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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邊裔典

 第十八卷目錄

 朝鮮部彙考六

  宋二〈仁宗天聖四則 明道一則 景祐二則 寶元一則 慶曆五則 皇祐二則 至和二則 嘉祐七則 神宗熙寧七則 元豐六則 哲宗元祐八則 紹聖四則 元符三則〉

邊裔典第十八卷

朝鮮部彙考六

宋二

仁宗天聖二年

按《宋史·高麗事》不載。按《朝鮮史略》:高麗王詢十五年,即宋仁宗天聖二年,契丹太平四年,禮部尚書周佇卒,佇宋溫州人,穆宗朝隨商舶來,蔡忠順知其才奏留之,遂掌制誥,兩朝交聘,辭命多出其手,門下侍郎,平章事崔沆卒,沆彥撝之孫,性聰悟沈,訥寡言善斷,清儉持家,一介不取,於人計月請俸,無甔石之儲,但酷信浮圖,請復八關,修皇龍寺塔,又捨私第為佛宇,諡節義,右僕射智蔡文卒,初契丹擁重兵壓境,三軍敗衂,思政紿道秀而夜遁,朴<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8588-18px-GJfont.pdf.jpg' />挈妻子而奔,李元、崔昌、金應仁、國近之徒,亦皆接踵亡匿,蔡文自西京奔還,與邯贊共贊南幸之計,卒能保護三宮,旋軫京師,不失舊物壯美哉,其臣若背君,天必誅之,之言既足以激一國忠義之氣,其動由仁義以收人心,之語又足以為扶植綱常之本,其他如昌化、丹棗之變,出萬死之力捍衛,艱難斯皆扈從,諸臣所不能者。天聖七年,遼遣使,有賜于高麗。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聖宗本紀》:太平九年二月戊辰,遣使賜高麗王欽物。按《高麗傳》同。〈按:此時詢尚未薨,子欽未

立,而史言王欽疑詢字之訛。

按《朝鮮史略》:王詢二十年,千秋太后卒,築羅城,開京〈侍中姜邯贊請築之〉姜邯贊衿州人,性清儉不營產業,少好學多奇略,體貌矮陋,衣裳垢弊,正色立朝,臨大事決大疑,屹然為邦家柱石,年七十賜几杖,辭職歸城南別墅,諡仁憲,年八十四,世傳:有一使臣,夜入始興郡見。大星隕於人家,遣使往視之,適其家婦生男,使臣心異之,取歸以養,是為邯贊,後宋使見之不覺,下拜曰:文曲星不見久矣,今在此。

天聖八年,高麗來貢。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八年,是歲,高麗入貢。按《高麗本傳》:天聖八年,高麗王詢復遣御事民官侍郎元穎等二百九十三人奉表入見於長春殿,貢金器、銀罽刀劍、鞍勒馬、香油、人參、細布、銅器、<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895-18px-GJfont.pdf.jpg' />黃、青鼠皮等物。

天聖九年二月,高麗使辭歸。其後絕不通中國四十三年。其年,遼聖宗崩,遣使告哀于高麗。高麗王詢亦薨,子欽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高麗傳》:高麗使辭歸,賜予有差,遣使護送至登州。其後絕不通中國者四十三年。

按《遼史·興宗本紀》:太平十一年六月,聖宗崩,遣使告哀于高麗。七月,高麗遣使弔慰。十二月,高麗王詢薨,其子欽遣使來報,即命使冊欽為高麗國王。按《高麗傳》:十一年,聖宗崩,遣使告哀。七月,使來慰奠。按《朝鮮史略》:王詢二十二年王薨,王性聰悟,敏於學工詞翰,太子欽即位,是為德宗敬康王,諱欽字元良,母元成后金氏。

