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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9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
第九十七卷目錄
閏月部藝文一
閏賦 唐張季友
先王正時令賦 陳昌言
閏月部藝文二〈詩詞〉
閏月折楊柳歌 晉闕名
奉和聖製閏九月九日登莊嚴總持二寺閣 唐宋之問
閏九月九日幸總持寺登浮圖應制
李嶠
閏九月九日幸總持寺登浮圖應制
劉憲
閏九月九日幸總持寺登浮圖應制
李乂
閏月七日織女詩 王灣
閏春宴花溪嚴侍郎莊 戎昱
閏月定四時 羅讓
閏月定四時 許稷
閏月樂詞 李賀
閏九月九日獨飲 白居易
壬申閏秋題贈烏鵲 李商隱
閏三月 劉威
閏春 方干
閏八月 黃滔
閏月定四時 杜周士
閏月定四時 樂伸
閏月定四時 徐至
閏十二月朢日立春禁中作 宋宋郊
閏正月十一日呂殿丞寄新茶 曾鞏
閏十二月自城東泛舟遷居城西安福寺舟中微雪 王庭珪
丙戌閏七月九日登姑蘇臺避暑
范成大
閏二月二十日遊西湖 陸游
閏六月立秋後暮熱追涼郡圃 楊萬里
閏九 嚴粲
閏月 元吳景奎
閏十一月朔日山路見梅〈以上詩〉 郭鈺
鷓鴣天〈閏中秋〉 宋向子諲
玉樓春〈中秋閏月〉 侯寘
喜遷鶯〈閏元宵〉 吳禮之
鷓鴣天〈閏中秋〉 吳文英
聲聲慢〈閏重九飲郭園〉 前人
風入松〈閏元宵〉 張炎
天淨沙〈閏月〉 元孟昉
閏月部選句
閏月部紀事
閏月部雜錄
歲功典第九十七卷
閏月部藝文一
閏賦 唐張季友
閏之所起,自曆而推,得餘日於終歲,爰稽候於正時。其始也,日之行而疾,月之行而遲。躔次周流,運將窮矣。毫釐奸度失是遠。而不歸餘,何以定一歲之曆;不小正,何以序四時之紀。於是太史授事,羲和敬理。以日繫月,積三年而成;原始要終,豈周月而已。天時由之而式敘,國令於焉而合軌。春生夏長,不失其常。東作西成,孰知所以。雪應冬而絮落,雲識夏而峰起。秋之夕,湛露為霜;春之朝,堅冰為水。豈不以律之克中,閏之匪虛。以風以雨兮,各得其序;曰寒曰燠兮,無悖於初。國家握乾符,正律書,契洛下之言,算定乎一日之設。考容成之律,閏生乎卒歲之餘。故得氣正於今,律移於昔。履端於始節,乃差而匪差;歸餘於終,日雖積而不積。昊天之曆象咸若,重黎之職司有辟。候月盈缺,豈資蓂莢而知;推日短長,不假土圭而測。且夫夏有伏,冬有臘,匪閏則其氣不順;月有縮,日有盈,匪閏則其氣不成。故有慢時廢朔,則曰不常無藝。<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895-18px-GJfont.pdf.jpg' />扉聽政,則曰假時來歲。歷前古之所重,綿後王之取制。矧可昭翼翼,扇巍巍,百王之理,是倚庶績之廣焉。依丕赫哉,我后之正時定曆,堯典而同歸。
先王正時令賦〈以四時漸差置閏以正為韻〉 陳昌言
天序運氣,王統時紀。欽若是授人之初,履端為步。曆之始,欲正時而罔忒。非置閏,其何以伊昔。陶唐五帝之世,申明推策之術。表錫落蓂之異,羲和之職。既分曆象之文,始備於其寅。亮帝圖式昭天事,其則伊邇,其猷孔嘉。日月運行,故有遲速之異。晦朔循軌,因為大小之差。立分至則寒暑不忒,積餘日而盈虧匪賒。且正者王之丕訓,時者天之大信。正得其序,則面離而御乾。時失其經,則夏雹而冬震。人殃於疫,年不為順。故時不得不正,歲不得不閏也。昔周禮在魯,曆法可推,官或尸位,順則迷時。良史為之追正,議士為之興辭。俾夫司曆法者,罔或二事。建皇極者,於焉慎思。則序不𠍴而事不悖,沴可伏而祥可期。我唐百王居盛,九葉伊聖。昧爽無忘乎順序,動息必繇乎時令。茲歲也,當仲秋而歸餘。居位也,闔左扉以舒政。化災為祥,轉憂作慶。南山之壽,閏月而潛弘。北戶之甿,重譯而歸正。於時金風半肅,雕雲乍斂,野樹丹舒,遙峰翠點。燕溟海以馳歸,鴻朔漠而方漸。正時之文,存乎往志。舍之則玉燭不調,得之則銅儀安次。可以使四夷稟朔之君,萬代守文之士,知我正往曆,奉天時而置也。
閏月部藝文二〈詩詞〉
閏月折楊柳歌 晉闕名
成閏暑與寒春秋,補小月念子無時,閑折楊柳陰陽推,我去那得有定主。
奉和聖製閏九月九日登莊嚴總持二寺閣唐宋之問
閏月再重陽,仙輿歷寶坊。帝歌雲稍白,御酒菊猶黃。風鐸喧行漏,天花拂舞行。豫游多景福,梵宇日生光。
閏九月九日幸總持寺登浮圖應制李嶠
閏節開重九,真遊下大千。花寒仍薦菊,座晚更披蓮。剎鳳回雕輦,幡虹間綵旃。還將西梵曲,助入南薰絃。
閏九月九日幸總持寺登浮圖應制劉憲
重陽登閏序,上界葉時巡。駐輦天花落,開筵妓樂陳。城端剎柱見,雲表露盤新。臨睨光輝滿,飛文動睿神。
閏九月九日幸總持寺登浮圖應制李乂
清蹕幸禪樓,前驅歷御溝。還疑九日豫,更想六年遊。聖藻輝纓絡,仙花綴冕旒。所欣延億載,寧祇慶重秋。
閏月七日織女詩 王灣
耿耿曙河微,神仙此會稀。今年七月閏,應得兩回歸。
閏春宴花溪嚴侍郎莊 戎昱
一團青翠色,云是子陵家。山帶新晴雨,溪留閏月花。瓶開巾漉酒,地坼筍抽芽。綵縟承顏面,朝朝賦白華。
閏月定四時 羅讓
月閏隨寒暑,疇人定職司。餘分將考日,積算自成時。律候行宜表,陰陽運不欺。氣薰灰琯驗,數扐卦辭推。六律文明序,三年理暗移。當知歲功立,唯是奉無私。
閏月定四時 許稷
玉律窮三紀,推為積閏期。月餘因妙算,歲遍自成時。乍覺年華改,翻憐物候遲。六旬知不惑,四氣本無欺。月桂虧還正,階蓂落復滋。從斯分曆象,共仰定毫釐。
閏月樂詞 李賀
