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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82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宮闈典
第八十二卷目錄
公主駙馬部彙考二
金〈總一則 熙宗天眷一則 章宗明昌一則〉
元〈世祖中統一則 至元五則 成宗元貞二則 大德六則 武宗至大二則 仁宗皇慶一則 順帝至元三則 至正一則〉
明〈太祖洪武六則 惠宗建文一則 成祖永樂一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一則 英宗正統一則 憲宗成化二則 孝宗弘治四則 世宗嘉靖四則 神宗萬曆二則 熹宗天啟一則〉
皇清〈崇德一則 順治二則 康熙三則〉
公主駙馬部總論
易經〈歸妹卦〉
春秋四傳〈莊公元年單伯迎王姬〉
申鑒〈時事〉
冊府元龜〈選尚〉
宮闈典第八十二卷
公主駙馬部彙考二
金
金制公主導從之儀。
按《金史·儀衛志》:大長公主導從一十二人,皇妹皇女一十人,並服紫羅繡胸背葵花夾襖、盤裹、愨頭、大佩銀腰帶,牙杖各二。其諸宗室女,各以親疏差降之。傘制,公主青羅表紫裏、金鍍銀浮圖、郡主縣主夫人銀浮圖,皆青表紫裏。
熙宗天眷三年八月壬午,初定公主、郡縣主、駙馬官品。
按《金史·熙宗本紀》云云。
章宗明昌二年七月庚午,諭有司:自今外路公主應赴闕,其駙馬都尉非奉旨,毋擅離職。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元
世祖中統二年,詔:公主、駙馬非聞奏,不許擅取官物。九月丙子,諭駙馬,凡民間詞訟無得私自斷決,皆聽朝廷處置。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一年五月丙申,以皇女忽都魯揭里迷失下嫁高麗世子王愖。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八年二月辛未,高麗王王暙以尚主,乞改宣命益駙馬二字。制曰:可。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年夏四月癸卯,授高麗國王王暙征東行中書省左丞相,仍駙馬、高麗國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四年二月壬子,封駙馬昌吉為寧濮郡王。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以初即位,賜駙馬銀有差,五月封皇姑為安平公主。
按《元史·成宗本紀》:至元三十一年四月甲午,成宗即位,乙巳,賜駙馬蠻子帶銀七萬六千五百兩,闊里吉思一萬五千四百五十兩,高麗王王昛三萬兩。五月戊寅,封皇姑高麗王王昛妃忽都魯揭里迷失為安平公主。
成宗元貞元年春正月乙亥,封皇姑囊家真公主為魯國大長公主,駙馬蠻子台為濟寧王,仍賜金印。三月,禁陰陽人不得游於駙馬之門。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元貞二年,詔公主、駙馬毋罪官吏,中書令請節賜與,又詔嚴招戶之禁。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二年春正月乙未,詔公主、駙馬非奉旨毋罪官吏,二月乙亥,中書省臣言:陛下自御極以來,所賜公主、駙馬,為數不輕,向之所儲,散之殆盡。今繼請尚多,臣等乞甄別貧匱及赴邊者賜之,其餘宜悉止。從之。五月甲申,禁公主、駙馬招戶。
大德元年十一月丙申,禁駙馬毋奪民田。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二年,禁公主、駙馬受獻及擅招戶,擅祀嶽瀆并傳旨付外者罪。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二年春正月壬辰,禁公主、駙馬受諸人呈獻公私田地及擅招戶者。二月癸未,詔駙馬毋擅祀嶽鎮海瀆。秋七月壬寅,詔駙馬及諸近侍,自今奏事不經中書,輒傳旨付外者,罪之。