明道元年

按《宋史·高麗事》不載。按《朝鮮史略》:王欽元年,即宋明道元年,契丹景福元年,以王可道監修國史,李端為平章事,黃周亮、皇甫俞義、為參知政事,舊制宣麻於家,至是集百官宣,於乾德殿,命平章事柳韶創,置北境關防,自國內城界,鴨綠江入海處,跨朔州等十四城,祗和州等三城,延袤千餘里,以石為城。

景祐元年,高麗王欽薨,弟亨即位。

按《宋史》不載。按《朝鮮史略》:三年宋景祐元年,納顯女為后,以崔沖為刑部尚書,王寢疾,傳位於弟,平壤君亨,王薨,平壤君即位,王性剛斷,有執居喪,能盡子之孝,為政不改父之道,任用舊臣徐訥、王可道、崔沖、黃周亮、朝廷無欺蔽,而民安其生。〈按:《遼史》重熙十五年,宋慶曆七年,欽

薨,繼立者徵。而亨,則史之失紀也。今從《史略》載之,而欽之薨,仍兩存之,以備參考

景祐二年,高麗容惠王亨元年。

按《宋史》不載。按《朝鮮史略》:靖宗容惠王,諱亨字申炤,德宗母弟元年,宋景祐二年,凡教令稱制,至肅宗始稱,詔築長城於西北路松嶺東,以扼邊寇之衝,二年祔德宗於太廟,初王問昭穆之制,於輔臣徐訥、黃周亮等、言惠定光戴,同班為昭,景成為穆,穆宗為昭,而顯宗為穆,則二昭二穆,與太祖為五廟,今祔德宗數過五廟,遷惠定光三宗,藏於太祖廟,西壁戴追王之主,遷祭於其陵可也。劉徵弼言:太祖在曾祖,行親未盡,故惠定光、三宗不必遷,唯遷戴宗於此室可矣。周亮等言:《前典》云,親過高祖則毀其廟,由是觀之,自禰祖曾高而上論親盡,未盡非以旁親論也。惠定光在從祖行不可比於親祖,三宗宜遷毀王謂:一時而遷四神,主意所未安,乃從徵弼議。三年,以劉徵弼、黃周亮、同平章事崔齊顏、崔沖、參知政事,四年門下省,乞放東池白鶴、山羊等類,王從之。

寶元二年,高麗修貢于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七年二月丁丑,高麗遣使來貢。按《高麗傳》同。

按《朝鮮史略》:五年即宋寶元二年,契丹重熙七年,立賤者從母法,六年以楊帶春,為安北大都護府副使,帶春立志峻拔,多智略,習兵事,故崔沖奏:若有邊虞,非此人無可遣者,不宜出外不允,判御史臺事李周佐卒,周佐東京人,登第歷臺省,立朝四十餘年,倜儻瓌偉,時稱得大臣,體內史令徐訥卒,諡元肅,訥熙之子,弼之孫三世,為宰相,初弼祖神逸郊居,有鹿奔投,神逸拔其箭,而豢之,夢有人謝曰:鹿吾子也,願君不死,當令公之子孫,世為卿相云。

慶曆四年,高麗遣使如遼賀尊號。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十二年三月壬辰,高麗國以加上尊號,遣使來賀。按《高麗傳》同。慶曆五年,高麗三遣使貢于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十三年三月丁亥,高麗遣使來貢。六月丙午,高麗遣使來貢。十二月己亥,高麗遣使來貢。

慶曆六年,高麗修貢於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十四年三月辛亥,高麗遣使來貢。

慶曆七年,高麗王欽薨,弟徽即位,遣使告於遼。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十五年三月丁酉,高麗遣使來貢。八月,高麗王欽薨,遣使來告。按《朝鮮史略》:十二年王薨,弟樂浪君即位,奉遺命,山陵制度悉從儉約,是為文宗仁孝王,諱徽字燭幽,顯宗子,母元惠太后金氏元年,宋慶曆七年,以崔沖為侍中,金令器、金元沖為平章事,朴有仁、李子淵為參知政事。

