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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邊裔典

 第二十八卷目錄

 新羅部彙考一

  漢〈宣帝五鳳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淮陽王更始一則〉

  後漢〈世祖中元一則 章帝建初一則 安帝永初一則 順帝陽嘉一則 桓帝永壽一則 靈帝中平一則 獻帝建安一則〉

  魏〈明帝太和一則 少帝正始一則 少帝景元一則〉

  晉〈武帝太康一則 惠帝元康二則 懷帝永嘉一則 穆帝永和一則 安帝元興一則 義熙一則〉

  宋〈孝武帝大明一則〉

  南齊〈高帝建元一則 廢帝永元一則〉

  梁〈武帝天監二則 普通一則 大同二則 元帝承聖一則〉

  陳〈廢帝光大一則 宣帝大建五則〉

  隋〈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高祖武德三則 太宗貞觀四則 高宗永徽三則 顯慶一則 龍朔一則 上元二則 開耀一則 中宗嗣聖二則 元宗開元八則 天寶三則 代宗大曆一則 德宗建中一則 貞元三則 順宗永貞一則 憲宗元和二則 文宗太和二則 開成三則 宣宗大中一則 懿宗咸通一則 僖宗乾符一則 光啟一則 文德一則 昭宗光化一則〉

邊裔典第二十八卷

新羅部彙考一

宣帝五鳳元年,新羅始祖赫居世立。

按《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始祖赫居世立。〈漢宣帝五鳳元年〉初,高墟村長蘇伐公,得大卵於蘿,并林間剖,有嬰兒。養之,岐嶷夙成。朝鮮遺民居東海濱,分為六村。〈或曰六部〉皆異之,乃共立為君,號居西千,方言王也。都辰韓地,國號徐羅。伐以朴為姓,俗以瓠為朴,所剖卵似瓠,故姓之。立閼英為妃。初,龍見閼英井,右脅生女,老嫗養之,因以井名。妃能內輔,人謂之二聖。王巡撫六部,勸督農桑,不伐馬韓。之喪,使民敬讓。樂浪來侵,見夜戶不扃,服其有道,引兵退。東沃沮稱為聖人,沃沮在麗之東,北連挹婁,南接穢貊,人性強勇,今咸鏡地。遣使獻馬卞韓,以國來降。新羅遣瓠公聘于馬韓,韓王讓之。瓠公對曰:我國自二聖肇興,人事修,天時和,倉庾充實,人民敬讓。辰韓、卞韓、樂浪,倭人無不畏懷。而猶謙虛,遣下臣修聘,反怒卻之,何耶。韓王欲殺之,左右諫,乃聽還。瓠公本倭人,初以瓠渡海來,故號焉。

平帝元始四年,新羅王赫居世薨。太子南解立號,次次雄。

按《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赫居世在位六十一年,薨。太子南解立。〈漢元始四年〉號次次雄,或云慈充,方言巫,蓋神而敬畏之。稱新羅有昔脫解者,身長九尺,風神秀朗,智識過人,精專學問,兼通地理。王妻以女,以為大輔,委以軍國政事。多婆那國王娶女,國女生大卵,置櫝中浮海至阿珍浦。老嫗開櫝有兒,養之。以櫝來時有鵲,隨鳴省。鵲以昔為姓,以解櫝而出,名脫解。倭侵新羅邊郡,自此屢犯邊境。

淮陽王更始二年,新羅王南解薨。太子儒理立。分六部為二改,立官制。

按《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南解薨,遺命朴昔以年長相襲,太子儒理立,〈漢更始二年〉號尼師。今儒理讓昔脫解,脫解曰:智人多齒,以儒理多齒,立之尼師,今方言齒理。分六部為二賜姓。〈李崔孫鄭裴薛〉二部有會蘇曲,王女每年自七月既望,率部內女子會六部庭績府夜分罷。至八月十五日校功,負者置酒,謂之嘉俳。作會蘇曲歌之。新羅改官制置十七品,曰伊伐餐。曰伊尺餐。曰迎餐。曰波珍餐。曰大阿餐。皆授直骨王族。曰阿餐。曰一吉餐。曰沙餐。曰級伐餐。曰大奈麻。曰奈麻。曰大舍。曰舍知。曰吉吉。曰大烏。曰小烏。曰造位。

後漢

世祖中元二年,新羅王儒理薨,壻昔脫解立。按《後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儒理薨。王存問鰥寡孤獨,賑老病鄰國人聞而歸之

者眾。然從父亂命卒傳之昔氏,非貽謀燕翼之道也。在位三十四年,昔脫解立。〈漢中元二年〉南解,王壻也。以瓠公為太輔,遣宗戚朴氏分理州郡,號州。主郡主。新羅王得閼智,〈小兒之稱〉養之為子。姓金氏。其初王夜聞金城西始。林間有雞聲。遣瓠公視之,有小金櫝掛樹梢,白雞鳴於下,開櫝視之,有小兒。王喜,養為子名閼智,姓金氏。改始林為雞林。因以為國號,權近曰:姦人。見王以神異得國故亦神異其子。行詐而盜國,如黃歇呂不韋之尤者也。

章帝建初五年,新羅脫解王薨。儒理王子婆娑王嗣立。

按《後漢書》《本紀》及《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脫解王薨。王以南解之,壻不當立。而立,又惑金櫝之說,使重器,卒歸之金氏。然傳於儒理之子,則善矣。在位二十四年,儒理王子婆娑王立。〈漢章帝建初五年〉王節儉愛民,勸農桑練兵甲,問高年賜穀,分遣十人廉察州郡。有不勤職事者,黜之。築月城,移都之。

安帝永初六年,新羅婆娑王薨。子祗摩立。

按《後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婆娑王在位三十三年,薨。太子祗摩立。〈漢安帝永初六年〉

順帝陽嘉三年,新羅祗摩王在位十三年,薨。儒理王子逸聖王立。

按《後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云云。

桓帝永壽元年,新羅王逸聖薨。子阿達羅立,置迎日縣,開竹嶺路。

按《後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逸聖薨。王置政事堂,修堤防,闢田野又禁民用。金銀珠。在位二十二年。子阿達羅王立。〈漢永壽元年〉新羅置迎日縣。東海濱有二人,夫曰:迎烏。妻曰:細烏。迎烏漂至日本國小島為主。其妻細烏尋其夫,漂至其國,立為妃。人以迎烏細烏,為日月之精。至是置迎日縣,開竹嶺路在豐基縣。

靈帝中平元年,新羅阿達羅王薨。脫解王孫伐休王立。

按《後漢書》《本紀》及《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阿達羅王在位三十一年,薨,無嗣。脫解王孫伐休王立。〈漢中平元年〉占風雨,預知水旱,豐儉又能知人邪正,人謂之聖。

獻帝建安元年,新羅伐休王薨。奈解王立。

按《後漢書》《本紀》及《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伐休王在位十三年,薨。奈解王立。伐休王,次子伊買之子。〈漢建安元年〉新羅人勿稽子,入隱於師彘山。勿稽子嘗從太子,于老救伽羅國有功,不見錄。及竭火之戰,斬獲甚多,又不見錄。於是遂被髮攜琴,入師彘山而不返。

明帝太和四年,新羅柰解王薨。助賁王立。

按《魏志》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柰解王在位三十五年,薨。壻助賁王立。〈魏太和四年〉助賁,伐休王太子骨正子。

少帝正始八年,助賁王薨,沾解王立。

按《魏志》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助賁王在位十八年,薨。弟沾解王立。〈魏正始八年〉封父骨正為立神葛文王。新羅追封王皆曰:葛文王,倭國主。使葛耶右聘新羅。王使昔于老儐之,于老戲言:早晚以汝王為鹽奴。王妃為爨婢倭主,聞之。遣將伐新羅。于老以由己致寇,單騎赴倭軍謝。倭人執之,燒殺之。後倭使來于老,妻請王私饗之,及其醉,使人執而焚之。

少帝景元二年,新羅沾解王在位十五年,薨。味鄒王立。

按《魏志》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沾解王在位十五年,薨。味鄒王立。〈魏景元二年〉王姓金閼智七世孫助賁王,以女妻之王。薨,無嗣。國人立之。新羅以伊餐良夫為舒弗邯,兼知內外兵馬事。

武帝太康五年,新羅王味鄒薨。子儒禮立。

按《晉書》《本紀》及《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味鄒王在位二十三年,薨。儒禮王立。〈晉太康五年〉味鄒問高年親政刑,訪民疾苦,不營宮室,有人君之德。

