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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

 第三十三卷目錄

 五祀之神部彙考一

  上古〈少昊金天氏一則〉

  殷〈總一則〉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武帝一則〉

  後漢〈總一則〉

  陳〈文帝天嘉一則〉

  北魏〈高祖太和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唐〈總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宋〈神宗熙寧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金〈章宗承安一則 泰和一則〉

  元〈總一則〉

  明〈太祖洪武二則 成祖永樂一則 世宗嘉靖一則〉

 五祀之神部彙考二

  詩經〈大雅生民〉

  禮記〈王制 月令 禮器 郊特牲 祭法〉

  風俗通〈灶神 門神 行神〉

  漢舊儀〈五祀〉

  路史〈後紀〉

 五祀之神部總論

  禮記〈禮運〉

  通典〈五祀說〉

  性理大全〈論祭祀神祇〉

  荊川稗編〈五祀〉

 五祀之神部藝文一

  五祀議          晉傅元

  祀灶解         唐陸龜蒙

  分祭五祀祝文       明會典

  合祭五祀祝文        同前

  五祀總論          章潢

 五祀之神部藝文二〈詩〉

  祭灶詞         宋范成大

  送神詞          謝承舉

 五祀之神部紀事

 五祀之神部雜錄

 五祀之神部外編

 八蜡之神部彙考一

  上古〈炎帝神農氏一則〉

  周〈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宋〈太祖乾德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神宗元豐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孝宗乾道一則〉

 八蜡之神部彙考二

  禮記〈效特牲〉

 八蜡之神部總論

  陳祥道禮書〈論蜡祭〉

  文獻通考〈論蜡祭〉

  大學衍義補〈蜡祭〉

 八蜡之神部藝文一

  大蜡賦          唐楊諫

  蜡說           柳宗元

 八蜡之神部藝文二〈詩〉

  蜡祭歌諴夏        隋牛弘

  蜡百神樂章        舊唐書

  蜡百神樂章         同前

 八蜡之神部雜錄

神異典第三十三卷

五祀之神部彙考一

上古

少昊金天氏始崇五祀。

按《路史後紀》:少昊金天氏興郊禪,崇五祀,作大淵之樂以諧神人。

殷制,天子諸侯大夫並歲祭五祀於廟。

按《禮記·正義》:祭五祀於廟者,殷禮。

按《通典》:殷制,天子祭五祀:戶一,灶二,中霤三,門四,行五也。歲編。諸侯大夫與天子同。

〈注〉凡祭五祀於廟門,戶主出入,灶主飲食,中霤主堂室居處,韋昭云:古者穴居,故名室。曰:中霤行主道路,行,走者。

周制祭五祀於宮。

按《禮記·正義》:祭五祀於廟者,殷禮,於宮者,周禮。按《周禮·地官》:司門,凡歲時之門受其餘。

〈訂義〉賈氏曰:四時之祭門,非一若月,令秋祭門者是祭廟門,此門亦謂國門十二者,除四時祭外,又有為水祈禱。若《左傳》莊二十五年大水,用牲於門之事。易氏曰:祭門不敢用散祭,祀之牲特,受其共牲之餘者而用之。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槱燎祀司中司命。

〈訂義〉鄭鍔曰:祭法王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此所謂司命者,乃七祀之司命,所謂司中者,其七祀之泰厲乎。蓋人受命,以生萬物之命,繫於司命。人受中以生萬物之性,繫於司中,論者謂人之性,正則中,過則厲,司中以正言之,泰厲以反言之,其實一也。七祀之神,其五者託體於地,故以血祭祭之,其二者託體乎天,故以槱燎祀之,各從其類也。

以血祭祭五祀。

〈訂義〉鄭康成曰:陰祀自血起。鄭節卿曰:五祀見於《周禮》、《禮記》,雜出於史傳者多矣。《左傳》、《家語》則以五祀為重,該熙黎、勾龍之五官,月令以五祀,為門、行、戶、灶、中霤,白虎通范曄,高堂隆以五祀,為門、井、戶、灶、中霤。鄭氏釋大宗伯之五祀則用《左氏》、《家語》之說,釋小子之五祀則用月令之說,釋王制五祀則用祭法之說。門戶人所,資以出入,中霤人所,資以居,灶井人所,資以飲食。陳止齋曰:案《春秋傳》魏獻子問於蔡墨,以為社稷五祀誰氏之五官。對曰:少皞氏四叔重為勾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元冥,此其三祀也,顓頊氏子黎為祝融,共工氏子勾龍為后土,此二祀也。鄭鍔曰:中霤,土也,季,夏祀之井水也,冬祀之門,金也,秋祀之戶,木也,春祀之灶,火也,夏祀之皆五行之小神在地者,故其祭亦自血。始或謂天子七祀,此祭其五,何也。余以為司中泰厲以槱祀之矣。

司服,祭社稷五祀,則希冕。

〈訂義〉鄭鍔曰:社稷者,土穀之養人者也。五祀之神則能平五行之政,亦有功利以生人者也,故祭則同服。

外宗,小祭祀掌事。

〈訂義〉賈氏曰:宮中小祭祀則祭法王,立七祀,七祀之中行、中霤司命,大厲是外神,后不與,惟有門、戶、灶而已。

《夏官》:小子掌珥於社稷,祈於五祀。

〈訂義〉黃氏曰:社稷五祀皆人所依以生者,故皆有禱祈之事。

漢制:立五祀,每歲遣有司行事。

按《通典》:漢立五祀。白虎通云:戶一祀。

〈注〉春萬物觸戶而出,亦為陽氣之生,欲留之,即祭戶。戶者,人所出入者也。

灶二祀。

夏火主長養萬物,即祭灶。灶者火之主,人所以自養也。

門三祀。

秋萬物成熟,將內之,從外而入內自守而祭門。門者所以閉藏。

井四祀。

冬水王萬物伏藏而祭井。井者水主,藏在冬。

中霤五祀。

六月土王,而祭中霤者,象土位在中也。

歲一遍,有司行事,禮頗輕於社稷。

祭祀,天子諸侯以牛,因四時祭牲也。祀戶以羊,灶以雞,中霤以牛,門以犬,井以豕。或曰:中霤用牛,不得用牛者用豕,井用魚也。

武帝   年,以李少君言始親祀灶。

按《史記·漢武帝本紀》:武帝即位,李少君以祠灶、穀道、卻老方見上,上尊之。少君言於上曰:祠灶則致物,致物而丹砂可化為黃金,黃金成以為飲食器則益壽,益壽而海中蓬萊仙者可見,見之以封禪則不死,黃帝是也。臣嘗遊海上,見安期生,食巨棗,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萊中,合則見人,不合則隱。於是天子始親祠灶,而遣方士入海求蓬萊安期生之屬,而事化丹砂諸藥齊為黃金矣。居久之,李少君病死。天子以為化去不死也,而使黃錘史寬舒受其方。求蓬萊安期生莫能得,而海上燕齊怪迂之方士多相效,更言神事矣。

