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01

卷5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

 第五十三卷目錄

 星辰部彙考十

  井宿〈步天歌 圖 表 井宿 鉞 南北河 天樽 五諸侯 積水 積薪 水府 水位 四瀆 軍市 野雞 子孫 丈人 闕丘 天狼 弧矢 老人〉

  鬼宿〈步天歌 圖 表 鬼宿 積尸 爟 天狗 外廚 天社 天紀〉

  柳宿〈步天歌 圖 表 柳宿 酒旗〉

  星宿〈步天歌 圖 表 星宿 軒轅 內平 天相 天稷〉

乾象典第五十三卷

星辰部彙考十

井宿隋丹元子《步天歌》:井,八星橫列河中淨,一星名鉞井邊安,兩河各三南北正,天樽三星井上頭,樽上橫列五諸侯,侯上北河西積水,欲覓積薪東畔是,鉞下四

星名水府,水位東邊四星序,四瀆橫列南河裏,南河下頭是軍市,軍市團圓十三星,中有一個野雞精。孫子丈人市下列,各立兩星從東說,闕丘兩個南河東,丘下一狼光蒙茸,左邊九個彎弧弓。一矢擬射頑狼胸,有個老人南極中,春秋出入壽無窮。

<img src='/kanripo/images/%e5%9c%96.1277.png' />

缺&&圖表=110231a圖考

井宿

按《書經·虞書·堯典》:日中星鳥以殷仲春。

〈蔡注〉星鳥南方朱鳥七,宿唐一行推以鶉。火為春分。之中星也〈大全〉唐孔氏曰:星鳥總舉,七宿以象言也。

按《尚書》:帝命期春鳥星昏中以種稷。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南宮朱鳥權衡東井為水事。

〈注〉索隱曰:元命苞云東井八星主水衡也。正義曰東井八星鉞一星輿鬼四星為質,一星為鶉,首於辰,在未皆秦之分野,黃道所經,為天之亭,候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博雅》:東井謂之鶉首。

按《晉書·天文志》:南方東井八星天之南門、黃道所經天之亭,候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漢末元銅儀井宿三十度唐開元游。儀三十三度,去極七十度,景祐測驗亦三十三度,距西北景去極六十九度。

按《觀象玩占》:東井八,星曰天府:一曰東陵;一曰天井;一曰天關;一曰天門;一曰天渠;一曰天亭;一曰天候;一曰天齊;一曰天池水。星也,主水泉亦為天之南門,日月五星貫之為中道。主酒食女主之象,主諸侯帝戚三公之位,為天之亭候,水衡法令之所取平也。

鉞星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東井為水事,其西曲星曰鉞。

按《漢書·天文志》:東井西曲星曰戌。

按《晉書·天文志》:鉞,一星附井之前主,伺奢淫而斬之。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鉞,一星附井口,第一星邊主,伺淫奢者而斬之。

南北河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鉞北,北河南南河兩河,天闕間為關梁。

〈注〉正義曰,南河三星,北河三星,分夾東井南北置。而為戒,一曰陽門,亦曰越門。北河北戒,一曰陰門,亦為塞門,兩戒間三光之常道也。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南河、北河各三星,夾東井。一曰天高,天之關門也。主關梁南河,曰南戍,一曰南宮,一曰陽門,一曰越門,一曰權星,主火北河,曰北戍,一曰北宮,一曰陰門,一曰塞門,一曰衡星,主水兩河戍間日月。五星之常道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南河三星,北河三星,分夾東井。一曰天高,一曰天亭,天之關門。主關梁南河曰南戍,一曰南宮,一曰南紀,一曰陽門,一曰南關,又為越門。北河曰北戍,一曰北宮,一曰北紀,一曰陰門,一曰北闕,又為塞門。南河戍為權主火。一曰南戒,北河戍為衡,主水一曰北戒。

按《曆學會通》:南北兩河地之關門,南北兩界

天樽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五諸侯南三星曰天樽主,盛饘粥以給貧餒。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樽三星,在五諸侯南,一曰在東井,北樽器也。主盛饘粥以給貧餒。

