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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6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六十七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三十九

  周二十五

  魏

官常典第一百六十七卷

勳爵部彙考三十九

周二十五

惠王十六年,晉滅魏以封其大夫畢萬。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閔公元年,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趙夙御戎,畢萬為右,以滅耿,滅霍,滅魏,還為太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卜偃曰:畢萬之後必大,萬,盈數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賞,天啟之矣,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今名之大,以從盈數,其必有眾,初,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為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眾歸之,六體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殺,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孫,必復其始。

按《史記·魏世家》:魏之先,畢公高之後也。畢公高與周同姓。武王之伐紂,而高封於畢,於是為畢姓。其後絕封,為庶人,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其苗裔曰畢萬,事晉獻公。獻公十六年,趙夙為御,畢萬為右,以伐霍、耿、魏,滅之。以耿封趙夙,以魏封畢萬,為大夫。卜偃曰:畢萬之後必大矣,萬,滿數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賞,天開之矣,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今命之大,以從滿數,其必有眾。初,畢萬卜事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

威烈王二十三年,初,命晉大夫魏斯為諸侯。

按《史記·魏世家》:畢萬封十一年,晉獻公卒,四子爭更立,晉亂。而畢萬之世彌大,從其國名為魏氏。生武子。魏武子以魏諸子事晉公子重耳。晉獻公之二十一年,武子從重耳出亡。十九年反,重耳立為晉文公,而令魏武子襲魏氏之後封,列為大夫,治於魏。生悼子。魏悼子徙治霍。生魏絳。魏絳事晉悼公。悼公三年,會諸侯。悼公弟楊干亂行,魏絳僇辱楊干。悼公怒曰:合諸侯以為榮,今辱吾弟。將誅魏絳。或說悼公,悼公止。卒任魏絳政,使和戎、翟,戎、翟親附。悼公之十一年,曰:自吾用魏絳,八年之中,九合諸侯,戎、翟和,子之力也。賜之樂,三讓,然後受之。徙治安邑。魏絳卒,諡為昭子。生魏嬴。嬴生魏獻子。獻子事晉昭公。昭公卒而六卿強,公室卑。晉頃公之十二年,韓宣子老,魏獻子為國政。晉宗室祁氏、羊舌氏相惡,六卿誅之,盡取其邑為十縣,六卿各令其子為之大夫。獻子與趙簡子、中行文子、范獻子並為晉卿。其後十四歲而孔子相魯。後四歲,趙簡子以晉陽之亂也,而與韓、魏共攻范、中行氏。魏獻子生魏侈。魏侈與趙鞅共攻范、中行氏。魏侈之孫曰魏桓子,與韓康子、趙襄子共伐滅知伯,分其地。桓子之孫曰文侯都。魏文侯元年,秦靈公之元年也。與韓武子、趙桓子、周威王同時。六年,城少梁。十三年,使子擊圍繁、龐,出其民。十六年,伐秦,築臨晉元里。十七年,伐中山,使子擊守之,趙倉唐傅之。子擊逄文侯之師田子方於朝歌,引車避,下謁。田子方不為禮。子擊因問曰:富貴者驕人乎。且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夫諸侯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貧賤者,行不合,言不用,則去之楚、越,若脫躧然,奈何其同之哉。子擊不懌而去。西攻秦,至鄭而還,築雒陰、合陽。二十二年,魏、趙、韓列為諸侯。文侯受子夏經藝,客段干木,過其閭,未嘗不軾也。秦嘗欲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合,未可圖也。文侯由此得譽於諸侯。任西門豹守鄴,而河內稱治。文侯謂李克曰:先生嘗教寡人曰家貧則思良妻,國亂則思良相。今所置非成則璜,二子何如。李克對曰:臣聞之,卑不謀尊,疏不謀戚。臣在闕門之外,不敢當命。文侯曰:先生臨事勿讓。李克曰:君不察故也。居視其所親,富視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為,貧視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文侯曰:先生就舍,寡人之相定矣。李克趨而出,過翟璜之家。翟璜曰:今者聞君召先生而卜相,果誰為之。李克曰:魏成子為相矣。翟璜忿然作色曰:以耳目之所睹記,臣何負於魏成子。西河之守,臣之所進也。君內以鄴為憂,臣進西門豹。君謀欲伐中山,臣進樂羊。中山已拔,無使守之,臣進先生。君之子無傅,臣進屈侯鮒。臣何以負於魏成子。李克曰:且子之言克於子之君者,豈將比周以求大官哉。君問而置相非成則璜,二子何如。克對曰:君不察故也。居視其所親,富視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為,貧視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是以知魏成子之為相也。且子安得與魏成子比乎。魏成子以食祿千鍾,什九在外,什一在內,是以東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師之。子之所進五人者,君皆臣之。子惡得與魏成子比也。翟璜逡巡再拜曰:璜,鄙人也,失對,願卒為弟子。

按《通鑑綱目》:威烈王十九年,晉魏斯尊禮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以吳起為西河守,西門豹為鄴令。上地守李悝盡地力之教及平糴之法。著《法經》。二十二年,晉魏斯以魏成為相。二十三年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

安王元年,秦伐魏。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二十四年,秦伐我,至陽狐。安王二年,魏子罃生。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二十五年,子擊生子罃。

安王三年,魏虢山崩壅河。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二十六年,虢山崩,壅河。

安王九年,魏伐鄭。城酸棗。敗秦于注。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三十二年,伐鄭。城酸棗。敗秦于注。

安王十二年,齊取魏襄陵。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三十五年,齊伐我取襄陵。安王十三年,秦侵魏陰晉。

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三十六年,秦侵我陰晉。

安王十五年,魏伐秦,魏師敗績,魏侯斯薨,子擊立。按《史記·魏世家》:文侯三十八年,魏伐秦,敗我武下,獲其將識。是歲,文侯卒,子擊立,是為武侯。

安王十六年,趙公子朔奔魏,魏襲趙邯鄲。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元年,趙敬侯初立,公子朔為亂,不勝,奔魏,與魏襲邯鄲,敗而去。

安王十七年,魏城安邑、王垣。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二年,城安邑、王垣。

安王二十二年,魏伐齊。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七年,伐齊,至桑丘。

安王二十四年,翟敗魏,魏伐齊。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九年,翟敗我於澮。使吳起伐齊,至靈丘。

安王二十六年,魏、韓、趙分晉國。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十一年,與韓、趙三分晉地,滅其後。按《晉世家》:靜公二年,魏武侯、韓哀侯、趙敬侯滅晉後而三分其地。靜公遷為家人,晉絕不祀。

按《通鑑綱目註》:集覽俱酒,乃靖公之名也。索隱曰:系本作靜公,俱家人。韋昭曰:庶人之家也。索隱曰:謂居家之人,無官職也。

烈王五年,魏侯擊薨,子罃立。

按《史記·魏世家》:武侯十六年卒,子罃立,是為惠王。烈王六年,韓、趙伐魏,戰于濁澤。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元年,初,魏武侯卒也,子罃與公中緩爭為太子。公孫頎自宋入趙,自趙入韓,謂韓懿侯曰:魏罃與公中緩爭為太子,君亦聞之乎。今魏罃得王錯,挾上黨,固半國也。因而除之,破魏必矣,不可失也。懿侯說,乃與趙成侯合軍并兵以伐魏,戰於濁澤,魏氏大敗,魏君圍。趙謂韓曰:除魏君,立公中緩,割地而退,我且利。韓曰:不可。殺魏君,人必曰暴;割地而退,人必曰貪。不如兩分之。魏分為兩,不彊于宋、衛,則我終無魏之患矣。趙不聽。韓不說,以其少卒夜去。惠王之所以身不死,國不分者,二家謀不和也。若從一家之謀,則魏必分矣。故曰君終無適子,其國可破也。烈王七年,魏敗韓、趙之師。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二年,魏敗韓于馬陵,敗趙于懷。顯王元年,齊取魏觀。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三年,齊敗我觀。

