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04
卷17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七十八卷目錄
蟲豸異部彙考一
禮記〈月令〉
淮南子〈天文訓〉
後漢書〈五行志〉
管窺輯要〈蛇占 異蛇占 雜蟲占 軍中蟲蟻占〉
田家五行〈論祥瑞 雜蟲占〉
蟲豸異部彙考二
周〈惠王二則 莊王一則 匡王一則〉
漢〈武帝元鼎一則 元光一則 太始一則 元帝建昭一則 成帝建始一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一則 章帝建初二則 靈帝熹平二則 獻帝建安一則〉
吳〈大帝黃龍一則〉
晉〈武帝泰始一則 咸寧一則 太康一則 惠帝元康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中大同一則 太清一則 元帝承聖一則〉
北魏〈高宗和平一則 顯祖天安一則 高祖承明一則 太和一則 世宗正始二則 永平一則 孝靜帝元象一則 武定一則〉
北齊〈武成帝河清一則〉
北周〈宣帝大象一則〉
唐〈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三則 元宗先天一則 開元一則 天寶一則 肅宗至德二則 代宗大曆一則 德宗建中一則 貞元一則 文宗太和一則 開成一則 僖宗光啟一則〉
後唐〈末帝清泰一則〉
遼〈太宗會同一則 道宗太康一則〉
宋〈太祖建隆一則 乾德一則 開寶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雍熙一則 貞宗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景祐一則 嘉祐一則 哲宗元祐二則 元符二則 徽宗政和三則 高宗紹興一則 寧宗嘉泰一則〉
金〈太宗天會一則 章宗明昌一則 宣宗貞祐一則〉
元〈世祖至元七則 成宗貞元二則 大德三則 武宗至大一則 延祐一則 英宗至治一則 泰定帝致和一則 文宗天曆一則 至順三則 順帝至正三則〉
明〈太祖洪武一則 成祖永樂二則 英宗正統一則 天順一則 憲宗成化三則 武宗正德一則 世宗嘉靖四則 穆宗隆慶一則 神宗萬曆五則 熹宗天啟一則 愍帝崇禎四則〉
蟲豸異部總論
春秋四傳〈莊公十八年 宣公十五年〉
王充論衡〈商蟲篇〉
蟲豸異部紀事
蟲豸異部雜錄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八卷
蟲豸異部彙考一
《禮記》《月令》
仲秋行夏令,蟄蟲不藏。
〈《集說》〉嚴陵方氏曰:蟄蟲不藏,則陰欲執之,而有所不勝故也。
孟冬行夏令,蟄蟲復出。
〈《集說》〉嚴陵方氏曰:夫蟲以陰而蟄者也,方冬不寒,故蟄蟲復出。
《淮南子》《天文訓》
丙子干甲子,蟄蟲早出。
〈注〉木氣溫,故早出。
戊子干壬子,蟄蟲冬出其鄉。
《後漢書》《五行志》
言不從,是謂不乂,時則有介蟲之孽。
〈注〉鄭元曰:蝝螽蜩蟬之類,生於火而藏於秋者也。屬金
視之不明,是謂不哲。時則有蠃蟲之孽。
〈注〉鄭元曰:蠶螟蟲之類,蟲之生於火,而藏於秋者也。
《管窺輯要》《蛇占》
蛇入宮中,大臣受甲兵之誅。一曰:大蛇見宮殿中,宮中有甲兵起;朝有大蛇,君有過失,國亡。
蛇入國都,賤人為君,自外入國,其國將有女子憂。君室中忽有蛇,君出去;蛇在床上,君子非其子;冬見寢室,兵起城圍。
群蛇聚大道上,有急兵;聚於國,有圍城。冬見市中,大臣謀反,三年兵起。
大蛇見邑,不出三年,兵起,國憂。長蛇見,大水;黃蛇見,大旱。
大蛇見神祠,京房占曰:不出三年,其地有大兵。蛇入人家,有疾病;蛇沿棟梁墮地不見,小口災;蛇入臥床,有疾病死喪;入釜竈,有咒詛;入廚箱,行人疾病,女子口舌凶;從井中出,其家有病。
蛇鳴君室,其君死。
蛇交於市,或交於庭中,不出三年,有亡國之君;蛇入宅交,有死喪;行路人見蛇交,主疾病死亡,交爭失財。一曰:蛇交於市,外國有兵,流血千里。
見蛇蛻其皮者,吉;見蛇相食,三年憂死。
蛇𩰚於市,其國人虛;𩰚於野,其地有兵,𩰚於道,群雄有爭立者;𩰚於國,國君有爭立者。蛇與鼠𩰚,有盜賊火災。蛇成群立,兵大作,捕魚得蛇,主刑傷疾病。
《異蛇占》
蛇六足四翼,名曰蜰𧔥。見,則天下大旱。蛇赤首白身,其音如牛,見,則其地大旱。
黃蛇魚翼出入有光,名曰䖺䗤。見,則邑大旱。鳴蛇其狀如蛇,四翼,其音如磬。見,則邑大旱饑。化蛇人面豺身鳥翼,蛇行,音如叱呼,見,則其邑大水。
《雜蟲占》
野蠶成繭,人君有道,其國大昌。
蛙聚於邑,大盜出;蛙入國君門,后妃惑主;蛙聚而𩰚,其國大兵起,或曰:蛙,水物也。當有水澤之兵。
蚯蚓立夏後五日不出,臣奪主令,冬至之日蚯蚓不結,君政不行。
歲多蟹,有兵;蟹進人宅,舍失財。
蝦自野入邑,內人相殺。
蜈蚣入筐箷,蠶善。
蟬五月不鳴,人臣爭國,多妖言。
蜂食禾稼,有暴臣剝民,為家國害;蜂巢宮室,其室空;蜂蟲入筐箱中作窠,有口舌爭訟;若倉廚,則吉。蛺蝶入人帷,帳中生貴子。一曰:行人不返,無行人則生貴子。
蝴蝶野蛾飛滿空中,兵起,邊國作亂。
蟻鳴,主死在宅,百日大凶。
螻蛄集朝,君黜,螻蛄大如牛羊,所見之地,賤人暴貴。螻蟈晝行,有陰謀。
蜮一名短狐、射人,南越之蟲也。國中有之,則為妖。京房曰:忠臣進善,君不試厥咎國生蜮。一曰:女主亂。蟲飛反墜,后妃專勢,天下蟲無,故多死。人君用刑剋暴,有賊兵起。甲蟲生廟廷中,臣叛兵起,國憂亡;蟲非時出,皆為大災。
《軍中蟲蟻占》
軍營中多蟲,敗散之象。
軍行,蜂群飛,有大戰;軍出在野,眾蜂集營壘,軍敗散;蜂來衝軍,兵猝至。
軍行,蜂蝶連接而來,前有伏兵,宜搜之;蜂蝶群飛衝軍,防賊衝突;軍行,蜂蝶赤色,必有戰,宜防伏兵;軍行,猝有蜂蝶無數集軍中,急去之,不則士卒亡散;軍中忽有聚蠅無數,其軍且潰,宜移營別謀,
螻蛄群見軍中,軍罷散,有叛兵。
蟻鳴營中,其營空。
蜘蛛在軍中,軍有喜。
軍中蚯蚓眾多,軍欲迴散。一云:應善之徵。
軍中蜣蜋潦亂,即有賊來,流血之兆。急宜固備戰,當先進。
《田家五行》《論祥瑞》
蛇脫殼,人有見之者,主大發跡。
《雜蟲占》
蟲食樹死,人相殘害,蟲食水藻,魚鹽貴;蟲食桑,來年絲綿貴;蟲食杏,來年大麥貴;蟲食桃,來年小麥貴;蟲食李,來年小豆貴;蟲食荊,來年禾貴;蟲食榆,來年黍貴;蟲食槐,來年大豆貴;蟲食棗,來年粟貴。
蟲豸異部彙考二
周
惠王元年秋,魯有蜮。
按《春秋》:魯莊公十八年秋,有蜮。按《左傳》:為災也。按《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按《穀梁傳》:一有一亡,曰蜮。蜮,射人者也。
