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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6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百六十四卷目錄

 宣化府部紀事三

 宣化府部雜錄

職方典第一百六十四卷

宣化府部紀事三

《鎮志》:明太祖洪武二年春,參政傅友德及元脫列伯戰於宣德,敗之。友德率步騎屯朔州,遂巡太和嶺以北至宣德府。值元將脫列伯南下進擊,遂敗之。征虜將軍常遇春兵至開平,都督汪興祖兵至興和,元主入于應昌,遂取之。因置開平衛指揮使司,興和、懷來俱置守禦千戶所。

《明外史·李文忠傳》:文忠拜征虜左副將軍,與大將軍分道北討。以十萬人出野狐嶺至興和,降其守將。進兵察罕腦兒,禽平章祝真。次駱駝山,擊走平章沙不丁。次開,平降平章上都罕等。

《鎮志》:洪武三年春三月,北平守禦華雲龍攻下雲州,獲元平章火兒忽答右丞哈海至是文忠等又率師出野狐嶺,降其守將。至察罕腦兒,擒其平章祝真。次白海子之駱駝山,元太尉蠻子平章沙不丁、朵兒只八剌等拒戰,敗潰。進攻紅羅山,楊思祖等一萬餘人皆請降,遂進。次開平,獲元平章火都罕等。知元君以疾殂於應昌,因進師克之。時郡縣皆附。因徙其民如居庸關,遣將卒守之,名:宣德,曰:宣府。

洪武四年,賜元遺臣璽書。元臣驢兒有眾萬餘,數窺伺塞外,至是入居宣德府之常峪。上以璽書諭之曰:三月間罕帖兒火者歸,言將軍駐常峪,又將移營東去。將軍能事幼主,自世間美事,忠臣之道也。但恐幼主失所。群臣中強者自立,弱者從之,將軍能忘君以事讎乎。驅兵向之,又恐力有不贍。何若通使於我,結大丈夫之知,他日遇難,相托為依,庶進退有據也。洪武二十五年,都督劉真、指揮使李彬來行障塞。歷宣德、興和、雲州、大興、保安、龍慶、懷來諸處,度量城隍,增設險隘。分撥戍守畫示屯種,邊人賴以無恐。洪武二十六年,置宣府前左右三衛於宣德,置萬全左右二衛於宣平,置懷安衛於懷安廢縣。俱領以指揮使。并開平、興和、懷來衛,所隸北平都指揮使司。洪武三十二年秋八月,地震。

成祖永樂七年,置鎮守總兵官,佩鎮朔將軍印,駐鎮城。

永樂十一年,置隆慶州及永寧縣。〈又〉謝定住廣昌所人也。永樂十一年,其家失牛。母周氏抱弟嬰子往尋。時定住方十二歲,隨行。至村西,一虎躍出,噬其母。定住,以牛鞭擊退,取弟抱之,扶母而行。虎復隨至,嚙母頸,仍以鞭擊退,行數步,虎復噬母右足,定住又以石擊之,虎遂去。母子三人獲生,里人驚異之。

名山藏永樂十二年二月庚寅,車駕發北京。皇太孫從行,戊戌駐蹕宣府。上從容教太孫,太孫所對,皆合上意。

《鎮志》:永樂十二年,禮部尚書趙羾來輯遷民。時隆慶、保安、永寧州縣,雖命創置,尚無編戶。至是始遷內地民實之。乃命羾來安輯。羾至,披荊棘,立坊市,畫田畝,布約束。二三載,遂為都會之區。是年置保安衛於廢州,置美峪守禦所於美峪。

永樂十三年,發內郡民丁轉餉,時宣鎮軍餉缺乏。詔發山東、山西、河南及鳳陽、淮安、徐邳等處民丁十五萬,運糧赴鎮。各給行糧腳價,仍免差役一年。是年復置保安州,置永寧衛,置保安右衛,治順聖東城。永樂十五年秋,大有年。

永樂十六年,改懷來所為衛。革北平都指揮使司諸衛所,直隸京師。

永樂十八年夏六月,大水。

永樂十九年,令罪人來輸粟,自贖。以本鎮所屬地方多缺軍糧。特令法司囚人運糧自贖,雜犯死罪五十石,流罪三十石,徒罪八石,杖罪六石,笞罪四石。又令各府州縣民,運本鎮糧者,各免差役一年。有犯徒杖罪者釋之。其官吏犯贓輸粟本鎮者,減還官正數一年。

