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09
卷165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典
第一百六十五卷目錄
帝紀部藝文三
明皇論 唐崔鶠
漢高祖論 宋蘇洵
漢論〈三首〉 石介
武王論 蘇軾
平王論 前人
秦始皇論 前人
秦始皇扶蘇論 前人
魏武帝論 前人
唐論 曾鞏
漢文帝論 曾肇
夏論 蘇轍
商論 前人
周論 前人
秦論〈二首〉 前人
始皇論 前人
三宗論 前人
兩漢論 前人
漢武帝論 前人
漢昭帝論 前人
漢光武論〈二首〉 前人
三國論 前人
晉論 前人
七代論 前人
宋武帝論 前人
梁武帝論 前人
皇極典第一百六十五卷
帝紀部藝文三
《明皇論》唐·崔鶠
穆王戒太僕曰:僕臣正,厥后克正。僕臣諛,厥后自聖。仲虺告成湯曰:自得師者,王謂人莫己若者,亡夫實凡也。而自以為聖,則偃然,以天下為莫己。若以天下為莫己,若則有罪不聞,有過不改,禍亂之形成,而卒以不悟,是亡之道也。以唐考之,克有天下者,十有八王,而不以諛臣之故,別加稱號者,高祖、太宗、睿宗、文宗四君而已。其餘皆立虛名。而開元天寶之間,群臣至六上尊號。嗟乎,諛亦甚矣。而明皇受而不辭,蓋將自以為聖者歟。其播越流離,至於亡國,其不幸也夫。加以天地道德聖神文武之號,兼覆載之大美,極今古之徽稱,彼其臣遂以為誠爾耶。直以為吾君好諛喜佞,故逢之也。以為誠爾,則天不以號,然後推其高。地不以名,然後推其厚。三皇無有也,五帝無有也。自古賢君懿主皆無有,而吾祖宗亦無有也。彼其後世中君幽主獨有之,是直以好諛喜佞,待吾君而以諛佞,逢之人君之賊也。聖矣,夫光武之為君也,詔天下上書,不得言聖,明矣哉。顯宗之為君也,曰:先帝詔書,禁人言聖,自今有過,稱虛譽尚,書宜抑而不省,示不為諂子嗤也。嗚呼,姦人之情得矣。其成建武永平之盛,有以矣夫。
《漢高祖論》宋·蘇洵
漢高祖挾數用術,以制一時之利害,不如陳平,揣摩天下之勢,舉指搖目以劫制項羽,不如張良。微此二人,則天下不歸漢,而高帝乃木強之人而止耳。然天下已定,後世子孫之計,陳平、張良智之所不及,則高帝嘗先為之規畫處置,使夫後世之所為,曉然如目見其事而為之者。蓋高帝之智,明於大而暗於小,至於此而後見也。帝嘗語呂后曰:周勃厚重少文,然安劉氏必勃也。可令為太尉。方是時,劉氏安矣,勃又將誰安耶。故臣之意曰:高帝之以太尉屬勃也,知有呂氏之禍也。雖然,其不去呂后,何也。勢不可也。昔者武王沒,成王幼,而三監叛。帝意百歲後,將相大臣及諸侯王有如武庚祿父,而無以制之也。獨計以為家有主母,而豪奴悍婢不敢與弱子抗。呂氏佐帝定天下,為諸侯大臣素所畏服,獨此可以鎮壓其邪心,以待嗣子之壯。故不去呂后者,為惠帝計也。呂后既不可去,故削其黨以損其權,使雖有變而天下不搖。是故以樊噲之功,一旦遂欲斬之而無疑。嗚呼。彼獨於噲不仁耶。且噲與帝偕起,拔城陷陣,功為不少,方亞父嗾項莊時,微噲譙羽,則漢之為漢,未可知也。一旦人有惡噲欲滅戚氏者,時噲出伐燕,立命平、勃即軍中斬之。夫噲之惡未形也,惡之者誠偽,未必也,且帝之不以一女子斬天下功臣,亦明矣。彼其娶於呂氏,呂氏之族若產、祿輩皆庸才不足卹,獨噲豪傑,諸將所不能制,後世之患,無大於此者矣。夫高帝之視呂后,猶醫者之視堇也,使其毒可以治病,而不至於殺人而已。噲死,則呂氏之毒將不至於殺人,高帝以為是足以死而無憂矣。彼平、勃者,遺其憂者也。噲之死於惠帝之六年,天也。使之尚在,則呂祿不可紿,太尉不得入北軍矣。或謂噲於高帝最親,使之尚在,未必與產、祿叛。夫韓信、黥布、盧綰皆南面稱孤,而綰又最為親幸,然及高祖之未亡也,皆相繼以逆誅。誰謂百歲之後,椎埋屠狗之人,見其親戚得為帝王而不欣然從之耶。故曰:彼平、勃者,遺其憂者也。
《漢論上》石介
噫嘻,王道其駮於漢乎。湯革夏,改正朔,易服色,以順天命而已。其餘盡循禹之道。周革商,改正朔,易服色,以順天命而已。其餘盡循湯之道。漢革秦,不能盡循周之道,王道於斯駮焉。夫井田,三王之法也。什一,三王之制也。封建,三王之治也。鄉射,三王之禮也。學校,三王之教也。度量以齊,衣服以章,宮室以等,三王之訓也。三王市廛而不稅,關譏而不征,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五十者養於鄉,六十者養於國,七十者養於學。孤獨鰥寡,皆有常餼。周衰,王道息。秦併天,下遂盡滅三王之道。漢革秦之祚,已矣,不能革秦之弊,猶襲秦之政,而井田卒不用也。什一卒不行也,鄉射卒不舉也,學校卒不興也,度量卒不齊也,衣服卒不章也,宮室卒不等也,市廛而稅,關譏而征,林麓川澤,不以時而入,用民之力無日,五十、六十、七十者不養,孤獨鰥寡無常餼,三王之道不復,非秦之罪也,漢之罪也。桀滅夏道,湯亦受命,克承禹烈,故夏之民歸於商,不見商之政,而見禹之政。商之民歸於周,不見周之政,而見湯之政。秦滅周道,漢亦受命,不襲周之政,而沿秦之弊,立漢之政。故秦之民歸於漢,見漢之政,而不見周之政。蓋以漢之禮樂,易三王之禮樂也。以漢之制度,易三王之制度也。以漢之爵賞,易三王之爵賞也。以漢之法律,易三王之法律也。以漢之政令,易三王之政令也。噫,漢順天應人,以仁易暴,以治易亂,三王之舉,其始何如,此其盛哉,其終何如,此其卑哉。三王建大中之道,置而不行,區區襲秦之餘,立漢之法,可惜矣。
《漢論中》
或曰:漢改三王之道,作之者,其誰歟。曰:曹參、陸賈、叔孫通之罪也。漢高祖以干戈而定天下,陸賈曰:陛下馬上得之,不可馬上治之。於是使賈著秦所以得天下,及古今成敗之國。賈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帝輒稱善。高祖已平天下,群臣飲酒爭功,或妄呼、拔劍擊柱。上患之。叔孫通乃與弟子百餘人,雜採古禮,與秦儀以為漢儀。帝用之,曰:今日知其為皇帝之貴也。漢高祖豁達大度,聰明神聖,溫恭濬哲,英威睿武。其資材固不下乎禹湯與文武之道。使為帝,則帝矣。使為王,則王矣。方平定禍亂,思為漢家,改正朔,定禮樂,立制度,明文章,施道德,張教化,一風俗,興太平,以垂於千萬世。賈若能遠舉帝王之道,致於人君,施於國家,布於天下,通若能純。用三王之禮,施於朝廷,達於政教,格於後世。以高皇之材,而不能之乎。乃齪齪進夫當時之近務,王霸之猥略,貴乎易行,孜孜舉夫近古之野禮,亡秦之雜儀,求夫疾效,使高祖上視湯武有慚德,漢家比蹤三王為不侔,可惜也哉。初,蕭何為相,天下未甚乂。而何死,曹參代之,參以為蕭何之規,當守之,勿失。日飲醇酒,寬縱不治事。雖復惠帝求治,參不能竭才輔之。直以高祖之初定禍亂,蕭何之草創律令,民僅出塗炭,為已太平。國僅立法式,為已大備。當其高祖之既平禍亂,蕭何之既定律令,惠帝之方求治,參能竭伊尹致君如堯舜之心,周公輔成王致太平之道,以事惠帝,制度之未修者,修之。教化之未格者,格之。文章之未備者,備之。禮律之未明者,明之。刑政之未和者,和之。盡循三王之道而行之。賈與通既施之於前,參復行之於後,漢豈有不及三王之治者乎。故曰:陸賈、叔孫通、曹參之罪也。
《漢論下》
