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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15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十五卷目錄

 地異部彙考一

  禮記〈月令〉

  書緯〈考靈曜〉

  淮南子〈天文訓〉

  汲冢周書〈時訓解〉

  宋史〈天文志〉

  觀象玩占〈地震 地裂 地陷 地鳴 地生異物 地長 營壘占 陵基雜占〉

  管窺集要〈地震 地裂 地生異物 地長 塚墓〉

 地異部彙考二

  上古〈黃帝一則〉

  周〈幽王一則 頃王一則 靈王一則 景王一則 敬王二則〉

  秦〈始皇一則〉

  漢〈惠帝一則 高后一則 文帝二則 景帝一則 武帝建元一則 元光一則 征和一則 後元一則 宣帝本始一則 地節一則 元帝初元一則 永光一則 建昭二則 成帝建始一則 河平一則 綏和一則 附新莽元鳳一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一則 章帝建初一則 和帝永元四則 元興一則 安帝永初六則 元初六則 永寧一則 建光一則 延光四則 順帝永建一則 陽嘉二則 永和五則 漢安一則 建康一則 桓帝建和二則 元嘉二則 永興一則 永壽二則 延熹四則 永康一則 靈帝建寧一則 熹平二則 光和三則 獻帝初平二則 興平一則 建安一則 後主炎興一則〉

庶徵典第一百十五卷

地異部彙考一

《禮記》月令

季秋行冬令,土地分裂。

〈集說〉嚴陵方氏曰:土地分裂,則為嚴凝之氣所坼,故也。

《書緯》考靈曜

地常移動而人不知,譬如人在大舟中,閉牖而坐,舟行不覺也。

《淮南子》天文訓

甲子干,丙子地動。

《汲冢周書》時訓解

立冬又五日,地始凍。地不始凍,咎徵之咎。

小雪又五日,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氣不上騰,地氣不下降,君臣相嫉。

《宋史》天文志

北方南斗六星,填星逆行入之,地動。

《觀象玩占》地震

地者,積陰以靜為體,地動者,陰有餘也。主弱臣強,外戚擅權,后妃專政,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入。陰陽相播,故地震動,民不安。《春秋潛潭巴》曰:地震,下謀上,君憂。劉向曰:地動,臣不畏君。京房曰:地動,教令從臣下出,必有饑荒血流。

地震,以六癸陰極之干,或在巳亥陰陽氣窮之日,皆主兵起殺戮之事。震於陽歲,則熟震。於陰歲,則火災不熟。震於陰極亥日,則兵饑。震於陽極巳日,則有兵而歲熟。君弱臣強,則地震於春夏。臣欲篡叛,則地震於秋冬。皆陽火而陰盛之兆也。

地震驚鳥獸,京房《易妖占》曰:天子失位。一曰米貴,物不收,盜賊起,不出三年。

地震壞城郭,京房曰:天下亡地。

地動蹶窒,天下兵行。

地動有赤水出,司馬戮。

地動搖木震水波,臣專政。

地動於宗廟,朝廷國有亂臣。

地動殺人,賊臣為暴。

地動三年,其國民流。

地動以春,三歲凶。夏動人主憂,五穀不熟。秋動兵起,冬動其邑有土工,一曰大水。

地動有聲,其地大亂。《開元占》曰:地春動有聲,歲不昌。夏動有音,人主喪。四月動有音,五穀不熟,民饑。五月動有音,人主喪,民流亡。六月動有音,老少多死,歲惡動有音,兵起。九月則殃大夫。冬動有音,人愁,主有喪兵。十月地動有音,邑有土工。十一月動有音,其邑火,兵喪人饑亡。十二月動有音,邑兵行動十日以上,天下起兵。

地東西動連十日,其地有兵,民流。地動千里,是謂陰盛陽衰,國有大喪。《易妖》曰:不出三年,民流。地動者民擾也。

軍中地動有大戰,有反軍。《易妖》曰:軍中地動往彼軍,食以攻擊。震於我軍,宜固守。

地動而折,有急,令近臣謀兵革興。

正月動,主兵事。二月動,水災。三月動,人病,旱災。五月動,兵革,起蝗蟲。六月動,疫病流行。七月動,牛羊疫死。八月動,大雪冰凍,冷損麥。九月動,民不安穩。十月動,來年穀貴。十一月動,來年人災。十二月動,來年五月疫。

從乾至巽動,主吳國兵起。從坎至離動,中兵起。從艮至坤動,秦國大亂。從巽至坤動,魏國兵起,小災。從兌至震動,韓國大亂。從震至兌動,趙國人災。從艮至離動,魯國大熱,殺人。從坤至坎動,大水。從離至坤動,趙國人災。從離至坤動,宋國大亂。須審其起止占之。

地裂

《地裂傳》曰:地坼裂者,士庶分離,大臣專恣。地裂有聲,天下不寧,四方兵起,其國易主。京房曰:地裂,陰背陽,臣叛君之象也。又曰:地坼者,臣不相附,國以喪亡。又曰:地裂,父子分離,羌夷叛海。中占曰:主信讒,女子為政,刑殺不當,則地坼。京房曰:陰〈闕二字〉則地坼,此人君不親,上下不原,刑政不修,則骨肉相殘,夷狄背叛。又曰:地坼者,臣下相分,天下分離之象也。春秋潛潭巴曰:地裂,下分威。一曰大水溢,一曰五穀貴。