顯王三年,魏、韓會于宅陽。秦敗魏師于武堵。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五年,與韓會宅陽。城武堵。為秦所敗。

顯王四年,魏取宋儀臺。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六年,伐取宋儀臺。

顯王七年,魏敗韓師于澮。秦敗魏師于少梁。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九年,伐敗韓于澮。與秦戰少梁,虜我將公孫痤,取龐。

顯王八年,魏取趙皮牢。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十年,伐取趙皮牢。彗星見。顯王十年,星晝隕于魏。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十二年,星晝墜,有聲。

顯王十二年,魏、趙會于鄗。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十四年,與趙會鄗。

顯王十三年,魯侯、衛侯、宋公、鄭伯朝于魏。

按《戰國策》:梁王魏嬰觴諸侯於范臺。酒酣,請魯君舉觴。魯君興,避席擇言曰: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齊桓公夜半不嗛,易牙乃煎熬燔炙,和調五味而進之,桓公食之而飽,至旦不覺,曰:後世必有以味亡其國者。晉文公得南之威,三日不聽朝,遂推南之威而遠之,曰:後世必有以色亡其國者。楚王登強臺而望崩山,左江而右湖,以臨彷徨,其樂忘死,遂盟強臺而弗登,曰:後世必有以高臺陂池亡其國者。今主君之尊,儀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之調也;左白台而右閭須,南威之美也;前夾林而後蘭臺,強臺之樂也。有一於此,足以亡其國。今主君兼此四者,可無戒歟。梁王稱善相屬。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十五年,魯、衛、宋、鄭來朝。

顯王十四年,魏、秦會于杜平。侵宋。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十六年,與秦孝公會杜平。侵宋黃池,宋復取之。

顯王十五年,秦取魏少梁,魏圍趙邯鄲。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十七年,與秦戰元里,秦取我少梁。圍趙邯鄲。

顯王十六年,齊救趙邯鄲,敗魏于桂陵。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十八年,拔邯鄲。趙請救于齊,齊使田忌、孫臏救趙,敗魏桂陵。

按《通鑑綱目》:顯王十五年,魏伐趙,圍邯鄲。十六年,齊伐魏以救趙。魏克邯鄲,還戰敗績。

〈目〉初,孫臏與龐涓俱學兵法,涓仕魏為將軍,自以能不及臏,乃召之。至,則斷其足而黥之,欲使終身廢棄。齊使者至魏,臏陰見之,使者竊載以歸。田忌客之,進之威王。威王問兵法,遂以為師。至是謀救趙,以臏為將,辭以刑餘之人不可,乃使田忌為將,而孫臏為師,居輜車中,坐為計謀。忌欲引兵之趙,孫子曰: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拳,救鬥者不博撠,批亢擣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今梁之輕兵銳卒竭於外而老弱疲于內,若引兵疾走其都,彼必釋趙而自救,是我一舉釋趙之圍而收弊于魏也。忌從之。十月,邯鄲降魏。師還,與齊戰于桂陵,魏師大敗。

顯王十七年,秦衛鞅圍魏安邑,諸侯圍魏襄陵,魏築長城。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按《魏世家》:惠王十九年,諸侯圍我襄陵。築長城,塞固陽。

顯王十八年,魏、趙盟于漳濱,歸趙邯鄲。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二十年,歸趙邯鄲,與盟漳水上。

〈注〉正義曰邯鄲,洛州縣也。

顯王十九年,魏、秦會于彤。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二十一年,與秦會于彤。

顯王二十六年,中山君相魏。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二十八年,中山君相魏。

顯王二十八年,魏與齊戰于馬陵,敗績。齊虜魏太子申,殺魏將龐涓。

按《戰國策》:齊、魏戰于馬陵,齊大勝魏,殺太子申,覆十萬之軍。魏王召惠施而告之曰:夫齊,寡人之讎也,怨之至死不忘。國雖小,吾常欲悉起兵而攻之,何如。對曰:不可。臣聞之,王者得度,而霸者知計。今王所以告臣者,疏于度而遠于計。王固先屬怨于趙,而後與齊戰。今戰不勝,國無守戰之備王又欲悉起而攻齊,此非臣之所謂也。王若欲報齊乎,則不如因變服折節而朝齊,楚王必怒矣。王游人而合其鬥,則楚必伐齊。以休楚而伐罷齊,則必為楚禽矣。是王以楚毀齊也。魏王曰:善。乃使人報于齊,願臣畜而朝。田嬰許諾。張丑曰:不可。戰不勝魏,而得朝禮,與魏和而下楚,此可以大勝也。今戰勝魏,覆十萬之軍,而禽太子申;臣萬乘之魏,而甲秦、楚,此其暴戾定矣。且楚王之為人也,好用兵而甚務名,終為齊患者,必楚也。田嬰不聽,遂內魏王,而與之並朝齊侯再三。趙氏醜之,楚王怒,自將而伐齊,趙應之大敗齊於徐州。

〈注〉記三十年伐趙,趙告急于齊,齊救趙伐魏。正曰:按魏伐趙,趙告急于齊,齊救趙,伐魏,乃惠王三十八年,敗于桂陵。時事此三十年,魏龐涓伐韓。齊田忌、孫臏伐魏以救韓。魏大發兵,使太子申將與龐涓合軍拒之,戰于馬陵,魏師大敗,殺太子申龐涓。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三十年,魏伐趙,趙告急齊。齊宣王用孫子計,救趙擊魏。魏遂大興師,使龐涓將,而令太子申為上將軍。過外黃,外黃徐子謂太子曰:臣有百戰百勝之術。太子曰:可得聞乎。客曰:固願效之。曰:太子自將攻齊,大勝并莒,則富不過有魏,貴不益為王。若戰不勝齊,則萬世無魏矣。此臣之百戰百勝之術也。太子曰:諾,請必從公之言而還矣。客曰:太子雖欲還,不得矣。彼勸太子戰攻,欲啜汁者眾。太子雖欲還,恐不得矣。太子因欲還,其御曰:將出而還,與北同。太子果與齊人戰,敗于馬陵。齊虜魏太子申,殺將軍龐涓,軍遂大破。按《田敬仲完世家》:宣王二年,魏伐趙。趙與韓,共擊魏。趙不利,戰于南梁。宣王召田忌復故位。韓氏請救于齊。宣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晚救。騶忌子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如蚤救之。孫子曰: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受魏之兵,顧反聽命於韓也。且魏有破國之志,韓見亡,必東面而愬於齊矣。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則可重利而得尊名也。宣王曰:善。乃陰告韓之使者而遣之。韓因恃齊,五戰不勝,而東委國於齊。齊因起兵,使田忌、田嬰將,孫子為師,救韓、趙以擊魏,大敗之馬陵,殺其將龐涓,虜魏太子申。其後三晉之王皆因田嬰朝齊王於博望,盟而去。按《通鑑綱目》:顯王二十八年,魏伐韓。齊伐魏以救韓,殺其將龐涓,虜太子申。

〈目〉韓恃齊,五戰不勝,而東委國於齊。齊因起兵,使田忌將,孫子為師,以救韓,直走魏都。龐涓聞之,去韓而歸,魏人亦大發兵,使太子申將,以禦齊師。孫子曰: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齊號為怯。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將,五十里而趣利者軍半至。乃使齊軍入魏地為十萬竈,明日為五萬竈,又明日為三萬竈。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軍怯,入吾地三日,亡者過半矣。乃棄其步軍,率輕銳倍日并行逐之。孫子度其暮當至馬陵,馬陵道陿,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砍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此樹下。令萬弩夾道而伏,期日暮見火舉而俱發。魏師大亂。涓乃自剄曰:遂成豎子之名。齊因乘勝大敗魏師,虜太子申。〈按《魏世家》及《國策》作齊救趙。《齊世家》及《綱目》俱云救韓。並存以備攷。〉