帝重光,年重時,七十二候迴環推。天宮玉琯灰剩飛,今歲何長來歲遲。王母移桃獻天子,羲氏和氏迂龍轡。
閏九月九日獨飲 白居易
黃花叢畔綠尊前,猶有些些舊管絃。偶遇閏秋重九日,東籬獨酌一陶然。自從九月持齋戒,不醉重陽十五年。
壬申閏秋題贈烏鵲 李商隱
繞樹無枝月正高,鄴城新淚濺雲袍,幾年始得逢秋閏,兩度填河莫告勞。
閏三月 劉威
三年皆一閏,此閏勝常時。莫怪花開晚,都緣春盡遲。節分炎氣近,律應惠風移。夢得成蝴蝶,芳菲幸不遺。
閏春 方干
羃羃復蒼蒼,微和傍早陽。前春寒已盡,待閏日猶長。柳變雖因雨,花遲豈為霜。自茲延聖曆,誰不駐年光。
閏八月 黃滔
無人不愛今年閏,月看中秋兩度圓。唯恐雨師風伯意,至時還奪上樓天。
閏月定四時 杜周士
得閏因貞歲,吾君敬授時。體元承夏道,推曆法堯咨。直取歸餘改,非如再失欺。葭灰初變律,斗柄正當離。寒暑功前定,春秋氣可推。更憐幽谷羽,鳴躍尚須期。
閏月定四時 樂伸
聖代承堯曆,恆將閏正時。六旬餘可借,四序應如期。分至寧愆素,盈虛信不欺。斗杓重指甲,灰琯再推離。羲氏兼和氏,行之又則之。願言符大化,永永作元龜。
閏月定四時 徐至
積數歸成閏,羲和職舊司。分銖標斗建,盈縮正人時。節候潛相應,星辰自合期。寸陰寧越度,長曆信無欺。定向銅壺辨,還從玉律推。高明終不謬,委鑑本無私。
閏十二月朢日立春禁中作 宋宋郊
閏曆先春破臘寒,綵花金勝寵千官。冰從太液池邊動,柳向靈和殿裏看。瑞氣因風生禁仗,暖暉依日上仙盤。須知聖運隨生殖,萬國年年共此歡。
閏正月十一日呂殿丞寄新茶 曾鞏
偏得朝陽借力催,千金一銙過溪來,曾坑貢後春猶早,海上先嘗第一杯。
閏十二月自城東汎舟遷居城西安福寺舟中微雪 王庭珪
朔風吹雪江上來,急槳迎風蕩不開。渡口雲藏伏波廟,山腰霧失楚妃臺。移居自作汎舟樂,抱甕還如載酒回。歲晚浮家寄何處,兩溪春水綠如醅。
丙戌閏七月九日登姑蘇臺避暑范成大
始賀火流西,還嗟斗斜閏。餘暑猶強顏,新涼頗難進。燥剛渴欲坼,焦卷禿如燼。炎官扶日轂,輝赫不停運。登臨有高臺,勇往得三俊。仍將王郎子,飛步凌劫仞。風從噫氣來,雲作壞山陣。鄉如垂頭魚,忽已蟄蟲振。空明晚愈清,更要孤月印。書生乃易與,俛仰更喜慍。憑闌天為高,舉酒山欲近。奇書鐵鉤鎖,麗句錦窠暈。茲遊我輩獨,難挽軟紅軔。君看籠中鳥,寧識咸池韻。
閏二月二十日遊西湖 陸游
西湖二月遊人稠,鮮車快馬巷無留。梨園樂工教坊優,絲竹悲激雜清謳。追逐上下暮始休,外雖狂酲樂則不,豈如吾曹淡相求,酒肴取具非預謀。青梅苦筍助獻酬,意象簡樸足鎮浮。尚慚一官自拘囚,未免匹馬從兩騶。南山老翁亦出遊,百錢自掛竹杖頭。
閏六月立秋後暮熱追涼郡圃 楊萬里
夏欲盡頭秋欲初,小涼未苦爽肌膚。夕陽幸自西山外,一抹斜紅不肯無。
閏九 嚴粲
前月登高去,猶嫌菊未黃。秋風不相負,特地再重陽。
閏月 元吳景奎
若華煌煌縈日馭,氣朔盈虛積餘數。低鬟斂黛拜孀娥,孤負團圓十三度。生物趨功得歲長,山中獨厄黃楊樹。
閏十一月朔日山路見梅 郭鈺
蓓蕾微傳春信真,幾回夢想玉精神。不知月落參橫處,猶有孤眠惆悵人。
鷓鴣天〈閏中秋〉 宋向子諲
明月光中與客期,一年秋半兩圓時。姮娥得意為長計,織女歡盟可恨遲。 瞻玉兔,倒瓊彝,追懷往事記新詞。浩歌且入滄浪去,醉裏歸來冷不知。
玉樓春〈中秋閏月〉 侯寘
今秋仲月逢餘閏,月姊重來風露靜。未勞玉斧整蟾宮,又見冰輪浮桂影。 尋常經歲暌佳景,閱月那知還賞詠。庾樓江闊碧天高,遙想飛觴清夜永。
喜遷鶯〈閏元宵〉 吳禮之
銀蟾光彩,喜稔歲,閏正元宵還再。樂事難并,佳時罕遇,依舊試燈何礙。花市又移星漢,蓮炬重芳人海。盡勾引,遍嬉遊寶馬,香車喧隘。 晴快,天意教,人月更圓。償足風流債。媚柳煙濃,夭桃紅小,景物迥然堪愛。巷陌笑聲不斷,襟袖餘香仍在。待歸也,便相期,明日踏青挑菜。
鷓鴣天〈閏中秋〉 吳文英
丹桂花開第二番,東籬展卻宴期寬。人間寶鏡離仍合,海上仙槎去復還。 分不盡,半涼天,可憐閒剩此嬋娟。素娥未隔三秋夢,贏得今宵又倚闌。
聲聲慢〈閏重九飲郭園〉 前人
檀欒金碧,婀娜蓬萊,游雲不蘸芳洲。露柳霜蓮十分,點綴殘秋。新彎畫眉未穩,似含羞,低度牆頭。愁送遠,駐西臺,車馬共惜臨流。 知道池亭多寡,掩庭花、長是驚落秦謳。膩粉闌干,猶聞憑袖香留。輸他翠漣拍甃,瞰新妝,終日凝眸。簾半捲,帶黃花人在小樓。
風入松〈閏元宵〉 張炎
向人圓月轉分明,簫鼓又逢迎。風吹不老蛾兒鬧,繞玉梅,猶戀香心。報道依然放夜,何妨款曲行春。 錦燈重見麗繁星,水影動梨雲。今朝準擬花前醉,奈今宵,別是光陰。簾底聽人笑語,莫教遲了梅青。
天淨沙〈閏月〉 元孟昉
七十二候環催,葭灰玉琯重飛。莫道光陰似水,羲和迂轡,金鞭嬾著龍媒。
閏月部選句
唐元稹詩:辨時長有素,數閏或餘青。〈又〉歲閏覺春長,〈又〉斗柄未回猶帶閏,江痕潛上已生春。
白居易詩:夏閏秋候早,七月風騷騷。〈又〉自中風來三歷閏,從懸車後幾逢春。
李商隱詩:入門暗數一千春,願去閏年留月小。陸龜蒙詩:月方行到閏,霜始近來濃。
喻坦之詩:春兼三月閏,人擬半年遊。
宋司馬光詩:爾來凡六閏,轉轂飛炎涼。
蘇軾詩:園中草木春無數,只有黃楊厄閏年。
范成大詩:幽懷青松獨,直道黃楊閏。
明高啟詩:天邊暝為秋陰早,江上寒因歲閏遲。〈又〉今年不是逢餘閏,已過春光半月程。
李夢陽詩:春色閏冬後,元宵驚蟄邊。
閏月部紀事
《禮記·玉藻》:閏月,則闔門左扉,立于其中。〈陳注〉鄭氏曰:天子廟及路寢,皆如明堂制。明堂在國之陽,每月就其時,之堂而聽朔焉。卒事,反宿路寢。閏月,非常月也。聽其朔於明堂門中,還,處路寢門終月。