慶曆八平高麗,修貢于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十六年十二月壬戌,高麗遣使來貢。

皇祐元年,高麗修貢於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十七年夏四月丙子,高麗遣使來貢。

按《朝鮮史略》:三年饗國老,庶老及義夫,節婦孝子順孫,下至鰥寡孤獨,廢疾無養者,賜物有差。

皇祐三年,高麗入貢于遼,且賀伐夏之捷。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十九年夏四月甲申,高麗遣使來貢。六月甲戌,高麗使至賀伐夏捷。

至和元年,高麗入貢于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二十二年五月癸未,高麗遣使來貢。

按《朝鮮史略》:八年定田制,凡田品不易之地為上,一易之地為中,再易之地為下,其不易山田一結,準平田一結,一易田準二結,再易田準二結。

至和二年,高麗修貢於遼,請官其子。是年,遼興宗薨,道宗立,報哀于高麗。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興宗本紀》:重熙二十三年夏四月,高麗遣使來貢。六月,高麗王徽請官其子,詔加檢校太尉。按《道宗本紀》:清寧元年八月癸巳,遣使報哀于高麗。九月壬午,遣使賜高麗先帝遺物。十一月甲子,高麗遣使來會葬。

嘉祐元年,高麗修貢於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清寧二年六月丁卯,高麗遣使來貢。

按《朝鮮史略》:十年,即宋嘉祐元年,契丹清寧二年,創興王寺於德水縣,移其縣於楊川知,中樞院事崔惟善,諫曰:唐太宗不許創立寺觀,我太祖訓要,亦曰:嗣王及公侯,臣僚無得爭修願剎,柰何竭民財力,以危邦本耶,王優答之,異日入侍王曰:諫諍是忠,從好佞惟善對曰:創垂猶易,守成難,又有御史盧成且忤旨,王怒命解冠<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7790-18px-GJfont.pdf.jpg' />,將縛之,惟善諫曰:朝官有罪,當行有司,王怒霽只罷其職,分遣撫問使,兼侍御史李攸績、金若珍、崔尚安民甫、閔昌壽于十三道,按驗諸州郡守,令勤慢清濁,作長源亭於西江餅嶽南,西江邊,有君子,御馬明堂之地,自太祖統一丙申歲,至百二十年,就此創構,國業延長至是構亭。

嘉祐二年,高麗修貢於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清寧三年十一月庚子,高麗遣使來貢。按《朝鮮史略》:十一年隕石于黃州,州人上其石禮司,以為自古有之,此常事不關災。祥王可其奏,還其石。始行封彌之,法時署科甚濫,中書舍人鄭惟產請之。嘉祐三年,遼遣使如高麗,報太皇太后之喪。高麗使如遼會葬。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清寧四年五月癸酉,高麗遣使來會葬。按《高麗傳》:四年春,遣使報太皇太后哀。五月,來會葬。

嘉祐六年,高麗入貢于遼。

嘉祐七年,高麗入貢於遼,遼賜高麗佛經。

按:以上,《宋史》俱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亦不載。按《高麗傳》:清寧七年八年,來貢。十二月,以佛經一藏賜徽。

嘉祐八年,高麗入貢於遼。

嘉祐九年,高麗入貢於遼。

按以上《宋史》俱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亦不載。按《高麗傳》:清寧九年來貢,十年來貢。

按《朝鮮史略》:二十年,契丹改國號曰:大遼。二十二年,守太師中書令,崔沖卒,諡文憲沖,海州大寧郡人,風姿瑰偉,性操堅貞,少好學善屬文,穆宗朝擢甲科第,一歷仕四朝,資兼文武,出入將相,年至七旬,乞退,然軍國大事,悉就咨焉,自顯廟中,興干戈纔息未遑,文教沖收召先進,教誨不倦,諸生填溢門巷,遂分九齋,謂之侍中崔公徒凡應舉者,必先隸徒中學焉,自後舉子,亦皆隸名九齋,籍中謂之文憲公徒,又有儒臣立徒者十一,沖徒為最盛,東方學校之興,蓋由沖始,謂海東孔子王出,子煦及窺為僧。