大德七年,禁駙馬擅杖州縣官吏及以奴代征者。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七年夏五月乙卯,禁駙馬毋輒杖州縣官吏,違者罪王府官。閏五月丁丑,禁諸王、駙馬等征北諸軍以奴為代者罪之。
大德八年,詔禁公主、駙馬給驛用人乘傳之制。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八年春正月辛巳,詔:妃主有馬者,十取其一,駙馬往遼東捕海東鶻者,毋給驛。三月戊辰,詔:駙馬所分郡邑,達魯花赤惟用蒙古人,三年依例遷代。夏四月丙戌,詔駙馬徵索,有司非奉旨輒給者,罪。甲午,詔:駙馬進捕鷹鷂皆有定戶,自今非鷹師而乘傳冒進者,罪之。冬十月丁亥,詔:駙馬毋乘驛以獵。
大德十年,封駙馬為王,賜金印。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十年春正月丁卯,命駙馬、妃主奏請錢穀者,與中書議行之。五月乙酉,封駙馬脫鐵木而為濮陽王,賜以金印,公主忙哥台為鄄國大長公主。
大德十一年五月,武宗即位,申駙馬給驛乘傳之禁,并不許方士日者,遊於駙馬之門。
按《元史·武宗本紀》:大德十一年夏五月,武宗即位。六月壬子,封皇妹祥哥剌吉為魯國大長公主,駙馬琱阿不剌為魯王。秋七月丙寅,命諸王、駙馬入覲者,非奉旨不許給驛。十月乙巳,敕方士、日者毋遊諸王、駙馬之門。十二月丁巳,敕公主、駙馬、使臣給璽書驛券,不許輒用圓符乘驛。
武宗至大二年春正月庚寅,禁日者、方士出入公主之門。三月己亥,封公主阿剌的納八剌為趙國公主,駙馬注安為趙王。
按《元史·武宗本紀》云云。
至大四年三月,仁宗即位。十一月戊午,禁漢人、回回術者出入諸王、駙馬家。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仁宗皇慶元年四月丙子,封鄄國大長公主忙哥台為大長公主,賜金印。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順帝至元元年十二月丙辰,制省公主、駙馬飲膳之費。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元二年夏四月戊寅,封駙馬孛羅帖木兒為毓德王。六月丁丑,禁駙馬從衛服只孫衣,繫絛環。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元五年秋七月丁丑,封皇姊月魯公主為昌國大長公主。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七年三月,命有司定弔賻公主、駙馬禮儀之數。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明太祖洪武九年,以李祺尚皇長女,因定公主冊立儀。按《大政紀》:洪武九年七月癸丑,以韓國公李善長子祺為駙馬都尉,尚皇長女臨安公主。
按《明會典》:公主冊立儀洪武九年定先期,內使監陳設冊案於乾清宮。御座之東南,設儀仗於丹陛之東。西陳女樂於丹陛之南,尚儀奏。外辦上皮弁服中宮,翟衣陞御座樂作陞,座訖樂止,引禮引捧冊,使者女官就殿上拜。位贊拜樂作,四拜樂止。傳制官稱有制,贊捧冊。使者跪傳制。制曰:今冊長女為某公主,命尚宮正某行禮舉冊,官以冊立授使者。使者受冊以授執事者,執事者,跪受退立於殿東。贊興捧冊,使者興贊拜樂作,四拜畢樂止。執事者,捧冊前行。使者隨詣華蓋殿。設香案於正中。設冊案於香案。前公主服九翬四鳳冠,翟衣立於殿西,東向冊使至以冊。置於案冊,使立於冊案之東南。向引禮引公主詣拜位贊禮贊公主四拜畢,贊禮請公主詣前冊,使稱有制。贊禮贊公主跪贊宣冊,宣冊官取冊立宣訖以冊入於盝,贊受冊,宣冊官以冊授公主。公主受冊興以冊置於案,執事者,收冊,冊使興引禮就導引公主詣上前謝恩。贊八拜又詣中宮,前謝恩贊八拜禮,畢次見皇妃。東宮及妃各王及妃如常儀。公主授以金冊,壻皆稱駙馬都尉賜誥。命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自公主以上俱授金冊〉