《周禮·春官》:大史閏月詔:王居門終月。〈訂義〉胡伸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天度之一,故歲則周天。月小餘之一,故復減六。積三歲未周之度,與所減之日,乃置閏。鄭鍔曰:治曆明時。非置閏,則四時無自,而能定閏。雖可以定四時,然斗指兩辰之間,天無是月也。大史則詔王居門何邪,以《月令》攷之,王者之位,春則青陽之左右個,夏則明堂之左右個,秋則總章之左右個,冬則元室之左右個。閏月,非常月也。大史詔王居路寢之門,其意以為,門者,往來不窮之地。閏乃天道所由,以變通也。王者,終月聽政于此,示變通之意也。李嘉會曰:十二月,天子各有所居者,《月令》之說。《月令》,呂不韋集諸儒而作。三代無明文。今曰詔者,得非閏月不常。大史詔王居門以應之,以順上天裁成制度之義,其餘則有常居,不在所詔矣。王氏詳說曰:明堂位,曰大廟。天子明堂,其說出此。故黃氏亦云:明堂有四門,路寢亦有四門。閏月居門者,聽朔於明堂中,還處路寢門中終月。以閏非常月,故無常月。故無常居之處。案《玉藻》曰:閏月則闔門,左扉立於其中。言立,云者是謂聽閏月之朔於明堂門中,此云居門終月,言居,云者是謂聽朔而退居於路寢門中。若夫非閏之月,則聽朔於路門之外,而寢於燕寢矣。楊謹仲曰:孟子曰明堂者,王者之堂也。是天子聽政之堂。故有四門,八窗,七十二牖,取其明也。非獨以祀上帝而已。令鄭以此居門為路寢之門。疏復以為明堂、路寢、宗廟皆有五室、十二堂四門。而曰:十二月聽朔於十二堂,以為聽朔,疑其為宗廟。此既言居門終月,非特聽朔可知。況天子班朔於諸侯,藏之祖廟,至朔,告廟而受行之,此諸侯事也。今以天子居十二堂為聽朔,可乎。又曰:若在明堂,告事之時,立行祭禮,無居坐之處。以為明堂無居坐之處,疑其為路寢,此既言居中門與月令,居青陽大廟,居青陽左右個,通閏月不居大廟及左右個,乃明中門,則居明堂矣。惟於宗祀,明堂無居坐之處,若平時聽政,焉得無居坐之義。史記秦始皇本紀:宣公居陽宮,初志閏月。
《呂后本紀》:代王,後九月晦日己酉,至長安,舍代邸。〈注〉文穎曰:即閏九月也。時律曆廢不知閏。謂之後九月也。以十月為歲首,至九月則歲終,後九月則閏月。《漢書·昭帝本紀》:始元元年九月,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漢舊儀》:原廟一歲十二祠,有閏,加一祠,皆用太牢。《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年夏四月閏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祠章陵。
《安帝本紀》:永初二年七月閏月癸未,蜀郡徼外羌,舉土內屬。
《順帝本紀》:陽嘉元年十二月閏月丁亥,令諸以詔除為郎,年四十以上,課試如孝廉科者,得參廉選,歲舉一人。
《晉書·武帝本紀》:太康三年閏四月癸丑,白龍二見於濟南。
《宋書·符瑞志》:元嘉二十二年閏五月丙午,白雀見華林園。員外散騎侍郎長沙王瑾獲以獻。
孝武帝孝建三年閏二月乙丑,白兔見,平原獲以獻。大明五年閏九月,木連理生邊城,豫州刺史垣護之以聞。
《明帝本紀》:泰始三年閏正月庚午,大雨雪,遣使巡行賑賜。
《南史·齊文惠太子傳》:穆妃薨,其年九月有閏,小祥,疑應計閏,王儉議以為:三百六旬,《尚書明義》文公納幣,春秋致譏。故先儒期喪,歲數沒閏,大功以下月數,數閏。所以吳商云:舍閏以正期,允協情理,沒閏之理,固在言先。
《梁武帝本紀》:天監十二年春正月辛巳,新作太極殿,改為十三間,以從閏數。
《玉海》:梁武帝命陶弘景造神劎十三,以象閏月。《陳書·宣帝本紀》:太建七年閏九月,甘露頻降樂遊園苑。丁未,輿駕幸樂遊苑,採甘露,宴群臣。詔於苑龍舟山,立甘露亭。
《魏書·世宗本紀》:世宗宣武皇帝諱恪高祖孝文皇帝第二子。母曰高夫人。初夢為日所逐,避於床下。日化為龍,繞己數匝。寤而驚悸,既而有娠。太和七年閏四月,生帝於平城宮。
《高祖本紀》:太和十有二年九月閏月甲子,帝觀築圜丘於南郊。
《靈徵志》:太和十五年閏月,濟州獻三足烏。
《世宗本紀》:延昌二年閏二月辛丑,以苑牧之地,賜代遷民無田者。
《隋書·文帝本紀》:開皇九年夏四月閏月丁丑,頒木魚符於總管、刺史,雌一雄一。
《通鑑》:武德二年閏二月甲辰,上考第群臣,以李綱、孫伏伽為第一,因置酒高會。謂裴寂等曰:李綱差進盡忠款,孫伏伽可謂誠直。朕視卿如愛子,卿當視朕如慈父。因命捨君臣之敬,極歡而罷。
《唐會要》:武德七年閏四月十三日,長安古城鹽渠水中生鹽,色紅白而味甘,狀如方印。
《通鑑》:貞觀元年三月閏月壬申,上謂太子少師蕭瑀曰:朕少好弓矢,得良弓十數,自謂無以加。近以示弓工,乃曰皆非良材。朕問其故,工曰:木心不直,則脈理皆邪。弓雖勁,而發矢不直。朕始悟曏者辨之未精也。朕以弓矢定四方,識之猶未能盡。況天下之務,其能遍知乎。乃令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書內省,數延見。問以民間疾苦,政事得失。
《實錄》:貞觀六年閏八月乙卯,宴近臣於丹宵殿樓,賜錢帛。
《通鑑》:貞觀六年秋八月閏月戊辰,祕樞少監虞世南上《聖德論》。上賜手詔,稱:卿論太高,朕何敢擬上古,但比近世差勝耳。然卿適睹其始,未知其終。若朕能慎終如始,則此論可傳。如或不然,恐徒使後世笑卿也。《冊府元龜》:貞觀六年閏八月己巳,至慶善宮,宴三品以上於渭濱,賦五言詩。