神宗熙寧二年,高麗移牒轉運使,求許朝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高麗本傳》:詢孫徽嗣立,是為文王。熙寧二年,其國禮賓省移牒福建轉運使羅拯云:本朝商人黃直、洪萬來稱,運使奉密旨,令招接通好。奉國王旨意,形于部述。當國僻居暘谷,邈戀天朝,頃從祖禰以來,素願梯航相繼。蕞爾平壤,邇于大遼,附之則為睦鄰,疏之則為勍敵。慮邊騷之弗息,蓄陸襲以靡遑。久困羈縻,難圖攜貳,故違述職,致有積年。屢卜雲祥,雖美聖辰於中國;空知日遠,如迷舊路於長安。運屬垂鴻,禮稽展慶。大朝化覃無外,度豁包荒,山不謝乎纖埃,海不辭於支派。謹當遵尋通道,遄赴槁街,但茲千里之傳聞,恐匪重霄之紆眷。今以公狀附直、萬西還,俟得報音,即備禮朝貢。徽又自言嘗夢至中華,作詩紀其事。

熙寧三年,許高麗朝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高麗傳》:三年,拯以聞,朝廷議者亦謂可結之以謀契丹,神宗許焉,命拯諭以供擬腆厚之意。

熙寧四年,高麗來貢,詔待之如夏使。是年,高麗又修貢于遼。

按《宋史·神宗本紀》:四年五月丙午,高麗國來貢。八月,高麗來貢。按《高麗傳》:命拯諭以供擬腆厚之意。徽遂遣民官侍郎金悌等百十人來,詔待之如夏國使。按《遼史·道宗本紀》:咸雍七年十一月丙午,高麗遣使來貢。

熙寧五年,高麗修貢于遼,遼賜以佛經。是年,高麗臣校尉臣身謀廢立事,事覺伏誅。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咸雍八年六月丁丑,高麗遣使來貢。十二月庚寅,賜高麗佛經一藏。按《朝鮮史略》:二十六年,宋熙寧五年,遼咸雍八年,校尉臣身謀廢王,立王弟平壤君基,事覺伏誅。

熙寧六年,高麗修貢于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咸雍九年十二月壬辰,高麗國遣使來貢。

熙寧七年,高麗來貢。請改塗由明州入貢,許之。是年,高麗修貢于遼。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七年,高麗來貢。改塗事不載。

按《高麗傳》:往時高麗人往反皆自登州,七年,遣其

臣金良鑑來言,欲遠契丹,乞改塗由明州詣闕,從之。郡縣供頓無舊準,頗擾民,詔立式頒下,費悉官給。又以其不邇華言,恐規利者私與交關,令所至禁止。徽問遺二府甚厚,詔以付市易務售縑帛答之。又表求毉藥、畫塑之工以教國人,詔羅拯募願行者。

按《遼史·道宗本紀》:咸雍十年十一月,高麗遣使來貢。按《朝鮮史略》:二十八年錄文昌侯,崔致五代孫,善之為都染署史,二十九年遼大康元年,門下侍中崔惟善卒,諡文和,惟善沖之子惟善為中書令,弟惟吉攝尚書令,父沖年高尚無恙,王賜國老宴,惟善、惟吉扶以入赴,時稱盛事,翰林學士金行瓊,作詩賀曰:尚書令、侍中書令、乙狀元、扶甲狀元。