永樂二十年,戶部尚書夏原吉來稽軍餉。時議北伐廷臣方賓、呂震、吳中等以為宜先養民,賓復言糧儲不支,遂召原吉對曰:僅給將士之費,不足以供大軍。即命原吉至開平,稽視軍餉。至則具數與賓同,上怒。急召原吉還,賓懼自殺。原吉至,繫內官監仁廟,登極解縛釋之。是年,棄興和徙其守禦所附宣府。是秋,大有年。

《楊慎外集》:童瑄字碧,瑄號玉壺,以明天文。召入,扈從。成祖北征至野狐嶺,上有碑識云嶺。去天十八里,其寒裂膚。此地極北,紫微北斗已向南觀。

名山藏永樂二十二年四月,以親征發北京。六月庚寅,次榆林川,上大漸。辛卯,上崩。大學士楊榮等祕不發喪。馳計皇太子,命皇太孫馳訃開平迎龍轝。乙酉龍轝次鵰鶚,皇太孫至,始發喪。

《鎮志》:宣宗宣德元年,詔鎮兵番閱京師。永樂間,鎮兵數從征伐。武事練習承平既久,漸以廢弛。于是詔宣鎮分兵春秋二番,較閱京師。

宣德三年,詔增京操軍月廩。先是洪熙元年,令鎮兵番上京師操練,月每人支糧四斗。至是又選鎮兵入京,如洪熙制。除家給正糧外,月支行糧各三斗。又令在邊衛所旗軍,月糧文書到倉。過二月不支者,折支鈔錠。是年夏六月,大水。

宣德四年,鎮朔大將軍陽武侯薛祿來行障塞。上疏言開平自大寧棄後,孤懸寡援,餉道艱阻。移衛獨石為便上下其疏,朝議難之。祿因請回,面陳其詳。遂移衛獨石。是年春三月,饑官賑之。秋有年。

名山藏宣德五年四月,陽武侯、祿豐城侯賢築獨石。雲州、赤城、鵰鶚堡賜之出車。五月之詩,六月獨石。雲州赤城鵰鶚城堡成,遂棄開平。十月閱邊癸未,見宣府總兵譚廣于泥河,賜綺紗。

《鎮志》:宣德五年,駕巡邊,至宣府,還。是年置萬全都指揮使司,以都指揮使掌司事,都指揮同僉貳司事。徙居庸關。隆慶右衛,附懷來,隆慶左衛附永寧。割大同之蔚州衛及廣昌所來屬,棄開平,徙其衛治獨石。又命大臣督餉給。開平時令歲運開平糧四萬石,自京師至獨石,立十一堡。每堡屯軍一千名,各具運車,以六十日為限。其開平備禦官軍,輪班於獨石搬運。仍令都督一員,領軍防護。伯一員,總督。次年又令五軍操備井彭城永清左右三衛旗軍擺堡儧,運糧料一十萬石,赴獨石等處,以武職一員,把總提督。

宣德六年,置龍門衛于廢龍門縣,置龍門守禦所于廢縣之東莊。

名山藏宣德九年九月,上巡邊。出居庸關,至懷來萬全。

《鎮志》:英宗正統元年,隆慶木連理。

正統四年夏六月,大水。官賑之。

正統五年,春饑,秋有年。

正統十二年,令歲運糧直給軍。每歲運銀十五萬兩。於宣府糴買糧料。又令萬全都司所屬衛分,不分旗軍,月支米一石。米與折色銀布,間月關支。如閏月,全支米。又令宣府夜不收軍,士月添支口糧二斗。名山藏正統十三年,巡撫大同。宣府右副都御史羅亨信奏。塞卒勞邊,歲無寧日。餘丁無他生業,惟事田作而已。今計一歲得盡力南畝者,十無八九。蓋每歲正,塞卒候接使臣,二月出境,三月始得就田。七月又復采草,八月以後修關備邊,十月又將迎接使臣矣。邊地砂鹼磽脊,霜早雨遲,收穫甚薄。聽之自食猶慮不足,若徵其稅,必致逃竄。昔太宗皇帝詔闢邊土者,無徵,皇上初年亦有是命。今大同宣府所有新闢,戶部遣官經量,人除八十畝外,餘地每畝徵稅五升,臣竊謂為戶部者,但知積粟實邊,孰知守邊在人心。人心不固,誰與共守。乞罷其役。上嘉,納之。