地劈於邑。京房曰:城毀廢。

地劈於朝,天下有兵,其邑亡。春秋無傷又曰:地劈於朝廷,邑分離,為數鄉。地劈於宮殿,社稷亡。

地劈於丘塚,人民死亡。

地劈於市邑,其分有殃。

地劈見水,兵起國亡,主災。

地劈於社稷及大祠,其下邑有大災殃。一曰天下大兵。

《地鏡》曰:地劈,臣下有分離。若在城門,驕臣從中起。有謀兵在邑,社稷天下有大兵。市里人居不出,三年兵起國憂。大道中盜,王道中絕。有分地而居者。一曰天下不通。

地劈見雜物,皆為兵起。

地秋裂,民流亡,冬裂,其國邑亡。京房曰:易妖占曰:地春劈,無傷。二月三月劈,歲熟。四月五月劈,五穀豐登,人主昌。六月劈,無傷。七月劈,有驚駭,兵起。八月劈,兵大作,民亡。九月劈,殺兵。行人主憂亡。十月劈,兵起,有亡邑。十一月劈,兵起,民大動。十二月劈,將死君亡。軍中地坼,急徙之,不則有大敗。

地劈而鳴,君不任政,臣行令。

地劈有音洶洶,天下動搖,驛傳相從。

地陷

地陷,《五行傳》曰:地陷者,臣下專政,人民分離,君失其地。《天鏡》曰:地有陷,天子亡地。一曰陰吞陽,下相屠。一曰主勢奪。《地鏡占》曰:地無故自陷,天下兵亂,大水。京房《易妖占》曰:地陷,君亡。又曰:地陷,沒人君,為臣下所擒。一曰地陷,人君以重賄,結怨不出,三年有逆臣。地陷成坑,或為池不出,一年兵興。

人家地自陷,其主人亡。

地春陷,大水,魚行人道。夏陷,其分,國有兵,亦為非常之水。秋陷,大兵。冬陷,有大水。一曰地冬春陷,民饑。《京房易妖占》曰:地自陷下,正月,國有大事。三月,大水且至。五月,天下有兵,民離其鄉。六月,大水猝至。七月,天下兵大行。八月,天下動,民多流。九月,天下動,民多流。十月,天下有兵。十一月,有水,兵且行。十二月,大水,民流傷。

軍中地忽自陷,主將憂死,急宜徙之。

地陷生火,其地有兵。

地鳴

地鳴,天下起兵相攻。《春秋潛潭巴》曰:地鳴,天子不利,國政在婦寺,大亂將起。

地中洶洶有聲。京房曰:是謂凶祥,所愛之子死,其地有殃。一曰地中洶洶,其邑亡。

地生異物

地生火,亦曰地燃。京房《易妖占》曰:火出地,其國天火,國君死。一曰地出自燃,其民殘。一曰地燃有亂,民自相攻殺。《天文錄》曰:地燃者,陰行陽政。臣下自恣,終自有害。故地出火自然,終以為災也。

軍中地自生火,軍敗將死。

地生毛,天下亂民起。京房曰:地生毛,百姓勞。《五行傳》曰:金失其性則地生毛。亡國之徵,易姓之象也。地生血,京房《易妖占》曰:功臣戮厥。妖地生血,《天鏡占》曰:地出血,亂兵起,國為墟。《京房占》曰:地生血,急去之,地無故色,赤如火燃,兵大起。《河圖祕徵》曰:地赤如丹,血流汍汍。

地生光。《地鏡》曰:地忽生光,如火照人,其國危亡。《春秋潛潭巴》曰:地生光,女謁行。又曰:小人進,賢人減。京房《易妖占》曰:王者不顧骨肉厥,德衰,則地生光。《開元占》曰:敬暉桓、彥範被逐之時,洛陽城水白馬寺側地光如鏡,行人見鏡影。此小人用事,賢減之驗也。

地無故出水成澤。《地鏡》曰:天下亂,兵大起,且有大水。地無故生泉,其邑有兵,年中米貴。京房《易妖占》曰:天不雨而地自出泉,其國從中亂起。《地鏡》曰:湧泉忽出,臣為害,不過三年,國有大憂喪。

人家中庭,無故湧泉忽出,其家有喪。

地無故生雜色,國亂,兵大起,且有大水,米貴。

地生卵,將軍凶。

地忽生赤黃石及黃色物,將軍吉,戰勝得地。

地忽生石礫,急徙去之。

地生肉,其國滅亡。

地生麪,人將饑。地生錢,有兵來相攻,急去之,勿留。

地忽生磐石,其地可居,吉。

軍地忽生鐵,將軍士卒死。

軍地忽生塵,有大戰。

軍地忽生荊棘,軍破將死。

軍中地生土錢,下有謀。

地長

地自長。《地鏡》曰:地忽自長在大道中,天下不通。地長邑下,其邑治毀。

地長市中,國有利。

地長社稷,王者益地。

地長洲島,失地。

地自長如丘壟,其上生草木,其國失土,亡民。在春秋夏月,則吉。一曰夏長,歲熟。秋長,有亡,君易地。一曰殺六畜,冬長,兵動,人不安。

地長而生樹,天下受福。一曰有生樹,國安。死樹,失地。地土卒踊,下人將起。

軍地暴長,主將戰勝有功,封爵邑。

街若無故道路自踴高起,國有逆臣,若賊不出,三年敵國來侵,民散。

營壘占

軍營中地忽生磐石,其地可久居,吉。軍營既立,地中忽生碎石無數,則將軍失勢。

營內地忽高起,得敵地,吉。

營地忽生黃毛,得地,有喜。

軍營中氣出滿寨,戰大勝。

軍營地上忽生水泉,潤軍,大捷。

營地上無故忽生灰塵,急宜徙之。

營寨地上忽有血跡,大凶。

地上忽生艾,軍中有疾,罷兵。

軍中地赤如血,當徙營。

營中如有震聲,宜罷兵。

軍營中地出〈闕〉,大將軍死。

軍營中忽聞鈴鐘聲,吉。

軍中沸如刀杖攪者,士眾懼戰,軍散,宜行賞之,吉。

陵墓雜占

塚鳴,天下兵起。

塚自動,天下破。

塚樹自死,天下易主,庶人亡家。

管窺輯要地震

地德至靜,欲其長安,不欲動搖。若主弱臣強,后妃尃政,臣下擅權,則土為之不寧而變怪生焉。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入。陰陽相激,地必震動。故曰地動陰有餘。又曰地震主女盛,臣制命,人不安,兵且起。京房《易傳》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其震於水則波,於木則搖,於屋則瓦落。地動而驚牛馬者,邑有叛臣,動於宗廟宮庭者,人君失位,國無忠臣。又曰:地動辟不,辟臣下謀逆,兵革數動,歲饑。又曰:無德專祿,茲謂不順厥。震動丘陵湧水出。