熙寧九年,高麗來獻伶官。是年,遼遣使報皇太后喪于高麗,高麗遣使弔祭。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高麗本傳》:九年,復遣崔思訓來,命中貴人倣都亭西驛例治館,待之寖厚,其使來者亦益多。嘗獻伶官十餘輩,曰:夷樂無足觀,止欲潤色國史爾。帝以其國尚文,每賜書詔,必選詞臣著撰而擇其善者。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康二年三月辛酉,皇太后崩。癸亥,遣使報哀于高麗。六月戊子,高麗遣使弔祭。按《朝鮮史略》:三十一年,創安興寺,以待宋使,太傅少卿李唐鑑,奏中朝使命往來高巒島,亭稍隔水路,請以貞海縣地,創亭為迎送之所,從之東蕃作亂,以中書侍郎、平章事文正,及同知中樞院事崔奭等,將兵三萬出屯定州,大破之。

元豐元年,遣安燾、陳睦等,使高麗。高麗遣使如遼,求賜鴨綠江以東地,遼不許。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高麗本傳》:元豐元年,始遣安燾左諫議大夫、陳睦假起居舍人往聘。造兩艦於明州,一曰淩虛安濟致遠,次曰靈飛順濟,皆名為神舟。自定海絕洋而東,既至,國人歡呼出迎。徽具袍笏玉帶拜受詔,與燾、睦尤禮,館之別宮,標曰順天館,言尊順中國如天云。徽已病,僅能拜命,且乞毉藥。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康四年夏四月辛亥,高麗遣使,乞賜鴨綠江以東地,不許。

元豐二年正月,立高麗交易法。是年,高麗使人海中遇風,失所貢物,自劾,敕書慰之。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二年春正月,詔立高麗交易法。按《高麗本傳》:二年,遣王舜封挾毉往診治。徽又使柳洪來謝,海中遇風,失所貢物。洪上章自劾,敕書安慰。尋獻日本所造車,曰:諸侯不貢車服,故不敢與土貢同。前此貢物至。輒下有司估直,償以萬縑,至是命勿復估,以萬縑為定數。

元豐三年春正月己丑,高麗國遣使來貢。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元豐四年,高麗納貢于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康七年十一月己亥,高麗遣使來貢。

元豐六年,高麗王徽卒,詔明州為修浮屠供一月,徽子勳立。又薨,其弟運立。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高麗本傳》:六年,徽卒,在位三十八年,治尚仁恕,為東夷良主。然猶循其俗,王女不下嫁臣庶,必歸之兄弟,宗族貴臣亦然。次子運諫,以為既通上國,宜以禮革故習。徽怒,斥之于外。訃聞,天子閔焉,詔明州修浮屠供一月,遣楊景略、王舜封祭奠,錢勰、宋球弔慰。景略辟李之儀書狀,帝以之儀文稱不著,宜得問學博洽、器宇整秀者召赴中書,試以文乃遣。又以遠服不責其備,諭使者以相見之所殿名、鴟吻,皆聽勿避。徽子順王勳嗣,百日卒。弟宣王。運仁賢好文,內行飭備,每賈客市書至,則潔服焚香對之。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康九年八月,高麗王徽薨。九月,徽子三韓國公勳權知國事。十一月,詔僧善知讎校高麗所進佛經,頒行之。十二月,三韓國公王勳薨。按《朝鮮史略》:三十七年王徽薨,王性聰哲,好學善射,志略宏遠,寬仁容眾,上事遼宋,下交鄰國,民賴以寧,時號治平,獨其佛宇塔廟之盛,為盛德,累太子即位,少有疾,哀毀疾篤,薨於喪,次弟原國公運即位,李資仁如遼告喪,帝詰問二君,連逝必有他故,資仁對辨,切直帝引見慰諭。

元豐八年,高麗王運遣其弟來朝,遼冊運為高麗王。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哲宗本紀》:元豐八年,高麗入貢。按《高麗傳》:八年,遣弟僧統來朝,求問佛法并獻經像。哲宗立,遣使金上琦奉慰,林暨致賀,請市刑法之書、《太平御覽》、《開寶通禮》、《文苑英華》。詔惟賜《文苑英華》一書,以名馬、錦綺、金帛報其禮。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元年十一月丙辰,遣使冊三韓國公王勳子運為高麗國王。