惠帝元康七年,伊西故國攻新羅不克。

按《晉書》《本紀》、《列傳》不載。 按《朝鮮史略》:伊西故國,今清道郡。攻新國金城,新羅禦之不能克,忽有異兵,皆珥竹葉,助羅軍,擊賊,破之,竟不知所歸。人或見竹葉數萬,積於味鄒王陵前。因號竹長陵。史臣曰:伊西國,已於漢建武十八年,為新羅所滅。而復於晉元康七年,攻新羅金城,豈滅而後起耶。

元康八年。新羅儒禮王在位十五年,薨。助賁王孫基臨王立。

按《晉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朝鮮史略》云云。

懷帝永嘉四年,新羅王基臨薨,訖解王立。

按《晉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基臨在位十三年。薨,訖解王立。角於于老子,狀貌俊異心膽明敏,忘父之讎。聽昏島夷,終受侵辱,昔氏之祀,於是絕矣。

穆帝永和十二年,新羅訖解王薨,奈勿王立。

按《晉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訖解王在位四十七年。薨,奈勿王立。奈勿姓金氏,味鄒弟味仇子立金氏味鄒女為妃。

安帝元興元年,新羅王奈勿薨,金閼智裔孫實聖立。按《晉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奈勿王在位四十七年。薨,嗣子幼,國人立實聖王。〈晉元興元年〉

實聖金閼智裔孫王以未斯品為舒弗,委以軍國事。新羅王聞倭人置營于對馬島,謀將襲之,未斯品諫而止。

義熙十三年,新羅訥祗,弒其王實聖而自立。

按《晉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訥祗王柰勿王子,弒實聖王自立,號麻立干。取表位之稱。初,奈勿王以實聖質於高句麗,實聖怨之。及為王欲害其子,訥祗以報之。訥祗怨王,弒之。新羅歃良州干,朴堤上不屈倭,死之。初,訥祗王弟卜好質高句麗,未斯欣質,倭及王立。思見二弟聞歃良州干朴堤上勇而有謀,召問之。堤上請行,遊往說:高句麗王與卜好同,還又請囚家屬,詐為叛者入倭國,倭人不疑,使與未斯欣同處。一日,堤上使未斯欣潛還,倭主乃怒。剝足皮刈蕪葭使趨其上,更問之,答如故,乃燒殺之。王聞之,哀痛贈大阿餐,使未斯欣妻其弟二女。王得見二弟,置酒極歡。作憂息,白堤上鴟述嶺望倭國,慟哭而死。仍為鴟述神,始教民牛車之法,王親養老於南堂,賜穀帛有差。

孝武帝大明二年,新羅訥祗王在位四十二年。薨,子慈悲王立。〈宋大明二年〉納未斯欣女為妃。

按《宋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云云。

南齊

高帝建元二年,新羅慈悲王薨,子炤智王立。

按《南齊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慈悲王在位二十三年。薨,子炤智王立。九年,始置郵驛市肆。十年,幸天泉亭得烏,銜書射琴匣,妃及內殿焚,修僧伏誅。王幸天泉有烏,銜書來鳴,得其書。外面云:開見二人死,不開一人死。日官奏云:一人者,君也。王開視之。書曰:射琴匣。王入言射之,果有人,乃內殿焚。修僧王妃引與潛通者也,皆伏誅。自是國俗,每歲是日,以糯飯祭烏,又以龍馬豬鼠之異,每於歲首辰午亥子日,設祭禁百事,謂之怛忉。

廢帝永元二年,新羅王炤智薨,再從弟智大路立。

按《南齊書》《本紀》、《列傳》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納捺已郡女,即今榮州初王幸郡。郡人波路獻其女,碧花王不納,後追念,屢至其第,幸之。路見老嫗,問曰:國人以王為何如。嫗曰:眾以為聖,妾獨疑之。王於波路女,屢微服而行。夫龍為魚服,漁者所制。今王不自慎,重此而為聖,孰非聖乎。王大慚,匿其女,納宮中。是年冬,王薨,在位二十年。無嗣。再從弟智大路立。〈齊永元二年〉

武帝天監二年,新羅始定國號稱王。

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智大路在位四年,始定國號新羅。稱王。前此或稱新羅,或稱斯盧。言新者德,業日新羅者,網羅四方之意。禁殉葬,前此王薨殉以男女各五人。至是,禁焉。親定州郡縣。以金異夫為阿琴羅州軍主,伐于山國。在溟州正東,海島名鬱陵降之。

天監十三年,新羅智大路王薨,子原宗立。

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智大路在位十五年,薨。諡智證。〈新羅諡法始此〉元子原宗立。〈梁天監十三年〉是為法興王。新羅頒律令,始制百官公服。

普通二年,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新羅本傳》:新羅者,其先本辰韓種也。辰韓亦曰秦韓,相去萬里。傳言秦世亡人,避役來適馬韓,馬韓亦割其東界居之,以秦人,故名之曰秦韓。其言語名物,有似中國人,名國為邦,弓為弧,賊為寇,行酒為行觴,相呼皆為徒,不與馬韓同。又辰韓王常用馬韓人作之,世相係,辰韓不得自立為王,明其流移之人故也。恆為馬韓所制。辰韓始有六國,稍分為十二,新羅則其一也。其國在百濟東南五千餘里。其地東濱大海,南北與句驪、百濟接。魏時曰新盧,宋時曰新羅,或曰斯羅。其國小,不能自通使聘。普通二年,王名募泰,始使使隨百濟奉獻方物。其俗呼城曰健牟羅,其邑在內曰啄評,在外曰邑勒,亦中國之言郡縣也。國有六啄評,五十二邑勒。土地肥美,宜植五穀。多桑麻,作縑布。服牛乘馬,男女有別。其官名,有子賁旱支、齊旱支、謁旱支、壹旱支、奇貝旱支。其冠曰遺子禮,襦曰尉解,褲曰柯半,靴曰洗。其拜及行與高麗相類。無文字,刻木為信。語言待百濟而後通焉。

按《朝鮮史略》:新羅、高句麗、百濟三國並遣使朝梁,新羅始行佛法。初,訥祗王時沙門墨胡子,自高句麗至一善郡,即今善山府郡。人毛禮作窟室,以居之。至炤智王時,有僧阿道者,與其徒亦來毛禮家往。往有信奉者。至是王欲興佛教,群臣皆曰:僧徒議論詭異,若從之,恐有後悔。近臣異次頓獨曰:佛法淵奧,不可不信。王以為異言。下吏異次頓曰:佛若有神,吾死必有異,及斬血從斷處湧,色白如乳,眾怪之不復毀佛,新羅以哲夫。為上大等總知國事。

大同六年,法興王薨,弟彡麥宗立。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駕洛國王金仇衡降於新羅。駕洛亡,自始祖至亡,凡十王,總五

百二十年。新羅法興王在位二十七年,薨。王始建年,號曰:建元。自國初行中國年號,至是南北朝分裂,故也立外官挈家之法。直興王彡麥宗立。〈梁大同六年〉直興法興弟拜異斯夫為兵部令,掌內外兵馬事,選童男容儀端正者,號風月,主求善士為徒,以勵孝悌忠信。大同 年,新羅擊取高麗十郡。

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金居漆夫與百濟兵,擊取高句麗十郡,以僧惠亮來王。以亮為僧,統始置百座,講會及八關之法。初,漆夫入高句麗,詣亮聽法,因欲覘麗國強弱。亮曰:汝容貌非常,流,恐見執,宜速返。漆夫將還,亮曰:子燕頷鷹視,他日必為將帥,無貽我害。漆夫與之相誓而來,至是,亮見於道,左遂與之俱來。

元帝承聖三年,百濟侵新羅,敗之。新羅命異斯夫討大伽倻,滅之。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百濟王明