〈大全〉蜮,魯所無也,故以有書。夫以含沙射人,其為物至微矣。魯人察之,以聞於朝。魯史異之,以書於策。何也。山陰陸佃曰:蜮,陰物麋,亦陰物也。是時,莊公上不能防閑其母,下不能正其身,陽淑消而陰慝長矣,此惡氣之應,其說是也。汪氏曰:或謂蜮字,以古隸較之,作蟘,即蠈也。食苗葉者,竊疑春秋書螽螟,皆不言有此。書有蜮,則為異,而非蠈矣。
按《漢書·五行志》:嚴公十八年秋,有蜮。劉向以為蜮生南越。越地多婦人,男女同川,淫女為主,亂氣所生,故聖人名之曰蜮。蜮,猶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處甚者,至死。南方謂之短狐,近射妖死亡之象。時,嚴將取齊之淫女,故蜮至。天戒若曰:勿娶齊女,將生淫惑。篡弒之禍。嚴不寤,遂取之。入後,淫於二叔。二叔以死,兩子見弒,夫人亦誅。劉歆以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來也。《京房易傳》曰:忠臣進善,君不試,厥咎國生蜮。惠王十二年,魯有蜚。
按《春秋》:魯莊公二十九年秋,有蜚。按《左傳》:為災也。凡物不為災不書。按《公羊傳》:記異也。
〈注〉蜚者,臭惡之蟲也。南越盛暑所生,非中國之所有。
莊王十三年,蛇𩰚於鄭南門。按《春秋》不書。按《漢書·五行志》《左氏傳》:魯嚴公時,有內蛇與外蛇𩰚鄭南門中,內蛇死。劉向以為近蛇孽
也。先是鄭厲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後厲公出奔,昭公復入,死。弟子儀代立,厲公自外劫大夫傅瑕,使僇子儀此,外蛇殺內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厲公立。嚴公聞之,問申繻。曰:尤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炎以取之妖,由人興也,人亡釁焉,妖不自作;人棄常故,有妖。《京房易傳》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國門𩰚。〈按鄭厲公以釐王三年,復立。蛇𩰚死。六年而厲公立,當是莊王十三年也。〉按《穀梁傳》:一有一亡,曰有。
〈注〉穀梁說曰:蜚者,南方臭惡之氣所生也,象君臣淫泆,有臭惡之行。
按《漢書·五行志》:嚴公二十九年,有蜚。劉歆以為負蠜也,性不食穀。食穀為災,介蟲之孽。劉向以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國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澤,淫風所生,為蟲臭惡。是時,嚴公取齊淫女為夫人,既入。淫于兩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誅絕之尚,及不將生,臭惡聞於四方,嚴不寤。其後,夫人與兩叔作亂,二嗣以殺,卒皆被辜,董仲舒指略同。
匡王元年,魯有蛇自泉宮出,入於國。
按《春秋》不書。按《漢書·五行志》《左氏傳》: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宮出,入於國,如先君之數。劉向以為近蛇孽也。泉宮在囿中,公母姜氏常居之,蛇從之出,象宮將不居也。《詩》曰:維虺維蛇,女子之祥。又蛇入國,國將有女憂也。如先君之數者,公母將薨象也。秋,公母薨。公惡之,乃毁泉臺,夫妖孽應,行而自見,非見而為害也。文不改行,循正共御,厥罰而作,非禮以重其過。後二年,薨公子遂殺文之二子惡視,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歸於齊。
漢
武帝元鼎五年,蛙與蝦蟆群𩰚。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按《五行志》:元鼎五年秋,蛙與蝦蟆𩰚。是歲,四將軍眾十萬征南越,開九郡。元光五年八月,螟。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始四年,群蛇𩰚。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始四年秋七月,趙有蛇從郭外入邑,與邑中蛇群𩰚孝文廟下,邑中蛇死。元帝建昭元年,白蛾蔽日。
按《漢書·元帝本紀》:建昭元年秋八月,有白蛾群飛蔽日,從東都門至枳道。
成帝建始元年,青蠅集未央宮。
按《漢書·成帝本紀》:建始元年六月,有青蠅無萬數集未央宮殿中朝者座。
後漢
光武帝建武二年,野蠶成繭。
按《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二年十二月,野蠶成繭被於山阜,人收其利焉。
章帝建初七年,螟。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七年,京師及郡國螟。建初八年,螟。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八年,京師及郡國螟。
靈帝熹平元年,青蛇見御座。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不載。按《五行志》:熹平元年,青蛇見御座。是時,靈帝委任宦者,王室微弱。按楊賜傳賜遷少府光祿勳。熹平元年,青蛇見御座,帝以問賜。賜上封事曰:臣聞和氣致祥,乖氣致災,休徵則五福;應咎徵則六極至,夫善不妄來,災不空發。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雖未形顏色,而五星以之推移。陰陽為其變度,以此而觀天之與人,豈不符哉。尚書曰:天齊乎人,假我一日,是其明徵也。夫皇極不建,則有蛇龍之孽。《詩》云:維虺維蛇,女子之祥。故《春秋》兩蛇𩰚於鄭門,昭公殆以女敗,康王一朝晏起關,雎見幾而作夫,女謁行則讒夫。昌讒,夫昌則苞苴通。故殷湯以之自戒,終濟亢旱之災。惟陛下思乾剛之道,別內外之宜,崇帝乙之制,受元吉之祉,抑皇甫之權,割豔妻之愛,則蛇變可消,禎祥立,應殷戍宋景,其事甚明。熹平四年,螟。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四年六月,弘農三輔螟。
獻帝建安十七年,螟。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建安十七年秋七月,螟。
吳
大帝黃龍三年,野蠶成繭。
按《吳志·孫權傳》:黃龍三年夏,有野蠶成繭,大如卵。
晉