後漢

後漢令有司掌五祀之祭,京都百官以夏日祭灶。按《後漢書·祭祀志》:國家亦有五祀之祭,有司掌之,其禮簡於社稷。

〈注〉五祀,門、戶、井、灶、中霤也。韋服曰:古者穴居,故名室,中為中霤也。

按《禮儀志》:立夏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都百官皆衣赤,至季夏衣黃,祭灶。

文帝天嘉 年,以五祀之神位在北郊,罷圓丘從祀之位。

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文帝天嘉中,攝太常卿許亨奏曰:昔梁武帝云:天數五,地數五,五行之氣,天地俱有。故南北郊內,並祭五祀。臣按《周禮》:以血祭社稷五祀。鄭元云:陰祀自血起,貴氣臭也。五祀,五官之神也。五神主五行,隸於地,故與埋沈疈辜同為陰祀。既非煙柴,無關陽祭。故何休云:周爵五等者,法地有五行也。五神位在北郊,圓丘不宜重設。詔:可。

北魏

高祖太和十五年,詔五祀之神祭於明堂,不須別立。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和十五年,詔曰:先恆有水火之神四十餘名,及城北星神。今圓丘之

下,既祭風伯、雨師、司中、司命,明堂祭門、戶、井、灶、中霤,每神皆有。此四十神計不須立,悉可罷之。

高祖開皇 年,定五祀為中祀。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高祖受命,欲新制度。乃命國子祭酒辛彥之議定祀典。五祀為中祀養牲,在滌三旬,〈又〉戶以春,灶以夏,門以秋,行以冬,各於享廟日,中霤則以季夏祀黃郊日,各命有司,祭於廟西門道南。牲以少牢。

唐初廢七祀,惟季夏祭中霤。

按《通典》云云。

元宗開元 年,以時享七祀。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七祀,各因其時享:司命、戶以春,灶以夏,中霤以季夏土王之日,門、厲以秋,行以冬。時享之日,太廟令布神席於廟庭西門之內道南,東向北上。

神宗熙寧八年,以四時分祭七祀。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廟七祀,熙寧八年,太常禮院請祭七祀。以立春祭戶於廟室戶外之西,祭司命於廟門之西;立夏祭灶於廟門之東;季夏土王日祭中霤於廟庭之中;立秋祭門及厲於廟門外之西;立冬祭司命及行於廟門外之西,皆用特牲,〈又〉神宗詔改定小祀:以四立祭司命、戶、灶、中霤、門、厲、行。

徽宗政和三年,定七祀祭禮。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四月,班《五禮新儀》。 按《禮志》:《政和新儀》定太廟七祀,四時分祭,臘享祫享則遍祭,設位於殿下橫街之北、道西,東向,北上。

高宗紹興二十七年,詔太廟臘饗祫饗並祭七祀。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七年六月戊午,初命太廟臘饗祭七祀,祫饗亦祭。

章宗承安四年六月,祭中霤。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泰和四年六月乙巳,祭中霤。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元制以七祀,神位附祭於廟庭。

按《圖書編》:元制:附祭七祀神位於廟庭中街之東、西向,其分為四時之祭,並與宋同。惟中霤則附於七月之祭,特祭則遍設之,每位籩豆各二簠,簋各一,尊二,俎一。

太祖洪武二年定歲終臘享,享太廟並祭五祀。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二年尚書崔亮奏周官天子,五祀曰門曰戶,人之所出,中霤,人之所居,曰灶曰井,人之所養,故杜佑曰:天子諸侯必立五祀,所以報德也。今擬周官五祀止於歲終臘享,通祀於廟門外從之,歲暮享太廟,時五祀並列廟西廡下東向,太常寺官行禮。

洪武 年令庶人得祀灶。

按《明會典》云云。

成祖永樂 年定以享太廟,日祭五祀之神。

按《明會典》:五祀舊制:每歲孟春遣內官祭司戶之神於宮門外,道左南向,孟夏遣內官祭司灶之神於內府大庖廚前中道南向,季夏遣司禮監官祭中霤之神於文樓前西向,孟秋遣守門內官祭司門之神於午門前西角樓東向,孟冬遣內官祭司井之神於內府大庖廚井前南向,俱羊一豕一果品五,禮神制帛一,歲暮合祭於太廟丹墀之西,羊五豕五果品五,禮神制帛五,遣太常寺少卿行禮。今改以時享太廟,日祭司戶、司灶、司門、司井之神,而祭中霤并合祭日期,及各遣官儀,物並如舊。

世宗嘉靖 年定五祀,遣官致祭。

按《明會典》云云。

五祀之神部彙考二

《詩經》

《大雅·生民》

取羝以軷。

〈朱注〉軷,祭行道之神也。

《禮記》《王制》

大夫祭五祀。

〈陳注〉周官制度云五祀見於《周禮》、《禮記》,儀禮雜出於史傳者多矣。獨祭法加為七,《左傳》、《家語》以為重、該、修、熙、勾龍之五官,月令以為門、行、戶、灶、中霤,然則所謂五祀者,名雖同而祭各有所主也。

《月令》

孟春之月,其祀戶,祭先脾。

〈注〉春陽氣出,祀之於戶內,陽也。〈疏〉戶是人之出入,戶則有神,故祭法注七祀云: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者爾此戶神,則陽氣在戶內之神,故云祀之於戶內陽也。由位在戶內,又秋其祀門,注云:秋陰氣出,祀之於門者,門在外,從內向外,門又在外,故云外陰也。則門神陰氣之神,是陰陽別氣,在門戶者與人作神也。

孟夏之月,其祀灶,祭先肺。

〈注〉夏陽氣盛熱,於外祀之。於灶從熱,類也,灶在廟門外之東。

中央土,其祀中霤,祭先心。

〈注〉中霤猶中室也,土主中央而神在室,古者複穴,是以名室為霤云。〈疏〉土,五行之主,故其神在室之中央也。

孟秋之月,其祀門,祭先肝。

〈注〉秋陰氣出,祀之於門外,陰也。

孟冬之月,其祀行,祭先腎。

〈注〉冬陰盛寒於水,祀之於行,從辟除之類也,行在廟門外之西。

是月也,大割祠於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

〈注〉五祀,門、戶、中霤、灶、行也。〈大全〉嚴陵方氏曰:五祀有門而大割祠又及門閭者,蓋五祀之門雖大,夫士亦得而祭之,則知門閭固有大於此者矣。

《禮器》

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禮,夏父弗綦,逆祀而弗止也。燔柴於奧。夫奧者,老婦之祭也。盛於盆,尊於瓶。

〈陳注〉《周禮》:祭火神則燔柴,謂爨神是火神,遂燔柴祭之,是失禮矣。禮祭至尸食竟而祭爨神,宗婦祭饎爨,烹者祭饔爨,其神則先炊也,故謂之老婦惟盛食於盆,盛酒於瓶,卑賤之祭耳。

《郊特牲》

家主中霤,而國主社,示本也。

〈疏〉中霤,土神也。卿大夫之家主祭土神,在於中霤。

《祭法》

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王自為立七祀,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諸侯自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