<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5028-18px-GJfont.pdf.jpg' />帥兵侵新羅,軍主金武功擊殺之。〈梁承聖三年〉新羅王命修國史從伊餐異斯夫之請,命大伊餐、金居漆夫等,集文士撰之,命伊餐異斯夫,討大伽倻,〈即今高靈縣〉滅之。軍副斯多舍,年十六,先入旃檀門,立白旗。異斯夫引兵臨之,遂滅其國。王賞以良田及所虜三百口。斯多舍以其田分與戰士,生口放為良人。始與武官郎約為死友。及武官死,哭之慟七日,亦卒。新羅烈女,際厚歸於白雪。初,一達官同里閈一時,生男女,男曰:白雲。女曰:際厚。二家約為婚姻。白雲十五而盲,際厚父母欲改聘,李俊平際厚密語。白雲曰:生同一辰,約為夫婦,久矣。遂潛出,從俱行。山谷間,忽為俠客所掠去,白雲從金闡追殺俠客,奪際厚以還。事聞王,賜三人爵。王舍新宮為皇龍寺,鑄丈六像。初,黃龍見其地,因舍為寺,有畫工率居畫老松於壁上,鳥雀往往飛入蹭蹬。而落後畫色漫漶,寺僧丹青補之,鳥雀不復至。廢源花,置花郎。初,簡美女二人,奉為源花。一曰:南毛。二曰:俊貞。聚徒三百餘人,俊貞置酒,勸南毛,醉,殺之。其徒以告俊貞,伏誅。遂廢源花,更取美男子妝飾之,名花郎。或道義相磨,或歌舞相悅,邪正自見,擇而用之。

廢帝光大二年六月戊申,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按《陳書·廢帝本紀》云云。

宣帝大建二年六月戊子,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太建三年五月辛亥,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按以上《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太建八年,新羅直興王薨,金輪王立。

按《陳書》《本紀》及《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直興王薨,在位三十七年。王改元鴻濟,及末年,剃髮被僧衣,自號法雲。妃亦為尼,子金輪立。〈陳太建八年〉以伊餐金居漆夫為上大等,委以車國事。

太建十年七月戊戌,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太建十一年,新羅金輪王薨,伯淨王立。是為真平王。按《陳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金輪立四年,薨。諡真智太子,銅輪子伯淨立。是為真平王。王生而有奇相,身體魁梧,志識沉毅,明達新羅。兵部令金后稷,智證王之曾孫。王好畋獵,后稷切諫,不見聽。臨死謂其子曰:吾生不能匡救君惡,雖死思有以悟。君須瘞我於王遊畋路側。其子從之,他日王出畋,中路若有聲曰:王毋去。王顧問之,從者曰:來自后稷墓也。仍陳臨死之言。王流涕曰:天子生而忠諫,死而不忘,其愛我深矣。終身不復獵。新羅始置船府,署大監弟監各一員。又置禮部,令二員與兵部令同位調府令。二員一掌貢賦,一掌車乘。國西秋大水,漂沒人戶三萬三百六十。新羅有大世者少,有方外志嘗曰:在此山谷間,以終則無異。池魚籠鳥,吾將航海至吳越尋師訪道。遂與友人仇漆自南海乘舟而去,不知所終。百濟使解讎攻新羅。四城小監貴山箒項死之。又陷椵岑城,縣令讚德死之。後其子金城幢主,奚論又與百濟兵戰於椵岑城,死之。新羅大饑,沙梁宮諸舍人盜分倉穀,有劍君者獨不受。曰:苟非其義,雖千金豈可動心。退詣近郎,即花郎。諸舍人恐言漏,欲殺劍君,而召之。劎君欲往,花郎曰:胡不白於有司。曰:畏我死而抵人罪,所不忍也。曰:盍逃乎。曰:彼曲我直,而反自逃,非丈夫。遂往,被毒死。

文帝開皇十四年,新羅遣使貢方物。詔拜金真平為上開府樂浪郡公新羅王。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新羅,在高麗東南,居漢時樂浪之地,或稱斯羅。魏將毋丘儉討高麗,破之,奔沃沮。其後復歸故國,留者遂為新羅焉。故其人雜有華夏、高麗、百濟之屬,兼有沃沮、不耐、韓穢之地。其王本百濟人,自海逃入新羅,遂王其國。傳祚至金真平,開皇十四年,遣使貢方物。高祖拜真平為上開府、樂浪郡公、新羅王。其先附庸於百濟,後因百濟征高麗,高麗人不堪戎役,相率歸之,遂致強盛,因襲百濟,附庸於迦羅國。其官有十七等:其一曰伊罰千,貴如相國;次伊尺千,次迎千,次破彌千,次大阿尺千,次阿尺千,次乙吉千,次沙咄千,次及伏千,次大柰摩千,次柰摩,次大舍,次小舍,次吉土,次大烏,次小烏,次造位。外有郡縣。其文字、甲兵同於中國。選人壯健者悉入軍,烽、戍、邏俱有屯管部伍。風俗、刑政、衣服,略與高麗、百濟同。每正月旦相賀,王設宴會,班賚群官。其日拜日月神。至八月十五日,設樂,令官人射,賞以馬布。其有大事,則聚群官詳議而定之。服色尚素。婦人辮髮繞頭,以雜綵及珠為飾。婚嫁之禮,唯酒食而已,輕重隨貧富。新婚之夕,女先拜舅姑,次即拜夫。死有棺斂,葬起墳陵。王及父母妻子喪,持服一年。田甚良沃,水陸兼種。其五穀、果菜、鳥獸物產,略與華同。大業以來,歲遣朝貢。新羅地多山險,雖與百濟搆隙,百濟亦不能圖之。 按《李子雄傳》:子雄拜民部尚書。子雄明辯有器幹,帝甚任之。新羅遣使朝貢,子雄至朝堂與語,因問其冠制所由。其使者曰:皮弁遺象。安有大國君子而不識皮弁也。子雄因曰:中國無禮,求諸四夷。使者曰:自至已來,此言之外,未見無禮。憲司以子雄失詞,奏劾其事,竟坐免。

煬帝大業十一年春正月甲午,新羅國遣使朝貢。

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

高祖武德四年,新羅遣使入朝。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新羅,弁韓苗裔也。居漢樂浪地,橫千里,縱三千里,東距長人,東南日本,西百濟,南瀕海,北高麗。而王居金城,環八里,衛兵三千人。謂城為侵牟羅,邑在內曰啄評,外曰邑勒。有啄評六,邑勒五十二。朝服尚白,好祠山神。八月望日,大宴賚官吏,射。其建官,以親屬為上,其族名第一骨、第二骨以自別。兄弟女、姑、姨、從姊妹,皆聘為妻。王族為第一骨,妻亦其族,生子皆為第一骨,不娶第二骨女,雖娶,常為妾媵。官有宰相、侍中、司農卿、太府令,凡十有七等,第二骨得為之。事必與眾議,號和白,一人異則罷。宰相家不絕祿,奴僮三千人,甲兵牛馬豬稱之。畜牧海中山,須食乃射。息穀米於人,償不滿,庸為奴婢。王姓金,貴人姓朴,民無氏有名。食用柳桮若銅、瓦。元日相慶,是日拜日月神。男子褐褲。婦長襦,見人必跪,以手据地為恭。不粉黛,率美髮以繚首,以珠綵飾之。男子剪髮鬻,冒以黑巾。市皆婦女貿販。冬則作竈堂中,夏以食置冰上。畜無羊,少驢、騾,多馬。馬雖高大,不善行。長人者,人類長三丈,鋸牙鉤爪,黑毛覆身,不火食,噬禽獸,或搏人以食;得婦人,以治衣服。其國連山數十里,有峽,固以鐵闔,號關門,新羅常屯弩士數千守之。初,百濟伐高麗,來請救,悉兵往破之,自是相攻不置。後獲百濟王殺之,滋結怨。武德四年,王真平遣使者入朝,高祖詔通直散騎侍郎庾文素持節答賚。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遣舒元等,率兵攻高句麗娘臂城,今清州。麗兵逆擊羅兵,兵失利,舒元子庾信為中幢,幢主謂其父。曰:庾信平生以忠信自期,臨戰不可不勇。乃跨馬突陣斬其將,提首而來。諸軍因奮擊,城遂陷。舒元,首露王後裔也。潛通肅訖宗女,萬明後為萬努郡守,欲與偕往,訖宗不許。囚萬明別室。忽震,屋門守者驚亂,萬明逃出,隨之任舒元,嘗於庚辰夜夢熒惑鎮二星降于己,萬明亦夢童子衣金甲乘雲入。堂尋有娠,二十月而生。庾信背有七星,文舒元曰:庚辰夜有吉,夢得此兒,宜以為名。然禮不以日月為名,今庚與庾字相似,辰與信聲相近,況古人有名庾信者,遂名焉。庾信見麗濟靺鞨侵軼國疆,慨然有前平之志,獨入中嶽石窖告天誓之。有老人來,授祕訣又攜寶劍入咽,薄山告天,夜有虛角,一星光芒下垂,劍若搖動,然新羅上舍人實弓剛直為下舍人珍堤所讒謫冷林,或謂曰:何不自辨實弓。曰:昔屈原孤位而見擯黜,李斯盡忠而被極刑,佞臣惑主,忠士被斥,何足怪乎。遂不言而往。

