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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6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六十八卷目錄

 雞異部彙考一

  春秋緯〈運斗樞〉

  漢書〈五行志〉

  魏書〈靈徵志〉

  管窺輯要〈雞占〉

  田家雜占〈論禽〉

 雞異部彙考二

  周〈景王一則〉

  漢〈宣帝黃龍一則 元帝初元一則 永光一則〉

  後漢〈靈帝光和一則〉

  魏〈明帝景初一則〉

  晉〈惠帝元康一則 太安一則 元帝太興一則 孝武帝太元一則 安帝隆安二則 元興一則 義熙一則〉

  宋〈文帝元嘉一則 明帝泰始一則〉

  北魏〈高祖太和一則 世宗正始一則 延昌一則 肅宗正光一則〉

  隋〈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中宗嗣聖二則 景龍一則 宣宗大中一則 懿宗咸通一則〉

  宋〈真宗咸平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孝宗乾道一則 寧宗慶元一則 度宗咸淳一則〉

  元〈順帝至正四則〉

  明〈孝宗弘治四則 武宗正德三則 世宗嘉靖八則 神宗萬曆三則 愍帝崇禎一則〉

 雞異部藝文

  玉雞賦           宋文彥博

 雞異部紀事

 雞異部雜錄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八卷

雞異部彙考一

《春秋緯》《運斗樞》

玉衡星散,為雞。遠雅頌,著倡優,則雄雞五足。

《漢書》《五行志》

《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恒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