〈注〉此非大神所祈,報大事者也。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者爾。《樂記》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鬼神謂此歟。司命主督察三命,中霤主堂室居處,門戶主出入,行主道路行作,厲主殺罰,灶主飲食之事。明堂月令春曰其祀戶,祭先脾,夏曰其祀灶,祭先肺,中央曰其祀中霤,祭先心,秋曰其祀門,祭先肝,冬曰其祀行,祭先腎。聘禮曰使者出釋幣於行,歸釋幣於門,士喪禮曰疾病,禱於五祀。司命與厲其時不著,今時民家或春秋祠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灶在旁,是必春祠、司命,秋祠厲也,或者合而祠之。山即厲也,民惡言厲巫,祝以厲山,為之謬乎。《春秋傳》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疏〉《正義》曰:此一經明天子以下立七祀、五祀之義,曰司命者宮中小神。熊氏云:非天之司命,故祭於宮中。王氏云:司命者文昌宮星,其義非也。曰:中霤者主堂室神。曰國門者,國門謂城門也。曰國行者,謂行神在國門外之西。曰泰厲者,謂古帝王無後者也。此鬼無所依歸,好為民作禍,故祀之也。王自為立七祀者,前是為民所立,與眾共之。四時常祀,及為群姓禱

祀,其自為立者,王自禱祭,不知其同是一神,為是別更立七祀也。諸侯為國立五祀者,減天子戶、灶二祀,故為立五祀也。曰公厲者,謂古諸侯無後者。諸侯稱公,其鬼為厲,故曰公厲,諸侯自為立五祀者,義與天子同。大夫立三祀者,減諸侯司命、中霤,故為三祀也。曰族厲者,謂古大夫無後者,鬼也族眾也,大夫眾多,其鬼無後者眾多,故言族厲。曰門曰行者,其大夫無民國,故不言國門、國行也。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者,以其非郊廟社稷。大神故云小神以其門、戶、灶等,故知居人間也。以小神所祈,故知司察小過作譴告謂作譴責以告。人云幽則有鬼神,鬼神謂此與者以祀天,神人鬼地祇皆列其名。《樂記》直云幽則有鬼神,是幽闇之處有細小之鬼神,記此小祀者,與與是疑辭也。云司命主督察三命者,案《援神契》云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慶,有遭命以謪暴,有隨命以督行。受命謂年壽也,遭命謂行善而遇凶也,隨命謂隨其善惡而報之。云聘禮曰使者出釋幣於行,歸釋幣於門者,證大夫有門、行。云士喪禮曰疾病,禱於五祀者,證士亦有五祀。云司命與厲,其時不著者以其餘五祀。月令所記皆著其時,惟司命與厲祀時不顯著,云今時民家或春秋祠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灶,在旁者鄭以無文,故引今漢時民家或有春秋二時祠司命、行神、山神也。民或然,故云或也。其祀此司命、行神、山神之時,門、戶、灶三神在諸神之旁,列位而祭也。云是必春祠司命,秋祠厲也者。漢時既春秋俱祠司命與山神,則是周時必應春祠司命,司命主長養,故祠在春,厲主殺害,故祠在秋。云或者合而祠之者,鄭又疑之,以見漢時司命與山神春秋合祭,故云或者合而祠之。云山即厲也者,以漢時祭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灶等,此經亦有司命、門、行、戶、灶等,漢時有山而無厲,此有厲而無山,故云山即厲也。云民惡言厲巫,祝以厲山,為之者鄭解厲稱山之意,漢時人民嫌惡厲,漢時巫祝之人意以厲神是厲山氏之鬼為之,故云厲山。云謬乎者謂巫祝,以厲為厲山之鬼,於理謬乎,所以為謬者,鬼之無後,於是為厲。厲山氏有子曰柱,世祀厲山之神,得其鬼為厲,故云謬也。引《春秋》傳者,昭七年《左傳》文於時,鄭良霄被殺而死,其鬼為厲。子產立良霄之,子良止為後,子大叔問其故,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引之者證厲山氏既有所歸,不得為厲也。

《風俗通》《灶神》

禮器曰:臧文仲安知禮。燔柴於灶,灶者,老婦之祭也。故盛於盆,尊於瓶。《周禮》說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祀,以為灶神。謹按《明堂月令》孟冬之月其祀灶也,五祀之神,王者所祭,古之神聖有功德於民,非老婦也。

《門神》

謹按《黃帝書》:上古之時有荼與鬱壘昆弟二人,性能執鬼,度朔山上章桃樹下,簡閱百鬼無道,理妄為人禍害。荼與鬱壘縛以葦索,執以食虎,於是縣官常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茭,畫虎於門,皆追效於前事,冀以衛凶也。

《行神》

謹按《禮傳》:共工之子曰修,好遠遊,舟車所至,足跡所達,靡不窮覽,故祀以為祖神。祖者,徂也。詩云:韓侯出祖,清酒百壺。左氏傳襄公將適楚,夢周公祖而遣之,是其事也。詩云:吉日庚午,漢家盛於午。故以午祖也。

《漢舊儀》《五祀》

五祀謂五行之官,金木水火土也。木正曰勾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元冥,土正曰后土,皆古賢,能治成五行,有功者也,主其神祀之。

《路史》《後紀》

黃帝元妃西陵氏曰:儽祖帝之南遊,西陵氏殞於道。式祀於行。

〈注〉漢祀行神西陵氏。

五祀之神部總論

《禮記》

《禮運》

降於五祀之謂制度。

〈注〉謂教令由五祀下者,五祀有中霤、門、戶、灶、行之神,此始為宮室制度。

五祀,所以本事也。

〈疏〉五祀所以本事,是教民尊神也。

《通典》

《五祀說》

說曰:天子諸侯必立五祀。五祀者,謂其有居處出入飲食之用,祭之所以報德也。鄭注云:祭灶,祀老婦人,古之始炊者也。以此推之,七祀皆應古之始造者焉。馬融以七祀中之五:門、戶、灶、行、中霤,即勾芒等五官之神配食者。勾芒食於木,祝融食於火,該食於金,修及元冥食於水,勾龍食於土。月令五時祭祀,只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祭也。許慎云:月令孟夏祀灶。王者所祭古之有功德於民,非老婦也。鄭元云:為祭五祀,灶在廟門外之東,祀灶禮,設主於灶陘。祝融乃古火官之長,猶后稷為堯司馬,上公也。今就灶陘而祭之,屈上公之神,何其陋也。又月令云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又列在上,與祀灶絕遠,而推合之,文義不次,焉得為義也。又《左傳》云:五官之神,生為上公,死為貴神。若祭之灶陘,豈得為貴神乎。特牲饋食禮云尸謖而祭饎爨,以謝先炊者之功。知灶神是祭老婦,報先炊之義也。臧文仲燔柴於灶,夫子譏之云盛於盆,尊於瓶,若是祝融之神,豈可以盆瓶之器,置於陘而祭之乎。鄭沖云:五祀雖出天地之間,陰陽之氣,實非四時五行陰陽之正者也。月令春祀戶,祭先脾;秋祀門,祭先肝。此順氣所宜,臟所值耳。又司命則司命星下食人間,司譴過小神矣。袁准正論者,以為:五行之官祭於門、戶、行、灶、中霤。中霤,土神也。火正祀灶,而水正不祀井,非其類也,且社奚為於人家屋棟間哉。禮記王七祀,諸侯五,大夫三,冬其祀行,是記之誤也。井不輕於灶,行不惟冬。白虎通云月令其祀井是也。秦靜云:今月令謂行為井,是以時俗或廢行而祀井。魏武興復舊祀,而祭門、戶、井、灶、中霤,凡五祀焉。