顯王二十九年,秦擊魏,虜公子卬,魏徙都大梁,以公子赫為太子。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二十二年,衛鞅擊魏,虜魏公子卬。封鞅為列侯,號商君。按《魏世家》:惠王三十一年,秦、趙、齊共伐我,秦將商君詐我將軍公子卬而襲奪其軍,破之。秦用商君,東地至河,而齊、趙數破我,安邑近秦,於是徙治大梁。以公子赫為太子。

顯王三十一年,商君歸魏,不納。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三十三年,秦孝公卒,商君亡秦歸魏,魏怒,不入。

顯王三十二年,魏、齊會于平阿。孟軻、鄒衍、淳于髡至梁。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三十五年,與齊宣王會平阿南。惠王數敗於軍旅,卑禮厚幣以招賢者。鄒衍、淳于髡、孟軻皆至梁。梁惠王曰:寡人不佞,兵三折於外,太子虜,上將死,國以空虛,以羞先君宗廟社稷,寡人甚醜之,叟不遠千里,辱幸至敝邑之廷,將何以利吾國。孟軻曰:君不可以言利若是。夫君欲利則大夫欲利,大夫欲利則庶人欲利,上下爭欲利,國則危矣。為人君,仁義而已矣,何以利為。

顯王三十四年,齊、魏會于甄。

按《史記·魏世家》:惠王三十六年,復與齊王會甄。是年,惠王卒,子襄王立。〈按《通鑑》:惠王卒于,慎靚王二年距此尚有十六年,今從之。故綱內不

書卒立。

顯王三十五年,魏與諸侯會于徐州。〈按《通鑑》為魏惠王三十七年。〉按《史記·魏世家》:襄王元年,與諸侯會徐州,相王也。按《通鑑綱目》:顯王三十五年,齊、魏會徐州以相王。顯王三十六年,魏、趙、韓、燕、齊、楚合從以擯秦,以蘇秦為約從長,并相六國。

按《戰國策》:蘇子為趙合從,說魏王曰:大王之地,東有鴻溝、陳、汝南,有許、鄢、昆陽、邵陵、舞陽、新郪;東有淮、潁、沂、黃、煮棗、無疏;西有長城之界;北有河外、卷、衍、燕、酸棗,地方千里。名雖小,然而廬田廡舍,曾無所芻牧牛馬之地。人民之眾,車馬之多,日夜行不休已,無以異于三軍之眾。臣竊料之,大王之國,不下于楚。然橫人訹王,外交強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國患,不被其禍。夫挾強秦之勢,以內劫其主,罪無過此者。且魏,天下之強國也;大王,天下之賢主也。今乃有意西面而事秦,稱東藩,築帝宮,受冠帶,祠春秋,臣竊為大王愧之。臣聞越王勾踐以散卒三千,禽夫差於干遂;武王卒三千人,革車三百乘,斬紂於牧之野。豈其士卒眾哉。誠能振其威也。今竊聞大王之卒,武力二十餘萬,蒼頭二十萬,奮擊二十萬,廝徒十萬,車六百乘,騎五千疋。此其過越王勾踐、武王遠矣。今乃劫於群臣之說,而欲臣事秦。夫事秦必割地效質,故兵未用而國已虧矣。凡群臣之言事秦者,皆姦臣,非忠臣也。夫為人臣,割其主之地以外交,偷取一旦之功而不顧其後,破公家而成私門,外挾強秦之勢以內劫其主以求割地,願大王之熟察之也。《周書》曰:綿綿不絕,蔓蔓若何;毫毛不拔,將成斧柯。前慮不定,後有大患,將奈之何。大王誠能聽臣。六國從親,專心并力,則必無強秦之患。故敝邑趙王使使臣獻愚計,奉明約,在大王詔之。魏王曰:寡人不肖,未嘗得聞明教。今主君以趙王之詔詔之,敬以國從。

按《通鑑綱目》:顯王三十六年,燕、趙、韓、魏、齊、楚合從以擯秦,以蘇秦為約從長,并相六國。

〈目〉初,洛陽人蘇秦說秦王以兼天下之術,不用,乃去說燕文公與趙從親,文公從之,資秦車馬以說趙肅侯。一韓、魏、齊、楚、燕、趙為從親以擯秦,肅侯悅,厚賜賚之,以約于諸侯。秦乃說韓宣王、魏惠王、齊宣王、楚威王。於是蘇秦為從約長,并相六國,北報趙,車騎輜重擬於王者。

顯王三十七年,秦以齊、魏之師伐趙。〈按《通鑑》為魏惠王三十九年。〉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宣王十一年,與魏伐趙,趙決河水灌齊、魏,兵罷。

按《通鑑綱目》:顯王三十七年,秦以齊、魏之師伐趙。顯王三十九年,魏為秦所敗,予秦河西地。〈按《通鑑》為魏惠王四

十一年。

按《戰國策》:楚攻魏。張儀謂秦王曰:不如與魏以勁之,魏戰勝,復聽于秦,必入西河之外;不勝,魏不能守,王必取之。王用儀言,取皮氏卒萬人,車百兩,以與魏。犀首戰勝威王,魏兵罷敝,恐畏秦,果獻西河之外。按《史記·魏世家》:襄王五年,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於雕陰,圍我焦、曲沃。予秦河西之地。

顯王四十年,魏、秦會于應。秦取魏汾陰、皮氏、焦。魏敗楚于陘山。〈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二年。〉

按《戰國策》:楚魏戰於陘山。魏許秦以上洛,以絕秦於楚。魏戰勝,楚敗於南陽。秦責賂於魏,魏不與。管淺謂秦王曰:王何不謂楚王曰:魏許寡人以地,今戰勝,魏王背寡人也。王何不與寡人遇。魏畏秦、楚之合,必與秦地矣。是魏勝楚而亡地於秦也;是王以地德寡人,秦之楚者多資矣。魏弱若不出地,則王攻其南,寡人攻其西,魏必危。秦王曰:善。以是告楚。楚王揚言與秦遇,魏王聞之恐,效上洛於秦。

按《史記·魏世家》:襄王六年,與秦會應。秦取我汾陰、皮氏、焦。魏伐楚,敗之陘山。按《楚世家》:威王十一年卒,子懷王熊槐立。魏聞楚喪,伐楚,取我陘山。

顯王四十一年,魏獻上郡于秦,秦取魏蒲陽,既而歸之。〈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三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年,張儀相秦。魏納上郡十五縣。按《魏世家》:襄王七年,魏盡入上郡於秦。秦降我蒲陽。

按《通鑑綱目》:張儀者魏人,與蘇秦俱事鬼谷,學縱橫之術。游諸侯無所遇,蘇秦召而辱之,儀怒入秦,秦王說之,以為客卿。至是將兵伐魏,取蒲陽,言於秦王,請復以與魏,而使公子繇質焉。儀因說魏王曰:秦之遇魏甚厚,魏不可以無禮於秦。魏因盡入上郡十五縣以謝焉。儀歸而相秦。

顯王四十二年,秦歸魏焦、曲沃。〈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四年。〉按《史記·魏世家》:襄王八年,秦歸我焦、曲沃。

顯王四十四年,魏初稱王,秦使張儀伐魏取陝,魏敗韓將韓舉。〈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六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韓亦為王。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與魏。按《韓世家》:宣惠王八年,魏敗我將韓舉。

顯王四十六年,楚敗魏于襄陵,取八邑,與秦相張儀會於齧桑。〈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八年。〉