或曰:時有澆淳,道有升降。當漢之時,固不同三代之時也。盡行三王之道,可乎。曰:時有澆淳,非謂後之時不淳於昔之時也。道有升降,非謂今之道皆降古之道也。夫時在治亂,道在聖人,非有先後耳。桀紂興則民性暴,湯武興則民性善。湯之時,固在桀之後。武之時,固在紂之後。而湯武之時,豈有不淳於桀紂之時,其道亦已降乎,其民亦已難教乎。時治則淳,時亂則澆,非時有淳澆也。聖人存,則道從而隆。聖人亡,則道從而降。非道有升降也。民厭周久矣,苦秦甚矣,秦之政檻穽也,民得出檻穽也。惟使之,從三王之政,非如檻穽之深閉可畏也。既得出檻穽而得適,非檻穽人,皆樂然從之也。況使從三王大中之道,躋於泰然安樂乎。當高祖,提秦之民於千萬丈不測深淵中,置之於平地,若示之以三王之政,革之以三王之化,鼓之以三王之號令,明之以三王之律度,民有不肯從之,乃曰:不如在千萬丈不測深淵中之樂邪。吾未之信也。當乎天下初定也,民未有富兼貧,民未有彊凌弱,民未有眾吞寡,民未有大并小。因定之經界,因為之井田,民有爭乎。國未有巡行之費,國未有兵眾之動,國未有土木之耗,因為之什一之法,因立之中正之道,國闕用乎。封建以域之,射鄉以仁之,庠序以教之,養老以厚之,秦之民,不為漢之民,為三王之民也。民不見漢之政,見三王之政也。伊尹俾其君,不及堯舜,其心媿恥,若撻於市。湯去堯舜,數百年矣。而又承桀之大亂,其時固亦澆漓矣。且能以堯舜致其君。曹參、陸賈、叔孫通,乃獨不能以三王之道,事於漢。使漢不及三王,誠可罪也。或曰:漢之輔政者,前有蕭張,中有平勃,後有霍光、魏相公孫、博陽侯韋賢父子,而獨責於賈與通暨曹相國,不亦偏乎。曰:《易》之革曰: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君子以治曆明時。鼎曰:君子以正位凝命。當高祖定天下,乃革去故鼎,取新之日也。曹參、陸賈、叔孫通,正當君子以治曆明時,正位凝命之際也。會其時,乘其際,不能創制度,明律令,以垂萬世法,適當其罪也。至於後世,法令已定矣,條章已著矣,制度已行矣,朝廷循之已慣習矣。而遽更之,得無亂乎。富者已連田兼地矣,彊已凌弱矣,眾已吞寡矣,大已并小矣,而遽正之以經界,居之以井田,民肯從乎。後嗣奢縱日,作土木不息,內畜嬪侍,外耽畋遊,殫天下之力,猶供億不足,而遽行中正之道,取什一之賦,罷關市,開山澤,國其不乏乎。故晁錯請削國地而被誅,仲舒請限民田而不用。霍光、魏相公孫、韋賢博陽侯,雖有其才,豈復能為漢家革制度乎。適不當其時也。故吾罪曹參、陸賈、叔孫通也。
《武王論》蘇軾
武王克殷,以殷遺民封紂子武庚祿父,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武王崩,祿父與管、蔡作亂,成王命周公誅之,而立微子於宋。蘇子曰:武王非聖人也。昔者孔子蓋罪湯、武,顧自以為殷之子孫而周人也,故不敢,然數致意焉,曰:大哉,巍巍乎,堯、舜也。禹,吾無間然。其不足於湯、武也亦明矣,曰:武盡美矣,未盡善也。又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伯夷、叔齊之於武王也,蓋謂之弒君,至恥之不食其粟,而孔氏與之,其罪武王也甚矣。此孔子之家法也,世之君子苟自孔子,必守此法。國之存亡,民之死生,將於是乎在,其孰敢不嚴。而孟軻始亂之,曰:吾聞武王誅獨夫紂,未聞弒君也。自是學者以湯、武為聖人之正若當然者,皆孔氏之罪人也。使當時有良史如董狐者,南巢之事必以叛書,牧野之事必以弒書。而湯、武仁人也,必將為法受惡。周公作《無逸》曰: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茲四人迪哲。上不及湯,下不及武王,亦以是哉。文王之時,諸侯不求而自至,是以受命稱王,行天子之事,周之王不王,不計紂之存亡也。使文王在,必不伐紂,紂不見伐而以考終,或死於亂,殷人立君以事周,命為二王後以祀殷,君臣之道,豈不兩全也哉。武王觀兵於孟津而歸,紂若不改過,則殷人改立君,武王之待殷亦若是而已矣。天下無主,有聖人者出而天下歸之,聖人所不得辭也。而以兵取之,而放之,而殺之,可乎。漢末大亂,豪傑並起。荀文若,聖人之徒也,以為非曹操莫與定海內,故起而佐之。所以與操謀者,皆王者之事也,文若豈教操反者哉。以仁義救天下,天下既平,神器自至,將不得已而受之,不至不取也,此文王之道,文若之心也。及操謀九錫,則文若死之,故吾嘗以文若為聖人之徒者,以其才似張子房而道似伯夷也。殺其父,封其子,其子非人也則可,使其子而果人也,則必死之。楚人將殺令尹子南,子南之子棄疾為王馭士,王泣而告之。既而殺子南,其徒曰:行乎。曰:吾與殺吾父,行將焉入。然則臣王乎。曰:棄父事讎,吾弗忍也。遂縊而死。武王親以黃鉞斬紂,使武庚受封而不叛,豈復人也哉。故武庚之必叛,不待智者而後知也。武王之封武庚,蓋亦不得已焉耳。殷有天下六百年,賢聖之君六七作,紂雖無道,其故家遺俗未盡滅也。三分天下有其二,殷不伐周,而周伐之,誅其君,滅其社稷,諸侯必有不悅者,故封武庚以慰之,此豈武王之意哉。故曰:武王非聖人也。
《平王論》前人
蘇子曰:周之失計,未有如東遷之謬也。自平王至於亡,非有大無道者也,頾王之神聖,諸侯服享,然終以不振,則東遷之過也。昔武王克商,遷九鼎於洛邑,成王、周公復增營之,周公既沒,蓋君陳、畢公更居焉,以重王室而已,非有意於遷也。周公欲葬成周,而成王葬之畢,此豈有意於遷哉。今夫富民之家,所以遺其子孫者,田宅而已。不幸而有敗,至於乞假以生可也,然終不敢議田宅。今平王舉文、武、成、康之業而大棄之,此一敗而鬻田宅者也。夏、商之主,皆五六百年,其先王之德無以過周,而後王之敗亦不減幽、厲,然至於桀、紂而後亡。其未亡也,天下宗之,不如東周之名存而實亡也。是何也。則不議田宅之效也。盤庚之遷,復殷之舊也。古公遷於岐,於是時,周人如狄人也,逐水草而居,豈所難哉。衛文公東徙度河,恃齊而存耳。齊遷臨淄,晉遷於絳、於新田,皆其盛時,非有所畏也。其餘避寇而遷都,未有不亡;雖不即亡,未有能復振者也。春秋時楚大饑,群蠻叛之,申、息之北門不啟。楚人謀徙於阪高,蒍賈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於是乎以秦人巴人滅庸,而楚始大。蘇峻之亂,晉幾亡矣,宗廟宮室盡為灰燼。溫嶠欲遷豫章,三吳之豪欲遷會稽,將從之矣,獨王導不可,曰:金陵,王者之都也。王者不以豐儉移都,若弘衛文大帛之冠,何適而不可。不然,雖樂土為墟矣。且北寇方強,一旦示弱,竄於蠻越,望實皆喪矣。乃不果遷,而晉復安。賢哉導也,可謂能定大事矣。嗟夫,平王之初,周雖不如楚之強,顧不愈於東晉之微乎。使平王有一王導,定不遷之計,收豐、鎬之遺民,而修文、武、成、康之政,以形勢臨東諸侯,齊、晉雖強,未敢貳也,而秦何自霸哉。魏惠王畏秦,遷於大梁;楚昭王畏吳,遷於郢;項襄王畏秦,遷於陳;考烈王畏秦,遷於壽春:皆不復振,有亡徵焉。東漢之末,董卓劫帝遷於長安,漢遂以亡。近世李景遷於豫章,亦亡。故曰:周之失計,未有如東遷之謬也。
《秦始皇論》前人
