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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96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邊裔典
第九十六卷目錄
禽人部彙考
周〈成王一則〉
路人部彙考
周〈成王一則〉
卜人部彙考
周〈成王一則〉
揚州部彙考
周〈成王一則〉
權扶部彙考
周〈成王一則〉
白州部彙考
周〈成王一則〉
長肱部彙考一〈長臂〉
周(穆王一則}}
長肱部彙考二
山海經〈海外南經〉
圖考〈一則〉
長肱部藝文
長臂國贊 晉郭璞
黃支部彙考
漢〈平帝元始一則〉
滿剌加部彙考〈哥羅 哥羅富沙羅 重迦羅〉
漢〈總一則〉
〈成祖永樂十則 宣宗宣德二則 英宗正統一則 代宗景泰一則 英宗天順一則 憲宗成化二則 武宗正德一則〉
滿剌加部紀事
僬僥部彙考一〈周饒〉
後漢〈安帝永初一則〉
明〈成祖永樂一則〉
僬僥部彙考二
山海經〈海外南經 大荒南經〉
板楯蠻部彙考
後漢〈靈帝元和一則 光和一則 中平一則〉
林邑部彙考一
晉〈武帝泰始一則 太康一則 成帝咸康二則 穆宗永和三則 升平一則 孝武帝寧康一則 太元二則 安帝隆安一則 義熙一則〉
宋〈武帝永初一則 文帝元嘉九則 孝武帝孝建一則 大明一則 明帝泰豫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二則 明帝建武一則 永泰一則〉
梁〈武帝天監四則 普通一則 大通一則 中大通二則〉
隋〈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二則 肅宗至德一則 憲宗元和一則〉
林邑部彙考二
林邑記〈雜記七則〉
邊裔典第九十六卷
禽人部彙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于成,周禽人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禽人菅。
〈注〉亦東南蠻菅草堅忍。
路人部彙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于成,周路人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路人大竹。
〈注〉路人,東方蠻貢大竹。
卜人部彙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于成,周卜人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卜人以丹沙。
〈注〉卜人,西南之蠻丹沙所出。
揚州部彙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于成,周揚州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揚州禺禺,魚名:解隃寇。
〈注〉亦奇魚也。
權扶部彙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于成,周權扶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權扶三目。
〈注〉權扶,南蠻形甚小。
白州部彙考
周
成王 年,大會諸侯于成,周白州入貢。
按《汲冢周書·王會解》:白州北閭,北閭者,其革若于伐,其木以為車,終行不敗。
〈注〉白州,東南蠻與白民接也。
長肱部彙考一〈長臂〉
周
穆王西征,封長肱于黑水之西河。
按《穆天子傳》云云。
〈注〉即長臂人也,身如中國,臂長三丈,魏時在赤海中得此人裾也。
長肱部彙考二
《山海經》
《海外南經》
長臂國,捕魚水中,兩手各操一魚。一曰在焦僥東,捕魚海中。
〈注〉舊說云:其人手下垂至地。魏黃初中,元菟太守王頎討高句麗王宮,窮追之,過活沮國,其東界臨大海,近日之所出。問其耆老,海東復有人否,云常在海中得一布褶,身如中大衣,兩袖長三尺,即此長臂人衣也。
長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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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考
按《三才圖會》:長臂人,在海之東,人垂手至地,昔有人在海中得一布衣,袖各長丈餘。
長肱部藝文
《長臂國贊》晉·郭璞
雙肱三尺,體如中人。彼曷為者,長臂之民。修腳是負,捕魚海濱。
黃支部彙考
漢
平帝元始二年春,黃支國獻犀牛。
按《漢書·平帝本紀》云云。
〈注〉應劭曰:黃支在日南之南,去京師三萬里。師古曰:犀狀如水牛,頭似豬而四足類象,黑色,一角當額前,鼻上又有小角。
按《後漢書·南蠻傳》:王莽輔政,元始二年,日南之南黃支國來獻犀牛。凡交趾所統,雖置郡縣,而言語各異,重譯乃通。人如禽獸,長幼無別。項髻徒跣,以布貫頭而著之。後頗徙中國罪人,使雜居其間,乃稍知言語,漸見禮化。
按杜氏《通典》:黃支國,漢時通焉。合海、日南之南三萬里,俗略與珠崖相類。自武帝以來皆獻見,有明珠、玉璧、琉璃、奇石、異物。大珠至圍二寸以下,而至圓者,置之平地,終日不停。
滿剌加部彙考〈哥羅 哥羅富沙羅 重迦羅〉
漢
哥羅國,漢時聞于中國。
按《漢書》不載。 按杜氏《通典》:哥羅國,漢時聞焉。在槃槃東南,亦曰哥羅富沙羅國云。其王姓矢利婆羅,名米失缽羅。其城累石為之。城有樓闕,門有禁衛,宮室覆之以草。國有二十四州而無縣。庭列儀仗,有纛,以孔雀羽飾焉。兵器有弓、箭、刀、槊、皮甲。征伐皆乘象,一隊有象百頭,每象有百人衛之。象鞍有鉤攔,其中有四人,一人執盾,一人執弓矢,一人執殳,一人執刀。賦稅人出銀一銖。國無蠶絲、麻紵,唯出吉貝布。畜有牛,少馬。其俗,非有官者不得上髮裹頭。又嫁娶初問婚,惟以檳榔為禮,多者至二百盤。或婚之時,唯以黃金為財,多者至二百兩。婦人嫁訖則從夫姓。音樂有琵琶、橫笛、銅鈸、鐵鼓、簧。吹蠡擊鼓。死亡則焚屍,盛以金甖,沉之大海。
明
成祖永樂元年,遣使招諭滿剌加國。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滿剌加,在占城南。順風八日至龍牙門,又西行二日即至。或云即古頓遜,唐哥羅富沙。永樂元年十月遣中官尹慶使其地,賜以織金文綺、銷金帳幔諸物。其地無王,亦不稱國,服屬暹羅,歲輸金四十兩為賦。慶至,宣示威德及招徠之意。其酋拜里迷蘇剌大喜,遣使隨慶入朝貢方物。
