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廣解

入菩薩行論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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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罪、總持、不放逸;修菩薩行六品:守護正知、安忍、精進、靜慮、

般若、迴向。註釋有梵、藏多家。

此論作者寂天論師,約公元六至七世紀人,南印蘇羅室蹉國

德鎧王之子,原名寂鎧。為不滿王族空虛享受奢靡生活,臨將接

位,出走東印度獅子王處。前後服務十二年,勤奮好學,博通內

外學說。繼至那爛陀寺出家,入勝天之門,改名寂天,成為月稱

以後中觀學派之大家。其所倡導學風:一為廣博守約,以簡御

繁;二為行解相應,不尚虛論。著作不多,悉從實踐中來。後由

阿提沙傳到西藏,宗喀巴大師盛加宣揚。迦當派對《入菩薩行

論》,宗為六論之一,影響深遠。

此論漢譯,宋雍熙二年,由天息災翻譯名《菩提行經》,題龍

樹菩薩造,較藏文本缺兩品,文字艱澀,又無註解,難以研尋。新

中國成立初,隆蓮法師由藏譯漢,會入傑操廣解,洵為難得之書,

付印流通,以餉讀者。爰述數言,以弁其首。

佛曆二千五百三十九年佛吉祥日 趙樸初

* 〔譯文〕

入菩薩行論廣解卷一

極尊正士諸具大悲心者足下恭敬頂禮。

誰之智慧盡除諸罪,相好功德熾然四身,輪超法界際,大悲

流露六十支分韻音,無垢光明普照無邊諸眾生,任運成辦,

恒常無間,善能破除無邊眾生愚癡諸黑暗,於諸能仁自在上

師大士聖妙吉祥足前,我今恭敬禮。

「 為己一切生中備諮詢,

 亦為利他與我同類機,

 遵依正士智者之所許,

 入菩薩行論釋今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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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見取執絹網所繫縛,

 謂言欲證小乘菩提果,

 不須證入甚深真如性,

 願捨諸顛倒說而諦聽。」

入菩薩行論

梵語:菩提薩埵雜雅阿瓦打[冒-目+阿]

藏語:降曲生巴覺巴那[覺/勿]巴

我佛能仁自在,初於殊勝菩提發心,中於眾多無數大劫,修

行施等波羅蜜多,圓滿二種資糧,最後現證圓滿大覺。三轉法

輪,初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宣說,有具聲聞種姓相續成熟者,唯

說四諦,便能悟入緣生,離戲論邊際。如龍樹菩薩之論及月稱論

師《六十正理論釋》,於小乘諸經中,亦曾多次正說細分無我也。

次說廣中略三種經,廣明補特伽羅及法無我,轉第二法輪。次說

具廣大方便分之不退轉輪,轉第三法輪。於此三轉法輪中,總釋

一切契經密意,別者圓滿顯釋大乘經藏密意,於一切契經皆是一

具大乘種姓者成佛道之支分,及云何修行之理,廣加抉擇,入正

法行者,是此論之所明也。本論作者,聖者寂天論師,於一切契

經密意已能圓滿通達,自他互換,具大悲心,不唯自利是視,一向

唯求為他利樂,特由修行無上瑜伽極無戲論之門,於大乘道已獲

圓滿。

其所造《入菩薩行論》分四:甲一、釋題;甲二、皈敬;甲三、正

義;甲四、結義。今初:

梵語有四種,此是桑支達語也。此論題名「菩提」,藏語降

曲;「薩埵」,藏語「生巴」;「雜雅」,藏語「覺巴」;阿瓦打[冒-目+阿]藏語「[覺/勿]

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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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 頂禮一切諸佛菩薩。」

甲二、譯文皈敬。

明所屬之品類也。復為息滅譯事之障難。當知本論雖總釋

全藏密意,主要唯正釋經藏也。卷數易知。

甲三、正釋論義。分二:

乙一、將釋大乘道次第之所作;乙二、正釋道次第。初復分

三:

丙一、皈敬;丙二、誓說;丙三、謙言樂欲造論之因。初復分

三:

丁一、所為義;丁二、迴向義;丁三、文詞義。

丁初所為義者,由稱揚殊勝皈境功德而修皈依,能令自身證

正士果,息滅造論障難,究竟得決定勝。亦令餘所化者隨順趣

入,妙善資糧悉皆成辦也。

丁二總攝義者,言三寶及應敬禮者,顯亦禮其餘也。

丁三文詞義者,

「 善逝具足法身及佛子,

 一切應禮敬處敬禮已,」

蘇嗄達言,有斷證二解。斷德圓滿之功德者,如人像善,煩

惱障盡斷,端嚴而逝,故曰善逝。如疫病善,淨治已,不隨煩惱,

自在復墮輪迴,故曰善逝。又如瓶善,充盈不染污,無明盡斷故,

無餘而逝,故曰善逝。善謂妙善等,逝者達彼自性也。彼三者,

如其次第顯勝出外道離欲、預流、一來等,及小乘阿羅漢也。若

就證德圓滿而言,聖智現證二種無我真如,智堅固,無餘知,是為

善逝。此亦如其次第勝出三種補特伽羅。以上明讚佛寶。界自

性清淨離諸垢染之法身,是為法寶。彼依何而有?謂依善逝。

善逝法身,先後二名,亦攝二種色身。法身亦表菩薩滅道,故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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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及大乘法寶悉是皈敬境。佛子者,菩薩聖人,並為三寶。彼等

及餘所應禮敬和尚阿闍黎等,悉三門恭敬作禮。已者,如言浴已

受食,引起下文也。

丙二、誓說。分四:

丁一、辨所詮;丁二、顯離臆造過;丁三、斷妨難;丁四、明所

為等。今初:

「 如來勝子律儀趣入處,

 遵依經教總攝當宣說。」

此中所詮,援引有据。何所引据?謂如來子諸菩薩等,從初

發菩提心,修施等波羅蜜行,乃至證大覺位,道之次第,悉皆含攝

之律儀也。註家有唯釋為戒者,非頌文義也。丁二顯離臆造過。

此得毋由汝臆造,何足為据耶?無如是過。欲釋一切大乘道次

第,是依本師所說契經而說故。丁三斷妨難者,若爾唯依契經即

可通達,何用造斯論乎?所難無過。為令經義,易於通達,總攝

而說,故造斯論。丁四明所為者,大乘道及果,俱為所詮。依於

此論於彼證入,依彼究竟證得佛果。若無前前後後不生,相關屬

故,是其所為。誓願造論之所為,令所願作究竟成辦故。

丙三、謙言樂欲造論之因。分三:

丁一、謙言非正為他義而作;丁二、樂欲造論之因;丁三、明

亦為利他同類之機。今初:

「 昔所未聞此中既未述,

 韻音善巧亦非我所能。

 故我亦非意樂為利他,

 唯為自心煉修造斯論。」

若遵依契經而說,即依契經已可通達,何用造此論耶?我造

此論,非為利益別餘補特伽羅,唯依契經即於其義易能通達者。

往昔契經所詮義所未見者,於此論中亦絕未詮說。義既無別,於

詞句中文藻華飾韻音善巧,亦非我能有所增益。造論之因,如下

科說。

丁二、樂欲造論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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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修善法我心淨信力,

 因作斯論萬一能增長。」

我,寂天論師自稱。今作斯論,有其所為。為先所知不令失

壞且益增長,自心煉修故。上文所說,意謂論師自心圓滿,非謂

即以造此論為圓滿也。若為自利而作,自未悟入不應造論,自己

悟入,即依彼起修可矣,何須造論耶?無過。於大善法先已趣

入,為恒常無間修習故,依論文安立,亦能令心輾轉向上,增長我

之淨信般若悲心等勢力。由造斯論,萬一能先於自相續增長,次

亦令餘同類機,由見斯論,而得悟入也。言萬一者,語氣貫注為

他饒益也。

丁三、明亦為利他同類之機:

「 與我根機相等餘有情,

 由見斯論或能成義利。」

亦定能成他義利。與我根機相等餘大乘人,見此論文,或亦

如我能成義利。大疏釋「或亦」者,是倘亦之義。因曾成辦自利,

他人見此論者,倘亦有義利,其釋義同。義說利他是造論所為

也。前皈敬中明所為義,亦顯此論是他趣入之因應知。

乙二、正釋道次第。分二:

丙一、勸於暇滿取心要;丙二、如何取心要之法。今初:

「 暇滿此身獲得甚艱難,

 士夫義利即今能成辦。

 若於此時不勤作饒益,

 後時此事何從得圓滿?」

依此獲得暇滿之身,定須修行正法。此十八法具足之暇滿,

得之甚難,彼因難修故。僅得人身,亦須淨持一戒,欲得殊勝暇

滿,尤須律儀清淨以為根本,施等為助伴,無垢淨願為樞紐,其成

辦極為難得故。思維暇滿大義者,依此獲得暇滿之身,當須成辦

士夫所求義利。士夫義利謂增上生及決定勝,欲得能成彼義之

所依,當須作大精進。若因不死等想,不依此身成辦以後之利

益,後時此清淨圓滿之身,復從何可得?我等多分住於八無暇

處,由彼罕能修善趣因故。暇滿難得者,《親友書》云:「大海狂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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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盲龜遇浮木,極難幸得脫離畜生趣,獲得人身其難尤過此,應

修正法得果毋空過。」離八無暇,名為有暇。八無暇者,《親友書》

云:「顛倒見取及生旁生趣,生餓鬼趣及生地獄中,佛法滅盡邊地

下賤生,愚昧冥頑不能解法義,長壽天人久耽禪定寂,隨所生處

稱為八無暇,離是八處稱為有暇處,遮無暇生應當奮精勤。」若無

淨離此等八處之暇,名為無暇。十圓滿者,《聲聞地》云:「自圓滿

有五,人生中國諸根具,業邊無倒信是處。」業邊無倒者,謂不自

作,亦不教他作無間業。信是處者,謂信三藏也。他圓滿五者,

《聲聞地》云:「佛出世間宣正法,教猶住世證隨轉,他所憫念具悲

心。」

丙二、如何取心要之法。分二:

丁一、總科;丁二、別釋。今初:

此論圓滿開顯上士修心之支分,先於中下士道修心已,次發

起殊勝菩提心,學施等六波羅蜜,乃至成佛道之次第。此中初發

殊勝菩提心,須於彼功德善思維已,意樂猛利,倍復增進。故於

初品明中下士修心,釋彼之支分。次以慈悲為根本發起菩提心,

如迎轉輪聖王須先灑掃殿宇,懺除罪障違緣,積集資糧順緣,而

受持菩提心,故先說第二品,後說第三品。發心已學菩薩行,諸

善不失壞之支分,須依不放逸,故說第四品。修行六波羅蜜之

法,明於以下諸品。此中以正念正知守護之門而學律儀之理,於

第五品中廣明。次於以下四品,依次明忍辱、精進、禪定、般若諸

學之理。於第十品中,修以報身諸善根施他之心,廣作殊勝迴

向,故佈施學處之理,於第十品中廣明,亦於受持菩提心等品宣

說。佛果位之相於第九品宣說。

丁二、別釋。分二:

戊一、思維修菩提心之功德利益;戊二、發二菩提心已,學菩

薩行之法。初中分二:

己一、釋論文;己二、出品名。初中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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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教應止惡修善;庚二、思維菩提心功德利益。今初:

「 猶如長夜黑暗陰雲覆,

 剎那電閃萬象暫顯明,

 如是以佛神力加持故,

 世人福慧萬一須臾生。」

我等於此善弱惡強之時,應勤修對治。此復云何?譬如暗

夜陰雲之中,藉閃電緣,於剎那頃,眾象明顯。如是以佛神力加

持,諸世間人欲作福德,修善之慧心,萬一偶能須臾生起亦爾。

非恒時生也,是故善力恒弱。如陰雲黑暗,生惡趣之罪,勢力強

大,難可勝伏,生大怖畏,極難安忍,知此是時,於止惡修善,當勤

勵力也。

庚二、思維菩提心功德利益。分四:

辛一、釋菩提心功德利益;辛二、辨菩提心相;辛三、由彼出

生此等功德利益之因;辛四、讚修菩提心者。初中分三:

壬一、能摧一切罪成一切善;壬二、得殊勝名義;壬三、舉喻。

初中分三:

癸一、摧滅大罪;癸二、能成勝樂;癸三、隨欲能成。今初:

「 如是常以微弱之善根,

 極難對抗罪障大勢力。

 是時若無圓滿菩提心,

 餘善威力何能遮彼罪!」

言常以微弱之善根者,言時分之義,亦言當知是時善力微、

惡勢強之義也。二菩提心應當勤修,地獄因等罪極難抗御,若無

圓滿菩提心,以何餘善,能映奪彼?悉不能遮伏彼故。發勝義菩

提心,能斷障種,非此正所說。此中所明,是發世俗菩提心,能淨

先積惡趣因斷後等流之功德。

癸二、能成勝樂:

「 於多劫中恒時作護念,

 諸能仁主觀見此利益。

 無量士夫多資糧所成,

 勝樂由斯不難安隱得。」

應勤修菩提心。於多無數劫中,諸能仁自在,利益眾生,作

意思維一切方便,見唯發菩提心,能利益有情。由發此心,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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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士夫,積諸資糧所獲勝樂,不待拔髮等苦行,安隱無難便能

獲得,如種生芽故。如言:「由轉安樂趣安樂,心若了知何怯弱。」

癸三、隨欲能成:

「 百千生死苦痛欲摧壞,

 有情憂惱不安欲遣除,

 眾多百千妙樂欲受享,

 菩提心體常應不捨離。」

是自他普利勝方便故,應修彼心。欲由修中士意樂故,摧壞

自相續百千生死眾苦。欲由修上士意樂故,除遣一切有情懮惱

不安。欲享受增上生及決定勝眾多妙樂,亦無別餘殊勝方便,唯

有發菩提心,常時不應失壞。

壬二、得殊勝名義:

「 若發菩提心者剎那間,

 生死囹圄堅牢苦逼身,

 即名一切如來殊勝子,

 世間天人悉皆應恭敬。」

應當勵力發菩提心。若人能發願行菩提心者,彼無間剎那

之間,即得殊勝名,稱為諸如來子。此名有殊勝義。謂是世間天

人俱應合掌恭敬之處也。不唯諸登地菩薩有如是功德,即輪迴

牢獄繫縛之一切苦惱有情,纔一發心,無間即得如是功德也。

壬三、舉喻。分六:

癸一、由劣轉勝喻;癸二、難得珍貴喻;癸三、與果無盡增長

喻;癸四、能救有怖畏喻;癸五、罪障無餘摧毀喻;癸六、依教顯其

功德。今初:

「 如丹點金轉成殊勝相,

 將此不淨之身能轉成,

 希有無價大寶如來身,

 是故於菩提心應堅持。」

思維此等功德,當受持菩提心,勿令失壞堅固守持。如點金

汁,能成純淨上妙之金,以一兩藥汁,能轉千兩鐵,皆成純金。由

發菩提心,能令此因及自性俱不淨之身,轉成如來無價大寶之身

也。《密嚴經》云:「有藥名為水銀,變金,以一兩藥,能轉千兩鐵,

成為純金,以此為譬,廣說發心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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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難得珍貴喻:

「 眾生唯一導師無量慧,

 善巧普觀見為極珍奇,

 五趣眾生欲求出離者,

 大寶菩提妙心應堅持。」

諸趣所居一切生死衰損欲脫離者,如自在寶王之大寶菩提

心,應善發起,堅固守持,勿令失壞。如善巧商主導諸商人往至

寶洲,眾生唯一無比導師,即是如來。無量慧者,謂有無量之智

慧者。彼普遍善觀,何為能除眾生匱乏之殊勝方便?見唯菩提

心最為珍貴希有,是能作大饒益之方便故。

癸三、與果無盡增長喻:

「 一切餘善不久如芭蕉,

 一次生果凋謝不再生,

 菩提妙心嘉樹常茂密,

 與果恒時無盡輾轉增。」

欲善法無盡增長者,亦應修菩提心。不為菩提心所攝持之

諸餘善法,猶如芭蕉,即生果已,不能再生即便凋盡。菩提心樹

如如意樹,常恒生果無盡,輾轉增長故。《無盡慧所說經》云:「如

一滴水入於大海,乃至劫盡終不枯竭,一切善法,迴向無上菩提,

乃至成佛終不竭盡,亦猶如是。」

癸四、能救大怖畏喻:

「 如作極惡難容諸重罪,

 須依有力勇者脫諸怖,

 若於誰人歸投即蒙救,

 諸謹畏者於彼何不歸。」

於修菩提心堅意取捨虔敬不放逸者,何不勤依修菩提心,當

勤依此法也。若作損壞三寶無間等罪,極惡難容,如行道途遇大

怖畏,當依有力勇士以為救護,依於菩提心,一切惡趣怖畏於須

臾頃即解脫故。

癸五、罪障無餘摧毀喻:

「 菩提妙心猶如劫盡火,

 剎那能焚諸罪盡無餘。」

發心摧罪,具大能力。如劫盡火,初禪以下諸器世間悉能焚

毀,若發心者,於諸應墮地獄重罪,一剎那間,定能焚毀故。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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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業,彼尚能摧,況不定業?諸大乘即說由四力完全懺悔,定業

異熟亦能清淨,復說為定業者,謂若不修對治品類,決定受報,眾

多教理所成故。

癸六、依教顯其功德:

「 是故發心功德量無邊,

 慈氏依怙廣為善財說。」

依菩提心定能出生此等功德。菩提心功德讚揚無量,如《密

嚴經》中,慈氏依怙具慧菩薩為善財童子說。《密嚴經》云:「善男

子,菩提心者,如一切佛法之種子,能長養一切眾生種種白法,猶

如田地;能圓滿一切意樂,猶如寶瓶;能摧煩惱敵,猶如戈矛。」如

是廣說。

辛二、辨菩提心性相。分三:

壬一、體性之差別;壬二、譬釋差別;壬三、釋願行二菩提心

功德之差別。今初:

「 總攝而言菩提心,

 應知有二種差別,

 謂即發起菩提願,

 及與趣入菩提行。」

於殊勝菩提發心者,由體性之門,總攝有二種差別應知,即

緣菩提而發之願心,及緣於菩提之行心是。大乘發心之性相者,

即為利他故欲求正等菩提之欲及彼相應之心是。此中由體性之

門差別有願行二,由助伴之門差別,有二十二,由分齊之門差別,

有勝解乃至增上意樂等四。僅唯願行發心者,從未得殊勝資糧

道起皆是。殊勝資糧道者,自三無數大劫,乃至佛道之始,《現證

莊嚴論》所說之一百四十四種功德現證之種類,悉由聞思斷其增

益,最初能修行以上皆是。或謂佛無大乘發心者,有大過失。若

無行菩提心,亦當無菩薩戒,若爾於佛果位,應許亦無別解脫戒

及密乘戒等,則戒體便斷矣。又勝義菩提心之發心,亦與自所承

許相違。許菩薩戒與行菩提心之發起相違,又於修行菩提心之

法中,許應兼修菩薩戒者,是大惑也。世俗菩提心之發心,亦緣

色身等佛之世俗身而安立。勝義菩提心者,即是現證佛之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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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理之心。此中勝義菩提心者,非眾多經論所說之大乘發心也。

唯發願菩提心,不須觀待儀軌而發,即發起已,此心乃至成佛中

間任何時中終不捨離想。由此二誓願鈎之所攝持,阿底峽尊者

教授說為即是依儀軌受持。彼復應學於現生中既發心已不復失

壞之因,及斷四黑法,依四白法等於餘生中世世不離發心之因

等。能學如是願菩提心學處者,應當受持。彼未得能得之法,廣

如極尊羅桑扎聖教所說《波羅蜜道次第》應知。行菩提心未得能

得之法及學處等,廣如極尊所作《菩薩地戒品廣解》應知,文繁不

錄。

壬二、譬釋差別:

「 如人欲行與趣行,

 差別如何易了知,

 如其次第願行別,

 智者當知亦如是。」

仍坐床上,於身未親到之境,作應往彼之想,是欲行往彼境

之心。已舉步下足時,作應往彼想之心。二者有別。往彼境想

之心雖等,而往彼之事已作未作有其差別。顯然可見。如是諸

有智者,於願行二菩提心之差別,如其次第,當知亦爾。為利他

故願成佛想之心雖同,一屬於應須觀待已作修施等波羅蜜行之

類,一屬於不觀待彼之類也。如嗄馬納西納論師等善巧者所說,

不錄。

壬三、釋願行二菩提心功德差別。分二:

癸一、願菩提心功德;癸二、行菩提心功德。今初:

「 願菩提心雖亦能,

 於生死中興大果,

 然不如行菩提心,

 出生福德恒無盡。」

聖者慈氏傳云:「善男子,譬如金剛寶,雖為碎片,能映奪一

切殊勝金莊嚴具,不捨金剛寶名,能除一切困乏。善男子,如是

於一切智發心之金剛寶,不勞勵力,自能映奪一切聲聞獨覺功德

莊嚴,不捨菩薩之名,能除生死中一切困乏,亦猶如是。由於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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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心所生無盡福德常流不斷也。」

癸二、行菩提心功德:

「 普為無邊有情界,

 悉皆解脫安隱故,

 發心堅固無退轉,

 何時真發如是心。

 即當從於彼時起,

 縱令倚臥行放逸,

 福德勢力流無盡,

 量等虛空遍出生。」

從於何時為無邊有情界,解脫輪迴,安立佛果位故,盡輪迴

際,利他不退,正發如是行菩提心,從彼時起,縱令倚臥昏醉,作

諸放逸,其福德勢力,仍恒流不斷,出生甚多,量等虛空。願菩提

心僅得所求果,即便竭盡,行菩提心,成辦圓滿佛果之因方盡也。

辛三、由彼出生此等功德利益之因。分二:

壬一、教立;壬二、理成。今初:

「 此有經文可為證,

 出於《妙臂請問經》。

 為利小心有情故,

 如來歡喜親宣說。」

行菩提心應具足此等功德利益,如《妙臂菩薩請問經》中如

來所說。為誰而說?為不定性聲聞,或有怖畏積集廣大資糧,退

大乘心,希求聲聞菩提,為利彼小心有情,遮其下劣意樂,安立大

乘故說也。

壬二、理成。分二:

癸一、從願菩提心得功德利益之理;癸二、從行菩提心得功

德利益之理。初中分四:

子一、成辦安樂作用無邊故功德大;子二、是故別無利益之

心更勝於此;子三、餘諸有情即為己利,亦未曾起如是利益之心;

子四、結讚。今初:

「 若人但略一思維,

 欲為有情除首疾,

 亦為具足饒益想,

 所有福德亦無量。

 況為別別眾有情,

 各欲為除無量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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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量功德各成辦,

 其為福德何待言。」

如商主親友女,緣相狹小,僅作欲除有情首疾之想,亦為具

足利他之心,能具無量福德,況為別別有情,各欲為除無量鏕苦,

別別有情,各欲為成辦佛果無量功德,福德無邊更何待言。

子二、是故別無利益之心更勝於此:

「 縱令若父或若母,

 孰有如斯饒益心。

 諸天仙人梵行者,

 寧有何人心似此?」

如是饒益之心,世間別餘有情,縱令若父若母,欲為愛子而

作饒益,似此欲成辦殊勝安樂之饒益心,何由可得?天人及持明

諸仙,安住四無量心之梵天,亦無如是之饒益心也。

子二、餘諸有情即為己利,亦未曾起如是利益之心:

「 彼諸有情於往昔,

 為自利故如是心,

 夢中尚未暫夢見,

 此利他心從何生。」

彼諸有情,昔時縱為自利,如是饒益之心,雖於夢中,亦未嘗

夢見,況真為利他,何從生起?絕未曾發如是心也。

子四、結硈:

「 反是絕不求自利,

 唯為利益諸有情,

 殊勝菩提心妙寶,

 空前希有始誕生。」

餘諸有情,雖為自利,尚未有剎那頃起如是心,諸菩薩眾,為

一切有情,成辦安樂,斷除痛苦,欲求成佛,此超勝妙寶之心,空

前希有,於焉誕生?餘諸有情應知其希有而勵力求之也。

癸二、從行菩提心得功德利益之理。分三:

子一、正說;子二、理成;子三、斷疑。今初:

「 一切有情喜樂因,

 有情諸苦普療藥,

 菩提妙心福云何,

 於彼以何量可測?」

願菩提心功德甚大,若於其事真實修行,尤為超勝。令諸眾

生得增上生及解脫樂,故為歡喜之因。能摧一切有情痛苦,如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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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良藥。此等同如意大寶之心,其福德云何,安能量測?彼無邊

故。《勇施請問經》云:「發菩提心之福德,假使令其有色相,盡虛

空界悉充滿,猶復盈溢不能容。」廣如《集學論》引《密嚴經》所說

應知。

子二、理成:

「 僅唯發起饒益心,

 猶勝供養諸如來。

 況於無餘眾有情,

 勤作利益安樂事。」

僅唯發心,為救護一切眾生故,自欲成佛,以此饒益意樂,猶

勝於以百千萬億佛剎所有供具,供養如來所有福德,如《三昧王

經》所說,況為無餘一切有情,成辦無上安樂,起大精進,勵力修

行,福德無邊更何待言。

子三、斷疑:

「 心欲捨離諸苦痛,

 現於諸苦轉趣近,

 雖欲安樂而愚昧,

 摧壞己樂如仇人。

 若人匱乏安樂具,

 具足眾多痛苦事,

 誰以諸樂令滿足,

 復為斷除諸苦痛。

 愚癡暗昧能遣除,

 如此善心何能匹,

 如斯善友何可得?

 如斯福德何能及?」

或有問言:有情自身,悉欲安樂不欲受苦,如是致力便能得

樂離苦,彼於苦樂取捨,豈自不善巧,何待他人為作劬勞耶?答

曰:定須為作。彼諸有情,雖有欲離苦之心,而由煩惱自在,惟造

苦因,輪迴無盡,現見趣近惡趣之苦。雖欲安樂,而昧於安樂之

方便,愚癡之力,摧己安樂,如摧怨仇。於苦樂方便,顛倒住故。

是故於彼所有昧於苦樂方便之有情,匱乏安樂,具多痛苦,能以

增上生及決定勝之一切安樂,令其滿足,截一切痛苦之流,除一

切愚矼之暗,具如是作用之心,此外有何善法,可與相匹?成辦

一切利益,救護一切災害,有何親友能似彼乎?於一切應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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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悉無倒教示,有何福德能似彼者?餘無能及,故於發菩提心,

應勵力也。

辛四、讚修菩提心者。分三:

壬一、大悲引發為不請友故應讚揚;壬二、略作利益尚應稱

歎,成辦一切利樂彌應讚揚;壬三、為勝福田故應讚揚。今初:

「 或為受恩作酬報,

 彼亦尚應獲稱揚,

 況為眾生不請友,

 菩提薩埵何待言。」

於諸菩薩應當讚揚,世間之人於先曾施恩者,若能酬報,尚

或應稱揚,謂是能報恩之丈夫,況此菩薩,不待勸請,大悲引發,

善為成辦一切利益安樂,應受人天讚歎,何待言乎?