按《曆學會通》:天樽主樽罍天子酒器

五諸侯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五諸侯五星在東井北,主刺舉戒不虞,又曰理陰陽,察得失。亦曰主帝心,一曰帝師,二曰帝友,三曰三公,四曰博士,五曰太史,此五者常為帝定疑議。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五諸侯五星在東井,北主斷疑刺舉戒,不虞理陰陽察得失。

按《觀象玩占》:五諸侯,五星在東井東北近北河,一曰帝師,二曰帝友,三曰三公,四曰博士,五曰太史,主為天子定疑土官也。主刺舉戒不虞,又扶顛危發奸摘伏之事。

積水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不載。

按《漢書·天文志》:積水在北戍東北。

按《晉書·天文志》:積水一星在北河,西北水河也。所以供酒食之正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積水一星,北河北,一名聚水聚美水以給天子酒官。

按《曆學會通》:積水,水官供給酒食之司也。

積薪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不載。

按《漢書·天文志》:積薪在北戍西北。

按《晉書·天文志》:積薪一星在積水東北,供庖廚之正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積薪一星積水東,聚薪也。以給享祀供庖廚。

按《曆學會通》:積薪外廚烹宰庖廚之官。

水府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東井西南四星曰水府,主水之官也。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水府四星在東井西南,水官也。主隄塘道路梁溝以設堤防之備。按《觀象玩占》:水府四星東井西南水官也,主設隄備水。

按《曆學會通》:水府天子宮內水官。

水位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水位四星在積薪東主水衡。

按《隋書·天文志》:水位四星在東井東主水衡。

按《宋史·天文志》:水位四星在積薪東一曰在東井東北主水衡。

按《觀象玩占》:水位四星東井東西南列主水衡,泄淫溢水官也。星贊曰:水位四星瀉溢,流石氏曰:衡平象水水平而後流。

四瀆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東井南垣之東四星四瀆江河淮濟之精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四瀆四星東井南軒轅東江河淮濟之精。

軍市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軍市十三星在參東南天軍貿易之市,使有無通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軍市十三星狀如天錢,天軍貿易之市有無相通也。

按《觀象玩占》:軍市十三星如錢狀,在參東南天軍貨物之市水官也。

野雞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野雞一星主變怪在軍市中。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野雞一星軍市中主知變怪。虞伏奸又曰:野雞大將也,主屯營軍之號令,警急設備。

按《曆學會通》:野雞在軍市中掌野外之禽鳴則天下野雞盡雊。亦曰:知夜晨鳴則凡雞始鳴也。

子孫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丈人東二星曰:子子東二星曰孫。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子二星在丈人東主侍丈人側孫二星,在子星東以天孫侍丈人側相扶而居,以孝慈。按《觀象玩占》:子二星丈人東孫二星子東皆,所以侍丈人而扶持之。

丈人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軍市西南二星曰:丈人。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丈人二星在軍市西南主壽考悼耄矜寡以哀窮人。

按《觀象玩占》:丈人二星軍市南國之老臣也,又曰主壽考而哀孤窮也。

按《曆學會通》:丈人是民之父,子孫侍之。

闕丘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兩河天闕間為關梁。

〈注〉正義曰:闕丘二星在河南天子之雙,闕諸侯之兩觀亦象魏縣書之府。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南河南二星曰:闕丘主宮門外象魏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闕、丘二星在南河南天子雙闕諸侯兩觀也。

按《觀象玩占》:闕丘二星南河東天子之象魏。

天狼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參東有大星曰狼。

〈注〉正義曰:狼一星參東南,狼為野將主侵掠。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狼一星在東井東南,狼為野將主侵掠。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狼一星井東南主殺掠,一曰夷將,一曰天陵,主南夷主盜賊金官也。

弧矢

按《禮記·月令》:仲春之月昏弧中。

〈疏〉昏旦,中星皆舉二十八宿此云弧星中以弧星。近井度多星,體廣不可的指,故舉弧以定其中也。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狼下有四星曰:弧直狼。

〈注〉正義曰弧九星,在狼東,南天之弓也。以伐叛懷遠,又主備賊盜知姦邪,弧矢向狼。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弧九星在狼東,南天弓也。主備盜賊常向於狼。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弧矢九星在狼星東南,天弓也。主行陰謀以備盜,常屬矢以向狼。