永樂三年,滿剌加遣使入貢,封為滿剌加國王。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三年九月,至京師。帝嘉之,封為滿剌加國王,賜誥印、綵幣、襲衣、黃蓋,復命慶往。其使者言:王慕義,願同中國列郡,歲效職貢,請封其山為一國之鎮。帝從之。製碑文,勒山上,末綴以詩曰:西南鉅海中國通,輸天灌地億載同。洗日浴月光景融,雨崖露石草木濃。金花寶鈿生青紅,有國于此民俗雍。王好善義思朝宗,願比內郡依華風。出入導從張蓋重,儀文裼襲禮虔恭。大書貞石表爾忠,爾國西山永鎮封。山居海伯翕扈從,皇考陟降在彼穹。後天監視久益隆,爾眾子孫萬福崇。慶等再至,其王益喜,禮待有加。
按《明會典》:永樂三年,其酋長拜里迷蘇剌遣使奉金葉表朝貢,詔封為國王,給印誥,使者言:王慕義,願同中國屬郡,歲效職貢,又請封其國西山,詔封為鎮國之山,御製碑文,賜之貢物犀角、象牙、玳瑁、瑪瑙珠、鶴頂、金母鶴頂、珊瑚樹、珊瑚珠、金鑲戒指、鸚鵡、黑熊、黑猿、白麂、鎖服、撒哈剌白苾布、薑黃布、撒都細布、西洋布、花縵、薔薇露、梔子花、烏爹泥蘇合油、片腦、沉香、乳香、黃速香、金銀香、降真香、紫檀香、丁香、樹香、木香、沒藥阿魏大楓子、烏木、蘇木、番錫、番鹽、黑小廝。
按《明·一統志》:滿剌加國在占城國南,其朝貢自廣東以達于京師,前代不通中國。本朝永樂三年,其國王西利八兒速剌遣使朝貢,朝廷賜以印誥。
按《廣東通志》:滿剌加國,古哥羅富沙也。漢時,常通中國,後為頓遜所羈屬,頓遜在海崎山上,地方千里,城去海十里,有五王,並羈屬扶南。去扶南可三千里,東界通交州,即古哥羅富沙也。其西界接天竺,徼外諸國,其國城接闍婆,故又名大闍婆,今稱重迦羅。東有吉里地悶,故其處,舊不稱國。自舊江順風,八晝夜可至其國,傍海,山孤人少,受羈屬於暹羅,每歲輸金四十兩為稅。明永樂三年,其王西利八兒速剌遣使奉金葉表文來朝貢。
滿剌加國疆域在占城南,其朝貢自廣東以達京師,貢獻方物使回,令於廣東布政司管待。
永樂五年,滿剌加入貢。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五年九月,遣使入貢。永樂六年,滿剌加入貢。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六年,鄭和使其國,旋入貢。永樂七年,冊滿剌加為國,封其將領為王。
按《瀛涯勝覽》:滿剌加舊名五嶼,以海有此山也。東南距海,西北皆岸,岸連山,地瘠鹵,收穫殊寡,故未稱國,隸暹羅。歲輸金五十兩,否則被伐。永樂七年己丑上命太監鄭和冊為滿剌加國,賜其將領銀印、冠服為王,自是不役屬暹羅,攜妻子赴京謝願,修職貢上,賜舶還其境,有大溪灌王宮入海,跨溪橋之構亭于上約二十餘楹,交易者來集,俗尚回回,教持齋受戒。王以白纏首、青細花袍、躡皮履、乘轎民間,男帕首、女撮髻于後,其體微黑,短衫束腰,以帨,風俗淳朴,民舍如暹羅,聯榻趺坐業漁,刳木為舟,泛海而漁。婚喪類瓜哇,旁海有龜龍,患其龍高四尺,四足,身皆鱗甲,露長牙,遇之則齧。山出黑虎,比常虎差小,毛有暗花,文虎有能變人形者,白晝入市群行。覺者禽殺之,古城屍頭蠻中國舶亦至其地,栫木為棚,闢四門鼓樓,夜巡以鈴,內設重棚,有倉庫,可貯貨。五月中方發舶厥,產黃連香、烏木打、魔香,此香乃樹脂墮地成,遇火即然。國人以當燈,及塗舟,水不能入。明瑩者若金箔,曰損都盧,廝可作瑁珠,名水珀是已。花鍚有場山,曰樹沙。始其皮如葛,搗濾成粉,可作飯。渚生水草曰:茭<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826-18px-GJfont.pdf.jpg' />,長如刀狀,韌堅,其子類荔枝,大若雞子,以釀酒曰:茭<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1826-18px-GJfont.pdf.jpg' />。酒亦醉人,葉可作簟席,果有:甘蔗、芭蕉子、波羅密、野荔枝之類。蔬有:蔥、薑、蒜、芥、東瓜、西瓜之屬,牛、羊、雞、鴨、罕有,驢馬無。〈按《明外史》:三年已封為國王,此作七年,始圖其地為國,賜將領為王,兩說不同,
今並存之。
〉
按《明會典》:滿剌加國,筵宴二次,使臣回至廣東,布政司管待一次。永樂間,使臣回,經過府州管待。七年,命正使太監鄭和等,統官兵二萬七千餘人,駕海舶四十八艘,往諸番彝,開讀賞賜,詔封為滿剌加國王,賜銀印、冠帶、袍服,且建碑立界,暹羅始不敢侵擾。正統間使臣回洛寧、江西布政司、廣東布政司管待。永樂九年,滿剌加率其妻子入朝奉貢,上御奉天門,宴賚有加。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九年,滿剌加王率妻子陪臣五百四十餘人來朝。抵近郊,命中官海壽、禮部郎中黃裳等宴勞,有司供張會同館。入朝奉天殿,帝親宴之,妃以下宴他所。光祿日致牲牢上尊,賜王金繡龍衣二襲、麒麟衣一襲,金銀器、帷幔衾裯悉具,妃以下皆有賜。將歸,賜王玉帶、儀仗、鞍馬,賜妃冠服。頻行,賜宴奉天門,再賜玉帶、儀仗、鞍馬、黃金百、白金五百、鈔四十萬貫、錢二千六百貫、錦綺紗羅三百匹、帛千匹、渾金文綺二、金織通袖膝襴二;妃及子姪陪臣以下,宴賜有差。禮官餞于龍江驛,復賜宴龍潭驛。按《明會典》:九年,王來朝,賜王妃及其子姪陪臣傔從綵緞、紗羅、襲衣有差,王還國,賜王妃冠服及銀鈔、錦綺紗、羅等物,陪臣賞賜有差,以後定例回賜國王綵緞十,表裏紗羅各四匹,錦二匹,王妃綵緞五,表裏紗三匹,差來正副使,并頭目初到,每人賞織金羅衣一套,靴襪各一雙,正賞綵緞四,表裏紗羅各二匹,折鈔絹四匹,織金紵絲衣一套。通使總管人等初到,每人素羅衣一套,靴襪各一雙,正賞綾三匹,折鈔絹六匹,素紵絲衣一套。番伴初到,每人絹衣一套,靴襪各一雙,正賞折鈔絹二匹,綿布二匹,伴襖褲鞋各一副。其正副使、通事人等,給賜冠帶及給換例與暹羅國同。正貢外附來貨物皆給價,其餘貨物許令貿易。按《明·一統志》:九年,其嗣王拜里迷蘇剌親率其妻子來朝,厚賚而還,自是朝貢不絕。
