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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4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百四十八卷目錄
大名府部紀事三
大名府部雜錄
大名府部外編
職方典第一百四十八卷
大名府部紀事三
元世祖至元元年,即宋度宗咸淳九年,大名路大水,蝗。
十年,置大名兵馬司及軍器局。
十二年六月甲辰,獲知開州張章,赦其罪。大名路達魯花赤小鈐部坐姦贓,伏誅。
十六年,宋亡。調江南新附軍五千人駐大名。
《元史·王珍傳》:王珍,字國寶,大名南樂人,世為農家。珍慷慨有大志。金末喪亂,所在盜起,南樂人楊鐵槍聚眾保鄉里。太祖遣兵攻破河朔,鐵槍以兵應之,行營帥按只署珍軍前都彈壓。鐵槍與全軍戰死,眾推蘇椿代領其眾。宋將彭義斌帥師侵大名,椿戰不利,降之,義斌遂據大名。珍棄其家,間道走還軍中,按只嘉其誠,待遇益厚,以為假子。復從速魯忽擊走義斌,蘇椿以大名降,珍妻子故在,珍語之曰:吾非棄汝輩,誠不以私愛奪吾報國之心耳。聞者稱嘆。授鎮國上將軍、大名路治中、軍前行元帥府事。俄以取寧海、胙城功,遷輔國上將軍,復授統攝開曹滑濬等處行元帥府事,兼大名路安撫使。蘇椿復欲叛歸金,珍覺之,與元帥梁仲先發兵攻椿,椿開南門而遁。國王幹真授仲行省,珍驃騎衛上將軍、同知大名府事、兼兵馬都元帥。從刺不台經略河南,破金將武仙於鄭州,復與金人戰於蕭縣,斬其將。頃之,仲死,國王命仲妻冉守真權行省事,珍為大名路尚書省下都元帥,將其軍。國用安據徐、邳,珍從太赤及阿朮魯攻拔之,授同簽大名行省事。從軍伐宋,破光州、棗陽、廬、壽、滁州,珍常身先諸將,屢有功。宋城五河口,珍帥死士二十人奪之,宋人遁,乘勝進師,連破濠、泗、渦口。歲庚子,入見太宗,授總帥本路軍馬管民次官,佩金符。珍言於帝曰:大名困於賦調,貸借西域賈人銀八十鋌,及逋糧五萬斛,若復徵之,民無生者矣。詔官償所借銀,復盡蠲其逋糧。
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大名河水決,壞田廬無筭。二十二年,大名蠶災。秋,東明河水害田。
二十四年,濬州進瑞麥,一莖九穗。
二十五年,黃河北徙東明,曹濮以及濟陰並被其害。二十七年五月,大名路有白氣二道,己而魏縣御河溢,害稼五千八百餘頃。
二十八年,南樂諸縣復霖雨。
二十九年,大饑。
成宗元貞二年夏六月,大名旱蝗。八月,復水。
大德元年,大名路旱。
四年,白馬縣旱。
五年四月,大名蟲食桑。五月,旱。已而七月復水。六年,大名蝗。
八年,濬滑霖雨,大名境以內咸被水。
九年,元城大水。
武宗至大元年,大名霜殺桑,且虫食之。是年,無蠶。二年,大名路蝗。
三年,大名路旱,已而復霖雨傷其稼。
仁宗皇慶元年,大名霖雨傷稼。
延祐元年三月,開州、東明、長垣隕霜,殺桑果及禾苗。六年,大名路大水,壞民田一萬八千頃。
延祐七年七月,清豐河決塔海莊、東隄、蘇村及七里寺等處。
英宗至治元年,大名水,民饑。
二年十二月,太白歲熒惑,三星聚於室。
泰定帝泰定元年,大名等二十一郡饑,開州河溢。三年,大名路旱蝗,諸州民饑。
政和元年正月,白馬民饑。二月,大雨雹。
文宗天曆二年,魏縣有蟲食桑葉且盡,蟲俱死。大名路饑,諸州縣復蝗。
順帝至元元年,大名桑麥災,河決長垣、東明,漂民田五百八十餘頃。
三年六月辛巳,大霖雨,河水溢,沒人畜廬舍。
六年,元城諸縣饑。
至正二年,內黃縣學產芝草梁藻之間,大名路饑,民多餓。
四年五月,東垣大霖雨,河溢,決白茅隄、金隄。
九年十月,大名諸路賊數擁騎抄略,始置兵馬指揮司蒐捕之。至正十一年,賈魯濬河得石人於黃陵岡,一眼。先是,河南北童謠云: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是年,賈魯發河南北丁夫十七萬人,濬黃河故道。民心愁怨思亂,果於黃陵岡得石人一眼,而汝穎、蘄黃之兵起。
