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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8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八十八卷目錄
旱災部彙考四
唐〈高祖武德三則 太宗貞觀十一則 高宗永徽五則 顯慶二則 麟德一則 乾封一則 總章二則 咸亨二則 上元一則 儀鳳二則 永隆一則 永淳二則 中宗嗣聖十則 神龍一則 景龍二則 睿宗先天一則 元宗先天一則 開元十三則 天寶四則 肅宗乾元二則 代宗永泰三則 大曆五則 德宗建中二則 興元一則 貞元十一則 順宗永貞一則 憲宗元和七則 穆宗長慶二則 敬宗寶曆二則 文宗太和六則 開成五則 武宗會昌二則 寅宗大中五則 懿宗咸通五則 僖宗乾符二則 廣明一則 中和一則 昭宗景福一則 光化二則 天復一則 昭宣帝天祐一則〉
庶徵典第八十八卷
旱災部彙考四
唐高祖武德三年,旱。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冊府元龜》:武德三年,自夏不雨,至于八月。帝齋居稽顙,四向拜,遣治書侍御史孫伏伽告天地神,曰:某蒙聖明佑助,得為人主,有何殃咎,致使亢旱。某若無罪,使三日內雨。某若有罪,請殃某身。無令兆民受饑饉。應時大雨。
武德四年,旱。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自春不雨,至於七月。
按《冊府元龜》:四年三月,帝以旱故,親錄囚徒。俄而雨。武德七年,旱。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秋,關內河東旱。
太宗貞觀元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元年夏,山東旱,免今歲躬。大赦租。貞觀二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二年三月庚午,以旱蝗責。
癸酉,雨。 按《五行志》:春,旱。
貞觀三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三年正月,以旱避正殿。六月戊寅,以旱慮囚。壬午,詔文武官言事。 按《五行志》:春夏旱。按《冊府元龜》:三年四月丙午,以旱甚,避正殿。六月,詔曰:朕以眇身,祗膺大寶,託王公之上,居億兆之尊,勵志克己,詳求至治,兢兢業業,四載於茲矣。上不能使陰陽順序,風雨以時;下不能使禮樂興行,家給人足,而關輔之地,連年不稔,自春及夏,亢陽為虐,雖復潔誠祈禱,靡愛斯牲,膏雨愆應,田疇廢業,斯乃上元貽譴,在予一人,元元何辜,罹此災害。朕是用食不甘味,寢不安席,瞻西郊而載惕,仰雲漢而疚心。內顧諸己,永懷前載,既明不自見,德不被物,豈賞罰不衷,任用失所將,奢侈未革,苞苴尚行者乎。文武百辟,宜各上封事,極言朕過,勿有所隱。是月,遣開府儀同三司長孫無忌、左僕射房元齡、工部尚書段綸、刑部尚書韓仲良祈雨於名山大川。
貞觀四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四年二月丁巳,以旱詔公卿言事。
按《五行志》:四年,自太上皇傳位至此,而比年水旱。
貞觀九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秋,劍南、關東州二十四旱。
貞觀十二年冬,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冊府元龜》:十二年五月甲寅,帝以旱避正殿,自去冬不雨,至是令文武官五品以上,各上封事,極言得失,勿有所隱。減膳罷役,分遣使人賑恤寡乏,理囚徒,申冤屈。司空長孫無忌以旱遜位,不許。自是澍雨應時,歲大稔。
貞觀十三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十三年五月甲寅,以旱避正殿,詔五品以上官言事,減膳,罷役,理囚,賑乏,乃雨。 按《五行志》:十二年,吳、楚、巴、蜀州二十六旱;冬,不雨,至於明年五月。 按《魏徵傳》:十三年,自去冬至五月不雨,徵上疏極言曰:臣奉侍幃幄十餘年,陛下許臣以仁義之道,守而不失;儉約朴素,終始弗渝。德音在耳,不敢忘也。頃年以來,寖不克終。謹用條陳,裨萬分一。陛下在貞觀初,清淨寡欲,化被荒外。今萬里遣使,市索駿馬,并訪怪珍。昔漢文帝卻千里馬,晉武帝焚雉頭裘。陛下居常論議,遠希堯、舜,今所為,更欲處漢文、晉武下乎。此不克終一漸也。子貢問治人。孔子曰:懍乎若朽索之馭六馬。子貢曰:何畏哉。對曰:不以道導之,則吾讎也,若何不畏。陛下在貞觀初,護民之勞,煦之如子,不輕營為。頃既奢肆,思用人力,乃曰:百姓無事則易驕,勞役則易使。自古未有百姓逸樂而致傾敗者,何有逆畏其驕而為勞役哉。此不克終二漸也。陛下在貞觀初,役己以利物,比來縱欲以勞人。雖憂人之言不絕於口,而樂身之事實切諸心。無慮營構,輒曰:弗為此,不便我身。推之人情,誰敢復爭。此不克終三漸也。在貞觀初,親君子,斥小人。比來輕褻小人,禮重君子。重君子也,恭而遠之;輕小人也,狎而近之。近之莫見其非,遠之莫見其是。莫見其是,則不待間而疏;莫見其非,則有時而昵。昵小人,疏君子,而欲致治,非所聞也。此不克終四漸也。在貞觀初,不貴異物,不作無益。而今難得之貨雜然並進,玩好之作無時而息。上奢靡而望下朴素,力役廣而冀農業興,不可得已。此不克終五漸也。貞觀之初,求士如渴,賢者所舉,即信而任之,取其所長,常恐不及。比來由心好惡,以眾賢舉而用,以一人毀而棄,雖積年任而信,或一朝疑而斥。夫行有素履,事有成迹,一人之毀未可必信,積年之行不應頓虧。陛下不察其原,以為臧否,使讒佞得行,守道疏間。此不克終六漸也。在貞觀初,高居深拱,無田獵畢弋之好。數年之後,志不克固,鷹犬之貢,遠及四夷,晨出夕返,馳騁為樂,變起不測,其及救乎。此不克終七漸也。在貞觀初,遇下有禮,群情上達。今外官奏事,顏色不接,間因所短,詰其細過,雖有忠款,而不得申。