按《史記·魏世家》:襄王十二年,楚敗我襄陵。諸侯執政與秦相張儀會齧桑。按《楚世家》:懷王六年,楚使柱國昭陽將兵而攻魏,破之于襄陵,得八邑。

顯王四十七年,張儀相魏,魏女化為男,秦取魏曲沃、平周。魏太子朝於秦。〈按《通鑑》為魏惠王四十九年。〉按《戰國策》:張儀欲并相秦、魏。故謂魏王曰:儀請以秦攻三川,王以其間約南陽,韓氏亡。史厭謂趙獻曰:公何不以楚佐儀求相之于魏,韓恐亡,必南走楚。儀兼相秦、魏,則公亦必并相楚、韓也。 魏王將相張儀,犀首弗利,故令人謂韓公叔曰:張儀已合秦、魏矣。其言曰:魏攻南陽,秦攻三川,韓氏必亡。且魏王所以貴張子者,欲得地也,則韓之南陽舉矣。子盍少委焉,以為衍功,則秦、魏之交可廢矣。如此,則魏必圖秦而棄儀,收韓而相衍。公叔以為然,因而委之,犀首以為功,果相魏。 張儀以秦相魏,齊、楚怒而欲攻魏。雍沮謂張子曰:魏之所以相公者,以公相則國家安,而百姓無患。今公相而魏受兵,是魏計過也。齊、楚攻魏,公必危矣。張子曰:然則奈何。雍沮曰:請令齊、楚解攻。雍沮謂齊、楚之君曰:王亦聞張儀之約秦王乎。曰:王若相儀於魏,齊、楚惡儀,必攻魏。魏戰而勝,是齊、楚之兵折,而儀固得魏矣;若不勝魏,魏必事秦以持其國,必割地以賂王。若欲復攻,其弊不足以應秦。此儀之所以與秦王陰相結也。今儀相魏而攻之,是使儀之計當於秦也,非所以窮儀之道也。齊楚之王曰:善。乃遂解攻於魏。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後三年,韓、魏太子來朝。張儀相魏。按《魏世家》:襄王十三年,張儀相魏。魏有女子化為丈夫。秦取我曲沃、平周。

慎靚王二年,魏侯罃薨,子嗣立。魏請成于秦,張儀歸秦。〈按《通鑑》為魏惠王五十二年,是年王卒。〉

按《戰國策》:魏惠王死,葬有日矣。天大雨雪,至於牛目,壞城郭,且為棧道而葬。群臣多諫太子者,曰:雪甚如此而喪行,民必甚病之。官費又恐不給,請弛期更日。太子曰:為人子,而以民勞與官費用之故,而不行先王之喪,不義也。子勿復言。群臣皆不敢言,而以告犀首。犀首曰:吾未有以言之也,是其惟惠公乎。請告惠公。惠公曰:諾。駕而見太子曰:葬有日矣。太子曰:然。惠公曰:昔王季歷葬於楚山之尾,欒水齧其墓,見棺之前和。文王曰:噫。先君必欲一見群臣百姓也夫,故使灓水見之。於是出而為之張朝,百姓皆見之,三日而後更葬。此文王之義也。今葬有日矣,而雪甚,及牛目,難以行,太子為及日之故,得毋嫌於欲亟葬乎。願太子更日。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也,故使雪甚。因弛期而更為日,此文王之義也。若此而弗為,意者羞法文王乎。太子曰:甚善。敬弛期,更擇日。

按《史記·魏世家》:襄王十六年,襄王卒,子哀王立。張儀復歸秦。〈按《通鑑》當為惠王五十二年,襄王立于是年。魏並無哀王,後哀王之二十三年,即襄王在

位之年也。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二年,孟軻去魏適齊。

慎靚王三年,齊、楚、魏、韓、燕共伐秦,皆敗走。〈按《通鑑》為魏襄王元

年。

按《戰國策》:秦伐魏,陳軫合三晉而東,謂齊王曰:古之王者之伐也,欲以正天下而立功名,以為後世也。今齊、楚、燕、趙、韓、梁六國之遞甚也,不足以立功名,適足以強秦而自弱也,非山東之上計也。能危山東者,強秦也。不憂強秦,而遞相罷弱,而兩歸其國於秦,此臣之所以為山東之患。天下為秦相割,秦曾不出力;天下為秦相烹,秦曾不出薪。何秦之智而山東之愚邪。願大王之察也。古之五帝、三王、五霸之伐也,伐不道者。今秦之伐天下不然,必欲反之,主必死辱,民必死虜。今韓、梁之目未嘗乾,而齊民獨不也,非齊親而韓、梁疏也,齊遠秦而韓、梁近。今齊將近矣。今秦欲攻梁絳、安邑,秦得絳、安邑以東下河,必表裏河山而東攻齊,舉齊屬之海,南面而孤楚、韓、梁,北面而孤燕、趙,齊無所出其計矣。願大王熟察之。今三晉已合矣,復為兄弟,約而出銳師以戍梁絳、安邑,此萬世之計也。齊非急以銳師合三晉,必有後憂。三晉合,秦必不敢攻梁,必南攻楚。楚、秦搆難,三晉怒齊不與已也,必東攻齊。此臣之所謂齊必有大憂,不如急以兵合于三晉。齊王敬諾,果以兵合于三晉。

〈注〉秦惠文王後七年,韓、趙、魏、燕、齊共攻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後七年,樂池相秦。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虜其將申差,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奐,斬首八萬二千。按《魏世家》:哀王元年,五國攻秦,不勝而去。按《楚世家》:懷王十一年,蘇秦約從山東六國攻秦,楚懷王為從長。至函谷關,秦出兵擊六國,六國兵皆引而歸,齊獨後。按《通鑑綱目》:慎靚王三年,楚、趙、魏、韓、燕伐秦,攻函谷關。秦出兵逆之,五國皆敗走。

慎靚王四年,齊、宋攻魏。〈按《通鑑》為魏襄王二年。〉按《史記·魏世家》:哀王二年,秦敗我觀津。按《田敬仲完世家》:湣王七年,與宋攻魏,敗之觀津。

赧王元年,秦取魏焦、曲沃。〈按《通鑑》為魏襄王五年。〉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後十一年,㯉里疾攻魏焦,降之。按《魏世家》:哀王五年,秦使㯉里子伐取我曲沃,走犀首岸門。