十二年二月,命翰林學士承旨八剌與諸王李蘭奚領軍守大名,賊寇濬、滑諸州,勢甚猖獗。詔起德住為河南右丞,守東明。德住馳入東明,輒繕城隍,嚴備禦。賊不敢逼,阿速愛馬里納思台屯開、滑,擒其賊韓兀奴罕,詔授資用庫大使。中書省奏大名路十四州縣數水旱,蟲蝗所籍,饑民凡七十一萬六千九百八十口。
十六年,大名有星如火,從東南流,芒尾如曳彗,墮地有聲,火燄蓬勃,久之悉化為石。其色青黑光瑩,形如狗頭,其斷處頗新截者,太史驗視云:天狗也。命藏於庫。
十七年,劉福通督兵寇大名路,入之。已而太不花襲復大名,及諸州,皆下之。詔中書右丞也先不花,御史中丞成遵宣撫之,勞諸將之功有差。
十八年,河南盜入境,殺略吏民,時江西廉訪僉事伯顏免官居家,眾依之以禦賊。從之渡漳河者凡數十萬家,賊追逼於磁州,伯顏死之。
二十八年,有明兵取廣平、彰德、衛輝以北,大名諸州縣不戰而降附之,八月元亡。
明太祖洪武元年,滑州大水,黑氣凝於東壁,至二十七年三月,始清,大名府河水漂長垣縣。
二年,黃河泛漲,人民四散。
三十四年,河圮大名城。
成祖永樂元年,大名暑雨為沴,車駕幸大名,官吏父老率眾來迎。
十七年,濬縣蝗,有鳥食蝗殆盡。
宣宗宣德元年,魏縣大水。
三年秋七月,大名府開州、長垣霖雨,傷稼。己巳,滑縣饑。
四年夏五月,開州及長垣、南樂、清豐、滑、魏六縣大水,決隄沒田。
五年,濬縣蝻。己丑夏六月,開州、長垣大水,傷稼。壬辰,元城、魏縣大水,傷稼。
八年,大名府屬州縣自七年冬至今年夏,六月不雨。稼盡稿死,甲申,大名府境內蝗。
英宗正統元年,河決胙城,漂滑縣馬村、大關以下三十餘里。
英宗天順二年,大蝗,既而抱草死,臭不可近。
天順三年,長垣知縣劉弘改築學宮,一夕殿中琴聲泠然,若響山谷之間。役者皆驚起,不知所謂。
五年,大有年。夏麥有兩岐者,及秋禾復一莖二穗三穗。
六年春正月至夏,六月不雨,禾盡稿。
憲宗成化九年,諸州縣大水,而內黃甚。清豐縣馬鳳等聚盜數百,橫行東昌、廣平、大名諸郡縣,尋縛之。十五年春,大風拔木。
十六年,大旱,饑。
二十三年,歲大饑,人相食。
孝宗弘治二年,漳水溢魏縣羊羔口,田災。
五年,河復決朱家口。
十四年,漳水溢魏縣。
十五年,漳水決魏縣西界,北注廣平河,下流而東入館陶。
武宗正德二年,境內訛言有眚昏,暮出閭里,數摭齧之,眾擊銅鐵器或伐鼓為聲護焉。旬月乃息,又地震。八月,旱。
六年,薊盜劉六等眾數萬攻東明縣,知縣劉鑾堅守,不下。已而遊擊將軍許泰帥兵赴援,指揮使喬璽力戰死之,賊乃解去。
七年秋,大旱。
九年,大霖雨,四旬乃止。五月,雨雹,如卵如拳,又大者如盌,傷麥,人畜死者甚眾。十年,大旱,民饑。長垣大風晝晦,自午至申乃解。十三年,臨河城靳氏女將及笄,夜忽生鬚四寸許,剪之復出,瞿然若男子。後以燬鬚,竟號痛死。
十五年春三月,大風拔木,木柯火光飛流,復蝗,禾且盡。
十六年秋,大水。
世宗嘉靖元年十一月,山東流盜王鏜、曹四等寇東明,兵備副使劉秉鑑督兵拒之,不得逞,焚杜勝集,渡河而南。鑑復追之於鈞州,尋被擒。
二年,大風晝晦,踰旬始息。夏,旱。秋八月,復霖雨,民大饑,死者相望於道。
三年元日丙寅,歲填次營室。丙子,五星咸聚營室。辛巳,月食於翼,五星皆伏而太白獨光過壁。
三年,旱。長垣民家豕生一象。四年,鐘壆歲餘復合,濬麥穗兩岐。
五年,長垣民家雞抱卵,成人形。開州星隕如月,向西北迅去,良久乃滅,空中有聲若鼓,十二月地震。七年夏秋,大旱。時斗米百錢,始行折半錢。
九年秋,諸州縣大水,大名城不沒者五板。
十二年秋,霖雨,四旬方止。
十四年,蝗。
十五年,復蝗,禾且盡。六月,鷓鴣來鳴。是後間歲一至,惟濬縣有之。
十八年,長垣麥有兩岐、三岐以至五岐者。
十九年秋,境內蝗害稼,民大饑。
二十年,濬州大旱,人饑相食。
二十年,北兵入山西,畿輔之間騷然,始檄諸州縣繕堡,凡二十八所。
二十一年六月,河水溢,田廬漂沒殆盡,居民轉徙過半。
二十一年,濬縣儒學閱士,有鯉魚飛入居民姬時家甕中。
二十二年,裴子岩居民尚侈靡,服務淫巧。有一衣上下二色者,有以馬尾結為<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1075-18px-GJfont.pdf.jpg' />裙者,識者謂為服妖,後必有災。無何而流賊至,境內皆被其害。而裴子岩獨慘。文廟戟門外柏樹陰森,內一株去泮池東南丈許,於樹杪另生枝榦,鬱蔥聳翠,如檜木狀,觀者咸以為人文之瑞云。