此不克終八漸也。在貞觀初,孜孜治道,常若不足。比恃功業之大,負聖智之明,長傲縱欲,無事興兵,問罪遠裔。親狎者阿旨不肯諫,疏遠者畏威不敢言。積而不已,所損非細。此不克終九漸也。貞觀初,頻年霜旱,畿內戶口並就關外,攜老扶幼,來往數年,卒無一戶亡去。此由陛下矜育撫寧,故死不攜貳也。比者疲于徭役,關中之人,勞敝尤甚。雜匠當下,顧而不遣。正兵番上,復別驅任。市物繈屬于廛,逓子背望於道。脫有一穀不收,百姓之心,恐不能如前日之帖泰。此不克終十漸也。夫禍福無門,惟人之召,人無釁焉,妖不妄作。今旱熯之災,遠被郡國,凶醜之孽,起於轂下,此上天示戒,乃陛下恐懼憂勤之日也。千載休期,時難再得,明主可為而不為,臣所以鬱結長歎者也。疏奏,帝曰:朕今聞過矣,願改之,以終善道。有違此言,當何施顏面與公相見哉。方以所上疏,列為屏障,庶朝夕見之,兼錄付史官,使萬世知君臣之義。因賜黃金十觔,馬二匹。
貞觀十七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十七年三月甲子,以旱遣使覆囚決獄。六月甲午,以旱避正殿,減膳,詔京官五品以上言事。 按《五行志》:十七年,春夏旱。
按《冊府元龜》:十七年三月甲子,以久旱詔曰:去冬之間,雪無盈尺;今春之內,雨不及時。載想田疇,恐乖豐稔。農為政本,食乃人天,百姓嗷然,萬箱何冀。昔頹城之婦,隕霜之臣,至誠所通,感應天地。今州縣獄訟,常有冤滯者,是以上天降鑒,延及兆庶。宜令覆囚,使至州縣,科簡刑獄,以申枉屈,務從寬宥,以布朕懷庶,使桑林自責,不獨美於殷、湯、齊郡表墳,豈自高於漢代。六月癸巳,以旱不視朝。乙巳,謂侍臣曰:殷湯周宣求雨懇禱,昔聞其語,今見其心,比望雲蒸雨濃,重於金膏玉液。又詔曰:朕以寡德,祗膺寶命,而政慚稽古,誠闕動天,和氣愆于陰陽,亢旱涉于春夏。靡愛斯牲,莫降雲雨之澤。詳思厥咎,在予一人。今避茲正殿,以自剋責,尚食常膳,亦宜量減。京官五品以上,各進封事,極言無隱。朕將親覽,以答天譴。六月大旱,甲午避正殿,減常膳。丁未,雨降。百寮奉賀,請復常膳,御正殿。詔從之。
貞觀二十一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秋,陝、絳、蒲、夔等州旱。
貞觀二十二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秋,開、萬等州旱;冬,不雨,至于明年三月。
貞觀二十三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二十三年三月己未,自冬旱,至是雨。辛酉,大赦。
按《冊府元龜》:二十三年三月,自去冬亢旱,至是始雨。帝謂侍臣曰:天生蒸民,樹之人君以牧養,而移時不雨,自天亢旱,粟麥不成,春田未闢,朕憂其窘,罄無忘于懷。將廩給之故,不令乏絕耳。是日雨降。
高宗永徽元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永徽元年七月辛酉,以旱慮囚。按《五行志》:永徽元年,京畿、雍、同、絳等十州旱。
按《冊府元龜》:永徽元年,自夏不雨。至七月,詔在京諸司,見禁囚,宜并慮過所司,精加勘,當速即斷決。尋而降雨。永徽二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二年冬,無雪。 按《五行志》:九月,不雨,至于明年二月。
永徽三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三年正月甲子,以旱避正殿,減膳,降囚罪,徒以下原之。三月辛巳,雨。
永徽四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四年四月壬寅,以旱慮囚,遣使決天下獄,減殿中、太僕馬粟,詔文武官言事。甲辰,避正殿,減膳。 按《五行志》:四年夏、秋,旱,光、婺、滁、潁等州尢甚。 按《張行成傳》:行成拜尚書左僕射、太子少傅。永徽四年,自三月不雨至五月,行成懼,以老乞身,制答曰:古者策免,乖罪己之義。此在朕寡德,非宰相咎。乃賜宮女、黃金器,敕勿復辭。行成固請,帝曰:公,朕之舊,奈何舍朕去邪。泫然流涕。行成惶恐,不得已復視事。永徽五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五年正月丙寅,以旱詔文武官、朝集使言事。
按《冊府元龜》:五年正月,以時旱,手詔京官文武九品以上,及朝集,使各進封事,極言厥咎。
顯慶四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顯慶四年七月己丑,以旱避正殿。壬辰,慮囚。
顯慶五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春,河北州二十二旱。
麟德元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麟德元年五月丙寅,以旱避正殿。是冬,無雪。
按《冊府元龜》:麟德元年五月丙寅,以久旱,遣使命禱名山大川,避正殿,御帳殿,丹霄門外聽政。凡三日而澍雨。
乾封二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乾封二年正月丁丑,以旱避正殿,減膳,慮囚。七月己卯,以旱避正殿。減膳,遣使慮囚。按《冊府元龜》:乾封二年正月丁丑,以時旱,避殿,親錄囚徒,令所司減膳。其日雨降。
總章元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總章元年,京師及山東、江淮大旱。
總章二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劍南州十九旱;冬,無雪。
按《冊府元龜》:二年二月戊辰,以旱,親慮京城囚徒,其天下見禁囚,委當州長官慮之。仍令所司分禱名山大川。