地震動四墟,災國害政。

地震雞雉群分,國改號,天下不寧。

地動搖驚禽獸,不出二年,米貴,物不收,兵盜並興。地動三年,萬姓不安。

天鳴地動,天子失政,大臣有陰謀。

地震,攻戰大勝。不出三日,賊來自應,謀反者不利。一曰凡軍地忽震動搖,震往他軍,利以攻擊入。我軍,利以固守後勝。

地裂

地裂,陰背陽也。父子分離,民人叛去之兆。一曰臣不從君,天下將裂。一曰地裂,大臣專恣不任事,女子為政刑罰妄施。賢者退,不肖者進。厥妖地裂,凡地裂,世主災,不出年內。

大道中忽折裂,不出一年,有大風雨。地裂千里已上,或山阜破成蹊谷為大水。

軍地忽折裂,敗之兆,急移之。

地生異物

地生毛,金失其性,兵起。一曰地生白毛,兵起,國不失。生赤黑毛,血流千里,國削。黃毛,兵起。青毛,兵起,疫。一曰地生白毛,人勞苦。

地生錢花,兵在外,不戰而回。

軍地忽生石礫,當有禍生,急移之,吉。

軍地忽生土錢,士亡將死之兆,急去之。

軍地忽生五穀,將得天道,仁勇所感。

軍地忽生蠅蟲及荊棘,軍破將死。

地或生泉,有戰必敗。守城城陷,國弱將危。

地或汗出赤者,凶。

地生光如火照,國危亡,小人進,賢人滅。火發於夜,妖怪並興,庶民離亡。

地長

宮中地長,婦人進,賢人滅。

水中嶼長,其分益土。一曰失土。

土踴,下人將起。

地自忽長,有道塞,不通。大人將起。

地長市中,國有分裂。

地卒長生樹木,臣下弛。

地忽有佛神見像湧出者,天下易主,人民流亡,五穀不生,蟲蝗為害。

塚墓

塚墓自作音聲,天下大兵起。

塚墓自陷,民流亡。

塚樹自死,民多疾。

塚墓中鬼哭及夜行呼喚,不出一年,民棄其居而散。

地異部彙考二

上古

黃帝一百年,地裂。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黃帝一百年,地裂,帝陟。〈注〉帝王之崩皆曰陟,書稱新陟,王謂新崩也。帝以土德王,應地裂而陟,葬群臣,有左徹者感思帝德,取衣冠几杖而廟饗之,諸侯大夫歲時朝焉。

幽王二年,三川震。

按《史記·周本紀》:幽王二年,西州三川皆震。

〈注〉徐廣曰:涇渭,洛也。駰案韋昭曰:西州鎬京地震動,故三川亦動。

按《漢書·五行志》、《史記》:周幽王二年,周三川皆震。劉向以為金木水火沴土者。伯陽甫曰:周將亡矣。天地之氣不過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升,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填陰也。陽失而在陰,原必塞;原塞,國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無所演,而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昔伊雒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如二代之季,其原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是歲三川竭,岐山崩。劉向以為,陽失在陰者,謂火氣來煎枯水,故川竭也。山川連體,下竭上崩,事埶然也。時幽王暴虐,妄誅伐,不聽諫,迷於褒姒,廢其正后,廢后之父申侯與犬戎共攻殺幽王。一曰,其在天文,水為辰星,辰星為蠻夷。月蝕辰星,國以女亡。幽王之敗,女亂其內,夷攻其外。《京房易傳》曰:君臣相背,厥異名水絕。

頃王元年,魯地震。

按《春秋》:魯文公九年秋九月癸酉,地震。按《公羊傳》:地震何,動地也。何以書記異也。按《穀梁傳》:震動也地,不震者也震。故謹而日之也。

按《漢書·五行志》:文公九年九月癸酉,地震。劉向以為,先是時,齊桓、晉文、魯釐二伯賢君新沒,楚穆王殺父,諸侯皆不肖,權傾於下,天戒若曰,臣下強盛者將動為害。後宋、魯、晉、莒、鄭、陳、齊皆殺君。諸震,略皆從董仲舒說也。京房《易傳》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其震,於水則波,於木則搖,於屋則瓦落。大經在辟而易臣,茲謂陰動,厥震搖政宮。大經搖政,茲謂不陰,厥震搖山,山出涌水。嗣子無德專祿,茲謂不順,厥震動丘陵,涌水出。

靈王十五年,魯地震。

按《春秋》:魯襄公十六年夏五月甲子,地震。

〈大全〉茅堂胡氏曰:漢安帝時,京師地震。其日戊辰,楊震以為三者皆土,位在中宮。此近臣恃權踰法之象也。是秋,齊侯伐北鄙,圍成。明年又圍桃高厚。又圍防魯之北鄙,連歲受兵,震恐甚矣,地動之變,殆為是發。

按《漢書·五行志》:襄公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劉向以為先是雞澤之會,諸侯盟,大夫又盟。是歲三月,諸侯為湨梁之會,而大夫獨相與盟,五月地震矣。其後崔氏專齊,欒盈亂晉,良霄傾鄭,閽殺吳子,燕逐其君,楚滅陳、蔡。