《性理大全》《論祭祀神祇》

問鬼者,陰之靈,神者,陽之靈。司命、中霤、灶與門、行,人之所用者。有動有靜,有作有止,故亦有陰陽鬼神之理。古人所以祀之,然否。朱子曰:有此物便有此鬼神,蓋莫非陰陽之所為也。五祀之神若細分之,則戶、灶屬陽,門行屬陰,中霤兼統陰陽。然一事之中又自有陰陽也。

《荊川稗編》《五祀》

按古者雖有五祀七祀,而不言其所祭之地,然以七者觀之,獨如司命與厲當有祭之之所,而若中霤、若門、若戶、若行、若灶則所祭之神即其地也。《祭法》言王及諸侯,立門行二祀,則曰國門,國行。大夫士則曰門曰行而已,竊謂有國者祀此二神,則當於國門祭之,而大夫以下則當在其家之門首。至若中霤、戶、灶則凡居室皆有之,皆可祀於其地,義或然也。而隋唐乃祀之於太廟,以時享祖宗之時并祭之,蓋本鄭康成之說。然康成注《禮記》、《月令》其祀戶,條下則言凡祭五祀於廟。注《周禮》宮正凡邦之事蹕,條下則言邦之祭社稷七祀於宮中,而正義則謂於廟者殷禮,於宮者周禮。今鄭注自為異同而正義所以釋之者,亦復如是,皆臆說也。然二說之中宮中之義為優,蓋此五祀者皆人生日用起居之所,係故當即宮中而祭之若廟,則所以崇奉祖宗,不當雜祭他鬼神於其地。如門、中霤廟亦有之,因時享而并祀於其地,猶云可也。至於若司命若灶若行則於廟,何關又王之所祀。泰厲乃帝王之無後者,蓋非我族類也。今即太廟之中為位而祭之,得毋有相奪予享之患乎。

五祀之神部藝文一

《五祀議》晉·傅元

《禮大記》:云室中央,中霤謂四霤之中也。祭於漏井,蓋失之矣。七祀之文皆云祀行而無井,祭灶而不祭井,於事則闕。夫設祀者非唯報功而已,亦神道設教,使民慎之幽明也。臣以為帝之都城宜祭一門,正宮一門,正室一戶,井、灶、中霤亦各擇其一正者祭之。

《祀灶解》唐·陸龜蒙

灶壞煬者,請新之既成,又請擇吉日以祀告之。曰灶在祀典,聞之舊矣。祭法曰:王為群姓立七祀,其一曰灶,達於庶人,庶士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飲食之事,先是火化以來,生民賴之,祀之可也。說者曰:其神居人間,伺察小過,作譴告者。又曰:灶鬼以時,錄人功過。上白於天,當祀之以祈福祥,此近出漢武帝時方士之言耳,行之惑耶。苟行君子之道,以謹養老,以慈撫幼,寒同而飽,均喪有哀,祭有敬,不忘禮以約己,不忘樂以和心,闇室不欺,屋漏不愧,雖歲不一祀,灶其誣我乎。苟為小人之道,盡反君子之行,父子兄弟夫婦人執一爨以自餬口,專利以飾詐,崇姦而樹非,雖一歲百祀,灶其私我乎。天至高,灶至下,帝至尊,嚴鬼至幽,仄果能欺而告之,是不忠也,聽而受之,是不明也,下不忠,上不明,又果可以為天帝乎。

《分祭五祀祝文》明·會典

維某年某月某日皇帝遣具官,某致祭於司戶之神曰:職司於戶,謹出入之行藏,晝開暮闔,衛護無私時。維孟春,謹以牲醴致祭,神其鑒知尚享。

司灶之神曰:日用飲食必資乎灶,爨有常所,神實司之。時維孟夏,謹以牲醴致祭,神其鑒知尚享。

中霤之神曰:室之中霤神司其職,居中向明,照察無私。時維季夏,謹以牲醴致祭,神其鑒知尚享。

司門之神曰:職司於門,謹出入之行藏,晝開暮闔,衛護無私。時維孟秋,謹以牲醴致祭,神其鑒知尚享。司井之神曰:神司茲井,源泉清潔,其用日新,以供飲食。時維孟冬,謹以牲醴致祭,神其鑒知尚享。

《合祭五祀祝文》同前

維神安養,護衛各著厥功,茲當歲暮,特以牲醴報祭,神其鑒知尚享。

《五祀總論》章潢

言五祀之制詳於曲禮,舉五祀之時著於月令,辨五祀之名見於白虎。通夫五祀者,何謂也。謂門、戶、井、灶、中霤也。人而知夫出處之所以安佚,飲食之所以饜飫,則知五祀誠不可以一缺。然舉是祀者,獨大夫以上得祭之,位卑祿薄蓋有非其所當祭者。然則五祀之典其可輕乎哉。是故祭戶以春取萬物時出之義祭灶,以夏取火德生旺之義,秋為閉藏之時,故祭門於秋。冬為水王之後,故祭井於冬。六月正土王之辰,故祭中霤於六月。歲僅一遍,順五行也。士不得祭,慮黷祀也。戶祭先脾,灶祭先肺,門祭先肝,井祭先腎,中霤祭先心,明五祀之各有所主也。戶祭以羊,灶祭以雉,中霤祭以豚,門祭以犬,井祭以豚,明五祀之各有所薦也。吁,人主而詳出處之所以安,佚飲食之所以饜飫,獨不可尊五祀之神乎。雖然誠敬不存祭,如不祭暗室有媿媚,灶奚為故,必視如面日星,聽如耳雷霆,戒謹於潔蠲藏祀之日,悚懼於威儀動作之間,然後可以舉是祭,否則謂之淫祀,神其歆之乎。

五祀之神部藝文二〈詩〉《祭灶詞》宋·范成大

古傳臘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雲車風馬小留連,家有杯盤豐典祀。豬頭爛熟雙魚鮮,豆沙甘鬆粉餌圓。男兒酌獻女兒避,酹酒燒錢灶君喜。婢子鬥爭君莫聞,貓犬觸穢君莫嗔。送君醉飽登天門,杓長杓短勿復云,乞取利市歸來分。

《送神詞》謝承舉

赤烏墮城塵土昏,人家火急催宵飧。庖夫膳吏遞走速,滑塵擁篲當廚門。張筵布簀舉燈燭,送神上天朝帝閽。黃飴紅餳粲鋪案,青芻紫椒光堆盆。空蒙煙雲下車馬,恍惚霧靄飄蘭蓀。使者已飽馬已飼,我欲留神神不滯。星旗雲轡去如風,九萬天衢片時至。紺裘赤舄趨掖庭,稽首帝前備陳事。切須公語毋隱容,迪者降休逆者祟。公廳紛紜爭務繁,私家細瑣尢多類。一年一度送神行,記得人間二十四。