咸亨元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咸亨元年七月,以雍、華、蒲、同四州旱,遣使慮囚,減中御諸廐馬。八月,以旱避正殿,減膳。九月,給復雍、華、同、岐、邠、隴六州一年。閏月癸卯,皇后以旱請避位。十月庚辰,詔文武言事。是歲,大饑。按《冊府元龜》:咸亨元年三月,以歲旱,穀貴,詔司成弘文崇賢館,及書筭律醫胡書等諸色學生,并別敕修撰寫經書官典,及書手等官,供食料者,宜並權停,其有職任者,各還本司。自餘放歸本貫。秋熟已後,更聽進止。
咸亨二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二年六月癸巳,以旱慮囚。
按《冊府元龜》:咸亨八年,以時旱,親慮囚徒,多有原宥。仍令沛王賢慮諸司囚,周王顯慮雒州及兩縣囚。〈按咸
亨止有四年,而沛王賢又以咸亨三年改封雍王,則八年,二字必有錯誤矣。故附見于此
〉上元二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上元二年四月丙戌,以旱避正殿,減膳,徹樂,詔百官言事。
按《冊府元龜》:上元二年四月,久旱,避正殿,減膳,徹懸,兼令百官,極言得失,勿有所隱。仍令禮部尚書楊思敬,往中嶽以申祈禱。
儀鳳二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儀鳳二年冬,無雪。 按《五行志》:儀鳳二年夏,河南、河北旱。 按《劉憲傳》:憲父思立,在高宗時為名御史。於時河南、北大旱,詔遣御史中丞崔謐等分道賑贍,思立建言:蠶務未畢而遣使撫巡,所至不能無勞餞。又賑給須立簿最,稽出入,往返停滯,妨廢且廣。若無驛處,馬須預集,以一馬勞數家,今農事待雨興作,輟日役,破歲計,本欲安存,更煩擾之。望且責州縣給貸,須秋遣使便。詔聽罷。
儀鳳三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三年四月,以旱避正殿,慮囚。按《冊府元龜》:三年四月朔,以旱,避正殿,親慮京城繫囚,悉原宥之。
永隆二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冊府元龜》:永隆二年正月己亥,詔曰:朕聞受上天之命者,其道在乎愛人。處皇王之位者,其功先於濟物。然則所修在德池籞,可以假貧人,所寶惟賢,珍玩不足奉諸己。自朕臨馭天下,三十餘年,永念黎元,情深撫育,頻頒制命,猶未遵行,所有差科,尚多勞擾。關中地狹,衣食難周。山東遭澇,糧儲或少。刺史縣令,寄以字人。長史司馬,職惟毗贊。若能恤隱求瘼,清直無私,則囹圄于是空虛,鰥寡自然蘇息。而在外官司,罕能奉法,志存苟且,不舉綱維。欲使訟息刑清,家給人足,無為而化,其路何繇。今當勵精求政,先身理物,救乏賙無,自邇及遠,凡在寮庶,宜識至懷。其殿中太僕寺馬,並令減送群牧,諸方貢獻物,及供進口味,百司支料,並宜量事減省。雍岐華同,四州六等已下戶,宜免兩年地稅。河北澇損戶,常式蠲放之外,特免一年,調其有。屋宇遭水破壞,及糧食乏絕者,令州縣勸課助修,并加給貸。
永淳元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關中大旱,饑。
永淳二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夏,河南、河北旱。
中宗嗣聖二年,〈即武后垂拱元年〉旱。
按《唐書·武后本紀》:垂拱元年五月壬戌,以旱慮囚。嗣聖三年,〈即武后垂拱二年〉旱。
按《唐書·武后本紀》:二年冬,無雪。
嗣聖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旱。
按《唐書·武后本紀》:三年二月己亥,以旱避正殿,減膳。四月癸丑,以旱慮囚,命京官九品以上言事。
嗣聖六年,〈即武后永昌元年〉旱。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嗣聖七年,〈即武后天授元年〉旱。
按《唐書·武后本紀》:天授元年三月乙酉,以旱減膳。嗣聖十一年,〈即武后延載元年〉旱。
按《唐書·武后本紀》:延載元年二月乙亥,以旱慮囚。嗣聖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旱。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嗣聖十七年,〈即武后久視元年〉旱。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久視元年夏,關內、河東旱。
嗣聖十九年,〈即武后長安二年〉旱。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長安二年春,不雨,至于六月。
嗣聖二十年,〈即武后長安三年〉旱。
按《唐書·武后本紀》:三年四月,以旱避正殿。 按《五行志》:三年冬,無雪,至于明年二月。
神龍二年,旱。
按《唐書·中宗本紀》:神龍二年十二月,京師旱、河北水,減膳,罷土木工。蘇瓌存撫河北。 按《五行志》:五月,京師、山東、河北、河南旱,饑。
按《冊府元龜》:神龍二年正月,以旱,親錄囚徒,多所原宥。其東都及天下諸州,委所在長官詳慮。又遣使祭五嶽四瀆,并諸州名山大川能興雲雨者。五月,以旱,避正殿,尚食減膳。
景龍元年,旱。
按《唐書·中宗本紀》:景龍元年正月丙辰,以旱慮囚。五月,以旱避正殿,減膳。
景龍三年,旱。
按《唐書·中宗本紀》:三年六月以旱,避正殿,減膳,徹樂。壬寅,慮囚。
睿宗先天元年,旱。
按《唐書·睿宗本紀》:先天元年二月丁巳,是春,旱。七月丙戌,以旱減膳。