洪武十一年十一月乙卯以梅殷為駙馬,都尉尚第二,皇女寧國公主。
按《大政紀》云云。
洪武十七年九月辛丑,命公侯駙馬。凡大朝會及常朝許由午門之右門,出入其有宣召,及不時奏事。仍由左右掖門十一月壬申以牛誠為駙馬都尉,尚第三皇女宗寧公主。
按《大政紀》云云。
洪武二十年十月壬子,詔公侯駙馬出使其僕從,及諸藩府使人無符驗者,不許擅乘驛傳船馬,違者罪之。
按《大政紀》云云。
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主下嫁之禮。
按《明會典》:公主婚禮洪武二十六年定。
謁廟
受冊,次日引禮,引公主謁奉先殿用香燭。
公主受醮戒。其日早,公主具禮服辭奉先殿,申時內官陳設儀仗於正宮內,丹陛之東,西大樂設於丹墀。執事女官備金爵酒壺果盒以俟內贊。女官二員列於殿之東西,皇帝常服,皇后燕居服,陞座公主具禮服,引禮女官引詣皇帝前贊拜,樂作,四拜興樂止。贊跪贊受爵,女官以爵斟酒。立授公主,公主受酒飲訖,以虛爵授執事者,執事者,跪受退復位。贊恭聽戒命。〈隨意訓戒〉公主聽受訖贊,興贊復位。贊拜樂作,四拜興樂止。引禮女官又引詣,皇后前贊拜樂作,四拜興樂止。贊跪贊受爵執事女官斟酒。立授公主,公主受酒飲訖。以虛爵授執事者,執事者,跪受退復位。贊恭聽戒命。〈隨意訓戒〉公主聽受訖贊興贊復位。贊拜樂作,四拜興樂止。禮畢公主易燕居冠服,命婦送至宮門。引禮引公主由宮門東門出過宮門,西上陞輦至右門。內公主降輦駙馬,揭簾公主陞轎內,使備儀仗鼓樂,前導合女樂三十六人,接引至府,公侯百官命婦送至府,各回家。駙馬受醮戒。
其日早駙馬,父與駙馬具家用。祭服告祠堂,畢至午後,駙馬父坐於正堂。駙馬具見尊長服引禮,引駙馬至拜位,贊鞠躬兩拜,興平身贊跪。贊搢笏贊受爵,執事者斟酒授駙馬。駙馬受酒,飲訖以爵授執事者。贊聽訓戒駙馬,父隨意致戒。辭駙馬聽訖贊出笏,俯伏興贊復位,贊鞠躬兩拜。興平身禮畢,駙馬便服上馬行親迎禮。若駙馬父母俱存,則父母同坐於正堂,行禮如前儀。
親迎
其日駙馬受醮戒訖,具儀從鼓樂,前導至午門西。下馬至朝房,具朝服候申時序班二人,具服引駙馬。由午門西角門入至右紅門,內官二員,具服接引駙馬至內使監前候,報公主醮戒將畢。引駙馬至右門,西東向,立公主至駙馬揭簾,公主陞轎駙馬先由午門西角門出至上馬處,上馬先至府候。公主至揭簾,公主降轎,同謁祠堂。
謁祠堂。
執事者,先於祠堂。設祭物畢。引禮女使引駙馬及公主至祠堂拜位。駙馬立於東公。主立於西。贊禮贊鞠躬拜駙馬公主皆兩拜。引禮引駙馬詣高祖考妣神位,前公主仍立於拜位贊跪。駙馬跪,公主亦跪。贊搢笏駙馬,搢笏贊進爵執事者,以爵跪進於駙馬。右贊受爵,駙馬受爵,以授執事者。贊獻爵執事者,以爵奠於高祖考神位,前贊再進爵執事者,以爵進贊受爵。駙馬受爵以授執事者,贊獻爵執事者,以爵奠於高祖妣神位,前贊出笏俯伏興公主,亦興引禮,又引駙馬詣曾祖考妣祖考妣各神位前,如前儀。訖贊詣讀祝位駙馬至讀祝位贊跪,駙馬跪,公主亦跪。讀祝訖俯伏興公主亦興贊復拜位。贊拜駙馬公主俱兩拜。禮畢,導還府行合巹禮。合巹其日女使陳設駙馬座於室東西,向公主座於室西。東向各設拜位於座之南,設酒案於室中。稍南置兩盞兩巹,即葫蘆盞於案上,饌案二於室中。贊引二人導駙馬二人,導公主就拜位,贊兩拜。駙馬公主相向皆兩拜,請就位。駙馬公主各就位。執事者,奉饌案置於駙馬公主前。執事者二人以二盞,斟酒以進。駙馬公主皆飲酒。執事者,進饌駙馬公主皆舉箸。執事者再斟酒,駙馬公主皆飲酒。執事者再進饌,駙馬公主皆舉箸。執事者以兩巹盞斟酒,合和以進。駙馬公主皆飲訖,執事者又進饌,駙馬公主皆舉箸。執事者徹饌案贊,駙馬公主興就拜位。駙馬公主相向皆兩拜禮畢。
見舅姑
公主見舅姑,舅姑坐於東西向,公主立於西東向,行四拜禮,舅姑答兩拜。
賜駙馬冠帶衣服。
紗帽一,金帶一,後以玉帶紵絲羅衣各一襲,斜皮靴一雙鞍馬二。
選擇駙馬。