二十二年春二月,大雨雹,群龍見東明,是後屢遭大水,滑州大饑。
二十三年,大水,饑。南樂黑風晝晦,諸物皆火。
嘉靖二十七年,開州大水饑。
二十八年,大旱,無麥。有星隕於楊子彬屯,火光墜地無跡。
二十九年,旱蝗害稼。
三十年,大水,饑甚。十一月,地震。
三十一年,復大水,被災與去歲等。
三十二年,夏旱,秋復大水。
三十三年,大饑。
三十四年冬十二月,地震有聲。是年,春旱,麥稿死。夏六月,復大水,蝗生。
三十六年夏四月,濬縣民張進家井鳴,有聲如鐘,七晝夜乃止。是歲,夏旱無麥,秋漳衛水決為災。
三十七年,大有年。
三十八年夏,大風拔木,毀官民廬舍,開州尢甚,城樓坊表盡壓。
三十八年,南樂有物,不見其形,入訓導周栗宅,擲磚放火,有頃,撞明倫堂鐘。
三十九年,南樂大旱。自正月不雨,至於七月,禾盡枯。四十年,蝗食苗,大饑。大名縣圬者塗學宮壁,有魁像自泥中出。是歲秋,張孔修登第。南樂縣東王落村雷雨大作,少頃,有物自空中墜下,偃禾數畝。
四十一年,貓乳犬子,在開州少保王崇慶家。
四十二年,春,大旱。蟲食桑葉,無蠶。
四十三年秋,大水。是年,西門樓懸鐘偶釁,邑人謀易新鐘,舊鐘忽洪亮異常。
四十五年夏,白龍見西南。長垣城內,澤冰成花木狀。《滑縣志》:銅梁襄憲張公佳引明嘉靖時曾為滑令,銅梁有宋名臣度正侍郎墓,歲久湮沒。公父南溪公偶於荒草間得斷碣,敘穴所甚詳,蓋墓地臨寺,寺僧佔奪久矣。公欲聞官,僧懼還地,公復為立墓。時襄憲公為諸生請於監司,為立綽楔,歲時設祭。當公酬之夕,夢神告曰:微公,吾遂餒,敬報爾以白馬、黃牛。公亦不解所謂,后襄憲公登第尹滑,迎南溪公就養宦邸,舟經黃牛峽,幾覆,恍惚間若有引掖之者,遂免溺。後公治滑,忽有二大盜假作錦衣,突入官衙,挾公以匕首相迫,公倉卒間神色不變,用計立擒二盜,人以為神助。時南溪公在任,始悟白馬乃滑古邑名也。黃牛、白馬之言驗矣。
穆宗隆慶元年秋,大水漂沒民田,開州西城樓衝折。二年三伏,旱,秋苗焦枯。
三年六月,飛蝗蔽日。閏六月,漳衛泛漲,兼以霖雨。四旬,水潰隄,沖塌城牆一面,公私廬舍漂沒殆盡。神宗萬曆二年三月,大風晦冥。四月,天鼓鳴於西南。五年,開州霖雨傷禾。
十一年,旱蝗。產一豕,一首四耳八足兩尾。
十三年三月十三日夕,南樂黑風驟至,折屋揚瓦。四日黎明止,雨沙尺餘。大名大旱,縣北民家生豕,三首一身人手足。
十五年,大旱,田禾乾死。是年,黃河決自長垣金龍口,漫至東明縣城下,假筏以行。三月,滑縣地震。自西北起,移晷方止。夜復大震,歲大饑。七月,瑞穀一莖二穗。十六年,大饑。斗米二百錢,疫氣流行,人死強半,麥大熟,委棄在野,無人收刈。
十八年三月三日,黑風起自西北,飛沙走石,咫尺不辨男女。出遊者或墮井,或凍死,災變異常,自午至酉始定。是年,長垣縣儀門左右碑數震。
二十年秋七月,霪雨水漲,漳衛二河俱溢渰,沒民田禾稼盡損,公私廬舍,一時傾者無筭。
二十二年三月,大霜殺稼。
二十四年夏六月,雨雹。
二十五年秋八月甲申,地震,水溢,天鼓鳴。
二十六年,長垣縣民高明家雞生三足,曹州妖僧為亂。
二十七年,開州大饑。
二十八年,雨雹。
二十九年,三十一年,三十二年,河數決。
三十三年夏,大水。支河潰蓮花池隄,東注幾衝城。三十三年,大旱。
三十四年,蝗。
三十五年夏六月,衛水潰逯家隄,幾沖城。飛蝗自東北來,障天蔽日,二十餘日不盡。有落下者,即遺種復生。
三十六年,大蝗。嗣後豆蟲遍地,豆田幾為傷盡。三十七年,清豐火。從城隍廟寢宮突起,撲之不滅,殿宇一時化為煨燼。
三十八年,大蝗。衛水潰范勝隄。
四十年,河南、山東大蝗。距邑境不遠,忽有烏鴉數萬,餘迎而食之,遂不入境。
四十二年,夏四月,星隕於清豐小崔村。
四十三年三月至七月不雨,民多逃亡。
四十四年秋七月,清豐災旱,頻仍飛蝗,虫蝻遍野,食禾殆盡。
四十八年,旱蝗,地震。有毛回子者,同妻往耘田,忽震雷,大雨如注。有火光如斗大,旋遶院宇中,舉家驚異。有頃,回子攜妻歸於途,火遶回子身,七竅焰騰,妻愴惶哀乞全屍,火旋滅,止剩皮裹,骨骸已灰燼矣。明縣北葛家營有逆子王度,每捶楚其母。萬曆二十一年六月,內牽車將遠服商,忽雷電大作,遍地流火,當時死於車下,鬚髮皆焦,背上有硃書兩行,觀者莫辨。