按《冊府元龜》:延和元年七月丙戌,以炎旱,命減膳。囚徒並決斷,勿使冤滯。土木之功並停。 又按《冊府元龜》:裴漼為中書舍人,睿宗太極初,炎旱,寺觀興役。漼上疏曰:臣謹按《禮經·春令》曰:無聚大眾,無起大役,不可以興土工,恐妨農事。若號令乖度,役使不時,則人加疾疫之危,國有水旱之變。此五行之應也。今自春將夏,時雨愆期,下人憂心,莫知所出。陛下雖降哀矜之旨,兩都仍有寺觀之作。時旱之應,實此之繇。近日已來,雨雖不多,僅得下種。若不勸以農桑,恐棄本者多。故《書》云:雖有鎡基,不如待時。言在乎時不可失也。今春告期,東作方始,正是丁壯就工之日。而土木方興,臣恐所妨尢多,所益尤少。耕夫桑妾,饑寒之源。故《春秋》莊公三十一年,冬不雨。《五行傳》以為是歲三築臺。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五行傳》以為不時作南門,勞人興役。陛下每以萬方為念,睿旨殷勤,安國濟人,防深慮遠。伏願下明制,發德音,順天時,副人望,兩京公私營造等,並請且停。則蒼生幸甚。若農桑失時,戶口流散,縱寺觀營搆,豈假黎元饑寒之弊哉。帝覽而善之。〈按:睿宗太極元年五月,改延和八月,改先天〉
元宗先天二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先天二年三月甲戌,帝以旱,親往龍首池祈禱。有赤蛇自池而出,雲霧四布,應時澍雨。
開元二年,大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二年正月,以關內旱,求直諫,停不急之務,寬繫囚,祠名山大川,葬暴骸。二月壬辰,避正殿,減膳,徹樂。 按《五行志》:開元二年春,大旱。按《張廷珪傳》:開元初,大旱,關中饑,詔求直言。廷珪上疏曰:古有多難興國,殷憂啟聖,蓋事危則志銳,情苦則慮深,故能轉禍為福也。景龍、先天間,凶黨搆亂,陛下神武,汛掃氛垢,日月所燭,無不濡澤,明明上帝,宜錫介福。而頃陰陽愆候,九穀失稔,關輔尤劇。臣思天意,殆以陛下春秋鼎盛,不崇朝有大功,輕堯、舜而不法,思秦、漢以自高,故昭見咎異,欲日慎一日,永保太和,是皇天于陛下眷顧深矣,陛下得不奉若休旨而寅畏哉。誠願約心削志,考前王之書,敦素朴之道,登端士,放佞人,屏後宮,減外廐,場無蹴鞠之玩,野絕從禽之樂,促遠境,罷縣戍,矜惠惸獨,蠲薄徭賦,去淫巧,捐珠璧,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或謂天戒不足畏,而上帝馮怒,風雨迷錯,荒饉日甚,則無以濟下矣;或謂人窮不足恤,而億兆攜離,愁苦昏墊,則無以奉上矣。斯安危所繫,禍福之原,奈何不察。今受命伊始,華夷百姓清耳以聽,刮目以視,冀有聞見,何遽孤其望哉。開元三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三年五月丁未,以旱錄京師囚。戊申,避正殿,減膳。
按《冊府元龜》:三年五月戊申,以旱故,下詔曰:司牧生人,愛之如子。睠茲災旱,倍切憂勤。將政理不明邪,冤囚有滯邪,疵癘道長邪,陰陽氣隔邪。何崇朝密雲,布未洽也。載加寅畏,弗敢荒寧。誠不動天,歎深罪己。思從避減,以塞愆尤。俾月離有期,星退何遠。朕今避正殿,減常膳。仍令諸司長官,各言時政得失,以輔朕之不逮。天下見禁囚徒中,或以痛自誣者,各令長官審加詳覆。疑有冤濫,隨事案理。仍告於社稷備展,誠祈諸州旱處,有山川能興雲致雨者,亦委州縣官長速加禱祀。
開元六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六年八月庚辰,以旱慮囚。
按《冊府元龜》:六年七月,帝以亢旱,不御正殿,於小殿視事。詔曰:皇天應人,必有所謂。此月少雨,蓋非徒然。深慮繫囚,或有冤滯。京城內諸司,見禁囚徒,並以來日過,朕將親慮。所司量准舊典,其杖以下,情不可恕者,速決。自餘即放卻。
開元七年秋,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七年閏七月辛巳,以旱避正殿,徹樂,減膳。甲申,慮囚。
按《冊府元龜》:七年七月,詔曰:今月之初,雖降時雨,自此之後,頗𠍴甘液。如聞側近,禾豆微致焦萎,深用憂勞。式資祈請,丘禱則久,常典宜遵。即令禮部侍郎王丘、太常少卿李暠,分往華嶽河瀆祈雨。甲申,親慮囚於宣政殿。事非切害,悉原之。詔曰:朕以匪德,嗣膺丕命。雖日慎為誡,政期以康,而天災流行,誠或未感。自孟秋在候,雨澤𠍴足,永念農畝,用懷宵旰,在予之責。萬方何罪,視人如傷。一物增怵,且夫修政之要。恤刑之重,雖得情勿喜,寧僭無濫。將恐此輩,猶有冤人。或傷於和,而作此厲。法惟明慎,事藉躬親。故爰加案省,開其幽滯。雖士師不冤,時稱閱實,而愚者自陷,朕甚愍焉。故屈常法,特申寬典。丙戌,詔曰:爰自春首,頗𠍴甘澤,眷茲近甸,將損嘉苗。人天謂何,夙夜增怵。豈刑罰莫省,罪獄其紛,儻致吁嗟,是生炎亢。故京師囚繫,親慮原減,而郡縣狴牢,將何慎恤。平分之道,載軫于懷,天下諸州,見繫囚徒,宜令所繇長官,便慮。有司即此類,作條件處分。
開元九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九年冬,無雪。
開元十二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二年七月,河東、河北旱,帝親禱雨宮中,設壇席,暴立三日。九月蒲、同等州旱。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二年七月,河東河北旱。命中書舍人寇泚宣慰河東道,給事中李昇期宣慰河北道。百姓有匱乏者,量事賑給。帝親禱於內壇場,三日曝立。
開元十四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四年秋,諸道州十五旱。
按《冊府元龜》:十四年六月丁未,以久旱,分命六卿祭山川。詔曰:五嶽視三公之位,四瀆當諸侯之秩。載於祀典,亦為國章。方屬農功,頗增旱暵。虔誠徒積,神道未孚。用申靡愛之勤,冀通能潤之感。宜令工部尚書盧從愿祭東嶽,河南尹張敬忠祭中嶽,御史中丞兼戶部侍郎宇文融祭西嶽,及西海河瀆太常少卿張九齡祭南嶽,及南海黃門侍郎李暠祭北嶽,右庶子何鸞祭東海,宗正少卿鄭繇祭淮瀆,少詹事張晤祭江瀆,河南少尹李暈祭北海及濟瀆。且潤萬物者,莫先乎雨。動萬物者,莫先乎風。眷彼靈神,是稱師伯。雖有常祀,今更陳祈。宜令光祿卿孟溫祭風伯,左庶子吳競祭雨師,各就壇壝,務加崇敬。但羞蘋藻,不假牲牢,應緣奠祭,尢宜精潔。壬戌,以旱及風災,命官及州縣長官上封事,指言時政得失,無有所隱。 又按《冊府元龜》:十四年六月丁未,以久旱,分命公卿祭山川。己卯,河北道及太原澤潞等州皆雨。祭北嶽使李暠上言曰:臣至邢州,雨降盈尺。切問野老,皆云:往十二年春夏,大旱,六月下旬方始降雨。其歲河朔大熟,粟斗五錢。今年得雨雖晚,猶早于前歲。百姓欣然,咸有秋望。臣受命之日,祈雨常山,玉幣未陳,明靈已應。實陛下至誠元感,先天不違。