武帝泰始四年,蛇𩰚。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按《五行志》:泰始四年七月,趙有蛇從郭外入,與邑中蛇𩰚孝文廟下,邑中蛇死。
後二年秋,有衛太子事,事自趙人江充起。
咸寧元年,螟。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元年秋七月,郡國螟;九月甲子青州螟。
太康九年,螟。
按《晉書·武帝本紀》:太康九年九月,郡國二十四螟。
惠帝元康 年,南山有䖟作聲。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按《五行志》:元康中,洛陽南山有䖟作聲,曰:韓尸。尸識者曰:韓氏將尸也。言尸,尸
者,盡死意也。其後韓謐誅,而韓族殲焉,此眚祥也。
梁
武帝天監十一年,野蠶成繭。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十一年二月戊辰,新昌濟陽二郡野蠶成繭。
中大同元年,蛇𩰚,青蟲食陵樹。按《南史·梁武帝本紀》:中大同元年春正月,有大蛇𩰚隧中。其一被傷,奔走。青蟲食陵樹,葉略盡。太清二年,群蜂螫人。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太清二年九月,益州市有飛蜂。萬群螫人死。
元帝承聖三年,黑蛇屢見。
按《南史·梁元帝本紀》:承聖三年三月,主衣庫見黑蛇,長丈許,數十小蛇隨之,舉頭高丈餘,南望,俄失所在。帝又與宮人幸元洲苑,復見大蛇盤屈於前,群小蛇遶之,並黑色。帝惡之。宮人曰:此非怪也,恐是錢龍帝敕所司,即日取數千萬錢鎮於蛇處以厭之,因設法會赦囚徒,振窮乏,退居栖心省。又有蛇從屋墮落帝帽上,忽然便失,又龍光殿上所御肩輿復見小蛇,縈屈輿中以頭駕夾,膝前金龍頭上見。人走去,逐之不及。
北魏
高宗和平四年,蟲。
按《魏書·高宗本紀》:和平四年二月,詔以州鎮十四,去歲,蟲、水,開倉賑恤。
顯祖天安元年,蟻𩰚。按《魏書·顯祖本紀》不載。按《靈徵志》:天安元年六月,兗州有黑蟻與赤蟻交𩰚,長六十步,廣四寸,赤蟻斷
頭而死,黑主北,赤主南。十一月,劉彧兗州刺史畢眾敬遣使內屬詔:鎮南大將軍尉元納之大破賊將周凱等。
高祖承明元年,蠶災。
按《魏書·高祖本紀》:承明元年八月甲申,以長安二蠶多,死丐民,歲賦之半。
太和十年,蠶繭如帶履。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靈徵志》:太和十年七月,并州治中張萬壽表建興,濩澤縣民賈日成以去,四月中,養蠶有絲網成,幕中有卷物似絹帶,長四尺,廣三寸,薄上復得黃繭二,狀如履形。
世宗正始二年,蠶蛾食人。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按《靈徵志》:正始二年三月,徐州蠶蛾喫人。尪殘者,一百一十餘人,死者二十二人。
正始四年,步屈蟲斑蟲為災。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按《靈徵志》:四年四月,青州步屈蟲害棗花;八月,涇州河州斑蟲為災。
永平五年,步屈蟲害棗花。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按《靈徵志》:永平五年五月,青州步屈蟲害棗花。
孝靜帝元象元年,夏,蝦蟆鳴於樹。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武定四年,鄴下有螘𩰚。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按《北齊書·神武本紀》:武定四年,自東西魏搆兵鄴下,每先有黃黑螘陣𩰚,占
者以為,黃者,東魏戎衣色;黑者,西魏戎衣色。人間以此候勝負。是時,黃螘盡死。九月,神武圍玉壁以挑西師,不敢應,西魏晉州刺史韋孝寬守玉壁城中,出鐵面神武使,元盜射之,每中其目,用李業興孤虛衛萃其北。北天,險也。乃起土山鑿十道,又於東面鑿二十,一道以攻之城中,無水汲於汾,神武使移汾一夜而畢,孝寬奪據土山。頓軍五旬,城不拔。死者,七萬人,聚為一冢,有星墜於神武營,眾驢並鳴,士皆讋懼。神武有疾,十一月庚子,輿疾,班師。五年正月朔,日蝕。神武曰:日蝕,其為我耶,死亦何恨。丙午,陳啟於魏帝。是日,崩於晉陽。
北齊
武成帝河清二年,蟲傷稼。
按《北史·齊武成本紀》:河清二年夏四月,并汾晉東雍南汾五州,蟲旱,傷稼。遣使賑恤。
北周
宣帝大象元年,蟻𩰚。按《周書·宣帝本紀》:大象元年八月,所在有蟻群𩰚,各方四五尺,死者什八九。唐高祖武德五年,野蠶成繭。
按《唐書·高祖本紀》:武德五年四月,梁州野蠶成繭。
太宗貞觀十二年,野蠶成繭。
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二年,是歲,滁濠二州野蠶成繭。
按《冊府元龜》:十二年,滁州言野蠶成繭於山阜;九月,楚州野蠶成繭遍於山谷;濠州廬州獻野繭。
貞觀十三年,野蠶成繭。
按《唐書·太宗本紀》:十三年,是歲,滁州野蠶成繭。貞觀十四年,野蠶成繭。
按《唐書·太宗本紀》:十四年六月,滁州野蠶成繭。
元宗先天二年,朝堂有蛇與蝦蟆𩰚。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先天二年六月,京師朝堂塼下有大蛇出,長丈餘,有大蝦蟆如盤而
目赤如火,相與𩰚。俄而,蛇入於大樹,蝦蟆入於草,蛇蝦蟆皆陰類,朝堂出,非其所也。
開元四年,蛇𩰚。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開元四年六月,郴州馬嶺山下有白蛇與黑蛇𩰚。白蛇長六七尺,吞
黑蛇至腹,口眼血流;黑蛇長丈餘,頭穿白蛇腹出,俱死。
天寶 載,巨蛇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天寶中,洛陽有巨蛇,高丈餘長百尺,出芒山下,胡僧無畏見之,曰:此欲決水。瀦洛城即以天竺法咒之,數日蛇死。
肅宗至德元載蛇生肉角。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至德元載八月朔,成都丈人廟有肉角蛇見。
至德二載,蛇𩰚。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二載三月,有蛇𩰚於南陽門之外,一蛇死,一蛇上城。
代宗大曆八年,太原冬蠶成繭。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大曆八年七月,太原府上言,清源縣人韓景輝養冬蠶成繭,詔給復終身。
