菩薩利他,豈得以苦加物」,這實際是文軌自己的發揮。這樣,小乘

的思想被大乘的觀點所引伸,便賦予了新的內涵。

再次談談文軌的《因明入正理論疏》。

《因明入正理論疏》,簡稱《因明入論疏》,原為三卷,後散佚,日

本殘存有初分部分。抗戰前,南京支那內學院從日本僧人善珠《明

燈抄》、明詮《大疏裏書》、藏俊《大疏抄》等著作中又輯出第二、三卷

若干佚文,並校訂了第一卷文句。第三卷的主要部分,在古代,曾被

誤認為是窺基的作品,並更名為《因明論理門十四過類疏》,收入《趙

城金藏》。這樣,文軌的《因明入正理論疏》三卷現大體均存。因為

文軌撰寫《因明入正理論疏》時隸屬長安大莊嚴寺,所以他的《因

明入正理論疏》又被習稱為《因明入正理論莊嚴疏》或《莊嚴疏》。在

日本僧人藏俊《注進法相宗章疏》和永超《東域傳燈目錄》中,凡提到

文軌《因明入論疏》時,都註明為「大莊嚴寺文軌」或「大莊嚴寺沙門

文軌」。

貞觀二十一年(647),玄奘在弘福寺譯出商羯羅主造《因明入正

理論》。貞觀二十三年(649)又在慈恩寺譯出陳那所造《因明正理門

論》。《慈恩傳》稱:「此二論各一卷,大明立破方軌,現比量門,譯寮

僧伍競造文疏。」兩論的譯出,引起玄奘門下弟子的濃厚興趣。

先後有神泰、靖邁、明覺、文備、壁公等人撰成疏釋。文軌的《因明入

論疏》,在眾多家疏釋中格外受到重視。各家因理解不同而產生了

激烈的爭執。永徽六年(655),尚藥奉御呂才因著《因明註解立破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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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與玄奘及其門人產生爭論,爭論過程中甚至將政府官員也捲了

進來。十月,高宗「敕遣群公學士等,往慈恩寺請三藏,與呂公對

定。」結果呂才「詞屈謝而退焉。」至此,有關因明問題的論諍暫時

平靜了下來。由此推論,文軌著《因明入正理論疏》的時間,大約在

永徽年間(650-655)。

最後談談文軌的《廣百論疏》。

《廣百論疏》,與《天請問經疏》一樣,原文早佚,後於敦煌遺書中

被發現,為伯2101號。《廣百論》是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的重要

經典,龍樹弟子提婆所著,玄奘於永徽元年(650)在大慈恩寺譯出。

這部著作甚為法相唯識宗人所重視,曾有文備《論疏》十卷、圓測《論

疏》十卷、元曉《論旨歸》和《論攝要》各一卷等多種註疏問世。現存

文軌該疏卷首略殘,存小序一篇。序後經文首題「廣百論疏卷第一,

西明寺沙門文軌撰」。卷尾全,有題記「神龍三年(707)三月僧崇晃

寫。」經首小序曰:「述為論疏,約文申義,十卷勒成。」又說:「位師昔

上京講肆。」由此說明抄寫者崇晃是文軌的弟子,其時文軌已經改隸

長安西明寺,並充任講肆。由於在藏俊《注進法相宗章疏》及永

超《東域傳燈目錄》記載中,的確著錄有文軌著《廣百論疏》十卷。

另外,文軌曾系統研習過因明,撰有《因明入正理論疏》,而《廣百論

疏》通卷以因明論式寫成。因此,兩相印證,敦煌遺書《廣百論疏》的

作者就是前述文軌,應該沒有疑問。《廣百論疏》的發現,對研究唐

代的因明,也提供了極好的資料。

如前所述,文軌本來隸屬長安大莊嚴寺,其後改隸西明寺。西

明寺,顯慶元年(656)農曆秋八月始建,顯慶三年(658)夏落成後,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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奘旋即移居於此。當時唐高宗並詔敕道宣、神泰等一批著名僧人充

任此寺僧職,又新剃度沙彌海會等十人充弟子。文軌之改隸西明

寺,自然應該在顯慶三年西明寺落成之後,因《廣百論疏》撰成於他

隸屬西明寺期間,故有「西明寺沙門」之稱。

那麼,文軌究竟是何時改隸西明寺呢?根據《東域傳燈目錄》記

載,文軌在大莊嚴寺期間,還曾撰著有《不空羂索經疏》一卷。由於

《不空羂索神咒心經》是玄奘於顯慶四年(695)在西明寺譯出。也就

是說,文軌為《不空羂索神咒心經》作疏,不能早於顯慶四年。由於

作該疏時他還在大莊嚴寺,則文軌之改隸西明寺,顯然應該在玄奘

晚年,甚至可能是玄奘逝世之後。

這裡就涉及文軌究竟是否參與過玄奘譯場這一公案。《大周

錄》和《開元錄》羅列玄奘譯場的僧人名單非常詳細,其中惟獨沒有

文軌。但有的學者認為,文軌既是唯識宗著名僧人,不可能不參與

玄奘譯場。關於這個問題,主張文軌沒有參與玄奘譯場的人引用窺

基《因明大疏》有關論述:「或有於此不悟所由,遂改論云:差別為性。

非直違因明之軌轍,亦乃闇唐梵之方言,輒改論文,深為可責。……

況非翻經之侶,但是膚受之輩,誑後徒之幼識,誘初學之童蒙。」

「差別為性」還是「差別性故」,在《因明入正理論》的討論中是一個重

要問題。文軌認為應該譯為「差別為性」,上述窺基的文字,正是針

對他而言的。窺基的意思很清楚,文軌「非翻經之侶」,沒有參加過

《因明入論》的翻譯,其所學不過是皮毛而已。但是,反對者認為,窺

基祇是說文軌沒有參與翻譯《因明入正理論》,並不能證明文軌根本

沒有參與過玄奘譯場。他們提出與文軌同時代的定賓的一段話:

「然軌法師本親稟承三藏,譯論云:差別為性。後有慈恩法師,亦云

親承三藏。論本應言差別性故,今詳梵本,蓋有兩異。……兩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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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不相違也。」說明文軌與玄奘確有師承關係。

我認為,文軌與玄奘同時代,同地區。當時玄奘的影響,如日中

天,四方僧眾,慕名請益。因此,說文軌曾經親承玄奘教誨,可以說

是情理中的事。所以,定賓稱「軌法師本親稟承三藏」,絲毫不能作

為文軌曾經參與玄奘譯場的依據。窺基是玄奘的入室弟子,始終隨

侍玄奘,他說文軌「況非翻經之侶,但是膚受之輩」,自然不會無因。

如前所述,文軌一直隸屬大莊嚴寺,很遲纔進入西明寺。因此,看來

文軌雖然曾經在某些問題上親承玄奘教導,由此也可以算作奘門弟

子之列,但可能的確沒有參加過玄奘譯場。他與玄奘的關係,大約

正如窺基所說,是相當一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