開元十五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五年,諸道州十七旱。
開元十六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六年,東都、河南、宋亳等州旱。
開元十七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十七年冬,無雪。
開元十九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十九年五月壬申,京師旱。帝親禱興慶池。是夜大雨。七月甲戌,以久旱,帝親禱于興慶池。翼日大雨。
開元二十一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十一年四月,以久旱,命太子少保陸象先、戶部尚書杜暹等七人,往諸道宣慰賑給。仍令黜陟宮吏,疏決囚徒。開元二十四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夏,旱。
天寶二年,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天寶二年冬,無雪。
天寶六載,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六載七月乙酉,以旱降死罪,流以下原之。
天寶九載,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九載正月,詔以十一月封華嶽。三月辛亥,華嶽廟災,關內旱,乃停封。
天寶十四載,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十四載三月丙戌,敕頃緣少雨,遍於致祭,旋降甘澤,實荷靈祇。其先令中使祭者,別有昭報。京兆府比來,應有祗請處,并有畿內名山靈跡,並令府縣長官各申賽祭。 又按《冊府元龜》:十四載三月,詔曰:近日以來,時雨未降。在於宿麥,慮有所傷。雖憂勤之心,不忘於黎庶,而精誠之至,冀展於靈祇。宜令太子太師陳希烈祭元冥,光祿卿李憕祭風伯,國子祭酒李麟祭雨師。仍取今月二十三日,各申誠請,務令蠲潔,如朕意焉。又詔曰:關輔郡邑,霈澤屢施。京城在近,時雨未降。是用軫慮匪寧于懷,其諸郡壇,雖已勤請,攸資遍祭,庶達誠心。宜令吏部侍郎蔣烈,今月二十五日祭天皇地祇,給事中王維等,分祭于五星壇。務申虔潔,以副朕懷。
肅宗乾元元年,旱。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乾元元年五月己亥,亢旱。陰陽人李奉先,自大明宮出金龍及紙錢,太常音樂迎之,送於曲江池,投龍祈雨。宰相及禮官,並於池所行祭禮。畢,奉先投龍於池。
乾元二年,旱。
按《唐書·肅宗本紀》:二年三月丁亥,以旱降死罪,流以下原之;流民還者給復三年。
按《冊府元龜》:二年三月癸亥,以久旱,徙東西二市,於是祭風伯、雨師,修雩祀壇,為泥人土龍,及望祭名山大川而祈雨。
代宗永泰元年,旱。
按《唐書·代宗本紀》:永泰元年四月己巳,自春不雨,至于是月而雨。 按《五行志》:春夏,旱。
按《冊府元龜》:永泰元年七月,以久旱,遣近臣分錄大理京兆囚徒。 又按《冊府元龜》:元年七月庚子,以旱故,禱諸神祠。是日,雨降盈尺。
永泰二年,關內大旱。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關內大旱,自三月不雨,至於六月。
永泰三年,旱。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六月庚子,以大旱,分遣左僕射裴冕等,禱祝川瀆,及徙市閉諸坊門,祀風伯雨師。是日乃雨。
大曆元年冬,無雪。
按《唐書·代宗本紀》云云。
大曆六年,旱。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春,旱,至於八月。
大曆七年,旱。
按《唐書·代宗本紀》:七年五月,以旱大赦,減膳,徹樂。大曆八年,旱。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黎幹傳》:八年,幹為京兆尹。時大旱,幹造土龍,自與巫覡對舞,彌月不應。又禱孔子廟,帝笑曰:丘之禱久矣。使毀土龍,帝減膳節用,既而霔雨。大曆十二年,旱。
按《唐書·代宗本紀》:十二年六月丁未,以旱降京師死罪,流以下原之。冬,無雪。
德宗建中元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建中元年冬,無雪。
建中三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自五月不雨,至於七月。
興元元年冬,大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貞元元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元年春,旱。七月,灞、滻竭。八月甲子,以旱避正殿,減膳。 按《五行志》:元年春,旱,無麥苗,至于八月,旱甚,灞滻將竭,井皆無水。
按《冊府元龜》:貞元元年五月癸卯,命右庶子裴諝、殿中少監馬錫、鴻臚少卿韋俛,分禱終南、秦嶺諸山,以祈雨。
貞元六年,大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六年春,旱。閏四月乙卯,詔常參官、畿縣令言事。免京兆府夏稅。 按《五行志》:六年春,關輔大旱,無麥苗;夏,淮南、浙西、福建等道大旱,井泉竭,人暍且疫,死者甚眾。