五祀之神部紀事

《史記·武帝本紀》:齊人少翁以鬼神方見上。上有所幸王夫人,夫人卒,少翁以方術蓋夜致王夫人及灶鬼之貌云。

《後漢書·陰識傳》:宣帝時,陰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臘日晨炊而灶神形見,子方再拜受慶。家有黃羊,因以祀之。自是以後,暴至巨富,田有七百餘頃,輿馬僕隸,比於邦君。子方常言我子孫必將強大,至識三世而遂繁昌,故後常以臘日祀灶,而薦黃羊焉。

《錄異志》:侯白,隋人,性輕多戲言,嘗唾壁,誤中神荼像,人因責之。應曰:侯白兩腳墮地,雙眼覷天,太平田地,步履安然,此皆符耳,安敢望侯白哉。

《春渚紀聞》:中霤之神實司一家之事而陰祐於人者,晨夕香火之奉,故不可不盡誠敬。余少時過林棣趙倅家,見其莊僕陳青者睡中多為陰府驅令,放攝死者,魂識云每奉符至追者之門,則中霤之神先收訊問,不許擅入。青乃出符示之,審驗反復得實而後顰蹙而入。青於門外呼死者姓名,則其神魂已隨青往矣。其或有官品崇高之人則自有陰官迎取,青止隨從而已。

建安李明仲秀才山居,偶赴遠村會集,醉歸侵夜,僕從不隨。中道為山鬼推墮澗仄,醉不能支,因熟睡中其神徑還其家,見母妻於燭下共坐,乃於母前聲諾而母略不之應,又以肘撞其婦,亦不知覺。忽見一白髯老人自中霤而出,揖明仲而言曰:主人之身今為山鬼所害,不亟往則真死矣。乃拉明仲自家而出,行十里許見明仲之屍臥澗仄,老人極力自後推之,直呼明仲姓名。明仲忽若睡醒,起坐驚顧而月色明甚,乃一路而歸,至家已三鼓矣。乃語母妻其故,晨起率家人具酒醴敬謝於神。

朝奉郎劉安行東州人,每遇啜茶必先酹中霤神而後飲。一夕忽夢一老人告之曰:主人祿命告終,陰符已下,而少遲之幸,速處置後事,明日午時不可踰也。劉起拜老人,且詢其誰氏,曰:我主人中霤神也,每承主人酹茶之薦,常思有以致效,今故奉報也。劉既悟,點計其家事,且語家人神告之詳,云:生死去來,理之常也。我自度平生無大過,惡獨有一事。吾家廚婢採蘋者執性剛戾,與其輩不足。若我死,必不能久留。我家出外則必大狼狽,今當急與求一親使之從良,且有所歸,則我瞑目矣。因呼與白金十星以為資遣,語畢沐浴易服以俟時至,過午忽覺少倦,就憩枕間,復夢其神欣躍而告曰:主人今以嫁遣廚婢之事,天帝佳之,已許延一紀之數矣。巳而睡起安然,後至宣和間無病而卒。

《異聞總錄》:南城楊氏頗富,長子不肖,父逐之。天寒無所向,入所貯牛槁屋中藉草而寢。月明孤寒不寐,忽一虎躍而來翼從數鬼,皆倀也。直趨屋所,取草鼓舞為戲,子不敢喘。俄黑雲勁風,咫尺翳暝,虎若被逐,愴惶走,眾倀亦散。既神人傳呼而至,命喚土地神老叟出拜,神人責之曰:汝受楊氏祭祀有年矣,乃縱虎為暴,郎君幾為所食致煩,吾出神兵驅之,汝可為不職矣。吾乃其家灶君司命也,汝識乎。土地謝罪而退,明日起視,外有虎跡,草皆散擲地,後其父怒解,子得歸。具言之,由是事灶益謹。

《荊楚歲時記》: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門戶。先以楊柳枝插門,隨楊柳枝所指仍以酒脯飲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

《輦下歲時記》:都人至年夜請僧道看經,備酒果送神,貼灶馬於灶上,以酒糟抹於灶門之上,謂之醉司命。《永平府志》:十二月下旬四日名交年,或曰小年,暮設餅糖果菜祀灶,俗以糖丸貼灶門,云毋得言家長短,以祈福庇。

《吳橋縣志》:二十三日祀灶,用糖瓜黏糕主祭,不用婦人。

《東陽縣志》:除夕具酒饌於門前設祭,謂之賽路神。《馬邑縣志》:俗以十二月二十三日夜初滌釜濯罍設香楮餳糖,又以黑豆寸草為秣馬具,祭告灶前,曰:送灶君上天。

五祀之神部雜錄

《抱朴子·對俗篇》:上天司命之神察人過惡,其行惡事大者,司命奪紀,小過奪筭,隨所輕重,故所奪有多少也。

《淮南子·主術訓》:堯、舜、禹、湯、文、武,皆坦然天下而南面焉。當此之時,鼛鼓而食,奏《雍》而徹,已飯而祭灶,行不用巫祝,鬼神弗敢祟,山川弗敢禍,可謂至貴矣。《白虎通》:五祀者,何謂也。謂門、戶、井、灶、中霤也。所以祭何人之所處出,入所飲食,故為神而祭之。

《演繁露》:五祀有中霤,左氏三進及霤通典曰:古者穴居,故名室。曰霤,許叔重說文曰:屋水流也,以今人家準之則堂中有天井處也。許說誠確。

范成大《封田樂府序》:臘月二十四夜祀灶,其說謂灶,神翌日朝天,白一歲事故,前期禱之。

《文獻通考》:荀卿謂五祀執薦者百人侍西房,則五祀非四方之五官,侍必百人,則五祀非門戶之類,又老婦之祭先儒以為灶配,則五祀果有配乎。

《朱子語類》:問:五祀皆有尸灶,則以誰為尸。曰:今亦無可考者,但如墓祭,則以冢人為尸。以此推之,則祀灶之尸,必是膳夫之類;祀門之尸,必是閽人之類;又如祀山川,則是虞衡之類。

五祀之神部外編

許慎《五經異義》:顓頊有子曰黎,為祝融火正,祝融為灶神,姓蘇名吉利,婦姓王名博頰。

《酉陽雜俎》:灶神名隗,狀如美女。又姓張,名單,字子郭。夫人字卿忌。有六女,皆名察洽,常以月晦日上天白人罪狀,大者奪紀,紀三百日;小者奪筭,筭一百日。故為天帝督使。下為地精。己丑日,日出卯,時上天禺中下行署,此日祭得福。其屬神有天帝嬌孫,天帝大夫,天帝都尉,天帝長兄,硎上童子,突上紫官君、太和君、玉池夫人等。一曰灶神名壤子也。

《語怪》:弘治中妻父李公貞伯為南京尚寶卿,居西長安街南,嘗半夜命侍婢秉燭下樓,入爨室取湯水。聞婢呼喚聲,良久始來,問之云:有二皁隸青衣喝謂汝何敢來此觸犯,應受杖去。遂執之將撻,婢固推拒,久之灶後一婦人出,貌甚端好,冠飾衣服莊嚴珍麗,狀若貴嬪,命婦徐徐而坐。二皁拱侍,婦問故,皁言婢犯禁。婦曰:罪固應爾,姑惟宥之。皁執不可,婦又諄諭,婦旁又有一皁傳命,令必釋,二皁乃聽命舍去。婦不暇諦察,得脫奔迸而來矣。