按《朝鮮史略》:宣宗孝思王,諱運字繼天,順宗母弟,二年即宋元豐八年,遼大康十一年,御宣政殿,聽斷死囚,停音樂,進素膳,王妹積慶公主,適王弟扶餘侯燧,

哲宗元祐元年,回賜高麗器幣,是年高麗遣使如遼。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春正月,詔回賜高麗王鞍馬、服帶、器幣有加。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二年十月,高麗遣使謝封冊。按《朝鮮史略》:三年民貧不能興用,命州縣出米穀,許民貿易,使知錢利,始用銀瓶,為貨,其制以銀一斤,為之像,本國地形俗號闊口。

元祐二年,高麗納貢于遼。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三年三月乙卯,高麗遣使來貢。

按《朝鮮史略》:四年以崔奭守太尉,判吏部事監,修國史翟思齊,參知政事朴寅亮,同知中樞院事。

元祐三年,遼免高麗歲貢。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四年三月乙丑,免高麗歲貢。元祐四年,高麗入貢,是年亦納貢于遼。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高麗本傳》:高麗王運立四年卒,子懷王堯嗣。未閱歲,以病不能為國,國人請其叔父雞林公熙衛攝政。未歲堯卒,熙乃立,凡數歲使不至。元祐四年,其王子義天使僧壽介至杭州祭亡僧,言國母使持二金塔為兩宮壽,知州蘇軾奏卻之。按《蘇軾傳》:軾,知杭州。杭僧淨源,舊居海濱,與舶客交通,舶至高麗,交譽之。元豐末,其王子義天來朝,因往拜焉。至是,淨源死,其徒竊持其像,附舶往告。義天亦使其徒來祭,因持其國母二金塔,云祝兩宮壽。軾不納,奏之曰:高麗久不入貢,失賜予厚利,意欲求朝,未測吾所以待之厚薄,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壽之禮。若受而不答,將生怨心;受而厚賜之,正墮其計。今宜勿與知,從州郡自以理卻之。彼庸僧猾商,為國生事,漸不可長,宜痛加懲創。朝廷皆從之。未幾,貢使果至,舊例,使所至吳越七州,費二萬四千餘緡。軾乃令諸州量事裁損,民獲交易之利,無復侵撓之害矣。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五年正月甲午,高麗遣使來貢。〈按《遼史》:運薨,在道宗大安十年,乃宋哲宗紹聖元年也。《朝鮮史略》運在位十一年,與《遼史》合,《宋史》謂

立四年卒,訛也。

元祐五年,高麗入貢,是年亦納貢於遼。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六年十一月,高麗遣使來貢。元祐六年,高麗入貢。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按《朝鮮史略》:八年門下侍郎、平章事柳洪卒,洪武人精於春秋左氏傳,及兵家祕訣,每國家有虞疑,寤寐精思,引古決策,多有中者,時議重之。

元祐七年,高麗入貢。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按《高麗本傳》:七年,遣黃宗慤來獻《黃帝鍼經》,請市書甚眾。按《朝鮮史略》:九年參知政事崔思亮卒,思亮儀表端雅,沉靜寡言,秉國鈞主,文柄名重一時。

元祐八年,詔頒高麗所獻《鍼經》于天下,高麗求買書許之。是年,遼賜高麗羊。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八年春正月庚子,詔頒高麗所獻《黃帝鍼經》于天下。二月辛亥,禮部尚書蘇軾言:高麗使乞買歷代史及《冊府元龜》等書,宜卻其請不許。省臣許之,軾又疏陳五害,極論其不可。有旨:書籍曾經買者聽。按《高麗本傳》:禮部尚書蘇軾言:高麗入貢,無絲髮利而有五害,今請諸書與收買金箔,皆宜勿許。詔許買金箔,然卒市《冊府元龜》以歸。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九年七月,遣使賜高麗羊。