縣北范村劉朋妻樊氏,每毆詈翁姑。萬曆年間,樊氏拾遺麥田,日午,風雷雨雹突作,懼蔽大樹下,若有執縛狀。其夫朋在家,屋宇搖動幾傾。驚惶無地,俄霹靂大震,將樹拔出,壓氏樹下,止露手足,胎亦迸出。朱全,萬曆年間王家口奉命開新河,全鬻梨其間。適瘟疫盛行,不數日棃市盡,息十倍。全亦染疫不起,謂其主曰:吾病大漸,幸有錢十數緡付汝,為給朝夕不諱,市棺歛殯。抵暮暈倒,氣未絕,主利其財,用棃包盛貯瘞於郊外。有頃甦醒,恨瘞於土。詰旦,犬發其塚,乃得起。主人聞之,懼,舁至家,服罪,奉養數日,得痊旋里。天啟元年春二月夜,清豐自西北向東南聲嚮如雷,房屋幾頹,雞犬皆驚。冬十月,雨霧落地成冰,草木盡皆折損,山東蓮教大亂侵境。
天啟三年三月十八日午時,黑風驟起,未時止。十一月初五日戌時,地震,房屋皆動,城東傾地數丈。四年,南樂大水,忽生五色魚,凡城濠小港所在注海。時邑人魏廣微拜相,黃河清。
五年,東明春大旱。四月始雨,秋禾甫起,飛蝗至,大嚙禾稼,祭告輒飛去。
愍帝崇禎三年春三月,黑氣晝冥,終夜乃息。
四年,旱蝗。濬縣瑞穀,一莖九穗至十二穗。
六年六月,河水汎濫房屋,秋苗盡渰沒,歲除夜,雷電雨雹。
七年,地大震,長垣星隕如炬。
九年,旱。
十年,秋旱。虸蝗為災。十一年,蝗飛蔽日,食禾幾盡。
十二年夏四月旱,六月生蝻。
十三年秋八月,盜賊大亂,東至濮州,西至滑濬,北至大名、內黃,南至大河,處處蜂起,村舍灰燼,民無遺類。十一月初五日,土賊袁時中率群盜萬餘攻州邑鎮,將捕逐之。又是年,歲大祲,民不聊生。至冬,草寇蜂起,海頭集賊董雲鵬、袁應斗等嘯聚萬餘,糾合開州安家樓賊首鄭懷堂等,亦以萬計。四境焚掠,州邑不啻累卵。知縣符光久設法防禦,獲奸細梟示,賊三至而三卻之,城得無恙。歲及臘,袁化民聚賊數萬據郭家樓、段磨營、東明集等處,大肆猖獗,士民俱入城避難。間有鄉居者路宿野處,日無寧晷。幸撫院楊委、真定府同知顏引紹,率標下遊擊。王衍範統兵三千,紀律森嚴,攻戰有法,董雲鵬授首,鄭懷堂就擒。雪夜打郭家樓,出其不意而掩襲之,化民僅以五六騎逃竄河南,一方安堵。十一月,大荒,斗粟價至一千四百文,瘟疫傳染,人死八九。
十四年,大旱。飛蝗食麥,瘟疫,人死大半,互相殺食。十五年,歲稔。東明二麥吐花,蝻復生邑,迤北食麥無遺。居民掘塹設火,蠶食愈甚。天降黑蜂,攫蝻而食囓,蝗入土隨化為蜂,三日蝻盡,而蜂不知所之,傳為神異。冬,清豐、南樂城破。
十七年三月,逆闖偽權將軍劉方諒寇境,兵備道朱廷煥碎其牌,賊入城,布州邑偽官毒掠縉紳,廷煥遂遇害。
《東明縣志》:明姚建中,家貧。訪館於河南,經魏家灣,有魏士貞者,雞黍留款。越歲,建中補邑庠弟子員,赴灣拜士貞,已物故矣。欷歔久之,至井邊汲水飲,見一穉兒在井內桔槔中,倉皇救出,則士貞子也,村人大駭其異。
大名府部雜錄
《穆天子傳》:天子東征,舍於菹臺。辛未,紐菹之獸於是,白鹿一牾,傑逸出走,天子乘渠黃之乘〈闕〉焉,天子丘之,是曰五鹿。官人之〈闕〉是丘,〈闕〉其皮是曰:〈闕〉皮,〈闕〉其脯是曰:〈闕〉脯。天子飲於漯水之上,官人膳鹿獻之天子,天子美之,是曰:甘。癸、酉,天子南祭白鹿於漯,〈闕〉乃西飲於草中,大奏廣樂,是曰:樂人。〈注〉自此以上,皆因鹿以名所在地,用紀之也。今元城縣東郭有五鹿墟,晉文公所乞食於野人處者也。
水經注河水注東北,逕元城縣故城西北,而至沙丘堰。〈注〉《史記》曰:魏武侯公子元,食邑於此,故縣氏焉。郭東有五鹿墟,墟之在左右,多陷城。《公羊》曰:襲邑也。《說》曰:襲,陷矣。《郡國志》曰:五鹿墟,故沙鹿,有沙亭。周穆王喪盛姬,東征舍於五鹿。其女叔㛗屆此思哭,是曰:女㛗之丘,為沙鹿之異名也。《春秋左傳》:僖公十四年,沙鹿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鹿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齊其田乎。後王翁孺自齊徙元城,正直其地。日月當之,王氏為舜後土也。漢,火也。王禁生政君,其母夢見月入懷,年十八,詔入太子宮,生成帝,為元后。漢祚道沿,四世稱制,故曰:火土相乘,而為雄也。及崩,大夫揚雄作誄曰:太陰之精,沙鹿之靈,作合於漢,配元生成者也。