景王二十二年,魯地震。

按《春秋》:魯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

〈大全〉汪氏曰:經書地震者,五昭公之世再見。此年及

二十三年是也。夫地道安靜,以震動為反常之異。臣道恭慎,以悖逆為犯上之惡。是時季孫強僭已甚,天之示變,欲人君之有所警而以德銷之也,昭公漫不知省,遄及於難悲夫。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劉向以為是時季氏將有逐君之變。其後宋二臣、曹會皆以地叛,蔡、莒逐其君,吳敗中國殺二君。

敬王元年,地震。

按《春秋》:魯昭公二十三年秋八月乙未,地震。

按《左傳》:八月,丁酉,南宮極震。萇弘謂劉文公曰:君其勉之,先君之力可濟也。周之亡也。其三川震。今西王之大臣亦震,天棄之矣,東王必大克。

〈大全〉杜氏曰:經書地震魯地也。南宮極為屋所壓而死,周地亦震也。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二十三年八月乙未,地震。劉向以為是時周景王崩,劉、單立王子猛,尹氏立子朝。其後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吳殺其君僚,宋五大夫、晉二大夫皆以地叛。

二十八年,魯地震。

按《春秋》:魯哀公三年夏四月甲午,地震。

按《漢書·五行志》:哀公三年四月甲午,地震。劉向以為是時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尼,盜殺蔡侯,齊陳乞弒君。

始皇帝十五年,地動。

按《史記·秦始皇本紀》云云。

惠帝二年,地震。

按《漢書·惠帝本紀》:二年,隴西地震 按《五行志》:惠帝二年正月,地震隴西,厭四百餘家。

高后二年,地震。

按《漢書·高后本紀》:二年春正月地震,羌道武都山崩。

按《五行志》:高后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殺七百六十

人,地震至八月迺止。

文帝元年,地震。

按《漢書·文帝本紀》:元年夏四月,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出。按《五行志》:文帝元年四月,齊楚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發水,潰出,劉向以為近水沴土也。天戒若曰,勿盛齊楚之君,今失制度,將為亂。後十六年,帝庶兄齊悼惠王之孫文王則薨,無子,帝分其地,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為王。賈誼、晁錯諫,以為違古制,恐為亂。至景帝三年,齊楚七國起兵百餘萬,漢皆破之。春秋四國同日災,漢七國同日眾山潰,咸被其害,不畏天威之明效也。

五年春二月,地震。

按《漢書·文帝本紀》云云。

景帝後元年五月,地震。

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武帝建元四年,地動。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建元三年四月,有星孛於天紀。占曰:天紀為地震。四年十月而地動。

元光四年,地震。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光四年五月,地震。赦天下。

征和二年,地震。

按《漢書·武帝本紀》:征和二年八月癸亥,地震。

後元元年,地震。

按《漢書·武帝本紀》:後元元年秋七月,地震,往往涌泉出。

宣帝本始四年,地震。

按《漢書·宣帝本紀》:本始四年夏四月壬寅,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詔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業,奉宗廟,托於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壞祖宗廟,朕甚懼焉。丞相、御史其與列侯、中二千石博問經學之士,有以應變,輔政之不逮,毋有所諱。令三輔、太常、內郡國舉賢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條奏。被地震壞敗甚者,勿收租賦。大赦天下。上以宗廟墮,素服,避正殿五日。按《五行志》:本始四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東四十九郡,北海琅邪壞祖宗廟城郭,殺六千餘人。

地節三年,地震。

按《漢書·宣帝本紀》:地節三年冬十月,詔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懼焉。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遠,是以邊境屯戍未息。今復飭兵重屯,久勞百姓,非所以綏天下也。其罷車騎將軍、右將軍屯兵。又詔:池籞未御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宮館,勿復修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筭事。

元帝初元二年,地震。

按《漢書·元帝本紀》:初元二年春二月,隴西地震。三月,詔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寧,考終厥命。今朕恭承天地,託於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並臻,連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於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613-18px-GJfont.pdf.jpg' />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壓殺人眾。山崩地裂,水泉涌出。天惟降災,震驚朕師。治有大虧,咎至於斯。夙夜兢兢,不通大變,深惟鬱悼,未知其序。間者歲數不登,元元困乏,不勝饑寒,以陷刑辟,朕甚閔之。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租賦。赦天下。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條奏,毋有所諱。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諫之士,朕將親覽焉。按《翼奉傳》:奉為中郎明年二月戊午,地震。其夏,齊地人相食。七月己酉,地復震。詔舉直言極諫之士。奉奏封事曰:臣聞之於師曰,天地設位,懸日月,布星辰,分陰陽,定四時,列五行,以視聖人,名之曰道。聖人見道,然後知王治之象,故畫州土,建君臣,立律歷,陳成敗,以視賢者,名之曰經。賢者見經,然後知人道之務,則《詩》、《書》、《易》、《春秋》、《禮》、《樂》是也。《易》有陰陽,《詩》有五序,《春秋》有災異,皆列終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至秦乃不說,傷之以法,是以大道不通,至於滅亡。今陛下明聖,深懷要道,燭臨萬方,布德流惠,靡有闕遺。罷省不急之用,振救困貧,賦醫藥,賜官錢,恩澤甚厚。又舉直言,求過失,盛德純備,天下幸甚。臣奉竊學齊詩,聞五際之要十月之交篇,知日蝕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猶巢居知風,穴處知雨,亦不足多,適所習耳。臣聞人氣內逆,則感動天地;天變見於星氣日蝕,地變見於奇物震動。所以然者,陽用其精,陰用其形,猶人之有五臧六體,五臧象天,六體象地。故臧病則氣色發於面,體病則欠申動於貌。今年太陰建於甲戌,律以庚寅初用事,歷以甲午從春。歷中甲庚,律得參陽,性中仁義,情得公正貞廉,百年之精歲也。正以精歲,本以王位,日臨終時接律而地大震,其後連月久陰,雖有大令,猶不能復,陰氣盛矣。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親親,必有異姓以明賢賢,此聖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親而易進,異姓疏而難通,故同姓一,異姓五,迺為平均。今左右亡同姓,獨以舅后之家為親,異姓之臣又疏。二后之黨滿朝,非特處位,勢尤奢僭過度,呂、霍、上官足以卜之,甚非愛人之道,又非後嗣之長策也。陰氣之盛,不亦宜乎。臣又聞未央、建章、甘泉宮才人各以百數,皆不得天性。若杜陵園,其已御見者,臣子不敢有言,雖然,太皇太后之事也。及諸侯王園,與其後宮,宜為設員,出其過制者,此損陰氣應天救邪之道也。今異至不應,災將隨之。其法大水,極陰生陽,反為大旱,甚則有火災,春秋宋伯姬是矣。唯陛下財察。明年夏四月乙未,孝武園白鶴館災。