《鎮志》:正統十四年春,地屢震。

代宗景泰元年夏,詔京營兵來屯。先是少保于謙議守紫荊白羊口、倒馬關,發京營兵二萬,分駐涿、易真。保定。有警,則涿兵援白羊,易保定兵援紫荊,真定兵援倒馬。大急則諸道齊出邀擊。至是鎮人告急乃發。駐涿五千人備白羊以東。又鎮朔大將軍、昌平侯楊洪來行障塞。工部尚書石璞來督軍務。都督董斌來修復八城。初,給事中葉盛言,今日之事邊關為急。往者獨石馬營不棄,則六師何以陷土木,紫荊、白羊不破,則敵騎何以薄都城。至是少保謙請令洪行視障塞,且同總督尚書璞等商確,北路八城若可修復,遂便宜行事。洪璞因上言八城俱宜修復,須責委任事之臣專督其事。事下會議,禮部尚書王寧以為宜。且棄置以俟餘日。專力永寧、懷來,以通宣。大少保謙抗,疏曰:獨石諸城,邊境藩籬,京師屏蔽。不可自餒,以資讎敵尺寸進退之機,安危治亂之所係也。且當干戈擾攘之時,尚宜慎守封疆。況平居無事而可自慼土地耶。上意大決,乃召斌來督工役。

景泰三年,令京營兵來轉軍餉。時令五軍等營撥軍七萬,運糧十萬石于懷來,每人給腳銀三錢。又令口外旗軍照舊支月糧一石。又令報效舍餘有冠帶者,月支米一石。無冠帶有家小者,八斗。無家小六斗。又令各邊老幼殘疾屯軍,俱令守城把門,月支米三斗。從之。又詔參政葉盛贊理獨石軍務,獨石諸城屢事修復,未見安輯。盛至,因上興革事宜八條行之軍民,大便盛。復立社學,以教子弟。置醫藥以濟疾病,立義塚以瘞死亡。設暖鋪以便行旅,均蔬圃以給將士,制度品式,纖悉具備。

景泰四年,兵部侍郎王偉來行障塞。偉即保安州人,初為少保于謙所知,以御史遷兵部,職方司郎中。一時奏牘多所草定,謙引使佐己。至是擢侍郎。詔出宣大。稽考軍餉,察訪人情,審度形勢,規畫事宜。偉一一密具方略付謙,士大夫多重之。是年夏,大旱。

景泰五年春正月,積雪。恆陰二月,饑,官賑。秋,大有年。雲州產嘉禾,一本三穗、五穗者甚多。

景泰六年,令法司罪人來運軍餉有差。凡法司罪囚領運通州倉糧,赴宣府。不完者,發巡撫官處減半。自備米,納宣府。斬絞罪,二十石,流并徒三年,十六石。徒二年半,十三石五斗。徒二年,十一石。一年半,九石。一年,六石五斗。杖每一,十四斗。又令土木榆林擺站。有家小軍士,月糧給八斗。是年夏六月,大水。

英宗天順八年五月五日,大風。飄屋瓦,拔木。

憲宗成化三年,置遊擊將軍。前此遊擊領京營兵截戰。至是選精銳土兵,統以遊擊,號稱前鋒。

成化六年夏六月,大水。次年春,饑。

成化八年,設兵戍守葛峪、大小白陽、常峪、青邊、趙川六堡。置協同參將統之。尋革去。

成化九年,定鎮兵月餉,凡宣府選操上班舍人,照操軍例,月支糧一石。選操旗軍,照邊軍例給之。其在邊夜不收,月糧添為五斗。

成化十二年秋七月,黑眚見。其物黑小,金睛,修尾,體狀類犬。行疾如風,多自戶牖入。遇者輒昏迷,驚擾或身面被傷。人乃夜張燈持刃防之。

成化十九年春三月,地震。冬旱,無雪。

名山藏成化二十年正月庚寅,京師地震。是日,宣府、大同、遼東,地皆震。宣府裂,湧水。居庸關一帶,城垣墩臺驛堡多潰裂,人有壓死者。二月命余子俊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總督大同宣府軍務,兼督糧儲。《鎮志》:子俊至鎮,選將練兵,墾田備餉,造戰車、利兵器。既具,乃上言:臣先巡撫延綏時,曾築長城。或斸山為牆;或立墩挑塹,西人至今賴之。今宣大地勢平衍,過于延綏。築城為險,尤不可緩。乞朝廷不惜小費,成此大功。詔許之。

成化二十一年夏,詔京營兵來助塞役。總督侍郎余子俊奏:築宣鎮塞垣,慮兵力不足,乞發京營兵來助。于是朝廷命都指揮顧綱率二萬人至。子俊分布就役,宣人謂得勤兵息民,均勞謹要之意。是年春正月,星隕有聲。秋八月,大有年。

孝宗弘治元年,令邊鎮上險易圖志,查得諸司職掌。凡天下要衝及險阻去處,各畫圖本并軍人版籍,須令所司成造送部,務知險易。今將該造圖本及管軍戶口、馬騾文冊,定為限期。在京并北直隸衛所,大寧、萬全二都司,限二月終。其餘各都司,俱量遠近定限。一體造報。違者問罪,著為令甲。