按《廣東通志》:九年七月,嗣王拜里迷蘇剌率其妻子陪臣五百四十餘人來朝。上聞之,念其輕去鄉土,跋涉海道,即遣中官海壽,禮部郎中黃裳等往宴勞之。復命有司供張會同館,既至奉表入見,并獻方物,上御奉天門,宴勞之,別宴王妃及陪臣等。仍命光祿寺日給牲牢,上尊命,禮部賜王妃八兒迷速里及其子姪、陪臣傔從文綺紗羅襲衣有差。九月拜里迷蘇剌辭歸,賜宴于奉天門,別宴王妃、陪臣等,賜敕勞王厚賜之,并及其妻子、陪臣、敕曰:王涉海數萬里至京師,坦然無虞,蓋王之忠誠,神明所祐。朕與王相見甚驩,固當且留,但國人在望,宜往慰之。今天氣向寒,順風南帆,實維厥時,王途中善飲食、善調護,以副朕睠念之懷。
永樂十年,滿剌加王姪入謝,旋又入貢。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十年夏,其姪入謝。及辭歸,命中官甘泉偕往,旋又入貢。
永樂十二年,滿剌加國王薨,其子入朝告其父訃,即命襲封。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十二年,王子母斡撒干的兒沙來朝,告其父訃。即命襲封,賜金幣。嗣後,或連歲,或間歲入貢以為常。
按《明會典》:十二年,國王子母斡撒干的兒沙來朝,告父卒,命嗣封。
按《廣東通志》:十二年,國王母來宴,賜如王妃。
永樂十七年,滿剌加王率妻子陪臣入朝謝恩,訴暹羅見侵,詔戒諭暹羅。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十七年,王率妻子陪臣來朝謝恩。及辭歸,訴暹羅見侵狀。帝為賜敕諭暹羅,暹羅乃奉詔。
永樂二十二年,滿剌加王子以嗣位,率妻子入朝。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永樂二十二年,西里麻哈剌以父沒嗣位,率妻子陪臣來朝。
宣宗宣德六年,滿剌加遣使入,訴暹羅見侵,阻貢道
之故,命鄭和齎敕戒諭暹羅。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宣德六年遺使者來言:暹羅謀侵本國,王欲入朝,懼為所阻,欲奏聞,無能書者,令臣三人附蘇門荅剌貢舟入訴。帝命附鄭和舟歸國,因令和齎敕諭暹羅,責以輯睦鄰封,毋違朝命。初,三人至,無貢物,禮部例不當賞。帝曰:遠人越數萬里來愬不平,豈可無賜。遂賜襲衣、綵幣,如貢使例。
宣德八年,滿剌加國王率妻子陪臣來朝。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宣德八年,王率妻子陪臣來朝。抵南京,天已寒,命俟春和北上,別遣人齎敕勞賜王及妃。洎入朝,宴賚如禮。及還,有司為治舟。王復遣其弟貢駝馬方物。時英宗已嗣位,而王猶在廣東。賜敕獎王,命守臣送還國。因遣古里、真臘等十一國使臣,附載偕還。
按《明會典》:宣德八年,國王朝貢,廣東布政司,并南雄、贛州、臨江、淮安、濟寧各府州茶飯管待,至通州,令行在光祿寺辦送茶飯接待。
英宗正統十年,滿剌加國使者請賜其王敕書傘蓋,又說欲親詣闕下,乞賜巨舟,皆從之。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正統十年,其使者請賜王息力八密息瓦兒丟八沙護國敕書及蟒服、傘蓋,以鎮服國人。又言:王欲親詣闕下,從人多,乞賜一巨舟,以便遠涉。帝悉從之。
按《明會典》:正統十年以後,屢遣使來貢,貢道由廣東。
代宗景泰六年,滿剌加入貢,請封遣使兼賜冠服。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景泰六年,速魯檀無答佛哪沙貢馬及方物,請封為王。詔給事中王暉往。已,復入貢,言所賜冠帶燬于火。命製皮弁服、紅羅常服及犀帶紗帽予之。
英宗天順三年,滿剌加國入貢請封。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天順三年,王子蘇丹芒速沙遣使入貢,命給事中陳嘉猷等往封之。越二年,禮官言:嘉猷等浮海二日,至烏豬洋,遇颶風,舟壞,飄六日至清瀾守禦所獲救。敕書無失,諸賜物悉沾水。乞重給,令使臣復往。從之。
按《明會典》:天順三年,其王嗣子請封,遣使行禮。按明《一統志》:天順三年,國王無答佛哪沙卒,其子蘇丹芒速沙請命,復遣使齎詔往封焉。
憲宗成化十年,滿剌加入貢。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成化十年,給事中陳峻冊封占城王,遇安南兵據占城不得入,以所齎物至滿剌加,諭其王入貢。其使者至,帝喜,賜敕嘉獎。
成化十七年,安南劫滿剌加貢使,貢使至闕訟之,敕責安南,遣官冊封馬哈木沙為王。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成化十七年九月,貢使言:成化五年,貢使還,飄抵安南境,多被殺,餘黥為奴,幼者加宮刑。今已據占城地,又欲吞本國。本國以皆為王臣,未敢與戰。適安南貢使亦至,滿剌加使臣請與廷辨。兵部言事屬既往,不足深較。帝乃因安南使還,敕責其王,并諭滿剌加,安南復侵陵,即整兵待戰。尋遣給事中林榮、行人黃乾亨冊封王子馬哈木沙為王。二人溺死,贈官賜祭,予廕,恤其家,餘敕有司海濱招魂祭,亦恤其家。復遣給事中張晟、行人左輔往。晟卒于廣東,命守臣擇一官為輔副,以終封事。
武宗正德三年,江西人蕭明舉等,劫殺滿剌加貢使。事發,伏誅,佛郎機恃強,奪滿剌加之地。
按《明外史·滿剌加傳》:正德三年,使臣端亞智等入貢。其通事亞劉,本江西萬安人蕭明舉,負罪逃入其國,賂大通事王永、序班張字,謀往浡泥索寶。而禮部吏侯永等亦受賂,偽為符印,擾郵傳。還至廣東,明舉與端亞智輩爭言,遂與同事彭萬春等劫殺之,盡取其財物。事覺,逮入京。明舉凌遲,萬春等斬,王永減死罰米三百石,與張字、侯永並戍邊,尚書白鉞以下皆議罰。劉瑾因此罪江西人,減其解額五十名,仕者不得任京職。其後佛郎機強,舉兵侵奪其地,王蘇端媽末出奔,遣使告難。時世宗已嗣位,敕責佛郎機,令還其故土。而諭暹羅諸國王以救災恤鄰之義,迄無應者,滿剌加竟為所滅。時佛郎機亦遣使朝貢請封,抵廣東,守臣以其國素不列《王會》,羈其事以聞。詔予方物之直遣歸,後改名麻六甲云。滿剌加所貢物有瑪瑙、珍珠、玳瑁、珊瑚樹、鶴頂、金母鶴頂、瑣服、白苾布、西洋布、撒哈剌、犀角、象牙、黑熊、黑猿、白麂、火雞、鸚鵡、片腦、薔薇露、蘇合油、梔子花、烏爹泥、沉香、速香、金香、阿魏之屬。有山出泉流為溪,土人淘沙取錫煎成塊曰斗錫。田瘠少收,民皆淘沙捕魚為業。氣候朝熱暮寒。男女椎髻,身體黝黑,間有白者,唐人種也。俗淳厚,市道頗平。自為佛郎機所破,其風頓殊。商舶希至,多直詣蘇門答剌。然必取道其國,率被邀劫,路幾斷。其自販于中國者,則直達廣東香山澳,接跡不絕云。
滿剌加部紀事