永光三年,地震。

按《漢書·元帝本紀》:永光三年冬十一月,地震。詔曰:乃者己丑地動,中冬雨水,大霧,盜賊並起。吏何不以時禁。各悉意對。按《劉向傳》:元帝初即位,太傅蕭望之為前將軍,少傅周堪為諸吏光祿大夫,皆領尚書事,甚見尊任。更生年少於望之、堪,然二人重之,薦更生宗室忠直,明經有行,擢為散騎宗正給事中,與侍中金敞拾遺於左右。四人同心輔政,患苦外戚許、史在位放縱,而中書宦官弘恭、石顯弄權。望之、堪、更生議,欲白罷退之。未白而語泄,遂為許、史及恭、顯所譖愬,堪、更生下獄,及望之皆免官。語在望之傳。其春地震,夏,客星見昴、卷舌間。上感悟,下詔賜望之爵關內侯,奉朝請。秋,徵堪、向,欲以為諫大夫,恭、顯白皆為中郎。冬,地復震。時恭、顯、許、史子弟侍中諸曹,皆側目於望之等,更生懼焉,乃使其外親上變事,言:竊聞故前將軍蕭望之等,皆中正無私,欲致大治,忤於貴戚尚書。今道路人聞望之等復進,以為且復見毀讒,必曰嘗有過之臣不宜復用,是大不然。臣聞春秋地震,為在位執政太盛也,不為三獨夫動,亦已明矣。且往者高皇帝時,季布有罪,至於夷滅,後赦以為將軍,高后、孝文之間卒為名臣。孝武帝時兒寬有重罪繫,按道侯韓說諫曰:前吾丘壽王死,陛下至今恨之;今殺寬,後將復大恨矣。上感其言,遂貰寬,復用之,位至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未有及寬者也。董仲舒坐私為災異書,主父偃取奏之,下吏,罪至不道,幸蒙不誅,復為大中大夫,膠西相,以老病免歸。漢有所欲興,常有詔問。仲舒為世儒宗,定議有益天下。孝宣皇帝時,夏侯勝坐誹謗繫獄,三年免為庶人。宣帝復用勝,至長信少府,太子太傅,名敢直言,天下美之。若乃群臣,多此比類,難一二記。有過之臣,無負國家,有益天下,此四臣者,足以觀矣。前弘恭奏望之等獄決,三月,地大震。恭移病出,後復視事,天陰雨雪。由是言之,地動殆為恭等。臣愚以為宜退恭、顯以彰蔽善之罰,進望之等以通賢者之路。如此,太平之門開,災異之原塞矣。書奏,恭、顯疑其更生所為,白請考奸詐。辭果服,遂逮更生繫獄,下太傅韋元成、諫大夫貢禹,與廷尉雜考。刻更生前為九卿,坐與望之、堪謀排車騎將軍高、許、史氏侍中者,毀離親戚,欲退去之,而獨專權。為臣不忠,幸不伏誅,復蒙恩徵用,不悔前過,而教令人言變事,誣罔不道。更生坐免為庶人。而望之亦坐使子上書自冤前事,恭、顯白令詣獄置對。望之自殺。天子甚悼恨之,乃擢周堪為光祿勳,堪弟子張猛光祿大夫給事中,大見信任。恭、顯憚之,數譖毀焉。

建昭二年,地震。

按《漢書·元帝本紀》:建昭二年冬十一月,齊楚地震。建昭四年,岸崩。

按《漢書·元帝本紀》:四年六月甲申,藍田地沙石雍霸水,安陵岸崩雍涇水,逆流。

成帝建始三年,地震。

按《漢書·成帝本紀》:建始三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蝕之。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曰:蓋聞天生眾民,不能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君道得,則草木昆蟲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謫見天地,災異屢發,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公卿其各思朕過失,明白陳之。女無面從,退有後言。丞相、御史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及內郡國,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詣公車,朕將覽焉。

河平三,年地震。

按《漢書·成帝本紀》:河平三年春二月丙戌,犍為地震,山崩雍〈雍音壅〉江水,水逆流。按《五行志》: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戌,犍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廱江水,江水逆流壞城,殺十二人,地震積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動。

綏和二年三月,哀帝即位,地震。

按《漢書·哀帝本紀》:綏和二年三月即位,詔曰:朕承宗廟之重,戰戰競競,懼失天心。間者比比地動。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懼焉。按《五行志》:二年九月丙辰,地震,自京師至北邊郡國三十餘壞城郭,凡殺四百一十五人。