昔者,生民之初,不知所以養生之具,擊搏挽裂,與禽獸爭一旦之命,惴惴焉。朝不謀夕,憂死之不給,是故巧詐不生,而民無和然。聖人惡其無別,而憂其無以生也。是以作為器用,耒耜弓矢,舟車網罟之類,莫不備至,使民樂生便利,役御萬物,而適其情,而民始有以極其口腹耳目之欲,器利用便,而巧詐生,求得欲從,而心志廣。聖人又憂其桀猾變詐,而難治也。是故制禮以反其初。禮者,所以反本復始也。聖人非不知箕踞而坐,不揖而食,便於人情,而適於四體之安也。將必使之習為迂闊難行之節,寬衣博帶,佩玉履舄,所以回翔容與,而不可以馳驟。上自朝廷,而下至於民,其所以視聽其耳目者,莫不近於迂闊,其衣以黼黻文章,其食以籩豆簠簋,其耕以井田,其進取選舉以學校,其治民以諸侯,嫁娶死葬,莫不有法,嚴之以鬼神,而重之以四時。所以使民自尊,而不輕為奸。故曰:禮之近於人情者,非其至也。周公、孔子所以區區於升降揖讓之間,丁寧反覆,而不敢失墜者,世俗之所謂迂闊,而不知夫聖人之權,固在於此也。自五帝三代相承,而不敢破。至秦有天下,始皇帝以詐力而并諸侯,自以為智術之有餘,而禹湯文武之不知出此也。於是廢諸侯,破井田,凡所以治天下者,一切出於便利,而不恥於無禮。決壞聖人之藩牆,而以利器明示天下。故自秦以來,天下惟知所以求生避死之具,以禮者為無用贅疣之物,何者。其意以為生之無事乎禮也。苟生之無事乎禮,則凡可以得生者,無所不為矣。嗚呼,此秦之禍,所以至今而未息歟。昔者,始有書契,以科斗為文。而其後始有規矩摹畫之跡,蓋今所謂大小篆者。至秦而更以隸,其後日以變革,貴於速成,而從其易。又創為紙,以易簡策,是以天下簿書符檄,繁多委壓,而吏不能究。姦人有以措其手足,如使今世而尚用古之篆書簡策,則雖欲繁多,其勢無由。由此觀之,則凡所以便利天下者,是開詐偽之端也。嗟夫秦既不可及矣。苟後之君子,欲治天下,而惟便利之求。則是引民而日趨於詐也。悲夫。
《秦始皇扶蘇論》前人
秦始皇時,趙高有罪,蒙毅按之,當死,始皇赦而用之。長子扶蘇好直諫,上怒,使北監蒙恬兵於上郡。始皇東遊會稽,並海走瑯琊,次子胡亥、李斯、蒙毅、趙高從。道病,使蒙毅還禱山川,未及還上崩。李斯、趙高矯詔立胡亥,殺扶蘇、蒙恬、蒙毅,卒以亡秦。蘇子曰:始皇制天下輕重之勢,使內外相形以禁姦備亂,可謂密矣。蒙恬將三十萬人,威震北方,扶蘇監其軍,而蒙毅侍帷幄為謀臣,雖有大姦賊,敢睥睨其間哉。不幸道病,禱祀山川尚有人也,而遣蒙毅,故高、斯得成其謀。始皇之遣毅,毅見始皇病,太子未立而去左右,皆不可以言智。雖然天之亡人國,其禍敗必出於智之所不及。聖人為天下,不恃智以防亂,恃其無致亂之道耳。始皇致亂之道,在用趙高。夫閹尹之禍,如毒藥猛獸,未有不裂肝碎首者也。自書契以來,惟東漢呂彊、後唐張承業此二人號稱善良,豈可望一二於千萬,以取必亡之禍哉。然世主皆甘心而不悔,如漢桓、靈,唐肅、代,猶不足深怪,始皇、漢宣皆英主,亦沉於趙高、恭、顯之禍。彼自以為聰明人傑也,奴僕薰腐之餘何能為,及其亡國亂朝,乃與庸主不異。吾故表而出之,以戒後世人主如始皇、漢宣者。或曰:李斯佐始皇定天下,不可謂不智。扶蘇始皇子,秦人戴之久矣,陳勝假其名猶足以亂天下,而蒙恬持重兵在外,使二人不即受誅而復請之,則斯、高無遺類矣。以斯之智而不慮此,何哉。蘇子曰:嗚呼,秦之失道,有自來矣,豈獨始皇之罪。自商鞅變法,以殊死為輕典,以參夷為常法,人臣狼顧脅息,以得死為幸,何暇復請。方其法之行也,求無不獲,禁無不止,鞅自以為軼堯、舜而駕湯、武矣。及其出亡而無所舍,然後知為法之弊。夫豈獨鞅悔之,秦亦悔之矣。荊軻之變,持兵者熟視始皇環柱而走,而莫之救者,以法重故也。李斯之立胡亥,不復忌二人者,知威令之素行,而臣子不敢復請也。二人之不敢復請,亦知始皇之騺悍而不可回也,豈料其偽也哉。周公曰:平易近民,民必歸之。孔子曰:有一言而終身行之,其恕矣乎。夫以忠恕為心而以平易為政,則上易知下易達,雖有賣國之姦,無所投其隙,倉卒之變,無自發焉。然其令行禁止,蓋有不及商鞅者矣,而聖人終不以此易彼。商鞅立信於徙木,立威於棄灰,刑其親戚師傅,積威信之極。以至始皇,秦人視其君如雷霆鬼神,不可測識也。古者公族有罪,三宥而後致刑。今至使人矯殺其太子而不忌,太子亦不敢請,則威信之過也故。夫以法毒天下者,未有不反中其身及其子孫。漢武始皇,皆果於殺者也,故其子如扶蘇之仁,則寧死而不請,如戾太子豈欲反者哉。計出於無聊也。故為二君之子者,有死與反而已。李斯之智,蓋有以知扶蘇之必不反也。吾又表而出之,以戒後世之果於殺者。
《魏武帝論》前人
世之所謂智者,知天下之利害,而審乎計之得失,如是而已矣。此其為智,猶有所窮。唯見天下之利而為之,唯其害而不為,則是有時而窮焉。亦不能盡天下之利。古之所謂大智者,知天下利害得失之計,而權之以人,是故有所犯天下之至危,而卒以成大功者。此以其人權之,輕敵者敗,重敵者無成功。何者。天下未嘗有百全之利也。舉事而待其百全,則必有所格,是故知吾之所以勝人,而人不知其所以勝我者,天下莫能敵之。昔者,晉荀息知虞公必不能用宮之奇,齊鮑叔知魯君必不能用施伯,薛公知黥布必不出於上策,此三者皆危道也。而直犯之,彼不知用其所長,又不知出吾之所忌,是故不可以冒害而就利。自三代之亡,天下以詐力相并,其道術政教,無以相過,而能者得之。當漢氏之衰,豪傑並起而圖天下,二袁、董、呂爭為強暴,而孫權、劉備又以區區於一隅,其用兵制勝,固不足以敵曹氏。然天下終於分裂,訖魏之世,而不能一。蓋嘗試論之,魏武長於料事,而不長於料人。是故有所重發而喪其功,有所輕為而至於敗。劉備有蓋世之才,而無應卒之機,方其新破劉璋,蜀人未附,一日而四五驚,斬之不能禁。釋此時不取,而其後遂至於不敢加兵者,終其身。孫權勇而有謀,此不可以聲勢恐喝取也。魏武不用中原之長,而與之爭於舟楫之間,一日一夜行三百里,以爭利,犯此二敗,以攻孫權,是以喪師於赤壁,以成吳之強。且夫劉備可以急取,而不可以緩圖。方其危疑之間,卷甲而趨之,雖兵法之所忌,可以得志。孫權者,可以計取,而不可以勢破也。而欲以荊州新附之卒,乘勝而取之,彼非不知其難,特欲僥倖於權之不敢抗也。此用之於新造之蜀,乃可以逞,故夫魏武重發於劉備,而喪其功,輕為於孫權而至於敗,此不亦長於料事,而不長於料人之過歟。嗟夫事之利害,計之得失,天下之能者舉知之,而不能權之。以人則亦紛紛焉。或勝或負,爭為雄強,而未見其能一也。
《唐論》曾鞏