《無錫縣志》:俞尚書溥初官都府參軍,奉使滿剌加國,歷三年乃歸,得卜龜術,選巨龜藏之祕室。飲以清泉,飼以綠苔,歲可用一卜。將卜先齋七日,以薄漆塗龜,腹俟其漆裂如灼文,以驗吉凶。勝於火灼,溥得二龜,一長尺有三寸,一長尺有半寸,又攜得二種藥,一名阿止兒,狀如苦參,療內傷。一名阿息,類地骨皮,治金瘡。
《坤輿圖說》:滿剌加國地不甚廣,為海商輻輳。正在赤道下,春秋二分氣候極熱,賴無日不雨,故可居。產象及胡椒,佳果木終歲不絕,人良善,不事生業,或彈琵琶閒遊。
僬僥部彙考一〈周饒〉
後漢
安帝永初元年春三月己卯,永昌徼外僬僥種夷貢獻內屬。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明成祖永樂十七年,僬僥國貢獻。
按《廣東通志》:僬僥乃永昌徼外彝,其人長三尺,而諸蕃黑小廝或充貢物,而咳首等種,大抵皆海獠也。
僬僥部彙考二
《山海經》
《海外南經》
周饒國,其為人短小,冠帶。一曰僬僥國在三首東。
〈注〉其人長三尺,穴居,能為機巧,有五糓也。〈又〉《外傳》曰:焦僥民長三尺,短之至也。詩含神霧曰從中州以東四十萬里,得焦僥國人,長尺五寸也。
《大荒南經》
有小人,名曰焦僥之國,幾姓,嘉糓是食。
〈注〉皆長三尺。〈按西方僬僥堯時入貢,或即此國在西南方,或西方、南方各有僬僥,皆無考,姑並存之。〉
板楯蠻部彙考
後漢
靈帝光和二年冬十月,巴郡板楯蠻叛,遣御史中丞蕭瑗督益州刺史討之,不剋。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按《南蠻傳》:板楯蠻夷者,秦昭襄王時有一白虎,常從群虎數遊秦、蜀、巴、漢之境,傷害千餘人。昭王乃重募國中有能殺虎者,賞邑萬家,金百鎰。時有巴郡閬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樓射殺白虎。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復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算,傷人者論,罪殺人者得以倓錢贖死。盟曰:秦犯夷,輸黃龍一雙;夷犯秦,輸清酒一鍾。夷人安之。至高祖為漢王,發夷人還伐三秦。秦地既定,乃遣還巴中,復其渠帥羅、朴、督、鄂、度、夕、龔七姓,不輸租賦,餘戶乃歲入賨錢,口四十。世號為板楯蠻夷。閬中有渝水,其人多居水左右。天性勁勇,初為漢前鋒,數陷陣。俗喜歌舞,高祖觀之,曰:此武王伐紂之歌也。乃命樂人習之,所謂巴渝舞也。遂世世服從。至于中興,郡守常率以征伐。桓帝之世,板楯數反,太守蜀郡趙溫以恩信降服之。靈帝光和三年,巴郡板楯復叛,寇掠三蜀及漢中諸郡。靈帝遣御史中丞蕭瑗督益州兵討之,連年不能剋。帝欲大發兵,乃問益州計吏,考以征討方略。漢中上計程包對曰:板楯七姓,射殺白虎立功,先世復為義人。其人勇猛,善于兵戰。昔永初中,羌入漢川,郡縣破壞,得板楯救之,羌死敗殆盡,故號為神兵。羌人畏忌,傳語種輩,勿復南行。至建和二年,羌復大入,實賴板楯連戰破之。前車騎將軍馮緄南征武陵,雖受丹陽精兵之銳,亦倚板楯以成其功。近益州郡亂,太守李顒亦以板楯討而平之。忠功如此,本無惡心。長吏鄉亭更賦至重,僕役箠楚,過于奴虜,亦有嫁妻賣子,或乃至自頸割。雖陳冤州郡,而牧守不為通理。闕庭悠遠,不能自聞。含怨呼天,叩心窮谷。愁苦賦役,困罹酷刑。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非有謀主僭號,以圖不軌。今但選明能牧守,自然安集,不煩征伐也。帝從其言,遣太守曹謙宣詔赦之,即皆降服。
按《漢中士女志》:程苞,字元道,南鄭人也。光和二年上計吏,時巴郡板楯反,軍旅數起,征伐頻勞。天子患之,訪問益州計,考以方略。苞對言:板楯忠勇,立功先漢,為帝義民,羌入漢中,輒蒙其力,東征南戰,世有功勞。由不料卹,以致叛亂,非有僭盜,能相群殺。兵臨之,未必卒得。不如但選明能太守,恩信懷服,自然安定矣。天子從之。卒如其言。後在道卒。
光和五年秋七月,巴郡板楯蠻詣太守曹謙降。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中平五年,板楯蠻復叛,遣別部司馬趙瑾討平之。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按《南蠻傳》:中平五年,巴郡黃巾賊起,板楯蠻夷因此復叛,寇掠城邑,遣西園上軍別部司馬趙瑾討平之。
林邑部彙考一
晉
武帝泰始四年,林邑國遣使來獻。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康五年,林邑國遣使來獻。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林邑國本漢時象林縣,則馬援鑄柱之處也,去南海三千里。後漢末,縣功曹姓區,有子曰連,殺令自立為王,子孫相承。其後王無嗣,外孫范熊代立。熊死,子逸立。其俗皆開地戶以向日,至於居止,或東西無定。人性凶悍,果於戰鬥,便山習水,不閑平地。四時暄暖,無霜無雪,人皆倮露徒跣,以黑色為美。貴女賤男,同姓為婚,婦先娉婿。女嫁之時,著迦盤衣,橫幅合縫如井欄,首戴寶花。居喪翦鬢謂之孝,燔尸中野以為葬。其王服天冠,被纓絡,每聽政,子弟侍臣皆不得近之。自孫權以來,不朝中國。至武帝太康中,始來貢獻。
按《梁書·林邑本傳》:林邑國者,本漢日南郡象林縣,古越裳之界也。伏波將軍馬援開漢南境,置此縣。其地縱廣可六百里,城去海百二十里,去日南界四百餘里,北接九德郡。其南界,水步道二百餘里,有西國夷亦稱王,馬援植兩銅柱表漢界處也。其國有金山,石皆赤色,其中生金。金夜則出飛,狀如螢火。又出瑇瑁、貝齒、吉貝、沉木香。吉貝者,樹名也,其華成時如鵝毳,抽其緒紡之以作布,潔白與紵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織為班布也。沉木者,土人斫斷之,積以歲年,朽爛而心節獨在,置水中則沉,故名曰沉香。次不沉不浮者,曰<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8709-18px-GJfont.pdf.jpg' />香也。漢末大亂,功曹區達,殺縣令自立為王。傳數世,其後王無嗣,立外甥范熊。熊死,子逸嗣。
按《水經注》:林邑之號,建國初起自漢末初平之亂,人懷異心,象林功曹姓區,有子名連,攻其縣,殺令自號為王,值世亂離,林邑遂立,後乃襲代傳位子孫,三國鼎爭,未有所附,吳有交土與之鄰接,進侵壽泠以為疆界,自區連以後,國無文史,失其纂代世數難詳,宗引滅絕,無復種裔,外孫范熊代立,人情樂推後,熊死,子逸立。