壬二、略作利益尚應稱歎,成辦一切利樂彌應讚揚。

「 於少有情作搏食,

 剎那施與一餔醊,

 輕心嗟來半日施,

 世人敬讚猶稱善。

 況於無邊諸有情,

 無上菩提大安樂,

 隨心所欲悉圓滿,

 恒時施與何待言。」

世人若於少數百十眾生,以下劣之物乃至一搏之食,於剎那

間暫時施與,加行下劣無恭敬意輕蔑而行,利益甚微,僅半日飽,

而為人敬仰,謂為善行大施主也。今於廣大福田無數有情,盡輪迴

際時劫長久,所施物殊勝,與以如來,無上無漏大樂饒益殊勝,

意樂所求悉皆圓滿,加行殷重具足恭敬,常時施與,應當敬仰更

何待言?是故凡有心者,於彼菩薩應當一心恭敬也。

壬三、為勝福田故應讚揚。分三:

癸一、於菩薩不應少毀謗之因;癸二、應修信心之因。癸三、

結成應頂禮皈依。今初:

「 如是佛子大施主,

 若誰於彼起惡心,

 佛言隨其心念數,

 當墮泥犁爾許劫。」

似此能施一切利樂菩薩,是究竟施主,若誰有情慾於彼輕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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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惱,起於惡心,是重罪之尤。若起惡心,《最極寂靜決定神變

經》云:「妙吉祥,若時菩薩於菩薩所,發起瞋心,發起慢心,其時

即彼自言我當經劫住於地獄,應當慎之。」故隨起惡心經幾剎那,

即應住地獄經爾許劫。是佛所說,於此應深留意。《信力發起手

印經》云:「縱令焚毀恒河沙數所有塔廟,不如於大乘勝解行地菩

薩起一念損惱之心,其罪猶大無數倍。」蓋諸佛由菩薩生,損佛之

因,故為重罪之尤。眾多經論,皆作如是說也。

癸二、應修信心之因:

「 若誰於彼生淨信,

 其果如前信轉增。」

然於彼菩薩,若人心極淨信,彼信心之果,視前說罪報之果,

倍復增多,隨其所起信心有幾許剎那,當享殊勝果報,劫數較彼

多無數倍。如《定不定趣入手印經》所說。

癸三、結成應頂禮皈依。

「 於諸佛子極珍重,

 罪垢不生善自增。

 誰具勝義妙寶心,

 於彼之身當敬禮。

 縱損彼者猶霑樂,

 安樂生處我皈依。」

於諸大菩薩,起惱害心欲令生苦,極當慎重,寧捨生命,勿起

瞋恚之心,善法自然增長。如論所言,似謂住瞋恚等於我無妨,

而於菩薩相續不應生起,故說當珍重令勿生起。而其義實謂諸

菩薩眾,寧捨生命亦不作惡,善法自然增長也。以此之故,若誰

補特伽羅發起勝義妙寶心者,於彼之身,應三門恭敬頂禮,如《忍

辱品》當說。《慈力王本生經》云:五藥叉飲菩薩身所餘之血,最

後果位,雖於菩薩而作損害,不唯不報以損害,且唯隨之出生安

樂,於彼安樂生處應當皈依也。

總於顯密,不問由何而入,咸以發心為大乘入門。故於菩提

心應多方勵力令生。欲發心者,如前所說,應先修發心功德利

益,於彼功德,志心喜樂,猛利增長,修七支供及皈依,是開示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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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道次第之殊勝教典本論及《集學論》所說也。如是所說之功德

總攝為二,謂分位及究竟。初復分為二,謂不墮惡趣,能生善趣。

若發心者,先積眾多惡趣因,能令清淨,後積諸因,止不續造。先

所積善趣因增長廣大,新積諸因由菩提心發起無有窮盡。究竟

者,謂解脫及一切智等,亦依此心,易能成就。發心之前,若於求

得分位及究竟之功德利益,無一真誠無偽之欲心,則雖口說此等

功德由發心生當勤發心,仍屬空談,觀己身心極為顯明也。欲生

求得增上生及決定勝二者之欲心,當修中下士之意樂,次方趣入

修習慈悲為根本之菩提心也。

結頌云:正知幸得圓滿有暇身,勵力勤修二種菩提心,為取

暇滿所依勝心要,先於發心功德應勤修。

巳二、出品名:

入菩薩行論廣解佛子津梁釋讚菩提心功德品第一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