按《觀象玩占》:弧矢九星天狼東南天弓也。以備盜賊,狼為奸寇,弧司其非,故常注矢以伺狼,一曰弧矢主備非常。

按《曆學會通》:弧主天子弓,以備盜賊,矢主羽箭。

老人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狼比地有大星,曰南極老人,見治安不見兵起,常以秋分時候之於南郊。

〈注〉晉灼曰比地近地也,正義曰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極為人主,壽命延長。其應常以秋分之曙見於丙春,分之夕見於丁。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極,常以秋分之旦見於景,春分之夕沒於丁。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老人一星弧矢南,一曰南極老人主壽考去疾疫除毒氣;一曰壽星巫咸曰老人,木官也。

鬼宿

隋丹元子《步天歌》:鬼四星四方似木櫃中央,白者積尸氣,鬼上四星是爟位天狗七星,鬼下是外廚六星。柳星次天社,六星弧東倚社東,一星是天紀。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5%9c%96.1279.png' />

缺&&圖表=110251a圖考

鬼宿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輿鬼鬼祠事

〈注〉正義曰:輿鬼四星主祠事天田也,主視明察姦。謀東北星主積馬,東南星主積兵,西南星主積布,帛西北星主積金玉。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博雅》:輿鬼謂之天廟。

按《晉書·天文志》:輿鬼五星天目也,主視明察姦謀,東北星主積馬,東南星主積兵,西南星主積布,帛西北星主積金玉,隨變占之中央星為積尸。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漢末元銅儀輿鬼四度舊去極六十八度,景祐測驗輿鬼三度距西南星去極六十八度,按《觀象玩占》:鬼四星曰:輿鬼一曰天目主視明察奸,為朱雀頭眼;一曰天鈇鑕主誅殺;一曰天廟主祠事;一曰天訟;一曰天匱;一曰天壙主疾病死喪土星也。其中為日月五星中道,其東北星主積馬東南星主積兵,西南星主積布、帛,西北星主積金玉,有變則占其所主,其中央白色如粉絮者,謂之積尸氣。

積尸氣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輿鬼鬼祠事中白者為質。

〈注〉晉灼曰:輿鬼五星其中白者為質,正義曰:輿鬼中一星積尸,一名質,主喪死祠祀。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後漢書·天文志註》:輿鬼五星天府也,黃帝占曰:輿鬼天目也,朱雀頭也,中央星如粉絮,鬼為變害,故言一名天尸斧鉞,或以病亡,或以誅斬,火剋金天以制法郗萌曰:輿鬼者參之尸也,弧射狼,誤中參左肩舉尸之東,井治留尸輿鬼,故曰:天尸鬼,之為言歸也。按《晉書·天文志》:輿鬼五星天目也,中央星為積尸,主死喪祠祀事,一曰鈇鑕主誅斬。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積尸氣一星在鬼宿中孛孛然入鬼,一度半去極六十九度在赤道內,二十二度主死喪祠祀,一曰鐵鑕主誅斬。

按《觀象玩占》:鬼中央白色如粉絮者謂之積尸氣。一曰天尸主死喪祠祀,一曰鐵鑕主刑罰主誅斬,如雲非雲如星非星見氣而已。

爟星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南宮朱鳥權衡。

〈注〉正義曰:權四星在軒轅尾西主烽火備警急。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軒轅西四星曰:爟爟者烽火之爟也,邊亭之警候。

按《隋書·天文志》:軒轅西四星曰權權者,烽火之權也,邊亭之警候。

按《宋史·天文志》:爟四星在鬼宿西北,一曰在軒轅西主烽火備邊亭之警急。

按《觀象玩占》:爟四星在軒轅西亦曰烽爟,主烽火備警急。

按《曆學會通》:爟主烽火備急行邊庭掌四時火變。

天狗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狼北七星曰天狗,主守財。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天狗七星在狼北鬼宿西南橫河中以守賊也。

外廚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柳南六星曰:外廚。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外廚六星為天子之外廚,主烹宰以供宗廟。

按《觀象玩占》:外廚六星祭祀烹宰之屠也。

按《曆學會通》:外廚即烹雞魚宰豬羊之所。

天社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弧南六星為天社昔共工氏之子句龍能平水土,故祀以配社其精為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天社六星弧東,南社郊也。