於易,巽為雞,雞有冠距文武之貌。不為威儀,貌氣毀,故有雞禍。

劉歆視傳曰:有羽蟲之孽,雞禍。說以為干天文南方喙為鳥星,故為羽蟲;禍亦從羽,故為雞;雞于《易》,自在巽。說非是。

《魏書》《靈徵志》

《鴻範論》曰:京房《傳》曰:雞小畜,猶小臣也。角者,兵之象,在上,君之威也。此小臣執事者將秉君之威以生亂,不治之害。

《管窺輯要》《雞占》

雞入井中,有牢獄事。

雞與野鳥𩰚,國亂;與野鳥交,海外臣有橫謀,兵欲起。雞無故自犯,主虛耗。

雞無故自翔,去人家,有蠱。

雞不肯入窠,樹上栖,凶。

雞無故飛來,不去,家有暴死。

雞不卵,生而雜異形,皆為兵及水憂。

雞日午不下窠,及雌作雄聲,仍生冠距,皆主女亂政。雞卵化為蜂蠅,主虛邑。

雞生子而化為鼠,邑有火災。

雞與野鳥𩰚,入人家,其君不復,居主亡。雞聚鳴,軍兵起動。

黃昏有雞頻鳴,邊庭有賊動。

昏夜有雞鳴,軍有遠戰,天子憂。

雞夜鳴,有急令,戎馬興;昏鳴,人民有事。一曰:女主任政,其國亂。人定時鳴,有兵戰;夜半鳴,流血滂滂。京房曰:有軍,軍罷,若有驚亡,將軍妻死。

雞不以時鳴,其國當之。

雞鳴必飛,或走,天子失勢。

雞鳴不鼓翅,國有大咎。一曰:肘腋臣為變。

雞據栖而鳴,其邑令免。

雞至晚無故忽自驚鳴,其家人病。

雌雞作雄鳴,女子亂政;若在人家,則妻妾姦謀。故曰:牝雞晨鳴,其家不榮。

雞上樹不上栖,其家有凶。

雞至日午不下栖,女子亂政,妻妾姦謀。一曰:婦人凶。雞累日不下樹,京房曰:其邑有水災。

雞暮有不栖宿,有水災,有兵喪。

雞無故宮闕上立,其君去。

雞無故飛上人身,其人有疾病。

雞無故自死在宮中,其君凶。

雞生角,眾小在位,其地有兵。角,兵象也。一曰:臣專政,有謀其地。角生而復落者,謀不成。京房曰:雞生角,世主獨。

雞生三足或四距,皆為有逆臣。京房曰:君用婦言,則雞生妖。

雞生兩首,人主信用群小;生兩首四翼,其家主有殃。雞生無翅,后妃謀害主子孫。

雞生鴨腳,其家凶,其國兵亂。

雞生子,不完,其邑有凶。

雞生鼠,其邑有大殃;一曰:有兵,水災。

雞不卵而生子,作獸形,有兵亂,其邑墟。

雌雞生冠距,女子亂政,妻妾姦謀,婦人凶。雌雞化雄,下將奪上。

雄雞生卵,有改換。

雞與野鳥入人家戲𩰚,其室不居;入宮,人主出;入邑,邑有亂臣叛其君。一曰:貴人相戮,有血流。

雞與野鳥交,世主內亂,外人有謀,兵起。

雞鵝鴨無故自死,其家虛耗。一曰:有疾病,不安。雞無故飛鳴上屋,有死喪刑傷事。

雞鵝鴨忽作人聲,其家大吉慶。

鴨作鵝聲,其家有朵兢,官災。

《田家雜占》《論禽》

黃昏雞啼,主有天恩好事,或有減放稅糧之喜。

雞異部彙考二

景王 年,雄雞自斷其尾。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 按《漢書·五行志》:左氏傳曰,周景王時大夫賓起見雄雞自斷其尾。劉向以為近雞禍也。是時,王有愛子子鼉,王與賓起陰謀欲立之。田于北山,將因兵眾殺適子之黨,未及而崩。三子爭國,王室大亂。其後,賓起誅死,子鼉奔楚而敗。京房易傳曰:有始無終,厥妖雄雞自齧斷其尾。

宣帝黃龍元年,雌雞化為雄。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黃龍元年,未央殿輅軨中雌雞化為雄,毛衣變化而不鳴。不將,無距。

元帝初元 年,雌雞化為雄。

按《漢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將。

永光 年,雄雞生角。

按《漢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者。京房《易傳》曰:雞知時知時者當死。房以為己知時,恐當之。劉向以為房失雞占。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言小臣將秉君威,以害正事,猶石顯也。竟寧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一曰,石顯何足以當此。昔武王伐殷,至于牧埜,誓師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紂惟婦言用。由是論之,黃龍、初元、永光雞變,乃國家之占,妃后象也。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年生男,立為太子。妃,王禁女也。黃龍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為元帝。王妃將為皇后,故是歲未央殿中雌雞為雄,明其占在正宮也。不鳴不將無距,貴始萌而尊未成也。至元帝初元元年,將立王皇后,先以為婕妤。三月癸卯制書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為陽平侯,位特進。丙午,立王婕妤為皇后。明年正月,立皇后子為太子。故應是,丞相府史家雌雞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已有子也。冠距鳴將者,尊已成也。永光二年,陽平頃侯禁薨,子鳳嗣侯,為侍中衛尉。元帝崩,皇太子立,是為成帝。尊皇后為皇太后,以后弟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上委政,無所與。王氏之權自鳳起,故于鳳始受爵位時,雄雞有角,明視作威顓君害上危國者,從此人始也。其後群弟世權,以至于莽,遂篡天下。即位五年,王太后乃崩,此其效也。京房易傳曰:賢者居明夷之世,知時而傷,或眾在位,厥妖雞生角。雞生角,時主獨。又曰:婦人專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故房以為己亦在占中矣。

後漢

靈帝光和二年,雌雞化為雄。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光和元年夏四月,侍中寺雌雞化為雄。