扶柳縣東北有武陽城,故縣也。又北為博廣池,池多名蟹佳蝦,歲貢王朝以充膳府。
《青箱雜記》左氏傳曰:魏,大名也,故魏府,號大名府。《舊志》:滑城北蔡胡里有關帝廟,內棘刺皆順生,世傳此地乃帝屯兵之所。偶被刺掛衣,因以手<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4318-18px-GJfont.pdf.jpg' />之,即不逆生,此可見帝之神威,孚格草木,造化效靈之一驗也。
晉《地道記》:長垣古衛故匡城地,孔子所厄處也。承匡城在縣西,《左傳》:文公十一年,會晉郤缺於承匡是也。
《昨夢錄》:滑臺南一二里有沙嘴橫出半河,上立浮圖,亦不甚高大,河水泛溢之際,其勢橫怒,欲沒孤城。每至塔下,輒怒氣遽息,若不泛溢時。及過滑臺城址,則橫怒如故,此殆天與滑臺而設也。塔中安佛,髮長及二丈,拳為巨螺,其大如容數升物之器。髮之色,非赤非青非綠,人間無此色也。髮根大於人指,自根至杪漸殺焉。使兩人對牽之,人自其中往來無礙。
《日知錄》:春秋隱公七年,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杜氏曰:楚丘,衛地,在濟陰成武縣西南。夫濟陰之成武,此曹地也。而言衛,非也,蓋為僖公二年,城楚丘,同名而誤。按衛國之封,本在汲郡朝歌,懿公為狄所滅,渡河而東,立戴公以廬於曹。杜氏曰:曹,衛下邑。詩所謂:思須與漕,廬者無城郭之稱,而非曹國之曹也。僖公二年,城楚丘。杜氏曰:楚丘,衛邑。詩所謂:作於楚宮,而非戎伐凡伯之楚丘也。但曰:衛邑而不詳其地,然必在今滑縣開州之間,滑在河東,故唐人有魏、滑分河之錄矣。《水經注》乃曰:楚丘在成武西南,即衛文公所徙,誤矣。彼曹國之地,齊桓安得取之而封衛乎。以曹名同,楚丘之名又同,遂附為一地爾。
《大名縣志》:宋忠曰:康叔從康徙居衛。太史公曰: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數傳至州吁,好兵篡立,石碏謀殺州吁於濮。〈濮在曹衛間。〉後懿公立,好鶴。翟殺懿公,齊桓公率諸侯伐翟,為衛築楚丘。〈《括地志》云:城武縣有楚丘亭,按《山東通志》云:楚丘城今在曹縣東南五十里,其初為戎州已氏縣。〉文公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衛乞食於五鹿之野。〈杜預曰:陽平元城縣,東有五鹿。〉莊公立,上城見戎州。〈《左傳》云:戎伐凡伯于楚丘,是戎于楚丘相近。〉曰:戎,汝何為是戎州。病之至。嗣君時貶,號曰:君獨有濮陽。及秦拔魏東地,置東郡,徙衛野王縣,而并濮陽縣為東郡。按衛地今為河南衛輝府,在名邑二百里外。而濮、楚丘、戎州今屬山東,相距僅百里,且長垣有懿公養鶴城,濬有故朝歌城,五鹿之野,去名邑不十里,淇水南流不三里,則自周而後,衛之疆域今猶存其一二矣。故謂名邑屬衛者,據此。
魏之先,畢公高之後也。其裔曰:畢萬,事晉獻公,公以魏封畢萬。〈正義曰:魏陜州芮城。〉而卜偃以為魏,大名也,魏悼子徙治霍,又徙治安邑。文侯六年,城少梁。十二年,魏始為列侯,二十四年,秦伐我至陽狐。〈《括地志》:陽狐郭在魏州元城縣東北。〉時任西門豹守鄴,〈鄴今屬彰德府。〉河內稱治。惠王三年,齊敗我觀,〈正義曰:魏州觀城,古之觀國今屬山東。〉於是始徙治大梁。哀王二年,齊敗我觀津。〈《括地志》云:觀津城在冀州棗陽縣東,本趙邑,後屬魏。〉安釐王欲親秦伐韓,信陵君曰:秦長驅梁,北至陶衛之郊,〈正義曰:陶,曹州定陶也。〉北至乎監,〈戰國策作闕,在東平須昌縣。〉禍必由此矣。景湣王元年,秦拔我二十城,以為東郡。二年,拔我朝歌。三年,拔汲,後灌大梁。按魏地初封,原屬山西。自文侯時有鄴地,鄴距名邑百里,而觀、津、陶、監故皆隸魏,蓋魏先都晉,後都大梁,奄有河北,地幾千里,皆魏屬。今府屬魏縣,縣有禮賢臺,世相傳為魏文侯式干木處,則名邑於古蓋魏之北界乎。故又謂名邑屬魏者,據此。潘仲驂曰:自漢高祖置魏郡,治鄴,統十五城。獻帝建安九年,曹操自領冀州牧,據之。十七年,帝以十五縣益魏郡,封操為魏公。十八年,操分為東西都尉,擇強守令治之。曹丕篡位,黃初二年,以東郡為陽平郡,西部為廣平郡,與鄴號三魏。