德宗建中二年,有群蛇自積,為三堆龜來,盡殺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建中二年夏,趙州寧晉縣沙河北有棠樹甚茂,民祠之為神。有蛇數百千自東西來趨北岸者,聚棠樹下為二積,留南岸者為一積。俄有徑寸龜三繞行積,蛇盡死。而後,各登其積。野人以告蛇腹皆有瘡,若矢所中,刺史康日知圖其事,奉三龜來獻。
貞元十年,魚頭皆戴蚯蚓。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貞元十年四月,江西溪澗,魚頭皆戴蚯蚓。
文宗太和九年,鄭注篋中藥化為蠅。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太和九年,鄭注篋中藥化為蠅,數萬,飛去。注始以藥術進化為蠅者,敗死之象,近青眚也。
開成元年,蟻大聚。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開成元年,京城有蟻聚,長五六十步,闊五尺至一丈,厚五寸至一尺者。又按《志》:開成元年,宮中有眾蛇相與𩰚。
僖宗光啟二年,有蛇冬見。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光啟二年冬,鄜州洛交有蛇見於縣署,蛇,冬則蟄。易曰:龍蛇以之蟄,以存身也。
後唐
末帝清泰三年,野蠶成繭。
按《五代史·唐末帝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末帝清泰三年六月,洛州獻野蠶二十斤。
遼
太宗會同四年,有蜂巢於纛車。
按《遼史·太宗本紀》:會同四年秋七月己巳,有司奏神纛,車有蜂巢成蜜,史占之吉。
道宗太康三年,蝝。
按《遼史·道宗本紀》:太康三年五月丙辰,玉田安次蝝傷稼。
宋
太祖建隆三年,蝝。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三年秋七月癸未,兗濟德磁洛五州蝝。
乾德四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四年八月辛亥,京兆府貢野蠶繭。
開寶七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七年春正月庚申,齊州野蠶成繭。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墨蟲生,步屈蟲生。
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二年六月,磁州保安等縣墨蟲生,食桑葉,殆盡。秋七月癸未,鉅鹿沙河步屈食桑,多。八月,鉅鹿步蝻生。
雍熙二年,蝝生。
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二年五月甲子,天長軍蝝生。
真宗景德三年,蝝。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三年,博州蝝,不為災。
大中祥符二年,蟲食苗,青蛇見無為軍廨。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雄州蟲食苗,即死。遣使賑恤。按《五行志》:二年八月,青蛇出無為軍廨,長數尺。
仁宗天聖五年,蟲食桑。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五年五月,磁州蟲食桑。
景祐四年,蠶成被。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四年,滑州民蠶成,被長二丈五尺。
嘉祐五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五年冬十月乙酉,深州言野蠶成繭,被於原野。
哲宗元祐六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元祐六年閏八月,定州七縣野蠶成繭。
元祐七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哲宗本紀》:七年,定州野蠶成繭。按《五行志》:七年五月,北海縣蠶自織,如絹成領帶。
元符元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元年,真定府祁州野蠶成繭。按《五行志》:元符元年七月,槁城縣野蠶成繭。八月,行唐縣野蠶成繭;九月,深澤縣野蠶成繭,織紝成萬匹。
元符二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房陵縣野蠶成繭。
徽宗政和元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按《五行志》:政和元年,河南府野蠶成繭。
政和四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徽宗本紀》四年,相州野蠶成繭。
政和五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按《五行志》:五年,南京野蠶成繭,織紬五匹,綿四十兩,聖繭十五兩。
高宗紹興二十二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二年五月,容州野蠶成繭。
寧宗嘉泰二年,野蠶成繭。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二年九月庚午,臨安府野蠶成繭。
金
太宗天會三年,野蠶成繭。
按《金史·太宗本紀》:天會三年七月己卯,南京帥以錦州野蠶成繭,奉其絲綿來獻,命賞其長吏。
章宗明昌四年,野蠶成繭。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四年,邢洺深冀及河北十六謀克之地,野蠶成繭。
宣宗貞祐四年,蟲傷稼。
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四年夏四月甲辰,有司言扶風郿縣有蟲傷麥。
元
世祖至元十年,諸路蟲災。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年,諸路蟲災五分。
至元十七年,蟲損桑。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七年四月庚子,真定七郡蟲皆損桑。