成帝咸康三年,林邑國王范逸死,奴文篡立。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咸康二年,范逸死,奴文篡位。文,日南西卷縣夷帥范椎奴也。嘗牧牛澗中,獲二鯉魚,化成鐵,用以為刀。刀成,乃對大石嶂而<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358-18px-GJfont.pdf.jpg' />之曰:鯉魚變化,冶成雙刀,石嶂破者,是有神靈。進斫之,石即瓦解。文知其神,乃懷之。隨商賈往來,見上國制度,至林邑,遂教逸作宮室、城邑及器械。逸甚愛信之,使為將。文乃譖逸諸子,或徙或奔。及逸死,無嗣,文遂自立為王。以逸妻妾悉置之高樓,從己者納之,不從者絕其食。於是乃攻大岐界、小岐界、式僕、徐狼、屈都、乾魯、扶單等諸國,并之,有眾四五萬人。遣使通表入貢於帝,其書皆胡字。
按《梁書·林邑傳》:晉成帝咸康三年,逸死,奴文篡立。文本日南西捲縣夷帥范稚〈《晉書》作椎〉家奴,常牧牛於山澗,得鱧魚二頭,化而為鐵,因以鑄刀。鑄成,文向石而咒曰:若斫石破者,文當王此國。因舉刀斫石,如斷芻槁,文心獨異之。范稚常使之商賈至林邑,因教林邑王作宮室及兵車器械,王寵任之。後乃讒王諸子,各奔餘國。及王死無嗣,文偽於鄰國迓王子,置毒於漿中而殺之,遂脅國人自立。舉兵攻旁小國,皆吞滅之,有眾四五萬人。時交州刺史姜莊〈《晉書》作壯〉使所親韓戢、謝稚〈《晉書》作櫂〉,前後監日南郡,並貪殘,諸國患之。按《水經注》:有范文,日南西捲縣夷師雅夷〈《晉書》夷帥范椎 《梁書》范稚〉奴也。文為奴時,山澗牧羊,於澗水中得兩鱧魚,隱藏挾歸,規欲私食,郎知,檢求文,大慚懼起,託云將礪石還,非為魚也,郎至魚所見是兩石,信之而去。文始異之,石有鐵文,入山中就石冶鐵鍛作兩刀。舉刃向鄣,因祝曰:鯉魚變化冶石成刀,斫石鄣破者,是有靈神。文當治此,為國君王,斫不入者,是刀無神靈,進斫石鄣,如龍淵,干將之斬蘆臺,由是人情漸附。今水石尚在,魚刀猶存,傳國子孫如斬蛇之劍也,雅嘗使文遠行商賈,北到上國,多所聞見,以晉愍帝建興中南至林邑,教王范逸制造城池,繕治戎甲,經始廟略。王愛信之,使為將帥,能得眾心,文讒王諸子,或徙或奔,王乃獨立。成帝咸和六年死,無子。文乃迎王子於外國,海行取水置毒椰子中,飲而殺之,遂脅國人自立為王,取前王妻妾置高樓上,有從己者取而納之,不從己者絕其飲食,乃死江。東舊事云范文本揚州人,少被掠為奴,賣墮交州,年十五六,遇罪當得杖,畏怖因逃。隨林邑。賈人渡海遠去,沒入于王,大被幸愛,經十餘年王死,文害王二子,詐殺侯將,自立為王,威加諸國,或夷椎蠻語口食鼻飲,或雕面、鏤身、脫裸種漢魏流赭咸為其用。
咸康六年十月,林邑獻馴象。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穆帝永和三年春正月,林邑范文攻陷日南,害太守夏侯覽,以尸祭天。秋七月,范文復陷日南,害督護劉雄。隗文立范賁為帝。
按《晉書·穆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永和三年,文率其眾攻陷日南,害太守夏侯覽,殺五六千人,餘奔九真,以覽尸祭天,鏟平西卷縣城,遂據日南。告交州刺史朱蕃,求以日南北鄙橫山為界。初,徼外諸國嘗齎寶物自海路來貿貨,賄而交州刺史、日南太守多貪利侵侮,十折二三。至刺史姜壯時,使韓戢領日南太守,戢估較太半,又伐船調枹,聲云征伐,由是諸國恚憤。且林邑少由,貪日南之地,戢死絕,繼以謝擢,侵刻如初。及覽至郡,又耽荒於酒,政教愈亂,故被破滅。既而文還林邑。是歲,朱蕃使督護劉雄戍於日南,文復攻陷之。
按《梁書·林邑傳》:穆帝永和三年,臺遣夏侯覽為太守,侵刻尤甚。林邑先無田土,貪日南地肥沃,常欲略有之,至是,因民之怨,遂舉兵襲日南,殺覽,以其屍祭天。留日南三年,乃還林邑。交州刺史朱蕃後遣督護劉雄戍日南,文復屠滅之。進寇九德郡,殘害吏民。遣使告蕃,願以日南北境橫山為界,蕃不許,又遣督護陶緩、李衢討之。文歸林邑,尋復屯日南。
永和四年夏四月,范文寇九真,多所殺害。
按《晉書·穆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四年,文又襲九真,害士庶十八九。
永和五年,桓溫遣督軍滕畯討范文,不剋。其年,文死,子佛嗣。滕畯討之,入其城,佛請降。
按《晉書·穆帝本紀》:永和五年,桓溫遣督軍滕畯討范文,為文所敗。按《林邑本傳》:五年,征西督護滕畯率交廣之兵伐文於盧容,為文所敗,退次九真。其年,文死,子佛嗣。
按《梁書·林邑傳》:五年,文死,子佛立,猶屯日南。征西將軍桓溫遣督護滕畯、九真太守灌邃帥交、廣州兵討之,佛嬰城固守。邃令畯盛兵於前,邃帥勁卒七百人,自後踰壘而入,佛眾驚潰奔走,邃追至林邑,佛乃請降。
升平三年,林邑請降。
按《晉書·穆帝本紀》:升平三年十二月,交州刺史溫放之率兵討林邑參黎、耽潦,並降之。按《林邑傳》:升平末,廣州刺史滕含率眾伐之,佛懼,請降,含與盟而還。按《梁書·林邑傳》:升平初,復為寇暴,刺史溫放之討破之。
孝武帝寧康 年,林邑遣使貢獻。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云云。
太元二年六月己巳,林邑貢方物。
太元七年三月,林邑范熊遣使獻方物。〈按《本傳》范熊死,子逸嗣。當
在武帝時,至此又載范熊事,乃仍原本所紀存參。
〉
按以上《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安帝隆安三年二月,林邑范達陷日南、九真,遂寇交阯,太守杜瑗討破之。
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按《梁書·林邑傳》:安帝隆安三年,佛孫須達復寇日南,執太守炅源,又進寇九德,執太守曹炳。交趾太守杜瑗遣都護鄧逸等擊破之,即以瑗為刺史。
義熙九年,林邑入寇。
按《晉書·安帝本紀》:義熙九年三月,林邑范胡達寇九真,交州刺史杜慧度斬之。按《林邑傳》:義熙中,每歲又來寇日南、九真、九德等諸郡,殺傷甚眾,交州遂致虛弱,而林邑亦用疲弊。佛死,子胡達立,上疏貢金盤碗及金鉦等物。