成康歿,而民生不見先王之治,日入於亂,以至於秦,盡除前聖數千載之法。天下既攻秦,而亡之以歸於漢,漢之為漢,更二十四君,東西再有天下,垂四百年,然大抵多用秦法。其改更秦事,亦多附己之意,非放先王之法,而有天下之志也。有天下之志者,文帝而已。然而天下之材不足,故仁聞雖美矣,而當世之法度,亦不能放於三代。漢之亡,而強者遂分天下之地。晉與隋,雖能合天下於一,然而合之未久,而已亡,其為不足議也。代隋者,唐,更十八君,垂三百年,而其治莫盛於太宗之為君也。詘己從諫,仁心愛人,可謂有天下之志。以租庸任民,以府衛任兵,以職事任官,以材能任職,以興義任俗,以尊本任眾,賦役有定制,兵農有定業,官無虛名,職無廢事,人習於善行,離於末作,使之操於上者,要而不煩,取於下者,寡而易供。民有農之實,而兵之備,存有兵之名,而農之利。在事之分有歸,而祿之出不浮,材之品不遺,而治之體相承。其廉恥日以篤,其田野日以闢,以其法修則安且治,廢則危且亂,可謂有天下之材。行之數歲,粟米之賤,斗至數錢。居者有餘蓄,行者有餘資。人人自厚,幾致刑措,可謂有治天下之效。夫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不得與先王並者,法度之行,擬之先王未備也。禮樂之具,田疇之制,庠序之教,擬之先王未備也。躬親行陣之間,戰必勝,攻必克,天下莫不以為武,而非先王之所尚也。四裔萬國,古所未及,以政者莫不服從,天下莫不以為盛,而非先王之所務也。太宗之為政於天下者,得失如此,由唐虞之治五百餘年,而有湯之治。由湯之治五百餘年,而有文武之治。由文武之治千有餘年,而始有太宗之為君,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又以其未備也。不得與先王并,而稱極治之時,是則人生於文武之前者,率五百餘年而一遇治。世生於文武之後者,千有餘年而未遇極治之時也。非獨民之生於是,時者之不幸也。士之生於文武之前者,如舜禹之於唐,八元八凱之於舜,伊尹之於湯,太公之於文武,率五百餘年而一遇。生於文武之後,千有餘年,雖孔子之聖,孟軻之賢,而不遇,雖太宗之為君,而未可以必得志於其時也。是亦士民之生於是,時者之不幸也。故述其是非得失之跡,非獨為人君者,可以考焉。士之有志於道,而欲仕於上者,可以鑒矣。
《漢文帝論》曾肇
予嘗謂:治天下,本於躬化。而觀漢文帝,躬行節儉,以德化民,宜其有以振起衰俗。而賈誼以謂:殘賊公行,莫之禁止。其說以背本趨末者,為天下大殘,淫侈之俗,為天下之大賊。以當時風俗,可謂敝矣。豈所謂躬化者,果無益於治哉。蓋文帝雖有仁心仁聞,而不修先王之政故也。先王有不忍人之心,則有不忍人之政。而其政必本於理財,理財之法,其定民之大,方有四。任民之職,有九。士農工商,以辨其名,九穀草木、山澤鳥獸、材賄絲枲、聚斂轉移,以辨其職。又為之屋粟里布,夫家之征,以待其不勤。是故天下無遷徙之業,無游惰之民,其於生財,可謂眾矣。至於愛養萬物,必以其道,故罻羅網罟,斧斤弓矢,皆以時入,而覆巢麛卵,殺胎伐夭,皆為之禁,取之又有其時也。於是制禮以節其用,天子都千里之畿,諸侯各專百里之國,卿士大夫至於庶人,莫不有田,而視其位之貴賤,稱其入之厚薄,而為之法。制度數以待其冠婚,賓客死喪,祭祀之用者,隆殺多寡,各適其宜。為上者,謹名分以示天下,而人人安於力分之內,無覬覦於其外。是以淫僻放侈之心不生,而貧富均一,海內充實,無不足之患。然後示之以廉恥,興之以德義,故民從之也。輕方此之時,游惰者無所容,而雖有僭侈之心,亦安所施於外哉。教化之所以行,殘賊之所以熄,蓋出於是也。自秦滅先王之籍,而漢因之,務為一切之制,由天子至於庶人,無復有度量分界之限,而人人去本趨末,爭於僭侈。高祖嘗禁賈人,不得曳絲乘車。其令卒於不行。至文帝之時,商賈富厚力過,吏埶而末伎游食害農者,蕃庶人牆,屋飾文繡,僕妾之衣,皆宗廟之奉,天子之服,則其俗之不善,可知矣。而文帝不知修先王之政,以救其弊。方其開籍田以勸耕者,衣弋綈而斥文繡,以示敦朴,為天下先。其意美矣。然法度之具不行,而欲以區區之一身,率四海之眾,豈非難哉。孟子曰:徒善不足以為政。非虛言也。雖然,以彼之德,成之以先王之政,則庶幾三代之賢主哉。
《夏論》蘇轍
聖人之道,苟可以安天下,不求為異也。堯舜傳之賢,而禹傳之子。後世以為禹無聖人而傳之,而後授之其子孫。此以好異期聖人也。夫聖人之於天下,不從其所安而為之,而求異夫天下之人,何其用心之淺耶。昔者湯有伊尹,武王有周公。而周公,又武王之弟也。湯之太甲,武之成王,皆可以為天下,而湯不以予其臣,武王不以予其弟,誠以為其子之才,不至於亂天下者,則無事乎授之他人而以為異也。而天下之人,何獨疑夫禹哉。今夫人之愛其子,是天下之通義也。有得焉而以予其子孫,人情之所皆然也。聖人以是為不可易,故因而聽之,使之父子相繼而無相亂。以至於堯,堯舉天下而授之舜,舜得堯之天下而又授之禹。舉天下而授之人,此聖人之所以大過人,而天下後世之所不能也。天下後世之所不能,而聖人獨為之,豈以為異哉。天下之人不能皆賢而有異人焉,為異而震之,則天下皆將喜其名而失其真,故夫堯舜之傳賢者,是不得已而然也。使堯之丹朱,舜之商均,僅可以守天下,而堯肯傳之舜,舜肯傳之禹,以為異而疑天下哉。然則禹之不以天下授益,非以益為不足受也。使天下復有禹,予知禹之不以天下授之矣,何者。啟足以為天下故也。啟為天下,而益為之佐,是益不失為伊尹、周公,其功猶可以及天下也。聖人之不喜異也如此:魯人之法,贖人者受金於府。子貢贖人而不受賞,夫子嘆曰:嗟夫。使魯之不復贖人者,賜也。夫贖人而不以為功,此君子之所以異於眾人者,而其弊乃至於不贖。是故聖人不喜為異,以其有時而窮也。閔子終三年之喪,見於夫子,援琴而歌,戚戚而不樂,作而曰:先王制禮,弗敢過也。子夏終三年之喪,見於夫子,取琴而鼓之,其樂侃侃然,作而曰:先王制禮,不敢不及也。而夫子皆以為賢。由此觀之,禹益之事,傳者之過也。記有之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舜禹皆有所從。受天下者,其所從受天下者,不可忘也。故舜宗堯而置瞽瞍,此天下之大義也。至禹不獨廢堯,而且忘舜,鯀雖得罪,以父故,得祭於郊,從舜之義,則禹為忘其君。從禹之義,則舜為忘其親。二者,皆聖人之所不為也。予聞之,禮之所行,義之所許也。故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舜禹之有天下,則先王之所未有也。故堯雖非父,而其德載於後世,不可以不宗。瞽瞍雖其親,而無功於人,不可以私享。二者皆義也。至夏后氏,郊鯀而宗禹,此禹之子孫之禮也。孰謂禹之不宗舜哉。柳下惠稱:有虞氏郊堯而宗舜,先儒以為此虞氏子孫之禮也。以虞推禹,則禹其有不宗舜乎。雖然,夏之子孫,所以不宗舜者,以有鯀也。鯀雖得罪於舜,而從事於水者九年,非瞽瞍之比也。故卒為夏郊,而三代祀之。三代猶以其功祀之,而其子孫顧可以他人廢之乎。故夫虞夏之祀,皆義之所予也。
《商論》前人
商之有天下者三十世,而周之世三十有七;商之既衰而復興者五王,而周之既衰而復興者宣王一人而已。夫商之多賢君,宜若其世之過於周;周之賢君不如商之多,而其久於商者乃數百歲,其故何也。蓋周公之治天下,務以文章繁縟之禮,和柔馴擾剛彊之民,故其道本於尊尊而親親,貴老而慈幼,使民之父子相愛兄弟相悅,以無犯上難制之氣,行其至柔之道,以揉天下之戾心,而去其剛毅果敢之志,故其享天下至久。而諸侯內侵,京師不振,卒於廢為至弱之國。何者。優柔和易,可以為久,而不可以為彊也。若夫商人之所以為天下者,不可復見矣。嘗試求之《詩》《書》,《詩》之寬緩而和柔,《書》之委曲而繁重者,舉皆周也。而商人之詩,駿發而嚴厲,其書簡潔而明肅,以為商人之風俗,蓋在乎此矣。夫惟天下有剛彊不屈之俗也,故其後世有以自振於衰微。然至其敗也,一散而不可復止。蓋物之彊者易以折,而柔忍者可以久存。柔者可以久存,而常困於不勝;彊者易以折,而其末也,乃可以有所立。此商之所以不長,而周之所以不振也。嗚呼。聖人之慮天下亦有所就而已,不能使之無弊也。使之能久而不能彊,能以自振而不能以及遠,此二者存乎其後世之賢與不賢矣。太公封於齊,尊賢而尚功。周公曰:後世必有篡弒之臣。周公治魯,親親而尊尊。太公曰:後世寖衰矣。夫尊賢尚功,則近於彊;親親尊尊,則近於弱,終之齊有田氏之禍,而魯人困於盟主之令。蓋商之政近於齊,而周公之所以治周者,其所以治魯也。故齊彊而魯弱,魯未亡而齊亡也。