至元十八年,蝝。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八年十二月乙卯,高唐夏津武城等縣,蝝害稼,免今年租。
至元二十三年,蠶災。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三年五月庚寅,廣平等路蠶災,十月壬戌,興化路仙遊縣蟲傷禾。
至元二十五年,野蠶繭成帛。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五年七月乙巳,保定路唐縣野蠶繭,絲可為帛。
至元二十七年,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七年四月癸酉,婺州螟害稼,雷雨大作,螟盡死。至元二十九年,蟲食桑。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九年五月,真定之中山、新樂平山獲鹿,元氏靈壽河間之滄州、無棣景之阜城東、光益都之濰州北海縣有蟲食桑,葉盡,無蠶。
成宗元貞元年,蟲食桑螟。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四月,真定路之中山靈壽等縣有蟲食葉;六月,利州蓋州螟;八月癸亥,金復州屯田有蟲食禾。
元貞二年,野蠶成繭,螟。
按《元史·成宗本紀》:二年五月,野蠶成繭;濟寧之濟州螟。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濟州任城縣螟,隨州野蠶成繭,亙數百里,民取為纊。
大德元年,蟲食桑。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元年六月,平灤路蟲食桑。大德五年,蟲食桑。
按《元史·成宗本紀》:五年四月,大都彰德、廣平真定、順德大名濮州蟲食桑。
大德七年,螟蟲食麥。
按《元史·成宗本紀》:七年四月丁亥,衛輝路辰州螟,五月,濟寧東昌、濟南般陽益都蟲食麥。按《五行志》:七年閏五月,汴梁開封縣蟲食麥。
武宗至大元年,蟲食桑。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五月甲申,真定大名廣平有蟲食桑。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蟲食麥苗。
按《元史·英宗本紀》: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即位。四月,左翊屯田蟲食麥苗。
英宗至治元年,蟲食桑。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元年五月癸巳,保定路飛蟲食桑。
泰定帝致和元年,蠖食桑。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致和元年六月,河南安德屯蠖食桑。
文宗天曆二年,蟲食桑,蠶災。
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二年二月丙辰,真定平山縣河間臨津等縣,大名魏縣有蟲食桑,葉盡,蟲俱死。四月丙辰,濮州鄄城縣蠶災;五月,大名路蠶災;六月,衛輝蠶災。按《五行志》:二年三月,滄州高唐州及南皮鹽山武城等縣桑蟲食之,如枯株。
至順元年,蟲食桑,蟲食禾稼。
按《元史·文宗本紀》:至順元年三月辛巳,濮州諸縣蟲食桑,葉將盡;四月,滄州高唐州屬縣蟲食桑,葉盡;閏七月寶慶衡永諸處田生青蟲食禾稼。
至順二年,蟲食桑。
按《元史·文宗本紀》:二年二月,深冀二州有蟲食桑,為災;三月,冠州有蟲食桑四十餘萬株;真定汴梁二路恩寇晉冀深蝝;景獻等八州俱有蟲食桑,為災;五月甲辰,東昌保定二路、濮唐二州有蟲食桑;六月,濟寧路蟲食桑。
至順三年,蟲食桑。
按《元史·文宗本紀》:三年三月己亥,汴梁廣平諸路有蟲食桑,葉盡;四月戊辰,東昌濟寧二路及曹濮諸州皆有蟲食桑;六月乙丑,晉寧冀州桑災。
順帝至正三年,蟲傷稼。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按《五行志》:至正三年六月,梧州青蟲食稼。
至正十年,蟲食稼。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按《五行志》:十年七月,仝州蟲食稼。郡守石亨祖禱於元廟觀,寒雨三日,蟲盡死。至正二十八年,河岸崩,出蛇數車。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十一月,大同路懷仁縣河岸崩,有蛇大小相綰結,可載數車。
明
太祖洪武二十八年,野蠶成繭。
按《明寶訓》:洪武二十八年七月戊戌,河南汝寧府確山縣野蠶成繭。群臣賀表。太祖曰:人君以天下為家,使野蠶成繭,足衣被天下之人,朕當受賀。一邑之內偶然有之,何用賀為。
成祖永樂二年,野蠶成繭。
按《大政紀》:永樂二年七月辛酉,禮部尚書李至剛奏,山東郡縣野蠶成繭,繅絲來進,請率百官賀,命止之。上曰:野蠶成繭,亦常事,不足賀,使山東之地野蠶盡繭,足以被其一方,而未遍天下,朕之心猶未安也。朕為天下父母,一飲一食未嘗忘之,若天下之民皆飽煖而無饑寒,此可為朕賀矣,乃止。
永樂十一年,野蠶成繭。
按《大政紀》:永樂十一年十一月,以野蠶絲制衾,命皇太子奉薦太廟。先是山東民有獻野蠶繭絲者,群臣奏賀瑞應。上曰:此祖宗所祐也,特命織帛染柘黃制衾以薦。按《畿輔通志》:永樂十一年,束鹿縣野蠶成繭。
英宗正統十年,野蠶成繭。
按《名山藏》:正統十年十二月,真定府所屬州縣,野蠶成繭。知府王以絲來獻,製幔褥於太廟之神位。
天順五年,蟲食苗。
按《湖廣通志》:天順五年,興寧蟲食苗。
憲宗成化四年,蠶鳴。
按《浙江通志》:成化四年,新昌何鑑家蠶鳴。
成化十四年,蝦蟆鳴於樹。
按《束鹿縣志》:成化十四年夏五月,縣東北鄉蝦蟆鳴於樹,人異之。八月,大水灌城,傾民廬舍。
成化二十三年,野蠶成繭。
按《廣東通志》:成化二十三年,文昌縣野蠶成繭。
武宗正德十一年,蟲產於屋,蟲殺稼。
按《湖廣通志》:正德十一年夏,襄陽蟲生於屋新城,蟲黑色,遍屋瓦牆壁,旋掃旋生。秋寶慶,蟲殺稼。
世宗嘉靖元年,產異蟲。
按《雲南通志》:嘉靖元年五月,鄧川一村出異蟲,背有大星三十二點,經月,始不見。
嘉靖二十五年,白蟾見。
按《贑州府志》: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秋七月,瑞金儒學泮池內產二蟾蜍,色白如玉。