按《蔡邕本集》:詔問:南宮侍中寺雌雞欲化為雄,尾身毛已似雄,頭尚未變。臣聞凡雞為怪,皆貌之失也。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時即有雞禍。孝宣黃龍元年,未央宮輅軫中雌雞化為雄,不鳴無距。是時元帝初即位,將立妃王氏為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雞化為雄,距而鳴。是歲封后父禁為平陽侯,而后正位。王氏之寵始盛。哀帝晏駕,后攝政,王莽以后兄子為大司馬,由是為亂。昔武王伐紂曰:牝雞之晨,惟家之索。《易傳》曰:婦人專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夫牝雞但雄鳴,尚有索家,不榮之名。況乃陰陽易體,名實變改,此誠大異。臣竊以意推之,頭為元首,人君之象。今雞身已變,未至於頭,而聖主知之,訪問其故,是將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應之不精誠,無所及頭冠,或成即為患災,敬慎威儀動作之容,斷娶御改興政之原,則其救也。夫以匹夫顏氏之子,有過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易曰:不遠復,無祇悔元吉。

明帝景初二年,雌雞化為雄。

按《魏志·明帝本紀》不載。 按《晉書·五行志》: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雌雞化為雄,不鳴不將。干寶曰:是歲宣帝平遼東,百姓始有與能之義,此其象也。然晉三后並以人臣終,不鳴不將,又天意也。

惠帝元康六年,有雄雞生而無翅。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康六年,陳國有雞生雄雞無翅,既大,墜坑而死。王隱以為:雄者,嗣子之象。坑者,母象。今雞生無翅,墜坑而死,此子無羽翼,為母所陷害乎。于後賈后誣殺愍懷,此其應也。

太安  年,雌雞雄鳴。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安中,周𤣱家雌雞逃承霤中,六七日而下,奮翼鳴將,獨毛羽不變。其後有陳敏之事。敏雖控制江表,終無紀綱文章,殆其象也。卒為𤣱所滅。雞禍見𤣱家,又天意也。京房易傳曰:牝雞雄鳴,主不榮。

元帝太興 年,雌雞化為雄。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帝太興中,王敦鎮武昌,有雌雞化為雄。天戒若曰,雌化為雄,臣陵其上。其後王敦再攻京師。

孝武帝太元十三年,雞無右翅,生三足。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元十三年四月,廣陵高平閻嵩家雌雞生無右翅,彭城人劉象之家雞有三足。京房易傳曰:君用婦人言,則雞生妖。是時,主相並用尼媼之言,寵賜過厚,故妖象見焉。

安帝隆安元年,雌雞化為雄。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隆安元年八月,瑯琊王道子家青雌雞化為赤雄雞,不鳴不將。桓元將篡,不能成業之象。

隆安四年,雞生角。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荊州有雞生角,角尋墮落。是時桓元始擅西夏,狂慢不肅,故有禍。天戒若曰,角,兵象,尋墮落者,暫起不終之妖也。後皆應也。

元興二年,雌雞化雄。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興二年,衡陽有雌雞化為雄,八十日而冠萎。天戒若曰,衡陽,桓元楚國之邦略也。及桓元篡位,果八十日而敗,此其應也。

義熙元年,金雞見。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義熙元年,南康雩都嵩山有金雞,青黃色,飛集岩間。

文帝元嘉十二年,雌雞化為雄。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嘉十二年,華林園雌雞漸化為雄。後孝武即位,皇太后令行於外,亦猶漢宣帝時,雌雞為雄,至哀帝時,元后與政也。

明帝泰始 年,雞有四距。

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明帝泰始中,興東遷沈法符家雞有四距。

北魏

高祖太和元年,有雌雞二,頭生角。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太和元年夏五月,有司奏京師有雌雞二,頭上生冠如角,與眾雞異。是時文明太后臨朝,信用群小之徵。