武德七年,拜新羅真平王柱國,封樂浪郡王、新羅王。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武德九年,新羅遣使朝貢。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太宗貞觀五年,新羅獻女,樂遣歸之,是歲真平王死,女善德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貞觀五年,獻女樂二,太宗曰:比林邑獻鸚鵡,言思鄉丐還,況人乎。付使者歸之。是歲,真平死,無子,立女善德為王,大臣乙祭柄國。詔贈真平左光祿大夫,賻物段二百。 按《朱子奢傳》:貞觀初,高麗、百濟同伐新羅,連年兵不解。新羅告急,帝假子奢員外散騎侍郎,持節諭旨,平三國之憾。子奢有儀觀,夷人尊畏之。二國上書謝罪,贈遺甚厚。初,子奢行,帝戒曰:海夷重學,卿為講大誼,然勿入其幣,還當以中書舍人處卿。子奢唯唯。至其國,為發《春秋》題,納其美女。帝責違旨,而猶愛其才,以散官直國子學,累轉諫議大夫。

按《舊唐書·新羅傳》:貞觀五年,新羅王遣使獻女樂二人,皆鬒髮美色。太宗曰:朕聞聲色之娛,不如好德。且山川阻遠,懷土可知。近日林邑獻白鸚鵡,尚解思鄉,訴情還國。鳥猶如此,況人情乎。但愍其遠來,必思親戚,宜付使者,聽遣還家。

貞觀九年,新羅真平王薨,遣使冊善德襲父封。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貞觀九年,遣使冊善德襲父封,國人號聖祖皇姑。

按《朝鮮史略》:新羅真平王薨,在位五十四年。無子,國人立王女德曼。唐太宗亦遣使加冊,命是為善德女主,改元仁平。德曼寬仁明敏,唐帝賜牡丹花圖,并花子。德曼曰:此花絕豔,而無蜂蝶,是必無香。種其子,果如其言。新羅烈女薛氏,破鏡相誓,初父陽秋衰病不堪戍,薛氏自以婦人,不得代,常憤鬱。有嘉實者願代父許之,薛破鏡為信。待戍還成禮。時國亂,代者不至,嘉實六年不還,父欲改婚。薛不從,將逃。嘉實忽到,以破鏡驗之,遂為夫婦。

貞觀十七年,新羅遣使乞師。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十七年,新羅為高麗、百濟所攻,使者來乞師,會帝親伐高麗,詔率兵以披虜勢。善德使兵五萬入高麗南鄙,拔水口城以聞。

按《冊府元龜》:貞觀十七年九月,新羅遣使,言:高麗百濟侵陵,臣國累遭攻襲數十城。兩國連兵,期之必取。將以今茲九月大舉,臣社稷必不獲全。謹遣陪臣,歸命大國,願乞偏師,以存救援。帝謂使人曰:我實哀爾,為二國所侵,所以頻遣使人和爾三國。高麗百濟旋踵翻悔,意在吞滅,分爾土宇。爾國設何奇謀,以免顛越。使人曰:臣王事窮計盡,惟告急大國,冀以全之。帝曰:我少發邊兵,總契丹、靺鞨,直入遼東,爾國自解,可緩爾一年之圍。此後知無繼兵,還肆侵侮,然四國俱擾,於爾未安。此為一策,我又能給爾數〈闕〉朱袍丹幟,二國兵至,建而陳之,彼見者,以為我兵,必皆奔走。此為二策。百濟國負海之險,不修兵械,男女紛雜,好相宴聚。我以數十百船,載以甲卒,銜枚汎海,直襲其地。此為三策。爾國以婦人為主,為鄰國輕侮,失主延寇,靡歲休寧。我遣一宗枝,以為爾國主,而自不可獨往。當遣兵營護,待爾國安,任爾自守。此為四策。爾宜思之,將從何事。使人但唯而無對。帝難其庸鄙,非乞師告急之才也。於是遣司農、丞相里元,獎齎璽書,賜高麗,曰:新羅委命國家,朝貢不闕,爾與百濟,宜即戢兵。若更攻之,明年當出師,擊爾國矣。

按《朝鮮史略》:百濟既取新羅國西獮猴等四十城,又與高句麗謀,欲取党項城,絕朝唐之路。羅主告急於唐,百濟將軍允忠陷新羅大耶城,即今陝川。都督金品釋殺妻子自刎。舍知竹竹,閉城門拒之。舍知龍石勸竹竹降,以圖後效。竹竹曰:吾父名我以竹竹者,使我歲寒不凋,可折而不可屈,豈可畏死生降乎。遂力戰。城陷,與龍石同死。王遣伊餐金春秋乞師於高句麗,欲報之。品釋妻,乃春秋女,以故憤然,有滅百濟之志。與金庾信嚙指誓。歸期,至麗國,請師麗王,曰:麻峴竹嶺,本我國地。地若還兵,可出。春秋抗辭以對,王怒,囚之。春秋以青布賂寵臣先道解,道解喻春秋以龜兔之說曰:俗云:東海龍女病甚,欲得兔肝。有一龜語龍王曰:吾能得之。遂登陸,見兔,極言海島安居之樂,因負兔行峴三里,乃言其故。兔曰:吾,神明之後,能出五臟,洗而納之。日者,少覺心煩,遂出肝洗之,暫置岩石之底而來。若歸取肝,汝得所求。吾雖無肝,尚活。豈不兩相宜哉。龜信之,乃還。纔上岸,免脫入草中。春秋悟,移書於王曰:臣得歸,二嶺可還。王信之,厚禮歸之。貞觀二十一年,新羅女王善德卒,妹真德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貞觀二十一年,善德死,贈光祿大夫,而妺真德襲王。明年,遣子文王弟伊贊子春秋來朝拜,文王左武衛將軍,春秋特進。因請改章服,從中國制,內出珍服賜之。又詣國學觀釋奠、講論,帝賜所製《晉書》。辭歸,敕三品以上郊餞。按《朝鮮史略》:新羅大臣毗曇廉宗等,欲廢主,舉兵屯於明活城。王師營於月城,金春秋督將卒奪擊之,毗曇等敗伏誅。新羅主德曼薨,在位十六年。主有知,幾三事見畫花,知無香。聞蛙,知兵宮西玉門池蝦蟆大集。主謂左右曰:蝦蟆怒目,兵上之象,嘗聞西南有玉門谷,意有鄰兵至其地,乎命閼川往搜之,果有百濟兵至。谷掩擊,盡殺之。預言死期又作瞻星臺,及薨,真德主勝曼真平王弟國飯女立。〈貞觀二十一年〉唐太宗復伐高句麗,以牛進達徐世勣為將,攻南蘇石城等,拔之。百濟將軍義直圍新羅,茂山甘勿洞岑三城,金庾信帥兵拒之,苦戰力竭。軍有丕寧子者銳意力戰,庾信謂曰:今日事急矣,非子誰能奮勵。出奇以激眾心乎。丕寧子橫槊突陣殺數人而死,其子舉真曰見:父之死,偷生苟存可乎。亦突陣死。其奴合節曰:所天崩矣,不死何為。亦交鋒而死。三軍感激齊進,所向摧陷,義直僅以身免。新羅王遣金庾信伐百濟,大破之。佐平仲常言於王,乃櫝還品釋夫妻之骨。新羅王遣伊餐金春秋及其子文汪如唐,太宗見春秋儀表英偉,厚待之。乃許詣國學觀釋奠及講論。春秋因請天兵伐百濟,乃敕蘇定方帥師征百濟。春秋又請改章服,從華制,留文汪以備宿衛。春秋還至海上,遇高句麗邏兵,從者溫君,解高冠大衣,坐於船上。邏兵以為春秋,殺之。春秋乘小船得免。〈按《唐書·新羅傳》:文汪作文王〉

高宗永徽元年,新羅遣使入朝。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永徽元年,攻百濟,破之,遣春秋子法敏入朝。真德織錦為頌以獻,曰:巨唐開洪業,巍巍皇猷昌。止戈成大定,興文繼百王。統天崇雨施,治物體含章。深仁諧日月,撫運邁時康。旛旗既赫赫,鉦鼓何鍠鍠。外夷違命者,剪覆被天殃。淳風凝幽顯,遐邇競呈祥。四時和玉燭,七燿巡萬方。維嶽降宰輔,維帝任忠良。三五成一德,昭我唐家光。帝美其意,擢法敏大府卿。