《唐會要》:貞觀二十年閏三月四日,詔:宜令修纂所,更撰《晉書》,銓次舊聞,裁成義類,如修五代史故事。於是司空房元齡,中書令褚遂良,太子左庶子許敬宗掌其事,以《臧榮緒·晉書》為本,為十紀、十志、七十列傳、三十載記,其太宗所著,宣武二帝及陸機、王羲之四論,稱制旨焉。
《唐書·高宗本紀》:顯慶四年閏十月辛巳,賜民八十以上,氈衾粟帛。
《曆志》:永昌元年十一月,改元載,初用周正,以十二月為臘月,建寅月為一月。神功二年,司曆以臘為閏,而前歲之晦月見東方。太后詔以正月為閏十月。是歲甲子,南至,改元聖曆。
《唐會要》:開元二年閏二月,祀龍池。
開元十二年閏十二月,百官上表,請封岳。手詔不從,於是侍中源乾曜,中書令張說上言曰:自古受命,居大寶者,必登崇高丘行,封禪之禮。高宗因文武之業、盛岱亭之禮,方策所記,虞夏同風。陛下即位十有四載,創九廟,禮二郊,睦九族,友兄弟,天平地成,人和歲稔,可以拜於神明矣。從之。
《通鑑》:開元二十九年,上夢元元皇帝告云:吾有像在京城西南百餘里,汝遣人求之。吾當與汝興慶宮相見。上遣使求得之於盩厔樓觀山間。夏閏四月,迎置興慶宮。
《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八載閏六月丁卯,上御含元殿受冊,大赦。
《春明退朝錄》:上元三年閏三月戊子,敕:制敕施行,既為永式,比用白紙,多有蟲蠹。自今已後,尚書省頒下諸司,及州下縣宜並用黃紙。
《通鑑》:大曆十四年閏五月丙戌,詔曰:澤州刺史李<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894-18px-GJfont.pdf.jpg' />上慶雲圖,朕以時和年豐為嘉祥,以進賢顯忠為良瑞。如卿雲靈芝珍禽奇獸怪草異木,何益於人。布告天下,自今有此,無得上獻。先是諸國屢獻馴象,凡四十有二。上曰:象費豢養,而違物性,將安用之,命縱於荊山之陽。又罷梨園使及樂工三百餘人,所留者悉隸太常。
《唐書·德宗本紀》:大曆十四年閏五月戊寅,罷山南貢枇杷,江南甘橘非供宗廟者。癸未,罷劎南貢生春酒。丙戌,罷獻祥瑞貢器,以金銀飾者,還之。
《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一年閏八月己丑,國子司業裴澄,表上乘輿月令十二卷。《通鑑》:元和四年閏三月,魏徵元孫稠貧甚,以故第質錢於人。平盧節度使李師道請以私財贖之。上命白居易草詔。居易奏言:事關激勸,宜出朝廷,師道何人,敢掠斯美。望敕有司,以官錢贖,還後嗣。上從之,出內庫錢二千緡,贖賜魏稠,仍禁質賣。
元和四年三月,上以久旱,欲降德音。翰林學士李絳、白居易上言,以為欲令實惠及人,無如減其租稅。又言宮人驅使之餘,其數猶廣,事宜省費,物貴徇情。又請禁諸道橫斂,以充進奉。又言嶺南、黔中、福建風俗,多掠良人,賣為奴婢。乞嚴禁止。閏月己酉,制降天下繫囚,蠲稅租,出宮人,絕進奉,禁掠賣,皆如二人之請。己未雨絳,表賀。
《唐會要》:長慶二年閏十月甲寅,詔:江淮水旱,以常平義倉出糶,以惠貧民。
《舊唐書·敬宗本紀》:太和二年閏三月丙戌朔,內出水車樣,令京兆府造水車,散給緣鄭白渠百姓,以溉水田。
《唐會要》:宣宗大中元年,屯田,奏應內外官請職田。時月,已準令式為定然。每遇閏月交替者,即牒訴紛紜。令式之中,又不該說公田給用,須用準程。今後望請如交替者。有閏即以十五日為定式,十五日已前上者,入後人。已後上者,入前人。從之。
《舊唐書·僖宗本紀》:光啟元年閏三月,鎮冀節度使王鎔獻耕牛千頭,農具九千,兵仗十萬。
《唐六典》:凡丁,歲役二旬,有閏之年,加二日。
《唐會要》:西蕃諸國通唐使處,悉置銅魚,雌雄相合,各十二隻,皆銘其國名,如貢使正月來齎,第一魚餘月推此閏月,則齎本月,校其雌雄,合乃依常禮,待之差繆,則推案聞奏。
《北夢瑣言》:偽蜀後主王衍,以唐襲宅建上清宮,於老君尊像殿中列唐朝十八帝,真乃備法駕謁之。識者以為拜唐,乃歸命之先兆也。先是司天監胡秀林進曆,移閏在丙戌年正月。有向隱者,亦進曆,用宣明法閏乙酉年十二月。既有異同,彼此紛訴。仍於界上取唐國曆日。近臣曰:宜用唐國閏月也。因更改閏十二月。街衢賣曆者云:只有一月也。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國滅。胡秀林是唐朝司天少監,仕蜀,別造永昌正象曆,推步之妙,天下一人。然移閏之事,不爽曆議,常人不可輕知之。
《宋史·樂志》:中書省言: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若以左旋取之,如十月,以應鐘為宮,則南呂為商,林鐘為角,仲呂為閏徵,姑洗為徵,太簇為羽,黃鐘為閏宮。若以右旋七均之法,如十月,以應鐘為宮,則當用大呂為商,夾鐘為角,仲呂為閏徵,蕤賓為徵,夷則為羽,無射為閏宮。明堂頒朔,用左旋取之,非是欲以本月律為宮,右旋取七均之法,從之,仍改正。詔書行下,自是而後,樂律歲月右旋。
閏月御明堂,闔左扉,樂以其月之律。
《玉海》:太平興國二年閏七月丁巳,有司言:八月一日入閣舊儀,軍校等不入殿庭起居,文武官至位踧踖疾趨入沙墀。再拜鞠躬,不呼萬歲。望如冬正朝賀例,軍校陪位拜舞禮畢,先退門外序立。文武官舞蹈如中書門,下班從之。