晉亦曰魏郡,統縣八,曰陽平郡,統縣七。復置頓丘郡,統縣四。自惠帝末,劉石首難,河以北相繼淪沒。東魏孝靜帝以魏郡太守為魏尹,統縣十三:鄴、臨漳、繁陽、昌樂、魏、元城、貴鄉、列人、武安、臨水、平邑、易陽、斥章。北齊高洋篡立,改魏尹為清都尹。後周滅齊,皆僣據焉。當是時,南北分據,宋文帝元嘉中,遣將北伐,水軍入河,克魏碻磝、滑臺、武牢、洛陽四城,尋復陷。又分軍東攻滑臺,圍之百餘日,不克。魏明帝復南侵,長淮以北,悉皆淪沒,邑境蓋四戰地也。唐有天下,方其盛時,雖名十道,而天下之勢未分。河北道採訪使治魏州,建大都督府。而魏州實為河北重鎮,領縣十四:貴鄉、元城、魏、館陶、冠氏、莘、朝城、昌樂、臨河、洹水、成安、內黃、宗城、永濟,及其衰也,置魏博節度使,號為方鎮。兵驕逐帥,帥強半主,世有其土,干戈相尋,而魏在三河之間,最稱強大。黎陽、白馬陴壘相望,常操燕趙,性命往往藉以為重。元和中,田弘正歸順,聚天下兵,誅蔡誅齊,頓兵五年,而無山東之憂者,以能得魏也。長慶初,田布死,失魏。方議誅趙,而五諸侯之兵潰,故三河重輕,常懸於魏,其地勢然爾。延五代後唐、石晉、劉漢,相繼都魏,而興唐廣晉之名,示為根本,遞相傳代。五十年間,更八主,易四姓,運亦促矣。夫貴鄉廣晉之名,自東魏以來,歷歷可考。若此,孰謂名邑蕞爾之非古域也。
大名府部外編
漢舊儀:昔顓頊有三子,亡而為疫鬼。一居江水為瘧鬼,一居若水為魍魎鬼,一居人宮室區宇,善驚人小兒,於是正歲命方相氏帥肆儺以驅疫鬼。
《外紀》:王子〈壬子謂帝嚳也。〉曾詣鐘山,獲九化十變經,以隱遯日月,遊行星辰。一旦疾崩,營冢秋山。《九域志》云:夏中衰,有人發秋山王子墓。室中無有,惟一劍在。北寢上作龍鳴虎嗥數聲,人不敢近。蓋仙者言解法多以劍自代也,後失所在云。
《楚辭注》:河伯化為白龍,游於水傍。羿見射之,河伯上訴天帝曰:為我殺羿。天帝曰:爾何故見射。河伯曰:我時化為白龍出游。天帝曰:使汝深守神靈,羿何從得犯女,今為蟲獸,為人射,固其宜也。羿何罪與。
三國黃初中,頓丘界有騎馬夜行者,見道中有物,大如兔,兩眼如鏡,跳梁遮馬,令不得前,人遂驚懼墮地,物魅便就地犯之,人驚怖良久,得解,遂失魅所在。乃更上馬,行數里,逢一人相問訊,因說向者事變如此,今相得,甚懽。人曰:我獨行,得君伴,快不可言。遂共行,乃問向者物何如,今君如此怖。對曰:身如兔,兩眼如鏡,形狀可惡。人曰:試顧我眼,及觀視之,猶前所見魅,便跳上馬,人遂墮地怖死。家人怪馬獨歸,即行索於道邊,得之,經夜乃甦。
《酉陽雜俎》:衛國縣西南有瓜穴,冬夏常出水,望之如練,時有瓜葉出焉。相傳苻秦時有李班者,頗好道術,入穴中行,可三百步,朗然有宮宇狀。榻上有經書,見二人對坐,鬚髮皓白,班前拜於床下,一人顧曰:卿可還,無宜久住。班辭出,至穴中,有瓜數個,欲取,乃化為石。尋故道,得還至家,家人云:班去來已經四十年矣。〈衛國縣,本古之觀國,屬東郡東漢,更名衛國縣。〉《酉陽雜俎》:晉東郡吳猛在江東,時多蛇禍,猛將除之。選徒百餘人至高安,令具炭百斤,乃度尺而斷之,寘諸壇上。是夕,悉化為玉女,惑其徒。至曉,猛悉命弟子,無不涅其衣者,唯許君獨無,乃與許至遼江,及遇巨蛇,吳年衰力不能制,許遂禹步敕劍,登其首斬之。《冥報記》云:隋開皇年中,滑人杜明福妻齊氏嘗讀法華經,沒後為崔氏男子,名彥武。仁壽四年,崔年三十為滑守,一日了然通前生事。顧謂從者曰:吾昔為此郡婦人,今知家處。因乘馬抵城闉,入修巷,指門而呼杜氏,明福老矣,即出拜迎崔入門,先升堂,指東壁圬墁之隆處,謂明福曰:吾昔所持經、金釵,藏於此,七卷末紙,火爇字,咸如說。復指庭前樹曰:吾嘗斷髮寘諸穴中,取之,又得。明福計物故之日,及生之年,略無差。遂請施宅為寺,崔即日為之上言,請置寺,號明福。《酉陽雜俎》:賈相公耽在滑州,境內大旱,秋稼盡損。賈召大將二人,謂曰:今歲荒旱,煩君二人救三軍百姓也。皆言苟利軍州,死不足辭。賈笑曰:君可辱為健步一日,當有兩騎衣慘緋,所乘馬蕃步鬣長,經市出城,君等蹤之,識其所滅處,則吾事諧矣。二將乃裹糧衣皂,行尋之。一如賈言,自市至野二百餘里,映大塚而滅,遂壘石標表志焉,經宿而返,賈大喜,令軍健數百人具畚鍤,與二將偕往其所,因發塚,獲陳粟數十萬斛,人竟不之測。