新莽元鳳三年,地震。

按《漢書·王莽傳》:元鳳三年二月乙酉,地震,大雨雪,關東尢甚,深者一丈,竹柏或枯。大司空王邑上書言:視事八年,功業不效,司空之職尢獨廢頓,至乃有地震之變。願乞骸骨。莽曰:夫地有動有震,震者有害,動者不害。《春秋》記地震,《易》繫坤動,動靜辟脅,萬物生焉。災異之變,各有云為。天地動威,以戒予躬,公何辜焉,而乞骸骨,非所以助予者。也使諸吏散騎司祿大衛修寧男遵諭予意焉。

後漢

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建武二十二年秋九月戊辰,地震裂。制詔曰:日者地震,南陽尤甚。夫地者,任物至重,靜而不動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順無德,災殃將及吏人,朕甚懼焉。其令南陽勿輸今年田租芻槁。遣謁者案行,其死罪繫囚在戊辰以前,減死罪一等;徒皆弛解鉗,衣絲絮。賜郡中居人壓死者棺錢,人三千。其口賦逋稅而廬宅尢破壞者,勿收責。吏人死亡,或在壞垣毀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其以見錢穀取備,為尋求之。按《五行志》:建武二十二年九月,郡國四十二地震,南陽尢甚,地裂壓殺人。其後武谿蠻夷反,為寇害至南郡,發荊州諸郡兵,遣武威將軍劉尚擊之,為夷所圍,後發兵赴之,尚遂為所沒。

章帝建初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元年春三月甲寅,山陽、東平地震。己巳,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慄慄,不敢荒寧。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耗亂,刑罰不中,可不憂歟。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以賢才,問以得人。明政無大小,以得人為本。夫鄉舉里選,必累功勞。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偽,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繫閥閱。敷奏以言,則文章可採;明試以功,則政有異迹。文質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按《志》:甲寅作甲申〉。按《東平王蒼傳》:建初元年,地震,蒼上便宜,其事留中。帝報書曰:丙寅所上便宜三事,朕親自覽讀,反覆數周,心開目明,曠然發矇。間吏人奏事,亦有此言,但明智淺短,或謂倘是,復慮為非。何者。災異之降,緣政而見。今改元之後,年饑人流,此朕之不德咸應所致。又冬春旱甚,所被尤廣,雖內用克責,而不知所定。得王深策,快然意解。《詩》不云乎:未見君子,憂心忡忡;既見君子,我心則降。思惟嘉謀,以次奉行,冀蒙福應。彰報至德,特賜王錢五百萬。

和帝永元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永元四年夏六月丙辰,郡國十三地震。按《五行志》: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國十三地震。《春秋漢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則地動。坼畔震起,山崩淪。是時,竇太后攝政,兄竇憲專權,將以是受禍也。後五日詔,收憲印綬兄,弟就國,逼迫,皆自殺。永元五年二月戊午,隴西地震。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戊午,隴西地震。儒說民安土者也,將大動行大震。九月匈奴單于於除難鞬叛,遣使發邊郡兵討之。

永元七年七月,地裂。九月,地震。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七年七月乙巳,易陽地裂。九月癸卯,京師地震。按《五行志》:七年七月,趙國易陽地裂,京房《易傳》曰:地裂者臣下分離,不肯相從也。是時南單于眾乖離,漢軍追討。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說奄官無陽,施尢婦人也。是時,和帝與中常侍鄭眾謀奪竇氏權。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倫二人,始並用權。

永元九年,地震。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九年三月庚辰,隴西地震。按《五行志》:九年三月隴西地震,閏月塞外羌犯塞,殺略吏民。使征西將軍劉尚擊之。

元興元年五月癸酉,雍地裂。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元興元年五月癸酉,右扶風雍地裂,是後西羌大寇涼州。

安帝永初元年,地陷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初元年六月丁巳,河東楊地陷,郡國是歲十八地震。按《五行志》:永初元年六月,河東楊地陷,東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又按志永初元年,郡國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動。是時鄧太后攝政專事,訖建光中太后崩,安帝乃得制政。於是陰類並勝,西羌亂夏連十餘年。永初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二年郡國十二地震

永初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永初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四年三月癸巳,郡國九地震〈九志作西〉。九月甲申,益州郡地震。

永初五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五年春正月丙戌,郡國十二地震〈十二志作十〉。

永初七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七年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震。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

震。

元初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元初元年正月己卯,日南地坼。六月丁巳,河東地陷。是歲,郡國十五地震。按《五行志》:元年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長百八十二里。其後三年,蒼梧、鬱林、合浦盜賊群起,劫略吏民。

元初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二年六月丙戌,洛陽新城地震裂,十一月庚申,郡國十地震。

元初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三年二月郡國十地震,十一月癸卯,郡國九地震。

元初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四年,郡國十三地震。

元初五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五年,郡國十四地震。

元初六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六年春二月乙巳,京師及郡國四十二地震。或坼裂水泉湧出。十二月,郡國八地震。

永寧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寧元年,郡國二十三地震。

建光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建光元年冬十一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坼裂。詔三公已下各上封事,陳得失。遣光祿大夫案行賜,死者錢人二千,除今年田租。其被災甚者,勿收口賦。按《五行志》:建光元年九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壞城郭、室屋壓殺人。是時安帝不能明察,信宮人及阿母聖等讒云,破壞鄧太后家。於是專聽信聖,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豐等,皆得擅權。

延光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延光元年秋七月癸卯,京師及郡國十三地震。九月甲戌,郡國二十七地震。

延光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二年,京師及郡國三地震。延光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三年,京師及諸郡國二十三地震。按《五行志》:是時,以讒免太尉楊震,廢太子。

延光四年九月,順帝即位。十月,地震。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丁巳,京都郡國十六地震。時安帝既崩,閻太后攝政,兄弟閻顯等並用,事遂斥安帝子,更徵諸國王子,未至中黃門,遂誅顯兄弟。

順帝永建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建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按《五行志》: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漢陽地震。漢陽屋壞殺人,地坼涌水出。是時,順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張昉等用權。