〈注〉岸門之師敗韓也。

赧王二年,魏、秦會于臨晉。〈按《通鑑》為魏襄王六年。〉按《史記·魏世家》:哀王六年,與秦會臨晉。

赧王三年,魏攻齊,襲楚,與秦伐燕。〈按《通鑑》為魏襄王七年。〉按《史記·魏世家》:哀王七年,攻齊。與秦伐燕。

按《通鑑綱目》:赧王三年,秦大敗楚師于丹陽,虜屈丐,遂取漢中。楚復襲秦,又大敗于藍田。韓、魏襲楚,楚割兩城以和于秦。

赧王四年,魏伐衛,張儀為秦以連衡說魏。〈按:《通鑑》為魏襄王八

年。又按:《通鑑》五國連衡,惟楚、韓、齊、趙、燕,無魏。而《策》有說魏一篇,姑編于此。

按《戰國策》:張儀為秦連橫,說魏王曰:魏地方不至千里,卒不過三十萬人。地四平,諸侯四通,條達輻湊,無有名山大川之限。從鄭至梁,不過百里;從陳至梁,二百餘里。馬馳人趨,不待倦而至梁。南與楚境,西與韓境,北與趙境,東與齊境,卒戍四方,守亭障者參列。粟糧漕庾,不下十萬。魏之地勢,固戰場也。魏南與楚而不與齊,則齊攻其東;東與齊而不與趙,則趙攻其北;不合於韓,則韓攻其西;不親於楚,則楚攻其南。此所謂四分五裂之道也。且夫諸侯之為從者,以安社稷、尊主、強兵、顯名也。合從者,一天下、約為兄弟、刑白馬以盟於洹水之上以相堅也。夫親昆弟,同父母,尚有爭錢財。而欲待詐偽反覆蘇秦之餘謀,其不可以成亦明矣。大王不事秦,秦下兵攻河外,拔卷、衍、燕、酸棗,劫衛取晉陽,則趙不南;趙不南,則魏不北;魏不北,則從道絕,則大王之國欲求無危不可得也。秦挾韓而攻魏,韓劫於秦,不敢不聽。秦、韓為一國,魏之亡可立而須也,此臣之所為大王患也。為大王計,莫如事秦,事秦則楚、韓必不敢動;無楚、韓之患,則大王高枕而臥,國必無憂矣。且夫秦之所欲弱莫如楚,而能弱楚者莫若魏。楚雖有富大之名,其實空虛;其卒雖眾多,然而輕走,易北,不敢堅戰悉。魏之兵南面而伐,勝楚必矣。夫虧楚而益魏,攻楚而適秦,乃嫁禍安國,此善事也。大王不聽臣,秦甲出而東伐,雖欲事秦而不可得也。且夫從人多奮辭而寡可信,說一諸侯之王,出而乘其車;約一國而成,反而取封侯之基。是故天下之游士,莫不日夜搤腕瞋目切齒以言從之便,以說人主。人主覽其辭,牽其說,惡得無眩哉。臣聞積羽沉舟,群輕折軸,眾口鑠金,故願大王之熟計之也。魏王曰:寡人蠢愚,前計失之。請稱東藩,築帝宮,受冠帶,祠春秋,效河外。

按《史記·魏世家》:哀王八年,伐衛,拔列城二。衛君患之。如耳見衛君曰:請罷魏兵,免成陵君可乎。衛君曰:先生果能,孤請世世以衛事先生。如耳見成陵君曰:昔者魏伐趙,斷羊腸,拔閼與,約斬趙,趙分而為二,所以不亡者,魏為從主也。今衛已迫亡,將西請事於秦。與其以秦醳衛,不如以魏醳衛,衛之德魏必終無窮。成陵君曰:諾。如耳見魏王曰:臣有謁於衛。衛故周室之別也,其稱小國,多寶器。今國迫於難而寶器不出者,其心以為攻衛醳衛不以王為主,故寶器雖出必不入於王也。臣竊料之,先言醳衛者必受衛者也。如耳出,成陵君入,以其言見魏王。魏王聽其說,罷其兵,免成陵君,終身不見。

赧王五年,魏、秦會于臨晉。張儀復相魏,齊伐魏,戰于承匡。〈按《通鑑》為魏襄王九年。〉

按《戰國策》:張儀事秦惠王。惠王死,武王立,左右惡張儀,曰:儀事先王不忠。言未已,齊讓又至。張儀謂武王曰:儀有愚計,願效之王。王曰:奈何。曰:為社稷計者,東方有大變,然後王可以多割地。今齊王甚憎儀,儀之所在,必舉兵伐之。故儀願乞不肖身而之梁,齊必舉兵伐之。齊、梁之兵連於城下,不能相去,王以其間伐韓,入三川,出兵函谷而無伐,以臨周,祭器必出,挾天子,按圖籍,此王業也。王曰:善。乃具革車三十乘,納之梁。齊果舉兵伐之。梁王大恐。張儀曰:王勿患,請令罷齊兵。乃使其舍人馮喜之楚,藉使之齊。齊、楚之事已畢,因謂齊王:王甚憎張儀,雖然,厚矣王之託儀於秦王也。齊王曰:寡人甚憎張儀,儀之所在,必舉兵伐之。何以託儀也。對曰:是乃王之託檥也。儀之出秦,因與秦王約曰:為王計者,東方有大變,然後王可以多割地。齊王甚憎儀,儀之所在,必舉兵伐之。故儀願乞不肖之身而之梁,齊必舉兵伐梁。梁、齊之兵連於城下,不能去,王以其間伐韓,入三川,出兵函谷而無伐,以臨周,祭器必出,挾天子,按圖籍,是王業也。秦王以為然,與革車三十乘而納儀於梁。而果伐之,是王內自罷而伐與國,廣鄰敵以自臨,而信儀於秦王也。此臣之所謂託儀也。王曰:善。乃止。 犀首以梁與齊戰于承匡而不勝。張儀謂梁王:不用臣言以危國。王因相儀,儀以秦、梁之齊合橫親。犀首欲敗,謂衛君曰:衍非有怨於儀,值所以為國者不同耳。君必解衍。衛君為告儀,儀許諾,因與之參坐於衛君之前。犀首跪行,為儀千秋之祝。明日張子行,犀首送之至於齊疆。齊王聞之,怒於儀,曰:衍也吾讎,而儀與之俱,是必與儀鬻吾國矣。遂不聽。

按《史記·魏世家》:哀王九年,與秦王會臨晉。張儀、魏章皆歸于魏。魏相田需死,楚害張儀、犀首、薛公。楚相昭魚謂蘇代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代曰:然相者欲誰而君便之。昭魚曰:吾欲太子之自相也。代曰:請為君北,必相之。昭魚曰:奈何。對曰:君其為梁王,代請說君。昭魚曰:奈何。對曰:代也從楚來,昭魚甚憂,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代曰:梁王,長主也,必不相張儀。張儀相,必右秦而左魏。犀首相,必右韓而左魏。薛公相,必右齊而左魏。梁王,長主也,必不便也。王曰:然則寡人孰相。代曰:莫若太子之自相。太子之自相,是三人者皆以太子為非常相也,皆將務以其國事魏,欲得丞相璽也。以魏之強,而三萬乘之國輔之,魏必安矣。故曰莫若太子之自相也。遂北見梁王,以此告之。太子果相魏。

按《通鑑綱目》:赧王五年,秦張儀復出相魏。

赧王六年,張儀死于魏。〈按《通鑑》為魏襄王十年。〉按《史記·魏世家》:哀王十年,張儀死。

赧王七年,魏、秦會于應。〈按《通鑑》為魏襄王十一年。〉按《史記·魏世家》:哀王十一年,與秦武王會應。

赧王八年,魏太子朝于秦,秦攻魏皮氏。〈按《通鑑》為魏襄王十二年。〉按《戰國策》:樓牾約秦、魏,魏太子為質,紛彊欲敗之。謂太后曰:國與還者也,敗秦而利魏,魏必負之。負秦,太子為糞矣。太后坐王而泣。王因疑於太子,令之留於酸棗。樓子患之。昭衍為秦之梁,樓子告之。昭衍見梁王,梁王曰:何聞。曰:聞秦且伐魏。王曰:為期與我約矣。曰:秦疑於王之約,以太子之留酸棗而不之秦。秦王之計曰:魏不與我約,必攻我;我與其處而待之見攻,不如先伐之。以秦強折節而下與國,臣恐其害於東周。 秦、楚攻圍皮氏〈一本攻魏圍皮氏〉。為魏謂楚王曰:秦、楚勝魏,魏王之恐見亡也,必合於秦,王何不背秦而與魏王魏王喜,必內太子。秦恐失楚,必效城地於王,王雖復與之攻魏可也。楚王曰:善。乃背秦而與魏。魏內太子於楚。秦恐,許楚城地,欲與之復攻魏。樗里疾怒,欲與魏攻楚,恐魏之以太子在楚不肯也,為疾謂楚王曰:外臣疾使臣謁之,曰:敝邑之欲效城地,而為魏太子之尚在楚也,是以未敢。王出魏質,臣請效之,而復固秦、楚之交,以疾攻魏。楚王曰:諾。乃出魏太子。秦因合魏以攻楚。

按《史記·魏世家》:哀王十二年,太子朝于秦。秦來伐我皮氏,未拔而解。

赧王九年,秦相甘茂奔魏。〈按《通鑑》為魏襄王十三年。〉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元年,嚴君疾為相。甘茂出之魏。