按《朝鮮史略》:新羅主遣金法敏、春秋子如唐。高宗告破百濟。百濟將殷相攻陷新羅七城,金庾信擊破之。斬殷相主又自製太平,頌織錦為紋以獻。又遣波寶餐金仁,問春秋第二子,如唐宿衛。仁問幼而就學,博覽群書,兼涉莊老浮屠之說。工隸書,善射御,曉音律,識量宏遠,時年二十三。

永徽四年,新羅遣使獻金總布。

按《唐書》《本紀》、《本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永徽五年,真德死,遣使弔祭,以金春秋為新羅王。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永徽五年,真德死,帝為舉哀,贈開府儀同三司,賜綵段三百,命太常丞張文收持節弔祭,以春秋襲王。

按《冊府元龜》:永徽五年,新羅女主金真德卒,以其弟國祖金春秋為新羅王。繼真德之位,仍拜開府儀同三司,封樂浪郡王,遣使持節,備禮冊命。

按《朝鮮史略》:新羅主勝曼薨,在位八年。初改元太和,後行永徽年號,始受百官朝賀。及薨,群臣立金春秋為王。永徽五年,春秋真智王後孫龍春子,唐遣使備禮冊王,詔書有難解處,有名牛頭者能解之,王曰:見卿頭骨可稱強首。強首姓任,忠州人。使製謝表文工而意盡,王奇之。初其母夢見人有角者,有娠及生,首角而黶,既壯知讀書通曉義理,不學佛而學儒,嘗娶冶家女,父令改娶,終不聽。

顯慶五年,左武衛大將軍蘇定方,為神兵道行軍大總管。新羅王金春秋,為嵎夷道行軍總管,率三將軍及新羅兵以伐百濟。十一月,俘百濟王以獻。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按《新羅傳》:顯慶五年,百濟、高麗、靺鞨共伐取其三十城。使者來請救,帝命蘇定方討之,以春秋為嵎夷道行軍總管,遂平百濟。按《朝鮮史略》:新羅金庾信攻百濟,刀比川城,克之。先是級餐未柙,被虜于百濟,在佐平任子家。後逃歸。庾信知其可用,令反間於任子,曰:兩國存亡,未可先知若子國亡,則子依于我,我國亡則我依于子。任子曰:子言已悉,可歸報庾信。未柙還,言,百濟事甚悉。於是併吞之,謀益急。新羅王以金歆運王、壻柰勿王、八世孫為郎幢大監,出屯百濟。陽山下濟人乘夜來襲,羅軍驚駭,歆運橫馬握槊,以待大舍。詮知曰:賊起暗中,雖死人無識者。歆運曰:既以身許國,知與不知一也。遂突陣殺數人而死大監穢破小監狄得亦相與戰死步騎幢主寶用那,聞歆運死曰:彼骨貴勢榮猶不愛死,況予生而無益。遂赴敵死。王聞而傷悼,各贈官。時人作陽山歌,以傷之。又有沙梁人夫,果驟徒兄弟,亦死於戰。新羅創漢山州壯義寺。羅王欲伐百濟,請兵於唐,不報,憂形於色。若有長春罷郎者曰:皇帝已命蘇定方等,領兵,將以明年五月伐百濟。因忽不見。王異之,創寺,以資冥福。長春罷郎,嘗戰死百濟者也。

龍朔元年,新羅王春秋死,法敏襲王。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龍朔元年,春秋死,法敏襲王。以其國為雞林州大都督府,授法敏都督。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金春秋薨,在位八年。子文武王立。〈唐龍朔元年〉上諡曰:武烈廟號太宗,太宗統一,三韓時和歲豐,京城匹布直租五十,碩民謂聖代。后曰:文明即金庾信之妹,初后姊寶姬夢。登西兄山頂坐,旋流遍國內,覺與后言。后戲曰:願買兄。夢因與錦裙為值,後武烈納以為后,耽羅國主徒冬音律〈國主名〉來朝,新羅初高厚高清等渡海,泊耽津來朝。新羅時客星見南方太史奏異國人,來朝之象也。王嘉其來朝,稱長子曰:星主。其以動星象也,國號耽羅。以來時初泊耽津故也。唐以新羅為雞林州大都督府,以新羅王為大都督,是為文武王,諱法敏。太宗武烈王。長子母文明王。后,庾信之妹故。高句麗大兄劍牟岑收合殘民,迎致前,王臧之,庶子安勝于漢城為王。請附王遣,問為高句麗王後封,報德王妻以外。妹彗星七出北方。唐總管薛仁貴遣僧琳潤致書於王,責其異圖,王報書歷陳唐時忠勤,明其不反。唐兵不信,進攻平壤,我軍大敗大監,阿珍含死之王遣級餐原川等上表乞罪,太大舒發翰古,無是官,王以庾信功大,特設是官。金庾信卒,年七十九。王震悼,贈賻甚厚。命有司立碑紀功。初,庾信疾革,王親臨存問。王泣曰:脫有不諱,柰人民社稷何。對曰:今有三韓為一家,百姓無二心可謂,小康然自古繼體之君鮮克有終,甚可懼也。願親君子,遠小人,使朝廷和於上,民物安於下,則臣死且無憾矣。妻金氏,太宗王女有子五人,次子元述嘗獲罪出亡,平壤之戰元述軍敗,欲死其。僕淡陵止之,乃不死。庾信以負家訓白王欲斬元述,元述慚懼遁於野,聞庾信卒,求見母。母曰:爾既不得為子於先君,吾焉得為爾母乎。遂不見,元述嘆曰:為淡陵所誤,乃至於此。遂入太白山。後唐兵來攻,買蘇州城元述欲雪前恥,赴敵力戰,有功以不容於父母,不仕終其身。後庾信妻金氏為尼,聖德王封為夫人,歲賜租一千石。改用新曆,奈麻德福入唐學曆術而還,用其法。

上元元年二月壬午,劉仁軌為雞林道行軍大總管,以伐新羅。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按《新羅本傳》:咸亨五年,納高麗叛眾,略百濟地守之。帝怒,詔削官爵,以其弟右驍衛員外大將軍、臨海郡公仁問為新羅王,自京師歸國。詔劉仁軌為雞林道大總管,衛尉卿李弼、右領軍大將軍謹行副之,發兵窮討。

按《朝鮮史略》:唐削王爵,遣劉仁軌來討。王納高句麗叛眾,又據百濟故地。帝大怒,削王爵,以王弟仁問為雞林州大都督,發兵討之。王遣使謝罪,獻方物,帝赦之復王官爵。仁問至中道還入,唐阿餐薛秀真獻六陣兵法,頒百司及州郡銅印。

上元二年二月,劉仁軌及新羅戰於七重城,敗之。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按《新羅本傳》:上元二年二月,仁軌破其眾於七重城,以靺鞨兵浮海略南境,斬獲甚眾。詔李謹行為安東鎮撫大使,屯買肖城,三戰,虜皆北。法敏遣使入朝謝罪,貢篚相望,仁問乃還,辭王,詔復法敏官爵。然多取百濟地,遂抵高麗南境矣。置尚、良、康、熊、全、武、漢、朔、溟九州,州有都督,統郡十或二十,郡有太守,縣有小守。

按《朝鮮史略》:靺鞨寇阿達城城主素那死之。素那,白城郡蛇山人。其父沈那,膂力過人,百濟人指為飛將。素那雄豪,有父風。王遣素那於阿達城,俾禦北鄙。靺鞨猝入城,素那奮力大呼,突擊,矢集其身如蝟,遂死。人有弔者,妻哭曰:亡人。常曰:大丈夫固當死於王事,今死其志也。王聞之,流涕。