八蜡之神部彙考一

上古

炎帝神農氏始蜡百神。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炎帝神農氏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用以教萬人,始教耕,於是始作蜡祭,以赭鞭鞭草木。

按《路史後紀》:神農氏每歲陽月盍百種,率萬民蜡戲於國中,以報其歲之成。故祭司嗇山林川澤,神示在位而主先嗇享農,及郵表畷,禽獸貓虎水防昆蟲而祝之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亡作,草木歸其澤,葦籥土鼓榛杖喪殺,既蜡而收,民息已年不順成之方,其蜡不通,以謹民財也。

周制以歲十二月索饗萬物之神。

按《周禮·地官》:黨正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

〈訂義〉王昭禹曰:郊特牲以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則索鬼神而祭祀,乃萬物之神。蓋萬物所以生,所以成,凡人之欲皆有以養之,凡人之求皆有以給之,孰為此者,其神乎。先王於是有報禮焉,方其歲功之成則索萬物之神而祭之,雖水庸昆蟲有所不遺,而況造物之元功乎。鄭鍔曰:蜡言其名,索言其義。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疈辜祭四方百物。

〈訂義〉王昭禹曰:疈者肆而磔之,辜者制而磔之,四方異體,肆而不全,故祭以疈。百物異用,制而不變,故祭以辜,亦各以其物。宜崔氏曰:蜡祭之法,昔者伊耆氏始為蜡。蜡,索也。周則十有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祭,先嗇一神農是也,司嗇二后稷是也,農三謂田畯郵,表畷四,表畷者,田畯督、約百姓於井間之處,貓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蟲八,凡祭之禮以先嗇為主,司嗇為佐,貓為食田鼠,虎為食田豕,坊庸為止,水等皆為田事。

大司樂,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而致臝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

〈訂義〉鄭康成曰:此謂大蜡,索鬼神而致百物。

北周

北周以歲十一月,蜡百神於郊。

按《隋書·禮儀志》:昔伊耆氏始為蜡。蜡者,索也。古之君子,使人必報之。故周法,以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後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神農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鱗、羽、臝、毛、介、水、墉、坊、郵、表、畷、獸、貓之神於五郊。五方上帝、地祇、五星、列宿、蒼龍、朱雀、白獸、元武、五人帝、五官之神、岳鎮海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

高祖開皇 年,以孟冬蜡百神。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其方不熟,則闕其方之蜡焉。

太宗貞觀 年,定以季冬蜡百神於南郊。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太宗踐祚之初,詔中書房元齡、祕書監魏徵等禮官學士,修改舊禮。元齡等始與禮官議,以為《月令》䄍祭,唯祭天宗,謂日月而下。近代䄍五天帝、五人帝、五地極,皆非古典,今並除之。又貞觀之制。季冬寅日,䄍祭百神於南郊。

元宗開元二十年,定臘日蜡百神。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蜡百神於南郊,天子親祠不能,則有司攝事。

按《開元禮》:皇帝臘日蜡百神於南郊。〈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禮》成於

開元二十年。

〉宋太祖乾德元年,詔以臘日蜡祭百神。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元年六月,詔蜡祀,廟、社皆用戌臘一日。 按《禮志》:歲之大祀,臘日太蜡祭百神。

仁宗天聖三年,定蜡祭祝文。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聖三年,同知禮院陳詁言:蜡祭一百九十二位,祝文內載一百八十二位,惟五方田畯、五方郵表畷一十位不載祝文。又《郊祀錄》、《正辭錄》、《司天監神位圖》皆以虎為於菟,乃避唐諱,請仍為虎。五方祝文,眾族之下增入田畯、郵表畷云。

神宗元豐六年,更定蜡祭之儀。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詳定所言:《記》曰:八蜡以祀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歷代蜡祭,獨在南郊為一壇,惟周、隋四郊之兆,乃合禮意。又《禮記·月令》以蜡與息民為二祭,故隋、唐息民祭在蜡之後日。請蜡祭,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有不順成之方則不修報。其息民祭仍在蜡祭之後。先是,太常寺言:四郊蜡祭,宜依百神制度築壇,其東西有不順成之方,即祭日月。其神農以下,更不設祭。又舊儀,神農、后稷並設位壇下,當移壇上。按《禮記正義》:伊耆氏,神農也。今壇下更設伊耆氏位,合除去之。〈又〉神宗詔改定大祀:增大蜡為四,東西蜡主日配月。中祀:南北蜡。〈按《文獻通考》作元豐六年。〉

徽宗政和三年,《五禮新儀》成,改定大蜡壇位。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四月庚戌,班《五禮新儀》。

按《禮志·政和新儀》:臘前一日蜡百神。四方蜡壇廣

四丈,高八尺,四出陛,兩壝,每壝二十五步。東方設大明位,西方設夜明位,以神農氏、后稷氏配,配位以北為上。南北壇設神農位,以后稷配,五星、二十八宿、十二辰、五官、五岳、五鎮、四海、四瀆及五方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井泉、田畯,蒼龍、朱鳥、麒麟、白虎、元武,五水庸、五坊、五虎、五鱗、五羽、五介、五毛、五郵表畷、五臝、五貓、五昆蟲從祀,各依其方設位。中方鎮星、后土、田畯設於南方蜡壇酉階之西,中方岳鎮以下設於南方蜡壇午階之西。伊耆設於北方蜡壇卯階之南,其位次於辰星。

高宗紹興十九年十一月,命復蜡祭。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紹興十九年,有司檢會《五禮新儀》,臘前一日蜡東方、西方為大祀,蜡南方、北方為中祀,並用牲牢。

孝宗乾道四年,王瀹請於四郊為壇蜡百神。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乾道四年,太常少卿王瀹請於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東西以日月為主,各以神農、后稷配;南北皆以神農為主,以后稷配。自五帝、星辰、岳鎮、海瀆以至貓虎、昆蟲,各隨其方,分為從祀。其後南蜡仍於圓壇望祭殿,北蜡於餘杭門外精進寺行禮。

八蜡之神部彙考二

《禮記》

《郊特牲》

天子大蜡八。

〈注〉所祭有八神也,先嗇一,司嗇二,農三,郵表畷四,貓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蟲八。〈疏〉所祭之神,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但以此八神為主,案《周禮·大司樂》云: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鄭云有象在天,所謂日月。此神不數象,物及日月者,先嗇司嗇,並是一神。有益於人,水庸之屬在地,益其稼穡。故索而祭之,急其近者故也。天神象物,去人縣遠,雖祭不為八神之數。王肅分貓虎為二,無昆蟲,鄭數昆蟲合貓虎者,昆蟲不為物害,亦是其功。貓虎俱是除田中之害,不得分為二,不言與,故合為一也。