按《梁書·林邑傳》:義熙三年,須達復寇日南,殺長史,瑗遣海邏督護阮斐討破之,斬獲甚眾。九年,須達復寇九真,行郡事杜慧期與戰,斬其息交龍王甄知及其將范健等,生俘須達息郍能,及虜獲百餘人。自瑗卒後,林邑無歲不寇日南、九德諸郡,殺傷甚多,交州遂致虛弱。須達死,子敵真立,其弟敵鎧㩦母出奔。敵真追恨不能容其母弟,捨國而之天竺,禪位於其甥,國相藏驎固諫不從。其甥既立而殺藏驎,藏驎子又攻殺之,而立敵鎧同母異父之弟曰文敵。文敵後為扶南王子當根純所殺,大臣范諸農平其亂,而自立為王。諸農死,子陽邁立。
按《水經注》:建元二年,文攻日南、九德、九真,百姓奔迸,千里無煙,乃還林邑,林邑西去廣州二千五百里,城西南角高山、長嶺連接天鄣嶺,北接澗大源,淮水出郍,郍遠界三重長洲、隱山、遶西,衛山迴東,其嶺南開澗小源、淮水出松根界上,山壑流隱,山繞南曲街迴,東合淮流,以注典沖其城,西南際山東,北瞰水重壍流浦,周繞城下,東南壍外,因傍薄城,東西橫長,南北縱狹,北邊兩端迴折曲入城,周圍八里一百步,塼城二丈,上起塼城一丈,開方隙孔,上倚板,板上層閣,閣上架屋,屋上構樓,高者六七丈,下者四五丈,飛觀鴟尾迎風拂雲,緣山瞰水騫翥嵬崿,但制造壯拙稽古夷俗,城開四門,東為前門,當兩淮渚濱於曲路,有古碑夷書銘讚。前王胡達之德西門,當兩重壍,北迴上山,山西即淮流也。南門度兩重壍,對溫公壘。升平二年交州刺史溫放之殺交趾太守寶,別駕阮郎遂征林邑,水陸累戰,佛保城自守,重求請服聽之。今林邑東城南五里有溫公二壘,是也。北門濱淮路斷不通,城內小城周圍三百二十步,合堂瓦殿,南壁不開,兩頭長屋脊出南北,南擬背曰:西區。城內石山順淮面陽,開東向殿,飛檐、鴟尾、青隙、丹墀、榱題、桷椽多諸古法,閣殿上柱高城丈餘五,牛屎為埿牆壁,青光、迴度曲掖、綺牖、紫窗、椒房、嬪媵,無別宮,觀路寢永巷,共在殿上。臨踞東軒,逕與下語子弟、臣侍皆不得上,屋有五十餘,丘連甍接,棟檐宇如承神祠鬼塔,小大八廟,層臺重榭,狀似佛剎,郭無市里,邑寡人居海岸,蕭條非生民所處,而首渠以永安養國十世,豈久存哉。
宋
武帝永初二年,林邑遣使貢獻。
按《宋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南夷林邑國,高祖永初二年,林邑王范陽邁遣使貢獻,即加除授。按《南齊書·林邑傳》:南夷林邑國,在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北連九德,秦時故林邑縣也。漢末稱王。晉太康五年始貢獻。宋永初元年,林邑王范楊邁初產,母夢人以金席藉之,光色奇麗。中國謂紫磨金,夷人謂之楊邁,故以為名。楊邁死,子咄立,慕其父,復改名楊邁。林邑有金山,金汁流出於浦。事尼乾道,鑄金銀人像,大十圍。
文帝元嘉 年,林邑侵日南、九德諸郡。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太祖元嘉初,侵暴日南、九德諸郡,交州刺史杜弘文建牙聚眾欲討之,聞有代,乃止。
按《梁書·林邑傳》:宋永初二年,遣使貢獻,以楊邁為林邑王。楊邁死,子咄立,慕其父,復曰楊邁。其國俗:居處為閣,名曰于闌,門戶皆北向;書樹葉為紙;男女皆以橫幅吉貝繞腰以下,謂之干縵,亦曰都縵;穿耳貫小鐶;貴者著革屣,賤者跣行。自林邑、扶南以南諸國皆然也。其王著法服,加瓔珞,如佛像之飾。出則乘象,吹螺擊鼓,罩吉貝繖,以吉貝為幡旗。國不設刑法,有罪者使象踏殺之。其大姓號婆羅門。嫁娶必用八月,女先求男,由賤男而貴女也。同姓還相婚姻,使婆羅門引婿見婦,握手相付,咒曰吉利吉利,以為成禮。死者焚之中野,謂之火葬。其寡婦孤居,散髮至老。國王事尼乾道,鑄金銀人像,大十圍。元嘉初,楊邁侵暴日南、九德諸郡,交州刺史杜弘文建牙欲討之,聞有代乃止。
元嘉七年七月甲寅,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元嘉八年,林邑入寇。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七年,楊邁遣使自陳與交州不睦,求蒙恕宥。八年,又遣樓船百餘寇九德,入四會浦口,交州刺史阮彌之遣隊主相道生三千人赴討,攻區粟城不剋,引還。
按《梁書·林邑傳》:八年,又寇九德郡,入四會浦口,交州刺史阮彌之遣隊主相道生帥兵赴討,攻區粟城不剋,乃引還。爾後頻年遣使貢獻,而寇盜不已。
元嘉十年五月,林邑王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林邑欲伐交州,借兵於扶南王,扶南不從。十年,楊邁遣使上表獻方物,求領交州,詔答以道遠,不許。
元嘉十一年六月,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元嘉十五年,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元嘉十六年,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元嘉十八年,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以上《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元嘉二十三年夏六月,交州刺史檀和之伐林邑國,剋之。
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元嘉十二、十五、十六、十八年,頻遣貢獻,而寇盜不已,所貢亦陋薄。太祖忿其違傲,二十三年,使龍驤將軍、交州刺史檀和之伐之,遣太尉府振武將軍宗慤受和之節度。和之遣府司馬蕭景憲為前鋒,慤仍領憲軍副。楊邁聞將見討,遣使上表,求還所略日南民戶,奉獻國珍。太祖詔和之:楊邁果有款誠,許其歸順。其年二月,軍至朱梧戍,遣府戶曹參軍日南太守姜仲基、前部賊曹參軍蟜弘民隨傳詔畢願、高精奴等宣揚恩旨,楊邁執仲基、精奴等二十八人,遣弘民反命,外言歸款,猜防愈嚴。景憲等乃進軍向區粟城,楊邁遣大帥范扶龍大戍區粟,又遣水步軍徑至。景憲破其外救,盡銳攻城。五月,剋之,斬扶龍大首,獲金銀雜物不可勝計。乘勝追討,即剋林邑,楊邁父子並挺身奔逃,所獲珍異,皆是未名之寶。上嘉將帥之功,詔曰:林邑介恃遐險,久稽王誅。龍驤將軍、交州刺史檀和之忠果到列,思略經濟,稟命攻討,萬里推鋒,法命肅齊,文武畢力,潔已奉公,以身率下,故能立勳海外,震服殊俗。宜加褒飾,參管近侍,可黃門侍郎,領越騎校尉、行建武將軍。龍驤司馬蕭景憲協贊軍首,勤捷顯著,總勒前驅,剋殄巢穴,必能威服荒夷,撫懷民庶。可持節、督交州、廣州之鬱林、寧浦二郡諸軍事、建威將軍、交州刺史。龍驤司馬童林之、九真太守傅蔚祖戰死,並贈給事中。