嘉靖三十三年,蚊蟲布野。
按《貴州通志》:嘉靖三十三年夏五月,義州蚊蟲布野。嘉靖三十七年,蟲食麥。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偃師有紫蟲食麥。
穆宗隆慶六年,蛇吞鹿。
按《福建通志》:隆慶六年,莆田縣文賦里有大蛇吞鹿。遙視,蛇腹下有字。
神宗萬曆二年,蝻蟲生。
按《四川總志》:萬曆二年,武隆鄷都蝻蟲生禾根,如刈。萬曆十九年,蝦蟆叢生。
按《山西通志》:萬曆十九年春,安邑蝦蟆田間及道路多生小蝦蟆,行者無駐足之處。
萬曆二十二年,蜣螂叢生。
按《山西通志》:萬曆二十二年,安邑蜣螂如前蝦蟆之多。
萬曆三十六年,有蟲如蚊,蔽空。
按《吳縣志》:萬曆三十六年戊申六月,有蟲如蚊,而大三倍之。抵暮,聚集空中,望之如煙霧,聲響成雷。經月,忽不見。於積水中生細蝦,無數。饑民取以為食,或云即蟲所化。
萬曆四十五年,白蜨蔽天。
按《貴州通志》:萬曆四十五年春三月,安莊衛白蜨群飛蔽天,自西南赴東北,積地數尺。越三日,火闔俱燼。
熹宗天啟七年,蠶化為黃旗,蠓傷稼。
按《山東通志》:天啟七年,平陰縣宋傑養蠶,上簇,俱未成蠶。忽變為黃旗,闊長皆丈許,未幾,盜起。
按《吳縣志》:天啟七年丁卯八月,田中生蠓蟲,傷稼。
愍帝崇禎六年,蝦蟆叢生而忽散。
按《貴州通志》:崇禎六年八月,湄潭縣蝦蟆數萬匝城,外一日夜,忽散。
崇禎八年,蜻蜓蔽空,西北去。
按《武定府志》:崇禎乙亥三月,有蜻蜓自東飛來,向西北去,遮空蔽日。自申至酉,方盡。是年七月,流寇孫可望等入滇,人民遭其荼毒,劓鼻斷手,慘不忍言。崇禎十二年,蟲食蕎。
按《陝西通志》:崇禎十二年秋,蟲食蕎。
崇禎十六年,蟻群飛。
按《山東通志》:崇禎十六年,曹州群蟻接翅而飛,望之若雲霧。
蟲豸異部總論
《春秋四傳》
莊公十八年
《春秋》:秋,有蜮。
《左傳》:為災也。
《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
《穀梁傳》:一有一亡,曰蜮。蜮,射人者也。
胡傳蜮,魯所無也,故以有書夫,以含沙射人,其為物至微矣。魯人察之,以聞於朝,魯史異之,以書於策。何也。山陰陸佃曰:蜮,陰物也,麋亦陰物也。是時,莊公上不能防閑其母,下不能正其身,陽淑消,而陰慝長矣,此惡氣之應,其說是也。然則簫韶作,而鳳凰來,儀春秋成而麟出於野,何足怪乎。春秋書物象之應,欲人主之慎,所感也。世衰道微,邪說作,正論消,小人長;善類退。天變動於上,地變動於下,禽獸將食人而不知懼也,亦昧於仲尼之意矣。
宣公十五年
《春秋》:冬,蝝生。《公羊傳》:未有言蝝生者,此其言蝝生,何。
〈注〉蝝即<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368-18px-GJfont.pdf.jpg' />也。始生曰蝝,大曰<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368-18px-GJfont.pdf.jpg' />。
蝝生不書,此何以書,幸之也。幸之者何。
〈注〉聞災當懼,反喜,非其類,故執不知問。
猶曰:受之云爾,受之云爾者,何。上變古易常。
〈注〉上謂宣公,變易公田,古常舊制而稅畝。
應是而有天災其諸,則宜於此焉,變矣。
〈注〉言宣公,於此天災饑後,能受過變寤,明年復古。行中冬,大有年,其功美過於無災,故君子深為喜。而僥倖之變,<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368-18px-GJfont.pdf.jpg' />言蝝以不為災,書起其事。
《穀梁傳》:蝝,非災也。其曰:蝝非稅畝之災也。
《胡傳》:始生曰蝝,既大曰螽。秋螽未息,冬又生子,災重及民也。而詳志之,如此者,急民事,謹天戒仁人之心,王者之務也。遇天災而不懼,忽民事而不脩,而又為繁政重賦以感之,國之危無日矣。
王充《論衡》《商蟲篇》
變復之家謂蟲。食穀者,部吏所致也。貪則侵漁,故蟲食穀。身黑頭赤則謂武官;頭黑身赤則謂文官。使加罰於蟲所象類之吏,則蟲滅息不復見矣。夫頭赤則謂武吏,頭黑則謂文吏,所致也。時,或頭赤身白、頭黑身黃,或頭身皆黃,或頭身皆青,或皆白,若魚肉之蟲。應何官吏。時,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貸者,威勝於官,取多於吏,其蟲形象何如狀哉,蟲之滅也。皆因風雨案蟲滅之時,則吏未必伏罰也。陸田之中,時有鼠;水田之中,時有魚蝦蟹之類,皆為穀害。或時希出而暫為害,或常有而為災,等類眾多應何官吏。魯宣公履畝而稅應,時而有蝝生者,或言若蝗蝗,時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擇穀草,察其頭身象,類何吏。變復之家,謂蝗,何應。建武三十一年,蝗起太山郡西南過陳留河,南遂入邊方,所集鄉縣,以千百數。當時鄉縣之吏,未皆履畝。蝗食穀草,連日老極,或蜚徙去;或止枯死。當時鄉縣之吏未必皆伏罪也,夫蟲食穀,自有止期。猶蠶食桑,自有足時也。生出有日,死極有月期。盡變化不常為蟲,使人君不罪其吏,蟲猶自亡夫。蟲,風氣所生,蒼頡知之。故凡蟲為風之字,取氣於風,故八日而化生。春夏之物,或食五穀;或食眾草。食五穀,吏受錢穀也。其食他草,受八何物倮。蟲三百,人為之長,由此言之,人亦蟲也。人食蟲所食,蟲亦食人所食,俱為蟲而相食物,何為怪之。設蟲有知,亦將非人曰:女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謂我為變,不自謂為災。凡含氣之類,所甘嗜者,口腹不異,人甘五穀,惡蟲之食。自生天地之間,惡蟲之出,設蟲能言,以此非人,亦無以詰也。夫蟲之在物間也,知者,不怪其食萬物也,不謂之災,甘香渥味之物,蟲生常多,故穀之多。,蟲者粢也。稻時,有蟲。麥與豆無,蟲必以有。蟲責主者,吏是其粢,鄉部吏常伏罪也。神農后稷藏種之方,煮馬屎以汁漬種者,令禾不蟲。如或以馬屎漬種,其鄉部吏鮑焦陳仲子也。是故,后稷神農之術用,則其鄉吏何免為姦,何則蟲無從生上,無以察也。蟲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穀葉,乃謂之災。桂有蠹桑,有蝎桂中藥,而桑給蠶,其用亦急,與穀無異。蠹蝎不為怪,獨謂蟲為災,不通物類之實闇,於災變之,情也。穀蟲曰:蠱蠱若蛾矣,粟米饐熱,生蠱夫蠱。食粟米,不謂之災。