開耀元年,新羅王法敏死,子政明襲位。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開耀元年,法敏死,子政明襲王。遣使者朝,丐唐禮及它文辭,武后賜《吉凶禮》,并文辭五十篇。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以僧信惠,義安為政官大書省。又命僧儀相創建浮石寺於大白山。寺在榮州,王在位二十年,薨。諡曰:文武太子政明立王。姿表英特,聰明多智略。始一,三韓克成前志,然納高麗叛眾,據百濟故地,得罪於唐,幾不自保。又從西教,遺詔燒葬。神文王諱政明字,日炤文。武王長子,母慈義后,王立國學納金。欽運女為妃,報德王。安勝族子大文據金馬渚,謀復故國。王遣將討平之,以其地為金馬郡。是戰也。柰馬驟福之子,弟監逼實。將行,語其妻曰:二兄夫果驟徒,既死。王事,吾何畏死苟存。及戰,獨出,奮擊數十人而死。又級餐盤屈之子,步騎監令引,嘗以名節自許。及至椴岑城賊將結陣待之,諸將皆引退,令引獨曰:臨陣無勇,禮經所誡。遂赴敵,力鬥死。羅俗以進死為榮,退死為辱,死於王事者曰:貴山。曰:箒項。曰:讚德父子。曰:奚論。曰:訥催。曰:東所。曰:竹竹。曰:丕寧子父子。曰:金欽運。曰:穢破。曰:狄得。曰:寶用那。曰:盤屈。曰:官昌。曰:匹夫。曰:阿珍含。曰:素那。曰:金令撤。曰:逼實。曰:驟徒。曰:夫果。曰:脫起。曰:仙白。曰:悉毛。此其章,章者也百濟之亡,只有階伯高麗之亡,無一死節者也安能敵新羅哉。至於新羅之亡,效節不屈者,王子一人而已。置州郡於百濟舊地,賜文武官僚田有差,王置燕居。引薛聰曰:子有異聞,為我陳之聰。乃設花王薔薇白頭翁之說以諷之。其略曰:昔花王之始,來也有一佳人,名曰:薔薇,朱顏玉齒,鮮粧靚服,願薦枕香帷。又有一丈夫名曰:白頭翁,布衣革帶,白髮持杖,傴僂而來。曰:不識王有意乎。王曰:丈夫之言,亦有道理,而佳人難得,如之何。丈夫曰:凡為君者,莫不親近老成,而興昵比妖艷而亡。然而妖艷易合,老成難親,是以夏姬亡陳,西施滅吳,孟軻不遇以終身。馮唐即潛而皓首。自古如此,吾其柰何。王謝曰:吾過矣。王乃請書之以為戒,聰字聰智父元曉為沙門淹。該佛書,既而反本,自號小生居士,娶瑤石宮寡夫人,生聰。聰生而明銳既長,博學能以方言解九經義訓導。後,生又善屬文沙餐任強首,卒。強首始以文辭顯用,請唐兵平麗。濟之時,其往復之辭,皆出其手。文武王以其功特授沙餐及卒,其妻乏食,欲還鄉里。王賜租,辭。曰:夫在之時受國恩多矣。今縱未亡,豈敢再辱厚賜。不受而去。

中宗嗣聖十年〈即太后長壽二年〉新羅王金政明死,遣使祭弔,冊其子理洪為新羅王。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壽二年,新羅王金政明卒,為之舉哀,遣使弔祭,冊其子理洪為新羅王。仍令襲父輔國大將軍,行左豹韜衛大將軍雞林州都督。

按《朝鮮史略》:王在位十一年,薨。太子理洪立孝昭王。諱理洪神文王子母,神穆王后,金氏。唐嗣聖九年,金仁問卒於唐。仁問七入唐宿衛,凡二十二年。

嗣聖十九年,〈即太后長安二年〉新羅王金理洪卒,弟興光立。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安二年,新羅王金理洪卒,則天遣使立其弟興光為新羅王。仍襲兄將軍都督之號。

按《朝鮮史略》:王在位十年,薨。王無嗣,立王弟隆基為聖德王。〈按《唐書·王名》興光此名。隆基,蓋犯元宗諱,故唐改之,或入貢表文,自改之也。〉王親製百官,箴示群臣,改詳文司,為通文博士掌詞命。又始造刻漏置刻漏典博士又置典祀典屬禮部太監守忠回,自唐上文宣王十哲七十弟子畫像,置太學。

元宗開元十一年,新羅遣使朝獻,又遣子弟入太學。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開元中,數入朝,獻果下馬、朝霞紬、魚牙紬、海豹皮。又獻二女,帝曰:

女皆王姑姊妹,違本俗,別所親,朕不忍留。原賜還之。又遣子弟入太學學經術。帝間賜興光瑞文錦、五色羅、紫繡紋袍、金銀精器。興光亦上異狗馬、黃金諸物。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一年,四月,新羅王金興光遣使獻果,下馬一匹及牛黃人參,頭髮朝霞,紬魚牙紬,鏤鷹鈴、海豹皮、金銀等。興光上言曰:臣鄉居海曲,地處遐陬,元無泉客之珍,本乏賓人之貨,敢將方產之物塵黷天官,駑蹇之才,滓穢龍廄,竊方燕豕,敢類楚雞,深覺靦顏彌增戰汗。

開元十二年,賀正使金武勳還新羅。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二年,新羅賀正使金武勳還蕃,帝降書謂新羅王金興光曰:卿每承正朔朝貢,闕廷言念所懷,深可嘉尚。又得所進雜物等,踰越滄波跋涉,草莽物既精麗,深表卿心。今賜卿錦袍、金帶、及綵素,共二千匹以答誠獻。至宜領之。

開元十八年,新羅遣使來貢。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八年,新羅王金興光遣姪志蒲,獻小馬五匹,狗一頭,金二千兩,頭髮八十兩,海豹皮十張,乃授志蒲太僕卿,員外,置同正員絹一百匹,紫袍銀鈿帶魚袋留宿衛。開元十九年,新羅使金志良來賀正。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九年,新羅遣其臣,金志良來賀正,授太僕少卿。員外,置賜帛六十匹,放還蕃降書與新羅。金興光曰:所進牛黃及金銀等物省表具知,卿二明慶祚三韓善鄰,時稱仁義之鄉,代著勳賢之業,文章禮樂,聞君子之風。納款輸忠,效勤王之節,固蕃維之。鎮衛諒中外之儀。表豈殊方悍,俗可同年而語耶。加以慕義克勤述職,愈謹梯山航海,無倦於阻修,獻幣貢琛有常於歲,序守我王,度垂諸國,章乃眷懇,誠深可嘉。尚朕每晨興佇念宵衣待賢,想見其人以光啟沃。俟卿覯止,允副所懷,今使至知嬰疾苦不遂,祗命言念,遐闊用增憂勞時候,暄和想痊復也。今賜卿綵綾五百匹,帛二千五百匹,宜即領取。

開元二十一年,新羅遣使來謝。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一年十二月乙未,新羅王興光遣姪志廉來朝謝恩,也初帝賜興光白鸚鵡雄雌各一隻,及紫羅繡袍金銀鈿器瑞文錦五色綵羅共三百餘段。興光表曰:伏惟陛下執象,開元聖文,神武應千齡之昌運。致萬物之嘉祥,風雲所通咸,承至德日月所照,共被深仁。臣地隔蓬壼天慈,洽遠鄉暌華,夏睿澤覃幽,伏睹瓊文。跪披玉匣含九霄之雨,露帶五彩之鵷鸞,辨惠靈禽。素蒼兩妙,或稱長安之樂。或傳聖主之恩,羅錦彩章,金銀寶鈿,見之者爛目。聞之者驚心,原其獻款之功,實由先祖錫此非常之寵,延及末孫微效,若塵重恩,如嶽循涯揣分,何以上酬,詔饗志廉內殿,賜以束帛。開元二十二年,新羅遣使來賀正。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二年正月壬子,新羅王興光大臣金端竭丹來賀正。帝於內殿宴之,授衛尉少卿員外,賜緋襴袍平漫銀帶及絹六十匹,放還蕃。又是年,新羅王興光從弟左領軍衛員外將軍忠信上表曰:臣所奉進,止令臣執節,本國發兵馬討除靺鞨,有事續奏者,臣自奉聖旨。誓將致命。當此之時,為替人金孝方身亡,便留臣宿衛臣本國。王以臣久侍天庭,遣從姪志廉代。臣今已到訖,臣即合還,每思前所奉進,止無忘夙夜。陛下先有制加本國,王興光寧海軍大使錫之旌節,以討兇殘,皇威載臨,雖遠猶近。君則有命,臣敢不祗,蠢爾夷俘,計亦悔禍。然除惡務本,布憲惟新,故出師,義貴乎。三申縱敵遺患於數代,伏望陛下因臣還國,以副使假臣,盡將天旨再宣,殊裔豈惟斯怒益振固,亦武夫作氣,必傾其巢穴,靜此荒隅。遂夷臣之小誠,為國家之大利,臣等復乘桴滄海,獻捷丹圍效毛髮之功,答雨露之施,臣所望也。伏惟陛下圖之。帝許焉。

開元二十四年,新羅遣使賀獻。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四年,新羅王金興光遣使賀獻。表曰:伏奉恩敕,浿江以南宜令新羅安置。臣生居海裔,沐化聖朝,雖丹素為心而功無可效,忠正為事而勞不足賞,陛下降雨露之恩,發日月之詔,錫臣土境廣臣邑居,遂使墾闢有期,農桑得所。臣奉絲綸之旨,荷榮寵之深,粉骨糜身,無由上答。