按《曆學會通》:天社祝祠之官。

天紀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外廚南一星,曰天紀,主禽獸之齒。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天紀一星,外廚南主知禽獸,歲齒凡所烹宰,不殺幼,不殺孕,故處外廚之門。

按《曆學會通》:天紀知禽獸歲齒,應天子御馬醫獸之吏。

柳宿

隋丹元子《步天歌》:柳八星曲,頭垂似柳,近上三星號為酒,享宴大酺五星守。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5%9c%96.1281.png' />

缺圖考

柳宿

按《詩經》:名南小星。嘒彼小星,三五在東。

〈傳〉嘒微貌,小星眾無名者,三心五噣四時更見。〈箋〉眾無名之星,隨心噣在天,猶諸妾隨夫,人以次序,進御於君也。心在東方三月時也,噣在東方正月時也,如是終歲列宿更見。

按《禮記·月令》:季秋之月旦柳中。

按《爾雅·釋天》:咮謂之柳柳鶉火也。

〈注〉咮朱鳥之名鶉,鳥名火屬南方。〈疏〉十二次之分。鶉火周也。柳南方之宿名南方七宿共為朱鳥之形。柳為朱鳥之口,故名咮咮,即朱鳥之口也。鶉火,柳之次名也。鶉即朱鳥也,火屬南方行也,因其次為鶉火。

按《左傳》:咮為鶉火。

〈疏〉咮,謂柳也。春秋緯文,耀鉤云咮,謂鳥陽七星為頸,宋均註云,陽猶首也。柳謂之咮,咮鳥首也。七星與咮體相接連故也,咮星為火之候,故於十二次咮為鶉火也。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柳為鳥注主草木。

〈注〉索隱曰:按漢書天文志注作喙,爾雅云,鳥喙謂之柳孫炎云喙朱鳥之口柳其星聚也以注為柳星故,主草木也。正義曰柳八星,星七星張,六星為鶉火,於辰在午,皆周之分野柳,為朱鳥,咮天之廚宰主尚食和滋味。

按《漢書·天文志》:柳為鳥喙主草木。按《晉書·天文志》:柳八星天之廚宰也,主尚食和滋味,又主雷雨。

按《隋書·天文志》:柳八星天之廚宰也,主尚食和滋味,又主雷雨。若女主驕奢,一曰天相,一曰天庫,一曰注,又主木功。

按《宋史·天文志》:柳宿八星天之廚宰也,主尚食和滋味,又主雷雨爾雅,曰咮謂之柳。柳鶉火也,又主木功,一曰天庫,又為鳥喙,主草木。漢永元銅儀以柳為十四度,唐開元游儀十五度,舊去極七十七度景祐測驗柳八星一十五度,距西頭第三星去極八十三度。按《觀象玩占》:柳八星為朱鳥喙,一曰天相,二曰天庫,一曰注,亦作咮,一曰天大將軍,一曰八臣,一曰天廚,主御膳酒食倉庫和鼎實,以享宗廟,又主雷雨,主工匠主草木火星也。一曰土星,其北六尺為日月五星中道。

酒旗

按《星經》缺、《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軒轅右角南三星曰酒旗酒官之旗也,主饗宴飲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曆學會通》:酒旗造酒之官。

星宿

隋丹元子《步天歌》:星七星如鉤柳下生星上十七軒轅形上頭四個名內平平下二星名天相星下天稷橫五靈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5%9c%96.1283.png' />

缺&&圖表=110262a圖考

星宿

按《禮記·月令》:季春之月,昏七星中。

孟冬之月,旦七星中。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七星頸為員,官主急事。

〈注〉索隱曰:宋均云頸,朱鳥頸也,員官喉嚨也,物在喉嚨終不久,留故主急事也。正義曰:七星為頸,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繡主急事。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七星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繡又主急兵盜賊。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景祐測驗七星七度距大星去極九十七度。

按《觀象玩占》:星七星一曰天都,一曰員官,一曰天廷,實為赤帝。府位於午,主衣裳黼黻文繡,是為朱雀之頸,周禮鳥旗七旒以象鶉火,謂七星也。一曰天御,一曰注候,一曰津橋,后妃御女之位亦為賢士。又為烽亭,主急兵守盜賊水星也。一曰火星,其右星北上十。三尺為日月五星中道