蟲食苗葉,歸之於政,如說蟲之家,謂粟輕苗重也,蟲之種類眾多,非一魚肉腐臭有蟲;醯醬不閉有蟲;飯溫濕有蟲;書卷不舒有蟲;衣襞不縣有蟲;蝸疽<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367-18px-GJfont.pdf.jpg' />螻<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369-18px-GJfont.pdf.jpg' />蝦有蟲。或白或黑,或長或短,大小鴻殺不相似類,皆風氣所生,并連以死生不擇。曰:若生日短,促見而輒,滅變復之家見,其希出,出又食物,則謂之災。災出,當有所罪,則依所似類之,吏順而說之,人腹中有三蠱,下地之澤,其蟲曰:蛭,蛭食人足,三蟲食腸,順說之家將謂三蟲,何似類乎。凡天地之間,陰陽所生蛟蟯之類、蜫蠕之屬,含氣而生,開口而食。食有甘,不同心等,欲彊大食,細弱知慧,反頓愚他物,小大連相齧噬,不謂之災。獨謂蟲食穀物為應,政事失道理之實,不達物氣之性也。然夫蟲之生也,必依溫濕。溫濕之氣,常在春夏;秋冬之氣,寒而乾燥,蟲未曾生。若以蟲生,罪鄉部吏,是則鄉部吏貪於春夏,廉於秋冬,雖盜跖之吏以秋冬署,蒙伯夷之譽矣。夫春夏,非一而蟲時,生者,溫濕甚也。甚則,陰陽不和。陰陽不和,政也。徒當歸於政治,而指謂部吏為姦,失事實矣。何知蟲以溫濕生也。以蠱蟲知之,穀乾燥者,蟲不生。溫濕饐餲,蟲生。不禁藏宿麥之種,烈日乾暴,投於燥器,則蟲不生。如不乾暴,閘喋之蟲生,如雲煙。以蠱閘喋准況眾蟲,溫濕所生明矣。詩云:營營青蠅,止于藩;愷悌君子,無信讒言,讒言傷善,青蠅污白,同一禍敗。詩以為興昌邑王夢西階下有積蠅矢。明旦召問郎中龔遂。遂對曰:蠅者,讒人之象也。夫矢積於階下,王將用讒臣之言也。由此言之,蠅之為蟲,應人君用讒,何故不謂蠅為災乎。如蠅可以為災,夫蠅,歲生世間,人君常用讒乎。按蟲害人者,莫如蚊蝱。蚊蝱,歲生,如以蚊蝱應災。世間常有害人之吏乎,必以食物,乃為災人,則物之最貴者也。蚊蝱食人,尤當為災。必以暴生害物乃為災夫,歲生而食人,與時出而害物,災孰為甚。人之病疥,亦希非常疥蟲,何故不為災。且天將雨,螘出。蚋蜚為與,氣相應也。或時諸蟲之生,自與時氣相應,如何輒歸罪於部吏乎。天道自然,吉凶偶會,非常之蟲適生,貪吏遭署,人察貪吏之操,又見災蟲之生,則謂部吏之所為致也。
蟲豸異部紀事
《左傳》:莊公十四年初,內蛇與外蛇𩰚於鄭南門中,內蛇死。六年而厲公入。公聞之,問於申繻曰:猶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燄,以取之妖,由人興也。人無釁焉,妖不自作,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
《新序·節士篇》:晉獻公太子至靈臺,蛇繞左輪。御曰:太子下拜。吾聞國君之子,蛇繞左輪者,速得國。太子遂不行,返乎舍。御人見太子,太子曰:吾聞為人子者,盡和順。君不行私欲,恭嚴承命不逆君安,今吾得國,是君失安也。見國之利而忘君安,非子道也。聞得國而拜其聲,非君欲也。廢子道,不孝;逆君欲,不忠。而使我行之,殆欲吾國之危明也。拔劍將死,御止之曰:夫禨祥妖孽,天之道也。恭嚴承命,人之行也。拜祥戒孽,禮也。嚴恭承命不以身恨君,孝也。今太子見福不拜,失禮;殺身恨君,失孝;從僻心棄正行,非臣之所聞也。太子曰:不然,我得國君之孽也。拜君之孽,不可謂禮。見禨祥而忘君之安,國之賊也。懷賊心以事君,不可謂孝;挾偽意以御天下,懷賊心以事君,邪之大者也。而使我行之,是欲國之危明也。遂伏劎而死。君子曰:晉太子徒御使之拜蛇祥,猶惡之至於自殺者,為見疑於欲國也。己之不欲國,以安君,亦以明矣。為一愚御過言之,故至於身死,廢子道、絕祭祀,不可謂孝,可謂遠嫌,一節之士也。
《雜事篇》:晉文公出獵。前驅曰:前有大蛇,高如隄,阻道。竟之文公曰:寡人聞之,諸侯夢惡,則修德,大夫夢惡,則修官,士夢惡,則修身。如是,而禍不至矣。今寡人有過,天以戒寡人。還車而反。前驅曰:臣聞之,喜者,無賞;怒者,無刑。今禍福已在前矣,不可變,何不遂驅之。文公曰:不然。夫神不勝道,而妖亦不勝德,禍福未發,猶可化也。還車反朝。齋三日請於廟曰:孤少犧,不肥幣不厚,罪一也;孤好弋獵無度數,罪二也;孤多賦斂重刑罰,罪三也。請自今以來者,關市無征,澤梁無賦斂,赦罪人,舊田半稅,新田不稅。行此令未半旬,守蛇吏夢天帝殺蛇,曰:何故當聖君道,為而罪當死。發夢視蛇臭腐矣,謁之文公曰:然夫神果不勝道,而妖亦不勝德,奈何其無究理而任天也,應之以德而已。《左傳》:文公十六年夏五月,有蛇自泉宮出,入於國,如先君之數。秋八月辛未,聲姜薨毀泉臺。
《漢書·高祖本紀》:高祖被酒,夜經澤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徑,願還。高祖醉曰:壯士行,何畏。乃前拔劎斬蛇,蛇分為兩,道開,行數里,醉,困臥。後人來至蛇所,有一老嫗夜哭。人問嫗何哭。嫗曰:人殺吾子。人曰:嫗子何為見殺。嫗曰:吾子,白帝子也。化為蛇,當道。今者,赤帝子斬之,故哭。人乃以嫗為不誠,欲苦之。嫗因忽不見。後人至,高祖覺。告高祖,高祖乃心獨喜,自負。請從者日益畏之。
《小名錄》:彭寵之叛家,數有變怪。堂上聞蝦蟆聲,在火爐下鑿地而求之,不得。卜筮,多言兵從中起。寵奴子密等三人謀劫寵。是日,寵齋便室晝臥,三奴共縛寵,從呼:諸奴婢,以寵教。責問便收縛,各置空室中,以寵聲呼其妻。妻入室,見縛,驚曰:奴反耶。捽妻頭擊頰,趣為諸將軍辦裝,兩奴將妻入,取物。一人守寵,寵謂守奴曰:若小兒,我素所愛也,為密所迫脅耳。解我縛,出閣,則活矣,用女妻汝家中財物悉與汝。小奴意欲解,之而子密適至,遂不解,使妻縫縑囊,解寵手令,作教告城門,令子密等出,勿稽留書成,斷寵及妻頭,置囊中。馳詣闕,封子密為無義侯。
《風俗通·怪神篇》:謹按車騎將軍、巴郡馮緄鴻卿為議郎,發綬笥,有二赤蛇,可長二尺,分南北走。大用憂怖,許季山孫字寧方,得其先人祕要,緄請卜云君。後三歲,當為邊將,東北四五里,官以東為名。復五年,為大將軍南征,此吉祥鴻卿意威名解實應,且惑。居無幾,拜尚書遼東太守、廷尉太常,會武陵蠻夷黃高,攻燒南郡。鴻卿以威名素著選登,亞將統六師之任,奮虓虎之勢,後為屯騎校尉,將作大匠河南尹復,再臨理官紀,數方面如寧方之言。《春秋》外蛇與內蛇𩰚。文帝時,亦復有此。傳志著其云,為而鴻卿獨以終,吉豈所謂,或得神以昌乎。
《述異記》:晉永嘉中,梁州雨七旬,麥化為飛蛾。晉末,荊州久雨,粟化為蠱,蟲害民。春秋云:穀之飛為蠱,蓋是也。中郎王義興表奏曰:臣聞堯生神木,而晉有蠱粟,陛下自以聖德何如。帝有慚色。《搜神後記》:晉義熙中,烏傷葛輝夫,在婦家宿。三更後,有兩人把火至階前,疑是凶人,往打之,欲下杖,悉變成蝴蝶,繽紛飛散,有衝輝夫腋下,便倒地,少時死。《宣驗記》:元嘉元年,建安郡山賊百餘人,掩破郡治,抄掠百姓子女資產,遂入佛圖搜掠財寶,先是諸供養具別封置一室。賊破戶,忽有蜜蜂數萬頭從衣簏出,同時噬螫群賊,身首腫痛,眼皆盲,合先諸所掠,皆棄而走。