開元二十五年,興光死,遣使弔祭,子承慶襲位。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初,渤海靺鞨掠登州,興光擊走之,帝進興光寧海軍大使,使攻靺鞨。二十五年死,帝尤悼之,贈太子太保,命邢璹以鴻臚少卿弔祭。子承慶襲王,詔璹曰:新羅號君子國,知《詩》、《書》。以卿惇儒,故持節往,宜演經誼,使知大國之盛。又以國人善棋,詔率府兵曹參軍楊季鷹為副。國高弈皆出其下,於是厚遺使者金寶。俄冊其妻朴為妃。承慶死,詔使者臨弔,以其弟憲英嗣王。〈按《史略》及《元龜》,憲英之立,

在天寶二年,傳連敘乃失其年也。

按《朝鮮史略》:聖德王在位三十五年,薨。王教百官進言,屢遣使如唐,輸款巡問高年,給租賑民。諡曰:聖德太子承慶立聖德王,第二子母昭德王后孝成王,諱承慶,〈唐開元二十六年〉唐元宗遣贊善大夫邢璹弔祭前王。初帝謂璹曰:新羅號為君子國,頗知書記。宜演經義,使知大國儒教之盛。又以國人善碁,詔以參軍楊季鷹為副。璹到國,獻《道德經》。王以伊餐信忠為中侍。初,王在潛邸,嘗與信忠圍碁於柏下,謂:不相負,有如此柏。未幾,即位,錄功臣而遺信忠。信忠作歌貼柏,柏忽枯。王怪,使審之,得歌,大驚。召賜爵,柏乃蘇。

天寶二年,新羅王金承慶死,以其弟憲英嗣王。

按《唐書》《本紀》、《列傳》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寶二載正月,新羅王金承慶卒,弟憲英襲位。制曰:故開府儀同,三司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寧海軍使。新羅王金承慶弟憲英奕葉懷仁率心,嘗禮大賢,風教條理尤明。中夏軌儀,衣冠素襲,馳海琛而遣使準雲呂而通朝,代為純臣累效忠節。頃者,兄承土宇沒而絕嗣。弟膺繼及抑,惟常經是用賓懷優以冊命,宜因舊業俾承蕃長之名,仍加殊禮載錫漢官之號。可襲兄新羅國王開府儀同,三司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兼充持節寧海軍使。

按《朝鮮史略》:六年,王薨。無嗣。弟憲英立以遺命,燒柩於法流寺,散骨東海。景德王諱憲英〈唐天寶二年〉以伊餐。金思仁為上大,等思仁以災異屢見,上疏極論時政得失,旌孝子向德門號其地,孝家里向德父母,飢病濱死,刲髀肉食之。又母發癰,吮之。改執事省中侍,為侍中,置國學諸業博士助教,幸太學,命博士講《尚書》。天寶五載,新羅王金憲英遣使賀正兼獻方物。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天寶十載,元宗在蜀,新羅王遣使泝江至成都朝正月。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按《朝鮮史略》:遣使朝帝於蜀,時元宗避祿山亂。幸蜀使沂江至成都,帝親製十韻詩手扎賜王。王始置九州,分統郡縣,〈前此分十道〉改郡縣名。以沙伐州為尚州,歃良州為良州,箐州為康州,漢山州為漢州,首若州為朔州,西州為溟州,熊川州為熊州,完山州為全州,武珍州為武州。又改官號,大雷電震佛寺十六所,又震真平王陵始置。貞察一員,糾正百官。大祭,麻李純棄,官為僧累徵不至創斷俗寺居之聞王好樂詣宮門極諫,王為之停樂,引至正室論說數日。

代宗大曆元年,新羅王憲英死。子乾運立。遣使入朝待命。〈按《朝鮮史略》作永泰元年〉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大曆初,憲英死,子乾運立,甫丱,遣金隱居入朝待命。詔倉部郎中歸崇敬往弔,監察御史陸珽、顧愔為副冊授之,并母金為太妃。會其宰相爭權相攻,國亂,三歲乃定。于是,歲朝獻。 按《歸崇敬傳》:大曆初,授倉部郎中,充弔祭冊立新羅使。海道風濤,舟幾壞,眾驚,謀以單舸載而免,答曰:今共舟數十百人,我何忍獨濟哉。少選,風息。先是,使外國多齎金帛,貿舉所無,崇敬囊橐惟衾衣,東夷傳其清德。按《朝鮮史略》:二十三年,王薨。王存問鰥寡孤獨,賜穀老疾,納忠諫,定州號。太子乾運立惠恭王。母滿月,夫人金氏。〈唐代宗永泰元年〉兩日並出三星隕,宮庭相擊,其光如火。遣金岩聘日本岩,庾信後裔也。性聰敏,少入唐,宿衛間就師學陰陽家術而還。嘗守良康漢三州,所至盡心撫字。至是聘日本,其王欲留之,會唐使高鶴林來,相見,懽甚。以為大國所知,遣還。金庾信墓前風忽起,至始祖陵塵霧暗冥,不辨人物,若有哭泣悲歎之聲。王懼,致祭謝過。始立,五廟味鄒王、大宗王、文武王、并祖禰為五廟。一年六祭,以味鄒王為金氏始祖。大宗王、文武王、平麗濟有大功,德為不遷之主。

德宗建中四年乾運死,無子,國人共立宰相金良相嗣。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按《朝鮮史略》:王幼沖嗣位,母后臨朝。及壯,淫於聲色,巡遊無度,綱紀紊亂,災異屢見。伊餐志貞因聚眾作亂,上大等金良相與伊餐敬信舉兵討,志貞王與后妃為亂兵所害,良相自立為王。

貞元元年,遣使冊金良相襲封。是年,良相死,金敬信襲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貞元元年,遣戶部郎中蓋塤持節命之。是年死,立良相從父弟敬信襲王。

按《朝鮮史略》:宣德王諱良相,奈勿王十世孫五年王薨。國人立敬信,是為元聖王,諱敬信奈勿王十二世孫。〈唐德宗貞元二年〉大舍武鳥獻兵法十五卷,花鈴圖二卷,始定讀書出身科前次,但以射選人,至是改之。貞元十四年,新羅王敬信薨,無子,立嫡孫俊邕。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貞元十五年,遣使冊新羅王。俊邕未至,死。子重興立。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貞元十五年,遣司封郎中韋丹持冊,未至,俊邕死,丹還。子重興立。按《朝鮮史略》:十三年,王薨,遺命燒柩。太子俊邕立。是為昭聖王。諱俊邕,元聖王孫。〈唐貞元十五年〉時有金生父母,微不知世系,少能書,平生不攻他藝,好佛,隱居不仕。年踰八十猶操筆不休,隸行草皆入神。高麗洪灌,入宋以金生行草示,翰林楊球李革二人曰:天下除右軍焉有妙筆如此哉。趙孟頫跋,金生昌林寺碑曰:字畫深有典刑,雖唐人名刻未能遠過之。梁悅入唐,宿衛德宗,幸奉天從難,有功。帝授贊善大夫。及還,王擢用為豆肹小守。二年,王薨。太子清明立,是為哀莊王。諱清明。〈後改重熙〉年十三,叔父彥昇攝政,以兵部令彥昇為上大等。創伽倻山海印寺,改五廟之制。祖大王高祖明德王、曾祖元聖王、皇祖惠忠王、皇考昭聖王、為五廟,別立大宗王、文武王、為二廟。

順宗永貞元年,詔兵部郎中元季方賜新羅冊命。

按《唐書·順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按《冊府元龜》:順宗以貞元二十一年。正月,即位三月,立新羅嗣王金重熙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雞林州刺史兼持節充寧海軍使上柱國。其母和氏為太妃,其妻朴氏為妃。遣兵部郎中兼御史大夫季方充使。

按《朝鮮史略》:帝遣使冊王,封太后叔氏為太妃妃。柰勿王後孫金胡叔女嫌於同姓以父名為氏。

憲宗元和四年,新羅遣使來謝冊命。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永貞改元後三年,使者金力奇來謝,言:往歲冊故主俊邕為王,母申太妃,妻淑妃,而俊邕不幸,冊今留省中,臣請受以歸。又為其宰相金彥昇、金仲恭、王之弟蘇金添明丐門戟,詔皆可。凡再朝貢。

元和六年,新羅臣彥昇弒王而自立。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重熙七年死,彥昇立,來告喪,命職方員外郎崔延弔,且命新王,以妻貞氏為妃。