弘治二年夏,麥大熟。

弘治三年,詔會計軍餉,今萬全都司所屬衛所官軍,俸糧折色,照大同例。每年會計山東、河南并大名等府,稅糧折布,戶口、食鹽、錢鈔擿撥,解赴管糧官處支給。又令沿邊征哨,并按伏備堡等項。官軍出百里之外者,俱日支口糧一升五合。都指揮與把總等官,日支廩米三升。備禦官軍,日支行糧一升七合。馬日支料三升,草一束。在營草料住支,如在百里之內,起關濫支廩米行糧口糧者,聽撫按官參奏。又令鎮巡官巡邊,不得多帶人馬,濫支糧料。

弘治八年夏六月,大旱,饑。

名山藏弘治十年六月,命戶部左侍郎劉大夏,兵部左侍郎李介俱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整飭大同、宣府兵糧。

《鎮志》:大夏召邊上父老,日夕講究,遂得要領。一日揭榜通衢云某倉場缺糧草若干,每石、束給官價若干。封圻內外官民、客商及中貴子弟但願報告者,米自十石以上,草自百束以上俱准,甫兩月,倉場俱有餘積。蓋往時糴買,須糧千百石,草千萬束方准。故勢家爭相為市,轉買邊堡軍民。糧草以應自此法立:有糧草之家,即得報告。勢家無從市易,公私無虧,軍民無擾,而宦勢亦無怨謗。

弘治十三年,分守北路。宦官唐祿請於沿邊築鑿墩塹以阻敵侵,報罷疏略,曰:禦邊莫先設險。設險在於添墩,欲於沿邊里築一墩,墩配七卒,中空鑿塹以阻侵軼。墩備火石以事徂擊。役夫三萬,期工七年可成也。時兵部尚書馬文昇、給事中蔚春交論之,以為不可。文昇曰:禦敵之道,在於士馬精強,將帥謀勇。修邊之役,止遏鼠竊而已。宣鎮邇值多事,行伍罷弊,正宜休養,以作戰氣忽遽。興此大工,不惟人心嗟怨,恐有他虞。春曰:敵若擁眾,一墩七卒必不能敵。且邊地風沙,縱使挖掘塹溝,亦恐易為漫沒。又本鎮遊兵不踚三千,而役夫三萬,期功七年,非惟無益,害則隨之。弘治十八年春二月,地震。武宗正德元年,右都御史劉宇來督軍務。宇舊以僉都御史巡撫大同。至是邊報急甚,吏部尚書馬文昇薦宇乃進右都御史,總制宣大。未幾召入。宇因依附權宦劉瑾,得為兵部尚書,代許進云。

正德四年,增置遊擊將軍,選銳卒三千領之。視舊遊兵營例。

正德五年,兵部侍郎文貴來督軍務。戶部侍郎胡汝勵來理軍餉。汝勵知劉瑾意在富邊曲為阿附,遂下令搜粟、丈量屯地頃畝,溢增糧額,嚴限追徵。閭里騷然,咸不自保。瑾敗,乃自殺。

正德六年,詔鎮兵南征霸州賊劉寵等,起自畿甸,流劫郡縣。討之,不克。至是調鎮兵南征。是年,黑眚見。正德十年,詔鎮兵入宿衛。時徵鎮兵六千餘名,同遼東、大同、陝西各六千,操練京師,充宿衛京師,因號曰:外四家。其京營兵六千則命二遊擊將軍統之。歲番戍于宣,操備焉。

正德十一年冬,令揀閱鎮兵。時總兵官朱振以軍中司伍強弱相雜,會撫臣疏。請檢閱精壯者為前營,次者為後營。前營出戰,後營為援,從之。

名山藏正德十二年十一月癸酉,上駐驆大同,戊子還至宣府。十二月丁亥,上迎春。宣府以大車數十,使僧與女共載。女執毬車驅之轂擊僧首,相觸或墮,上大樂焉。

《鎮志》:正德十三年正月,郊祀。車駕出關,幸宣府。二月,以太皇太后崩,還京。六月,復北幸宣府,駐師數月。乃西歷大同、偏關、榆林,至十四年二月始還。

正德十四年,兵部侍郎馮清來規邊務。戶部侍郎鄭宗仁來理邊餉。先是十二年,毅皇巡邊,即命清規畫邊務,宗仁總理邊餉。至是召宗仁回,仍留清。以駕還京,故也。是年春二月,饑。