世宗正始元年,有雞雛,四足四翼。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正始元年四月,河南有雞雛,四足四翼。語在《崔光傳》。八月,司州上言:河內民席眾家雞雛,近尾上復有一頭,口目具。二頭皆從頸後各有二翼,二足旁行。是時世宗頗任群小,更有朋黨,邪佞干政之驗。按《北史·崔光傳》:光遷太常卿,領齊州大中正。正始元年夏,有典事史元顯獻四足四翼雞,詔散騎侍郎趙邕以問光。光表曰:臣謹按《漢書·五行志》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路軨中雌雞化為雄,毛變而不鳴不將不距。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將。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劉向以為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言小臣將乘君之威,以害政事,猶石顯也。竟寧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寺雌雞欲化為雄,一身皆似雄,但頭冠上未變,詔以問議郎蔡邕。邕對曰:貌之不恭,則有雞禍。臣竊推之,頭為元首,人君之象也。今雞一身巳變,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是將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政無所改,頭冠或成,為患滋大。是後張角作亂,稱黃巾賊,遂破壞四方,疲于賦役,人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亂。今之雞狀不同,其應頗相類矣。向、邕並博達之士,考物驗事,信而有證,誠可畏也。臣以邕言推之,翅足眾多,亦群下相扇助之象。雛而未大,腳羽差小,亦其象尚微,易制御也。臣聞災異之見,皆所以示吉凶。明君睹之而懼,乃能招福,闇主視之彌慢,所由致禍。《詩》、《書》、《春秋》、秦、漢之事多矣,此皆陛下所觀者。今或有自賤而貴,關預政事,殆亦前代君房之匹。比者南境死亡千計,白骨橫野,存有酷恨之痛,歿為怨傷之魂。義陽屯師,盛夏未反;荊蠻狡猾,征人淹次。東州轉輸,多往無還,百姓困窮,絞縊以殞。北方霜降,蠶婦輟事。群生憔悴,莫甚于今。此亦賈誼哭歎,谷永切諫之時。司寇行戮,君為之不舉,陛下為人父母,所宜矜恤。國重戎戰,用兵猶火,內外怨弊,易以亂離。陛下縱欲忽天下,豈不仰念太祖取之艱難,先帝經營劬勞也。誠願陛下留聰明之鑒,警天地之意,禮處左右,節其貴越。往者鄧通、董賢之盛,愛之正所以害之。又躬饗如罕,宴宗或闕,時應親享郊廟,延敬諸父。檢訪四方,務加休息,爰發慈旨,撫振貧瘼。簡費山池,減撤聲飲,晝存政道,夜以安身。博采芻蕘,進賢黜佞,則兆庶幸甚,妖弭慶進,禎祥集矣。帝覽之大悅。後數日而茹皓等並以罪失伏法,于是禮光逾重。

延昌四年,雌雞生角。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延昌四年十二月,洛州上言魏興太守常矯家黃雌雞,頭上肉角大如棗,長寸三分,角上生叢毛,長寸半。

肅宗正光元年,雌雄雞各生角。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正光元年正月,虎賁中郎將蘭兜家雞雄、雌二,各頭上生兩角,其毛雜色,上聳過冠。時靈太后臨朝專政。

文帝開皇 年,雞鳴不鼓翅。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開皇中,有人上書,言頻歲已來,雞鳴不鼓翅,類腋下有物而妨之,翮不得舉,肘腋之臣,當為變矣。書奏不省。京房《易飛候》曰:雞鳴不鼓翅,國有大害。其後大臣多被夷滅,諸王廢黜,太子幽廢。

煬帝大業 年,雞常夜鳴。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業初,天下雞多夜鳴,京房《易飛候》曰:雞夜鳴,急令。又云:昏而鳴,百姓有事;人定鳴,多戰;夜半鳴,流血漫漫。及中年已後,軍國多務,用度不足,于是急令暴賦,責成守宰,百姓不聊生矣,各起而為盜,戰爭不息,屍骸被野。

中宗嗣聖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雌雞化為雄。

按《唐書·武后本紀》:垂拱三年七月丁卯,冀州雌雞化為雄。

嗣聖六年〈即武后永昌元年〉,雌雞化為雄。

按《唐書·武后本紀》:永昌元年正月己未,朗州雌雞化為雄。八月乙未,松州雌雞化為雄。

景龍二年,雞生三足。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景龍二年春,滑州匡城縣民家雞有三足。京房《易妖占》曰:君用婦言,則雞生妖。