陽嘉二年,京師地震。詔求直言。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二年夏四月己亥,京師地震。五月庚子,詔曰:朕以不德,統奉鴻業,無以奉順乾坤,協序陰陽,災眚屢見,咎徵仍臻。地動之異,發自京師,矜矜祗畏,不知所裁。群公卿士將何以匡輔不逮,奉答戒異。異不空設,必有所應,其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諱。六月丁丑,洛陽地陷。按《五行志》:陽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時,爵號宋娥為山陽君。六月丁丑,雒陽宣德亭地坼,長八十五丈。近郊地時,李固對策以為陰類專恣,將有分離之象。所以附郊城者是上帝示象,以誡陛下也是。時宋娥及中常侍各用權分爭,後中常侍張逵蘧政與大將軍梁商爭權,為商作飛語,欲陷之。按《李固傳》:固司徒郃之子也。郡舉孝廉,辟司空掾,皆不就。陽嘉二年,有地動、山崩、火災之異,公卿舉固對策,詔又特問當世之敝,為政所宜。固對曰:臣聞王者父天母地,寶有山川。王道得則陰陽和穆,政化乖則崩震為災。斯皆關之天心,效於成事者也。夫化以職成,官由能理。古之進者,有德有命;今之進者,唯財與力。伏聞詔書務求寬博,疾惡嚴暴。而今長吏多殺伐致聲名者,必加遷賞;其存寬和無黨援者,輒見斥逐。是以淳厚之風不宣,彫薄之俗未革。雖繁刑重禁,何能有益。前孝安皇帝變亂舊典,封爵阿母,因造妖孽,使樊豐之徒乘權放恣,侵奪主威,改亂嫡嗣,至令聖躬狼狽,親遇其艱。既拔自困殆,龍興即位,天下喁喁,屬望風政。積敝之後,易致中興,誠當沛然思惟善道;而論者猶云,方今之事,復同於前。臣伏從山草,痛心傷臆。實以漢興已來,三百餘年,賢聖相繼,十有八主。豈無阿乳之恩。豈忘爵賞之寵。然上畏天威,俯案經典,知義不可,故不封也。今宋阿母雖有大功勤謹之德,但加賞賜,足以酬其勞苦;至於裂土開國,實乖舊典。聞阿母體性謙虛,必有遜讓,陛下宜許其辭國之高,使成萬安之福。夫妃后之家所以少完全者,豈天性當然。但以爵祿尊顯,專總權柄,天道惡盈,不知自損,故至顛仆。先帝寵遇閻氏,位號太疾,故其受禍,曾不旋時。老子曰:其進銳,其退速也。今梁氏戚為椒房,禮所不臣,尊以高爵,尚可然也。而子弟群從,榮顯兼加,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諸侍中還居黃門之官,使權去外戚,政歸國家,豈不休乎。又詔書所以禁侍中尚書中臣子弟不得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威權,容請託故也。而中常侍在日月之側,聲勢振天下,子弟祿仕,曾無限極。雖外託謙默,不干州郡,而諂偽之徒,望風進舉。今可為設常禁,同之中臣。昔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不許,賜錢千萬。所以輕厚賜,重薄位者,為官人失才,害及百姓也。竊聞長水司馬武宣、開陽城門候羊迪等,無他功德,初拜便真。此雖小失,而漸壞舊章。先聖法度,所宜堅守,政教一跌,百年不復。詩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癉。刺周王變祖法度,故使下民將盡病也。今陛下之有尚書,猶天之有北斗也。斗為天喉舌,尚書亦為陛下喉舌。斗斟酌元氣,運乎四時。尚書出納王命,賦政四海,權尊勢重,責之所歸。若不平心,災眚必至。誠宜審擇其人,以毗聖政。今與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則公卿尚書,內則常侍黃門,譬猶一門之內,一家之事,安則共其福慶,危則通其禍敗。刺史、二千石,外統職事,內受法則。夫表曲者景必邪,源清者流必潔,猶叩樹本,百枝皆動也。周頌曰:薄言振之,莫不震疊。此言動之於內,而應於外者也。由此言之,本朝號令,豈可蹉跌。間隙一開,則邪人動心;利競暫啟,則仁義道塞。刑罰不能復禁,化導以之寖壞。此天下之紀綱,當今之急務。陛下宜開石室,陳圖書,招會群儒,引問得失,指摘變象,以求天意。其言有中理,即時施行,顯拔其人,以表能者。則聖聽日有所聞,忠臣盡其所知。又宜罷退宦官,去其權重,裁置常侍二人,方直有德者,省事左右;小黃門五人,才智閑雅者,給事殿中。如此,則論者厭塞,升平可致也。臣所以敢陳愚瞽,冒昧自聞者,倘或皇天欲令微臣覺悟陛下。陛下宜熟察臣言,憐赦臣死。順帝覽其對,多所納用,即時出阿母還舍,諸常侍悉叩頭謝罪,朝廷肅然。以固為議郎。而阿母宦者疾固言直,因詐飛章以陷其罪,事從中下。大司農黃向等請之於大將軍梁商,又僕射黃瓊救明固事,久乃得拜議郎。按郎顗傳顗少傳父宗業,兼明經典,隱居海畔,延致學徒常數百人。晝研精義,夜占象度,勤心銳思,朝夕無倦。州郡辟召,舉有道、方正,不就。順帝時,災異屢見,陽嘉二年正月,公車徵,顗乃詣闕拜章曰:臣聞天垂妖象,地見災符,所以譴告人主,責躬修德,使正機平衡,流化興政也。土者地祇,陰性澄靜,宜以施化之時,敬而弗擾,竊見正月以來,陰闇連日。《易內傳》曰:久陰不雨,亂氣也,蒙之比也。蒙者,君臣上下相冒亂也。又曰:賢德不用,厥異常陰。夫賢者化之本,雲者雨之具也。得賢而不用,猶久陰而不雨也。又頃前數日,寒過其節,冰既解釋,還復凝合。夫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此言日月相推,寒暑相避,以成物也。今立春之後,火卦用事,當溫而寒,違反時節,由功賞不至,而刑罰必加也。宜須立秋,順氣行罰。臣伏案飛候,參察眾政,以為立夏之後,當有震裂湧水之害。書奏,特詔拜郎中,辭病不就,即去歸家。至四月京師地震,遂陷。皆如顗言。後復公車徵,不行。