《周論》前人
《傳》曰:夏之政尚忠,商之政尚質,周之政尚文。而仲尼亦云: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予讀《詩》、《書》,歷觀唐虞,至於商周。以為自生民以來,天下未嘗一日而不趨於文也。文之為言,猶曰萬物各得其理云爾。父子君臣之間、兄弟夫婦之際,此文之所由起也。昔者生民之初,父子無義,君臣無禮,兄弟不相愛,夫婦不相保,天下紛然而淆亂,忿鬥而相苦。文理不著,而人倫不明,生不相養,而死不相葬,天下之人,舉皆戚然,不寧於中。然後反而求其所安,屬其父子而列其君臣,聯其兄弟而正其夫婦。至於虞夏之世,乃益去其鄙野之制。然猶以天子之尊飯土塯,啜土鉶,土階三尺,茅茨不翦。至於周而後大備,其粗始於父子之際,其精布於萬物,其用甚廣而無窮。蓋其當時莫不自謂文於前世,而後之人乃更以為質也。是故祭祀之禮,陳其籩豆,列其鼎俎,備其醪醴,俯伏以薦思,其飲食醉飽之樂而不可見也。於是灌用鬱鬯,藉用白茅,既沃而莫之見,以為神之縮之也。體魄降於地,魂氣升於天,恍惚誕謾,而不知其所由處,聲音氣臭之類,恐不能得當也。於是終祭於屋漏,繹祭於祊,以為人子之心無所不至也。薦之以滋味,重之以膾炙,恐鬼神之不屑也;薦之以血毛,重之以體薦,恐父祖之不吾安也。於是先黍稷,而飯稻粱,先大羹而飽庶羞,以為不敢忘禮,亦不敢忘愛也。丁寧反復,優游而不忍去,以為可以盡人子之心,而人子之心亦可以少安矣。故凡世之所謂文者,皆所以安夫人之所不安。而人之所安者,事之所當然也。仲尼區區於衰周之末,收先王之遺文,而與曾子推論禮之所難處,至於毫釐纖悉,蓋以為王道之盛其文理當極於此焉耳。及周之亡,天下大壞,彊陵弱,眾暴寡,而後世乃以為周文之弊。夫自唐虞以至於商,漸而入於文。至周,而文極於天下。當唐虞、夏商之世,蓋將求周之文,而其勢有所未至,非有所謂質與忠也。自周而下,天下習於文,非文則無以安天下之所不足,此其勢然也。今夫冠婚喪祭而不為之禮,墓祭而不廟,室祭而無所,仁人君子有所不安於其中而曰不文,以從唐虞、夏商之質。夫唐虞、夏商之質,蓋將以求周之文而未至者,非所以為法也。
《秦論上》前人
秦人居諸侯之地,而有萬乘之志,侵辱六國,斬伐天下,不數十年之間,而得志於海內。至其後世,再傳而遂亡。劉季起於匹夫,斬刈豪傑,蹶秦誅楚,以有天下。而其傳子孫,數十世而不絕。蓋秦、漢之事,其所以起者不同,而其所以取之者無以相遠也。然劉、項奮臂於閭閻之中,率天下蜂起之兵西嚮以攻秦,無一成之聚,一夫之眾,驅罷敝謫戍之人,以求所非望,得之則生,失之則死。以匹夫而圖天下,其勢不得不疾戰以趨利,是以冒萬死求一生而不顧。今秦擁千里之地,而乘累世之業,雖閉關而守之,畜威養兵,拊循士民,而諸侯誰敢謀秦。觀天下之釁,而後出兵以乘其弊,天下夫誰敢抗。而惠文、武昭之君,乃以萬乘之資,而用匹夫,所以圖天下之勢,疾戰而不顧其後,此宜其能以取天下,而亦能以亡之也。夫劉、項之勢,天下皆非吾有,起於草莽之中,因亂而爭之,故雖驅天下之人,以爭一旦之命,而民猶有待於戡定,以息肩於此。故以疾戰定天下,天下既安,而下無背叛之志。若夫六國之際,諸侯各有分地,而秦乃欲以力征,彊服四海,不愛先王之遺黎,以為子孫之謀,而竭其力以爭鄰國之利,六國雖滅,而秦民之心已散矣。故秦之所以謀天下者,匹夫特起之勢,而非所以承祖宗之業以求其不失者也。昔者嘗聞之:周人之興數百年,而後至於文、武。文、武之際,三分天下而有二,然商之諸侯猶有所未服,紂之眾,未可以不擊而自解也。故以文、武之賢,退而修德,以待其自潰。誠以為后稷、公劉、太王、王季勤勞不懈,而後能至於此,故其發之不可輕,而用之有時也。嗟夫。秦人舉累世之資,一用而不復惜,其先王之澤,已竭於取天下,而尚欲求以為國,亦已惑矣。
《秦論下》
三代聖人以道御天下,動容貌,出辭氣,逡巡廟堂之上,而諸侯承德,四裔向風,何其盛哉。至其後世稍衰,桓、文迭興而維持之,要之以盟會,齊之以征伐,既已畢矣。然春秋之後,吳越放恣,繼之以田常、三晉之亂,天下遂為戰國。君臣之間非詐不言,非力不用,相與為盜跖之行猶恐不勝。雖桓、文之事且不試矣,而況於文、武、成、康之道歟。秦起於西陲,本以彊兵富國為上,其先襄公最賢,詩人稱之。然其所以為國者,亦猶是耳。詩曰: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夫蒹葭之方盛也,蒼蒼其彊勁,而不適於用,至於白露,凝戾為霜,然後堅成,可施於人。今夫襄公,以耕戰自力,而不知以禮義終成之,豈不蒼然盛哉。然而君子以為未成,故其後世狃於為利,而不知義。至於商君厲之以法,風俗日惡,鄙詐猛暴,甚於六國。卒以此勝天下。秦之君臣,以為非是,無足以服人矣。當是時,諸侯大者,連地數千里,帶甲數十萬。雖使齊威、晉文,假仁義,挾天子而令之,其勢將不能行。惟得至誠之君子,自修而不爭,如商周之先君,庶幾可以服之。孟子遊於齊梁,以此干其君,皆不能信。以為詐謀奇計之所不能下,長戟勁弩之所不能克,區區之仁義,何足以致此。然魏文侯,當時之弱國也。君王后,齊之一婦人也。魏文侯行仁義,禮下賢者,用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而秦人不敢加兵。君王后用齊四十餘年,事秦謹與諸侯信,而齊亦未嘗受兵,而況於力行仁義,中心慘怛,終身不懈,而有不能勝者哉。夫衣冠佩玉,可以化彊暴。深居簡出,可以卻猛獸。虛心寡欲,可以懷鬼神。孟子曰:仁不可以為眾誠。因秦之地,用秦之民,按兵自守,修德以來天下,彼將襁負其子而至,而誰與共亡。惜乎其明不足以知之,竭力以勝敵,敵勝之後,二世而亡,其數有以取之矣。
《始皇論》前人
諸侯之興,自生民始矣。至始皇滅六國,而五帝三代之諸侯,掃地無復遺者,非秦能滅諸侯,而勢之隆污,極於此矣。昔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傳商及周文武之間,止千七百餘國。夫人之必爭彊弱,之必相吞滅,此勢之必至者也。彼非諸侯,獨能自存,聖賢之君時出,而齊之是以彊者不敢肆,弱者有以自立,蓋自禹五世,而得少康,自少康十二世,而得湯,自湯八世,而得太戊,自太戊十三世,而得武丁,自武丁八世,而得周文武。當是時,雖有彊暴諸侯,不得以力加小弱。然虞夏,諸侯亡者,已十八九矣。自文武成康以來,三十有三世,獨一宣王能紀綱諸夏。幽平以後,諸侯放恣。春秋之際,存者百七十餘國而已。雖齊威、晉文迭興,以會盟征伐持之,而道德不足其身,所攻滅蓋已多矣。陵遲至於六國,獨有宋衛中山泗上諸侯在耳。地大兵彊,皆務以詐力相傾。雖使威文復生,號令將有所不行非,有盛德之君,不足以懷之矣是。以至於蕩滅無餘而後止,秦雖欲復立諸侯,豈可得哉。而議者乃追咎李斯不師古,始使秦孤立無援,二世而亡。蓋未之思歟。夫商周之初,雖封建功臣子弟,而上古諸侯,棋布天下,植根深固,是以新故相維,勢如犬牙。數世之後,皆為故國,不可復動。今秦已削平諸侯,蕩然無復立錐之國。雖使並建子弟,而君民不親,譬如措舟,滄海之上,大風一作,漂卷而去,與秦之郡縣何異。且獨不見漢高、晉文之事乎。割裂海內,以封諸子,大者連城數十,舉無根之人,寄之萬民之上,十數年之間,隨即散滅,不獲其用,豈非惑於其名,而未察其勢也哉。古之聖人,立法以御天下,必觀其勢。勢之所去,不可以彊反。今秦之郡縣,豈非勢之自至也歟。然秦得其勢,而不免於滅亡,蓋治天下在德,不在勢,誠能因勢以立法,務德以扶勢,未有不安且治者也。使秦既一天下,與民休息,寬徭賦,省刑罰,黜奢淫,崇儉約,選任忠良,放遠法吏,而以郡縣治之,雖與三代比隆,可也。