《異苑》:元嘉五年秋夕,豫章胡充有大蜈蚣,長三尺,落充婦與妹前,令婢挾擲,婢纔出戶。忽睹一姥,衣服臭敗,兩目無精。到六年三月,合門時患死亡相繼。《南史·王敬則傳》:敬則少時,於草中射獵,有蟲如烏,豆集其身,摘去,乃脫其處皆流血,敬則惡之,詣道士卜。道士曰:此封侯瑞也,敬則聞之,喜。故出都自效。《異苑》:太原孫廣,頭上不得有虱,大者,便遭期喪大功,小則小功緦服。
《南史·陳後主本紀》:後主見大蛇,中分首尾,各走。《北史·齊神武本紀》:自東西魏搆兵鄴下,每先有黃黑螘陣𩰚。占者以為,黃者,東魏戎衣色;黑者,西魏戎衣色,人間以此候勝負。是時,黃螘盡死。
《冊府元龜》:北齊瑯琊王儼為大將軍、錄尚書事鄴北城。有白馬佛塔,是石季龍為澄公所作,儼將修之。巫曰:若動浮圖,此城失。主不從,破至第二級,得白蛇,長數丈,迴旋失之,數旬反敗。
王琳自梁來奔,為特進侍中所居。屋脊無故剝破出赤蛆數升,落地化為血,蠕蠕而動。後為陳將吳明徹所殺。
《北史·薛辯傳》:辯五世孫端,端從子濬,為兒時,與宗中兒戲澗濱,見一黃蛇,有角及足。召群童共視,了無見者,以為不祥,歸大憂悴。母問之,以實對。時有胡僧詣宅乞食,母以告之。僧曰:此兒之吉應,且此兒早有名位,壽不過六七耳。言終而出,忽然不見,後終於四十二,六七之言驗矣。
《冊府元龜》:隋燕榮為幽州總管,坐毒虐贓,穢徵還京師,賜死。先是榮家寢室無故有蛆,數斛,從地墳出。未幾,榮死於蛆出之處。
堯君素,大業中,為河東通守,唐公義師攻之。歲餘不剋。時,白蛇降於府門,兵器之端夜皆光見。月餘,君素為左右所害。
《祥異記》:李揆未相之前,忽見一大蝦蟆。占之曰:蝦蟆,天使,吉兆也。未幾,果拜小鳳。
《酉陽雜俎》:鄭絪相公宅,在招國坊南門。忽有物投瓦礫,五六夜不絕,乃移於安仁西門宅,避之。瓦礫又隨而至,經久復歸。招國鄭公歸心釋門禪室,方丈及歸將入丈室,蟢子滿室,懸絲去地一二尺,不知其數。其夕瓦礫亦絕。翌日,拜相。
《杜陽雜編》:鄭注嘗置藥篋藥化為青蠅萬數,飛去。注頗惡之,數日不視。事未踰月,而誅焉。
《冊府元龜》:安王友寧太祖兄子唐末為嶺南西道節度使,與青州王師範戰于石樓。王師小卻友寧旁,自峻阜馳騎以赴敵所。乘馬蹶,而仆遂。沒於陣友寧將戰之前。一日,有大白蛇蟠於帳中,友寧心惡之,既而果遇禍焉。
《五代史·王處直傳》:初有黃蛇見於牌樓,處直以為龍,藏而祠之。以為己德所致,而定人知其不祥,曰:蛇穴山澤而處人室,在上者,失其所居之象也。已而,處直果被廢死。
《幸蜀記》:蜀王衍,時天冨倉奏米中生蟲,如小蜂,尾後垂如米粒,曳之而行。
《冊府元龜》:晉高祖即位之前一年,年在乙未。鄴西有柵曰:李固清淇合流,在其側柵,有橋。橋下大鼠與蛇𩰚,𩰚及日之中,蛇不勝而死。行人觀者數百,識者,志之。後唐,末帝果滅於申。
《十國春秋》:吳越忠獻王世家開運元年九月,南船務石井有物,形如守宮尾,長七尺許,鬣且角。獲之,置於安溪潭。
《唐元宗本紀》:保大四年九月,淮南蟲食稼,除民田稅。《冊府元龜》:馬裔孫為太子賓客,分司在雒,未疾前。白虺緣于庭槐,驅之,失所在。裔孫感,賦鵬之文作槐蟲賦,以見志。未幾,暴卒。
《十國春秋·王稔傳》:稔一日坐聽事,與客語。忽有小赤蛇自屋墜地,向稔而蟠。稔令以器覆之。良久,發視惟一蝙蝠,飛去。是年,稔加同平章事咸以為其應也。馬令《南唐書·姚景傳》:景始事劉金,為廐卒。金暇日至廐中,見景晝瞑,有二赤蛇悠揚景面,少頃,入鼻竅而寤。金由是奇之,引為親信。俄遷裨將,以女妻之。《十國春秋·後蜀後主本紀》:廣政二十五年二月,璧州白石縣巨蛇見,長百餘丈,徑八九尺。
《聞見前錄》:太祖微時,游渭州潘原縣,過涇州長武鎮寺,僧守嚴者,異其骨相,陰使畫工圖於寺壁,青巾褐裘,天人之相也。今易以冠服矣,自長武至鳳翔。節度使王彥超不留,復入洛枕長壽寺大佛殿西南角柱礎晝寢,有藏經院主僧見赤蛇出入帝鼻中,異之。《春渚紀聞》:謝石潤夫宣和間,以相字言人禍福。四方求相者,其門如市。有朝士其室懷妊過月,手書一也字令,其夫持問石熟,視朝士曰:有一事似涉奇怪,可盡言否。朝士因請其說,石曰:也字,著蟲為蛇字,今尊閤所妊,殆蛇妖也。然石亦有薄術可以藥下之,朝士大異其說,因請至家,以藥投之,果產數百小蛇,而體平。
《太平清話》:正和二年夏四月,新安蟾蜍背生芝草。時農夫汲水於龍淵之津,睹此一蟾望日而拱,已而視之,則其背生芝,凡十五葉,葉間有異草,蒙茸蒼翠,歲寒不彫。
宋魯應龍《括異志》:光嚴庵正議之塋,瀕湖占勝為一方冠,東南皆枕湖。遠峰列如筆架,一塔屹於波心,文峰挺立。登名仕版者,世有其人視他族為最盛。淳祐間,忽樹間出煙一道,遠近莫不驚異。有細視之者,見其間有蠓蚋,不可計。從樹中出,終日不絕,蓋此煙即此所成,不知何異。
《續夷堅志》:泰和中,柏山長老志賢住西京東堂,常住足備即棄,去修渾源樂安橋嶺路槌破一牛心大石,中有蛇蝎相吞,螫人不知其何從而入也。賢曰:此在吾法,是怨毒所化,隨想而入,歷千萬劫而不得解者。若不為解,卻他日,亦道。曾見我來,即以大杖擊之,竟無他異。
德順破後,民居官寺皆被焚,內城之下有砲數十,垂索,故在營中,人有欲解此索者,見每一索從上至下大虱遍裹,如脂蠟灌燭然。聞汴京被攻之,後亦如此,是喪亂之極,天地間,亦何所不有也。
《輟耕錄》:大德間,仁宗在潛邸。日奉答吉太后駐輦,懷孟特苦群蛙亂喧,終夕無寐。翼旦,太后命近侍傳旨諭之曰:吾母子方憒憒,蛙忍惱人耶。自後其毋再鳴,故至今此地。雖有蛙而不作聲,後仁宗入京誅安西王阿准答等,迎武宗即位。時大德十一年也,越四年,而仁宗繼登大寶,則知元后者,天命攸歸,豈行在之所。雖未踐祚而山川鬼神已陰來相之。不然,則蟲魚微物耳又能聽令者乎。但迄今不鳴,尤可異矣。《明狀元事略》:正統丙辰科狀元,周旋字中規浙江永嘉人才思雄健,何文淵時知溫郡見所作,即以狀元許之。一日進諸生,講經明,倫堂有群蜂挾一巨蜂飛集楹間,聲聞如雷,文淵顧謂,旋曰:群蜂有主,猶士有元,此大魁之兆也,旋果應之。
《福建通志》:弘治五年正月二十六日,蒼蠅千百群集林文迪衣冠,凡二日。是秋中,省試第一。
《異林》:弘治甲寅,遼東大風晝晦雨蟲滿地,黑殼大如蠅。
《江南通志》:曹時中,華亭人官雲南僉事,時安普洱海大旱,蟲食苗。時中齋素步禱蟲死,歲大熟。
蟲豸異部雜錄
《物類相感志》:蜆。《爾雅》云:蜆,縊女黑蟲赤頭,吐絲自經懸於樹木之杪,此蟲或多則人多縊卒。
蟢子。《詩》云:蠨蛸在戶;《陸璣詩義》云:河內謂之蟢子云。此懸絲者,人當有親客至,則有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