累朝定例,凡遇公主長成,當擇婚配聖旨。下禮部榜諭在京官員,軍民人等有子弟,年若干歲,或十五十六或十四,臨時定。容貌齊整,行止端莊,父母有家教者,許於部報名赴內府。選擇本部先將報到子弟揀選請旨,命司禮監於諸王。館會選如初,選不中或再行五城訪報,或差司官於順天等八府,或行山東河南會同巡按御史選擇到日赴館,會選如初,選中三人送春曹作養。仍題請吉日赴御前,欽定一人為駙馬。陪選二人送本處儒學充廩,挨貢其與選不中者。先年或准充附萬,曆八年俱不准。十三年准。分別地方遠近行順天府給賞。
洪武二十七年,令給儀賓品級誥命特優靖江王府,儀賓祿秩之典。
按《明會典》:凡儀賓婚配洪武二十七年,令郡縣主之夫都與宗人府儀賓職事,散官還照品級,俱授誥命。靖江王府女封郡君壻之祿,秩比從四品。一般與儀賓職事。
惠宗建文元年二月,進封江都郡主為公主。以儀賓耿璿為駙馬都尉。
按《大政紀》云云。
成祖永樂元年,以儀賓袁容李讓宋瑛俱為駙馬。都尉尋封為列侯。
按《大政紀》:永樂元年正月乙丑,以儀賓袁容李讓宋瑛俱為駙馬都尉,五月甲申封駙馬都尉袁容為廣平侯。李讓為富陽侯。容讓俱有守城功,群臣以為言,故封之。
仁宗洪熙元年正月,丙子駙馬都尉西寧侯宋琥以罪削爵,命駙馬都尉宋瑛襲封。
按《大政紀》云云。
宣宗宣德三年,詔擇端重儒者,教習駙馬并定儀賓品秩。
按《明會典》:宣德三年,詔駙馬不務詩書,通古今曉忠孝仁義之道,必至怠惰驕縱。何以保富,貴須使之親近儒生,先朝駙馬家有學錄,可擇端重,儒者一人命之教習。正統以後凡駙馬初授者,俱令赴監習,禮讀書祭酒,一依學規教之。不率者,奏聞。又按宣德三年定郡主儀賓秩從二品,縣主儀賓從三品,郡君儀賓從四品,縣君儀賓從五品,鄉君儀賓從六品,若遇行禮序於同等官員之左。
英宗正統九年,令各王府如有孀居郡縣主君親王量撥老成,內使看守門戶。
按《明會典》云云。
憲宗成化十年,敕初授駙馬送國子監讀書習禮。
按《大政紀》:成化十年敕公侯伯并駙馬初襲授者,送國子監讀書,習禮祭酒一依學規教之,懶惰不律者奏聞。
成化十一年,令駙馬凡年二十五以下者,俱送監讀書。
按《明會典》云云。
孝宗弘治年,令王府慎選儀賓即以本府長史教
授。
按《明會典》:弘治間令王府選擇儀賓,務要年及十五歲以上,人物長成俊秀者,方許具奏成婚。又令各王府子女不許於本府軍校之家選配,又議准各王府選中儀賓,本府長史教授俱要通送本處,提學撥發讀書習禮,不時考驗,年至三十方止。
弘治六年,詔駙馬讀兵書,及五倫等書。
按《明會典》:弘治六年,奏准駙馬將兵家諸書及五倫等書每季送祭酒司業處,每日兼授二本,各定起止令在家誦讀。季終赴監,驗試如果讀熟而大義或未通曉,即與講解,又復授書還家,誦讀季終考驗如初。必至三十歲,方免拘束。
弘治十五年,命駙馬家訓導月,送功課到監考校。按《明會典》:弘治十五年奏准駙馬家教書訓導按月備將功課送監考。校九年到部行查,違者究治。弘治十六年,令儀賓不得回還侍親。
按《明會典》:弘治十六年,令儀賓因郡縣主,故求回還侍親者,不准止。許照天順年例,移親侍養。
世宗嘉靖六年,令國子監博士禮部主事各一員,在駙馬府教習。
按《明會典》:嘉靖六年令於國子監博士等官或附近教官內選有學行者一員,專在駙馬府教習經書。禮部以時稽校,教有成效奏薦擢用尋題准陞授禮部主事,職銜教習。又按嘉靖六年令吏部會同禮部查照先朝勳戚之家訓,導教書事例於國子監博士助教等官,或見在部及附近教官,內推選行止端莊,年力英銳,文學優長,義理精明者,一員,在駙馬府教讀經書習字,使知忠孝仁義之訓。及通曉禮樂名物。古今事類庶幾德器有成。仍聽禮部堂上官提調稽考教書官三年,六年考,滿若教有成效,不拘年分。奏薦擢用。自後遇選駙馬,本部移咨,吏部推陞,禮部主事一員,專在駙馬府教習。
嘉靖二十四年,議各府儀賓按期赴府畫押。
按《明會典》:嘉靖二十四年,議准各府儀賓務要照將軍等例五日一赴,府畫押或不到即時差人查究下落,其有無故推託者,聽親王量加罰,治若累次抗違不到備由參奏,前來以憑題請處,治搆訟緣事者,將俸糧按月扣留,在官作正支銷。
嘉靖三十四年,議准儀賓續親。
按《明會典》:嘉靖三十四年,議准選到儀賓有未婚而郡縣主君病故,要將次女續親者,仍聽准改給誥命。嘉靖四十四年,議准儀賓出親郡王者,照舊赴京餘免。
按《明會典》:嘉靖四十四年,議准選中儀賓,除出親郡王者,照舊赴京,外鎮國將軍以下儀賓及各中尉宗壻,俱免其赴京。年終類奏其儀,賓誥命祿米從人照例題給。