正德十五年秋九月,地震。

正德十六年春三月,大饑,人相食。

世宗嘉靖元年,詔革濫陞職爵。凡宣府賜姓人員及見犯罪冒姓者,各復本姓。其取到留用者,不分官職大小,各回原衛原籍,帶俸閒住。但因賜姓,義子廕陞職爵,兵部盡行查革。凡宣府近倖之人,獻諂希恩,蓋造鎮國總督府、老兒院、皇店等項,便著撫按官,逐一查勘。或拆毀改正,或存留別用,或變賣還官。官匠人等,有因蓋造陞官者,亦就查革改正。又詔軍門辦事害人者,罪勿赦。凡先在軍門辦事,如宣府指揮張璽、張綸及掌案寫字等項人員,宮動、趙貞、殷大安、王縞、王縝、陳貴、龐璽、晁用、鄭曦、賈銘、高濙、朱鳳翔管皇店。千戶趙錦、姚俊俱倚勢生事,蠹政害人,內外軍民怨入骨髓。本都當處死,姑從寬。各連當房家小押發兩廣煙瘴衛分,永遠充軍。其餘跟隨辦事管店助惡,有名小班答應旗校人等,錦衣衛還拿,送法司究問。中間罪惡顯著者,一體押發兩廣煙瘴衛分,永遠充軍,家小隨住,俱遇赦不宥。

嘉靖二年,鎮城市樓災。

嘉靖三年夏四月,地震。

嘉靖六年秋,隆慶州城南嘉禾生。國學生李文會地頃餘,一莖雙穗者,三之二。

嘉靖七年,滴水崖兵亂。副總兵劉淵平之滴水崖軍人賈鑑錢保等,與市商訟,不勝。因激怒眾曰:我輩出死力捍地方商,非土著人坐肆綱利,反蔑我輩耶。遂聚圍商居,掠其貨,縱火焚倉場、嬰城。且曰兵至即北走。時官兵在境外焚荒,巡撫都御史劉源清聞之大駭。密遣人至境外,檄副總兵劉淵、參將李彬,曰:事已無,歸鎮便可出間道禽滴水諸惡也。淵彬馳赴之。其作亂之二日,兵即至城下。彬部卒飛石墜其陴,眾遂附登已。而淵至,呼曰:兵一入,殺止亂者邪。又得禁焚掠邪,乃止。因令城中曰:撫臺已得情。禽止鑑等十八人,餘不問。鑑等多自殺。門開,整兵入。禽未死數人,送鎮,斬之。

嘉靖八年春二月,鎮城御史行臺災,辦事監生書吏各焚死一人。

嘉靖十年夏六月,地震。閏六月,鎮城、懷來、隆慶大水,傷禾。

嘉靖十二年秋八月,星隕。九月,地震。

嘉靖十三年冬,詔鎮兵西討大同。士卒素驕、恣、玩法主帥李瑾意欲振勵,凡一切軍令,務為嚴明。士卒憚之,乃謀亂,瑾遂遇害。朝廷命兵部侍郎劉源清都督,卻永提督鎮兵並保定、遼陽、延綏諸營將士,往討,及得罪人始罷。

嘉靖十五年秋七月,蝗。

嘉靖十六年秋七月,蝗。人捕而食之,遂止。

嘉靖十八年,兵部尚書毛伯溫來督軍務。兵部尚書翟鑾來行障塞。時邊報疊至朝,議伯溫總制四鎮兵馬已,而駕幸承天府,特申命鑾巡行九邊,勞撫諸將士,鑾以宣府、京畿、重鎮,首至留,數日竣事去。是年秋七月,鎮城大風,拔木。嘉靖十九年春三月,大旱。

嘉靖二十年春,饑。〈又〉德徖秦晉間僧。少遊燕代至隆慶州,居應夢禪林,日誦法華經數卷。嘉靖辛丑,道士張雄以妖幻鼓惑愚民。據青峰砦為亂,脅徖從之。徖至,罵曰:聖朝容我輩脫賦役之累,各向宮院為國祝釐,乃為此事耶。賊貽害不細矣。雄怒,令縛出就斬。徖曰:我以善死,死雖速,不謂死。汝以惡死,死雖少遲,然死固已久也。因遇害。張雄,燕代間人,也少從道士郭沖遊,盡得妖幻術。沖死,雄以其術,自神卜地隆慶之青峰砦居焉。時有僧王姓者,慕其術,往從之。州人劉伯川、趙天祿輩相語曰:王故異僧,尚投禮張師座下。我等何不朝夕尊奉求利益耶。由是聞風而趨者日眾。聚且千人,雄乃為異圖,自擬王者,服色用黃。出鐵印,署伯川輩偽職守備都指揮。丘陵知州事辛住聞變,謀曰:是不可使滋蔓也,亟鋤之。便因使軍人徐龍等以次往從,實為內應。陵兵繼至,擒雄等四十人。其類多投深澗死。于是送雄等詣鎮,伏誅。