按《冊府元龜》:元和七年,以新羅王金重熙卒。立其相金彥昇。遣使來告。詔以彥昇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充寧海軍使上柱國,封新羅國王妻貞氏冊為妃。仍令有司准式兼命職方員外郎。攝御史中丞崔延充使。按《朝鮮史略》:十年,兵部令彥昇弒王自立,是為憲德王。諱彥昇,昭聖王弟。〈唐元和六年〉王命順天將軍金雄元率甲兵二萬,應帝徵兵助討唐,叛臣李師道上大等忠恭坐政事堂,注擬請托坌至忠,恭莫能舉措,感疾而退。醫診云:病在心,須服龍齒湯。遂杜門不接賓客。侍郎祿真往見,曰:今公私愛憎不得其正,取舍是非亂其心志,豈獨害於國事。為之者亦病矣。若當官清白,蒞事恪恭,貨賄請托不得行,黜陟予奪必以公,則國家和平,雖談笑自樂可也,又何區區於服餌。徒自費日廢事為哉。忠恭謝醫朝王,曰:臣聞祿真之言,同於藥石,豈止飲龍齒湯而已哉。王悅。使告太子,太子入賀命牛岑太守,白永發漢山北,諸州郡人一萬築浿江長城三百里。熊川州都督憲昌舉兵叛,宣德無嗣。群臣欲立周元,因水漲不及渡立。敬信周元退溟州,憲昌乃叛,王遣一吉餐張雄討之。憲昌自殺,子梵文與高達山賊壽神攻北漢,山州都督聰明擒誅之。

文宗太和元年,彥昇死。子景徽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長慶、寶曆間,再遣使者來朝,留宿衛。彥昇死,子景徽立。

按《朝鮮史略》:王薨,太子秀宗立。是為興德王,諱秀宗。改景徽憲德弟。王無嗣,以為太子。〈唐太和元年〉大廉自唐還,得茶種來,命植智異山。以張保皋為清海鎮大使。保皋,字弓福。入唐為徐州小將,歸請鎮清海,以鎮中國寇鈔人。王與卒。萬人鎮之,賜孝子孫順家一區。歲給米五十石,順牟梁人父沒家貧,傭作養母。有小兒奪母食,掘醉山北郊埋,兒得石鐘,驚怪。將兒與鐘還。懸撞之,聲聞王宮。有是命以金陽,為固城郡太守尋拜中原大尹。武州都督其祖宗基父貞茹皆為將相。太和五年,以太子左諭德源寂冊弔新羅如儀。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按《冊府元龜》:太和五年,以新羅王金彥昇卒。詔其子景徽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雞林州諸軍事充雞林州大都督,寧海軍等。使仍賜上柱國封為新羅王,復封其母朴氏為太妃。妻貞氏為王妃。命太子左諭德兼御史中丞源寂持節弔祭冊立。

開成元年,新羅王薨,無嗣。其堂弟之子悌隆立。

按《唐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十一年,王景徽薨,無嗣。其堂弟均貞及堂弟之子悌隆爭立,金陽與均貞子祐徵等奉均貞為王。入積板宮,以族兵宿衛。悌隆黨金明等來圍,陽突圍潛出,均貞遇害。明等立悌隆,是為僖康王。諱悌隆。元聖王孫。〈唐開成元年〉開成四年,新羅臣金明弒其主悌隆而自立。金陽奉景徽堂弟均貞之子祐徵起兵,討金明。依張保皋保皋,與鄭年等佐之。明等伏誅,祐徵立為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開成初,遣子義琮謝願,留衛見聽,明年遣之。五年,鴻臚寺籍質子及學生歲滿者一百五人皆還之,有張保皋、鄭年者,皆善鬥戰,工用槍。年復能沒海,履其地,五十里不噎。角其勇健,保皋不及也。年以兄呼保皋,保皋以齒年以藝,常不相下。自其國皆來為武寧軍小將後,保皋歸新羅,謁其王。曰:遍中國以新羅人為奴婢,願得鎮清海,使賊不得掠人,西去清海海路之要也。王與保皋萬人守之。自太和後,海上無鬻新羅人者。保皋既貴。於其國、年饑,寒客漣水一日謂戍主馮元規曰:我欲東歸。乞食於張保皋。元規曰:若與保皋所負何如。奈何取死其手。年曰:饑寒死不如兵死快,況死故鄉邪。年遂去,至謁保皋,飲之極歡。飲未卒,聞大臣殺其王,國亂無主。保皋分兵五千人與年,持年泣曰:非子不能平禍難,年至其國誅反者,立王以報王。遂召保皋為相,以年代守清海會昌,後朝貢不復至。

按《朝鮮史略》:僖康王三年,金明忠恭子弒王自立。金陽奉祐徵祐徵,懼禍往依。張保皋起兵清海鎮,討金明。張保皋以兵五千授其友鄭年,年能行水底五十里不噎,與保皋角勇。保皋差不及,俱入唐為小將,保皋還國,鎮清海,年失職饑寒往依保皋。至是,保皋遣往助之陽等,晝夜兼行,至達伐丘,明遣兵拒之,戰大敗,奔入月遊宅,兵士追斬之。諡閔哀,立祐徵。是為神武王。元聖王孫均貞之子。〈唐開成四年〉

開成五年,新羅王祐徵薨。子慶膺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神武王元年薨。太子慶膺立,是為文聖王。〈唐開成五年〉三日並出,殺海清鎮太使張保皋。先是王聞,保皋怨王不納女,神武王約以保皋女配子。至是,王欲納之,群臣以海島人女不宜納。王從之。據鎮叛王,遣刺客閻長殺之,罷鎮徙其人於碧骨郡,侍中金陽卒。

宣宗大中十一年,新羅王慶膺薨。弟誼靖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十八年,王薨。弟誼靖立。是為憲安王。〈唐大中十一年〉

懿宗咸通三年,新羅王誼靖薨,壻膺廉立。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四年,王薨,無嗣。壻膺廉立。王嘗宴群臣臨海殿。膺廉以王族與宴,王欲試其

志,問曰:汝見異人乎。曰:嘗見三人。一勳閥子,弟而不先人。一家富而被服不侈。一勢榮而驕氣不形。王遂以長女妻之,是為寧花大人,至是立為景文王。〈唐咸通三年〉

僖宗乾符三年,新羅王膺廉薨。子晸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十四年,王薨。太子晸立。是為憲康王。〈唐乾符三年〉王出遊鶴城,即今符山郡。還至海浦,忽雲霧晦冥迷失道路,禱於海神,開霽。因名開雲浦。有異人,處容者奇形詭服,詣王前歌舞,從王入京。又有四人詣駕,前歌舞。其歌有智理,多都都破等。語謂:以智理國者多逃,而都邑將破故歌以警之。時人不知反,以為瑞。王燕群臣於臨海殿,酒酣鼓琴左右各進歌詞。崔致遠奉帝詔還,自唐致遠沙梁部人。年十二,隨海舶入唐,尋師力學。至十八登第,為溧水縣尉,遷侍御史。內供奉高駢,討黃巢,辟為從事。其表狀書啟,多出其手。黃巢見檄書,不覺下床,由是名振。及東還,王留為侍讀,致遠欲展所蘊而被疑忌不能容。出為太山富城等郡太守。真聖女主時疏,陳時務,王喜納之,以為餐。致遠東還,值世亂無復仕進,意自放山水間。慶州南山、剛州冰山、陝州清源寺智異山、雙溪寺,合浦縣月影臺,皆其遊玩之所。挈家隱伽倻山,與母兄浮圖賢俊及定元師結為道友,以終老。

光啟元年,新羅王晸薨,弟晃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十二年,王薨。王性聰敏,看書一覽輒誦,弟晃立。是為定康王。〈唐光啟元年〉

文德元年,新羅王晃薨。女弟曼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二年,王薨,無嗣。女弟曼立。是為真聖女主,定康王之女弟。唐僖宗文德元年,主素與魏弘通。弘死,潛引年少美丈夫私之,授以要職。由是佞倖肆志,紀綱壞弛。時有人譏謗時政,榜於路。主疑隱者王巨仁所為,命下獄,將誅之。巨仁憤怨,作詩書獄壁詩曰:于公慟哭三年旱,鄒衍含愁五月霜。今我幽愁還似古,皇天無語但蒼蒼。是夕,忽震雷雨雹,主懼,釋之。

昭宗光化元年,新羅女王曼死。子嶢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孝恭王諱嶢憲,康王庶子,真聖封為太子。唐昭宗光化元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