神宗萬曆七年,議儀賓祭典及住支常俸。
按《明會典》:萬曆七年議准親郡王儀賓例給祭典,外其餘悉從裁革。凡主君夫亡,而乏子嗣。可依者照舊贍給,若有子嗣夫亡及儀賓於主,君亡日即住支常俸不許虛冒。
萬曆十年議選中儀賓免其赴京謝恩,因定奏請格式,及恩卹之典。
按《明會典》:萬曆十年議准親郡王及將軍之女選中儀賓俱免赴京謝恩選有之日。長史教授等官申呈撫按衙門,詳允就便冠帶成婚。各於年終具本類奏。〈萬曆七年例〉如所選儀,賓有未成婚而病故者,許另選婚配。〈嘉靖四十四年例〉其儀賓成婚之後,各王府照例請給誥命,祿米從人該布政司仍具結到部,以憑題覆奏請。期限照男選,婚女請封例如過期十年以下,查題十五年以下,行勘十五年以上立案。
奏請格式。
某王臣某謹奏為乞恩,請給誥命。祿米事據某郡王某等啟稱本王長子。長孫鎮輔奉國,將軍某嫡庶第幾女某縣主,郡縣鄉君等會選到某府州縣,某籍某人嫡長次男某等例該請給誥。命祿米從人等項乞為轉奏,等因具啟到臣,查得宗藩要例,內儀賓婚配一款親郡王及將軍之女,選中儀賓,俱免赴京謝恩。選有之日,長史教授等官,申呈撫按衙門,詳允就便冠帶成婚。各王府照例請給,誥命祿米從人該布政司仍具結到部,以憑題覆等因今據某縣主郡縣鄉君,選配子弟某等已令長史教授某查勘明白。申呈撫按衙門詳允就便冠帶成婚,訖例該請給誥命祿米從人理合按季開列類奏。伏乞敕下禮部照例將某縣主郡縣鄉君選配子弟,某等授以縣主郡縣。鄉君儀賓職事賜給誥命,祿米從人等項,臣等不勝感戴天恩之至。為此具本專差校尉某齎捧謹具奏。聞計開某郡王府,一某王長子長孫鎮輔,奉國將軍某嫡庶第幾女某縣主郡,縣鄉君見年若干歲,妃夫淑人某氏於某年月日,嫡生如係庶出者,云第幾妾某氏於某年月日。庶生於某年月日。具奏請封選婚於某年月日。奉禮部某字幾號,勘合會選到某府州縣。某籍某人嫡長次男某見年若干歲。先於某年月日。申呈撫按衙門,詳允就便冠帶成婚訖。
凡儀賓恩卹萬曆十年,議准儀賓祿米因於郡縣主君丁憂,仍全給。至妻亡之後,截日住支,若儀賓先故,不分有無子嗣,郡縣主君等亦止半給養贍。誥命仍許請給其儀賓,身後卹典一概停免。至於中尉之女,聽從選配,不必請授宗女宗壻名色亦不給與婚嫁之資,長史教授等官將選配子弟開報巡撫衙門,徑行給劄。冠帶成婚,量免本身雜泛差役,仍聽自便不必在府朝,參如有志,舉業不願冠帶者,聽其與民生,一體考選,應舉出仕。〈萬曆七年例〉
熹宗天啟五年,選駙馬尚公主。
按《明通紀》:天啟五年七月選駙馬劉有福尚六公主齊贊元尚,七公主有福十五歲,八月十五午時生。父劉宗正母鄭氏齊贊元十四歲,十一月二十六日子時生。父齊歌凱。
皇清
崇德元年
《大清會典》:崇德元年公主等冊封儀冊,封諸公主禮。
是日內院捧冊,置龍亭內陳設於。
崇政殿請。
旨授封持。
節官前導次龍亭,次冊封官,行至公主府門,公主
率侍從,婦女迎出儀門之東,向西立設黃案一於府門前,冊封官自龍亭捧置黃案上,由儀門入設於堂,前幄內設。
節案於冊案之南,冊封官於
節案之東,向西立公主隨入於
節案之西,向東立冊封官引公主進至
節案之南,向北立行二拜一跪一叩頭禮,畢公主
復跪宣冊,官及展冊官於。
節案之東,向西立將滿洲蒙古漢字三體冊文次
第宣讀畢。仍置案上公主復行二拜一跪一𨙫頭禮。宣讀官自案上捧冊,授公主右旁侍女,侍女跪接轉授公主,公主捧受轉授左旁侍女,復行二拜一跪一叩頭禮畢。公主送
節至儀門外,冊封官持。
節復。
命是日諸王貝勒及文武各官俱於
崇政殿前分翼序立。
皇上陞殿樂作陞,座樂止,諸公主由右門至
崇政殿於
皇上前行六拜三跪,三叩頭禮次進。
清寧宮於
皇后前行六拜三跪三叩頭禮,次詣
東關雎宮宸妃。
西麟趾宮貴妃。
東衍慶宮淑妃。
西永福宮莊妃前各行四拜二跪二叩頭禮畢。
皇上還宮,諸公主各回府第,公主屬員各於公主前
行慶賀禮。
公主婚禮崇德間定公主下嫁於朝臣,定婚進
獻用一九禮。〈用駱駝馬〉設宴七十席行聘進。獻用九九禮,〈用駱駝鞍馬盔甲〉下嫁日設宴九十席如下。
嫁外藩止用牲酒不設筵席。
郡主婚禮崇德間定親,王女嫁於朝臣,進聘禮,馬十五匹,鞍十五副,盔甲十五副,定婚日嫁日筵宴如親王例。嫁於外藩王貝勒台吉等定婚行七九禮。〈用駱駝馬羊〉筵宴宰牲五九次行聘禮,馬六十匹,牛六十頭,羊六百隻,娶日宴宰牲七九,媵送侍婢八名,男婦五戶。