太平興國二年閏七月二十八日,有司上諸州所貢閏年圖故事。三年,令天下貢地圖,與版籍皆上。尚書省國初以閏為限,所以周知地理之險易,戶口之眾寡。淳化四年,令諸州所上閏年圖,至今再閏一造。咸平四年,職方員外郎祕閣校理吳淑言,諸路所納閏年圖,當在職方近者,並納儀鷥司,伏以山川險要,皆王室祕奧,國家急務。《周禮》,職方氏掌天下圖籍。又詔土訓以夾王車。漢祖入關中,蕭何收秦圖籍。由是周知天下險要。請今閏所納圖,並上職方,又州郡地理犬牙相入,向者獨畫一州地形,何以傅合他郡。請令諸路轉運使從今閏,各畫本路諸州圖一面上之。每十年,各納本路圖一,亦上職方所冀天下險要,不窺牖,而可知九州廣輪,如指掌而斯在。從之。
太平興國五年閏三月丁卯,賜新及第舉人宴於迎春苑。
太平興國七年閏十二月庚戌,詔諸道州府,推擇一人練地土之宜,明種植之法,補為農師。令相視田畝沃瘠五穀所宜。
雍熙二年閏九月己亥,坊州獻一角獸,左右皆曰:麟也。上謂宰相曰:時和年豐,兆民安泰,此為上瑞。鳥獸草木,夫何足云。不必宣示中外。
端拱元年閏五月丙申,賜高年百二十人爵為公士。淳化二年閏二月戊寅,祕書監李至,進新校御書三百八十卷。上從容謂之曰:人之嗜好,不可不謹,人君當澹然無欲,勿使嗜好形見於外,則奸佞無自入焉。朕他無所欲,但喜讀書,多見古今成敗,善者從之,不善者改之。至拜舞稱賀。
咸平二年閏二月三日,知揚州魏羽,上唐李邕雩祀五龍祈雨之法。丁亥,攽諸路,令長吏精潔行之。《宋史·五行志》:咸平二年閏二月,宣池歙杭越睦衢婺諸州,箭竹生米如稻。
景德四年閏五月四日,中書門下言:考試應制科,陳絳等文論,陳絳、夏竦、史良三人詞理稍優,可預召試。上謂輔臣曰:比設此科,欲求才識,若但考文藝,則積學者方能中選。苟有濟時之才,安得而知。朕以為六經之旨,聖人用心,固與子史異矣。今策問宜有經義,參之時務。王旦曰:文風丕變,由陛下道化。因命兩制,各上策問而擇用之。
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壬子,翰林天文邢中和言:正旦至二月,終日珥赤黃者十七,青赤者九,冠氣八,承氣六,戴氣五,日有黃色二,五色雲見一,背氣三。占曰:國家有大慶之兆,願進賢恤刑,治兵經武。其間背氣,宜謹邊防。上嘉之。
《長編》: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甲寅,冬官正韓顯符造銅渾儀,成,并上所著經十卷,其制則本唐李淳風及一行之遺法云。
《玉海》: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龜茲貢馬玉鞍勒。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二十七日丁丑,召輔臣至宣聖殿,朝拜太宗聖容。帝作賞景觀花詩以賜從官,即席賦詩,又御水心殿垂釣,遂宴金華殿。小苑花,皆太宗命中黃門所植,滋茂異常,輔臣所未至也。
大中祥符五年閏十月丙子,出玉宸殿、新稻,賜輔臣。上曰:禁中種稻,暇日臨觀刈穫,見其勞力,愈知耕農可念也。並以聖製七言詩示之。丁丑作,舒州瑞石符應七言詩,謁謝。啟聖院,太宗神御殿。
《山堂考索》:宋大中祥符五年閏十月,以聖祖降詔,詣太廟行告謝之禮,命置五使如郊禮。
《宋史·五行志》:大中祥符八年閏六月,眉山縣民楊文繼、邛州李義田,禾並一莖九穗。
《玉海》:大中祥符八年閏六月庚寅,作七言詩,賜童子蔡伯俙。伯俙,四歲,誦詩百餘篇。上召禁中命為正字。天禧三年閏四月丁未,醴泉出京師拱聖營。上謂輔臣曰:營卒初睹龜,建真武祠。今泉出其側,有疾者飲之多愈。甲寅命王欽若建觀,名祥源,庚戌幸玉津園,觀刈麥。
天聖七年,夏竦執政,請復制舉,廣置科目,以收遺才。上從之。閏二月二十三日壬子,上御延和殿,謂宰臣曰:近夏竦奏,自古得賢則治,失賢則亂。漢唐之間,多選賢良文學之士,以條時政得失。朕亦欲天下英豪皆登於朝,宜廣科目以收賢才。於是置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博達墳典,明於教化,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詳明吏理,可使從政科;識洞韜略,運籌決勝科;軍謀弘遠,才任邊寄科。應內外朝官,不帶臺省館閣,職事,不犯贓罪及私罪輕者,許少卿監以上奏舉,或於逐處及閤門進策論十卷,每卷五道,下兩制,看詳詞理優長者,召赴祕閣,試論六首,合格試制策一道,又置書判,拔萃科應選人,除流外人,如實有才業者,不犯贓罪及私罪,情理輕者,並於逐處及南曹投狀乞應。先錄判詞三十首,為三卷,於流內銓,或附逓投納本銓。差官看詳,詞理優長者,召試判十道,共限二千字以上,合格即就御試。又置高蹈丘園沉淪草澤茂才異等,通為十科,並許白衣舉人,非工商雜類本路轉運司長吏奏舉,或於本貫投狀乞應。仍授策論十卷五十道,差官看詳,委有文行可稱,封送禮部選擇召試。
《宋會要》:慶曆二年閏九月,天章侍講王洙言:國子監每科詔下品官子弟試藝,給牒,充廣文太學律學三館,生或至千餘人。即隨秋賦,既而生徒散歸,講官倚席,但為遊士寄應之所,殊無國子肄習之法。國子監詳定,請聽學五百日,方許取解釋奠陪位,又國學惟七品以上子孫試補,八品以下至庶人子,不與致容偽妄。宜倣唐制,立四門學,示國家育才之廣。詔可。《宋史·律曆志》:皇祐圭表小寒,測景長一丈二尺四寸。二年庚寅閏十一月十五日戊辰,雲霠不測。
《樂志》:皇祐二年閏十一月,中書門下集兩制,太常官置局於祕閣,詳定大樂。
《五行志》:皇祐三年閏六月,資州麥秀兩岐。
《天文志》:嘉祐四年正月朔,日食。日官楊維德等欲移閏以避。仁宗曰:閏以正天時,授民事,不許。
《鄭樵金石略》:治平元年閏五月二日,耀州所獻受命寶玉簡,赴都堂參驗,命宰臣書玉簡,以天授傳國受命之寶為文,蓋漢魏間物也。