嘉靖二十一年,兵部侍郎翟鵬來督軍務。時邊警屢報。總督侍郎鵬奉命至鎮,遂調遼東、延綏、寧夏及真保定客兵凡十營,分布宣大險隘,過秋乃還。而土兵專令乘塞一年,詔運京粟助邊。總督尚書翟鵬以年饑,邊軍大困,乞運京米二十五萬石濟宣大,詔從之。宣府運十萬石,大同運十五萬石。鵬又以宣府近京,大同路遠,不便轉輸,乞將宣府客兵銀兩運給大同,每石折銀一兩。其該運大同十五萬石盡留宣府,為客兵用,二鎮俱便。于是廟堂協議,永為定例。是年隆慶、懷來大水。

嘉靖二十三年,都御史王儀請修宣鎮要衝墩垣,配兵乘守,從之。〈又〉王三,大同人也。嘉靖甲辰冬,引眾寇蔚州。回,過順聖城北,三以數十騎𨙫水地堡,自稱名曰:我大同王三也,素豪傑爾。宣人曷不知敬我,其速飲我酒,毋慢。時大同參將張鳳以援兵駐堡中。堡人劉伏𤣱者,老矣。私謂其子曰:即禽,是張在堡,必不破也。乃具酒匍匐以獻。三痛飲,漸至醉。瞶𤣱猶頓首,示怖。三乃麾其騎令卻毋前,𤣱復懇曰:畏刀耳。三見其誠。業已老易之,解所佩刀擲遠地,稍前就。𤣱𤣱佯酌酒,拉之入堡。堡人皆鼓譟登陴,鳳亦令士卒舉炮。餘寇立視良久,去。于是撫鎮檻三致京師伏誅。

嘉靖二十四年,兵部侍郎翁萬達來督軍務。時邊方多故,軍政廢弛。萬達至鎮,乃併民堡,省客兵,掄將材,調軍食,詰奸細,謹關梁,揀驍勇,集謀議,相度險夷,補塞隙漏,極勞,瘁云。是年春正月,地震。

嘉靖二十五年,兵部侍郎翁萬達請酌緩急,修築塞垣。從之。疏略曰:二十三年,都御史王儀所築之塞已半隳隤,而諸處地為敵衝,未經措畫者,更不為少。議以西路張家口、洗馬林、西陽河為最衝,為垣。七十五里有奇削崖垣。二十二里有奇塹如之。西路柴溝渡口。中路葛峪、常峪、青邊、羊房、趙川。東路永寧、四海冶為次衝,為垣。九十四里有奇塹,十之二敵臺。月城九十一垣,高闊以二丈,頂收以九尺。外塹深闊以一丈五尺,底收以一丈。內塹深闊以一丈,底收以五尺。敵臺闊視垣加二丈,高視垣加五尺,為式。急衝鳩夫聚役,次衝以待防秋即役戍卒。

嘉靖二十六年,翁萬達請修北路次衝墩垣。從之,疏略曰:宣府諸垣既完,則北路次衝亦宜舉役。議自獨石兔兒墩,起南至赤城野雞山,止為垣八十六里,有奇塹如之。敵臺一百七十有三,鋪屋如之。規制大略,無減前畫,而役以鎮兵,不急其程,務求其濟云。是年秋,隆慶雨雹。

嘉靖二十七年,秋有年。

嘉靖二十八年,翁萬達請築內塞,從之。疏略曰:宣府垣役始西中路者,先所急也。東北二路限於財力,又朵顏支部巢處,其外尚能為我藩籬,故遲而未舉。今西中路塞垣難犯,而朵顏支部為敵逼徙,則二路之急,視前數倍也。夫二路邊七百餘里,馬步卒不三萬,即皆為垣乘守,莫及兵分于地廣,備疏于無援,此臣之所懼也。擬自東路之新寧墩,而北歷鵰鶚長安嶺龍門衛至六臺子,別為內垣。一百六十九里,有奇塹如之。敵臺三百有八,鋪屋如之。暗門一十有九,以重衛京師控帶北路。又東路鎮南墩,與薊州火焰墩,中空未塞而鎮南而北。而西至永寧、新寧墩,亦原未議塞,俱宜補築成全險也。