按《冊府元龜》:六年三月,以旱故,遣使分禱山川。是春,京畿、關輔、河南,大旱,無麥苗。
貞元七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七年冬,無雪。 按《五行志》:七年,揚、楚、滁、壽、澧等州旱。
貞元十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十年六月,自春不雨,至於是月辛未雨。
貞元十一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十一年五月,以旱故,令禮部尚書董進巡覆百司禁囚。
貞元十二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十二年四月,以久旱,令百司速決囚徒。
貞元十三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十三年四月辛酉,以旱慮囚。壬戌,雩于興慶宮。
按《冊府元龜》:十三年四月,自春以來,時雨未降。正陽之月,可行雩祀。遂幸興慶宮龍潭,為兆庶祈禱焉。忽有白鸕鶿沉浮水際,群類翼從其後。左右侍衛者,咸驚異之。俄然莫知所往,方悟龍神之變化。遂相率蹈舞稱慶。至乙丑,果大雨,遠近滂沱。
貞元十四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十四年冬,無雪。 按《五行志》云云。按《冊府元龜》:貞元十五年三月,以久旱,令李巘鄭雲逵於炭谷秦嶺祈雨。四月,以久旱,令陰陽術士陳混常呂廣順及摩尼師祈雨。
貞元十八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八年,申、光、蔡州旱。
貞元十九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十九年正月,不雨,至七月甲戌乃雨。 按《權德輿傳》:十九年,大旱,德輿因是上陳闕政曰:陛下齋心減膳,憫惻元元,告於宗廟,禱諸天地,一物可祈,必致其禮,一士有請,必聽其言,憂人之心可謂至已。臣聞銷天災者修政術,感人心者流惠澤,和氣洽,則祥應至矣。畿甸之內,大率赤地而無所望,轉徙之人,斃踣道路,慮種麥時,種不得下。宜詔在所裁留經用,以種貸民。今茲租賦及宿逋遠貸,一切蠲除。設不蠲除,亦無可斂之理,不如先事圖之,則恩歸于上矣。十四年夏旱,吏趣常賦,至縣令為民毆辱者,不可不察。又言:漕運本濟關中,若轉東都以西緣道倉廩,悉入京師,督江、淮所輸以備常數然,後約太倉一歲計,斥其餘者以糶於民,則時價不踴而蓄藏者出矣。又言:大曆中,一縑直錢四千,今止八百,稅入加舊,則出於民者五倍其初。四方銳於上獻,為國掊怨,廣軍實之求,而兵有虛籍,剝取多方,雖有心計巧曆,能商功利,其於割股啖口,困人均也。又言:比經絀放者,自謂抆拭無期,坐為匪人,以動和氣。而冬薦官踰三年未受命,衣食既空,溘然就斃,此亦窮人之一端也。近陛下洗宥絀放者,或起為二千石,其徒更相勉,知牽復可望。惟因而弘之,使人人自效。帝頗采用之。按《許孟容傳》:孟容為給事,中貞元十九年夏,大旱,上疏言:陛下齋居損膳,具牲玉,走群望,而天意未答,豈豐歉有定,陰陽適然乎。切惟天人交感之際,繫教令順民與否。今戶部錢非度支歲計,本備緩急,若取一百萬緡代京兆一歲賦,則京圻無流亡,振災為福。又應省察流移征防當還未還,役作禁錮當釋未釋;負逋饋送,當免免之;沉滯鬱抑,當伸伸之;以順人奉天。若是而神弗祐、歲弗稔,未之聞也。先是,為裴延齡、李齊運流斥者,雖十年弗內移,故孟容因旱及之。帝始不悅,改太常少卿。
按《冊府元龜》:十九年正月至於六月,不雨。分公卿望祈於嶽、鎮、海、瀆、名山大川,精禱於太社、太稷、太廟、天皇地祗,及山川能出雲為雨者。六月,詔曰:京師近郊,時雨未洽,慮囹圄冤滯,致傷和氣,是用軫於朕心。其御史臺大理寺,及京兆府等諸司繫囚,中書門下與有司,亟議,條理冤滯以聞。又敕:禮部舉人,自春以來,久愆時雨,念其旅食京邑,資用屢空。其禮部舉人,今年宜權停。
貞元二十年,旱。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李實傳》:實擢拜京兆尹,封嗣道王。怙寵而愎,不循法度。貞元二十年旱,關輔饑,實方務聚斂以結恩,民訴府上,一不問。德宗訪外疾苦,實詭曰:歲雖旱,不害有秋。乃峻責租調,人窮無告,至徹舍鬻苗輸於官。
順宗永貞元年,旱。
按《唐書·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貞元年秋,江浙、淮南、荊南、湖南、鄂岳陳許等州二十六,旱。
憲宗元和三年,旱。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和三年,淮南、江南、江西、湖南、廣南、山東西皆旱。
元和四年,旱。
按《唐書·憲宗本紀》:四年正月壬午,免山南東道、淮南、江西、浙東、湖南、荊南今歲稅。閏三月己酉,以旱降京師死罪非殺人者,禁刺史境內榷率、諸道止條外進獻、嶺南黔中福建掠良民為奴婢者,省飛龍廐馬。己未,雨。 按《五行志》:四年春、夏,大旱;秋,淮南、浙西、江西、江東旱。
元和七年,旱。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夏,揚、潤等州旱。
按《冊府元龜》:元和七年三月庚午,以旱故,詔京畿內禁囚徒據罪輕重,宜疏理處分。
元和八年,旱。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夏,同、華二州旱。
元和九年,旱。
按《唐書·憲宗本紀》:九年五月癸酉,以旱免京畿夏稅。元和十年,旱。
按《唐書·憲宗本紀》:二月,自冬不雨至於是月。丙午,雪。元和十五年,旱。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穆宗長慶二年,旱。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慶二年十二月己亥,詔曰:自冬以來,甚少雨雪。農耕方始,災旱是虞。慮有冤滯,感傷和氣。宜委御史臺、大理寺,及府縣長吏,自錄囚徒,仍速決遣。除身犯罪,應支證追呼近繫者,一切並令放出。須辨對者,任其責保。冀得克消沴氣,延致休祥。