縣主婚禮崇德間定郡王,女嫁於朝臣。進聘禮馬十三匹,鞍十三副,盔甲十三副,定婚日嫁日筵宴如郡王例。嫁於外藩王貝勒台吉等定婚行禮筵宴如親王女。例次行聘禮,馬五十匹,牛五十頭,羊五百隻。娶日宴宰牲七九媵送,侍婢七名,男婦四戶。
郡君婚禮崇德間定貝勒,女嫁於朝臣,進聘禮馬十一匹,鞍十一副,盔甲十一副,定婚日嫁日筵宴如貝勒例。嫁於外藩王貝勒台吉等定婚行禮如親王女。例筵宴宰牲三九次行聘禮,馬四十匹牛四十頭羊四百隻娶日宴宰牲五九,媵送侍婢六名,男婦三戶。
縣君婚禮崇德間定貝子女嫁於朝臣,進聘禮馬九匹鞍九副,盔甲九副,定婚日嫁日筵宴如貝子例。嫁於外藩王,貝勒台吉等定婚行禮如親王,女例筵宴宰牲二九,次行聘禮馬三十匹,牛三十頭,羊三百隻娶日宴宰牲三九媵送侍婢五名,男婦二戶。
鄉君婚禮崇德間,定鎮國公女,輔國公女,嫁於朝臣。進聘禮馬七匹鞍七副盔甲七副定婚日嫁日筵宴如鎮國公輔國公例。嫁於外藩王貝勒台吉等定婚行禮,如親王女例筵宴宰牲二九次行聘禮,馬二十五匹牛二十五頭羊二百五十隻,娶日宴宰牲三九鎮國公女,媵送侍婢四名,男婦二戶,輔國公女媵送侍婢三名,男婦二戶。
公主儀仗
纛一對硃紅薰竹竿,長一丈三尺,間纏以藤下有鐵,䂎上安鍍金,頂飾以紅纓懸素段旗。紅繡曲柄傘一把紅段,為之上繡寶相花。〈餘制與親王曲柄傘同〉
紅繡花傘二把,直柄餘制同曲柄傘。
紅繡方扇二把,高二尺四寸五分,闊二尺二寸,面背皆紅段,面繡孔雀,背銷金火焰,硃紅合竹柄長九尺二寸。
黑花扇二把,制同紅繡扇。
吾杖一對。
立瓜一對。
臥瓜一對。
骨朵一對。
翟車一乘,紅段頂衣,青段緣邊,并瀝水。〈餘制與親王轎同〉
朱輪車一乘,紅段頂衣青段緣邊,并瀝水。〈餘制與貴妃車同〉
順治九年
《大清會典》:公主婚禮,順治九年更定朝,臣聘禮馬七
匹鞍七副盔甲七副。
縣主婚禮,順治九年更定朝。臣聘禮馬五匹鞍五副盔甲五副。
郡君婚禮,順治九年更定朝。臣聘禮馬四匹鞍四副盔甲四副。
縣君婚禮順治九年,更定朝。臣聘禮馬三匹鞍三副盔甲三副。
鄉君婚禮順治九年更定朝,臣聘禮馬二匹鞍二副盔甲二副。
順治九年定凡奉
皇上賜婚,公主郡主等外藩王以下內外各官俱朝
服於
中和殿,或於
位育宮。謝
恩不贊行三跪九叩頭禮。成婚日再行三跪九叩頭
禮。
順治十一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一年,題准郡主縣主郡君授封禮儀,俱與公主同。
固倫公主冠服,順治九年題准冠頂等項各嵌東珠十顆,服用翟鳥五爪,四團龍補五爪,龍段妝段滿翠四補等段。
和碩公主冠服,順治九年題准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九顆,服與固倫公主同。
郡主冠服,順治九年題准冠頂等項,各嵌東珠八顆,服與公主同。
縣主冠服,順治九年題准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七顆,服用蟒段妝段,各樣花素段。
郡君冠服,順治九年題准冠頂服飾與縣主同。縣君冠服,順治九年題准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五顆,服與郡君同。
鄉君冠服,順治九年題准鎮國公女鄉君冠頂等項,各嵌東珠四顆。服與縣君同,輔國公女鄉君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三顆,服與縣君同。
康熙五年
《大清會典》:康熙五年定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女嫁於
外藩,媵送滿洲男婦二名,蒙古漢人男婦六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女媵送不許用滿洲,止用蒙古漢人,男婦六名,宗室女媵送蒙古漢人,男婦四名。
康熙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七年定外藩親王女,媵送侍婢八名,