嘉靖二十九年,兵部侍郎郭宗皋來督軍務。初宗皋為巡撫都御史,以東路近京師,當為屏蔽計。因會同侍郎萬達,率輕騎循白河而東,遂出塞。登高山下視之,知永寧之鎮南墩,去薊州之火焰墩,不三十里,無塞垣。乃即令修築相接,其山下有可耕地萬頃。又因地形,城寧遠、清遠、靖遠三堡,募軍卒耕戍之。軍卒稱便。是年春三月十九日未時,大風拔木,黃沙蔽空,畫昏晦不見。至夜分少止,同日,京都風拆正陽門外大坊。嘉靖三十三年,令輸京粟賑邊兵。是年大水,傷禾。鎮城斗米值銀五錢,極邊堡八錢。雖月給折銀,無從糴買,軍多饑死。總督尚書許論累疏,請乞京運以賑。上從之,令輸京粟十萬石,貯居庸、懷來倉,分運各城堡給軍士,仍計價直,於應發本鎮年例銀內扣除。是年春二月,饑。夏六月,大水。壞屋廬,淹禾稼,人畜壓溺死者甚多。時亭障城墉頹十之六,居庸尤甚。其山石墜下,填塞郭門,不能以路。

嘉靖三十四年春三月,大饑,人相食。詔發帑金賑之。嘉靖三十五年,兵部侍郎江東疏請修築南山聯墩,從之。疏略曰:御史李鳳毛所言,修築南山以安畿輔,誠經國安邊大計。宣府目前急務莫有過於此者。先任總督尚書許論與臣交代之時,亦拳拳以南山隘口逼近京畿,極係緊要,早宜修築。為言隨准巡撫。都御史張渙咨開,參議張鎬相度過懷來、南山一帶地方,居庸東北,自岔道西,抵龍爬山止,共隘口一十八處。長亙一百零三里五十步,自岔道東,抵四海冶鎮南墩止,共隘口一十二處。長亙一百三十里零四十步,東西共計二百五十里折九萬一千八十步。每百五十步,築墩一座。每二十座空內築小堡一座。令墩軍取便攜家,及鄰近農家欲居者,聽其通內地隘口應該設卒守把,以防奸細者,各添墩一座,其隘口應添大石牆或尾虎小牆者,各宜量勢修築。其軍役人等,俱示以格式,分以尺寸,限以程期。其該用食米鹽菜俱以時價折估。總計墩七百九座,墩房七百九間,小堡三十餘座,大堡七座,岔道城一座。共該用銀一十萬五千七百五十一兩九錢三分五釐。等因俱屬詳盡。岔道城議設守備兵馬并倉場,官攢相應。依擬內召募軍人,撥給屯地等項,以次修舉及查。本官素練戎務,習知敵情,相應陞授兵備。副使無事,駐劄懷、隆防,秋移駐岔道。提調守備兵馬,拒守新墩。該路參將協力戰守。應援兵馬聽臣等,臨期酌量緩急,再行督發。所據前項工程應用錢糧,有不容一日緩者。伏望軫念宣府時勢之難,兵力之弱,南山一帶實為居庸一帶內口屏蔽,乞敕該部再加詳議。各議擬上,請將前應用錢糧早賜解給。合用火器盔甲亦宜預發,參議張鎬即賜陞授,以便督理工程,整飭戎備。其岔道城添設守備兵馬及倉場官攢印信,更乞俯賜俞允施行。

嘉靖三十六年夏六月,地震。

嘉靖三十七年,兵部尚書楊博請增築各路墩臺,從之。疏略曰:臣惟宣鎮北路獨石地方極為孤懸,比之大同右衛,其遠近緩急尤為明甚。今自目前切要言之,第一在修飾城堡。其次則腹裏。接火墩臺,一方耳目。關繫匪輕除原設不堪者,即行分巡僉事許用中。見今督修外,仍于獨石城、馬營溝,通馬營大路。胡家莊、孔家莊,議添空心墩臺二座。每座共高三丈三尺,上加女牆四尺,週圍月城一道,外挑圍塹一道。馬營堡議添上哨,通君子堡。司家溝口、李樹溝口、羊奶子溝口、二隊溝口下哨。通松樹堡,馮家科尖嶺。兒本營迤南羊房堡,段家衝,西川九窠窖衝口,東北獨石溝,通獨石城大路,霍家莊共十座。雲州堡議添夜收嶺墩一座,高低廣狹悉如獨石之制。通共添墩一十三座,不惟足以制敵,居人行旅俱屬便利。見今總兵官李賢在彼設伏合共嚴行。本官督併參將劉漢及操守等官,刻期完報,伏乞聖明裁定。是年秋八月,大雨、雪,樹木多壓折死。

嘉靖三十八年春正月至夏五月,不雨。虸蚄生,甫大雨乃盡死。自是雨連百餘日,廬垣多壞。八月復雨雹,平地水深三尺許,禾稼一空。

普真者媯川人,姓王氏。入金剛山修行,採藥自服。禪定久之,乃得先覺術。一日呼其徒具飲饌已而賊數人入,乃親為設几令,饜足仍出。所貯米菽恣取之。賊攜所取者出,則環走山麓詰旦,尚不能就途。大加畏服,伏堂下曰:師宥我罪。真笑曰:物有定分,若輩無復為此。皆拜謝去。