伊耆氏始為蜡,蜡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

〈注〉饗者,祭其神也。萬物有功加於民者,神使為之也。

蜡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祭百種,以報嗇也。〈注〉先嗇若神農者,司嗇后稷是也。〈陳注〉主為八神之主也,司嗇,上古后稷之官,百種,司百穀之種之神也。〈大全〉長樂陳氏曰:合聚萬物而饗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尤有功於田功故也。其神之尊者,非特先嗇也,而主先嗇者,以其始有事於田故也。馬氏曰:先嗇者,其智足以創物,立於其先。司嗇者,因其成法而謹司其職而已,故祭以先嗇為主,而以司嗇配之。

饗農,及郵表畷,禽獸,仁之至,義之盡也。

〈陳注〉農,古之田畯有功於民者,郵者,郵亭之舍也。標表田畔相連畷處,造為郵舍。田畯居之以督耕者,故謂之郵表畷,禽獸,貓虎之屬也。

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迎貓,為其食田鼠也。迎虎,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祭坊與水庸,事也。

〈注〉迎其神也,〈疏〉正義曰:恐迎貓虎之身。故云迎其神而祭之,坊者,所以畜水,亦以鄣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泄水,謂祭此坊與水庸之神。

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其澤。

〈注〉此蜡祝辭也,昆蟲螟螽之屬為害者也。〈疏〉言此神由有此功,故今得報也。陳辭有水土昆蟲草木者,以其無知,故特有辭也。而先嗇之屬有知,故不假辭也。據此祭草木有辭,則草木當有神,八蜡不數之者,以草木遍地皆是,不如坊與水庸之屬各指一物,故不數。

八蜡,以記四方,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以謹民財也。順成之方,其蜡乃通,以移民也。既蜡而收,民息已,故既蜡,君子不興功。

〈注〉蜡祭之禮,列國皆行之,若其國歲凶則八蜡之神不得與,諸方通祭,所以使民知謹於財用,不妄費也。

八蜡之神部總論

《陳祥道禮書》

《論蜡祭》

蜡之為祭,所以報本,反始息老送終也。其所致者,川澤山林以至土示,天神莫不與焉。則合聚萬物而饗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尢有功於田故也。其神之尊者,非特先嗇也,而主先嗇,以其始有事於田故也。鄭氏謂先嗇若神農,司嗇后稷是也,農田畯也,郵表畷,田畯所以督約百姓於井間之處也。《爾雅》曰:畯,農夫也,然則蜡之八神則先嗇也,司嗇也,百種也,農也,郵表畷也,禽獸也,坊也,水庸也。古者蜡則飲於學,黨正屬民飲酒於序是也。

《文獻通考》《論蜡祭》

沙隨程氏曰:八蜡之祭為民設教也厚矣,方里而井,八家共焉。吾食其一,仰事俯育資焉,而無憾者可不知所本乎。古有始為稼穡以易佃漁,但吾卒歲無饑,不與禽獸爭一旦之命者,繄先嗇是德,故祭先嗇焉。曰:司嗇者謂修明其政而潤色之者也。曰:農者謂傳是業以授之於我者也。曰:郵表畷者畷井田間道也,郵表也者,謂畫疆分理以是為准者也。昔之人為是而勞今我蒙之而逸,蓋不得不報也。曰:貓虎者,謂能除鼠豕之害吾稼者也。曰:坊者,謂昔為隄防之人,使吾禦水患者也。曰:水庸者,謂昔為畎澮溝洫使吾為旱備者也。曰:昆蟲者,先儒謂昆蟲害稼,不當與祭,乃易以百種,是不然。所謂昆蟲者,非祭昆蟲也,祭其除昆蟲而有功於我者也。除昆蟲者不一而足,如火田之人捕蝗之子,禽鳥或能食之,霜霰或能殺之,以其不一而足,故直曰昆蟲耳。三代里田蜡祭之時,其民恬寧愉樂,和睦無怨,故鬼神享馨香之薦,豈不盛乎。

《大學衍義補》《蜡祭》

《禮記·郊特牲》: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為蜡。蜡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蜡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祭百種,以報嗇也,饗農,及郵表畷,禽獸,仁之至,義之盡也,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迎貓,為其食田鼠也,迎虎,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祭坊與水庸,事也,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其澤。

臣按八蜡之名,鄭元所敘者有昆蟲而無百種,張載謂昆蟲不當祀,而以百種足其數,陳祥道則以貓虎為禽獸,切觀下文。所謂主先嗇祭司嗇,祭百種,祭坊與水庸、饗農及郵表畷禽獸,曰主曰祭曰饗,其文各不同。蓋主者以之為主,司嗇與司穀種及坊與水庸之神則所致祭者焉。然所以主其祭

者,則先嗇也。若夫所謂古者,田畯之官及郵表畷督耕之處,與夫食鼠食豕之禽獸則有功於稼穡者,故從而索饗之也。所謂迎貓為其食田鼠,迎虎為其食田豕,所以釋其饗禽獸之故,則陳氏以迎貓虎為禽獸者,良是也。然禽獸不止貓虎,凡為除所以害稼穡者,皆在其中矣。所謂昆蟲者,特見祝辭中語昆蟲祝其毋作者,恐其起而害稼也,其不當祭明矣,八蜡之名當以陳氏為正。

八蜡之神部藝文一

《大蜡賦》唐·楊諫

大蜡之祭兮,所以饗田神,賞農務,陰律窮元冬,暮星迴於舊列,日極於餘度,必也。介僎謀牲牷,具狐裘,以黃皮弁以素,蓋欲息田夫而褒歲賦。夫搜索之謂蜡,閉藏之謂冬,其索也,可以舉群祀其藏也,可以勞三農。欲碩苗而不害,則迎貓暨於田鼠,俾昆蟲之無作。則祭坊與夫水庸以夫月建,丑日在戌磔犧牲之體,所以尚其腥登水草之菹,所以貴其質詠。豳詩以合雅擊,土鼓以應律瑞。穰穰芬苾苾,百日之勤,一日之薦,或酬或酢,既騰觚於無筭,為宮為徵,方播樂於六變。命清祀兮在殷,復嘉平兮處秦,繄率仁而終義,實革故而迎新。樂舉斯陶,嘆子貢之來,覿禮成而出,美仲尼之為賓。故聖人之舉事也,務於崇勸,戒敦否臧,樹之瓜華,告多藏者必覆致乎。女鹿示不德者斯亡,豈惟其儀抑抑,其樂洋洋,是以伊耆之禮不易,大羅之職有常。嗣歲將興,或祈穀於上帝,人才不匱,或觀政於四方,則知德厚者必祀,功高者必載,司嗇之祐,維永瑞於我唐,先<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558-18px-GJfont.pdf.jpg' />之神,豈獨見於前代。故曰:蜡也,移萬人,登百種,可以志陰陽之變動。