男婦五戶,外藩郡王女媵送侍婢七名。男婦四戶,外藩貝勒女媵送侍婢六名,男婦三戶,外藩貝子女媵送侍婢五名,男婦二戶,外藩鎮國公女媵送侍婢四名,男婦二戶。外藩輔國公女媵送侍婢三名,男婦二戶。一等台吉他布囊以下四等,台吉他布囊以上,女係屬下人媵女二口家下人媵女六口,台吉等女出嫁媵送侍婢許增兩名。
康熙八年
《大清會典》:康熙八年定,凡奉
旨賜婚郡主以下者,謝
恩行禮。俱由禮部具題。又定出嫁郡主縣主歸寧。
母家有給人口者,不准給滿洲,准給蒙古漢人八名,出嫁郡君以下,鄉君以上,歸寧准給蒙古漢人六名,出嫁鎮國將軍女以下,宗女以上歸寧,准給蒙古漢人四名。
公主駙馬部總論
《易經》
《歸妹卦》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朢,吉。
〈《程傳》〉六五居尊位妹之貴高者也。下應於二,為下嫁之象,王姬下嫁自古而然。至帝乙而後,正婚姻之禮,明男女之分,雖至貴之女,不得失柔巽之道。有貴驕之志,故易中陰尊而謙降者,則曰帝乙歸妹。泰六五是也。貴女之歸,唯謙降以從禮,乃尊高之德也。不事容飾以說於人也。娣媵者,以容飾為事者也。衣袂以所為容飾也。六五尊貴之女,尚禮而不尚飾,故其袂不及其娣之袂良也。良美好也。月朢陰之盈也,盈則敵陽矣。幾朢未至於盈也。五之貴高常不至於盈。極則不亢其夫,乃為吉也。女之處尊貴之道也。〈《本義》〉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尚德而不貴飾。故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然女德之盛,無以加此,故又為月幾朢之象。而占者如之則吉也。丹陽都氏曰:月者至陰之精,而群陰之主女君之象也。幾朢言女君之謙,盛而未盈也。朢則盈矣。吉宜家之謂也。節初蔡氏曰:袂衣袖君小君堯降二女於媯汭,而後世一稱湘君,一稱夫人,嫡例為君,而餘皆媵也。雲峰胡氏曰:娣以容飾為事,五君也。豈假容飾以悅人者。故曰: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良在德,而不在袂也。下三陽皆以女德稱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是帝之女而下嫁者也。而不盛其服飾,德之盛,無以加於此矣。故又取月幾朢之象,月幾朢在小畜,中孚以位,言陰盛而與陽亢也。在歸妹以德言,陰盛而可與陽對也。本義於二,與四皆以女之賢稱於初。則曰:在女則為賢正之德。於五則曰:女德之盛,無以加此,其旨深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正中,以貴行也。
〈《程傳》〉以帝乙歸妹之道,言其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尚禮而不尚飾也。五以柔中在尊高之位,以尊貴而
行中道也。柔順降屈尚禮,而不尚飾乃中道也。〈《本義》〉以其有中德之貴,而行故不尚飾。雲峰胡氏曰:本義於漸獨,釋二與上之象於歸妹。獨釋初與五之象,歸妹漸之。反漸之上,以無應為高尚之賢,歸妹之初,以無應為賢正之娣。漸之二為臣志,不在於溫飽即歸妹之五為君德。不在於飾本。義謂二有恆久之德,五有中德之貴,提出兩德,字真只為女之說,以動者戒矣。士大夫之輕,動當如何哉。
《春秋四傳》《莊公元年單伯逆王姬》
《春秋》:莊公元年夏,單伯逆王姬。
《公羊傳》:單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何以不稱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于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諸侯嫁女於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註〉大夫與諸侯同姓者,不自為主者,尊卑不敵其行婚姻之禮,則傷君臣之義,行君臣之禮,則廢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脈之屬,宜為父道與所適敵體者,主之禮。尊者嫁女于卑者,必持風旨。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與之者,申陽倡陰和之道,天子嫁女于諸侯。備姪娣。如諸侯之禮,義不可以天子之尊,絕人繼嗣之路。我主書者,惡天子也。禮齊衰不接弁,冕仇讎不交婚姻。