長慶三年,旱。
按《唐書·穆宗本紀》:三年三月癸亥,淮南、浙東西、江西、宣歙旱,遣使宣撫,理繫囚,察官吏。
敬宗寶曆元年,旱。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寶曆元年秋,荊南、淮南、浙西、江西、湖南及宣、襄、鄂等州旱。
寶曆二年,旱。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二年六月癸亥,詔曰:近日京城,雖已得雨,畿甸之內,霑灑未周,災歉是虞。黎元重困救旱之備,深所注懷。宜令京兆府,各勒諸縣令長,疏理見禁囚徒。除首罪外,餘支證並責保放出。其有法不得原,情有可恕者,府司一一條舉,當為蠲免。御史臺、大理寺,亦委本司長官,親自覆視,准前處分。炎熾方甚,狴牢可矜。京城及畿內諸獄,亦宜並與除放,冀得存活。
文宗太和元年,旱。
按《唐書·文宗本紀》:太和元年六月乙卯,以旱降京畿死罪以下。 按《五行志》:太和元年夏,京畿、河中、同州旱。
按《冊府元龜》:太和元年六月庚子,詔緣自夏少雨,應見禁囚徒,宜差清彊。御史各就諸司,巡勘速理,聞奏,無令冤滯。是月,以霖潦。詔京城見禁囚徒,慮有冤滯,宜令御史臺府縣及諸司各量輕重疏決。三日內,聞奏。
太和三年,旱。
按《唐書·文宗本紀》:三年八月辛酉,以旱免京畿九縣今歲租。
太和六年,旱。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河東、河南、關輔旱。 按《李中敏傳》:中敏,入拜侍御史。鄭注誣逐宰相宋申錫,天下以目。太和六年,大旱,文宗內憂,詔詢所以致雨者。中敏時以司門員外郎上言:雨不時降,夏陽驕愆,苗欲槁枯,陛下憂勤,降德音,俾下得盡言。臣聞昔東海誤殺一孝婦,大旱三年。臣頃為御史臺推囚,華封儒殺良家子三人,陛下赦封儒死。然三人者,亦陛下赤子也。神策士李秀殺平民,法當死,以禁衛,刑止流。宋申錫位宰相,生平饋致一不受,其道勁正,姦人忌之,陷不測之辜,獄不參驗,銜恨而沒,天下士皆指目鄭注。臣知數冤必列訴上帝,天之降災,殆有由然。漢武帝國用空竭,桑弘羊興筦榷之利,然卜式請烹以致雨。況申錫之枉,天下知之,何惜斬一注以快忠臣之魂,則天且雨矣。帝不省。
按《冊府元龜》:六年七月壬寅,詔曰:秋稼方茂,時稍愆亢,慮有冤繫,致傷和氣。應內外諸司,見禁囚徒,各委本司長吏,隨罪疏決。務從寬典,副我憂懷。
太和七年,旱。
按《唐書·文宗本紀》:七年閏七月乙卯,以旱避正殿,減膳,徹樂,出宮女千人,縱五坊鷹犬。 按《五行志》:七年,大旱。
按《冊府元龜》:七年七月己酉,敕曰:今緣稼穡方滋,旬月少雨,慮其冤滯,或有感傷。宜委左僕射李程,及御史大夫鄭覃,同就尚書省,疏理諸司囚徒,務從寬降。限五日內畢聞奏。其外州府,為有稍旱處,委長吏速准此處分。壬子,以旱,命吏部尚書令狐楚,御史大夫鄭覃同,疏決囚徒。甲寅,徙市。閏七月乙卯,詔曰:朕嗣纂聖圖,覆育生類,兢業寅畏,上承天休。而陰陽失和,膏澤𠍴候,害我稼穡,災于黔黎。有過在予,敢忘咎責。是用避殿徹樂,減膳省刑,思惕慮以覃思,庶薦誠而致雨。時澤未降已來,朕當避正殿,減供膳,太常教坊聲樂,權停閱習。飛龍廐馬,量減食粟。其百司官署廚饌,亦且權減。陰陽鬱堙,縶繫傷害,有紊和氣,是乖燮調。今放出宮人一千人。其諸道今年合進鷹犬,宜數內停減一百頭聯。在五坊者,宜減放一百頭聯。京城囚徒,慮有冤滯,已委疏決,務從寬降。宜令鄭覃、令狐楚,速具條疏聞奏。內外諸司,先有修造,稍非急切者,並宜停省。公卿百寮及戚里舊將相之家,如有僭侈踰制,委御史臺糾察聞奏。諸州府長吏及縣令,有貪縱苛暴者,委御史臺訪察聞奏。名山大川及能興雲致雨者,各委長吏,精誠祈禱,於戲朕受天眷佑,為人父母,暵旱作沴,焦勞匪寧,遍祀山川,靡愛珪璧,菲食罪己,緩獄消災,載深勤雨之心,冀警納隍之戒。凡百士庶,宜諒予懷。時以久無雨,帝遍走群望,至是復有此詔。既而甘澤普霑,人心大悅。
太和八年,旱。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夏,江淮及陜、華等州旱。
按《冊府元龜》:八年六月甲午,詔曰:近者咎徵所集,陽亢成災。靡神不宗,未獲嘉應。豈刑政之尚乖其當,將獄犴之未察其冤。夙興以思,庶答天譴。宜令尚書右僕射李逢吉,御史大夫鄭覃,於尚書省疏理刑獄,輕繫者咸從於決遣,重條者議所以矜寬。小大以情,必詳必慎。致誠無怠,稱朕意焉。丁酉,詔曰:時屬亢陽,慮有冤滯。應諸州府囚徒,各委所在長吏,疏理處分,務從寬降。其緣制獄未決遣者,委刑部大理寺速立限奏覆。稍涉留滯者,仍令御史臺糾劾舉奏。八月,詔罷諸色選舉,以歲旱故也。
太和九年,旱。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秋,京兆、河南、河中、陝華同等州旱。
按《冊府元龜》:九年七月,詔曲江雩土龍。
開成元年,旱。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成元年二月庚申,帝幸龍首池,觀內人賽雨。自春少雨,帝孜孜憂勤,遍禮群望。至是甘澤屢降,中外咸悅。帝賦暮春喜雨詩,百官咸有唱和。
開成二年,旱。
按《唐書·文宗本紀》:二年四月乙卯,以旱避正殿。 按《五行志》:二年春、夏,旱。
按《舊唐書·天文志》:二年,彗出東方。文宗召欽天監朱子容問星變之由,子容曰:彗主兵旱。是歲,夏大旱。按《冊府元龜》:開成二年四月戊申,詔曰:自春以來,未降甘澤。從來但以過時無雨,議祈禱,及至降,洒已似後時。今雖未旱,亦要沾洽。各宜差官,精誠祈禱。七月庚午,詔曰:農人遍野,甘澤稍愆。眷言時苗,未保收穫。齋心懇禱,猶望有成。各宜差長吏所在靈廟禱祈。乙亥,以久旱,移市,開坊市南門。乙酉,詔曰:秋旱未雨,慮有幽冤,縲禁多時,須議疏決。京司刑獄,宜令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鄭覃,親往疏理。乃分命宰臣,祈雨於太廟太社白帝壇。己丑,遣侍御史崔虞、孫範,各往諸道巡覆蝗蟲,并加宣慰。