《三宗論》前人
黃帝、堯、舜,壽皆百年,享國皆數十年。周公作《無逸》,言商中宗享國七十五年,高宗五十九年,祖甲三十三年。文王受命中身,享國五十年。自漢以來,賢君在位之久,皆不及此。西漢文帝二十三年,景帝十六年,昭帝十三年。東漢明帝十八年,章帝十三年,和帝十二年,唐太宗二十三年。此皆近世之明主,然與《無逸》所謂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者,無以大相過也。至其享國長久,如秦始皇帝、漢武帝、梁武帝、隋文帝、唐元宗,皆以臨御久遠,循致大亂,或以失國,或僅能免其身。其故何也。人君之富,其倍於人者千萬也,膳服之厚,聲色之靡,所以賊其躬者多矣。朝夕於其間而無以御之,至於夭死者,勢也。幸而壽考,用物多而害民久,矜己自聖,輕蔑臣下,至於失國,宜矣。古之賢君,必志於學,達性命之本而知道德之貴,其視子女玉帛與糞土無異,其所以自養,乃與山林學道者比,是以久於其位而無害也。傅說之詔高宗曰:王,人求多聞,時惟建事,學于古訓乃有獲。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惟學遜志,務時敏,厥修乃來,允懷于茲,道積于厥躬,惟斆學半,念終始典于學,厥德修罔覺。監于先王成憲,其永無愆。嗚呼,傅說其知此矣。
《兩漢論》前人
古之聖人,制為君臣之分,天子以其一身,立乎天下之上,安受天下之奉己而不辭。天下之人,奇材壯士,爭出其力,以自盡於天子之下,而無所逃遁。此二者何為如此也。天下之事,固其賢者為之也。仁人君子盡其心以制天下之事,而無所不成;武夫猛士竭其力以翦天下之暴亂,而無所不定。此其類非不智且勇也,然而不得其君,則其心常鰓鰓然,曠四海而不能以自安,功成事立,缺然反顧,而莫之能受。是以天下之賢才,其才雖足以取之,而常喜天下之有賢君者,利其有以受之也。蓋古之人君,收天下之英雄,而不失其心,故天下皆爭歸之。而英雄之士,因其君之資,以用力於天下,功成求得,而不敢為背叛之操。故上下相守,而可以至於無窮。唯其君臣相戾,而不能以相用,君以為無事乎其臣,臣以為無事乎其君,君無所用,以至於天下之不親,臣無以用之,以至於惸惸而無所底麗,而天下始大亂矣。且彼不知夫天下之意也,天下之人,皆人臣也,而誰能以相從。惟其因天子之權而用之,是以雖其比肩之人,而莫敢抗。彼見天下之莫吾抗也,則以為天下之畏我,而不知己之戴君之威而行也。故或狃天下之畏己,而反以求去其君。其君既去,而天下之人,孰畏而不為變哉。昔者西漢之衰,王莽竊取其人君之權而執之,以求取其天下。方其執之而未取也,天下不知其將取之,是以俛首而奉其所為。何者。天下之心,猶以為漢役之也。至於天下在莽,而其英雄之士,遂起而共攻之,不數年,而莽以大敗。何者。天下不服無漢之王莽也。其後東漢之亂,獻帝奔走於草莽之中,曹操出之以為帝王。當是之時,天下已無漢矣,而唯曹氏之為聽。然天下之英雄,猶以為名,皆起而爭之,終曹公之身,而不能以自安。猶幸其當時之人,皆知漢之天下已去,而操收之也,是以心服曹氏而安為之臣。故孔子曰:天下有道,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蓋天下之情,居下而干其上之政者,以為己之享其利也,而不知天下之爭心皆將囂然而不平。是以其素所服者愈狹,則其失之也愈速。何則。其不平者眾也。故曰:祿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而三桓之子孫微矣。嗚呼。公室既微,則三桓之子孫,天下之所謂宜盛者也,而終以衰弱而不振,則夫君臣之分可知也已。
《漢武帝論》前人
天下利害,不難知也。士大夫心平而氣定,高不為名所眩,下不為利所怵者,類能知之。人主生於深宮,其聞天下事至鮮矣,知其一不達其二,見其利不睹其害,而好名貪利之臣,探其情而逢其惡,則利害之實亂矣。漢武帝即位三年,年未二十,閩、越舉兵圍東甌。東甌告急,帝問太尉田蚡。蚡曰:越人相攻,其常事耳,又數反覆,不足煩中國往救。帝使嚴助難蚡曰:特患力不能救,德不能覆。誠能,何故棄之。小國以窮困來告急,天子不救,尚何所愬。帝詘蚡議,而使助持節發會稽兵救之。自是征南越,伐朝鮮,討西南裔,兵革之禍加於四裔矣。後二年,匈奴請和親,大行王恢請擊之,御史大夫韓安國請許其和,帝從安國議矣。明年,馬邑豪聶壹因恢言:匈奴初和親,親信邊,可誘以利致之,伏兵襲擊,必破之道也。帝使公卿議之,安國、恢往反議甚苦。帝從恢議,使聶壹買馬邑城以誘單于。單于覺之而去,兵出無功。自是匈奴犯邊,終武帝無寧歲,天下幾至大亂。此二者,田蚡、韓安國皆知其非,而迫於利口,不能自伸。武帝志求功名,不究利害之實,而遽從之。及其晚歲,禍災並起,外則黔首耗散,內則骨肉相賊殺,雖悔過自咎,而事已不救矣。然嚴助交通淮南,張湯論殺之。王恢以不擊匈奴,亦坐棄市。二人皆罪不至死,而不免大戮,豈非首禍致罪,天之所不赦故耶。
《漢昭帝論》前人
周成王以管、蔡之言疑周公,及遭風雷之變,發金縢之書,而後釋然,知其非也。漢昭帝聞燕王之譖,霍光懼不敢入。帝召見光,謂之曰:燕王言將軍出都肄郎,道上稱蹕,又擅調益幕府校尉。二事屬耳,燕王何自知之。且將軍欲為非,不待校尉。左右聞者皆伏其明,光由是獲安,而燕王與上官皆敗。故議者以為昭帝之賢過於成王。然成王享國四十餘年,治致刑措。及其將崩,命召公、畢公相康王,臨死生之變,其言琅然不亂。昭帝享國十三年,年甫及冠,功未見於天下,其不及成王者亦遠矣。夭壽雖出於天,然人事常參焉。故吾以為成王之壽考,周公之功也;昭帝之短折,霍光之過也。昔晉平公有蠱疾,醫和視之曰:是謂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惑以喪志。良臣將死,天命不祐。國之大臣,榮其寵祿,而任其大節,有菑禍興而無改焉,必受其咎。以此譏趙孟,趙孟受之不辭,而霍光何逃焉。成王之幼也,周公為師,召公為保,左右前後皆賢也。雖以中人之資,而起居飲食,日與之接,逮其壯且老也,志氣定矣,其能安富貴易生死,蓋無足怪者。今昭帝所親信,惟一霍光。光雖忠信篤實,而不學無術。其所與共國事者,惟一張安世,所與斷幾事者,惟一田延年。士之通經術、識義理者,光不識也。其後雖聞久陰不雨之言,而貴夏侯勝,感蒯瞶之事,而賢雋不疑,然終亦不任也。使昭帝居深宮,近嬖倖,雖天資明斷,而無以養之,朝夕害之者眾矣,而安能及遠乎。人主不幸,未嘗更事而履大位,當得篤學深識之士日與之居,示之以邪正,曉之以是非,觀之以治亂,使之久而安之,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然後聽其自用而無害。此大臣之職也。不然,小人先之,悅之以聲色犬馬,縱之以馳騁田獵,侈之以宮室器服。志氣已亂,然後入之以讒說,變亂是非,移易白黑,紛然無所不至。小足以害其身,而大足以亂天下。大臣雖欲有言,不可及矣。《語》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故人必知道而後知愛身,知愛身而後知愛人,知愛人而後知保天下。故吾論三宗享國長久,皆學道之力。至漢昭帝,惜其有過人之明,而莫能導之以學。故重論之,以為此霍光之過也。