軒轅

按《周禮·春官》: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則受而藏之。

〈訂義〉鄭鍔曰:攷小司寇之職,孟冬祀司民獻民數于王,王拜受之,以圖國用,則祭司民獻民數小司寇之職,春官司祿之職,闕其祭司祿之神,或同司民之祭歟司民,軒轅之角星司,祿文昌宮之星,又云下台為司祿,祿之言穀也。故穀數則司祿之官掌之小司寇,獻之王受之,而登于天府,天府受而藏之守寶鎮之,所賴者在此故也。然民數天所付穀,數天所生以養人,王者。奉天牧民,民穀之數藏于天府。宜矣。必祭司民司祿,然後獻蓋司民者致司命死生之神,司祿者主年穀登凶之神,每歲孟冬民數登下穀,數多寡皆已可知。于是登其所司之神,然後獻其數天府之官藏之,謂夫自是而後有民以守邦有穀以養民,祖廟之守藏可謂守而不失矣。易氏曰:攷之天文志,司民為軒轅角,其十七星之兩角有大民小民。

秋官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獻民數于王,王拜受之,以圖國用而進退之。

〈訂義〉鄭鍔曰:軒轅之角,有大民小民之星,其神實主民說者,謂春官祭之然,春官天府,但受其數耳。司民之官言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則司民之祀,正司寇之所主明矣。先王以為民之登耗必有神主之故,每歲孟冬物成之時,使司寇祀之,亦以刑者,所以馭民而民之多寡皆本乎刑之繁省故也。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南宮朱鳥權衡,權軒轅黃龍體前大星,女主象旁小星,御者後宮屬。

〈注〉孟康曰:形如騰龍,索隱曰:援神契曰軒轅十二星,后宮所居石氏星,讚以軒轅龍體,主后妃也。正義曰: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黃龍之體,主雷雨之神,後宮之象也。陰陽交感,雷激為電,和為雨怒,為風,亂為霧,凝為霜,散為露,聚為雲氣,立為虹蜺,離為背璚,分為抱珥二十四變。皆軒轅主之其大星女主也。次北星,夫人也。次北一星妃也,其次諸星皆次妃之屬女,主南一小星女御也,左一星少民后宗也。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博雅》:軒轅謂之路寢。

按《晉書·天文志》: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軒轅黃帝之神,黃龍之體也。后妃之主士職也。一曰東陵,一曰權星主雷雨之神,南大星女主也。次北一星夫人也,屏也上將也,次北一星妃也,次將也,其次諸星皆次妃之屬也,女主南小星女御也,左一星少民后宗也,右一星太民太后宗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黃帝之神,黃龍之體,一曰東陵,一曰權星,一曰昏昌主雷雨之神,又為後宮后妃之舍典,六宮之內政,以弼太微刑南國。南端明星女主也,母后也。北六尺一星夫人也,屏也,上將也。又北六尺一星次夫人也,妃也,次將也。又北六尺一星次妃也。其次皆眾妃也,女主南三尺一小星女御也。西南丈所一星曰:太民太后宗也。東南丈所一星曰:少民皇后宗也。軒轅為女主之庭一曰,天柱土官也。張衡曰:軒轅如龍之體以主雷雨合陰陽,震為雷激為電和為雨怒為風,亂為霧凝為霜,散為露,聚為雲,淫為虹蜺,離為背璚,分為抱珥,皆軒轅主之。石氏曰:軒轅中央土神黃帝舍也。

內平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爟北四星曰:內平平罪之官明刑罰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內平四星在三台南一曰在中台南執法平罪之官。

按《觀象玩占》:內平四星中台南軒轅北執法平罪之官也。

天相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酒旗南三星曰:天相丞相之象也。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相三星在七星北,一曰在酒旗南丞相大臣之象。

按《觀象玩占》:天相三星酒旗南大臣之象主爵位及五色作服之事。

天稷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稷五星在七星南稷農正也,取乎百穀之長以為號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稷五星在七星南農政也。取百穀之長以為號。

按《觀象玩占》:天稷五星七星南農正也,取百穀之長以為號主百穀。

按《曆學會通》:天稷農人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