《穀梁傳》:單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也。其不言如何也。其義不可受于京師也。其義不可受于京師何也。曰:躬君弒于齊,使之主婚姻,與齊為禮,其義固不可受也。
〈注〉禮尊卑不敵天子,嫁女于諸侯必使同姓諸侯主之。〈疏〉釋曰:天子嫁女于諸侯,必使同姓諸侯主婚之意者,天子與諸侯尊卑不敵。若行君臣之禮,則廢婚姻之好,若行婚姻之好,則廢君臣之禮。故使諸侯主之。
《春秋》:秋,築王姬之館于外。
《左傳》為外禮也。
《公羊傳》:何以書,譏。何譏爾,築之。禮也。于外;非禮也。于外。何以非禮。築于外,非禮也。其築之何以禮,主王姬者必為之改築。主王姬者,則曷為必為之改築。于路寢則不可,小寢則嫌,群公子之舍,則以卑矣。其道必為之改築者也。
〈註〉以言,外知有築內之道也。于外非禮也。禮同姓本有主嫁女之道,必闕地于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也。
《穀梁傳》:築,禮也。于外,非禮也。築之為禮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門出。于廟則已尊,于寢則已卑,為之築節矣。築之外,變之正也。築之外,變之為正何也。仇讎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其不言齊侯之來逆何也;不使齊侯得與吾為禮也。
〈註〉公門朝之外,門主王姬者,當設几筵于宗廟以俟迎者。故在公門之內,築王姬之館,〈疏〉釋曰:二十四年夏公如齊,逆女傳云親迎恆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親迎于齊也。然則不言齊侯之來迎,乃是常事。不錄而云不使齊侯得與吾為禮也者。春秋之例,得常不書。莊公親逆是禮,而書故知非其逆于齊也。今王姬嫁于齊,而使魯為主,齊侯如魯親逆。當合書經但齊是魯讎,不使齊侯得與君為禮,故不書之耳。舊解天子諸侯親迎皆不至婦家。今恐不然,何者。此時王姬魯主婚故不至,京師詩稱親迎于渭者,為造舟,為梁張,本焉。知文王不至,太姒之家,略舉所疑遺之來哲。
《胡傳》:魯于王室為懿親,其主王姬亦舊矣。館于國中,必有常處。今特築之于外者,穀梁子以為仇讎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知其不可故特築之于外也。築之于外。得變之正乎。曰:不正有三年之喪,天王于義不當使之主,有不戴天之仇,莊公于義不可為之,主築之于外。之為宜不若辭而弗主之為正也。是以君子貴端本焉。或曰:天王有命,固不可辭,使單伯逆于京師。上得尊周之義,為之築館于外,下未失居喪之禮。奚為不可。曰:以常禮言之,可也。今莊公有父之讎,方居苫塊,此禮之大變也。而為之主婚,是廢人倫滅天理矣。春秋于此事一書再書又再書者,其義以復讎為重。示天下後世,臣子不可忘君親之意。故雖築館于外,不以為得禮而特書之也。
《申鍳》《時事》
尚主之制非古也,釐降二女,陶唐之典,歸妹元吉,帝乙之訓,王姬歸齊,宗周之禮,以陰乘陽違天,以婦凌夫違人,違天不祥,違人不義。
《冊府元龜》《選尚》
昔者堯以二女嬪于虞,周以太姬配胡。公蓋王姬之下嫁,由古道也。秦漢而降以選,尚為重義。取于承配勢極于崇盛曷。嘗不慎擇世,胄參求雋朢或奮勛之族,隆尚賢之美,或貴戚之懿。篤因親之好,自魏晉之後,著之班籍,預國婚之選者,悉加駙馬之拜爵,品通貴榮,寵兼極自。非履謙而思義。共泰而處和者,亦曷能克終而無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