《漢光武論上》前人
人主之德,在於知人,其病在於多才。知人而善用之,若己有焉,雖至於堯舜可也。多才而自用,雖有賢者,無所復施,則亦僅自立耳。漢高帝謀事不如張良,用兵不如韓信,治國不如蕭何,知此三人而用之不疑,西破強秦,東服項羽,曾莫與抗者。及天下既平,政事一出於何,法令講若畫一,民安其生,天下遂以無事。又繼之以曹參,終之以平、勃,至文、景之際,中外晏然。凡此皆高帝知人之餘功也。東漢光武,才備文武,破尋邑,取趙、魏,鞭笞群盜,算無遺策,計其武功若優於高帝。然使當高帝之世,與項羽為敵,必有不能辨者。及既履大位,懲王莽篡奪之禍,雖置三公,而不付之事,專任尚書,以督文書,繩姦詐為賢,政事察察,下不能欺,一時稱治。然而異己者斥,非讖者棄,專以一身任天下,其智之所不見,力之所不舉者多矣。至於明帝,任察愈甚。故東漢之治,寬厚樂易之風,遠不及西漢。賢士大夫立於其朝,志不獲伸。雖號稱治安,皆其父子才智之所止,君子不尚者也。
《漢光武論下》
高帝舉天下後世之重屬之大臣。大臣亦盡其心力以報之。故呂氏之亂,平、勃得寘力焉,誅產、祿,立文帝,若反覆手之易。當是時,大臣權任之甚盛,風流相接,至申屠嘉猶召辱鄧通,議斬晁錯,而文、景不以為忤,則高帝之用人,其重如此。景、武之後,此風衰矣。大臣用舍,僅如僕隸。武帝之老也,將立少主,知非大臣不可,乃委任霍光。霍光之權,在諸臣右,故能翊昭建宣,天下莫敢異議。至於宣帝,雖明察有餘,而性本忌刻,非張安世之謹畏,陳萬年之順從,鮮有能容者。惡楊惲、蓋寬饒,害趙廣漢、韓延壽,悍然無惻怛之意。才高之士側足而履其朝。陵遲至於元、成,朝無重臣,養成王氏之禍。故莽以斗筲之才,濟之以欺罔,而士無一人敢指其非者。光武之興,雖文武之略,足以鼓舞一世,而不知用人之長以濟其所不足。幸而子孫皆賢,權在人主,故其害不見。及和帝少幼,竇后擅朝。竇憲兄弟恣橫,殺都鄉侯暢於朝,事發,請擊匈奴以自贖。及其成功,又欲立北單于,以樹恩固位。袁安、任隗皆以三公守義力爭,而不能勝,幸而憲以謀逆敗。蓋光武不任大臣之積其弊乃見於此。其後漢日以衰。及其誅閻顯,立順帝,功出於宦官;黜清河王,殺李固,事成於外戚。大臣皆無所與。及其末流,梁冀之害重,天下不能容,復假宦官以去之。宦官之害極,天下不能堪,至召外兵以除之。外兵既入,而東漢之祚盡矣。蓋光武不任大臣之禍,勢極於此。夫人君不能皆賢。君有不能,而屬之大臣,朝廷之正也。事出於正,則其成多,其敗少。歷觀古今大臣任事而禍至於不測者,必有故也。今畏忌大臣,而使它人得乘其隙,不在外戚,必在宦官。外戚宦官更相屠滅,至以外兵繼之。嗚呼,殆哉。
《三國論》前人
天下皆怯而獨勇,則勇者勝;皆闇而獨智,則智者勝。勇而遇勇,則勇者不足恃也;智而遇智,則智者不足用也。夫惟智勇之不足以定天下,是以天下之難蜂起而難平。蓋嘗聞之,古者英雄之君,其遇智勇也,以不智不勇,而後真智大勇乃可得而見也。悲夫。世之英雄,其處於世,亦有幸不幸耶。漢高祖、唐太宗,是以智勇獨過天下而得之者也;曹公、孫、劉是以智勇相遇而失之者也。以智攻智,以勇擊勇,此譬如兩虎相捽,齒牙氣力,無以相勝,其勢足以相擾,而不足以相斃。當此之時,惜乎無有以漢高帝之事制之者也。昔者項籍乘百戰百勝之威,而執諸侯之柄,咄嗟叱咤,奮其暴怒,西向以逆高祖,其勢飄忽震蕩如風雨之至。天下之人,以為遂無漢矣。然高帝以其不智不勇之身,橫塞其衝,徘徊而不得進,其頑鈍椎魯,足以為笑於天下,而卒能摧折項氏而待其死,此其故何也。夫人之勇力,用而不已,則必有所耗竭;而其智慮久而無成,則必有所倦怠而不舉。彼欲用其所長以制我於一時,而我閉門而拒之,使之失其所求,逡巡求去而不能,而項籍固已憊矣。今夫曹公、孫權、劉備,此三人者,皆知以其才相取,而未知以不才取之也。世之言者曰:孫不如曹,而劉不如孫。劉備惟智短而勇不足,故有所不若於二人者,而不知因其所不足以求勝,則亦已惑矣。蓋劉備之才,近似於高祖,而不知所以用之之術。昔高祖之所以自用其才者,其道有三焉耳:先據勢勝之地,以示天下之形;廣收信、越出奇之將,以自輔其所不逮;有果銳剛猛之氣而不用,以深折項籍猖狂之勢。此三事者,三國之君,其才皆無有能行之者。獨有一劉備近之而未至,其中猶有翹然自喜之心,欲為椎魯而不能純,欲為果銳而不能達,二者交戰於中,而未有所定。是故所為而不成,所欲而不遂。棄天下而入巴蜀,則非地也;用諸葛孔明治國之才,而當紛紜征伐之衝,則非將也;不忍忿忿之心,犯其所短,而自將以攻人,則是其氣不足尚也。嗟夫。方其奔走於二袁之間,困於呂布而狼狽於荊州,百敗而其志不折,不可謂無高祖之風矣,而終不知所以目用之方。夫古之英雄,唯漢高帝為不可及也夫。
《晉論》前人
御天下有道,休之以安,動之以勞,使之安居而能勤,逸處而能憂,其君子周旋揖讓不失其節,而能耕田射御,以自致其力,平居習為勉彊而去其惰傲,厲精而日堅,勞苦而日彊,冠冕佩玉之人而不憚執天下之大勞。夫是以天下之事,舉皆無足為者,而天下之匹夫,亦無以求勝其上。何者。天下之亂,蓋常起於上之所憚而不敢為,天下之小人,知其上之有所憚而不敢為,則有以乘其間而致其上之所難。夫其上之所難者,豈非死傷戰鬥之患,匹夫之所輕而士大夫之所不忍以其身試之者耶。彼以死傷戰鬥之患邀我,而我不能應,則無怪乎天下之至於亂也。故夫君子之於天下,不見其所畏,求使其所畏之不見,是故事有所不辭,而勞苦有所不憚。昔者晉室之敗,非天下之無君子也。其君子皆有好善之心,高談揖讓,泊然沖虛,而無慷慨感激之操,大言無當,不適於用,而畏兵革之事。天下之英雄,知其所忌而竊乘之,是以顛沛隕越,而不能以自存。且夫劉聰、石勒、王敦、祖約,此其姦詐雄武,亦一世之豪也。譬如山林之人,生於草木之間,大風烈日之所咻,而雪霜饑饉之所勞苦,其著力骨節之所嘗試者,亦已至矣。而使王衍、王導之倫,談笑而當其衝,此譬如千金之家,居於高堂之上,食肉飲酒,不習寒暑之勞,而欲以之捍禦山林之勇夫,而求其成功,此固姦雄之所樂攻而無難者也。是以雖有賢人君子之才,而無益於世;雖有盡忠致命之意,而不救於患難。此其病起於自處太高,而不習天下之辱事,故富而不能勞,貴而不能治。蓋古之君子,其治天下,為其甚勞而不失其高;食其甚美而不棄其糲。使匹夫小人,不知所以用其勇,而其上不失為君子。至於後世,為其甚勞而不知以自復,而為秦之強;食其甚美而無以自實,而為晉之敗。夫甚勞者,固非所以為安;而甚美者,亦非所以自固。此其所以喪天下之故也哉。