赧王十年,秦悼武后歸于魏。〈按《通鑑》為魏襄王十四年。〉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二年,庶長壯與大臣、諸侯、公子為逆,皆誅,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悼武王后出歸魏。按《魏世家》:哀王十四年,秦來歸武王后。

按《通鑑綱目》:赧王十年,秦魏冉弒其君之嫡母,出其故君之妃,歸於魏。

赧王十二年,秦取魏蒲阪、晉陽、封陵。齊、韓、魏伐楚。〈按《通

鑑》為魏襄王十六年。

按《史記·魏世家》:哀王十六年,秦㧞我蒲阪、晉陽、封陵。按《通鑑綱目》:赧王十二年,齊、韓、魏伐楚。使太子橫質於秦,秦救之。

〈目〉初,秦與齊、韓合從,至是齊、魏以楚負約,合兵伐之。楚王使其太子橫為質,以請救於秦,秦人救之,三國引去。

赧王十三年,魏朝秦于應亭,與秦韓會于臨晉,秦復與魏蒲阪。〈按《通鑑》為魏襄王十七年。〉

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五年,魏王來朝應亭,復與魏蒲阪。按《魏世家》:哀王十七年,與秦會臨晉。秦予我蒲阪。

赧王十四年,魏與秦伐楚。〈按《通鑑》為魏襄王十八年。〉按《戰國策》:魏、秦伐楚,魏王不欲。樓緩謂魏王曰:王不與秦攻楚,楚且與秦攻王。王不如令秦、楚戰,王交制之。

按《史記·魏世家》:哀王十八年,與秦伐楚。

赧王十六年,齊、魏會于韓。〈按《通鑑》為魏襄王二十年。〉按《通鑑綱目》云云。

赧王十七年,齊、韓、魏伐秦。〈按《通鑑》為魏襄王二十一年。〉按《戰國策》:三國攻秦,入函谷。秦王謂樓緩,曰:三國之兵深矣,寡人欲割河東而講。對曰:割河東,大費也;免於國患,大利也。此父兄之任也。王何不召公子池而問焉。王召公子池而問之,對曰:講亦悔,不講亦悔。王曰:何也。對曰:王割河東以講,三國雖去,王必曰:惜矣。三國且去,吾特以三城從之。講之悔也。王不講,三國入函谷,咸陽必危,王又曰惜矣。吾愛三城而不講。此又不講之悔也。王曰:鈞吾悔也,寧亡三城而悔,無危咸陽而悔也。寡人決講矣。卒使公子池以三城講於三國,三國之兵乃退。

按《史記·魏世家》:哀王二十一年,與齊、韓共敗秦軍函谷。秦割河東三城以和,三國乃退。

赧王十九年,齊、韓、魏、趙、宋、中山共攻秦,秦割地以和。魏王嗣薨,子遫立。〈按《通鑑》為魏襄王二十三年。〉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十一年,齊、韓、魏、趙、宋、中山五國攻秦,至鹽氏而還。秦與韓、魏河北及封陵以和。按《魏世家》:哀王二十三年,秦復予我河外及封陵為和。哀王卒,子昭王立。〈按《通鑑》哀王當作襄王。〉

赧王二十年,秦㧞魏襄城。按《史記·魏世家》:昭王元年,秦拔我襄城。

赧王二十一年,秦攻魏新城,秦五大夫禮奔魏。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十三年,左更白起攻新城。五大夫禮出亡奔魏。〈按新城此時屬魏。〉按《魏世家》:昭王二年,與秦戰,不利。

赧王二十二年,魏佐韓攻秦,秦白起敗之於伊闕。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於伊闕,斬首二十四萬,虜公孫喜,㧞五城。按《魏世家》:昭王三年,佐韓攻秦,秦將白起敗我軍伊闕二十四萬。

赧王二十三年,秦取魏垣。

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十五年,大良造白起攻魏,取垣。

赧王二十四年,秦取魏軹鄧。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十六年,左更錯取軹及鄧。

〈注〉軹、鄧,六國時魏邑也。

赧王二十五年,魏入地于秦。

按《史記·魏世家》:昭王六年,予秦河東地四百里。芒卯以詐重。

赧王二十六年,秦取魏六十一城。

按《史記·魏世家》:昭王七年,秦拔我城大小六十一。赧王二十八年,秦拔魏新垣、曲陽。

按《史記·魏世家》:昭王九年,秦拔我新垣、曲陽之城。赧王二十九年,魏獻安邑以和秦,宋王死於魏之溫邑。

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二十一年,錯攻魏河內。魏獻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東賜爵,赦罪人遷之。按《魏世家》:昭王十年,齊滅宋,宋王死我溫。

赧王三十一年,秦會燕、魏、韓、趙伐齊,破之。秦魏會于宜陽。

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二十三年,尉斯離與三晉、燕伐齊,破之濟西。王與魏王會宜陽。按《魏世家》:昭王十二年,與秦、趙、韓、燕共伐齊,敗之濟西,湣王出亡。燕獨入臨淄。與秦王會西周。

按《通鑑綱目》:赧王三十一年,燕上將軍樂毅以秦、魏、韓、趙之師伐齊,入臨菑。齊君地出走,其相淖齒殺之毅,下齊七十餘城。秦、魏、韓會于京師。

赧王三十二年,秦拔魏安城。

按《戰國策》:秦將伐魏。魏王聞之,夜見孟嘗君,告之曰:秦且攻魏,子為寡人謀,奈何。孟嘗君曰:有諸侯之救,則國可存也。王曰:寡人願子之行也。重為之約車百乘。孟嘗君之趙,謂趙王曰:文願借兵以救魏。趙王曰:寡人不能。孟嘗君曰:夫敢借兵者,以忠王也。王曰:可得聞乎。孟嘗君曰:夫趙之兵,非能強於魏之兵;魏之兵非能弱於趙也。然而趙之地不歲危,而民不歲死;而魏之地歲危,而民歲死者,何也。以其西為趙蔽也。今趙不救魏,魏歃盟於秦,是趙與強秦為界也,地亦且歲危,民亦且歲死矣。此文之所以忠於大王也。趙王許諾,為起兵十萬,車三百乘。又北見燕王曰:先日公子嘗約兩主之交矣。今秦且攻魏,願大王之救之。燕王曰:吾歲不熟二年矣,今又行數千里而以助魏,且奈何。田文曰:夫行數千里而救人者,此國之利也。今魏王出國門而望見軍,雖欲行數千里而救人可得乎。燕王尚未許也。田文曰:臣效便計於王,王不用臣之忠計,文請行矣。恐天下之將有大變也。王曰:大變可得聞乎。曰:秦攻魏未能克之也,而臺已燔,游已奪矣。而燕不救魏,魏王折節割地,以國之半與秦,秦必去矣。秦已去魏,魏王悉韓、魏之兵,又西借秦兵,以因趙之眾,以四國攻燕,王且何利。利行數千里而助人乎。利出燕南門而望見軍乎。則道里近而輸又易矣,王何利。燕王曰:子行矣,寡人聽子。乃為之起兵八萬,車三百乘,以從田文。魏王大悅,曰:君得燕、趙之兵甚眾且亟矣。秦王大恐,割地請講於魏。因歸燕、趙之兵,而封田文。穰侯攻大梁,乘郢北,魏王且從。謂穰侯曰:君攻楚得宛穰以廣陶,攻齊得剛、博以廣陶,攻魏得許、鄢陵以廣陶,秦王不問者,何也。以大梁之未亡也。今日大梁亡,許、鄢陵必議,議則君必窮。為君計者,匆攻便。

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二十四年,秦取安城,至大梁,燕、趙救之,秦軍去。按《魏世家》:昭王十三年,秦拔我安城。兵到大梁,去。

赧王三十八年,魏王遫薨,子圉立。

按《史記·魏世家》:昭王十九年卒,子安釐王立。

赧王三十九年,秦拔魏兩城。

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三十一年,秦白起伐魏,取兩城。按《魏世家》:安釐王元年,秦拔我兩城。