宣宗大中八年,雄雞化為雌。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中八年九月,考城縣民家雄雞化為雌,伏子而雄鳴。化為雌,王室將卑之象,反雌伏也。漢宣帝時,雌雞化為雄,至元帝而王氏始萌,蓋馴致其禍也。

懿宗咸通六年,雞生角。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雞生角。角,兵象,雞,小畜,猶賊類也。

真宗咸平三年,群雞夜鳴。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平三年八月,黃州群雞夜鳴,至冬不止。

高宗紹興 年,雞生三足。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紹興初,陳州民家雞忽人言,近雞禍也。松陽縣民家雞生三足,縣治有雞伏卵,毛生殼外,近雞禍,亦毛孽也。

孝宗乾道六年,有物,雞首人身。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乾道六年,西安縣官塘有物,雞首人身,高丈餘,晝見於野。

寧宗慶元三年,雞卵出蛇,雌雞化為雄雞,伏子三足。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慶元三年,饒州軍營雞卵出蛇,近雞孽,亦蛇孽也。婺源縣張村民家

雌雞化為雄,烹之,形冠距而腹卵孕。同里洪氏家雄雞伏子,中一雛三足。

度宗咸淳五年,雞羽生距。

按《宋史·度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淳五年,常州雞羽生距。

順帝至正十七年,雞雛鳴。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至正十七年春三月,上海李勝一家雞伏七雛,一雛作牡雞狀,鼓翼長鳴。

至正十八年,雞雛有四足。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至正戊戌春正月,錢塘盧子明家一雞伏九雛,一雛有四足,二足在翼下。不數日,皆死。而其家亦無他異。

至正二十二年,雞有二形。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二十二年,龍泉縣人家一雞二形,一邊毛羽純雄,一邊毛羽純雌,能雄鳴又能雌伏。

至正二十五年,雄雞有子。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二十五年,瑞安縣鄭鎮撫家有雄雞生子。殺之,腹中有子累累然。

孝宗弘治二年,雌雞化為雄。

按《江南通志》:弘治二年,吳縣民家雌雞化為雄。弘治七年,雞雛生三足。

按《江南通志》:弘治七年,嘉定大場鎮雞雛生三足。弘治十四年,雞生三足。

按《續文獻通考》:弘治十四年春,湖廣華容縣紅柿村民劉福家雞生雛,三足。

弘治十八年,雞卵中有獮猴。

按《江南通志》:弘治十八年,崇明縣雞生方卵,碎之,中有獼猴大如棗。

武宗正德六年,雞夜鳴。

按《山西通志》:正德六年,趙城雞二鼓鳴。是年,流賊劉六、劉七作亂。分賊將楊虎自東烏嶺來攻翼城,不克,犯洪洞趙城霍州,歷太谷破祁縣、遼州二城,所過殘殺。

正德十一年冬,雞生三足。

按《冠縣志》云云。

正德十五年,富川縣雞生四翼。

按《廣西通志》云云。

世宗嘉靖三年,雌雞化為雄。

按《雲南通志》:嘉靖三年,保山縣民曾銘家雌雞化為雄。

嘉靖四年,雞卵內有人形。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四年,長垣縣民王憲家雞卵內成人形,耳、目、口、鼻、四肢皆具。

嘉靖八年,雞作人語。

按《吳縣志》:嘉靖八年十月,金鄉書院旁民家雄雞作人語。

嘉靖十五年,雌雞化為雄。

按《貴州通志》:嘉靖十五年,金州民間有雌雞化為雄。嘉靖二十六年,雞腹有小兒。

按《常熟縣志》:嘉靖二十六年,塗松民家雄雞剖腹有小兒,五形具。

嘉靖二十九年,忻州盂縣雄雞化為雌。

按《山西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一年,嘉定縣雌雞化為雄。

按《江南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九年,雌雞化為雄。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生員喬惟重家雌雞化為雄。