《宣化縣志》:神宗萬曆九年四月,地震三次,有聲。萬曆十一年,疫。

萬曆十三年秋,大水。

萬曆十八年春,鎮城大風,拔木。

萬曆二十九年夏,隕霜。

萬曆三十四年,大有年。

萬曆三十八年,大疫。

《保安州志》:萬曆四十二年,雞鳴山崩,左阜劈裂千尋闊數十丈。

萬曆四十五年春三月五日未時,黑風西來,窈冥晝晦,居民張燈作食。

熹宗天啟五年夏五月十五日夜子時,天鼓鳴,起西北止東南,聲若巨雷。

天啟六年夏六月十三日夜,地震如雷,壞民屋甚多。每日微動,月餘方止。愍帝崇禎元年夏,大旱。人相食。

崇禎二年春,斗米銀一兩,人相食。

崇禎六年夏四月,有虎伏于北關。守備許國泰率軍丁圍射之,傷一人去。

崇禎十一年夏四月,大雪。平地深三尺,麥凍,南山羊死殆盡。

崇禎十二年夏五月,大雨雹,起西北至汪源屯,傷禾數百頃。

崇禎十三年夏,大旱。斗米銀一兩,民食草木,樹無完膚。冬十一月,南山寇夜入南關肆,劫焚鋪舍。

崇禎十五年春,有紅狼殺人甚眾,民露刃防之。道路戒嚴,至次年方止。

崇禎十七年春三月十九日,闖逆兵西來從雞鳴驛徑過,有數十騎至城下索羊酒。居民驚竄。

宣化府部雜錄

《水經注》:濕水出鴈門陰館縣東北,過代郡、桑乾縣南。〈注〉濕水又東逕道人縣故城南。《地理志》曰:王莾之道仁也。《地理風俗記》曰:初築此城,有仙人遊其地,故因以為城名矣。今城北有淵潭而不注,故俗謂之為平湖也。《十三州志》曰:道人城在高柳東北八十里,所未詳也。濕水又東逕陽原縣故城南。《地理志》曰:代郡之屬縣也。北俗謂之北郍州城。濕水又東流,又東陽水注之,出縣東北澤中。北俗謂之太拔迴水。水自源東南,流注于濕水。又東逕東安陽縣故城北。趙惠文王三年,封長子章為代安陽君,此即章封邑,王莾之競安也。《地理風俗記》曰:五原有西安陽故此加東也。濕水東逕昌平縣,溫水注之。水出南墳下,三源俱導,合而南流。東北逕濕水,濕水又東逕昌平縣故城北,王莾之長昌也。昔牽招為魏鮮卑校尉屯此。濕水又東北逕桑乾縣故城西,又屈逕其城北。王莾更名之曰安德也。魏《土地記》曰:代城北九十里,有桑乾城。城西渡桑乾水,去城十里,有溫湯,療疾有驗。經言出南,非也,蓋誤證矣。魏任城王彰以,建安二十三年,伐烏丸入涿郡,遂北逐至桑乾,止于此也。

沽河南過漁陽、狐奴縣北,西南與濕餘水合為沽河。〈注〉沽水西南流逕狐奴山西,又南逕狐奴縣故城西。漁陽太守張堪于縣開稻田,教民植種,百姓得以殷富。童謠歌曰桑無附枝,麥秀兩岐。張君為政,樂不可支。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沽水又南,陽重溝水注之。出狐奴山南,轉逕狐奴城南。王莾之所謂舉符也。側城南注右會沽水。沽水又南,濕餘水注之。沽水又南左會鮑丘水,世所謂東潞也。

《山水記》:自八達嶺,下視居庸關,若建瓴,若窺井。昔人謂居庸之險不在關城而在八達嶺也。

《鎮志》:四海冶本四合冶,以四水合流,故名。謂之冶者。古蓋冶鑄其地也,俗訛為四海冶。

溫餘水出居庸關,東過軍都縣南,又東過益縣北。夫邊塞仰給于東南,水運不行于西北,蓋從古病之矣。溫水通漕,特居庸以東者耳。其西固未之及焉。近日有議其事者,遂亦寢閣。豈非勞費鉅重,未易以奏績耶。

清虛觀在順聖東城大王山絕頂,毁久。今于故址建龍王祠。祠中有泉,泉旁有芍藥。花開徑尺餘,顏色妍麗,人不敢折,折之生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