赧王四十年,秦拔魏三城,軍大梁,魏割溫以和。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三十二年,相穰侯攻魏,至大梁,破暴鳶,斬首四萬,鳶走,魏入三縣請和。按《魏世家》:安釐王二年,秦又拔我三城,軍大梁下,韓來救,予秦溫以和。

按《通鑑綱目》:赧王四十年,秦魏冉伐魏,韓救之,大敗。魏納八城於秦。秦復伐魏,圍大梁,魏又割溫以和。赧王四十一年,秦拔魏四城。

按《史記·魏世家》:釐王三年,秦拔我四城,斬首四萬。赧王四十二年,趙、魏伐韓,秦救之,秦敗魏師走魏將芒卯。魏割南陽以和,秦與魏、韓上庸地。

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三十三年,客卿胡陽攻魏卷、蔡陽、長社,取之。擊芒卯華陽,破之,斬首十五萬。魏入南陽以和。三十四年,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南陽免臣遷居之。〈按走芒卯入南陽事,在《本紀》昭襄王三十三年,今依《魏世家》并于是年。〉按《魏世家》:安釐王四年,秦破我及韓、趙,殺十五萬人,走我將芒卯。魏將段干子請予秦南陽以和。蘇代謂魏王曰:欲璽者段干子也,欲地者秦也。今王使欲地者制璽,使欲璽者制地,魏氏地不盡則不知己。且夫以地事秦,譬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王曰:是則然也。雖然,事始已行,不可更矣。對曰:王獨不見夫博之所以貴梟者,便則食,不便則止矣。今王曰事始已行,不可更,是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梟也。

按《歷代紀事年表》:趙惠文王二十六年,與魏伐韓,秦救之,我師大敗。 趙人、魏人伐韓華陽,告急於秦,秦弗救韓,相國使陳筮如秦見穰侯,穰侯與白起胡陽救韓。八日而至,敗魏軍於華陽之下,走芒卯,擒三將,斬首十三萬。白起又與趙將賈偃戰,沈其卒二萬人於河。魏段干子請割南陽予秦,以和。

赧王四十三年,魏與秦、韓、楚伐燕。

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三十五年,佐韓、魏、楚伐燕。赧王四十七年,秦拔魏懷。

按《史記·魏世家》:安釐王九年,秦拔我懷。

赧王四十八年,秦太子卒於魏。

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四十年,悼太子死魏,歸葬芷陽。按《魏世家》:安釐王十年,秦太子外質於魏死。赧王四十九年,秦拔魏邢丘、懷。齊、楚攻魏,秦救之。按《史記·秦本紀》:昭襄王四十一年,攻魏,取邢丘、懷。按《魏世家》:安釐王十一年,秦拔我郪丘。秦昭王謂左右曰:今時韓、魏與始孰彊。對曰:不如始彊。王曰:今時如耳、魏齊與孟嘗、芒卯孰賢。對曰:不如。王曰:以孟嘗、芒卯之賢,率彊韓、魏以攻秦,猶無奈寡人何也。今以無能之如耳、魏齊而率弱韓、魏以伐秦,其無奈寡人何亦明矣。左右皆曰:甚然。中旗馮琴而對曰:王之料天下過矣。當晉六卿之時,知氏最彊,滅范、中行,又率韓、魏之兵以圍趙襄子於晉陽,決晉水以灌晉陽之城,不湛者三版。知伯行水,魏桓子御,韓康子為參乘。知伯曰:吾始不知水之可以亡人之國也,乃今知之。汾水可以灌安邑,絳水可以灌平陽。魏桓子肘韓康子,韓康子履魏桓子,肘足接於車上,而知氏地分,身死國亡,為天下笑。今秦兵雖彊,不能過知氏;韓、魏雖弱,尚賢其在晉陽之下也。此方其用肘足之時也,願王之必勿易也。於是秦王恐。齊、楚相約而攻魏,魏使人求救於秦,冠蓋相望也,而秦救不至。魏人有唐睢者,年九十餘矣,謂魏王曰:老臣請西說秦王,令兵先臣出。魏王再拜,遂約車而遣之。唐睢到,入見秦王。秦王曰:丈人芒然乃遠至此,甚苦矣。夫魏之來求救數矣,寡人知魏之急已。唐睢對曰: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發者,臣竊以為用策之臣無任矣。夫魏,一萬乘之國也,然所以西面而事秦,稱東藩,受冠帶,祠春秋者,以秦之彊足以為與也。今齊、楚之兵已合於魏郊矣,而秦救不發,亦將賴其未急也。使之大急,彼且割地而約從,王尚何救焉。必待其急而救之,是失一東藩之魏而彊二敵之齊、楚,則王何利焉。於是秦昭王遽為發兵救魏。魏氏復定。趙使人謂魏王曰:為我殺范痤,吾請獻七十里之地。魏王曰:諾。使吏捕之,圍而未殺。痤因上屋騎危,謂使者曰:與其以死痤市,不如以生痤市。有如痤死,趙不予王地,則王將奈何。故不若與先定割地,然後殺痤。魏王曰:善。痤因上書信陵君曰:痤,故魏之免相也,趙以地殺痤而魏王聽之,有如彊秦亦將襲趙之欲,則君且奈何。信陵君言於王而出之。魏王以秦救之故,欲親秦而伐韓,以求故地。無忌謂魏王曰: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戾好利無信,不識禮義德行。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此天下之所識也,非有所施厚積德也。故太后母也,而以憂死;穰侯舅也,功莫大焉,而竟逐之;兩弟無罪,而再奪之國。此於親戚若此,而況於仇讎之國乎。今王與秦共伐韓而益近秦患,臣甚惑之。而王不識則不明,群臣莫以聞則不忠。今韓氏以一女子奉一弱主,內有大亂,外交彊秦魏之兵,王以為不亡乎。韓亡,秦有鄭地,與大梁鄰,王以為安乎。王欲得故地,今負彊秦之親,王以為利乎。秦非無事之國也,韓亡之後必將更事,更事必就易與利,就易與利必不伐楚與趙矣。是何也。夫越山踰河,絕韓上黨而攻彊趙,是復閼與之事,秦必不為也。若道河內,倍鄴、朝歌,絕漳滏水,與趙兵決於邯鄲之郊,是知伯之禍也,秦又不敢。伐楚,道涉山谷,行三千里。而攻冥阨之塞,所行甚遠,所攻甚難,秦又不為也。若道河外,倍大梁,右蔡左、召陵,與楚兵決於陳郊,秦又不敢。故曰秦必不伐楚與趙矣,又不攻衛與齊矣。夫韓亡之後,兵出之日,非魏無攻已。秦固有懷、茅、邢丘,城垝津以臨河內,河內共、汲必危;有鄭地,得垣雍,決熒澤水灌大梁,大梁必亡。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于秦,秦之欲誅之久矣。秦葉陽、昆陽與舞陽鄰,聽使者之惡之,隨安陵氏而亡之,繞舞陽之北,以東臨許,南國必危,國無害已。夫憎韓不愛安陵氏可也,夫不患秦之不愛南國非也。異日者,秦在河西晉,國去梁千里,有河山以闌之,有周韓以間之。從林鄉軍以至于今,秦七攻魏,五入囿中,邊城盡拔,文臺墮,垂都焚,林木伐,麋鹿盡,而國繼以圍。又長驅梁北,東至陶衛之郊,北至平監。所亡於秦者,山南山北,河外河內,大縣數十,名都數百。秦乃在河西晉,去梁千里,而禍若是矣,又況於使秦無韓,有鄭地,無河山而闌之,無周韓而間之,去大梁百里,禍必由此矣。異日者,從之不成也,楚、魏疑而韓不可得也。今韓受兵三年,秦撓之以講,識亡不聽,投質於趙,請為天下鴈行頓刃,楚、趙必集兵,皆識秦之欲無窮也,非盡亡天下之國而臣海內,必不休矣。是故臣願以從事王,王速受楚趙之約,趙挾韓之質以存韓,而求故地,韓必效之。此士民不勞而故地得,其功多於與秦共伐韓,而又與彊秦鄰之禍也。夫存韓安魏而利天下,此亦王之天時已。通韓上黨於共、甯,使道安成,出入賦之,是魏重質韓以其上黨也。今有其賦,足以富國。韓必德魏愛魏重魏畏魏,韓必不敢反魏,是韓則魏之縣也。魏得韓以為縣,衛、大梁、河外必安矣。今不存韓,二周、安陵必危,楚、趙大破,衛、齊甚畏,天下西鄉而馳秦入朝而為臣不久矣。