按《沈演之傳》:上欲伐林邑,朝臣不同,廣州刺史陸
徽與演之贊成上意。及平,賜群臣黃金、生口、銅器等物,演之所得偏多。上謂之曰:廟堂之謀,卿參其力,平此遠夷,未足多建茅土。廓清京都,鳴鸞東岱,不憂河山不開也。按《宗慤傳》:元嘉二十二年,伐林邑,慤自奮請行。義恭舉慤有膽勇,乃除震武將軍,為安西參軍蕭景憲軍副,隨交州刺史檀和之圍區粟城。林邑遣將范毗沙達來救區粟,和之遣偏軍拒之,為賊所敗。又遣慤,慤乃分軍為數道,偃旗潛進,討破之,拔區粟,入象浦。林邑王范楊邁傾國來拒,以具裝被象,前後無際,士卒不能當。慤曰:吾聞獅子威服百獸。乃製其形,與象相禦,象果驚奔,眾因潰散,遂剋林邑。收其異寶雜物,不可勝計。
按《梁書·林邑傳》:元嘉二十三年,使交州刺史檀和之、振武將軍宗慤伐之。和之遣司馬蕭景憲為前鋒,楊邁聞之懼,欲輸金一萬斤,銀十萬斤,還所略日南民戶,其大臣毒僧達諫止之,乃遣大帥范扶龍〈《宋書》作范扶龍大〉戍其北界區栗〈《宋書》作粟〉城。景憲攻城,剋之,斬扶龍首,獲金銀雜物,不可勝計。乘勝逕進,即剋林邑。楊邁父子並挺身逃奔。獲其珍異,皆是未名之寶。又銷其金人,得黃金數十萬斤。和之後病死,見胡人為祟。按《水經注》:元嘉中,檀和之征林邑,其王楊邁舉國夜奔,竄山藪,據其城邑,收寶巨億。軍還之後,楊邁歸國,家國荒殄,時人靡存。躊躇崩擗,憤絕復蘇。即以元嘉二十三年死。初,楊邁母懷身,夢人鋪楊邁金席,與其兒落金席上,光色起昭晰艷曜,華俗謂上金為紫磨金夷,俗謂上金為楊邁金,父胡達死,襲王位,能得人情,自以靈夢為國祥,慶其太子初名咄,後楊邁死,咄年十九代立,慕先君之德,復名楊邁,昭穆二世父子,共名知林邑之將亡矣。
武帝孝建二年,林邑遣使貢獻。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世祖孝建二年,林邑又遣長史范龍跋奉使貢獻,除龍跋揚武將軍。
大明二年,林邑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大明二年,林邑王范神成,又遣長史范流奉表,獻金銀器及香布諸物。
明帝泰豫元年,林邑遣使獻方物。
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云云。
南齊
武帝永明九年,林邑范當根純遣使入貢,始封安南將軍林邑王。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按《南史·齊武帝本紀》:永明九年五月,林邑國獻金簟。
按《南齊書·林邑傳》:孝建二年,始以林邑長史范龍跋為揚武將軍。楊邁子孫相傳為王,未有位號。夷人范當根純攻奪其國,篡位為王。永明九年,遣使貢獻金簟等物。詔曰:林邑蠢爾介在遐外,世服王化。當根純乃誠懇款到,率其僚職,遠績克宣,良有可嘉。宜沾爵號,以弘休澤。可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將軍、林邑王。范楊邁子孫范諸農率眾人攻當根純,復得本國。
永明十年,以范諸農為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將軍、林邑王。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云云。
明帝建武二年,進范諸農號鎮南將軍。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云云。
永泰元年,以范諸農子文款為林邑王。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永泰元年,諸農入朝,海中遭風溺死,以其子文款為假節、都督緣海軍事、安南將軍、林邑王。晉建興中,日南夷帥范稚奴文數商賈,見上國制度,教林邑王范逸起城池樓殿。王服天冠如佛冠,身被香纓絡。國人凶悍,習山川,善鬥。吹海蠡為角。人皆裸露。四時暄暖,無霜雪。貴女賤男,謂師巫為婆羅門。群從相姻通,婦先遣聘求婿。女嫁者,迦藍衣橫幅合縫如井闌,首戴花寶。婆羅門牽婿與婦握手相付,咒願吉利。居喪剪髮,謂之孝。燔屍中野以為葬。遠界有靈鷲鳥,知人將死,集其家食死人肉盡,飛去,乃取骨燒灰投海中水葬。人色以黑為美,南方諸國皆然。區栗城建八尺表。日影度南八寸。自林邑西南三千餘里,至扶南。
梁
武帝天監九年,林邑遣使獻白猴,詔封范天凱林邑王。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九年四月,林邑國遣使獻白猴一。按《林邑傳》:宋孝武孝建、大明中,林邑王范神成累遣長史奉表貢獻。明帝泰豫元年,又遣使獻方物。齊永明中,范文贊累遣使貢獻。天監九年,文贊子天凱奉獻白猴,詔曰:林邑王范天凱介在海表,乃心款至,遠脩職貢,良有可嘉。宜班爵號,被以榮澤。可持節、督緣海諸軍事、威南將軍、林邑王。
天監十年,林邑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云云。
天監十一年,林邑遣使獻方物。
天監十三年,林邑遣使獻方物。
按以上《梁書·武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十三年,天凱累遣使獻方物。俄而病死,子弼毳跋摩立,奉表貢獻。
普通七年六月,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普通七年,王高式勝鎧遣使獻方物,詔以為持節、督緣海諸軍事、綏南將軍、林邑王。
大通元年三月,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中大通二年六月,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中大通二年,行林邑王高式律陁羅跋摩遣使貢獻,詔以為持節、督緣海諸軍事、綏南將軍、林邑王。
中大通六年七月,林邑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隋