唐頓丘有老嫗姓李,年七十無子。貞觀中,病死。有兩人召見一官人,追問造酒,雜以他物,擬修法華經,何為不造。母具言酒,使婢作經,已付千文與隱師,即遣追婢。須臾,婢至。即笞四十,放還。遣問隱師,報云:是實。乃語老母云:放汝歸,七日造經了當得生善處,遂得活。老母方蘇。之日,婢得惡忤,久而始甦。腹背青腫,若受杖然。隱師亦夢赤衣人來問,答云:造經是實。老母乃屈鄉閭眷屬及隱師,雇請經生,眾手寫經。方了,正當七日。見往者二人前來,母曰:使人已至,遂逝。《續博物志》:海岱之間,出元黃石。或云:茹之可以長生。唐元宗命郡守歲採而貢焉。開元二十七年,揚州李邕為滑州刺史。是日秋,因入山採元黃石,遇一翕叩馬告曰:君侯躬自採藥,豈不為延聖主之壽乎。曰:然。翁曰:聖主當獲龍馬,則享國萬歲,無勞採藥耳。邕曰:龍馬安在。答曰:當在魯衛之間。邕命駕以後乘,遽亡,邕大異之,曰:得非神人乎。即命其吏王乾真往求之。二十九年,果得於滑河。其色騅,毛兩脅,有鱗,鬃尾,若龍,日馳三百里,獻於朝,畜之御廐。二十年,安祿山亂,西隨幸咸陽,入渭水化為龍。〈按進馬乃實事,而老翁之言,及化龍之說,未可盡信。〉
《古今說海》:唐晅,晉昌人。其姑適滑州衛南人張恭。子三人,進士擢第。女三人,其幼者未嫁,習詩禮,有令聞。晅慕而娶之,後晅遊洛,女留家,病卒。晅夢妻隔花泣,窺井笑,後果有凶信。晅不勝悲慟,後數載晅歸,感而賦詩曰:幽室悲長簟,妝樓泣鏡臺。獨悲桃李節,不共一時開。魂兮若有感,髣髴夢中來。其妻魂果來,與之幽會,哀敘甚款,拜亡女,奴婢俱集,臨別贈晅詩曰:不分殊幽顯,那堪異古今。陰陽途自隔,聚散兩難心。又曰:蘭階兔月斜,銀燭半含花。自憐長夜客,泉路以為家。〈按《唐人小說》:此類事甚多。而其詩亦多悲慘可傳,豈其唐世才鬼之多,或者悼亡情深,假托紀事,亦未可知也。〉
《岣嶁集》:滑民某世居文運坊下,乙未秋,妻病,恍惚見青衣吏引七女子,裳而不衣,俱被白蓋頭,旋往坊側,悲鳴不勝。吏叱曰:早孝公姑,勿詈夫,勿妬姒,勿傲夫之兄弟,勿虐婢,勿壓嫡,勿凌媵庶,勿或咀咒,而作種種惡業,當不至此,爾曹不自艾,今復何為。方欲詢其里氏,吏已鞭之去。妻語夫未竟,家人報生犬,皆白頭。晁文元公,天資純至。年過四十登第,始娶。前此,未嘗知世事也。初學道於劉海蟾,得煉形服氣之法。後學釋氏,常以二教相參,終身力行之。晚年,耳中聞聲,自言如樂中簧,始隱隱如雷,漸浩浩如潮,或如行軒百子鈴,或如風蟬曳緒,每五鼓後,起坐聞之,尢清徹,以為學道靈感之驗。常自見其形在前,既久漸小,八十後每在眉睫之間,此尢異也。
康王,宋徽宗第九子,質於金。一日與金太子共射二箭,中筈。太子疑其宗室中之能武者,非真王也,令易質。康王間道奔竄,倦息崔府君廟砌。夢神告曰:追騎且至,王宜速去,已備馬候矣。王覺,馬已在側,王躍馬南馳,日行七百里,河既渡而馬不前,下視之,乃泥馬也。入村莊謁飯,聞追者果至,老嫗紿言已去,追者旋,王由是得歸。
昭烈姓張氏,五代時滑臺人也。歿而為神,有顯應。廟在閬州府之黔陽縣。宋時有賊潘宗巖領眾來攻城,未及至濠,望見出城諸軍或青臉獠牙,或紅鬚絳幘,或牛頭馬面,四手雙,又長者丈餘,矮者不滿二三尺,跳叫蜂湧,噴火騰煙,千態萬狀,鬼魅妖魔,賊驚走。自相踐踏,遂解去。後黃安俊曹成俱來攻城,竟不敢犯,皆神之力也。詔封為王廟,號昭烈。
金太和間,滑州民烏蘇以母疾禱於太山,事竣急抵家,夜過韋城,忽風雨大至,無所歸。遙見燈火,往投之,茅屋中見一男子,年可五十,方幘,旁有小兒,年十歲許,蘇求寄宿,欣然相許。小兒啼泣不止,蘇問故,曰:是兒以其母當嫁,悲戀故啼耳。將曉,蘇去,回視所在,唯有兩塚,榛莽甚深,行逢一女子,謂蘇曰:此間非人所行,君何故從中出。蘇具以夜所見事告,女子曰:此吾故夫與亡兒所埋處也。吾實欲改嫁,故來辭墓,因匍匐至塚,號跳,遂不復嫁。見述異記。