赧王五十八年,秦圍邯鄲,魏公子無忌救之。

按《史記·魏世家》:安釐王二十年,秦圍邯鄲,信陵君無忌矯奪將軍晉鄙兵以救趙,趙得全。無忌因留趙。按《魏公子無忌傳》:秦進兵圍邯鄲。公子<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6193-18px-GJfont.pdf.jpg' />為趙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數遺魏王及公子書,請救於魏。魏王使將軍晉鄙將十萬眾救趙。秦王使使者告魏王曰:吾攻趙旦暮且下,而諸侯敢救者,已拔趙,必移兵先擊之。魏王恐,使人止晉鄙,留軍壁鄴,名為救趙,實持兩端以觀望。平原君使者冠蓋相屬於魏,讓魏公子曰:勝所以自附為婚姻者,以公子之高義,為能急人之困。今邯鄲旦暮降秦而魏救不至,安在公子能急人之困也。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6193-18px-GJfont.pdf.jpg' />耶。公子患之,數請魏王,及賓客辯士說王萬端。魏王畏秦,終不聽公子。公子自度終不能得之於王,計不獨生而令趙亡,乃請賓客,約車騎百餘乘,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行過夷門,見侯嬴,具告所以欲死秦軍狀。侯生曰:公子欲赴秦軍,譬若以肉投餒虎,何功之有哉。嬴聞晉鄙之兵符常在王臥內,而如姬最幸,出入王臥內,力能竊之。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公子使客斬其仇頭,進如姬。如姬之欲為公子死,無所辭,顧未有路耳。公子誠一開口請如姬,如姬必許諾,則得虎符奪晉鄙軍,北救趙而西卻秦,此五霸之伐也。公子從其計,請如姬。如姬果盜晉鄙兵符與公子。公子行,侯生曰:將在外,主令有所不受,以便國家。公子即合符,而晉鄙不授公子兵而復請之,事必危矣。臣客屠者朱亥可與俱,此人力士。晉鄙聽,大善;不聽,可使擊之。於是公子行至鄴,矯魏王令代晉鄙。晉鄙合符,疑之,舉手視公子曰:今吾擁十萬之眾,屯於境上,國之重任,今單車代之,何如哉。欲無聽。朱亥袖四十斤鐵錐,錐殺晉鄙,公子遂將晉鄙軍。選兵八萬人,進兵擊秦軍。秦軍解去,遂救邯鄲,存趙。

甲寅年,魏太子增質于秦,秦拔魏高都、汲,魏公子無忌率五國兵擊,卻之。〈是年為秦莊襄王三年,魏安釐王三十年。〉按《史記·秦本紀》:莊襄王三年,使蒙驁攻魏高都、汲,拔之。四年,魏將無忌率五國兵攻秦,秦卻於河外。蒙驁敗,解而去。〈按:《綱目》莊襄王無四年事,並紀于三年。今從之。〉 按《魏世家》安釐王三十年,無忌歸魏,率五國兵攻秦,敗之河內,走蒙驁。魏太子增質於秦,秦怒,欲囚魏太子增。或為增謂秦王曰:公孫喜謂魏相曰請以魏疾擊秦,秦王怒,必囚增。魏王又怒,擊秦,秦必傷。今王囚增,是喜之計中也。故不若貴增而合魏,以疑之於齊、韓。秦乃止增。按《魏公子無忌傳》:公子留趙十年不歸。秦聞公子在趙,日夜出兵東伐魏。魏王患之,使使往請公子。公子恐其怒之,乃誡門下:有敢為魏王使通者,死。賓客皆背魏之趙,莫敢勸公子歸。毛公、薛公兩人往見公子曰:公子所以重於趙,名聞諸侯者,徒以有魏也。今秦攻魏,魏急而公子不恤,使秦破大梁而夷先王之宗廟,公子當何面目立天下乎。語未及卒,公子立變色,告車趣駕歸救魏。魏王見公子,相與泣,而以上將軍印授公子,公子遂將。安釐王三十年,公子使使遍告諸侯。諸侯聞公子將,各遣將將兵救魏。公子率五國之兵破秦軍於河外,走蒙驁。遂乘勝逐秦軍至函谷關,抑秦兵,秦兵不敢出。

戊午年,秦取魏畼、有詭,魏王圉薨,子增立。公子無忌卒。〈是年為秦王政四年,魏安釐王三十四年。〉

按《史記·秦本紀》:王政四年,春蒙驁伐魏取畼、有詭。三月,軍罷。按《魏世家》:安釐王三十四年,安釐王卒,太子增立,是為景湣王。信陵君無忌卒。按《魏公子無忌傳》:公子率五國之兵破秦軍於河外,乘勝逐秦軍至函谷關,當是時,公子威振天下,諸侯之客進兵法,公子皆名之,故世俗稱魏公子兵法。秦王患之,乃行金萬斤於魏,求晉鄙客,令毀公子於魏王曰:公子亡在外十年矣,今為魏將,諸侯將皆屬,諸侯徒聞魏公子,不聞魏王。公子亦欲因此時定南面而王,諸侯畏公子之威,方欲共立之。秦數使反間,偽賀公子得立為魏王未也。魏王日聞其毀,不能不信,後果使人代公子將。公子自知再以毀廢,乃謝病不朝,與賓客為長夜飲,飲醇酒,多近婦女。日夜為樂飲者四歲,竟病酒而卒。

己未年,秦伐魏,取二十城。〈是年為秦王政五年,魏景湣王元年。〉按《史記·秦本紀》:王政五年,蒙驁攻魏,定酸棗、燕、虛、長平、雍丘、山陽城,皆拔之,取二十城。初置東郡。按《魏世家》:景湣王元年,秦拔我二十城,以為秦東郡。

〈注〉虛地闕。

庚申年,秦拔魏朝歌。〈是年為秦王政六年,魏景湣王二年。〉按《史記·魏世家》:景湣王二年,秦拔我朝歌。

辛酉年,秦拔魏汲。〈是年為秦王政七年,魏景湣王三年。〉按《史記·魏世家》:景湣王三年,秦拔我汲。

癸亥年,秦拔魏垣、蒲陽、衍。

按《史記·魏世家》:景湣王四年,秦拔我垣、蒲陽、衍。丙寅年,秦助魏伐楚。〈是年為秦王政十二年,魏景湣王八年,楚幽王三年。〉按《通鑑綱目》:秦王政十二年,助魏伐楚。

庚午年,魏獻地于秦。〈是年為秦王政十六年,魏景湣王十二年。〉按《史記·秦本紀》:王政十六年,魏獻地于秦。秦置麗邑。癸酉年,魏王增薨,子假立。〈是年為秦王政十九年,魏景湣王十五年。〉按《史記·魏世家》:景湣王十五年,景湣王卒,子王假立。丙子年,秦滅魏。〈是年為秦王政二十二年,魏王假三年。〉按《史記·魏世家》:王假三年,秦灌大梁,虜王假,遂滅魏以為郡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