《七代論》前人
英雄之士,能因天下之隙而遂成天下之勢。天下之勢,未有可以必成者也,而英雄之士,常因其隙而入於其間,堅忍而不變,是以天下之勢遂成而不可解。自晉以下者,天下何其紛紛也。強者不能以相并,而弱者不能以相服,其德不足以相君臣,而其兵不足以相吞滅。天下大亂,離而為南北,北又自離而為東西,其君臣又自相篡取而為七代,至於隋而後合而為一。蓋其間百有餘年之中,其賢君名臣累累而出者,不為少矣。然而南不能渡河以有北之民;而北不能過江以侵南之地。豈其百年之間。南無間之足乘,而北無隙之可入哉。蓋亦其勢之有所不可者也。七代之際,天下常有變矣。宋取之晉,齊取之宋,梁取之齊,陳取之梁,而周、齊取之後魏。此五釁者,兵交而不解,內亂而無救,其間非小也,而其四鄰拱手遠望,而莫敢入。蓋其取之者,誠有以待之,而不敢以乘其倉卒也。嗟夫。北方之人,其力不足以并南,而南方之勢,又固不可以爭衡於中國,則七代之際,天下將不可合耶。嘗試論之。姚泓、宋武之際,天下將合之際也。姚興既死,而秦地大亂。武帝舉江南之兵長驅以攻秦,兵不勞而關中定。此天下之一時也。及夫劉穆之死,關中未安,席不及煖,兵不及息,而奔走以防江南之亂,留孺子孱將,以抗四方強悍之敵,則天下之勢已遂去矣。且此惟不能因天下之勢而遂成之也,則夫天下之勢亦隨去之而已矣。且夫孫權、曹操之事,足以見矣。曹操之不能過江以攻孫權,力有所未足也。而孫權終莫肯求逞於中國,蓋其志將以僥倖乎北方大亂,然後奮而乘其弊,而非以為其地之足以抗衡於中原也。嗟夫。使武帝既入關,因而居之,以鎮撫其人民,南漕江淮之資,西引巴漢之粟,而內因關中之盛,厲兵秣馬,以問四方之罪戾。當此之時,天下可以指麾而遂定矣,而何江南之足以芥蔕夫吾心哉。然而其事則不可不察也,其心將有所取乎晉,而恐夫人之反之於南,是以其心憂懼顛倒,而不見天下之勢。孔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故夫有可以取天下之勢而不顧,以求移其君,而遂失之者,宋武之罪也。
《宋武帝論》前人
東漢之衰,曹公始踐五伯之跡,挾天子以令諸侯,其志本欲盡掃群雄而後取漢耳。既滅二袁、呂布、劉表,欲遂取江東而不克,既破馬超、韓遂,欲并舉巴蜀而不果,再屈於吳、蜀,而公亦老矣。於是董昭進九錫之議,幡然聽之,而桓、文之業,至此盡矣。然方是時,公在河朔,而漢都許昌,雖使主盟諸夏,而不廢舊君,上可以為周文王,下亦不失為桓、文,公不能忍,而甘心王莽九錫之事,此荀文若之所以為恨也。至司馬仲達父子,其勢蓋與公異矣。擁兵天子之側,固已不順,既殺王凌,害諸葛誕,非人臣矣。又降劉禪,服曹氏之所不能服,非貪其土地,而利其人民也,志亦在九錫耳。雖欲復為桓、文,尚可得乎。宋武既誅桓氏,收遺晉而封植之,又克譙縱,執慕容超,逐盧循,擒姚泓,立四大功,天下莫能抗。然其志不在桓、文,而在九錫,亦已卑矣。方帝之克長安也,中原震恐,元魏雖姚氏之昏姻,而不敢救,羌氐雖關中之脣齒,而不敢爭。此其智力有餘,足以有為之時也。若能因其兵勢,據秦、隴之形勝,引吳、越之饒富,以經略中夏,成曹公河朔之勢,則王伯之功可冀,顧所以用之何如耳。然其兵未入秦,而使傅亮南走建業,發九錫之議。劉穆之死,南方無復可託,雖已入秦,而無留秦之意,舉千里之地,付一孺子而去。赫連勃勃乘之,兵將死者過半,狼狽而反,僅乃得脫。以帝之明,非不知諸將之不足以保秦,而志有所在,不暇他慮矣。悲夫。以目前之利,而棄百世之功,有曹公削平之業,而俯從司馬父子攘竊之陋,此君子之所追恨也。孔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莊以涖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涖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古之為國,必其此四者,而後能成大功,如武帝之用兵,無敵於天下,可以言智矣。至其棄秦而歸,以求九錫之浮名,尚可以為仁乎。惟其仁智不具,故其功業止於是也。
《梁武帝論》前人
《易》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自五帝三王以形器治天下,導之以禮樂,齊之以政刑,道行於其間,而民莫知也。文、武之後,雖召公、畢公之賢,君子不以為知道者。至春秋之際,管仲、晏子、子產、叔向之徒,以仁義忠信成功於天下,然其於道則已遠矣。孔子出於周末,收文、武之遺,而得堯、舜之極,其稱曰:君子上達,小人下達。嘗自謂我下學而上達者。於其門人,惟顏子、曾子,庶幾以道許之。一時賢者,若老子之明道,其所以尊之者至矣。史稱孔子既見老子,退謂弟子曰:鳥,吾知其能飛;魚,吾知其能游;獸,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為網;游者可以為綸;飛者可以為矰。至於龍,吾不能知其乘雲氣而上天。吾今日見老子,其猶龍耶。老子體道而不嬰於物,孔子至以龍比之,然卒不與共斯世也。舍禮樂政刑而欲行道於世,孔子固知其難哉。東漢以來,佛法始入中國,其道與老子相出入,皆《易》所謂形而上者,而漢世士大夫不能明也。魏、晉以後,略知之矣。好之篤者,則欲施之於世,疾之深者,則欲絕之於世,二者皆非也。老、佛之道,與吾道同,而欲絕之;老、佛之教,與吾教異,而欲行之;皆失之矣。秦姚興區區一隅,招延緇素,譯經談妙,至者凡數千人,而姚氏之亡,曾不旋踵。梁武繼之,江南佛事,前世所未嘗見,至舍身為奴隸,郊廟之祭,不薦毛血,父子皆陷於侯景,而國隨以亡。議者觀秦、梁之敗,則以佛法為不足賴矣。後魏太武深信崔浩。浩不信佛法,勸帝斥去僧徒,毀經壞寺,既滅佛法,而浩亦以非罪赤族。唐武宗夷佛滅僧,不期年而以弒崩。議者觀魏、唐之禍,則以佛法為不可忤矣。二者皆見其一偏耳,老、佛之道,非一人之私說也,自有天地而有是道矣。古之君子,以之治氣養心,其高不可嬰,其潔不可溷,天地神人皆將望而敬之。聖人之所以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一用此道也。《老子》曰: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廢;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絕;侯王無以為正而貴高,將恐蹶。道之於物,無所不在,而尚可非乎。雖然,蔑君臣,廢父子,而以行道於世,其弊必有不可勝言者。誠以形器治天下,導之以禮樂,齊之以政刑,道行於其間,而民不知,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泯然不見其際而天下化,不亦周、孔之遺意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