文帝開皇 年,林邑遣使入貢。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林邑傳》:林邑之先,因漢末交阯女子徵側之亂,內縣功曹子區連殺縣令,自號為王。無子,其甥范熊代立,死,子逸立。日南人范文因亂為逸僕隸,遂教之築宮室,造器械。逸甚信任,使文將兵,極得眾心。文因間其子弟,或奔或徙。及逸死,國無嗣,文自立為王。其後范佛為晉揚威將軍戴桓所破。宋交州刺史檀和之將兵擊之,深入其境。至梁、陳,亦通使往來。其國延袤數千里,土多香木金寶,物產大抵與交阯同。以塼為城,蜃灰塗之,東向戶。尊官有二:其一曰西那婆帝,其二曰薩婆地歌。其屬官三等:其一曰倫多姓,次歌倫致地,次乙他伽蘭。外官分為二百餘部。其長官曰弗羅,次曰可輪,如牧宰之差也。王戴金花冠,形如章甫,衣朝霞布,珠璣瓔珞,足躡革屨,時復錦袍。良家子侍衛者二百許人,皆執金裝刀。有弓、箭、刀、槊,以竹為弩,傅毒於矢。樂有琴、笛、琵琶、五絃,頗與中國同。每擊鼓以警眾,吹蠡以即戎。其人深目高鼻,髮拳色黑。俗皆徒跣,以幅布躔身。冬月衣袍。婦人椎髻。施<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4078-18px-GJfont.pdf.jpg' />葉席。每有婚媾,令媒者齎金銀釧、酒二壺、魚數頭至女家。於是擇日,夫家會親賓,歌儛相對。女家請一婆羅門,送女至男家,婿盥手,因牽女授之。王死七日而葬,有官者三日,庶人一日。皆以函盛屍,鼓儛導從,輿至水次,積薪焚之。收其餘骨,王則內金甖中,沉之於海,有官者以銅甖,沉之於海口;庶人以瓦,送之於江。男女皆截髮,隨喪至水次,盡哀而止,歸則不哭。每七日,然香散花,復哭,盡哀而止。盡七七而罷,至百日、三年,亦如之。人皆奉佛,文字同於天竺。高祖既平陳,乃遣使獻方物,其後朝貢遂絕。
煬帝大業元年四月,大將軍劉方擊林邑,破之。
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按《林邑傳》:時天下無事,群臣言林邑多奇寶者。仁壽末,上遣大將軍劉方為驩州道行軍總管,率欽州刺史甯長真、驩州刺史李暈、開府秦雄步騎萬餘及犯罪者數千人擊之。其王梵志率其徒乘巨象而戰,方軍不利。方於是多掘小坑,草覆其上,因以兵挑之。梵志悉眾而陣,方與戰,偽北,梵志逐之,至坑所,其眾多陷,轉相驚駭,軍遂亂。方縱兵擊之,大破之。頻戰輒敗,遂棄城而走。方入其都,獲其廟主十八枚,皆鑄金為之,蓋其有國十八葉矣。方班師,梵志復其故地,遣使謝罪,於是朝貢不絕。 按《劉方傳》:仁壽中方授驩州道行軍總管,以尚書右丞李綱為司馬,經略林邑。方遣欽州刺史甯長真、驩州刺史李暈、上開府秦雄以步騎出越常,方親率大將軍張愻、司馬李綱舟師趣比景。高祖崩,煬帝即位,大業元年正月,軍至海口。林邑王梵志遣兵守險,方擊走之。師次闍黎江,賊據南岸立柵,方盛陳旗幟,擊金鼓,賊懼而潰。既渡江,行三十里,賊乘巨象,四面而至。方以弩射象,象中瘡,卻蹂其陣,王師力戰,賊奔於柵,因攻破之,俘馘萬計。於是濟區粟,度六里,前後逢賊,每戰必擒。進至大緣江,賊據險為柵,又擊破之。逕馬援銅柱,南行八日,至其國都。林邑王梵志棄城奔海,獲其廟主金人,汙其宮室,刻石紀功而還。士卒腳腫,死者十四五。方在道遇患而卒,帝甚傷惜之,乃下詔曰:方肅承廟略,恭行天討,飲冰遄邁,視險若夷。摧鋒直指,出其不意,鯨鯢盡殪,巢穴咸傾,役不再勞,肅清海外。致身王事,績誠可嘉,可贈上柱國、盧國公。
唐
高祖武德 年,環王遣使獻方物。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南蠻傳》:環王,本林邑也,一曰占不勞,亦曰占婆。直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地東西三百里而贏,南北千里。西距真臘霧溫山,南抵奔浪陀州。其南大浦,有五銅柱,山形若倚蓋,西重巖,東涯海,漢馬援所植也。其地冬溫,多霧雨,產虎魄、猩猩獸、結遼鳥。以二月為歲首,稻歲再熟,取檳榔瀋為酒,椰葉為席。俗凶悍,果戰鬥,以麝塗身,日再塗再澡,拜謁則合爪頓顙。有文字,喜浮屠道,冶金銀像,大或十圍。呼王為陽蒲逋,王妻為陀陽阿熊,太子為阿長逋,宰相為婆漫地。王所居曰占城,別居曰齊國、曰蓬皮勢。王衣白㲲,古貝斜絡臂,飾金琲為纓,鬈髮,戴金華冠如章甫。妻服朝霞,古貝短裙,冠纓如王。王衛兵五千,戰乘象,藤為鎧,竹為弓矢,率象千、馬四百,分前後。不設刑,有罪者使象踐之;或送不勞山,畀自死。隋仁壽中,遣將軍劉芳〈《隋書》方〉伐之,其王范梵志挺走,以其地為三郡,置守令。道阻不得通,梵志裒遺眾,別建國邑。武德中,再遣使獻方物,高祖為設九部樂饗之。
太宗貞觀 年,林邑遣使入獻。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貞觀時,王頭黎獻馴象、鏐鎖、五色帶、朝霞布、火樹,與婆利、羅剎二國使者偕來。林邑其言不恭,群臣請問罪。太宗曰:昔苻堅欲吞晉,眾百萬,一戰而亡。隋取高麗,歲調發,人與為怨,乃死匹夫手。朕敢妄議發兵邪。赦不問。又獻五色鸚鵡、白鸚鵡,數訴寒,有詔還之。頭黎死,子鎮龍立,獻通天犀、雜寶。
貞觀十九年,林邑王范鎮龍被弒,國人立諸葛地為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十九年,摩呵慢多伽獨弒鎮龍,滅其宗,范姓絕。國人立頭黎婿婆羅門為王,大臣共廢之,更立頭黎女為王。諸葛地者,頭黎之姑子,父得罪,奔真臘。女之王不能定國,大臣共迎諸葛地為王,妻以女。
肅宗至德 年,林邑更號為環王。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永徽至天寶,凡三入獻。至德後,更號環王。
憲宗元和 年,安南都護張舟執環王都統及王子五十九人。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南蠻傳》:元和初不朝獻,安南都護張舟執其偽驩、愛州都統,斬三萬級,虜王子五十九,獲戰象、舠、鎧。
林邑部彙考二
《林邑記》
《雜記七則》
檳榔樹,大圍丈餘,高十餘丈,皮似青銅,節如斑竹,下本不大,上末不小,遠近為林,千萬若一,森秀無柯,端頂有葉,其葉芾條泒開破,仰望沙沙如彈藂,蕉於竹杪風至,獨動似舉羽扇之掃天葉,下繫數房房,綴十數子,家有數百樹,雲疏如墜繩也。
西南遠界有靈鷲,能知吉凶,覘人將死,食屍肉盡乃去。家人取骨燒為灰,投之於水。
飛魚翼如蟬,渠則凌雲沉泳海底。
延袤六十里,土多香木、金寶,物產大抵與交阯同,以磚為城,蜃灰塗之,皆開北戶以向日,或東西無定。王范文鑄銅為牛銅屋行宮。
林邑王明達獻金鋼指環。
從林邑往金山三十餘里,遠望金山嵯峨,而赤城照耀,似天澗壑谷,中亦有生金,形如虫豸,細者似蒼蠅,大者若蜂蟬,夜行燿光如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