陽嘉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四年十二月甲寅,京師地震。

永和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和元年春正月,乙卯,詔曰:朕秉政不明,災眚屢臻。典籍所忌,震食為重。今日變方遠,地搖京師,咎徵不虛,必有所應。群公百僚其各上封事,指陳得失,靡有所諱。

永和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二年夏四月丙申,京師地震,十一月丁卯,京師地震。按《五行志》:二年四月庚申,京都地震。是時宋娥構姦誣罔。五月,事覺收印綬歸田里。十一月丁卯,京師地震。是時太尉王龔以中常侍張昉等專弄國權,欲奏誅之。時龔宗親有以楊震行事,諫之止云。

永和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三年春二月乙亥,京師及金城、隴西地震,二郡山岸崩,地陷。夏四月戊戌,遣光祿大夫案行金城、隴西,賜壓死者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皆被害,為收斂之。除今年田租,尢甚者勿收口賦。己酉,京師地震。按《五行志》:二月乙亥,京師金城隴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壞壓殺人。閏月己酉,京都地震。十月西羌二千餘騎入金城塞,為涼州害。永和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四年三月乙亥,京師地震。永和五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五年春二月戊申,京師地震。

漢安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漢安二年,涼州地百八十震。

建康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建康元年春正月辛丑,詔曰:隴西、漢陽、張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已來,地百八十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市,殺害民庶。賦役重數,內外怨曠,惟咎歎息。其遣光祿大夫案行,宣暢恩澤,惠此下民,勿為煩擾。按《五行志》:建康元年正月,涼州都郡六地震。從去年九月以來至四月,凡百八十日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傷害人物。三月護羌校尉趙沖為叛胡所殺。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時順帝崩,梁太后攝政,欲為順帝作陵。制度奢廣,多壞吏民冢。尚書欒巴諫爭,太后怒。癸卯詔書收巴下獄,欲殺之。丙午地震,於是太后乃出巴,免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元年夏四月庚寅,京師地震。詔大將軍、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將、大夫、御史、謁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議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陳得失。又詔大將軍、公、卿、郡、國舉至孝篤行之士各一人。是月,郡國六地震。地裂,水涌井溢。九月丁卯,京師地震。按《五行志》: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九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時梁太后攝政,兄冀持權。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冀猶秉政,專事至延熹二年,乃誅滅。又按志是年四月,郡國六地裂,水涌出,井溢,壞寺屋殺人。時梁太后攝政,兄冀枉殺李固、杜喬。

建和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

元嘉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師地震。

元嘉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二年正月丙辰,京師地震。冬十月乙亥,京師地震。

永興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興二年二月癸卯,地震,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詔曰:比者星辰繆越,坤靈震動,災異之降,必不空發。敕己修政,庶望有補。其輿服制度有踰侈長飾者,皆宜損省。郡縣務存儉約,申明舊令,如永平故事。

永壽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壽二年十二月,京師地震。永壽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三年秋七月,河東地裂。按《五行志》:三年七月,河東地裂。時梁皇后兄冀秉政,桓帝欲自由,內患之。

延熹元年,地裂。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延熹元年秋七月己巳,雲陽地裂。按《五行志》:延熹元年七月己巳,左馮翊雲陽地裂。是時上寵恣中常侍單超等。

延熹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延熹四年六月,京兆扶風及涼州地震。

延熹五年,京都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五年五月乙亥,京師地震。詔公卿各上封事。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是時,桓帝與中常侍單超等,謀誅除梁冀,聽之並使用事專權。又鄧皇后本小人性行,無恆,苟有顏色,立以為后,後卒坐執左道廢,以憂死。

延熹八年六月,地裂。九月,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八年五月丙辰,緱氏地裂。按五行志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永康元年五月,地裂。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康元年五月丙申,京師及上黨地裂。按《五行志》:永康元年五月丙午,雒陽、高平、永、壽亭、上黨、泫氏地各裂。是時朝臣患中常侍王甫等專恣,冬桓帝崩,明氏竇氏等欲誅常侍黃門不果,更為所誅。

靈帝建寧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建寧四年春二月癸卯,地震。五月,河東地裂。按《五行志》:建寧四年二月癸卯,地震。是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皆專權。五月,河東地裂,十二處裂,合長十里,百七十步,廣者三十餘步,深不見底。

熹平二年六月,北海地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熹平六年冬十月辛丑,京師地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光和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光和元年夏四月丙辰,地震。按《五行志》: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四月丙辰地震。靈帝時宦者專恣。

光和二年三月,京兆地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光和三年,酒泉地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三年六月,地震,涌水出。按《五行志》: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餘動,涌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頓,縣易處更築城郭。

獻帝初平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初平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四年冬十月辛丑,京師地震。十二月辛丑,地震。

興平元年,地震。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興平元年夏六月丁丑,地震。戊寅又震。

建安十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建安十四年冬十月,荊州地震。

後主炎興元年,蜀地震。

按《蜀志·後主傳》不載 按《晉書·五行志》:蜀劉禪炎興元年,蜀地震。是時宦人黃皓專權,按司馬彪說,閹官無陽,施猶婦人也。皓見任之,應與漢和帝時同事也。是冬,蜀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