《玉海》:治平元年閏五月辛未,詔御史臺,閣門舊十日,具文武細書班簿以進。自今大書為冊,月上之。又詔樞密院季一進者,亦令為冊。
《宋史·河渠志》:熙寧二年閏十一月,詔以府界道路積水,妨民輸納,命都水監差官溝畎。
《玉海》:元祐元年閏二月十九日丁未,詔曰:漢家致孝,有朝夕供御之廷。唐室承顏,嚴歲時慶賀之禮。逮於列聖,咸有舊章,建太皇太后宮,曰:崇慶殿。曰:崇慶壽。康皇太后宮曰:隆佑殿,曰:隆佑慈徽。
《宋史·河渠志》:紹聖四年閏二月,楊琰乞依元豐例,減放洛水入京西界,太白龍坑,及三十六陂,充水匱,以助汴河行運。詔賈種民,同琰相度合占頃畝,及所用功力以聞。
《禮志》:政和六年正月七日,御筆,今歲閏餘候晚,猶未春,和晷短,氣寒,於宴集無舒緩之樂,景靈宮朝獻移十四日東宮,十五日西宮。畢,詣上清儲祥宮燒香。十六日,詣醴泉觀等處燒香。上元節移於閏正月十四日為始。
《河渠志》:政和六年閏正月,知杭州李偃言:湯村巖門白石等處,並錢塘江通大海,日受兩潮,漸致侵嚙。乞依六和寺岸,用石砌疊。乃命劉既濟修治。
《玉海》:政和六年閏正月十二日,大晟府言:神宗命儒臣肇造玉磬,藏之樂府,久不施用,宜略加磨礱,俾與律令,并造金鐘,專用於明堂,以薦在天之神。從之。紹興五年閏二月二十三日丙寅,殿中侍御史張絢言,陛下復開經筵,宜倣仁宗時讀三朝寶訓,命侍讀之臣如李淑所請,進讀。帝命講筵錄進讀之。又上曰:朕昨日見毛剛中所進鑒古圖,乃仁宗即位之初,采古人行事之迹,繪而成圖。便於省閱,因以為鑒。紹興十年閏六月丙子,詔:三衙管軍及觀察使已上,舉智勇猛略,才堪將帥者二人。
紹興十三年閏四月,禮官請玉輅,並建旂常四輅各建所載之旂。政和中,玉輅以太常大旂建於左右,而去闟戟。今玉輅左建太常,繡日月星辰,右建龍旂,繡交龍,皆用青羅,表裏文繡。
紹興十五年閏十一月,博士王之望請,群經義疏未有版者,令臨安府雕造。
紹興十八年閏八月二十三日,改熟藥所為太平惠民局。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六年閏十月丙午,罷廉州貢珠,縱蜑丁自便。
《玉海》:紹興二十六年間十月十八日,詔:克敵弓,射遠徹札,非弩可比。降樣,令建康都統王權軍製造,以習射克敵弓,斗力雄勁,可洞犀象,貫七札。二十七日,御書玉牒殿及殿門祖宗屬籍堂牓。
乾道元年閏正月,御製蘇軾集贊,曰:手抉雲漢斡,造化機氣高。天下乃克,為之猗嗟,若人冠冕百代,忠言讜論,不顧身害。敬想高風,恨不同時,掩卷三歎,播以聲詩。選德殿書賜蘇嶠。
乾道九年閏正月二十三日,敷文直學士胡銓言:聖訓,令臣進所解諸經,今先繕寫《周易》《周禮》《禮記》《春秋》四經解。詔令投進。
《范成大·跋御書石湖》:下方,淳熙八年三月庚戌,制書擢臣居守金陵。閏月丁亥,朝行在所。庚寅,辭後殿。翌日既朢,詔賜清燕苑中。皇帝親御翰墨,大書石湖二字以賜,天縱聖能,游藝超絕,典則高古,如伏羲畫,體勢奇逸如神。禹碑日光雲章,垂耀縑素,環列改觀,禁籞動色。臣驚定喜極,不知抃蹈,謹奉觴上千萬歲壽。奉寶書以出,越五日,至於石湖,藏焉。
《玉海》:嘉定元年閏四月二日,戶部沈詵等條具,估籍田產,命有司掌之歲收,所入貿金,增充歲遺,名曰:安邊所。以彥橚主管安邊庫。
《宋史·律曆志》:咸淳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至後,為閏十一月。既已頒曆,浙西安撫使準備差遣臧元震言:曆法以章法為重,章法以章歲為重,蓋曆數起於冬至,卦氣起於中孚,十九年謂之一章,一章必置七閏,必第七閏在冬至之前,必章歲至朔同日。今算造官以閏月在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之後,則此一章止有六閏,曆法之差,莫甚於此。
《癸辛雜識》:回回俗,每歲無閏月,亦無大小,盡相承以每月。歲首數三百六十日,則為一年。乙酉歲,以正月十二日為歲首,大慶賀。〈注〉回回之曆,歲月但以見月為一月之首,每歲則以把齋滿日為慶賀,謂之開齋節。如把正月則一並三年,皆把正月。次月,則退把十二月又三年,周而復始,凡三十六年則一周也。皆例。退凡把齋月,但見新月,則開齋,此非用古之禮,乃夷俗也,何足尚哉。
《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二年閏月,出西橫門觀稼。《元史·禮樂志》:至元二十二年冬,閏十有一月,太常卿忽都于思奏大樂,見用石磬,聲律不協,稽諸古典,磬石莫善於泗濱。今泗在封疆之內,宜取其石以製磬。從之。選審聽音律大樂正趙榮祖,及識辨磬材石工牛全,詣泗州採之,得磬璞九十,製編磬二百三十,命大樂令陳革等料簡,應律者,百有五。
《續文獻通考》:元成宗元貞元年閏四月,蘭州黃河清,上下三百餘里清,凡三日。
《元史·英宗本紀》:至治二年五月閏月戊戌,封諸葛忠武侯為威烈忠武顯靈仁濟王。壬子,作紫檀殿。《續文獻通考》:宣德五年冬閏十二月二十夜,含譽星見於九斿,大如彈丸,色黃白,光耀有彗。群臣表賀。榜葛剌,本忻都州府西天東印度也,曆有十二月,無閏。
閏月部雜錄
《書經·舜典》:三載考績。〈疏〉三年一閏,天道成人,亦可以成功,故以三年,考校其功之成否也。
《左傳》:晉人不得志於鄭,以諸侯復伐之。十二月癸亥,門其三門,閏月戊寅,濟於陰阪。〈注〉以長曆參校上下,此年不得有閏月,戊寅是十二月二十日,疑閏月。當為門五日五字上與門合為閏,則後學者自然轉日為月,晉攻鄭門,門各五日,自癸亥至戊寅,凡十五日也。