神宗萬曆四年八月,武定產雞,四翼四足。

按《雲南通志》云云。

萬曆九年,雞雛司晨。

按《雲南通志》:萬曆九年秋,臨安北關有雞雛,僅一日,冠距羽毛皆具,遂能司晨。

萬曆十九年,雌雞化為雄。

按《湖廣通志》:萬曆十九年,衡州府民家雌雞化為雄。

愍帝崇禎三年,雞生駢體。

按《山西通志》:崇禎三年,大寧雞異,兩頭四足。

雞異部藝文

《玉雞賦》宋·文彥博

王者,尊臨四海,孝治萬方。握金鑑以御眾,感玉雞而降祥。將韞櫝以強名,實資光潤假棲塒,而賦象用表。飛揚原夫,翼翼奉先,孜孜繼志。允彰恭己之道,克協因心之義,精誠能格於上天,和氣遂鍾於下地,非煙非霧侔攻石以騰輝,將翱將翔狀,銜珠而為瑞,油然生也。仰以觀之,或縹緲以瑜潤,或氤氳而翼垂。籠漢室之飛鳧,高呈蔥鬱。映周行之振鷺,俯煥羽儀。奕奕堪嘉,溶溶可貴。混銅龍於博望,蒙金雀於象魏。有道則見,寧同野馬之光,為時而生宛,類白虹之氣來,豈無為至實有因。且非求於照廡,亦無假於司晨。雖名符於五德,葢瑞應於一人,將紫氣以俱浮,度關寧辨與青雲,而共散舐。鼎相倫旌此至誠,表乎。篤孝標名且異於石燕,窮理亦殊於霧豹,輪囷乍布輝山之美,應同蠛蠓暫收斂翼之儀。是效能致此者,夫何偉而誠。日烏之可遂,諒天駟以難追,湛露宵零已類,寄流之際長,霞曉映還符。繫火之時,偉乎。呈瑞不群,凌空有異,非醇化而不顯。故曠代而罕至,吾皇以孝德升聞,茲玉雞兮,來萃。

雞異部紀事

《水經注》:昔王子晉與道士浮丘伯同遊伊洛之浦,始受玉雞之瑞於此水。

《左傳·昭公二十有二年》:王子朝,賓起,有寵於景王,王與賓孟說之,欲立之,劉獻公之庶子伯蚠事單穆公,惡賓孟之為人也。願殺之,又惡王子朝之言,以為亂,願去之,賓孟適郊,見雄雞自斷其尾,問之侍者曰:自憚其犧也。遽歸告王,且曰:雞其憚為人用乎,人異於是,犧者實用人,人犧實難,已犧何害,王弗應,夏,四月,王田北山,使公卿皆從,將殺單子,劉子,王有心疾,己丑,崩于榮錡氏,戊辰,劉子摯卒,無子,單子立劉蚠,五月,庚辰,見王,遂攻賓起,殺之,盟群王子于單氏。《拾遺記》:太初二年六月,氐國貢雙頭雞,四足一尾,鳴則俱鳴。武帝置于甘泉,故館更以餘雞混之,得其種類而不能鳴。諫者曰:雄雞不鳴,非吉祥也。帝乃送還西域。

《搜神記》:漢桓帝延熹五年,臨沅縣有牛生雞,兩頭四足。

《拾遺記》:建安三年,胥徒國獻沈明石雞,常在地中應時而鳴,聲能遠徹。其國聞鳴乃殺生以祀之,當鳴處掘地則得此雞。若天下太平,翔飛頡頏以為嘉瑞。《世說補》:宋處宗甚有思理,嘗買得一長鳴雞,籠著窗間。雞遂作人語,與宋談極有致,宋因此元功大進。《十六國春秋》:石勒四年,雍州刺史石生上言長安城中雞鳴,音皆曰基慈。

《宋書·五行志》:明帝泰始中,興東遷沈法符家雞有四距。

《異苑》:卞伯玉作東陽郡竈正熾火,有雞遙從口入。良久乃沖突而出,毛羽不燋,鳴啄如故。伯玉尋病殞。《唐書·五行志》:元宗好𩰚雞,貴臣、外戚皆尚之,貧者或弄木雞,識者以為:雞,酉屬,帝生之歲也;𩰚者,兵象。近雞禍也。