紹聖元年,高麗王運薨,子昱即位。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十年夏,高麗國王運薨,子昱遣使來告,即遣使賻贈。

按《朝鮮史略》:十一年王薨,元子昱即位,王聰慧恭儉,博覽經史,然遊幸無度,多創寺塔,天怒民怨,災異屢興。

紹聖二年,高麗王昱有疾,遼命其子顒,權知國事。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壽隆元年二月癸酉,高麗遣使來貢。十一月庚申,高麗王昱疾,命其子顒權知國事。

按《朝鮮史略》:憲宗恭殤王,諱昱宣宗子,母思肅太后李氏,元年宋紹聖二年,遼壽隆元年正月,日有暈兩傍有彗,太史奏日有彗近臣亂,諸侯欲有反者,王幼小不知修省,李資義謀反,伏誅。初,宣宗于思肅太后生,王又納侍中李頲之女,元信公主生漢山侯昀,資義公主兄也。以王幼弱不能聽決,萬幾謀欲立昀,至是聚兵將舉事,邵台輔使王國髦,率兵入衛,令壯士高義和斬資義,及其黨崔忠伯等,以國髦權尚書兵部事,時王室微弱,而權歸武將,識者嘆之,王禪位于叔父,雞林公熙即位,是為肅宗明孝王,諱顒字天常,初諱熙宣宗母弟,元年前王山居興盛宮,金謂磾上書,請遷都南京道詵,記高麗有三京,松岳為中京,木覓壤為南京,平壤為西京,四時各宜所住,開國後百六十餘年,都木覓壤今時正當巡駐,新京之期伏望於三角山南,木覓北平建立都城,王置南京開創都監,遣崔思諏、尹瓘等相之,思諏奏云臣等就慮,原驛視山水不合,建都唯三角山南,山形水勢,符合古文,請隨形建都,王從之,右僕射、參知政事朴寅亮卒,諡文烈,寅亮文詞雅麗,宋熙寧中與金覲使,宋其所著述,宋人稱之,至刊二公詩文,號小華集,遼嘗欲過鴨綠江為界,寅亮修表曰:普天之下既莫非王土,王臣尺土之餘,何必曰我疆我理,又曰歸汶陽之舊,田撫綏弊,境回長沙之掘,袖抃舞昌辰,遼帝覽之,寢其議,紹聖三年,高麗納貢於遼。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高麗傳》:熙避遼主諱,改名顒。顒性貪吝,好奪商賈利,富室犯法,輒久縻責贖,雖微罪亦輸銀數斤。

按《遼史·道宗本紀》:壽隆二年冬十月庚辰,高麗遣使來貢。

紹聖四年,高麗王昱薨。

按《宋史》不載。按《遼史·道宗本紀》:壽隆三年春,高麗王昱薨。

按《朝鮮史略》:二年,前王薨於興盛宮,東女真寇鎮溟縣東北面,兵馬使金漢中,遣判官康拯,與戰,克之,斬首四千級,始設鑄錢官使錢。〈使猶行也〉

元符元年,高麗入貢。〈即紹聖五年六月改元〉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元年,高麗入貢。按《高麗傳》:五年,復通使,賜銀器五千兩。

元符二年,詔高麗遣士賓貢。是年,高麗乞封於遼。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二年二月,詔許高麗國王遣士賓貢。

按《遼史·道宗本紀》:壽隆五年冬十月己亥朔,高麗王顒遣使乞封冊。

元符三年,高麗王遣使奉表來慰。是年,遼封高麗王為三韓國公。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三年正月己卯,帝崩,端王即位。按《徽宗本紀》:元符三年八月戊申,高麗王王熙遣使奉表來慰。按《高麗傳》:徽宗立,遣任懿、王嘏來弔賀。

按《遼史·道宗本紀》:壽隆六年,封高麗王顒為三韓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