《春秋元命苞》:三年一閏,以起紀。〈注〉紀,法也,三年加以一閏,以成歲也。
《素問·六節藏象論篇》:岐伯曰:行有分紀,周有道里,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
《史記·歷書》:黃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閏餘。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災禍不生,所求不匱。〈注〉物,事也。人皆順事而享福也。
《漢書·律歷志》:魯歷不正,以閏餘一之歲為蔀首。〈注〉當以閏盡歲,為蔀首。今失正,未盡一歲,便以為蔀首也。文公元年,距辛亥朔旦冬至二十九歲。是歲,閏餘十三,正小雪,閏當在十一月後,而在三月。故《傳》曰:非禮也。
《後漢書·律歷志》:承聖帝之命,若昊天。典曆象三辰,以授民事,立閏定時,以成歲功,羲和其隆也。
《朱浮傳》:五年再閏,天道乃備,天地之靈,猶五載以成其化。況人道哉。〈注〉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一度,一年十二月,除小月六日,即一歲三百五十四日,是為每歲日行天餘一十一度四分度之一,不匝一年餘十一日四分日之一。故三年即餘三十三日四分日之三。閏月又小,是五年即得再閏。《張純傳》:三年一閏,天氣小備。五年再閏,天氣大備。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白虎通·巡狩篇》:所以五歲巡狩,何。為太煩也。過五年,為太疏也。因天道時有所生,歲有所成,三歲一閏,天道小備,五歲再閏,天道大備,故五歲一巡狩。
《日月篇》:月有閏餘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歲十二月,日過十二度,故三年一閏,五年再閏,明陰不足,陽有餘也。故讖曰閏者,陽之餘。
《說文》:餘分之月,五歲再閏。告朔之禮,天子居宗廟閏月居門中,從王在門中。《周禮》曰:閏月,王居門中終月也。
《獨斷》:閏月者,所以補小月之減日,以正歲數。故三年一閏,五歲再閏。
《宋書·曆志》:祖沖之改章法,三百九十一年有一百四十四閏;《戴法興議》:夫日有緩急,故斗有闊狹。古人制章,立為中格。年積十九,常有七閏,晷或虛盈,此不可革。沖之削閏壞章,倍減餘數,則一百三十九年二月於四分之料,頓少一日。七千四百二十九年,輒失一閏。夫日少則先時,閏失則事悖。竊聞時以作事,事以厚生,以此乃生人之大本,曆數之所先。愚恐非沖之淺慮,妄可穿鑿。
《沈約光·宅寺剎下銘序》:大梁天監六年,歲次星紀月旅黃鍾閏十月,二十三日戊寅,仲冬之節也,乃樹剎元壤,表峻蒼雲,下洞淵泉,仰迫星漢。
《齊民要術》:凡田欲早晚相雜,有閏之歲,節氣近後,宜晚田。
《舊唐書·禮儀志》:明堂,按《書》:一年十二月,并象閏,故高一丈三尺。
《曆志》:綜中朔盈虛分,累益歸餘之掛,每其月閏衰。〈注〉凡歸餘之掛,五萬六千七百六十以上,其歲有閏,因考其閏,衰滿掛限以上,其月及合置閏,或有進退皆以定朔無中氣裁焉。
《唐書·曆志》:前朔後朔,迭相推校,盈朒之課,據實為準,損不侵朒,益不遇盈。定朔日名與次朔,同者大,不同者小,無中氣者,為閏月。
《麟德曆》有總法,《開元曆》有通法,故積歲如月分之數,而後閏餘皆盡。
《張齊賢傳》:穀梁氏稱閏月,天子不告朔,它月故告朔矣。左氏言:魯不告閏朔,為棄時政,則諸侯雖閏告朔矣。周太史頒朔於邦國,《玉藻》:閏月,王居門,是天子,雖閏亦告朔。《雲南志》:和山花,樹高六七丈,其質似桂,其花白,每朵十二瓣,應十二月遇閏,輒多一瓣,俗以為仙人遺種。優曇花,在安寧州西北十里曹溪寺右,狀如蓮,有十二瓣,閏月則多一瓣,色白,氣香,種來西域,亦婆羅花類也。
《宋史·律曆志》:觀天地陰陽之體,以正位辨方,定時考閏,莫近於圭表。
《樂志》:匏部有曰閏餘,匏八音之中,匏音廢絕久矣,後世以木代匏,乃更其制,下皆用匏,而并造十三簧者,以象閏餘十者,土之成數三者,木之生數,木得土,而能生也。
《司馬光集》:歐陽公作正統論,章民表作明統論以難之先儒,謂秦為閏者,以其居二代之間,而非正統。如閏居兩月之間,而非正月也。夫霸之為言,伯也,齊桓晉文能帥諸侯,以尊周室,故天子冊命,使續方伯之職,謂之伯主。今章子以霸易閏,似未為得,恐不足遵也。
《皇極經世》: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日月一會而加半日,減半日,是以為閏餘也。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也。
《陳暘樂書》:琴徽,自古十有三,其一象閏,蓋用螺蚌為之。
笙十三簧,象鳳身,其簧十二,以應十二律,其一以象閏也。
《埤雅》:黃楊木,性堅緻難長,俗云歲長一寸,閏年倒長一寸。
《夢溪筆談》:開元大衍曆法最為精密,歷代用其朔法,至熙寧中考之,曆已後失五十餘刻,而前世曆官皆不能知。奉元曆乃移其閏朔。熙寧十年,天正元用午時新曆,改用子時,閏十二月,改為閏正月。
《國史纂異》云:潤州曾得玉磬十二以獻。張率更叩其一,曰:晉某歲所造也。是歲閏月,造磬者,法月數當有十三,宜於黃鍾東九尺,掘必得焉。從之,果如其言,此妄也。法月律為磬,當依節氣,閏月自在其間,閏月無中氣,豈當月律。此懵然者,為之也,叩其一,安知其是晉某年所造。既淪陷在地中,豈暇復按方隅尺寸埋之,此欺誕之甚也。