開成三年,旱。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鄭覃傳》:開成三年,旱,帝多出宮人,李玨入賀曰:漢制,八月選人;晉武帝平吳,多采擇;仲尼所謂未見好德者。陛下以為無益,放之,盛德也。覃又推贊曰:晉以采擇之失,舉天下為左衽,宜陛下以為殷鑒。帝善其將美。
按《冊府元龜》:三年正月癸未,以旱,下詔放逋租,及寬刑獄。其日大雨。乙亥,京兆尹崔琪奏,畿內去冬少雪,宿麥未滋。今欲差少尹於終南廣惠公廟祈禱,諸縣各委令長於靈跡處精誠祈請。從之。癸未,詔曰:朕自守丕訓,恭臨大寶,兢兢業業,十有三年。何嘗不惠下以愛人,克己以利物。外無畋遊之樂,內絕土木之工。浣衣菲食,宵興夕惕。厚於身者無不去,便於人者無不行。損群方之底貢,驅時風於樸素。將以弘祖宗法制,致夷夏雍熙,勤求理道,日冀平泰。而去秋旱蝗所及,稼穡卒瘁,哀此蒸人,懼罹艱食。是用順時布令,助煦育之深仁。施惠覃恩,法雨露之殊澤。其淄青兗,海鄆曹濮,去秋蝗蟲害物偏甚,其三道有去年上供錢及斛㪷在百姓腹內者,並宜放免。今年夏稅上供錢及斛㪷,亦宜全放。仍以當處,常平義倉斛㪷,速加賑救。京兆府諸州府,應有蝗蟲米穀貴處,亦宜以常平義倉。及側近官中所貯斛㪷,量加賑賜。閉糴禁錢,為時之蠹。方將革弊,尢藉通商。其見錢及斛㪷,所在方鎮州府,輒不得擅有壅遏,任其交易,必使流行。仍委出使郎官御史,及所在度支鹽鐵巡院,切加勾當。兼委車運使,設法般運江淮糙米於,河陰貯積,以備節級賑救應方。鎮州府借使度支鹽鐵戶部錢物斛㪷,經五年已上者,並宜放免。刑獄之重,人命所懸,將絕冤濫,必資慎恤。京城百司及畿內,見禁囚徒,委中書門下,差官疏理,無使滯冤。於戲唯此凶災,是彰菲德,情敢忘於罪己,惠所貴於及人。施令布和,期於蘇息。凡厥臣庶,宜體朕懷。
開成四年,旱。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夏旱,浙東尢甚。
按《舊唐書·天文志》:四年夏大旱,禱祈無應,文宗憂形於色。宰臣進曰:星官言天下時當爾,乞不過勞聖慮。帝改容言曰:朕為人主,無德庇人,比年旱災,星文謫見。若三日內不雨,朕當退歸南內,卿等自選賢明之君以安天下。宰相楊嗣復等嗚咽流涕不已。
按《冊府元龜》:四年六月戊辰,以久旱,分命群官遍祠祈禱。帝自即位,每歲有微旱,即虔誠祈禱。至是久旱,帝於紫宸殿,對宰臣憂形於色。宰臣以星官所奏,天時當爾,乞無過勞聖慮。帝慄然改容,曰:朕為天下主,無德及人,致此災旱。今又謫見於上。若三日不雨,當退歸南內,更選賢明,以主天下。宰臣嗚咽流涕,各請罪乞免相位。是夜,澍雨大洽。
開成五年,武宗即位,旱。
按《唐書·武宗本紀》:五年正月,即位。六月丙寅,以旱避正殿,理囚,河北、河南、淮南、浙東、福建蝗疫州除其徭。八月甲寅,雨。
武宗會昌五年,旱。
按《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五年三月,旱。
會昌六年,旱。
按《唐書·武宗本紀》:六年二月,以旱降死罪以下,免今歲夏稅。 按《五行志》:六年春,不雨;冬,又不雨,至明年二月。
宣宗大中元年,旱。
按《唐書·宣宗本紀》:大中元年二月,以旱避正殿,減膳,理京師囚,罷太常教坊習樂,損百官食,出宮女五百人,放五坊鷹犬,停飛龍馬粟。
大中四年,大旱。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八年,旱。
按《唐書·宣宗本紀》:八年三月,以旱理囚。
大中九年,旱。
按《唐書·宣宗本紀》:九年七月,以旱遣使巡撫淮南,減上供饋運,蠲逋租,發粟賑民。庚申,罷淮南宣歙浙西冬至、元日常貢,以代下戶租稅。
大中十二年,旱。
按《唐書·宣宗本紀》:十二年,自十月不雨,至於二月。
懿宗咸通二年,旱。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通二年秋,淮南、河南不雨,至於明年六月。
咸通九年,旱。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江淮旱。咸通十年,旱。
按《唐書·懿宗本紀》:十年六月戊戌,以蝗旱理囚。 按《五行志》:十年夏,旱。
咸通十一年夏,旱。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咸通十四年,僖宗即位,旱。
按《唐書·僖宗本紀》:十四年七月,即位。十二月,大赦,免水旱州縣租賦。
僖宗乾符元年,旱。
按《唐書·僖宗本紀》:乾符元年四月辛卯,以旱理囚。乾符三年,旱。
按《唐書·僖宗本紀》:三年二月丙午,以旱降死罪以下。五月庚子,以旱理囚,免浙東西一歲稅。是冬,無雪。
廣明元年,大旱。
按《唐書·僖宗本紀》:廣明元年三月辛未,以旱避正殿,減膳。
中和四年,旱。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中和四年,江南大旱,饑,人相食。
昭宗景福二年秋,大旱。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光化三年,旱。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光化三年冬,京師旱,至於明年春。
光化四年,旱。
按《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天復元年,旱。
按《唐書·昭宗本紀》:天復元年二月甲寅,以旱避正殿,減膳。
昭宣帝天祐二年,旱。
按《唐書·昭宣帝本紀》:天祐二年四月乙未,以旱避正殿,減膳。
按《冊府元龜》:哀帝天祐二年三月,詔曰:朕以宿麥未登,時陽久亢,慮闕粢盛之備,軫予宵旰之憂。所宜避正位於宸居,減珍羞於常膳。諒惟眇質,深合罪躬。庶其昭感之祥,以致滂沱之澤。今月八日以後,不坐正殿,及減常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