《東明縣志》:明洪武初,東明縣有老嫗遇異人,指縣治前石獅,語曰:此獅之目若赤,則水患至矣。汝於其時亟去,可免也。嫗日視其獅甚數,人問之,知其故。陰以脂塗獅目,嫗見其赤,不知其偽也,遂亟走焉。不數日,而邑城遂渰沒。〈此一事各直省志中雷同者甚多,皆傳訛之謬。〉馮重禮,其先山西襄垣人。明弘治間,遷居東明二十餘年。有田夫投宿其家,像貌甚奇古,詰旦求為傭工,問其姓名,曰:吾與公同鄉里,襄垣人也。焦姓,以貧故為公傭,當呼為小焦兒。禮留之,凡委任悉稱意。一日命耘田,禮往視,見憩苗下,有小蛇出入口鼻中。正德八年,境內大旱。焦白禮詣黃河南拾麥數日,回,手持一小囊,語禮曰:麥至矣,可掃數房盛貯。禮笑曰:囊小,焉用數房。曰:請試之。盈三房,小囊麥尚未盡。元宵節邀禮赴山西燈會,禮辭以塗遠。曰:不難。遂負禮,令瞑目,須臾即到。會畢,仍負禮歸,禮始知非塵凡人也,愈敬重。三年辭去,禮曰:後見有期乎。曰:試看西北雷震驟風暴雨,即吾至也。相見終屬不便,感公誼,附近四十里不受冰雹,乃所以報公者。言訖,忽昏霧。少頃,雷聲大作,赴西北去。至今呼為龍王馮家,居民立焦龍王祠祀焉。按《襄垣志》:龍王,焦姓。誕九師村,七歲不能言,遇異人授祕術。遂通象數,致雲雨,人呼為焦道士。嘗與老馮同牧羊於外祖家,後仙入龍洞,偶值旱,馮入洞取水輒雨。宋元間,封昭澤王,取水者,世世皆馮子孫,重禮其苗裔云。至今果無雹患。
嘉靖間,生員吳東魏素忠誠,一日拾菽圃中,偶見一物如蜥蜴狀,躍入胯上。遂不見,熟視其膚,隱隱若赤綿然,長三寸許。心大駭,疑其為龍。祝之曰:此龍也,異日變化飛騰,得無傷我乎。每陰雨,輒露胯向戶外數十年。夢龍謂曰:吾離爾身去矣,飛入簷際。詰旦,以語里人,盡笑,以為誕。是歲,東魏卒,越二載,大雨溢注其簷際,起一龍云。
張肖甫大司馬為諸生時,常夢選官赴任在一塚墓間,自疑必非壽徵也。比嘉靖庚戌捷春榜,筮仕滑令,到任謁祭滑伯祠,始知墓在衙內,儼然夢中景也。食祿有方,信哉。
滑人李昌與弟暹同登鄉榜,正德丁丑,昌任光山知縣,蒞任,後見城郭不完,遂慨然修之。起工於戊寅歲,三月告成,費省功倍,光民至今感德。後歷兩甲子,為崇禎丁丑,光山羅公璧來尹滑,亦於次年戊寅修滑城,三月告成。民之感公者,與光人同也。其蒞任之年,與修城之年,完工之期,無不合,異哉。
歷城王忠銘為諸生時,才名籍甚,視兩榜如拾地芥。曾夢坐一堂上,頹圯異常,若將不支。公急命一巨木撐之,後屢擬捷,未售。及出貢秉鐸諸城,陞滑令,到任後,仰視堂皇,儼然夢景。公遂捐俸修之,不煩民力。明孫經居城隍廟西,戊辰會場中,日暮草成失,攜燭進場,經太息沉吟。忽見衣冠長者,指經曰:此號缺燭,有黑而青衣以二燭與之。經問長者為誰,曰:本州大爺。汝何人。答曰:吾公之鄰人,黑張也。經出,向人道所以,眾莫之信。經亦甚疑,及揭曉,經列名第十。歸家謁廟,見城隍神像,即場中長者,旁有黑面青衣侍者,經異之。廟祝曰:曩者二月初九日,神前忽失二燭,想即場中所與者。經遂于家中置城隍神主,一旁置黑張主一。每飲食,必先薦之。至今州人有聲冤者,動以黑張為誓,多應驗云。
劉珂舉鄉科,後徙居本府。時會試,春正月,有陳氏侍兒避責逃府城隍廟案下。夜半見二神紫衣,自天而降。直王廟中,相揖而坐。一列于城隍神左,一列于城隍神右。左者先言曰:今歲進士為誰。右者曰:劉珂誤殺一妾,如何遽中。當遲一科。語畢,遂散。侍兒還語陳氏,不洩。比揭曉,珂果不第。後三年,登進士,陳往賀。問曰:公今高第,有佳兆否。珂曰:無。陳曰:僕已先知之,遂道所以,後珂官至太府。
張至強夜夢一人,形容古怪,謂曰:吾龍也。誤遭漁人手,傷其尾,煩君救援。既覺,心異之,如市,見一魚尾傷,鬻入水中,時隆冬,忽陰雨四合,雷聲震遠邇。
東明邑南民某妻蚤喪,遺穉子,屢為繼室所窘。一日某外出,鳥啼鳴其前,已而擊其帽落地。某驚疑。返家,門扄固,踰垣竊窺,穉子方遭毒楚,繼室見某至,驚走。子乃得全。
黃國士,東明縣北人。偶夜過金隄,忽燈籠前導,惶惑成疾。其弟夢曰:道神指迷。弟覺以告,惑始解。
張瘸子,東明邑南人。縮觔屈背,跛䠥行於郊。忽遇道人,修形長髯,同憩樹下,因揣摩稍起,道人曰:明旦可攜星銀復來,使汝全瘳。及五鼓,如命往,道人果至。出盂瓊膏飲之,大喝令起,即起立,骨節查查有聲,行大便,比如市,見者駭然。張子詣果老祠,見瓦器如甖,玲玎有聲,傾視之,乃前銀也。知果老顯化,因遂出家。《開州志》:顓頊城在縣城東北。七十里,遺址至今尚存,萬曆乙酉三月一日,霧中現門樓臺閣,若有人物遊其上。附近民爭趨視焉,久之乃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