正蒙,餘閏生於朔,不盡周天之氣。
《物類相感志》:梧桐樹,閏月多生一葉。
《爾雅》:翼茈菰,種水中,一莖收十二實,歲有閏,則十三實。
牡丹遇閏,歲花輒小。
《朱子語類》:中氣只在本月,若趲得中氣在月盡,後月便當置閏。
周天之氣,謂二十四氣也,月有大小,朔不得盡。此氣而一歲,日子足矣,故置閏。
《容齋四筆》:十五夜為半月,兩半月為一月,三月為一時,兩時為一行,兩行為一年,二年半為一雙,此由閏故,以閏月兼本月,此謂月雙,非閏雙也。以五年再閏為閏雙。
《沙隨程氏易解》:七閏為一章,二十七章為一會,三會為一統,三統為一元。
《玉海》:天地之數,惟奇則無窮,置閏所以補奇數也。《齊東野語·推閏歌括》云:欲知來歲閏,先算至之餘,更看大小盡,決定不差殊。謂如來歲合置閏,止以今年冬至後餘日為率,且以今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冬至,則本月尚餘八日,則來年之閏,當在八月。或小盡,則止餘七日,則當閏七月。若冬至在上旬,則以朢日為斷,十二日足,則復起一數焉。
《牡丹榮辱志》:花亨泰,閏三月。
《學齋呫嗶》:唐人作詩雖巧麗,然有淺陋可笑者。如李賀十二月詞又有閏月一首,其中一句云:天宮葭灰剩飛是,以閏通為十三箇月也。不知葭灰之飛,每月只是一次,而閏無中氣,推置閏之年,只是十二箇月,二十四氣節候,無十三箇月氣候之理。今官曆自可見葭琯,豈有剩飛一月之理乎。
《游宦紀聞書》云: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是一歲三百六十有六日,明甚。今以每歲十二月計之,只三百六十日,又有小盡不與焉。世南嘗以此問學曆者,所對皆未精切其說。當以今歲立春,數至來歲立春,恰三百六十有六日。世南始得其說,未以為然。取百中經試加稽考,殊無差者,蓋三百六旬有六日,言其凡也。其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一度,一歲一周天。一歲,云者自今歲冬至,數至明年冬至,凡三百六十有五日,奇三時,所奇三時,即四分日之一也。若以十二月計之,不滿三百六十日者,月有小盡,又積其餘五度有奇,合之以置閏,其所以有小盡,有閏月者,以月行速二十七日有奇,已周天進三十三度,與日合朔,合朔之際,即為一月,凡一歲十二合朔,故曰十二月。若論期之一,當以氣周斷不當,以十二月斷也。《文獻通考》:第五絃合乎五音,十二絃合乎十二律,而十三絃,其一以象閏也。
《通考》:按曆法,月無中氣,為閏。凡閏月節前,作前月,用節後,作後月用。
《紀曆撮要》:要知下年閏,且看冬至幾日剩。
《真臘風土記》:大小盡與中國不同閏歲,彼亦必置閏,但只閏九月,殊不可曉。
《研北雜志》:舊說,閏年少蟬,驗之果然。
《性理大全》:氣則二十四氣,自今年冬至,至來年冬至前一日,計三百六十五日二百三十五分,是於三百六十日外,多五日二百三十五分者,為氣盈。朔則十二月朔,自今年十一月初一,至來年十一月初一前一日,計三百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分,是於三百六十日內,少五日五百九十二分者,為朔虛。合氣盈朔虛而閏生者,一歲閏積氣朔之數,計十日八百二十七分,三歲一閏,積氣朔之數,三箇十日八百二十七分,計三十二日六百單一分。五歲再閏,積氣朔之數,五箇十日八百二十七分,計五十四日二百七十五分。
潛室陳氏曰:古曆十九年為一章,章有七閏,人章三年,閏九月,六年閏六月,九年閏三月,十一年閏十一月,十四年閏八月,十七年閏四月,十九年閏十二月,此據元首初章,若於後,漸積餘分,大率三十二月,則置閏不必同初章。
《本草綱目》:黃楊,不花不實,四時不凋,其性難長。俗說歲長一寸,遇閏則退。今試之,但閏年不長耳。
《近峰聞略》:志藕生應月,至閏月益一節。東坡詩:惟有黃楊厄閏年。
《日知錄左氏傳》:文公元年,于是閏三月,非禮也。襄公二十七年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曆過也。再失閏矣,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螽,仲尼曰:今火猶西流,司曆過也。並是魯曆,春秋時各國之曆,亦自有不同者,經特據魯曆書之耳。
《史記》:秦宣公享國十二年,初志閏月,此各國曆法不同之一證。
成公十八年春王正月,晉殺其大夫胥童,傳在上年閏月,〈上有十二月〉哀公十六年春王正月己卯,衛世子蒯聵,自戚入于衛。衛侯輒來奔。傳在上年閏月。〈上有冬〉皆魯失閏之證,杜以為從告非也。
《史記》:周襄王二十六年閏三月,而春秋非之,則以魯曆為周曆,非也。平王東遷以後,周朔之不頒久矣,故《漢書·律曆志》六曆有黃帝、顓頊、夏、殷、周、及魯曆,其于左氏之言失閏,皆謂魯曆,蓋本劉歆之說。
《五行志》:周衰,天子不班朔,魯曆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
《通鑑》:書閏月而不著,其為何月,謂倣春秋之法,非也。春秋時,閏未有不在歲終者。自太初曆行,每月皆可置閏,若不著,其為何月。或上月無事,則後之。讀者必費於追尋矣。新《唐書》亦然。惟高宗顯慶二年正月無事,乃書曰:閏正月壬寅,如洛陽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