《蜡說》柳宗元

柳子為御史,主祀事,將蜡進,有司以問蜡之說,則曰:合百神於南郊以為歲報者也,先有事必質於戶部。戶部之詞曰:旱於某水,於某蟲蝗,於某癘疫,於某則黜,其方守之神不及以祭。余嘗學禮,蓋思而得之,則曰:順成之方,其蜡乃通,若是古矣。繼而嘆曰:神之貌乎,吾不可得而見也。祭之饗乎,吾不可得而知也。是其誕漫惝怳,冥冥焉不可執取者。夫聖人之為心,必有道而已矣。非於神也,蓋於人也。以其誕漫惝怳,冥冥焉不可執取,而猶誅削若此,況其貌言動作之塊然者乎。是設乎彼而戒乎此者也,其旨大矣。或曰:若子之言,則旱乎水乎蟲蝗乎癘疫乎未有黜,其吏者而神黜焉。而曰:蓋於人者,何也。予曰:若子之云,旱乎水乎蟲蝗乎癘疫乎豈人之為邪。故其黜在神,暴乎眊乎沓貪乎,罷弱乎,非神為之也,故其罰在人。今夫在人之道,則吾不知也。不明斯之道而存乎古之數,其名則存,其教之實則隱,以為非聖人之意,故歎而云也。曰:然則致雨反風,蝗不為災。虎負子而趨,是非人之為,則何以。余曰:子欲知其以乎,所謂偶然者信矣,必若人之為則十年九潦,八年七旱者,獨何如人哉。其黜之也苟明乎,教之道雖云古之數可矣,反是則誕漫之說勝,而名實之事喪,亦足悲乎。

八蜡之神部藝文二〈詩〉

《蜡祭歌諴夏》隋·牛弘

四方有祀,八蜡酬功。收藏既畢,榛葛送終。使之必報,祭之斯索。三時告勞,一日為澤。神祇必來,鱗羽咸致。惟義之盡,惟仁之至。年成物阜,罷役息民。皇恩已洽,靈慶無垠。

《蜡百神樂章》舊唐書

《樂志》曰:貞觀中,蜡百神樂。

《肅和》

序迫歲陰,日躔星紀。爰稽茂典,聿崇清祀。綺幣霞舒,瑞珪虹起。百祀〈一作禮,一作靈。〉垂裕,萬靈薦〈一作方受〉祉。

《雍和》

緹籥勁序,元英晚候。姬蜡開儀,豳歌入奏。蕙馥雕俎,蘭芬玉酎。大享明祇,永綏多祐。

《蜡百神樂章》同前

《樂志》曰:大樂舊有蜡百神迎送神詞二章,不詳所起。

《迎神》〈此詞廢不行用〉

八蜡開祭,萬物合祀。上極天維,下窮坤紀。鼎俎流芬,〈一作馥〉鐏彝薦美。有靈有祇,咸希來止。

《送神》〈此詞後尚行用〉

十旬歡洽,一日祠〈一作祀〉終。澄彝拂俎,報德酬功。慮虔容肅,禮縟儀豐。神其降祉,整馭隨風。

八蜡之神部雜錄

《詩經·小雅·甫田之什》:我田既臧,農夫之慶。箋云:臧,善也。我田事已善則慶。賜農夫謂大蜡之時,勞農以休息之也。正義曰:農夫之得慶,賜惟勞賜之耳。歲事不成,則無此勞息,故言我田事既善則慶,賜農夫也,謂大蜡之時勞農以休息之者,王者以歲事成熟,搜索群神而報祭之,而謂之大蜡。又為臘先祖五祀,因令黨正屬民飲酒於序,以正齒位。而勞賜農夫,令得極歡大飲,是為休息之。《郊特牲》曰:天子大蜡八,蜡也者,索也。歲十有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是說大蜡之祭也。《月令孟冬》云:是月也,臘門閭及先祖五祀勞農以休息之,是說休息之事也。郊特牲蜡祭之下又曰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注云:既蜡臘先祖五祀,於是勞農以休息之。是臘即次蜡之,後與蜡異也。郊特牲止云息田夫,不謂之臘,必知月令之臘祭與郊特牲息田夫為一者。郊特牲說蜡祭之服云皮弁素服以送終,葛帶榛杖喪殺也。其下別云黃衣黃冠而祭,明非蜡也。又曰既蜡而收民息,已既蜡乃云息民,明知息民非蜡息民,與月令休息文同,故知黃冠而祭為臘祭也。是以注云息民與蜡異,則黃衣黃冠而祭為臘必也,以此知臘在既蜡之後也。地官黨正職曰: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以此知黨正飲酒亦此時也。《下雜記》云子貢觀於蜡曰:一國之人皆若狂是,恣民大飲也。酒誥周公,戒康叔禁民飲食,民無故不飲酒歡樂,今以歲穀豐熟場功畢入而,特聽之,故謂之慶賜勞息。漢世每有國慶而賜民大酺,亦此義也。臘與息民,蜡後為之,以其與蜡同月,若不為蜡,則此事亦廢,事皆相將,故繫之蜡焉。年不順成,八蜡不通。《郊特牲》文引此者,解言我田既臧,乃云農夫之慶之意也。彼注數八蜡云先嗇一也,司嗇二也,農三也,郵表畷四也,貓虎五也,坊六也,水庸七也,昆蟲八也,此八蜡為其主耳,所祭不止於此,四方百物皆祭之。《春官·大司樂》云: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而致臝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注云此為大蜡索鬼神而致百物,六奏樂而禮畢。又大宗伯云疈辜祭四方百物。注云謂磔攘及蜡祭是蜡祭,四方百物皆祭之。

田畯至喜。箋云田畯司嗇,今之嗇夫也。正義曰郊特牲曰蜡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注云先嗇若神農,司嗇若后稷,以神農始造其田,后稷教民播種,此二人有田事之大功者也。蜡者為田報祭,故知謂此二人。稷為人臣教稼,亦是田官,故謂之司嗇。此言田畯乃是當時主稼之人,故以司嗇言之,與郊特牲名同而實異也。

黍稷稻粱,農夫之慶,報以介福,萬壽無疆。箋云慶,賜也。年豐則勞賜農夫益厚,既有黍稷,加以稻粱,報者為之求福,助於八蜡之神。萬壽無疆,疆,竟也。正義曰特牲少牢之祭皆無稻粱,此特言黍稷稻粱,故知勞賜農夫,加以稻粱也。報者自神之辭明求神而得報為農夫之求,神惟蜡祭耳。故云為之求助於八蜡之神,以祭有尸,祝故云萬壽無疆。

《玉燭寶典》:臘者,祭先祖,蜡者,報百神,同日異祭也。《東坡志林》:八蜡三代之戲,禮也。歲終聚戲,此人情之所不免也。因附以禮義,亦曰不徒戲而已矣,祭必有尸,無尸曰奠,始死之奠,與釋奠是也。今蜡謂之祭,蓋有尸也。貓虎之尸,誰當為之,非倡優而誰,葛帶榛杖以息老物,黃冠草笠以尊野服,皆戲之道也。子貢觀蜡而不悅,孔子譬之曰:一弛一張,文武之道,蓋為是也。

《春明夢餘錄》:大蜡與藉田相為始終而本朝惟於此闕焉,應請當東作。方興之始,既舉藉田之禮,以祀先農,而以帥先農民興其務本之心,則百穀告成之後載舉大蜡之禮以報先嗇於冬,而以勞來農民報其勤動之苦,惜未行。

《山東博興縣志》:臘八日,民間報賽蜡神。