《嘉蓮燕語》:神降伍氏,有雌雞司晨者,問之。答曰:牝雞不鳴,鳴則財生,其家果大利。

《宋史·王禹偁傳》:咸平初,知黃州。四年,州境二虎𩰚,其一死,食之殆半。群雞夜鳴,終月不止。冬雷暴作。禹偁手疏引《洪範傳》陳戒,且自劾;上遣內侍乘驛勞問,醮禳之,詢日官,云:守土者當其咎。上惜禹偁才,是日,命徙蘄州。禹偁上表謝,有宣室鬼神之問,不望生還;茂陵封禪之書,止其身後之語。上異之,果至郡未踰月而卒。

《輟耕錄》:至正丁酉春三月,上海李勝一家雞伏七雛。一雛作大雞狀,鼓翼長鳴。明年戊戌春正月,錢塘盧子明家一雞伏九雛,一雛有三足,二足在前,一足在後。三月,諸暨袁彥城家一雞伏五雛,一雛有四足,二足在翼下,不數日,皆死。而各家亦無他異。

《明通紀》:都督董興等大破黃州賊,黃肖養等誅之。楊信民先為廣東參議,有惠政,恩信素孚于民,及受命巡撫。至廣州,民爭歸之信民,發粟賑濟,民益喜。賊眾日既散,而信民率興等帥兵至。時,天文生,馬軾隨行至中道。夜半聞雞鳴,興問之曰:此何祥也。對曰:雞不以時鳴,由賞罰不明。願公嚴軍令。經清遠峽,有白魚入舟中。軾曰:昔武王伐紂,有此徵,此逆賊授首之象。時,肖養聚船河南千餘艘,勢甚。張眾欲請益兵,軾曰:兵貴神速,若復請兵,則緩不及事,以所徵兩廣江西。狠兵取勝,猶拉朽耳,興從之。

《異林》:弘治甲子,蘇州崇明縣民顧氏家,雞胎息一物,猴頭,餘悉如人狀,長四寸,許有尾蠕動而無聲。是歲,海盜作。

《淮安府志》:弘治戊午,新城牛尚武家起屋上梁,白雄雞唱于梁上,生一卵,堅甚。取供佛前,化為水。

《太平府志》:明萬曆間,繁昌郝思俊家有雌雞,狀大異于常雞,抱雛八年,不出𪃟。怪而殺之。燖羽,次見脅下二大包,剖之,左脅包內鸞一隻;右包鳳一隻,五色絢爛。儼同繪畫家婢啖其雛肉,立斃。

雞異部雜錄

《易林》:雞鳴失時,君騷于憂。

《淮南子·泰族訓》:人主有伐國之志,雄雞夜鳴,庫兵動而戎馬驚。

京房《易妖占》:君用婦言,則雞生妖。

《白澤圖》:雞有四距重翼者,龍也。殺之,震死。

《易潛虛》:牝雞司晨,惟家之索。牝雞司晨,反常也。《見聞搜玉》:今人以半夜雞鳴為不祥,其來遠矣。唐來鵬曉雞詩云:黯黯嚴城罷鼓鼙,數聲相逐出寒栖。不嫌驚破紗窗夢,卻怕為妖半夜啼。

《客退紀談》:豬突入人家,必割其耳。黃昏雞鳴,必殺之。以為不祥,俗忌也。王隆家方割豬耳,適有神降於伍氏,隆往問曰:豬入門,可乎。神答曰:豬入門,百福臻。又問曰:割其耳,何如。曰:割豬耳,傷於矢。隆,明日觀射,果傷其臂。里中異之。適有沈氏黃昏雞鳴,問之。答曰:定昏雞啼,福祿日躋。于是沈氏日昌盛。自是,人家惟恐豬不入門,雞不黃昏啼耳。俗之貪利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